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1.2014 Views

全文 - 中央研究院-- 社會學研究所- Academia Sinica

全文 - 中央研究院-- 社會學研究所- Academia Sinica

全文 - 中央研究院-- 社會學研究所- Academia Sinica

SHOW MORE
SHOW LESS

Create successful ePaper yourself

Turn your PDF publications into a flip-book with our unique Google optimized e-Paper software.

釋 放 台 灣 的 社 會 力 : 公 共 領 域 、 資 訊 取 得<br />

與 知 識 共 享<br />

Release The Social Power of Taiwan:<br />

Public Sphere, Information Accessibility and<br />

Knowledge Sharing<br />

<br />

<br />

Chyi-In Wu<br />

Associate Research Fellow, Institute of Sociology, <strong>Academia</strong> <strong>Sinica</strong><br />

E-mail: sss1ciw@gate.sinica.edu.tw<br />

<br />

<br />

I-Chien Chen<br />

Assistant Research Fellow, Institute of Sociology, <strong>Academia</strong> <strong>Sinica</strong><br />

E-mail: cic@gate.sinica.edu.tw<br />

<br />

<br />

Shin-Yi Huang<br />

Graduated Student, Georg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School of Public Policy<br />

E-mail: shinny@iis.sinica.edu.tw<br />

關 鍵 詞 (Keywords): 公 共 領 域 (Public Sphere); 資 訊 取 得 (Information Accessibility); 知 識 共 享<br />

