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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高等教育雙聯學制實施之研究 - 香港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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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台 灣 地 區 高 等 教 育 雙 聯 學 制 實 施 之 研 究宋 雯 倩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摘 要 : 本 研 究 旨 在 瞭 解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實 施 雙 聯 學 制 的 情 形 , 包 括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實 施 雙聯 學 制 的 背 景 、 現 況 、 困 境 與 未 來 展 望 。 本 研 究 以 文 件 分 析 法 與 訪 談 法 , 參 照 國 內 外官 方 檔 案 、 研 究 報 告 、 法 令 與 會 議 記 錄 等 資 料 , 並 針 對 國 內 實 施 雙 聯 學 制 的 學 校 進 行深 入 訪 談 , 以 瞭 解 實 施 雙 聯 學 制 第 一 線 人 員 的 困 境 與 反 應 。 本 研 究 的 主 要 研 究 發 現 為台 灣 高 等 教 育 實 施 雙 聯 學 制 遭 遇 的 各 項 困 境 , 及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實 施 雙 聯 學 制 所 得 的 突破 性 創 新 。【 關 鍵 字 】 雙 聯 學 制 、 雙 聯 學 位 、 聯 合 學 位 、 雙 學 位 。壹 、 前 言高 等 教 育 肩 負 培 育 國 家 人 才 素 質 高 低 的 責 任 ,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人 才 , 因 為 科 技的 進 步 與 全 球 化 趨 勢 的 影 響 , 必 須 是 能 夠 處 理 舉 凡 環 境 污 染 、 全 球 能 源 、 傳 染 疾 病 、核 子 武 器 等 跨 國 問 題 、 具 備 多 種 語 言 的 溝 通 能 力 , 瞭 解 多 元 文 化 內 涵 與 具 有 國 際 觀 的世 界 公 民 。隨 著 各 國 高 等 教 育 數 量 的 擴 張 、 種 類 的 分 歧 、 國 家 投 資 教 育 經 費 的 減 少 與 對 公 共投 資 績 效 的 要 求 , 高 等 教 育 的 經 費 逐 漸 由 大 量 政 府 補 助 走 向 獨 立 自 籌 經 費 , 並 隨 著 高等 教 育 市 場 化 的 趨 勢 , 高 等 教 育 成 了 一 種 跨 國 競 爭 的 服 務 貿 易 之 一 。奠 基 於 二 十 世 紀 以 來 的 跨 國 國 際 學 術 合 作 歷 史 , 各 國 的 高 等 教 育 對 於 姊 妹 校 的 簽訂 與 研 究 人 員 的 交 流 並 不 陌 生 。 王 元 禛 (2002) 提 出 , 目 前 高 等 教 育 的 雙 邊 貿 易 途 徑 有以 下 幾 種 : 留 學 生 流 動 、 雙 邊 教 育 協 定 與 援 助 、 研 究 人 員 交 流 合 作 、 建 立 機 構 間 之 合夥 關 係 及 建 立 國 際 海 外 分 校 等 五 大 型 態 。 在 WTO 的 組 織 規 章 中 , 也 規 定 了 台 灣 必 須 開放 外 籍 人 士 在 台 設 立 高 中 職 以 上 的 學 校 及 教 育 機 構 ; 開 放 遠 距 教 學 ; 開 放 設 立 短 期 補習 班 , 及 開 放 留 學 服 務 業 等 四 項 高 等 教 育 貿 易 交 易 ( 教 育 部 ,2002; 郭 為 藩 ,2004)。而 科 技 的 發 展 與 經 濟 的 影 響 , 更 使 得 跨 國 遠 距 的 課 程 誕 生 。 澳 大 利 亞 學 校 組 織 委員 會 高 級 副 主 委 Judith Bundy 提 出 開 設 全 球 化 課 程 的 必 要 性 ( 張 人 紅 ,2000)。 歐 洲 學者 Eggenhuizen 也 提 出 「 課 程 國 際 化 不 僅 可 以 擴 大 高 等 教 育 市 場 、 增 加 額 外 收 入 、 提 升學 生 的 國 際 面 向 , 也 可 以 吸 引 學 生 入 學 ( 引 自 鄔 志 輝 ,2004)。 因 此 , 在 全 球 化 的 趨 勢與 高 等 教 育 跨 國 競 爭 的 趨 勢 下 , 許 多 國 家 紛 紛 以 雙 聯 學 制 的 模 式 來 招 收 海 外 學 生 。雙 聯 學 制 , 在 台 灣 經 歷 了 三 次 內 涵 的 擴 充 。 最 早 指 稱 副 學 士 銜 接 學 士 學 位 的 跨 國高 等 教 育 校 院 合 作 的 學 制 ; 後 來 演 變 為 跨 國 雙 邊 大 學 彼 此 銜 接 學 士 課 程 , 互 相 承 認 彼1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此 學 分 , 進 而 頒 發 兩 國 兩 校 學 位 或 合 頒 一 共 同 學 位 給 學 生 的 學 制 ; 而 到 了 2005 年 , 則統 稱 跨 國 的 兩 校 或 兩 校 以 上 , 可 共 同 合 作 頒 授 相 同 層 級 學 位 , 或 合 作 頒 發 不 同 層 級 學位 的 跨 國 合 作 學 制 。貳 、 台 灣 高 等 教 育 實 施 雙 聯 學 制 之 歷 史 演 變本 研 究 採 訪 談 研 究 法 , 訪 問 了 台 灣 十 二 所 已 經 在 實 施 雙 聯 學 制 的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並 根 據 訪 談 資 料 分 析 , 整 理 為 研 究 報 告 。 根 據 訪 談 結 果 發 現 : 臺 灣 所 稱 的 雙 聯 學 制 ,其 實 在 定 義 上 歷 經 了 三 次 的 演 變 。 最 原 始 (1990 年 代 ) 所 稱 的 雙 聯 學 制 , 與 目 前 的 雙聯 學 制 ( 教 育 部 函 ,2005) 在 內 涵 與 實 施 模 式 上 , 已 經 有 相 當 大 的 差 異 。一 、 原 始 的 雙 聯 學 制( 一 ) 實 施 原 因 與 背 景台 灣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與 國 外 學 校 教 育 合 作 行 之 有 年 , 各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皆 有 締 結 姊 妹校 、 學 術 交 流 、 短 期 遊 學 、 教 授 互 訪 、 交 換 學 生 計 畫 等 。 近 來 在 面 臨 全 球 化 、 教 育 市場 開 放 與 大 學 校 院 評 鑑 之 際 , 有 些 校 院 更 積 極 的 與 國 外 學 校 合 作 。受 到 馬 來 西 亞 雙 聯 學 制 的 影 響 , 許 多 學 者 開 始 思 考 與 國 外 學 校 合 作 雙 聯 學 制 的 可行 性 。 從 1995 年 開 始 , 黃 鎮 台 ( 陳 錦 慧 ,1995) 便 主 張 雙 聯 學 制 在 台 灣 的 可 行 , 教 育部 並 且 認 為 雙 聯 學 制 的 擴 大 有 助 於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在 僑 教 的 勢 力 範 圍 ( 陳 曼 玲 ,1998)。因 此 後 來 臺 灣 採 行 了 與 馬 來 西 亞 實 施 雙 聯 學 制 的 辦 法 , 各 校 陸 續 與 馬 來 西 亞 簽 約 ( 陳 曼玲 ,2002; 楊 惠 芳 ,1997)。 隨 後 , 教 育 部 於 1998 年 通 過 「 國 內 大 學 校 院 與 外 國 大 專校 院 試 辦 雙 聯 學 制 實 施 要 點 」, 積 極 推 動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與 馬 來 西 亞 等 東 南 亞 國 家 合 作 雙聯 學 制 。 實 施 雙 聯 學 制 一 方 面 不 僅 可 以 擴 大 招 收 外 籍 生 來 台 , 二 方 面 可 以 協 助 台 商 子女 在 馬 來 西 亞 升 大 學 的 困 難 , 三 方 面 並 可 做 為 國 內 舉 辦 遠 距 教 學 的 實 驗 。( 二 ) 簽 約 學 校第 一 個 和 馬 來 西 亞 簽 訂 雙 聯 學 制 的 是 國 立 暨 南 大 學 。 在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簽 約 之 前 ,本 來 有 其 他 學 校 要 與 新 紀 元 學 院 簽 約 合 作 , 但 該 校 在 分 析 自 身 學 校 的 特 色 與 未 來 發 展後 , 認 為 此 種 合 作 模 式 對 該 校 並 沒 有 幫 助 , 因 此 就 沒 有 與 新 紀 元 學 院 簽 約 。暨 南 國 際 大 學 開 始 舉 辦 雙 聯 學 制 之 後 , 因 為 馬 來 西 亞 外 籍 生 人 數 有 成 長 , 加 上 政策 的 推 動 , 陸 續 有 國 內 其 他 學 校 與 馬 來 西 亞 的 學 校 簽 約 合 作 。 由 於 馬 來 西 亞 的 私 立 高等 學 院 與 澳 洲 已 有 多 年 的 雙 聯 學 制 經 驗 , 因 此 在 與 臺 灣 簽 約 上 , 並 沒 有 太 多 的 猶 豫 ,華 人 所 開 設 的 私 立 高 等 學 院 相 當 積 極 。相 對 於 東 南 亞 國 家 的 積 極 , 臺 灣 的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則 顯 得 較 為 保 守 , 一 方 面 是 因 為東 南 亞 國 家 的 私 立 校 院 國 際 聲 望 比 我 國 低 , 二 方 面 是 因 為 東 南 亞 學 生 以 副 學 士 學 位 來銜 接 臺 灣 大 三 、 大 四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 在 課 程 的 認 定 、 學 制 的 銜 接 與 學 分 數 的 採 認 上 ,2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還 存 有 許 多 的 問 題 , 因 此 臺 灣 許 多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並 沒 有 主 動 向 東 南 亞 學 校 簽 約 合 作 雙聯 學 制 。為 了 鼓 勵 各 校 與 東 南 亞 國 家 合 作 雙 聯 學 制 , 教 育 部 當 時 不 僅 以 互 相 承 認 學 分 、 遠距 教 學 方 式 開 放 大 學 的 課 程 … 等 模 式 讓 馬 來 西 亞 的 僑 生 銜 接 副 學 士 學 位 , 同 時 也 以 在職 專 班 的 方 式 開 放 給 馬 來 西 亞 雙 聯 學 制 的 學 生 。( 三 ) 實 施 結 果但 是 這 種 讓 副 學 士 過 來 銜 接 我 國 高 等 教 育 的 模 式 對 於 我 國 研 究 型 的 大 學 並 沒 有 太大 的 吸 引 力 , 而 且 對 於 我 國 高 等 教 育 國 際 化 和 專 業 成 長 並 沒 有 太 大 的 幫 助 , 因 此 1998年 11 月 , 教 育 部 依 據 「 教 育 改 革 行 動 方 案 」 與 國 科 會 擬 定 的 「 大 學 追 求 卓 越 發 展 計 畫 」,核 定 大 學 學 術 追 求 卓 越 發 展 計 畫 , 由 教 育 部 與 國 科 會 共 同 推 動 。 