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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禦駕駛教戰手冊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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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44) 彰 化 縣 鹿 港 鎮 彰 濱 工 業 區 鹿 港 區 鹿 工 南 七 路 6 號TEL..(04)7811222 FAX..(04)7811333http://www.artc.org.tw


序 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4第 一 章 防 禦 駕 駛 簡 介1. 人 、 車 、 環 境 的 關 係 - - - - - - - - - - - - - - - -102. 何 謂 防 禦 駕 駛 - - - - - - - - - - - - - - - - - - - - -113. 防 禦 駕 駛 目 的 - - - - - - - - - - - - - - - - - - - - -12第 二 章 相 關 行 車 安 全 之 車 輛 動 態 特 性1. 何 謂 輪 胎 抓 地 力 - - - - - - - - - - - - - - - - - - -132. 輪 胎 抓 地 力 的 組 成 與 功 用 - - - - - - - - - - - -133. 輪 胎 抓 地 力 的 消 長 特 性 - - - - - - - - - - - - - -144. 什 麼 因 素 會 影 響 輪 胎 抓 地 力 - - - - - - - - - - -155. 緊 急 煞 車 狀 況 下 的 車 輛 特 性 - - - - - - - - - - -176. 煞 車 系 統 特 性 - - - - - - - - - - - - - - - - - - - - -207. 動 力 方 向 盤 需 引 擎 帶 動 - - - - - - - - - - - - - -23第 三 章 防 禦 駕 駛 之 應 用 情 境 與 危 險 預 測1. 路 口 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5(1) 綠 燈 時 應 有 的 防 禦 考 量(2) 無 號 誌 路 口 之 防 禦 動 作(3) 與 機 車 並 排 之 停 車 起 步2. 轉 彎 與 彎 道 篇 - - - - - - - - - - - - - - - - - - - - -28(1) 右 轉 時 之 行 進 路 線 哲 學(2) 雙 黃 線 的 內 涵3. 坡 道 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1) 越 野 行 駛 的 認 知(2) 上 坡 時 驅 動 輪 打 滑 的 認 知(3) 坡 道 駐 車 的 認 知4. 會 車 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1) 狹 路 相 逢 前 看 看 路 旁(2) 雨 天 會 車 或 超 車5. 超 車 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6(1) 不 適 合 超 車 的 訊 息 與 路 段(2) 不 適 合 超 車 的 時 機2


6. 開 大 燈 時 機 篇 - - - - - - - - - - - - - - - - - - - - -38(1) 進 入 隧 道 為 何 要 開 大 燈(2) 開 大 燈 與 彎 道 凸 面 鏡(3) 其 他 宜 開 大 燈 的 時 機7. 安 全 車 距 哲 學 篇 - - - - - - - - - - - - - - - - - - -40(1) 善 用 地 標 地 物(2) 停 車 時 也 要 考 量 安 全 車 距(3) 特 別 敬 而 遠 之 的 車 輛(4) 車 尾 被 緊 跟 時 怎 麼 辦8. 大 型 車 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3(1) 大 型 車 的 四 周 均 是 危 險 區(2) 出 乎 意 料 的 危 險 內 輪 差9. 行 人 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7(1) 勿 將 生 命 交 給 他 人(2) 看 見 行 人 橫 越 斑 馬 線 時10. 幼 童 相 關 篇 - - - - - - - - - - - - - - - - - - - - -50(1) 家 長 的 錯 誤 使 學 童 陷 入 險 境(2) 幼 童 乘 車 之 防 禦 性 看 法第 四 章 駕 駛 習 性 與 防 禦 駕 駛1. 無 法 處 理 緊 急 狀 況 的 「 單 手 開 車 」- - - - - - -522. 不 經 意 的 「 危 險 小 動 作 」 - - - - - - - - - - - - -523. 搶 行 「 未 完 成 迴 轉 / 倒 車 的 車 輛 」 的 前 後 - -534.「ABS」 的 遐 思 - - - - - - - - - - - - - - - - - - -535.「 後 視 鏡 的 調 整 」 哲 學 - - - - - - - - - - - - - -546.「 高 速 穩 定 行 駛 」 的 訣 竅 - - - - - - - - - - - - -567.「 爆 胎 」 的 處 理 - - - - - - - - - - - - - - - - - - -578.「 備 用 Key」 的 優 點 - - - - - - - - - - - - - - - -599.「 暴 衝 」 的 產 生 與 預 防 - - - - - - - - - - - - - -5910. 轉 彎 前 的 危 險 動 作 - - - - - - - - - - - - - - - -61後 註 :(1) 購 車 安 全 哲 學 - - - - - - - - - - - - - - -63(2) 對 國 內 交 通 執 法 單 位 之 期 待 - - - - -653


序 文本 中 心 成 立 於 民 國 79 年 10 月 , 成 立 宗 旨 為 提 供 具 國 際 公 信 力 之 車 輛及 零 組 件 檢 測 與 認 證 服 務 , 並 從 事 相 關 之 技 術 研 發 與 產 品 品 質 改 善 發 展業 務 , 以 達 成 保 障 行 車 安 全 、 維 護 消 費 者 權 益 , 與 輔 導 車 輛 及 零 組 件 工業 升 級 發 展 。過 去 數 年 , 我 們 一 直 對 國 內 交 通 安 全 之 議 題 也 時 有 研 究 , 依 內 政 部警 政 署 之 統 計 資 料 , 國 人 在 92、93 年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死 亡 人 數 ( 件 數 ) 分 別為 2,634 人 (137,221 件 ),2,418 人 (120,223 件 ); 而 92 年 道 路 交 通 事 故根 據 衛 生 署 統 計 死 亡 人 數 更 高 達 4389 人 。 由 國 內 外 相 關 研 究 文 獻 指 出 ,事 故 原 因 中 高 達 90% 以 上 與 人 的 疏 忽 ( 駕 駛 人 、 行 人 ) 有 關 , 換 言 之 ,事 故 的 發 生 與 用 路 人 對 於 危 險 的 認 知 有 直 接 關 係 。 雖 然 車 輛 科 技 日 新 月異 , 透 過 科 技 研 發 , 可 以 提 升 車 輛 在 預 防 事 故 的 主 動 性 安 全 與 事 故 發 生時 傷 害 防 護 之 被 動 安 全 能 力 , 然 在 減 低 車 輛 車 輛 事 故 的 對 策 上 , 透 過 教育 宣 導 來 提 昇 用 路 人 的 交 通 安 全 觀 念 應 是 最 根 本 且 重 要 的 工 作 。由 於 政 府 相 關 機 關 的 努 力 , 近 年 來 國 人 在 道 路 交 通 規 則 與 安 全 的 認知 均 有 不 錯 的 成 效 , 如 安 全 帶 、 安 全 帽 的 使 用 , 兒 童 安 全 座 椅 政 策 等等 。 然 而 一 個 用 路 人 在 自 身 注 重 交 通 規 則 也 不 違 規 情 況 下 , 仍 可 能 因 他人 違 規 肇 事 而 受 害 之 案 例 卻 時 有 所 聞 , 舉 闖 紅 燈 肇 事 的 事 故 為 例 即 為 相當 明 顯 的 例 子 , 一 個 自 律 遵 守 號 誌 不 闖 紅 燈 的 用 路 人 , 可 能 因 他 人 之 闖紅 燈 ( 可 能 故 意 或 疏 忽 ) 而 受 害 。 如 果 用 路 人 對 路 口 紅 綠 燈 有 相 關 危 險認 知 與 預 測 的 能 力 , 則 當 可 避 免 因 他 人 疏 忽 而 受 害 , 此 即 所 謂 防 禦 駕 駛的 精 神 。 換 言 之 , 用 路 人 在 面 對 自 己 所 處 的 交 通 情 境 時 ( 包 括 對 人 、車 、 環 境 ), 應 建 立 對 下 一 步 可 能 造 成 危 險 或 危 害 發 生 的 認 知 與 預 測 能力 , 進 而 作 出 預 防 措 施 。再 舉 過 隧 道 應 開 頭 燈 為 例 , 隧 道 內 多 有 照 明 , 多 數 人 不 了 解 為 何 仍被 要 求 開 頭 燈 ? 而 駕 駛 人 若 對 隧 道 內 萬 一 停 電 可 能 造 成 追 撞 、 可 能 引 發連 環 事 故 、 可 能 火 燒 車 、 可 能 救 援 困 難 ... 等 等 一 步 一 步 危 險 認 知 及 預 測4


可 能 產 生 嚴 重 後 果 後 , 相 信 在 進 入 隧 道 前 更 不 會 忘 記 應 開 啟 頭 燈 的 交通 規 則 規 定 , 此 種 從 對 交 通 環 境 的 危 險 認 知 , 進 而 遵 守 交 通 規 則 的 一個 動 作 , 也 是 防 禦 駕 駛 另 一 重 要 的 精 神 。 防 禦 駕 駛 的 應 用 不 僅 限 於 汽車 駕 駛 人 , 也 可 應 用 至 機 車 騎 乘 與 行 走 等 所 有 用 路 人 。本 中 心 有 感 於 國 人 對 交 通 情 境 的 危 險 認 知 能 力 不 足 , 特 由 具 有 實車 路 試 多 年 經 驗 之 專 業 主 管 黃 品 誠 、 鍾 國 良 與 何 信 毅 工 程 師 等 人 , 針對 國 人 常 遇 到 又 常 疏 忽 之 交 通 情 境 提 出 應 有 之 危 險 認 知 , 期 國 人 舉 一反 三 , 逐 步 養 成 危 險 預 知 之 能 力 , 減 少 社 會 悲 劇 。 這 是 他 們 工 作 之 餘所 體 會 的 寶 貴 經 驗 , 本 手 冊 中 亦 對 車 輛 重 要 的 動 態 特 性 加 以 說 明 , 這些 資 料 將 有 助 於 駕 駛 人 更 清 楚 了 解 車 輛 的 運 動 原 理 、 特 性 與 限 制 , 進而 避 免 不 當 的 使 用 車 輛 , 對 讀 者 在 預 測 危 險 的 能 力 有 一 定 的 助 益 。車 輛 事 故 的 發 生 必 有 其 因 , 降 低 事 故 的 對 策 中 , 教 育 仍 應 是 治 本之 道 。 最 後 , 期 許 本 手 冊 能 提 供 國 人 在 交 通 安 全 上 發 揮 些 微 的 教 育 功能 , 為 國 內 交 通 安 全 的 提 昇 盡 一 分 心 力 。財 團 法 人 車 輛 研 究 測 試 中 心 總 經 理5


序 文影 響 交 通 安 全 的 環 節 很 多 , 基 本 上 可 由 教 育 、 工 程 與 執 法 三 方 面 來談 , 而 其 中 「 教 育 」 是 最 基 礎 、 最 上 游 的 一 環 , 駕 駛 教 育 訓 練 則 是 藉 由 一 個可 操 作 可 學 習 的 導 入 , 教 育 駕 駛 人 正 確 的 車 輛 操 控 知 能 , 形 塑 其 良 好 的 交 通行 為 模 式 。 可 惜 國 內 駕 訓 課 程 多 以 考 照 為 目 的 , 對 於 交 通 環 境 互 動 中 相 當 重要 的 防 禦 駕 駛 觀 念 與 作 法 , 鮮 少 重 視 與 推 廣 。基 本 上 防 禦 駕 駛 的 理 念 , 在 於 建 立 駕 駛 人 的 危 機 意 識 , 並 預 為 自 己 多保 留 一 點 安 全 空 間 和 籌 碼 , 以 免 自 陷 於 危 險 的 情 境 中 。 同 樣 的 理 念 不 僅 適 用於 機 動 車 輛 駕 駛 人 , 亦 適 用 於 一 般 用 路 人 。 例 如 步 行 穿 越 馬 路 時 , 若 不 能 確定 眼 前 綠 燈 時 間 是 否 足 夠 穿 越 時 , 正 確 的 作 法 是 等 待 下 一 個 綠 燈 , 否 則 行 至路 中 燈 號 變 換 , 會 使 自 己 夾 在 來 往 車 陣 中 進 退 兩 難 , 相 當 危 險 ; 同 樣 地 , 駕駛 車 輛 不 搶 黃 燈 也 是 類 似 的 思 維 。隨 著 科 技 的 發 展 , 許 多 資 訊 、 通 訊 、 偵 測 、 控 制 等 智 慧 型 運 輸 系 統(ITS) 技 術 也 應 用 到 車 輛 安 全 防 護 方 面 , 車 輛 e 化 、 智 慧 化 成 為 當 今 車 輛 工業 發 展 的 新 趨 勢 。 然 而 , 套 句 廣 告 的 用 詞 , 科 技 始 終 來 自 於 人 性 , 即 使 是 適應 性 巡 航 控 制 (Adaptive Cruise Control, ACC)、 車 輛 防 撞 系 統 等 先 進 安 全 車輛 技 術 與 產 品 , 也 只 能 扮 演 輔 助 的 角 色 , 車 輛 操 控 安 全 的 主 體 最 後 還 是 要 回歸 到 駕 駛 人 本 身 的 修 為 與 態 度 , 也 就 是 以 尊 重 生 命 、 關 懷 生 命 為 起 點 , 以 安全 駕 駛 、 秩 序 和 諧 為 終 點 。本 書 深 入 淺 出 , 以 駕 駛 人 觀 念 為 主 探 討 防 禦 駕 駛 , 輔 以 對 車 輛 機 械 性能 之 說 明 , 可 讓 駕 駛 人 充 分 了 解 人 、 機 配 合 之 需 求 , 達 到 安 全 駕 駛 之 目 的 。透 過 情 境 式 的 說 明 , 使 用 路 人 易 於 了 解 防 禦 駕 駛 的 內 涵 , 並 與 生 活 經 驗 對照 , 最 後 並 以 防 禦 觀 念 的 導 入 , 提 醒 諸 多 可 能 潛 藏 危 機 的 不 良 駕 駛 習 性 , 相信 用 路 人 必 能 從 本 書 中 能 獲 得 相 當 寶 貴 的 知 識 與 經 驗 。 最 後 也 期 望 用 路 人 能將 防 禦 駕 駛 的 觀 念 , 落 實 於 交 通 行 為 中 , 則 對 於 交 通 安 全 的 提 昇 , 將 有 莫 大助 益 。交 通 部 運 輸 研 究 所所 長6


序 文多 年 以 來 我 國 道 路 交 通 事 故 有 九 成 以 上 係 人 為 因 素 肇 禍 , 而 事 故調 查 表 中 26 項 主 要 肇 事 原 因 除 「 未 注 意 車 前 狀 況 」 係 人 為 疏 失 外 , 其餘 25 項 均 為 違 規 , 尤 以 「 超 速 」、「 酒 後 駕 車 失 控 」、「 違 反 號 誌 」、「 未 保 持 行 車 安 全 間 隔 與 距 離 」 等 因 素 對 用 路 人 造 成 的 死 傷 最 為 慘 重 。基 於 道 安 宣 導 工 作 上 的 需 要 , 個 人 必 須 在 不 同 的 場 合 進 行 宣 導 ,除 向 社 會 大 眾 呼 籲 要 遵 守 交 通 規 則 外 , 保 持 「 防 禦 性 駕 駛 行 為 」 避 免他 人 違 規 衝 撞 更 是 個 人 多 年 來 的 口 頭 禪 , 配 合 這 個 安 全 行 車 的 呼 籲 ,總 是 要 舉 些 個 案 , 例 如 : 駕 駛 人 視 野 死 角 、 車 輛 轉 彎 內 外 輪 差 、 速 度與 煞 車 距 離 的 關 聯 、 車 輛 的 安 全 距 離 與 水 平 間 隔 等 來 加 以 說 明 , 並 且需 要 一 些 影 片 或 圖 表 來 佐 證 。 個 人 常 會 想 到 , 若 有 一 本 專 門 探 討 「 防禦 性 駕 駛 行 為 」 的 教 科 書 或 交 通 安 全 手 冊 可 以 利 用 , 不 知 有 多 好 ! 現 在終 於 很 高 興 看 到 車 輛 研 究 測 試 中 心 試 車 場 部 門 三 位 具 學 理 與 實 務 經 驗的 工 程 師 匯 集 了 專 業 經 驗 與 心 力 , 針 對 國 內 特 殊 交 通 環 境 發 展 出 一 套完 整 並 適 合 國 人 之 防 禦 駕 駛 觀 念 , 編 撰 了 國 內 第 一 本 的 「 防 禦 駕 駛 手冊 」。這 本 「 防 禦 駕 駛 手 冊 」 分 為 三 部 分 , 在 車 輛 動 態 特 性 方 面 以 深 入淺 出 的 方 式 說 明 與 車 輛 安 全 相 關 的 動 態 情 境 , 著 重 在 輪 胎 和 煞 車 系 統與 行 車 動 態 之 關 係 , 以 及 平 時 檢 查 的 重 要 性 ; 在 防 禦 駕 駛 應 用 情 境 方面 係 以 實 際 道 路 交 通 情 境 與 相 片 為 例 , 說 明 駕 駛 人 可 能 的 疏 忽 與 錯 誤的 認 知 , 例 如 大 家 都 知 道 行 經 交 岔 路 口 要 減 速 慢 行 , 因 為 橫 向 可 能 會有 行 人 與 車 輛 的 突 然 衝 出 , 惟 駕 駛 人 多 自 信 或 高 估 了 車 輛 的 煞 車 性能 , 或 是 低 估 了 橫 向 行 人 與 車 輛 衝 出 的 機 率 , 這 也 是 為 何 「 未 注 意 車前 狀 況 」 肇 事 因 素 居 高 不 下 的 原 因 , 手 冊 中 將 對 其 危 險 性 詳 細 說 明 ;在 駕 駛 習 性 方 面 則 針 對 駕 駛 人 的 習 慣 可 能 造 成 的 危 機 加 以 釐 清 , 並 打破 一 些 駕 駛 人 的 迷 思 , 例 如 說 明 單 手 駕 車 的 危 險 性 , 針 對 如 何 預 防 車輛 暴 衝 提 出 合 理 的 解 釋 , 進 而 建 立 駕 駛 人 正 確 的 駕 駛 習 慣 。7


財 團 法 人 車 輛 研 究 測 試 中 心 自 成 立 以 來 即 擔 負 著 車 輛 安 全 把 關 的 重責 大 任 , 並 協 助 交 通 部 門 執 行 國 內 車 輛 安 全 測 試 及 品 質 審 驗 的 工 作 。 本「 防 禦 駕 駛 手 冊 」 的 三 位 作 者 中 , 黃 品 誠 君 與 鍾 國 良 君 在 公 務 上 是 本 部 多年 的 合 作 夥 伴 , 在 個 人 擔 任 運 輸 研 究 所 運 輸 安 全 組 副 組 長 職 務 時 , 於 民國 八 十 三 年 即 合 作 進 行 「 我 國 汽 車 煞 車 距 離 與 行 車 速 度 關 係 之 測 試 與 研究 」 計 畫 , 探 討 與 汽 車 煞 車 距 離 有 關 之 參 數 , 並 分 析 煞 車 輪 胎 痕 跡 與 車速 及 道 路 摩 擦 係 數 之 關 聯 性 ; 進 而 從 當 年 的 國 產 暢 銷 車 種 中 選 擇 排 氣 量1,000cc~1,400cc 之 汽 車 一 部 進 行 煞 車 距 離 相 關 之 測 試 , 藉 實 車 測 試 結 果 來修 訂 六 ○ 年 代 訂 頒 的 我 國 「 汽 車 煞 車 距 離 、 行 車 速 度 及 道 路 摩 擦 係 數 對照 表 」。 隨 後 在 民 國 八 十 五 年 至 八 十 六 年 進 一 步 合 作 「 煞 車 距 離 與 行 車 速度 影 響 關 係 之 試 驗 與 研 究 」 選 擇 自 用 小 客 車 與 廂 型 客 貨 車 二 種 國 產 車 款進 行 實 車 測 試 , 以 測 試 結 果 加 以 驗 證 前 述 修 訂 對 照 表 的 適 用 性 。 這 幾 位年 輕 專 業 的 車 輛 測 試 工 程 師 , 研 究 工 作 態 度 積 極 認 真 , 對 國 內 事 故 鑑 定有 關 車 速 與 煞 車 距 離 的 推 估 方 面 貢 獻 良 多 。近 幾 年 來 隨 著 車 輛 研 究 測 試 中 心 試 車 場 硬 體 設 施 的 建 立 , 該 中 心 特別 接 受 交 通 部 的 委 託 進 行 車 輛 安 全 型 式 認 證 的 工 作 , 也 協 助 本 會 辦 理 國內 兒 童 安 全 座 椅 廠 商 產 品 的 型 式 認 證 與 對 家 長 的 教 育 宣 導 工 作 , 以 及 幼童 專 用 車 駕 駛 人 的 安 全 駕 車 研 習 與 考 核 任 務 。 該 中 心 不 僅 希 望 為 車 輛 的機 械 動 態 把 關 , 也 希 望 以 這 本 「 防 禦 駕 駛 手 冊 」 作 為 推 廣 安 全 駕 駛 教 育訓 練 的 第 一 步 。 這 三 位 作 者 希 望 藉 由 根 本 的 防 禦 駕 駛 觀 念 、 行 為 與 技 巧著 手 , 為 促 進 國 內 駕 駛 環 境 安 全 盡 一 份 心 力 , 值 得 肯 定 與 強 力 向 大 家 推薦 。交 通 部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督 導 委 員 會 簡 任 技 正真 誠 推 薦8


