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2.2015 Views

“2009-2010 年度权亚劳动法奖学金”参赛作品 - TransAsia Lawyers

“2009-2010 年度权亚劳动法奖学金”参赛作品 - TransAsia Lawyers

“2009-2010 年度权亚劳动法奖学金”参赛作品 - TransAsia Lawyers

SHOW MORE
SHOW LESS

Create successful ePaper yourself

Turn your PDF publications into a flip-book with our unique Google optimized e-Paper software.

<strong>“2009</strong>-<strong>2010</strong> 年 度 权 亚 劳 动<br />

法 奖 学 金 ” 参 赛 作 品<br />

“ 假 派 遣 ” 的 兴 盛 与 规 制<br />

—— 从 派 遣 机 构 的 规 范 角 度 探 索 “ 劳 务 派 遣 ” 回 归 本<br />

质 之 路 径<br />

北 京 大 学 07 级 本 科 生<br />

周 耀 凤 洪 晨 叶 罗 茜<br />

<strong>2010</strong> 年 3 月


“ 假 派 遣 ” 的 兴 盛 与 规 制<br />

—— 从 派 遣 机 构 的 规 范 角 度 探 索 “ 劳 务 派 遣 ” 回 归 本 质 之 路 径<br />

【 摘 要 】:<br />

最 近 几 年 , 劳 务 派 遣 行 业 迅 猛 发 展 , 但 是 各 种 问 题 也 相 继 产 生 , 使 得 “ 劳 务 派 遣 ” 成 为<br />

人 们 耳 熟 能 详 、 茶 余 饭 后 的 谈 资 。 劳 动 者 或 将 劳 务 派 遣 誉 为 “ 福 星 ”, 或 视 之 为 “ 瘟 神 ”。<br />

同 样 的 劳 动 者 立 场 , 为 何 会 有 截 然 不 同 的 感 受 。 通 过 调 查 , 笔 者 发 现 , 最 根 本 的 原 因 是 :<br />

此 “ 派 遣 ” 非 彼 “ 派 遣 ”。 很 多 对 劳 务 派 遣 的 褒 扬 都 是 建 立 在 劳 务 派 遣 的 本 质 含 义 基 础 之 上 ,<br />

而 一 些 人 痛 斥 “ 劳 务 派 遣 ” 1 , 认 为 自 己 深 受 其 害 , 针 对 的 并 非 真 正 的 “ 劳 务 派 遣 ”, 而 是 这<br />

一 制 度 在 中 国 “ 水 土 不 服 ” 演 变 而 成 的 “ 假 派 遣 ”。<br />

本 文 试 图 通 过 实 证 分 析 与 规 范 分 析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 运 用 比 较 、 案 例 分 析 等 方 式 , 从 法 理<br />

学 和 经 济 学 、 社 会 学 等 学 科 背 景 揭 示 “ 假 派 遣 ” 这 一 现 象 及 其 存 在 原 因 , 同 时 着 重 围 绕 派 遣<br />

机 构 的 规 范 化 对 “ 劳 务 派 遣 ” 回 归 本 质 在 中 国 健 康 有 序 发 展 之 路 径 做 尝 试 性 探 索 。<br />

[Abstract]<br />

Labor dispatch has developed rapidly these years. But at the same time various problems<br />

have generated. The “labor dispatch” becomes familiar with the talk of gossip. Laborers regard<br />

labor dispatch as either the “Lucky Star” or “God of Plague”.<br />

Why do laborers of the same position have different feelings? Through investigation, the<br />

author found that the most fundamental reason is: this “dispatch” is not the other. Most praises on<br />

the labor dispatch are on the basis of the essential meaning of the dispatch, while some laborers<br />

feel suffered and denounce the labor dispatch. The focus of these laborers is not really the “labor<br />

dispatch”, rather the system which is unable to adapt in China and has evolved the “fake<br />

dispatch”.<br />

This paper attempts, through a combining method of empirical analysis and normative<br />

analysis, as well as the use of comparison, cases, etc, from the angle of jurisprudence, economics<br />

and sociology, to reveal the causes and existence of the phenomenon “fake dispatch”. This paper<br />

also attempts to do a tentative exploration into a healthy and orderly development path in China on<br />

which the “labor dispatch” could return to its essence under the standardization of the dispatching<br />

agencies<br />

【 关 键 词 】:<br />

假 派 遣 、 劳 务 派 遣 、 派 遣 机 构 、 规 范 、 本 质<br />

[Key Words]<br />

Fake dispatch, Labor dispatch, Dispatching agencies, Standardization, Essence<br />

1<br />

参 见 http://tieba.baidu.com/f?kz=202173284 访 问 日 期 :<strong>2010</strong> 年 2 月 3 日<br />

- 1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目 录<br />

摘 要 : ......................................................................... 2<br />

关 键 词 : ....................................................................... 2<br />

前 言 : ......................................................................... 5<br />

一 、 研 究 目 的 与 方 法 ............................................................. 5<br />

1.1 研 究 目 的 ................................................................ 5<br />

1.2 研 究 步 骤 ................................................................. 6<br />

1.3 研 究 方 法 ................................................................. 6<br />

1.4 如 何 平 衡 经 济 价 值 与 社 会 价 值 ............................................... 7<br />

二 、 劳 务 派 遣 在 中 国 ............................................................. 7<br />

2.1 何 谓 劳 务 派 遣 ? .......................................................... 7<br />

2.1.1 定 义 与 产 生 ......................................................... 7<br />

2.1.2 概 念 之 辨 析 .......................................................... 8<br />

2.1.3 运 行 之 机 制 .......................................................... 9<br />

2.1.4 功 能 之 价 值 ......................................................... 10<br />

2.2 中 国 式 劳 务 派 遣 ......................................................... 10<br />

2.2.1 产 生 的 原 因 ......................................................... 11<br />

2.2.2 发 展 与 演 变 ......................................................... 11<br />

2.2.3“ 假 派 遣 ” 兴 盛 ..................................................... 11<br />

2.2.4 弊 端 与 挑 战 ......................................................... 14<br />

三 、 假 派 遣 缘 何 普 及 ............................................................ 15<br />

3.1 用 工 单 位 —— 利 益 诱 惑 下 的 决 策 ............................................ 15<br />

3.1.1 降 低 成 本 .......................................................... 15<br />

3.1.2 用 人 灵 活 .......................................................... 16<br />

3.2 派 遣 机 构 —— 政 策 营 利 双 重 激 励 ........................................... 16<br />

3.2.1 政 策 吸 引 .......................................................... 16<br />

3.2.2 营 利 刺 激 .......................................................... 17<br />

3.3 派 遣 员 工 —— 有 些 “ 主 动 ” 有 些 “ 被 ” ...................................... 17<br />

3.3.1 主 动 接 受 派 遣 ....................................................... 17<br />

3.3.2 无 奈 被 派 遣 ......................................................... 17<br />

3.4 劳 动 合 同 法 ——“ 假 派 遣 ” 继 续 繁 衍 ........................................ 18<br />

四 、 来 自 派 遣 机 构 的 启 示 ........................................................ 19<br />

- 2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4.1 信 立 强 的 前 世 今 生 —— 从 劳 务 办 到 有 限 公 司 .................................. 19<br />

4.2 信 立 强 的 内 部 运 作 机 制 —— 直 线 职 能 高 效 率 ................................. 21<br />

4.2.1 组 织 机 构 .......................................................... 21<br />

4.2.2 派 遣 程 序 .......................................................... 21<br />

4.2.3 招 聘 程 序 .......................................................... 22<br />

4.3 调 查 问 卷 的 背 后 .......................................................... 22<br />

4.3.1 目 前 公 司 发 展 最 不 利 的 因 素 ........................................... 23<br />

4.3.2 选 择 劳 务 派 遣 的 原 因 ................................................. 23<br />

4.3.3 关 于 《 劳 动 合 同 法 》................................................. 23<br />

五 、 从 实 然 到 应 然 .............................................................. 23<br />

5.1 实 然 到 应 然 的 沟 壑 ........................................................ 23<br />

5.1.1 行 业 自 律 较 差 , 争 相 逐 利 ............................................. 24<br />

5.1.2 政 府 管 制 过 松 , 任 其 演 变 ............................................. 26<br />

5.1.3 法 律 过 于 原 则 , 空 间 太 大 ............................................. 27<br />

5.1.4 工 会 名 存 实 亡 , 何 处 叫 屈 ............................................. 27<br />

5.1.5 规 章 制 度 与 法 , 定 位 误 区 ............................................. 28<br />

5.2 规 范 派 遣 机 构 之 路 径 ...................................................... 28<br />

5.2.1 派 遣 机 构 的 社 会 属 性 回 归 ............................................. 28<br />

5.2.2 加 强 政 府 规 制 与 引 导 ................................................. 29<br />

5.2.3 细 化 法 律 法 规 , 增 强 可 行 性 ........................................... 29<br />

5.2.4 组 建 派 遣 机 构 工 会 ................................................... 31<br />

5.2.5 规 范 派 遣 机 构 规 章 制 度 ............................................... 32<br />

六 、 结 论 ...................................................................... 32<br />

6.1 本 文 小 结 ................................................................ 29<br />

6.2 本 文 的 局 限 之 处 .......................................................... 33<br />

6.3 未 来 的 研 究 方 向 .......................................................... 33<br />

参 考 资 料 ...................................................................... 34<br />

附 录 北 京 市 劳 务 派 遣 行 业 信 息 调 查 问 卷 ............................................ 36<br />

本 文 作 者 ...................................................................... 40<br />

- 3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前 言 :<br />

劳 务 派 遣 自 90 年 代 开 始 便 在 中 国 扎 根 , 之 后 迅 速 发 展 。 尤 其 是 在 2007 年 宣 布 即 将 实 行<br />

新 《 劳 动 合 同 法 》 之 后 更 一 度 进 入 白 热 化 阶 段 , 类 似 于 “ 井 喷 ”。 人 们 对 于 《 劳 动 合 同 法 》<br />

中 有 关 “ 劳 务 派 遣 ” 的 规 定 或 褒 或 贬 , 或 认 为 “ 雪 中 送 炭 ”, 或 感 觉 “ 雪 上 加 霜 ”, 分 歧 很 大 。<br />

为 何 对 于 “ 劳 务 派 遣 ” 会 存 在 如 此 对 立 的 看 法 ?<br />

带 着 疑 问 , 作 者 走 访 了 劳 动 保 障 部 、 仲 裁 委 、 法 院 , 同 时 对 劳 务 派 遣 三 方 主 体 ( 派 遣 单<br />

位 、 受 派 遣 者 、 用 工 单 位 ) 访 谈 之 后 发 现 , 之 所 以 大 家 观 点 不 同 , 不 仅 仅 与 立 场 和 个 人 利 益<br />

相 关 , 最 根 本 的 是 : 此 “ 派 遣 ” 非 彼 “ 派 遣 ”。 很 多 对 劳 务 派 遣 的 褒 扬 都 是 建 立 在 劳 务 派 遣<br />

的 本 质 含 义 基 础 之 上 , 而 一 些 人 痛 斥 “ 劳 务 派 遣 ” 2 , 针 对 的 并 非 真 正 的 “ 劳 务 派 遣 ”, 而 是<br />

在 中 国 演 变 而 成 的 “ 假 派 遣 ”。<br />

究 竟 什 么 是 “ 假 派 遣 ”? 它 与 规 范 意 义 上 的 “ 劳 务 派 遣 ” 区 别 何 在 ? 具 有 哪 些 表 现 形 式 ?<br />

为 什 么 “ 劳 务 派 遣 ” 会 在 中 国 水 土 不 服 演 化 为 “ 假 派 遣 ”? 它 正 在 和 将 要 给 我 国 社 会 经 济 带<br />

来 的 影 响 利 弊 ? 如 何 规 范 “ 假 派 遣 ” 回 到 “ 劳 务 派 遣 ” 的 本 质 ? 本 文 将 通 过 实 证 分 析 与 规 范<br />

分 析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 运 用 比 较 、 案 例 等 方 式 , 从 法 理 学 和 经 济 学 、 社 会 学 等 学 科 背 景 着 重 围<br />

绕 派 遣 机 构 的 规 范 化 对 这 些 问 题 进 行 阐 述 。<br />

一 . 研 究 目 的 与 方 法<br />

1.1 研 究 目 的<br />

劳 务 派 遣 , 不 管 优 劣 与 否 , 在 中 国 已 是 来 势 汹 汹 , 势 不 可 挡 。 虽 然 就 整 体 而 言 , 劳 务 派<br />