原 先 預 定 執 行 四 年 ,後 延 至 民 國 2006 年 , 總 預 算 新 台 幣 一 百 三 十 億 元 。 教 育 部 另 訂 有 「 提 升 大 學 國 際 競 爭力 計 畫 」, 推 動 重 點 包 括 : 加 強 學 習 環 境 國 際 化 、 設 立 台 灣 獎 學 金 、 吸 引 國 際 學 生 來 台研 習 進 修 、 鼓 勵 各 校 部 分 學 程 以 英 語 授 課 、 鼓 勵 大 學 參 加 國 際 性 或 區 域 性 評 鑑 組 織 的評 鑑 方 案 、 提 高 大 學 的 國 際 知 名 度 及 研 究 水 準 、 鼓 勵 大 學 與 國 外 大 學 聯 合 開 設 學 程 或建 立 雙 聯 學 制 、 強 化 各 校 網 路 環 境 設 置 、 善 用 網 際 網 路 工 具 進 行 學 術 交 流 , 以 提 昇 國際 學 術 競 爭 力 ( 提 升 大 學 國 際 競 爭 力 計 畫 ,2002; 郭 為 藩 ,2004)。二 、 雙 聯 學 制 內 涵 大 轉 變 (2001 年 起 )( 一 ) 強 調 雙 學 位 的 雙 聯 學 制從 2001 年 起 , 楊 朝 祥 (2001) 黃 榮 村 ( 陳 曼 玲 ,2003)、 黃 宏 斌 ( 黃 以 敬 ,2003)、蘇 炎 坤 (2003)、 郭 為 藩 ( 江 昭 青 ,2004) 等 學 者 , 便 開 始 以 「 雙 聯 學 制 」 去 稱 呼 非 大專 銜 接 模 式 的 國 際 合 作 關 係 : 他 們 所 認 定 的 雙 聯 學 制 是 指 國 內 的 大 學 與 國 外 大 學 校 院合 作 , 聯 合 承 認 銜 接 的 學 分 , 畢 業 時 可 以 同 時 獲 得 兩 校 所 認 可 的 學 位 的 新 學 制 。 雙 聯學 制 替 大 學 開 啟 另 一 扇 新 的 招 生 大 門 , 提 供 了 大 學 更 彈 性 的 招 生 管 道 ( 吳 清 山 、 林 天佑 ,2004)。 學 者 如 此 的 主 張 影 響 到 教 育 部 制 訂 政 策 , 同 時 國 內 少 數 幾 所 學 校 開 始 嘗 試此 種 方 式 與 國 外 交 流 ( 其 實 , 這 種 新 涵 義 下 的 雙 聯 學 制 , 就 是 歐 洲 目 前 在 實 施 的 聯 合 學位 )。( 二 ) 新 雙 聯 學 制 的 實 施不 同 於 舊 雙 聯 學 制 , 新 雙 聯 學 制 在 政 府 政 策 與 法 規 推 動 之 前 , 就 已 經 有 許 多 學 校開 始 在 與 國 外 嘗 試 合 作 、 洽 談 學 生 出 國 就 讀 、 以 外 語 授 課 , 提 升 學 生 國 際 觀 的 合 作 方案 。 這 些 學 校 是 基 於 對 學 生 畢 業 前 途 的 使 命 感 與 增 廣 學 生 的 視 野 積 極 推 動 與 國 外 學 校的 國 際 合 作 。 最 早 開 始 新 雙 聯 學 制 的 是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與 交 通 大 學 ,2001 年 在 法 國 政府 , 即 法 國 在 臺 協 會 邀 請 大 學 合 作 之 下 , 由 法 方 出 一 半 的 經 費 , 臺 灣 合 作 學 校 出 一 半的 經 費 , 派 遣 博 士 班 的 學 生 出 國 修 習 雙 聯 博 士 的 學 位 , 並 由 雙 方 學 校 教 授 共 同 指 導 、口 試 論 文 。 臺 灣 所 派 遣 的 博 士 生 在 法 國 進 修 一 至 兩 年 , 完 成 修 業 後 可 以 同 時 拿 到 臺 灣與 法 國 大 學 的 雙 博 士 學 位 ( 陳 洛 薇 ,2001; 陳 愛 珠 ,2004)。 臺 灣 大 學 於 2002 年 送 出3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兩 位 博 士 班 學 生 , 交 通 大 學 則 一 次 送 了 三 名 博 班 學 生 出 國 。 同 年 臺 灣 大 學 又 送 出 兩 位與 美 國 伊 利 諾 大 學 合 作 的 雙 碩 士 學 生 (http://www.ciae.ntu.edu.tw/Chinese/overseadegree/overseadegree1.asp)。隔 年 (2003)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與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商 學 院 , 送 出 該 校 第 一 批 雙 聯 碩 士 到 美國 華 盛 頓 大 學 進 行 1+1 模 式 ( 一 年 在 台 灣 , 一 年 到 美 國 華 盛 頓 大 學 ) 的 碩 士 課 程 。 雙 方學 校 以 IMBA 或 EMBA 的 方 式 , 在 設 計 課 程 的 過 程 中 , 讓 學 生 在 兩 地 修 習 學 分 , 畢 業後 學 生 同 時 拿 取 臺 灣 與 美 國 大 學 的 碩 士 學 位 。( 三 ) 政 府 相 關 鼓 勵 政 策 的 出 現隨 著 大 學 學 術 追 求 卓 越 發 展 計 畫 與 提 升 大 學 國 際 競 爭 力 計 畫 的 推 動 , 政 府 一 方 面要 面 對 全 球 教 育 市 場 化 、 國 家 教 育 經 費 縮 編 、 高 等 教 育 補 助 減 少 的 各 方 壓 力 , 一 方 面又 渴 求 國 家 卓 越 人 才 的 培 育 ;2003 年 , 我 國 出 國 留 學 人 數 因 為 國 內 經 濟 不 景 氣 影 響 ,留 學 海 外 人 數 驟 降 。 從 下 表 1 中 可 以 看 出 ,2000 年 之 後 , 我 國 留 美 、 英 國 和 加 拿 大 的學 生 呈 現 減 少 的 趨 勢 , 到 2003 年 呈 現 最 低 ,2004 之 後 又 逐 步 回 穩 上 升 ; 留 學 澳 洲 、 紐西 蘭 的 學 生 在 2003 年 以 前 呈 現 增 加 的 趨 勢 ,2003 年 一 路 下 滑 ,2004 年 跌 至 最 低 , 現 在又 逐 步 增 加 中 。 我 國 留 學 德 國 、 法 國 的 學 生 人 數 比 例 上 而 言 一 直 都 不 多 , 但 近 年 來 有逐 步 上 升 的 趨 勢 。 總 體 而 言 ,2003 年 我 國 出 國 留 學 的 學 生 下 滑 至 這 十 年 來 最 低 點 。表 1:1996~2005 年 我 國 學 生 主 要 留 學 國 家 簽 證 人 數 統 計 表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美 國 13,425 14,042 13,109 14,443 15,547 14,878 13,767 10,324(-25%)14,054(+36.1%)15,525(+10.5%)加 拿 大 3,031 2,280 2,359 2,159 2,583 2,296 2,433 1,813 2,149 2,140(-25.5%) (+ 19%) (- 0.4%)英 國 5,095 6,414 6,173 6,553 8,567 7,583 9,548 6,662(-30%)法 國 437 355 342 411 552 562 529 627(18.5%)德 國 312 345 305 295 313 345 400 442(10.5%)澳 大 利 2,884 2,126 2,092 2,065 2,104 2,397 2,894 2,823亞(-2.5%)9,207(+ 38%)580(- 7.5%)402(- 10%)2,246(- 20%)9,248(+ 0.5%)600(+ 3.5%)475(+18.2%)2,527(+12.5%)4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紐 西 蘭 275 365 342 391 496 645 740 571(-22.8%)日 本 1,480 1,700 1,649 1,573 1,753 1,696 1,745 1,337(-23.4%)合 計 26,939 27,627 26,200 27,890 31,907 30,402 32,016 24,599(-23.2%)534(- 6.5%)1,556(+ 16%)30,728(+ 25%)498(- 6.7%)1,748(+12.3%)32,761(+ 6.6%)備 註 1. 自 1989 年 護 照 條 例 修 改 後 , 僅 能 從 各 國 駐 華 機 構 瞭 解 出 國 留 學 人 數 , 除上 述 國 家 外 ,2005 年 其 他 國 家 留 學 簽 證 人 數 如 下 : 義 大 利 201 人 ; 西 班 牙168 人 ; 愛 爾 蘭 25 人 ; 奧 地 利 356 人 ; 丹 麥 28 人 ; 荷 蘭 172 人 ; 芬 蘭 20 人 ;南 非 16 人 ; 比 利 時 47 人 ;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王 國 4 人 ; 埃 及 2 人 ; 科 威 特 6 人 ;約 旦 5 人 ; 韓 國 95 人2. 2005 年 我 國 學 生 赴 美 國 等 八 國 留 學 簽 證 人 數 合 計 為 32,761 人 。資 料 來 源 : 出 自 教 育 部 統 計 處 (2006)。因 此 教 育 部 與 國 科 會 聯 手 推 出 菁 英 留 學 計 畫 。 菁 英 留 學 計 畫 共 有 六 個 子 計 畫 , 包含 了 國 科 會 主 辦 的 千 里 馬 計 畫 、 專 案 擴 增 留 學 計 畫 , 教 育 部 主 辦 的 專 案 擴 增 留 學 計畫 、 鼓 勵 國 內 大 學 校 院 選 送 學 生 赴 國 外 研 修 、 留 學 獎 學 金 、 公 費 留 學 與 留 學 貸 款 等 計畫 , 目 的 在 於 大 量 補 助 國 內 學 生 出 國 留 學 , 鼓 勵 國 內 學 子 出 國 , 以 免 出 國 留 學 生 繼 續降 低 。2004 年 , 鑑 於 許 多 和 東 南 亞 國 家 所 簽 約 的 雙 聯 學 制 條 約 並 沒 有 真 正 的 落 實 , 而 且東 南 亞 的 學 生 主 要 被 強 大 的 英 、 美 、 澳 教 育 市 場 所 吸 引 , 我 國 多 年 來 赴 東 南 亞 吸 引 外籍 生 的 收 益 並 沒 有 太 大 的 成 長 , 反 而 逐 年 降 低 ( 黃 士 玲 ,2002)。 因 此 於 2004 年 9 月廢 除 《 國 內 大 學 校 院 與 外 國 大 專 校 院 試 辦 雙 聯 學 制 實 施 要 點 》。三 、 雙 聯 學 制 之 新 定 義( 一 ) 兩 種 定 義 的 共 存從 1998 至 今 , 由 於 學 者 對 雙 聯 學 制 的 解 讀 不 同 , 教 育 部 在 廢 除 《 國 內 大 學 校 院 與外 國 大 專 校 院 試 辦 雙 聯 學 制 實 施 要 點 》 後 , 仍 沿 用 『 雙 聯 學 制 』 的 名 稱 , 繼 續 修 訂 學 位授 予 法 與 國 外 學 歷 查 證 辦 法 。 因 此 , 現 在 「 雙 聯 學 制 」 變 成 有 兩 種 意 義 , 一 種 就 是 教 育部 在 八 十 七 年 訂 的 雙 聯 學 制 , 針 對 海 外 華 僑 返 國 設 計 , 讓 僑 居 海 外 唸 完 兩 年 制 專 科 的僑 生 , 來 臺 灣 銜 接 大 學 學 位 , 取 得 臺 灣 的 大 學 文 憑 ( 張 志 清 ,1997), 但 這 條 法 規 在2004 年 廢 除 ; 另 一 種 就 是 國 內 的 大 學 生 同 時 在 國 內 外 的 大 學 修 讀 學 分 , 透 過 兩 校 的 相互 採 認 , 畢 業 時 可 以 同 時 獲 得 兩 校 的 大 學 學 位 。