防 禦 駕 駛 手 冊製 作 群 簡 歷黃 品 誠學 歷 逢 甲 大 學 航 空 工 程 系 / 英 國 Leicester 大 學 MBA經 歷 1. 裕 隆 汽 車 工 程 中 心 副 工 程 師 ;2. 曾 赴 日 / 英 接 受 車 輛 性 能 、 操 控 、 主 觀 評 估 與 耐 久 等 技 術 訓 練 ;3. 交 通 部 「 防 鎖 死 煞 車 系 統 效 益 評 估 研 究 」 計 畫 主 持 人 ;4. 運 輸 產 業 研 發 智 庫 平 台 車 輛 與 零 組 件 技 術 諮 詢 專 家 ;5. 曾 赴 英 Silverstone、 澳 DECA 接 受 駕 駛 訓 練 、 車 輛 評 價 訓 練 ;6. 美 國 西 北 大 學 肇 事 研 究 中 心 車 輛 事 故 調 查 與 重 建 技 術 檢 定 合 格 ;7. 警 政 署 車 輛 肇 因 分 析 訓 練 班 專 任 講 師 ;8. ARTC 試 車 場 駕 駛 教 官 ;9. 車 輛 實 車 測 試 / 評 價 16 年 ;專 長 整 車 測 試 規 劃 與 分 析 ; 車 輛 性 能 測 試 / 評 價 ; 駕 駛 訓 練 ; 防 禦 駕 駛 ; 車輛 肇 事 重 建 分 析 ; 試 車 場 設 計 規 劃現 職 財 團 法 人 車 輛 研 究 測 試 中 心 試 車 場 部 / 副 理鍾 國 良學 歷 逢 甲 大 學 航 空 工 程 系經 歷 1. 裕 隆 汽 車 工 程 中 心 副 工 程 師 ;2. 曾 赴 日 / 英 接 受 實 車 性 能 、 駕 駛 性 、 耐 久 與 操 安 評 估 等 訓 練 ;3. 交 通 部 「 影 響 汽 車 煞 車 距 離 相 關 因 素 之 研 討 與 分 析 」、「 煞 車 距 離 與行 車 速 度 影 響 關 係 之 試 驗 與 研 究 」 計 畫 研 究 、 協 同 計 畫 主 持 人 ;4. 曾 赴 英 Silverstone、MIRA 接 受 駕 駛 訓 練 、 車 輛 動 態 主 觀 評 價 訓 練 ;5. 2004 年 FORD FDX 駕 訓 教 官 ;6. ARTC 試 車 場 A 級 駕 駛 等 級 ;7. 車 輛 實 車 測 試 / 評 價 16 年 ;專 長 車 輛 性 能 、 煞 車 測 試 / 評 價 , 駕 駛 訓 練 , 防 禦 駕 駛現 職 財 團 法 人 車 輛 研 究 測 試 中 心 試 車 場 部 / 試 車 場 營 管 課 課 長何 信 毅學 歷 台 灣 大 學 土 木 工 程 研 究 所 交 通 組經 歷 1. 曾 受 過 之 車 輛 評 價 / 駕 駛 訓 練 :. 瑞 典 Skid car Instructor training. 瑞 典 Swedish Police Driving Education. 英 國 MIRA Subjective Assessment. 澳 洲 DECA 專 業 駕 訓 講 師 訓 練2. 2004 年 FORD FDX 駕 訓 教 官 ;3. ARTC 試 車 場 A 級 駕 駛 等 級 ;4. 車 輛 實 車 測 試 / 評 價 4 年 ;專 長 車 輛 煞 車 測 試 / 評 價 , 駕 駛 訓 練現 職 財 團 法 人 車 輛 研 究 測 試 中 心 試 車 場 部 / 試 車 場 營 管 課 工 程 師9


第 一 章 防 禦 駕 駛 簡 介1. 人 車 環 境 的 關 係車 輛 由 駕 駛 人 操 作 行 駛 於 道 路 上 , 其 三 者 間 之 互 動 關 係 如 下 圖 :目 視 / 耳 聽認 知 / 判 斷駕 駛 人 認 知 錯 誤 或 操 作 錯 誤均 可 能 導 致 意 外 事 故加 速 踏 板駕 駛 人 操 作 介 面 : 煞 車 踏 板方 向 盤車 輛 性 能 :動 力 性 能煞 車 性 能操 控 性 能乘 適 性 能 ……意 外 事 故圖 車 輛 表 現 與 駕 駛 人 操 作 介 面 的 關 係駕 駛 人 眼 睛 、 耳 朵 了 解 外 界 狀 況 後 , 再 經 由 油 門 踏 板 、 煞 車 踏 板與 方 向 盤 等 人 車 介 面 採 取 必 要 之 控 制 動 作 而 改 變 車 輛 行 為 , 其 互 動 的結 果 產 生 了 令 人 褒 貶 的 車 輛 性 能 , 也 可 能 產 生 了 令 人 惋 惜 痛 心 的 意 外事 故 。根 據 國 內 外 文 獻 研 究 與 統 計 , 交 通 意 外 的 發 生 絕 多 數 與 人 為 疏 忽直 接 相 關 (90% 以 上 ), 且 此 類 人 為 疏 忽 與 駕 駛 技 術 無 直 接 關 係 , 換 言之 , 大 多 數 意 外 事 故 是 可 以 預 防 的 。 車 輛 / 道 路 設 計 雖 是 影 響 安 全 的 一個 層 面 , 但 若 駕 駛 人 欠 缺 安 全 認 知 或 作 出 不 正 確 的 控 制 , 不 論 是 設 計再 先 進 安 全 之 車 輛 可 能 也 無 法 避 免 駕 駛 人 因 錯 誤 認 知 / 動 作 所 產 生 之 意外 。 換 言 之 , 在 行 車 的 交 通 環 境 中 , 駕 駛 人 不 作 出 不 適 合 ( 危 險 ) 的動 作 是 確 保 行 車 安 全 的 第 一 步 , 因 此 , 有 效 地 規 範 / 約 束 用 路 人 一 直 是交 通 安 全 之 重 要 課 題 。 但 更 重 要 的 是 訓 練 / 教 育 用 路 人 。如 何 訓 練 / 教 育 用 路 人 使 其 不 有 危 險 舉 動 , 這 中 間 涵 蓋 的 範 圍 不 僅僅 是 遵 守 硬 梆 梆 的 交 通 行 駛 規 則 或 熟 背 處 罰 條 例 而 已 , 若 能 從 用 路 人對 自 身 處 境 的 正 確 認 知 作 為 基 礎 , 輔 以 必 要 之 車 輛 / 法 律 / 保 險 常 識 , 相信 更 能 有 效 喚 醒 大 眾 對 遵 守 交 通 規 則 重 要 性 。 換 言 之 , 從 另 一 角 度 解釋 危 險 的 原 因 與 交 通 規 則 的 緣 由 , 相 信 建 立 人 車 和 諧 、 行 車 安 全 的 交通 環 境 指 日 可 待 。 因 此 , 教 育 駕 駛 人 / 用 路 人 有 正 確 認 知 應 是 提 昇 行 車10


安 全 的 最 佳 策 略 。用 路 人 的 正 確 認 知 包 括 人 、 車 、 環 境 之 互 動 與 可 能 互 動 。 舉 今 日駕 車 休 閒 / 越 野 日 益 盛 行 一 事 為 例 ,RV 車 (Recreation Vehicle) 或 SUV(Sport Utility Vehicle) 車 雖 有 較 佳 之 運 動 性 能 與 能 力 , 但 亦 有 其 重 心 較一 般 乘 用 轎 車 (passenger) 高 之 特 性 。 此 特 性 對 山 區 彎 道 、 上 下 陡 坡或 非 舖 裝 道 路 ( 低 摩 擦 路 面 ) 的 行 駛 與 車 輛 一 般 在 緊 急 動 態 表 現 等等 , 均 有 一 定 關 聯 , 而 此 車 輛 在 道 路 行 駛 之 特 性 或 限 制 也 正 是 教 育 的第一章防禦駕駛簡介範 圍 。2. 何 謂 防 禦 駕 駛防 禦 駕 駛 乃 強 調 以 人 的 認 知 為 主 軸 的 用 路 觀 念 , 提 醒 駕 駛 人 / 用 路人 除 了 注 意 週 遭 狀 況 ( 如 路 口 ? 雨 天 ?)、 勿 違 規 侵 犯 他 人 外 , 更 應 從目 視 / 耳 聽 的 察 覺 , 進 一 步 認 知 並 預 測 接 下 來 可 能 發 生 意 外 之 情 境 , 進而 預 先 採 取 必 要 措 施 以 避 免 事 故 的 一 種 駕 駛 / 用 路 哲 學 。 廣 義 的 防 禦 駕駛 觀 念 與 應 用 範 圍 不 僅 僅 限 於 車 輛 駕 駛 人 , 尚 包 括 如 機 車 騎 士 , 行 人等 等 所 有 用 路 人 , 由 增 進 認 知 能 力 進 而 提 昇 交 通 安 全 。不 同 於 交 通 法 規 或 規 則 之 法 律 條 文 , 防 禦 觀 念 深 入 推 導 下 一 步 可能 發 生 的 情 況 而 預 作 防 範 , 而 此 預 作 防 範 的 行 為 可 能 正 是 交 通 法 規 訂定 的 緣 由 , 以 此 角 度 切 入 解 釋 , 可 收 遵 守 交 通 法 規 為 理 所 當 然 之 效 ,換 言 之 , 知 其 然 並 知 其 所 以 然 。 舉 國 人 常 忽 略 的 『 進 入 隧 道 應 開 啟 頭燈 』 為 例 , 防 禦 觀 念 應 預 測 隧 道 中 若 車 輛 無 開 啟 頭 燈 , 萬 一 突 然 停 電可 能 造 成 連 環 大 車 禍 、 救 援 困 難 、 事 故 擴 大 ... 等 , 因 此 就 算 大 白 天 , 進入 隧 道 前 應 開 啟 頭 燈 。 再 舉 『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 第 一 百 三 十 條 車 輛 行經 鐵 路 平 交 道 之 規 定 : 鐵 路 平 交 道 上 不 得 超 車 、 迴 車 、 倒 車 或 臨 時 停車 』 為 例 , 防 禦 駕 駛 在 鐵 路 平 交 道 上 強 調 的 是 :(1) 應 避 免 因 堵 車 而 停 於 在 鐵 路 平 交 道 上 , 造 成 火 車 來 臨 時 無 路 可逃 !11


(2) 若 萬 一 恰 好 在 鐵 路 平 交 道 熄 火 時 , 怎 麼 辦 ?3. 防 禦 駕 駛 目 的防 禦 駕 駛 是 一 種 預 測 危 險 、 進 而 遠 離 危 險 的 一 種 駕 駛 / 用 路 哲 學 ,對 於 人 、 車 密 度 極 度 擁 擠 的 國 內 交 通 而 言 , 防 禦 駕 駛 的 導 入 除 可 免 除本 身 引 起 的 危 險 外 , 對 於 因 他 人 引 起 的 危 險 也 能 經 由 預 測 而 避 免 涉 入其 可 能 導 致 的 事 故 。防 禦 駕 駛 概 念 / 認 知 的 建 立 , 可. 協 助 用 路 人 找 到 回 家 唯 一 的 路 ---『 安 全 』;. 減 少 家 庭 悲 劇 / 糾 紛 ;. 駕 駛 人 更 可 能 享 受 駕 駛 樂 趣 或 欣 賞 沿 途 秀 麗 風 景 ;. 建 立 安 全 行 車 環 境 與 創 造 人 車 和 諧 環 境 之 基 礎 ;12


第 二 章 相 關 行 車 安 全 之 車 輛 動 態 特 性此 章 就 與 行 車 安 全 相 關 之 車 輛 重 要 特 性 作 簡 要 說 明 , 希 提 供 讀 者在 日 常 駕 車 的 情 境 中 , 對 處 境 危 險 的 認 知 能 力 有 進 一 步 提 昇 。1. 何 謂 輪 胎 抓 地 力記 得 小 時 候 , 考 試 時 常 有 一 題 : 火 車 為 何 能 在 鐵 軌 上 行 駛 ? 答 案是 靠 著 火 車 輪 與 鐵 軌 間 的 摩 擦 力 。 事 實 上 , 摩 擦 力 是 兩 個 物 體 接 觸 時的 作 用 力 , 車 輛 能 在 道 路 上 行 駛 靠 的 也 是 摩 擦 力 , 就 是 輪 胎 與 地 面 相互 的 作 用 力 , 又 稱 輪 胎 抓 地 力 。( 簡 稱 抓 地 力 )如 果 以 三 度 空 間 來 看 , 車 子 與 地 面 接 觸 的 地 方 只 有 輪 胎 , 所 以 車輛 之 所 以 能 加 速 、 轉 彎 、 煞 車 , 全 都 可 以 視 為 是 輪 胎 與 地 面 間 作 用 力的 結 果 。 就 好 比 人 能 走 路 、 跑 步 或 停 止 , 也 都 跟 腳 與 地 面 間 的 作 用 力有 關 。 試 想 如 果 鞋 子 磨 平 了 , 可 能 爬 坡 會 滑 下 來 ; 如 果 地 面 有 一 灘 砂石 或 在 浴 室 濕 滑 的 地 面 , 可 能 走 路 會 滑 倒 。 因 此 輪 胎 與 地 面 間 的 作 用第二章相關行車安全之車輛動態特性力 , 是 影 響 車 輛 動 態 特 性 的 關 鍵 。輪 胎 與 地 面 間 的 作 用 力 稱 抓 地 力 , 顧 名 思 義 , 就 是 輪 胎 能 夠 抓 住地 面 的 力 量 , 也 就 是 輪 胎 與 地 面 的 摩 擦 力 (F)。 其 大 小 由 當 時 輪 胎 之垂 直 荷 重 (N) 與 當 時 輪 胎 - 地 面 間 的 摩 擦 係 數 (μ) 決 定 , 亦 即 F=μN。2. 輪 胎 抓 地 力 的 組 成 與 功 用抓 地 力 可 依 輪 胎 滾 動 方 向 區 分 為 縱 向 力 ( 煞 車 或 驅 動 力 ) 與 橫 向力 ( 轉 向 力 ), 如 圖 2A。 這 些 作 用 力 在 車 輛 上 扮 演 的 角 色 , 基 本 上 可 以從 縱 向 、 橫 向 及 垂 直 三 方 向 來 區 分 , 無 論 是 在 起 步 、 加 速 、 煞 車 、 轉彎 、 操 控 甚 至 舒 適 性 能 等 均 與 車 輛 展 現 的 特 性 息 息 相 關 。 因 此 時 常 檢查 、 關 心 一 下 自 己 車 輛 的 輪 胎 , 是 有 必 要 且 相 當 重 要 的 。13


驅 動 力 ( 滾 動 方 向 - 縱 向 )轉 向 力 ( 橫 向 )圖 2A 輪 胎 抓 地 力 可 區 分 為-- 縱 向 力 ( 煞 車 或 驅 動 力 ) 與 橫 向 力 ( 轉 向 力 )煞 車 力 ( 縱 向 )輪 胎 的 主 要 功 能 有 ..(1) 提 供 前 進 、 煞 車 的 作 用 力 : 車 輛 的 前 進 和 煞 車 必 須 靠 輪 胎 與 地 面間 的 縱 向 抓 地 力 , 試 想 一 輛 車 若 在 很 滑 的 冰 上 起 步 或 煞 車 , 一 定比 在 一 般 柏 油 路 面 上 困 難 很 多 。 在 許 多 高 緯 度 的 國 家 , 冬 天 路 面積 雪 結 冰 時 , 就 必 須 預 留 很 長 的 緩 衝 空 間 , 起 步 時 也 必 須 用 特 殊的 檔 位 ( 如 2 檔 ) 或 配 置 TCS 系 統 , 以 減 緩 輪 胎 空 轉 的 現 象 。(2) 提 供 改 變 與 維 持 方 向 的 作 用 力 : 除 了 縱 向 抓 地 力 , 輪 胎 橫 向 的 抓地 力 是 提 供 車 輛 轉 彎 以 及 維 持 直 行 穩 定 之 用 。 而 由 於 輪 胎 橫 向 的摩 擦 力 會 隨 輪 胎 與 路 面 間 的 滑 動 比 增 加 而 顯 著 下 降 , 故 當 車 輪 鎖死 時 , 可 能 會 造 成 車 輛 無 法 轉 彎 或 無 法 維 持 穩 定 等 失 控 狀 況 。(3) 吸 收 垂 直 震 動 的 力 : 輪 胎 可 視 為 懸 吊 系 統 的 一 部 份 , 可 以 吸 收 部分 從 地 面 傳 來 的 震 動 。 所 以 車 輛 乘 坐 的 舒 適 性 好 壞 , 有 一 部 份 是決 定 在 輪 胎 。3. 輪 胎 抓 地 力 的 消 長 特 性在 F=μN 中 , 只 要 μ,N 不 變 的 情 況 下 ( 換 言 之 , 車 重 相 同 , 路 面也 相 同 ), 任 何 時 候 此 兩 個 方 向 力 的 合 力 (F) 大 致 維 持 一 定 , 此 可 以一 個 所 謂 的 摩 擦 圓 來 代 表 彼 此 消 長 , 如 圖 2B。 當 縱 向 力 大 時 , 橫 向 力就 變 小 , 如 圖 2C, 反 之 亦 然 。14


任 何 時 候 煞車 力 & 轉 向 力的 合 力 大 小相 當 , 可 以摩 擦 圓 表 示煞 車 力轉 向 力煞 車 力 & 轉 向 力 ( 合 力 )圖 2B 縱 向 ( 煞 車 或 驅 動 力 ) 與 橫 向( 轉 向 力 ) 的 合 力 不 會 超 過 摩 擦圓 的 界 限4. 什 麼 因 素 會 影 響 輪 胎 抓 地 力 ?摩 擦 圓 界 限(1) 輪 胎 材 質 ( 與 μ 相 關 ): 輪 胎 主 要 是 由 橡 膠 製 成 , 各 種 輪 胎 材 料煞 車 力轉 向 力煞 車 力 & 轉 向 力 ( 合 力 )圖 2C 隨 著 縱 向 力 ( 煞 車 或 驅 動 力 ) 的 增加 時 , 橫 向 力 ( 轉 向 力 ) 會 減 少的 配 方 會 影 響 輪 胎 與 地 面 的 摩 擦 係 數 。 一 般 而 言 , 只 要 選 擇 適 合該 車 種 的 輪 胎 ( 如 出 廠 時 所 配 備 之 輪 胎 ) 即 可 獲 得 不 錯 的 抓 地第二章相關行車安全之車輛動態特性力 。(2) 地 面 狀 況 ( 與 μ 相 關 ): 地 面 狀 況 影 響 輪 胎 抓 地 力 甚 鉅 , 就 如 同人 站 在 灑 了 肥 皂 水 的 地 板 上 會 滑 倒 的 道 理 一 樣 , 不 同 路 面 狀 況 會有 不 同 的 摩 擦 係 數 。 例 如 一 般 乾 柏 油 路 面 與 輪 胎 間 的 摩 擦 係 數 約在 0.8 ~ 0.9, 未 鋪 裝 的 砂 礫 路 約 在 0.3 ~ 0.4, 結 冰 的 路 面 約 在 0.1,而 濕 的 柏 油 路 面 約 在 0.6 ~ 0.75 之 間 , 因 此 平 常 行 駛 , 必 須 時 時 注意 不 同 路 面 狀 況 , 設 想 可 能 發 生 的 危 險 。(3) 輪 胎 胎 紋 深 度 ( 與 μ 相 關 ): 胎 紋 的 深 淺 對 於 輪 胎 抓 地 力 , 主 要是 在 雨 天 潮 濕 的 路 面 上 有 較 大 的 影 響 。由 於 潮 濕 的 路 面 上 有 一 層 水 膜 , 若 輪 胎 沒 有 胎 紋 或 胎 紋 太淺 , 水 膜 無 法 順 著 紋 路 排 開 , 輪 胎 與 地 面 間 便 會 有 一 層 水 膜 , 減少 輪 胎 與 地 面 的 接 觸 面 積 , 產 生 類 似 在 水 面 上 漂 浮 的 現 象 , 一 般稱 水 漂 現 象 。 發 生 水 漂 之 嚴 重 程 度 與 輪 胎 排 水 性 、 水 膜 / 積 水 厚 度15


及 車 速 等 因 素 息 息 相 關 , 一 般 而 言 潮 濕 路 面 時 , 車 速 60km/h 以 上即 可 能 產 生 部 份 水 漂 現 象 ; 而 雨 天 行 駛 100km/h 以 上 時 , 可 能 發 生嚴 重 水 漂 現 象 而 致 輪 胎 完 全 喪 失 前 述 之 縱 向 與 橫 向 等 所 有 抓 地力 。(4) 輪 胎 胎 壓 ( 與 μ 相 關 ): 胎 壓 過 低 , 輪 胎 的 變 形 量 變 大 , 表 示 輪胎 的 滾 動 阻 力 變 大 , 會 較 耗 油 , 持 續 高 速 行 駛 易 爆 胎 。 胎 壓 過高 , 胎 面 中 央 凸 出 , 接 觸 面 積 小 , 排 水 性 變 差 , 在 溼 地 上 煞 車 距離 會 變 長 。 唯 有 保 持 適 當 的 胎 壓 , 方 可 使 輪 胎 的 抓 地 力 維 持 在 最佳 狀 態 。(5) 輪 胎 新 舊 ( 與 μ 相 關 ): 新 胎 表 面 會 殘 存 一 層 脫 膜 劑 , 必 須 磨 合一 小 段 時 間 才 能 獲 得 穩 定 的 摩 擦 力 ( 一 般 約 行 駛 200 公 里 後 可 達 正常 狀 況 ); 舊 胎 則 可 能 因 為 橡 膠 老 化 變 質 , 使 抓 地 力 降 低 或 易 脫唇 爆 胎 。(6) 車 輛 重 量 (N): 理 論 上 , 輪 胎 與 地 面 的 麼 擦 力 應 隨 著 車 重 增 加 而增 加 , 但 實 際 上 摩 擦 力 增 加 的 幅 度 不 若 車 重 來 的 大 , 因 此 當 車 輛載 滿 乘 客 或 貨 物 時 , 其 輪 胎 與 地 面 的 摩 擦 力 與 車 重 的 比 值 較 空 車時 小 , 亦 會 使 煞 停 距 離 增 加 。(7) 輪 胎 滑 動 比 (λ): 滑 動 比 代 表 的 是 輪 胎 與 地 面 間 相 對 滑 動 的 狀 況 ,車 速 - 輪 速可 以 λ=% 表 示 ,0% 為 輪 胎 完 全 的 滾 動 ( 輪 胎 自 由 滾 動 、車 速與 地 面 間 沒 有 相 對 滑 動 ), 而 100% 則 是 輪 胎 鎖 死 不 轉 , 在 地 面 上滑 動 。如 緊 急 煞 車 時 , 因 煞 車 踏 板踩 得 重 又 急 , 若 車 輛 無 配 置 防鎖 死 ABS, 則 輪 胎 會 鎖 死 不 轉 動而 與 地 面 產 生 滑 動 , 並 在 地 面留 下 黑 色 胎 痕 。 一 般 而 言 , 輪胎 摩 擦 係 數 會 隨 滑 動 比 增 加 而摩擦係數橫 向 摩 擦 係 數 μL縱 向 摩 擦 係 數 μBλ=100%λ=0 滑 動 比 (λ)圖 2D 隨 著 滑 動 比 的 增 加 , 輪 胎 的 側 向 摩擦 係 數 會 顯 著 地 減 少 , 甚 至 接 近 016