遣 在 用 工 模 式 中 所 占 的 比 重 并 不 大 , 暴 露 出 的 各 方 面 问 题 却 不 可 忽 视 。“ 假 派 遣 ” 的 存 在 既<br />

是 这 些 问 题 综 合 作 用 的 结 果 , 又 可 以 能 动 地 影 响 到 劳 务 派 遣 这 一 制 度 的 规 范 化 进 程 。<br />

3<br />

到 2001 年 底 , 在 北 京 , 像 信 立 强 这 样 的 劳 务 派 遣 企 业 已 有 301 家 , 累 计 安 置 下 岗 职 工<br />

2.82 万 人 , 成 为 安 置 下 岗 职 工 的 一 个 重 要 渠 道 4 。 据 上 海 市 对 外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数 据 显<br />

示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该 企 业 员 工 人 数 分 别 是 5.5 万 、7 万 、10 万 , 而 各 年 的 争 议<br />

总 件 数 分 别 是 90 件 、120 件 、210 件 。 在 北 京 , 作 为 大 型 劳 务 派 遣 企 业 集 中 的 地 区 , 朝 阳 区<br />

劳 动 局 每 年 接 触 到 大 量 类 似 的 案 件 。 该 局 仲 裁 科 李 广 平 科 长 分 析 ,“ 劳 务 派 遣 产 生 纠 纷 很 多<br />

情 况 下 还 是 由 于 劳 动 派 遣 公 司 出 了 问 题 5 ”。<br />

不 置 可 否 , 在 未 来 , 这 种 灵 活 的 用 工 方 式 通 过 法 律 等 各 种 手 段 规 范 化 之 后 将 会 发 挥 其 更<br />

好 的 作 用 。 因 而 , 我 们 有 必 要 对 “ 假 派 遣 ” 进 行 了 解 。<br />

纵 览 各 种 文 献 综 述 , 基 本 上 都 是 对 “ 劳 务 派 遣 ” 这 种 制 度 或 者 其 在 中 国 的 发 展 情 况 进 行<br />

概 括 性 的 介 绍 和 初 步 的 分 析 , 没 有 很 好 地 综 述 “ 假 派 遣 ” 这 种 现 象 的 “ 存 在 合 理 性 6 ” 以 及<br />

如 何 规 制 “ 假 派 遣 ”, 使 劳 务 派 遣 步 入 正 轨 。<br />

本 文 将 尝 试 对 社 会 经 济 中 存 在 的 “ 假 派 遣 ” 进 行 介 绍 和 剖 析 , 同 时 综 合 相 关 文 献 , 从 派<br />

遣 机 构 的 规 范 化 角 度 对 劳 务 派 遣 在 中 国 进 一 步 的 发 展 提 出 一 些 建 议 。<br />

2<br />

参 见 http://tieba.baidu.com/f?kz=202173284 访 问 日 期 :<strong>2010</strong> 年 2 月 3 日<br />

百 度 贴 吧 “ 劳 务 派 遣 吧 ” 上 很 多 帖 子 均 反 对 “ 劳 务 派 遣 ”, 声 称 “ 强 烈 呼 吁 废 除 劳 务 派 遣 ”<br />

3<br />

后 文 中 对 这 一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会 有 相 关 介 绍<br />

4 “ 再 就 业 的 又 一 个 重 要 渠 道 —— 走 进 北 京 劳 务 派 遣 ”《 劳 动 保 障 》 通 讯 2002.5<br />

5 “ 劳 务 派 遣 —— 掀 起 你 的 盖 头 来 ” 参 见 中 国 经 济 网<br />

http://finance.ce.cn/law/home/wqsq/200607/05/t20060705_7615261.shtml 访 问 日 期 :<strong>2010</strong> 年 2 月 23 日<br />

6<br />

黑 格 尔 《 西 方 哲 学 史 》 中 “ 存 在 即 合 理 ” 的 说 法 , 意 思 是 : 凡 是 合 乎 理 性 的 东 西 都 是 现 实 的 , 凡 是 现 实 的<br />

东 西 都 是 合 乎 理 性 的 。 因 而 ,“ 假 派 遣 ” 作 为 一 种 现 实 中 存 在 的 现 象 , 必 然 有 其 产 生 和 存 在 的 合 理 性 。<br />

- 4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1.2 研 究 步 骤<br />

首 先 , 阅 读 与 “ 劳 务 派 遣 ” 相 关 的 法 律 与 条 文 , 查 看 相 关 网 站 与 新 闻 , 对 于 劳 务 派 遣 的<br />

起 源 、 发 展 、 功 能 与 弊 端 有 一 个 初 步 的 认 识 , 基 本 确 立 研 究 方 向 : 发 现 劳 务 派 遣 中 存 在 的 问<br />

题 , 深 入 挖 掘 其 问 题 产 生 和 存 在 的 内 在 因 素 ( 包 括 经 济 、 文 化 、 社 会 、 心 理 等 因 素 ), 针 对<br />

这 些 因 素 试 图 寻 找 合 理 的 解 决 机 制 以 推 动 劳 务 派 遣 健 康 发 展 。<br />

其 次 , 通 过 与 派 遣 机 构 、 派 遣 员 工 、 被 派 遣 单 位 的 交 流 , 了 解 劳 务 派 遣 三 方 当 事 人 的 关<br />

系 , 他 们 眼 中 的 劳 务 派 遣 制 度 的 优 劣 , 更 好 地 认 识 劳 务 派 遣 制 度 。<br />

再 次 , 实 地 调 研 北 京 海 淀 区 劳 动 仲 裁 委 与 浙 江 省 某 地 劳 动 仲 裁 委 与 劳 动 保 障 部 门 、 代 理<br />

劳 务 派 遣 的 劳 动 法 律 师 、 专 门 审 理 劳 动 纠 纷 的 法 官 等 , 从 执 法 者 角 度 审 视 劳 动 派 遣 制 度 及 其<br />

法 律 规 定 的 利 弊 。<br />

7<br />

除 此 之 外 , 还 对 北 京 地 区 2007 年 通 过 复 审 的 比 较 正 规 的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进 行 了 电 话 访 谈<br />

与 邮 件 调 查 , 回 收 一 部 分 有 效 问 卷 , 得 到 相 对 可 信 的 数 据 与 推 论 。<br />

在 此 基 础 上 , 结 合 文 献 综 述 理 论 与 实 际 访 谈 所 得 , 通 过 进 一 步 的 经 济 学 、 法 理 学 分 析 方<br />

法 的 加 工 , 产 生 此 文 。 劳 务 派 遣 是 一 个 很 复 杂 的 现 象 , 放 在 中 国 这 个 正 处 于 经 济 转 型 期 的 社<br />

会 中 更 是 难 以 捉 摸 , 受 学 识 、 经 验 所 限 , 本 文 难 免 存 在 一 些 纰 漏 还 望 指 正 。<br />

1.3 研 究 方 法<br />

1.3.1 实 证 分 析 与 规 范 分 析<br />

实 证 分 析 目 的 在 于 判 断 法 律 制 度 的 实 际 效 果 , 分 析 法 律 规 则 约 束 下 法 律 要 追 求 的 目 标 有<br />

无 实 现 。 而 规 范 分 析 则 通 常 注 重 给 出 改 革 法 律 制 度 的 建 议 。 实 证 分 析 与 规 范 分 析 是 一 种 相 对<br />

的 划 分 , 两 者 密 切 联 系 缺 一 不 可 。<br />

本 文 对 于 案 例 的 分 析 和 劳 务 派 遣 在 中 国 的 表 现 将 着 重 采 用 前 者 , 而 对 于 劳 务 派 遣 制 度 存<br />

在 的 问 题 以 及 改 进 则 主 要 用 规 范 分 析 方 法 , 探 求 能 够 实 现 资 源 配 置 效 率 的 制 度 的 应 然 。<br />

1.3.2 比 较 分 析<br />

比 较 不 同 制 度 背 景 、 不 同 地 区 、 不 同 经 济 状 况 的 劳 务 派 遣 , 它 们 的 产 生 原 因 、 法 律 规 定 、<br />

实 施 结 果 都 存 在 哪 些 差 别 ? 这 些 差 别 产 生 的 原 因 又 何 在 ? 中 国 是 否 可 以 将 进 口 来 的 “ 劳 务 派<br />

遣 ” 全 盘 应 用 于 推 广 ? 如 何 做 到 国 际 化 与 本 土 化 的 有 效 结 合 ?<br />

1.3.3 成 本 收 益 分 析 方 法<br />

制 度 取 舍 应 该 以 成 本 与 收 益 孰 大 孰 小 作 为 判 断 依 据 。 所 有 的 法 律 规 则 , 诸 如 “ 财 产 、 合<br />

同 和 侵 权 的 法 律 规 则 对 各 种 不 同 的 行 为 会 带 来 隐 含 的 费 用 ”。 通 过 比 较 决 策 的 成 本 与 收 益 ,<br />

为 我 们 选 择 不 同 的 法 律 政 策 提 供 了 一 个 客 观 的 标 准 , 只 有 在 收 益 大 于 成 本 时 方 案 可 行 。 如 何<br />

实 现 社 会 最 大 福 利 是 制 定 法 律 的 考 虑 因 素 之 一 。<br />

1.3.4 博 弈 论<br />

博 弈 论 的 基 本 因 素 包 括 : 参 与 者 、 策 略 和 收 益 。 基 本 的 指 导 思 想 是 : 假 设 你 的 对 手 在 研<br />

究 你 的 策 略 并 努 力 追 求 他 自 己 的 利 益 最 大 化 的 行 动 时 , 你 如 何 选 择 策 略 使 自 己 利 益 最 大 化 。<br />

劳 务 派 遣 作 为 一 种 特 殊 用 工 模 式 , 其 参 与 者 比 普 通 劳 动 关 系 更 为 复 杂 , 包 含 三 方 ( 用 人<br />

单 位 、 用 工 单 位 、 劳 动 者 )。 在 三 方 博 弈 的 情 况 下 , 现 在 的 制 度 是 最 好 的 吗 ? 如 何 达 到 均 衡 ?<br />

1.3.5 案 例 分 析<br />

通 过 对 几 个 地 区 劳 动 保 障 部 门 的 访 谈 、 向 劳 动 派 遣 单 位 发 放 问 卷 、 以 及 与 派 遣 工 人 的 交<br />

7<br />

共 有 486 家 , 参 见 《 北 京 市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通 告 京 劳 社 发 〔2007〕7 号 》 文 件<br />

- 5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流 等 方 式 , 了 解 了 一 些 典 型 的 案 例 , 收 集 了 一 些 数 据 和 资 料 。 同 时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的 实 际 案 例<br />

为 本 文 分 析 的 基 础 与 前 提 , 增 加 了 本 文 的 客 观 性 与 科 学 性 。<br />

以 上 是 主 要 的 研 究 方 法 , 还 有 其 他 的 如 竞 争 理 论 、 历 史 文 化 分 析 等 也 会 适 当 采 用 。 必 须<br />

声 明 的 是 , 以 上 列 举 的 方 法 并 非 孤 立 存 在 的 , 而 是 相 互 依 存 , 是 同 一 个 事 件 在 不 同 语 境 下 的<br />

解 读 。<br />

1.4 如 何 平 衡 经 济 价 值 与 社 会 价 值 ?<br />

劳 务 派 遣 是 满 足 派 遣 方 、 要 派 方 和 劳 动 者 各 方 利 益 的 雇 用 形 态 , 虽 然 滥 用 劳 务 派 遣 的 情<br />

8<br />

况 存 在 , 但 是 仍 然 不 能 否 认 它 内 在 的 社 会 价 值 和 经 济 价 值 。 劳 务 派 遣 社 会 价 值 与 负 效 应 孰<br />

轻 孰 重 ? 如 何 在 劳 动 派 遣 的 法 律 制 度 中 寻 找 满 足 三 方 主 体 各 方 利 益 的 平 衡 点 , 尤 其 是 维 护 本<br />

身 处 于 弱 势 地 位 的 劳 动 者 的 权 益 , 使 其 社 会 价 值 和 经 济 价 值 得 以 充 分 发 挥 使 我 们 现 在 急 需 研<br />

