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 由 正 三 角 形 組 成 最 對 稱 、 完 整 的 形 狀 為 正 六 邊 形 , 故 我 們 決 定 用 正 六 邊 形 當 作 棋 盤 。 n=1 n=2 n=3 6 24 54 每 一 個 正 六 邊 形 由 六 個 正 三 角 形 組 成 , 從 一 個 邊 是 由 幾 個 三 角 形 組 成 , 我 們 可 以 推 知 整 個 六 邊 形 共 有 多 少 個 正 三 角 形 , 總 個 數 =6 n 2 六 、 設 計 滾 積 木 遊 戲 ( 一 ) 遊 戲 規 則 : 1. 以 n=5 的 正 六 邊 形 當 棋 盤 。( 如 圖 十 、 圖 十 一 ) 2. 在 棋 盤 上 的 1、2、4、5 位 置 分 別 擺 上 著 色 一 面 、 著 色 二 面 、 著 色 三 面 、 著 色 四 面 之 正 四 面 體 ,3 位 置 擺 上 著 色 一 面 之 正 八 面 體 , 擺 放 方 法 由 玩 家 自 行 決 定 。 3. 在 玩 家 對 面 的 A 區 內 的 其 中 一 個 三 角 形 設 置 著 色 出 口 , 四 面 體 積 木 著 色 的 面 向 下 正 對 出 口 時 , 則 可 拿 起 積 木 , 當 作 過 關 , 目 的 為 全 部 的 積 木 都 過 關 。 4. 正 多 面 體 積 木 以 滾 動 的 方 式 進 行 移 動 , 一 個 有 著 色 的 面 往 相 對 應 沒 有 著 色 的 正 四 面 體 滾 動 時 , 可 將 被 碰 撞 的 正 四 面 體 平 移 兩 格 ; 一 個 有 著 色 的 面 往 相 對 應 沒 有 著 色 的 正 八 面 體 滾 動 時 , 可 將 被 碰 撞 的 正 八 面 體 翻 滾 一 格 。 5. 被 碰 撞 的 正 多 面 體 積 木 後 方 尚 有 其 他 積 木 或 已 無 退 路 , 則 不 能 進 行 碰 撞 。 6. 玩 家 須 用 滾 動 積 木 的 方 式 將 有 著 色 的 面 向 下 面 對 出 口 , 即 可 拿 掉 該 積 木 , 所 有 積 木 都 拿 掉 時 , 即 可 過 關 。 7. 本 遊 戲 可 1~3 人 同 時 進 行 ,2 人 以 上 進 行 遊 戲 時 , 於 各 個 玩 家 對 面 設 置 出 口 。 8.2 人 以 上 進 行 遊 戲 時 , 每 人 輪 流 一 次 走 一 格 , 可 相 互 阻 攔 或 碰 撞 , 全 部 積 木 先 走 出 出 口 的 玩 家 獲 勝 。(2 人 以 上 , 出 口 位 置 可 用 正 二 十 面 體 骰 子 決 定 ) 9.2 人 以 上 , 可 由 六 個 邊 各 自 選 一 個 當 起 點 。 10. 八 面 體 不 得 碰 撞 對 手 的 八 面 體 。 11.2 人 以 上 , 不 得 進 入 對 手 的 出 口 。 A 區 1 2 3 4 5 圖 十 17 1 2 3 4 5 圖 十 一
( 二 ) 過 關 規 則 : 1. 在 A 區 設 置 出 口 , 正 四 面 體 的 滾 動 路 徑 可 分 為 四 大 類 , 藍 色 為 出 口 , 黃 色 為 積 木 滾 動 途 中 會 朝 出 口 的 著 色 面 之 正 確 路 徑 。 正 四 面 體 出 口 一 型 正 四 面 體 出 口 二 型 正 四 面 體 出 口 三 型 正 四 面 體 出 口 四 型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