下 降 , 尤 其 是 橫 向 ( 用 來 轉 彎 的 力 ) 的 輪 胎 抓 地 力 下 降 的 幅 度 很大 , 當 滑 動 比 100% 時 幾 乎 橫 向 抓 地 力 接 近 0( 如 圖 2D 所 示 ), 因 此煞 車 時 若 前 輪 鎖 死 而 滑 動 , 因 橫 向 抓 地 力 接 近 0, 所 以 雖 駕 駛 人 轉動 方 向 盤 迴 避 前 方 障 礙 物 , 然 車 輛 仍 無 法 轉 彎 而 成 直 線 滑 動 而 無法 迴 避 前 方 障 礙 物 ( 詳 見 輪 胎 抓 地 力 與 車 輛 特 性 )。5. 緊 急 煞 車 狀 況 下 的 車 輛 特 性由 於 輪 胎 提 供 煞 車 、 轉 彎 的 功 能 , 平 常 開 車 , 遇 到 紅 綠 燈 要 把 車停 下 來 , 只 要 鬆 開 油 門 踏 板 , 緩 緩 的 踩 下 煞 車 便 可 平 順 的 將 車 停 下 ,而 煞 車 過 程 中 輪 胎 都 是 一 直 保 持 轉 動 的 。 可 是 如 果 發 生 緊 急 狀 況 的 時候 , 可 就 沒 那 麼 平 順 了 。有 一 種 極 端 的 狀 況 是 駕 駛 人 應 有 的 基 本 認 知 。 假 設 有 一 個 小 朋 友 突然 從 路 旁 衝 出 , 駕 駛 者 一 定 會 用 力 踩 下 煞 車 踏 板 , 藉 由 機 械 作 用 的 傳遞 , 煞 車 系 統 會 分 別 給 予 四 輪 ( 假 設 是 小 轎 車 ) 煞 車 力 , 而 且 因 為 緊第二章相關行車安全之車輛動態特性急 , 踩 下 踏 板 的 力 道 可 能 大 到 足 以 讓 輪 胎 鎖 死 , 此 時 前 軸 輪 胎 先 鎖 死 還是 後 軸 輪 胎 先 鎖 死 , 對 於 車 輛 的 動 態 會 有 很 大 的 影 響 。(1) 前 軸 先 鎖 : 在 緊 急 煞 車 的 過 程 中 , 若 前 軸 輪 胎 先 鎖 死 , 後 軸 輪 胎仍 繼 續 保 持 轉 動 : 由 之 前 所 說 的 , 當 滑 動 比 為 100% 時 , 橫 向 幾 乎沒 有 摩 擦 力 , 如 圖 2D, 可 知 此 時 前 輪 幾 乎 沒 有 橫 向 摩 擦 力 , 因 此前 輪 失 去 了 轉 向 能 力 。 也 就 是 說 , 此 時 就 算 轉 動 方 向 盤 車 輛 也 是沒 有 轉 向 反 應 , 直 直 地 往 前 衝 。 如 果 幸 運 的 話 可 以 在 撞 到 小 朋 友之 前 停 下 來 , 運 氣 不 好 的 話 , 則 連 閃 避 的 機 會 都 沒 有 , 直 接 撞上 。(2) 後 軸 先 鎖 : 若 後 軸 輪 胎 先 鎖 死 , 前 軸 輪 胎 繼 續 滾 動 , 同 樣 地 , 後軸 會 失 去 橫 向 的 抓 地 力 , 無 法 維 持 直 行 的 穩 定 , 車 尾 會 往 一 邊 偏擺 , 嚴 重 的 甚 至 可 能 會 失 控 轉 圈 ( 甩 尾 失 控 )。 這 種 情 況 下 , 連 車輛 都 無 法 維 持 穩 定 , 更 遑 論 要 閃 避 小 朋 友 了 , 甚 至 會 波 及 其 他 鄰17


近 車 輛 或 撞 上 安 全 島 , 後 果 十 分 嚴 重 。(3) 同 時 鎖 死 : 前 後 軸 約 同 時 鎖 死 , 則 情 況 和 前 軸 先 鎖 死 十 分 類 似 ,車 輛 可 維 持 穩 定 但 會 失 去 轉 向 閃 避 的 能 力 。如 上 所 述 , 行 駛 中 當 輪 胎 鎖 死 ( 一 般 發 生 在 緊 急 煞 車 ), 輪 胎 將 失去 橫 向 抓 地 力 而 發 生 危 險 。 事 實 上 , 起 步 時 若 輪 胎 空 轉 打 滑 ( 一 般 發生 在 斜 坡 、 冰 雪 地 或 非 舖 裝 的 碎 石 路 起 步 ), 輪 胎 也 將 失 去 橫 向 力 而 同樣 發 生 危 險 。試 想 行 駛 中 的 車 輛 當 有 緊 急 狀 況 發 生 , 駕 駛 人 緊 急 又 猛 又 快 地 踩下 煞 車 , 此 時 可 能 有 三 種 結 果 :A. 可 能 導 致 前 輪 鎖 死 : 此 時 因 失 去 橫 向 力 , 車 輛 將 失 去 轉 向 能力 , 雖 然 駕 駛 人 轉 動 方 向 盤 , 但 車 輛 仍 不 聽 使 喚 往 前 衝 而 撞 擊前 方 障 礙 物 。B. 可 能 導 致 後 輪 鎖 死 : 此 時 因 失 去 橫 向 力 , 車 輛 尾 部 將 失 去 橫 向支 撐 能 力 而 甩 尾 失 控 。C. 若 車 輛 配 備 有 前 後 輪 完 整 防 鎖 死 煞 車 系 統 (ABS), 則 在 前 輪 與後 輪 不 會 鎖 死 下 , 維 持 一 定 之 橫 向 力 , 方 向 盤 仍 保 有 部 分 轉 向力 以 迴 避 障 礙 物 , 且 車 輛 尾 部 亦 有 橫 向 支 撐 力 而 不 致 於 甩 尾 失控 。 是 否 能 迴 避 當 時 緊 急 狀 況 , 可 能 視 當 時 天 時 、 地 利 與 人 和了 。( 備 註 : 若 能 養 成 保 持 足 夠 安 全 車 距 之 駕 車 習 慣 , 能 迴 避的 機 率 相 對 提 高 很 多 )要 解 釋 為 什 麼 會 發 生 這 些 現 象 , 可 以 用 一 個 簡 單 的 實 驗 來 說 明 :拿 一 支 尺 或 棍 子 當 作 是 車 子 , 一 端 為 車 頭 另 一 端 為 車 尾 , 車 頭 朝 下 拿著 , 向 下 的 重 力 就 如 同 車 輛 往 前 衝 的 力 量 。A. 當 前 軸 先 鎖 死 時 , 表 示 前 輪 失 去 橫 向 力 , 後 軸 仍 保 有 橫 向 力 ,因 此 用 手 指 抓 住 代 表 車 尾 的 一 端 ( 上 端 ) 固 定 , 此 時 藉 由 手 指18


的 力 量 可 以 感 受 尺 趨 向 於 維 持 直 線 穩 定 , 就 算 搖 晃 車 頭 也 會 趨於 穩 定 。B. 當 後 軸 先 鎖 死 時 , 表 示 後 輪 失 去 橫 向 力 , 前 輪 仍 保 有 橫 向 力 ,因 此 手 指 改 抓 住 代 表 車 頭 的 一 端 ( 下 端 ), 藉 由 手 指 的 力 量 可 以感 受 尺 有 翻 轉 向 下 的 趨 勢 , 若 輕 搖 車 尾 更 容 易 翻 轉 。 至 於 四 輪同 時 鎖 定 , 就 如 同 放 手 讓 尺 往 下 掉 , 可 以 維 持 直 線 , 但 無 法 控制 轉 向 。 由 此 可 以 解 釋 , 車 輛 後 軸 車 輪 鎖 死 時 較 前 軸 車 輪 鎖 死不 穩 定 。小 轎 車 如 此 , 對 於 具 有 多 軸 的 大 型 車 而 言 , 不 同 軸 先 鎖 死 也 會 發生 不 同 的 失 控 狀 況 。 如 圖 2E, 以 半 聯 結 車 為 例 , 當 前 軸 鎖 死 時 , 會 和小 轎 車 一 樣 失 去 轉 向 能 力 , 無 法 閃 避 前 方 障 礙 ; 當 最 後 一 軸 先 鎖 死時 , 車 尾 失 去 橫 向 抓 地 力 , 車 尾 將 往 前 甩 ; 若 是 第 二 軸 先 鎖 死 時 , 則會 造 成 拖 車 頭 的 尾 部 向 前 甩 , 尾 車 再 向 前 擠 壓 , 造 成 半 聯 結 車 「 折 頸 」第二章相關行車安全之車輛動態特性的 現 象 。既 然 緊 急 煞 車 時 車 輪 鎖 死 這 麼 危 險 , 該 如 何 防 範 呢 ? 這 就 要 從 煞車 系 統 的 特 性 談 起 ...前 輪 鎖 死 後 的 行 進 路 線前軸鎖死預定閃避路線後軸鎖死第二軸鎖死圖 2E 半 聯 結 車 不 同 軸 輪 胎 鎖 死 , 可 能 導 致 的 危 險 狀 況19


6. 煞 車 系 統 特 性一 般 小 轎 車 煞 車 系 統 , 採 用 液 壓 煞 車 系 統 , 利 用 液 體 不 可 壓 縮 的原 理 , 將 駕 駛 腳 踏 煞 車 踏 板 的 力 量 傳 輸 到 各 輪 煞 車 作 動 器 。 腳 踩 下 煞車 踏 板 , 利 用 槓 桿 原 理 的 機 械 構 造 會 推 動 一 個 推 力 放 大 的 裝 置 ( 真 空倍 力 器 ), 再 推 動 一 個 內 有 煞 車 油 的 活 塞 , 將 煞 車 油 推 送 進 煞 車 管 路中 , 經 過 液 壓 的 分 配 ( 比 例 閥 ), 將 適 當 的 液 體 分 送 到 各 輪 的 煞 車 作 動器 ( 碟 式 或 鼓 式 ), 作 動 煞 車 使 車 輛 減 速 停 止 。根 據 國 際 標 準 的 要 求 , 煞 車 系 統 必 須 具 備 下 述 幾 項 特 性 :(1) 能 產 生 足 夠 的 減 速 度 , 在 合 理 的 距 離 內 使 車 輛 停 下 來 ;(2) 有 一 定 的 穩 定 度 , 不 因 溫 度 或 乾 濕 大 幅 影 響 煞 車 系 統 的 效 能 ;(3) 即 使 煞 車 系 統 發 生 故 障 ( 非 同 時 併 發 許 多 故 障 ), 也 可 以 讓 車 輛 在合 理 的 範 圍 內 停 下 來 ;(4) 維 持 車 輛 煞 車 過 程 中 的 動 態 穩 定 , 即 無 論 在 何 種 載 重 與 路 面 狀 況下 , 後 軸 車 輪 都 不 應 比 前 軸 先 鎖 死 。前 面 所 說 的 是 對 於 車 輛 煞 車 系 統 機 械 功 能 設 計 上 的 要 求 , 然 而 同時 必 須 藉 由 駕 駛 者 正 確 的 操 作 與 觀 念 配 合 , 才 能 確 保 煞 車 系 統 的 正 常運 作 。 因 此 , 就 算 一 輛 車 有 再 好 的 煞 車 系 統 , 也 必 須 靠 駕 駛 者 以 下 的配 合 :(1) 下 坡 時 善 用 引 擎 煞 車 。 由 於 一 般 小 轎 車 的 煞 車 系 統 , 是 藉 由 摩 擦的 方 式 , 將 動 能 轉 變 成 熱 能 , 隨 著 煞 車 頻 率 與 時 間 的 增 加 , 煞 車系 統 會 產 生 較 高 熱 量 , 而 溫 度 的 上 升 將 會 影 響 煞 車 效 能 , 就 是 所謂 的 熱 衰 退 。 煞 車 產 生 的 熱 量 , 在 一 般 行 駛 狀 況 下 , 可 以 藉 由 空氣 流 動 來 散 熱 , 可 是 在 下 坡 時 因 煞 車 頻 率 較 高 , 熱 量 無 法 及 時 散逸 , 容 易 導 致 煞 車 效 能 的 衰 退 。 因 此 , 下 長 坡 時 將 變 速 箱 維 持 在適 當 的 檔 位 , 例 如 2 檔 或 3 檔 , 可 以 藉 由 引 擎 轉 速 的 提 昇 產 生 負 壓20


阻 力 ( 引 擎 煞 車 ), 使 車 輛 減 速 而 減 少 煞 車 系 統 的 負 擔 。(2) 依 車 主 手 冊 建 議 定 期 更 換 煞 車 油 。 如 上 所 述 , 煞 車 時 會 產 生 高熱 , 持 續 高 熱 下 除 會 產 生 熱 衰 退 外 , 更 嚴 重 的 是 熱 會 傳 導 至 煞 車管 路 中 的 煞 車 油 , 使 煞 車 油 升 溫 達 到 沸 點 而 汽 化 。 汽 化 後 , 由 於氣 體 具 有 可 壓 縮 的 特 性 , 當 踩 下 煞 車 時 管 路 中 的 液 體 推 動 到 氣體 , 造 成 氣 體 壓 縮 但 不 會 將 力 量 繼 續 傳 遞 下 去 , 最 終 造 成 煞 車 失靈 。 依 據 DOT4 的 要 求 , 煞 車 油 的 沸 點 在 230℃ 以 上 , 但 當 煞 車 油中 的 含 水 量 3.5% 時 , 沸 點 降 至 155℃, 由 此 可 知 在 煞 車 油 使 用 過 一段 時 間 後 , 沸 點 會 因 煞 車 油 含 水 量 增 高 而 降 低 , 更 容 易 因 溫 度 的上 升 使 煞 車 油 汽 化 , 導 致 煞 車 失 靈 。 因 此 , 為 確 保 安 全 , 最 好 參考 原 廠 建 議 定 期 更 換 煞 車 油 。(3) 了 解 自 己 車 子 的 煞 車 反 應 。 每 一 款 車 種 的 煞 車 操 作 設 計 都 有 些 不同 , 無 論 是 踏 板 的 高 度 / 深 度 / 行 程 、 踩 踏 所 需 的 踏 力 、 操 作 力 的 線性 感 、 踩 下 後 煞 車 力 的 反 應 快 慢 等 等 都 各 有 差 異 。 因 此 建 議 找 個 空第二章相關行車安全之車輛動態特性曠 安 全 的 地 方 , 熟 悉 了 解 一 下 自 己 車 子 的 煞 車 特 性 , 尤 其 是 練 習 緊急 狀 況 下 的 煞 車 感 覺 , 例 如 ABS 作 動 時 的 踏 板 反 彈 回 饋 感 覺 , 或 是車 輪 鎖 死 現 象 的 體 驗 。 如 此 , 才 能 在 緊 急 狀 況 發 生 時 , 從 容 應 對 。(4) 配 備 有 ABS 的 車 輛 , 緊 急 狀 況 時 除 了 踩 煞 車 , 更 重 要 的 是 轉 向 與閃 避 。ABS 主 要 功 能 是 讓 車 輛 在 煞 車 過 程 中 , 車 輪 保 持 轉 動 不 鎖死 , 維 持 車 輛 的 穩 定 與 轉 向 功 能 。 因 此 , 在 駕 駛 配 備 有 ABS 的 車輛 , 遇 到 緊 急 狀 況 時 , 正 確 的 操 作 方 式 是 , 快 速 且 大 力 踩 下 煞 車踏 板 並 維 持 踩 著 ( 不 要 踩 放 踩 放 ), 同 時 轉 動 方 向 盤 閃 避 前 方 的 障礙 物 。 煞 車 的 過 程 中 , 踏 板 會 產 生 ABS 的 回 饋 振 動 , 此 為 正 常 現象 , 應 持 續 踩 著 踏 板 不 要 放 開 , 直 到 狀 況 解 除 。由 第 5 節 可 知 , 當 車 輪 鎖 死 時 , 不 是 失 去 轉 向 力 就 是 失 去 穩 定 性 ,該 如 何 防 範 呢 ? 提 供 以 下 幾 點 良 心 的 建 議 :21


(1) 購 買 配 備 有 ABS 的 車 輛 。 一 般 車 輛 的 設 計 , 在 煞 車 力 的 分 配 上 ,會 使 前 軸 車 輪 比 後 軸 車 輪 早 鎖 死 , 以 維 持 車 輛 的 穩 定 性 ; 也 因 為如 此 , 車 輛 會 因 前 輪 鎖 死 而 失 去 轉 向 力 , 如 果 無 法 及 時 停 止 下來 , 便 只 能 眼 睜 睜 地 撞 上 前 方 障 礙 物 。 基 本 上 ABS 的 作 用 即 可 讓車 輛 在 緊 急 煞 車 過 程 維 持 穩 定 , 亦 可 讓 車 輛 保 有 轉 向 能 力 , 如 能正 確 操 作 , 可 以 避 免 許 多 碰 撞 意 外 發 生 。(2) 在 雨 天 溼 地 、 草 地 、 砂 礫 路 面 、 雪 地 上 行 駛 需 特 別 注 意 。 上 述 幾種 路 面 條 件 , 都 是 屬 於 低 摩 擦 的 狀 況 , 即 使 只 是 輕 踩 煞 車 , 車 輪也 很 容 易 鎖 死 。 因 此 行 駛 在 這 些 路 面 上 時 , 必 須 拉 大 安 全 車 距 ,降 低 車 速 , 預 留 足 夠 的 煞 停 空 間 。 行 駛 中 也 要 認 知 週 遭 車 輛 與 環境 , 儘 量 避 免 讓 自 己 車 輛 單 側 ( 通 常 是 右 側 ) 輪 胎 駛 入 路 肩 外 草 地 或砂 礫 路 面 ( 參 考 第 三 章 會 車 篇 )。(3) 入 彎 前 適 當 降 低 車 速 , 不 要 一 邊 過 彎 一 邊 踩 煞 車 。 在 彎 道 中 踩 煞車 , 由 於 重 量 轉 移 的 關 係 , 容 易 發 生 不 穩 定 的 現 象 , 且 內 側 輪 較外 側 輪 容 易 鎖 死 , 一 但 發 生 車 輪 鎖 死 , 也 極 易 發 生 甩 尾 失 控 的 現象 。 因 此 應 養 成 入 彎 前 先 減 至 適 當 車 速 , 避 免 在 彎 道 中 重 踩 煞 車的 習 慣 , 一 方 面 可 維 持 車 輛 行 駛 穩 定 , 另 一 方 面 可 使 車 輛 過 彎 順暢 , 提 昇 乘 坐 的 舒 適 性 。(4) 平 常 開 車 需 注 意 什 麼 才 能 使 輪 胎 維 持 良 好 的 抓 地 力 ?A. 胎 壓 很 重 要 , 必 須 常 確 保 胎 壓 值 在 原 廠 規 定 範 圍 內 。B. 雨 天 或 在 潮 濕 路 面 行 車 , 要 保 持 足 夠 的 行 車 間 距 或 降 低 車 速 ,因 為 溼 地 真 的 比 較 滑 , 不 容 易 煞 得 住 也 不 容 易 控 制 車 輛 , 萬 一發 生 水 漂 現 象 , 危 險 程 度 相 當 高 。C. 胎 紋 深 度 不 足 時 , 應 儘 速 更 換 輪 胎 ( 一 般 最 低 限 度 為 1.6mm,或 已 磨 到 輪 胎 磨 損 標 記 )。 胎 紋 深 度 不 足 應 嚴 禁 雨 天 行 駛 , 否 則發 生 水 漂 之 機 率 相 當 高 。22


7. 動 力 方 向 盤 需 引 擎 帶 動曾 在 十 幾 二 十 年 前 開 車 的 朋 友 , 對 於 那 重 重 的 方 向 盤 , 尤 其 是 停車 時 得 費 盡 力 氣 才 轉 得 動 的 方 向 盤 , 應 該 不 會 陌 生 。 時 至 今 日 , 幾 乎所 有 車 輛 方 向 盤 的 轉 向 , 都 可 以 用 輕 而 易 舉 來 形 容 , 甚 至 一 根 指 頭 就可 以 輕 易 操 控 , 這 都 是 拜 動 力 方 向 盤 輔 助 所 賜 。 目 前 大 部 分 的 動 力 方向 盤 輔 助 , 都 是 靠 引 擎 皮 帶 帶 動 泵 浦 , 提 供 駕 駛 轉 向 力 的 輔 助 , 因 此一 旦 引 擎 熄 火 , 瞬 間 方 向 盤 會 變 得 轉 向 異 常 吃 重 , 甚 至 回 扯 造 成 危險 。試 想 下 例 情 況 , 一 輛 車 開 在 崎 嶇 的 山 路 上 , 駕 駛 一 手 握 著 方 向盤 , 另 一 手 閒 閒 的 擱 在 門 把 上 或 排 檔 桿 頭 上 , 前 方 一 個 右 彎 , 駕 駛 自然 地 鬆 開 油 門 、 踩 煞 車 、 轉 方 向 盤 , 此 時 突 然 間 引 擎 熄 火 是 有 可 能的 。 引 擎 熄 火 瞬 間 , 可 能 導 致 方 向 盤 因 輔 助 力 消 失 而 向 左 回 扯 , 駕 駛人 一 時 抓 不 住 方 向 盤 而 肇 事 。 這 個 設 想 的 情 境 , 事 實 上 是 有 可 能 發 生的 , 因 為 鬆 油 門 時 轉 速 跟 著 車 速 往 下 掉 , 踩 煞 車 時 用 的 真 空 倍 力 器 輔第二章相關行車安全之車輛動態特性助 、 轉 方 向 盤 用 的 動 力 方 向 盤 輔 助 與 車 內 空 調 壓 縮 機 / 大 燈 等 等 均 會 對引 擎 負 荷 造 成 瞬 間 變 化 。 引 擎 在 這 短 短 的 一 個 彎 道 , 因 一 連 串 的 操 作或 運 轉 等 , 均 有 可 能 對 正 往 下 掉 的 引 擎 轉 速 造 成 衝 擊 而 一 時 無 法 補 油 /補 償 而 造 成 熄 火 。 一 旦 熄 火 , 動 力 方 向 盤 輔 助 第 一 個 失 效 , 在 車 輪 自動 回 正 的 趨 勢 下 , 會 產 生 較 大 的 回 扯 力 道 , 此 時 若 又 僅 以 單 手 抓 住 方向 盤 , 其 後 果 可 能 就 是 無 法 控 制 方 向 , 撞 擊 彎 道 中 的 他 車 、 擦 撞 山 壁或 撞 擊 橋 墩 而 造 成 意 外 ; 其 次 , 第 二 個 失 效 的 是 煞 車 力 輔 助 , 車 輛 熄火 後 通 常 僅 餘 2~3 次 的 煞 車 力 輔 助 , 故 若 在 此 情 況 下 踩 放 踩 放 煞 車 , 煞車 踏 板 會 突 然 變 得 很 重 , 踩 不 下 去 , 煞 車 效 能 將 減 低 很 多 很 多 ( 或 甚至 可 以 煞 車 失 靈 形 容 )。上 述 範 例 隨 時 都 有 可 能 發 生 , 尤 其 是 對 於 比 較 老 舊 的 車 輛 而 言 ,更 容 易 發 生 車 輛 行 進 間 熄 火 。 為 防 範 無 預 警 熄 火 所 帶 來 的 危 險 , 以 下23


