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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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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 此 感 谢 挪 威 政 府 ,其 慷 慨 捐 助 使 得 本 出 版 物 得 以 问 世 。主 管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副 秘 书 长兼 紧 急 救 济 协 调 员约 翰 · 霍 姆 斯项 目 主 管 :曼 纽 尔 · 拜 斯 勒项 目 协 调 员 兼 总 编 辑 :关 兴 薰 子项 目 顾 问 :阿 姆 贾 德 · 阿 巴 沙 尔哈 瓦 · 塔 伊 布米 夏 埃 尔 · 马 克 思英 格 丽 德 · 努 德 斯 特 伦 – 霍弗 雷 迪 · 波 尔 克伊 维 特 · 史 蒂 文 斯玛 丽 莱 娜 · 比 维 亚 尼吉 田 由 起 子专 题 顾 问 :西 蒙 · 巴 格 肖卡 特 · 伯 恩 斯劳 埃 德 · 塞 德 斯 特 兰 德萨 拉 · 穆 斯 克 罗 福 特阿 尔 亚 娜 · 珀 尔 罗 思设 计 :联 合 国 新 闻 部


索引概况机 构 间 常 委 会 关 于 军 民 关 系 和 使 用 军 事 资 源的 指 导 原 则 和 业 务 原 则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 的 军 民 关 系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参 考 文 件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利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支 助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活 动 的 指 导 方 针—— 修 订 一利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保 护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讨 论 文 件 和 非 约 束 性 指 导 方 针附 件 和 参 考 资 料 :附件A. 秘 书 长 关 于 综 合 特 派 团 的 指 导 说 明B. 联 合 国 部 队 遵 守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附 件 ( 续 )C. 联 合 国 的 行 为 标 准 : 我 们 是 联 合 国 维 持 和 平 者D. 蓝 盔 部 队 个 人 行 为 守 则 十 条E. 防 止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 的 特 别 措 施F.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官 —— 一 般 性 职 权 范 围参 考 资 料A. 简 称 和 缩 略 语B. 相 关 资 料


viii无 论 是 维 持 和 平 、 执 行 和 平 、 建 设 和 平 , 还 是 武 装 冲 突 、 甚 至是 战 争 和 占 领 , 读 者 都 能 从 本 《 指 导 方 针 和 参 考 资 料 》 中 找 到 以 下 问题 的 答 案 :为 什 么 人 道 、 中 立 、 公 正 、 独 立 和 区 分 原 则 对 于 人 道 主 义 紧急 情 况 中 的 军 民 协 调 如 此 重 要 ?问 题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者 应 在 何 时 且 如 何 与 军 队 协 调 ? 在 使 用 军 事 资 源 支 助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时 ,“ 最 后 求 助 手 段 ” 概念 的 含 义 是 什 么 ? 必 要 时 我 们 如 何 调 动 这 种 资 源 ? 应 该 由 谁 来 向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提 供 武 装 护 卫 队 ? 何 时 且 在 何 种 条 件 下 动 用 这 种 护 卫 队 ? 我 们 以 何 种 方 式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援 助 “ 军 事 化 ”?本 附 件 挑 选 了 一 些 面 向 维 和 人 员 和 其 他 处 理 军 民 问 题 的 人 员 的业 务 指 导 方 针 。 其 中 的 大 多 数 指 导 方 针 都 不 是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编 写 的 ,但 基 本 是 由 联 合 国 系 统 编 写 的 。读 者 还 可 以 从 军 民 关 系 和 联 合 国 行 动 协 调 方 面 的 有 关 资 料 汇 编中 得 到 指 导 , 这 些 资 料 涉 及 综 合 特 派 团 、 使 用 武 力 、 指 挥 与 控 制 、 保护 平 民 、 战 地 安 全 和 培 训 等 主 题 。本 手 册 还 汇 集 了 大 量 的 涉 及 军 民 关 系 的 简 称 和 缩 略 语 , 以 使 平民 和 军 事 人 员 熟 知 这 些 内 容 。本 手 册 由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协 调 厅 ( 人 道 协 调 厅 ) 出 版 , 该 机 构是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批 准 的 军 民 指 导 方 针 和 参 考 资 料 的 “ 监 管 机 构 ”。 机构 间 常 委 会 的 资 料 反 映 了 不 同 的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者 广 泛 持 有 的 共 同立 场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关 于 军 民 关 系 和使 用 军 事 资 源 的指 导 方 针 和参 考 资 料机 构 间 常 委 会机 构 间 常 设委 员 会


xi业 务 原 则• 必 须 由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 而 非 政 治 机 构 —— 完 全 根 据 人 道 主 义标 准 决 定 是 否 接 受 军 事 资 源 。• 在 没 有 其 他 类 似 的 民 用 资 源 , 只 有 军 事 资 源 才 能 满 足 紧 急 人 道主 义 需 要 时 , 才 能 请 求 获 得 军 事 资 源 。 因 此 , 军 事 资 源 必 须 具有 独 特 性 , 必 须 及 时 部 署 , 使 用 军 事 资 源 应 该 是 最 后 诉 诸 手段 。• 使 用 军 事 资 源 的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必 须 保 持 其 民 用 性 质 和 特 点 。 行动 必 须 由 负 责 该 行 动 的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在 整 体 上 管 理 和 控 制 , 无论 军 事 资 源 本 身 的 具 体 指 挥 安 排 是 什 么 样 的 。 在 可 能 的 情 况下 , 军 事 资 源 的 操 控 应 该 看 似 无 武 装 的 和 民 用 的 。• 提 供 军 事 人 员 支 助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国 家 应 该 确 保 遵 守 负 责 部 署的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的 行 为 守 则 和 人 道 主 义 原 则 。• 军 事 人 员 应 该 避 免 过 多 参 与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的 直 接 提 供 。• 使 用 军 事 资 源 应 该 确 保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保 持 国 际 性 和 多 边 性 。“ 指 导 原 则 ” 节 选 自 1995 年 9 月 27 日 机 构 间 委 员 会 工 作 组 批 准 的 、 载 于1995 年 9 月 《 工 作 队 关 于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支 持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报 告 》 中的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支 助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指 导 原 则 和 业务 原 则 ”。“ 行 动 原 则 ” 节 选 自 1995 年 1 月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军 民 关 系 原 则 》, 后 者 成 为 后 来 编 写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军 民 问 题 资 料 的 一 项 重 要 依 据 , 其 中 包括 上 述 的 1995 年 《 工 作 队 报 告 》 以 及 本 手 册 中 重 点 介 绍 的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军 民 关 系 指 导 方 针 和 参 考 资 料 》。


1 复 杂 紧 急情 况 中 的军 民 关 系机 构 间 常 委 会 参 考 文 件2004 年 6 月 28 日机 构 间 常 委 会机 构 间 常 设委 员 会


《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 的 军 民 关 系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参 考 文 件 》(《 机构 间 常 委 会 参 考 文 件 》) 于 2004 年 6 月 17 日 由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 机 构间 常 委 会 ) 批 准 。 该 文 件 于 2004 年 6 月 28 日 印 发 , 其 中 包 括 机 构 间 常委 会 要 求 的 最 后 更 改 。文 件 编 制 和 机 构 间 流 程 (2003-2004 年 )起 草 和 流 程 推 动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协 调 厅曼 纽 尔 · 拜 斯 勒 和 关 兴 薰 子本 手 册 正 文 中 插 入 的 图 表 不 是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最 初 批 准 的 参 考 文 件 原 文 的 正 式 内容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2004 年


序言若 干 世 纪 以 来 ,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者 和 军 事 行 动 者 都 在 武 装 冲 突 中 发 挥 作用 。 于 是 , 在 历 史 长 河 中 就 制 订 出 一 些 规 范 , 以 根 据 战 斗 人 员 与 非 战斗 人 员 的 明 确 界 限 , 界 定 理 想 的 军 民 关 系 。 但 是 , 实 际 上 , 战 略 、 行动 、 战 术 挑 战 不 断 地 提 出 问 题 , 包 括 : 可 以 的 话 , 在 实 现 人 道 主 义 目标 时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者 何 时 且 如 何 与 军 事 行 动 者 协 调 ?在 当 今 的 现 实 情 况 中 , 援 助 工 作 者 和 士 兵 有 时 没 有 什 么 选 择 ,只 能 重 新 探 讨 他 们 之 间 的 关 系 , 并 尽 可 能 设 计 出 最 佳 办 法 以 便 在 某 种程 度 上 进 行 潜 在 的 互 动 , 同 时 携 手 应 对 紧 急 情 况 。 但 是 , 如 果 只 有 在部 署 到 外 地 之 后 才 能 整 理 出 基 本 原 则 , 显 然 会 浪 费 太 多 的 时 间 。 拥 有共 同 的 知 识 , 了 解 对 方 的 工 作 方 式 , 有 助 于 在 外 地 进 行 必 要 的 对 话 ,以 更 好 地 帮 助 消 除 各 自 活 动 之 间 的 冲 突 —— 这 反 过 来 有 利 于 两 种 行 动者 避 免 伤 害 和 重 复 , 使 工 作 更 加 有 效 力 、 有 效 率 。编 写 本 手 册 正 是 基 于 这 种 精 神 , 以 出 台 一 种 方 便 用 户 的 工 具 ,为 提 高 人 们 对 采 用 人 道 主 义 办 法 应 对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 的 军 民 关 系 的 理解 做 出 贡 献 。 我 急 切 盼 望 将 本 手 册 推 荐 给 所 有 可 能 参 与 该 项 目 的 专 业人 员 。《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 的 军 民 关 系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参 考 文 件 》是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批 准 的 若 干 指 导 方 针 和 参 考 资 料 之 一 。 谨 提 请 读者 也 阅 读 一 下 本 手 册 中 的 其 他 章 节 以 及 通 过 以 下 网 站 提 供 的 军 民 关 系的 补 充 资 料 :http://ochaonline.un.org/cmcs/guidelines。本 手 册 以 联 合 国 所 有 正 式 语 文 分 发 。主 管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副 秘 书 长 兼紧 急 救 济 协 调 员约 翰 · 霍 姆 斯


4导言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工 作 组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工 作 组 ) 在 2004 年 6 月 16 日 至17 日 举 行 的 第 57 次 会 议 上 核 准 本 文 件 为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参 考 文 件 。 本文 件 是 对 2003 年 3 月 “ 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支 助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活 动 的 指 导 方 针 ” 的 补 充 。本 文 件 由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协 调 厅 ( 人 道 协 调 厅 ) 协 同 机 构 间 常委 会 成 员 国 、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执 行 委 员 会 ( 人 道 执 委 会 )、 人 道 协调 厅 军 民 协 调 科 咨 询 小 组 ( 军 民 协 调 科 咨 询 小 组 ) 以 及 一 些 组 织 的 学 术审 查 员 及 其 外 地 同 事 共 同 编 写 。本 文 件 没 有 约 束 力 , 仅 供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参 考 , 以 协 助 他 们 针对 各 国 具 体 情 况 制 定 关 于 特 别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 军 民 关 系 的 行 动 指 南 。在 工 作 环 境 发 生 变 化 、 可 以 提 供 关 于 相 关 事 务 的 新 指 导 时 , 我 们 将 更新 本 报 告 。本 文 件 第 一 部 分 审 查 了 一 般 性 问 题 以 及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 军 民 关系 的 性 质 与 特 征 。 第 二 部 分 列 出 了 与 军 方 协 调 时 必 须 坚 持 的 各 项 人 道主 义 基 本 原 则 与 概 念 , 第 三 部 分 提 出 了 关 于 从 事 军 民 协 调 事 务 的 人 道主 义 工 作 者 的 实 际 考 虑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参 考 文 件 5目录第 一 部 分 导 言A. 初 步 意 见 ......................................................... 7B. 本 文 件 的 目 标 和 目 的 ........................................... 9C. 关 键 术 语 定 义 ................................................... 11D. 背 景 ............................................................. 12第 二 部 分 原 则 与 概 念A. 人 道 、 中 立 和 公 正 ...............................................15B. 弱 势 民 众 获 得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 16C. 认 知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 16D. 以 需 求 为 基 础 的 非 歧 视 性 援 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E .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中 的 军 民 差 别 ................................... 17F . 独 立 开 展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 18G.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的 安 全 ........................................ 18H. 无 害 原 则 ...................................................... 18I. 遵 守 国 际 法 律 文 书 ............................................ 19J . 尊 重 文 化 与 风 俗 ............................................... 19K. 冲 突 各 方 的 同 意 ............................................... 19L . 选 择 最 后 解 决 办 法 .............................................. 20M . 避 免 依 赖 军 方 ................................................. 20第 三 部 分 实 际 考 虑A. 建 立 联 络 安 排 ................................................. 21B. 信 息 共 享 ...................................................... 24C. 利 用 军 方 资 源 开 展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 26D. 利 用 武 装 护 卫 保 护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 28E. 军 民 联 合 救 济 行 动 ............................................. 29F . 为 救 济 目 的 单 独 开 展 的 军 事 行 动 .............................. 30G.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的 一 般 行 为 ................................... 31附 件 相 关 文 件 和 网 页 地 址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参 考 文 件 第 一 部 分7第 一 部 分 :导言导 言A. 初 步 意 见1. 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 , 通 常 需 要 区 别 军 事 领 域 与 非 军 事 领 域 :这 项 区 别 措 施 建 立 在 各 项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原 则 的 基 础 上 , 它 区 分 了 战斗 人 员 与 非 战 斗 人 员 , 以 保 护 后 者 免 遭 武 装 袭 击 。 但 是 近 几 年 来 , 军事 力 量 越 来 越 多 地 卷 入 到 非 战 争 行 动 中 , 包 括 向 地 方 居 民 提 供 救 济 和服 务 。 与 此 同 时 , 由 于 当 代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的 性 质 在 发 生 变 化 , 人 道 主义 界 要 采 取 的 行 动 越 来 越 多 , 该 领 域 内 的 工 作 人 员 也 要 面 临 更 大 的 风险 和 威 胁 , 这 有 时 迫 使 某 些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在 个 别 行 动 中 寻 求 军 事 力量 的 支 助 或 保 护 。 1 鉴 于 当 地 的 现 实 情 况 , 对 于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越 来 越有 必 要 开 展 不 同 形 式 的 军 民 协 调 。2. 这 些 事 态 发 展 , 连 同 那 些 以 “ 人 道 主 义 ” 保 护 为 幌 子 的 军 事干 涉 一 起 , 共 同 模 糊 了 人 道 主 义 领 域 与 军 事 领 域 的 划 分 , 2 并 且 有 可能 混 淆 两 者 之 间 的 根 本 区 别 。 这 种 情 况 也 引 起 了 对 应 用 人 道 主 义 原 则和 政 策 以 及 各 项 行 动 等 问 题 的 严 重 关 注 。 此 外 , 这 些 事 态 发 展 也 使 得1仅 在 近 两 年 里 , 就 已 经 在 不 同 的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向 某 些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提 供了 军 事 支 助 和 / 或 保 护 , 包 括 在 伊 拉 克 、 阿 富 汗 、 科 特 迪 瓦 、 厄 立 特 里 亚 、 利 比里 亚 、 北 乌 干 达 以 及 塞 拉 利 昂 。2 关 于 对 “ 人 道 主 义 领 域 ” 或 “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环 境 ” 的 解 释 , 见 2003 年 3月 《 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支 助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活 动 的 指 导 方针 》 第 3 段 。


8人 道 主 义 机 构 与 军 方 之 间 有 必 要 加 强 沟 通 、 协 调 和 理 解 , 要 求 双 方 彼此 了 解 对 方 的 任 务 、 能 力 和 权 限 。3. 因 此 , 人 道 主 义 界 感 到 有 必 要 审 查 军 民 关 系 中 出 现 的 各 种 问题 , 并 提 出 一 份 参 考 资 料 , 其 内 容 要 比 业 已 制 定 的 个 人 指 导 方 针 更 为丰 富 , 或 是 涉 及 军 民 关 系3中 的 特 别 方 面 , 或 是 涉 及 特 定 复 杂 紧 急 情况 中 的 军 民 关 系 。 43 关 于 军 民 关 系 特 别 方 面 的 现 有 指 导 方 针 包 括 :2003 年 3 月 《 在 复 杂 紧 急 情况 下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支 助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活 动 的 指 导 方 针 》 和 2001 年 9 月《 利 用 军 队 或 武 装 护 卫 保 护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 讨 论 文 件 和 非 约 束 性 指 导 方 针 》。4 关 于 特 定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 的 军 民 关 系 的 现 有 指 导 方 针 包 括 :2003 年 5 月 8日 《 关 于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与 伊 拉 克 占 领 国 的 军 队 和 平 民 代 表 之 间 的 相 互 作 用 的 一般 指 导 方 针 》, 以 及 2002 年 《 与 阿 富 汗 军 事 力 量 的 关 系 —— 联 合 国 阿 富 汗 援 助团 地 区 协 调 员 和 联 合 国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的 指 导 方 针 》。《 关 于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与 联合 国 授 权 的 驻 利 比 里 亚 多 国 部 队 之 间 的 相 互 作 用 的 一 般 指 导 方 针 》 和 2004 年 4月 1 日 《 与 驻 海 地 军 事 力 量 的 关 系 : 对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的 指 导 方 针 》 草 案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参 考 文 件 第 一 部 分9B. 本 文 件 的 目 标 和 目 的4. 因 此 , 为 了 全 面 加 深 对 军 民 关 系 , 包 括 对 此 种 关 系 中 的 困难 和 局 限 性 的 理 解 , 应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 5 工 作 组 的 要求 , 编 写 了 本 文 件 。 尽 管 军 民 关 系 中 出 现 了 众 多 复 杂 问 题 , 但 是 在 实现 人 道 主 义 目 标 时 , 对 人 道 主 义 界 而 言 最 重 要 的 仍 然 是 清 醒 地 认 识 军民 关 系 的 本 质 , 普 遍 了 解 与 军 方 协 调 的 时 机 、 协 调 的 手 段 以 及 避 免 与军 方 协 调 的 方 式 。导 言5. 本 文 件 有 三 个 目 的 。 首 先 , 一 般 性 地 强 调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 军民 关 系 的 本 质 与 特 征 。 其 次 , 审 查 与 军 方 协 调 时 必 须 坚 持 的 某 些 基 础性 人 道 主 义 原 则 与 概 念 。 最 后 , 对 从 事 军 民 协 调 工 作 的 人 道 主 义 工 作者 重 点 考 虑 的 实 际 问 题 给 予 关 注 。6. 本 文 件 将 作 为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的 一 般 性 参 考 资 料 : 他 们 可 参照 本 文 件 , 根 据 特 殊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 的 具 体 军 民 关 系 制 订 适 当 的 工 作指 导 方 针 , 例 如 在 2003 年 期 间 针 对 伊 拉 克 和 利 比 里 亚 的 情 况 制 订 的指 导 方 针 。 6 任 何 实 事 求 是 的 指 导 方 针 都 应 当 重 视 特 定 行 动 的 特 殊 环境 , 因 此 必 须 针 对 具 体 情 况 制 订 指 导 方 针 。7. 本 文 件 的 重 点 是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和 正 规 军 事 力 量 ( 即 接 受 等 级指 挥 链 指 挥 的 国 家 军 事 力 量 或 区 域 / 政 府 间 组 织 的 军 事 力 量 ) 之 间 的 关系 , 无 论 这 些 军 事 力 量 是 有 武 装 的 还 是 无 武 装 的 , 也 无 论 它 们 是 政 府武 装 还 是 政 府 间 武 装 。 此 类 军 事 存 在 可 能 包 括 多 种 武 装 力 量 , 例 如 地方 部 队 或 国 家 部 队 、 多 国 部 队 、 联 合 国 维 和 部 队 、 国 际 军 事 观 察 员 、外 国 占 领 军 、 区 域 性 军 队 或 其 他 官 方 组 织 的 军 队 。5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工 作 组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工 作 组 ) 于 2003 年 3 月 在 其 第 52 次会 议 上 要 求 人 道 协 调 厅 “…… 详 细 分 析 当 今 军 事 力 量 与 人 道 主 义 力 量 之 间 的 相 互作 用 , 据 此 编 写 一 份 关 于 双 方 相 互 作 用 问 题 的 概 念 文 件 ”。6 详 情 见 上 文 脚 注 4。


108. 不 同 武 装 力 量 的 任 务 不 同 , 性 质 和 特 征 也 不 同 , 因 此 对 于 彼此 相 异 的 武 装 力 量 , 人 道 主 义 界 必 须 给 予 不 同 程 度 的 重 视 , 有 时 甚 至必 须 采 取 截 然 不 同 的 应 对 措 施 。 例 如 , 与 占 领 军7打 交 道 时 所 考 虑 的问 题 就 和 与 国 家 武 装 、 非 武 装 军 事 观 察 员 或 者 联 合 国 指 挥 的 维 和 行 动打 交 道 时 考 虑 的 问 题 不 同 。 最 重 要 的 是 区 分 人 道 主 义 者 正 在 与 其 交 涉的 军 事 集 团 是 否 已 经 成 为 , 或 者 被 认 为 是 冲 突 一 方 。 必 须 取 得 独 立 的具 体 文 件 , 才 能 处 理 特 定 环 境 以 及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与 上 述 各 种 军 事 行动 者 之 间 的 关 系 的 必 要 条 件 问 题 , 并 就 此 提 出 建 议 。 可 通 过 不 同 机 制制 订 这 些 政 策 。 不 过 , 本 文 件 仅 试 图 处 理 一 般 军 民 关 系 问 题 。 因 此 ,本 文 件 将 不 对 不 同 的 军 事 行 动 者 做 出 区 分 。9. 尽 管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与 非 政 府武 装 集 团 、 8 私 人 武 装 、 保 安 公 司 和雇 佣 军 以 及 任 何 国 家 性 或 国 际 性 警 察力 量 之 间 的 关 系 都 与 当 今 的 冲 突 状 态紧 密 相 关 , 但 是 本 文 件 将 不 对 其 进 行分 析 以 避 免 偏 离 主 题 。 同 理 , 本 文 件也 不 考 虑 一 般 性 安 全 问 题 , 包 括 在 日益 加 剧 的 全 球 恐 怖 主 义 威 胁 的 压 力 下 面临 的 行 动 挑 战 问 题 。7 例 如 , 目 前 部 署 在 伊 拉 克 的 占 领 国 联 军 。8 与 非 国 家 行 动 者 接 触 的 外 地 做 法 收 集 在 《 同 武 装 团 体 进 行 人 道 主 义 谈 判 :执 行 人 员 手 册 》 和 《 同 武 装 团 体 进 行 人 道 主 义 谈 判 的 指 导 方 针 》 中 ——2006 年出 版 并 可 通 过 http://www.reliefweb.int 在 网 上 查 阅 。《 手 册 》 中 的 相 关 结 论 和 原 则可 用 于 酌 情 更 新 本 文 件 。[ 编 者 按 (2008 年 ): 脚 注 8 已 更 新 , 反 映 出 2006 年 出 版了 《 手 册 和 指 导 方 针 》, 此 前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于 2004 年 批 准 了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员 会 参 考 文 件 》。]


12D. 背 景11.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与 军 事 行 动 者 的 机 构 概 念 与 文 化 都 有 着 本质 区 别 , 与 人 道 主 义 界 的 多 样 性 特 征 呈 鲜 明 对 比 的 是 , 军 事 组 织 的特 征 是 具 有 指 挥 链 和 明 确 的 组 织 结 构 。 这 两 个 群 体 具 有 不 同 的 任 务 、目 标 、 工 作 方 式 , 甚 至 连 使 用 的 词 汇 也 不 尽 相 同 。 军 事 行 动 者 必 须 了解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的 复 杂 体 系 , 这 一 体 系 中 包 含 国 际 组 织 以 及 与 国 内 工作 人 员 和 地 方 合 作 者 共 同 工 作 的 地 方 、 国 家 和 国 际 非 政 府 组 织 。 人 道主 义 行 动 还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依 赖 于 冲 突 各 方 的 接 受 。 大 多 数 从 事 人 道 主义 工 作 的 地 方 行 动 者 在 国 际 工 作 人 员 抵 达 之 前 就 已 经 在 当 地 开 展 工 作了 , 而 且 在 国 际 工 作 人 员 离 开 后 , 他 们 还 要 继 续 工 作 。 因 此 , 对 任 何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而 言 , 关 注 当 地 敏 感 问 题 、 实 事 求 是 以 及 认 知 公 正 和 独立 都 是 重 要 的 资 源 , 而 且 应 当 让 军 方 知 道 这 一 点 。 另 一 方 面 , 人 道 主义 工 作 者 必 须 清 楚 军 方 采 取 超 出 人 道 主 义 范 围 的 行 动 的 不 同 原 因 和 动机 。12. 在 军 民 关 系 框 架 内 ,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和 军 事 行 动 者 有 可能 必 须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进 行 一 定 程 度 的 协 调 。 正 如 第 10 段 所 阐 述 的 那样 , 军 民 协 调 是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与 军 事 行 动 者 共 同 承 担 的 责 任 , 它可 能 以 不 同 的 强 度 和 形 式 出 现 。 当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与 军 事 行 动 者 之间 的 合 作 不 适 当 、 不 及 时 或 不 可 能 时 , 或 者 双 方 没 有 共 同 追 求 的 目标 时 , 那 么 双 方 就 只 能 各 自 单 独 行 动 。 这 可 被 称 为 某 种 共 存 关 系 ,这 种 关 系 中 的 军 民 协 调 应 致 力 于 使 竞 争 和 冲 突 最 小 化 , 以 帮 助 不 同的 行 动 者 在 尽 量 不 影 响 对 方 行 动 的 同 时 在 同 一 地 域 开 展 工 作 。 当 具备 共 同 目 标 和 一 致 同 意 的 战 略 并 且 各 方 都 同 意 共 同 工 作 时 , 就 有 可能 进 行 合 作 , 此 时 的 协 调 工 作 应 致 力 于 改 进 联 合 努 力 的 效 力 和 效 率以 实 现 人 道 主 义 目 标 。13. 但 是 ,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 都 必 须 明 确 区 分 军 事 行 动 者 与 人 道主 义 工 作 者 的 作 用 , 确 认 它 们 各 自 的 能 力 和 责 任 范 围 。 这 一 区 分 措 施不 仅 隐 含 于 而 且 依 赖 于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的 各 项 原 则 , 它 对 维 护 人 道 主义 行 动 的 独 立 性 至 关 重 要 。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必 须 在 事 实 上 和 认 识 上 与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参 考 文 件 第 一 部 分13军 方 保 持 距 离 , 这 一 点 在 涉 及 交 战 国 和 某 个 占 领 国10的 代 表 时 尤 其 重要 。 与 武 装 冲 突 一 方 进 行 协 调 时 必 须 非 常 谨 慎 小 心 , 保 持 高 度 敏 感 ,因 为 与 交 战 一 方 有 事 实 上 或 认 识 上 的 联 系 都 有 可 能 导 致 人 道 主 义 组 织丧 失 中 立 和 公 正 , 这 反 过 来 可 能 会 危 及 受 益 人 和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的 安全 , 并 且 危 害 冲 突 地 区 内 的 整 体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 因 此 , 一 般 情 况 下 不得 与 交 战 方 开 展 合 作 —— 它近 似 于 协 调 , 除 非 情 况 极 端图 1-1:特 殊 , 而 且 别 无 它 法 , 只 能军 民 关 系 和 联 合 国 军 民协 调 战 略 的 范 围以 此 作 为 最 后 求 助 手 段 。导 言14. 但 是 , 不 应 认 为强 调 区 别 就 是 建 议 人 道 主 义工 作 者 不 与 军 事 行 动 者 开 展协 调 。 当 地 的 特 殊 情 况 以 及特 定 情 况 下 军 事 行 动 的 性 质决 定 了 要 采 取 的 协 调 种 类 。军 民 协 调 的 特 征 可 能 包 括 共享 某 些 信 息 、 仔 细 分 配 任 务以 及 在 条 件 适 宜 时 共 同 进 行规 划 。15. 军 方 往 往 有 能 力协 助 保 护 当 地 的 有 利 环 境 ,以 便 在 相 对 安 全 的 环 境 下 开展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 军 方 也 可能 拥 有 实 际 手 段 来 提 供 援助 , 例 如 迅 速 配 置 大 量 人员 、 设 备 以 及 后 勤 补 给 。 但合 作在 合 作 方 面 , 联合 国 军 民 协 调 工作 侧 重 于 提 高 共同 努 力 的 效 力 和效 率 。和 平 时 期协共 存在 共 存 方 面 , 联合 国 军 民 协 调 工作 侧 重 于 使 竞 争达 到 最 小 化 , 并化 解 冲 突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基 本 战 略 的 范 围 从 共 存 延 伸 至 合 作 。为 保 护 和 促 进 人 道 主 义 原 则 , 避 免 竞 争 , 以 及 使 不协 调 现 象 最 小 化 , 在 每 一 所 涉 领 域 以 及 其 之 间 开 展合 作 , 即 重 要 对 话 和 相 互 合 作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调战 争随 着 战 争 方 面 军 事 行 动 强 度 的 增 加 , 军 民 合 作 ( 例如 , 联 合 行 动 ) 的 范 围 开 始 缩 小 。 在 和 平 时 期 , 采取 联 合 行 动 来 应 对 自 然 灾 害 更 值 得 接 受 。依 据 :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培 训 单 元10 见 2003 年 5 月 8 日 《 关 于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与 伊 拉 克 占 领 国 的 军 队 和 平 民代 表 之 间 的 相 互 作 用 的 一 般 指 导 方 针 》, 其 中 有 事 例 表 明 与 占 领 国 交 涉 时 应 遵 守的 原 则 和 实 际 考 虑 , 包 括 被 允 许 的 和 被 禁 止 的 行 动 中 的 具 体 原 则 与 实 际 考 虑 。


14是 , 人 道 主 义 专 门 知 识 —— 包 括 确 认 受 益 人 、 需 要 与 脆 弱 性 评 估 、 公正 中 立 地 分 配 救 济 援 助 以 及 监 督 和 评 估 —— 对 于 成 功 地 有 效 开 展 人 道主 义 行 动 将 仍 旧 是 重 要 因 素 。16. 某 个 或 某 些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与 军 方 之 间 关 系 的 性 质 以 及 它 们在 此 关 系 下 采 取 的 行 动 , 也 有 可 能 影 响 在 同 一 地 区 开 展 工 作 的 其 他 人道 主 义 机 构 , 甚 至 有 可 能 影 响 对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一 般 认 知 。 例 如 , 某个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使 用 了 武 装 护 卫 队 , 这 就 可 能 给 对 同 在 这 一 区 域 的 其他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的 中 立 与 公 正 的 认 知 带 来 负 面 影 响 。 因 此 , 适 当 的 做法 是 在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之 间 进 行 协 调 , 这 更 有 利 于 形 成 处 理 特 定 复 杂紧 急 情 况 中 的 军 民 关 系 的 共 同 措 施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参 考 文 件 第 二 部 分15第 二 部 分 :原 则 与 概 念原 则 与 概 念原 则 与 概 念17. 所 有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 包 括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 出 于 人 道 主 义 目的 开 展 的 军 民 协 调 都 必 须 遵 守 人 道 、 中 立 以 及 公 正 这 一 最 核 心 的 原则 。 本 节 阐 述 了 这 些 人 道 主 义 原 则 及 其 他 在 规 划 和 实 施 军 民 协 调 时 必须 遵 守 的 重 要 原 则 和 概 念 。11A. 人 道 、 中 立 和 公 正18. 所 有 军 民 协 调 都 必 须 服 务 于 人 道 这 一 基 本 的 人 道 主 义 原则 —— 即 必 须 处 理 人 类 的 苦 难 , 无 论 它 出 现 在 何 处 。 在 确 定 人 道 主 义机 构 是 否 以 及 在 多 大 程 度 上 与 军 事 力 量 协 调 时 , 必 须 警 惕 与 军 方 的 紧密 联 系 甚 至 是 进 行 联 系 的 想 法 都 有 可 能 造 成 不 利 后 果 , 特 别 是 这 种 联系 可 能 损 害 中 立 、 公 正 等 人 道 主 义 原 则 ; 非 交 战 的 概 念 是 人 道 主 义 行动 中 立 原 则 的 核 心 ; 同 样 , 非 歧 视 的 观 念 也 是 公 正 原 则 的 关 键 。 但是 ,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 为 了 实 现 向 需 要 帮 助 的 人 提 供 保 护 和 援 助 这 一 重要 的 人 道 主 义 目 标 , 可 能 必 须 采 取 包 括 军 民 协 调 在 内 的 实 用 措 施 。 即便 如 此 , 仍 然 必 须 充 分 考 虑 在 实 用 措 施 与 有 原 则 的 回 应 之 间 寻 求 适 当平 衡 , 以 避 免 与 军 方 的 协 调 危 及 到 人 道 主 义 的 需 要 。11 例 如 , 联 合 国 大 会 1991 年 12 月 19 日 第 46/182 号 决 议 规 定 人 道 、 中 立 和公 正 原 则 是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的 指 导 原 则 。


16B. 弱 势 民 众 获 得 人 道 主 义 援 助19.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必 须 保 持 其 能 力 , 以 援 助 所 有 复 杂 紧 急 情 况所 涉 区 域 内 的 弱 势 民 众 并 与 冲 突 各 方 就 此 进 行 谈 判 。 必 须 特 别 谨 慎 以确 保 援 助 的 可 持 续 性 。 应 在 促 进 、 确 保 和 维 持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而 不 是 妨碍 这 一 援 助 的 范 围 内 考 虑 与 军 方 进 行 协 调 。C. 认 知 人 道 主 义 行 动20. 向 所 有 需 要 帮 助 的 人 提 供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时 必 须 保 持 中 立 和公 正 —— 不 得 附 加 任 何 政 治 或 军 事 条 件 ,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也 不 得 在 争端 或 政 治 立 场 上 有 所 偏 袒 。 这 一 点 关 系 到 人 道 主 义 整 体 努 力 的 可 信 性和 独 立 性 。 所 有 军 民 协 调 都 必 须 牢 记 不 得 危 及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开 创 并 维持 的 地 方 长 期 工 作 网 络 与 信 任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参 考 文 件 第 二 部 分1712D. 以 需 求 为 基 础 的 非 歧 视 性 援 助21. 提 供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时 必 须 以 受 特 定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影 响 的 人的 需 求 为 基 础 , 同 时 考 虑 已 经 到 位 准 备 满 足 这 些 需 求 的 地 方 能 力 。 对此 类 需 求 的 评 估 必 须 独 立 进 行 , 必 须 不 带 任 何 歧 视 地 提 供 人 道 主 义 援助 , 不 分 种 族 、 民 族 、 性 别 、 宗 教 、 社 会 地 位 、 国 籍 如 何 或 者 与 接 受国 的 政 治 关 系 如 何 。 必 须 公 平 地 向 所 有 需 要 援 助 的 人 提 供 人 道 主 义 援助 。原 则 与 概 念E.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中 的 军 民 区 别22. 任 何 时 候 都 必 须 明 确 地 区 分 战 斗 人 员 和 非 战 斗 人 员 —— 即区 分 那 些 积 极 进 行 敌 对 行 动 的 人 和 平 民 以 及 其 他 没 有 参 加 或 不 再 直接 参 加 武 装 冲 突 的 人 ( 包 括 病 人 、 伤 员 、 战 俘 和 复 员 的 前 战 斗 人 员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保 护 非 战 斗 人员 , 向 他 们 提 供 保 护 以 使 其 免遭 袭 击 。 因 此 , 人 道 主 义 工 作者 绝 不 能 将 他 们 自 身 或 他 们 的工 作 表 现 为 军 事 行 动 的 一 部分 , 而 且 军 事 人 员 也 必 须 避 免表 现 得 像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12 《 国 际 红 十 字 会 和 红 新 月 运 动 及 非 政 府 组 织 执 行 救 灾 方 案 行 为 守 则 》 的原 则 2 中 出 现 了 与 “ 以 需 求 为 基 础 的 非 歧 视 性 援 助 ” 相 类 似 的 表 述 。 非 歧 视 性 原则 出 现 在 多 项 人 权 文 书 中 , 包 括 1948 年 《 世 界 人 权 宣 言 》;1966 年 《 公 民 及 政治 权 利 国 际 公 约 》;1966 年 《 经 济 、 社 会 、 文 化 权 利 国 际 公 约 》 等 。