(Knowledge Sharing); 公 共 財 (Public Good) ; 知 識 創 新 (Knowledge Innovation)<br />

【】<br />

<br />

<br />

<br />

<br />

<br />

?<br />

?<br />

<br />

<br />

33117 – 29 17


【Abstract】<br />

Since 1990, the development of computer<br />

technology and the internet has directly<br />

affected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public<br />

sphere dramatically. The injection of state<br />

power, the overall change of privacy sphere<br />

and the impact of mass media have brought<br />

new dynamics to the social transformation. In<br />

this article, we try to explore how this<br />

transformation happened around the public<br />

sphere, and whether this transformation could<br />

be applied to a variety of social contexts.<br />

Starting from the fundamental concern, we<br />

argued that the dynamics of transformation<br />

were generated from the cooperation among<br />

public information, advanced technology and<br />

various social activities. The technology,<br />

knowledge and the connected social networks<br />

of the information age could be re-organized<br />

to rupture the original framework of traditional<br />

society and so did the geographical<br />

obstruction. Through the interaction of human<br />

beings and ICTs, there is a possibility to<br />

reform and rearrange social positions and<br />

social roles, all together; it could bring a new<br />

foundation for social solidarity.<br />

Following the patterns of sociological<br />

thoughts, we discussed the association<br />

among public sphere, information accessibility,<br />

and knowledge sharing in order to understand<br />

the agent of transformation and the possibility<br />

of transformation. As mentioned above, we<br />

contend that knowledge is generated from the<br />

society, so it should feedback to the society<br />

too. The free accessibility and circulation of<br />

public information; mutual communication and<br />

knowledge sharing are the critical conditions.<br />

It is the decisive mechanism for social<br />

transformation of knowledge innovation and<br />

value creation. In this article, we also provide<br />

some examples related to the real events of<br />

creative commons and knowledge sharing, to<br />

further specify our theoretical stance.<br />

前 言<br />

90 年 代 後 隨 著 電 腦 科 技 與 網 際 網 路 的 發 展 , 對 公<br />

共 領 域 的 結 構 轉 變 也 帶 來 更 直 接 的 影 響 。 哈 伯 瑪 斯<br />

(2002) 認 為 近 十 幾 年 大 量 社 會 史 的 研 究 讓 我 們 發 現<br />

平 民 公 共 領 域 的 存 在 , 也 展 現 其 對 資 產 階 級 公 共 領<br />

域 的 解 放 潛 能 ; 面 對 資 訊 社 會 的 崛 起 他 也 修 正 他 於<br />

1990 年 的 論 述 , 指 出 幾 個 關 鍵 的 公 共 領 域 轉 變 , 第<br />

一 , 公 共 領 域 的 結 構 轉 型 與 國 家 和 經 濟 的 轉 變 是 同<br />

時 進 行 的 。 第 二 , 私 人 領 域 在 公 共 領 域 轉 型 當 中 的<br />

地 位 變 化 。 第 三 , 電 子 傳 媒 興 起 所 帶 來 的 結 構 轉 變<br />

力 量 。<br />

哈 伯 瑪 斯 (2002) 引 用 「 地 域 感 的 消 失 」 來 說 明 電 子<br />

傳 媒 對 直 接 互 動 的 結 構 轉 變 所 產 生 的 影 響 :<br />

我 們 「 資 訊 時 代 」 的 許 多 特 徵 使 我 們 與 大 多 原 始<br />

的 社 會 和 政 治 形 態 , 諸 如 狩 獵 與 採 集 社 會 , 十 分 相<br />

似 。 作 為 遊 牧 人 民 , 狩 獵 者 、 採 集 者 與 土 地 之 間 沒<br />

有 忠 實 關 係 。 他 們 也 絕 少 「 地 域 感 」。 具 體 行 動 與 具<br />

體 場 所 之 間 沒 有 緊 密 的 紐 帶 。 狩 獵 與 採 集 社 會 和 電<br />

18 Journal of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331:17 – 29(April, 2007)


子 社 會 都 缺 乏 疆 界 , 這 就 導 致 兩 者 之 間 許 多 驚 人 的<br />

平 行 現 象 (Meyrowitz,1985)。<br />

這 個 平 行 現 象 在 Friedman(2005)《 世 界 是 平 的 》<br />

一 書 中 說 明 的 更 清 楚 , 我 們 及 我 們 的 社 會 處 在 越 來<br />

越 趨 於 平 行 的 社 會 。 在 地 域 感 逐 漸 消 失 的 今 日 , 具<br />

體 行 動 與 具 體 場 所 之 間 的 平 行 現 象 究 竟 可 以 為 台 灣<br />

社 會 帶 來 什 麼 樣 的 結 構 轉 型 力 量 ? 這 股 轉 型 力 量 ,<br />

是 否 能 夠 更 普 遍 地 應 用 到 不 同 社 會 脈 絡 的 理 解 上 ,<br />

這 才 是 我 們 這 篇 文 章 最 感 興 趣 的 焦 點 。<br />

從 這 個 基 本 問 題 出 發 , 我 們 認 為 這 個 轉 型 力 量 主<br />

要 是 透 過 公 共 資 訊 、 科 技 技 術 與 社 會 活 動 的 各 種 協<br />

力 合 作 的 方 式 所 產 生 。 資 訊 時 代 的 技 術 、 知 識 與 連<br />

結 網 絡 打 破 許 多 傳 統 階 級 社 會 的 既 定 框 架 、 地 理 距<br />

離 的 隔 閡 , 資 訊 與 知 識 、 人 際 交 往 互 動 、 地 理 環 境<br />

之 間 所 形 成 的 社 會 距 離 與 社 會 位 置 有 了 全 新 架 構 的<br />

可 能 , 同 時 也 帶 來 新 的 社 會 力 量 基 礎 。<br />

本 文 試 圖 依 循 社 會 學 的 思 考 , 討 論 資 訊 時 代 裡<br />

公 共 領 域 、 資 訊 取 得 與 知 識 分 享 之 間 的 關 連 , 並<br />

進 一 步 討 論 三 者 相 互 合 作 、 流 通 所 帶 來 的 轉 型 力<br />

量 與 可 能 性 。<br />

本 文 的 主 要 文 章 脈 絡 如 下 : 首 先 論 述 近 年 來 ,<br />

公 共 領 域 的 興 起 與 電 腦 網 際 網 路 的 運 作 , 帶 來 公<br />

共 資 訊 流 動 與 互 動 的 空 間 , 此 空 間 促 成 許 多 社 會<br />

內 容 、 議 題 論 述 與 個 人 意 見 得 以 匯 聚 與 流 傳 。 其<br />

次 , 說 明 資 訊 時 代 裡 , 訊 息 、 資 訊 , 乃 至 於 形 成<br />

個 人 知 識 的 過 程 , 強 調 行 動 者 (Agents) 處 在 轉 型 力<br />

量 的 關 鍵 地 位 ; 並 透 過 社 會 學 的 理 論 論 述 , 說 明<br />

人 類 知 識 的 創 造 起 源 於 社 會 , 也 應 該 用 之 於 社 會<br />

的 重 要 性 。 釋 放 台 灣 社 會 力 的 基 礎 , 便 是 從 強 調<br />

互 惠 、 分 享 作 為 資 訊 社 會 的 公 共 基 礎 建 設 開 始 ,<br />

為 了 將 來 能 創 造 更 多 的 意 義 與 價 值 , 藉 由 「 分 享 ,<br />

就 可 以 擁 有 更 多 」、「 開 放 , 讓 世 界 在 手 上 運 轉 」<br />

等 理 念 , 說 明 知 識 與 資 源 的 互 惠 共 享 不 僅 帶 來 地<br />

理 距 離 縮 短 的 效 益 , 更 可 以 釋 放 出 社 會 環 境 、 組<br />

織 團 體 或 人 民 生 活 原 本 就 已 既 存 著 的 力 量 。 我 們<br />

嘗 試 整 理 近 來 引 起 社 會 高 度 關 注 的 共 同 創 作 與 資<br />

訊 共 享 的 一 些 實 例 , 來 說 明 本 文 的 理 念 基 礎 與 實<br />

際 運 作 的 現 象 。<br />

釋 放 台 灣 社 會 力 的 要 件<br />

社 會 力 的 來 源 奠 基 於 以 公 共 領 域 做 為 環 境 要 件 的<br />

基 礎 建 設 。 公 共 領 域 裡 公 共 資 訊 的 開 放 流 動 是 轉 型<br />

力 量 的 原 料 來 源 ; 而 行 動 者 本 身 的 素 養 和 能 力 以 及<br />

行 動 者 相 互 之 間 的 溝 通 與 知 識 共 享 則 是 運 用 各 種 原<br />

料 與 元 素 進 行 知 識 創 新 、 價 值 創 發 的 重 要 機 制 。<br />

理 想 的 公 共 領 域 與 完 備 的 公 共 資 訊<br />

要 能 在 平 等 與 理 性 的 條 件 下 , 從 事 社 會 合 作 , 意<br />

謂 著 公 民 必 須 進 入 一 個 能 夠 彰 顯 平 等 與 理 性 的 參 與<br />

脈 絡 ( 社 會 設 置 與 社 會 脈 絡 ) 裡 , 才 得 以 建 立 社 會<br />

的 公 共 意 見 。 而 這 個 脈 絡 的 制 度 化 , 就 構 成 了 所 謂<br />

的 「 公 共 領 域 」( 錢 永 祥 ,2003 年 )。 公 民 在 進 入 社<br />

會 性 的 參 與 脈 絡 時 , 必 須 先 具 備 某 種 程 度 的 公 民 素<br />

養 以 及 對 相 關 公 共 資 訊 有 所 瞭 解 與 掌 握 , 當 然 公 共<br />

領 域 本 身 的 健 全 與 否 , 亦 是 重 要 的 因 素 。 於 此 , 我<br />

們 可 以 思 索 : 台 灣 社 會 已 經 形 成 公 共 領 域 了 嗎 ? 公<br />

共 領 域 的 構 成 需 要 什 麼 樣 的 基 本 要 素 呢 ?<br />

理 想 的 公 共 領 域<br />

何 謂 理 想 的 公 共 領 域 呢 ? 關 於 這 個 問 題 很 多 理 論<br />

家 、 政 治 思 想 家 都 提 出 相 當 多 的 論 述 來 說 明 , 最 常<br />

被 提 及 的 是 哈 伯 瑪 斯 (2002) 對 公 共 領 域 的 觀 察 。<br />

他 曾 提 到 舉 凡 對 公 眾 開 放 的 場 域 , 即 可 稱 為 具 有 「 公<br />

共 性 」, 是 公 眾 所 能 觸 及 且 自 由 發 表 言 論 的 場 域 。 例<br />

如 古 老 的 希 臘 城 邦 , 凸 顯 的 是 在 公 共 領 域 中 因 自<br />

由 、 平 等 與 互 動 所 構 成 的 生 活 秩 序 ; 相 反 的 , 私 人<br />

領 域 則 是 一 個 以 自 然 血 緣 關 係 ( 家 族 ) 為 基 礎 的 領<br />

域 , 並 且 , 基 本 上 由 需 求 所 支 配 。 哈 伯 瑪 斯 在 理 論<br />

範 疇 的 論 述 裡 , 乃 將 現 代 公 共 領 域 定 位 為 : 位 於 私<br />

領 域 與 公 權 力 之 間 , 而 由 私 人 聚 合 而 成 的 理 性 批 判<br />

場 域 ; 參 與 的 市 民 透 過 理 性 、 開 放 而 平 等 的 溝 通 而<br />

達 成 共 識 , 並 據 此 討 論 公 共 事 務 。<br />

於 此 我 們 可 以 問 一 個 比 較 具 體 的 問 題 : 假 如 社 會<br />

裡 真 的 有 一 個 公 共 領 域 , 那 麼 這 個 公 共 領 域 存 在 最<br />

起 碼 的 條 件 要 求 , 會 是 什 麼 ?<br />

首 先 , 公 共 領 域 當 然 必 須 有 所 「 共 」, 否 則 它 就 無<br />

須 稱 為 「 公 共 」 領 域 。 但 是 公 共 領 域 的 成 員 , 能 夠<br />

「 有 所 共 的 」 東 西 是 什 麼 呢 ? 有 人 認 為 是 共 同 的 歷<br />

史 、 文 化 、 習 俗 與 價 值 等 , 此 乃 屬 於 使 眾 人 得 以 真<br />

33117 – 29 19


正 聯 繫 起 來 的 社 會 基 礎 。 然 而 , 也 有 人 完 全 反 對 以<br />

這 類 實 質 性 的 內 容 作 為 共 同 社 會 活 動 的 條 件 , 因 為<br />

這 類 的 東 西 在 當 今 社 會 裡 已 逐 漸 日 趨 分 歧 , 根 本 不<br />

再 能 夠 簡 單 地 復 合 為 一 。 關 於 這 個 問 題 , 漢 娜 ․ 鄂<br />

蘭 (1989) 曾 提 出 一 個 非 常 有 力 量 的 具 體 回 答 。 她 說 :<br />

我 們 的 共 同 之 處 在 於 「 共 享 一 個 世 界 」。 當 一 群 人 針<br />

對 同 一 件 事 情 開 始 發 言 討 論 、 或 是 關 心 同 一 個 社 會<br />

現 象 的 發 展 時 , 人 們 就 創 造 了 一 個 公 共 空 間 。 這 個<br />

公 共 空 間 基 本 上 是 無 形 的 , 但 它 卻 是 使 你 我 他 眾 人<br />

之 間 , 開 始 產 生 關 聯 的 關 鍵 媒 介 或 場 域 。 換 句 話 說 ,<br />

只 要 我 們 不 是 對 別 人 所 關 心 的 事 物 漠 不 關 心 、 只 要<br />

我 們 彼 此 之 間 不 是 雞 同 鴨 講 , 那 麼 公 共 領 域 就 會 在<br />

相 關 的 人 群 之 中 適 時 浮 現 。 但 是 , 需 要 進 一 步 釐 清<br />

的 是 : 當 我 們 關 心 同 一 件 事 或 位 處 在 同 一 個 「 共 享<br />

世 界 」 裡 , 並 不 代 表 我 們 對 這 件 事 或 這 個 世 界 必 須<br />

要 有 相 同 的 判 斷 。<br />

其 次 , 公 共 領 域 形 成 之 後 , 我 們 必 須 假 設 每 一 個<br />

相 關 的 構 成 成 員 都 有 興 趣 去 瞭 解 別 人 的 意 圖 、 想 法<br />

或 主 張 ( 江 宜 樺 ,2003)。 如 果 大 多 數 這 些 構 成 成 員 都<br />

只 管 表 達 自 己 對 某 件 事 的 看 法 , 卻 從 來 不 屑 去 瞭 解<br />

別 人 的 看 法 , 那 麼 公 共 領 域 仍 然 是 空 洞 無 存 的 , 或<br />

稱 欠 缺 一 種 起 碼 的 相 互 性 (mutualism)。 此 處 所 講<br />

的 「 瞭 解 」 基 本 上 是 一 種 好 奇 , 以 及 為 了 下 一 步 的<br />

行 動 所 不 得 不 先 滿 足 的 要 求 。 而 這 種 「 瞭 解 的 欲 望 」<br />

在 倫 理 上 是 中 性 的 , 但 它 仍 然 可 以 產 生 起 碼 的 「 相<br />

互 性 」 效 果 。<br />

第 三 , 公 共 領 域 必 須 預 設 人 們 願 意 以 理 性 的 言 語<br />

而 不 是 以 肢 體 暴 力 來 進 行 互 動 ( 江 宜 樺 ,2003)。 所 謂<br />

言 語 , 是 指 廣 義 的 言 語 -- 包 括 說 話 、 文 字 、 手 勢 、 表<br />

情 、 聲 音 、 眼 神 、 舉 止 、 裝 扮 、 道 具 、 作 品 等 等 ,<br />

具 有 溝 通 作 用 的 象 徵 符 號 , 而 不 只 侷 限 於 狹 義 的 文<br />

字 與 語 言 。<br />

第 四 , 當 公 共 領 域 的 構 成 成 員 分 別 表 達 了 他 們 的<br />

意 見 與 立 場 之 後 , 如 何 「 決 定 」 那 個 說 詞 比 較 可 取 ,<br />

就 必 須 看 誰 提 出 了 「 較 佳 的 論 証 」(better argument)<br />

( 江 宜 樺 ,2003)。 然 而 較 佳 論 証 的 判 斷 標 準 可 能 有 很<br />

多 種 , 當 然 有 如 哈 伯 瑪 斯 (2002) 所 提 倡 , 純 然 以<br />

「 溝 通 理 性 」 作 為 衡 量 標 準 ; 但 也 有 可 能 因 為 所 處<br />

的 社 會 環 境 或 文 化 價 值 的 不 同 , 使 得 較 佳 論 證 的 判<br />

斷 標 準 , 包 含 著 理 性 與 非 理 性 的 論 証 。<br />

即 便 如 此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較 佳 論 證 的 背 後 有 一<br />

個 重 要 的 立 證 基 礎 , 即 在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往 來 或 語 言<br />

使 用 裡 , 顯 示 彼 此 之 間 希 望 能 有 相 互 的 真 誠 理 解 。<br />

也 就 是 說 , 不 用 任 何 內 在 或 外 在 的 壓 力 加 諸 於 彼 此<br />

對 方 身 上 , 而 只 是 用 論 證 方 式 來 說 服 對 方 達 成 共 識<br />

或 理 解 哈 伯 瑪 斯 (1994)。 至 於 如 何 判 斷 「 較 佳 的 論 証 」<br />

(better argument) 的 價 值 問 題 , 最 為 中 立 的 處 置 ,<br />

則 是 將 判 斷 所 謂 「 較 佳 」 或 「 較 差 」 的 準 則 , 交 由<br />

對 話 發 生 所 在 的 相 關 人 群 來 判 定 , 只 要 參 與 對 話 論<br />

證 者 都 認 可 某 個 論 證 , 那 個 論 證 對 參 與 者 而 言 就 是<br />

有 效 的 。<br />

由 此 , 我 們 可 以 清 楚 看 見 : 一 個 理 想 的 公 共 領 域<br />

需 要 具 備 「 共 享 的 世 界 」、「 成 員 的 互 相 理 解 」、「 運<br />

用 語 言 文 字 表 達 自 己 的 意 見 」 以 及 「 暫 時 性 的 較 佳<br />

論 證 」, 運 用 論 證 來 說 服 參 與 的 成 員 , 相 信 並 接 受 這<br />

個 暫 時 性 的 較 佳 論 證 , 而 判 斷 較 佳 論 證 的 價 值 則 由<br />

參 與 對 話 的 相 關 人 員 , 共 同 來 決 定 。 從 運 作 過 程 中 ,<br />

我 們 理 解 公 共 領 域 是 由 許 多 行 動 者 所 組 成 , 而 行 動<br />

者 之 間 彼 此 交 往 連 結 、 溝 通 合 作 以 獲 得 共 識 , 也 在<br />

溝 通 中 創 造 共 享 的 世 界 。<br />

社 會 結 構 的 變 遷 與 公 共 領 域 的 變 化<br />

哈 伯 瑪 斯 提 出 「 公 共 領 域 」 與 「 溝 通 理 性 」 的 概<br />

念 , 其 目 的 在 於 強 調 : 社 會 要 形 成 非 威 權 式 的 共 識 ,<br />

需 要 一 套 獨 特 的 制 度 ( 錢 永 祥 ,2003), 在 多 元 的 價<br />

值 、 多 方 的 立 場 及 積 極 的 參 與 當 中 , 產 生 集 體 共 識 。<br />

然 而 , 隨 著 社 會 結 構 的 轉 變 , 原 本 屬 私 人 領 域 的 勞<br />

動 行 為 與 依 附 關 係 , 也 逐 漸 從 家 庭 的 自 給 自 足 , 變<br />

化 並 擴 張 為 高 度 專 業 分 工 以 及 對 所 屬 階 級 價 值 的 依<br />

附 。 而 伴 隨 資 訊 社 會 的 發 展 成 熟 , 資 訊 設 備 日 漸 普<br />

及 的 今 天 , 人 們 因 應 資 訊 科 技 革 命 的 興 起 的 策 略 亦<br />

因 此 迅 速 更 迭 。 資 訊 產 品 的 生 產 、 交 換 與 更 替 快 速<br />

非 凡 ,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溝 通 環 境 、 溝 通 內 容 及 溝 通 工<br />

具 與 技 術 等 , 也 相 應 有 所 變 革 。 當 溝 通 使 用 的 技 術<br />

與 工 具 有 所 進 步 時 , 人 與 人 的 交 往 行 為 、 交 往 形 式<br />

乃 至 於 交 往 的 層 面 也 會 隨 之 而 複 雜 多 變 。 以 電 話 為<br />

例 , 十 幾 年 前 , 電 話 只 是 單 純 傳 遞 聲 音 訊 息 的 媒 介<br />

而 已 , 但 近 幾 年 以 來 , 單 就 電 話 一 項 就 有 多 樣 的 變<br />

化 與 應 用 ; 如 無 線 電 話 、 行 動 電 話 、 多 方 會 議 電 話 、<br />

遠 距 離 視 訊 電 話 、 影 像 電 話 、 整 體 數 位 網 路 (ISDN)<br />

等 等 , 而 且 越 來 越 普 及 於 一 般 人 民 的 日 常 生 活 。 當<br />

20 Journal of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331:17 – 29(April, 2007)


人 們 的 溝 通 形 式 隨 著 社 會 變 遷 而 複 雜 多 變 時 , 社 會<br />

中 的 公 共 領 域 空 間 也 就 會 隨 之 有 多 樣 的 不 同 形 式 。<br />

此 外 , 哈 伯 瑪 斯 也 曾 強 調 : 人 們 自 身 的 意 識 , 也 是<br />

經 由 溝 通 ( 符 碼 及 媒 介 ) 進 行 中 介 與 發 動 的 。 在 我 們 自<br />

身 歷 史 過 程 , 所 創 造 出 來 的 信 仰 與 符 碼 系 統 會 漸 次<br />

組 成 社 會 生 活 的 意 識 ( 哈 伯 瑪 斯 ,1999)。 隨 著 資 訊 科<br />

技 的 進 步 , 人 類 溝 通 的 文 字 、 口 語 與 視 聽 型 態 乃 得<br />

到 重 新 整 合 的 機 會 , 並 以 多 媒 體 的 形 式 展 開 新 的 溝<br />

通 系 統 , 而 當 溝 通 本 身 發 生 革 命 時 , 形 成 知 識 的 根<br />

本 來 源 也 隨 之 而 有 所 變 化 。 於 是 , 組 成 社 會 知 識 庫<br />

( 舒 茲 ,1993) 的 內 容 與 形 式 也 因 此 有 所 變 遷 。<br />

資 訊 社 會 使 得 資 訊 傳 遞 、 社 會 連 結 與 社 會 互 動 產<br />

生 質 量 上 的 變 化 , 在 這 當 中 , 資 訊 的 生 產 也 變 得 既<br />

快 速 且 具 相 互 連 合 的 特 性 。 尤 其 , 網 際 網 路 提 供 了<br />

更 廣 大 的 虛 擬 空 間 。 透 過 數 位 傳 輸 , 開 始 可 以 儲 存<br />

大 量 的 數 位 內 容 與 資 訊 。 隨 著 資 訊 科 技 逐 漸 成 為 人<br />

們 日 常 生 活 不 可 或 缺 的 一 部 份 , 我 們 開 始 重 新 思 考<br />

當 代 資 訊 社 會 中 , 網 際 網 路 空 間 領 域 所 代 表 的 新 意<br />

義 , 它 會 是 一 種 新 的 公 共 領 域 ? 還 是 如 網 絡 個 人 主<br />

義 論 述 所 言 , 它 是 由 許 許 多 多 的 私 人 領 域 , 累 積 而<br />

來 的 個 人 網 絡 空 間 ( 諸 如 現 在 相 當 流 行 的 blog 日<br />

記 、 網 路 相 簿 、 網 誌 等 )? 然 而 不 管 是 個 人 網 絡 空<br />

間 或 新 的 公 共 領 域 , 最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這 些 看 似 一<br />