兩 點 的 駕 駛 習 慣 及 認 知 , 可 能 會 在 適 當 的 時 機 幫 助 你 / 妳 脫 離 險 境 :(1) 開 車 時 雙 手 隨 時 握 住 或 輕 扣 方 向 盤 。 有 些 駕 駛 人 習 慣 以 單 手 開車 , 或 許 是 因 為 比 較 輕 鬆 , 也 或 許 是 認 為 單 手 開 車 比 較 帥 氣 , 然而 無 論 是 在 比 賽 當 中 的 職 業 車 手 , 或 是 教 授 駕 駛 技 巧 的 專 業 講師 , 並 不 會 因 為 自 認 本 身 的 技 術 高 超 而 忽 略 了 駕 駛 的 安 全 , 還 是將 雙 手 安 穩 的 放 在 方 向 盤 上 適 當 的 位 置 。 以 雙 手 操 控 方 向 盤 , 除了 可 以 防 範 行 進 間 熄 火 所 帶 來 的 危 險 , 對 於 前 輪 爆 胎 或 是 突 然 有障 礙 物 衝 出 車 道 , 都 比 單 手 駕 駛 要 安 全 的 多 。(2) 一 旦 熄 火 , 踩 下 煞 車 踏 板 後 , 就 不 要 再 鬆 開 重 新 踩 踏 。 因 為 車 輛熄 火 後 通 常 僅 剩 2~3 次 的 煞 車 力 輔 助 , 若 多 次 踩 踏 將 失 去 煞 車 輔 助力 , 嚴 重 減 低 煞 車 效 能 , 無 法 將 車 輛 及 時 停 止 下 來 。24


第 三 章 防 禦 駕 駛 之 應 用 情 境 與 危 險 預 測本 章 依 交 通 環 節 區 分 , 探 討 防 禦 駕 駛 的 認 知 與 應 用 說 明 , 期 讀 者了 解 後 能 舉 一 反 三 , 檢 討 自 身 曾 經 歷 或 常 見 之 交 通 情 境 , 提 昇 防 禦 認知 與 預 測 能 力 , 增 加 自 身 與 週 遭 行 車 安 全 。1. 路 口 篇(1) 綠 燈 時 應 有 的 防 禦 考 量◎ 情 境 描 述 : 路 口 時 , 當 我 方 車 道 為 綠 燈 時 ! 如 圖 3A。◎ 說 明 : 國 內 常 見 有 人 會 闖 紅 燈 ; 砂 石 / 大 貨 車 闖 紅 燈 肇 事 時 有 所 聞 !◎ 防 禦 認 知 :(A) 路 口 時 應 將 右 腳 帶 著 煞 車 踏 板 , 並 看 一 下 左 右 狀 況 。(B) 至 於 車 速 的 決 定 應 考 量 萬 一 有 人 闖 紅 燈 時 , 我 車 可 以 煞 停 或迴 避 , 對 於 可 能 因 建 築 物 影 響 左 右 視 線 的 路 口 , 因 空 間 受 阻尤 應 注 意 。◎ 應 用 :第三章防禦駕駛之應用情境與危險預測(A) 車 流 量 不 大 的 路 口 ( 鄉 下 、 深 夜 ~ 清 晨 時 段 );(B) 我 方 車 道 為 支 線 時 ;(C) 我 方 車 道 為 直 行 綠 燈 後 之 左 轉 綠 燈 時 , 此 時 正 是 左 轉 者 趕 著綠 燈 , 而 紅 燈 車 道 者 也 搶 著 通 行 的 時 間 點 。綠 燈 時 亦 應 注 意 左 右 來 車 ,以 防 有 闖 紅 燈 車 輛 危 害 自 身圖 3A 綠 燈 時 仍 應 注 意 左 右 來 車 ( 尤 其 是 支 線 車 或 夜 晚 ~ 清 晨 時 段 )25


(2) 無 號 誌 路 口 之 防 禦 動 作◎ 情 境 描 述 : 無 設 置 交 通 號 誌 的 十 字 路 或 丁 字 路 口 ! 如 圖 3B。◎ 說 明 : 此 類 路 口 常 見 有 人 或 車 輛 竄 出 , 其 竄 出 程 度 、 車 輛 型 式多 樣 。◎ 防 禦 認 知 :(A) 如 第 二 章 煞 車 特 性 所 述 , 煞 車 力 的 建 立 需 要 反 應 時 間 。 因 此應 將 右 腳 帶 著 煞 車 踏 板 至 微 有 煞 車 力 , 因 該 段 反 應 時 間 的 縮短 , 可 能 是 避 免 一 次 意 外 事 故 的 關 鍵 。換 言 之 , 從 認 知 到 危 險 → 鬆 油 門 → 踩 煞 車 等 反 應 時 間 ,一 般 人 估 計 約 需 耗 時 0.5~1.0 秒 , 假 設 行 車 時 速 90km/h( 相 當於 每 秒 鐘 已 行 駛 25 公 尺 遠 ), 對 路 口 突 然 竄 出 之 車 輛 可 提 早爭 取 約 15 公 尺 的 緩 衝 空 間 。(B) 至 於 車 速 的 決 定 應 考 量 萬 一 有 人 竄 出 時 , 我 車 可 以 安 全 閃 避為 前 提 , 對 於 視 線 受 影 響 的 路 口 , 因 空 間 受 阻 更 應 注 意 預 留反 應 時 間 與 空 間 。◎ 應 用 :(A) 此 類 路 口 常 見 車 輛 竄 出 , 其 竄 出 程 度 或 僅 止 於 路 邊 、 或 部 分佔 用 我 方 車 道 、 或 橫 越 我 方 車 道 ; 其 中 又 以 機 車 騎 士 無 視 左方 來 車 竄 出 右 轉 最 為 常 見 , 經 常 把 左 方 來 車 的 用 路 人 嚇 得 魂飛 魄 散 , 但 他 本 身 似 乎 若 無 其 事 。(B)『 將 右 腳 帶 著 煞 車 踏 板 至 微 有 煞 車 力 』 此 舉 防 禦 動 作 , 因 可爭 取 緊 急 狀 況 下 煞 車 反 應 時 間 , 在 很 多 場 合 均 可 利 用 , 如a. 駕 車 經 過 街 尾 巷 道 ( 小 孩 可 能 衝 出 );b. 駕 車 經 過 鬧 區 、 市 場 、 夜 市 、 廟 會 等 有 人 潮 聚 集 流 動 處 ;26


萬 一 人 車 衝 出 !萬 一 人 車 衝 出 !經 過 無 號 誌 路 口 時圖 3B 經 過 易 有 人 車 衝 出 的 路 口 或 街 頭 巷尾 , 宜 右 腳 帶 著 煞 車 踏 板 保 持 警 戒經 過 街 頭 巷 尾 時(3) 與 機 車 並 排 之 停 車 起 步◎ 情 境 描 述 : 駕 車 停 紅 燈 時 , 兩 側 有 機 車 並 排 停 車 時 ! 如 圖 3C。第三章防禦駕駛之應用情境與危險預測◎ 說 明 : 此 情 境 下 , 一 旦 號 誌 轉 為 綠 燈 , 大 多 人 均 油 門 踩 下 往 前衝 。 但 是 當 兩 側 有 任 一 機 車 ( 尤 其 是 老 弱 者 騎 乘 或 載 有 老 弱 者時 ) 時 , 可 能 因 起 步 瞬 間 重 心 不 穩 左 右 搖 擺 而 與 我 車 稍 碰 撞 致摔 倒 , 造 成 機 車 上 老 弱 者 傷 亡 , 後 續 官 司 訴 訟 纏 身 , 煩 惱 憂 愁數 月 甚 至 數 年 。◎ 防 禦 認 知 : 遇 此 情 境 , 雖 號 誌 轉 為 綠 燈 , 應 暫 不 移 動 我 車 , 待其 起 步 遠 離 後 再 起 步 ; 當 然 後 續 若 需 超 其 車 時 , 橫 向 緩 衝 間 隔務 必 多 加 考 慮 。◎ 應 用 : 此 防 禦 動 作 之 起 源 為 勿 與 機 車 爭 道 ( 包 括 起 步 時 與 行 進中 ), 宜 多 加 禮 讓 機 車 , 行 進 中 或 超 越 機 車 時 更 應 注 意 與 其 保 持橫 向 間 距 或 在 適 當 時 機 , 輕 按 喇 叭 提 醒 機 車 騎 士 。 駕 駛 人 在 國內 機 車 密 度 極 高 的 環 境 應 時 時 警 惕 。27


圖 3C 停 車 起 步 時 勿 與 機 車 搶 先 ( 尤 其 是老 弱 者 騎 乘 或 載 有 老 弱 者 之 機 車 )2. 轉 彎 與 彎 道 篇(1) 右 轉 時 之 行 進 路 線 哲 學◎ 情 境 描 述 : 駕 車 右 轉 應 注 意 什 麼 ! 如 圖 3D、3E、3F。◎ 說 明 :(A) 機 車 、 行 人 之 機 動 性 高 , 對 於 汽 車 右 轉 時 與 機 車 、 行 人 甚 至另 一 部 汽 車 碰 觸 案 例 時 有 所 聞 。 為 避 免 類 似 事 故 , 除 駕 駛 人為 因 素 的 考 量 外 , 汽 車 右 轉 時 之 行 進 路 線 選 擇 具 有 極 大 關 聯性 。 駕 駛 大 型 車 輛 尤 應 注 意 。(B) 設 有 機 車 專 用 道 的 路 段 , 因 機 車 享 有 優 先 權 , 若 不 幸 與 機 車碰 觸 可 能 需 承 擔 較 多 責 任 。(C) 本 段 之 防 禦 認 知 提 出 降 低 此 類 事 故 的 想 法 , 但 應 用 上 可 能 與現 有 交 通 規 則 稍 有 牴 觸 。◎ 備 註 : 於 設 有 機 車 專 用 道 之 路 段 , 如 右 轉 車 輛 提 早 切 出 車 道 後恰 遇 號 誌 轉 變 成 紅 燈 , 駕 駛 人 因 恐 於 紅 燈 右 轉 受 取 締 , 可 能 將車 部 分 停 在 機 車 專 用 道 上 而 遭 警 察 依 佔 用 機 車 專 用 道 而 取 締 告發 。 國 內 路 口 因 不 同 地 區 特 性 , 車 道 設 計 差 異 頗 大 , 或 有 機 車道 、 或 有 路 肩 等 等 , 此 類 案 例 是 執 法 者 解 釋 層 面 的 問 題 , 似 有釐 清 之 必 要 性 。28


◎ 防 禦 認 知 :(A) 為 降 低 右 轉 時 與 右 方 之 機 車 碰 撞 機 率 , 於 右 轉 前 所 選 擇 之 行車 路 徑 有 絕 對 之 影 響 。(B) 對 於 無 機 車 專 用 道 之 路 段 ( 如 圖 3E、3F), 右 轉 前 儘 可 能 靠右 行 駛 是 較 佳 的 防 禦 路 徑 。(C) 如 圖 之 右 轉 情 境 時 , 若 能 提 早 緩 慢 變 換 車 道 切 入 至 機 車 右側 , 或 與 機 車 呈 前 後 順 序 再 行 右 轉 彎 動 作 , 由 於 右 方 無 機 車容 身 之 處 , 此 時 右 轉 應 是 較 安 全 之 作 法 。◎ 應 用 :(A) 以 分 隔 島 區 分 快 、 慢 車 道 , 快 車 道 上 禁 止 右 轉 而 僅 能 於 慢 車道 右 轉 之 規 定 , 與 此 防 禦 認 知 似 有 異 曲 同 工 之 妙 。(B) 大 型 車 或 聯 結 車 因 車 較 長 , 可 能 無 法 依 循 此 觀 念 , 但 其 伴 隨的 前 後 軸 輪 迴 轉 半 徑 差 異 大 與 右 下 方 視 野 死 角 的 特 性 , 是 另一 需 特 別 考 量 的 因 素 , 詳 見 大 型 車 篇 。第三章防禦駕駛之應用情境與危險預測圖 3D 路 口 右 轉 時 宜 儘 可 能 靠 右 行 駛 再 轉 彎圖 3E 路 口 右 轉 時 若 右 方 有 機 車 容 身 之 處 , 則 以機 車 的 高 機 動 性 而 言 , 此 處 碰 撞 之 機 率 相對 提 高 。 宜 儘 可 能 靠 右 行 駛 再 右 彎此 路 徑 與 後 方 機 車 碰 撞 機 率 較 高 !圖 3F 宜 儘 可 能 靠 右 行 駛 再 右 彎 , 但 設 有 機 車專 用 道 之 路 段 , 如 右 轉 車 輛 提 早 切 出 車道 後 恰 遇 號 誌 轉 變 成 紅 燈 , 駕 駛 人 因 恐於 紅 燈 右 轉 受 取 締 , 可 能 將 車 部 分 停 在機 車 專 用 道 上 , 而 遭 警 察 依 佔 用 機 車 專用 道 而 取 締 告 發29


(2) 雙 黃 線 的 內 涵◎ 情 境 描 述 : 國 內 常 見 在 彎 道 中 的 雙 黃 線 ! 如 圖 3G、3H。◎ 說 明 : 彎 道 行 駛 因 無 法 辯 識 前 方 狀 況 , 危 機 四 伏 。 常 言 『 勿 在彎 道 超 車 』 是 警 惕 自 己 勿 犯 錯 , 然 如 何 防 禦 因 他 人 犯 錯 而 受 牽連 呢 ?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第 九 十 五 條 款 規 定 :「 汽 車 除 行 駛 於單 行 道 或 指 定 行 駛 於 左 側 車 道 外 , 在 未 劃 標 線 之 道 路 , 應 靠 右行 駛 」 筆 者 認 為 此 隱 藏 一 個 一 直 被 忽 視 但 極 為 重 要 之 涵 意 。◎ 防 禦 認 知 :(A) 國 內 如 圖 之 典 型 彎 道 相 當 多 ( 如 縣 道 ), 年 輕 機 車 騎 士 、 大型 汽 車 駕 駛 人 等 可 能 因 路 況 不 熟 或 車 速 過 快 致 越 過 中 線 。 駕駛 人 經 此 路 段 應 儘 量 靠 車 道 之 右 側 行 駛 , 原 因 有 二 : 其 一 為發 生 對 撞 之 肇 事 機 率 較 低 ; 另 一 方 面 若 不 幸 發 生 事 故 , 相 關鑑 定 事 務 之 蒐 證 與 原 因 推 估 , 也 較 能 釐 清 關 係 , 免 於 官 司 纏身 。 尤 在 未 設 有 中 心 線 之 路 段 應 特 別 謹 記 。(B) 兩 車 對 撞 之 嚴 重 性 , 遠 大 於 單 一 車 輛 事 故 , 不 可 不 慎 。◎ 應 用 :(A) 此 類 雙 黃 線 於 縣 道 或 市 區 彎 道 相 當 常 見 : 縣 道 上 由 於 行 車 速度 較 快 , 大 型 車 與 機 車 常 常 入 彎 時 侵 占 對 向 車 道 ; 市 區 彎 道雖 行 車 速 度 較 慢 , 各 類 車 型 不 自 覺 入 彎 時 均 侵 占 對 向 車 道 ,常 見 家 長 騎 機 車 載 小 孩 亦 同 樣 有 侵 入 對 向 車 道 的 現 象 , 險 象環 生 、 讓 人 捏 把 冷 汗 。(B) 雙 黃 線 有 嚴 禁 跨 越 的 涵 意 。 事 實 上 , 對 於 任 一 彎 道 之 車 道 中心 線 ( 雙 黃 線 、 黃 虛 線 ) 均 應 有 此 防 禦 認 知 。30


圖 3G 行 經 彎 道 時 應 有 他 車 可 能侵 犯 自 身 的 認 知 與 防 禦 觀念 , 因 此 宜 靠 右 行 駛對 向 來 車 可 能 跨 越 中 心 線 !常 見 之 雙 黃 線第三章防禦駕駛之應用情境與危險預測遇 此 彎 道 , 駕 駛 人 容 易 忽 略 可能 的 嚴 重 後 果 而 跨 越 雙 黃 線 !常 見 之 市 區 不 起 眼 之 彎 道 雙 黃 線圖 3H 行 經 彎 道 時 切 勿 跨 越 中 心 線 , 侵 犯 他 人 路 權 , 應 並應 有 跨 越 中 心 線 可 能 產 生 嚴 重 後 果 之 認 知 與 觀 念31


3. 坡 道 篇於 日 益 盛 行 之 駕 車 休 閒 風 氣 之 時 , 當 車 輛 行 駛 於 彎 曲 小 道 , 甚 至非 舖 裝 之 碎 石 子 道 路 時 , 車 輛 緊 急 煞 車 的 動 態 特 性 , 您 不 可 不 知 ( 理論 詳 見 第 二 章 輪 胎 與 車 輛 特 性 )。 部 分 的 車 輛 安 全 配 備 有 其 危 急 時 的 功效 , 對 於 喜 歡 休 閒 越 野 或 享 受 羊 腸 小 徑 駕 駛 樂 趣 的 人 , 了 解 愈 多 , 愈能 發 揮 其 功 能 與 駕 駛 安 全 性 。(1) 越 野 行 駛 的 認 知◎ 防 禦 認 知 : 下 坡 的 路 段 , 由 於 車 姿 呈 前 重 後 輕 , 可 能 稍 微 用 點煞 車 就 會 造 成 後 輪 鎖 死 進 而 甩 尾 失 控 , 當 路 面 為 碎 石 子 道 路 時更 是 危 險 , 如 圖 3I。 就 此 情 境 而 言 , 配 備 防 鎖 死 煞 車 系 統(ABS) 應 是 不 錯 的 安 全 配 備 。(2) 上 坡 時 驅 動 輪 打 滑 的 認 知◎ 防 禦 認 知 : 輪 胎 因 大 動 力 輸 出 造 成 驅 動 輪 空 轉 時 , 該 輪 亦 同 時失 去 橫 向 穩 定 性 。 對 於 前 輪 驅 動 車 在 上 坡 路 段 因 奮 戰 想 爬 上 之情 境 , 同 樣 有 可 能 因 前 輪 連 續 空 轉 橫 移 而 造 成 車 輛 前 段 滑 出 車道 而 肇 事 。 就 此 情 境 而 言 , 配 備 抓 地 力 控 制 系 統 (TCS) 應 是不 錯 的 選 擇 , 然 國 內 因 少 有 路 面 結 冰 的 情 況 , 此 種 TCS 配 備 並不 常 見 於 車 輛 配 備 / 規 格 中 。(3) 坡 道 駐 車 的 認 知◎ 防 禦 認 知 : 駐 煞 車 ( 手 煞 車 ) 作 用 時 , 駐 煞 車 來 另 片 溫 度 可 能恰 為 工 作 溫 度 (100℃ 上 下 )。 但 停 車 一 段 時 間 後 , 煞 車 來 另 片溫 度 可 能 下 降 造 成 摩 擦 係 數 降 低 而 致 車 輛 滑 動 。 因 此 駐 車 時 除先 使 駐 煞 車 咬 合 外 , 應 配 合 變 速 箱 的 使 用 ( 如 自 排 的 P 檔 使用 )。 另 為 避 免 車 輛 滑 動 影 響 車 道 上 之 其 他 車 輛 , 可 進 一 步 將 方向 盤 作 些 防 禦 動 作 :(A) 上 坡 路 段 : 停 車 於 右 邊 時 , 將 方 向 盤 向 右 打 ; 停 車 於 左 邊32


時 , 將 方 向 盤 向 左 打 。(B) 下 坡 路 段 : 停 車 於 右 邊 時 , 將 方 向 盤 向 右 打 ; 停 車 於 左 邊時 , 將 方 向 盤 向 左 打 。(C) 無 論 上 坡 或 下 坡 , 若 有 滑 動 疑 慮 , 適 當 地 以 小 石 頭 頂 住 輪 胎也 是 不 錯 的 作 法 。下 坡 時 , 由 於 車 姿 呈 前 重 後 輕 , 若 無 配 置 ABS 或其 他 動 態 穩 定 裝 置 , 可 能 稍 微 用 點 煞 車 就 會 造 成後 輪 鎖 死 進 而 甩 尾 失 控 。如 路 面 為 碎 石 子 之 下 坡 路 段 , 應有 急 煞 車 時 可 能 失 控 之 認 知 。圖 3I 下 坡 路 段 , 由 於 車 姿 呈 前 重 後 輕 , 可 能 稍 微 用點 煞 車 就 會 造 成 後 輪 鎖 死 進 而 甩 尾 失 控 ( 無ABS)。 如 路 面 為 碎 石 子 時 更 易 發 生 此 種 情 況 。第三章防禦駕駛之應用情境與危險預測圖 3J 上 坡 起 步 時 , 若 無 配 置 抓 地 力 控 制 裝 置 ( 如TCS), 可 能 因 重 踩 油 門 造 成 前 驅 動 輪 空 轉( 前 輪 驅 動 車 )。 由 於 輪 胎 空 轉 的 同 時 將 失 去橫 向 抓 地 力 , 因 此 當 產 生 此 種 現 象 時 , 車 輛前 端 就 可 能 橫 移 滑 出 車 道 而 肇 事 的 危 險 。上 坡 起 步 前 驅 車 容 易 因 前 輪 打 滑 而 造 成擺 頭 失 控 , 當 路 面 為 碎 石 、 泥 濘 甚 至 或結 冰 時 , 此 種 現 象 更 易 發 生33


4. 會 車 篇(1) 狹 路 相 逢 前 看 看 路 旁◎ 情 境 描 述 : 圖 3K 為 國 內 常 見 之 狹 路 路 況 , 是 否 會 因 對 向 車 開 得太 靠 近 , 造 成 我 車 必 須 突 然 勉 強 地 向 右 作 出 讓 道 動 作 !◎ 防 禦 認 知 :(A) 在 此 情 境 , 防 禦 觀 念 強 調 : 會 車 前 應 想 一 想 迎 面 來 車 所 佔 用車 道 之 寬 度 及 車 速 , 並 注 意 自 車 之 速 度 而 預 作 讓 道 準 備 , 避免 兩 車 接 近 時 必 須 突 然 勉 強 地 作 出 讓 道 動 作 。 突 然 之 讓 道 可能 將 車 駛 入 看 似 草 叢 之 路 旁 , 而 雜 草 叢 生 中 可 能 暗 藏 殺 機 。例 如 圖被 雜 草 掩 蔽 之 水 泥 牆 , 也 可 能 隱 藏 高 差 1m 之 溝 壕 或類 似 40-50cm 高 之 地 政 標 記 。(B) 車 輛 在 速 度 40km/h 以 上 撞 擊 類 似 圖 之 水 泥 牆 ( 如 橋 墩 ), 可能 導 致 車 內 人 員 嚴 重 傷 亡 ; 而 若 為 溝 渠 可 能 導 致 翻 車 與 傷亡 。◎ 應 用 :在 未 區 分 左 右 車 道 的 路 段 , 應 特 別 注 意 要 靠 右 行 駛 , 尤 其是 彎 道 , 以 避 免 與 來 車 對 撞 。同 一 地 點 換 個 角 度 看 , 藏 可 能致 命 之 水 泥 矮 牆 !圖 3K 行 駛 在 不 確 定 路 邊 為 何 物 的 狀 況 , 應 有 其 可 能 暗 藏 殺 機 之 認 知34