18F. 独 立 开 展 人 道 主 义 行 动23. 在 所 有 的 军 民 协 调 中 ,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都 必 须 坚 持 在 人 道主 义 行 动 的 开 展 和 指 导 方 面 发 挥 主 导 作 用 。 无 论 是 实 施 人 道 主 义 行 动还 是 制 订 人 道 主 义 政 策 , 都 必 须 保 持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和 决 策 的 独 立 性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既 不 得 代 表 军 方 执 行 任 务 , 也 不 得 体 现 或 执 行 军 方 的 政策 。 不 得 妨 碍 开 展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基 本 必 要 条 件 , 例 如 人 道 主 义 工 作者 的 行 动 自 由 、 开 展 独 立 评 估 的 自 由 、 挑 选 工 作 人 员 的 自 由 、 根 据 其需 求 确 定 援 助 受 益 人 的 自 由 , 或 者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之 间 以 及 与 媒 体 自 由沟 通 的 自 由 。G.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的 安 全24. 任 何 认 为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可 以 在 特 殊 情 况 下 联 络 军 事 力 量的 看 法 都 将 危 及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的 安 全 , 损 害 他 们 援 助 弱 势 民 众 的 能力 。 但 是 , 在 紧 急 状 态 下 工 作 的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必 须 辨 别 最 迅 速 、 最有 效 和 最 安 全 的 措 施 , 以 确 保 向 弱 势 目 标 民 众 提 供 重 要 援 助 物 资 。 采取 本 措 施 时 必 须 权 衡 确 保 工 作 人 员 安 全 这 一 首 要 考 虑 , 其 中 包 括 考 虑与 军 方 存 在 的 或 假 想 的 联 系 。 只 有 在 无 法 采 用 其 他 的 人 员 安 全 机 制 、或 者 这 些 机 制 不 充 分 或 不 适 当 时 , 才 可 以 作 为 最 后 措 施 做 出 寻 求 军 事保 护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安 全 的 决 定 。H. 无 害 原 则25. 考 虑 军 民 协 调 时 必 须 遵 从 “ 无 害 原 则 ” 的 指 导 。 人 道 主 义机 构 必 须 确 保 所 有 潜 在 的 军 民 协 调 都 不 会 在 政 策 和 执 行 一 级 加 剧 冲突 , 也 不 会 损 害 或 危 及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的 受 益 人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参 考 文 件 第 二 部 分19I. 遵 守 国 际 法 律 文 书26.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和 军 事 行 动 者 都 必 须 遵 守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以 及 包 括 人 权 文 书 在 内 的 其 他 国 际 规 范 和 条 例 。原 则 与 概 念13J. 尊 重 文 化 与 风 俗27. 必 须 保 持 对 开 展 人 道 主 义行 动 的 国 家 和 社 区 的 文 化 、 社 会 结 构以 及 风 俗 的 尊 重 和 敏 感 性 。 在 具 备 可能 条 件 并 且 现 实 情 况 允 许 时 , 应 寻 找适 当 方 法 以 使 预 期 的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受益 人 和 / 或 地 方 工 作 人 员 参 与 设 计 、管 理 并 执 行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 包 括 让 他们 参 与 军 民 协 调 。14K. 冲 突 各 方 的 同 意28. 与 军 方 合 作 有 可 能 危 及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 但 是 如 果 冲 突 各 方均 预 先 认 可 、 同 意 或 承 认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在 某 些 特 殊 情 况 下 必 须 开 展 军民 协 调 , 那 么 这 种 危 险 可 能 会 得 以 减 轻 。 必 须 与 指 挥 链 上 的 各 级 进 行交 涉 , 以 便 通 过 谈 判 取 得 此 类 同 意 。13 例 如 见 《 国 际 红 十 字 会 和 红 新 月 运 动 及 非 政 府 组 织 执 行 救 灾 方 案 行 为 原则 》 的 原 则 5 和 原 则 7。14 例 如 见 联 合 国 大 会 1991 年 12 月 19 日 第 46/182 号 决 议 。


2015L. 选 择 最 后 解 决 办 法29. 必 须 将 利 用 军 事 资 源 、 武 装 护 卫 队 、 开 展 人 道 主 义 – 军 事联 合 行 动 以 及 其 他 明 显 与 军 方 有 关 的 行 动 作 为 选 择 的 最 后 解 决 办 法 。只 有 在 没 有 相 当 的 非 军 事 措 施 可 供 选 择 并 且 必 须 利 用 军 方 支 助 才 能 解决 危 急 的 人 道 主 义 需 求 时 , 才 能 采 取 此 类 行 动 。16M. 避 免 依 赖 军 方30.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必 须 避 免 依 赖 军 方 提 供 的 资 源 或 支 助 。 对 于军 方 提 供 的 任 何 资 源 或 支 助 , 在 一 开 始 就 应 明 确 地 限 定 时 间 和 范 围 ,并 提 出 退 出 战 略 , 清 楚 地 说 明 文 职 人 员 / 非 军 事 方 式 如 何 才 能 在 将 来开 展 目 前 由 军 方 采 取 的 行 动 。 通 常 只 能 临 时 获 得 军 方 提 供 的 资 源 , 在有 更 重 要 的 军 事 任 务 出 现 时 , 此 类 支 助 就 有 可 能 被 立 刻 取 消 , 而 且 没有 任 何 替 代 支 助 。15 例 如 见 2003 年 3 月 《 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支 助 联 合 国人 道 主 义 活 动 的 指 导 方 针 》 第 7、26、30、33 段 以 及 第 38 段 。16 例 如 见 2003 年 3 月 《 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支 助 联 合 国人 道 主 义 活 动 的 指 导 方 针 》 第 29 段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参 考 文 件 第 三 部 分21第 三 部 分 :实 际 考 虑实 际 考 虑31. 本 节 阐 述 了 关 于 从 事 军 民 协 调 工 作 的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的 主要 实 际 考 虑 。A. 建 立 联 络 安 排32. 应 尽 早 在 各 个 相 应 级 别 的 军 事 力 量 与 人 道 主 义 界 之 间 建 立联 络 安 排 和 明 确 的 通 讯 线 路 , 以 保 障 在 采 取 军 事 行 动 之 前 或 其 进 行 期间 及 时 、 经 常 地 交 换 某 些 信 息 。 但 是 , 应 谨 慎 地 开 展 这 些 行 动 。 无 论是 向 公 众 提 及 还 是 隐 瞒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与 军 事 行 动 者 之 间 存 在 的 直 接通 讯 方 式 , 都 可 能 使 公 众 怀 疑 和 / 或 错 误 地 推 断 这 一 通 讯 的 性 质 。 鉴图 1-2:军 民 协 调 战 略 、 方 法 和 结 构战 略 和 方 法 的 范 围 或 连 续 情 况战 略 合 作共 存方 法 共 用 联 络 交 流 有 限 的 联 络 对 话 者最 为 可 能的 机 构 :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绝 不 应 使 用 !军 方 军 方 军 方 军 方民 方联 络联 络联 络联 络军 民 协 调军 方军 方军 民 协 调 弱 军 民 协 调 强 军 民 协 调 中 军 方军 民 协 调 强 或 弱 最 为 可 能 的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任 务资 料 来 源 :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概 念 , 附 件 C


22于 有 可 能 影 响 对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看 法 , 因 此 在 某 些 时 候 , 合 理 的 做 法是 不 宣 传 或 不 公 开 人 道 主 义 界 与 军 事 力 量 之 间 的 联 络 安 排 。 很 明 显 ,此 类 决 定 必 须 与 确 保 对 当 地 民 众 和 受 益 人 的 问 责 制 、 透 明 度 和 公 开 性的 需 要 相 平 衡 。33. 联 合 国 系 统 内 有 许 多 主 动 行 动 致 力 于 培 养 从 事 军 民 事 务 和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实 际 联 络 安 排 的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 其 中 包 括 由 人 道 协调 厅 军 民 协 调 科 * 组 织 的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上 岗 培 训 班 。 军 民 协 调 科 还根 据 特 定 的 内 容 和 任 务 举 办 了 部 署 前 培 训 和 讲 习 班 。[ * 编 者 按 (2008 年 ):2005 年 10 月 3 日 , 军 事 和 民 防 股 更 名 为 军 民 协 调 科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参 考 文 件 第 三 部 分2334. 除 了 人 道 协 调 厅 部 署 的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官 以 外 , 联 合 国 各机 构 还 有 可 能 部 署 军 事 联 络 官 处 理 特 定 部 门 和 行 动 的 军 民 事 务 , 维持 和 平 行 动 部 也 有 可 能 部 署 军 民 联 络 官 。 待 联 合 国 联 合 后 勤 中 心 这一 机 构 间 机 制 成 立 后 , 它 也 会 在 行 动 的 后 勤 保 障 方 面 发 挥 军 民 协 调 作用 。 17实 际 考 虑提 出 的 问 题 : 18应 如 何 实 施 人 道 主 义 界 与 军 方 之 间 的 联 络 安 排 : 秘 密 进 行 还是 公 开 进 行 ?公 众 如 果 知 晓 此 类 联 络 安 排 将 会 对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中 立 性 和公 正 性 产 生 怎 样 的 影 响 ?在 继 续 理 解 军 方 与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之 间 的 区 别 的 同 时 , 如 何确 保 军 民 联 络 安 排 的 透 明 性 ? 如 何 防 止 错 误 看 待 和 推 断 军 民 联 络 安 排 的 性 质 和 目 的 ?在 何 种 情 况 下 才 能 要 求 正 式 的 联 络 安 排 ? 何 时 才 是 保 持 特 殊联 络 的 较 好 时 机 ? 军 民 联 络 部 门 的 适 当 规 模 和 结 构 是 怎 样 的 ? 如 果 有 机 会 的 话 , 人 道 主 义 界 和 军 方 的 联 络 官 应 在 何 时 合 用同 一 设 施 ?17 欲 了 解 更 多 有 关 联 合 国 联 合 后 勤 中 心 的 情 况 , 请 查 阅 http://www.unjlc.org。18 在 制 订 特 别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军 民 关 系 指 导 方 针 时 将 处 理 这 些 问 题 。


24B. 信 息 共 享35. 作 为 一 项 原 则 ,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在 履 行 其 任 务 时 收 集 的 所 有可 能 危 及 人 类 生 命 或 破 坏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的 中 立 性 和 公 正 性 的 信 息 都 不得 共 享 。36. 但 是 , 为 了 向 需 要 帮 助 的 人 提 供 保 护 和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 有时 可 能 必 须 与 军 事 力 量 共 享 信 息 。 特 别 是 , 应 当 与 适 当 的 实 体 组 织 共享 那 些 可 能 对 平 民 和 / 或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的 安 全 造 成 影 响 的 信 息 。 人道 主 义 工 作 者 和 适 当 的 军 事 行 动 者 之 间 共 享 的 信 息 可 能 包 括 :• 安 全 信 息 : 与 平 民 的 安 全 相 关 的 信 息 以 及 与 行 动 领 域 的 安 全状 况 相 关 的 信 息 ;• 人 道 主 义 场 所 : 在 军 方 行 动 区 域 内 协 调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和 设施 ;•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 指 人 道 主 义 的 方 案 和 意 图 , 包 括 为 了 协 调 已规 划 的 行 动 , 避 免 意 外 打 击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 警 示 相 冲 突 的 行动 而 制 订 的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和 空 运 的 路 径 与 时 机 ;• 排 雷 行 动 : 与 排 雷 行 动 相 关 的 信 息 ;• 人 口 转 移 : 关 于 重 大 的 平 民 转 移 的 信 息 ;• 军 队 的 救 济 行 动 : 关 于 军 队 采 取 的 救 济 努 力 的 信 息 ;• 开 展 打 击 后 的 信 息 : 关 于 打 击 地 点 的 信 息 和 关 于 军 方 在 援 助重 点 区 域 以 及 规 划 人 道 主 义 救 济 和 扫 除 地 雷 / 未 爆 弹 药 行 动期 间 使 用 的 爆 炸 物 的 信 息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参 考 文 件 第 三 部 分25提 出 的 问 题 : 应 当 / 可 以 共 享 哪 些 信 息 , 与 谁 共 享 ? 何 时 共 享 ? 如 何 区 分 对 人 道 主 义 目 的 而 言 可 能 会 很 重 要 的 信 息 与 可 能 具有 政 治 、 军 事 或 经 济 敏 感 性 的 信 息 ?实 际 考 虑 如 何 确 定 哪 些 信 息 可 能 有 利 于 人 道 主 义 目 的 , 哪 些 信 息 的 确有 利 于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 例 如 , 如 何 确 保 关 于 人 口 转 移 或 援 助受 益 人 的 信 息 不 会 被 错 误 地 用 于 军 事 目 的 ? 是 否 应 当 与 所 有 其 他 军 事 和 / 或 政 治 集 团 共 享 那 些 与 某 个 军事 集 团 共 享 的 信 息 ? 关 于 敏 感 信 息 , 如 何 确 保 对 共 享 信 息 的双 方 都 不 偏 不 倚 ? 应 在 何 时 以 及 如 何 核 实 军 方 提 供 的 信 息 ?


26C. 利 用 军 方 资 源 开 展 人 道 主 义 行 动37. 只 有 在 特 殊 情 况 下 才 能 作 为 最 后 解 决 手 段 利 用 军 方 资 源 支助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 但 是 , 认 识 到 当 非 军 事 / 人 道 主 义 的 能 力 不 够 或 者无 法 及 时 满 足 紧 急 人 道 主 义 需 求 时 , 可 能 会 根 据 2003 年 3 月 《 在 复杂 紧 急 情 况 下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支 助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活 动 的 指 导方 针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 19 来 部 署 包 括 军 事 空 运 在 内 的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 除 “ 最 后 解 决 手 段 ” 20 原 则 以 外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指 导 方 针 的 重 要 准 则 还 包 括 :(1) 能 力 唯 一 性 —— 不 存 在 相 当 的 非 军事 资 源 可 供 选 择 ;(2) 及 时 性 —— 紧 急 任 务 迫 在 眉 睫 , 必 须 立 即 采 取行 动 ;(3) 明 确 的 人 道 主 义 指 示 —— 以 非 军 事 的 手 段 控 制 利 用 军 事 资源 ;(4) 时 限 —— 明 确 限 定 用 于 支 助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军 事 资 源 的 时 间和 规 模 。19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 的 全 文 可 从 本 文 件 最 后 的 附 件 所 载 的 网 址上 获 得 。[ 编 者 按 (2008 年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 也 列 入 本 手 册 第 2 部分 。]20 “ 最 后 解 决 手 段 ” 定 义 如 下 :“ 只 有 在 没 有 相 当 的 非 军 事 措 施 可 供 选 择并 且 必 须 利 用 军 方 资 源 才 能 解 决 危 急 的 人 道 主 义 需 求 时 才 能 请 求 军 事 支 助 。 因 此军 事 支 助 无 论 在 能 力 还 是 在 可 用 性 上 都 必 须 是 唯 一 的 。”( 见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指 导 方 针 》 第 7 段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参 考 文 件 第 三 部 分2738. 作 为 原 则 问 题 , 不 应利 用 正 在 激 烈 战 斗 的 交 战 国 或 交战 单 位 的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支 助 人道 主 义 行 动 。 21 当 正 在 进 行 对 抗行 为 时 , 必 须 区 分 对 抗 区 域 内 的行 动 和 该 区 域 外 的 行 动 。 在 对 抗区 域 内 , 一 般 不 应 利 用 军 事 资源 实 现 人 道 主 义 目 的 。 只 有 在极 端 特 殊 的 情 况 下 , 才 能 酌 情考 虑 在 对 抗 区 域 内 利 用 交 战 方 的 军 事 资 源 。 特 别 是 , 当 不 能 援 助 或者 不 能 以 其 他 任 何 方 法 接 近 高 度 弱 势 民 众 时 , 可 以 采 取 这 种 措 施 。在 对 抗 区 域 外 , 可 以 根 据 前 述 原 则 和 指 导 方 针 利 用 对 抗 方 的 军 事 资源 。 但 是 , 应 优 先 考 虑 利 用 非 对 抗 方 的 军 事 资 源 。实 际 考 虑39. 任 何 利 用 军 事 资 源 的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都 必 须 保 持 其 非 军 事 的性 质 与 特 征 。 尽 管 军 方 控 制 着 军 事 资 源 , 但 是 整 体 的 人 道 主 义 行 动仍 然 必 须 处 于 主 管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的 整 体 管 理 和 控 制 之 下 。 必 须 明 确地 识 别 已 经 被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控 制 的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 以 及 绝 对 专 用于 人 道 主 义 目 的 的 此 类 资 源 , 将 它 们 与 用 于 军 事 目 的 的 军 事 资 源 区分 开 来 。提 出 的 问 题 :由 谁 来 规 定 最 后 解 决 办 法 , 最 后 解 决 办 法 的 确 切 标 准 是 什么 ?如 何 确 保 利 用 军 事 资 源 的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信 誉 和 安 全 ? 如 何保 持 地 方 人 民 对 此 类 行 动 的 信 心 ? 如 何 确 保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即 使 在 利 用 军 事 资 源 作 为 唯 一 可 行手 段 时 , 也 始 终 在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中 发 挥 领 导 作 用 并 进 行 指导 。21 见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 第 25 段 。


28D. 利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保 护 人 道 主 义 运 输40. 为 了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或 行 动 而 使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是 个 高 度预 防 性 的 措 施 , 只 有 在 特 殊 情 况 下 才 能 个 别 采 取 这 一 措 施 。 不 得 由 政治 或 军 事 当 局 做 出 请 求 或 接 受 使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的 决 定 , 此 类 决 定必 须 由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单 独 根 据 人 道 主 义 准 则 做 出 。 如 果 根 据 当 地 的 情况 需 要 为 了 人 道 主 义 目 的 而 利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 此 类 行 动 也 应 接 受机 构 间 常 委 会 于 2001 年 9 月 核 准 的 各 项 原 则 的 指 导 。 22提 出 的 问 题 :应 当 由 谁 提 供 护 卫 ( 联 合 国 部 队 、 其 他 国 际 部 队 、 政 府 部 队 、非 国 家 行 动 者 的 部 队 、 还 是 保 安 公 司 提 供 的 武 装 保 镖 )?如 何 确 保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不 会 变 得 依 赖 于 军 事 护 卫 —— 以 至 于离 开 军 事 护 卫 就 不 能 开 展 工 作 ? 如 何 确 定 护 卫 的 能 力 、 信 誉 和 威 慑 手 段 ? 如 果 护 卫 行 动 本 身 就 是 一 种 不 安 全 的 潜 在 来 源 , 我 们 如 何 做出 决 定 ? 如 何 确 保 利 用 武 装 护 卫 所 带 来 的 短 期 利 益 不 会 造 成 长 期 损失 , 使 得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丧 失 已 经 存 在 或 假 想 的 中 立 性 、 公 正性 、 独 立 性 甚 至 可 信 性 ?22 见 2001 年 9 月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关 于 《 利 用 军 事 和 武 装 护 卫 保 护 人 道 主 义 运输 —— 的 讨 论 文 件 和 非 约 束 性 指 导 方 针 》。 本 文 件 由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批 准 , 由 联 合国 法 律 事 务 厅 审 查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参 考 文 件 第 三 部 分29E. 军 民 联 合 救 济 行 动41. 任 何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和 军 事 力 量 联 合 开 展 的 行 动 都 有 可 能 对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对 公 正 性 和 中 立 性 的 想 法 造 成 负 面 影 响 , 并 因 此 影 响它 们 在 整 个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 有 效 行 动 的 能 力 。 所 以 , 在 确 定 任 何 军 民联 合 合 作 时 都 应 当 详 细 评 估 当 地 的 实 际 需 求 , 并 审 查 及 时 回 应 这 一 需要 的 非 军 事 人 道 主 义 的 能 力 。 当 必 须 与 军 方 联 合 采 取 行 动 时 , 也 只 能将 其 作 为 最 后 解 决 办 法 , 而 且 必 须 遵 守 前 述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针 ” 中 规 定 的 各 项 原 则 。实 际 考 虑42. 必 须 意 识 到 军 方 的 目 标 、 利 益 、 计 划 表 以 及 重 点 都 与 人 道主 义 界 不 同 。 一 旦 军 方 的 任 务 发 生 变 化 、 部 队 转 移 或 者 受 援 助 群 体 不合 作 , 由 军 事 力 量 实 施 的 救 济 行 动 就 有 可 能 受 限 制 或 者 被 取 消 。 军 方还 有 可 能 主 要 根 据 其 目 标 和 需 求 而 不 是 当 地 居 民 的 需 求 来 实 施 救 济 行动 。提 出 的 问 题 :当 军 民 联 合 实 施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时 , 如 何 才 能 保 持 人 道 主 义 行动 的 公 正 性 和 中 立 性 ? 考 虑 到 所 有 需 要 援 助 的 平 民 以 及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的 安 全 , 军民 联 合 行 动 应 涉 及 哪 些 问 题 ? 如 果 联 合 行 动 开 始 之 后 军 方 突 然 被 重 新 部 署 另 外 的 任 务 或 者去 往 他 处 , 那 么 将 产 生 何 种 后 果 ?


30F. 为 救 济 目 的 单 独 开 展 的军 事 行 动43. 即 使 完 全 出 于 “ 人 道 主 义 ” 的 意 图 , 军 事 力 量 开 展 的 救 济行 动 也 可 能 危 害 或 严 重 削 弱 非 军 事 行 动 者 做 出 的 整 体 的 人 道 主 义 努力 。 其 他 冲 突 方 或 者 救 济 受 益 人 可 能 既 不 愿 也 不 能 区 分 军 方 提 供 的 援助 和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提 供 的 援 助 。 如 果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被 认 为 是 具 有 选 择性 的 和 / 或 不 公 正 的 , 那 么 就 可 能 对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援 助 某 些 地 区 的能 力 或 者 他 们 自 身 的 安 全 造 成 严 重 影 响 , 甚 至 对 该 区 域 及 其 他 发 生 危机 地 区 的 常 设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造 成 长 期 损 害 。 军 方 提 供 的 援 助 容 易 受 到政 治 因 素 和 / 或 目 标 的 影 响 , 而 且 军 方 在 选 择 受 益 人 和 确 定 其 需 求 时所 凭 借 的 标 准 也 有 异 于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所 持 的 标 准 。44. 由 于 上 述 原 因 , 应 坚 决 制 止 军 事 力 量 扮 演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提供 者 的 角 色 。 在 涉 及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时 , 军 方 的 作 用 应 被 限 制 为 协助 开 创 安 全 的 运 作 环 境 以 帮 助 开 展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 在 必 要 时 , 应 利 用外 交 努 力 向 政 治 和 军 事 主 管 当 局 解 释 和 重 申 人 道 主 义 界 在 此 方 面 的 关注 。45. 但 是 , 有 可能 出 现 极 端 特 殊 的 情况 , 这 就 必 须 选 择 采取 最 后 解 决 办 法 , 由军 方 开 展 救 济 行 动 。在 军 方 是 当 地 的 唯 一行 动 者 或 者 人 道 主 义工 作 者 缺 乏 回 应 平 民的 紧 急 需 求 能 力 和 / 或资 源 时 , 这 种 特 殊 情况 可 能 出 现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参 考 文 件 第 三 部 分31提 出 的 问 题 :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可 以 采 取 何 种 方 法 制 止 军 方 单 独 采 取 开 展 救 济行 动 ? 在 何 种 情 况 下 才 能 承 认 存 在 例 外 状 况 ? 例 如 , 如 果 只 有 交 战方 才 能 接 触 到 弱 势 民 众 并 减 轻 其 遭 受 的 极 度 苦 难 ? 人 道 主 义界 是 否 应 提 倡 军 事 力 量 参 与 处 理 此 类 特 殊 情 况 ?实 际 考 虑 如 果 由 军 方 开 展 救 济 行 动 , 那 么 人 道 主 义 界 应 与 其 建 立 何 种协 调 安 排 ?G.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的 一 般 行 为46. 无 论 何 时 都 应 强 调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的 独 立 性 和 非 军 事 性 。必 须 明 确 地 将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的 身 份 、 职 责 和 作 用 与 军 事 力 量 区 分开 来 —— 即 乘 坐 有 明 显 标 志 的 车 辆 、 工 作 人 员 佩 戴 明 显 标 志 , 在 救济 物 资 上 做 明 显 标 志 等 。 在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的 建 筑 物 或 运 输 设 施 中 不允 许 存 在 武 器 。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不 得 乘 坐 军 方 车 辆 、 飞 机 等 运 输 工具 , 除 非 是 作 为 最 后 解 决 办 法 或 者 出 于 安 全 原 因 。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不 得 穿 戴 任 何 类 似 于 军 服 的 服 装 。 不 遵 守 这 一 区 别 就 有 可 能 危 及 人道 主 义 行 动 的 中 立 性 和 公 正 性 , 并 因 此 威 胁 到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的 安全 保 障 。提 出 的 问 题 :如 何 解 决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与 军 事 行 动 者 之 间 关 于 军 民 协 调 方面 的 观 念 分 歧 ? 由 谁 解 决 ? 考 虑 到 在 培 养 良 好 的 公 众 印 象 和 看 法 方 面 所 需 要 的 敏 感 性 ,应 如 何 处 理 公 共 活 动 ( 电 视 、 录 像 、 典 礼 、 集 会 、 社 交 集 会以 及 军 方 主 办 的 活 动 等 )?


32附 件 : 相 关 文 件 和 网 页 地 址相 关 文 件《 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支 助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活 动 的 指 导 方针 》《 利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保 护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 讨 论 文 件 和 非 约 束 性 指 导 方针 》(2001 年 9 月 14 日 )《 关 于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与 伊 拉 克 占 领 国 的 军 队 和 平 民 代 表 之 间 的 相 互 作 用 的一 般 指 导 方 针 》(2003 年 5 月 8 日 )《 与 阿 富 汗 军 事 力 量 的 关 系 —— 联 合 国 阿 富 汗 援 助 团 地 区 协 调 员 和 联 合 国 其他 工 作 人 员 的 指 导 方 针 》(2002 年 )《 关 于 阿 富 汗 特 派 团 综 合 工 作 队 在 目 前 的 冲 突 期 间 为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利用 军 事 空 运 的 指 导 方 针 》(2001 年 11 月 7 日 ) 《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部 军 民 协 调 政 策 》(2002 年 9 月 9 日 )( * 编 者 按 (2008 年 ): 所 有 上 述 文 件 及 本 参 考 文 件 《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的 军 民 关 系 》 均 可 在 下 列 网 址 上 找 到 :http://ochaonline.un.org/cmcs/guidelines。)图 1-3: 适 用 的 军 民 准 则 、 概 念 、 标 准 和 法 律部 队 的 公 正 性 和 支 助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方 面 的 可 得 性 降 低任 务和 平 时 期 的 部 署 维 持 和 平 执 行 和 平 战 争《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 奥 斯 陆 指 导 方 针 》适 用 的 准 则指 导 原 则 和 业 务 原 则《 武 装 护 卫 队 准 则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参 考 文 件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概 念 和 《 军 民 协 调 手 册 》依 据 : 军 民 协 调 培 训 单 元


2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使 用 军 事 和民 防 资 源支 助 联 合 国人 道 主 义 活 动 的指 导 方 针2003 年 3 月 ( 修 订 1——2006 年 1 月 )机 构 间 常 委 会机 构 间 常 设委 员 会


《 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支 助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活 动 的 指导 方 针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 于 2003 年 3 月 得 到 机 构 间 常设 委 员 会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 成 员 的 批 准 。文 件 的 国 际 流 程 和 编 制 (2000-2003 年 )项 目 和 流 程 管 理 员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协 调 厅英 格 丽 德 · 努 德 斯 特 伦 – 霍流 程 推 动 者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协 调 厅 高 级 顾 问弗 雷 迪 · 波 尔 克本 手 册 正 文 中 插 入 的 图 表 不 是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最 初 批 准 的 指 导 方 针 原 文 的 正 式 内 容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2003 年


序言何 时 且 如 何 决 定 请 求 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 使 用 军 事 和 / 或 民 防 资 源 支 助联 合 国 的 人 道 主 义 活 动 ? 为 什 么 将 军 事 资 源 视 为 这 种 情 况 下 的 最 后 诉诸 手 段 ? 现 在 有 哪 些 机 制 能 够 便 利 在 必 要 时 迅 速 动 用 这 些 资 源 ? 军 队的 直 接 援 助 、 间 接 援 助 和 基 础 设 施 支 持 具 体 指 的 是 什 么 ? 为 什 么 军 队的 直 接 援 助 受 到 的 反 对 最 厉 害 ? 如 果 必 须 请 求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做 出 这 种 决 定 所 依 据 的 标 准 是 什 么 ?所 有 这 些 问 题 都 是 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领 域 里 遇 到的 实 实 在 在 的 问 题 。 一 个 低 级 错 误 可 能 导 致 预 料 不 到 的 后 果 , 不 仅 可能 损 害 有 关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的 行 动 , 而 且 损 害 广 大 人 道 主 义 界 和 当 地 社区 的 行 动 。 因 此 , 重 要 的 是 , 要 在 广 大 的 相 关 专 业 人 员 中 培 养 共 同 的知 识 和 认 识 , 他 们 可 能 在 便 利 其 决 策 和 执 行 方 面 起 到 作 用 。编 写 本 手 册 正 是 本 着 这 种 精 神 , 目 的 是 出 台 一 种 方 便 用 户 的 工具 , 为 提 高 人 们 对 使 用 军 事 和 / 或 民 防 资 源 支 助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活 动的 人 道 主 义 办 法 的 理 解 做 出 贡 献 。 我 急 切 盼 望 将 本 手 册 推 荐 给 所 有 可能 参 与 该 项 目 的 专 业 人 员 。《 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支 助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活 动 的 指 导 方 针 》 是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批 准 的 若 干 指 导 方 针 和 参 考资 料 之 一 。 谨 提 请 读 者 也 阅 读 一 下 本 手 册 中 的 其 他 章 节 以 及 通 过 以下 网 站 提 供 的 军 民 关 系 的 补 充 资 料 :http://ochaonline.un.org/cmcs/guidelines。本 手 册 以 联 合 国 所 有 正 式 语 文 分 发 。主 管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副 秘 书 长 兼紧 急 救 济 协 调 员约 翰 · 霍 姆 斯


36导言该 文 件 的 编 写 是 广 大 国 际 人 道 主 义团 体 协 作 完 成 的 。 起 草 委 员 会 的 成员 分 别 来 自 澳 大 利 亚 、 捷 克 共 和国 、 法 国 、 德 国 、 意 大 利 、 苏 丹 、瑞 士 、 联 合 王 国 、 美 国 、 维 和 部 、人 道 主 义 应 急 指 导 委 员 会 、 难 民署 、 儿 童 基 金 会 和 粮 食 计 划 署 , 而审 查 委 员 会 的 成 员 分 别 来 自 澳 大 利亚 、 加 拿 大 、 中 国 、 哥 斯 达 黎 加 、丹 麦 、 厄 瓜 多 尔 、 埃 及 、 爱 沙 尼亚 、 芬 兰 、 加 纳 、 希 腊 、 印 度 、 日本 、 阿 拉 伯 利 比 亚 民 众 国 、 马 达 加 斯 加 、 毛 里 求 斯 、 墨 西 哥 、 荷 兰 、挪 威 、 波 兰 、 俄 罗 斯 联 邦 、 瑞 典 、 土 耳 其 、 南 斯 拉 夫 、 欧 洲 委 员 会 、欧 共 体 人 道 处 、 欧 洲 共 同 体 、 欧 洲 联 盟 军 事 参 谋 团 、 国 际 民 防 组 织 、红 十 字 委 员 会 、 国 际 志 愿 机 构 理 事 会 、 美 国 志 愿 国 际 行 动 理 事 会 、 国际 移 民 组 织 、 北 约 、 人 道 协 调 厅 、 德 国 技 术 合 作 署 和 世 卫 组 织 。修 订 一 所 做 的 改 动 包 括 : 在 2005 年 10 月 3 日 将 人 道 协 调 厅 的 军 事 和 民 防 股 重 新 命 名 为 军 民协 调 科 。 改 正 了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对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的 定 义 ( 第 一 节 ):“ 由 内 部 或 外 部 冲 突造 成 全 面 或 大 规 模 无 政 府 状 态 的 国 家 、 区 域 或 社 会 的 人 道 主 义 危 机 , 需 要 国 际 响 应 , 而 又超 过 了 任 何 单 一 机 构 和 / 或 现 有 联 合 国 国 家 方 案 的 使 命 和 能 力 范 围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37目录导 言关 键 术 语 和 定 义 .................................................. 39宗 旨 .............................................................. 45范 围 .............................................................. 45地 位 .............................................................. 47组 织 .............................................................. 48评 论 、 建 议 和 未 来 变 动 ........................................... 48原 则 和 概 念. 核 心 原 则 ......................................................... 49. 使 用 军 事 / 民 防 资 源 的 关 键 概 念 .................................. 50. 避 免 依 赖 军 事 资 源 ............................................... 51. 何 时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支 助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 52. 使 用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行 动 标 准 .......................... 55. 使 用 其 他 部 署 部 队 的 行 动 标 准 ................................... 57. 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的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军 民 协 调 ................... 59任 务 和 责 任. 受 灾 国 和 过 境 国 .................................................. 61. 人 道 主 义 / 驻 地 协 调 员 ............................................ 62.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 64.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协 调 厅 ( 人 道 协 调 厅 ). ............................... 65. 援 助 国 家 和 国 际 军 事 或 民 防 指 挥 官 ............................... 66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39导言导 言关 键 术 语 和 定 义 :该 文 件 中 所 出 现 的 以 下 用 语 对 统 一 该 文 件 规 定 的 指 导 方 针 中 所 用 专 业术 语 的 理 解 至 关 重 要 。1. 复 杂 紧 急 状 况 :根 据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的 定 义 , 复 杂 紧 急 状 况 是 “ 由 内 部 或 外 部 冲 突造 成 全 面 或 大 规 模 无 政 府 状 态 的 国 家 、 区 域 或 社 会 的 人 道 主 义 危 机 ,需 要 国 际 响 应 , 而 又 超 过 了 任 何单 一 机 构 和 / 或 现 有 联 合 国 方 案的 使 命 和 能 力 范 围 ”。2.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是 为 灾 民 提 供 的 援助 , 其 主 要 目 的 是 拯 救 生 命 , 并减 轻 危 机 中 灾 民 的 苦 难 。 人 道 主义 援 助 必 须 要 遵 守 基 本 的 人 道 主义 原 则 : 人 道 、 公 正 和 中 立 。 根据 这 些 指 导 原 则 的 各 个 宗 旨 , 可根 据 与 灾 民 的 接 触 程 度 将 援 助 分为 三 类 。 这 些 分 类 非 常 重 要 , 因为 经 过 与 相 关 各 方 进 行 广 泛 的 磋商 以 解 释 此 种 援 助 的 性 质 和 必 要


