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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基隆高級中學95 學年第1 學期第一次國文科教學 ... - 國立基隆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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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各 年 級 「 教 學 進 度 」 及 「 各 類 考 試 評 量 範 圍 」, 請 同 仁 於 會 後 依 年 級 分 組 討 論 決 定 。五 、 本 科 的 「 國 文 天 地 」 所 在 地 弘 道 樓 , 因 屬 危 樓 所 以 目 前 已 經 封 閉 。 但 其 視 聽 、 電 腦 設 備 及圖 書 資 料 等 搬 遷 問 題 , 懇 請 校 方 妥 為 規 劃 , 協 助 搬 遷 , 謝 謝 !國 文 天 地 所 有 設 備 均 已 報 廢 完 畢 , 本 次 搬 遷 將 只 留 下 會 使 用 到 的 設 備 。 下 週 五 前 請 移 走 私人 物 品 , 其 餘 設 備 由 陳 依 蔆 老 師 協 助 , 召 集 人 決 定 是 否 留 用 。六 、 本 學 期 將 為 本 科 同 仁 規 劃 一 次 動 態 的 研 習 , 時 間 與 地 點 再 行 研 究 。 大 致 上 以 「 等 同 於 上 下班 的 時 段 」、「 風 光 明 媚 」、「 輕 鬆 不 流 汗 」、「 要 流 汗 也 可 以 」、「 有 專 門 人 員 解 說 」 為 原 則 ,屆 時 懇 請 同 仁 踴 躍 參 加 。靜 態 研 習 的 部 份 , 敬 請 同 仁 廣 為 思 考 研 習 主 題 及 師 資 人 選 。七 、 承 蒙 各 位 同 仁 推 舉 為 本 科 召 集 人 , 如 有 服 務 不 週 之 處 , 敬 請 惠 予 指 教 ; 如 有 需 要 各 位 同 仁幫 忙 之 處 , 亦 懇 請 大 力 相 助 。 謝 謝 大 家 !肆 、 提 案 討 論 :一 、 案 由 : 本 學 年 本 校 導 師 遴 選 委 員 會 國 文 科 代 表 由 那 一 位 同 仁 擔 任 , 請 討 論 。( 召 集 人 )說 明 : 本 科 原 代 表 是 由 何 志 鵬 老 師 擔 任 。 經 詢 問 學 務 主 任 , 主 任 表 示 新 學 年 是 否 改 選 代 表 ,尊 重 各 科 之 決 定 。 個 人 認 為 本 學 年 自 己 並 未 擔 任 導 師 , 許 多 導 師 的 會 議 亦 將 不 會 參與 , 恐 怕 不 能 充 份 得 知 導 師 們 的 心 聲 ; 且 本 科 目 前 僅 有 二 位 男 老 師 , 十 八 位 女 老 師 ,建 議 能 選 出 一 位 女 老 師 做 為 本 科 代 表 , 應 更 為 合 適 。決 議 : 經 表 決 由 許 愛 蓮 老 師 擔 任 。二 、 案 由 : 本 學 年 教 學 觀 摩 應 由 那 一 位 同 仁 擔 任 , 請 討 論 。( 教 務 處 )決 議 : 由 劉 育 雯 老 師 擔 任 。三 、 案 由 : 本 學 期 作 業 評 選 老 師 , 請 討 論 。( 教 務 處 )決 議 : 高 一 : 傅 瀞 嬅 老 師 高 二 : 呂 瑞 萍 老 師 高 三 : 許 愛 蓮 老 師四 、 案 由 : 本 學 年 學 報 撰 稿 人 , 請 討 論 。( 教 務 處 )決 議 : 由 李 婉 玲 老 師 擔 任五 、 案 由 : 本 科 學 科 網 頁 工 作 小 組 人 員 , 請 討 論 。( 教 務 處 )說 明 : 本 案 原 為 討 論 學 科 網 頁 進 度 , 擬 改 為 工 作 小 組 人 員 推 選 。 理 由 是 : 本 科 學 科 網 頁 原由 劉 育 雯 老 師 及 何 志 鵬 老 師 負 責 設 計 維 護 , 目 前 網 頁 架 構 粗 具 , 但 內 容 尚 待 充 實 。充 實 的 學 科 網 頁 非 一 、 二 人 能 為 , 本 科 應 先 由 數 人 組 成 工 作 小 組 , 專 司 網 頁 中 各 個主 題 資 料 的 搜 集 , 如 此 才 能 真 正 建 立 本 科 的 網 頁 。決 議 : 高 一 : 傅 瀞 嬅 老 師 高 二 : 劉 曉 芬 老 師 高 三 : 何 志 鵬 老 師六 、 案 由 : 本 科 本 學 期 是 否 辦 理 暨 何 時 辦 理 CPR( 心 肺 復 甦 術 ) 訓 練 , 請 討 論 。( 學 務 處 )說 明 :( 一 ) 依 「 學 校 衛 生 法 」 之 規 定 , 須 辦 理 教 職 員 工 CPR( 心 肺 復 甦 術 ) 四 小 時 研 習知 能 , 本 校 擬 以 各 學 科 教 學 研 究 會 之 共 同 沒 課 的 時 段 來 分 科 辦 理 。( 二 ) 曾 受 訓 且 領 有 證 書 者 兩 年 內 免 訓 ; 之 後 每 兩 年 再 參 加 複 訓 。( 三 ) 本 學 期 可 選 擇 的 月 份 是 11 月 、12 月 及 明 年 1 月 ; 請 同 仁 討 論 是 否 於 本 學 期辦 理 , 如 欲 辦 理 , 則 請 就 上 開 月 份 決 定 一 個 週 四 的 下 午 來 辦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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