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2014 Views

2014-9-1-14-20-57-nf1

2014-9-1-14-20-57-nf1

2014-9-1-14-20-57-nf1

SHOW MORE
SHOW LESS

Create successful ePaper yourself

Turn your PDF publications into a flip-book with our unique Google optimized e-Paper software.

問 政 實 錄<br />

捍 衛 醫 護 人 員 尊 嚴<br />

建 立 急 診 室 處 理 醫 療 暴 力 標 準 流 程<br />

林 珮 涵 議 員 表 示 , 醫 護 人 員 必 須 長 期 輪<br />

值 , 在 精 神 與 體 力 上 的 壓 力 非 常 大 , 因 此 醫<br />

護 人 員 的 超 高 流 動 率 時 有 所 聞 , 再 加 上 長 期<br />

以 來 相 對 低 於 市 場 薪 資 水 平 的 工 作 待 遇 難 以<br />

改 善 , 還 鬧 了 很 久 的 護 士 荒 ; 這 還 不 是 最 糟<br />

的 ! 近 幾 年 常 在 電 視 媒 體 上 演 的 就 是 「 醫 院<br />

暴 力 」 的 問 題 , 其 中 又 以 急 診 室 發 生 的 暴 力<br />

事 件 最 多 , 許 多 家 屬 因 為 擔 心 醫 療 處 置 不 夠<br />

積 極 , 而 出 現 言 語 、 甚 至 肢 體 暴 力 情 形 。<br />

林 議 員 要 求 市 府 衛 生 局 應 該 對 於 容 易<br />

發 生 醫 療 暴 力 的 急 診 室 , 進 行 狀 況 演 練 , 在<br />

第 一 時 間 的 通 報 警 網 以 及 處 置 的 標 準 作 業 流<br />

程 都 應 該 儘 速 建 立 , 務 必 讓 法 律 保 護 辛 苦 的<br />

醫 護 人 員 。 另 外 , 由 於 醫 護 人 員 大 多 數 仍 為<br />

女 性 , 在 處 理 此 類 醫 院 暴 力 上 往 往 較 趨 於 弱<br />

勢 , 如 果 能 在 晉 用 上 鼓 勵 較 多 男 性 的 醫 護 人<br />

員 , 可 能 在 處 理 上 能 有 所 幫 助 。<br />

林 議 員 指 出 , 關 於 醫 療 院 的 治 安 以 及<br />

醫 護 人 員 人 身 安 全 的 問 題 , 並 不 是 毫 無 規 範<br />

依 據 的 , 依 據 103 年 新 修 正 的 醫 療 法 第 24 條<br />

第 2 項 已 有 明 文 規 定 :「 為 保 障 病 人 就 醫 安<br />

全 , 任 何 人 不 得 以 強 暴 、 脅 迫 、 恐 嚇 或 其 他<br />

非 法 之 方 法 , 妨 礙 醫 療 業 務 之 執 行 , 致 生 危<br />

害 醫 療 安 全 或 其 設 施 。」 對 於 醫 療 暴 力 的 行<br />

為 人 , 應 處 新 臺 幣 3 萬 元 以 上 、5 萬 元 以 下 罰<br />

鍰 。 許 多 醫 界 人 士 都 認 為 , 這 項 修 法 是 對 於<br />

第 一 線 醫 護 人 員 的 一 項 重 大 保 障 , 也 是 法 律<br />

的 一 項 進 步 。<br />

林 珮 涵 議 員 也 期 許 衛 生 局 能 輔 導 醫 療 體<br />

系 , 建 立 起 自 我 的 防 護 能 力 , 既 然 法 律 已 授<br />

權 醫 療 院 所 能 採 取 此 法 定 保 護 措 施 , 市 府 與<br />

醫 院 應 共 同 努 力 , 保 護 第 一 線 的 醫 生 與 護 士<br />

的 安 全 。<br />

中 市 民 意<br />

63

Hooray! Your file is uploaded and ready to be published.

Saved successfully!

Ooh no, something went w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