部 部 各 自 獨 立 的 電 腦 , 在 被 某 種 有 秩 序 的 方 式 , 逐<br />

一 串 連 起 來 之 後 ; 竟 然 形 成 一 個 以 電 腦 為 基 本 單 位<br />

的 電 腦 社 群 (computer community), 人 們 在 網 路 上 的<br />

溝 通 , 除 了 私 底 下 個 人 與 個 人 之 間 的 聯 繫 外 , 也 存<br />

在 一 種 個 人 與 網 路 中 之 集 體 大 眾 所 屬 「 公 共 場 合 」<br />

的 雙 向 討 論 ( 吳 齊 殷 、 蔡 博 方 、 李 文 傑 ,1999)。 這 個<br />

雙 向 討 論 的 公 共 空 間 , 乃 結 合 了 個 人 、 群 體 、 組 織<br />

與 政 府 , 應 用 電 腦 設 備 並 透 過 網 際 網 路 進 行 連 結 與<br />

傳 散 , 在 每 個 人 的 日 常 生 活 中 , 此 公 共 空 間 不 僅 提<br />

供 資 訊 往 來 傳 播 的 媒 介 , 同 時 也 是 資 訊 生 產 與 知 識<br />

傳 遞 的 綜 合 體 。 當 我 們 擷 取 別 人 的 資 訊 與 知 識 來 進<br />

行 應 用 的 同 時 , 我 們 也 再 生 產 了 新 的 資 訊 與 知 識 。<br />

公 共 資 訊 的 重 要 性<br />

資 訊 社 會 的 發 展 有 賴 於 社 會 中 不 同 形 態 的 知 識 傳<br />

遞 , 從 技 術 性 的 知 識 到 科 學 性 再 到 專 業 性 的 知 識 ,<br />

盡 皆 如 此 。 知 識 和 資 訊 成 為 資 訊 社 會 的 主 要 核 心 元<br />

素 , 不 僅 主 導 了 相 關 的 工 作 領 域 , 也 直 接 或 間 接 影<br />

響 了 多 數 人 的 社 會 生 活 及 國 家 經 濟 狀 態 。 近 幾<br />

年 , 資 訊 的 產 生 、 處 理 及 散 布 已 經 成 為 世 界 各 國<br />

主 要 的 經 濟 性 活 動 之 一 , 資 訊 的 流 動 造 就 了 國 家<br />

的 歲 入 、 貿 易 、 及 工 作 的 機 會 , 所 以 也 影 響 到 社<br />

會 相 關 活 動 的 結 構 轉 變 。 是 以 , 許 多 學 者 認 為 資<br />

訊 活 動 及 其 產 物 , 或 相 關 資 訊 服 務 等 , 乃 是 一 種<br />

可 以 提 高 生 生 產 產 量 的 經 濟 能 源 , 因 此 資 訊 社 會<br />

中 各 種 資 訊 的 內 容 、 傳 散 與 流 動 價 值 也 逐 漸 成 為<br />

現 代 社 會 生 活 的 基 本 環 境 要 素 。<br />

聯 合 國 人 權 宣 言 第 十 九 條 的 文 字 , 即 有 關 言 論<br />

自 由 的 條 文 , 此 條 文 列 明 「 尋 取 、 接 收 、 和 傳 告<br />

資 訊 的 權 利 」 是 一 種 基 本 的 人 權 。 換 句 話 說 , 當<br />

今 人 類 社 會 的 人 民 應 該 擁 有 某 種 程 度 享 用 資 訊 的<br />

權 利 , 在 用 來 維 持 基 本 的 生 活 水 準 之 餘 、 也 可 以<br />

藉 以 獲 至 較 高 的 生 活 品 質 。 公 共 資 訊 若 以 此 定 義<br />

立 論 , 則 公 共 資 訊 可 定 義 為 :「 國 民 在 現 代 社 會 中<br />

求 取 生 存 時 , 在 民 生 方 面 , 諸 如 食 、 衣 、 住 、 行 、<br />

育 、 樂 、 就 業 、 醫 療 、 和 各 種 生 涯 規 劃 等 , 所 必<br />

需 擁 有 的 資 訊 」( 胡 述 兆 ,1995)。 由 此 , 對 於 數 位<br />

落 差 的 問 題 同 樣 也 要 放 回 到 基 本 生 存 權 上 來 看<br />

( 吳 齊 殷 ,2005)。 我 們 可 以 說 公 共 資 訊 , 乃 是 維<br />

持 每 個 國 民 其 基 本 生 活 水 準 , 並 獲 得 基 本 人 性 尊<br />

嚴 保 障 的 必 需 品 。 而 數 位 人 權 的 建 立 , 更 是 以 公<br />

共 資 訊 的 基 礎 建 設 為 根 基 。<br />

根 據 美 國 圖 書 事 業 和 資 訊 科 學 國 家 委 員 會 在<br />

1990 年 發 表 的 文 件 ,< 公 共 資 訊 的 原 則 ><br />

(Principles of Public Information), 公 共 資 訊 就 是<br />

指 :「 政 府 所 製 作 、 編 譯 以 及 維 護 的 資 訊 。 凡 是<br />

公 家 機 構 的 資 訊 , 除 法 律 明 文 規 定 不 予 公 開 者<br />

外 , 都 是 公 共 資 訊 , 允 許 國 民 免 費 取 用 」。 這 範<br />

圍 是 極 其 廣 泛 的 。 該 文 件 中 有 更 為 重 要 的 指 涉 :<br />

公 共 資 訊 為 人 民 所 擁 有 , 經 信 託 交 給 政 府 持 用 ,<br />

除 非 受 到 法 律 的 限 制 應 供 給 人 民 使 用 ( 謝 清 俊 ,<br />

1995)。 美 國 對 公 共 資 訊 的 定 義 最 特 別 之 處 , 在<br />

於 「 公 共 資 訊 為 民 有 , 且 為 民 享 」, 當 我 們 思 考<br />

理 想 的 公 共 領 域 時 , 也 特 別 強 調 公 共 資 訊 是 為 民<br />

有 民 享 的 精 髓 , 因 為 資 訊 的 自 由 流 通 、 開 放 取 用<br />

是 資 訊 社 會 進 行 生 產 與 再 生 產 的 基 礎 條 件 ; 是 行<br />

動 者 ( 個 人 、 團 體 、 組 織 ) 彼 此 交 換 分 享 進 而 產<br />

生 社 會 力 的 原 料 。<br />

33117 – 29 21


公 民 作 為 行 動 者 的 能 力 與 素 養<br />

公 民 素 養 並 不 只 是 一 種 知 識 , 它 更 是 一 種 能 力 ,<br />

一 種 面 對 和 處 理 公 共 事 務 的 能 力 , 包 括 政 治 判 斷 、<br />

倫 理 思 辨 、 語 言 論 述 和 具 體 的 行 動 等 等 。 資 訊 社 會<br />

裡 從 資 料 、 資 訊 到 知 識 的 演 變 , 乃 是 人 類 心 智 活 動<br />

的 過 程 與 結 果 。 資 料 是 一 種 原 始 的 、 物 理 性 的 時 空<br />

描 述 ; 而 資 訊 則 是 一 種 刻 意 的 、 對 某 特 定 自 然 或 人<br />

為 現 象 的 描 述 , 它 所 呈 現 者 , 乃 為 這 個 世 界 的 「 狀<br />

態 」(state)。 然 而 , 對 此 狀 態 的 解 釋 , 則 屬 見 人 見<br />

智 , 每 一 個 個 人 從 同 一 筆 資 訊 中 , 所 能 擷 取 的 訊 息<br />

與 知 識 皆 有 所 不 同 , 因 而 對 於 如 何 看 待 這 個 世 界 的<br />

方 式 (perspective), 也 將 有 所 不 同 ( 李 大 嵩 ,1996)。<br />

對 一 個 電 信 網 路 的 使 用 者 而 言 , 要 將 資 訊 自 資 料 大<br />

海 中 抽 取 出 來 , 在 技 術 上 是 較 簡 單 的 實 踐 ; 但 要 在<br />

資 訊 洪 流 中 , 截 獲 並 據 以 產 生 所 需 的 知 識 , 卻 不 是<br />

那 麼 容 易 , 諸 如 網 路 上 成 千 上 萬 的 新 聞 群 組 新 聞 群<br />

組 以 及 websites, 加 上 許 許 多 多 沒 有 經 過 檢 驗 證 實<br />

的 消 息 來 源 , 即 可 想 像 之 。<br />

這 種 能 力 的 養 成 , 往 往 不 是 單 純 的 知 識 啟 蒙 就 可<br />

以 達 成 , 而 是 必 須 在 更 實 際 的 身 體 操 練 和 實 作 的 學<br />

習 過 程 中 , 才 能 慢 慢 地 養 成 ( 李 丁 讚 ,2003)。 換 句 話<br />

說 , 必 須 進 入 更 具 體 的 社 群 生 活 中 才 有 機 會 養 成 。<br />

更 具 體 的 社 群 生 活 可 以 說 是 人 們 在 社 區 、 工 廠 、 公<br />

司 部 門 、 社 團 或 學 校 的 與 他 人 互 動 、 進 行 溝 通 、 建<br />

立 共 識 的 生 活 過 程 ( 李 丁 讚 ,2003), 在 這 種 具 體 的 社<br />

群 生 活 中 , 大 部 分 的 公 共 事 務 以 及 公 共 訊 息 都 與 人<br />

們 的 生 活 息 息 相 關 , 所 以 大 家 的 討 論 也 因 此 能 有 共<br />

同 的 事 物 做 為 對 象 , 由 此 , 個 人 身 為 行 動 者 能 在 每<br />

天 所 接 收 的 資 訊 中 進 行 理 解 、 辨 別 的 動 作 , 去 蕪 存<br />

菁 似 的 擷 取 他 人 之 所 長 來 補 強 自 己 之 所 短 , 運 用 資<br />

訊 與 知 識 來 增 加 生 產 力 、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 進 而 共 同<br />