究 和 解 决 的 问 题 。<br />

经 济 价 值 与 社 会 价 值 的 关 系 就 像 “ 蛋 糕 分 割 现 象 ”。 经 济 价 值 是 蛋 糕 的 大 小 , 而 社 会 价<br />

值 则 是 如 何 分 割 已 有 的 蛋 糕 。 法 律 既 追 求 效 率 的 目 标 ( 把 蛋 糕 做 得 又 大 又 好 ), 又 追 求 公 正<br />

的 目 标 ( 即 合 理 分 配 蛋 糕 )。 社 会 价 值 的 的 获 取 是 在 具 备 经 济 价 值 的 前 提 下 实 现 的 , 如 果 没<br />

有 有 经 济 价 值 的 “ 蛋 糕 ”, 也 就 无 法 对 “ 蛋 糕 ” 进 行 分 割 , 也 就 无 法 实 现 社 会 价 值 。 但 是 一<br />

味 地 强 调 经 济 价 值 , 置 社 会 价 值 于 不 顾 将 会 导 致 社 会 动 荡 和 人 心 不 安 , 终 究 对 经 济 价 值 带 来<br />

致 命 性 的 伤 害 。<br />

如 何 平 衡 经 济 价 值 与 社 会 价 值 , 使 得 劳 务 派 遣 在 实 现 经 济 价 值 的 同 时 对 于 社 会 价 值 也 有<br />

所 推 进 与 贡 献 , 让 劳 务 派 遣 的 三 方 主 体 都 能 在 这 个 制 度 中 受 益 , 是 本 文 尝 试 探 索 的 问 题 。<br />

二 . 劳 务 派 遣 在 中 国<br />

随 着 中 国 经 济 的 发 展 、 产 业 机 构 的 调 整 、 市 场 的 进 一 步 完 善 , 劳 务 派 遣 作 为 一 种 新 型 的<br />

市 场 化 用 工 形 式 , 其 诞 生 和 普 及 是 必 然 的 。 但 是 , 纵 观 中 国 市 场 , 有 多 少 所 谓 的 “ 劳 务 派 遣 ”<br />

是 真 正 的 劳 务 派 遣 ? 有 多 少 是 打 着 “ 劳 务 派 遣 ” 的 幌 子 在 进 行 着 “ 假 派 遣 ”, 以 不 违 法 的 形<br />

式 侵 害 着 劳 动 者 的 权 利 ?<br />

“ 假 派 遣 ” 的 产 生 并 不 可 怕 的 , 毕 竟 它 是 中 国 劳 动 力 市 场 进 一 步 市 场 化 乃 至 国 际 化 的 一<br />

个 必 经 阶 段 , 新 事 物 从 诞 生 到 成 长 , 期 间 的 各 种 挫 折 和 挑 战 总 是 不 可 避 免 的 , 只 要 循 着 正 确<br />

的 方 向 就 一 定 可 以 将 “ 劳 务 派 遣 ” 引 入 正 轨 。<br />

而 达 到 这 个 目 的 的 前 提 就 是 人 们 ( 包 括 劳 动 者 、 派 遣 单 位 和 要 派 单 位 ) 要 对 劳 务 派 遣 有<br />

一 个 客 观 的 认 识 , 毕 竟 “ 民 可 使 由 之 , 不 可 使 知 之 9 ”, 只 有 在 正 确 地 认 识 到 劳 务 派 遣 这 一 制<br />

度 的 内 涵 与 本 质 后 , 劳 动 者 才 能 对 “ 劳 务 派 遣 ” 有 一 个 客 观 全 面 的 看 法 , 企 业 才 能 更 好 地 运<br />

用 这 一 制 度 来 在 不 违 法 不 侵 害 劳 动 者 利 益 的 前 提 下 达 到 自 己 的 利 益 最 大 化 。<br />

这 一 部 分 将 着 重 介 绍 什 么 是 规 范 意 义 上 的 “ 劳 务 派 遣 ”, 包 括 其 产 生 、 与 相 近 概 念 的 区<br />

别 、 运 行 机 制 以 及 功 能 价 值 。 在 了 解 真 正 的 “ 劳 务 派 遣 ” 后 , 将 简 要 介 绍 这 一 制 度 在 中 国 的<br />

产 生 、 演 化 过 程 以 及 现 状 和 挑 战 。 了 解 规 范 意 义 上 的 “ 劳 务 派 遣 ” 和 实 际 生 活 中 的 “ 假 派 遣 ”,<br />

8<br />

中 国 劳 动 保 障 报 /2005 年 /11 月 /22 日 / 第 001 版 “ 劳 务 派 遣 亟 需 突 破 维 权 瓶 颈 ”<br />

中 美 劳 务 派 遣 制 度 研 讨 会 综 述 上 郑 尚 元 的 观 点<br />

9<br />

摘 自 《 论 语 - 秦 伯 》 对 本 句 理 解 存 在 分 歧 , 笔 者 认 可 “ 民 可 , 使 由 之 , 不 可 , 使 知 之 ” 的 说 法 , 符 合 孔<br />

子 “ 有 教 无 类 ” 的 思 想 。 意 思 是 : 老 百 姓 如 果 理 解 统 治 者 政 策 , 就 让 他 们 去 执 行 ; 如 果 不 理 解 , 就 让<br />

他 们 知 道 后 再 去 执 行<br />

- 6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并 将 两 者 区 分 有 助 于 更 好 更 加 深 入 地 看 待 “ 劳 务 派 遣 ” 在 中 国 的 未 来 发 展 及 其 规 范 化 。<br />

2.1 何 谓 劳 务 派 遣 ?<br />

2.1.1 定 义 与 产 生<br />

劳 务 派 遣 是 “ 由 派 遣 机 构 与 派 遣 员 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 然 后 向 要 派 单 位 派 出 该 员 工 , 使 其<br />

完 成 在 要 派 单 位 的 工 作 场 所 内 劳 动 , 接 受 要 派 单 位 的 指 挥 、 监 督 , 以 完 成 劳 动 力 和 生 产 资 料<br />

结 合 的 一 种 特 殊 用 工 方 式 ” 10 。 被 人 们 简 化 为 “ 派 遣 单 位 招 工 而 不 用 工 , 用 人 单 位 用 工 而 不<br />

招 工 ”、“ 有 劳 动 无 关 系 , 有 关 系 无 劳 动 ”。 它 是 对 传 统 用 工 模 式 的 一 种 突 破 。<br />

劳 务 派 遣 是 市 场 经 济 的 产 物 , 兴 起 于 20 世 纪 20 年 代 的 美 国 , 盛 行 于 六 、 七 十 年 代 的 欧<br />

美 , 在 70 年 代 末 传 入 日 本 。 从 1972 年 至 1999 年 间 , 美 国 劳 务 派 遣 从 业 人 员 每 年 以 超 过 11%<br />

的 速 度 递 增 , 与 此 同 时 美 国 非 农 雇 佣 的 年 增 长 率 仅 为 2% 11 。 可 见 劳 务 派 遣 的 魅 力 之 大 , 比 较<br />

适 应 经 济 发 展 的 趋 势 , 与 传 统 用 工 模 式 有 很 大 竞 争 力 。<br />

2.1.2 概 念 之 辨 析<br />

劳 务 派 遣 来 势 汹 汹 势 不 可 挡 , 究 竟 其 优 点 何 在 ? 为 何 会 吸 引 人 们 竞 相 跟 随 其 后 ? 这 就 需<br />

要 我 们 对 劳 务 派 遣 的 特 点 进 一 步 透 析 , 通 过 将 与 其 他 用 工 模 式 的 对 比 能 更 好 的 认 识 到 这 一 制<br />

度 的 特 点 。<br />

根 据 定 义 , 可 以 简 要 地 将 劳 务 派 遣 用 工 模 式 简 要 地 做 示 意 图 如 图 一 , 这 里 还 要 注 意 到 劳<br />

务 派 遣 中 三 个 合 同 的 顺 序 问 题 , 一 般 说 来 , 劳 动 者 与 派 遣 公 司 之 间 的 《 劳 动 合 同 》 是 最 先 签<br />

订 的 , 而 派 遣 公 司 与 用 工 单 位 之 间 的 《 劳 务 派 遣 协 议 》 是 在 《 劳 动 合 同 》 成 立 之 后 签 订 的 ,<br />

最 后 才 达 成 劳 动 者 与 用 工 单 位 的 《 劳 务 合 同 》。<br />

图 1 劳 务 派 遣 下 的 用 工 模 式<br />

1<br />

3<br />

2<br />

1) 传 统 模 式 ( 图 2)<br />

10<br />

董 保 华 主 编 《 劳 动 力 派 遣 》 [M] 北 京 : 中 国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出 版 社 2007 年 5 月 第 1 版 第 18 页<br />

这 本 专 著 是 目 前 国 内 关 于 劳 务 派 遣 及 其 各 方 面 知 识 介 绍 最 为 全 面 和 权 威 的 著 作 。<br />

11<br />

转 引 自 Marcello Estevao and Saul Lach(1999). The Evolution of the Demand for Temporary Help Supply<br />

Employ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NBER Working Paper NO.7427<br />

- 7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劳 务 派 遣 是 一 种 新 型 用 工 模 式 , 它 是 基 于 传 统 用 工 模 式 在 新 的 市 场 经 济 环 境 下 产 生 的 。<br />

观 察 上 图 可 知 , 两 者 存 在 很 明 显 的 区 别 : 参 与 的 主 体 不 同 , 劳 务 派 遣 是 三 方 主 体 , 而 传<br />

统 用 工 模 式 是 两 方 ; 合 同 形 式 不 同 , 前 者 有 劳 动 合 同 、 劳 务 合 同 与 派 遣 协 议 三 种 , 而 后 者 则<br />

只 有 劳 动 合 同 ; 适 用 法 律 不 同 , 后 者 主 要 适 用 《 劳 动 法 》 与 《 劳 动 合 同 法 》, 而 前 者 除 了 这<br />

两 个 劳 动 基 本 法 律 外 , 还 要 涉 及 民 法 与 合 同 法 的 理 论 与 法 律 , 因 为 前 者 中 的 《 劳 务 合 同 》 与<br />

《 派 遣 协 议 》 并 非 劳 动 合 同 , 受 民 法 调 整 , 而 不 受 《 劳 动 合 同 法 》 调 整 。<br />

2) 劳 务 中 介<br />

劳 务 中 介 类 似 于 民 法 上 的 居 间 者 , 它 根 据 招 聘 单 位 或 求 职 者 的 申 请 促 成 双 方 签 订 劳 动 合<br />

同 、 成 立 雇 佣 关 系 。 中 介 机 构 与 求 职 者 无 劳 动 合 同 关 系 , 求 职 者 与 招 聘 单 位 直 接 成 立 劳 动 合<br />

同 关 系 , 是 职 业 介 绍 与 劳 动 派 遣 间 最 大 之 区 别 所 在 。<br />

图 3: 劳 务 中 介 的 形 式<br />

3) 业 务 借 调<br />

借 入 单 位 与 劳 动 者 是 雇 主 与 雇 员 关 系 , 且 是 直 接 雇 佣 。 出 借 方 将 其 员 工 出 借 给 借 入 方 使<br />

用 不 论 是 否 有 偿 , 皆 不 以 经 营 劳 动 力 为 手 段 , 不 是 其 经 营 范 围 。 类 似 于 出 借 或 者 租 赁 。<br />

图 4: 业 务 借 调<br />

通 过 这 几 个 相 近 概 念 的 辨 析 , 能 够 更 好 地 认 识 到 “ 劳 务 派 遣 ” 的 特 征 , 也 为 下 文 对 劳 务<br />

派 遣 的 界 定 与 问 题 存 在 起 了 一 个 铺 垫 作 用 。<br />

2.1.3 运 行 之 机 制<br />

- 8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劳 务 派 遣 这 一 制 度 之 所 以 会 诞 生 , 与 其 自 身 制 度 的 运 行 特 色 密 不 可 分 。 由 于 多 了 派 遣 单<br />

位 这 一 主 体 , 仿 佛 在 劳 动 者 与 派 遣 者 两 岸 之 间 架 起 了 一 座 桥 梁 。 劳 动 者 不 需 要 茫 无 头 绪 地 去<br />

寻 找 工 作 , 而 用 人 单 位 也 不 需 要 像 以 前 那 样 有 时 单 位 员 工 太 多 需 要 裁 减 , 有 时 需 要 特 定 的 工<br />

作 人 员 时 又 苦 觅 不 得 。 双 方 的 交 易 成 本 大 大 减 少 。<br />

这 一 制 度 的 运 行 原 理 主 要 是 由 派 遣 单 位 和 劳 动 者 签 订 方 劳 动 合 同 , 同 时 与 一 些 需 要 的 企<br />

