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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 海 底 管 理 局<br />
大 会<br />
Distr.<br />
GENERAL<br />
ISBA/5/A/14<br />
27 August 1999<br />
CHINESE<br />
ORIGINAL: ENGLISH<br />
国 际 海 底 管 理 局<br />
第 五 届 会 议<br />
1999 年 8 月 9 日 至 27 日<br />
牙 买 加<br />
金 斯 敦<br />
主 席 关 于 大 会 第 五 届 会 议 工 作 的 说 明<br />
1. 国 际 海 底 管 理 局 大 会 第 五 届 会 议 于 1999 年 8 月 9 日 至 27 日 在 牙 买 加 金<br />
斯 敦 举 行<br />
通 过 议 程<br />
2. 大 会 在 1999 年 8 月 9 日 第 63 次 会 议 上 通 过 第 五 届 会 议 的 议 程<br />
(ISBA/5/A/5)<br />
选 举 大 会 主 席 和 副 主 席<br />
3. 在 1999 年 8 月 9 日 第 63 次 会 议 上 ,José Luis Vallarta Marrón 先 生 ( 墨 西 哥 )<br />
当 选 为 1999 年 大 会 主 席 其 后 , 在 各 区 域 集 团 举 行 协 商 后 , 下 列 国 家 的 代 表 当 选 为<br />
副 主 席 : 捷 克 共 和 国 ( 东 欧 集 团 ) 塞 内 加 尔 ( 非 洲 集 团 ) 大 韩 民 国 ( 亚 洲 集 团 ) 意 大<br />
利 ( 西 欧 和 其 他 国 家 集 团 )<br />
选 举 理 事 会 成 员 以 补 空 缺<br />
4. 在 区 域 集 团 和 利 益 集 团 之 间 举 行 协 商 后 , 根 据 在 区 域 集 团 和 利 益 集 团 内 达<br />
成 的 谅 解 , 大 会 在 1999 年 8 月 13 日 第 64 次 会 议 上 选 举 意 大 利 为 A 组 理 事 会 成 员 ,<br />
澳 大 利 亚 为 C 组 理 事 会 成 员 , 从 1999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ISBA/5/A/7)<br />
99-25301 (c) 290999 290999<br />
关 于 理 事 会
ISBA/5/A/14<br />
Chinese<br />
Page 2<br />
的 E 组 , 拉 丁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集 团 通 知 大 会 , 该 集 团 的 谅 解 是 , 目 前 由 哥 斯 达 黎 加 拥 有<br />
的 E 组 席 位 , 将 选 举 智 利 继 任 , 从 2001 年 1 月 1 日 起 生 效 , 根 据 1998 年 达 成 的 谅 解 ,<br />
哥 斯 达 黎 加 将 于 2000 年 12 月 31 日 放 弃 该 席 位 (ISBA/4/A/6)<br />
请 求 给 予 观 察 员 地 位<br />
5. 大 会 在 1999 年 8 月 13 日 第 64 次 会 议 上 审 议 了 生 物 多 样 性 公 约 秘 书 处 和<br />
国 际 钻 井 承 包 商 协 会 就 要 求 获 得 观 察 员 地 位 所 提 出 的 申 请 大 会 根 据 其 议 事 规 则<br />
第 82 条 第 1 款 (d) 项 给 予 生 物 多 样 性 公 约 秘 书 处 观 察 员 地 位 大 会 根 据 其 议 事 规<br />
则 第 82 条 第 1 款 (e) 项 给 予 属 于 非 政 府 组 织 的 国 际 钻 井 承 包 商 协 会 观 察 员 地 位<br />
选 举 财 务 委 员 会 成 员 以 补 空 缺<br />
6. 大 会 在 1999 年 8 月 13 日 第 64 次 会 议 上 选 举 Narinder Singh 先 生 ( 印 度 )<br />
填 补 因 S. Rama Rao 先 生 ( 印 度 ) 辞 职 而 出 现 的 空 缺 , 任 期 为 Rao 先 生 在 2001 年 12<br />
月 31 日 届 满 的 五 年 任 期 所 余 下 的 时 间<br />