40性 , 他 们 可 以 帮 助 界 定 在 各 种 情 况 下 适 合 采 取 何 种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来利 用 国 际 军 事 资 源 提 供 援 助 。• 直 接 援 助 是 面 对 面 地 发 放 物 资 或 服 务 。• 间 接 援 助 至 少 离 受 灾 人 口 一 步 之 遥 , 包 括 运 输 救 援 物 资 或 救 援人 员 等 活 动 。• 基 础 设 施 支 助 包 括 提 供 一 般 性 服 务 , 如 修 复 道 路 、 空 域 管 理 和发 电 等 可 以 便 利 救 援 活 动 、 但 不 一 定 可 以 被 受 灾 人 口 看 到 , 也不 一 定 只 为 受 灾 人 口 带 来 惠 益 。图 2-1:军 事 任 务 、 政 治 局 势 和军 队 支 助 的 明 智 性部 队 的 公 正 性 和 支 助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方 面 的 可 得 性 降 低援 助任 务军 事任 务和 平 时 期 维 持 和 平 执 行 和 平 战 争各 项 任 务 的明 确 程 度降 低直 接 不 确 定 不 确 定 无间 接有 不 确 定 不 确 定无无基 础 设 施有有不 确 定不 确 定依 据 :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培 训 单 元 和 《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官 外 勤 手 册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413.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环 境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和 组 织 在 进 行 部 署 的 时 候 , 建 立 和 维 护 一 个 有 利 于 人道 主 义 行 动 的 环 境 ( 有 时 也 被 称 作 “ 人 道 主 义 空 间 ”) 是 一 个 关 键 的 因素 。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遵 守 中 立 和 公 正 的 主 要 业 务 原 则 的 形 象 , 就 是 重 要工 具 , 它 可 确 保 实 现 “ 哪 里 有 苦 难 哪 里 就 有 援 助 ” 的 主 要 目 标 。 因此 , 清 楚 地 区 分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者 和 军 队 的 角 色 及 作 用 , 是 创 造 一 个 可使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有 效 安 全 履 行 责 任 的 行 动 环 境 的 决 定 因 素 。 当 接 受 人道 主 义 援 助 而 无 需 以 效 忠 或 支 持 冲 突 方 为 条 件 , 独 立 于 任 何 军 事 和 政治 行 动 时 , 才 能 确 保 持 续 的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能 够 接 近 灾 民 。导 言4.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根 据 1994 年 《 奥 斯 陆 准 则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 包 括 外 国 军 事 和 民防 组 织 为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提 供 的 救 援 人 员 、 设 备 、 供 应 品 和 服 务 。另 外 , 民 防 * 组 织 是 指 任 何 一 个 在 政 府 控 制 下 、 执 行 1949 年 《 日 内 瓦四 公 约 的 第 一 附 加 议 定 书 》 第 61 条 第 (1) 款 所 列 功 能 的 组 织 ”。 当 这些 资 源 在 联 合 国 的 控 制 下 , 它 们 被 称 为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 * 编 者 按 (2008 年 ): 近 期 有 关 民 防 和 平 民 保 护 的 讨 论 , 见 2007 年11 月 28 日 举 行 的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咨 询 小 组 特 别 会 议 的 会 议 记录 。]5. 其 他 部 署 部 队 :是 指 该 区 域 部 署 的 除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之 外 的 军 事 和 民 防 部 队 。为 实 现 这 些 指 导 方 针 的 宗 旨 , 根 据 各 自 的 任 务 将 这 些 部 队 分 为 四 类 。这 些 任 务 分 别 为 : 和 平 时 期 任 务 、 联 合 国 指 挥 的 维 和 行 动 、 其 他 和 平行 动 / 和 平 支 助 和 战 斗 任 务 。 一 个 部 队 的 任 务 决 定 了 人 道 主 义 任 务 中一 个 军 事 小 组 的 可 得 性 和 适 合 性 , 因 为 它 影 响 到 其 他 人 对 其 中 立 性 和公 正 性 的 看 法 。


42• 和 平 时 期 任 务 : 包 括 在 该 区 域 非 敌 意 的 培 训 和 演 习 。• 联 合 国 指 挥 的 维 和 行 动 : 包 括 根 据 《 联 合 国 宪 章 》 第 六 章 和 第七 章 所 执 行 的 任 务 。• 其 他 和 平 行 动 / 和 平 支 助 任 务 : 包 括 非 联 合 国 指 挥 军 队 所 实 施 的一 系 列 任 务 , 包 括 维 持 和 平 、 强 制 执 行 和 平 、 缔 造 和 平 和 其 他根 据 行 动 参 数 需 要 最 低 限 度 部 队 使 用 并 对 军 队 进 行 部 署 的 所 谓的 和 平 支 援 行 动 。• 战 斗 任 务 : 主 要 目 的 是 击 败 指 定 敌 人 的 各 种 行 动 。6. 民 事 控 制 :使 用 军 事 资 源 的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须 保 持 民 事 性 质 及 特 点 。 虽 然 军 事 资源 依 然 在 军 事 控 制 下 , 整 体 的 行 动 必 须 在 主 管 的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的 全盘 管 理 和 控 制 下 。 不 能 由 此 推 断 对 军 事 资 源 的 任 何 民 事 指 挥 与 控 制地 位 。图 2-2:军 事 任 务 、 政 治 局 势 、 部 队 公 正 性 , 以 及 援 助 和 安 全 需 求部 队 的 公 正 性 和 支 助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方 面 的 可 得 性 降 低局 势任 务和 平 时 期 维 持 和 平 执 行 和 平 战 争援 助 需 求增 加稳 定不 稳 定失 败 的国 家安 全 需 求 增 加资 料 来 源 :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培 训 单 元 和 《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官 外 勤 手 册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437. 最 后 诉 诸 手 段 :只 有 在 没 有 相 应 民 事 手 段 , 或 只 能 用 军 事 资 源 才 能 满 足 一 项 危 急 的 人道 主 义 需 要 的 时 候 才 能 请 求 军 事 资 源 。 因 此 从 能 力 和 可 得 性 来 说 , 军事 资 源 必 须 是 独 一 无 二 的 。导 言图 2-3: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作 为 最 后 一 种 求 助 手 段 的 使 用 情 况援 助需 求外 国 军 队 和 民 防 资 源国 际 平 民 应 对包 括 军 事 资 源 在 内 的国 家 / 地 方 应 对救 灾重 建时 间依 据 :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培 训 单 元 。8. 驻 地 协 调 员 和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驻 地 协 调 员 是 联 合 国 国 家 工 作 队 的 负 责 人 。 在 复 杂 危 机 情 况 下 , 可 指定 驻 地 协 调 员 或 其 他 联 合 国 主 管 官 员 为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在 大 规 模 复杂 危 机 情 况 下 , 往 往 可 任 命 一 个 单 独 的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若 该 危 急 影响 了 不 止 一 个 国 家 , 可 任 命 一 名 区 域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若 国 内 有 大 型多 学 科 联 合 国 外 勤 业 务 , 秘 书 长 可 任 命 一 个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 特 别 代表 和 驻 地 协 调 员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的 关 系 , 在 秘 书 长 2000 年 12 月 11日 发 出 的 说 明 中 进 行 了 界 定 ( 签 署 日 期 为 2000 年 10 月 30 日 的 秘 书 长代 表 与 驻 地 协 调 员 和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之 间 关 系 指 导 方 针 的 说 明 )。


449. 紧 急 救 济 协 调 员 和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紧 急 救 济 协 调 员 是 主 管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副 秘 书 长 , 并 协 调 国 际 社 会 对 人道 主 义 事 务 和 灾 难 的 应 对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的 主 席 是 紧 急 救 济 协 调员 , 具 有 所 有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机 构 的 成 员 资 格 , 并 受 到 红 十 字 委员 会 、 红 十 字 与 红 新 月 联 会 、 国 际 移 民 组 织 、 人 权 高 专 、 秘 书 长 境 内流 离 失 所 者 问 题 代 表 、 世 界 银 行 及 三 个 非 政 府 组 织 集 团 ( 国 际 志 愿 机构 理 事 会 、 美 国 志 愿 国 际 行 动 理 事 会 和 人 道 主 义 应 急 指 导 委 员 会 ) 的长 期 邀 请 。 必 须 指 出 的 是 , 是 否 指 派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指 派 谁 做 人 道主 义 协 调 员 的 决 定 须 由 紧 急 救 济 协 调 员 在 与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的 磋 商下 决 定 。10.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军 民 协 调 :在 人 道 主 义 紧 急 情 况 下 军 民 主 体 之 间 实 质 的 对 话 和 互 动 , 是 保 护 和 促进 人 道 主 义 原 则 、 避 免 竞 争 、 将 矛 盾 最 小 化 和 实 现 正 当 共 同 目 标 的 必要 条 件 。 从 共 处 到 合 作 , 都 是 基 本 战 略 涉 及 范 围 。 协 调 是 通 过 联 络 和共 同 培 训 促 进 的 共 同 责 任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45宗 旨 :11. 该 文 书 提 供 了 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出 于 人 道 主 义 目 的 使 用 国际 军 事 和 民 防 人 员 、 设 备 、 补 给 品 和 服 务 为 联 合 国 提 供 支 助 的 指 导 方针 。 关 于 何 时 使 用 这 些 资 源 、 怎 样 使 用 这 些 资 源 、 以 及 怎 样 在 使 用 军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时 让 联 合 国 各 机 构 与 国 际 军 队 进 行 接 触 、 组 织 和 协 调 ,该 文 件 都 提 供 了 指 导 方 针 。 该 文 件 对 其 他 大 规 模 紧 急 情 况 或 许 也 有 利用 价 值 。导 言范 围 :12. 本 《 指 导 方 针 》 适 用 于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使 用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所 请 求 、 在 联 合 国 的 控 制 下 进 行 部 署 并 专 用 于 支助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 以 及 有 可 供 利 用 的 军 事 和 民 防资 源 。 其 他 任 务 中 的 其 他 部 队 被 称 为 其 他 部 署 部 队 。13. 本 《 指 导 方 针 》 规 定 了 在 需 要 和 适 当 的 时 候 请 求 或 协 调 军事 和 民 防 资 源 , 及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活 动 的 国 际 军 事 部 队进 行 接 触 的 原 则 、 概 念 和 程 序 。


4614. 这 些 指 导 方 针 主 要 对 象 是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及 其 执 行 和行 动 伙 伴 、 驻 地 协 调 员 及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挥 官 和 支 助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的 其 他 部 署 军 队 的 指 挥 官 和 利 用 国 际军 队 协 调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联 络 官 。 所 有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者 也 应 了解 并 相 应 遵 守 在 此 制 订 的 原 则 、 概 念 和 程 序 。15. 会 员 国 和 区 域 组 织 的 决 策 者 在 审 议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为平 民 提 供 援 助 时 也 可 参 照 该 指 导 方 针 。 国 际 军 事 或 民 防 指 挥 官 、 包 括维 和 部 队 , 在 执 行 任 务 时 也 可 参 考 该 指 导 方 针 。16. 该 文 件 着 重 于 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使 用 。虽 然 重 建 和 善 后 行 动 不 属 于 该 文 件 的 范 畴 , 在 灾 难 或 冲 突 后 社 会 的 重建 和 善 后 中 军 事 和 民 防 援 助 的 有 效 协 调 往 往 是 在 救 济 行 动 中 建 立 起 基础 的 。17. 关 于 自 然 灾 害 中 及 和 平 时 期 技 术 或 环 境 紧 急 情 况 下 国 际 军事 资 源 的 使 用 指 导 方 针 在 另 外 一 个 文 件 中 , 题 目 为 :《 在 救 灾 中 使 用军 事 和 民 防 力 量 的 准 则 》(1994 年 5 月 ), 又 名 《 奥 斯 陆 准 则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47地 位 :18.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 及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对 该 指 导 方 针 已 达 成 协 议 。 实 施 和 行 动 伙 伴 应 遵 守 该 指 导 方 针 。 在 复杂 紧 急 情 况 下 进 行 救 济 或 军 事 行 动 的 会 员 国 和 区 域 组 织 也 应 当 使 用 在此 规 定 的 原 则 和 程 序 。 虽 然 会 员 国 中 相 当 一 部 分 参 与 了 该 《 指 导 方针 》 的 制 订 , 并 批 准 了 该 《 指 导 方 针 》, 该 《 指 导 方 针 》 对 会 员 国 却不 具 有 法 律 约 束 力 。 该 《 指 导 方 针 》 是 一 个 实 际 运 用 文 件 , 将 来 可 酌情 进 行 审 查 。导 言19. 这 些 指 导 原 则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不 会 影 响 任 何 国 家 或 个 人 在 国 际人 权 法 下 的 权 利 、 义 务 或 责 任 。 包 括 但 不 仅 限 于 为 救 援 物 资 、 设 备 和 人员 的 快 速 顺 利 运 输 提 供 条 件 和 便 利 、 保 护 此 类 物 资 并 便 利 其 快 速 发 放 的义 务 。 这 些 指 导 方 针 也 不 影 响 《 联 合 国 人 员 和 有 关 人 员 安 全 公 约 》、1949 年 《 日 内 瓦 四 公 约 》 及 其 1977 年 《 附 加 议 定 书 》 或 《 联 合 国 宪章 》 缔 约 方 国 家 的 义 务 。


48组 织 :20. 文 件 其 余 部 分 分 为 两 部 分 。 第 一 部 分 中 的 原 则 用 于 指 导 在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对 国 际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使 用 及其 与 国 际 军 事 力 量 的 协调 。 第 二 部 分 解 释 了 在需 要 使 用 联 合 国 军 事 和民 防 资 源 或 其 他 联 合 国部 署 军 队 来 支 助 人 道 主义 行 动 的 情 况 下 主 要 行动 者 的 任 务 和 责 任 。评 论 、 建 议 和 未 来 变动 :21. 该 文 件 是 在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项 目 的 支 持 下 编 制 的 。 是 现 有 的 《 在 救 灾 中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力 量 的 准则 》(1994 年 5 月 )—— 又 名 《 奥 斯 陆 准 则 》 的 补 充 。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事务 协 调 厅 ( 人 道 协 调 厅 ) 军 民 协 调 科 为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项 目 提 供秘 书 处 , 并 负 责 维 护 本 《 指 导 方 针 》。 相 关 意 见 应 寄 往 Chief, CMCS,Emergency Services Branch, OCHA(Geneva), Palais des Nations, CH-1211Geneva 10, Switzerland, 或 cmcs@un.org。 每 年 与 军 民 协 调 科 的 顾 问 团磋 商 后 把 提 议 的 改 动 在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磋 商 小 组 进 行 登 记 , 必 要时 将 转 交 紧 急 救 济 协 调 员 和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49原 则 和 概 念核 心 原 则 :22. 根 据 联 合 国 大 会 第 46/182 号 决 议 , 必 须 遵 照 人 道 、 中 立和 公 正 的 原 则 提 供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原 则 和 概 念原 原 则 和 概 念原 则• 人 道 : 哪 里 有 人 类 痛 苦 , 哪 里 就 要 有 应 对 。 特 别 要 关 注 最 脆 弱 的群 体 , 如 儿 童 、 妇 女 和 老 人 。 必 须 尊 重 和 保 护 受 害 人 的 尊 严 和 权利 。• 中 立 : 提 供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不 得 怀 有 敌 意 , 或 在 政 治 、 宗 教 或 思 维意 识 的 冲 突 中 表 示 立 场 。• 公 正 : 提 供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不 得 带 有 对 民 族 血 统 、 性 别 、 国 籍 、 政治 看 法 、 种 族 或 宗 教 的 歧 视 。 救 济 苦 难 必 须 按 需 进 行 , 必 须 将 最紧 急 的 危 难 事 件 作 为 优 先 考 虑 事 项 。23. 除 了 这 三 个 人 道 主 义 原 则 , 联 合 国 也 设 法 在 提 供 人 道 主 义援 助 时 充 分 尊 重 国 家 主 权 。 正 如 大 会 第 46/182 号 决 议 所 述 :“ 必 须 按 照 《 联 合 国 宪 章 》 尊 重 各 国 的 主 权 、 领 土 完 整 和 国 家统 一 。 关 于 这 方 面 , 必 须 在 受 灾 国 同 意 和 原 则 上 应 受 灾 国 呼 吁的 情 况 下 提 供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24. 参 与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须 恪 守 这 些 原则 , 并 将 这 些 概 念 纳 入 到 各 自 的 任 务 和 行 动 指 导 原 则 中 。25. 作 为 原 则 性 问 题 , 不 得 使 用 交 战 部 队 、 或 频 繁 作 战 部 队 的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来 支 助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


50使 用 军 事 / 民 防 资 源 的 关 键 概 念 :26. 除 了 上 述 原 则 , 并 在 上 述 原 则 的 框 架 下 , 使 用 军事 和 民 防 资 源 应 遵 照 以 下 六 个 标 准 : 必 须 由 现 场 的 人 道 主 义 / 驻 地 协 调 员 —— 而 非 政 治 权 力 机构 —— 完 全 依 照 人 道 主 义 标 准 提 出 军 事 资 源 请 求 。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必 须 将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作 为 最 后 诉 诸 手 段 来使 用 , 即 , 当 时 没 有 任 何 其 他 民 事 办 法 来 支 助 紧 急 人 道 主义 需 求 。标 准 使 用 军 事 资 源 的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必 须 保 持 其 民 事 性 质 和 特点 。 军 事 资 源 虽 然 必 须 在 军 事 控 制 下 , 整 体 的 行 动 却 必 须在 主 管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的 总 体 管 理 和 控 制 下 。 不 能 由 此 推 断对 军 事 资 源 的 任 何 民 事 指 挥 与 控 制 地 位 。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应 该 由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来 进 行 。 军 事 组 织 虽 在支 助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时 要 发 挥 一 定 的 作 用 , 却 应 尽 量 避 免 直接 参 与 援 助 , 以 保 持 人 道 主 义 相 关 利 益 方 和 军 事 相 关 利 益方 在 普 通 功 能 和 作 用 上 明 确 的 区 别 。 任 何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使 用 伊 始 就 应 明 确 在 时 间 和 规 模 上的 限 制 , 并 设 定 一 个 撤 离 战 略 , 明 确 未 来 民 事 人 员 接 管 其功 能 的 方 法 。 提 供 军 事 人 员 支 持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国 家 应 该 确 保 遵 守 联 合国 行 为 守 则 和 人 道 主 义 原 则 。27. 执 行 和 行 动 伙 伴 及 国 际 民 间 社 会 的 成 员 应 遵 守 这 些核 心 原 则 , 并 最 好 采 取 《 国 际 红 十 字 会 和 红 新 月 运 动 及 非 政府 组 织 执 行 救 灾 方 案 行 为 原 则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51避 免 依 赖 军 事 资 源 :28.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及 其 执 行 和 行 动 伙 伴 有 赖 各 国 来 保 证其 安 全 并 有 赖 各 国 尊 重 充 分 无 障 碍 地 接 近 灾 民 的 原 则 。 如 果 东 道 国 政府 不 能 确 保 这 些 机 构 的 安 全 ( 如 , 当 该 区 域 被 非 国 家 主 体 控 制 ) 和 / 或难 以 接 近 灾 民 ,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及 其 执 行 和 行 动 伙 伴 必 须 依 靠 其中 立 性 保 证 安 全 、 依 靠 谈 判 作 为 接 近 灾 民 的 主 要 手 段 。 因 此 , 军 事 和民 防 资 源 的 使 用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都 不 得 破 坏 人 道 主 义 行 为 者 的 中 立 、 公正 的 形 象 , 也 不 得 破 坏 当 前 或 今 后 接 近 灾 民 的 机 会 。PART 原 则 和 2 概 念29. 另 外 , 会 员 国 明 确 作 为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提 供 的 军 队或 国 际 军 队 从 其 他 任 务 中 抽 调 用 于 人 道 主 义 支 助 的 资 源 大 部 分 都 是 暂时 性 的 。 当 出 现 更 加 紧 急 的 军 事 任 务 时 , 这 些 部 门 往 往 被 会 员 国 或 区域 组 织 召 回 。 因 此 , 作 为 一 般 性 原 则 ,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必 须 避 免依 赖 军 事 资 源 , 会 员 国 最 好 能 够 加 强 民 事 能 力 的 投 资 , 而 不 是 利 用 临时 军 事 力 量 来 支 援 人 道 主 义 行 为 者 。30. 但 有 的 时 候 , 大 多 需 求 和 安 全 状 况 使 得 军 事 资 源 成 为 及 时有 效 解 决 问 题 的 最 后 诉 诸 手 段 。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 如 果 可 以 获 得 军 事 资源 , 或 许 使 用 军 事 资 源 是 可 行 的 办 法 。 总 体 来 说 , 这 些 资 源 可 被 分 为两 种 :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及 其 他 部 署 军 队 资 源 。31. 这 两 种 类 型 的 资 源 的 主 要 区 别 是 ,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在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的 控 制 下 , 是 专 用 于 支 助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行 动的 全 职 部 署 资 源 。 对 大 部 分 紧 急 情 况 来 说 , 这 些 资 源 中 只 有 有 限 的 一部 分 是 通 常 可 以 获 取 的 。 其 他 的 部 署 部 队 是 在 其 他 机 构 的 指 挥 和 / 或支 持 下 , 通 常 具 有 跟 安 全 相 关 的 使 命 , 因 此 不 一 定 可 以 随 时 获 得 。 但有 时 支 助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也 是 其 特 定 的 使 命 之 一 。


52何 时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支 助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32. 在 一 个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决 定 是 否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必 须格 外 审 慎 。 草 率 失 当 地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会 破 坏 应 对 紧 急 情 况 的 所有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者 的 中 立 、 公 正 和 其 他 人 道 主 义 原 则 。 而 失 去 中 立 性则 会 造 成 在 当 前 和 以 后 的 紧 急 情 况 下 , 救 济 人 员 成 为 交 战 方 的 直 接 目标 , 并 失 去 接 近 灾 民 的 机 会 。 另 外 , 失 去 中 立 性 还 会 使 灾 民 成 为 交 战方 的 直 接 目 标 。 总 而 言 之 , 决 策 者 必 须 权 衡 救 济 人 员 所 面 临 的 风 险 及其 此 刻 及 未 来 立 即 有 效 满 足 灾 民 需 要 的 能 力 来 决 定 是 否 需 要 使 用 军 事和 民 防 资 源 。33. 紧 急 救 济 协 调 员 在 与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的 磋 商 下 , 为 特 定复 杂 紧 急 情 况 提 供 整 体 的 指 导 , 包 括 利 用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及 其他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支 助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行 为 的 参 数 。 联 合 国 驻 地 协 调员 或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或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将 在 现 场 发 出 使 用 参 数 范 围 内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要 求 。 在 上 述 第 26 款 所 列 的 关 键 标 准 的 框 架 下 ,用 以 下 问 题 来 帮 助 指 导 这 些 决 定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53问 题 是 否 是 最 后 诉 诸 手 段 ? 不 用 不 可 ? 适 当 吗 ? 提 供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国 家 中 是 否 有 冲 突 方 ? 根 据 需 要 , 是 否 有 可 以 胜 任 的 军 事 或 民 防 部 队 ? 需 要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时 间 将 有 多 长 ? 是 否 可 以 在 没 有 武 器 或 额 外 安 全 部 队 的 情 况 下 对 其 进 行 部 署 ? 该 事 件 将 对 联 合 国 人 员 及 其 他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者 带 来 何 种 影 响 ? 将 对 联 合 国 中 立 和 / 或 公 正 的 形 象 带 来 何 种 影 响 ? 需 要 哪 些 控 制 和 协 调 安 排 ? 将 怎 样 由 民 事 负 责 部 门 接 管 ? 何 时 接 管 ? 对 受 益 人 、 其 他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者 和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中 长 期 后 果是 什 么 ?PART 原 则 和 2 概 念34. 任 何 利 用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来 支 助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行动 的 行 为 的 启 动 和 持 续 时 间 须 由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应 受 影 响 主 权 国 的 请求 和 同 意 来 决 定 。 如 果 无 法 获 得 这 些 请 求 或 同 意 , 根 据 由 紧 急 状 况 造成 的 特 殊 情 况 , 此 类 决 定 必 须 由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严 格 按 照 《 联 合 国 宪章 》 和 联 合 国 安 全 理 事 会 的 相 应 决 定 来 做 出 。35. 利 用 其 他 部 署 部 队 来 支 持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涉 及 问 题 更多 。 许 多 国 际 军 事 力 量 为 他 们 责 任 区 域 内 的 平 民 提 供 援 助 。 这 样 做 的动 机 有 时 是 纯 粹 出 于 人 道 和 需 要 , 但 有 时 也 是 为 了 使 其 行 动 合 法 化 、获 取 情 报 和 / 或 提 高 武 力 保 护 。 这 种 性 质 的 单 边 支 持 很 可 能 失 当 、 缺乏 长 久 性 、 还 有 可 能 干 扰 当 前 或 长 期 一 整 套 方 案 中 的 援 助 行 动 。 人 道主 义 行 动 须 独 立 于 政 治 和 军 事 日 程 , 但 同 时 也 需 要 进 行 一 定 的 磋 商 和协 调 , 确 保 国 际 军 事 力 量 提 供 的 援 助 不 会 破 坏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合 法 性和 可 信 度 。


5436. 然 而 , 考 虑 到 以 上 第 24 款 , 在 紧 急 情 况 下 其 他 部 署 部 队 往往 拥 有 的 宝 贵 的 资 源 也 不 容 忽 视 。 主 要 考 虑 事 项 应 视 情 况 进 行 评 估 ,这 些 事 项 包 括 : 需 求 的 紧 急 性 、 利 用 民 事 资 源 满 足 需 要 的 能 力 及 对 援助 中 立 及 公 正 的 形 象 的 影 响 。 还 须 认 识 的 是 , 这 些 资 源 的 获 取 往 往 有赖 于 指 挥 者 的 任 务 、 能 力 和 判 断 力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55使 用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资 源 的 行 动 标 准 :37. 除 了 关 键 原 则 指 导 方 针 之 外 , 还 规 定 了 以 下 行 动 标 准 , 以确 保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使 用 与 人 道 主 义 、 联 合 国 和 国 际 人 道 主义 法 的 主 旨 一 致 。PART 原 则 和 2 概 念标 准• 民 事 控 制 :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安 全 是 任 命 的 军 事 或 民 防指 挥 官 的 责 任 。 不 过 要 保 证 效 率 ,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指 挥 和 协 调 的总 体 功 能 需 要 专 业 人 道 主 义 人 士 。 因 此 ,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应 始 终 保 持 在 民 事 控 制 下 。 不 过 ,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控 制级 别 应 与 其 他 进 行 临 时 支 助 任 务 的 部 署 部 队 的 指 挥 有 所 不 同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通 常 要 得 到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的 “ 直接 支 持 ”。 在 议 定 职 权 范 围 内 的 任 务 将 由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经 过与 紧 急 救 济 协 调 员 和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 的 磋 商 来安 排 。• 免 费 :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 如 所 有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不 对 受 灾 国 家 或 接 受 机 构 收 取 任 何 费 用 。 不 会 造 成 援 助 国 削 减 或减 少 其 他 计 划 或 方 案 中 的 援 助 —— 如 发 展 支 援 资 源 来 支 付 联 合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或 其 他 救 济 支 助 的 开 支 。38. 原 则 上 , 中 立 性 和 公 正 性 得 到 公 认 、 与 其 他 军 事 部 队 有 着明 确 的 区 别 的 非 武 装 的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可 用 于 支 助 所 有 的 人道 主 义 行 动 。 但 对 直 接 援 助 的 参 与 须 根 据 情 况 进 行 权 衡 , 并 且 必 须满 足 最 后 诉 诸 手 段 的 标 准 。 其 活 动 应 着 重 于 间 接 援 助 和 基 础 设 施 支持 任 务 。39. 专 为 支 助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人 员 应 该与 从 事 其 他 军 事 任 务 的 部 队 —— 如 维 和 任 务 、 和 平 行 动 和 支 助 和 平 行动 中 的 军 事 组 成 部 分 —— 进 行 清 楚 的 区 分 , 并 有 受 灾 国 或 任 何 战 斗 人员 的 适 当 保 护 。


5640. 将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与 从 事 军 事 行 动 的 安 保 或 部 队 进行 区 分 的 可 行 做 法 是 佩 戴 受 援 助 的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标 志 , 或 是 使用 根 据 《 日 内 瓦 四 公 约 》 须 给 予 保 护 的 民 防 标 志 。 若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防 资 源 来 自 于 军 事 组 织 , 可 使 用 适 当 的 白 色 标 志 和 联 合 国 标 志 。 当 使用 民 事 资 源 时 , 应 根 据 《 日 内 瓦 四 公 约 》 对 其 进 行 标 识 。 军 事 部 队 不得 佩 戴 民 防 部 队 的 标 识 。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移动 —— 包 括 进 入 联 合 国 维 和 任 务 区 域 , 必 须 受 到 联 合 国 维 和 任 务 总 部的 核 准 。41. 提 供 直 接 援 助 的 军 事 人 员 不 应 进 行 武 装 , 且 应 依 赖 其 支 助的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的 安 全 措 施 。 联 合 国 人 员 的 安 全 指 导 方 针 由 联 合 国安 全 协 调 员 来 设 置 。 但 如 果 提 供 间 接 援 助 或 基 础 设 施 支 助 任 务 的 部队 出 于 安 全 考 虑 和 / 或 为 确 保 其 设 备 的 安 全 必 须 进 行 武 装 , 其 行 动 应经 过 与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的 协 调 , 虑 及 到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特 别 代表 或 其 他 联 合 国 主 管 官 员 的 建 议 , 并 严 格 遵 照 基 于 《 武 装 冲 突 法 》的 接 战 规 则 。42.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 对 联 合 国 的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请 求 不 得 被解 释 为 对 任 何 军 事 行 动 的 批 准 或 作 为 采 取 战 斗 行 动 、 诉 诸 武 力 或 侵 犯国 家 主 权 的 理 由 。43. 任 何 情 况 下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不 得 被 用 来 为 联 合 国 人道 主 义 行 动 提 供 安 全 。 不 过 在 人 道 主 义 人 员 实 施 人 道 主 义 救 济 时 可 能会 受 到 袭 击 的 区 域 , 可 以 使 用 一 个 独 立 的 安 全 部 队 来 确 保 安 全 。 但 该文 件 不 涉 及 该 内 容 。 欲 知 详 情 , 可 参 考 不 具 法 律 效 力 的 《 使 用 军 事 和武 装 护 卫 队 保 护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2001 年 9 月 14 日 经 机 构 间 常 委 会工 作 小 组 批 准 成 文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57使 用 其 他 部 署 部 队 的 行 动 标 准 :44. 考 虑 到 第 25 款 和 关 于 民 事 控 制 的 第 37 款 , 其 他 部 署 部 队需 要 实 施 的 人 道 主 义 任 务 、 应 遵 照 的 形 式 、 请 求 的 适 当 支 助 应 由 人 道主 义 协 调 员 来 决 定 。 提 供 支 助 的 军 事 或 民 防 指 挥 官 将 根 据 其 主 要 任 务要 求 确 定 是 否 可 在 其 手 段 和 能 力 范 围 内 完 成 该 任 务 。 确 定 军 事 和 民 防指 挥 官 提 出 的 手 段 符 合 本 指 导 方 针 中 的 原 则 后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方 决定 批 准 或 不 批 准 指 定 部 队 将 从 事 的 任 务 。PART原 则 和2概 念45. 根 据 《 海 牙 公 约 》、《 日 内 瓦 四 公 约 》 及 其 《 附 加 议 定书 》, 各 国 须 承 担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下 的 义 务 。 这 些 义 务 包 括 不 得 阻 碍人 道 主 义 行 动 及 允 许 接 近 灾 民 和 确 保 救 济 人 员 安 全 的 责 任 。46. 在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或 其 他 指 定 官 员 的 请 求 下 , 主 要任 务 非 人 道 主 义 支 助 的 会 员 国 或 区 域 组 织 部 署 的 军 队 也 可 以 为 联 合 国人 道 主 义 机 构 提 供 支 助 。 这 些 部 队 为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或 其 执 行 及行 动 伙 伴 提 供 支 助 时 , 其 支 助 是 根 据 要 求 视 情 况 而 定 的 。 这 些 军 事 资源 依 然 在 军 队 指 挥 官 的 控 制 下 。47. 向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提 供 援 助 的 军 事 或 民 防 部 队 应 该 根据 其 行 动 环 境 的 情 况 来 调 整 其 工 作 方 式 。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 且 工 作 方 式符 合 所 有 相 应 的 人 道 主 义 原 则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或 其 他 联 合 国 主 管 机构 方 可 批 准 该 任 务 。48. 从 事 援 助 任 务 的 非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军 队 原 则 上 不享 有 任 何 特 殊 保 护 、 也 无 权 佩 戴 接 受 支 助 的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的 徽章 。49. 当 其 他 部 署 部 队 是 在 联 合 国 安 全 理 事 会 支 持 下 行 动 的 联 合国 维 和 部 队 , 这 些 部 队 用 来 支 助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级 别 将 由 联 合 国 任 务负 责 人 根 据 该 维 和 部 队 的 使 命 和 能 力 决 定 。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和 维和 部 队 之 间 的 协 调 机 制 将 由 该 权 力 机 构 建 立 , 并 在 建 立 过 程 中 审 慎 虑及 任 务 的 连 贯 性 。 任 何 情 况 下 , 支 助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的 移 动 —— 包 括 进 入 联 合 国 维 和 任 务 区 域 —— 必 须 经 过 联 合 国 维 和 任