业 签 订 劳 务 派 遣 协 议 。 如 果 劳 动 者 与 用 工 单 位 双 方 愿 意 的 话 就 可 以 签 订 劳 务 合 同 ( 或 称 “ 岗<br />

位 协 议 ”)。 简 要 图 示 如 下 :<br />

12<br />

图 5: 劳 务 派 遣 的 运 行 机 制<br />

用 工 单 位<br />

观 察 上 图 可 知 , 规 范 意 义 上 的 劳 务 派 遣 由 用 人 单 位 进 行 员 工 管 理 , 并 将 费 用 直 接 支 付 给<br />

派 遣 公 司 , 而 后 派 遣 公 司 根 据 劳 动 合 同 以 及 工 资 的 数 额 , 负 责 处 理 好 其 员 工 的 现 金 支 付 、 劳<br />

务 管 理 保 险 福 利 。<br />

但 是 在 现 实 操 作 中 , 问 题 远 没 有 图 示 中 的 那 么 简 单 。 除 了 没 有 执 行 法 律 已 经 规 定 的 之 外 ,<br />

对 于 那 些 法 律 没 有 直 接 规 范 的 , 如 员 工 培 训 、 员 工 安 全 、 派 遣 单 位 与 用 工 单 位 责 任 比 例 分 担<br />

则 更 加 混 乱 , 有 法 尚 且 不 依 , 无 法 或 笨 法 状 态 下 无 序 也 是 正 常 的 。<br />

2.1.4 功 能 之 价 值<br />

劳 务 派 遣 之 所 以 会 产 生 , 接 着 逐 步 地 兴 盛 , 主 要 是 它 具 有 传 统 用 工 模 式 所 没 有 的 功 能 。<br />

从 微 观 角 度 考 虑 , 劳 务 派 遣 的 功 能 主 要 如 下 :<br />

1) 从 用 人 单 位 的 角 度 看 , 劳 务 派 遣 为 企 业 改 革 和 经 营 提 供 了 一 种 全 新 的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方<br />

式 , 它 有 利 于 减 少 用 人 单 位 的 事 务 性 工 作 、 获 得 专 业 化 的 服 务 , 可 以 比 较 有 效 地 降 低 企 业 的 人<br />

工 成 本 , 企 业 可 以 根 据 市 场 的 状 况 适 时 调 整 员 工 的 规 模 。 企 业 的 负 担 减 轻 , 同 时 也 避 免 了 大<br />

量 的 劳 动 争 议 的 处 理 。<br />

2) 从 劳 动 者 的 角 度 看 , 劳 务 派 遣 便 于 劳 动 者 得 到 更 多 的 信 息 资 源 , 增 加 就 业 机 会 。 它 为<br />

低 就 业 能 力 人 群 提 供 了 有 序 的 从 业 渠 道 。 而 对 高 就 业 能 力 人 群 讲 , 他 们 中 的 有 些 人 , 希 望 不 断<br />

丰 富 自 身 的 阅 历 而 不 满 足 于 固 定 在 一 个 正 式 单 位 中 工 作 或 者 偏 好 于 弹 性 工 作 安 排 和 零 散 工<br />

12<br />

参 自 http://baike.baidu.com/image/b3f6cea26719c08acaefd032 访 问 时 间 :<strong>2010</strong> 年 2 月 3 日<br />

此 图 片 是 在 百 度 百 科 中 的 基 础 上 加 工 修 改 而 成 。 发 现 百 度 百 科 将 用 工 单 位 写 成 用 人 单 位 , 相 对 有 点 权 威 的<br />

网 站 尚 且 如 此 误 导 人 , 因 而 有 必 要 让 大 家 明 白 “ 劳 务 派 遣 ” 之 概 念 。<br />

- 9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作 实 践 的 工 作 ,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恰 恰 可 以 满 足 这 种 需 求 。<br />

从 宏 观 角 度 出 发 , 则 整 体 上 减 少 了 交 易 成 本 , 增 加 了 就 业 。<br />

2.2 中 国 式 劳 务 派 遣<br />

同 是 “ 劳 务 派 遣 ” 制 度 , 为 何 在 外 国 可 以 通 过 有 效 地 规 制 后 良 好 发 展 , 而 在 国 内 却 部 分<br />

演 变 为 “ 假 派 遣 ”? 甚 至 在 《 劳 动 合 同 法 》 颁 布 后 依 然 没 有 起 到 抑 制 作 用 , 而 是 “ 假 派 遣 ”<br />

更 加 兴 盛 , 愈 演 愈 烈 。 难 道 真 应 了 那 句 “ 橘 生 淮 南 则 为 橘 , 生 于 淮 北 则 为 枳 ” 吗 ? 不 妨 从 劳<br />

务 派 遣 在 中 国 的 产 生 原 因 、 发 展 与 演 变 过 程 来 观 察 尝 试 揭 开 这 个 谜 题 。<br />

2.2.1 产 生 原 因<br />

一 个 制 度 的 产 生 必 然 存 在 供 给 与 需 求 以 及 内 在 的 利 益 驱 动 。<br />

1) 供 给 方 面 :20 世 纪 90 年 代 中 后 期 , 中 国 经 济 快 速 增 长 , 产 业 结 构 转 型 , 员 工 下 岗 ,<br />

失 业 成 为 普 遍 现 象 。 有 较 多 的 非 “ 全 日 制 ” 员 工 是 产 生 这 一 制 度 的 前 提 条 件 。<br />

2) 需 求 方 面 : 产 业 结 构 的 调 整 , 第 三 产 业 服 务 业 的 兴 起 , 要 求 更 多 的 弹 性 岗 位 工 作 人<br />

员 。 若 有 企 业 直 接 招 聘 成 本 较 高 , 因 而 用 工 单 位 希 望 会 产 生 一 种 机 构 帮 助 其 解 决 这 个 难 题 。<br />

3) 利 益 驱 动 : 派 遣 机 构 需 要 赚 取 利 润 , 要 派 机 构 需 要 节 约 人 力 成 本 和 弹 性 使 用 劳 动 力 ,<br />

而 劳 动 者 在 于 尽 快 找 到 相 对 稳 定 的 工 作 。 三 方 都 有 相 应 诉 求 促 使 这 一 制 度 风 行 中 国 。<br />

2.2.2 发 展 与 演 变<br />

劳 务 派 遣 是 一 种 成 熟 市 场 的 劳 动 用 工 体 制 , 由 于 中 国 经 济 的 飞 速 发 展 , 催 化 了 这 个 机 制<br />

提 前 产 生 , 但 是 社 会 尚 不 能 与 这 个 先 进 的 制 度 配 套 。 因 而 这 种 不 稳 定 的 用 工 方 式 对 劳 动 者 的<br />

伤 害 是 不 可 忽 视 的 。<br />

一 方 面 , 中 国 还 不 具 备 劳 务 派 遣 实 行 的 社 会 条 件 , 另 一 方 面 市 场 上 已 然 诞 生 各 种 派 遣 机<br />

构 势 不 可 挡 , 无 奈 之 下 , 新 《 劳 动 合 同 法 》“ 被 迫 ” 添 加 关 于 “ 劳 务 派 遣 ” 的 规 定 , 对 劳 务<br />

派 遣 就 采 取 了 限 制 和 抑 制 的 态 度 , 比 如 ,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必 须 依 照 《 公 司 法 》 的 规 定 设 立 , 注<br />

册 资 本 必 须 在 50 万 元 以 上 , 比 《 公 司 法 》 中 规 定 的 3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要 高 许 多 。 并 且 将 使 用<br />

劳 务 派 遣 工 的 岗 位 限 定 在 临 时 性 、 辅 助 性 和 替 代 性 的 岗 位 上 。<br />

然 而 , 立 法 者 们 无 论 如 何 也 不 会 想 到 , 情 势 却 会 朝 着 与 他 们 预 期 所 不 同 的 方 向 发 展 。<br />

2007 年 6 月 29 日 通 过 《 劳 动 合 同 法 》, 年 末 便 引 发 了 “ 劳 务 派 遣 ” 高 峰 期 。 航 空 、 银<br />

行 、 石 油 、 电 信 等 行 业 的 许 多 大 型 国 有 上 市 公 司 打 着 “ 企 业 改 制 的 旗 号 ”, 纷 纷 在 年 底 前 突<br />

击 把 一 些 老 员 工 改 为 劳 务 派 遣 以 减 少 职 工 工 龄 。<br />

本 是 限 制 , 没 料 到 却 是 愈 演 愈 烈 。 一 方 面 是 利 益 驱 使 , 一 方 面 是 《 劳 动 合 同 法 》 更 加 倾<br />

向 于 保 护 劳 动 者 , 生 产 者 寻 找 自 保 手 段 , 恰 巧 “ 劳 务 派 遣 ” 有 规 定 却 抽 象 , 给 一 些 企 业 钻 法<br />

律 漏 洞 的 机 会 。 在 这 种 情 况 之 下 ,“ 劳 务 派 遣 ” 脱 离 了 本 质 ,“ 假 派 遣 ” 应 运 而 生 。<br />

2.2.3 “ 假 派 遣 ” 兴 盛<br />

“ 假 派 遣 ” 是 企 业 损 害 劳 动 者 权 益 以 达 到 自 身 利 益 最 大 化 的 行 为 。 万 以 娴 将 侵 犯 劳 动 者<br />

权 益 的 雇 主 分 为 三 类 : 知 法 不 守 法 、 不 知 法 但 愿 守 法 以 及 不 知 法 更 不 愿 守 法 。 而 “ 假 派 遣 ”<br />

之 所 以 产 生 , 有 “ 知 法 不 守 法 ”, 更 多 的 是 “ 知 法 守 ‘ 本 本 法 ’ 而 不 遵 循 法 的 本 意 ”。<br />

本 文 所 说 的 “ 假 派 遣 ” 是 指 那 些 违 反 《 劳 动 合 同 法 》 中 与 “ 劳 务 派 遣 ” 相 关 条 文 , 或<br />

者 不 违 背 其 表 层 意 思 , 但 是 违 反 《 劳 动 合 同 法 》 的 立 法 本 意 和 目 的 损 害 劳 动 者 合 法 权 益 的<br />

- 10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那 些 “ 伪 派 遣 ” 行 为 。<br />

作 者 通 过 实 地 调 查 ,“ 假 派 遣 ” 表 现 形 式 主 要 如 下 :<br />

1) 逆 向 派 遣<br />

逆 向 派 遣 是 指 用 人 单 位 对 于 本 单 位 劳 动 者 , 采 取 各 种 方 式 不 与 其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 而 是 要<br />

求 他 们 与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 然 后 由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将 这 些 劳 动 者 以 派 遣 员 工 的 名 义<br />

13<br />

派 回 原 单 位 从 事 劳 动 。<br />

本 来 劳 动 者 与 用 人 单 位 之 间 存 在 正 常 的 劳 动 关 系 , 通 过 这 种 逆 向 派 遣 使 得 原 用 人 单 位 与<br />

劳 动 者 的 劳 动 合 同 解 除 , 却 仍 存 在 劳 动 关 系 。 即 “ 用 工 单 位 ” 实 际 为 “ 用 人 单 位 ”。 劳 资 双<br />

方 实 质 未 变 , 只 因 套 上 了 一 层 “ 劳 务 派 遣 ” 的 “ 皇 帝 的 新 装 ”, 正 式 职 工 变 为 “ 派 遣 工 ”, 工<br />

资 福 利 待 遇 一 下 子 跌 很 多 。<br />

可 见 , 这 是 一 种 借 用 劳 务 派 遣 名 义 、 逃 避 法 律 责 任 的 “ 逆 向 派 遣 ”, 或 叫 “ 反 向 劳 务 派<br />

遣 ”, 其 实 就 是 假 派 遣 。 实 际 用 人 单 位 与 劳 动 者 存 在 事 实 劳 动 关 系 , 通 过 签 订 劳 动 力 派 遣 合<br />

同 , 将 责 任 转 嫁 给 派 遣 单 位 , 变 成 与 劳 动 者 没 有 劳 动 关 系 的 第 三 方 。 劳 动 者 本 来 就 是 实 际 用<br />

人 单 位 招 聘 的 , 应 依 照 我 国 劳 动 法 的 第 十 六 条 第 二 款 关 于 “ 建 立 劳 动 关 系 应 当 订 立 劳 动 合 同 ”<br />