7. 根 据 1996 年 所 达 成 的 谅 解 (ISBA/A/L.13, 第 10 段 ), 选 举 了 Hasjim Djalal<br />
先 生 ( 印 度 尼 西 亚 ) 为 财 务 委 员 会 成 员 , 替 换 Isaac K. Margulis 先 生 ( 墨 西 哥 ), 任 期 为<br />
Margulis 先 生 在 2001 年 12 月 31 日 届 满 的 五 年 任 期 所 余 下 的 时 间<br />
8. 大 会 获 悉 Deborah M. Wynes 女 士 ( 美 利 坚 合 众 国 ) 已 辞 去 财 务 委 员 会 职<br />
务<br />
9. 根 据 1996 年 所 达 成 的 谅 解 ( 同 上 ), 大 会 选 举 Maria Dragun-Gertner 女 士 ( 波<br />
兰 ) 为 财 务 委 员 会 成 员 , 任 期 为 五 年 任 期 所 余 下 的 时 间<br />
任 命 全 权 证 书 委 员 会 成 员<br />
10. 大 会 依 照 其 议 事 规 则 第 24 条 选 举 了 全 权 证 书 委 员 会 成 员 当 选 为 全 权<br />
证 书 委 员 会 成 员 的 有 : 奥 地 利 巴 哈 马 中 国 科 特 迪 瓦 捷 克 共 和 国 加 纳 日<br />
本 荷 兰 和 乌 拉 圭 其 后 , 委 员 会 选 举 Walter Gehr 先 生 ( 奥 地 利 ) 为 委 员 会 主 席 委<br />
员 会 于 1999 年 8 月 24 日 举 行 会 议 委 员 会 的 报 告 载 于 ISBA/5/A/9 号 文 件 大 会
ISBA/5/A/14<br />
Chinese<br />
Page 3<br />
在 1999 年 8 月 25 日 第 67 次 全 体 会 议 上 通 过 全 权 证 书 委 员 会 的 报 告<br />
权 证 书 的 决 定 载 于 ISBA/5/A/10 号 文 件<br />
大 会 有 关 全<br />
秘 书 长 的 年 度 报 告<br />
11. 秘 书 长 介 绍 了 其 根 据 公 约 第 一 六 六 条 第 4 款 提 交 的 第 三 份 年 度 报 告<br />
(ISBA/5/A/1) 秘 书 长 介 绍 了 报 告 后 , 下 列 各 国 代 表 团 发 了 言 : 喀 麦 隆 中 国 科 特<br />
迪 瓦 捷 克 共 和 国 埃 及 法 国 加 纳 印 度 尼 西 亚 牙 买 加 葡 萄 牙 大 韩 民<br />
国 塞 内 加 尔 苏 丹 坦 桑 尼 亚 联 合 共 和 国 大 不 列 颠 及 北 爱 尔 兰 联 合 王 国 美<br />
利 坚 合 众 国 观 察 员 代 表 团 也 发 了 言<br />
12. 指 出 的 是 , 在 编 写 报 告 后 , 再 有 两 个 国 家 , 即 乌 克 兰 和 瓦 努 阿 图 , 加 入 1982<br />
年 联 合 国 海 洋 法 公 约 几 个 代 表 团 对 公 约 缔 约 国 数 目 增 加 表 示 感 到 满 意 ,<br />
但 对 管 理 局 九 个 临 时 成 员 国 家 未 能 完 成 成 为 公 约 缔 约 国 的 必 要 国 内 程 序 , 因 此<br />
不 再 是 管 理 局 成 员 表 示 感 到 遗 憾 指 出 的 是 , 几 个 尚 未 完 成 成 为 关 于 执 行 1982<br />
年 12 月 10 日 < 联 合 国 海 洋 法 公 约 > 第 十 一 部 分 的 协 定 缔 约 国 的 必 要 步 骤 的 国 家<br />
快 将 完 成 必 要 的 宪 法 和 法 律 步 骤 , 相 信 很 快 就 可 以 成 为 协 定 缔 约 国<br />
13. 几 个 代 表 团 满 意 地 指 出 , 与 1998 年 比 较 , 对 管 理 局 行 政 预 算 的 缴 款 1999<br />
年 大 有 增 加 但 与 此 同 时 , 几 个 代 表 团 表 示 感 到 关 注 , 一 些 管 理 局 成 员 , 包 括 若 干 前<br />
临 时 成 员 , 仍 然 拖 欠 缴 款 秘 书 长 指 出 , 由 于 一 些 成 员 的 缴 款 情 况 不 明 确 ,1998 年 行<br />
政 预 算 的 管 理 比 较 困 难 , 因 此 必 须 推 迟 一 些 核 准 的 支 出 , 节 省 行 政 预 算 的 其 他 开 支 ,<br />