5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但 是 這 樣 的 結 果 造 成 了 雙 聯 學 制 觀 念 上 的 相 當 混 淆 , 在 談 及 雙 聯 學 制 時 , 有 些 學校 認 為 是 1998 年 所 規 定 的 舊 雙 聯 學 制 ( 因 為 還 有 學 生 在 就 讀 , 且 持 續 在 招 生 中 ); 有些 學 校 則 認 為 是 新 的 雙 聯 學 制 , 完 全 不 考 慮 東 南 亞 私 立 學 院 的 合 作 案 。( 二 ) 雙 聯 學 制 內 涵 的 擴 大由 於 新 舊 兩 種 定 義 的 混 淆 , 因 此 有 必 要 將 雙 聯 學 制 再 釐 清 。 其 實 新 舊 兩 種 雙 聯 都是 高 等 教 育 國 際 化 的 一 環 , 而 且 夾 雜 了 馬 來 西 亞 、 澳 洲 或 歐 盟 的 方 式 在 內 。 在 教 育 部尚 未 通 過 法 令 之 前 , 與 國 外 學 術 合 作 以 完 成 學 位 的 例 子 便 在 私 立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展 開 。在 教 育 部 最 新 所 頒 佈 的 雙 聯 學 制 辦 理 說 明 ( 教 育 部 函 ,2005) 中 規 定 ( 文 中 第 四 點第 五 項 ), 雙 聯 學 制 之 辦 理 , 可 朝 多 元 模 式 發 展 , 建 立 雙 聯 學 制 合 作 關 係 之 學 校 (2 校或 2 校 以 上 ) 可 共 同 頒 授 一 個 學 位 。 而 所 頒 授 的 文 憑 或 學 位 證 書 , 宜 註 明 為 合 作 學 校 共同 授 予 , 或 個 別 頒 授 相 同 層 級 ( 例 如 : 學 士 、 碩 士 、 博 士 等 ) 或 不 同 層 級 ( 例 如 : 學 士+ 碩 士 、 碩 士 + 博 士 … 等 ) 的 學 位 。 教 育 部 開 放 各 大 學 可 依 不 同 之 修 業 年 限 , 規 劃 不 同之 學 制 配 套 模 式 。 從 中 , 似 乎 可 以 看 出 教 育 部 想 要 把 所 有 與 國 外 學 校 合 作 、 涉 及 學 位授 予 、 雙 方 互 相 承 認 學 位 、 雙 方 或 多 方 、 副 學 士 銜 接 學 士 也 好 、 學 士 、 碩 士 或 博 士 的合 作 也 好 , 通 通 包 含 在 「 雙 聯 學 制 」 內 , 這 樣 定 義 下 的 雙 聯 學 制 , 其 實 就 是 一 種 類 似 歐盟 「 聯 合 學 位 」 的 逐 步 深 入 、 逐 漸 加 廣 的 跨 國 學 術 合 作 模 式 ; 按 照 字 面 來 看 , 雙 聯 學制 , 就 成 了 雙 邊 學 校 聯 合 辦 學 與 合 作 頒 發 學 位 的 學 制 。為 了 行 文 上 能 夠 讓 讀 者 清 楚 明 瞭 , 因 此 , 後 續 章 節 研 究 者 把 臺 灣 與 東 南 亞 國 家 合作 的 副 學 士 銜 接 學 士 學 位 ( 只 涉 及 學 位 銜 接 , 不 涉 及 雙 邊 共 頒 學 位 問 題 ) 的 模 式 , 稱 為舊 雙 聯 學 制 ( 最 早 的 雙 聯 )。 而 目 前 教 育 部 積 極 鼓 勵 臺 灣 各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與 國 外 學 校 雙邊 ( 或 多 邊 ) 師 生 的 交 流 、 課 程 的 合 作 、 評 鑑 的 共 同 進 行 、 或 以 其 他 國 際 學 術 合 作 的 方式 ( 包 含 遠 距 教 學 , 但 不 得 超 過 課 程 的 三 分 之 一 ), 使 學 生 在 雙 邊 ( 或 多 邊 ) 學 校 修 課 、被 承 認 學 分 , 取 得 兩 個 ( 或 合 頒 ) 學 位 的 模 式 , 稱 為 新 雙 聯 學 制 。不 過 新 雙 聯 學 制 與 舊 雙 聯 學 制 在 推 動 的 過 程 中 其 實 是 相 當 接 近 的 , 例 如 雙 聯 學 制本 身 的 不 對 稱 性 ( 歐 美 先 進 國 家 學 生 不 願 意 過 來 , 而 東 南 亞 等 國 家 臺 灣 學 生 又 不 願 意 過去 , 造 成 一 種 不 對 等 的 關 係 )、 學 分 的 洽 談 、 學 位 的 承 認 、 課 程 的 銜 接 、 學 費 的 談 判 、學 校 本 身 的 聲 望 、 學 校 的 格 局 、 國 家 的 高 度 、 簽 約 遭 遇 的 困 難 、 學 生 的 篩 選 過 程 與 評量 … 等 , 都 是 高 等 教 育 在 推 動 國 際 化 中 會 遭 遇 到 的 問 題 。 因 此 在 探 討 舊 雙 聯 學 制 與 新雙 聯 學 制 實 施 過 程 與 實 施 上 所 遭 遇 到 的 問 題 時 , 並 不 分 開 討 論 。 只 將 合 作 學 校 、 合 作國 家 與 學 生 人 數 等 分 開 敘 述 。參 、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實 施 雙 聯 學 制 的 現 況 統 計6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研 究 者 就 高 等 教 育 司 所 提 供 的 未 公 開 統 計 資 料 及 訪 談 結 果 , 將 臺 灣 雙 聯 學 制 ( 分 為新 、 舊 雙 聯 探 討 ) 所 簽 訂 的 學 校 、 國 家 、 合 作 模 式 與 合 作 學 位 、 學 生 學 習 、 學 生 生 活 適應 與 實 施 結 果 做 分 析 :一 、 舊 雙 聯 學 制 實 施 概 況 統 計研 究 者 從 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 司 先 前 所 做 的 調 查 資 料 以 及 各 校 的 網 頁 中 , 有 提 到 與 馬來 西 亞 或 東 南 亞 國 家 的 學 院 簽 訂 雙 聯 學 制 合 作 協 議 書 者 , 整 理 如 下 表 :( 一 ) 簽 約 國 家 、 學 校 、 合 作 模 式 與 學 位從 表 2 中 ,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與 國 外 簽 訂 的 舊 雙 聯 學 制 合 約 共 有 55 件 , 其 中 馬 來 西 亞41 件 , 泰 國 3 件 , 越 南 3 件 , 印 尼 7 件 , 及 菲 律 賓 1 件 。 簽 訂 的 模 式 主 要 以 2+2 為 主 ,並 以 學 士 為 大 宗 。 簽 訂 時 間 最 早 的 是 國 立 暨 南 大 學 (1997 年 7 月 ), 其 次 為 世 新 大 學 。表 2 臺 灣 地 區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與 東 南 亞 國 家 簽 訂 雙 聯 學 制 之 統 計台 灣 學 校 簽 約 國 家 簽 約 校 名 簽 約 時 間合 作 模學 位式淡 江 大 學 印 尼 加 札 馬 達 大 學 — — —亞 洲 大 學 印 尼University of Muhammadiyah 2004.6.04學 士 、 碩—Purwokert士 、 博 士亞 洲 大 學 印 尼 加 札 馬 達 大 學2004.6.04學 士 、 碩—士 、 博 士亞 洲 大 學 印 尼University of Jenderal 2004.6.04學 士 、 碩—Soedirman士 、 博 士亞 洲 大 學 印 尼達 賀 蘭 大 學 2004.6.04學 士 、 碩—士 、 博 士亞 洲 大 學 印 尼烏 達 雅 那 大 學 2004.6.02學 士 、 碩—士 、 博 士亞 洲 大 學 印 尼楠 榜 大 學 2004.6.1學 士 、 碩—士 、 博 士南 華 大 學 泰 國 僧 伽 大 學 2002.12.19 —國 立 台 中 技 術2002.8.29泰 國 亞 洲 理 工 學 院學 院— —亞 洲 大 學 泰 國 清 邁 大 學2002.10.14 學 、 碩 、 博—士中 國 文 化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新 紀 元 學 院 2002.11.1 — 學 士中 興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新 紀 元 學 院 2004.3.30 2+2 學 士世 新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韓 新 傳 播 學 院 1998.4.18 2+2 學 士成 功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新 紀 元 學 院 2003.4.4 — 學 士7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成 功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南 方 學 院 2003.4.3 — 學 士成 功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韓 江 學 院 2003.4.3 — 學 士南 華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南 方 學 院 2002.3.18 — —南 華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韓 江 學 院 2002.1.25 — —南 華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新 紀 元 學 院 2002.1.23 — —南 華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韓 新 傳 播 學 院 2000.11.3 — —義 守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韓 江 學 院 — — —修 平 技 術 學 院 馬 來 西 亞 南 方 學 院 2002.7.17 — 學 士修 平 技 術 學 院 馬 來 西 亞 新 紀 元 學 院 2002.7.9 — 學 士國 立 台 中 技 術2002.8.23馬 來 西 亞 馬 來 西 亞 國 民 大 學學 院— —國 立 雲 林 科 技2003.5.6馬 來 西 亞 英 豪 多 媒 體 傳 播 學 院大 學— 學 士國 立 彰 化 師 範2001.4.26馬 來 西 亞 新 紀 元 學 院大 學— 學 士國 立 暨 南 國 際1998.1.6馬 來 西 亞 南 方 學 院大 學— —國 立 暨 南 國 際1997.7.10馬 來 西 亞 新 紀 元 學 院大 學— —國 立 臺 灣 體 育 越 南 越 南 第 二 體 育 大 學學 院淡 江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韓 江 學 院 2004.03.17 — —淡 江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英 豪 多 媒 體 傳 播 學 院 2003.12.25 — —淡 江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新 紀 元 學 院 2003.12.17 — —淡 江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韓 新 傳 播 學 院 2003.05.26 — —逢 甲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韓 江 學 院 2003.5.8 2+2 學 士逢 甲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南 方 學 院 2001.10.3 2+2 學 士逢 甲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新 紀 元 學 院 1999.10.18 2+2 學 士朝 陽 科 技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南 方 學 院 2003.07.17 — 學 士朝 陽 科 技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韓 新 傳 播 學 院 2003.03.19 — 學 士朝 陽 科 技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韓 江 學 院 2001.08.08 — 學 士朝 陽 科 技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新 紀 元 學 院 2000.08.23 — 學 士義 守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韓 江 學 院 — 3+1 學 士輔 仁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韓 江 學 院 2002.06.11 — 學 士輔 仁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韓 新 傳 播 學 院 2001.01.24 — 學 士銘 傳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英 豪 多 媒 體 傳 播 學 院2003.09.12 ———8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銘 傳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新 紀 元 學 院2002.06.13 —銘 傳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博 藝 廣 告 學 院2002.02.01 ——銘 傳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中 央 藝 術 學 院 2002.01.15 — —銘 傳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南 方 學 院 2001.12.31 — —銘 傳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韓 江 學 院 2001.11.1 — —銘 傳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韓 新 傳 播 學 院 2001.10.19 — —樹 德 科 技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南 方 學 院 2002.12.18 — —樹 德 科 技 大 學 馬 來 西 亞 新 紀 元 學 院 2002.07.06 — —亞 洲 大 學 菲 律 賓 馬 可 士 大 學2002.10.14 學 、 碩 、 博—士國 立 台 中 技 術2002.8.26越 南 越 南 國 家 大 學 — 河 內學 院— —清 雲 科 技 大 學 越 南 河 內 大 學 — 2+2,1+1 學 士 、 碩 士資 料 來 源 : 整 理 自 訪 談 及 高 教 司 所 提 供 之 資 料 。菲 律 賓2%越 南5%印 尼13%泰 國5%馬 來 西 亞75%圖 1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簽 訂 雙 聯 學 制 合 作 契 約 之 東 南 亞 國 家 分 佈資 料 來 源 : 依 表 1 繪 製從 圖 1 可 以 看 出 我 國 高 等 教 育 雙 聯 學 制 主 要 是 以 馬 來 西 亞 為 主 要 簽 約 國 家 ( 達 41件 , 佔 75%), 其 他 如 越 南 、 印 尼 、 泰 國 等 , 則 相 對 的 少 許 多 。 但 是 從 表 2 中 , 可 以 看出 國 內 和 馬 來 西 亞 的 簽 約 學 校 有 17 所 , 但 是 馬 來 西 亞 學 校 與 臺 灣 高 教 合 作 者 , 只 有 八所 ( 這 四 十 一 個 簽 約 合 作 主 要 集 中 在 馬 來 西 亞 的 新 紀 元 學 院 (12 件 )、 韓 新 傳 播 學 院(6 件 )、 韓 江 學 院 (9 件 )、 南 方 學 院 (8 件 ) 這 四 所 私 立 學 院 中 , 其 中 以 新 紀 元 最多 , 很 明 顯 的 , 臺 灣 與 馬 來 西 亞 合 作 雙 聯 學 制 顯 示 出 相 當 集 中 的 情 形 。( 二 ) 舊 雙 聯 學 制 學 生 的 學 習東 南 亞 國 家 雙 聯 學 制 學 生 前 來 臺 灣 修 習 的 課 程 方 面 , 因 為 進 入 系 所 會 有 審 核 ( 如 果不 是 相 關 系 所 , 學 生 在 課 業 的 銜 接 容 易 跟 不 上 ), 而 且 只 有 兩 年 的 時 間 學 生 必 須 適 應 臺9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灣 生 活 並 且 得 到 學 位 , 所 以 在 選 擇 系 所 上 , 主 要 是 以 相 關 科 系 為 主 。 不 過 也 是 要 看 學生 自 己 的 考 量 , 也 有 學 生 選 擇 和 二 專 時 所 修 讀 課 程 不 同 的 學 門 。 國 內 大 學 的 作 法 有 些是 開 放 全 校 系 所 隨 君 選 擇 , 有 些 則 只 限 定 某 些 系 所 。生 活 適 應 方 面 , 臺 灣 學 校 可 謂 費 盡 心 思 , 除 了 辦 理 入 學 講 習 , 還 必 須 幫 學 生 處 理生 活 瑣 事 、 課 業 適 應 , 與 語 言 學 習 等 。 照 顧 外 籍 生 的 入 學 適 應 , 成 了 辦 理 雙 聯 學 制 學校 的 一 種 例 行 工 作 。 另 外 , 學 校 方 面 還 盡 可 能 的 安 排 獎 學 金 讓 雙 聯 學 制 學 生 能 夠 安 定的 學 習 , 因 為 一 來 獎 學 金 的 穩 定 可 以 穩 定 學 生 的 來 源 。 二 來 獎 學 金 可 以 讓 雙 聯 學 制 學生 在 台 灣 的 生 活 較 無 後 顧 之 憂 , 學 生 到 處 打 工 的 情 形 可 以 減 少 。( 三 ) 舊 雙 聯 學 制 的 實 施 結 果雖 然 許 多 學 校 努 力 在 推 動 舊 雙 聯 學 制 , 但 是 在 實 施 結 果 上 , 成 效 卻 相 當 有 限 。 尤其 在 與 國 外 大 學 競 爭 上 , 我 國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的 吸 引 力 , 顯 然 不 如 歐 美 國 家 的 高 等 教 育校 院 。 因 此 所 招 收 的 學 生 人 數 與 素 質 逐 年 降 低 , 更 有 受 訪 者 直 接 提 出 廢 除 舊 雙 聯 學 制的 主 張 。1、 學 生 素 質 與 人 數 的 降 低政 府 雖 然 積 極 想 要 爭 取 國 際 教 育 市 場 、 吸 引 更 多 的 外 籍 生 入 學 , 而 且 東 南 亞 也 被視 為 是 最 近 、 最 方 便 、 最 容 易 找 的 一 個 教 育 市 場 , 不 過 東 南 亞 這 一 塊 教 育 市 場 目 前 已有 歐 、 美 、 澳 等 國 家 的 高 等 教 育 進 入 , 可 以 吸 引 的 學 生 數 快 速 的 被 壓 縮 中 。 因 此 , 在爭 取 優 秀 學 生 的 部 分 顯 得 更 加 的 困 難 。 一 方 面 美 國 、 澳 洲 、 英 國 的 腳 步 比 我 們 快 , 許多 東 南 亞 的 學 生 都 被 澳 、 英 、 美 吸 收 ; 二 方 面 財 力 的 支 持 不 足 , 所 能 給 的 經 濟 補 助 比起 歐 美 國 家 , 顯 得 相 當 的 薄 弱 。 另 外 在 學 校 部 分 , 實 施 學 校 反 應 以 雙 聯 學 制 申 請 來 台就 讀 的 學 生 有 逐 年 下 降 的 趨 勢 。 另 外 兩 邊 學 校 因 為 學 制 的 關 係 , 臺 灣 的 大 學 生 不 願 意到 東 南 亞 國 家 ( 有 被 降 級 的 感 覺 ), 只 有 馬 來 西 亞 的 學 院 學 生 過 來 , 產 生 合 作 的 不 對 等關 係 。 加 上 東 南 亞 學 校 的 申 請 學 生 , 往 往 因 為 資 格 不 符 合 未 錄 取 或 是 未 報 到 , 因 此 我國 與 東 南 亞 學 校 合 作 雙 聯 學 制 的 人 數 , 每 年 每 校 仍 以 個 位 數 計 算 , 並 呈 現 逐 年 降 低 的現 象 。二 、 新 雙 聯 學 制 實 施 概 況 統 計研 究 者 依 據 教 育 部 高 等 教 育 司 二 00 五 年 十 二 月 所 整 理 的 調 查 資 料 、 各 校 網 頁 、各 校 的 訪 談 、 及 訪 談 所 提 供 資 料 中 , 將 國 內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中 , 有 與 其 他 國 家 高 等 教 育校 院 簽 訂 合 作 新 雙 聯 學 制 的 學 校 ( 因 為 校 數 眾 多 ), 依 照 國 立 、 私 立 分 為 兩 個 表 格 , 再做 統 一 比 較 :( 一 ) 簽 約 國 家 、 學 校 、 合 作 模 式 與 學 位表 3 國 立 大 學 校 院 與 國 外 大 學 簽 署 新 雙 聯 學 制 校 數 一 覽 表10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學 校 名 稱 合 作 國 家 合 作 學 校 名 稱 實 施 系 所 授 予 學 位國 立 政 治 大 學 美 國 華 盛 頓 大 學 科 技 管 理 研 究 在 職 雙 聯 碩 士所加 拿 大 西 門 莎 菲 大 學 英 文 系 在 職 專 班 雙 聯 碩 士國 立 清 華 大 學 瑞 典 林 雪 平 大 學 雙 聯 學 士 、 碩 士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法 國 科 諾 伯 勒 第 一 大 學 全 校 碩 士 、 博 士里 爾 科 技 大 學 全 校 碩 士 、 博 士巴 黎 高 等 綜 合 理 工 學 院 全 校 未 明 訂尼 斯 大 學 全 校 博 士卡 相 高 等 學 院 全 校 博 士巴 黎 第 十 一 大 學 全 校 未 明 訂奧 地 利 林 茲 約 翰 尼 斯 . 