14<br />

的 规 定 , 与 劳 动 者 订 立 劳 动 合 同 , 结 果 却 人 为 地 把 劳 动 关 系 扭 曲 为 劳 动 力 派 遣 关 系 。<br />

劳 务 派 遣 与 逆 向 派 遣 的 主 要 区 别 如 下 : 派 遣 机 构 对 于 派 遣 劳 动 者 的 招 收 有 无 自 主 性 。<br />

“ 逆 向 派 遣 ” 通 过 “ 压 榨 ” 劳 动 者 权 益 达 到 企 业 利 益 最 大 化 , 这 种 行 为 会 导 致 派 遣 劳 动<br />

者 与 接 受 单 位 职 工 相 比 同 工 不 同 酬 , 不 能 享 受 正 常 的 福 利 待 遇 , 无 法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 派 遣 单<br />

位 和 接 受 单 位 责 任 划 分 不 明 确 、 不 利 于 劳 动 者 的 保 护 。<br />

“ 逆 向 派 遣 ” 得 以 兴 盛 , 根 源 是 对 利 益 的 追 逐 , 而 法 律 对 此 的 姑 息 或 不 作 为 又 进 一 步 激<br />

励 了 企 业 不 断 开 展 “ 逆 向 派 遣 ”, 劳 动 者 则 怕 丢 饭 碗 有 怒 不 敢 言 。<br />

目 前 , 关 于 “ 逆 向 派 遣 ” 的 规 制 , 只 有 全 国 总 工 会 法 律 工 作 部 部 长 刘 继 臣 在 新 闻 发 布 会<br />

强 调 过 三 类 行 为 包 括 逆 向 派 遣 , 各 级 工 会 要 积 极 配 合 劳 动 行 政 部 门 依 法 严 肃 查 处 , 支 持 和 帮<br />

助 权 益 受 侵 害 的 职 工 通 过 法 律 途 径 维 护 自 身 权 益 , 及 时 提 供 法 律 援 助 和 服 务 15 。 但 是 , 中 国<br />

的 工 会 何 时 能 发 挥 如 此 强 大 的 作 用 ? 况 且 这 个 发 言 也 不 是 法 律 规 定 , 不 能 作 为 判 案 依 据 。<br />

此 外 , 劳 动 者 很 难 拿 到 确 切 的 证 据 来 证 明 这 是 “ 逆 向 派 遣 ”, 因 为 很 多 合 同 和 文 件 等 都<br />

是 单 位 保 管 , 取 证 困 难 , 因 为 在 实 际 情 况 中 这 种 案 件 纠 纷 劳 动 者 根 本 不 能 维 护 自 己 的 合 法 利<br />

益 , 而 企 业 有 恃 无 恐 也 乐 此 不 疲 。<br />

2) 关 联 派 遣<br />

如 果 说 “ 逆 向 派 遣 ” 是 无 法 可 依 , 那 么 “ 关 联 派 遣 ” 就 是 典 型 的 “ 笨 法 ”, 漏 洞 百 出 。<br />

所 谓 关 联 派 遣 , 即 原 用 人 单 位 的 关 联 人 ( 血 缘 或 利 益 等 密 切 相 关 ) 出 资 创 办 劳 务 派 遣 公<br />

司 , 招 募 职 工 , 向 原 用 人 单 位 派 遣 的 情 况 。<br />

2008 年 实 施 的 《 劳 动 合 同 法 》 中 第 六 十 七 条 明 文 规 定 “ 用 人 单 位 不 得 设 立 劳 务 派 遣<br />

单 位 向 本 单 位 或 者 所 属 单 位 派 遣 劳 动 者 ”。<br />

这 个 规 定 的 制 定 背 景 是 一 些 企 业 成 立 自 己 的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 专 门 为 母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子 公<br />

13<br />

林 嘉 范 围 著 《 用 人 单 位 员 工 管 理 指 南 》 北 京 大 学 出 版 社 2009 年 页 270<br />

14<br />

参 见 张 新 国 :“ 逆 向 劳 动 力 派 遣 合 同 纠 纷 若 干 问 题 初 探 ”, 载 于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报 网 站<br />

http://oldfyb2009.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07844 访 问 日 期 :<strong>2010</strong> 年 2 月 1 日<br />

15<br />

参 见 http://www.sasac.gov.cn/n1180/n2335371/n2335404/n2335600/3517602.html 访 问 日 期 :<strong>2010</strong> 年 2<br />

月 5 日 标 题 为 “ 全 总 : 三 类 行 为 违 反 和 规 避 劳 动 合 同 法 律 法 规 ” 文 章 来 源 于 新 闻 网<br />

- 11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司 提 供 被 派 遣 者 , 这 些 企 业 集 团 内 或 者 所 属 系 统 内 的 相 互 派 遣 , 被 劳 动 者 喻 为 “ 左 手 签 右 手 ”<br />

的 方 式 , 使 一 个 完 整 的 劳 动 关 系 分 割 开 来 , 将 正 常 的 用 工 转 化 为 复 杂 的 劳 务 派 遣 关 系 , 特 别<br />

是 这 种 情 形 下 , 派 遣 单 位 受 用 工 单 位 的 控 制 , 更 容 易 导 致 二 者 合 谋 向 被 派 遣 者 转 嫁 用 工 成 本<br />

风 险 , 进 一 步 加 剧 劳 务 派 遣 行 业 的 混 乱 与 无 序 , 既 给 劳 动 者 权 益 维 护 带 来 了 不 可 忽 视 的 影 响 ,<br />

16<br />

也 给 劳 务 派 遣 的 发 展 造 成 了 不 利 影 响 。<br />

这 个 规 定 的 出 发 点 无 疑 是 良 好 的 , 为 了 防 止 企 业 借 “ 劳 务 派 遣 ” 名 义 规 避 一 些 责 任 , 但<br />

是 法 律 语 言 非 常 不 严 谨 , 语 言 的 漏 洞 为 之 后 实 践 中 的 产 生 的 问 题 埋 下 了 伏 笔 。 既 然 不 能 单 位<br />

内 设 派 遣 公 司 , 那 么 也 可 以 自 己 出 资 再 设 置 一 个 派 遣 公 司 , 反 正 所 需 要 的 资 金 要 求 也 不 高 ,<br />

于 是 出 现 了 公 司 同 一 个 楼 设 置 一 个 小 派 遣 公 司 专 门 管 理 此 公 司 的 派 遣 工 问 题 。 真 要 想 钻 法 律<br />

漏 洞 , 又 岂 会 找 不 到 方 法 ? 更 何 况 是 本 身 就 很 不 严 谨 的 笨 法 。<br />

法 开 始 投 入 运 行 , 各 种 问 题 产 生 , 仲 裁 调 解 者 、 法 官 陷 入 两 难 困 境 , 无 法 可 依 , 情 理 法<br />

难 全 。 立 法 者 当 然 不 可 能 不 发 现 这 个 漏 洞 , 于 是 同 年 9 月 颁 布 《 劳 动 合 同 法 实 施 条 例 》,<br />

第 二 十 八 条 规 定 “ 用 人 单 位 或 者 其 所 属 单 位 出 资 或 者 合 伙 设 立 的 劳 务 派 遣 单 位 , 向 本 单<br />

位 或 者 所 属 单 位 派 遣 劳 动 者 的 , 属 于 劳 动 合 同 法 第 六 十 七 条 规 定 的 不 得 设 立 的 劳 务 派 遣<br />

单 位 ”。<br />

立 法 者 们 认 为 如 此 一 来 ,《 劳 动 合 同 法 》 中 的 第 六 十 七 条 就 完 善 了 很 多 , 严 谨 了 很<br />

多 , 不 可 能 再 钻 漏 洞 了 。<br />

然 而 , 上 有 政 策 , 下 有 对 策 。 更 多 的 间 接 关 联 出 来 了 。 不 可 以 单 位 出 资 或 合 伙 设 立 ,<br />

那 么 让 亲 属 挂 名 出 资 设 立 , 让 朋 友 出 资 设 立 …… 各 种 形 式 之 关 联 派 遣 相 继 出 现 , 而 劳 动<br />

者 又 能 奈 他 和 ? 虽 然 实 施 条 例 一 定 程 度 上 限 制 了 劳 务 派 遣 的 形 式 , 却 只 是 治 标 不 治 本 的<br />

一 种 规 范 。<br />

可 见 , 法 律 语 言 非 常 重 要 , 但 是 一 味 地 从 法 律 语 言 角 度 企 图 解 决 根 源 问 题 是 不 太 现 实 的 。<br />

毕 竟 ,“ 法 律 必 须 被 信 仰 , 否 则 它 将 形 同 虚 设 ”。 目 前 关 于 劳 务 派 遣 方 面 的 法 律 还 很 少 , 完 善<br />

法 律 条 文 自 然 有 助 于 减 少 此 类 投 机 取 巧 者 , 但 要 根 除 , 应 该 更 加 深 入 地 挖 掘 人 们 如 此 做 的 原<br />

因 , 从 而 创 造 良 好 的 环 境 , 加 强 企 业 的 社 会 责 任 感 , 任 重 道 远 。<br />

3) 异 地 派 遣<br />

所 谓 的 异 地 派 遣 主 要 是 指 在 一 些 经 济 落 后 偏 僻 地 区 建 立 派 遣 公 司 , 然 后 在 发 达 地 区 招 收<br />

劳 动 者 , 向 劳 动 者 收 取 各 种 名 义 的 保 证 金 后 遁 地 消 失 不 知 所 踪 的 名 副 其 实 的 “ 假 派 遣 ”。<br />

比 如 笔 者 在 实 际 访 谈 中 , 听 到 某 个 掌 权 者 的 妻 子 , 通 过 各 种 关 系 在 另 外 一 个 省 设 立 一 个<br />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 而 后 以 那 个 公 司 名 义 在 当 地 招 劳 动 者 , 收 取 一 定 资 金 作 为 保 证 金 后 , 将 其 派<br />

遣 到 一 些 企 业 。 而 后 这 些 员 工 受 到 解 雇 , 而 派 遣 公 司 早 已 经 消 失 匿 迹 。 劳 动 者 有 理 无 处 说 。<br />

笔 者 查 阅 了 相 关 法 条 , 并 没 有 条 文 禁 止 在 异 地 设 立 派 遣 机 构 。<br />

17<br />

虽 然 有 “ 劳 务 派 遣 单 位 和 用 工 单 位 不 得 向 被 派 遣 劳 动 者 收 取 费 用 ” 的 规 定 , 但 是 这 是<br />

一 个 “ 形 同 虚 设 ” 的 规 定 , 实 践 中 极 少 有 派 遣 机 构 遵 循 这 一 规 定 。 对 于 这 一 规 定 的 合 理 性 与<br />

合 法 性 也 有 待 商 榷 , 毕 竟 有 些 带 有 一 定 风 险 性 比 如 看 守 贵 重 物 品 的 保 安 , 缴 纳 一 部 分 保 证 金<br />

会 减 少 其 “ 道 德 风 险 ”, 且 让 派 遣 机 构 更 加 健 康 安 心 地 运 行 。<br />

这 种 行 为 屡 试 不 爽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其 所 针 对 的 对 象 都 是 那 些 对 劳 动 法 知 识 不 甚 了 解 的 来<br />

16 《 劳 动 合 同 法 实 施 条 例 详 解 与 适 用 》 劳 动 合 同 法 实 施 条 例 起 草 人 编 著 法 律 出 版 社 2008 页 128<br />

17 《 劳 动 合 同 法 》 第 60 条 第 三 款<br />

- 12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自 贫 困 地 区 的 农 民 工 , 迫 切 地 希 望 找 到 工 作 , 却 又 没 有 相 应 的 途 径 , 于 是 碰 到 热 心 的 又 有 营<br />

业 证 的 看 似 正 规 的 “ 派 遣 机 构 ” 放 松 警 惕 而 导 致 。<br />

虽 然 这 个 类 型 的 “ 假 派 遣 ” 主 要 症 结 出 在 劳 动 者 缺 乏 法 律 意 识 , 但 是 , 派 遣 机 构 的 资 质<br />

如 此 轻 易 就 可 以 获 得 , 不 由 得 让 社 会 担 心 。 一 些 有 权 的 执 法 机 关 执 法 不 严 、 有 法 不 依 , 放 纵<br />