58务 总 部 的 核 准 。 详 情 可 查 看 2002 年 9 月 9 日 维 和 行 动 部 关 于 军 民 协 调的 政 策 , 及 秘 书 长 在 2000 年 12 月 11 日 发 出 的 《 秘 书 长 代 表 与 驻 地 协调 员 和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之 间 关 系 的 指 导 方 针 》 的 说 明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59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的 联 合 国人 道 主 义 军 民 协 调 :50. 向 灾 民 和 国 际 军 队 提 供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的 国 际 民 间 组 织 , 不论 从 事 何 种 任 务 , 都 应 保 持 一 定 级 别 的 接 触 , 以 确 保 灾 民 免 受 不 必 要的 苦 难 、 需 要 帮 助 的 人 能 获 得 必 要 援 助 、 救 济 人 员 能 够 获 得 最 大 限 度的 安 全 保 障 。PART 原 则 和 2 概 念51. 即 使 在 军 队 中 无 法 建 立 合 作 协 议 , 在 被 认 为 的 或 实 际 的 进攻 性 军 事 行 动 中 应 该 进 行 联 络 。 即 使 在 情 况 最 恶 劣 的 情 况 下 , 也 需 要有 最 低 水 平 的 联 络 以 保 护 人 员 及 财 产 免 受 误 伤 , 限 制 对 资 源 的 竞 争 、避 免 冲 突 。52. 任 何 情 况 下 , 不 论 军 队 的 任 务 和 地 位 如 何 , 都 需 要 进 行 信息 分 享 。 军 队 在 四 处 进 行 军 事 活 动 时 可 收 集 大 量 的 人 道 主 义 信 息 ( 如灾 民 状 况 、 是 否 有 关 键 服 务 和 关 键 基 础 设 施 )。 尽 管 存 在 行 动 安 全 问题 , 军 队 还 是 应 当 尽 量 不 将 此 类 信 息 列 为 保 密 信 息 , 并 通 过 军 民 协调 结 构 随 时 将 这 类 信 息 传 达 给 相 应 的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 同 样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应 该 提 供 关 于 其 活 动 的 必 要 信 息 , 以 确 保 军 事行 动 与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者 的 行 动 相 协 调 。 即 使 这 种 基 本 水 平 上 的 信 息交 换 也 能 够 帮 助 避 免 负 面 损 害 、 干 扰 和 救 济 资 源 的 破 坏 , 排 除 对 人道 主 义 人 员 和 平 民 的 不 必要 的 风 险 。53. 出 于 各 种 原 因 ,为 灾 民 提 供 援 助 的 军 队 应该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与 联 合 国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协 调 此 类行 动 。 作 为 联 合 国 指 挥 和平 行 动 构 成 部 分 的 军 队 应该 与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协 调员 通 过 该 任 务 的 军 民 协 调


60结 构 协 调 所 有 的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 对 此 类 行 动 的 及 时 协 调 可 防 止 失 当 的行 动 , 并 在 必 要 的 情 况 下 在 军 事 行 动 和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之 间 划 定 适 当 的界 限 , 提 高 灾 民 的 救 济 效 果 。54. 合 作 的 关 键 领 域 包 括 安 全 、 后 勤 、 医 疗 、 交 通 和 通 讯 。 在这 些 领 域 , 信 息 及 时 稳 定 的 流 通 将 对 人 道 主 义 任 务 的 成 功 至 关 重 要 。在 这 些 领 域 内 , 无 论 对 联 合 国 及 军 队 的 高 层 还 是 实 地 一 级 都 有 许 多 任务 分 工 和 计 划 机 会 。55. 进 行 信 息 分 享 、 或 在 适 当 的 情 况 下 进 行 任 务 分 工 或 参 与 计划 的 有 效 途 径 之 一 , 就 是 在 适 当 的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及 必 要 级 别 的军 事 机 构 之 间 交 换 联 络 人 员 。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协 调 厅 军 民 协 调 科为 军 事 和 民 事 行 动 者 提 供 在 复 杂 紧 急 状 况 下 进 行 军 民 协 调 和 联 络 的 培训 。 数 个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打 造 了 一 批 曾 经 与 军 事 人 员 进 行 联 络 的干 部 。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和 其 他 应 对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的 行 动 者 也 可 以通 过 军 民 协 调 科 获 得 经 过 培 训 的 联 络 人 员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61任 务 和 责 任受 灾 国 和 过 境 国 :PART 任 务 和 2 责 任56. 受 灾 国 担 负 着 为 境 内 人 员 提 供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的 主 要 责 任 。即 使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经 受 灾 国 和 联 合 国 秘 书 长 的 请 求 提 供 额 外 的人 道 主 义 援 助 , 受 灾 国 有 权 视 情 况 拒 绝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使 用 联 合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或 其 他 军 事 或 民 防 资 源 。57. 就 在 境 内 使 用 来 自 国 外 的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采 取 特 殊政 策 的 国 家 或 许 应 该 向 联 合 国 驻 地 协 调 员 和 / 或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协 调员 ( 如 果 在 场 ) 及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协 调 厅 ( 人 道 协 调 厅 ) 表 明 其 立 场 。58. 允 许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调 遣 外 部 部 队 或 调 遣 已 经 由 其 他国 家 在 其 境 内 部 署 的 军 队 的 国 家 应 对 这 些 人 道 协 调 厅 已 知 的 部 队 的 使用 加 以 限 制 , 并 将 这 些 限 制 纳 入 其 政 府 与 在 其 境 内 驻 扎 军 队 的 其 他 国家 政 府 或 主 管 同 盟 / 联 盟 签 订 的 《 部 队 地 位 协 定 》。 这 并 不 排 除 各 国视 情 况 对 在 其 境 内 部 署 军 队 的 使 用 加 以 限 制 。59. 受 灾 国 为 支 援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提 供的 安 全 应 与 为 其 他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人 员 和 资 源 提 供 的 安 全 等 同 。 联 合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在 支 援 这 些 行 动 时 , 包 括 在 其 部 队 或 驻 地 的 往 返 途中 , 至 少 应 享 有 与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同 样 的 活 动 自 由 、 豁 免 、 特 权和 免 除 。60. 过 境 国 是 那 些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来 往 受 灾 国 进 行 行 动所 经 过 的 边 境 、 领 海 和 领 空 。 过 境 国 , 特 别 是 与 受 灾 国 接 壤 的 过 境国 , 将 便 利 所 需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流 动 , 正 如 其 便 利 联 合 国 救济 物 品 和 人 员 的 移 动 。


62人 道 主 义 / 驻 地 协 调 员 :61.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一 经 指 定 , 将 负 责 发 出 对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防 资 源 的 要 求 或 批 准 其 他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使 用 。 如 果 尚 未 指 定 人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请 求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或 其 他 军 事 或 民 防 资 源的 决 定 将 由 驻 地 协 调 员 经 与 联 合 国 国 家 工 作 队 的 磋 商 做 出 。 负 责 与联 合 国 任 务 协 调 的 个 人 将 确 保 在 国 家 一 级 处 理 该 请 求 之 前 取 得 受 灾国 核 准 。62. 在 请 求 这 些 资 源 之 前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驻 地 协 调 员 将 与受 灾 国 的 主 管 当 局 、 紧 急 救 济 协 调 员 和 联 合 国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酌 情进 行 磋 商 。 如 果 受 灾 国 能 够 、 并 且 愿 意 为 某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提 供 协 调 结构 , 则 应 该 予 以 采 用 。63. 如 果 没 有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驻 地 协 调 员 或 秘 书 长 特 别 代表 , 则 应 该 由 紧 急 救 济 协 调 员 经 过 与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的 磋 商 来 决 定是 否 使 用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来 支 助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64.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驻 地 协 调 员 或 联 合 国 特 别 代 表 将 确 保 协调 机 制 和 专 门 指 导 方 针 的 到 位 , 以 确 保 应 对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的 联 合 国 人道 主 义 机 构 有 效 地 使 用 这 些 资 源 , 并 包 括 信 息 分 享 和 适 当 情 况 下 交 换联 络 人 员 的 手 段 。65.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驻 地 协 调 员 将 筹 划 尽 量 早 日 让 渡 联 合 国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并 确 保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之 后 不 会对 这 些 资 源 或 任 何 其 他 军 事 或 民 防 资 源 产 生 依 赖 性 。66. 如 果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有 可 能 拖 延 , 或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有 可 能 重新 出 现 , 受 到 支 助 的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将 需 要 为 此 做 出 安 排 , 利 用受 灾 国 或 其 他 民 事 来 源 获 得 的 资 源 满 足 这 些 需 求 。67. 在 受 到 认 可 的 决 策 机 构 发 出 请 求 之 后 ,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构 或 其 执 行 或 行 动 伙 伴 获 得 了 军 事 或 民 防 资 源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驻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63地 协 调 员 将 确 保 一 个 符 合 本 指 导 原 则 及 联 合 国 政 策 和 条 例 的 相 应 系 统的 到 位 , 以 控 制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使 用 。68. 当 其 他 部 署 部 队 为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及 其 执 行 和 行 动 伙伴 提 供 临 时 支 助 时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驻 地 协 调 员 将 确 保 利 用 军 队 提供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不 会 对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者 造 成 损 害 , 且 进 行 这 些 任 务 的军 队 了 解 该 任 务 的 重 要 性 和 人 道 主 义 宗 旨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驻 地 协调 员 还 要 设 法 确 保 其 他 部 署 部 队 自 行 从 事 的 支 助 行 动 不 会 对 联 合 国 人道 主 义 工 作 造 成 损 害 。PART 任 务 和 2 责 任69. 请 求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或 驻 地 协 调 员 或 指定 的 联 合 国 权 力 机 构 应 与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及 军 事 或 民 防 指 挥 官 定 期 审查 支 助 部 队 的 工 作 方 式 , 并 提 出 适 当 的 建 议 和 指 导 。 该 审 查 将 包 括 以下 关 注 事 项 : 可 以 实 施 的 任 务 类 型 、 怎 样 对 部 队 进 行 武 装 及 部 队 的 作战 规 则 、 制 服 和 设 备 的 类 型 、 指 挥 系 统 、 使 用 联 络 官 员 、 任 务 或 工 作的 撤 离 标 准 、 部 队 的 地 位 —— 包 括 特 权 和 豁 免 、 索 赔 和 保 险 事 项 ——如 损 害 赔 偿 金 。


64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70.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将 通 过 负 责 该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协 调 工作 的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或 驻 地 协 调 员 来 请 求 使 用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源 。71. 除 非 性 命 攸 关 或 情 况 危 急 ,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将 避 免 临时 在 当 地 请 求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及 未 经 协 调 的 其 他 军 事 和 民 防 资源 。 如 果 在 特 殊 情 况 下 使 用 了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或 其 他 军 事 和 民防 资 源 ,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将 向 主 管 协 调 员 报 告 使 用 情 况 , 包 括 何时 让 渡 该 资 源 , 在 未 来 准 备 如 何 将 该 资 源 的 使 用 最 小 化 等 。72. 受 到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支 助 的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将尊 重 支 助 部 队 指 挥 系 统 的 完 整 性 。 他 们 将 明 确 声 明 希 望 该 部 队 完 成 的任 务 , 并 尽 量 让 该 部 队 的 指 挥 官 在 完 全 遵 循 核 心 人 道 主 义 原 则 的 情 况下 来 决 定 怎 样 实 现 预 期 的 结 果 。73. 支 持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通 常 不会 用 于 直 接 提 供 援 助 。 在 可 能 的 情 况 下 受 到 支 助 的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构 使 用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时 将 尽 量 限 制 保 持 低 调 并 着 重 于 不 会 对该 机 构 、 执 行 和 行 动 伙 伴 的 中 立 和 公 正 性 带 来 质 疑 的 任 务 。74.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应 该 承 认 正 在 提 供 的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防 资 源 支 助 , 但 要 避 免 代 表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部 队 发 表 任 何 公 共声 明 。75. 使 用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将 通 过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驻 地 协 调 员 向 人 道 协 调 厅 的 军 民 协 调 科 报 告 这 些 资源 的 抵 达 、 出 发 及 地 位 , 以 保 证 这 些 资 源 得 到 适 当 的 追 踪 、 其 贡 献 能够 得 到 联 合 国 的 记 录 和 承 认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65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协 调 厅 ( 人 道 协 调 厅 ):76. 在 日 内 瓦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协 调 厅 的 军 民 协 调 科 担 负 着 在 复 杂紧 急 情 况 下 调 动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及 军 民 协 调 的 主 要 责 任 。77. 军 民 协 调 科 将 处 理 对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请 求 , 与 会员 国 进 行 必 要 的 安 排 , 并 追 踪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对 这 些 资 源 的 使用 。PART 任 务 和 2 责 任78. 军 民 协 调 科 在 捐 赠 国 的 支 持 下 将 为 参 与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源 来 支 助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人 员 提 供 培 训 , 联 络 人 员 及 在 复 杂 紧急 状 况 下 军 民 协 调 的 程 序 和 方 法 将 是 培 训 的 重 点 。79. 军 民 协 调 科 代 表 会 员 国 将 根 据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项 目保 留 经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科 培 训 的 联 络 员 名 册 , 并 协 助 对 这 些 人 员 进 行调 动 以 支 助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驻 地 协 调 员 和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80. 如 果 建 立 了 联 合 国 联 合 后 勤 中 心 , 军 民 协 调 科 将 与 联 合 国联 合 后 勤 中 心 协 调 用 于 支 助 后 勤 工 作 的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 同样 , 军 民 协 调 科 将 援 助 人 道 协 调 厅 人 道 主 义 信 息 中 心 从 建 立 了 人 道 主义 信 息 中 心 或 类 似 的 信 息 分 享 活 动 的 军 方 获 得 相 关 信 息 。81. 军 民 协 调 科 将 保 留 必 要 的 手 段 —— 包 括 数 据 库 和 通 讯 能力 —— 来 促 进 和 支 援 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的 军 民 协 调 和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防 资 源 的 调 动 。


66援 助 国 家 和 国 际 军 事 或 民 防 指 挥 官 :82. 在 境 外 参 与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或 其 他 军 事 行 动 的 国 家 和 区 域 组织 及 维 和 部 队 应 在 指 导 方 针 或 向 军 队 或 特 遣 队 指 挥 官 发 布 的 命 令 中 包括 在 复 杂 紧 急 状 况 下 使 用 其 资 源 来 支 持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参 数 。图 2-4:申 请 军 事 援 助 流 程 图未 满 足 的 援 助 申 请国 际 一 级否未 满 足 的 援 助 申 请是通 过 军 事 和民 防 资 源 来满 足 各 项 需 求其 他 援 助申 请业 务 方 面向 人 道 协 调 厅 军 民 关 系 协 调 科 提 交 援 助否是 否 有 HHQ?是由 HHQ 来 满 足各 项 需 求向 HHQ 提 交 援 助 申 请否否是 否 有 部 署的 军 队 ?是由 部 署 部 队来 满 足 现 场的 各 项 需 求其 他 来 源否向 部 署 军 队 提 出援 助 申 请否是 否 有 现 场 联 合 国 /非 政 府 组 织 或 其 他 机 构 ?是由 联 合 国 /非 政 府 组 织 或其 他 机 构 来 满足 各 项 需 求* 包 括 平 民 和军 事 行 为 者否是 否 有 东 道 国 ? *是由 东 道 国来 满 足各 项 需 求战 术 / 外 地 一 级通 过 评 估 查 明 当 地 需 求依 据 :《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官 外 勤 手 册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67指 挥 官 应 该 虑 及 行 动 情 况 、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和 核 心 人 道 主 义 原 则 、 经过 与 东 道 国 、 紧 急 救 济 协 调 员 和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或 公 认 的 人 道 主 义 机构 —— 包 括 人 道 协 调 厅 军 民 协 调 科 —— 进 行 磋 商 征 求 其 他 技 术 意 见 ,制 订 其 部 队 的 工 作 方 式 , 再 将 其 部 署 在 危 机 地 区 。83. 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 在 受 影 响 区 域 或 适 当 的 临 近 区 域 有 军事 资 源 部 署 的 潜 在 援 助 国 应 该 促 进 协 调 , 包 括 提 供 用 于 支 助 基 本 人 道主 义 功 能 的 任 何 资 源 的 信 息 , 如 关 于 救 援 物 资 的 运 输 、 危 境 中 人 员 的移 动 以 及 重 新 建 立 基 本 人 文 服 务 , 包 括 医 疗 服 务 的 资 源 的 信 息 。任 务 和 责 任84. 支 助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或 其 他在 联 合 国 请 求 下 从 事 人 道 主 义 支 援 任 务 的 部 署 部 队 指 挥 官 , 须 避 免 伤害 这 些 机 构 、 其 执 行 和 行 动 伙 伴 及 其 他 应 对 复 杂 紧 急 状 况 的 人 道 主 义行 动 者 的 中 立 性 和 公 正 性 。 同 样 , 所 有 的 支 援 行 动 须 表 现 出 对 灾 民 的尊 严 、 文 化 、 宗 教 及 法 律 的 尊 重 。85. 受 到 派 遣 支 援 复 杂 紧 急 行 动 的 军 事 或 民 防 组 织 在 执 行 任 务期 间 应 自 己 解 决 交 通 、 燃 料 、 食 品 配 给 、 水 、 卫 生 、 供 给 和 通 讯 , 以避 免 给 负 担 过 重 的 当 地 机 构 或 接 受 援 助 的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者 带 来 额 外 的负 担 。86. 除 非 得 到 特 别 豁 免 ,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须 遵 守 联 合 国安 全 协 调 员 设 立 的 安 全 和 移 动 程 序 , 以 确 保 联 合 国 人 员 的 安 全 , 并 时刻 准 备 在 必 要 时 刻 为 联 合 国 人 员 的 重 新 部 署 和 撤 退 提 供 与 非 安 全 性 质有 关 的 援 助 。87. 提 供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的 国 家 不 得 利 用 这 些 机 会 来 收集 情 报 、 进 行 宣 传 或 心 理 战 。88. 当 军 队 承 担 了 重 大 民 事 功 能 , 如 送 水 、 供 电 或 飞 机 场 的 安全 作 业 , 不 论 这 些 功 能 是 如 何 取 得 的 , 须 在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或 驻 地 协 调 员 的 协 调 下 , 为 尽 快 将 这 些 功 能 顺 利 移 交 民 事 机 构 提 供 便


68利 。 其 移 交 应 在 支 助 任 务 结 束 前 及 时 完 成 , 以 确 保 各 种 服 务 的 任 何 中断 不 会 对 救 援 和 恢 复 行 动 造 成 负 面 影 响 。


3利 用 军 事或 武 装护 卫 保 护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讨 论 文 件 和非 约 束 性 指 导 方 针2001 年 9 月 14 日机 构 间 常 委 会机 构 间 常 设委 员 会


《 使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队 护 卫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 讨 论 文 件 及 非 约 束 性指 导 方 针 》(《 武 装 护 卫 队 准 则 》) 于 2001 年 9 月 14 日 得 到 机 构 间 常设 委 员 会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 成 员 的 批 准 。文 件 编 制 和 机 构 间 流 程 (2001 年 )起 草 和 流 程 推 动 :2001 年 ,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协 调 厅戴 维 · 哈 兰本 手 册 正 文 中 插 入 的 图 表 不 是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最 初 批 准 的 准 则 原 文 的 正 式 内 容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序言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者 应 该 在 何 时 使 用 军 事 或 其 他 形 式 的 武 装 护 卫 队 ? 这件 事 应 该 由 谁 来 做 决 定 ? 安 全 形 势 是 否 能 保 证 护 卫 队 派 上 用 场 , 这个 问 题 由 谁 决 定 ? 哪 些 关 键 因 素 对 于 考 虑 何 时 使 用 这 些 护 卫 队 是 至关 重 要 的 ? 做 这 些 决 定 时 应 该 根 据 哪 些 标 准 ? 此 外 , 一 旦 决 定 要 使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队 , 应 该 如 何 具 体 完 成 这 种 护 卫 工 作 , 由 谁 来 负责 其 总 体 方 向 和 行 动 控 制 ?所 有 这 些 问 题 都 是 在 紧 急 情 况 中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几 乎 每 天 都 要 面对 的 非 常 实 际 且 非 常 重 要 的 问 题 。 一 个 低 级 错 误 可 能 导 致 预 料 不 到的 后 果 , 不 仅 可 能 损 害 有 关 人 道 主 义 机 构 的 行 动 , 而 且 损 害 广 大 的人 道 主 义 界 和 当 地 社 区 的 行 动 。 因 此 , 重 要 的 是 , 要 在 各 种 相 关 的专 业 人 员 中 培 养 共 同 的 知 识 和 认 识 , 他 们 可 能 在 便 利 决 定 制 订 和 执行 方 面 起 到 作 用 。编 写 本 手 册 正 是 基 于 这 种 精 神 , 目 的 是 出 台 一 种 方 便 用 户 的 工具 , 为 提 高 人 们 对 使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队 护 卫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的 人道 主 义 办 法 的 理 解 做 出 贡 献 。 我 急 切 盼 望 将 本 手 册 推 荐 给 可 能 参 与此 项 目 的 所 有 专 业 人 员 。《 使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队 护 卫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 讨 论 文 件 及非 约 束 性 指 导 方 针 》 是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批 准 的 若 干 指 导 方 针 和 参考 资 料 之 一 。 谨 提 请 读 者 也 阅 读 一 下 本 手 册 中 的 其 他 章 节 以 及 通 过以 下 网 站 提 供 的 军 民 关 系 的 补 充 资 料 :http://ochaonline.un.org/cmcs/guidelines。本 手 册 以 联 合 国 所 有 正 式 语 文 分 发 。主 管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副 秘 书 长 兼 紧 急 救 济 协 调 员约 翰 · 霍 姆 斯


72导言副 秘 书 长 的 安 全 政 策 工 作 队 请 求 人 道 协 调 厅 编 写 准 则 草 案 , 说 明 如 何使 用 军 事 和 武 装 护 卫 队 护 卫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 以 下 文 本 是 与 机 构 间 常委 会 成 员 机 构 、 安 协 办 、 维 和 部 、 学 术 评 论 家 以 及 多 个 组 织 的 实 地 工作 人 员 合 作 拟 订 的 。 经 核 准 , 供 2001 年 5 月 的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工作 小 组 会 议 执 行 。 后 来 , 经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工 作 小 组 核 准 的 文 本 提 交 法律 事 务 厅 审 查 , 此 后 又 做 了 许 多 补 充 更 正 。本 文 件 第 一 部 分 审 查 了 范 围 较 为 广 泛 的 政 策 背 景 。 文 件 的 结 论是 , 由 于 冲 突 的 性 质 和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的 性 质 都 发 生 了 变 化 , 军 事 和 武装 护 卫 在 有 些 情 形 下 是 必 要 的 。 在 这 些 情 形 下 , 应 当 有 节 制 地 使 用 这类 护 卫 , 并 且 应 当 依 照 明 确 准 则 使 用 。 第 二 部 分 包 含 两 套 非 约 束 性 准则 : 其 中 一 套 准 则 规 定 了 可 在 何 时 使 用 军 事 和 武 装 护 卫 队 , 另 一 套 准则 的 内 容 是 如 何 使 用 这 类 护 卫 队 。


武 装 护 卫 队 准 则 73目录第 一 部 分 讨 论 文 件简 介 :. ................................................................. 75在 人 道 主 义 活 动 空 间 缩 小 的 环 境 中 努 力 维 持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 75准 则 的 制 订 —— 五 个 初 步 的 问 题 :. ................................... 77一 、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人 员 受 到 的 威 胁 日 益 增 大 .................... 79二 、 公 正 性 和 使 用 包 括 武 装 护 卫 队 在 内 的 武 力 .................. 81三 、 武 装 或 军 事 护 卫 队 的 使 用 ................................... 82四 、 不 使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队 的 后 果 ........................... 83五 、 现 有 的 政 策 和 做 法 .......................................... 84结 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6第 二 部 分 非 约 束 性 准 则关 于 何 时 使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队 的 非 约 束 性 准 则 ..................... 87• 一 般 规 则 ...................................................... 87• 例 外 情 形 ( 标 准 ) ............................................... 87• 例 外 情 形 ( 程 序 ) ............................................... 88• 与 在 联 合 国 授 权 下 采 取 行 动 的 部 队 的 关 系 .................... 91关 于 如 何 使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队 的 非 约 束 性 准 则 ..................... 92• 人 道 主 义 与 军 队 关 系 的 指 导 原 则 .............................. 92• 人 道 主 义 界 的 集 体 行 动 —— 协 商 过 程 ......................... 93• 人 道 主 义 界 的 集 体 行 动 —— 实 质 性 的 协 商 内 容 ................ 94• 人 道 主 义 界 的 集 体 行 动 ——《 行 为 守 则 》 .................... 95


武 装 护 卫 队 准 则 第 一 部 分75第 一 部 分简 介 :在 人 道 主 义活 动 空 间 缩 小 的环 境 中 努 力 维 持人 道 主 义 行 动讨 论 文 件人 们 对 战 争 中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做 出 的 一 项 重 要 假 定 是 , 如 果 军 事 力 量 能够 将 精 力 集 中 于 军 事 目 标 上 , 所 获 得 的 成 果 要 大 于 将 精 力 放 在 非 军 事目 标 上 。 1 在 许 多 冲 突 中 , 冲 突 各 方 都 很 愿 意 接 受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 因为 它 们 相 信 此 类 行 动 不 会 对 实 现 己 方 的 军 事 目 标 构 成 重 大 障 碍 , 而 且人 道 主 义 组 织 本 身 也 不 是 冲 突 的 参 与 方 。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律 谋 求 以 这种 军 事 与 非 军 事 领 域 的 区 别 为 基 础 , 试 图 创 造 的 东 西 有 时 称 为 “ 人 道主 义 空 间 ”。 2 因 此 , 为 了 巩 固 这 种 人 道 主 义 空 间 , 使 用 武 装 和 军 事护 卫 队 护 卫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的 做 法 通 常 是 不 适 宜 的 。但 是 , 军 事 目 标 和 非 军 事 目 标 之 间 的 区 别 往 往 模 糊 不 清 。 军 队和 政 治 领 导 人 经 常 将 敌 对 一 方 的 整 个 人 群 都 视 作 敌 人 , 因 此 也 就 将 其当 作 军 事 行 动 的 适 宜 对 象 。 在 这 些 情 形 下 ,“ 敌 方 ” 人 群 所 遭 受 的 苦难 并 非 军 事 行 动 的 偶 然 后 果 , 而 通 常 是 军 事 行 动 的 目 标 。 31 克 劳 德 · 布 鲁 德 林 ,《 促 进 制 订 人 道 主 义 保 护 和 保 护 区 使 用 的 新 战 略 方 法2》, 纽 约 和 日 内 瓦 : 联 合 国 ( 人 道 协 调 厅 ),2000 年 。2 同 上 , 引 述 让 · 皮 克 泰 特 ,《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律 的 制 订 和 原 则 》, 日 内瓦 , 亨 利 · 迪 南 学 院 ,1985 年 。3 见 布 鲁 克 ·D. 辛 普 森 及 简 · 伯 林 ,《 谢 尔 曼 的 内 战 : 威 廉 ·T. 谢 尔 曼 书信 选 辑 ,1860 年 至 1865 年 》( 北 卡 罗 来 纳 大 学 出 版 社 ,2000 年 )。


76即 使 军 队 没 有 蓄 意 将 平 民 当 作 军 事 行 动 的 目 标 , 仍 然 有 越 来 越多 的 平 民 成 为 “ 区 域 杀 伤 武 器 ” 的 受 害 者 , 其 中 就 包 括 对 居 民 区 的 空中 轰 炸 。 到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战 时 , 战 斗 人 员 和 平 民 的 区 别 已 经 变 得 名 存实 亡 。 4 因 此 , 尽 管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律 和 战 争 法 的 内 容 扩 充 并 得 到 进一 步 的 编 纂 , 但 在 过 去 的 一 个 世 纪 中 , 死 于 战 争 的 平 民 占 总 死 亡 人 数的 比 例 却 上 升 了 。 5人 道 主 义 界 一 直 就 如 何 处 理 这 一 进 程 进 行 着 辩 论 。 其 中 一 方 的观 点 强 调 , 为 了 适 当 解 决 军 事 与 非 军 事 领 域 界 线 模 糊 不 清 的 问 题 ,应 当 重 申 人 道 主 义 界 的 公 正 、 中 立 和 独 立 特 性 , 并 且 采 取 一 切 合 理措 施 来 强 化 军 事 行 动 者 与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者 之 间 的 区 别 。 6 这 种 观 点 的重 点 在 于 与 受 益 方 的 协 商 机 会 。 但 是 , 还 有 另 外 一 种 观 点 认 为 , 随着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赖 以 存 在 的 共 识 基 础 遭 到 不 断 的 破 坏 , 人 道 主义 行 动 必 须 将 新 的 重 点 放 在 执 行 上 , 包 括 使 用 某 种 最 低 限 度 的 军 事手 段 来 保 障 执 行 。 7 在 这 种 背 景 下 , 使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队 被 视 为 顺应 环 境 变 化 而 做 出 的 响 应 , 同 时 也 被 视 为 实 现 长 远 人 道 主 义 目 标 的新 手 段 。此 外 , 另 外 两 个 进 程 使 得 这 种 辩 论 变 得 更 为 紧 迫 。 首 先 , 人 道主 义 工 作 人 员 日 益 成 为 骚 扰 和 武 装 攻 击 的 受 害 者 。 有 时 , 这 类 活 动是 有 意 而 为 之 的 , 目 的 在 于 阻 止 向 “ 敌 方 ” 人 群 提 供 人 道 主 义 援 助4 见 彼 得 · 卡 尔 沃 索 莱 思 、 盖 伊 · 温 特 及 约 翰 · 皮 查 德 ,《 总 体 战 》, 第 二版 ,( 伦 敦 Penguin 出 版 社 ,1989 年 ), 第 512 页 。5 对 平 民 总 死 亡 人 数 的 估 计 数 是 不 可 靠 的 。 以 下 冲 突 中 的 估 计 数 字 已 经 在 联合 国 内 部 提 出 (A/C/3 SR 1780), 援 引 自 艾 斯 布 琼 · 罗 森 布 拉 德 的 《 武 装 冲 突 中的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律 》( 日 内 瓦 , 亨 利 · 迪 南 学 院 ,1979 年 ), 第 55-56 页 。 第 一次 世 界 大 战 :5%;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战 :48%; 朝 鲜 战 争 :84%, 越 南 战 争 :85%以 上 。6 譬 如 , 见 艾 德 · 申 肯 伯 格 · 范 · 米 尔 罗 普 的 《 科 索 沃 战 争 后 的 军 民 合 作 :人 道 主 义 前 景 》, 军 民 合 作 会 议 , 哥 本 哈 根 ,2000 年 9 月 1 日 至 2 日 。7 譬 如 , 见 《 卜 拉 希 米 报 告 》(A/55/305), 第 50 和 63 段 。


武 装 护 卫 队 准 则 第 一 部 分77和 服 务 , 或 者 是 为 了 表 达 一 种 观 点 , 表 示 “ 人 道 主 义 ” 组 织 不 再 被看 作 是 公 正 、 中 立 和 独 立 的 机 构 。 在 许 多 现 代 冲 突 中 , 这 类 行 为 只是 因 为 盗 匪 、 犯 罪 和 权 力 解 体 而 衍 生 出 来 的 产 物 , 尤 其 是 在 那 些 所谓 的 “ 失 败 的 国 家 ” 中 , 这 种 情 况 尤 为 严 重 。 8讨 论 文 件在 军 队 与 人 道 主 义 界 的 关 系 问 题 上 , 引 发 激 烈 辩 论 的 另 外 一 个进 程 是 有 关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和 服 务 提 供 的 军 事 思 想 不 断 发 生 演 变 。 在北 约 和 其 他 军 事 组 织 中 , 有 关 军 队 – 民 间 行 动 的 学 说 不 断 演 变 , 日 益呈 现 的 趋 势 是 将 军 事 力 量 用 于 支 持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 有 时 甚 至 可 以 直接 提 供 此 类 援 助 。 9准 则 的 制 订 —— 五 个 初 步 的 问 题 :为 了 解 决 这 些 问 题 中 的 部 分 问 题 , 联 合 国 副 秘 书 长 召 集 了 一 个 与 工作 人 员 安 全 有 关 的 政 策 问 题 工 作 队 。 该 工 作 队 于 1999 年 11 月 17 日 至18 日 在 纽 约 举 行 会 议 , 并 在 许 多 领 域 提 出 了 建 议 。 10 其 中 的 一 项 建 议是 , 应 制 订 一 些 关 于 使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队 护 卫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的 准则 。 根 据 要 求 , 人 道 协 调 厅 负 责 起 草 该 项 准 则 。产 生 这 种 问 题 的 任 务 数 量 相 对 较 少 。 在 22 次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曾 经 有 15 次 在 没 有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队 的 情 况下 履 行 运 输 任 务 , 目 前 , 人 道 协 调 厅 密 切 参 与 这 些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的 处理 。 然 而 , 该 问 题 涉 及 的 是 人 道 主 义 与 军 队 关 系 中 更 为 广 泛 的 问 题 。8 大 会 第 54/192 号 决 议 (1999 年 12 月 17 日 ) 对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人 员 在 工 作期 间 的 殉 职 人 数 不 断 增 多 以 及 “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律 的 原 则 和 规 则 不 断 遭 到 破 坏 ”表 示 痛 惜 和 遗 憾 。 秘 书 长 有 关 联 合 国 人 员 安 全 和 保 障 问 题 的 报 告 (A/55/494,2000 年 10 月 18 日 ) 更 为 详 细 地 说 明 了 不 安 全 程 度 的 日 益 加 剧 。9 见 让 - 达 尼 埃 勒 · 道 塞 的 《 红 十 字 委 员 会 与 武 装 冲 突 情 形 下 的 军 民 合 作 》,第 45 届 罗 斯 - 罗 特 研 讨 会 , 蒙 特 勒 ,2000 年 3 月 2 日 。10 《 政 策 及 法 律 和 行 动 问 题 工 作 队 的 报 告 》, 根 据 2000 年 3 月 28 日 副 秘 书长 的 说 明 分 发 。


78在 制 订 准 则 , 说 明 如 何 使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队 护 卫 人 道 主 义 运输 队 时 , 可 提 出 以 下 五 个 方 面 的 问 题 :一 、 现 代 冲 突 的 性 质 是 否 会 对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人 员 带 来 前 所 未 有 的 风险 ?二 、 如 果 存 在 这 种 风 险 , 为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提 供 军 事 或 武 装 保 护 是 否是 恰 当 的 做 法 , 与 军 事 行 动 者 建 立 的 联 系 是 否 有 损 人 道 主 义 组 织的 公 正 性 ?问 题三 、 如 果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面 临 的 风 险 更 大 , 或 者 它 与 军 队 的 联 系 不 会损 害 其 原 则 或 行 动 , 提 供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队 真 得 有 用 吗 ? 这 类 护卫 队 会 提 高 安 全 性 还 是 降 低 安 全 性 ? 这 种 做 法 是 符 合 联 合 国 最 低运 作 安 保 准 则 , 还 是 不 符 合 该 准 则 ? 这 种 做 法 是 增 加 可 提 供 的 援助 的 数 量 呢 , 还 是 减 少 了 援 助 量 ? 这 种 做 法 是 能 够 提 高 受 益 人 口的 安 全 性 呢 , 还 是 损 害 其 安 全 性 ?四 、 不 使 用 武 装 或 军 事 护 卫 队 护 卫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的 后 果 是 什 么 ?五 、 在 使 用 武 装 或 军 事 护 卫 队 方 面 已 经 出 台 的 政 策 和 惯 例 有 哪 些 ? 效力 如 何 ?