以 应 付 一 些 成 员 未 缴 付 其 1998 年 摊 款 的 情 况 多 个 代 表 团 强 调 及 时 足 额 缴 付 摊<br />
款 的 重 要 性<br />
14. 各 代 表 团 支 持 报 告 加 强 对 管 理 局 实 质 性 技 术 工 作 的 强 调 几 个 代 表 团 建<br />
议 , 首 要 工 作 是 尽 快 完 成 起 草 采 矿 规 则 的 工 作 与 此 同 时 , 几 个 代 表 团 欢 迎 秘 书 长<br />
建 议 在 2000 年 举 行 讲 习 班 , 讨 论 热 液 多 金 属 结 核 以 外 的 其 他 资 源 , 包 括 多 金 属 硫 化<br />
物 甲 烷 水 合 物 和 富 钴 地 壳 此 外 , 有 人 指 出 公 约 第 八 十 二 条 可 能 对 管 理 局 工<br />
作 产 生 的 影 响 有 人 强 调 , 必 须 及 早 就 这 种 讲 习 班 发 出 通 知 , 以 确 保 有 尽 可 能 多 的
ISBA/5/A/14<br />
Chinese<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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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局 成 员 参 加 讲 习 班 有 些 代 表 团 还 强 调 , 应 当 向 秘 书 处 提 供 足 够 资 源 , 以 根 据<br />
大 会 的 授 权 执 行 实 质 性 技 术 工 作 中 国 代 表 团 满 意 地 注 意 到 管 理 局 在 建 立 关 于<br />
区 域 资 源 的 数 据 库 方 面 所 取 得 的 进 展 , 并 表 示 该 国 代 表 团 愿 意 协 助 管 理 局 进 一<br />
步 开 发 数 据 库<br />
15. 对 于 就 管 理 局 常 设 总 部 与 牙 买 加 政 府 所 进 行 的 谈 判 , 发 言 的 各 国 代 表 团 对<br />
取 得 的 进 展 表 示 感 到 相 当 满 意 , 并 注 意 到 提 议 的 安 排 将 先 由 财 务 委 员 会 审 议 , 再 由<br />
理 事 会 和 大 会 审 议<br />
2000 年 管 理 局 预 算<br />
16. 大 会 审 议 了 秘 书 长 报 告 (ISBA/5/A/2-ISBA/5/C/2 和 Add.1/Rev.1) 内 的 2000<br />
年 管 理 局 概 算 大 会 在 审 议 概 算 时 考 虑 到 财 务 委 员 会 在 其 1999 年 8 月 20 日 的 报<br />
告 (ISBA/5/A/8-ISBA/5/C/7) 所 提 出 的 建 议 及 理 事 会 就 2000 年 管 理 局 概 算 所 作 出 的<br />
决 定 和 提 出 的 建 议 (ISBA/5/C/8) 大 会 通 过 2000 年 管 理 局 预 算 , 其 数 额 为 5 275 200<br />
美 元 在 通 过 预 算 时 , 大 会 还 决 定 , 为 了 使 理 事 会 得 以 在 2000 年 完 成 起 草 区 域<br />
内 多 金 属 结 核 的 探 矿 和 勘 探 规 章 ( 采 矿 规 则 ) 的 工 作 , 管 理 局 在 2000 年 应 举 行 两 届 各<br />
为 期 二 周 的 会 议 这 一 安 排 不 影 响 管 理 局 今 后 的 工 作 模 式<br />
任 命 审 计 员<br />
17. 根 据 财 务 委 员 会 的 建 议 (ISBA/5/A/8-ISBA/5/C/7), 大 会 请 秘 书 长 作 出 必 要<br />
安 排 , 指 定 KPMG Peat Marwick 为 管 理 局 1999 财 务 年 度 的 审 计 员<br />
受 此 安 排 影 响<br />
以 后 的 任 用 不<br />
管 理 局 成 员 的 摊 款<br />
18. 根 据 理 事 会 的 建 议 , 大 会 决 定 授 权 秘 书 长 依 照 财 务 委 员 会 报 告 第 7 段 的 建<br />
议 , 根 据 1999 年 联 合 国 经 常 预 算 所 采 用 的 比 额 表 制 定 2000 年 分 摊 比 额 表<br />
19. 大 会 关 于 2000 年 管 理 局 预 算 的 决 定 及 有 关 事 项 载 于 ISBA/5/A/12 号 文<br />
件
ISBA/5/A/14<br />