了 一 些 伤 害 劳 动 者 利 益 的 行 为 。<br />

如 何 避 免 类 似 事 件 的 发 生 ? 从 源 头 看 , 派 遣 机 构 的 市 场 准 入 机 制 之 宽 松 可 见 一 斑 。<br />

4) 兼 营 派 遣<br />

这 个 在 目 前 中 国 的 制 度 之 下 也 不 属 于 违 法 行 为 。 且 是 派 遣 单 位 的 惯 例 。 通 常 他 们 都 会 打<br />

18<br />

着 这 些 旗 号 表 明 公 司 的 业 务 范 围 : 招 聘 服 务 、 咨 询 服 务 、 外 包 服 务 、 劳 务 派 遣 等 。 专 门 从<br />

事 劳 务 派 遣 方 面 的 公 司 比 较 少 。<br />

企 业 之 所 以 横 向 经 营 也 是 出 于 企 业 的 盈 利 长 期 发 展 考 虑 , 多 发 展 横 向 业 务 可 以 加 强 企 业<br />

竞 争 力 , 相 当 于 飞 利 浦 既 生 产 照 明 , 又 生 产 家 庭 电 器 和 医 疗 器 械 一 样 无 可 厚 非 。 但 是 , 劳 务<br />

派 遣 的 “ 产 品 ” 并 非 我 们 普 通 的 商 品 , 而 是 活 生 生 的 劳 动 者 组 成 的 , 是 一 种 正 在 发 展 尚 不 完<br />

善 事 关 劳 动 者 的 机 制 , 因 而 这 些 公 司 的 “ 横 向 ” 混 淆 了 一 些 劳 务 派 遣 相 近 的 方 式 , 而 且 也 模<br />

糊 了 一 些 概 念 。 在 有 些 劳 动 者 不 知 情 的 情 况 下 , 派 遣 公 司 与 劳 动 者 未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 在 要 派<br />

单 位 不 要 劳 动 者 的 时 候 , 派 遣 公 司 为 了 减 少 损 失 和 纠 纷 , 往 往 会 采 取 各 种 手 段 , 比 如 将 之 前<br />

的 派 遣 说 成 职 业 介 绍 。 劳 动 者 又 没 有 真 凭 实 据 , 拿 不 出 劳 动 合 同 , 得 不 到 应 有 的 补 偿 。<br />

因 而 , 要 想 让 劳 务 派 遣 步 入 正 轨 , 需 要 派 遣 公 司 的 专 业 化 和 专 营 性 。<br />

以 上 这 几 种 “ 假 派 遣 ” 的 形 式 是 笔 者 通 过 访 谈 和 调 查 总 结 归 纳 得 出 , 除 了 逆 向 派 遣 为 大<br />

家 所 熟 悉 外 , 其 他 几 种 形 式 现 在 还 比 较 少 见 , 但 是 如 果 不 及 时 规 范 , 也 许 不 久 就 会 泛 滥 。<br />

这 几 种 形 式 的 提 出 主 要 是 基 于 笔 者 给 出 的 概 念 , 相 互 之 间 存 在 一 定 的 交 叉 和 包 含 , 当 各<br />

种 形 式 混 杂 时 , 自 然 更 会 加 剧 劳 务 派 遣 的 恶 性 演 化 。<br />

2.2.4 弊 端 与 挑 战 :<br />

劳 务 派 遣 作 为 一 种 市 场 化 的 用 工 模 式 , 本 身 就 存 在 很 多 的 问 题 , 这 是 之 所 以 外 国 在 前 期<br />

会 努 力 地 控 制 劳 务 派 遣 的 原 因 之 一 。 但 是 它 又 是 一 种 传 统 用 工 模 式 的 很 好 的 补 充 , 因 而 后 期<br />

外 国 又 对 劳 务 派 遣 的 管 制 有 所 放 松 , 更 多 地 采 用 法 律 手 段 使 之 规 范 化 。<br />

综 合 已 有 的 文 献 以 及 笔 者 的 调 查 所 得 , 目 前 中 国 的 “ 劳 务 派 遣 ” 制 度 主 要 存 在 以 下 问 题 :<br />

从 宏 观 角 度 来 讲 :<br />

1) 相 关 法 律 制 度 不 完 善 , 保 障 欠 缺 。<br />

如 《 劳 动 合 同 法 》 第 六 十 六 条 规 定 “ 劳 务 派 遣 一 般 在 临 时 性 、 辅 助 性 或 者 替 代 性 的<br />

工 作 岗 位 上 实 施 ”, 然 而 , 对 何 为 临 时 性 、 辅 助 性 和 替 代 性 的 岗 位 , 法 律 并 没 有 进 一 步 明<br />

确 , 这 导 致 劳 务 派 遣 在 现 实 中 的 泛 滥 , 航 空 、 银 行 、 石 油 、 电 信 等 大 型 企 业 在 长 期 性 、 稳 定<br />

性 的 岗 位 上 也 大 量 使 用 劳 务 派 遣 工 。 更 为 可 虑 的 是 , 劳 务 派 遣 正 成 为 一 些 企 业 规 避 《 劳 动 合<br />

同 法 》、 逃 避 承 担 社 会 责 任 的 “ 法 宝 ”。<br />

2) 劳 务 派 遣 观 念 尚 未 普 及 。<br />

还 有 相 当 一 部 分 劳 动 者 不 知 道 劳 务 派 遣 之 内 涵 , 不 知 道 自 己 是 派 遣 员 工 , 利 益 受 到 侵 害<br />

也 不 会 主 动 地 用 法 律 机 制 去 维 护 , 只 能 默 默 忍 受 。 而 一 切 机 构 虽 然 名 为 派 遣 机 构 , 却 对 “ 劳<br />

18<br />

参 见 http://tieba.baidu.com/f?kz=227671764 访 问 日 期 :<strong>2010</strong> 年 2 月 4 日 有 很 多 人 力 资 源 公 司 以 此 为 主 要<br />

方 向 营 业 , 而 非 单 纯 的 劳 务 派 遣 。<br />

- 13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务 派 遣 ” 曲 解 适 用 , 或 者 是 不 知 法 而 乱 用 , 危 害 劳 动 者 利 益 的 同 时 自 己 也 受 到 了 很 大 的 惩 罚 。<br />

3) 派 遣 行 业 机 构 不 规 范 。<br />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良 莠 不 齐 , 内 部 管 理 混 乱 , 赔 付 能 力 较 差 。<br />

从 微 观 角 度 来 讲 :<br />

1) 派 遣 单 位 与 要 派 单 位 责 任 不 明 确 。 一 个 “ 连 带 责 任 ” 对 于 操 作 正 规 的 企 业 很 不 负 责 任 。<br />

2) 派 遣 员 工 缺 乏 忠 诚 感 与 归 属 感 , 会 影 响 企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br />

3) 派 遣 员 工 受 到 差 别 待 遇 , 工 资 与 奖 金 比 正 式 工 低 很 多 , 心 态 不 平 衡 。<br />

4) 流 动 性 大 , 如 何 保 障 派 遣 员 工 的 福 利 和 保 险 对 于 我 国 来 说 是 很 大 的 挑 战 。 用 人 单 位 可 以<br />

随 时 解 约 并 不 承 担 任 何 赔 偿 责 任 , 造 成 求 职 者 之 间 的 恶 性 竞 争 , 破 坏 劳 动 力 市 场 稳 定 性 。<br />

5) 派 遣 员 工 缺 乏 培 训 升 迁 的 机 会 。 劳 务 工 只 是 企 业 的 “ 外 人 ”, 他 们 在 企 业 失 去 发 展 的 空<br />

间 , 沦 为 “ 劳 动 工 具 ”, 即 使 他 们 干 得 再 好 、 付 出 再 多 的 努 力 , 也 不 能 得 到 更 好 的 发 展 。<br />

6) 劳 工 团 结 权 受 制 约 , 团 体 维 权 存 在 阻 碍<br />

以 上 是 一 般 的 劳 务 派 遣 也 会 存 在 的 问 题 , 而 在 “ 假 派 遣 ” 的 背 景 下 , 这 些 问 题 越 发 凸 显 。<br />

因 为 “ 假 派 遣 ” 本 身 就 是 更 多 地 出 于 利 益 考 虑 而 实 行 劳 务 派 遣 这 一 制 度 , 并 非 是 行 业 岗 位 等<br />

特 征 使 然 而 产 生 。 在 “ 假 派 遣 ” 中 , 劳 务 派 遣 关 系 是 畸 形 的 , 三 方 矛 盾 一 触 即 发 。<br />

三 .“ 假 派 遣 ” 缘 何 普 及<br />

从 某 个 角 度 来 看 , 可 以 发 现 劳 务 派 遣 中 其 实 存 在 着 两 组 市 场 , 派 遣 人 员 供 给 市 场 和 派 遣<br />

人 员 吸 收 市 场 。 前 者 主 要 存 在 于 派 遣 机 构 和 用 工 单 位 之 间 , 这 需 要 从 一 般 企 业 和 派 遣 机 构 两<br />

方 面 来 分 析 , 他 们 一 方 是 需 方 , 一 方 是 供 方 , 两 方 对 于 这 么 一 个 派 遣 供 给 市 场 而 言 都 是 重 要<br />

的 因 素 。 后 者 则 主 要 存 在 于 派 遣 机 构 和 劳 动 者 之 间 , 在 这 里 劳 动 者 的 就 业 需 求 起 到 了 极 大 作<br />

用 。 下 面 , 就 从 用 人 单 位 、 派 遣 机 构 和 劳 动 者 三 方 来 进 行 说 明 。<br />

3.1 用 工 单 位 —— 利 益 诱 惑 下 的 决 策<br />

作 为 生 产 者 的 用 工 单 位 , 其 建 议 企 业 的 最 终 目 的 就 是 追 求 利 润 , 实 现 利 润 最 大 化 。 而 劳<br />

务 派 遣 的 出 现 , 转 变 了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服 务 方 式 , 有 效 降 低 管 理 成 本 19 , 提 高 了 利 润 , 且 可 以<br />

一 定 程 度 上 规 避 用 工 风 险 20 , 减 少 劳 动 纠 纷 。 因 而 , 用 人 单 位 选 择 使 用 劳 务 派 遣 这 一 用 工 形<br />

式 是 一 种 追 求 利 润 最 大 化 的 理 性 行 为 。<br />

在 用 工 单 位 初 步 体 验 或 者 观 察 到 劳 务 派 遣 对 公 司 成 本 的 节 约 上 作 出 的 巨 大 贡 献 后 , 就 萌<br />

生 了 “ 假 派 遣 ” 的 想 法 。 一 方 面 可 以 节 约 更 多 , 一 方 面 以 规 避 越 发 倾 向 于 劳 动 者 权 益 保 护 的<br />

法 律 , 同 时 应 对 劳 动 维 权 意 识 越 发 强 烈 甚 至 从 中 投 机 取 巧 的 各 种 劳 动 者 。<br />

3.1.1 降 低 成 本<br />

企 业 永 远 是 以 追 求 利 润 最 大 化 为 目 标 的 。 利 润 = 收 益 - 成 本 , 所 以 增 加 利 益 的 手 段 主 要 有<br />

两 个 , 一 是 提 高 价 格 , 一 是 降 低 成 本 。 除 非 具 有 垄 断 地 位 的 经 营 者 , 那 么 最 明 智 并 且 是 最 可<br />

行 的 选 择 必 然 是 降 低 成 本 。 对 于 这 些 企 业 来 说 , 市 场 的 开 放 和 竞 争 造 成 除 了 房 地 产 等 少 数 产<br />

业 以 外 , 大 多 数 经 营 者 所 面 临 是 都 是 买 方 市 场 。 这 不 得 不 使 企 业 积 极 寻 求 降 低 成 本 的 方 法 。<br />

19<br />

上 海 HR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新 ‘ 派 ’HR 观 点 调 研 ”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54% HR 认 为 派 遣 业 务 最 大 的 价 值 体 现 在<br />

“ 降 低 管 理 成 本 ”<br />

20<br />

上 海 HR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新 ‘ 派 ’HR 观 点 调 研 ”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61% HR 认 为 派 遣 业 务 最 大 的 价 值 体 现 在<br />

“ 规 避 用 工 风 险 ”<br />

- 14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而 劳 务 派 遣 正 为 企 业 提 供 了 一 个 有 效 的 方 法 。 这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两 个 方 面 。<br />

1)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成 本<br />

企 业 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成 本 , 一 般 来 说 , 企 业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过 程 包 括 八 项 活 动 或 步 骤 。 它<br />