(2) 雨 天 會 車 或 超 車◎ 情 境 描 述 : 雨 天 會 車 或 超 車 ( 道 路 有 點 積 水 ) 應 有 的 防 禦 認知 !◎ 防 禦 認 知 : 雨 天 會 車 時 , 防 禦 觀 念 強 調 看 一 看 路 面 積 水 狀 況 並預 測 雙 方 會 車 點 , 是 否 迎 面 來 車 可 能 激 起 足 以 讓 自 己 前 檔 玻 璃瞬 間 失 明 之 水 花 , 如 圖 3L; 超 車 時 亦 應 考 量 前 車 是 否 有 類 似 可能 , 傾 盆 大 雨 的 超 車 此 種 情 況 相 當 常 見 。◎ 說 明 : 通 常 發 生 此 突 然 失 明 狀 況 時 , 大 多 駕 駛 人 會 有 突 然 踩 煞車 的 動 作 , 若 伴 隨 水 漂 ( 一 般 有 積 水 1 公 分 以 上 之 路 面 約 60km/h以 上 即 有 水 漂 現 象 ) 或 後 方 車 輛 未 保 持 安 全 車 距 , 其 危 險 狀 況可 想 而 知 。◎ 應 用 : 下 大 雨 時 應 避 免 超 車 , 尤 其 是 右 側 超 車 或 非 平 坦 道 路 。試 想 若 超 車 時 速 度 70km/h( 相 當 於 每 秒 鐘 已 行 駛 20 公 尺 遠 )時 , 一 旦 發 生 上 述 突 然 失 明 狀 況 , 而 靠 雨 刷 作 動 恢 復 視 野 約 需第三章防禦駕駛之應用情境與危險預測2-3 秒 , 此 段 模 糊 期 間 ( 約 有 40∼60 公 尺 距 離 ), 前 面 車 子 會 撞 到什 麼 東 西 實 在 是 可 慮 !超 車 ?圖 3L 雨 天 行 車 時 , 應 注 意 會 車時 , 來 車 可 能 激 起 讓 駕 駛 人突 然 失 去 視 線 的 水 花 , 因 此應 隨 時 注 意 前 方 路 況 是 否 有積 水 現 象 。另 外 在 超 車 時 ( 左 側 或右 側 車 道 ), 因 超 車 時 車 速 較快 , 更 應 有 『 一 陣 水 花 可 能造 成 嚴 重 後 果 』 的 認 知 , 以速 度 7 0 k m / h ( = 2 0 m / s )時 , 一 旦 發 生 上 述 突 然 失 明狀 況 , 而 靠 雨 刷 作 動 恢 復 視野 約 需 2-3 秒 , 此 段 模 糊 期間 , 前 面 車 子 會 撞 到 什 麼 東西 實 在 是 可 慮 !35


5. 超 車 篇(1) 不 適 合 超 車 的 訊 息 與 路 段◎ 情 境 描 述 : 國 內 一 般 有 路 口 之 地 點 大 致 均 設 有 閃 黃 / 紅 燈 或 劃 雙黃 線 , 並 禁 止 超 車 , 如 圖 3M。 但 兩 者 均 未 設 置 者 亦 不 在 少 數 ,如 圖 3N。 因 此 利 用 對 向 車 道 超 車 時 除 確 認 對 向 無 來 車 外 , 尚 有更 重 要 的 防 禦 觀 念 。◎ 防 禦 觀 念 : 利 用 對 向 車 道 超 車 時 應 考 慮 超 車 過 程 是 否 有 小 路口 , 如 圖 3N。(A) 設 有 閃 黃 / 紅 燈 或 劃 雙 黃 線 表 前 方 可 能 有 路 口 , 超 車 時 危險 。(B) 但 仍 有 其 它 路 口 ( 幾 乎 為 不 起 眼 的 小 路 口 ), 圖 3N。 圖 中 支線 駛 入 幹 線 之 ( 尤 其 是 機 車 ), 極 多 時 候 均 不 會 看 右 方 來車 , 甚 至 不 注 意 左 方 來 車 者 亦 大 有 人 在 。 若 我 門 是 在 幹 線 上行 駛 之 車 輛 , 超 車 時 不 可 不 慎 。(C) 超 車 時 , 通 常 是 在 加 速 狀 態 , 若 是 利 用 對 向 車 道 超 車 , 一 但發 生 事 故 , 責 任 不 輕 !◎ 應 用 : 在 不 熟 、 有 住 家 或 視 野 障 礙 之 路 段 ( 駕 駛 者 不 清 楚 是 否有 路 口 ), 利 用 來 車 方 向 之 車 道 超 車 是 一 件 相 當 危 險 的 事 。圖 3M 道 路 上 若 有 小 路 口 之路 口 一 般 設 有 雙 黃 線或 閃 黃 / 紅 燈 , 用 路 人切 勿 輕 忽 而 任 意 超車 , 因 可 能 有 車 輛 從小 路 口 出 來不 宜 超 車 訊 息 !36


超車?(2) 不 適 合 超 車 的 時 機◎ 防 禦 觀 念 : 兩 車 道 路 段 , 若 前 方 車 輛 突 然 慢 下 來 , 切 勿 從 其 左方 或 右 方 呼 嘯 超 車 而 過 , 因 該 車 前 方 可 能 有 正 橫 過 道 路 之 行 人或 竄 出 之 車 輛 。路 口 !圖 3N 但 可 能 有 些 路 口 並 無 雙 黃 線 或 閃 黃 / 紅 燈( 不 起 眼 路 口 )。 因 此 不 熟 路 段 或 視 野 受阻 無 法 看 清 是 否 有 車 輛 的 路 段 , 切 勿 輕易 超 車◎ 防 禦 觀 念 : 當 前 方 車 輛 因 紅 燈 停 車 時 , 後 方 接 近 之 車 輛 可 能 因號 誌 恰 由 紅 變 綠 , 而 未 減 速 並 從 前 車 之 左 方 或 右 方 超 車 。 此 種號 誌 燈 轉 換 時 刻 , 是 最 容 易 發 生 不 同 行 車 方 向 車 輛 因 疏 忽 而 彼第三章防禦駕駛之應用情境與危險預測此 交 會 撞 車 的 時 點 !這 部 車 搞 什 麼 ? 為 何 慢 下 來 ?圖 3O 若 前 方 車 輛 突 然 慢 下 來 , 切 勿 從 其左 方 或 右 方 呼 嘯 超 車 而 過 , 因 該 車前 方 可 能 欲 轉 彎 或 其 前 方 有 正 橫 過道 路 之 行 人 或 竄 出 之 車 輛 ;行 經 一 部 正 等 紅 燈 的 車 輛 , 當接 近 該 路 口 燈 號 轉 成 綠 燈 時 , 超 越時 應 聯 想 可 能 尚 有 車 輛 未 駛 離 路 口尚 在 受 其 遮 擋 無 法 看 見 , 或 左 右 方向 車 輛 搶 黃 燈 之 可 能 , 因 此 宜 減速 、 確 認 並 作 出 緊 急 之 防 禦 動 作 。此 車 正 等 紅 燈 , 當 駕 車 從 其 後 方 接 近 時 , 燈號 可 能 變 為 綠 燈 , 超 越 時 應 有 防 禦 性 認 知37


6. 開 大 燈 時 機 篇車 輛 大 燈 不 僅 為 夜 間 照 明 使 用 , 尚 有 提 高 被 視 性 之 優 點 , 因 此 雖非 夜 晚 時 段 , 行 車 時 若 能 適 當 使 用 大 燈 ( 如 街 巷 行 車 時 可 讓 街 巷 中 的人 察 覺 有 車 輛 接 近 ), 將 有 助 行 車 安 全 。(1) 進 入 隧 道 為 何 要 開 大 燈◎ 情 境 描 述 : 大 多 數 駕 駛 人 僅 知 道 進 入 隧 道 要 開 啟 大 燈 , 卻 不 了解 真 正 原 因 , 以 致 於 白 天 時 段 進 入 隧 道 常 忘 了 開 大 燈 。◎ 防 禦 觀 念 :(A) 在 隧 道 內 行 車 , 若 無 開 啟 大 燈 , 一 旦 停 電 , 可 能 造 成 連 環 追撞 大 事 故 , 而 在 通 氣 不 良 之 隧 道 內 , 可 能 造 成 救 援 困 難 或 事故 擴 大 之 危 險 。 駕 駛 人 如 能 了 解 此 內 涵 , 相 信 日 後 在 進 入 隧道 前 , 較 不 易 忘 記 要 開 啟 大 燈 。(B) 隧 道 中 行 車 , 如 前 車 未 開 啟 大 燈 ( 尾 燈 小 燈 不 亮 者 ), 應 特別 加 長 與 它 的 行 車 間 距 ( 參 閱 --7. 安 全 車 距 哲 學 篇 )。◎ 說 明 :(A) 行 車 中 一 旦 突 然 發 生 瞬 間 失 明 ( 未 開 大 燈 , 而 路 燈 照 明 突 然停 電 ), 大 多 人 之 反 射 動 作 將 是 緊 急 踩 下 煞 車 。 在 國 內 車 輛密 度 高 、 安 全 車 距 普 遍 不 足 之 國 道 上 , 行 經 隧 道 內 之 車 流 ,只 要 一 部 車 疏 忽 緊 急 踩 下 煞 車 , 可 能 就 會 導 致 嚴 重 事 故 , 駕駛 人 應 特 別 注 意 (2001 年 10/24 瑞 士 發 生 隧 道 大 車 禍 , 引 發大 火 悶 燒 超 過 一 天 , 死 傷 慘 重 )。(B) 作 者 每 次 日 間 行 經 國 道 隧 道 , 均 會 注 意 前 後 車 輛 開 啟 大 燈 的狀 況 , 估 計 約 有 3 成 車 輛 未 開 啟 大 燈 , 此 部 份 建 議 相 關 單 位若 能 著 重 『 為 何 進 入 隧 道 要 開 啟 大 燈 ?』 原 因 加 以 宣 導 , 應能 收 立 竿 見 影 之 效 。38


(2) 開 大 燈 與 彎 道 凸 面 鏡◎ 防 禦 觀 念 : 在 北 、 中 、 南 橫 貫 公 路 或 類 似 山 區 道 路 , 為 提 高 被視 性 應 開 大 燈 。◎ 說 明 : 山 區 道 路 常 設 有 『 山 區 多 霧 、 開 啟 大 燈 』 之 標 語 , 但 可惜 未 點 出 開 啟 大 燈 之 另 一 重 要 目 的 為 『 讓 來 車 可 於 凸 面 鏡 上 輕易 察 覺 您 的 存 在 』。 因 此 常 於 未 起 霧 時 , 大 多 數 駕 駛 人 也 無 開 啟大 燈 , 如 圖 3P。(3) 其 他 宜 開 大 燈 的 時 機 ( 開 大 燈 好 處 多 )A. 防 禦 觀 念 : 陰 天 、 雨 天 、 黃 昏 行 車 均 應 開 啟 大 燈 , 事 實 上 無 論日 夜 , 開 啟 大 燈 行 車 好 處 多 多 。 地 下 室 停 車 場 、 街 頭 巷 尾 之 行車 ( 如 圖 3Q), 為 提 高 被 視 性 應 開 啟 大 燈 。 開 啟 大 燈 有 助 於 讓車 外 週 遭 人 車 警 覺 有 車 到 來 。圖 3P 山 區 道 路 無 論 天 候 , 行 車 開 啟 大 燈 可 提 高 被視 性 , 入 彎 前 可 在 凸 面 鏡 中 被 來 車 輕 易 察覺 , 增 加 安 全 ;若 天 候 有 起 霧 時 , 因 一 般 大 燈 對 於 霧 中水 汽 反 射 性 高 、 穿 透 率 低 、 照 明 欠 佳 , 應 另開 啟 霧 燈 ( 燈 色 為 黃 , 穿 透 率 較 高 )。 但 非起 霧 時 則 不 應 使 用 霧 燈 , 否 則 易 造 成 對 向 來車 駕 駛 人 刺 眼 。第三章防禦駕駛之應用情境與危險預測圖 3Q 地 下 室 停 車 場 ( 雖 有 照 明 設 備 )、 街 頭巷 尾 之 行 車 , 為 提 高 被 視 性 應 開 啟 大燈 , 有 助 於 讓 車 外 週 遭 人 車 警 覺 有 車 到來 , 提 昇 安 全 。39


7. 安 全 車 距 哲 學 篇駕 車 除 避 免 精 神 不 佳 與 作 出 超 越 能 力 ( 車 輛 操 控 、 自 身 操 駕 ) 之行 為 外 , 行 車 最 高 指 導 原 則 絕 對 是 與 前 車 保 持 安 全 車 距 , 尤 其 是 高 速 /快 速 道 路 。(1) 善 用 地 標 地 物◎ 情 境 描 述 : 高 速 公 路 偶 有 提 醒 保 持 安 全 車 距 之 標 語 , 如 『 行 車速 度 100km/h 時 , 小 型 車 保 持 至 少 50m、 大 型 車 保 持 至 少 70m 安全 間 距 』; 另 有 人 提 出 讀 秒 之 方 式 , 行 車 讀 秒 對 大 多 數 人 而 言並 非 一 件 容 易 的 事 , 且 將 造 成 駕 駛 人 分 心 與 額 外 負 擔 。 本 文 在此 提 出 防 禦 性 之 看 法 。◎ 防 禦 觀 念 : 如 第 二 章 所 述 煞 車 力 的 產 生 需 要 時 間 , 建 議 應 維 持100m 以 上 之 安 全 車 距 。 另 一 原 因 為 高 速 公 路 每 100m 均 有 一 里 程標 記 , 能 充 份 利 用 此 地 標 地 物 應 是 較 容 易 達 成 。 另 有 一 方 式 ,高 速 / 快 速 道 路 之 車 道 白 虛 線 為 5m 間 隔 , 長 度 5m, 稍 微 用 心 看一 下 , 與 前 車 保 持 至 少 10 段 白 虛 線 (100m) 的 間 隔 , 亦 為 不 錯的 運 用 方 式 。 如 圖 3R。◎ 說 明 :(A) 安 全 車 距 除 加 計 人 類 與 機 械 的 反 應 時 間 , 尚 需 考 量 因 前 車 反應 太 慢 的 疏 忽 所 導 致 的 狀 況 。 換 言 之 , 若 前 車 之 安 全 車 距 嚴重 不 足 或 前 車 駕 駛 人 精 神 不 佳 致 追 撞 肇 事 時 , 極 可 能 影 響 自身 採 取 煞 車 動 作 之 時 機 而 受 牽 連 。(B) 安 全 車 距 不 足 , 除 可 能 造 成 追 撞 前 車 之 外 , 也 可 能 導 致 後 車撞 擊 。 駕 駛 人 應 隨 時 想 想 , 遭 追 撞 可 能 變 成 夾 心 餅 乾 或 可 能導 致 火 燒 車 , 也 可 能 導 致 車 內 乘 員 嚴 重 危 害 , 不 可 不 慎 。(C) 速 度 100km/h 時 , 相 當 於 每 秒 走 了 28 公 尺 , 讀 者 可 想 想 多 長的 距 離 才 足 夠 在 緊 急 狀 況 時 能 迴 避 危 險 ! 若 有 保 持 足 夠 的 安全 車 距 , 駕 駛 人 不 用 兩 眼 一 直 盯 著 前 車 屁 股 , 將 可 避 免 與 降40


低 勞 累 , 亦 或 許 能 對 沿 途 美 景 留 下 印 象 。(D) 本 文 強 烈 建 議 行 車 安 全 不 應 斤 斤 計 較 , 高 速 / 快 速 公 路 行車 , 擅 用 現 有 之 地 標 與 地 物 , 養 成 100m 間 距 習 慣 絕 對 是 行車 上 上 之 策 ( 從 小 100m 賽 跑 , 對 100m 應 有 較 正 確 的 估 算 與概 念 )。 另 此 舉 對 於 強 調 保 持 足 夠 安 全 車 距 的 隧 道 內 行 車 ,無 形 中 增 加 自 身 安 全 的 籌 碼 , 其 好 處 非 筆 墨 能 形 容 , 有 待 駕駛 人 親 自 體 會 。圖 3R 行 車 最 高 指 導 原 則 絕 對 是 與 前 車 保 持 安 全地 上 標 線 方 式 一 般 為車 距 , 善 加 利 用 地 標 地 物 可 提 供 不 錯 的 車長 5 公 尺 、 間 隔 5 公距 預 估 。 行 車 安 全 不 應 斤 斤 計 較 , 本 文 建議 , 高 速 公 路 行 車 , 宜 養 成 約 略 100 公 尺尺 , 此 亦 可 提 供 車 距間 距 習 慣 , 由 於 車 距 足 夠 , 除 提 高 安 全 性的 一 個 約 略 概 估外 , 其 優 點 有 待 駕 駛 人 親 自 體 會 。另 市 區 或 一 般 道 路 行 駛 , 保 持 足 夠 車距 也 是 極 重 要 的 守 則 , 若 高 速 公 路 行 駛 有養 成 約 略 100 公 尺 間 距 習 慣 與 概 念 , 則 在其 他 一 般 的 駕 駛 情 況 下 , 車 距 縮 為 一 半 ,應 是 安 全 與 較 為 容 易 掌 握 的 事 。一 併 提 醒 : 雨 天 或 能 見 度 不 佳 時 , 速度 宜 放 慢 並 拉 長 前 方 車 距 。第三章防禦駕駛之應用情境與危險預測(2) 停 車 時 也 要 考 量 安 全 車 距◎ 防 禦 觀 念 : 除 上 述 高 ( 快 ) 速 公 路 行 駛 安 全 車 距 觀 念 外 :(A) 遇 前 方 壅 塞 時 之 停 車 , 應 特 別 注 意 仍 建 議 應 保 持 約 4-5 部 車或 更 高 之 停 車 安 全 車 距 ;(B) 相 同 地 , 市 區 之 壅 塞 路 段 或 紅 燈 停 車 時 , 讓 自 己 的 前 方 保 有 一定 之 緩 衝 空 間 (2-3 部 車 ), 如 圖 3S。 此 舉 可 避 免 萬 一 受 後 方 車輛 撞 擊 時 , 不 致 變 成 所 謂 夾 心 餅 乾 之 危 險 外 , 亦 可 避 免 自 身 車輛 再 推 撞 前 方 車 輛 之 複 雜 事 故 糾 紛 。◎ 說 明 : 高 速 公 路 夜 晚 行 車 時 , 因 前 方 壅 塞 而 大 型 車 從 後 方 追 撞車 陣 之 事 故 時 有 所 聞 , 如 果 您 是 那 車 陣 中 的 最 後 一 部 車 ?41


(3) 特 別 敬 而 遠 之 的 車 輛◎ 防 禦 觀 念 : 避 免 行 車 於 無 後 方 防 止 捲 入 裝 置 或 貨 物 突 出 車 後 之裝 載 車 輛 後 方 , 或 應 特 別 注 意 保 持 安 全 車 距 , 如 圖 3T。◎ 說 明 : 轎 式 車 輛 前 方 保 險 桿 與 引 擎 室 週 邊 結 構 , 當 發 生 前 方 碰撞 時 能 提 供 不 同 程 度 之 能 量 吸 收 , 進 而 降 低 車 內 人 員 衝 擊 。 但因 貨 車 及 大 型 車 輛 其 後 方 結 構 位 置 較 高 , 若 行 車 跟 於 其 後 應 有以 下 的 認 知 :當 車 輛 煞 車 時 , 由 於 重 量 轉 移 車 姿 會 變 的 前 低 後 高 。 緊 急 狀況 下 , 試 想 前 車 前 低 後 高 , 您 自 身 車 也 前 低 後 高 , 萬 一 不 幸 追撞 , 車 輛 前 方 保 險 桿 與 引 擎 室 週 邊 結 構 可 能 變 成 英 雄 無 用 武 之地 而 直 接 碰 撞 自 身 車 A 柱 位 置 ( 前 檔 玻 璃 ), 若 此 , 對 車 內 乘 員造 成 生 命 威 脅 更 形 嚴 重 。停 紅 燈 時 , 最 好 也 考 慮保 留 一 定 之 緩 衝 空 間 。圖 3S 停 紅 燈 或 前 方 有 壅 塞 車 陣 時 , 最 好 也 考慮 保 留 一 定 之 緩 衝 空 間 , 尤 其 自 身 為 車陣 的 最 後 一 部 車 , 因 您 不 知 道 後 面 跟 過來 的 車 是 否 煞 車 失 靈 、 駕 駛 人 精 神 不 佳…, 特 別 是 高 速 公 路 的 深 夜 ~ 凌 晨 時 段 。圖 3T 特 別 敬 而 遠 之 車 輛 , 儘 量 避 免行 車 跟 於 其 後 方 , 或 確 認 自 身 有保 持 足 夠 的 安 全 車 距 。衝 突 危 險 !車 輛 追 撞 時 擋 風 坡 璃 可 能 與 此 撞 擊 。42


(4) 車 尾 被 緊 跟 時 怎 麼 辦◎ 情 境 描 述 : 高 速 公 路 行 車 , 時 常 被 惡 意 之 司 機 緊 跟 在 後 , 在 自身 車 速 已 近 速 限 , 左 右 邊 車 道 又 車 多 無 法 變 換 車 道 時 , 怎 麼辦 ? 如 圖 3U。◎ 防 禦 觀 念 : 若 自 身 之 車 速 確 實 過 低 , 大 可 揚 長 而 去 ; 但 若 速 度已 高 , 又 無 法 變 換 車 道 ( 可 能 左 右 車 多 或 無 信 心 把 握 ), 建 議 慢慢 鬆 油 門 , 拉 長 自 身 與 前 車 之 距 離 , 相 信 後 車 馬 上 就 會 離 你 而去 , 如 圖 。◎ 說 明 : 用 好 的 說 法 , 鼓 勵 其 超 車 。被 他 車 緊 跟 在 後 , 怎 麼 辦 ?圖 3U 被 他 車 緊 跟 在 後 時 , 若 當 時 速 度已 高 , 又 無 法 變 換 車 道 , 建 議 慢慢 鬆 油 門 , 拉 長 自 身 與 前 車 之 距離 , 相 信 後 車 馬 上 就 會 離 你 而去 , 用 好 的 說 法 , 鼓 勵 其 超 車 。第三章防禦駕駛之應用情境與危險預測8. 大 型 車 篇(1) 大 型 車 的 四 周 均 是 危 險 區此 處 分 別 從 大 型 車 的 前 面 、 後 面 與 兩 側 等 說 明 大 型 車 的 四 周 均 是 危險 區◎ 防 禦 觀 念 : 行 車 若 在 大 型 車 前 面 是 危 險 的 ! 因 此 當 在 路 口 等 待綠 燈 時 , 需 注 意 後 方 有 無 大 型 車 輛 , 由 於 大 型 車 輛 完 全 停 止 再開 將 非 常 耗 費 時 間 與 油 料 , 故 有 時 過 路 口 時 會 搶 黃 燈 或 闖 紅燈 , 而 遭 其 追 撞 可 能 傷 亡 慘 重 。43