武 装 护 卫 队 准 则 第 一 部 分79一 、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人 员 受 到 的 威 胁 日 益 增 大现 代 战 争 往 往 会 给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人 员 带 来 巨 大 的 风 险 。 之 所 以 如 此 ,主 要 原 因 有 三 个 。讨 论 文 件(a) 非 正 规 战 日 渐 增 多在 1900-1950 年 期 间 , 绝 大 部 分 军 事 活 动 都 是 由 正 规 部 队 执 行 的 。这 些 部 队 都 拥 有 强 有 力 的 指 挥 、 控 制 和 通 讯 能 力 , 并 且 拥 有 严 明 的 内部 纪 律 , 能 够 明 确 区 分 武 力 是 用 于 军 事 目 的 , 还 是 用 于 个 人 或 犯 罪 目的 。 在 此 期 间 ,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人 员 ( 主 要 来 自 红 十 字 运 动 ) 都 可 以 在 交战 各 方 的 许 可 下 开 展 工 作 , 并 且 很 少 遭 受 任 何 严 重 的 人 身 威 胁 。 红 十字 标 志 所 提 供 的 保 护 价 值 基 本 上 能 够 得 到 普 遍 的 承 认 。 111950-2000 年 期 间 , 军 事 活 动 中的 大 部 分 都 是 由 非 正 规 部 队 执 行 的 。 在20 世 纪 上 半 叶 , 多 数 军 事 行 动 都 属 于国 家 间 的 战 争 , 而 在 后 半 个 世 纪 中 , 取而 代 之 的 是 民 族 解 放 、 叛 乱 战 争 和 独 立战 争 。 在 世 纪 末 的 几 年 中 , 又 出 现 了 集种 族 、 政 治 和 犯 罪 于 一 体 的 暴 徒 战 争 。在 这 一 时 期 , 军 事 力 量 内 部 的 指 挥 、 控制 与 通 信 较 此 前 的 时 期 都 有 所 削 弱 , 而且 其 内 部 纪 律 也 更 加 涣 散 。 而 使 用 儿 童兵 和 吸 毒 士 兵 参 战 的 情 形 也 使 得 这 种趋 势 变 得 更 加 严 重 , 很 有 可 能 导 致 冲突 的 犯 罪 化 和 “ 私 人 化 ”。 1211 红 十 字 国 际 委 员 会 ( 红 十 字 委 员 会 ),《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和 保 护 的 原 则和 反 应 (C. 武 装 护 卫 队 的 使 用 )》, 于 1995 年 9 月 15 日 第 二 十 六 届 红 十 字 和 红 新月 国 际 会 议 上 提 出 。12 A/55/494, 附 件 二 。


80(b) 人 道 主 义 的 公 正 性 受 到 质 疑 :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不 断 增 多在 1950 年 之 前 的 武 装 冲 突 中 , 红 十 字 运 动 在 提 供 人 道 主 义 服 务 领 域绝 对 处 于 主 导 地 位 。 它 的 公 正 性 和 中 立 性 得 到 了 普 遍 认 可 。 到 20 世纪 末 , 数 以 百 计 的 非 政 府 组 织 活 跃 于 主 要 的 冲 突 地 区 。 13 在 这 些 组 织中 , 许 多 都 与 各 类 宗 教 、 种 族 或 民 族 存 在 一 定 的 从 属 关 系 , 这 使 得 它们 经 常 成 为 宗 教 或 种 族 冲 突 中 被 怀 疑 的 对 象 。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 这 种 怀疑 的 理 由 非 常 充 分 , 但 其 他 真 心 真 意 奉 行 人 道 主 义 原 则 的 组 织 也 受 到了 牵 连 。 14(c) 人 道 主 义 的 公 正 性 受 到 质 疑 :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职 责 的 变 化在 1900 至 1950 年 的 主 要 冲 突 中 ,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通 常 不 会 从 事 可 能 影响 冲 突 结 果 的 活 动 。 例 如 , 在 1941 至 1944 年 的 列 宁 格 勒 围 城 战 役 期间 , 没 有 任 何 一 个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向 该 城 市 的 普 通 民 众 提 供 过 食 品 援助 。 的 确 , 人 们 普 遍 接 受 的 观 点 是 , 德 国 试 图 通 过 饥 饿 来 迫 使 列 宁 格勒 屈 服 是 一 种 合 法 的 战 争 目 的 。 15 因 此 , 就 此 次 事 件 而 言 , 围 城 部 队的 行 动 和 人 道 主 义 界 的 行 动 之 间 并 不 存 在 任 何 冲 突 。五 十 年 后 , 有 关 目 的 的 冲 突 日 益 严 重 。 其 中 的 例 子 之 一 就 是 将饥 饿 作 为 战 争 的 一 种 武 器 。 这 种 做 法 在 最 近 的 一 些 冲 突 中 再 次 抬 头 ,13 1995 年 , 在 波 斯 尼 亚 和 黑 塞 哥 维 那 ,250 多 个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的 3 000 多名 人 员 持 有 难 民 署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 马 克 · 卡 兹 ,《1992-1995 年 期 间 波 斯 尼亚 和 黑 塞 哥 维 那 的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 协 商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准 入 问 题 时 的 难 题 》( 日 内瓦 : 难 民 署 ,1999 年 第 8 期 工 作 文 件 —— 难 民 研 究 中 出 现 的 新 问 题 ), 第 7 页 。 在科 索 沃 地 区 ,1999 年 至 少 有 180 个 非 政 府 组 织 在 开 展 活 动 。 苏 尔 克 、 巴 鲁 奇 斯基 、 加 洛 克 和 桑 迪 森 ,《 科 索 沃 难 民 危 机 : 以 及 难 民 署 应 急 准 备 和 反 应 的 独 立 评估 》,( 日 内 瓦 : 难 民 署 ,2000 年 2 月 ), 第 65 页 。14 譬 如 , 见 上 述 卡 兹 文 章 , 第 7 页 , 23-4。 另 见 上 文 红 十 字 委 员 会 ,“ 原 则和 反 应 ”。15 正 如 利 伯 守 则 ( 第 17 条 ) 所 述 :“ 将 敌 对 交 战 方 的 武 装 或 非 武 装 人 员 饿 死是 合 法 的 , 这 样 就 可 以 更 快 地 征 服 敌 人 。” 因 此 纽 伦 堡 军 事 法 庭 对 列 宁 格 勒 围城 战 役 的 陈 述 是 :“ 切 断 外 界 的 一 切 食 物 来 源 是 合 法 的 。”《 战 争 罪 报 告 》, 第12 卷 , 第 84 页 。


武 装 护 卫 队 准 则 第 一 部 分81而 人 道 主 义 界 则 日 益 主 张 必 须 向 有 需 要 的 人 提 供 所 需 的 食 品 援 助 。 在阿 富 汗 、 安 哥 拉 、 波 斯 尼 亚 和 黑 塞 哥 维 那 、 克 罗 地 亚 、 科 索 沃 、 索 马里 、 苏 丹 南 部 、 乌 干 达 北 部 和 其 他 地 区 的 冲 突 中 , 当 一 个 或 多 个 交 战方 大 肆 利 用 饥 饿 来 达 到 战 争 目 的 时 ,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便 会 以 身 犯 难 , 尽力 提 供 各 种 食 品 援 助 。 16 有 时 , 人 道 主 义 界 在 提 供 援 助 的 过 程 中 还 同参 与 冲 突 ( 或 者 被 认 为 是 参 与 冲 突 ) 的 军 事 行 动 者 联 合 行 动 , 在 波 斯 尼亚 和 黑 塞 哥 维 那 发 生 的 情 形 便 是 这 样 。 17讨 论 文 件二 、 公 正 性 和 使 用 包 括 武 装 护 卫 队 在 内 的 武 力在 很 多 情 况 下 , 使 用 包 括 武 装 护 卫 队 在 内 的 武 力 会 损 害 人 道 主 义 组 织的 公 正 性 。然 而 , 如 果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在 提 供 援 助 时 能 够 采 取 公 正 方 式 ,即 “ 不 分 受 援 者 的 种 族 、 信 仰 或 民 族 …… 而 是 仅 仅 视 需 要 ” 来 提 供 援助 , 那 么 使 用 武 装 或 军 事 护 卫 队 护 卫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的 做 法 将 提 高 此类 组 织 提 供 援 助 的 能 力 。 18 我 们 在 前 面 已 经 提 到 过 围 困 的 例 子 , 但 这类 情 形 还 可 扩 大 到 包 括 其 他 一 些 情 形 , 即 当 交 战 一 方 把 守 着 进 入 另 一方 控 制 区 的 通 道 时 , 可 能 会 尽 力 阻 碍 流 入 他 们 认 为 的 敌 方 人 群 的 援 助数 量 。 在 波 斯 尼 亚 和 黑 塞 哥 维 那 的 冲 突 期 间 , 有 些 军 事 派 别 控 制 着 为最 需 要 援 助 的 人 群 提 供 援 助 的 通 道 , 由 于 缺 乏 这 些 军 事 派 别 的 合 作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无 法 根 据 需 要 向 有 关 人 群 提 供 援 助 。 只 有 提 供 军 事 护16 譬 如 , 见 反 饥 饿 行 动 的 《 饥 馑 的 地 缘 政 治 :2000-2001 年 —— 饥 馑 和 权力 》。 博 得 市 Lynne Rienner 出 版 社 ,2000 年 。 另 见 凯 瑟 琳 · 伯 蒂 尼 的 《 联 合国 安 全 理 事 会 在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人 员 安 全 问 题 上 的 辩 论 声 明 》, 纽 约 ,2000 年2 月 9 日 ( 罗 马 : 世 界 粮 食 计 划 署 ,2000 年 )。17 拉 里 · 米 聂 等 人 的 《 前 南 地 区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 联 合 国 的 作 用 ,1991-1993年 》, 华 生 研 究 所 , 不 定 期 文 件 系 列 第 18 号 ,1994 年 , 第 83-103 页 。18 人 道 主 义 必 要 条 件 的 这 种 表 达 出 自 《 国 际 红 十 字 会 和 红 新 月 运 动 及 非 政府 组 织 执 行 救 灾 方 案 行 为 原 则 》 第 2 条 ,1994 年 。


82卫 , 并 且 在 提 供 护 卫 者 能 够 可 靠 地 使 用 武 力 的 情 形 下 , 原 先 的 失 衡情 形 才 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得 到 纠 正 。 19三 、 武 装 或 军 事 护 卫 队 的 使 用在 很 多 —— 绝 大 多 数 —— 情 形 下 , 使 用 武 装 或 军 事 护 卫 队 的 效 果 将 适得 其 反 。 这 些 护 卫 队 的 使 用 可 能 危 害 人 道 主 义 人 员 的 安 全 , 并 削 弱他 们 按 照 不 分 种 族 、 信 仰 和 民 族 的 原 则 , 视 需 要 有 效 地 提 供 援 助 的能 力 。 例 如 : 当 与 外 部 军 事 力 量 , 包 括 联 合 国 授 权 的 部 队 合 作 时 , 很 可 能导 致 当 地 行 动 者 将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与 这 些 部 队 的 政 治 和 军 事 目标 联 系 在 一 起 。 如 果 武 装 或 军 事 护 卫 队 在 受 到 攻 击 时 无 法 组 织 有 力 的 反 击 ,并 且 不 能 保 持 后 继 运 输 队 行 车 路 线 的 通 畅 , 与 这 样 的 护 卫 队进 行 合 作 与 没 有 护 卫 队 相 比 , 可 能 使 运 输 队 或 运 输 路 线 更 加容 易 受 到 袭 击 。 如 果 对 外 国 或 当 地 军 事 或 武 装 力 量 提 供 的 支 持 产 生 依 赖 , 如果 没 有 这 些 力 量 , 将 无 法 开 展 工 作 。 如 果 与 交 战 一 方 合 作 , 在 另 一 方 控 制 的 领 土 上 采 取 行 动 要 么不 可 能 , 要 么 不 安 全 , 除 非 双 方 订 立 协 议 , 确 定 边 界 上 的 交接 事 宜 。如 果 外 部 军 事 力 量 撤 离 后 ,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人 员 仍 然 身 处 冲 突 地区 , 这 类 问 题 往 往 会 变 得 越 发 严 重 。19 卡 兹 , 第 14-16 页 。


武 装 护 卫 队 准 则 第 一 部 分83四 、 不 使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队 的 后 果然 而 , 一 些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以 广 泛 的 原 则 为 由 , 不 愿 意 使 用 军 事 或 武 装护 卫 队 来 保 护 其 运 输 队 , 无 论 这 些 护 卫 队 的 效 用 如 何 。 这 种 立 场 可 能产 生 的 总 体 趋 势 是 由 外 国 军 队 直 接 提 供 人 道 主 义 服 务 。讨 论 文 件当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不 愿 或 不 能 提 供 人 道 主 义 服 务 时 , 外 国 军 队 便有 可 能 更 多 地 介 入 并 填 补 这 一 空 白 。 无论 所 述 原 因 是 军 事 原 因 ( 例 如 , 如 果 它 们是 为 了 确 保 行 动 范 围 内 民 众 的 善 意 所 做努 力 的 一 部 分 ), 还 是 狭 义 的 制 度 原 因 (例 如 , 在 威 胁 不 大 时 , 部 队 有 必 要 对 外界 表 现 出 积 极 的 备 战 状 态 ), 或 者 是 直 接的 政 治 原 因 ( 例 如 , 作 为 直 接 针 对 援 助 国选 区 的 公 关 努 力 的 一 部 分 ), 情 形 都 是 如此 。科 索 沃 的 经 验 似 乎 进 一 步 证 明 ,双 边 和 军 事 行 动 者 能 够 并 且 愿 意 履 行由 独 立 的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履 行 的 职 责 。 20然 而 , 即 使 科 索 沃 的 情 形 是 独 一 无 二的 ,“ 某 些 西 方 国 家 、 欧 盟 和 北 约 也 在重 新 思 考 其 军 事 学 说 , 尤 其 是 在 安 全 领域 , 并 且 正 在 探 索 一 些 使 用 其 军 事 能 力和 资 源 的 方 法 。 而 从 目 前 的 情 况 来 看 ,这 些 军 事 能 力 和 资 源 在 民 用 领 域 的 利 用率 很 低 ”。 2120 详 情 见 拉 里 · 米 聂 等 人 , 在 华 生 研 究 所 不 定 期 文 件 系 列 第 36 号 中 的 《 科索 沃 危 机 中 的 北 约 和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2000 年 。21 道 塞 , 同 上 。


84五 、 现 有 的 政 策 和 做 法在 联 合 国 内 部 , 有 关 使 用 武 装 和 军 事 护 卫 队 护 卫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以 及与 使 用 武 装 或 军 事 安 全 部 队 保 卫 固 定 设 施 有 关 的 政 策 制 订 工 作 一 直 以来 都 是 政 出 多 门 。 但 大 致 上 来 说 , 联 合 国 系 统 的 各 成 员 都 通 过 了 承 认在 特 殊 情 况 下 有 必 要 使 用 武 装 或 军 事 护 卫 队 的 政 策 。 22使 用 安 保 事 务 公 司 提 供 的 武 装 警 卫 适 用 1996 年 1 月 9 日 发 布 的 有关 联 合 国 系 统 各 组 织 使 用 武 装 警 卫 的 安 全 指 示 。 这 种 使 用 应 获 得 联 合国 安 全 协 调 员 的 授 权 。在 联 合 国 部 队 提 供 的 保 护 方 面 , 无 论 是 维 持 和 平 还 是 执 行 和 平任 务 , 只 有 安 全 理 事 会 才 有 权 力 核 准 部 队 的 调 遣 , 而 且 安 全 理 事 会 还应 当 确 定 此 类 部 队 的 任 务 。 任 何 由 联 合 国 和 平 行 动 中 的 军 事 部 门 向 人道 主 义 运 输 队 提 供 的 保 护 都 应 与 安 全 理 事 会 确 定 的 联 合 国 和 平 行 动 的任 务 相 一 致 。在 联 合 国 以 外 的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中 , 制 订 了 一 系 列 的 政 策 。 红十 字 运 动 的 规 定 是 :“ 作 为 一 项 普 遍 原 则 , 在 红 十 字 运 动 的 任 何 行动 中 , 武 装 保 护 都 违 背 了 以 下 基 本 原 则 : 人 道 、 独 立 、 公 正 和 中立 。” 23 其 他 一 些 组 织 , 尤 其 是 联 合 国 各 机 构 的 执 行 伙 伴 , 都 没 有 提出 这 类 政 策 上 的 反 对 意 见 。 24现 已 做 出 一 些 努 力 , 为 所 有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制 订 一 套 共 同 的 政策 , 其 中 包 括 联 合 国 系 统 履 行 人 道 主 义 任 务 的 成 员 和 人 道 主 义 非 政 府组 织 。1995 年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工 作 小 组 通 过 了 工 作 队 关 于 使 用22 譬 如 , 比 较 难 民 署 1999 年 的 《 难 民 营 和 居 住 点 的 安 全 及 民 事 和 人 道 主 义性 质 》(EC/49/SC/INF.2) 和 安 协 办 1995 年 的 《 联 合 国 安 全 行 动 手 册 》。23 红 十 字 国 际 委 员 会 ( 红 十 字 委 员 会 ) 的 《 对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使 用 武 装 保 护 的报 告 》, 节 选 自 《 代 表 委 员 会 工 作 文 件 ,1995 年 》, 公 布 于 红 十 字 委 员 会 和 国际 联 合 会 , 代 表 委 员 会 , 日 内 瓦 ,1995 年 12 月 1 日 至 2 日 。24 卡 兹 , 第 6-10 页 。


武 装 护 卫 队 准 则 第 一 部 分85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支 持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报 告 。 25 该 报 告 没 有 专 门 提 及 使用 武 装 或 军 事 护 卫 队 , 但 在 使 用 各 种 军 事 资 源 支 持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方面 的 确 制 订 了 6 条 一 般 “ 业 务 原 则 ”。 其 具 体 规 定 为 :讨 论 文 件一 、 只 有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而 不 是 政 治 当 局 才 能 做 出 是 否 接 受 军 事 资 源的 决 定 , 并 且 仅 应 依 照 人 道 主 义 标 准 做 出 这 种 决 定 。二 、 只 有 当 民 用 资 源 无 法 替 代 军 事 资 源 时 , 而 且 只 有 使 用 军 事 资 源才 能 满 足 重 要 的 人 道 主 义 需 要 时 , 才 可 以 请 求 使 用 军 事 资 源 。因 此 , 军 事 资 源 在 部 署 的 性 质 或 及 时 性 方 面 应 具 有 独 特 性 , 同时 , 不 到 万 不 得 已 不 能 动 用 军 事 资 源 。原 则三 、 使 用 军 事 资 源 的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必 须 保 持 其 民 事 性 质 和 特 点 。 无论 军 事 资 源 的 具 体 指 挥 安 排 是 什 么 ,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总 体 控 制和 权 力 应 掌 握 在 负 责 该 行 动 的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手 中 。 在 可 能 的 情况 下 , 军 事 资 源 在 投 入 使 用 时 应 当 不 使 用 武 器 , 而 且 从 外 表 上看 , 应 当 是 民 用 资 源 。四 、 为 支 持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而 提 供 军 事 人 员 的 国 家 应 确 保 自 己 能 够 遵守 由 负 责 部 署 工 作 的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所 确 立 的 行 为 守 则 和 原 则 。五 、 应 当 避 免 大 规 模 使 用 军 事 人 员 直 接 从 事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工 作 。六 、 任 何 使 用 军 事 资 源 的 做 法 都 应 确 保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保 持 其 国 际 性和 多 边 性 。 26这 些 原 则 中 最 具 概 括 性 的 两 点 —— 即 上 述 第 一 点 和 第 二 点 , 可以 明 确 地 用 于 武 装 和 军 队 护 卫 的 具 体 情 形 。 第 三 点 至 第 四 点 的 适 用范 围 较 小 。 例 如 , 第 三 点 可 能 损 害 武 装 或 军 事 护 卫 队 的 能 力 , 使 其无 法 对 可 能 的 攻 击 者 形 成 有 效 的 威 慑 力 。25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部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工 作 组 , 第 19 次 会议 ,1995 年 9 月 27 日 , 日 内 瓦 : 简 要 记 录 ”。26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部 ,《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支 助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 工作 队 的 报 告 》,1995 年 9 月 27 日 。


86在 实 践 中 , 虽 然 各 类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在 决 策 过 程 中 所 采 用 的 标 准不 尽 相 同 , 但 其 立 场 并 不 存 在 太 大 的 差 别 。结 论 :各 主 要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所 采 用 的 总 体 限 制 性 措 施 都 是 恰 如 其 分 的 。 无 论出 台 了 哪 些 政 策 准 则 , 其 广 泛 目 标 都 应 当 是 限 制 出 现 各 组 织 不 得 不 使用 武 装 或 军 事 护 卫 队 的 情 形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在 这 方 面 的 共 同 做 法 值 得 称 道 , 并 且 应 当 得 到 加强 , 以 期 在 可 能 时 , 所 有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在 任 何 特 定 行 动 中 都 持 相 同 立场 。无 论 核 准 的 准 则 是 什 么 , 都 应 当 反 映 两 个 级 别 的 决 策 : 首 先 ,何 时 使 用 武 装 或 军 事 护 卫 队 ; 其 次 , 如 果 决 定 使 用 此 类 护 卫 队 , 怎 样使 用 。


武 装 护 卫 队 准 则 第 二 部 分87第 二 部 分关 于 何 时 使 用 军 事或 武 装 护 卫 队 的非 约 束 性 准 则指 导 方 针何 时 ?一 般 规 则 一 般 而 言 ,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不 使 用 武 装 或军 事 护 卫 队 。例 外 情 形 ( 标 准 )只 有 在 符 合 以 下 标 准 时 , 才 能 考 虑 作 为 最 后 手 段 使 用 的 一 般 规 则 的 例外 情 况 :一 、 主 权 。 如 果 不 使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队 , 主 权 国 家 或 地 方 管 理 当 局(“ 地 方 当 局 ”) 就 不 愿 意 或 不 能 提 供 安 全 的 环 境 。标 准二 、 需 要 。 需 要 人 道 主 义 的 情 形 是 , 如 果 没 有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 将 可 能导 致 无 法 接 受 的 人 道 灾 难 , 而 且 在 不 使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队 的 情况 下 就 无 法 提 供 此 类 援 助 。三 、 安 全 。 提 供 武 装 或 军 事 护 卫 队 时 可 以 采 取 一 种 方 式 , 这 种 方 式将 提 供 加 强 人 道 主 义 人 员 的 安 全 所 需 的 有 效 威 慑 力 , 以 及 向 预期 受 益 人 提 供 援 助 但 不 会 损 害 受 益 人 和 其 他 本 地 居 民 的 安 全 的能 力 。四 、 持 久 性 。 使 用 武 装 或 军 事 护 卫 队 不 会 削 弱 本 组 织 安 全 、 有 效 地 履行 其 任 务 的 长 期 能 力 。


88例 外 情 形 ( 程 序 )在 联 合 国 系 统 中 , 通 常 由 指 定 官 员 来 确 定 是 否 达 到 了 这 些 标 准 。 该 名指 定 官 员 通 过 联 合 国 安 全 协 调 员 就 联 合 国 人 员 和 财 产 的 安 全 事 宜 向 秘书 长 负 责 。说 明 : 在 大 多 数 情 况 下 , 但 并 非 所 有 情 况 下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驻 地协 调 员 和 指 定 官 员 由 单 个 个 人 充 任 。《 联 合 国 外 勤 安 全 手 册 》 第 五 部分 第 20 段 对 驻 地 协 调 员 在 联 合 国 人 员 及 财 产 方 面 的 权 限 做 出 了 详 细规 定 。指 定 官 员 认 识 到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者 的 共 同 立 场 将 会 提 高 所 有 人 的安 全 , 他 ( 或 适 当 的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在 做 出 决 定 之 前 , 在 人 道 主 义 界广 泛 征 询 意 见 。 指 定 官 员 将 邀 请 非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界 的 代 表 以 成 员 或观 察 员 的 身 份 参 加 安 全 管 理 小 组 的 工 作 。关 于 主 权 标 准 , 指 定 官 员 将 以 正 式 方 式 联 系 地 方 当 局 , 以 确 定它 们 是 否 愿 意 或 能 否 提 供 必 要 的 安 全 环 境 以 及 履 行 其 根 据 国 际 人 道 主义 法 律 履 行 其 义 务 。 指 定 官 员 还 将 正 式 向 人 道 主 义 界 的 成 员 介 绍 根 据安 全 理 事 会 的 任 务 展 开 行 动 的 部 队 在 为 人 道 主 义 界 提 供 支 助 方 面 担 负着 什 么 样 的 职 责 , 并 介 绍 可 能 生 效 的 《 部 队 地 位 协 定 》 的 规 定 。说 明 : 在 有 些 情 形 下 , 国 家 协 定 /《 部 队 地 位 协 定 》/《 特 派 团 地 位协 定 》 是 否 生 效 , 适 用 的 对 象 是 谁 以 及 实 际 含 义 是 什 么 , 在 这 些 方 面还 存 在 混 淆 的 认 识 。 指 定 官 员 将 努 力 向 人 道 主 义 界 的 代 表 澄 清 这 一 问题 , 使 其 成 为 安 全 规 划 的 基 础 。


武 装 护 卫 队 准 则 第 二 部 分89指 导 方 针何 时 ?根 据 安 全 标 准 , 指 定 官 员 需 要 考 虑 的 因 素 包 括 如 下 :一 、 谁 提 供 护 卫 ?( 例 如 , 执 行 和 平 行 动 的 联 合 国 部 队 , 其 所 有 行动 均 受 安 全 理 事 会 的 决 定 管 辖 ; 其 他 国 际 部 队 ; 政 府 部 队 ;非 国 家 行 动 者 的 部 队 ; 安 全 事 务 公 司 提 供 的 武 装 警 卫 等 。 这些 力 量 在 为 联 合 国 大 家 庭 所 使 用 时 应 得 到 联 合 国 安 全 协 调 员的 核 准 。)二 、 它 们 的 能 力 如 何 ?( 例 如 , 它 们 是 否 可 以 提 供 有 关 安 全 状 况的 情 报 ? 它 们 是 否 能 够 针 对 攻 击 形 成 有 效 的 威 慑 ? 在 此 类攻 击 事 件 中 , 它 们 是 否 可 靠 ? 它 们 的 交 战 规 则 是 什 么 ? 其指 挥 与 控 制 安 排 是 什 么 ? 它 们 是 否 拥 有 撤 离 能 力 ? 当 它 们使 用 武 力 护 卫 一 个 运 输 队 通 过 后 , 是 否 可 以 继 续 保 持 运 输路 线 的 畅 通 与 安 全 ?)三 、 在 这 些 提 供 护 卫 的 力 量 内 部 , 保 护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的 优 先 级别 有 多 高 ? 护 卫 队 自 身 是 否 是 不 安 全 的 潜 在 原 因 ?四 、 是 否 有 选 择 ?( 例 如 , 提 供 护 卫 队 的 力 量 是 否 出 于 政 治 、 军事 、 经 济 或 犯 罪 的 原 因 而 主 张 使 用 武 装 护 卫 队 ? 如 果 情 况 确实 如 此 , 拒 绝 此 类 护 卫 可 能 带 来 什 么 样 的 后 果 ?)五 、 在 一 个 地 区 使 用 护 卫 队 是 否 会 对 该 组 织 在 其 他 地 区 完 成 任 务产 生 有 害 影 响 ?( 例 如 , 如 果 护 卫 队 由 交 战 方 提 供 , 是 否 会 对在 另 一 方 控 制 地 区 展 开 行 动 的 能 力 产 生 影 响 ?)


90关 于 持 久 性 标 准 , 指 定 官 员 将 考 虑 使 用 武 装 或 军 事 护 卫 队 的 做法 是 否 会 使 在 未 来 提 供 援 助 的 工 作 变 得 更 加 困 难 。( 例 如 , 如 果 护 卫由 外 部 军 队 提 供 , 当 军 队 按 照 惯 例 撤 离 后 ,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还 必 须 继 续下 去 , 将 会 发 生 什 么 呢 ?)说 明 : 指 定 官 员 确 定 , 有 时 候 达 不 到 安 全 和 持 久 性 标 准 。 在 这 些 情 形下 , 最 恰 当 的 做 法 是 暂 停 行 动 或 撤 离 。 执 意 在 风 险 极 高 的 环 境 下 继 续 开展 行 动 很 难 成 为 满 足 人 道 主 义 需 要 的 有 效 方 式 。 有 时 , 政 治 当 局 会 以 没有 解 决 人 道 主 义 危 机 的 根 源 问 题 为 借 口 , 鼓 励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者 在 面 临 极高 的 风 险 下 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下 继 续 开 展 行 动 。


武 装 护 卫 队 准 则 第 二 部 分91与 在 联 合 国 授 权 下 采 取行 动 的 部 队 的 关 系在 联 合 国 授 权 下 采 取 行 动 的 部 队 的 作 用 和 任 务 是 由 联 合 国 安 全 理 事 会确 定 的 , 并 且 具 有 约 束 力 。 秘 书 长 2000 年 10 月 30 日 的 说 明 将 指 导 秘书 长 代 表 、 驻 地 协 调 员 和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在 执 行 此 类 任 务 时 的 关 系 。联 合 国 政 治 / 军 事 部 门 的 存 在 与人 道 主 义 存 在 之 间 的 关 系 , 包括 关 于 使 用 军 事 护 卫 队 护 卫 人 道主 义 运 输 队 , 将 由 秘 书 长 特 别 代表 / 秘 书 长 代 表 和 人 道 主 义 协 调员 / 驻 地 协 调 员 之 间 的 协 议 来 确定 , 并 且 与 安 全 理 事 会 的 授 权 一致 。 根 据 秘 书 长 的 说 明 第 8 段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 秘 书 长 代 表 和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驻 地 协 调 员 应解 决 外 地 一 级 的 政 策 分 歧 。 如 果无 法 解 决 , 则 应 将 此 类 分 歧 交 由总 部 工 作 队 来 解 决 。[* 编 者 按 (2008 年 ):2006 年发 行 的 综 合 特 派 团 最 新 出 版物 版 本 , 见 本 手 册 附 件 。]指 导 方 针何 时 ?说 明 1: 有 可 能 由 联 合 国 授 权 部 队 提 供 护 卫 的 情 况 非 常 少 。 目 前 , 可 能有 这 类 护 卫 的 例 子 仅 出 现 在 东 帝 汶 、 厄 立 特 里 亚 / 埃 塞 俄 比 亚 和 塞 拉 利昂 , 但 在 这 些 国 家 , 都 没 有 真 正 使 用 过 护 卫 队 。*[* 编 者 按 (2008 年 ): 自 2001 年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通 过 该 文 件 以 来 , 这 一 类 别 中的 潜 在 实 例 有 所 增 多 。]说 明 2:《 卜 拉 希 米 报 告 》( 第 II/E 节 ) 提 出 了 一 种 公 正 性 概 念 , 在 某 些 情形 下 , 这 种 概 念 与 适 用 于 提 供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的 人 道 主 义 原 则 区 别 很 大 。在 此 类 情 形 中 , 向 秘 书 长 代 表 /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报 告 的 联 合 国 部 门 与 人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驻 地 协 调 员 协 调 的 部 门 之 间 不 会 自 发 地 形 成 利 益 共 同 体的 关 系 。


92关 于 如 何 使 用军 事 或 武 装护 卫 队 的非 约 束 性 准 则人 道 主 义 与 军 队关 系 的 指 导 原 则在 存 在 外 部 军 事 行 动 者 的 情 形 下 , 人 道 主 义 界 与 外 部 军 队 间 的 关 系应 建 立 在 如 下 指 导 原 则 的 基 础 上 , 包 括 :一 、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在 人 道 主 义 工 作 方 面 的 主 导 原 则 。 人 道 主 义 工 作首 先 应 当 由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来 完 成 。 如 果 军 事 组 织 将 在 支 持 人 道主 义 工 作 方 面 发 挥 直 接 作 用 , 这 种 作 用 应 当 是 提 供 安 全 的 环 境和 / 或 在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提 出 要 求 时 提 供 后 勤 支 助 。原 则二 、 人 道 主 义 标 准 至 上 原 则 。 是 否 请 求 或 接 受 使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队 , 应 当 由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而 不 是 政 治 或 军 事 当 局 完 全 根 据 人 道主 义 标 准 做 出 决 定 。三 、 人 道 主 义 特 性 。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必 须 保 持 其 民 事 性 质 和 特 点 。与 提 供 护 卫 的 车 辆 、 武 器 和 人 员 不 同 的 是 ,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应当 纯 粹 是 人 道 主 义 的 , 武 装 人 员 应 当 乘 坐 单 独 的 车 辆 。 为 了 明确 表 明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的 民 事 特 点 , 除 运 输 武 装 护 卫 队 人 员 的车 辆 外 , 所 有 车 辆 都 可 以 加 贴 “ 无 武 器 ” 标 志 。说 明 : 当 外 部 军 事 行 动 者 要 参 与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时 , 需 要 事 先 达 成 以上 指 导 原 则 。 人 道 主 义 界 的 代 表 不 妨 考 虑 拟 订 与 主 要 军 事 机 构 签 署的 协 议 , 确 定 在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的 护 卫 区 域 内 , 所 有 的 合 作 和 分 工应 以 这 些 原 则 为 基 础 。


武 装 护 卫 队 准 则 第 二 部 分93人 道 主 义 界 的集 体 行 动 ——协 商 过 程在 可 能 的 情 况 下 , 代 表 为 其 运 输 队 寻 求 武 装 或 军 事 护 卫 的 所 有 人 道 主义 组 织 的 单 个 小 组 应 当 就 护 卫 安 排 进 行 协 商 。 在 协 商 之 前 , 该 小 组 应在 协 商 的 程 序 方 面 采 用 通 用 的 方 法 。指 导 方 针如 何 ?说 明 , 例 如 :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是 否 能 够 代 表 所 有 有 关 组 织 达 成 综 合 协 议 , 或者 是 否 有 必 要 与 每 一 个 组 织 签 署 单 独 协 议 。 应 与 哪 一 方 协 商 护 卫 协 议 事 宜 。 应 在 哪 一 个 级 别 协 商 护 卫 协 议 事 宜 。 协 议 是 否 是 正 式 或 书 面 协 议 , 或 者 是 否 是 非 正 式 谅 解 。 将 要 接 受 的 有 哪 些 条 款 ; 是 否 要 向 护 卫 提 供 方 支 付 费 用 , 是否 涉 及 成 本 问 题 。 协 议 的 政 治 影 响 是 什 么 ; 会 产 生 哪 些 法 律 责 任 问 题 , 以 及 是否 可 以 动 用 联 合 国 的 特 权 和 豁 免 权 , 涉 及 的 人 员 有 哪 些 。 协 议 的 存 在 和 内 容 是 否 会 公 诸 于 众 。


94人 道 主 义 界 的集 体 行 动 ——实 质 性 的 协 商 内 容在 可 能 的 情 况 下 , 人 道 主 义 协 商 小 组 应 在 协 商 的 实 质 内 容 方 面 形 成 共同 立 场 。说 明 , 例 如 : 有 关 行 动 前 安 全 评 估 的 程 序 ( 例 如 , 指 定 官 员 和 安 全 管 理 小 组在 评 估 威 胁 水 平 和 做 出 适 当 安 排 方 面 的 职 责 ; 是 否 需 要 正 式确 定 需 要 适 宜 构 成 形 式 的 “ 各 个 阶 段 ”)。 有 关 运 输 队 编 成 的 程 序 ( 例 如 , 联 合 国 和 非 政 府 组 织 的 车 辆 是 否混 编 ; 运 输 队 是 否 可 以 提 供 综 合 编 成 名 单 , 向 谁 提 供 ; 是 否 允许 运 输 队 搭 载 乘 客 , 如 果 允 许 , 可 搭 载 的 乘 客 是 哪 类 人 员 )。 有 关 运 输 队 指 挥 与 控 制 的 程 序 ( 例 如 , 谁 有 权 决 定 运 输 队 的 构成 , 以 及 确 定 是 否 取 消 运 输 队 , 或 改 道 行 进 ; 护 卫 车 辆 是 否有 权 单 方 决 定 离 开 运 输 队 )。 有 关 运 载 和 使 用 武 器 的 程 序 ( 例 如 ,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必 须 保 持其 民 事 性 质 和 特 点 。 除 提 供 护 卫 的 车 辆 、 武 器 和 人 员 外 , 运输 队 应 当 仅 用 于 人 道 主 义 目 的 。 武 装 人 员 应 乘 坐 单 独 车 辆 )。 通 讯 与 联 络 程 序 ( 例 如 , 护 卫 人 员 怎 样 在 途 中 和 总 部 与 被 护 卫人 员 取 得 通 讯 联 络 )。 有 关 预 先 核 准 的 行 动 、 检 查 站 、 停 靠 点 、 搜 查 和 支 付 等 需 求的 程 序 。 有 关 与 途 中 遭 遇 人 员 打 交 道 的 程 序 。 有 关 安 全 事 件 的 程 序 。


武 装 护 卫 队 准 则 第 二 部 分95人 道 主 义 界 的集 体 行 动 ——《 行 为 守 则 》人 道 主 义 界 将 鼓 励 根 据 联 合 国 和 非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界 的 代 表 拟 订 的 共同 框 架 , 制 订 视 具 体 情 况 而 定 的 行 动 准 则 。 此 类 行 为 守 则 应 与 适 合 当地 的 联 合 国 最 低 运 作 安 保 标 准 相 一 致 。指 导 方 针如 何 ?