克 普 勒 全 校 未 明 訂大 學日 本 早 稻 田 大 學 全 校 學 士 、 碩 士 、 博 士國 立 成 功 大 學 美 國 美 國 凱 斯 西 儲 大 學 -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日 本 佐 賀 大 學 -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法 國 南 特 大 學博 士第 十 一 大 學博 碩 士瑞 典 查 爾 默 科 技 大 學 碩 士 、 博 士國 立 中 山 大 學 美 國 華 盛 頓 大 學 MBA 碩 士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法 國 里 爾 大 學 - -學國 立 嘉 義 大 學 法 國 歐 洲 商 業 學 院國 立 台 南 藝 術 大 美 國 知 識 系 統 學 院學國 立 臺 南 大 學 澳 洲 南 澳 大 學國 立 體 育 學 院 美 國 北 科 羅 拉 多 大 學國 立 中 央 大 學 法 國 里 昂 第 三 大 學美 國 紐 約 科 技 大 學法 國 昂 傑 管 理 學 院表 4 臺 灣 私 立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與 國 外 大 學 簽 署 新 雙 聯 學 制 校 數 一 覽 表學 校 名 稱 合 作 國 家 合 作 學 校 名 稱 實 施 系 所 授 予 學 位佛 羅 里 達 州 立 大 學 - -美 國印 第 安 那 波 里 斯 大 學 - -東 海 大 學澳 洲 新 南 威 爾 斯 大 學 - -英 國 倫 敦 南 岸 大 學 - -11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輔 仁 大 學 美 國底 特 律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在 職 雙 聯 碩 士夏 威 夷 州 立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在 職 雙 聯 碩 士中 原 大 學 美 國卓 克 索 大 學 理 學 院 5 年 BS/MS Program密 西 根 科 技 大 學 工 學 院管 理 學 院 3+1 or 3+1+1 雙 聯 學柏 恩 茅 斯 大 學士英 國靜 宜 大 學管 理 學 院 3+1 or 3+1+1 雙 聯 學諾 桑 比 亞 大 學士韓 國 舟 城 大 學 - -長 庚 大 學 美 國 華 盛 頓 大 學 管 學 院 碩 士荷 蘭 NIMBAS 管 理 學 院 - -英 國 劍 橋 大 學 - -元 智 大 學紐 澤 西 理 工 學 院 工 學 院 -美 國喬 治 華 盛 頓 大 學 工 管 系 學 士中 華 大 學美 國 夏 威 夷 太 平 洋 大 學 - 學 士英 國 克 蘭 菲 爾 大 學 - 碩 士義 守 大 學 英 國 皇 后 大 學 - -世 新 大 學 美 國 威 斯 康 辛 雷 河 分 校 - 學 士 及 碩 士 雙 學 位銘 傳 大 學美 國 密 西 根 州 塞 基 諾 大 學 - -英 國 諾 桑 比 亞 大 學 - -實 踐 大 學 美 國 威 斯 康 辛 大 學 雷 河 分 校 管 理 學 院 碩 士大 同 大 學 香 港 香 港 理 工 大 學 - -玄 奘 大 學 美 國 匹 茲 堡 州 立 大 學 - -亞 洲 大 學美 國 德 州 大 學 奧 斯 汀 分 校 - 學 士 、 碩 士 、 博 士美 國 杜 蘭 大 學 - -日 本早 稻 田 大 學 情 報 生 產 系 工 學 院 工 學 碩 士統 研 究 科英 國 亞 伯 丁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企 管 碩 士 (MBA)英 國諾 森 伯 瑞 大 學 英 語 系 MA Appliedlinguistics南 台 科 技 大 學美 國 多 明 尼 肯 大 學 管 學 院 MBA匹 茲 堡 州 立 大 學 全 校 1.2+2 學 士 雙 學 位2.MBA美 國3.MS in Technology4.MS in HumanResource Development5.Master of12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立 德 管 理 學 院英 國 索 耳 福 大 學美 國 聖 母 湖 大 學英 國 瑞 特 學 院英 國 愛 丁 堡 藝 術 學 院明 道 管 理 學 院美 國 華 旭 奔 大 學美 國 佛 羅 里 達 大 學澳 洲 阿 德 雷 德 大 學日 本 大 阪 産 業 大 學總 計 30 校 11 國 58 校資 料 來 源 : 整 理 自 訪 談 及 高 教 司 所 提 供 之 資 料 。EngineeringTechnologyPrerequisite從 表 3 與 表 4 來 看 , 總 計 目 前 我 國 有 30 所 學 校 與 國 外 (11 個 國 家 ) 共 58 所 學 校 簽訂 新 雙 聯 學 制 。 簽 訂 的 合 作 案 達 到 65 件 。 合 作 的 學 位 從 學 士 、 碩 士 到 博 士 不 等 , 整 體來 看 , 以 管 理 學 院 與 工 學 院 合 作 最 多 。從 圖 2 來 看 , 我 國 新 雙 聯 學 制 合 作 最 多 的 國 家 集 中 在 美 國 , 佔 目 前 所 有 新 雙 聯 學制 合 作 契 約 的 41.5%(27 件 合 作 案 ), 其 次 為 英 國 18.5% 與 法 國 18.5%( 各 12 件 ), 日本 、 澳 洲 的 數 量 也 在 提 升 之 中 , 至 於 香 港 與 東 南 亞 國 家 等 , 由 於 學 制 的 關 係 , 簽 約 較少 , 因 此 , 我 國 新 雙 聯 學 制 的 合 作 國 家 主 要 集 中 在 已 開 發 國 家 , 尤 以 美 、 英 、 法 為主 。奧 地 利荷 蘭 1.5%1.5%加 拿 大1.5% 香 港1.5%澳 洲4.6%英 國18.5%韓 國1.5%日 本6.2% 法 國18.5%美 國41.5%瑞 典3.1%圖 2 台 灣 高 等 教 育 新 雙 聯 學 制 合 作 國 家 比 例資 料 來 源 : 根 據 表 3 與 表 4 繪 製13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在 合 作 的 學 位 分 佈 中 , 學 士 層 級 有 2+2(2 年 在 台 灣 ,2 年 到 合 作 國 家 ) 或 3+1(3年 在 台 灣 ,1 年 到 合 作 國 家 )3+1+1(3 年 在 台 灣 ,1 年 到 合 作 國 家 後 ,1 年 再 回 到 臺 灣修 完 畢 業 學 分 ) 模 式 , 但 學 者 反 應 ,3+1 模 式 對 學 生 而 言 相 當 的 吃 力 , 而 2+2 的 模 式 ,因 為 語 言 與 學 費 的 考 量 , 學 生 的 意 願 較 低 , 如 果 要 花 錢 , 學 生 多 數 傾 向 於 碩 士 雙 聯 學位 :根 據 訪 談 整 理 發 現 , 多 數 學 校 都 認 為 雙 聯 學 士 其 實 比 雙 聯 碩 士 與 雙 聯 博 士 更 為 困難 , 因 為 主 要 涉 及 到 學 分 認 定 、 必 修 、 選 修 與 畢 業 學 分 數 多 寡 的 問 題 , 而 且 所 有 的 訪談 學 校 一 致 認 為 , 學 士 階 段 的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還 不 足 , 要 短 短 一 至 兩 年 去 適 應 國 外 學 校的 生 活 與 上 課 模 式 , 並 拿 回 當 地 學 校 的 文 憑 , 並 不 容 易 ; 而 且 外 國 學 校 對 於 雙 聯 學 制的 學 生 的 要 求 往 往 比 交 換 學 生 更 為 嚴 格 。 加 上 目 前 碩 士 學 位 越 來 越 普 及 , 學 生 進 修 碩士 的 人 數 越 來 越 多 , 因 此 , 許 多 學 校 贊 成 往 研 究 所 的 層 級 來 進 行 雙 聯 學 制 的 合 作 。碩 士 學 位 的 部 分 , 以 1+1(1 年 在 台 灣 ,1 年 在 合 作 國 家 ) 模 式 最 多 , 主 要 是 因 為國 外 某 些 學 校 的 碩 士 並 不 需 要 寫 論 文 , 而 且 只 要 一 年 就 可 以 拿 到 學 位 , 所 以 在 洽 談 碩士 合 作 案 上 , 會 比 學 士 容 易 。博 士 學 位 的 合 作 部 分 , 合 作 模 式 並 沒 有 一 定 的 年 限 , 主 要 是 因 為 博 士 班 修 課 數少 , 沒 有 一 定 的 修 業 年 限 , 主 要 是 針 對 博 士 論 文 的 完 成 與 口 試 規 定 , 視 博 士 班 學 生 的狀 況 而 定 , 有 些 在 台 灣 唸 一 年 , 剩 下 則 過 去 合 作 國 家 做 研 究 , 有 些 則 在 兩 校 修 課 , 在兩 邊 的 實 驗 室 流 動 , 不 像 學 碩 士 學 位 , 有 一 定 的 年 限 。不 過 不 管 是 學 士 、 碩 士 、 學 碩 聯 合 或 是 博 士 學 位 的 雙 聯 學 制 , 訪 談 的 各 校 都 希 望以 「 公 平 互 惠 」 的 方 式 進 行 , 力 求 在 學 分 、 學 費 與 修 業 年 限 上 , 取 得 雙 方 的 平 衡 點 。( 二 ) 新 雙 聯 學 制 學 生 的 學 習在 合 作 的 系 所 中 , 大 部 分 的 學 校 是 希 望 開 放 全 校 申 請 , 鼓 勵 全 校 的 學 生 以 雙 聯 學制 的 方 式 出 國 , 但 是 就 目 前 合 作 的 簽 約 、 出 國 的 學 生 科 系 而 言 , 碩 士 班 以 管 理 學 院 ,尤 其 是 MBA 合 作 最 多 ; 博 士 班 以 理 工 學 院 合 作 研 究 最 積 極 。學 生 的 反 應 方 面 , 有 對 雙 聯 學 制 適 應 良 好 的 , 也 有 對 雙 聯 學 制 適 應 不 良 , 回 到 原模 式 上 課 的 , 其 中 主 要 的 影 響 因 素 還 是 學 生 本 身 的 語 文 能 力 與 適 應 能 力 的 差 別 。 訪 談結 果 發 現 , 參 與 臺 灣 新 雙 聯 學 制 的 學 生 反 應 大 致 良 好 。 有 些 適 應 不 良 的 多 與 個 人 因 素有 關 , 臺 灣 學 校 與 國 外 合 作 學 校 都 會 給 予 學 生 適 當 的 支 援 與 協 助 。( 三 ) 新 雙 聯 學 制 的 實 施 結 果14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經 過 各 校 的 調 查 與 訪 談 , 目 前 雖 然 簽 約 校 數 頗 多 , 但 是 真 正 以 雙 聯 學 制 出 國 讀 書的 學 生 , 每 一 所 學 校 都 仍 是 個 位 數 , 而 且 真 正 送 出 學 生 的 學 校 不 會 超 過 十 所 。這 與 我 國 高 等 教 育 新 雙 聯 學 制 剛 起 步 有 關 , 也 可 看 出 我 國 高 等 教 育 簽 約 與 真 正 有學 生 以 雙 聯 學 制 出 國 就 讀 的 時 間 差 距 。 以 簽 約 的 動 機 而 言 , 學 生 主 動 需 求 的 簽 約 時 間與 學 生 真 正 出 國 的 差 距 最 小 。 以 學 校 動 機 去 簽 訂 的 合 約 , 往 往 會 有 一 段 招 生 或 鼓 勵 的落 差 時 間 。目 前 各 校 對 於 新 雙 聯 學 制 期 望 相 當 高 。 認 為 新 雙 聯 不 僅 可 以 提 升 學 生 的 國 際 觀 ,並 且 也 是 未 來 潮 流 之 趨 勢 。 因 此 , 未 來 會 更 努 力 推 動 新 雙 聯 學 制 。肆 、 雙 聯 學 制 實 施 之 過 程訪 談 的 過 程 中 , 雖 然 新 雙 聯 學 制 與 舊 雙 聯 學 制 的 合 作 學 校 層 級 不 同 , 牽 涉 的 學 位也 有 所 不 同 , 但 是 實 施 的 過 程 中 , 推 行 的 原 因 、 簽 約 過 程 、 涉 入 的 人 員 、 合 作 學 校 的選 定 、 學 生 篩 選 、 與 對 合 作 國 家 的 看 法 等 方 面 , 有 許 多 相 似 與 相 同 的 地 方 , 因 此 合 併共 同 討 論 之 。