们 是 招 聘 ( 解 雇 )、 甄 选 、 上 岗 引 导 、 确 认 和 选 聘 有 能 力 的 员 工 、 培 训 、 效 绩 管 理 、 薪 酬 与<br />

福 利 和 职 业 发 展 。 21 但 一 旦 利 用 了 劳 动 派 遣 之 后 , 大 部 分 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成 本 都 可 以 由 派 遣<br />

机 构 完 成 , 企 业 只 需 要 将 自 己 的 需 求 告 知 派 遣 单 位 并 支 付 相 应 费 用 , 这 里 的 费 用 是 要 远 远 低<br />

于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的 费 用 的 。 还 有 很 重 要 的 一 点 在 于 , 企 业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会 需 要 一 些 自 己 所 不<br />

熟 知 的 领 域 的 劳 动 者 , 这 种 情 况 之 下 , 由 一 些 专 业 派 遣 公 司 派 遣 劳 务 不 仅 可 以 大 大 减 少 管 理<br />

成 本 , 还 可 以 获 得 更 加 专 业 的 劳 动 力 。<br />

在 节 约 了 招 聘 、 甄 选 、 录 用 等 成 本 的 同 时 , 也 可 以 相 应 地 减 少 机 会 成 本 。 这 部 分 本 可 能<br />

需 要 投 入 的 资 金 和 时 间 , 通 过 劳 务 派 遣 而 节 省 下 来 , 而 投 入 企 业 的 其 他 工 作 之 中 。 这 将 有 利<br />

于 企 业 将 有 限 的 资 源 进 行 最 有 效 的 利 用 , 节 约 机 会 成 本 。<br />

另 外 , 由 于 派 遣 员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在 派 遣 机 构 , 用 人 单 位 没 有 必 要 为 派 遣 员 工 支 付 公 龄 工<br />

资 。 此 外 在 福 利 方 面 也 可 以 减 少 管 理 的 成 本 , 企 业 之 所 以 向 员 工 支 付 福 利 , 是 为 了 增 强 员 工<br />

的 忠 诚 度 与 归 属 感 , 是 一 种 企 业 的 激 励 手 段 。 但 对 于 劳 务 派 遣 而 来 的 临 时 的 员 工 而 言 , 就 没<br />

有 必 要 保 持 这 一 部 分 额 外 的 支 出 。<br />

总 的 来 说 ,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在 接 受 用 工 单 位 的 用 工 要 求 之 后 , 从 招 聘 、 选 拨 到 工 资 、 保 险 、<br />

效 绩 考 核 、 员 工 激 励 等 一 系 列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方 面 都 会 为 用 人 单 位 提 供 配 套 、 全 面 的 服 务 。 通<br />

过 这 样 一 种 方 式 , 可 以 使 得 企 业 在 保 证 一 定 的 员 工 人 数 和 工 作 量 的 同 时 , 又 可 以 降 低 管 理 成<br />

本 , 进 而 提 高 劳 动 生 产 率 和 利 润 。<br />

2) 诉 讼 成 本<br />

劳 务 派 遣 的 运 用 能 够 帮 助 企 业 规 避 用 工 风 险 带 来 的 纠 纷 , 进 而 减 少 诉 讼 成 本 。<br />

在 劳 务 派 遣 的 具 体 业 务 操 作 中 , 用 人 单 位 和 派 遣 机 构 之 间 订 立 派 遣 协 议 , 而 派 遣 机 构 与<br />

派 遣 员 工 之 间 订 立 劳 动 合 同 , 用 人 单 位 与 派 遣 员 工 之 间 是 一 种 有 偿 使 用 的 关 系 , 但 并 不 存 在<br />

劳 动 关 系 。 这 样 可 以 使 得 用 工 单 位 尽 可 能 地 避 免 以 及 减 少 直 接 与 劳 动 派 遣 人 员 发 生 的 劳 动 关<br />

系 之 上 的 纠 纷 。<br />

3.1.2 用 人 灵 活<br />

正 如 上 文 中 所 提 到 的 , 用 人 单 位 难 免 在 一 些 特 殊 的 工 作 情 况 下 需 要 一 些 能 够 满 足 特 殊 需<br />

求 的 人 才 。 但 这 种 人 才 的 需 求 或 许 只 是 一 时 的 , 那 么 从 招 聘 选 拨 到 企 业 管 理 都 会 造 成 极 大 的<br />

资 源 消 耗 。 而 一 旦 录 用 之 后 就 会 产 生 编 制 的 问 题 , 劳 动 合 同 的 签 订 和 解 聘 的 顾 虑 。<br />

临 时 性 用 工 需 求 和 编 制 问 题 往 往 使 得 对 用 工 的 灵 活 性 要 求 有 所 增 加 , 而 劳 动 法 的 有 关 要<br />

求 却 又 使 得 用 工 的 灵 活 性 受 到 抑 制 。 劳 动 派 遣 正 是 很 好 地 解 决 了 这 一 问 题 。 临 时 工 作 人 员 的<br />

权 利 能 够 得 到 很 好 的 保 障 的 同 时 , 用 工 单 位 的 需 求 也 得 到 了 满 足 。<br />

此 外 , 我 国 国 有 企 业 与 事 业 单 位 还 存 在 编 制 的 问 题 , 员 工 规 模 有 限 制 不 能 随 便 增 减 。 但 是 这<br />

些 单 位 的 业 务 会 有 变 动 , 为 满 足 用 工 需 求 , 同 时 又 要 符 合 编 制 要 求 , 一 些 国 企 与 事 业 单 位 无<br />

奈 而 采 取 劳 务 派 遣 。 因 而 劳 务 派 遣 在 一 定 意 义 上 是 对 曾 经 兴 盛 而 后 取 消 的 临 时 工 制 度 的 一 种<br />

演 化 。<br />

21 《 管 理 学 ( 第 7 版 )》, 斯 蒂 芬 ·P· 罗 宾 斯 , 玛 丽 · 库 尔 特 , 孙 建 敏 等 译 ,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出 版 社 ,2004 年<br />

版<br />

- 15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3.2 派 遣 机 构 —— 政 策 营 利 双 重 激 励<br />

3.2.1 政 策 吸 引<br />

国 有 企 业 “ 减 员 增 效 ”, 而 国 家 一 方 面 要 注 意 效 益 , 支 持 适 当 的 裁 减 人 员 灵 活 用 工 , 一<br />

方 面 又 对 这 些 下 岗 失 业 人 员 有 安 置 就 业 的 责 任 , 因 而 产 生 了 一 种 矛 盾 。<br />

如 何 解 决 这 个 两 难 的 境 地 ?<br />

劳 务 派 遣 应 时 而 生 。 很 多 地 区 的 地 方 性 行 政 法 规 对 劳 务 派 遣 已 有 所 关 注 , 如 1999 年 北<br />

京 市 出 台 的 《 北 京 市 劳 务 派 遣 组 织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2004 年 《 苏 州 市 劳 务 派 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br />

2003 年 的 《 河 北 省 劳 务 派 遣 企 业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等 。 立 法 目 的 大 多 “ 为 了 适 应 灵 活 就 业 、<br />

多 渠 道 就 业 的 需 要 , 促 进 下 岗 失 业 人 员 实 现 就 业 和 再 就 业 , 规 范 企 业 、 用 人 单 位 间 的 劳 务 输<br />

22<br />

出 、 输 入 行 为 ” 或 “ 适 应 多 形 式 、 多 层 次 就 业 需 要 , 拓 宽 就 业 渠 道 , 规 范 各 类 劳 务 派 遣 企<br />

业 和 接 纳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用 人 单 位 ( 以 下 简 称 实 际 用 人 单 位 ) 的 用 工 行 为 , 维 护 劳 务 派 遣 人 员<br />

23<br />

的 合 法 权 益 ” 从 这 些 条 文 中 可 见 , 地 方 政 府 对 于 劳 务 派 遣 这 种 模 式 是 鼓 励 加 引 导 的 。<br />

一 些 地 方 的 劳 动 保 障 部 门 规 定 : 凡 是 开 办 劳 务 派 遣 组 织 , 都 可 以 享 受 政 策 和 资 金 方 面 的<br />

支 持 。 可 以 说 大 部 分 地 方 政 府 对 于 劳 务 派 遣 都 采 取 一 种 支 持 态 度 , 将 其 作 为 解 决 下 岗 问 题 的<br />

一 个 重 要 手 段 。 我 们 暂 且 不 论 这 一 政 策 导 向 的 公 益 性 和 社 会 性 的 方 面 , 但 是 从 具 体 规 定 上 面<br />

来 看 , 各 地 政 府 都 是 给 予 了 一 种 政 策 的 诱 导 。 政 策 和 资 金 的 支 持 , 这 无 疑 对 许 多 经 营 者 来 说<br />

都 是 一 个 极 大 地 吸 引 。<br />

3.2.2 营 利 刺 激<br />

从 理 论 上 来 说 , 劳 务 派 遣 作 为 安 置 劳 动 者 就 业 的 活 动 , 不 应 当 是 商 业 性 的 , 而 应 当 以 公<br />

益 公 营 为 主 。 但 在 我 国 ,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都 是 私 营 的 , 这 也 就 不 可 避 免 地 使 其 具 有 营 利 的 目 的 。<br />

即 使 在 享 受 国 家 政 策 优 惠 的 同 时 ,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也 仍 然 在 试 图 创 造 尽 可 能 多 的 利 润 。 随 着 市<br />

场 经 济 的 发 展 , 用 人 单 位 对 这 种 临 时 性 用 工 的 需 求 有 增 无 减 。 一 个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的 创 办 成 本<br />

并 不 高 , 但 是 却 面 临 着 一 个 巨 大 的 市 场 。 在 满 足 用 人 单 位 的 基 本 要 求 的 同 时 , 劳 务 派 遣 公 司<br />

可 以 建 立 起 了 巨 大 的 客 户 群 体 , 通 过 对 客 户 的 分 析 , 进 而 能 够 开 发 出 更 多 的 劳 务 产 品 , 不 断<br />

发 掘 企 业 对 劳 务 派 遣 的 需 求 , 扩 大 自 己 的 业 务 。<br />

正 是 因 为 在 我 国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可 以 具 有 营 利 性 , 这 就 促 进 了 不 少 投 资 的 产 生 , 以 及 对 扩<br />

大 利 润 的 需 求 。 当 然 , 这 在 另 一 方 面 也 就 可 能 造 成 了 许 多 单 纯 为 了 追 求 利 润 而 利 用 或 者 假 借<br />

劳 务 派 遣 的 不 良 现 象 。<br />

3.3 派 遣 员 工 —— 有 些 “ 主 动 ” 有 些 “ 被 ”<br />

派 遣 员 工 也 是 劳 动 者 , 作 为 一 个 有 感 性 思 维 和 理 性 思 维 的 人 来 理 解 , 不 同 性 格 不 同 想 法<br />

的 人 , 比 如 有 人 追 求 稳 定 , 有 人 比 较 爱 好 尝 试 新 事 物 , 这 些 人 对 于 劳 务 派 遣 也 有 不 同 的 感 触 。<br />

3.3.1 主 动 接 受 派 遣<br />

22 2003 年 的 《 河 北 省 劳 务 派 遣 企 业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总 则 第 一 条 “ 为 了 适 应 灵 活 就 业 、 多 渠 道 就 业 的 需 要 ,<br />

促 进 下 岗 失 业 人 员 实 现 就 业 和 再 就 业 , 规 范 企 业 、 用 人 单 位 间 的 劳 务 输 出 、 输 入 行 为 ,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 法<br />

规 规 定 , 特 制 定 本 暂 行 办 法 。” 这 里 笔 者 认 同 其 目 的 , 但 是 “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 究 竟 是 什 么 法 律 法<br />

规 呢 ?2003 年 尚 未 出 台 劳 务 派 遣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 对 此 笔 者 表 示 怀 疑 。<br />

23<br />

2004 年 《 苏 州 市 劳 务 派 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第 一 条 “ 为 适 应 多 形 式 、 多 层 次 就 业 需 要 , 拓 宽 就 业 渠 道 , 规<br />

范 各 类 劳 务 派 遣 企 业 和 接 纳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用 人 单 位 ( 以 下 简 称 实 际 用 人 单 位 ) 的 用 工 行 为 , 维 护 劳 务 派 遣<br />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 结 合 我 市 实 际 , 制 定 本 暂 行 办 法 。”<br />