解 決 問 題 與 成 長 ; 同 時 對 公 共 事 務 的 參 與 與 能 力 也<br />

就 能 在 日 常 生 活 實 踐 中 , 獲 得 實 踐 與 提 升 。<br />

個 人 作 為 行 動 者 , 可 以 從 大 環 境 中 擷 取 資 訊 和 知<br />

識 作 為 生 產 的 資 源 , 人 與 人 突 破 距 離 的 限 制 , 透 過<br />

技 術 和 興 趣 而 相 互 連 結 、 藉 由 知 識 與 經 驗 而 相 互 分<br />

享 , 此 時 的 個 人 力 量 不 再 渺 小 , 可 以 運 用 各 種 資 源<br />

進 行 連 結 , 在 網 路 空 間 、 公 共 空 間 、 知 識 創 新 中 展<br />

現 社 會 力 量 , 例 如 網 路 公 共 論 壇 、 市 民 信 箱 、 個 人<br />

與 群 體 部 落 格 、 網 路 買 賣 活 動 ; 另 一 方 面 還 能 擁 有<br />

動 員 的 力 量 , 藉 此 共 同 議 題 、 共 同 信 念 聚 集 眾 人 ,<br />

響 應 共 同 的 內 容 , 例 如 網 路 團 購 、 市 民 活 動 、 虛 擬<br />

社 群 、 公 益 活 動 等 等 。<br />

總 之 , 從 以 上 的 描 述 我 們 可 以 簡 單 的 說 , 公 共 領<br />

域 結 構 轉 變 的 力 量 來 自 於 一 方 面 政 府 積 極 投 入 公 共<br />

領 域 的 發 展 , 另 一 方 面 也 有 越 來 越 多 的 行 動 者 ( 個<br />

人 、 群 體 、 組 織 ) 能 運 用 並 掌 握 過 去 累 積 的 知 識 經<br />

驗 、 隨 手 可 取 的 公 共 資 訊 、 相 互 連 結 的 關 係 網 絡 以<br />

及 最 重 要 的 , 共 同 處 在 也 共 同 創 造 一 個 「 共 享 的 世<br />

界 」 的 基 本 信 念 。 在 這 些 條 件 下 , 社 會 的 公 共 領 域<br />

一 反 過 去 受 限 於 傳 統 威 權 體 制 與 意 識 型 態 的 作 用 ,<br />

得 以 自 由 地 生 產 取 用 公 共 資 訊 、 公 共 知 識 , 也 可 以<br />

突 破 地 理 距 離 的 限 制 讓 資 訊 與 知 識 快 速 流 通 。 在 這<br />

樣 的 社 會 裡 , 公 共 資 訊 與 公 共 知 識 皆 成 為 公 共 領 域<br />

當 中 的 一 環 。<br />

解 放 社 會 力 的 障 礙 — 智 慧 財 產 權<br />

的 爭 議<br />

如 前 所 述 , 現 今 社 會 裡 , 資 訊 隨 處 可 得 , 但 如 何<br />

從 資 訊 轉 化 成 知 識 還 需 要 人 在 智 識 上 的 運 用 和 轉<br />

化 。 真 正 有 價 值 的 資 訊 , 在 於 人 們 能 掌 握 特 定 的 知<br />

識 , 並 應 用 知 識 去 理 解 眾 多 隱 晦 不 明 的 訊 息 , 製 造<br />

買 賣 或 談 判 雙 方 資 訊 不 對 稱 的 情 形 , 以 從 中 獲 得 相<br />

較 於 他 者 較 佳 的 優 勢 位 置 (Todd Sandler,2003)。 因<br />

此 「 知 識 」 的 價 值 增 高 ,「 知 識 」 是 資 本 的 同 時 , 也<br />

可 能 成 為 一 種 有 價 商 品 。 因 應 全 球 經 濟 競 爭 及 知 識<br />

經 濟 時 代 , 許 多 學 者 乃 亟 力 主 張 : 應 透 過 智 財 權 以<br />

保 護 「 智 慧 資 本 」 的 創 造 與 持 續 , 以 維 持 並 激 勵 個<br />

人 再 創 作 的 動 機 與 動 力 。 就 專 利 法 之 精 神 而 言 , 專<br />

利 法 係 為 鼓 勵 、 保 護 、 利 用 發 明 與 創 作 , 以 促 進 產<br />

業 發 展 而 制 定 的 ; 主 要 係 藉 由 申 請 人 對 於 其 技 術 的<br />

揭 露 義 務 來 換 取 法 律 賦 與 其 所 揭 露 之 技 術 內 容 於 一<br />

定 期 間 內 具 有 排 他 效 力 與 獨 占 地 位 。 專 利 制 度 是 一<br />

種 減 少 「 長 期 」 不 對 稱 資 訊 的 方 法 。 沒 有 專 利 的 保<br />

護 , 會 有 更 多 的 資 源 被 用 來 保 護 秘 密 , 反 而 會 抑 制<br />

了 研 究 發 展 、 限 制 知 識 生 產 的 動 態 效 益 。 此 外 , 知<br />

識 生 產 的 誘 因 也 會 因 此 降 低 , 而 減 緩 了 知 識 的 進 展<br />

( 沈 昱 全 ,2003)。<br />

此 外 , 著 作 權 的 原 始 立 意 也 相 當 類 似 , 根 據 國 內<br />

著 作 財 產 權 法 的 規 定 , 著 作 人 於 著 作 完 成 時 即 享 有<br />

22 Journal of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331:17 – 29(April, 2007)


著 作 權 。 對 於 作 者 的 保 護 期 限 是 原 作 者 的 終 身 再 加<br />

上 作 者 去 世 後 的 50 年 ; 唯 有 過 了 著 作 權 的 期 限 , 該<br />

作 品 才 得 以 進 入 公 有 領 域 (Public domain) 中 , 而 當 作<br />

品 一 旦 進 入 公 有 領 域 , 任 何 人 , 基 於 任 何 的 原 因 ,<br />

都 可 以 自 由 的 對 作 品 進 行 再 生 , 轉 換 , 使 用 或 其 他<br />

各 種 開 發 以 及 再 開 發 , 運 用 在 商 業 或 非 商 業 的 用 途<br />

以 及 目 前 沒 有 發 明 的 任 何 用 途 之 上 。 顯 而 易 見 的 ,<br />

智 財 權 隱 含 著 對 該 創 作 個 人 再 創 作 意 願 的 保 障 , 然<br />

而 , 這 樣 的 保 障 機 制 與 鼓 勵 個 人 創 作 的 理 念 是 否 有<br />

其 正 向 的 效 用 , 或 甚 至 可 能 因 而 減 緩 創 新 的 因 果 關<br />

係 , 到 目 前 為 止 都 未 被 證 實 。 但 是 可 以 確 定 的 是 知<br />

識 的 保 護 是 一 種 「 需 要 取 捨 的 平 衡 關 係 」, 透 過 限 制<br />

短 期 的 知 識 公 開 性 , 以 促 進 長 期 的 知 識 公 開 與 累<br />

積 , 然 而 取 捨 當 中 究 竟 如 何 拿 捏 , 一 直 以 來 都 是 智<br />

財 權 學 者 、 政 治 經 濟 學 者 極 力 思 索 的 關 鍵 。<br />

由 此 ,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智 慧 財 產 權 背 後 的 的 概 念 也<br />