Chinese<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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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部 协 定<br />
20. 1999 年 8 月 25 日 , 大 会 第 67 次 会 议 通 过 国 际 海 底 管 理 局 和 牙 买 加 政 府<br />
关 于 管 理 局 总 部 的 协 定 大 会 欣 然 接 受 牙 买 加 政 府 的 建 议 , 为 管 理 局 长 期 租 用 位 于<br />
金 斯 敦 Block 11,14-16 Port Royal Street 的 大 厦 的 二 楼 和 其 他 可 能 需 要 的 地 方 , 作 为<br />
管 理 局 常 设 总 部 , 并 请 秘 书 长 根 据 该 协 定 第 2 条 与 牙 买 加 政 府 谈 判 关 于 常 设 总 部 的<br />
占 用 情 况 的 补 充 协 定 大 会 批 准 总 部 协 定 的 决 定 载 于 ISBA/5/A/11 号 文 件 秘 书<br />
长 指 出 , 总 部 协 定 的 规 定 与 大 会 在 1998 年 通 过 的 国 际 海 底 管 理 局 特 权 和 豁 免 议<br />
定 书 (ISBA/4/A/8) 的 规 定 是 相 互 补 充 的 他 促 请 管 理 局 成 员 尽 早 签 署 和 批 准<br />
议 定 书<br />
21. 美 国 观 察 员 代 表 团 说 , 该 代 表 团 认 为 , 总 部 协 定 第 22 条 的 内 容 为 公<br />
约 附 件 四 第 十 三 条 第 4 款 的 规 定 , 可 能 没 有 充 分 反 映 1994 年 执 行 协 定 的 规<br />
定 , 因 为 该 协 定 的 构 想 是 企 业 部 将 于 联 合 企 业 一 起 展 开 业 务 美 国 认 为 , 对 于 与 企<br />
业 部 一 起 展 开 业 务 的 联 合 企 业 , 向 其 提 供 的 优 惠 的 做 法 必 须 符 合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及 各<br />
项 双 边 投 资 条 约 和 其 他 有 关 条 约 的 规 定<br />
22. 在 1999 年 8 月 26 日 第 68 次 会 议 的 一 项 正 式 仪 式 上 , 秘 书 长 代 表 和 牙 买<br />
加 外 交 部 长 Seymour Mullings 阁 下 分 别 代 表 管 理 局 和 牙 买 加 政 府 签 署 了 总 部 协<br />
定<br />
财 务 条 例<br />
23. 尽 管 注 意 到 管 理 局 财 务 条 例 草 案 已 在 理 事 会 获 得 通 过 , 并 将 暂 时 予 以 适 用 ,<br />
但 大 会 没 有 足 够 时 间 在 本 届 会 议 审 议 条 例 草 案<br />
工 作 人 员 条 例<br />
24. 由 于 理 事 会 尚 未 完 成 审 议 管 理 局 工 作 人 员 条 例 草 案 , 大 会 本 届 会 议 未 有 机<br />
会 审 议 该 条 例<br />
大 会 下 一 次 会 议<br />
25. 大 会 下 一 次 会 议 订 于 2000 年 3 月 20 日 至 31 日 在 牙 买 加 金 斯 敦 举 行 该
ISBA/5/A/14<br />
Chinese<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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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 会 议 的 第 二 期 会 议 订 于 2000 年 7 月 3 日 至 21 日 举 行 澳 大 利 亚 代 表 代 表 西 欧<br />
和 其 他 国 家 集 团 宣 布 Liesbeth Lijnzaad 博 士 ( 荷 兰 ) 为 2000 年 大 会 主 席 候 选 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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