一 、 推 動 的 原 因綜 合 各 校 的 推 行 原 因 , 訪 談 結 果 發 現 , 舊 雙 聯 學 制 的 推 動 原 因 主 要 是 因 為 教 育 部大 力 的 推 動 。 而 新 雙 聯 學 制 的 推 動 原 因 主 要 有 五 項 : 一 是 基 於 學 校 的 使 命 感 。 學 校 為了 拓 展 學 生 視 野 、 增 進 學 生 語 文 能 力 與 畢 業 競 爭 能 力 , 因 此 主 動 出 擊 , 到 各 國 各 校 簽約 。 基 於 此 原 因 而 推 動 雙 聯 學 制 的 學 校 , 其 腳 步 通 常 比 政 府 單 位 更 快 更 積 極 。 二 是 提升 學 校 名 聲 與 招 收 外 籍 生 的 考 量 。 受 訪 學 校 表 示 , 如 果 教 授 與 校 長 自 發 性 越 高 , 那 麼推 動 成 功 的 機 率 也 越 高 。 而 校 長 的 鼓 勵 與 否 與 整 個 學 校 對 推 動 雙 聯 學 制 有 相 當 大 的 影響 。 推 動 原 因 三 是 受 到 政 府 大 力 推 動 留 學 生 補 助 的 影 響 ; 四 是 教 育 部 國 際 化 指 標 的 政策 影 響 ; 五 是 學 生 主 動 的 需 求 。原 因 一 、 二 主 要 是 基 於 學 校 教 師 與 行 政 人 員 的 主 動 , 三 、 四 、 五 則 是 學 校 被 動 的回 應 教 育 部 與 學 生 的 要 求 , 而 不 同 的 推 動 原 因 也 造 成 各 校 推 動 時 間 的 差 異 。二 、 合 作 學 校 的 選 定研 究 發 現 , 簽 約 學 校 的 選 定 , 與 對 方 學 校 的 名 氣 、 學 校 性 質 的 相 近 、 彼 此 規 模 的大 小 、 對 方 學 生 的 程 度 、 學 校 的 人 脈 , 與 對 方 的 意 願 及 誠 意 , 有 很 大 的 相 關 。 尤 其 是人 脈 , 往 往 對 合 約 的 簽 訂 時 間 有 相 當 的 影 響 力 。 如 果 有 教 授 與 對 方 學 校 的 某 位 教 授 平日 有 合 作 、 往 來 、 或 是 以 往 共 事 的 經 驗 , 往 往 能 在 短 時 間 內 簽 訂 合 約 。訪 談 學 校 反 應 , 新 雙 聯 學 制 的 推 動 成 功 有 大 部 分 是 因 為 人 脈 的 關 係 , 教 授 彼 此 間的 合 作 研 究 經 驗 、 在 研 討 會 的 切 磋 、 平 日 研 究 上 的 往 來 、 或 是 國 際 交 流 處 人 員 在 國 際15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大 學 博 覽 會 等 場 合 的 交 流 , 有 時 在 偶 然 的 機 緣 下 彼 此 認 識 , 相 談 甚 歡 的 話 , 就 有 可 能逐 步 談 約 ; 幾 乎 大 部 分 的 學 校 都 是 和 有 簽 訂 合 作 協 定 的 姊 妹 校 合 作 , 不 過 也 有 學 校 是基 於 學 生 與 指 導 教 授 和 對 方 學 校 的 熟 識 而 再 去 談 新 雙 聯 學 制 的 博 士 合 作 指 導 事 宜 。 大部 分 學 校 都 認 為 , 姊 妹 校 會 比 較 容 易 推 動 ( 因 為 平 日 已 經 有 往 來 , 或 是 已 存 在 基 本 的 信任 度 ), 在 合 作 協 議 書 的 同 意 下 去 推 新 雙 聯 學 制 , 會 比 較 容 易 ; 但 是 這 樣 的 情 形 也 不 見得 必 然 , 因 為 有 些 學 校 認 為 即 使 不 是 姊 妹 校 , 還 是 有 去 嘗 試 的 機 會 , 如 果 學 生 或 指 導教 授 已 經 和 對 方 搭 上 線 , 不 排 除 個 別 的 合 作 簽 約 。在 合 作 學 校 的 選 定 上 , 大 部 分 學 校 都 面 臨 了 同 樣 的 問 題 : 想 與 國 外 知 名 大 學 簽約 , 但 對 方 的 合 作 意 願 不 高 ! 許 多 學 校 反 應 , 在 不 知 道 對 方 學 校 狀 況 時 , 會 以 國 家 或國 際 排 名 做 為 簽 訂 合 作 的 考 量 , 但 排 名 不 同 時 , 往 往 會 有 「 看 高 不 看 低 」 的 心 態 , 結 果變 成 低 排 名 的 學 校 , 臺 灣 學 校 不 要 和 他 們 簽 約 , 高 排 名 的 學 校 不 和 臺 灣 學 校 簽 約 , 造成 簽 約 時 期 望 落 空 的 心 態 。 當 然 , 為 了 維 持 學 校 基 本 的 水 準 , 不 該 屈 就 於 合 作 校 數 的多 寡 而 輕 易 放 棄 學 校 的 校 格 。 但 是 , 選 定 某 幾 所 性 質 與 自 身 學 校 相 當 、 合 作 有 助 益 的伙 伴 學 校 ,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 畢 竟 , 簽 太 多 合 作 學 校 , 真 正 的 交 流 合 作 還 是 需 要 大 量 的時 間 來 維 持 。三 、 學 校 參 與 的 組 織 與 人 員雙 聯 學 制 的 推 動 需 要 幾 個 層 次 的 人 員 參 與 : 學 生 、 教 師 、 系 所 、 學 院 、 國 際 合 作中 心 、 教 務 處 、 輔 導 處 、 學 生 事 務 處 與 校 長 室 的 參 與 。 首 先 , 學 生 的 部 分 , 學 生 必 須在 學 校 表 現 良 好 , 並 且 有 出 國 的 意 願 與 外 語 能 力 ; 教 師 方 面 , 教 師 必 須 擁 有 以 英 語 授課 、 指 導 外 籍 生 課 業 或 與 外 國 教 師 共 同 指 導 論 文 的 能 力 ; 而 教 師 一 旦 有 推 行 雙 聯 學 制的 經 驗 , 往 往 也 很 樂 意 再 繼 續 推 下 去 ; 同 一 教 授 所 指 導 的 學 生 , 一 旦 有 人 成 功 取 回 雙聯 學 位 , 往 往 後 續 指 導 的 學 生 也 容 易 跟 著 相 同 的 軌 跡 得 到 雙 學 位 。 有 些 學 校 的 教 師 則是 因 為 內 在 動 機 、 外 在 人 脈 與 外 在 誘 因 的 影 響 , 所 以 相 當 積 極 在 推 動 新 雙 聯 學 制 。 總之 , 積 極 鼓 勵 教 師 的 跨 國 合 作 , 是 推 動 雙 聯 學 制 的 重 要 影 響 因 素 。系 所 的 部 分 , 一 方 面 必 須 要 審 核 舊 雙 聯 學 制 學 生 的 申 請 資 格 、 學 分 認 可 與 承 認 學分 , 二 方 面 必 須 與 合 作 學 校 談 妥 彼 此 認 定 的 學 分 多 寡 , 二 方 面 必 須 對 雙 聯 學 制 學 生 進行 課 業 的 輔 導 、 畢 業 要 求 學 分 的 審 核 等 。學 院 的 部 分 , 有 些 學 校 是 以 學 院 為 簽 約 的 層 級 , 因 此 學 院 之 間 的 簽 約 , 往 往 是 雙聯 學 制 能 否 成 功 的 原 因 ( 例 如 商 學 院 、 工 學 院 )。 有 些 學 校 的 學 院 還 會 特 別 成 立 國 際 交流 小 組 , 專 門 負 責 雙 聯 學 制 學 生 的 疑 難 雜 症 。 國 際 合 作 中 心 ( 有 些 學 校 是 國 際 合 作 處 或教 務 部 研 發 組 ) 必 須 負 責 與 合 作 學 校 聯 絡 、 擬 定 草 約 、 統 籌 各 院 系 的 合 作 事 宜 、 協 助 雙聯 學 制 學 生 出 國 、 入 學 與 學 分 審 核 、 認 可 , 並 輔 導 學 生 適 應 新 環 境 等 , 可 謂 事 務 繁忙 、 統 籌 各 方 , 並 且 是 學 校 對 外 的 一 個 主 要 的 窗 口 。16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教 務 處 部 分 主 要 負 責 學 生 學 歷 的 審 定 、 通 過 , 並 且 往 往 要 負 責 國 際 合 約 的 處 理 與國 際 合 作 的 事 項 辦 理 , 有 些 學 校 另 外 設 置 學 術 副 校 長 ( 或 由 副 教 務 長 處 理 ) 專 門 處 理 國際 合 作 事 宜 , 協 助 校 長 到 國 外 簽 約 、 與 國 外 學 校 洽 談 合 作 事 宜 。 所 有 重 要 的 合 約 都 會通 過 教 務 處 來 進 行 處 理 。校 長 對 雙 聯 學 制 的 態 度 是 影 響 學 校 推 動 雙 聯 學 制 的 主 因 , 大 部 分 主 動 推 動 的 學校 , 都 反 應 校 長 相 當 支 持 , 甚 或 主 動 去 簽 約 。 而 校 長 的 積 極 會 帶 動 院 所 與 國 際 合 作 中心 的 士 氣 , 並 且 可 以 得 到 較 多 的 經 費 處 理 雙 聯 學 制 事 宜 。 因 此 , 校 長 的 支 持 與 否 , 佔了 相 當 重 要 的 角 色 。四 、 簽 訂 合 約一 份 合 約 的 談 成 往 往 必 須 經 過 多 次 的 協 商 與 談 判 , 因 此 簽 約 必 須 經 過 多 個 層 次 ,從 教 師 或 學 校 與 對 方 學 校 合 作 , 到 雙 方 學 校 互 訪 , 到 談 判 學 分 的 承 認 、 學 費 的 多 寡 、學 生 的 篩 選 … 等 , 往 往 需 要 1-3 年 的 時 間 , 並 且 需 要 經 過 學 校 、 國 際 合 作 單 位 、 院 系 、教 授 等 層 級 。 簽 約 的 內 容 依 照 訪 談 內 容 彙 整 , 可 以 分 為 學 校 、 國 際 交 流 單 位 、 學 院 系所 與 學 生 四 個 層 級 ( 有 些 學 校 只 有 其 中 三 個 層 級 , 系 所 或 學 生 不 單 獨 簽 約 ):( 一 ) 學 校 層 級學 校 通 常 由 校 長 或 教 務 長 代 表 簽 約 , 學 校 層 級 的 合 約 是 比 較 廣 泛 、 抽 象 與 宣 示 性的 合 作 協 議 書 (general agreement) 或 是 姊 妹 校 合 作 書 (sister cooperation) 等 , 學 校 層 級 的簽 約 步 驟 最 為 繁 複 , 首 先 必 須 先 由 系 所 或 學 院 去 洽 談 , 國 際 合 作 單 位 ( 或 研 發 處 ) 提 供草 約 或 合 約 範 本 , 上 陳 教 務 處 , 教 務 處 要 審 核 是 否 與 教 務 相 關 法 規 、 學 位 授 予 法 規 等相 抵 觸 , 再 送 到 校 長 室 , 讓 校 長 批 准 , 如 果 教 務 處 審 核 不 通 過 , 則 必 須 退 回 重 擬 , 學校 對 此 層 級 的 簽 約 相 當 的 慎 重 。( 二 ) 國 際 合 作 單 位 層 級國 際 合 作 中 心 是 負 責 協 調 、 協 助 的 部 分 , 沒 有 辦 法 去 幫 系 所 決 定 要 上 什 麼 課 程 、學 分 抵 免 等 專 業 的 東 西 。 只 要 是 雙 方 符 合 平 等 原 則 , 並 且 能 夠 不 違 背 教 務 處 頒 發 學 位的 資 格 , 基 本 上 在 這 個 層 級 審 核 條 約 時 , 合 約 都 會 通 過 。( 三 ) 學 院 系 所 層 級學 院 或 系 所 層 級 的 合 約 , 有 些 學 校 只 有 談 到 學 院 , 系 所 不 單 獨 談 合 作 條 約 ; 有 些學 校 則 以 系 所 單 獨 簽 約 。 因 此 院 長 或 是 系 主 任 在 此 層 級 便 擔 任 相 當 重 要 的 角 色 , 往 往必 須 代 表 院 系 , 與 對 方 學 校 洽 談 合 作 的 細 節 , 包 含 學 分 數 、 學 生 篩 選 、 學 生 考 試 、 畢業 資 格 與 學 費 等 事 宜 。