是 試 圖 在 保 持 一 種 「 個 人 」 與 「 集 體 」 間 的 微 妙 平<br />

衡 , 這 種 微 妙 的 平 衡 是 為 了 能 使 社 會 智 識 的 發 展 與<br />

累 積 能 不 斷 增 加 , 然 而 現 代 的 資 訊 社 會 實 際 運 作 真<br />

的 是 這 樣 嗎 ? 還 是 其 實 這 樣 的 預 防 邏 輯 已 經 不 符 合<br />

資 訊 時 代 的 潮 流 了 呢 ?<br />

我 們 可 以 清 楚 知 道 , 一 個 新 知 識 誕 生 的 背 後 , 也<br />

是 由 許 多 其 他 知 識 的 累 積 所 間 接 造 成 。 所 以 , 一 但<br />

社 會 上 有 某 一 部 分 的 知 識 生 產 者 不 願 意 再 生 產 知 識<br />

時 , 便 會 對 其 他 知 識 生 產 造 成 阻 礙 , 進 而 減 弱 了 社<br />

會 整 體 智 慧 財 產 的 增 長 , 這 是 智 慧 財 產 權 之 所 以 產<br />

生 的 邏 輯 , 但 平 心 而 論 , 就 在 保 護 機 制 與 促 進 知 識<br />

累 積 的 用 意 背 後 , 我 們 可 以 更 進 一 步 的 思 考 當 我 們<br />

對 於 其 他 人 要 獲 取 作 品 以 及 如 何 使 用 作 品 設 下 人 為<br />

限 制 的 同 時 , 是 否 也 意 味 著 阻 礙 了 新 知 識 的 產 生 與<br />

創 發 呢 ? 事 實 上 , 當 下 此 刻 知 識 的 生 產 , 也 有 賴 於<br />

過 去 知 識 的 薰 陶 與 積 累 , 所 謂 站 在 巨 人 的 肩 膀 上 ,<br />

人 們 才 能 看 的 更 遠 。 因 此 人 類 社 會 對 於 智 財 權 的 保<br />

護 措 施 , 也 許 反 而 阻 礙 了 公 共 資 訊 與 公 共 領 域 的 潛<br />

力 發 展 。<br />

社 會 力 的 理 論 依 據 — 知 識 起 源 於<br />

社 會 , 用 之 於 社 會<br />

基 於 以 上 的 考 量 , 本 文 不 打 算 著 手 討 論 法 律 面 下<br />

究 竟 公 共 領 域 、 公 共 資 訊 或 知 識 生 產 因 為 智 財 權 的<br />

保 護 , 終 將 導 致 悲 劇 亦 或 將 因 此 累 積 創 新 的 因 子 ?<br />

反 而 希 望 從 大 眾 生 活 領 域 的 面 向 出 發 , 立 足 在 資 訊<br />

開 放 所 帶 來 的 可 能 性 假 設 , 先 理 解 社 會 當 中 的 創 新<br />

與 知 識 何 以 能 形 成 的 過 程 , 再 試 圖 從 社 會 學 理 論 的<br />

脈 絡 中 , 給 予 公 共 財 的 資 訊 分 享 與 資 訊 取 得 一 個 新<br />

的 理 論 依 歸 , 並 透 過 實 際 案 例 的 描 述 , 闡 明 公 共 領<br />

域 的 轉 變 與 公 共 資 訊 的 取 得 如 何 能 為 傳 統 的 市 民 社<br />

會 帶 來 更 多 的 動 力 、 釋 放 出 更 多 的 機 會 和 可 能 性 。<br />

經 濟 學 家 往 往 把 知 識 視 為 一 種 純 粹 公 共 財 , 它 的<br />

效 益 是 「 非 獨 享 」 和 「 不 可 排 他 」 的 。 知 識 的 轉 移<br />

並 沒 有 減 少 原 創 者 ( 原 創 團 隊 ) 的 利 益 , 事 實 上 這<br />

個 過 程 可 能 可 以 增 進 原 創 者 ( 原 創 團 隊 ) 對 該 研 究<br />

的 理 解 , 就 如 同 老 師 把 知 識 傳 給 其 學 生 時 , 自 己 也<br />

會 因 此 產 生 新 的 見 解 與 體 會 一 樣 (Sandler,2003)。<br />

這 個 說 明 雖 然 是 以 「 利 益 」 考 量 作 為 出 發 點 。<br />

社 會 學 則 是 從 古 典 社 會 學 家 開 始 , 向 來 強 調 人 類<br />

知 識 的 創 造 乃 是 來 自 於 社 會 的 共 同 生 產 。 以 下 , 讓<br />

我 們 先 回 顧 古 典 社 會 學 理 論 大 家 以 及 知 識 社 會 學 的<br />

創 立 學 者 對 知 識 的 看 法 與 論 述 。 涂 爾 幹 (Durkheim)<br />

在 其 《 社 會 分 工 論 》(2002) 一 書 中 , 闡 明 個 人 是 無<br />

法 先 於 社 會 而 存 在 的 , 這 個 想 法 貫 穿 其 整 個 理 論 論<br />

述 , 並 論 證 個 體 的 想 法 與 此 想 法 的 實 踐 , 只 可 能 存<br />

在 於 某 一 類 型 的 社 會 。 事 實 上 , 涂 爾 幹 所 思 考 的 社<br />

會 不 只 是 個 人 的 集 合 而 已 , 他 反 對 社 會 的 屬 性 只 是<br />

個 人 屬 性 的 擴 大 , 他 認 為 社 會 還 包 括 更 多 存 於 成 員<br />

之 間 的 連 結 產 物 , 這 些 連 結 並 不 那 麼 抽 象 且 難 懂 ;<br />

涂 爾 幹 進 一 步 解 釋 , 它 是 每 個 個 體 彼 此 共 享 的 「 集<br />

體 意 識 」( 群 體 內 共 享 的 信 念 與 情 感 ) 與 「 集 體 表 象 」<br />

( 指 情 感 的 表 現 、 共 享 的 文 化 與 生 活 方 式 等 ), 儘 管<br />

在 不 同 的 社 會 中 這 兩 者 的 內 容 會 有 所 轉 變 , 但 都 會<br />

被 人 們 持 續 學 習 接 受 。 換 言 之 , 涂 爾 幹 批 評 個 人 主<br />

義 的 教 義 , 不 認 同 個 人 主 義 所 宣 稱 的 .. 社 會 僅 是 存<br />

在 於 諸 多 個 人 間 共 享 關 係 的 名 詞 。 儘 管 如 此 , 涂 爾<br />

幹 也 並 非 全 然 地 反 對 個 人 主 義 , 他 體 認 到 個 人 主 義<br />

的 堀 起 , 在 當 代 社 會 是 「 自 然 的 」 發 生 , 但 他 反 對<br />

個 人 主 義 的 逐 步 猖 獗 , 並 期 待 能 在 個 人 主 義 與 社 會<br />

集 體 意 識 中 尋 求 平 衡 。 延 續 社 會 先 於 個 人 的 想 法 ,<br />

涂 爾 幹 認 為 人 類 群 體 的 思 想 概 念 不 可 能 憑 空 誕 生 ,<br />

我 們 只 能 在 某 些 既 有 的 模 型 基 礎 上 設 計 或 發 明 東<br />

西 , 因 而 他 認 為 空 間 、 時 間 等 概 念 是 來 自 社 會 , 是<br />

33117 – 29 23


集 體 創 造 的 概 念 , 因 應 不 同 社 會 、 不 同 的 時 空 概 念 則<br />

隨 之 改 變 ( 涂 爾 幹 ,2000)。 涂 爾 幹 所 要 提 醒 的 是 對<br />

於 時 間 、 空 間 等 概 念 不 可 能 源 自 個 人 的 時 間 經 驗 , 而<br />

必 定 是 透 過 集 體 的 經 驗 , 因 此 , 在 意 義 上 是 社 會 性<br />

的 , 在 內 容 上 也 是 社 會 的 。 這 樣 的 主 張 影 響 到 他 對 知<br />

識 的 想 法 , 認 為 知 識 是 受 社 會 所 形 塑 和 建 構 的 。 所 謂<br />

的 知 識 的 社 會 建 構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br />

knowledge) 意 謂 人 類 不 是 「 發 現 」 了 客 觀 世 界 或 知<br />

識 , 而 是 透 過 引 入 一 個 結 構 而 建 構 了 它 , 是 被 主 體 參<br />

與 而 建 構 的 , 是 在 主 體 的 日 常 生 活 中 體 現 並 建 構 的 。<br />

除 了 涂 爾 幹 的 知 識 是 由 社 會 建 構 的 主 張 之 外 , 馬<br />

克 思 同 樣 也 從 社 會 決 定 論 的 觀 點 論 知 識 , 他 認 為 :<br />

「 不 是 人 們 的 意 識 決 定 人 們 的 社 會 存 在 , 相 反 , 是<br />

人 們 的 社 會 存 在 決 定 人 們 的 意 識 」。 意 識 的 存 在 方<br />

式 , 以 及 對 意 識 說 來 某 個 東 西 的 存 在 方 式 , 這 就 是<br />

知 識 。 知 識 是 意 識 的 唯 一 行 動 。… 知 識 是 意 識 的 唯<br />

一 的 、 物 件 性 的 關 係 。」 顯 然 , 馬 克 思 的 表 述 是 「 知<br />

識 社 會 決 定 論 」 的 由 來 。 馬 克 思 為 知 識 社 會 學 給 出<br />

一 條 基 本 原 理 , 即 所 有 知 識 都 是 由 社 會 決 定 的 。 繼<br />

馬 克 思 之 後 , 韋 伯 廣 泛 研 究 了 知 識 與 社 會 文 化 因 素<br />

的 互 動 關 係 , 認 為 社 會 、 文 化 等 因 素 決 定 知 識 的 內<br />

容 ; 反 過 來 , 知 識 的 內 容 也 會 影 響 社 會 和 文 化<br />

(Coser,1986)。<br />

Mannheim(2001) 的 知 識 社 會 學 也 源 於 馬 克 思 的<br />

“ 社 會 決 定 論 ", 他 強 調 了 知 識 與 社 會 之 間 的 互 動<br />

關 係 , 試 圖 用 因 果 鏈 將 知 識 與 外 部 世 界 聯 結 起 來 ,<br />

認 為 知 識 就 其 發 生 意 義 而 言 , 不 僅 取 決 於 人 們 的 社<br />

會 地 位 、 身 份 及 階 級 利 益 , 而 且 根 植 于 特 定 的 文 化<br />

類 型 之 中 。 從 對 思 想 的 形 成 、 發 展 、 變 化 及 各 種 觀<br />

念 的 相 互 依 賴 關 係 進 行 觀 察 , 找 出 意 識 形 態 與 社 會<br />

群 體 之 間 的 聯 繫 , 然 後 探 討 人 們 的 思 想 意 識 反 映 在<br />

社 會 存 在 之 真 實 生 活 的 程 度 。 他 所 說 的 社 會 存 在 ,<br />

主 要 指 知 識 或 思 想 以 外 的 其 他 社 會 文 化 因 素 , 包 括<br />

階 級 、 社 會 地 位 、 職 業 群 體 、 代 際 關 係 、 生 產 方 式 、<br />

權 力 結 構 、 歷 史 情 境 以 及 價 值 觀 、 世 界 觀 、 社 會 思<br />

潮 、 時 代 精 神 、 文 化 心 理 等 等 。 他 表 明 了 構 成 知 識<br />

信 念 的 是 社 會 而 非 個 人 , 因 此 主 張 知 識 社 會 學 的 研<br />

究 重 心 應 該 放 在 社 會 環 境 中 而 不 是 限 於 個 人 的 思<br />

想 , 個 人 是 不 可 能 從 他 自 身 的 經 歷 中 形 成 世 界 觀<br />

的 , 因 為 知 識 終 究 是 群 體 互 動 和 社 會 協 商 的 產 物 。<br />

Norbert Elias(2005) 的 知 識 社 會 學 則 主 張 , 人 類 科<br />

學 思 維 的 基 礎 , 需 從 長 程 性 發 展 角 度 來 看 , 若 沒 有<br />

中 世 紀 的 神 學 , 人 類 將 無 法 轉 換 到 當 代 的 科 學 思<br />

維 , 而 科 學 時 代 的 智 識 也 需 從 前 科 學 時 代 的 條 件 中<br />

發 展 出 來 。 如 同 1920 年 代 許 多 超 現 實 主 義 的 畫 家 與<br />

詩 人 , 經 常 以 集 體 創 作 的 方 式 , 分 享 彼 此 的 天 份 、<br />

藉 由 共 同 思 考 、 想 像 、 討 論 與 實 現 , 激 盪 出 許 多 膾<br />

炙 人 口 的 詩 與 繪 畫 。 詩 人 Paul Eluard( 須 文 蔚 ,2002)<br />

曾 說 , 集 體 創 作 之 下 所 決 定 的 詩 , 可 尋 得 更 多 誘 惑 、<br />

更 多 統 一 、 更 多 親 密 , 憑 藉 的 是 參 與 者 的 努 力 , 他<br />

們 共 同 以 意 象 為 賭 注 , 但 卻 沒 有 輸 家 , 因 為 每 個 人<br />

都 希 望 他 的 同 伴 獲 勝 。<br />

典 社 會 學 理 論 開 展 而 來 的 理 念 : 社 會 先 於 個 人 的<br />

理 論 框 架 下 , 我 們 認 為 僅 累 積 、 保 護 個 人 單 一 努 力<br />

成 果 的 思 考 邏 輯 不 見 得 就 對 整 個 社 會 的 知 識 積 累 有<br />

幫 助 , 相 反 地 , 個 人 的 進 步 成 果 部 分 來 自 於 當 下 社<br />

會 環 境 與 眾 人 的 共 同 協 力 , 部 分 為 個 人 獨 創 的 轉 化<br />

力 量 , 將 共 同 協 力 的 成 果 分 享 於 當 下 的 社 會 才 能 真<br />

正 有 助 於 社 會 整 體 的 提 升 , 而 且 最 重 要 的 是 社 會 整<br />

體 的 提 升 , 最 終 必 定 也 會 回 饋 於 個 人 。 因 此 , 本 文<br />