◎ 說 明 :(A) 大 型 車 運 送 物 品 常 有 時 效 性 , 而 遊 覽 車 運 送 之 遊 客 行 程 常 見早 出 晚 歸 , 其 發 生 疲 勞 駕 駛 之 機 率 較 高 。(B) 大 型 車 的 煞 車 效 能 比 小 轎 車 差 。 一 般 而 言 小 轎 車 緊 急 煞 車 的減 速 度 可 達 8~9m/s 2 , 相 當 於 以 車 速 100 公 里 / 小 時 煞 停 , 需 要約 48 公 尺 的 距 離 ; 大 型 車 的 煞 車 減 速 度 則 約 6~7m/s 2 , 若 以車 速 100 公 里 / 小 時 , 需 要 約 62 公 尺 。 因 此 小 轎 車 行 駛 於 大 型車 之 前 , 當 發 生 緊 急 狀 況 時 , 極 有 可 能 遭 大 型 車 追 撞 。(C) 半 聯 結 車 或 全 聯 結 車 在 遇 到 緊 急 狀 況 時 , 駕 駛 通 常 可 能 不 會全 力 作 動 煞 車 或 僅 煞 住 尾 車 , 因 若 駕 駛 全 力 煞 車 時 , 有 可 能發 生 其 尾 車 衝 撞 曳 引 車 , 或 曳 引 車 第 二 軸 甩 尾 造 成 折 頸 的 現象 , 首 當 其 衝 的 是 聯 結 車 駕 駛 人 , 而 其 為 了 自 己 安 全 不 見 得會 顧 及 他 人 生 命 , 因 此 宜 避 免 行 駛 在 聯 結 車 之 前 。( 詳 見 第二 章 圖 2E)(D) 萬 一 有 大 型 車 持 續 跟 在 後 方 , 建 議 慢 慢 鬆 油 門 , 拉 長 自 身 與前 車 之 距 離 , 用 好 的 說 法 , 鼓 勵 其 超 車 ( 參 圖 3U)。小 型 車 A 柱 亦 可 能造 成 視 野 盲 點 !圖 3V 大 型 車 的 視 角 盲 點 比 小 型 車 廣 且多 , 圖 中 的 汽 車 ( 也 可 能 是 機 車 或行 人 ) 位 於 大 型 車 駕 駛 人 之 視 野 盲點 內 , 因 此 行 駛 在 其 左 右 側 或 位於 轉 彎 側 向 動 線 上 均 相 當 危 險 。小 型 車 兩 側 之 後 視 鏡 亦 有 視野 盲 點 , 除 此 之 外 , 前 檔 玻 璃 之A 柱 在 左 右 轉 時 可 能 有 行 人 或 機車 受 其 阻 擋 , 尤 應 注 意 , 特 別 是車 速 不 快 時 之 行 車 狀 況 。44


◎ 防 禦 觀 念 : 跟 在 大 型 車 後 面 也 是 危 險 的 ! 宜 儘 量 避 免 或 特 別 注意 保 持 安 全 車 距 。◎ 說 明 :(A) 大 型 車 既 高 且 寬 , 嚴 重 影 響 跟 在 後 面 車 輛 的 視 野 , 無 法 及 時發 現 前 方 路 況 , 一 旦 大 型 車 前 面 有 緊 急 狀 況 , 可 能 無 足 夠 時間 反 應 而 發 生 追 撞 。(B) 大 貨 車 或 聯 結 車 的 煞 車 燈 常 因 砂 塵 覆 蓋 而 污 穢 不 明 , 故 當 大型 車 已 經 煞 車 時 , 為 其 後 方 之 車 輛 可 能 仍 未 知 或 反 應 不 及 造成 追 撞 。(C) 大 貨 車 或 聯 結 車 的 貨 斗 高 度 較 高 , 一 旦 發 生 追 撞 , 轎 車 可 能滑 入 車 底 , 直 接 撞 擊 擋 風 玻 璃 處 , 而 機 車 則 可 能 直 接 撞 擊 駕駛 頭 胸 部 , 傷 亡 比 一 般 車 輛 事 故 嚴 重 得 多 ( 參 圖 3T)。◎ 防 禦 觀 念 : 行 駛 在 大 型 車 兩 側 是 危 險 的 ! 宜 避 免 持 續 性 地 行 駛於 其 兩 側 。◎ 說 明 :第三章防禦駕駛之應用情境與危險預測(A) 大 型 車 輛 兩 側 常 會 引 起 氣 流 , 對 於 汽 車 會 有 輕 微 車 身 晃 動 與不 穩 定 ; 對 於 機 車 則 易 使 機 車 搖 晃 不 穩 , 另 外 , 飛 起 之 砂 石或 機 車 騎 士 衣 物 可 能 勾 到 貨 斗 或 是 地 上 之 砂 石 油 漬 滑 溜 , 均可 能 導 致 翻 倒 捲 入 輪 下 , 造 成 意 外 。(B) 為 節 省 成 本 , 部 分 貨 車 非 驅 動 軸 輪 胎 可 能 採 用 再 製 胎 , 一 旦胎 皮 脫 落 將 可 能 引 起 爆 胎 ( 高 速 公 路 上 偶 爾 見 許 多 散 落 的 胎皮 ), 突 然 的 爆 胎 會 向 爆 胎 輪 方 向 偏 斜 , 若 此 時 行 駛 在 其側 , 可 能 會 發 生 擦 撞 。 而 爆 胎 對 於 高 重 心 之 車 輛 , 更 有 可 能導 致 自 身 翻 覆 的 意 外 或 牽 連 他 車 。(C) 大 型 車 的 視 角 盲 點 比 小 型 車 要 多 很 多 , 當 車 輛 行 駛 在 大 型 車左 右 側 視 角 盲 點 時 , 大 型 車 駕 駛 是 完 全 看 不 到 的 , 一 旦 大 型車 變 換 車 道 或 轉 彎 時 , 便 可 能 發 生 碰 撞 意 外 , 如 圖 3V。45


(D) 因 為 轉 彎 半 徑 大 的 關 係 , 大 型 車 右 轉 時 車 頭 可 能 會 先 向 左 偏再 往 右 轉 , 左 轉 時 車 頭 則 可 能 會 先 向 右 偏 再 往 左 轉 。 若 此 時誤 判 大 型 車 動 向 , 而 恰 巧 車 輛 又 在 大 型 車 側 向 動 線 上 , 極 有可 能 發 生 意 外 。前 輪 軌 跡路 緣或人 行 道後 輪 軌 跡佇 立 此 位 置 安 全 ?圖 3W 聯 結 車 因 內 輪 差 大 , 可 能 超 乎 常人 預 期 , 行 人 、 腳 踏 車 或 機 車 在路 口 停 等 紅 燈 時 , 千 萬 不 要 太 靠近 路 口 , 讓 自 身 安 全 掌 握 在 他 人手 上 。 此 圖 為 大 型 車 左 轉 示 意圖 , 實 際 上 , 大 型 車 右 轉 發 生 類似 意 外 的 消 息 時 有 所 聞 。(2) 出 乎 意 料 的 危 險 內 輪 差◎ 什 麼 是 內 輪 差 ?當 車 輛 轉 彎 時 , 轉 彎 側 的 前 輪 與 後 輪 行 進 的 軌 跡 差 距 , 即所 謂 的 內 輪 差 。 參 見 圖 3W。◎ 為 什 麼 大 型 車 聯 結 車 內 輪 差 比 較 大 ?內 輪 差 會 隨 車 輛 的 前 後 軸 距 越 長 而 加 大 , 因 此 大 型 車 輛 的內 輪 差 會 較 小 型 車 大 。 而 半 聯 結 車 如 同 一 部 小 貨 車 加 一 輛 大 貨車 的 組 合 , 前 軸 轉 向 時 第 二 軸 即 會 產 生 內 輪 差 , 最 後 一 軸 跟 隨第 二 軸 再 產 生 更 大 的 內 輪 差 , 故 半 聯 結 車 轉 彎 時 所 產 生 的 內 輪差 往 往 會 超 出 其 他 道 路 使 用 者 的 預 期 , 而 發 生 意 外 事 故 。◎ 防 禦 觀 念 : 為 避 免 因 大 型 車 內 輪 差 導 致 意 外 , 應 注 意 下 述 幾點 ?(A) 行 人 在 路 口 等 待 過 馬 路 時 , 應 儘 量 靠 人 行 道 內 站 立 , 並 利 用路 燈 柱 、 號 誌 柱 、 消 防 栓 等 障 礙 物 當 作 防 護 , 除 可 避 免 誤 入46


內 輪 差 範 圍 之 外 , 如 有 其 他 車 輛 失 控 , 也 可 減 低 直 接 衝 撞 造成 的 傷 害 。(B) 腳 踏 車 或 機 車 在 路 口 停 等 紅 燈 時 , 不 要 太 靠 近 路 口 處 , 當 有大 型 車 輛 轉 彎 時 , 隨 時 注 意 其 行 車 動 向 與 各 輪 的 軌 跡 , 若 已被 逼 到 死 角 , 隨 時 做 好 跳 車 逃 離 的 準 備 。 事 實 上 機 車 等 紅 燈太 靠 近 路 口 沒 有 任 何 好 處 , 由 於 大 型 車 輛 視 野 盲 點 多 , 不 要認 為 其 駕 駛 人 會 注 意 到 你 , 許 多 轉 彎 意 外 事 故 的 發 生 , 都 是因 為 視 野 盲 點 與 內 輪 差 所 引 起 的 。 而 機 車 可 能 有 載 人 , 就 算要 跳 車 逃 離 , 似 乎 不 是 件 容 易 的 事 。 因 此 切 忌 不 要 太 靠 近 路口 處 。(C) 駕 車 行 駛 在 大 型 車 右 側 , 當 大 型 車 已 開 始 右 轉 , 切 勿 再 前進 , 以 免 進 入 內 輪 差 的 範 圍 內 , 造 成 擦 撞 。 而 機 車 行 駛 在 其右 側 或 右 後 方 時 , 若 此 時 大 型 車 突 然 右 轉 , 則 機 車 可 能 連 煞車 的 時 間 都 沒 有 , 因 此 騎 機 車 在 其 側 或 從 右 側 超 越 大 型 車時 , 就 本 質 而 言 相 當 危 險 , 完 全 在 於 大 型 車 駕 駛 人 有 否 在 右第三章防禦駕駛之應用情境與危險預測側 後 視 鏡 看 到 機 車 , 其 危 險 程 度 無 可 言 喻 !(D) 勿 將 車 輛 停 放 於 街 道 轉 彎 、 山 路 彎 道 、 公 車 站 牌 處 , 除 因 視線 阻 擋 之 考 量 外 , 也 極 易 因 內 輪 差 遭 大 型 車 擦 撞 , 遭 受 損失 。9. 行 人 篇行 人 因 移 動 之 機 動 性 高 , 駕 駛 人 經 行 人 / 兒 童 旁 時 , 宜 有 一 定 之 防禦 觀 念 。 相 同 地 , 行 人 也 應 避 免 讓 自 己 暴 露 在 危 險 之 中 , 否 則 將 生 命交 給 週 遭 之 車 輛 駕 駛 人 是 極 為 不 智 的 行 為 。(1) 勿 將 生 命 交 給 他 人◎ 情 境 描 述 : 夜 晚 時 間 穿 越 馬 路 而 站 在 無 安 全 島 上 之 車 道 線 上 等候 , 是 相 當 危 險 的 , 尤 其 攙 扶 老 人 / 小 孩 過 街 , 更 是 常 見 。 此 舉47


無 異 把 生 命 交 在 別 人 手 上 。◎ 防 禦 觀 念 : 夜 晚 橫 越 馬 路 時 , 應 避 免 無 法 一 次 通 過 而 站 在 車 道中 間 等 待 通 過 的 情 況 , 宜 先 判 斷 來 車 的 距 離 及 車 流 狀 況 儘 量 能一 次 通 過 , 避 免 停 留 。 尤 其 是 雨 天 、 路 面 潮 濕 或 無 路 燈 路 段 。大 燈 設 計 光 束 屬向 右 高 颺 !夜 晚 時 , 左 右 來 車 可 能無 法 分 辨 有 人 站 在 此 !圖 3X 夜 晚 橫 越 馬 路 時 , 應 避 免 無法 一 次 通 過 而 站 在 車 道 中 間等 待 通 過 。 尤 其 是 雨 天 、 路面 潮 濕 或 無 路 燈 路 段 。◎ 說 明 :(A) 此 情 境 在 國 內 相 當 常 見 , 行 人 可 曾 想 到 開 車 呼 嘯 而 過 的 駕 駛人 可 能 精 神 不 佳 ( 藥 、 酒 、 累 、 病 ...), 亦 極 可 能 受 對 向 大燈 刺 眼 影 響 , 無 法 分 辨 出 那 裡 有 站 著 人 !(B) 雨 天 或 路 面 潮 濕 時 , 因 路 面 反 射 效 果 降 低 故 大 燈 效 果 打 折扣 , 或 受 對 向 大 燈 使 用 調 整 不 當 造 成 刺 眼 等 等 , 諸 如 此 類 ,駕 駛 人 可 能 無 法 看 出 道 路 中 間 站 有 行 人 ; 另 國 內 交 通 為 靠 右行 駛 , 其 大 燈 光 束 的 設 計 屬 向 右 高 颺 , 如 圖 3X 之 左 圖 , 對於 車 輛 左 方 之 障 礙 物 照 明 效 果 相 對 較 低 ;。(C)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規 則 第 一 百 三 十 四 條 第 五 款 規 定 :「 在 未 設 有行 人 穿 越 道 亦 非 禁 止 穿 越 之 路 段 穿 越 道 路 時 , 應 注 意 左 右 無來 車 , 始 可 小 心 迅 速 穿 越 」。 在 國 內 有 極 多 此 種 無 路 燈 、 路旁 有 住 家 路 段 , 如 四 線 道 之 台 3、 台 17 省 道 或 縣 道 , 因 路 面48


寬 度 大 , 較 易 發 生 此 危 險 情 境 , 如 圖 3X 右 所 示 。(2) 看 見 行 人 橫 越 斑 馬 線 時◎ 情 境 描 述 : 駕 車 時 , 看 見 有 人 欲 橫 越 道 路 / 斑 馬 線 , 或 在 我 車 欲左 ( 右 ) 轉 之 車 道 上 有 人 欲 穿 越 道 路 時 , 應 預 測 是 否 會 與 其 碰觸 !圖 3Y 車 輛 於 路 口 轉 彎 , 禮 讓機 車 或 行 人 為 上 上 之◎ 防 禦 觀 念 :右 轉 時 特 別 注 意 人 行 道 上策 , 並 注 意 是 否 有 孩 童是 否 有 孩 童 騎 自 行 車騎 自 行 車 。第三章防禦駕駛之應用情境與危險預測(A) 車 輛 於 路 口 左 ( 右 ) 轉 時 , 應 確 認 路 口 是 否 有 有 機 車 待 轉( 可 能 有 視 野 盲 點 應 特 別 移 動 身 體 或 頭 部 確 認 並 放 慢 車速 ); 另 注 意 欲 轉 入 的 車 道 上 是 否 有 年 長 者 步 行 ! 市 區 之 晨間 時 段 尤 應 小 心 年 長 步 行 者 , 尤 其 是 大 貨 車 、 大 巴 士 或 聯 結車 等 等 大 型 車 。(B) 欲 左 ( 右 ) 轉 時 , 應 特 別 注 意 是 否 有 孩 童 騎 乘 腳 踏 車 從 人 行道 上 也 要 穿 越 馬 路 。 若 有 , 千 萬 勿 急 於 在 孩 童 腳 踏 車 前 方 轉彎 。 由 於 孩 童 是 直 行 者 , 在 其 觀 念 可 能 只 注 意 前 方 之 紅 綠燈 , 因 此 當 其 要 穿 越 馬 路 時 , 可 能 連 左 右 方 是 否 有 車 均 不 會注 意 , 此 時 若 搶 先 在 其 前 方 轉 向 , 極 可 能 導 致 孩 童 變 為 輪 下魂 。49


◎ 說 明 :(A) 一 般 人 橫 越 道 路 ( 或 斑 馬 線 ) 之 行 走 速 度 會 較 平 時 快 , 甚 至 小跑 步 。 駕 車 遇 此 情 境 , 由 於 時 間 推 算 容 易 出 現 與 通 行 者 不 一致 , 易 與 橫 越 行 人 產 生 碰 觸 , 如 圖 3Y。 因 此 上 上 之 道 為 禮讓 行 人 先 行 。(B) 就 佇 立 於 路 口 之 行 人 或 機 車 騎 士 , 佇 立 等 待 時 間 應 注 意 大 型車 輛 右 轉 所 導 致 之 後 輪 碰 觸 , 因 此 應 注 意 佇 立 的 位 置 是 否 安全 。( 詳 閱 大 型 車 篇 - 內 輪 差 )10. 幼 童 相 關 篇(1) 家 長 的 錯 誤 使 學 童 陷 入 險 境◎ 情 境 描 述 : 國 內 不 少 家 長 會 於 學 校 或 補 習 班 放 學 時 , 騎 車 或 駕車 去 接 小 孩 , 但 由 於 學 校 或 補 習 班 門 口 可 能 滿 滿 的 家 長 , 因 此不 少 家 長 就 在 門 口 對 街 等 小 孩 ( 或 坐 在 機 車 、 汽 車 內 )。 其 實 將車 停 在 對 街 並 不 是 安 全 的 作 法 ! 此 舉 將 陷 小 孩 於 險 境 之 中 , 不可 不 慎 , 補 習 班 下 課 時 此 情 況 更 是 常 見 , 險 象 環 生 。◎ 防 禦 觀 念 : 接 送 小 孩 勿 在 隔 著 街 道 學 校 或 補 習 班 之 另 一 側 等 ,除 非 確 定 小 孩 出 學 校 或 補 習 班 時 不 會 看 到 家 長 的 人 或 車 。◎ 說 明 : 小 孩 放 學 後 一 出 補 習 班 , 可 能 看 見 家 長 或 自 家 車 輛 停 在街 道 對 面 , 而 不 加 思 索 衝 過 街 道 。(2) 幼 童 乘 車 之 防 禦 性 看 法◎ 情 境 描 述 : 幼 童 乘 坐 車 輛 時 , 家 長 除 教 導 勿 將 頭 / 手 伸 出 車 外 、按 下 後 車 門 安 全 鎖 、 使 用 兒 童 安 全 椅 與 勿 讓 幼 童 單 獨 留 置 車 內等 等 之 外 , 本 書 提 出 幾 點 防 禦 性 看 法 供 讀 者 參 考 與 討 論 。◎ 防 禦 觀 念 :(A) 無 防 夾 式 之 自 動 車 窗 (one-touch) 或 後 座 電 動 窗 , 平 時 應 以50


中 控 方 式 關 閉 其 操 作 功 能 , 否 則 容 易 因 小 孩 之 自 行 操 作 發 生意 外 。 而 中 / 高 速 行 駛 的 車 輛 若 降 下 後 窗 玻 璃 , 車 內 將 產 生大 的 風 噪 音 或 共 鳴 音 , 而 影 響 駕 駛 人 注 意 力 甚 至 擺 頭 後 看 ,衍 生 危 險 。(B) 應 教 導 幼 童 萬 一 不 幸 被 鎖 在 車 內 之 求 救 方 式 , 如 按 喇 叭 應 是不 錯 的 方 式 , 以 吸 引 車 外 旁 人 注 意 加 以 救 援 。(C) 應 教 導 幼 童 萬 一 車 輛 因 事 故 或 火 燒 車 , 而 無 人 或 車 內 大 人 無力 求 援 時 , 若 後 座 安 全 鎖 無 法 從 內 開 啟 時 , 應 往 前 座 開 門 逃生 求 救 。(D) 常 見 小 孩 於 後 座 躺 睡 時 , 應 將 頭 部 與 車 門 間 保 持 一 定 距 離 及放 置 可 吸 震 之 緩 衝 物 , 如 抱 枕 等 , 勿 讓 頭 部 靠 著 車 門 , 以 防可 能 僅 僅 輕 微 側 撞 事 故 而 傷 及 頭 部 , 如 圖 3Z。 在 此 仍 呼 籲 ,基 於 安 全 , 家 長 應 購 置 / 使 用 兒 童 安 全 座 椅 。(E) 二 個 小 孩 在 車 後 座 , 而 後 座 有 2 位 以 上 幼 童 乘 坐 時 , 應 於 停第三章防禦駕駛之應用情境與危險預測車 下 車 前 注 意 小 孩 們 先 前 是 否 有 爭 吵 , 若 有 應 防 範 先 下 車者 , 用 力 關 門 造 成 後 續 下 車 者 的 遭 殃 / 傷 害 ( 腳 、 手 、 頭 )。圖 3Z 國 內 因 車 輛 密 度 高 , 小 型 側 撞 相 當 常 見 , 因 此 勿 讓 小 孩 頭 部 靠 著 後 車 門 睡 覺 , 以 防可 能 僅 是 輕 微 側 撞 事 故 卻 傷 及 頭 部 。 基 於 安 全 , 家 長 應 購 置 / 使 用 兒 童 安 全 座 椅 。小側撞事故相當常見!51


第 四 章 駕 駛 習 性 與 防 禦 駕 駛本 章 就 駕 駛 人 常 見 之 駕 駛 習 性 與 認 知 提 出 建 議 供 讀 者 參 考 。1. 無 法 處 理 緊 急 狀 況 的 「 單 手 開 車 」 習 慣國 內 習 慣 單 手 開 車 ( 單 手 操 作 方 向 盤 ) 的 駕 駛 者 相 當 多 , 計 程 車駕 駛 也 相 當 常 見 。 此 種 單 手 開 車 的 駕 駛 習 性 可 能 無 法 應 付 一 些 緊 急 狀況 。◎ 防 禦 觀 念 : 在 彎 彎 曲 曲 之 山 路 更 應 絕 對 避 免 。 由 於 動 力 方 向 盤 需 藉由 引 擎 帶 動 , 對 於 運 轉 不 順 有 熄 火 疑 慮 之 車 輛 , 可 能 因 過 彎 時 動 力方 向 盤 及 煞 車 之 使 用 , 造 成 彎 道 中 引 擎 熄 火 , 則 瞬 間 輔 助 動 力 失 效造 成 方 向 盤 回 扯 , 而 造 成 車 輛 撞 向 山 壁 、 山 谷 或 橋 墩 。◎ 防 禦 觀 念 : 一 般 道 路 行 駛 若 單 手 操 作 方 向 盤 , 可 能 為 閃 避 前 方 障 礙物 而 肇 事 ( 突 入 之 人 車 貓 狗 、 前 方 坑 洞 或 前 車 緊 急 煞 車 )。 乃 因 單手 操 作 方 向 盤 可 能 可 以 完 成 閃 避 動 作 , 但 卻 不 能 回 正 車 輛 。2. 不 經 意 的 「 危 險 小 動 作 」部 份 駕 駛 人 習 慣 將 小 東 西 如 零 錢 、 回 數 票 、 太 陽 眼 鏡 、 筆 等 等 小 東西 置 於 儀 表 板 (I/P) 內 凹 處 , 行 駛 中可 能 為 了 拿 此 些 東 西 , 而 將 手 穿 過 方向 盤 , 如 圖 4B。 此 舉 可 能 對 恰 好 突 來之 緊 急 狀 況 ( 需 緊 急 煞 車 或 迴 避 的 狀況 ) 造 成 干 涉 或 延 遲 , 而 衍 生 危 險 。◎ 防 禦 觀 念 : 車 輛 內 應 避 免 放 置 因加 速 、 煞 車 、 轉 彎 造 成 擾 動 異 音的 物 品 , 否 則 容 易 於 車 輛 加 速 、煞 車 、 轉 彎 時 因 東 西 滑 動 異 位 而圖 4A 行 駛 中 可 能 需 拿 小 東 西 , 而 將 手穿 過 方 向 盤 , 此 舉 可 能 對 恰 好 突來 之 緊 急 狀 況 ( 需 緊 急 煞 車 或 迴避 的 狀 況 ) 造 成 干 涉 或 延 遲 , 而衍 生 危 險 。52