4附 件 和附 录


附 件 中 的 大 多 数 资 料 都 不 是 在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 框 架内 编 写 的 , 但 基 本 上 是 在 联 合 国 系 统 内 编 写 的 。 资 料 中 指 明 了 各 自 的出 处 。


99附件A. 秘 书 长 关 于 综 合 特 派 团 的 指 导 说 明 .............................. 101B. 联 合 国 部 队 遵 守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 秘 书 长 的 公 告 )................ 109C. 我 们 是 联 合 国 维 持 和 平 者 ( 联 合 国 的 行 为 标 准 )................... 117D. 蓝 盔 部 队 个 人 行 为 守 则 十 条 ..................................... 121E. 防 止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 的 特 别 措 施 ( 秘 书 长 的 公 告 ) ................ 123F.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官 —— 一 般 性 职 权 范 围 ......................... 128


附件101秘 书 长 关 于综 合 特 派 团 的指 导 说 明附 件 A我 在 2000 年 12 月 11 日 指 示 中 , 就 秘 书 长 的 代 表 、 驻 地 协 调 员 和 人 道主 义 协 调 员 之 间 的 关 系 提 出 了 具 体 指 导 。 此 后 , 综 合 性 取 得 了 长 足 的发 展 , 综 合 特 派 团 现 在 按 惯 例 履 行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 驻 地 协 调 员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的 合 并 职 能 。 尽 管 这 极 大 地 促 进 了 特 派 团 与 联 合 国 国家 工 作 队 之 间 的 协 调 和 协 作 , 但 也 凸 显 出 需 要 进 一 步 澄 清 特 派 团 高 级领 导 的 作 用 和 责 任 以 及 他 们 与 联 合 国 国 家 工 作 队 之 间 的 关 系 。在 政 策 委 员 会 上 讨 论 之 后 , 经 与 其 他 重 要 伙 伴 协 商 , 我 授 权 维持 和 平 行 动 部 草 拟 订 正 的 指 导 说 明 。 本 文 件 现 在 已 经 最 后 定 稿 , 我 欣然 注 意 到 , 该 文 件 基 于 参 与 协 商 过 程 的 各 机 构 、 基 金 和 方 案 的 广 泛 共识 。 这 样 , 它 充 分 顾 及 了 人 道 主 义 领 域 和 人 权 作 用 方 面 的 具 体 问 题 ,同 时 肯 定 了 我 的 特 别 代 表 在 特 定 国 家 联 合 国 活 动 方 面 的 总 体 权 力 。我 完 全 赞 同 本 指 导 说 明 , 坚 信 它 将 加 强 联 合 国 系 统 在 支 助 冲 突后 国 家 方 面 的 一 致 性 。 我 期 待 你 们 能 够 确 保 其 规 定 在 你 们 各 自 的 职 责领 域 得 到 遵 守 。 我 也 请 你 们 向 工 作 人 员 分 发 指 导 说 明 , 包 括 在 外 地 分发 。谢 谢 !科 菲 · 安 南2006 年 2 月 9 日


102关 于 综 合 特 派 团 的指 导 说 明 :阐 明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和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 驻 地 协 调 员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的作 用 、 责 任 和 权 力1. 2000 年 12 月 的 指 导 说 明 就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表 、 驻 地 协 调 员 和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之 间 的 关 系 做 出 指 示 , 并 且具 体 要 求 驻 地 协 调 员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在 多 层 面 维 持 和 平 任 务 中担 任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一 职 。 鉴 于 此 后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的 复 杂 性和 规 模 进 一 步 增 强 , 要 求 透 彻 了 解 不 同 行 动 者 的 作 用 和 责 任 ,以 确 保 特 派 团 、 联 合 国 各 机 构1和 其 他 外 部 伙 伴 进 行 有 效 协 调 。2. 要 成 功 地 摆 脱 冲 突 影 响 , 要 求 广 泛 的 行 动 者 , 包 括 国 家 当 局 和当 地 居 民 参 与 到 长 期 的 建 设 和 平 运 动 中 。 整 合 联 合 国 开 展 的 活动 的 理 由 是 , 帮 助 各 国 实 现 由 冲 突 向 可 持 续 和 平 过 渡 。 因 此 ,联 合 国 的 存 在 必 须 以 一 种 明 确 的 共 同 观 点 为 基 础 , 即 所 有 行 动者 都 愿 意 优 先 致 力 于 实 现 共 同 目 标 。3. 本 增 订 指 导 说 明 适 用 于 所 有 综 合 特 派 团 , 其 中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得 到 了 担 任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的 驻 地 协 调 员 和 人 道 主 义 协 调员 的 支 持 。2000 年 《 指 导 说 明 》 中 阐 述 的 、 适 用 于 非 驻 地 秘书 长 特 别 代 表 或 秘 书 长 的 代 表 存 在 的 规 定 仍 然 有 效 。 人 们 公认 ,“ 综 合 特 派 团 ” 是 一 个 不 断 发 展 的 概 念 , 需 要 得 到 进 一 步指 导 。 因 此 , 本 指 导 说 明 将 定 期 更 新 , 以 反 映 这 些 因 素 和 其 他的 新 增 因 素 。1 在 本 说 明 中 ,“ 机 构 ” 一 词 包 括 所 有 联 合 国 部 门 、 方 案 、 基 金 和 专 门 机构 。


附件1034. 整 合 是 策 划 和 执 行 冲 突 后 局 势 中 复 杂 的 联 合 国 行 动 的 指 导 原则 , 也 是 将 维 持 和 平 的 不 同 方 面 ( 政 治 、 发 展 、 人 道 主 义 、人 权 、 法 治 、 社 会 和 安 全 方 面 ) 合 成 一 致 的 支 助 战 略 的 指 导 原则 。 综 合 特 派 团 的 行 动 基 础 是 一 项 共 同 战 略 计 划 和 一 种 共 同 认识 , 即 在 恢 复 过 程 的 不 同 阶 段 需 要 执 行 哪 些 优 先 任 务 和 各 类 干预 方 案 。 通 过 该 综 合 过 程 , 联 合 国 系 统 以 一 种 一 致 的 且 相 互 支持 的 方 式 让 能 力 不 同 的 行 动 者 参 与 其 中 , 试 图 使 它 们 为 冲 突 后国 家 做 出 最 大 的 贡 献 。 本 指 导 说 明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澄 清 机 构 关 系并 促 进 特 派 团 与 已 经 在 某 国 派 驻 人 员 的 联 合 国 系 统 进 行 交 流 和协 调 。附 件 A


104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的 作 用 、 责 任 和 权 力5.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是 派 驻 国 家 的 联 合 国 高 级 代 表 , 全 盘 负 责 管理 联 合 国 的 活 动 。 他 / 她 在 特 定 国 家 代 表 秘 书 长 并 以 联 合 国 名义 发 表 意 见 。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制 订 了 指 导 特 派 团 和 联 合 国 国家 工 作 队 活 动 的 总 体 框 架 , 确 保 在 特 定 国 家 的 所 有 联 合 国 部门 采 用 协 调 一 致 的 办 法 。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通 过 主 管 维 持 和 平行 动 副 秘 书 长 向 秘 书 长 报 告 。6.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得 到 了 两 名 副 手 的 支 持 , 其 中 一 人 履 行 秘 书 长副 特 别 代 表 / 驻 地 协 调 员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的 职 责 。 秘 书 长 特别 代 表 将 为 特 派 团 的 安 全 、 政 治 、 人 权 、 法 治 、 人 道 主 义 和 发展 部 门 制 订 有 效 的 协 调 机 制 。7. 秘 书 长 在 特 别 代 表 在 设 计 有 效 的 协 调 安 排 时 , 将 利 用 现 有 的 人道 主 义 和 发 展 协 调 机 制 及 联 合 国 国 家 工 作 队 的 专 业 知 识 。 秘 书长 特 别 代 表 也 将 建 立 适 当 协 调 特 派 团 管 理 的 支 助 服 务 和 人 道 主义 共 同 服 务 的 机 制 。8. 为 了 确 保 各 自 的 计 划 过 程 得 到 有 效 协 调 以 及 特 派 团 任 务 的 执 行情 况 得 到 定 期 审 查 ,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应 在 特 派 团 内 设 立 一 个 计划 小 组 , 以 便 让 联 合 国 国 家 工 作 队 、 国 际 金 融 机 构 、 非 政 府 组织 和 其 他 相 关 的 行 动 者 参 与 其 中 。9. 联 合 国 中 需 要 保 留 公 共 宣 传 作 用 的 部 门 应 该 确 保 在 开 展 这 种 宣传 活 动 时 与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充 分 协 调 , 宣 传 方 式 不 会 破 坏 特 派团 的 任 务 。10.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在 执 行 特 派 团 的 任 务 时 将 奉 行 ( 大 会 第 46/182号 决 议 中 阐 述 的 ) 人 道 主 义 原 则 , 支 持 创 造 一 种 有 效 的 人 道 主义 行 动 氛 围 。11.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将 通 过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 驻 地 协 调 员 / 人 道 主义 协 调 员 参 与 联 合 国 国 家 工 作 队 的 工 作 , 确 保 特 派 团 的 计 划 和


附件105行 动 管 理 与 长 期 的 国 家 发 展 目 标 相 一 致 , 特 派 团 的 撤 出 战 略 明确 规 定 将 正 在 进 行 的 活 动 移 交 给 联 合 国 国 家 工 作 队 和 其 他 相 关行 动 者 。12. 如 果 特 派 团 的 活 动 与 人 道 主 义 或 发 展 对 策 , 如 争 取 群 众 的 工 作 、速 效 项 目 或 解 除 武 装 、 复 员 和 重 返 社 会 活 动 关 系 密 切 , 则 秘 书长 特 别 代 表 将 通 过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 驻 地 协 调 员 / 人 道 主 义协 调 员 建 立 有 效 的 批 准 和 协 调 机 制 , 以 确 保 最 大 限 度 的 一 致 性并 避 免 对 人 道 主 义 和 发 展 行 动 产 生 任 何 不 利 影 响 。附 件 A13. 当 任 命 为 指 定 官 员 时 ,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通 过 主 管 安 全 和 安 保 部副 秘 书 长 对 秘 书 长 负 责 , 负 责 在 某 个 国 家 全 国 或 指 定 地 区 联 合国 系 统 所 有 组 织 雇 用 的 全 部 工 作 人 员 及 其 得 到 确 认 的 家 属 的 安全 。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也 将 确 保 达 到 联 合 国 的 安 全 管 理 系 统 目标 , 组 建 一 支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队 , 任 命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 驻 地 协调 员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为 副 指 定 官 员 。


10614. 尽 管 人 们 公 认 联 合 国 各 机 构 负 责 执 行 其 已 获 授 权 的 活 动 , 但 秘书 长 特 别 代 表 可 以 请 求 某 一 特 定 机 构 根 据 该 机 构 的 任 务 和 现 有资 源 , 按 照 特 派 团 基 本 的 战 略 目 标 , 调 整 其 计 划 的 干 预 措 施 。15.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将 确 保 在 执 行 特 派 团 任 务 的 不 同 内 容 时 对 现 有的 能 力 进 行 最 佳 利 用 。 如 果 只 有 联 合 国 国 家 工 作 队 和 特 派 团 合力 而 为 , 这 些 内 容 才 能 得 到 最 佳 执 行 的 话 ,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将提 供 总 体 指 导 并 鼓 励 制 订 和 执 行 联 合 国 各 机 构 与 特 派 团 之 间 的联 合 方 案 和 业 务 伙 伴 关 系 。 如 果 认 为 若 干 机 构 能 够 执 行 特 定 的方 案 内 容 , 则 将 根 据 各 机 构 的 相 对 优 势 , 通 过 现 有 的 协 调 机 制挑 选 适 当 的 机 构 。16. 人 权 是 特 派 团 和 联 合 国 国 家 工 作 队 都 关 切 的 一 个 共 同 问 题 , 必 须将 其 充 分 纳 入 和 平 行 动 中 。 2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在 执 行 特 派 团 的 任 务时 将 遵 守 人 权 法 。 所 有 的 人 权 职 能 都 应 该 由 特 派 团 的 一 个 部 门 协调 , 人 权 部 门 的 负 责 人 应 该 向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报 告 , 视 具 体 情 况或 直 接 报 告 或 通 过 两 个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之 一 报 告 。 人 权 部 门 负责 人 与 人 权 事 务 高 级 专 员 之 间 保 留 了 提 供 指 导 和 职 能 性 支 持 的次 级 汇 报 关 系 。 作 为 人 权 事 务 高 级 专 员 的 代 表 , 人 权 部 门 负 责人 应 成 为 扩 大 后 联 合 国 国 家 工 作 队 的 正 式 成 员 。 特 派 团 和 / 或高 级 专 员 就 人 权 问 题 单 独 发 表 公 开 报 告 , 应 成 为 例 行 公 事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 驻 地 协 调 员 / 人 道 主 义协 调 员 的 作 用 、 责 任 和 权 力17.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 驻 地 协 调 员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的 主 要 汇 报 关系 是 , 向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报 告 , 后 者 提 供 直 接 监 督 和 总 体 战 略方 向 。2 人 权 作 为 一 个 共 同 问 题 至 关 重 要 , 因 此 , 在 秘 书 长 的 政 策 委 员 会 特 别 会 议上 , 人 权 在 综 合 特 派 团 中 的 作 用 得 到 了 审 查 ( 见 第 2005/24 号 决 定 )。


附件10718.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 驻 地 协 调 员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以 驻 地 协 调 员的 身 份 , 负 责 联 合 国 国 家 工 作 队 的 协 调 和 联 合 国 发 展 行 动 的 计划 与 协 调 , 还 负 责 恢 复 和 发 展 领 域 的 捐 助 方 协 调 , 为 此 目 的 将同 政 府 、 捐 助 方 和 其 他 发 展 伙 伴 保 持 联 系 。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表 / 驻 地 协 调 员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保 留 了 向 担 任 发 展 集 团 主 席 的开 发 署 署 长 报 告 的 次 级 汇 报 关 系 。 开 发 署 将 继 续 向 驻 地 协 调 员一 职 提 供 支 助 。附 件 A19. 同 样 ,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 驻 地 协 调 员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以 人道 主 义 协 调 员 身 份 , 负 责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计 划 和 协 调 , 并 为 此目 的 同 政 府 ( 和 其 他 方 面 )、 捐 助 方 及 广 大 的 人 道 主 义 界 保 持 联系 。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 驻 地 协 调 员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保 留 了 向联 合 国 紧 急 救 济 协 调 员 报 告 的 次 级 汇 报 关 系 。 如 果 人 道 主 义 协调 员 得 到 人 道 协 调 厅 办 事 处 的 支 助 , 它 将 履 行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办公 室 的 职 能 。 人 道 协 调 厅 办 事 处 将 视 情 况 设 在 远 离 特 派 团 的 地方 , 以 便 利 广 大 的 人 道 主 义 界 同 其 保 持 联 系 。20. 这 两 个 次 级 汇 报 关 系 主 要 是 用 来 向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 驻 地 协调 员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提 供 指 导 和 职 能 性 支 持 , 但 没 有 形 成 一种 日 常 的 监 督 关 系 。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 驻 地 协 调 员 / 人 道 主 义协 调 员 在 履 行 驻 地 协 调 员 和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各 自 的 职 能 时 , 按照 这 些 职 能 现 行 的 职 权 范 围 , 保 留 现 行 的 问 责 制 。21.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 驻 地 协 调 员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将 告 知 秘 书长 特 别 代 表 分 别 同 开 发 署 署 长 和 紧 急 救 济 协 调 员 的 所 有 政 策通 信 。 反 过 来 ,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将 保 证 让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驻 地 协 调 员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知 晓 同 总 部 的 所 有 相 关 的 重 要 通信 。22. 鉴 于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要 通 盘 负 责 联 合 国 活 动 的 协 调 , 秘 书 长 副特 别 代 表 / 驻 地 协 调 员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预 计 成 为 特 派 团 与 联 合国 国 家 工 作 队 的 主 要 接 口 , 领 导 人 道 主 义 、 发 展 和 恢 复 活 动 的协 调 工 作 , 并 使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注 意 到 联 合 国 国 家 工 作 队 提 出


108的 问 题 。 秘 书 长 副 特 别代 表 / 驻 地 协 调 员 / 人 道主 义 协 调 员 也 参 与 非 政府 组 织 的 工 作 。解 决 分 歧23.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将 以 顶 头 上 司 的 身 份 , 解 决 与 两 个 秘 书 长 副 特别 代 表 所 代 表 的 不 同 的 特 派 团 部 门 有 关 的 一 切 问 题 。 如 果 与 驻地 协 调 员 和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作 用 有 关 的 分 歧 得 不 到 有 效 解 决 ,开 发 署 署 长 ( 作 为 发 展 集 团 主 席 ) 或 紧 急 救 济 协 调 员 将 向 主 管 维持 和 平 副 秘 书 长 提 出 这 个 问 题 , 力 求 帮 助 解 决 这 个 问 题 。24. 与 任 务 解 释 有 关 的 所 有 政 策 分 歧 都 应 该 在 外 地 及 时 解 决 。 如 果该 问 题 涉 及 到 向 国 家 工 作 队 派 了 代 表 的 联 合 国 某 个 机 构 , 则 秘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 驻 地 协 调 员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可 望 在 调 解 工 作发 挥 领 导 作 用 。 如 果 争 议 不 能 在 国 内 解 决 , 则 要 求 秘 书 长 特 别代 表 同 该 机 构 的 行 政 首 长 共 同 审 查 , 以 寻 求 正 式 的 一 致 意 见 ,同 时 让 主 管 维 持 和 平 副 秘 书 长 了 解 情 况 。 如 果 消 除 分 歧 的 诚 意行 动 没 有 产 生 结 果 , 则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和 / 或 有 关 机 构 的 行 政首 长 可 以 与 主 管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副 秘 书 长 联 系 。25. 如 果 不 能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 可 酌 情 将 有 关 事 项 转 交 秘 书 长 或 其 政策 委 员 会 。


附件109联 合 国 部 队 遵 守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秘 书 长 的 公 告ST/SGB/1999/13(1999 年 8 月 6 日 )秘 书 长 为 阐 明 适 用 于 在 联 合 国 指 挥 或 控 制 下 进 行 活 动 的 部 队 的 国 际人 道 主 义 法 基 本 原 则 和 规 则 , 兹 特 颁 布 如 下 :附 件 B第 1 节 —— 应 用 范 围1.1 本 公 告 所 述 的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的 基 本 原 则 和 规 则 适 用 于 在武 装 冲 突 情 况 下 作 为 战 斗 人 员 积 极 介 入 此 种 冲 突 的 联 合 国 部 队 , 但以 这 种 介 入 的 范 围 和 时 期 为 限 。 因 此 在 强 制 执 行 行 动 中 , 或 在 允 许为 自 卫 使 用 武 力 的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中 应 适 用 这 些 原 则 和 规 则 。1.2 本 公 告 的 颁 布 不 影 响 1994 年 《 联 合 国 人 员 和 有 关 人 员 安全 公 约 》 所 规 定 的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成 员 的 受 保 护 地 位 , 也 不 影 响 其 作为 非 战 斗 人 员 的 地 位 , 只 要 他 们 有 权 受 到 关 于 武 装 冲 突 的 国 际 法 给予 平 民 的 保 护 。第 2 节 —— 国 内 法 的 适 用本 规 定 并 未 详 尽 无 遗 地 列 出 对 军 事 人 员 具 有 约 束 力 的 国 际 人 道主 义 法 的 所 有 原 则 和 规 则 , 并 且 不 妨 碍 此 种 原 则 和 规 则 的 适 用 , 也不 取 代 军 事 人 员 在 整 个 行 动 期 间 继 续 受 其 约 束 的 国 内 法 。


110第 3 节 ——《 部 队 地 位 协 定 》在 联 合 国 与 在 其 领 土 上 部 署 联 合 国 部 队 的 国 家 之 间 缔 结 的 《 部队 地 位 协 定 》 中 , 联 合 国 承 诺 确 保 该 部 队 进 行 活 动 时 充 分 尊 重 适 用 于军 事 人 员 行 为 的 一 般 公 约 的 原 则 和 规 则 。 联 合 国 还 承 诺 确 保 该 部 队 军事 人 员 完 全 知 道 这 些 国 际 文 书 的 原 则 和 规 则 。 即 使 在 没 有 《 部 队 地 位协 定 》 的 情 况 下 , 联 合 国 部 队 仍 有 义 务 尊 重 所 述 原 则 和 规 则 。第 4 节 —— 违 反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联 合 国 部 队 成 员 一 旦 违 反 了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 应 在 其 国 内 法 庭受 到 起 诉 。


附件111第 5 节 —— 保 护 平 民5.1 联 合 国 部 队 在 任 何 时 候 都 应 清 楚 地 区 分 平 民 和 战 斗 人 员 及区 分 平 民 目 标 和 军 事 目 标 。 只 能 对 战 斗 人 员 和 军 事 目 标 采 取 军 事 行动 。 禁 止 袭 击 平 民 或 平 民 目 标 。5.2 平 民 应 受 到 本 节 所 规 定 的 保 护 , 但 他 们 若 直 接 参 与 敌 对 行动 以 及 在 他 们 直 接 参 与 敌 对 行 动 时 则 不 受 这 种 保 护 。附 件 B5.3 联 合 国 部 队 应 采 取 一 切 可 行 的 预 防 措 施 , 以 避 免 、 并 在 任何 情 况 下 尽 量 减 少 平 民 附 带 地 丧 生 、 受 伤 或 财 产 遭 受 破 坏 。5.4 在 联 合 国 部 队 的行 动 地 区 内 , 该 部 队 应 在可 行 的 情 况 下 尽 可 能 避 免将 人 口 稠 密 地 区 内 或 其 附近 的 目 标 定 为 军 事 目 标 ,并 采 取 一 切 必 要 预 防 措 施保 护 全 体 平 民 、 平 民 个 人和 平 民 目 标 不 受 军 事 活 动所 造 成 危 险 的 影 响 。 维 和行 动 的 军 事 设 施 和 装 备 不应 视 为 军 事 目 标 。5.5 禁 止 联 合 国 部 队采 取 具 有 可 能 不 分 青 红 皂白 地 攻 击 军 事 目 标 和 平 民 的 性 质 的 行 动 , 并 禁 止 采 取 预 计 会 附 带 造 成平 民 丧 生 或 对 平 民 目 标 所 造 成 的 损 害 与 预 期 的 具 体 、 直 接 军 事 利 益 相比 显 得 过 分 的 行 动 。5.6 联 合 国 部 队 不 得 对 平 民 或 平 民 目 标 进 行 报 复 。


112第 6 节 —— 作 战 的 方 式 和 方 法6.1 联 合 国 部 队 选 择 作 战 方 式 和 方 法 的 权 利 并 不 是 无 限 制 的 。6.2 联 合 国 部 队 应 尊 重 有 关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文 书 禁 止 或 限 制 使用 某 些 武 器 和 战 斗 方 式 的 规 则 。 这 尤 其 包 括 禁 止 使 用 窒 息 性 、 毒 性或 其 他 气 体 以 及 生 物 作 战 方 法 ; 在 人 体 内 易 于 爆 炸 、 膨 胀 或 变 扁 的 子弹 ; 以 及 某 些 爆 炸 性 的 射 弹 。 禁 止 使 用 某 些 常 规 武 器 , 诸 如 无 法 侦 测的 碎 片 、 杀 伤 人 员 地 雷 、 诱 杀 装 置 和 燃 烧 性 武 器 。6.3 禁 止 联 合 国 部 队 采 用 可 能 造 成 过 分 伤 害 或 不 必 要 痛 苦 的 战争 方 法 , 或 采 用 有 意 或 预 计 对 自 然 环 境 造 成 广 泛 、 长 期 和 严 重 损 害 的战 争 方 法 。6.4 禁 止 联 合 国 部 队 使 用 具 有 造 成 不 必 要 痛 苦 性 质 的 武 器 或 方法 。6.5 禁 止 下 达 不 留 任 何 生 存 者 的 命 令 。6.6 禁 止 联 合 国 部 队 攻 击 构 成 人 民 的 文 化 或 精 神 遗 产 的 艺 术 、建 筑 或 历 史 纪 念 物 、 考 古 场 址 、 艺 术 品 、 礼 拜 场 所 以 及 博 物 馆 和 图书 馆 。 在 联 合 国 部 队 行 动 地 区 内 ,该 部 队 不 得 将 此 种 文 化 财 产 及 其 周围 地 区 用 于 可 能 使 其 受 到 破 坏 的 目的 。 严 禁 对 文 化 财 产 进 行 盗 窃 、 掠夺 、 侵 吞 或 任 何 破 坏 行 动 。6.7 禁 止 联 合 国 部 队 攻 击 、毁 坏 、 移 走 平 民 生 存 所 必 需 的 物品 , 诸 如 食 物 、 作 物 、 牲 畜 以 及 饮用 水 设 施 和 供 应 品 , 或 使 其 变 为 无用 之 物 。6.8 联 合 国 部 队 不 得 将 坝 、堰 和 核 能 发 电 站 等 具 有 危 险 力 量 的


附件113设 施 作 为 军 事 行 动 的 目 标 , 如 果 这 种 行 动 可 能 释 放 危 险 力 量 从 而 给 平民 造 成 严 重 损 失 。6.9 联 合 国 部 队 不 得 对 受 本 节 保 护 的 目 标 和 设 施 采 取 报 复 行动 。第 7 节 —— 平 民 和 失 去 战 斗 力 之 人 员 的 待 遇附 件 B7.1 不 参 加 或 不 再 参 加 军 事 行 动 的 人 员 , 包 括 平 民 、 放 下 武 器之 武 装 部 队 人 员 及 因 病 、 伤 或 拘 留 而 失 去 战 斗 力 的 人 员 , 在 一 切 情 况下 应 予 以 人 道 待 遇 , 不 得 基 于 种 族 、 性 别 、 宗 教 信 仰 或 其 他 理 由 而 予以 任 何 歧 视 。 应 充 分 尊 重 其 人 身 、 尊 严 、 宗 教 和 其 他 信 仰 。7.2 无 论 何 时 何 地 都 不 得 对 第 7.1 段 所 述 的 任 何 人 员 采 取 下 列行 为 : 对 生 命 或 人 身 施 以 暴 力 ; 谋 杀 及 诸 如 酷 刑 、 残 伤 肢 体 或 任 何 形式 之 体 罚 的 残 忍 待遇 ; 集 体 惩 罚 ; 报复 ; 劫 为 人 质 ; 强奸 ; 强 迫 卖 淫 ; 任何 形 式 的 性 攻 击 及侮 辱 性 和 有 损 人 格的 待 遇 ; 奴 役 ; 以及 掠 夺 。7 .3 尤 应 保护 妇 女 免 受 任 何 攻击 , 特 别 是 免 受 强奸 、 被 迫 卖 淫 或 任何 其 他 形 式 之 猥 亵攻 击 。


114击 。7.4 应 特 别 尊 重 儿 童 , 并 应 保 护 儿 童 免 遭 任 何 形 式 的 猥 亵 攻第 8 节 —— 被 拘 留 人 员 的 待 遇联 合 国 部 队 应 人 道 对 待 被 拘 留 的 武 装 部 队 人 员 以 及 因 被 拘 留 而不 再 参 与 军 事 行 动 的 其 他 人 员 , 并 应 尊 重 其 尊 严 。 应 在 无 损 于 其 法 律地 位 的 情 况 下 比 照 适 用 1949 年 《 日 内 瓦 第 三 公 约 》 的 相 关 规 定 对 待这 些 人 员 。 尤 其 是 :(a) 应 立 即 将 被 俘 和 拘 留 情 况 通 告 被 俘 和 被 拘 留 者 依 靠 之 方 以及 红 十 字 国 际 委 员 会 ( 红 十 字 委 员 会 ) 中 央 寻 人 局 , 尤 其 是 为 了 通 知 被拘 留 者 家 属 ;(b) 应 将 他 们 安 置 于 能 提 供 所 有 可 能 的 卫 生 和 健 康 保 障 的 安 全房 舍 , 不 得 将 他 们 拘 禁 在 面 临 战 区 危 险 的 地 方 ;(c) 他 们 有 权 得 到 食 品 和 衣 物 , 卫 生 和 医 疗 照 顾 ;(d)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都 不 得 对 他 们 施 以 任 何 形 式 的 酷 刑 或 待 遇 ;(e) 应 将 自 由 受 限 制 的 妇 女 与 男 性 被 拘 留 者 分 开 安 置 , 并 应 由妇 女 直 接 看 管 ;(f) 如 有 未 满 16 岁 儿 童 因 直 接 参 与 敌 对 行 动 而 被 联 合 国 部 队 逮捕 、 拘 留 或 关 押 , 他 们 应 继 续 得 到 特 别 保 护 。 尤 其 是 应 将 他 们 与 成 年被 拘 留 者 分 开 安 置 , 除 非 他 们 是 与 其 家 人 一 起 安 置 ;(g)利 。应 尊 重 和 保 障 红 十 字 委 员 会 探 视 犯 人 和 被 拘 留 人 员 的 权


附件115第 9 节 —— 伤 、 病 员 以 及 医 疗 和 救 济 人 员 的 保 护9.1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都 应 尊 重 和 保 护 在 联 合 国 部 队 看 管 下 的 受 伤或 生 病 的 武 装 部 队 成 员 和 其 他 人 员 。 他 们 应 得 到 人 道 待 遇 , 并 应 不 受歧 视 地 得 到 其 现 状 所 需 的 医 疗 护 理 和 照 顾 。 在 护 理 次 序 安 排 方 面 , 只有 出 于 紧 急 医 疗 理 由 才 能 优 先 安 排 。9.2 只 要 形 势 许 可 , 应 安 排 暂 停 交 火 或 做 出 其 他 当 地 安 排 , 以便 搜 寻 和 辨 认 战 场 上 的 伤 、 病 员 和 死 亡 者 以 及 安 排 他 们 的 收 集 、 搬移 、 交 换 和 运 送 。附 件 B9.3 联 合 国 部 队 不 得 攻 击 医 疗 设 施 或 机 动 医 疗 单 位 。 任 何 时 侯都 应 尊 重 和 保 护 这 些 设 施 和 单 位 , 除 非 它 们 已 在 其 人 道 主 义 职 能 外 ,被 用 来 攻 击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做 出 有 害 于 联 合 国 部 队 的 行 动 。9.4 联 合 国 部 队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都 应 尊 重 和 保 护 仅 参 与 寻 找 、 运送 或 医 治 伤 、 病 员 的 医 务 人 员 以 及 宗 教 人 士 。9.5 联 合 国 部 队 应 像 尊 重 和 保 护 机 动 医 疗 单 位 那 样 尊 重 和 保 护伤 、 病 员 或 医 疗 设 备 的 运 送 。9.6 联 合 国 部 队 不 得 对 伤 、 病 员 或 受 本 节 之 规 定 保 护 的 人 员 、设 施 和 设 备 进 行 报 复 。9.7 联 合 国 部 队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都 应 尊 重 红 十 字 和 红 新 月 标 志 。这 些 标 志 只 能 用 于 表 示 或 保 护 医 疗 单 位 和 医 疗 设 施 、 人 员 和 物 品 。 禁止 滥 用 红 十 字 或 红 新 月 标 志 。9.8 联 合 国 部 队 应 尊 重 伤 、 病 员 和 死 亡 者 家 属 了 解 其 亲 属 命 运的 权 利 。 为 此 目 的 , 联 合 国 部 队 应 为 红 十 字 委 员 会 中 央 寻 人 局 提 供 便利 。9.9 联 合 国 部 队 应 方 便 具 有 人 道 主 义 和 中 立 性 质 、 且 不 带 歧 视地 进 行 的 救 济 行 动 的 工 作 , 并 应 尊 重 参 与 此 种 行 动 的 人 员 、 车 辆 和 房舍 。


116第 10 节 —— 生 效本 公 告 应 于 1999 年 8 月 12 日 开 始 生 效 。秘 书 长科 菲 · 安 南 ( 签 名 )


附件117我 们 是 联 合 国维 持 和 平 者联 合 国 的 行 为 标 准 :联 合 国 体 现 了 世 界 各 国 人 民 对 和 平 的 渴 望 。 因 此 ,《 联 合 国 宪 章 》 要求 联 合 国 所 有 人 员 必 须 保 持 忠 诚 和 行 为 的 最 高 标 准 。我 们 将 遵 守 联 合 国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部 队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各 项 准 则 *和 《 世 界 人 权 宣 言 》 有 关 条 款 , 这 是 我 们 各 项 标 准 的 根 本 基 础 。附 件 C我 们 作 为 维 持 和 平 者 , 是 联 合 国 和 我 们 国 家 的 使 者 , 到 这 个 国家 来 帮 助 它 治 疗 冲 突 的 创 伤 。 因 此 , 必 须 自 觉 做 好 准 备 , 在 公 职 和 私人 生 活 中 接 受 特 别 的 限 制 , 以 便 完 成 工 作 和 奉 行 联 合 国 的 理 想 。联 合 国 与 东 道 国 将 谈 判 达 成 协 定 , 安 排 给 予 我 们 一 些 特 权 和 豁免 , 其 唯 一 目 的 是 让 我 们 履 行 维 持 和 平 的 职 责 。 国 际 社 会 和 当 地 居 民对 我 们 的 期 望 很 高 , 我 们 的 一 言 一 行 都 引 人 注 目 。(* 编 者 按 : 本 文 是 秘 书 长 关 于 “ 联 合 国 部 队 遵 守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的 公 告 ――1999 年 8 月 6 日 ,ST/SGB/1999/13。)我 们 将 始 终 :• 随 时 以 专 业 精 神 端 正 自 己 的 行 为 ;• 投 身 于 实 现 联 合 国 的 目 标 ;• 了 解 任 务 和 使 命 并 遵 守 各 项 规 定 ;• 尊 重 东 道 国 的 环 境 ;• 通 过 了 解 和 尊 重 当 地 文 化 、 宗 教 、 传 统 和 性 别 问 题 , 遵 守 当 地 的 法 律 和 风俗 习 惯 ;• 尊 重 、 礼 让 和 体 谅 东 道 国 居 民 ;


