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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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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合 国<br />

UNEP/POPS/POPRC.1/2<br />

SC<br />

联 合 国<br />

环 境 规 划 署<br />

Distr.: General<br />

29 July 2005<br />

Chinese<br />

Original: English<br />

关 于 持 久 性 有 机 污 染 物 的 斯 德 哥 尔 摩 公 约<br />

审 查 委 员 会<br />

第 一 次 会 议<br />

2005 年 11 月 7-11 日 日 内 瓦<br />

*<br />

临 时 议 程 项 目 4<br />

运 作 程 序<br />

**<br />

保 密 安 排<br />

秘 书 处 的 说 明<br />

一 任 务 规 定<br />

1 持 久 性 有 机 污 染 物 审 查 委 员 会 职 权 范 围 (UNEP/POPS/COP.1/31 附 件 一 第<br />

SC-1/7 号 决 定 ) 第 19 段 要 求 委 员 会 作 为 优 先 事 项 订 立 保 密 安 排 在 处 理 机 密 资<br />

料 和 确 立 此 种 保 密 安 排 时 委 员 会 应 确 保 公 约 第 9 条 第 5 款 的 规 定 得 到 遵 守<br />

2 关 于 持 久 性 有 机 污 染 物 的 斯 德 哥 尔 摩 公 约 第 9 条 第 5 款 规 定 为 了 本 公 约<br />

的 目 的 有 关 人 类 健 康 与 安 全 和 环 境 的 信 息 不 得 视 为 机 密 性 信 息 依 照 本 公 约<br />

进 行 其 他 信 息 交 流 的 缔 约 方 应 按 相 互 约 定 对 有 关 信 息 保 密<br />

3 除 了 本 说 明 以 外 秘 书 处 还 编 写 了 一 份 关 于 有 关 国 际 协 定 和 论 坛 规 定 的 保 密 程<br />

序 和 安 排 的 参 考 文 件 (UNEP/POPS/POPRC.1/INF/13) 委 员 会 在 审 议 以 下 所 列 问 题<br />

时 不 妨 考 虑 到 其 中 所 载 的 资 料<br />

二 可 能 由 委 员 会 审 议 的 问 题<br />

4 根 据 UNEP/POPS/POPRC.1/INF/13 号 文 件 中 提 出 的 事 例 和 先 例 委 员 会 不 妨 审<br />

*<br />

UNEP/POPS/POPRC.1/1<br />

**<br />

公 约 第 9 条 第 5 款 关 于 持 久 性 有 机 污 染 物 的 斯 德 哥 尔 摩 公 约 缔 约 方 大 会 第 一 次 会<br />

议 的 工 作 报 告 (UNEP/POPS/COP.1/31) 第 SC 1/7 号 决 定<br />

K0582446 030805 030805<br />

为 节 省 开 支 本 文 件 仅 作 少 量 印 发 请 各 位 代 表 自 带 所 发 文 件 与 会 勿 再 另 行 索 要 文 件 副 本


UNEP/POPS/POPRC.1/2<br />

议 处 理 机 密 资 料 和 制 订 有 关 安 排 方 面 的 下 列 问 题<br />

(a) 保 密 安 排 的 可 能 格 式 这 些 安 排 可 以 采 取 具 有 咨 询 性 质 的 道 德 守 则 或 对<br />

其 成 员 具 有 拘 束 力 的 委 员 会 的 决 定 的 形 式 根 据 委 员 会 职 权 范 围 第 35 段 任 何 选<br />

定 的 格 式 可 以 由 委 员 会 提 交 缔 约 方 大 会<br />

(b) 保 密 安 排 涵 盖 的 信 息 类 型 根 据 公 约 第 9 条 第 5 款 有 关 人 类 健 康<br />

与 安 全 和 环 境 的 信 息 不 得 视 为 机 密 性 信 息 资 料 提 交 者 不 得 将 已 经 公 开 的 资 料 和<br />

数 据 列 为 机 密 资 料 除 了 委 员 会 另 有 规 定 以 外 任 何 其 他 资 料 均 可 被 列 为 机 密 资<br />

料<br />

(c) 指 定 机 密 资 料 的 程 序 在 提 交 资 料 时 缔 约 方 可 以 确 定 和 明 确 标 明 它 们<br />

认 为 应 受 到 国 内 保 密 法 保 护 的 具 体 资 料 内 容 委 员 会 不 妨 同 样 对 待 观 察 员 提 交 并<br />

被 指 定 为 保 密 的 资 料<br />

(d) 机 密 资 料 来 源 的 处 理 程 序 如 果 一 个 缔 约 方 或 观 察 员 要 求 对 资 料 来 源 保<br />

密 委 员 会 可 以 考 虑 遵 守 这 一 要 求 审 议 和 评 估 要 求 保 密 的 资 料 来 源 提 交 的 资 料<br />

不 应 构 成 对 该 资 料 来 源 的 可 靠 性 的 证 实<br />

(e) 机 密 资 料 的 处 理 程 序 这 些 程 序 可 以 包 括 对 于 机 密 资 料 的 实 际 保 护 和 确<br />

定 限 制 查 阅 和 分 发 这 种 资 料 的 程 序 可 以 采 用 缔 约 方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关 于 非 公 开 会<br />

议 的 规 定 可 以 指 定 秘 书 处 协 助 委 员 会 处 理 机 密 资 料 的 内 部 程 序<br />

(f) 提 高 委 员 会 成 员 和 应 邀 专 家 对 保 护 机 密 资 料 问 题 的 认 识 委 员 会 不 妨 考<br />

虑 其 成 员 是 否 应 该 就 资 料 保 密 问 题 签 署 一 份 正 式 声 明 这 类 似 于 职 权 范 围 第 15 段<br />

所 要 求 和 缔 约 方 大 会 第 SC-1/8 号 决 定 (UNEP/POPS/COP.1/31, 附 件 一 ) 规 定 的 利 益<br />

申 告 另 外 还 可 以 考 虑 采 用 一 种 不 太 正 式 的 办 法<br />

(g) 委 员 会 成 员 不 遵 守 议 定 保 密 要 求 案 件 的 处 理 程 序 这 些 程 序 类 似 于 对 委<br />

员 会 成 员 的 利 益 冲 突 的 个 案 规 定 的 程 序<br />

三 委 员 会 可 能 采 取 的 行 动<br />

5 委 员 会 不 妨 审 查 上 述 问 题 并 考 虑 设 立 一 个 其 职 权 范 围 第 29 段 规 定 的 特 设 工 作<br />

组 就 查 明 和 处 理 机 密 资 料 和 数 据 的 作 业 安 排<br />

6 一 旦 完 成 了 就 这 一 问 题 展 开 的 工 作 委 员 会 不 妨 将 它 商 定 的 安 排 提 交 缔 约 方 大<br />

会 并 请 求 缔 约 方 大 会 对 这 些 安 排 进 行 法 律 甄 别 并 酌 情 予 以 核 准<br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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