造 成 駕 駛 人 分 心 。 如 儀 表 板 上 方 的 物 品 、 車 內 後 視 鏡 懸 掛 的 飾 物 或宗 教 物 品 、 助 手 席 ( 右 前 座 ) 座 椅 或 腳 踏 墊 上 的 物 品 等 等 。 若 真 有需 求 , 拿 取 時 應 從 方 向 盤 之 外 側 為 之 。3. 搶 行 「 未 完 成 迴 轉 / 倒 車 的 車 輛 」 的 前 後在 無 安 全 島 隔 離 道 路 上 , 常 見 有 車 迴 轉 (U-turn) 而 前 後 移 動 , 在未 完 成 迴 轉 時 , 卻 見 其 他 用 路 人 急 忙 搶 先 從 其 前 方 或 後 方 通 過 , 如 圖4B, 事 實 上 此 種 搶 先 通 過 的 行 為 是 相 當 危 險 的 。 通 常 正 迴 轉 之 駕 駛 人可 能 已 經 手 忙 腳 亂 , 無 暇 顧 前 又 顧 後 , 萬 一 發 生 操 作 失 常 之 無 預 期 加第四章駕駛習性與防禦駕駛速 ( 暴 衝 現 象 ), 就 必 然 發 生 碰 撞 事 故 了 。 對 機 車 而 言 , 可 能 只 要 輕 微之 碰 撞 就 會 導 致 嚴 重 結 果 , 而 所 謂 之 無 預 期 加 速 通 常 發 生 在 此 種 排 檔轉 換 起 步 瞬 間 。◎ 防 禦 觀 念 : 姑 且 不 論 暴 衝 原 因 ,此 種 搶 先 通 過 的 行 為 , 無 異 將 自身 安 全 盲 目 地 操 縱 在 他 人 手 上 ,可 謂 相 當 不 智 。 而 據 筆 者 觀 察 ,國 內 機 車 騎 士 有 此 不 良 習 慣 者 相當 多 。 另 見 有 車 從 車 庫 倒 車 出 來時 , 亦 宜 有 此 迴 避 禮 讓 之 防 禦 性認 知 而 禮 讓 之 。圖 4B 遇 有 車 輛 迴 轉 (U-turn) 或 倒 車時 , 宜 有 防 禦 性 認 知 而 禮 讓 之 ,以 免 碰 觸 衍 生 危 險 。4. 「ABS」 的 遐 思ABS(Anti-lock Brake System) 之 功 能 ( 詳 見 第 二 章 ) 在 避 免 緊 急狀 況 時 , 因 駕 駛 人 重 踩 煞 車 導 致 輪 胎 鎖 死 ( 輪 胎 不 再 旋 轉 、 而 以 滑 動方 式 移 動 )。 其 主 要 目 的 為 增 加 煞 車 時 車 輛 之 可 轉 向 性 及 穩 定 性 , 而 非縮 短 煞 車 距 離 。然 ABS 作 動 時 , 因 煞 車 油 壓 釋 放 / 建 壓 的 反 覆 動 作 , 煞 車 踏 板 會 產53


生 來 回 振 動 與 作 動 聲 音 , 駕 駛 人 若 不 曾 有 ABS 作 動 時 之 體 驗 , 有 可 能因 踏 板 振 動 誤 認 煞 車 異 常 而 放 鬆 煞 車 。 在 危 急 狀 況 需 ABS 用 武 之 地時 , 此 舉 放 鬆 煞 車 可 能 導 致 原 本 可 避 免 之 傷 害 卻 不 幸 發 生 。 駕 駛 人 可能 花 了 3-4 萬 元 選 配 了 ABS, 卻 沒 有 派 上 用 場 , 另 人 惋 惜 。◎ 防 禦 觀 念 : 建 議 找 個 無 人 之 空 地 , 速 度 約 40km/h 上 下 , 重 踩 煞 車 感受 一 下 ABS 作 動 時 之 踏 板 振 動 與 作 動 聲 音 , 也 可 順 便 確 認 ABS 有 否損 壞 , 另 順 道 在 ABS 作 動 時 也 轉 動 一 下 方 向 盤 , 體 驗 重 踩 煞 車 與 轉向 操 作 之 感 受 。◎ 防 禦 觀 念 : 配 備 ABS 車 輛 在 緊 急 狀 況 時 , 駕 駛 人 只 要 用 腳 大 力 踩 下煞 車 踏 板 並 維 持 住 ( 不 要 踩 放 踩 放 ), 另 一 方 面 同 時 用 雙 手 依 當 時需 要 操 作 方 向 盤 以 迴 避 狀 況 即 可 ( 如 迴 避 前 方 障 礙 物 等 等 )。5. 「 後 視 鏡 的 調 整 」 哲 學大 部 分 車 主 均 知 道 左 右 側 方 後 視 鏡 有 視 覺 盲 點 , 也 因 此 對 後 視 鏡存 有 一 些 疑 點 : 如☆ 變 換 車 道 時 要 頻 頻 回 頭 確 認 左 / 右 後 方 來 車 ?☆ 要 消 除 視 野 盲 點 一 定 要 加 裝 大 曲 面 鏡 ?☆ 側 方 後 視 鏡 要 看 到 自 己 車 身 才 安 全 ? 如 『 鏡 中 自 己 車 身 佔 鏡 面 1/4』?車 主 左 右 兩 邊 後 視 鏡 主 要 目 的 在 提 供 駕 駛 人 車 子 兩 旁 與 後 方 的 視野 , 其 調 整 應 儘 可 能 達 到 最 大 視 野 為 主 。 坊 間 有 『 看 見 自 己 車 身 佔 鏡面 1/4』 的 說 法 , 筆 者 提 出 簡 單 的 看 法 : 一 般 道 路 或 高 ( 快 ) 速 公 路 ,應 儘 可 能 加 大 視 野 , 在 鏡 內 看 見 自 己 車 身 的 必 要 性 不 高 ; 而 市 區 窄 巷時 , 仍 以 兩 側 視 野 為 主 , 若 有 需 要 再 將 頭 稍 微 動 一 下 可 看 到 自 己 車 身即 可 。 基 此 原 則 , 後 視 鏡 的 調 整 應 無 所 謂 遵 守 『 看 見 自 己 車 身 佔 鏡 面1/4』 的 一 定 原 則 。◎ 防 禦 觀 念 : 左 右 後 視 鏡 均 有 視 野 盲 點 / 死 角 , 此 為 基 礎 的 認 知 。 因 此轉 彎 或 變 換 車 道 時 , 不 可 完 全 依 據 後 視 鏡 來 判 定 左 右 有 無 車 輛 。 善54


加 調 整 後 照 鏡 及 移 動 頭 部 能 將 後 方 視 野 盲 點 / 死 角 降 至 最 低 。◎ 防 禦 觀 念 : 車 內 後 視 鏡 的 功 用 是 看 正 後 方 及 後 遠 方 車 輛 , 不 需 要 看 到兩 側 的 車 窗 。 車 內 後 視 鏡 大 多 具 有 防 眩 裝 置 , 可 降 低 夜 間 後 車 大 燈 對駕 駛 人 的 影 響 。 自 行 加 裝 車 內 廣 角 鏡 或 較 大 的 車 內 後 視 鏡 , 不 但 會 養成 依 賴 車 內 後 視 鏡 的 習 慣 , 忽 視 兩 側 後 視 鏡 的 重 要 性 , 也 會 失 去 夜 間防 眩 的 功 能 。 更 重 要 的 仍 無 法 消 除 視 野 盲 點 與 死 角 , 另 外 廣 角 鏡 無 法呈 現 正 確 比 例 的 距 離 判 斷 , 是 另 一 引 起 距 離 誤 判 的 原 因 。◎ 說 明 : 下 述 為 完 整 之 後 視 鏡 調 整 方 式 與 步 驟 , 包 括 靜 態 調 整 與 動 態確 認 。 而 動 態 確 認 這 部 分 有 其 困 難 度 僅 提 供 讀 者 參 考 。(1) 靜 態 調 整 : 調 整 好 坐 姿 後 , 以 平 常 開 車 的 頭 部 位 置 看 後 視 鏡 並 調第四章駕駛習性與防禦駕駛整 之 。(A) 調 整 車 內 後 視 鏡 : 使 其 能 看 到 後 擋 風 玻 璃 的 最 大 範 圍 , 即 能透 過 後 擋 風 玻 璃 能 看 到 最 大 的 範 圍 。 若 有 夜 間 防 眩 功 能 , 夜間 行 車 時 請 開 啟 之 。(B) 調 整 左 側 後 視 鏡 : 使 看 到 的 範 圍 盡 量 往 外 ( 左 ), 至 恰 好 看不 到 自 身 左 側 車 身 邊 緣 為 止 。(C) 調 整 右 側 後 視 鏡 , 使 看 到 的 範 圍 盡 量 往 外 ( 右 ), 至 恰 好 看不 到 自 身 右 側 車 身 邊 緣 為 止 。(D) 若 側 邊 後 視 鏡 裝 有 曲 面 廣 角 時 , 應 注 意 車 後 方 物 體 實 際 距 離遠 比 鏡 中 看 到 的 距 離 要 近 許 多 , 容 易 有 距 離 上 的 誤 判 。◎ 備 註 : 從 兩 側 後 視 鏡 看 不 到 自 己 的 車 身 或 許 一 開 始 會 不 習 慣 , 沒 有安 全 感 , 但 適 應 一 陣 子 後 , 你 會 發 現 輕 鬆 掌 握 後 方 的 好 處 。 且 若 真需 要 看 到 車 身 , 稍 微 移 動 一 下 頭 也 可 以 看 到 。(2) 動 態 確 認 : 車 內 後 視 鏡 以 觀 察 後 方 車 輛 為 主 ; 至 於 兩 側 後 視 鏡 駕駛 人 應 確 認 並 掌 握 其 視 覺 盲 點 之 程 度 , 作 為 駕 駛 參 考 , 調 整 之 方法 建 議 如 下 。 調 整 必 須 在 安 全 無 虞 的 狀 況 下 進 行 , 尤 應 特 別 注 意車 輛 前 方 並 保 持 足 夠 安 全 車 距 。55


(A) 行 駛 在 同 向 雙 線 道 以 上 道 路 , 假 設 此 時 你 的 車 位 於 右 車 道 ,左 後 有 一 輛 車 緩 慢 的 接 近 / 超 越 你 時 , 在 不 移 動 頭 的 情 況下 , 先 用 左 側 後 視 鏡 觀 察 那 一 輛 車 的 動 向 , 並 從 左 側 玻 璃 注意 該 車 何 時 進 入 視 覺 , 並 同 時 確 認 是 否 消 失 在 左 側 後 視 鏡 。(B) 一 般 情 況 , 若 有 依 靜 態 調 整 方 式 (B) 進 行 , 則 體 積 為 小 型車 以 上 之 車 種 應 能 在 左 側 後 視 鏡 與 左 側 玻 璃 兩 者 前 後 出 現 部分 重 疊 , 換 言 之 , 對 於 小 型 車 以 上 之 車 種 應 不 會 出 現 所 謂 視覺 盲 點 , 此 點 在 高 速 公 路 行 駛 之 助 益 頗 大 。 若 無 出 現 部 分 重疊 , 則 可 嘗 試 再 將 左 側 後 視 鏡 往 外 調 整 , 其 調 整 極 限 為 當 他車 從 左 後 方 接 近 / 超 越 你 時 , 不 可 在 車 內 後 視 鏡 與 左 側 後 視鏡 之 間 產 生 視 覺 盲 點 ( 視 覺 不 連 續 )。 但 機 車 / 行 人 因 體 積小 , 視 覺 盲 點 將 無 法 避 免 。(C) 以 同 樣 方 式 確 認 右 側 後 視 鏡 之 視 覺 盲 點 之 程 度 。(D) 在 確 認 的 過 程 中 , 你 應 能 很 清 楚 的 掌 握 後 方 靠 近 的 車 輛 動向 , 甚 至 不 太 需 要 轉 動 頭 部 。 但 可 能 因 駕 駛 人 餘 光 較 窄 或 左側 玻 璃 隔 熱 紙 太 深 / 黑 , 影 響 從 左 側 玻 璃 看 出 之 視 野 , 如 此兩 側 後 方 之 視 野 盲 點 會 一 直 存 在 , 駕 駛 人 在 掌 握 兩 側 車 輛 動態 時 應 有 此 認 知 。6. 「 高 速 穩 定 行 駛 」 的 訣 竅對 部 分 駕 駛 新 手 , 開 車 上 高 速 公 路 是 一 件 興 奮 且 緊 張 的 經 驗 , 據筆 者 了 解 , 駕 駛 新 手 在 高 速 公 路 常 擔 心 無 法 維 持 車 輛 於 車 道 上 穩 定 行駛 。 而 最 常 聽 到 的 穩 定 方 式 諸 如 以 駕 駛 人 視 線 、 車 上 任 一 標 誌 、 車 道線 任 一 點 等 三 點 成 一 直 線 。 事 實 上 , 此 種 三 點 成 一 直 線 方 式 並 不 簡 單也 會 導 致 駕 駛 人 分 心 , 在 高 速 公 路 維 持 高 速 穩 定 行 駛 的 訣 竅 相 當 簡單 , 茲 提 出 與 讀 者 分 享 。◎ 防 禦 觀 念 : 參 見 圖 4C。 一 般 維 持 直 線 行 駛 時 , 駕 駛 人 位 置 在 車 道 中56


央 偏 左 一 點 的 位 置 , 因 此 只 要 看 著 正 前 方 (50-100m), 好 像 自 己 沿著 車 道 位 置 往 前 走 一 般 , 則 方 向 盤 就 不 會 忽 轉 左 來 又 忽 轉 右 去 。 換言 之 , 開 車 時 當 視 線 看 遠 一 點 ,將 視 線 放 遠 約 50-100m, 就 好 像 自 己維 持 高 速 穩 定 行 駛 就 好 像 讓 自 己 沿 著 駕 駛 座 於 車 道 上 之 直 線 位 置 行 駛般 容 易 , 亦 可 確 保 安 全 車 距 。維 持 在 車 道 往 前 走 一 樣 簡 單 , 而此 時 之 方 向 盤 的 修 正 就 好 比 走 路一 樣 自 然 , 不 會 忽 左 忽 右 。◎ 防 禦 觀 念 : 既 是 駕 駛 新 手 , 不 免再 次 叮 嚀 , 駕 車 最 高 指 導 原 則第四章駕駛習性與防禦駕駛『 保 持 足 夠 的 安 全 車 距 及 穩 定 車速 』( 詳 見 第 三 章 -- 安 全 車 距 哲 學篇 )。 只 要 有 足 夠 的 安 全 車 距 , 除可 避 免 追 撞 他 人 之 外 , 亦 可 避 免因 自 己 緊 急 煞 車 而 遭 後 車 追 撞 。圖 4C 當 視 線 放 遠 一 點 時 , 維 持 高 速 穩定 行 駛 的 訣 竅 , 就 好 像 讓 自 己 維持 在 車 道 往 前 走 一 樣 簡 單 , 而 此時 之 方 向 盤 的 修 正 就 好 比 走 路 一樣 自 然 , 不 會 忽 左 忽 右 。7. 「 爆 胎 」 的 處 理行 駛 過 程 中 , 突 然 的 爆 胎 如 何 應 對 ? 駕 駛 人 如 何 知 道 / 感 受 已 經 爆胎 呢 ? 一 般 人 對 爆 胎 均 有 恐 懼 之 心 也 可 能 有 些 疑 問 , 如☆ 爆 胎 會 造 成 車 輛 失 控 ?☆ 胎 壓 高 或 不 足 時 比 較 容 易 發 生 爆 胎 ?☆ 高 速 行 駛 時 爆 胎 可 不 可 以 緊 急 煞 車 ?事 實 上 , 當 後 輪 爆 胎 時 , 駕 駛 人 可 能 感 受 輕 微 , 甚 至 經 由 他 人 指示 停 車 後 才 發 現 ( 與 車 重 、 駕 駛 人 敏 感 度 有 關 ), 通 常 駕 駛 人 可 感 受 車身 輕 微 晃 動 與 輪 胎 滾 動 異 音 。 而 前 輪 爆 胎 時 , 駕 駛 人 應 可 感 受 方 向 盤即 刻 異 常 地 拉 向 爆 胎 的 方 向 , 使 車 輛 偏 離 行 駛 路 線 , 通 常 駕 駛 人 很 容易 發 覺 前 輪 爆 胎 之 異 常 現 象 , 而 前 輪 爆 胎 也 較 具 危 險 。◎ 防 禦 觀 念 : 無 論 是 後 輪 或 前 輪 爆 胎 , 一 旦 發 覺 , 只 要 放 鬆 油 門 , 並57


作 靠 右 邊 停 車 之 準 備 即 可 ( 意 即 注 意 後 方 來 車 , 開 啟 方 向 燈 向 右 路側 停 靠 ), 而 踩 煞 車 是 非 必 要 的 。 或 更 完 整 之 說 法 , 踩 煞 車 只 是 平常 靠 右 邊 停 車 時 必 要 之 操 作 , 絕 對 避 免 因 爆 胎 而 緊 急 煞 車 , 於 速 度高 時 更 應 注 意 , 否 則 將 可 能 發 生 車 輛 失 控 、 打 轉 等 狀 況 。◎ 防 禦 觀 念 : 行 進 中 前 輪 爆 胎 或 載 重 且 重 心 高 車 輛 爆 胎 均 可 能 嚴 重 影響 車 輛 穩 定 , 此 時 必 須 雙 手 抓 穩 方 向 盤 , 控 制 車 輛 維 持 直 線 行 駛 ,鬆 開 油 門 踏 板 , 同 時 注 意 後 方 車 輛 , 開 啟 方 向 燈 向 右 路 側 停 靠 。 爆胎 時 切 勿 急 踩 煞 車 。◎ 防 禦 觀 念 : 爆 胎 是 無 法 預 期 且 瞬 間 發 生 , 為 避 免 因 爆 胎 引 起 車 輛 嚴重 偏 轉 , 平 時 行 車 時 應 養 成 以 「 雙 手 」 輕 握 方 向 盤 , 以 應 付 隨 時 可能 發 生 的 緊 急 狀 況 。◎ 防 禦 觀 念 : 爆 胎 又 以 前 輪 者 較 具 危 險 性 , 除 外 物 造 成 之 爆 胎 之 外 ,胎 壓 不 足 是 常 見 之 爆 胎 因 素 。 駕 駛 人 除 做 好 行 車 前 檢 查 外 , 更 重 要的 是 養 成 平 時 行 駛 中 隨 時 確 認 車 輛 直 行 穩 定 性 的 習 慣 , 尤 其 上 高 速公 路 前 之 確 認 , 胎 壓 嚴 重 不 足 時 , 車 輛 直 行 穩 定 性 必 不 佳 , 方 向 盤迴 轉 時 之 回 復 性 亦 不 佳 。(A) 行 車 前 目 視 並 觸 摸 確 認 輪 胎 狀 況 : 利 用 行 車 前 簡 短 約 1 分鐘 , 查 看 各 輪 胎 狀 況 , 包 括 胎 壓 大 小 、 胎 壁 是 否 有 破 損 、 是否 有 異 物 插 入 、 胎 紋 深 度 等 , 可 以 快 速 地 確 保 輪 胎 狀 況 。(B) 維 持 適 當 的 輪 胎 胎 壓 : 在 車 門 側 、 油 箱 蓋 或 車 主 手 冊 內 通 常都 會 有 標 示 車 輛 規 定 的 胎 壓 值 , 必 須 定 期 確 認 輪 胎 胎 壓 是 否合 乎 規 定 範 圍 。 胎 壓 太 低 時 , 易 因 胎 壁 擾 曲 變 形 、 溫 度 上 升而 導 致 爆 胎 ; 另 外 , 胎 壓 過 低 也 可 能 使 胎 唇 脫 離 輪 圈 , 使 輪胎 快 速 洩 氣 ( 可 能 發 生 在 過 彎 中 )。(C) 在 道 路 上 行 駛 , 如 遇 到 深 陷 的 坑 洞 、 較 高 的 凸 起 或 是 路 面 有不 名 物 體 等 的 較 激 烈 衝 擊 時 , 應 適 當 降 低 車 速 確 認 直 行 穩 定性 或 下 車 檢 視 輪 胎 。58