強 調 應 重 新 思 考 智 財 權 原 本 欲 保 護 創 作 者 意 願 的 美<br />

意 , 是 否 為 了 保 護 作 者 得 以 在 安 心 的 、 強 調 剽 竊 懲<br />

罰 的 創 作 環 境 下 繼 續 創 作 , 而 忽 略 了 社 會 才 是 提 供<br />

個 人 創 意 泉 源 的 要 角 。 因 此 , 從 創 新 的 角 度 來 看 ,<br />

我 們 認 為 個 人 之 所 以 能 有 創 作 , 絕 對 不 單 單 只 是 因<br />

為 個 人 所 擁 有 的 才 識 與 獨 一 無 二 的 創 意 , 能 有 這 樣<br />

的 成 就 , 有 很 大 的 部 分 是 源 自 於 社 會 其 他 資 源 的 給<br />

予 與 分 享 。 亦 即 所 有 的 知 識 都 是 社 會 共 同 創 造 、 保<br />

存 與 傳 承 的 , 人 們 的 社 會 生 活 就 是 靠 著 社 會 所 提 供<br />

的 知 識 去 引 導 其 慣 常 的 社 會 行 為 與 社 會 價 值 。<br />

社 會 力 解 放 的 成 果 — 知 識 共 享 :<br />

建 立 資 源 管 道 、 創 造 新 價 值<br />

究 竟 我 們 社 會 是 如 何 產 生 新 知 識 呢 ? 知 識 的 創 新<br />

如 何 生 產 出 來 ? 創 新 的 知 識 又 是 如 何 帶 來 新 的 價 值<br />

呢 ? 根 據 Burt(2004) 觀 察 企 業 組 織 的 網 絡 結 構 位 置<br />

與 Good Ideas 的 產 生 之 間 的 關 連 , 企 圖 回 答 佔 據 結<br />

構 位 置 的 人 是 否 比 較 容 易 得 到 一 些 Good Ideas, 進<br />

而 細 緻 分 析 網 絡 結 構 位 置 與 生 產 社 會 資 本 之 間 的 機<br />

制 。 從 分 析 的 結 果 可 以 發 現 能 夠 處 在 許 多 群 體 之 間<br />

24 Journal of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331:17 – 29(April, 2007)


橋 樑 位 置 的 個 人 比 較 容 易 有 Good Ideas 的 產 生 , 然<br />

而 Burt 也 強 調 在 Good Ideas 產 生 的 過 程 中 , 行 動 者<br />

本 身 運 用 、 轉 化 網 絡 位 置 的 資 源 也 是 一 個 關 鍵 要<br />

素 。 這 個 資 源 可 以 是 一 種 訊 息 、 一 筆 資 料 、 一 項 技<br />

術 或 甚 至 於 是 一 種 知 識 。 行 動 者 要 能 創 造 價 值<br />

(create value) 有 四 個 層 次 : 第 一 , 讓 處 在 橋 樑 者 兩 邊<br />

的 行 動 者 能 彼 此 察 覺 對 方 的 優 點 和 缺 點 。 第 二 , 轉<br />

化 最 好 的 實 踐 (Transferring Best Practice), 即 瞭 解<br />

其 他 行 動 者 的 信 念 或 執 行 如 何 能 創 造 更 好 的 價 值 ,<br />

並 懂 得 運 用 語 言 說 明 並 進 行 溝 通 。 第 三 , 也 是 最 重<br />

要 能 推 斷 一 方 能 相 似 或 能 類 比 的 方 式 (Draw<br />

Analogies between Two Actors)。 第 四 , 則 是 綜 合 的<br />

能 力 (Synthesis)。 這 是 蘊 含 在 行 動 者 本 身 的 力 量 , 這<br />

個 力 量 透 過 溝 通 管 道 ( 數 位 技 術 、 社 群 關 係 ) 的 建<br />

立 與 開 放 , 重 新 與 社 會 連 結 在 一 起 。<br />

由 以 上 的 過 程 , 可 以 清 楚 看 見 行 動 者 ( 個 人 、 群<br />

體 、 組 織 ) 本 身 運 用 和 轉 化 共 享 與 互 惠 環 境 所 提 供<br />

之 資 源 ( 訊 息 、 技 術 、 知 識 ) 的 重 要 性 , 由 此 , 我<br />

們 的 立 場 絕 不 是 強 調 公 共 領 域 中 充 滿 資 源 、 資 訊 就<br />

可 以 提 升 個 人 或 社 會 整 體 , 而 是 把 行 動 力 放 回 行 動<br />

者 的 身 上 , 當 行 動 者 擁 有 轉 化 的 能 力 、 當 公 共 領 域<br />

充 滿 許 多 隨 手 可 及 共 享 與 互 惠 的 資 源 時 , 有 意 義 的<br />

溝 通 與 連 結 就 會 在 我 們 當 中 創 發 出 來 。<br />

共 享 帶 來 社 會 的 進 步<br />

延 續 上 一 段 社 會 學 鉅 觀 理 論 的 思 考 , 社 會 資 本 與<br />

社 會 網 絡 理 論 則 從 中 層 理 論 著 手 , 以 網 絡 關 係 為 單<br />

位 , 強 調 個 人 彼 此 互 動 形 成 網 絡 , 網 絡 結 構 本 身 及<br />

其 中 的 資 源 同 時 也 會 影 響 個 人 行 動 的 過 程 。 人 們 因<br />

為 體 認 到 自 己 鑲 嵌 在 網 絡 中 , 而 願 意 自 願 的 參 與 社<br />

區 的 服 務 或 是 付 出 自 己 的 力 量 , 在 這 雙 向 回 饋 的 過<br />

程 中 , 社 會 關 係 便 得 以 維 持 , 人 們 賴 以 維 生 的 社 會<br />

或 團 體 也 能 因 此 永 續 的 存 在 (Granovette, 1973)。 又 如<br />

Constant 等 人 研 究 組 織 中 的 資 訊 分 享 時 , 對 互 惠 提<br />

出 兩 種 解 釋 :(1) 提 供 支 援 的 過 程 是 一 種 表 達 個 人<br />

認 同 的 方 法 (2) 幫 助 其 他 人 可 以 增 加 自 尊 並 得 到 他<br />

人 的 尊 重 和 注 意 。Coleman(1988) 認 為 人 們 之 所 以 願<br />

意 幫 助 別 人 或 是 貢 獻 所 長 , 是 因 為 行 動 者 期 待 從 社<br />

會 結 構 中 換 取 未 來 的 利 益 。 因 此 , 義 務 、 期 待 與 社<br />

會 規 範 三 者 形 成 了 一 種 無 形 卻 相 當 豐 富 的 集 體 資<br />

源 。 而 既 有 社 會 資 本 的 維 持 , 只 需 要 每 個 人 的 一 點<br />

點 付 出 與 一 點 點 報 酬 , 卻 能 共 同 投 資 整 體 社 會 資<br />

本 , 進 而 有 助 於 刑 塑 與 累 積 未 來 的 個 人 社 會 資 本 。<br />

除 了 個 人 社 會 資 本 的 建 立 與 積 累 , 倡 議 共 享 與 互<br />

惠 的 學 者 Putnam(1995) 也 指 出 , 互 惠 是 建 立 人 際 關<br />

係 連 結 的 基 本 要 素 , 互 惠 是 一 種 「 我 會 幫 助 人 , 但<br />

不 求 立 即 回 報 , 因 為 我 有 信 心 其 他 人 下 次 也 會 這 樣<br />

幫 助 我 」 的 社 會 互 動 連 結 , 進 而 累 積 整 體 的 社 會 資<br />

本 (social capital), 並 讓 社 會 維 持 穩 定 的 力 量 。 他 認<br />

為 美 國 過 去 二 十 五 年 以 來 , 如 家 庭 、 朋 友 、 鄰 居 、<br />

俱 樂 部 等 等 社 群 活 動 正 在 減 少 。 這 些 社 群 活 動 的 減<br />

少 , 會 影 響 社 會 成 員 彼 此 分 享 社 會 資 本 的 機 會 以 及<br />

社 會 資 本 流 動 的 動 能 。 由 此 , 我 們 由 實 證 資 料 可 以<br />

說 明 : 互 惠 的 行 為 、 社 群 的 活 動 對 於 整 體 社 會 的 真<br />

誠 互 信 、 整 體 向 上 提 升 的 重 要 性 。 這 顯 示 以 共 享 為<br />

基 礎 的 群 體 價 值 , 不 僅 帶 來 個 人 的 利 益 , 同 時 也 可<br />

以 為 社 會 整 體 帶 來 更 高 的 效 益 。<br />

我 們 也 可 以 發 現 類 似 的 連 結 模 式 , 如<br />

Rheingold(2004) 對 線 上 團 體 間 的 合 作 模 式 所 提 出 的<br />

一 些 觀 察 :「 也 許 我 所 幫 助 的 人 可 能 永 遠 不 會 回 過 頭<br />

來 幫 助 我 , 但 是 其 他 人 也 許 會 。」 由 以 上 的 論 述 , 我<br />

們 可 以 理 解 共 享 的 精 神 為 何 , 在 一 般 的 交 往 行 為 與 組<br />

織 當 中 是 如 此 , 在 線 上 社 群 的 運 作 邏 輯 更 是 如 此 。 簡<br />

要 的 說 , 共 享 是 一 種 互 惠 的 機 制 , 可 由 義 務 、 期 待 與<br />

社 會 規 範 三 者 形 成 了 一 種 無 形 卻 相 當 豐 富 的 集 體 資<br />

源 。 我 可 以 貢 獻 自 己 的 知 識 、 創 作 或 對 這 個 世 界 的 片<br />

面 理 解 , 而 在 貢 獻 自 己 的 同 時 , 我 也 擁 有 更 多 。<br />

最 後 , 也 是 最 重 要 的 , 即 便 在 一 個 互 惠 與 共 享 的 環<br />

境 中 , 我 們 仍 然 要 特 別 說 明 的 就 是 行 動 者 本 身 才 具 有<br />

轉 化 「 互 惠 與 共 享 資 源 」 之 力 量 的 重 要 性 。 社 會 關 係<br />

網 絡 是 一 組 連 結 關 係 的 總 和 , 把 處 在 社 會 系 統 中 的 成<br />

員 聯 繫 起 來 , 並 跨 越 不 同 的 社 會 距 離 與 族 群 群 體 界<br />

線 。 觀 察 的 單 位 ( 行 動 者 ) 可 以 是 個 人 , 也 可 以 是 一<br />

個 群 體 , 當 他 們 處 在 更 大 的 網 絡 範 疇 裡 是 如 何 應 對 進<br />

退 、 如 何 成 長 變 化 。 網 絡 本 身 不 是 一 種 行 動 , 而 是 行<br />

動 的 脈 絡 ; 而 溝 通 本 身 必 須 取 代 行 動 , 以 作 為 啟 動 資<br />

源 連 結 的 元 素 。 從 企 業 組 織 當 中 觀 察 一 個 點 子 所 帶 來<br />

的 力 量 , 不 是 點 子 本 身 有 力 量 , 而 是 整 個 討 論 、 運 作<br />

這 個 點 子 的 人 讓 它 產 生 新 的 市 場 價 值 (Czernich,<br />

Christian &Chip Heath, 2001)。<br />

33117 – 29 25


共 享 讓 價 值 永 續 發 展<br />

然 而 , 在 一 個 自 由 開 放 的 系 統 中 , 人 們 何 以 願<br />

意 貢 獻 自 己 所 擁 有 的 資 訊 或 是 知 識 呢 ? 願 意 共<br />

享 的 信 任 基 礎 又 是 如 何 被 建 立 呢 ? 例 如 , 台 灣 的<br />

學 術 社 群 一 直 以 來 便 以 開 放 資 訊 與 共 同 研 究 的<br />

邏 輯 在 進 行 , 研 討 會 、 學 術 期 刊 等 研 究 人 員 重 要<br />

的 溝 通 方 式 , 便 是 希 望 透 過 彼 此 的 交 流 與 引 用 ,<br />

達 到 「 累 積 」 先 前 研 究 成 果 、「 辯 論 」 目 前 的 研<br />

究 問 題 、 與 「 創 新 進 步 」 三 個 目 的 ( 蘇 國 賢 ,2005)。<br />

透 過 文 獻 的 引 用 可 以 清 楚 說 明 該 論 文 的 研 究 脈<br />

絡 , 與 同 一 個 研 究 領 域 中 其 他 學 者 相 關 研 究 之 間<br />

的 關 連 , 展 現 一 個 學 術 社 群 彼 此 之 間 活 動 的 關 連<br />

性 , 這 樣 的 共 識 對 於 各 研 究 領 域 的 知 識 群 體 價<br />

值 , 都 是 相 當 重 要 並 具 有 強 烈 社 會 意 義 的<br />

(Stewart,1983)。 透 過 這 一 層 關 連 性 與 知 識 群 體 之<br />

集 體 共 識 , 我 們 可 以 讓 這 個 時 代 的 價 值 得 以 永 續<br />

經 營 下 去 , 也 能 讓 此 刻 的 社 群 關 連 和 群 體 共 識 同<br />

時 連 結 起 過 去 與 未 來 。David(2003) 等 學 者 ,<br />

便 主 張 學 術 社 群 應 該 鼓 勵 利 用 information<br />

commons 的 約 定 , 讓 學 術 研 究 能 更 為 普 及 於 其 他<br />

未 開 發 或 開 發 中 國 家 且 被 更 多 研 究 者 討 論 , 最 終<br />

成 就 一 個 「 科 學 共 和 國 」。<br />

從 以 上 學 術 社 群 的 例 子 以 及 學 者 分 析 「 共 享 價<br />

值 」 的 論 述 ,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它 的 成 功 取 決 於 選 擇<br />