( 四 ) 學 生 個 人 層 級17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這 個 層 級 的 合 約 目 前 只 出 現 在 博 士 雙 聯 學 位 的 部 分 , 碩 士 與 學 士 的 部 分 並 沒 有 特別 在 簽 個 別 約 , 主 要 是 因 為 國 外 的 大 學 對 於 博 士 學 位 的 頒 發 相 當 的 重 視 , 所 以 對 於 雙指 導 的 部 分 與 論 文 的 語 言 、 合 作 的 過 程 等 , 都 要 求 的 相 當 詳 細 , 至 於 不 要 求 寫 論 文 的學 士 與 某 些 科 目 的 碩 士 , 則 沒 有 必 要 針 對 學 生 個 人 再 單 獨 簽 約 。五 、 學 生 篩 選 與 評 量在 學 生 的 篩 選 與 評 量 方 面 , 幾 乎 每 一 所 訪 談 的 學 校 都 強 調 , 要 吸 收 優 良 的 學 生 ,對 於 學 校 付 出 獎 學 金 與 簽 約 等 心 力 才 有 幫 助 , 因 此 , 在 學 生 篩 選 的 過 程 中 , 往 往 相 當的 嚴 格 。 歸 納 各 校 的 作 法 後 , 發 現 主 要 的 審 查 學 生 資 格 項 目 有 三 :一 是 學 生 在 學 校 的 成 績 表 現 , 用 來 篩 選 學 生 在 本 校 的 學 習 情 形 是 否 良 好 : 二 是 學生 的 語 文 能 力 , 做 為 學 生 出 國 適 應 的 參 考 標 準 。 三 是 其 他 項 目 , 例 如 學 生 的 自 傳 、 修業 計 畫 或 是 財 力 證 明 等 , 有 些 學 校 有 要 求 , 有 些 則 無 。 據 訪 談 發 現 , 會 訂 第 三 項 的 標準 與 簽 約 學 校 的 審 查 標 準 有 很 大 的 相 關 。六 、 教 授 與 行 政 人 員 的 反 應實 施 雙 聯 學 制 , 教 授 與 行 政 人 員 的 反 應 不 太 相 同 , 以 下 分 別 就 教 授 與 行 政 人 員 的想 法 分 類 呈 現 如 下 :( 一 ) 教 授參 與 雙 聯 學 制 的 教 授 必 須 投 入 額 外 的 時 間 與 心 力 來 指 導 出 國 的 學 生 , 並 且 與 國 外的 教 授 或 學 校 保 持 良 好 的 關 係 , 這 對 教 授 而 言 , 是 一 項 很 沈 重 的 負 擔 , 但 是 相 對 於 疲累 而 言 , 參 與 的 教 授 可 以 使 用 國 外 的 器 材 設 備 , 並 可 以 提 昇 自 己 的 能 力 與 名 聲 。 根 據訪 談 , 一 旦 有 一 成 功 先 例 後 , 同 一 指 導 教 授 的 學 生 , 再 以 雙 聯 學 制 出 國 的 機 率 也 高 。不 過 也 有 教 授 持 相 反 意 見 , 認 為 雙 聯 學 制 的 時 間 尚 未 成 熟 , 推 行 此 種 模 式 只 會 增 加 上課 的 語 言 困 擾 , 並 且 增 加 額 外 的 工 作 負 擔 。( 二 ) 行 政 人 員對 工 作 方 面 , 國 際 合 作 交 流 單 位 的 人 員 是 有 苦 有 樂 , 工 作 的 繁 重 , 往 往 也 是 他 們感 到 力 不 從 心 的 主 因 , 有 時 國 外 學 校 的 態 度 也 會 讓 他 們 很 失 望 , 不 過 因 為 成 效 容 易 看見 , 所 以 大 多 數 都 樂 在 其 中 。 當 然 , 國 際 交 流 單 位 的 人 員 也 會 有 許 多 的 低 潮 , 尤 其 是學 校 國 際 化 環 境 與 師 生 的 意 願 還 不 足 時 , 推 動 國 際 交 流 就 會 顯 得 相 當 吃 力 。 國 際 交 流的 過 程 中 , 最 重 要 的 是 公 平 互 惠 的 原 則 。 簽 約 往 往 也 會 有 陷 阱 , 如 何 讓 學 生 與 教 授 能夠 在 交 流 過 程 中 享 受 到 應 有 的 待 遇 , 並 且 提 高 學 校 的 聲 譽 與 維 持 學 校 的 經 費 平 衡 , 是國 際 交 流 單 位 人 員 相 當 謹 慎 的 項 目 。七 、 對 不 同 合 作 國 家 的 看 法18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由 於 臺 灣 雙 聯 學 制 合 作 最 多 的 是 馬 來 西 亞 、 美 國 與 歐 洲 國 家 , 因 此 大 部 分 的 受 訪人 員 都 針 對 這 些 國 家 提 出 看 法 。 另 外 因 為 日 本 的 簽 約 過 程 與 其 他 國 家 特 別 不 同 , 因 此受 訪 者 對 日 本 的 印 象 也 很 深 刻 。( 一 ) 馬 來 西 亞由 於 學 位 的 不 對 等 與 國 家 學 術 發 展 的 差 距 , 國 內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對 於 與 馬 來 西 亞 合作 並 不 積 極 , 研 究 型 大 學 對 此 種 合 作 更 是 興 趣 缺 缺 。 經 過 研 究 訪 談 發 現 , 國 內 高 等 教育 校 院 與 馬 來 西 亞 學 校 合 作 , 主 要 是 受 到 國 內 外 籍 生 招 收 數 量 指 標 政 策 的 影 響 。( 二 ) 美 國目 前 就 簽 訂 的 合 約 數 量 來 看 , 我 國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與 美 國 的 學 校 簽 訂 最 多 的 雙 聯 學制 合 約 。 但 是 美 國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目 前 對 雙 聯 學 制 ( 跨 國 的 聯 合 學 位 ) 實 施 情 況 , 各 地 進度 差 異 相 當 大 , 加 上 美 國 許 多 學 者 對 於 雙 聯 學 制 的 作 法 仍 有 許 多 爭 議 , 因 此 對 於 台 灣學 校 的 雙 聯 學 制 簽 約 合 作 邀 請 , 有 些 美 國 學 校 會 同 意 簽 約 , 有 些 學 校 則 採 否 定 的 態度 。 加 上 美 國 的 生 活 費 、 學 費 都 比 歐 盟 、 澳 洲 學 校 貴 , 因 此 , 許 多 學 校 對 於 美 國 學 校的 評 價 並 非 相 當 高 。( 三 ) 歐 洲 國 家相 較 於 美 國 的 高 學 費 , 歐 盟 國 家 的 制 度 與 學 費 則 顯 得 較 為 彈 性 , 而 且 英 國 的碩 士 幾 乎 只 要 一 年 就 可 以 唸 完 , 所 以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和 英 國 的 大 學 簽 訂 雙 聯 碩 士 的意 願 頗 高 。 另 外 , 由 於 法 國 政 府 積 極 推 動 之 故 , 目 前 我 國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雙 聯 博 士 學 位的 主 要 簽 約 國 , 是 法 國 。( 四 ) 日 本在 與 日 本 的 雙 聯 學 制 合 作 上 , 因 為 日 本 的 學 制 較 為 不 同 , 正 式 的 研 究 生 必 須 經 過一 年 的 專 職 無 學 分 研 究 學 生 階 段 , 加 上 日 本 人 在 談 合 約 時 要 求 鉅 細 靡 遺 , 因 此 合 約 往往 需 要 很 長 的 時 間 才 能 談 成 。伍 、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實 施 雙 聯 學 制 所 遭 遇 的 困 境綜 合 研 究 發 現 , 研 究 者 發 現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實 施 雙 聯 學 制 上 有 八 點 困 境 與 隱 憂 :一 、 國 家 間 的 不 對 等 關 係高 等 教 育 的 國 際 教 育 合 作 中 , 由 於 國 家 的 經 濟 發 展 、 學 術 發 展 存 在 許 多 的 差 異 ,加 上 學 制 的 不 相 等 , 因 此 發 展 中 的 國 家 多 流 向 已 發 展 國 家 就 讀 , 在 學 生 交 流 的 過 程中 , 教 育 輸 入 國 不 僅 輸 出 了 學 生 , 也 同 時 輸 出 了 國 內 的 經 濟 ; 而 教 育 輸 出 國 不 僅 就 讀學 生 增 加 , 同 時 國 內 的 貿 易 與 經 濟 也 會 受 到 國 際 學 生 的 影 響 。 澳 大 利 亞 因 為 80 年 代 開始 對 東 南 亞 國 家 輸 出 高 等 教 育 , 因 此 獲 取 的 大 量 的 貿 易 順 差 , 相 對 的 , 東 南 亞 國 家 的學 生 也 得 到 了 獲 得 高 等 教 育 的 機 會 ; 但 是 在 彼 此 的 合 作 之 中 , 存 在 著 不 對 等 的 教 育 貿19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易 關 係 , 已 發 展 國 家 的 學 生 甚 少 流 向 開 發 中 國 家 的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就 讀 , 合 作 過 程 中 的雙 方 學 校 存 在 著 一 種 尊 卑 關 係 , 這 樣 的 關 係 是 否 能 夠 長 久 ? 又 會 對 雙 方 學 校 帶 來 什 麼影 響 , 是 高 等 教 育 國 際 合 作 後 續 發 展 中 , 值 得 關 切 的 部 分 。 而 臺 灣 的 高 等 教 育 在 合 作簽 約 的 過 程 中 也 有 如 此 的 現 象 , 一 方 面 臺 灣 學 生 不 願 意 到 東 南 亞 國 家 就 讀 , 另 一 方 面則 大 量 前 往 歐 美 國 家 就 讀 , 在 合 約 談 判 的 過 程 中 , 面 對 歐 美 國 家 趨 於 劣 勢 的 臺 灣 , 在學 校 與 科 系 的 選 擇 上 , 都 受 到 國 際 聲 望 、 國 家 經 濟 與 國 民 資 質 的 影 響 。二 、 大 學 教 授 的 工 作 繁 重在 雙 聯 學 制 的 國 際 合 作 過 程 中 , 教 師 必 須 承 擔 更 多 的 指 導 、 輔 導 與 跨 國 研 討 的 責任 , 相 較 於 以 往 的 交 換 學 生 、 抵 免 國 外 學 分 、 交 換 教 授 等 方 式 , 教 師 還 需 負 擔 起 學 生品 質 管 制 、 外 語 授 課 與 共 同 指 導 論 文 的 壓 力 , 雖 然 雙 聯 學 制 如 果 成 功 對 於 學 校 聲 譽 、教 師 名 氣 與 教 師 的 教 學 技 巧 、 國 際 觀 、 文 化 理 解 等 皆 有 幫 助 , 但 是 在 事 務 繁 忙 且 著 重著 作 量 的 高 等 教 育 評 鑑 制 度 下 , 臺 灣 教 授 參 與 的 意 願 , 將 會 受 到 時 間 、 心 力 、 體 力 與制 度 的 影 響 。三 、 學 生 經 費 與 語 言 能 力 的 不 足學 生 是 雙 聯 學 制 能 否 成 功 的 最 重 要 關 鍵 , 如 果 學 生 資 質 不 如 合 作 學 校 的 學 生 程度 , 那 麼 合 作 案 談 了 也 是 空 談 ; 而 學 生 如 果 缺 乏 出 國 的 意 願 , 那 麼 即 使 學 校 簽 了 再 多的 雙 聯 學 制 合 作 約 定 , 對 於 雙 聯 學 制 的 推 動 , 仍 是 無 效 。 而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學 生的 經 費 與 語 言 能 力 , 是 促 成 學 生 能 否 成 行 的 主 要 原 因 。 