(D) 美 國 預 計 2008 年 將 強 制 規 定 4.5 噸 以 下 車 輛 裝 設 「 胎 壓 監 控系 統 (TPMS)」, 當 胎 壓 過 低 時 會 發 出 警 示 警 告 駕 駛 。 若 是您 平 時 對 輪 胎 狀 況 不 很 留 意 者 , 建 議 可 加 裝 胎 壓 監 控 系 統 或購 買 配 備 有 此 系 統 之 車 輛 , 提 升 行 車 安 全 。8. 「 備 用 Key」 的 優 點車 輛 開 出 門 萬 一 鑰 匙 (Key) 掉 了 肯 定 是 一 件 惱 人 與 掃 興 的 事 , 試想 如 果 出 遊 至 溪 頭 、 阿 里 山 等 等 , 發 生 Key 掉 了 怎 麼 辦 ? 由 於 小 偷 愈 來愈 猖 狂 , 車 廠 之 防 盜 技 術 也 愈 先 進 , 本 文 重 點 非 說 明 Key 掉 了 怎 麼 辦 ,然 如 同 本 書 標 題 『 防 禦 』, 如 駕 駛 人 能 在 事 先 想 到 『 車 輛 開 出 門 萬 一第四章駕駛習性與防禦駕駛Key 掉 了 !』, 則 可 能 早 有 防 禦 之 道 , 那 後 續 之 描 述 可 能 是 多 餘 的 。◎ 防 禦 觀 念 : 對 於 常 同 行 的 人 ( 如 好 友 或 配 偶 ), 不 妨 也 讓 其 帶 一 副Key, 別 忘 了 還 包 括 排 檔 鎖 或 其 他 大 鎖 。◎ 防 禦 觀 念 : 車 輛 是 否 有 某 處 可 以 藏 備 用 Key? 對 於 部 分 車 輛 有 一 些外 部 燈 飾 ( 如 方 向 燈 , 可 以 簡 單 螺 絲 起 子 從 外 部 打 開 者 ), 或 底 盤( 以 穩 固 方 式 固 定 ), 一 旦 Key 掉 了 , 可 能 只 要 簡 單 的 工 具 就 可 取 得備 用 Key 了 。( 僅 供 參 考 )9. 「 暴 衝 」 的 產 生 與 預 防(1) 何 謂 「 暴 衝 」?從 1970 年 代 起 , 美 、 日 等 國 家 就 有 類 似 的 事 件 發 生 , 後 來 為 了更 清 楚 的 描 述 事 件 發 生 的 特 性 , 改 稱 「 無 預 期 加 速 」(UnintendedAcceleration,UA), 在 國 內 則 普 遍 稱 為 「 暴 衝 」。美 國 經 由 對 事 故 當 事 駕 駛 者 之 陳 述 研 究 , 發 現 發 生 暴 衝 時 可 歸納 有 三 種 共 通 特 性 , 包 括 :(a) 突 然 產 生 大 的 引 擎 動 力 、(b)通 常 伴 隨 著 煞 車 功 能 失 效 、(c) 通 常 發 生 在 靜 態 排 檔 起 步 瞬 間 或低 速 行 駛 時 等 。59


雖 然 發 生 「 暴 衝 」 的 原 因 一 直 以 來 均 未 能 被 證 實 或 確 認 , 但 卻有 一 個 明 顯 的 事 實 : 裝 置 自 動 排 檔 鎖 (ASL,Auto Shift Lock) 的車 輛 能 大 幅 降 低 發 生 「 暴 衝 」 的 比 率 。 顯 見 ASL 是 預 防 「 暴 衝 」相 當 有 效 的 一 種 裝 置 , 這 也 是 國 內 將 此 列 為 必 要 強 制 配 備 的 原 因( 國 外 大 多 以 車 廠 自 主 性 地 在 自 排 車 安 裝 )。(2)「 暴 衝 」 的 預 防由 於 ASL 雖 可 避 免 從 P 檔 排 出 時 , 因 誤 踩 油 門 所 產 生 之 「 暴衝 」, 但 卻 不 能 涵 蓋 其 他 可 能 之 因 素 或 駕 駛 行 為 的 疏 忽 ( 如 從 N 檔排 入 R 或 D 檔 ), 因 此 並 無 法 完 全 消 彌 「 暴 衝 」 的 發 生 , 自 排 車 駕駛 人 對 此 應 有 正 確 之 認 知 。為 避 免 發 生 「 暴 衝 」, 提 出 幾 個 預 防 措 施 作 為 養 成 良 好 習 性 之參 考 。◎ 防 禦 觀 念 : 每 次 停 好 車 後 , 養 成 熄 火 前 將 檔 位 置 於 P 檔 習 慣 , 一來 可 防 止 車 輛 滑 動 , 亦 可 避 免 下 次 使 用 車 輛 時 可 能 檔 位 在 N 檔(ASL 使 不 上 力 ), 因 誤 踩 油 門 進 而 發 生 「 暴 衝 」 意 外 。◎ 防 禦 觀 念 : 最 保 險 的 作 法 , 建 議 是 每 次 從 靜 止 狀 態 入 檔 起 步前 , 稍 以 目 視 方 式 確 認 踩 下 的 是 煞 車 踏 板 ; 另 應 避 免 低 速 行 駛時 , 任 意 將 檔 位 N→D or D→N 來 回 操 作 , 徒 增 發 生 操 作 錯 誤 的機 率 。◎ 防 禦 觀 念 : 恆 溫 空 調 (Auto A/C) 常 態 維 持 ON 時 , 剛 啟 動 之 車輛 可 能 因 恆 溫 空 調 作 動 使 車 內 空 調 風 扇 處 於 高 轉 速 狀 態 。 因 此若 能 在 啟 動 引 擎 與 行 走 前 , 關 閉 恆 溫 空 調 與 調 小 音 響 音 量 , 可避 免 行 走 前 車 內 存 有 某 程 度 之 噪 音 ( 風 扇 、 音 響 ), 進 而 可 供 駕駛 人 察 覺 在 誤 踩 油 門 時 之 引 擎 轉 速 拉 高 或 其 他 車 輛 異 常 之 狀況 。60


10. 轉 彎 前 的 危 險 動 作「 右 轉 前 應 行 駛 右 側 車 道 、 左 轉 前 應 行 駛 左 側 車 道 」, 此 為 大 眾 對轉 彎 前 行 駛 車 道 所 具 備 之 觀 念 , 也 符 合 交 通 規 則 要 求 。 轉 彎 , 除 方 向燈 與 確 認 後 方 車 輛 等 基 本 常 識 外 , 本 文 提 出 三 個 防 禦 觀 念 :◎ 防 禦 觀 念 : 右 轉 時 所 選 擇 之 行 駛 路 線 應 儘 可 能 靠 右 , 此 已 於「 第 三 章 /2. 轉 彎 與 彎 道 篇 」 論 述 ; 同 理 , 左 轉 時 , 除 建 議 儘 可 能靠 左 外 , 也 應 注 意 在 尚 無 法 左 轉 或 迴 轉 時 , 切 勿 將 車 子 大 幅 度向 左 轉 了 一 個 角 度 而 停 於 車 道 中 央 待 轉 , 以 避 免 後 方 及 對 向 之車 輛 為 閃 躲 而 發 生 危 險 。 換 言 之 , 多 留 一 點 空 間 給 後 方 及 對 向第四章駕駛習性與防禦駕駛之 車 輛 , 自 然 與 其 碰 觸 之 機 率 就 降 低 了 。圖 4D 轉 彎 前 , 不 應 有 此 種 S 形路 線 之 危 險 動 作◎ 防 禦 觀 念 : 無 論 右 轉 或 左 轉 , 均 應 避 免 作 出 如 圖 4D 所 示 之 S 型路 線 。 原 因 有 三 :其 一 , 此 種 路 線 可 能 讓 後 方 車 輛 誤 判 您 的 意 圖 而 肇 事 ;其 二 , 此 種 路 線 將 造 成 轉 彎 過 程 中 , 大 大 增 加 從 後 視 鏡 確 認 後61


方 來 車 之 盲 點 ( 以 右 轉 為 例 , 先 往 左 打 方 向 盤 , 造 成 車 姿 變 為非 與 車 道 成 直 線 , 此 時 再 執 行 右 轉 , 然 從 右 後 視 鏡 內 看 到 的 景物 , 可 能 與 實 際 有 極 大 差 異 --- 不 自 覺 盲 點 異 常 變 大 );其 三 , 此 種 路 線 可 能 侵 犯 較 多 車 輛 之 路 權 ( 以 右 轉 為 例 , 先 往左 打 方 向 盤 , 即 可 能 先 影 響 了 左 側 後 方 車 輛 之 路 權 )。因 此 , 此 種 S 型 路 線 可 謂 百 害 。◎ 防 禦 觀 念 : 若 欲 轉 入 之 車 道 較 窄 或 駕 駛 大 型 車 時 , 建 議 在 入 彎前 即 應 選 擇 適 合 的 路 線 , 而 非 作 出 S 型 路 線 ; 一 般 而 言 , 若 駕 駛小 型 車 , 應 均 不 需 此 種 S 型 路 線 。 換 言 之 , 對 於 小 型 車 之 駕 駛 朋友 , 不 應 有 此 種 轉 彎 前 之 危 險 動 作 。62


後 註 :1. 購 車 安 全 哲 學行 車 安 全 涉 及 人 、 車 輛 與 環 境 等 層 面 , 本 手 冊 所 介 紹 之 車 輛 動 態特 性 與 防 禦 觀 念 目 的 在 提 高 相 關 人 對 身 處 交 通 處 境 的 認 知 ( 包 括 駕 駛人 或 用 路 人 ), 從 預 測 危 險 進 而 迴 避 危 險 。 而 隨 著 汽 車 工 業 與 科 技 的 進步 , 車 輛 也 裝 置 有 愈 來 愈 多 的 安 全 設 計 或 配 備 系 統 , 對 此 駕 駛 人 在 購車 時 應 有 何 認 知 呢 ?相 關 車 輛 安 全 的 之 設 計 配 備 可 分 為 主 動 安 全 與 被 動 安 全 , 一 般 而言 若 能 提 供 避 免 事 故 之 設 計 或 配 備 謂 之 主 動 安 全 , 如 防 鎖 死 煞 車 系 統第四章駕駛習性與防禦駕駛(ABS)、 煞 車 輔 助 系 統 (BAS)、 防 暴 衝 的 自 動 排 檔 鎖 定 裝 置 (ASL)、防 追 撞 的 前 方 車 輛 碰 撞 警 示 系 統 (FVCWS)、 動 態 穩 定 系 統 (DSC) 與美 國 2008 年 將 列 為 法 規 的 胎 壓 監 控 系 統 (TPMS) 等 等 ; 另 一 方 面 , 若不 幸 發 生 車 禍 事 故 , 能 提 供 駕 駛 人 或 乘 客 較 佳 防 護 , 以 降 低 傷 害 程 度之 設 計 或 配 備 謂 之 被 動 安 全 , 如 空 氣 囊 (Air-Bag, 較 正 確 之 用 語 應 為 -輔 助 性 防 護 系 統 -SRS)、 自 動 預 縮 式 安 全 帶 、 主 動 式 頭 枕 、 高 剛 性 車 身結 構 設 計 等 等 。 無 論 是 何 種 安 全 設 計 或 配 備 , 種 類 / 功 能 日 新 月 異 、 名稱 或 英 文 簡 寫 也 不 儘 相 同 。讀 者 購 車 時 首 先 應 衡 量 預 算 額 度 與 車 種 類 別 , 一 昧 地 問 他 人 哪 一種 車 較 好 ? 就 好 比 問 人 嫁 哪 種 男 孩 ( 或 娶 哪 種 女 孩 ) 較 好 一 樣 , 可 能得 不 到 較 佳 之 資 訊 ! 筆 者 認 為 車 輛 與 駕 駛 人 關 係 就 如 同 夫 妻 關 係 , 無絕 對 的 好 壞 , 但 有 相 對 的 適 合 與 不 適 合 , 而 此 種 合 適 性 可 從 車 價 / 預 算與 車 種 類 別 等 二 個 層 面 考 量 , 其 次 才 是 配 備 的 問 題 。 當 然 部 分 駕 駛 人特 別 重 視 車 輛 使 用 維 護 、 油 耗 等 與 荷 包 相 關 的 經 濟 性 問 題 , 若 此 , 則先 釐 清 是 國 產 車 、 進 口 車 與 油 耗 表 現 等 等 就 顯 得 相 當 重 要 了 。(1) 車 價 / 預 算 : 此 為 車 輛 與 駕 駛 人 關 係 適 合 與 不 適 合 最 直 接 的 理 由 。(2) 車 種 類 別 :63


一 般 小 型 車 可 區 分 轎 車 、 轎 跑 車 、 跑 車 、 休 旅 車 (RV,Recreation Vehicle) 等 等 。 而 強 調 休 閒 功 能 之 RV 車 又 可 區 分 運 動休 旅 車 (SUV,Sports Utility Vehicle)、 多 功 能 車 (MPV,Multi-Purpose Vehicle)。SUV 車 強 調 越 野 等 運 動 性 能 , 因 此 外 觀 通 常 較 陽 剛 、 粗 獷 且 有個 性 , 然 為 提 供 較 佳 之 運 動 性 能 故 底 盤 通 常 較 高 , 在 山 路 連 續 彎路 行 駛 時 其 過 彎 穩 定 之 操 控 特 性 可 能 就 不 如 一 般 轎 式 車 輛 靈 活 。MPV 車 強 調 車 內 空 間 大 與 乘 坐 人 數 較 多 的 功 能 , 又 可 區 分 廂 式 與轎 式 。任 何 車 輛 於 設 計 階 段 均 會 設 定 其 可 能 駕 駛 人 、 用 途 、 內 裝 、 外觀 與 動 態 特 性 , 以 作 為 設 計 人 員 執 行 設 計 的 參 考 依 據 。 因 此 不 同車 輛 其 展 現 的 實 車 動 態 特 性 , 可 能 因 其 設 定 的 駕 駛 人 、 駕 駛 人 駕駛 習 性 、 車 輛 用 途 等 不 同 而 異 , 並 無 所 謂 的 好 或 壞 。 以 動 態 操 安性 與 乘 適 性 而 言 , 強 調 操 安 性 能 的 車 輛 , 其 乘 適 性 表 現 可 能 就 不如 強 調 開 起 來 舒 適 的 車 輛 , 反 之 亦 然 。 因 此 讀 者 於 購 車 前 , 宜 就用 途 、 駕 駛 人 是 誰 、 開 車 習 性 等 等 加 以 釐 清 , 以 挑 選 適 合 的 車種 。(3) 設 計 與 配 備此 部 份 駕 駛 人 不 妨 從 車 輛 安 全 設 計 與 配 備 加 以 考 量 , 可 從 車 輛型 錄 或 網 路 上 獲 得 相 當 多 的 資 訊 , 無 論 是 主 動 安 全 或 被 動 安 全 的相 關 設 計 與 配 備 , 駕 駛 人 可 詳 加 比 較 。 然 此 處 建 議 : 主 動 安 全 項目 之 優 先 度 應 凌 駕 如 皮 椅 、 鋁 圈 、VCD/DVD 等 等 與 安 全 無 關 者 ,甚 至 應 凌 駕 於 被 動 安 全 項 目 。 舉 例 而 言 , 常 有 人 問 及 ABS 與 Air-Bag, 若 僅 能 選 配 一 項 不 知 如 何 抉 擇 ? 若 讀 者 從 兩 項 的 功 能 出 發 ,其 答 案 應 相 當 清 楚 。無 論 所 開 的 車 輛 車 價 高 低 與 哪 一 類 車 種 , 駕 駛 人 應 牢 記 最 穩 固 之安 全 配 備 在 於 自 己 。 如 同 大 型 客 機 與 小 型 客 機 何 者 較 安 全 ? 筆 者 認 為64


「 若 無 正 確 之 飛 行 安 全 概 念 , 則 均 不 安 全 」 換 言 之 , 駕 駛 人 對 任 一 時 刻之 交 通 情 境 應 有 正 確 之 認 知 並 預 作 防 範 , 就 如 同 在 濕 潤 的 浴 室 內 要 插電 使 用 吹 風 機 一 樣 , 預 測 可 能 觸 電 的 危 險 , 希 讀 者 以 本 手 冊 提 及 之 範例 為 基 礎 , 舉 一 反 三 , 培 養 防 禦 駕 駛 的 認 知 與 習 慣 , 此 也 正 是 作 者 編寫 此 手 冊 最 大 的 願 望 。 最 後 祝 福 全 體 國 人 無 論 何 時 何 地 均 能 『 快 樂 出門 、 平 安 回 家 』。2. 對 國 內 交 通 執 法 單 位 之 期 待警 察 交 通 執 法 目 的 首 重 交 通 秩 序 之 維 持 , 因 此 建 議 應 就 重 大 違 規事 項 加 以 優 先 取 締 ( 闖 紅 燈 、 高 速 公 路 未 保 持 車 距 、 惡 意 超 速 、 酒 駕第四章駕駛習性與防禦駕駛等 等 ), 以 避 免 無 辜 大 眾 陷 於 危 險 之 境 。 如 近 期 對 酒 醉 駕 車 之 攔 檢 即 是筆 者 認 為 方 式 相 當 不 錯 的 一 例 。以 身 為 用 路 人 之 一 份 子 , 茲 在 此 提 出 2 項 對 國 內 交 通 執 法 單 位 之 期許 , 交 通 安 全 與 人 車 和 諧 應 是 國 內 用 路 人 相 當 期 許 之 願 景 , 也 期 待 所有 讀 者 除 遵 守 交 通 規 則 、 勿 侵 犯 他 人 路 權 之 外 , 進 而 發 揮 本 文 『 防 禦 』精 神 , 開 創 國 內 交 通 的 新 面 貌 。一 、 國 內 由 於 警 方 對 高 速 公 路 採 取 嚴 格 之 超 速 取 締 , 可 能 導 致 駕 駛 人 因 害怕 受 取 締 而 眼 睛 不 斷 盯 著 車 內 速 度 表 。 以 行 車 速 限 110km/h 之 3 號 國道 為 例 , 試 分 別 比 較 下 述 兩 例 之 危 險 程 度 :(1) 若 不 慎 開 至 120km/h, 與 開 110km/h 但 眼 睛 不 斷 盯 著 車 內 速 度 表 等二 種 狀 況 危 險 程 度 ?(2) 速 度 120km, 與 任 何 時 刻 受 後 方 未 保 持 車 距 之 車 輛 威 脅 或 亂 變 換 車道 侵 入 前 方 等 二 種 狀 況 之 危 險 程 度 ?◎ 很 顯 然 地 ,(1) 例 中 , 因 後 者 之 注 意 力 未 集 中 致 危 險 程 度 較 高 ;(2) 例 中 , 因 後 者 之 危 害 致 危 險 程 度 較 高 。◎ 警 方 執 法 目 的 在 維 持 交 通 秩 序 , 對 於 可 能 導 致 重 大 交 通 事 故 之 駕 駛65


行 為 , 應 列 為 主 要 取 締 對 象 。『 快 』 可 能 導 致 事 故 , 但 只 要 有 正 確之 用 路 觀 念 及 非 惡 意 超 速 , 其 危 險 程 度 相 較 於 未 保 持 車 距 及 任 意 變換 車 道 , 其 危 險 差 異 性 應 相 當 明 顯 才 是 。◎ 駕 駛 人 於 高 速 行 駛 中 , 可 能 忽 見 路 旁 之 警 車 而 突 然 踩 下 煞 車 ( 此 種現 象 包 含 超 速 者 或 未 超 速 者 ), 相 信 大 多 駕 駛 人 均 有 此 種 經 驗 , 此不 異 是 一 種 危 險 因 子 。 再 且 除 國 道 外 , 全 國 道 路 之 速 限 規 劃 訂 定 不儘 合 理 。在 此 需 嚴 正 聲 明 , 本 文 並 非 鼓 勵 超 速 , 然 考 慮 車 輛 製 造 與 性 能 日益 精 進 , 一 般 駕 駛 人 對 車 輛 在 高 速 下 之 速 度 掌 控 性 並 不 如 職 業 駕 駛 人般 之 熟 練 , 駕 駛 人 無 論 開 車 在 國 道 或 一 般 道 路 上 , 時 時 因 恐 於 受 超 速照 相 或 取 締 而 眼 睛 不 斷 盯 著 車 內 速 度 表 ( 以 速 限 60km/h 之 省 道 , 一 般只 要 車 速 71km/h 即 可 中 獎 ), 此 種 超 速 取 締 方 式 是 否 反 使 駕 駛 人 無 法 集中 注 意 前 方 路 況 而 可 能 導 致 事 故 , 應 是 一 個 好 的 檢 討 / 研 究 議 題 ,。 因此 本 文 主 張 所 謂 取 締 , 應 強 調 / 注 重 針 對 惡 意 超 速 、 強 行 插 入 車 流 、 未保 持 安 全 車 距 等 易 起 行 車 衝 突 之 行 為 進 行 舉 發 !二 、 另 建 議 警 察 同 仁 應 發 揮 防 禦 觀 念 至 平 日 執 法 以 維 大 眾 交 通 安 全 , 換 言之 , 平 日 應 就 道 路 上 充 斥 危 害 行 車 安 全 相 關 現 象 主 動 加 以 處 理 , 防 範事 故 於 未 然 。 如 :(1) 學 校 放 學 時 , 相 關 安 親 班 、 補 習 班 交 通 車 之 違 規 使 用 或 超 載 等等 ;(2) 大 雨 造 成 的 坑 洞 ( 可 能 足 以 爆 胎 或 機 車 摔 倒 ); 施 工 不 良 之 路 面( 機 車 摔 倒 );(3) 路 口 危 害 用 路 人 視 野 之 障 礙 物 ( 如 支 線 駛 出 車 輛 受 路 口 奶 茶 / 檳 榔廣 告 影 響 視 線 );(4) 雖 停 在 路 邊 但 可 能 行 駛 危 害 安 全 之 大 眾 運 輸 車 輛 ( 如 無 胎 紋 之 大客 車 )... 等 等 ;66


(5) 施 工 造 成 路 面 坎 坷 ( 可 能 足 以 讓 車 輪 / 定 位 受 損 、 機 車 騎 士 受 波及 );(6) 未 適 當 配 置 / 使 用 照 後 境 之 機 車 騎 士 , 以 道 德 勸 說 代 替 舉 單 告 發 ;(7) 對 於 未 考 慮 周 到 之 交 通 號 誌 或 標 線 應 主 動 與 相 關 單 位 洽 詢 並 尋 求解 決 之 道 , 絕 非 以 此 作 為 加 強 取 締 之 依 據 。 例 如 在 一 些 路 口 原 僅紅 燈 號 誌 , 應 評 估 是 否 加 設 紅 燈 時 右 轉 綠 燈 。第四章駕駛習性與防禦駕駛67


國 家 圖 書 館 出 版 品 預 行 編 目 資 料防 禦 駕 駛 教 戰 手 冊 / 鍾 國 良 、 何 信 毅 作 ; 黃 品 誠 校 對 .- - 彰 化 縣 鹿 港 鎮 .. 車 輛 研 究 測 試 中 心 ,民 9568 面 ;15×21 公 分ISBN: 986-80784-1-5( 平 裝 )1. 汽 車 駕 駛 2. 交 通 安 全447.17 95001294出 版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五 年 一 月發 行 人 : 黃 文 成作 者 : 鍾 國 良 、 何 信 毅校 對 : 黃 品 誠封 面 題 字 .. 謝 木 火發 行 所 : 財 團 法 人 車 輛 研 究 測 試 中 心地 址 :505 彰 化 縣 鹿 港 鎮 彰 濱 工 業 區 鹿 港 區 鹿 工 南 七 路 6 號電 話 :(04)7811-222( 代 表 號 )傳 真 :(04)7811-333網 址 ..http://www.artc.org.tw排 版 : 零 壹 廣 告 設 計 公 司電 話 :(03)5729235國 際 圖 書 標 準 碼 ISBN : 986-80784-1-5版 權 所 有 ; 未 經 許 可 不 准 引 用 或 翻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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