參 與 其 中 的 人 們 主 動 而 持 續 的 貢 獻 並 分 享 知 識<br />

的 發 展 , 讓 很 多 當 下 的 生 產 不 僅 是 站 在 前 人 ( 過<br />

去 的 人 ) 的 肩 膀 上 , 也 能 站 在 同 袍 、 同 事 甚 至 於<br />

敵 人 的 肩 膀 上 。 當 人 們 愈 能 主 動 的 注 意 有 需 要 的<br />

人 的 求 援 資 訊 時 , 則 愈 有 可 能 去 予 以 回 應 、 提 供<br />

協 助 ; 當 人 們 獲 得 回 應 與 協 助 時 , 也 會 在 適 當 的<br />

時 刻 有 所 回 饋 。 如 此 不 斷 循 環 與 擴 充 , 則 每 個 人<br />

在 每 個 當 下 時 刻 不 僅 都 能 和 前 人 累 積 的 知 識 產<br />

生 共 鳴 , 也 能 和 同 個 時 代 的 各 種 社 群 或 同 袍 進 行<br />

交 流 與 切 磋 , 則 知 識 創 發 與 創 新 的 速 度 將 超 越 過<br />

去 平 行 連 結 受 限 制 的 社 會 知 識 積 累 , 我 們 不 再 需<br />

要 等 待 50 年 就 可 以 看 見 此 時 此 刻 的 最 新 、 最 熱<br />

門 的 技 術 發 展 、 知 識 創 新 與 新 興 領 域 的 發 展 ; 我<br />

們 不 再 受 限 於 前 人 巨 人 似 的 肩 膀 , 我 們 此 時 此 刻<br />

也 可 以 成 為 一 個 巨 人 , 並 與 很 多 巨 人 共 同 合 作 創<br />

造 。<br />

社 會 力 釋 放 的 實 例 — 資 訊 共 享 成<br />

功 的 案 例<br />

結 合 知 識 生 產 與 創 作 分 享 的 合 法 條 款 : 創<br />

用 CC(creative commons Taiwan)<br />

Creative Commons 開 發 了 一 套 網 路 應 用 程 式 , 協<br />

助 人 們 將 其 創 作 獻 給 公 共 領 域 (public domain)。 或<br />

者 , 在 特 定 條 件 、 特 定 用 途 下 授 權 自 由 使 用 , 並 同<br />

時 保 留 其 著 作 權 。 不 像 GNU 與 GPL,Creative<br />

Commons 的 授 權 條 款 並 非 針 對 電 腦 軟 體 , 而 是 針 對<br />

其 他 形 式 的 創 作 : 網 站 、 學 術 、 音 樂 、 影 片 、 攝 影 、<br />

文 學 、 教 材 等 進 行 設 計 。Creative Commons 希 望 就<br />

先 進 們 已 為 各 種 著 作 類 型 設 計 公 共 授 權 條 款 的 成 果<br />

為 基 礎 , 繼 續 發 展 並 加 以 補 充 。 主 要 目 的 除 了 要 增<br />

加 線 上 原 始 資 料 的 總 量 之 外 , 同 時 也 要 使 大 眾 接 觸<br />

這 些 資 料 更 為 便 宜 而 容 易 。 為 達 此 目 的 , 他 們 致 力<br />

於 開 發 後 設 資 料 (metadata), 以 機 器 可 辨 讀 的 方 式 ,<br />

將 作 品 與 該 作 品 是 否 歸 屬 公 共 領 域 , 或 該 作 品 的 授<br />

權 狀 態 聯 結 起 來 , 並 且 希 望 這 有 助 於 人 們 使 用<br />

Creative Commons 的 搜 尋 應 用 程 式 與 其 他 的 線 上 應<br />

用 程 式 , 來 尋 找 諸 如 可 在 保 留 原 攝 影 者 姓 名 的 前 提<br />

下 自 由 使 用 的 照 片 , 或 可 無 拘 束 地 重 製 、 散 布 或 取<br />

樣 的 樂 曲 。 希 望 藉 由 機 器 可 辨 讀 之 授 權 而 帶 來 使 用<br />

上 的 便 利 , 更 進 一 步 能 降 低 創 作 活 動 的 障 礙 。 因 此 ,<br />

「 公 眾 創 用 」(Commons), 即 資 源 的 協 力 創 造 與 共<br />

用 的 議 題 , 在 這 個 時 代 日 益 顯 得 重 要 。<br />

結 合 跨 領 域 教 學 與 知 識 分 享 : 麻 省 理 工 學<br />

院 的 開 放 課 程 計 畫<br />

近 來 頗 負 盛 名 的 麻 省 理 工 學 院 的 開 放 課 程 計 畫<br />

(MIT OPENCOURSEWARE,MITOCW) 就 是 另 一<br />

個 好 例 子 。MITOCW 是 一 個 大 規 模 的 虛 擬 電 子 出 版<br />

計 劃 , 讓 世 界 各 地 的 教 育 者 與 自 學 者 得 以 免 費 的 搜<br />

尋 MIT 的 教 材 。 該 計 畫 自 2001 年 開 始 , 麻 省 理 工<br />

學 院 的 教 師 們 慷 慨 的 在 網 站 上 分 享 他 們 的 研 究 , 教<br />

學 方 法 和 課 程 內 容 , 時 至 2005 年 4 月 已 累 積 了 1100<br />

個 課 程 , 課 程 內 容 不 再 僅 止 於 MIT 領 域 , 而 包 含 很<br />

多 其 他 領 域 的 基 本 知 識 , 對 於 老 師 來 說 , 這 是 一 個<br />

與 他 人 討 論 自 己 研 究 成 果 的 機 會 ; 對 學 生 而 言 , 則<br />

能 在 此 涉 獵 更 多 樣 、 多 元 的 知 識 領 域 。 在 MIT 啟 動<br />

了 該 開 放 課 程 計 畫 後 , 現 在 已 有 越 來 越 多 的 大 學 也<br />

26 Journal of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331:17 – 29(April, 2007)


跟 著 響 應 這 項 活 動 , 同 樣 在 網 上 公 開 該 校 敎 授 的 課<br />

程 內 容 , 如 : 約 翰 霍 普 金 斯 大 學 、 日 本 東 京 大 學 、<br />

早 稻 田 大 學 、 與 慶 應 大 學 等 學 校 。MIT 校 方 承 認 ,<br />

智 慧 財 產 權 (IP) 確 實 是 推 動 教 授 們 是 否 願 意 將 自<br />

己 的 研 究 完 全 公 開 的 主 要 限 制 , 但 根 據 2004 年 MIT<br />

的 調 查 報 告 顯 示 , 已 有 32% 的 研 究 者 認 為 使 用<br />

MITOCW 有 助 於 他 們 進 行 諮 詢 、 教 學 、 與 研 究 工<br />

作 。OOPS 則 是 Opensource Opencourseware Prototype<br />

System( 開 放 式 課 程 計 畫 )。 簡 單 地 說 , 這 是 奇 幻 基<br />

金 會 (http://www.fantasy.org.tw) 在 台 灣 地 區 之 下 所<br />

執 行 的 一 個 計 畫 。 該 基 金 會 的 領 域 希 望 能 夠 用 開 放<br />

原 始 碼 的 理 想 、 精 神 、 社 群 和 技 術 來 挑 戰 開 放 知 識<br />

分 享 的 這 個 新 理 念 , 目 標 是 能 讓 更 多 的 人 可 以 分 享<br />

到 共 同 創 造 出 來 的 知 識 。<br />

結 合 軟 體 應 用 與 原 始 碼 開 放 : 自 由 軟 體 開<br />

發 社 群<br />

自 由 軟 體 開 發 社 群 (Open Source Software<br />

Community) 則 是 近 年 來 , 最 被 矚 目 的 集 體 創 作 公<br />

有 地 , 初 期 發 起 人 之 一 的 Richard M. Stallman 曾 說 :<br />

當 實 驗 室 研 究 人 員 走 出 商 業 軟 體 公 司 時 , 開 發 社 群<br />

便 逐 漸 瓦 解 , 軟 體 也 漸 漸 演 變 為 一 種 封 閉 、 不 容 易<br />

取 得 的 商 品 , 這 讓 Stallman 開 始 思 考 軟 體 存 在 的 意<br />

義 以 及 軟 體 與 使 用 者 的 關 係 , 他 宣 稱 使 用 者 應 有 研<br />

究 與 修 改 程 式 的 自 由 。 首 先 , 人 們 應 該 有 「 使 用 」<br />

與 「 改 進 」 程 式 的 自 由 以 幫 助 自 己 達 到 使 用 上 的 需<br />

求 , 也 要 有 「 散 佈 」 的 自 由 , 讓 他 可 以 將 這 些 改 進<br />

再 回 饋 給 社 群 。 現 今 許 多 好 用 且 功 能 齊 全 的 系 統 與<br />

軟 體 , 如 Linux、Firefox、OpenOffice 等 便 是 在 這 樣<br />

邏 輯 下 所 產 生 的 自 由 軟 體 。 我 們 也 發 現 成 功 的 自 由<br />

軟 體 專 案 往 往 都 是 以 全 球 、 分 散 式 的 協 同 開 發 樣 貌<br />

呈 現 , 來 自 各 地 的 開 發 者 共 同 對 某 一 軟 體 專 案 的 原<br />

始 碼 進 行 開 發 與 修 改 , 在 廣 大 的 社 群 網 絡 上 , 透 過<br />

公 開 傳 播 , 使 得 各 類 成 員 得 以 積 極 地 參 與 軟 體 開 發<br />

的 活 動 , 如 國 外 的 SourceForge、 與 國 內 的 自 由 軟 體<br />

鑄 造 場 (OpenFoundry) 便 都 是 有 著 類 似 精 神 的 公 共<br />

討 論 與 分 享 的 場 域 , 以 國 內 的 自 由 軟 體 鑄 造 場 為<br />

例 , 目 前 已 擁 有 近 兩 百 個 專 案 , 其 中 「 中 文<br />

WordPress」、「Mozilla 與 Firefox 中 文 化 」、「 香 草 輸<br />

入 法 」 等 都 是 相 當 成 功 且 受 歡 迎 的 專 案 , 許 多 軟 體<br />

的 研 發 成 果 與 功 能 完 成 度 也 並 不 亞 於 一 般 私 部 門 中<br />

的 軟 體 開 發 團 隊 。<br />

結 合 眾 人 知 識 生 產 與 知 識 分 享 :Wiki 網<br />

百 科 全 書 (Wikipedia)<br />

Wikipedia 是 Wikimedia Foundation 的 一 個 計<br />

畫 , 目 的 是 要 用 他 們 自 己 所 撰 寫 的 MediaWiki 系 統<br />

建 構 電 子 百 科 全 書 。 自 2001 年 1 月 15 日 Wikipedia<br />

成 立 至 今 , 已 經 有 上 萬 名 註 冊 使 用 者 以 及 不 計 其 數<br />

的 詞 目 被 解 釋 ,Wiki 呈 現 的 是 一 種 超 文 本 的 系 統 ,<br />

許 多 人 認 為 它 更 是 一 個 人 類 知 識 的 網 路 系 統 , 其 平<br />

台 採 社 群 協 作 式 寫 作 的 方 式 , 讓 大 家 可 以 在 Web 的<br />

介 面 上 對 其 他 人 的 文 本 進 行 瀏 覽 、 創 建 、 更 改 、 及<br />

發 佈 , 而 該 網 路 百 科 不 但 圖 文 並 茂 , 且 還 多 語 兼 備 。<br />

值 得 令 人 深 思 的 現 象 是 , 在 Wiki 百 科 的 文 本 中 , 幾<br />

乎 任 何 僅 代 表 單 一 身 份 的 意 見 都 將 不 復 存 在 ,Wiki<br />

百 科 的 文 本 不 再 是 傳 統 HTML 的 個 人 文 章 , 取 而 代<br />

之 的 會 是 眾 人 思 想 的 混 合 物 (Hybrid); 也 就 是 說 任<br />

何 單 獨 存 在 的 概 念 或 任 何 單 獨 存 在 的 個 人 將 不 會 孤<br />

立 太 久 , 因 為 很 快 地 一 定 會 跟 其 他 脈 絡 或 其 他 人 的<br />

作 品 扯 上 關 係 。<br />

結 合 非 營 利 組 織 與 資 訊 整 合 平 台 : 台 灣 公<br />

益 資 訊 中 心<br />

台 灣 公 益 資 訊 中 心 乃 是 各 類 公 益 團 體 與 非 營 利 組<br />

織 相 關 資 訊 的 一 個 整 合 性 平 台 , 此 平 台 是 由 喜 馬 拉<br />

雅 基 金 會 所 主 持 , 秉 持 該 基 金 會 多 年 在 公 益 界 收 集<br />

分 析 的 資 料 、 所 累 積 的 服 務 經 驗 以 及 擁 有 的 軟 體 硬<br />

體 資 源 , 提 供 各 項 知 識 公 益 的 服 務 , 以 促 進 並 整 合<br />

社 會 各 界 對 公 益 團 體 議 題 、 公 益 團 體 相 關 資 訊 的 關<br />

心 與 研 究 , 同 時 也 因 應 學 者 專 家 以 及 民 眾 對 公 益 知<br />

識 、 公 益 資 訊 的 需 求 。 此 平 台 結 合 相 關 研 究 報 告 、<br />

公 益 圖 書 館 、 公 益 團 體 名 錄 、 會 議 場 地 租 借 、 志 工<br />

人 員 培 訓 等 等 服 務 , 是 一 個 以 公 益 團 體 為 主 要 對 象<br />

的 整 合 型 資 訊 平 台 , 相 關 公 益 資 訊 的 流 通 與 傳 散 、<br />

公 益 知 識 的 生 產 與 應 用 以 及 資 源 的 匯 流 與 社 群 間 的<br />

連 結 , 都 能 在 這 個 平 台 上 獲 得 。 在 當 中 , 我 們 可 以<br />

發 現 資 訊 與 資 源 間 的 連 結 、 人 力 需 求 與 人 員 培 訓 、<br />

公 益 知 識 的 生 產 以 及 公 益 團 體 的 發 展 。<br />

綜 觀 上 述 的 成 功 實 例 , 這 些 大 規 模 的 計 畫 說 明 在<br />

自 由 文 化 的 世 界 中 , 人 們 渴 望 付 出 、 期 盼 彼 此 合 作<br />

而 完 成 艱 鉅 之 舉 的 心 態 。 這 些 開 放 計 畫 之 所 以 會 存<br />

33117 – 29 27


在 、 累 積 、 與 壯 大 的 因 素 ; 無 關 乎 金 錢 、 名 聲 、 地<br />

位 , 許 多 參 與 者 為 的 是 付 出 與 孕 育 的 欣 喜 。 因 應 網<br />

路 創 作 的 興 盛 與 普 及 , 類 似 Creative Commons 對 於<br />

著 作 權 的 修 正 作 為 , 我 們 發 現 : 這 些 成 功 的 案 例 ,<br />

其 精 神 相 當 程 度 上 , 貼 近 古 典 社 會 學 理 論 中 社 會 先<br />

於 個 人 的 概 念 , 相 信 人 類 文 明 的 累 積 仰 賴 於 大 量 公<br />

共 領 域 裏 的 智 慧 結 晶 , 當 人 們 能 夠 自 由 地 取 用 前 人<br />

的 創 作 成 果 , 才 會 有 更 多 美 妙 而 偉 大 的 創 作 出 現 。<br />

結 論<br />

在 網 路 的 社 會 中 , 我 們 看 到 許 多 大 批 熱 情 而 又 有<br />

創 造 力 的 網 民 們 持 續 不 斷 的 參 與 貢 獻 , 努 力 在 虛 擬<br />

的 空 間 中 留 下 許 多 自 己 的 作 品 , 也 樂 見 網 路 的 其 他<br />

參 與 者 , 運 用 自 己 的 創 作 , 進 一 步 開 發 運 用 。 這 不<br />

得 不 讓 我 們 思 考 , 是 否 這 才 是 人 類 社 會 該 有 的 理 想<br />