往 往 有 許 多 學 生 卡 在 語 言 門 檻這 一 關 而 無 法 到 國 外 就 讀 。四 、 各 校 推 動 國 際 化 的 專 責 單 位 人 力 流 動 率 太 高積 極 推 動 國 際 化 的 學 校 已 經 將 國 際 合 作 部 門 提 升 為 一 級 單 位 , 但 仍 有 大 部 分 的 學校 仍 是 將 國 際 合 作 部 門 置 於 教 務 處 底 下 , 讓 有 能 力 的 學 者 對 於 擔 任 此 一 職 務 , 相 當 的不 感 興 趣 ; 加 上 國 際 合 作 部 門 的 人 員 薪 水 較 少 、 語 文 能 力 佳 , 流 動 率 相 當 的 高 。 如 此一 來 , 加 重 了 業 務 量 , 也 造 成 國 際 合 作 部 門 事 務 常 因 換 人 而 無 人 管 、 無 法 追 蹤 、 換 人聯 絡 合 約 重 談 的 現 象 。五 、 政 府 行 政 體 系 的 相 互 支 援 性 不 足臺 灣 高 等 教 育 的 許 多 事 務 必 須 報 教 育 局 核 可 後 才 可 申 報 、 進 行 , 相 較 於 澳 大 利亞 、 美 國 的 高 等 教 育 市 場 開 放 , 國 內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能 發 展 的 空 間 有 限 , 尤 以 國 立 大 學又 比 私 立 大 學 受 管 制 更 多 。 一 旦 行 政 院 內 部 或 是 教 育 部 內 部 組 織 不 協 調 時 , 要 推 行 一些 新 的 事 物 或 是 與 國 外 學 校 合 作 , 就 會 受 限 。六 、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的 國 際 化 環 境 不 成 熟臺 灣 高 等 教 育 國 際 化 是 為 了 因 應 WTO 而 開 始 積 極 推 動 , 但 是 短 短 的 幾 年 之 間 , 要達 到 像 歐 美 國 家 如 此 熟 悉 國 際 學 生 事 務 , 還 有 待 加 油 。 而 且 語 言 方 面 , 國 際 化 所 用 的20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不 是 我 國 的 母 語 ( 像 美 國 、 澳 大 利 亞 、 英 國 便 佔 有 語 言 的 優 勢 ), 為 了 招 收 外 籍 生 與 國際 化 而 增 設 許 多 的 外 語 課 程 , 對 教 授 與 學 生 而 言 , 相 當 的 吃 力 。 另 外 像 學 校 的 宿 舍 、教 科 書 的 選 用 、 網 頁 的 資 訊 、 選 課 的 系 統 、 評 量 的 題 目 、 學 校 的 規 定 … 等 , 都 還 沒 有全 面 的 國 際 化 。校 外 的 部 分 , 包 括 交 通 、 居 住 、 資 訊 、 旅 遊 、 求 職 等 方 面 , 臺 灣 都 還 沒 有 備 齊 成熟 的 國 際 化 環 境 來 吸 引 外 籍 學 生 , 許 多 學 校 地 處 偏 遠 , 缺 乏 便 捷 的 交 通 與 外 語 指 南 ,因 此 造 成 外 籍 學 生 到 臺 灣 來 , 遭 遇 到 許 多 生 活 與 求 學 上 的 困 難 。七 、 教 育 部 實 施 雙 聯 學 制 的 配 套 措 施 不 足首 先 教 育 部 對 於 雙 聯 學 制 的 學 理 依 據 、 實 施 原 則 、 實 施 方 向 與 定 義 都 沒 有 給 高 等教 育 校 院 一 個 清 楚 的 界 定 , 而 且 在 經 費 補 助 、 學 生 獎 學 金 、 工 讀 機 會 與 資 訊 國 際 化 上都 相 當 不 足 , 而 國 外 考 察 團 的 資 訊 也 往 往 沒 有 傳 達 至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 各 校 間 缺 乏 一 個溝 通 協 調 、 合 作 的 機 制 , 也 缺 乏 一 個 諮 詢 的 管 道 。八 、 高 等 教 育 學 術 自 主 性 與 公 平 性 受 到 市 場 化 扭 曲在 高 等 教 育 市 場 化 與 國 際 化 的 過 程 中 ,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居 於 開 發 中 國 家 與 已 開 發 國家 的 中 間 , 既 是 教 育 輸 出 國 也 是 教 育 輸 入 國 , 在 經 濟 市 場 與 學 術 價 值 的 考 量 下 , 目 前國 內 高 等 教 育 政 策 正 走 向 市 場 導 向 。 但 是 從 澳 大 利 亞 雙 聯 學 制 的 經 驗 來 看 , 過 度 的 市場 化 會 傷 害 高 等 教 育 的 學 術 價 值 與 學 門 的 階 級 之 分 , 並 且 導 致 國 內 少 數 民 族 受 高 等 教育 的 公 平 性 。 該 如 何 在 市 場 經 濟 、 學 術 價 值 與 公 平 正 義 間 做 衡 量 , 是 國 內 高 等 教 育 實施 雙 聯 學 制 應 該 謹 慎 考 量 的 項 目 。陸 、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雙 聯 學 制 的 突 破 性 創 新 ( 代 結 語 )雖 然 在 實 施 的 過 程 中 遭 遇 了 上 述 八 點 困 境 , 但 是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在 實 施 雙 聯 學 制 上仍 然 有 幾 點 突 破 性 的 創 新 :一 、 簽 約 國 家 、 簽 約 校 數 與 透 過 雙 聯 學 制 得 到 學 位 的 學 生 數 增 加從 八 十 七 年 開 始 實 施 到 現 在 , 舊 雙 聯 學 制 已 實 施 九 年 ; 新 雙 聯 學 制 則 從 2002 至今 , 只 有 四 年 的 時 間 。 各 校 在 資 源 與 經 費 不 是 相 當 充 裕 的 狀 況 下 , 仍 努 力 的 推 動 , 目前 簽 訂 的 國 家 雖 然 集 中 在 美 國 與 馬 來 西 亞 , 但 是 已 慢 慢 朝 向 歐 盟 、 澳 洲 與 其 他 東 南 亞國 家 簽 約 合 作 ; 簽 訂 的 校 數 目 前 已 破 百 , 並 逐 年 上 升 ; 透 過 雙 聯 學 制 來 台 或 出 國 的 臺灣 學 生 數 量 也 逐 漸 增 加 。二 、 各 校 均 有 專 職 單 位 負 責 雙 聯 學 制 業 務在 訪 談 中 得 知 , 各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均 體 會 到 雙 聯 學 制 是 一 必 然 的 趨 勢 , 並 以 專 門 人員 或 是 單 位 負 責 雙 聯 學 制 的 業 務 。 負 責 單 位 的 名 稱 以 國 際 交 流 合 作 中 心 、 國 際 學 生 事21


APERA Conference 200628 – 30 November 2006 Hong Kong務 處 或 是 國 際 交 流 合 作 處 等 , 是 為 一 級 行 政 單 位 ; 有 些 學 校 則 是 以 教 務 處 下 屬 的 研 究發 展 組 、 學 術 服 務 組 等 , 做 為 統 籌 的 單 位 。三 、 各 校 皆 有 鼓 勵 學 生 出 國 進 修 的 獎 助 辦 法為 了 鼓 勵 學 生 出 國 獲 取 雙 學 位 , 國 內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皆 有 提 供 相 關 的 獎 學 金 ( 從 校 務基 金 或 教 育 部 獎 助 的 經 費 中 撥 出 ) 鼓 勵 學 生 以 雙 聯 學 制 方 式 出 國 。 大 部 分 學 校 採 取 比 率制 , 即 不 全 額 補 助 , 而 以 學 生 申 請 的 學 校 學 費 、 該 地 的 生 活 費 與 學 生 的 成 績 等 來 做 為計 算 補 助 比 率 的 基 礎 , 補 助 學 生 出 國 的 機 票 、 生 活 費 與 學 費 , 從 1/3 到 1/2 不 等 。四 、 以 英 語 進 行 授 課 或 進 行 論 文 口 試 的 學 校 數 量 增 加為 了 提 昇 我 國 高 等 教 育 校 院 國 際 化 的 水 準 , 教 育 部 從 九 十 一 年 起 便 開 始 鼓 勵 各 大學 校 院 增 設 英 語 授 課 的 課 程 。 就 訪 談 結 果 發 現 , 目 前 實 施 雙 聯 學 制 的 學 校 , 已 經 有 外語 授 課 的 課 程 , 並 且 數 量 逐 漸 增 加 中 ; 有 些 學 校 並 以 英 語 做 為 碩 士 、 博 士 口 試 論 文 的語 言 , 藉 以 提 昇 學 生 外 語 的 能 力 。五 、 政 府 透 過 修 法 與 各 項 政 策 大 力 推 動 雙 聯 學 制政 府 一 方 面 修 改 學 位 授 予 法 、 國 外 學 歷 查 證 辦 法 與 大 學 法 , 放 寬 大 學 管 制 、 增 加大 學 自 主 , 另 一 方 面 提 出 提 升 大 學 國 際 競 爭 力 計 畫 、 菁 英 留 學 計 畫 等 政 策 , 顯 示 出 政府 正 積 極 推 動 雙 聯 學 制 。 政 府 並 且 期 望 透 過 雙 聯 學 制 的 推 動 , 能 夠 提 昇 我 國 大 學 國 際競 爭 力 , 及 增 加 外 籍 生 的 數 量 。參 考 文 獻王 元 禎 (2002)。 國 內 外 學 位 雙 修 制 度 建 立 之 經 濟 效 益 評 估 — 條 件 估 價 法 之 應 用 。 國 立台 北 大 學 合 作 經 濟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 全 國 博 碩 士 論 文 資 料 網 ,90NTPU0131013。江 昭 青 (2004,7 月 21 日 )。 交 大 , 柏 克 萊 締 盟 共 闖 電 資 領 域 / 合 設 碩 士 班 , 放 眼 全 世界 / 追 求 卓 越 , 交 大 惟 一 目 標 。《 中 國 時 報 》,A16 版 。吳 清 山 、 林 天 祐 (2004)。 教 育 名 詞 — 雙 聯 學 制 。《 教 育 資 料 與 研 究 》,59,114。陳 洛 薇 (2001,6 月 3 日 )。 中 法 大 學 設 雙 博 士 課 程 。《 中 央 日 報 》,13 版 。陳 曼 玲 (1998,12 月 25 日 )。 僑 教 擬 採 雙 聯 學 制 。《 中 央 日 報 》,10 版 。陳 曼 玲 (2002,6 月 28 日 )。 我 國 與 東 南 亞 七 國 締 盟 推 動 雙 聯 學 制 。《 中 央 日 報 》,10版 。陳 曼 玲 (2003,3 月 20 日 )。 獎 勵 出 國 留 學 教 部 擬 新 制 去 年 人 數 下 降 7% 黃 榮 村 指 示以 獎 學 金 貸 款 補 助 。《 中 央 日 報 》,13 版 。陳 愛 珠 (2004,8 月 25 日 )。 楊 勝 雄 首 獲 台 、 法 雙 聯 博 士 。《 中 國 時 報 》,A10 版 。陳 錦 慧 (1995,12 月 5 日 )。 嘗 試 跨 國 辦 理 雙 聯 學 制 逢 大 擬 與 印 尼 大 學 創 雙 贏 。《 中央 日 報 》,7 版 。郭 為 藩 (2004)。《 轉 變 中 的 大 學 : 傳 統 、 議 題 與 前 景 》。 台 北 市 : 高 等 教 育 。國 內 大 學 校 院 與 國 外 大 專 校 院 辦 理 雙 聯 學 制 實 施 要 點 (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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