118我 们 将 始 终 :• 随 时 以 专 业 精 神 端 正 自 己 的 行 为 ;• 投 身 于 实 现 联 合 国 的 目 标 ;• 了 解 任 务 和 使 命 并 遵 守 各 项 规 定 ;• 尊 重 东 道 国 的 环 境 ;• 通 过 了 解 和 尊 重 当 地 文 化 、 宗 教 、 传 统 和 性 别 问 题 , 遵 守 当 地 的 法 律 和 风俗 习 惯 ;• 尊 重 、 礼 让 和 体 谅 东 道 国 居 民 ;• 做 事 公 正 、 正 直 、 独 立 而 圆 通 ;• 扶 持 和 救 助 老 弱 病 残 ;• 服 从 联 合 国 上 司 并 尊 重 指 挥 系 统 ;• 尊 重 特 派 团 所 有 其 他 维 持 和 平 成 员 , 不 论 其 身 份 、 职 衔 、 族 裔 、 国 籍 、 种族 、 性 别 或 信 仰 ;• 支 持 和 鼓 励 维 持 和 平 同 事 保 持 行 为 端 正 ;• 举 报 所 有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 行 为 ;• 时 刻 保 持 衣 着 端 庄 , 举 止 得 体 ;• 保 管 交 代 作 为 部 队 成 员 分 配 给 我 们 的 财 物 ;• 爱 护 由 我 们 掌 管 的 联 合 国 装 备 。


附件119我 们 决 不 :• 行 为 不 端 、 不 履 行 职 责 或 滥 用 维 持 和 平 者 的 身 份 , 败 坏 联 合 国 或 者 我 国 的名 声 ;• 从 事 可 能 危 及 使 命 的 行 动 ;• 酗 酒 、 使 用 或 贩 运 毒 品 ;• 未 经 授 权 同 外 部 机 构 联 系 , 包 括 未 经 授 权 向 新 闻 界 发 表 声 明 ;• 不 适 当 地 透 露 或 使 用 利 用 工 作 中 获 得 的 信 息 ;• 对 任 何 被 拘 押 者 使 用 不 必 要 的 暴 力 或 者 进 行 威 胁 ;• 犯 下 罪 行 , 对 当 地 居 民 , 特 别 是 妇 女 和 儿 童 造 成 身 心 或 性 方 面 的 伤 害 或 痛苦 ;附 件 C• 犯 下 罪 行 , 进 行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 , 与 18 岁 以 下 的 儿 童 发 生 性 行 为 或 者 以 金钱 、 工 作 机 会 、 物 品 或 服 务 换 取 性 行 为 ;• 卷 入 可 能 影 响 我 们 的 公 正 或 者 他 人 幸 福 的 两 性 关 系 ;• 漫 骂 或 粗 鲁 对 待 任 何 公 众 成 员 ;• 故 意 损 坏 或 滥 用 任 何 联 合 国 财 产 或 装 备 ;• 不 当 或 者 擅 自 使 用 车 辆 ;• 擅 自 收 集 纪 念 品 ;• 参 与 非 法 活 动 、 腐 败 或 不 当 行 为 ; 或• 以 权 谋 私 , 谎 报 费 用 或 者 接 受 无 权 接 受 的 好 处 。我 们 认 识 到 , 不 按 照 这 些 行 事 的 后 果 会 :• 削 弱 人 们 对 联 合 国 的 信 心 和 信 任 ;• 危 及 使 命 的 完 成 ;• 危 及 我 们 作 为 维 持 和 平 者 的 地 位 和 安 全 ;• 面 临 行 政 、 纪 律 或 刑 事 处 罚 。


120编 者 按 :本 标 准 载 于 “ 联 合 国 和 向 [ 联 合 国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 捐 助 资 源 的 [ 参 加国 ] 之 间 的 示 范 谅 解 备 忘 录 订 正 草 案 ” 附 件 H, 即 所 谓 的 联 合 国 与 部队 派 遣 国 之 间 的 “ 谅 解 备 忘 录 ”。《 谅 解 备 忘 录 》 原 件 载 于 大 会A/C.5/60/26 号 文 件 的 附 件 “ 参 加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部 队 / 警 察 部 队 派遣 国 特 遣 队 自 备 装 备 的 偿 还 和 控 制 政 策 与 程 序 手 册 ——《 特 遣 队 自 备装 备 手 册 》 中 。2007 年 6 月 ,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特 别 委 员 会 工 作 组 向 大 会 建 议 , 它 请 求秘 书 长 在 示 范 谅 解 备 忘 录 中 列 入 一 些 拟 议 修 正 案 , 其 中 包 括 2007 年6 月 12 日 A/61/19 (Part III) 号 报 告 中 所 载 的 、 作 为 附 件 H 的 标 准 。 后来 , 大 会 在 其 2007 年 8 月 24 日 A/RES/61/267 B 号 决 议 中 通 过 了 这些 建 议 。 这 些 规 则 还 作 为 秘 书 长 提 交 大 会 的 关 于 “ 使 秘 书 长 公 告 中 的标 准 对 特 遣 队 成 员 具 有 约 束 力 并 使 行 为 准 则 标 准 化 以 适 用 于 各 类 维 持和 平 人 员 ” 的 说 明 附 件 三 提 供 ——2006 年 12 月 18 日 ,A/61/645 号文 件 。


附件121蓝 盔 部 队个 人 行 为 守 则 十 条 :1. 服 装 、 思 想 、 言 谈 、 举 止 和 行 为 符 合 有 纪 律 、 关 怀 、 体 谅 、 成熟 、 受 尊 敬 、 受 信 任 的 军 人 的 尊 严 , 表 现 出 最 高 的 正 直 和 公正 。 以 身 为 维 持 和 平 人 员 而 自 豪 , 不 得 滥 用 和 误 用 你 的 权 威 。2. 尊 重 东 道 国 的 法 律 、 当 地 的 文 化 、 传 统 和 风 俗 习 惯 。3. 尊 重 、 礼 貌 和 体 谅 地 对 待 东 道 国 居 民 。 你 是 作 为 客 人 前 去 帮 助他 们 , 为 此 受 到 欢 迎 。 不 得 索 取 或 接 受 任 何 物 质 报 酬 、 荣 誉 和礼 物 。4. 不 得 沉 溺 于 不 道 德 的 性 行 为 、 身 心 虐 待 或 剥 削 当 地 居 民 或 联 合国 人 员 , 尤 其 是 妇 女 和 儿 童 。附 件 D5. 尊 重 和 关 心 所 有 人 的 人 权 。 支 持 和 协 助 老 弱 病 残 。 不 要 进 行 报复 或 心 怀 恶 意 , 特 别 是 对 于 被 监 禁 、 被 拘 留 或 受 你 监 管 的 人 。6. 妥 为 照 管 和 负 责 交 付 给 你 的 所 有 联 合 国 金 钱 、 车 辆 、 设 备 和 财产 。 不 得 用 来 谋 取 个 人 利 益 进 行 贸 易 或 物 物 交 换 。7. 对 于 特 派 团 所 有 成 员 , 包 括 其 他 联 合 国 特 遣 队 人 员 , 不 论 其 信仰 、 性 别 、 职 级 、 或 原 籍 为 何 , 表 现 出 军 事 礼 节 和 适 当 问 候 。8. 对 东 道 国 的 环 境 , 包 括 动 植 物 , 表 现 出 尊 重 和 爱 护 。9. 不 得 酗 酒 、 使 用 或 贩 运 毒 品 。10. 务 必 慎 重 处 理 公 务 机 密 情 报 和 事 项 , 以 免 危 及 生 命 或 污 损 联 合国 形 象 。


122(* 编 者 按 : 这 些 规 则 还 作 为 秘 书 长 提 交 大 会 的 关 于 “ 使 秘 书 长 公 告 中的 标 准 对 特 遣 队 成 员 具 有 约 束 力 并 使 行 为 准 则 标 准 化 以 适 用 于 各 类 维持 和 平 人 员 ” 的 说 明 附 件 四 提 供 ——2006 年 12 月 18 日 ,A/61/645号 文 件 。)


附件123防 止 性 剥 削和 性 虐 待 的特 别 措 施秘 书 长 的 公 告ST/SGB/2003/13(2003 年 10 月 9 日 )为 了 预 防 和 处 理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 事 件 , 并 考 虑 到 大 会 2003 年 4 月 15 日第 57/306 号 决 议 ,“ 关 于 西 非 援 助 人 员 对 难 民 的 性 剥 削 的 调 查 ”,秘 书 长 在 与 独 立 管 理 的 联 合 国 机 关 和 方 案 行 政 首 长 协 商 之 后 颁 布 以 下规 定 :第 1 条 : 定 义为 了 本 公 告 之 目 的 ,“ 性 剥 削 ” 一 词 是 指 凡 是 将 弱 势 地 位 、 差别 权 力 或 信 赖 滥 用 于 色 情 目 的 的 实 际 行 为 或 未 遂 行 为 , 包 括 , 但 不 限于 在 金 钱 上 、 社 会 上 或 政 治 上 从 性 剥 削 另 一 人 而 牟 利 。 同 样 ,“ 性 虐待 ” 一 词 的 含 义 是 , 通 过 暴 力 或 在 不 平 等 或 强 迫 的 条 件 下 , 实 际 进 行或 威 胁 进 行 肉 体 方 面 的 性 侵 犯 。附 件 E第 2 条 : 适 用 范 围2.1 本 公 告 适 用 于 联 合 国 所 有 工 作 人 员 , 包 括 联 合 国 单 独 管 理的 机 构 和 方 案 的 工 作 人 员 。2.2 在 联 合 国 指 控 和 控 制 下 开 展 活 动 的 联 合 国 部 队 严 禁 做 出 性剥 削 和 性 虐 待 行 为 , 根 据 题 为 “ 联 合 国 部 队 遵 守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 的ST/SGB/1999/13 号 秘 书 长 公 告 第 7 条 , 承 担 一 项 具 体 职 责 , 照 顾妇 女 和 儿 童 。


1242.3 题 为 “ 关 于 促 进 秘 书 处 内 男 女 平 等 待 遇 以 及 防 止 性 骚 扰 ”的 ST/SGB/253 号 秘 书 长 公 告 及 其 相 关 的 行 政 指 示3阐 述 了 在 联 合 国秘 书 处 内 处 理 性 骚 扰 案 件 的 政 策 和 程 序 。 独 立 管 理 的 联 合 国 机 关 和 方案 颁 布 了 类 似 的 政 策 和 程 序 。第 3 条 : 禁 止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3.1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 违 反 了 公 认 的 国 际 法 律 规 范 和 标 准 , 永 远都 是 不 能 接 受 的 行 为 , 严 禁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做 出 这 种 行 为 。 这 种 行 为为 《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条 例 和 细 则 》 所 禁 止 。3.2 为 了 进 一 步 保 护 最 弱 势 人 群 , 特 别 是 妇 女 儿 童 , 特 此 颁 布以 下 具 体 标 准 , 重 申 《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条 例 和 细 则 》 下 现 行 的 基 本 义务 :(a)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 构 成 严 重 的 不 当 行 为 , 因 此 有 理 由 采 取 惩罚 措 施 , 包 括 立 即 开 除 ;(b) 严 禁 与 儿 童 (18 岁 以 下 者 ) 发 生 性 行 为 , 不 管 当 地 的 成 年 年龄 或 法 定 承 诺 年 龄 为 多 少 。 对 儿 童 年 龄 认 识 有 误 , 不 能 成为 借 口 ;(c) 严 禁 以 金 钱 、 就 业 、 物 品 或 服 务 换 取 性 行 为 , 包 括 性 好 处或 其 他 形 式 的 侮 辱 性 、 有 辱 人 格 或 剥 削 行 为 。 这 包 括 换 取援 助 受 益 者 应 得 的 任 何 援 助 ;(d) 鉴 于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与 援 助 受 益 人 之 间 的 性 关 系 基 于 一 种本 质 上 不 平 等 的 权 势 结 构 , 这 种 关 系 会 破 坏 联 合 国 工 作 的公 信 力 和 尊 严 , 受 到 强 烈 反 对 ;3 现 在 的 ST/AI/379, 题 为 “ 性 骚 扰 问 题 处 理 程 序 ”。


附件125(e) 如 果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担 心 或 怀 疑 其 同 事 有 性 剥 削 或 性 虐 待之 嫌 , 无 论 在 不 在 同 一 个 机 构 , 无 论 在 不 在 联 合 国 系 统 之内 , 他 或 她 都 必 须 通 过 规 定 的 报 告 机 制 报 告 有 关 事 宜 ;(f)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必 须 创 造 并 维 护 一 种 防 止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的 氛 围 。 各 级 管 理 人 员 都 要 承 担 具 体 的 责 任 , 支 持 和 发 展维 护 这 种 氛 围 的 制 度 。3.3 上 述 标 准 无 意 成 为 一 份 详 尽 的 清 单 。 根 据 《 联 合 国 工 作 人员 条 例 和 细 则 》, 其 他 各 种 性 剥 削 或 性 虐 待 行 为 可 能 成 为 行 政 诉 讼 或纪 律 处 分 , 包 括 立 即 开 除 的 理 由 。第 4 条 : 各 部 门 、 各 厅 室 和各 特 派 团 主 管 的 职 责4.1 各 部 门 、 各 厅 室 和 各 特 派 团 的 主 管 应 酌 情 负 责 创 造 并 维 护一 种 防 止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 的 氛 围 , 应 为 此 目 的 采 取 适 当 的 措 施 。 特 别是 , 各 部 门 、 各 厅 室 和 各 特 派 团 的 主 管 应 告 知 其 工 作 人 员 本 公 告 的 内容 并 确 信 工 作 人 员 人 手 一 册 。附 件 E4.2 在 有 理 由 认 为 上 文 第 3.2 条 中 所 列 标 准 遭 到 违 反 , 上 文 第3.3 条 所 述 行 为 确 已 发 生 的 情 况 下 , 各 部 门 、 各 厅 室 和 各 特 派 团 的 主管 应 负 责 采 取 适 当 行 动 。 应 按 照 处 理 工 作 人 员 不 当 行 为 案 件 的 既 定 规则 和 程 序 采 取 这 种 行 动 。4.3 各 部 门 、 各 厅 室 和 各 特 派 团 的 主 管 应 指 定 级 别 相 当 高 的 官员 担 任 协 调 人 , 接 收 关 于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 案 件 的 报 告 。 关 于 特 派 团 ,特 派 团 工 作 人 员 和 当 地 居 民 应 适 当 了 解 协 调 人 的 存 在 和 作 用 以 及 如 何与 协 调 人 联 系 。 所 有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 报 告 都 应 秘 密 处 理 , 以 便 保 护所 有 受 牵 连 者 的 权 利 。 但 是 , 这 种 报 告 在 必 要 时 可 能 用 于 依 据 上 文 第4.2 条 采 取 的 行 动 。


1264.4 如 果 工 作 人 员 与 18 岁 以 下 、 但 其 国 籍 国 规 定 的 成 年 年 龄 或法 定 承 诺 年 龄 以 上 者 依 法 结 婚 , 各 部 门 、 各 厅 室 和 各 特 派 团 的 主 管 不应 适 用 第 3.2(b) 条 所 规 定 的 标 准 。4.5 如 果 援 助 受 益 人 在 18 岁 以 上 且 案 情 证 明 属 于 例 外 时 , 各 部门 、 各 厅 室 和 各 特 派 团 的 主 管 在 适 用 第 3.2(d) 条 规 定 的 标 准 时 可 斟 酌决 定 。4.6 各 部 门 、 各 厅 室 和 各 特 派 团 的 主 管 应 立 即 通 知 管 理 事 务 部其 对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 的 调 查 情 况 , 以 及 在 调 查 之 后 它 所 采 取 的 行 动 情况 。第 5 条 : 移 交 国 家 当 局在 适 当 调 查 后 , 如 果 有 证 据 证 明 有 关 性 剥 削 或 性 虐 待 的 指 控 属实 , 经 与 法 律 事 务 厅 协 商 , 这 些 案 件 可 以 移 交 国 家 当 局 进 行 刑 事 诉讼 。第 6 条 : 与 非 联 合 国 实 体或 个 人 的 合 作 安 排6.1 与 非 联 合 国 实 体 或 个 人 订 立 合 作 安 排 时 , 相 关 的 联 合 国 官员 应 通 知 这 些 实 体 或 个 人 第 3 条 所 列 的 行 为 标 准 , 并 且 应 得 到 这 些 实体 或 个 人 接 受 这 些 标 准 的 书 面 承 诺 。6.2 这 些 实 体 或 个 人 未 能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性 剥 削 或 性 虐 待 , 未 能调 查 有 关 的 指 控 或 者 未 能 在 发 生 性 剥 削 或 性 虐 待 时 采 取 纠 正 行 动 , 都应 构 成 终 止 同 联 合 国 订 立 的 任 何 合 作 安 排 的 理 由 。


附件127第 7 条 : 生 效本 公 告 应 于 2003 年 10 月 15 日 生 效 。秘 书 长科 菲 · 安 南 ( 签 名 )附 件 E


128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官一 般 性 职 权 范 围组 织 背 景 和 汇 报 关 系 : 该 职 位 设 在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协 调 厅 ( 人 道 协 调 厅 )。军 民 协 调 官 将 部 署 到 [ 国 家 , 城 镇 ]。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官 将 通 过 [ 国 家 ]的 人 道 协 调 厅 办 事 处 向 人 道 主 义 / 驻 地 协 调 员 报 告 。问 责 制 :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官 将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负 责 履 行 以 下 职 责 :1. 担 任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驻 地 协 调 员 的 人 道 主 义 军 民 协 调 事 项 的顾 问 ; 就 具 体 问 题 的 整 体 政 策 方 向 提 供 指 导 ; 以 及 更 宽 泛 地 就与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和 捍 卫 人 道 主 义 原 则 有 关 的 各 种 不 同 的 政 策问 题 进 行 审 查 和 提 供 指 导 。2. 担 当 所 有 与 军 民 协 调 有 关 的 事 项 , 包 括 政 策 的 主 要 协 调 人 , 与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驻 地 协 调 员 密 切 协 商 。3. 根 据 现 有 的 《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 的 军 民 关 系 :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参 考 文 件 》、《 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支 助 联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活 动 的 指 导 方 针 》 和 《 使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队 护卫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的 准 则 》、 可 适 用 的 安 全 理 事 会 决 议 和 其 他相 关 文 书 , 就 制 订 针 对 各 国 具 体 情 况 的 军 民 关 系 指 导 方 针 和 使用 《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指 导 方 针 》 提 供 援 助 和 指 导 。4. 确 保 针 对 各 国 具 体 情 况 的 指 导 方 针 及 必 要 时 上 述 一 般 性 指 导 方针 得 到 适 当 传 播 , 得 到 派 驻 的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者 和 军 队 的 适 当 理解 , 适 当 时 也 向 地 方 行 动 者 适 当 传 播 并 得 到 他 们 的 适 当 理 解 。促 进 和 确 保 整 个 人 道 主 义 界 遵 守 上 述 指 导 原 则 并 就 如 果 这 些 原则 受 到 损 害 会 产 生 什 么 后 果 提 供 指 导 。5. 同 责 任 区 内 的 军 事 力 量 建 立 和 保 持 对 话 和 协 调 。 同 适 当 的 军 队同 行 确 认 、 建 立 和 保 持 联 系 , 确 保 就 现 有 的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问 题互 相 交 流 信 息 。 向 责 任 区 内 的 军 事 力 量 提 供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附件129机 制 方 面 的 指 导 。 这 些 机 制 可 能 包 括 联 合 国 国 家 工 作 队 、 联 合国 安 全 或 灾 害 管 理 工 作 队 、 联 合 国 联 合 后 勤 中 心 、 人 道 主 义 信息 中 心 、 人 道 主 义 小 组 等 。6. 与 此 同 时 , 同 责 任 区 内 的 民 间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者 建 立 和 保 持 联系 , 充 当 一 条 信 息 渠 道 并 向 相 关 的 军 事 系 统 宣 传 它 们 的 问 题 。7. 同 日 内 瓦 的 联 合 国 人 道 协 调 厅 军 民 协 调 科 密 切 合 作 , 酌 情 支 助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培 训 方 案 。 确 定 列 入 联 合 军 民 协 调 培 训 方 案 中的 潜 在 候 选 人 并 就 此 同 人 道 协 调 厅 / 军 民 协 调 科 协 调 。8. 同 联 合 国 人 道 协 调 厅 / 军 民 协 调 科 协 调 , 同 参 与 行 动 区 军 事 演习 的 行 动 者 建 立 和 保 持 联 系 , 并 就 应 该 监 测 和 / 或 支 助 哪 些 事件 提 供 指 导 。 支 助 演 习 的 计 划 和 实 施 、 经 验 教 训 讲 习 班 、 研 讨会 和 培 训 活 动 , 必 要 时 请 军 队 参 与 。9. 监 测 、 分 析 和 报 告 任 何 重 大 成 就 和 进 步 , 确 认 人 道 主 义 界 与 军方 关 系 方 面 的 难 题 。10. 参 加 同 其 他 联 合 国 机 构 和 人 道 主 义 伙 伴 合 办 的 工 作 组 、 会 议 和协 商 ; 同 各 机 构 负 责 人 就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事 项 举 行 会 议 。11. 支 持 负 责 区 内 的 后 勤 和 行 动 人 员 处 理 所 有 与 军 民 关 系 有 关 的 问题 。附 件 F12. 为 军 民 关 系 的 利 益 攸 关 方 和 有 关 方 面 酌 情 建 立 信 息 交 流 论 坛 并参 加 相 关 的 会 议 。13. 为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申 请 准 备 或 提 供 投 入 。14. 以 商 定 格 式 和 时 限 提 交 [ 某 国 ] 境 内 进 行 中 的 军 民 活 动 和 总 体 军民 关 系 的 情 况 报 告 。 在 经 人 道 主 义 / 驻 地 协 调 员 同 意 之 后 , 这些 报 告 应 该 散 发 给 联 合 国 国 家 工 作 队 、 联 合 国 人 道 协 调 厅 [ 国家 ] 办 事 处 、 联 合 国 人 道 协 调 厅 / 军 民 协 调 科 、 相 关 的 协 调 和 应对 司 各 事 务 处 、 政 策 制 订 和 研 究 处 / 宣 传 和 人 道 主 义 议 程 股 。相 关 和 必 要 时 , 报 告 也 可 以 酌 情 散 发 给 其 他 机 构 。


13025. 履 行 人 道 主 义 / 驻 地 协 调 员 可 能 要 求 的 任 何 其 他 职 责 。(* 编 者 按 : 上 文 节 选 自 2008 年 2 月 “ 一 般 性 职 权 范 围 : 军 民 协 调 官(P/L4)”—— 根 据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2005 年 3 月 批 准 的 “ 联 合 国 人 道 主义 军 民 协 调 (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 概 念 附 件 A” 编 写 。)


参 考 资 料A. 简 称 和 缩 略 语B. 相 关 资 料


附录133简 称 和 缩 略 语[A] 简 称简 称《 武 装 护 卫 队准 则 》《 机 构 间 常 委会 参 考 文 件 》《 军 事 和 民 防资 源 指 导 方 针 》《 奥 斯 陆 指 导准 则 》联 合 国 军 民 协调 概 念《 联 合 国 军 民协 调 手 册 》《 使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队 护 卫 人 道 主 义 运输 队 : 讨 论 文 件 及 非 约 束 性 指 导 方 针 》(2001 年 9 月 14 日 )《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 的 军 民 关 系 : 机 构 间 常设 委 员 会 参 考 文 件 》(2004 年 6 月 28 日 )《 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支 助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活 动 的 指 导 方 针 》(2003 年 3 月 )《 使 用 外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救 灾 的 指 导 准则 》(2006 年 11 月 , 订 正 版 1.1――2007年 11 月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军 民 协 调 ( 联 合 国 军 民 协调 ) 概 念 (2005 年 3 月 22 日 )《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官 外 勤 手 册 》(2007 年11 月 29 日 )


134[B] 缩 略 语注 : 本 清 单 重 点 收 集 了 军 民 关 系 方 面 常 用 的 某 些 缩 略 语 , 大 多 数 都 是 联 合国 行 动 中 常 用 的 。 实 际 上 , 各 特 派 团 之 间 也 略 有 差 异 。 本 清 单 不 是 正 式 版本 , 也 不 是 详 尽 无 遗 。3Ds3BWAAAA/AAAMAASLTABNACACAACAACCACFTACMACQACRACTADADADAADMAdPro orAP I, IIAGAGA/G外 交 、 发 展 和 防 御三 街 区 作 战代 理 协 议空 对 空空 对 空 导 弹空 袭空 中机 长空 域 协 调 区空 域 控 制 当 局行 政 协 调 委 员 会 ( 行 政协 调 会 )飞 机空 域 控 制 措 施购 置装 甲 骑 兵 团分 析 控 制 工 作 队防 空装 甲 师防 空 炮 兵元 帅《1949 年 日 内 瓦 四 公 约 》的 《1977 年 日 内 瓦 附 加议 定 书 》( 一 、 二 )咨 询 小 组副 官 长空 对 地AGLAGMAIAIREVACACABQALITEALOALTAMBAMISOMAMMOAOCAOAOIAORAOSAPAPAPAPCAPMARMDARTYATCATMAS高 出 地 面空 对 地 导 弹空 中 遮 断空 运 后 送行 政 和 预 算 问 题 咨 询委 员 会 ( 行 预 咨 委 会 )应 急 后 勤 干 预 加 强 小 组( 后 勤 干 预 组 )( 粮 食 计 划署 )空 军 联 络 官备 用 高 度战 区 任 务 简 报非 洲 联 盟 驻 索 马 里 特 派团弹 药空 中 作 业 中 心行 动 区关 切 区责 任 区隔 离 区咨 询 小 组弹 药 存 放 点杀 伤 人 员 的装 甲 运 兵 车杀 伤 人 员 地 雷装 甲火 炮空 中 交 通 管 制反 坦 克 地 雷地 区 安 保


附录135ASG 助 理 秘 书 长 ( 联 合 国 )ASLTASOCASPASRASRATAATCATDATFATKATSATOAUAVNAXPBBAT or BNBCBDABDEBDUBDZBINUBBOIBONUCABPB/PBRIG GENor BG袭 击空 中 支 援 作 业 中 心弹 药 补 给 站替 代 供 应 线弹 药 供 应 率实 际 到 达 时 间空 中 交 通 管 制实 际 出 发 时 间两 栖 特 遣 部 队攻 击空 运 服 务飞 行 任 务 表非 洲 联 盟航 空救 护 车 交 换 点营作 战 指 挥战 斗 摧 毁 情 况 评 估旅 、 旅 长作 战 服作 战 防 守 区联 合 国 布 隆 迪 综 合 办 事处 ( 联 布 综 合 办 )调 查 委 员 会联 合 国 中 非 共 和 国 建 设和 平 支 助 办 事 处 ( 中 非 支助 处 )战 场 位 置准 备 就 绪 的 特 派 团准 将BSA 旅 支 持 区BTRY 炮 兵 连BZ 缓 冲 区CC 化 学 品C2 指 挥 与 控 制C2W 指 挥 控 制 战C3 指 挥 控 制 与 通 信CA 民 政CA 作 战 评 估CAA 民 航 管 理 局CAO 首 席 行 政 干 事CAO 民 政 事 务 官CAP 空 中 战 斗 巡 逻CAP 联 合 呼 吁 程 序CAP 危 机 行 动 计 划CAS 伤 亡CAS 国 家 援 助 战 略CAS 行 政 事 务 主 任 ( 维 和 部 )CATK 反 攻CAV 装 甲 部 队CBRN 化 学 、 生 物 、 辐 射 或 核CBT 作 战CCIR 指 挥 官 关 键 信 息 需 求CCPOQ 方 案 和 业 务 问 题 协 商 委员 会 ( 方 案 业 务 协 商 会 )CCW 1980 年 《 特 定 常 规 武器 公 约 》CDR 指 挥 官CE 命 令 元 素CERF 中 央 应 急 循 环 基 金CFL 调 整 警 戒 线缩 略 语


136CGCHAP协 商 小 组共 同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计 划CIMIC 军 民 合 作 ( 北 约 )CIVPOLCJTFCJTFCMACMCOCMDRCMOCMOCMOCCMCoord民 警多 国 联 合 部 队联 合 部 队 指 挥 官军 民 事 务欧 盟 军 民 协 调指 挥 官首 席 军 官民 事 军 事 行 动军 民 行 动 中 心军 民 协 调CMCS 军 民 协 调 科 ( 人 道 协 调 厅 )CMLO 军 民 联 络 官 ( 维 和 部 )CMLO 首 席 军 事 联 络 官 ( 维 和 部 )CMO 民 事 军 事 行 动 ( 美 国 )CMOCMOCMSEC orCOMSEC首 席 军 事 观 察 员首 席 军 官通 信 安 全CO or COY 公 司CO 指 挥 官COA 行 动 方 案COE 特 遣 队 所 属 装 备 ( 维 和 部 )COIN 平 叛COL 校 官COMD or 指 挥CMDCOMM 通 信COMMZ 通 信 区CONOPS 行 动 构 想CONPLAN 概 念 规 划CONST 建 设COS 参 谋 长CP 检 查 站CP 指 挥 所CPL 下 士CPO 首 席 采 购 干 事CPX 指 挥 所 演 习CRD 协 调 和 反 应 司 ( 人 道 协调 厅 )CS 战 斗 支 援CSAR 战 斗 搜 索 救 援CSE 应 急 支 助 元 素CSS 战 斗 勤 务 支 援CT 反 恐 怖 主 义CW 化 学 战CZ 作 战 地 带DDCM 副 团 长DCO 副 指 挥 官DCOS 副 参 谋 长D-DAY 特 定 作 战 或 行 动 发 起 的那 天DDRR 解 除 武 装 、 复 员 、 遣 返和 重 返 社 会DFC 部 队 副 指 挥 官DFS 外 勤 支 助 部 ( 联 合 国 )DGZ 预 期 爆 心 投 影 点DHA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部 ( 人 道 部 )(1998 年 改 为 人 道 协 调厅 )DIV 师DMT 灾 害 管 理 队DO 指 定 官 员DO 行 动 主 任DO 值 日 官


附录137DOADOADOSDOWDP行 政 主 任进 攻 方 向供 应 日 期受 伤 致 死决 定 点DPA 政 治 事 务 部 ( 政 治 部 )DPI 新 闻 部 ( 联 合 国 )DPKO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部 ( 维 和部 )( 联 合 国 )DSA 每 日 生 活 津 贴DSG 副 秘 书 长 ( 联 合 国 )DSRSG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 联 合国 )DSS 安 全 和 安 保 部 ( 联 合 国 )DZ 空 降 区EEA 交 战 范 围EASBRIG 东 非 待 命 旅ECHA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执 行 委员 会 ( 人 道 执 委 会 )ECPS 和 平 与 安 全 执 行 委 员 会( 和 安 执 委 会 )ECOMOG 西 非 国 家 经 济 共 同 体 监察 组 ( 西 非 经 共 体 监 察 组 )ECOSOC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 经社 理 事 会 )ELINT 电 子 情 报ELSEC or 电 子 安 全ESECEMOP 紧 急 行 动EN, ENG 工 程 师or ENGREOD 爆 炸 物 处 理EOM 执 行 特 派 任 务 的 专 家EOSG 秘 书 长 办 公 厅ERC 紧 急 救 济 协 调 员ERDC 增 强 型 快 速 部 署 能 力ERW 强 化 辐 射 武 器ETA 预 计 到 达 时 间ETD 预 计 出 发 时 间EU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EW 电 子 战EZ 低 空 伞 投 地 带FFAA 前 方 组 配 区FAO 粮 食 及 农 业 组 织 ( 粮 农组 织 )FB 前 线 基 地FC 部 队 指 挥 官FCL 最 后 协 调 线FH 野 战 医 院FIR 部 队 信 息 需 求FITTEST 快 速 信 息 技 术 和 电 信 紧急 支 助 工 作 队 ( 粮 食 计划 署 )FLB 前 方 后 勤 基 地FLOT 友 军 前 线FLT 叉 车FM 野 战 教 范FOB 前 方 作 业 基 地FPU 建 制 警 察 单 位FSCO 外 勤 安 保 协 调 干 事FSO 前 方 安 全 办 公 室FWD 前 方GG1, J1, or U1 人 员缩 略 语


138G2, J2 or U2 情 报 、 信 息 或 安 全G3, J3 or U3 行 动G4, J4 or U4 后 勤 、 外 勤 支 助G5, J5 or U5 计 划 或 民 政G6, J6 or U6 通 信G7, J7 or U7 培 训G8, J8 or U8 财 政G9, J9 or U9 合 作 、 能 力 或 理 论GA 大 会GC I, II,III, IV1949 年 《 日 内 瓦 四 公约 》 一 、 二 、 三 、 四GEN 上 将GIS 地 理 信 息 系 统GPS 全 球 定 位 系 统GW 游 击 战HHA 缓 冲 区HA 人 道 主 义 援 助HACC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协 调 中 心HAO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干 事HC 1907 年 《 海 牙 公 约 》HC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联 合国 )HE 烈 性 炸 药HELO 直 升 机HET 重 型 设 备 运 输 车HIC 人 道 主 义 信 息 中 心HN 东 道 国HOC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中 心 ( 人道 中 心 )HOM 特 派 团 团 长HOS 敌 意HOSPHVTIIASCIASC-WGIBRDICCICDOICJICLICRCICVAIDPIDP(s)IFRCIFVIGIGOIHLIMPPIMTF医 院高 价 值 目 标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 机构 间 常 委 会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工作 组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工作 组 )国 际 复 兴 开 发 银 行 ( 世界 银 行 )国 际 刑 事 法 院国 际 民 防 组 织国 际 法 院国 际 刑 法红 十 字 国 际 委 员 会 ( 红十 字 委 员 会 )国 际 志 愿 机 构 理 事 会初 始 延 迟 位 置境 内 流 离 失 所 者红 十 字 会 与 红 新 月 会 国际 联 合 会 ( 红 十 字 与 红新 月 联 会 )步 兵 战 车监 察 主 任政 府 间 组 织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综 合 特 派 团 规 划 进 程( 联 合 国 )综 合 特 派 团 工 作 队 ( 联合 国 )步 兵INFINSARAG 国 际 搜 索 救 援 咨 询 小 组INT 情 报INTREP 情 报 报 告