模 樣 ? 讓 知 識 與 資 訊 能 自 由 的 被 人 們 公 開 使 用 , 進<br />

而 造 福 社 會 大 眾 , 累 積 全 體 社 會 人 民 的 公 共 財<br />

(Public good)。 就 目 前 現 況 而 言 , 吾 人 認 為 在 公 共<br />

領 域 中 的 資 訊 取 得 , 似 乎 不 宜 以 預 防 性 的 處 罰 措 施<br />

與 方 式 來 處 理 , 反 應 轉 而 採 取 較 開 放 的 態 度 , 盡 量<br />

給 予 較 少 的 限 制 。 而 規 範 的 範 疇 , 不 應 是 對 個 人 創<br />

作 意 願 的 保 護 , 而 是 在 界 定 每 個 人 從 中 取 得 資 訊 的<br />

正 當 性 與 公 平 性 。 讓 有 用 的 且 具 進 一 步 開 發 潛 力 的<br />

資 訊 , 能 更 公 平 、 公 開 的 讓 人 們 所 創 造 應 用 。<br />

如 前 所 述 , 資 訊 科 技 的 飛 越 發 展 , 讓 原 本 因 距 離<br />

或 物 理 空 間 隔 閡 而 造 成 的 「 斷 裂 的 」 人 類 社 會 結 構 ,<br />

從 此 有 了 統 合 、 融 為 一 體 的 契 機 。 而 原 本 即 已 蘊 藏<br />

在 民 間 社 會 底 層 的 豐 沛 社 會 力 , 也 首 次 找 到 了 出<br />

口 , 將 成 為 人 類 社 會 歷 史 演 進 的 最 大 動 力 來 源 。 資<br />

訊 社 會 裡 , 因 為 資 訊 科 技 的 存 在 , 所 形 成 的 新 公 共<br />

領 域 , 使 得 資 訊 的 自 由 公 開 取 得 與 知 識 的 共 享 再 創<br />

造 , 成 為 當 代 人 類 社 會 的 首 要 社 會 價 值 的 判 準 。 資<br />

訊 的 自 由 公 開 取 得 提 供 了 社 會 文 化 多 元 價 值 的 下 層<br />

結 構 基 礎 , 而 知 識 的 共 享 創 造 與 再 創 造 , 則 進 一 步<br />

提 升 人 類 社 會 的 良 善 本 質 與 開 發 潛 能 。 人 類 社 會 若<br />

能 善 加 運 用 自 由 公 開 取 得 之 資 訊 , 以 及 共 享 創 造 與<br />

再 創 造 的 知 識 , 將 能 夠 釋 放 更 多 的 社 會 力 與 連 結 更<br />

多 的 社 會 資 源 。<br />

當 代 的 台 灣 社 會 , 也 已 經 是 不 折 不 扣 的 資 訊 社<br />

會 。 舉 凡 所 有 資 訊 社 會 的 衡 量 指 標 , 台 灣 在 國 際 上<br />

的 排 名 與 地 位 , 總 是 名 列 前 茅 。 有 些 資 訊 社 會 的 基<br />

礎 硬 體 建 設 , 台 灣 甚 至 比 一 些 個 先 進 國 家 , 還 要 更<br />

為 完 備 領 先 。 以 這 樣 進 步 的 資 訊 社 會 基 礎 硬 體 建 設<br />

為 依 憑 , 台 灣 社 會 絕 對 有 能 力 建 構 出 一 個 全 民 共 享<br />

的 公 共 領 域 。 這 個 屬 於 台 灣 社 會 全 體 人 民 共 有 共 享<br />

的 公 共 領 域 , 應 該 是 一 個 資 訊 可 以 自 由 流 通 , 可 以<br />

公 平 、 公 正 、 公 開 取 得 ; 而 知 識 可 以 共 有 分 享 , 可<br />

以 據 以 創 新 與 再 創 造 的 理 想 國 度 。 這 個 資 訊 可 以 自<br />

由 公 開 取 得 、 知 識 可 以 共 享 與 創 發 的 公 共 領 域 , 亦<br />

正 是 有 序 釋 放 潛 藏 在 台 灣 社 會 底 層 之 豐 沛 社 會 力 的<br />

理 想 出 口 。 當 代 的 台 灣 社 會 , 正 努 力 要 尋 回 作 為 社<br />

會 核 心 價 值 的 公 理 與 正 義 ; 讓 潛 藏 在 台 灣 社 會 底 層<br />

之 豐 沛 社 會 力 , 能 夠 有 序 地 釋 放 出 來 , 正 足 以 為 此<br />

波 的 尋 回 公 理 與 正 義 的 社 會 運 動 , 推 波 助 瀾 。 兩 千<br />

多 年 前 , 希 臘 雅 典 的 公 民 社 會 , 已 向 人 類 社 會 展 示<br />

理 性 的 公 共 領 域 , 存 在 的 可 能 性 。 如 今 , 我 們 也 有<br />

了 同 樣 的 歷 史 機 會 。<br />

參 考 文 獻<br />

Coleman, James. S. (1988). Social Capital in the<br />

Creation of Human Capital.American Journal of<br />

Sociology, 94. 95-120.<br />

Czernich,Christian.ChipHeath.(2001).Toward a Theory<br />

of Variation in Idea-Markets: Attracting Eyeballs to<br />

Websites during the Doc-Com Boom and Bust.<br />

Working paper. Graduate School of Business,<br />

Stanford University.<br />

David, P. A. (2003).The Economic Logic of Open<br />

Science and the Balance between Private Property<br />

Rights and the Public Domain in Scientific Data and<br />

Information: A Primer, http://siepr.standford.edu/<br />

papers/pdf/02-30.html .<br />

Granovetter, M.,(1973),The Strength of Weak<br />

Ties.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78.1360-1380.<br />

Meyrowitz Joshua.(1985). No sense of place : the<br />

impact of electronic media on social behavior. New<br />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br />

Lewis Coser,(1986)。 古 典 社 會 學 理 論 : 馬 克 思 、 涂<br />

爾 幹 與 韋 伯 。 黃 瑞 祺 、 張 維 安 ( 譯 )。 台 北 : 桂 冠 出<br />

版 。<br />

Manuel Castells,(1998)。 網 絡 社 會 之 崛 起 。 夏 鑄 九<br />

28 Journal of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331:17 – 29(April, 2007)


( 譯 )。 台 北 市 : 唐 山 出 版 社 。<br />

Norbert Elias,(2005),On Civilization,Power,and<br />

Knowledge:Selected Writings 論 文 明 、 權 力 与 知 識 :<br />

諾 貝 特 ‧ 埃 利 亞 斯 文 選 , edited And With An<br />

Introduction By Stephen Mennell And Johan<br />

Goudsblom, 南 京 市 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br />

Karl Mannheim,(2001)。 意 識 形 態 和 烏 托 邦 。 艾 彥<br />

( 譯 )。 北 京 : 華 夏 出 版 社 。<br />

Hannah Arendt,(1989), Philosophy and Politics, Social<br />

Research 57.1-78. 轉 引 自 江 宜 樺 ,(2003), 公 共 領<br />

域 中 理 性 溝 通 的 可 能 性 , 收 入 許 紀 霖 主 編 , 公 共<br />

性 與 公 共 知 識 份 子 , 江 蘇 人 民 出 版 社 。<br />

http://www.phil.ccu.edu.tw/chinese/lecture/doc/publ<br />

ic.doc<br />

Putnam, R.,(1993). Making Democracy Work: Civic<br />

Traditions in Modern Italy. N. J.Princeton<br />

University Press.<br />

Putnam, R. D. (1995) Bowling Alone: American’s<br />

Declining Social Capital. Journal of Democracy,<br />

6(1), 65-78.<br />

Rheingold Howard.(2004).Smart Mobs: The Next<br />

Social Revolution. Perseus Publishing, M.A.<br />

Ronald S.Burt(2004). Structural Holes and Good Ideas,<br />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10(2),349-99.<br />

http://www.journals.uchicago.edu/AJS/journal/issue<br />

s/v110n2/080223/080223.html<br />

Stewart, J. A. (1983) Achievement and Ascriptive<br />

Processes in the Recognition of Scientific Articles,<br />

Social Force, 62 , 166-189.<br />

Todd Sandler,(2003), 葉 家 興 譯 , 知 識 就 是 力 量 —<br />

不 對 稱 資 訊 。 經 濟 學 與 社 會 的 對 話 。 先 覺 出 版 社 。<br />

江 宜 樺 ,(2003), 公 共 領 域 中 理 性 溝 通 的 可 能 性 , 收<br />

入 許 紀 霖 主 編 , 公 共 性 與 公 共 知 識 份 子 。 江 蘇 人<br />

民 出 版 社 。 http://www.phil.ccu.edu.tw/chinese/<br />

lecture/doc/public.doc<br />

哈 伯 瑪 斯 (Jurgen Habermas),(1994), 行 動 的 合 理 性<br />

和 社 會 合 理 化 , 交 往 行 動 理 論 第 1 卷 。 重 慶 出 版<br />

社 。<br />

哈 伯 瑪 斯 (Jurgen Habermas),(1999), 認 識 與 興 趣 。<br />

郭 官 義 , 李 黎 譯 , 上 海 市 : 學 林 出 版 社 。<br />

哈 伯 瑪 斯 (Jurgen Habermas),(1990),1990 年 版 序<br />

言 , 公 共 領 域 的 結 構 轉 型 。 曹 衛 東 譯 , 台 北 : 聯<br />

經 出 版 社 , 頁 1-33。<br />

哈 伯 瑪 斯 (Jurgen Habermas),(2002), 公 共 領 域 的 結<br />

構 轉 型 。 曹 衛 東 ( 譯 ),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社 。<br />

舒 茲 (A. Schutz),(1993), 社 會 世 界 的 現 象 學 。 盧 嵐<br />

蘭 ( 譯 ), 台 北 市 : 桂 冠 圖 書 。<br />

涂 爾 幹 (Emile Durkheim),(2002), 社 會 分 工 論 。 渠<br />

東 ( 譯 ), 臺 北 縣 新 店 市 , 左 岸 文 化 出 版 。<br />

涂 爾 幹 (Emile Durkheim),(2000), 原 始 分 類 。 上 海<br />

市 ,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 。<br />

吳 齊 殷 、 蔡 博 方 、 李 文 傑 ,(1999), 網 民 : 一 塊 招 牌 、<br />

兩 套 人 馬 , 收 於 瞿 海 源 編 , 資 訊 科 技 與 社 會 轉 型<br />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 中 研 院 社 會 學 研 究 所 籌 備 處 。<br />

吳 齊 殷 ,( 民 國 94 年 11 月 14 日 ), 推 倒 數 位 牆 大 家<br />

e 起 來 。 聯 合 報 ,A7 版 。<br />

胡 述 兆 編 ,(1995), 圖 書 館 學 與 資 訊 科 學 大 辭 典 。 台<br />

北 : 漢 美 出 版 社 , 頁 1759-1760。<br />

李 大 嵩 ,(1996), 電 信 、 資 訊 、 知 識 與 教 育 變 革 , 第<br />

一 屆 資 訊 科 技 與 社 會 轉 型 研 討 會 論 文 , 南 港 : 中<br />

央 研 究 院 社 會 學 研 究 所 。<br />

http://140.109.196.10/pages/seminar/infotec1/l<br />

ee.htm<br />

沈 昱 全 ,(2003), 從 網 路 社 會 的 特 質 看 智 慧 財 產 權 的<br />

定 位 , 網 路 社 會 學 通 訊 期 刊 ,33 。<br />

http://www.nhu.edu.tw/~society/e-j/33/33-15.htm<br />

須 文 蔚 ,(2002), 數 位 科 技 衝 擊 下 的 現 代 詩 教 學 ,<br />

Intergrams, 4.1, available at http://benz.nchu.edu.<br />

tw/~intergrams/intergrams/index.htm。<br />

蘇 國 賢 (2005) 社 會 學 知 識 的 社 會 生 產 : 台 灣 社 會 學<br />

者 的 隱 形 學 群 。 台 灣 社 會 學 ,8,133-192。<br />

謝 清 俊 , 公 共 資 訊 系 統 的 實 踐 ,(1995) ,<br />

http://www.sinica.edu.tw/~cdp/paper/1995/199<br />

50620_3.htm<br />

錢 永 祥 ,(2003), 公 民 、 公 共 領 域 、 公 共 型 知 識 份 子 ,<br />

再 造 公 與 義 的 社 會 與 理 性 空 間 , 頁 462~467, 台<br />

北 : 時 報 文 化 出 版 。<br />

創 用 CC ─ Creative Commons<br />

Taiwanhttp://creativecommons.org.tw/<br />

33117 – 29 29

Hooray! Your file is uploaded and ready to be published.

Saved successfully!

Ooh no, something went w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