附录139InterAction 美 国 志 愿 国 际 行 动 理事 会IO 国 际 组 织IOM 国 际 移 民 组 织IRIN 综 合 区 域 信 息 网JJAM 联 合 评 估 团JEZ 联 合 交 战 区JLOC 联 合 后 勤 行 动 中 心 ( 维和 部 )JMAC 特 派 团 联 合 分 析 小 组( 维 和 部 )JMC 联 合 军 事 委 员 会 ( 联 合军 委 会 )JMC 联 络 运 动 中 心JMCC 联 合 调 动 中 心 ( 维 和 部 )JOA 联 合 作 战 区JOC 联 合 行 动 中 心 ( 维 和 部 )JTF 联 合 特 遣 部 队 ( 联 遣 队 )KKIA 阵 亡LLAV 轻 型 装 甲 车LC 接 触 线LEMA 地 方 紧 急 情 况 管 理 局LF 登 陆 部 队LNO or LO 联 络 官LO 法 律 和 秩 序LOA 协 助 通 知 书LOAC 武 装 冲 突 法LOC 交 通 线LOC 后 勤 行 动 中 心LOD 分 界 线LOG 后 勤LRS 远 程 监 视LT COL or 中 校LTCLZ 着 陆 区MMACC 地 雷 行 动 协 调 中 心MAG 扫 雷 咨 询 小 组MAIN 主 要 指 挥 所MAPEX 图 上 战 术 作 业MBA 主 要 战 区MCDA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MCDU 军 事 和 民 防 股 (2005 年改 为 军 民 协 调 科 )( 人 道协 调 厅 )M-DAY 动 员 日MECH 机 械 化 的MED 医 疗MEDEVAC 医 疗 后 送METL 特 派 团 基 本 任 务 清 单MG 机 枪MILAD 军 事 顾 问MILOB 军 事 观 察 员MINOPUH 联 合 国 海 地 民 警 特 派 团( 联 海 民 警 团 )MINUGUA 联 合 国 危 地 马 拉 核 查 团( 联 危 核 查 团 )MINURCA 联 合 国 中 非 共 和 国 特 派团 ( 中 非 特 派 团 )MINUR-CAT联 合 国 中 非 共 和 国 和 乍得 特 派 团MINURSO 联 合 国 西 撒 哈 拉 全 民 投票 特 派 团 ( 西 撒 特 派 团 )缩 略 语


140MINUST-AHMLOMLRSMOBMONUAMONUC联 合 国 海 地 稳 定 特 派 团军 事 联 络 官 ( 难 民 署 、 粮食 计 划 署 )多 管 火 箭 炮 系 统主 作 战 基 地联 合 国 安 哥 拉 观 察 团( 联 安 观 察 团 )联 合 国 组 织 刚 果 民 主共 和 国 特 派 团 ( 联 刚 特派 团 )非 战 争 军 事 行 动反 车 辆 地 雷协 定 备 忘 录谅 解 备 忘 录宪 兵MOOTWMOTAPMMOAMOUMPMPS 军 事 规 划 处 ( 维 和 部 )MPV 多 功 能 车MSA 特 派 任 务 生 活 津 贴MSD 最 小 安 全 距 离MSR 主 要 补 给 线MTF 医 疗 设 施MU 医 疗 股NNATO 北 大 西 洋 公 约 组 织 ( 北 约 )NBC 核 生 化NCA 国 家 指 挥 机 构NCC 国 家 特 遣 队 指 挥 官NEO 非 战 斗 人 员 的 疏 散 行 动NFA 无 射 击 区NFL 禁 止 射 击 线NFI 非 粮 食 项 目NGO 非 政 府 组 织NVD 夜 视 仪OOAS 攻 势 空 中 支 援OAS 美 洲 国 家 组 织 ( 美 洲 组织 )OCHA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协 调 厅( 人 道 协 调 厅 )OHCHR 联 合 国 人 权 事 务 高 级 专员 办 事 处 ( 人 权 高 专 办 )OIOS 联 合 国 内 部 监 督 事 务 厅( 监 督 厅 )OLA 联 合 国 法 律 事 务 厅 ( 法律 厅 )OMA 军 事 厅 ( 维 和 部 )ONUB 联 合 国 布 隆 迪 行 动ONUC 联 合 国 刚 果 行 动 ( 联 刚行 动 )ONUCA 联 合 国 中 美 洲 观 察 团( 中 美 洲 观 察 团 )ONUSAL 联 合 国 萨 尔 瓦 多 观 察 团( 联 萨 观 察 团 )OO 行 动 厅 ( 维 和 部 )OP 观 察 所OPCOM 作 战 指 挥OPCON 作 战 控 制OPLAN 行 动 计 划OPO 行 动 命 令OPS 行 动OPSEC 行 动 安 全ORLSI 法 治 与 安 全 机 构 厅 ( 维和 部 )OSOCC 现 场 作 业 协 调 中 心 ( 协 调中 心 )OT 观 察 目 标


附录141PPA 公 共 事 务 、 政 治 事 务PAO 政 治 事 务 干 事PAX 旅 客PDSB 政 策 制 订 和 研 究 处 ( 人道 协 调 厅 )PETD 政 策 、 评 价 和 培 训 司( 维 和 部 )PHA 宣 传 和 人 道 主 义 议 程 股( 人 道 协 调 厅 )PKO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 维 和 行动 )PL 排PM 宪 兵 司 令POC 接 触 点POC 保 护 平 民POD 下 载 点POE 上 载 点POW 战 俘PSN 位 置PSO 和 平 支 助 行 动PSYOP 心 理 战PVO 私 人 志 愿 组 织PZ 搭 载 区QQIP 速 效 项 目RR2P 保 护 责 任R3P 重 整 军 备 、 加 油 、 再 补给 站RAA 后 方 组 配 区RAS 后 方 地 区 警 备RC 驻 地 协 调 员 ( 联 合 国 )RDRARFARFARFIRFPRECCE orRECONREGTROEROIROZRPVRSGIDPSS/ASALWSAMSARSATSATCOMSCSCRSCHRSECTSFSGSGBSGTSGTM区 域 救 灾 顾 问 ( 人 道 协调 厅 )援 助 申 请限 制 射 击 区索 取 资 料 书征 求 建 议 书侦 察团接 战 规 则互 动 规 则管 制 作 业 区遥 控 飞 行 器负 责 境 内 流 离 失 所 者 人权 的 秘 书 长 代 表地 ( 舰 ) 对 空小 武 器 和 轻 武 器地 ( 舰 ) 对 空 导 弹搜 索 和 救 援安 全 支 援 队卫 星 通 星安 全 理 事 会安 全 理 事 会 决 议 ( 安 理 会决 议 )人 道 主 义 反 应 指 导 委 员会部 分 / 部 门特 种 部 队秘 书 长秘 书 长 的 公 告中 士标 准 通 用 训 练 单 元缩 略 语


142SHAPE盟 国 欧 洲 最 高 总 部SHIRBRIG 多 国 联 合 国 待 命 部 队 高度 戒 备 旅 ( 高 度 戒 备 旅 )SITMAP 态 势 图SITREP 情 况 报 告SMILAD 高 级 军 事 顾 问SMO 高 级 军 官SMT 安 全 管 理 小 组SMT 高 级 管 理 小 组SO 特 别 行 动SOF 特 种 行 动 部 队SOFA 《 部 队 地 位 协 定 》SOMA 《 特 派 团 地 位 协 定 》SOP 标 准 作 业 程 序SPEC 技 术 规 格SQN 中 队SRSG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 联 合 国 )SSM 地 ( 舰 ) 对 地 ( 舰 ) 导 弹 )STM 标 准 训 练 单 元TTA 技 术 协 定TA 旅 行 批 准TACC 战 术 空 军 控 制 中 心TACOM 战 术 指 挥TACON, 战 术 控 制TACCONTAM 技 术 评 估 团TCC 部 队 派 遣 国TCF 战 术 作 战 部 队TF 工 作 队TGT 目 标TOC 战 术 行 动 中 心TORUUAVUHFUNUNAMAUNAMIUNAMICUNAMIDUNAMIRUNAMSILUNASOGUNAVEMUN-CMCoordUNCROUNCTUNDACTeamUNDGUNDOFUNDPUNEF职 权 范 围无 人 驾 驶 飞 行 器特 高 频联 合 国联 合 国 阿 富 汗 援 助 团( 联 阿 援 助 团 )联 合 国 伊 拉 克 援 助 团( 联 伊 援 助 团 )联 合 国 驻 柬 埔 寨 先 遣团 ( 联 柬 先 遣 团 )非 洲 联 盟 – 联 合 国 达 尔富 尔 混 合 行 动联 合 国 卢 旺 达 援 助 团( 联 卢 援 助 团 )联 合 国 塞 拉 利 昂 特 派 团( 联 塞 特 派 团 )联 合 国 奥 祖 地 带 观 察 组( 联 奥 观 察 组 )联 合 国 安 哥 拉 核 查 团( 联 安 核 查 团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军 民协 调联 合 国 克 罗 地 亚 恢 复信 任 行 动 ( 联 恢 行 动 )联 合 国 国 家 工 作 队联 合 国 灾 害 评 估 和 协 调小 组 ( 人 道 协 调 厅 )联 合 国 发 展 集 团 ( 发 展集 团 )联 合 国 脱 离 接 触 部 队联 合 国 开 发 计 划 署 ( 开发 署 )联 合 国 紧 急 部 队 ( 紧 急部 队 )


附录143UNFICYPUNFPAUNGOMAPUNHASUNHCRUNICUNICEF联 合 国 驻 塞 浦 路 斯 维持 和 平 部 队 ( 联 塞 部 队 )联 合 国 人 口 基 金 ( 人 口基 金 )联 合 国 阿 富 汗 和 巴 基斯 坦 斡 旋 特 派 团 ( 阿 巴斡 旋 团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空 运 处( 粮 食 计 划 署 )联 合 国 难 民 事 务 高 级 专员 办 事 处 ( 难 民 署 )联 合 国 新 闻 中 心 ( 新 闻中 心 )联 合 国 儿 童 基 金 会 ( 儿童 基 金 会 )UNMEEUNMIBHUNMIHUNMIKUNMILUNMINUNMIS联 合 国 埃 塞 俄 比 亚 和厄 立 特 里 亚 特 派 团 ( 埃厄 特 派 团 )联 合 国 波 斯 尼 亚 和 黑 塞哥 维 那 特 派 团 ( 波 黑 特 派团 )联 合 国 海 地 特 派 团 ( 联海 特 派 团 )联 合 国 科 索 沃 临 时 行 政当 局 特 派 团 ( 科 索 沃 特派 团 )联 合 国 利 比 里 亚 特 派 团联 合 国 尼 泊 尔 特 派 团( 联 尼 特 派 团 )联 合 国 苏 丹 特 派 团缩 略 语UNIFIL联 合 国 驻 黎 巴 嫩 临 时 部队 ( 联 黎 部 队 )UNMISET联 合 国 东 帝 汶 支 助 团( 东 帝 汶 支 助 团 )UNIIMOG联 合 国 伊 朗 - 伊 拉 克 军事 观 察 团UNMIT联 合 国 东 帝 汶 综 合 特派 团UNIKOM联 合 国 伊 拉 克 - 科 威 特观 察 团 ( 伊 科 观 察 团 )UNMOP联 合 国 普 雷 维 拉 卡 观 察团 ( 联 普 观 察 团 )UNIOSIL联 合 国 塞 拉 利 昂 综 合 办事 处UNMOT联 合 国 塔 吉 克 斯 坦 观 察团 ( 联 塔 观 察 团 )UNJLC联 合 国 联 合 后 勤 中 心UNOCI联 合 国 科 特 迪 瓦 行 动UNMO 联 合 国 军 事 观 察 员 ( 军事 观 察 员 )UNMOGIP 联 合 国 驻 印 度 和 巴 基 斯坦 军 事 观 察 组 ( 印 巴 观察 组 )UNOE 联 合 国 所 属 装 备UNPOL 联 合 国 警 察UNIPOM 联 合 国 印 度 – 巴 基 斯 坦观 察 团 ( 印 巴 观 察 团 )UN MCDA 联 合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UNOGBISUNOGILUNOSOMUNOMIGUNOMIL联 合 国 几 内 亚 比 绍 建 设和 平 支 助 办 事 处 ( 联 几 支助 处 )联 合 国 黎 巴 嫩 观 察 组( 联 黎 观 察 组 )联 合 国 索 马 里 行 动 ( 联索 行 动 )联 合 国 格 鲁 吉 亚 观 察 团( 联 格 观 察 团 )联 合 国 利 比 里 亚 观 察 团( 联 利 观 察 团 )


144UNOMSILUNOMURUNOWAUNPOSUNPRE-DEPUNPRO-FORUNSCOUNSFUNSMIHUNTAC联 合 国 塞 拉 利 昂 观 察 团( 联 塞 观 察 团 )联 合 国 乌 干 达 – 卢 旺 达观 察 团 ( 乌 卢 观 察 团 )负 责 西 非 问 题 的 联 合 国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办 事 处联 合 国 索 马 里 政 治 事 务处 ( 联 索 政 治 处 )联 合 国 预 防 性 部 署 部 队( 联 预 部 队 )联 合 国 保 护 部 队 ( 联 保部 队 )联 合 国 驻 中 东 特 别 协 调员 办 事 处 ( 中 东 协 调 员 办事 处 )联 合 国 驻 西 新 几 内 亚 安全 部 队联 合 国 海 地 支 助 团 ( 联 海支 助 团 )柬 埔 寨 过 渡 时 期 联 合 国权 力 机 构UNTAES 联 合 国 东 斯 拉 沃 尼 亚 、巴 拉 尼 亚 和 西 锡 尔 米 乌姆 过 渡 行 政 当 局 ( 东 斯 过渡 当 局 )UNTAET 联 合 国 东 帝 汶 过 渡 行 政当 局 ( 东 帝 汶 过 渡 当 局 )UNTAG 联 合 国 过 渡 时 期 援 助 团( 过 渡 时 期 援 助 团 )UNTMIH 联 合 国 海 地 过 渡 时 期 特派 团 ( 联 海 过 渡 团 )UNTOP 联 合 国 塔 吉 克 斯 坦 建 设和 平 办 事 处 ( 联 塔 办 事处 )UNTSO 联 合 国 停 战 监 督 组 织 ( 停战 监 督 组 织 )UNV 联 合 国 志 愿 人 员UNYOM 联 合 国 也 门 观 察 团USG 副 秘 书 长 ( 联 合 国 )UW 非 常 规 战 争UXO 未 爆 弹 药WWFP 世 界 粮 食 计 划 署 ( 粮 食计 划 署 )WHO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 世 卫 组织 )WIA 战 斗 负 伤WMD 大 规 模 毁 灭 性 武 器ZZOS 隔 离 区ZULU 国 际 标 准 时 间


附录145相 关 资 料[A] 关 于 军 民 问 题 和 武 装 团 体 的 人 道 主 义 准 则一 般 性• 《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 的 军 民 关 系 : 指 导 原 则 和 参 考 资 料 》(2008 年 , 人 道 协 调 厅 )• 《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官 外 勤 手 册 》(2007 年 11 月 29 日 , 人 道 协 调 厅 )•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电 子 学 习 工 具 —— 综 合 特 派 团 使 用 协 调 工 具 的 实 用 办 法(2007 年 2 月 , 人 道 协 调 厅 )• 军 民 协 调 科 的 结 构 、 职 能 和 在 人 道 主 义 界 的 作 用(2006 年 12 月 , 人 道 协 调 厅 )•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军 民 协 调 ( 联 合 军 民 协 调 ) 概 念(2005 年 3 月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 《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支 助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 工 作 队 的 报 告 》(1995 年 9 月 27 日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军 民 关 系 原 则 》(1995 年 1 月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 联 合 国 大 会 第 46/182 号 决 议(1991 年 12 月 , 大 会 )• 《 联 合 国 宪 章 》(1945 年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 的 军 民 关 系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参 考 文 件 》(2004 年 6 月 28 日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 武 装 冲 突 中 的 军 民 关 系 : 人 道 主 义 视 角(2004 年 11 月 , 人 道 协 调 厅 , 拜 斯 勒 和 关 兴 ,2006 年 出 版 )• 《 在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下 使 用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支 助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活 动 的 指 导 方 针 》(2003 年 3 月 /2006 年 1 月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 修 正 一 )• 《 使 用 军 事 或 武 装 护 卫 队 护 卫 人 道 主 义 运 输 队 : 讨 论 文 件 及 非 约 束 性 指 导 方 针 》(2001 年 9 月 14 日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自 然 灾 害• 2006 年 11 月 《 使 用 外 国 军 事 和 民 防 资 源 救 灾 的 指 导 方 针 》(2007 年 11 月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 修 正 一 1.1)相 关 资 料


146针 对 各 国 具 体 情 况• 《 联 合 国 利 比 里 亚 特 派 团 利 比 里 亚 境 内 军 民 协 调 指 南 》——《 军 民 协 调 指 南 》(2006 年 12 月 , 联 合 国 利 比 里 亚 特 派 团 )• 《 联 刚 特 派 团 军 事 与 民 间 组 织 的 相 互 作 用 的 指 导 方 针 》( 联 刚 特 派 团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2006 年 6 月 )• 《 人 道 主 义 组 织 与 伊 拉 克 境 内 军 事 部 门 和 其 他 安 全 部 门 之 间 的 相 互 作 用 的 指导 方 针 》(2004 年 10 月 , 联 伊 援 助 团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 阿 富 汗 境 内 军 民 之 间 的 相 互 作 用 的 指 导 原 则 》(2004 年 , 联 阿 援 助 团 )• 《 与 驻 海 地 军 事 力 量 的 关 系 —— 对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的 指 导 方 针 》(2004 年 4 月 , 联 合 国 海 地 稳 定 特 派 团 )• 《 关 于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与 伊 拉 克 占 领 国 的 军 队 和 平 民 代 表 之 间 的 相 互 作 用 的一 般 指 导 方 针 》(2003 年 5 月 8 日 , 秘 书 长 )• 《 与 阿 富 汗 境 内 军 事 力 量 的 关 系 —— 联 阿 援 助 团 地 区 协 调 员 和 其 他 联 合 国 人员 的 准 则 》(2002 年 , 联 阿 援 助 团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 《 在 阿 富 汗 当 前 冲 突 中 使 用 军 用 飞 机 进 行 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指 南 》(2001 年 11 月 , 联 阿 援 助 团 秘 书 长 副 特 别 代 表 /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人 道 主 义 领 域• 尊 重 冲 突 中 的 人 道 主 义 任 务 (1994 年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以 机 构 为 重 点• 《 难 民 署 与 军 方 : 外 勤 指 南 》(2006 年 9 月 , 难 民 署 )• 《 难 民 署 关 于 军 方 开 展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的 手 册 》(1995 年 1 月 , 难 民 署 )• 《 红 十 字 委 员 会 与 武 装 冲 突 中 的 军 民 关 系 》(2001 年 , 红 十 字 委 员 会 )• 《 红 十 字 委 员 会 与 武 装 冲 突 中 的 军 民 合 作 》(2000 年 , 红 十 字 委 员 会 )非 国 家 武 装 团 体• 《 联 合 国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 原 则 和 指 导 方 针 》(2008 年 1 月 18 日 , 维 和 部 )• 《 联 合 国 多 层 面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手 册 》(2003 年 12 月 , 维 和 部 )


附录147[B] 联 合 国 和 平 行 动 和 军 民 问 题本 节 中 所 列 的 某 些 项 目 仅 限 于 联 合 国联 合 国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概 况• 《 联 合 国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 原 则 和 指 导 方 针 》(2008 年 1 月 18 日 , 维 和 部 )• 《 联 合 国 多 层 面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手 册 》(2003 年 12 月 , 维 和 部 )军 民 协 调 与 联 络• 《 维 和 部 关 于 军 民 协 调 与 联 络 政 策 的 指 导 》(2008 年 , 维 和 部 草 稿 )• 《 内 部 监 督 事 务 厅 关 于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中 军 事 部 门 参 与 民 事 援 助 情 况 审 查 的报 告 》——A/60/588(2005 年 12 月 , 监 督 厅 )• 《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部 军 民 协 调 政 策 》(2002 年 9 月 , 维 和 部 )• 《 联 合 国 军 队 标 志 手 册 》(2000 年 , 维 和 部 )全 系 统 协 调 与 综 合 特 派 团• 《 联 合 国 综 合 特 派 团 规 划 进 程 : 秘 书 长 批 准 的 指 导 方 针 》(2006 年 6 月 , 秘 书 长 )• 《 秘 书 长 关 于 综 合 特 派 团 的 指 导 说 明 》(2006 年 2 月 , 秘 书 长 )• 《 秘 书 长 关 于 秘 书 长 代 表 、 驻 地 协 调 员 和 人 道 主 义 协 调 员 之 间 的 关 系 的 指 导 说 明 》(2000 年 12 月 11 日 , 秘 书 长 )• 《 秘 书 长 特 别 代 表 的 标 准 指 示 》(1999 年 , 秘 书 长 )• 《 行 政 协 调 会 关 于 驻 地 协 调 员 系 统 行 使 职 能 的 指 导 方 针 》(1999 年 9 月 , 方 案 业 务 协 商 会 )使 用 武 力• 《 制 订 联 合 国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接 战 规 则 的 指 导 方 针 》(2000 年 11 月 , 维 和 部 )• 《 秘 书 长 的 公 告 : 联 合 国 部 队 遵 守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ST/SGB/1999/13(1999 年 8 月 , 秘 书 长 的 报 告 )• 《 关 于 联 合 国 安 保 干 事 使 用 武 力 和 使 用 火 器 的 政 策 》(2001 年 1 月 , 联 合 国 )• 《 执 法 官 员 使 用 武 力 和 火 器 的 基 本 原 则 》(1990 年 9 月 , 联 合 国 )相 关 资 料


148指 挥 与 控 制• 联 合 国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的 权 力 、 指 挥 与 控 制(2008 年 2 月 15 日 , 维 和 部 )• 联 合 国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的 指 挥(2004 年 , 训 研 所 )在 维 和 行 动 中 军 民 协 调 与 联 络 的 培 训关 于 军 民 协 调 的 标 准 训 练 单 元 2-6(2005 年 4 月 , 维 和 部 )关 于 联 合 国 军 民 协 调 的 标 准 通 用 训 练 单 元 10(2005 年 2 月 , 维 和 部 )军 事 指 导 原 则 和 指 示联 合 国 和 部 队 派 遣 国 之 间 的 示 范 谅 解 备 忘 录 订 正 草 案 ——A/61/19 Part III(2007 年 6 月 12 日 , 大 会 )为 联 合 国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的 部 队 指 挥 官 和 首 席 军 事 观 察 员 制 订 指 挥 指 令 的 指 导 方 针(2001 年 10 月 , 维 和 部 )和 平 行 动 中 部 署 的 联 合 国 部 队 总 部 的 一 般 标 准 作 业 程 序(2001 年 4 月 , 维 和 部 )部 队 指 挥 官 抽 样 指 示(2000 年 11 月 , 维 和 部 )首 席 军 事 联 络 官 的 抽 样 指 示(2000 年 11 月 , 维 和 部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 部 队 地 位 协 定 》 范 本 ——A/45/594(1990 年 10 月 9 日 , 大 会 )杂 项速 效 项 目 , 维 和 部 的 政 策 指 示(2007 年 2 月 , 维 和 部 )联 合 行 动 中 心 和 特 派 团 联 合 分 析 中 心 , 维 和 部 的 政 策 指 示(2006 年 7 月 , 维 和 部 )[C] 外 勤 安 全共 同 拯 救 生 命 : 外 地 的 政 府 间 组 织 、 非 政 府 组 织 和 联 合 国 改 善 安 全 安 排 的 框 架(2006 年 11 月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修 正 版 本 )安 全 和 安 保 部 与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部 的 合 作 和 协 调 政 策(2006 年 10 月 , 安 全 和 安 保 部 及 维 和 部 )确 保 平 安 : 妇 女 安 全 准 则(2006 年 9 月 , 安 全 和 安 保 部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工 作 组 工 作 人 员 安 全 工 作 队 向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工 作 组 提 出 的 建 议(2002 年 1 月 18 日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


附录149外 地 的 安 保 : 联 合 国 系 统 工 作 人 员 须 知(1998 年 , 前 联 合 国 安 保 协 调 员 办 公 室 ( 安 协 办 ))1994 年 联 合 国 人 员 和 有 关 人 员 安 全 公 约 ; 及 其 2005 年 任 择 议 定 书[D] 行 为 守 则 和 标 准追 究 联 合 国 官 员 和 特 派 专 家 的 刑 事 责 任 ——A/RES/62/63(2007 年 8 月 18 日 , 大 会 )A/61/19 中 的 联 合 国 行 动 标 准 “ 我 们 是 联 合 国 维 持 和 平 者 ”(2007 年 6 月 , 大 会 )A/61/645 中 的 蓝 盔 部 队 个 人 行 为 守 则 十 条(2006 年 12 月 , 大 会 )《 环 球 项 目 : 救 灾 中 的 人 道 主 义 宪 章 和 最 低 标 准 》(2004 年 , 环 球 订 正 本 )《 关 于 民 警 和 军 事 观 察 员 风 纪 问 题 的 指 令 》(2003 年 , 维 和 部 )[E] 性 别 / 虐 待 / 暴 力两 性 平 等《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关 于 两 性 平 等 的 政 策 说 明 》(2008 年 3 月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 关 于 维 持 和 平 中 的 妇 女 儿 童 与 安 全 的 安 全 理 事 会 第 1325(2000) 号 决 议 的 执行 情 况 : 与 来 自 部 队 和 警 察 派 遣 国 的 妇 女 团 体 举 办 的 战 略 讲 习 班 : 最 后 报 告 》(2007 年 2 月 , 维 和 部 )《 妇 女 、 女 童 、 男 童 和 男 子 : 不 同 的 需 要 —— 平 等 的 机 会 ,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中的 性 别 手 册 》(2006 年 12 月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 维 和 部 关 于 联 合 国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中 的 两 性 平 等 的 政 策 指 示 》(2006 年 11 月 3 日 , 维 和 部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的 性 别 问 题 资 料 包(2004 年 7 月 , 维 和 部 )安 全 理 事 会 第 1325 号 决 议(2000 年 10 月 31 日 , 安 全 理 事 会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联 合 国 关 于 援 助 和 支 持 受 联 合 国 工 作 人 员 或 有 关 人 员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 受 害 人的 全 面 战 略 ——A/62/595 附 件 , 由 A/RES/62/214 通 过(2007 年 12 月 21 日 , 大 会 )维 和 部 关 于 联 合 国 维 持 和 平 特 派 团 和 其 他 外 地 特 派 团 性 骚 扰 的 指 示 —— 供 国家 特 遣 队 军 事 人 员 、 军 事 观 察 员 和 民 警 警 官 使 用(2003 年 , 维 和 部 )相 关 资 料


150秘 书 长 关 于 防 止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 的 特 别 措 施 的 公 告 ——ST/SGB/2003/13(2003 年 10 月 , 秘 书 长 的 报 告 )基 于 性 别 的 暴 力《 关 于 人 道 主 义 背 景 下 基 于 性 别 暴 力 的 干 预 措 施 的 指 导 方 针 》(2005 年 9 月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采 取 行 动 , 应 对 紧 急 情 况 中 基 于 性 别 的 暴 力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的 承 诺 声 明(2004 年 12 月 22 日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F]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法 律一 般 性1998 年 《 国 际 刑 事 法 院 罗 马 规 约 》1949 年 《 日 内 瓦 四 公 约 》 的 1977 年 《 日 内 瓦 附 加 议 定 书 》——《 关 于 保 护国 际 性 武 装 冲 突 受 难 者 的 第 一 附 加 议 定 书 》; 及 《 关 于 保 护 非 国 际 性 武 装 冲突 受 难 者 的 第 二 附 加 议 定 书 》1968 年 《 战 争 罪 及 危 害 人 类 罪 不 适 用 法 定 时 效 公 约 》1949 年 《 日 内 瓦 公 约 》—— 改 善 战 地 武 装 部 队 伤 者 病 者 境 遇 之 日 内 瓦 第 一 公约 ; 改 善 海 上 武 装 部 队 伤 者 病 者 及 遇 船 难 者 境 遇 之 日 内 瓦 第 二 公 约 ; 关 于 战俘 待 遇 之 日 内 瓦 第 三 公 约 ; 关 于 战 时 保 护 平 民 之 第 四 公 约1907 年 《 海 牙 公 约 和 宣 言 》—— 特 别 是 关 于 陆 战 法 规 和 习 惯 的 海 牙 第 四 公约 ; 关 于 中 立 国 家 和 人 民 在 陆 战 中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的 海 牙 第 五 公 约 ; 关 于 商 船改 装 为 军 舰 的 海 牙 第 七 公 约 ; 关 于 敷 设 自 动 触 发 水 雷 的 海 牙 第 八 公 约 ; 关 于战 时 海 军 轰 击 的 海 牙 第 九 公 约 ; 关 于 海 战 中 限 制 行 使 捕 获 权 的 海 牙 第 十 一 公约 ; 以 及 关 于 中 立 国 在 海 战 中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的 海 牙 第 十 三 公 约文 化 财 产1999 年 《 关 于 发 生 武 装 冲 突 时 保 护 文 化 财 产 的 海 牙 第 二 议 定 书 》1954 年 《 关 于 发 生 武 装 冲 突 时 保 护 文 化 财 产 的 海 牙 公 约 》1954 年 《 关 于 发 生 武 装 冲 突 时 保 护 文 化 财 产 的 海 牙 第 一 议 定 书 》环 境1994 年 《 红 十 字 委 员 会 / 联 合 国 大 会 关 于 武 装 冲 突 时 环 境 保 护 的 军 事 手 册 和指 令 的 指 导 原 则 》1976 年 《 联 合 国 禁 止 为 军 事 或 任 何 其 他 敌 对 目 的 使 用 改 变 环 境 的 技 术 的 公 约 》武 器1997 年 《 关 于 禁 止 使 用 、 储 存 、 生 产 和 转 让 杀 伤 人 员 地 雷 及 销 毁 此 种 地 雷的 渥 太 华 公 约 》1996 年 《 国 际 法 院 关 于 以 核 武 器 进 行 威 胁 或 使 用 核 武 器 的 合 法 性 的 咨 询 意 见 》1993 年 《 关 于 禁 止 发 展 、 生 产 、 储 存 和 使 用 化 学 武 器 及 销 毁 此 种 武 器 的 公 约 》


附录1511980 年 《 联 合 国 禁 止 或 限 制 使 用 某 些 可 被 认 为 具 有 过 分 伤 害 力 或 滥 杀 滥 伤 作 用的 常 规 武 器 公 约 》;1980 年 《 关 于 无 法 检 验 的 碎 片 的 第 一 号 议 定 书 》;1980年 《 禁 止 或 限 制 使 用 地 雷 ( 水 雷 )、 诱 杀 装 置 和 其 他 装 置 的 第 二 号 议 定 书 》 及其 1996 年 《 修 正 议 定 书 》;1980 年 《 禁 止 或 限 制 使 用 燃 烧 武 器 第 三 号 议 定书 》;1995 年 《 关 于 激 光 致 盲 武 器 的 第 四 号 议 定 书 》; 和 2003 年 《 关 于 战争 遗 留 爆 炸 物 的 第 五 号 议 定 书 》1972 年 《 禁 止 细 菌 ( 生 物 ) 及 毒 素 武 器 的 发 展 、 生 产 和 储 存 以 及 销 毁 这 类 武 器的 公 约 》1925 年 《 关 于 禁 止 在 战 争 中 使 用 窒 息 性 气 体 、 毒 气 或 其 他 气 体 以 及 细 菌 战方 法 的 日 内 瓦 议 定 书 》[G] 武 装 冲 突 中 保 护 平 民人 道 协 调 厅 在 支 持 保 护 中 的 作 用 : 国 际 和 外 地 一 级 的 责 任(2006 年 9 月 , 人 道 协 调 厅 )审 议 与 保 护 平 民 有 关 的 问 题 的 备 忘 录(2004 年 , 人 道 协 调 厅 )武 装 冲 突 中 的 国 际 人 道 主 义 、 人 权 和 难 民 法 律 方 面 的 常 见 问 题(2004 年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人 道 主 义 行 动 和 人 权 工 作 队 )在 武 装 冲 突 中 保 护 平 民 的 人 道 主 义 术 语 汇 编(2003 年 , 人 道 协 调 厅 )[H] 信 息 和 通 信秘 书 长 关 于 信 息 敏 感 度 、 分 类 和 处 理 的 公 告 ——ST/SGB/2007/6(2007 年 2 月 12 日 , 秘 书 长 的 报 告 )联 合 国 维 持 和 平 行 动 的 新 闻 政 策 和 指 南(2006 年 7 月 , 新 闻 部 和 维 和 部 )新 闻 谈 话 的 标 准 业 务 程 序(2006 年 4 月 3 日 , 维 和 部 )相 关 资 料注 : 本 清 单 并 非 详 尽 无 遗 , 有 关 国 家 /特 派 团 的 具 体 准 则 尚 未 列 入 。欲 知 军 民 关 系 详 细 内 容 , 敬 请 读 者查 阅 以 下 网 址 。人 道 协 调 厅 :http://ochaonline.un.org/cmcs/guidelines救 援 网 :http://www.reliefweb.int机 构 间 常 委 会 :http://www.humanitairianinfo.org/iasc维 和 部 :http://pbpu.unlb.org/pbps/Pages/Public/Home.aspx


本 出 版 物 照 片 来 源 :联 合 国 图 片 (Logan Abassi, Jorge Aramburu, Myriam Asmani, Di Bagno, Rick Bajornas,Yasmina Bouziane, R. Chalasani, H.J. Davis, Eskinder Debebe, Marco Dormino, MarieFrechon, Mark Garten, Grafman, Milton Grant, John Isaac, R. LeMoyne, StephenMallock, David Manyual, Justyna Melnikiewicz, Yutaka Nagata, Michal Novotny, FredNoy, Sophia Paris, Martine Perret, Luke Powell, Mario Rizzolio, Evan Schneider, SagarShresthal, Steve Whitehouse, Shereen Zorba)


《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 的 军 民 关 系 : 指 导 方 针 和 参 考 资 料 》 是 复 杂 紧 急 情 况 中 的 军 民 关 系 的 第一 套 核 心 人 道 主 义 文 书 的 汇 编 , 由 联 合 国 和 机 构 间 常 设 委 员 会 ( 机 构 间 常 委 会 ) 编 制 。 本 汇编 旨 在 帮 助 人 道 主 义 和 军 方 专 业 人 员 处 理 军 民 关 系 问 题 , 在 处 理 问 题 时 顾 及 并 适 当 反 应 战略 、 行 动 和 战 术 三 级 上 的 人 道 主 义 问 题 , 且 符 合 国 际 法 律 、 标 准 和 原 则 的 要 求 。人 道 协 调 厅 纽 约 办 事 处联 合 国 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协 调 厅政 策 制 订 和 研 究 处宣 传 和 人 道 主 义 议 程 股New York, NY 10017, USA电 邮 : ochany@un.org电 话 :1-212-963-1234 ( 总 机 )传 真 :1-212-963-1312 or1-212-963-9489人 道 协 调 厅 日 内 瓦 办 事 处人 道 主 义 事 务 协 调 厅紧 急 情 况 服 务 处军 民 协 调 科Palais des NationsCH-1211 Geneva 10, Switzerland电 邮 :cmcs@un.org电 话 :41-22-917-1234 ( 总 机 )传 真 :41-22-917-0023 or41-22- 917-0363电 子 版 本 可 查 阅 : http://ochaonline.un.org/cmcs/guidelines08-27481—December 200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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