- 16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有 一 些 劳 动 者 主 动 接 受 派 遣 , 并 认 为 劳 务 派 遣 是 一 项 很 好 的 制 度 , 在 笔 者 调 查 的 人 群 中 ,<br />

这 主 动 接 受 派 遣 的 又 可 以 分 为 两 类 。<br />

第 一 类 是 那 些 没 有 稳 定 性 工 作 , 每 次 找 到 一 项 工 作 都 会 花 费 比 较 多 的 时 间 或 者 精 力 , 做<br />

完 一 项 工 作 之 后 不 知 道 接 下 来 的 工 作 在 哪 里 的 那 些 “ 漂 泊 性 ” 工 作 人 员 。 劳 务 派 遣 给 了 他 们<br />

一 个 相 对 稳 定 的 状 态 , 会 为 他 们 提 供 较 好 的 工 作 信 息 , 显 然 为 他 们 提 供 了 很 大 的 便 利 。 这 些<br />

人 群 以 能 力 较 弱 难 以 自 谋 职 业 自 主 就 业 的 下 岗 人 员 与 失 业 人 员 为 主 。<br />

第 二 类 是 那 些 本 身 就 喜 欢 弹 性 工 作 的 人 群 。 部 分 年 轻 人 与 一 些 高 学 历 、 高 就 业 能 力 的 劳<br />

动 者 , 希 望 能 够 不 断 丰 富 自 己 的 阅 历 和 经 验 , 不 希 望 被 固 定 的 地 方 固 定 的 工 作 所 束 缚 , 喜 欢<br />

有 一 定 的 自 由 时 间 , 因 而 会 比 较 偏 好 于 弹 性 工 作 安 排 。<br />

3.3.2 无 奈 “ 被 派 遣 ”<br />

2009 年 最 流 行 的 词 汇 就 是 “ 被 ”, 被 就 业 、 被 捐 款 、 被 代 表 、 被 自 杀 …… 而 “ 被 派 遣 ”<br />

也 很 悲 哀 地 存 在 着 。<br />

这 些 无 奈 “ 被 派 遣 ” 者 基 本 上 都 是 “ 假 派 遣 ” 的 受 害 者 , 他 们 大 多 是 公 司 的 正 式 职 工 ,<br />

本 应 享 受 单 位 多 年 工 作 的 福 利 待 遇 , 却 受 各 种 理 由 所 迫 , 为 了 保 住 饭 碗 , 而 被 迫 成 为 派 遣 员<br />

工 ,“ 被 派 遣 ” 到 自 己 已 经 工 作 多 年 无 限 熟 悉 和 凝 结 着 自 己 的 青 春 汗 水 的 岗 位 上 。 在 他 们 眼<br />

中 , 劳 务 派 遣 无 疑 成 了 企 业 剥 夺 他 们 的 不 见 血 而 且 合 法 化 的 刀 。<br />

但 是 这 些 人 无 法 反 抗 , 一 方 面 他 们 有 中 华 民 族 “ 忍 辱 负 重 ” 的 优 良 品 质 , 一 方 面 他 们 也<br />

很 “ 明 智 ” 地 认 为 凭 着 自 己 的 微 薄 之 力 是 无 法 对 抗 财 力 雄 厚 关 系 四 通 的 企 业 , 最 终 的 结 果 很<br />

可 能 是 自 己 丢 饭 碗 , 同 时 又 多 一 个 派 遣 员 工 罢 了 , 只 会 让 自 己 处 境 更 差 。<br />

基 于 这 种 心 理 , 这 些 人 虽 然 “ 无 奈 被 派 遣 ”, 却 依 然 默 默 地 在 岗 位 上 工 作 , 心 有 满 满 的<br />

怨 气 却 不 敢 怒 也 不 敢 言 。<br />

根 据 笔 者 调 查 情 况 , 派 遣 员 工 的 状 况 大 致 如 下 :<br />

图 6: 派 遣 员 工 的 个 人 意 向<br />

观 察 可 知 , 那 些 喜 欢 被 派 遣 的 毕 竟 是 少 数 , 而 原 本 没 有 工 作 成 为 真 正 的 “ 劳 务 派 遣 工 ”<br />

的 人 数 比 例 与 那 些 原 来 在 公 司 是 正 式 职 工 被 迫 转 为 “ 派 遣 工 ” 的 “ 假 派 遣 ” 人 数 相 近 。<br />

劳 务 派 遣 制 度 可 以 降 低 人 工 成 本 , 扩 大 了 企 业 用 工 规 模 , 对 于 整 个 国 家 或 地 区 而 言 , 在<br />

全 球 化 竞 争 北 京 下 , 通 过 劳 动 力 成 本 优 势 吸 引 更 多 的 投 资 , 确 实 会 对 就 业 规 模 产 生 更 大 的 积<br />

极 影 响 24 。 但 其 演 变 成 “ 假 派 遣 ” 而 带 给 那 些 原 来 是 “ 正 式 员 工 ” 转 变 为 畸 形 “ 派 遣 员 工 ”<br />

的 劳 动 者 带 来 的 损 失 也 不 可 小 觑 。<br />

24<br />

袁 萧 燕 :“ 我 国 劳 务 派 遣 的 发 展 对 就 业 规 模 与 就 业 质 量 的 影 响 ” 2007 年 中 国 人 民 法 学 硕 士 论 文<br />

- 17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3.4 劳 动 合 同 法 ——“ 假 派 遣 ” 继 续 繁 衍<br />

早 在 2008 年 《 劳 动 合 同 法 》 颁 布 之 前 , 劳 务 派 遣 已 经 产 生 且 自 由 发 展 、 欣 欣 向 荣 。 以<br />

中 央 电 视 台 为 例 ,“ 大 清 退 ” 之 前 , 曾 是 中 国 最 大 的 实 行 劳 务 派 遣 制 度 的 视 野 单 位 , 其 派 遣<br />

25<br />

员 工 至 少 500 人 , 是 正 式 员 工 的 两 倍 多 。<br />

因 为 无 法 可 依 , 各 个 地 方 根 据 各 自 地 区 劳 务 派 遣 制 度 的 实 际 发 展 情 况 制 定 了 相 关 的 地 方<br />

性 法 规 和 规 章 政 策 , 典 型 的 有 1998 年 的 《 南 京 市 人 才 租 赁 暂 行 办 法 》、1999 年 《 北 京 市 劳<br />

务 派 遣 组 织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2002 年 《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人 才 市 场 条 例 》 等 。<br />

2007 年 全 国 有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26158 家 , 其 中 由 劳 动 保 障 部 门 经 办 或 审 批 的 派 遣 机 构 为<br />

26<br />

18010 家 , 派 遣 员 工 约 2500 万 人 。<br />

“ 为 了 完 善 劳 动 合 同 制 度 , 明 确 劳 动 合 同 双 方 当 事 人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保 护 劳 动 者 的 合 法<br />

27<br />

权 益 , 构 建 和 发 展 和 谐 稳 定 的 劳 动 关 系 ”,《 劳 动 合 同 法 》 被 迫 对 形 势 繁 荣 如 一 匹 脱 缰 的<br />

野 马 般 “ 四 处 乱 窜 ” 的 “ 劳 务 派 遣 ” 做 出 了 规 定 。<br />

不 可 否 认 ,《 劳 动 合 同 法 》 的 出 台 与 规 定 确 实 对 于 劳 务 派 遣 行 业 的 规 范 化 起 到 了 一 定 的<br />

积 极 作 用 , 比 如 它 的 资 金 限 制 严 格 了 劳 务 市 场 准 入 , 规 定 了 劳 务 派 遣 合 同 的 基 本 条 款 , 明 确<br />

了 劳 务 派 遣 用 人 单 位 、 用 工 单 位 、 派 遣 员 工 的 义 务 , 以 及 用 人 单 位 与 用 工 单 位 的 连 带 责 任 。<br />

这 些 都 让 原 本 五 花 八 门 秩 序 较 少 的 劳 务 派 遣 有 了 一 定 程 度 的 改 善 。<br />

但 是 , 却 没 有 很 好 地 规 范 “ 假 派 遣 ”。《 劳 动 合 同 法 》 更 加 倾 向 于 保 护 劳 动 者 , 在 保 险 、<br />

养 老 金 以 及 劳 动 合 同 的 解 除 等 方 面 对 用 人 单 位 做 了 更 多 更 加 严 格 的 限 制 和 约 束 , 使 得 很 多 企<br />

业 有 更 大 的 动 机 去 冒 险 地 “ 以 身 试 法 ”, 毕 竟 对 于 私 法 而 言 ,“ 法 无 明 文 规 定 不 为 罪 ”。 而 派<br />

遣 机 构 自 然 不 会 有 利 不 争 取 。<br />

于 是 , 劳 务 派 遣 终 于 没 能 像 立 法 者 所 预 言 的 那 样 , 而 是 越 发 兴 盛 , 而 其 演 化 的 “ 假 派 遣 ”<br />

也 越 发 猖 獗 。 笔 者 在 北 京 地 区 的 调 研 结 果 也 部 分 印 证 了 这 一 事 实 :2007 年 通 过 北 京 市 劳 动<br />

行 政 部 门 审 批 的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有 486 家 28 ,2009 年 北 京 市 的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超 过 1500 家 29 ; 平<br />

均 的 每 家 派 遣 机 构 的 派 遣 员 工 数 量 从 2007 年 的 2033 名 上 升 至 3167 名 30 。<br />

图 7: 2007 年 与 2009 年 北 京 市 派 遣 机 构 数 目 比 对<br />

25<br />

程 绮 瑾 :“CCTV 规 范 用 工 真 相 ” 载 于 2007 年 8 月 16 日 《 南 方 周 末 》<br />

26<br />

董 保 华 主 编 《 劳 动 力 派 遣 》 [M] 北 京 : 中 国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出 版 社 2007 年 5 月 第 1 版 第 5 页<br />

27 2008 年 1 月 1 日 施 行 的 《 劳 动 合 同 法 》 的 立 法 宗 旨<br />

28<br />

北 京 市 人 力 资 源 与 社 会 保 障 局 网 站 《2007 年 通 过 复 审 的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br />

29<br />

信 立 强 内 部 报 纸 《 信 立 强 》2009 年 第 6 期<br />

30<br />

根 据 调 研 资 料 估 算 得 到 。<br />

- 18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有 多 少 属 于 “ 假 派 遣 ”, 笔 者 无 从 得 知 , 但 能 从 上 述 无 奈 “ 被 派 遣 者 ” 比 例 中 估 算 , 至<br />

少 将 五 分 之 二 的 派 遣 是 损 害 劳 动 者 权 益 的 假 派 遣 。<br />

通 过 上 面 的 分 析 , 对 于 劳 务 派 遣 的 繁 荣 和 振 兴 以 及 演 化 成 为 “ 假 派 遣 ” 的 原 因 有 了 一 个<br />

较 全 面 的 看 法 , 那 么 如 何 对 症 下 药 呢 ?<br />

笔 者 认 为 , 在 劳 务 派 遣 之 所 以 区 别 与 传 统 用 工 模 式 , 就 是 因 为 在 劳 动 者 与 用 工 单 位 之 间<br />

增 加 了 “ 派 遣 机 构 ” 这 一 特 殊 的 中 间 环 节 。 这 一 中 间 环 节 的 形 式 与 规 范 化 对 另 外 两 个 主 体 即<br />

劳 动 者 与 用 工 单 位 产 生 着 直 接 影 响 。<br />

劳 务 派 遣 之 所 以 会 演 变 为 “ 假 派 遣 ” 由 多 方 面 因 素 构 成 , 但 是 派 遣 机 构 是 这 些 因 素 中 的<br />

关 键 部 分 , 派 遣 机 构 的 规 范 化 直 接 影 响 到 中 国 “ 劳 务 派 遣 ” 的 规 范 化 与 健 康 发 展 。 因 而 下 文<br />

将 着 重 围 绕 一 个 相 对 比 较 正 规 的 派 遣 机 构 的 调 查 分 析 来 发 掘 派 遣 机 构 存 在 的 优 点 与 弊 端 , 探<br />

索 这 些 弊 端 产 生 的 原 因 , 解 决 的 方 法 。<br />

四 . 来 自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的 启 示<br />

4.1 信 立 强 的 前 世 今 生 —— 从 劳 务 办 到 有 限 公 司<br />

信 立 强 , 全 称 “ 北 京 信 立 强 劳 动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原 北 京 信 立 强 劳 务 服 务 中 心 ),<br />

是 经 北 京 市 劳 动 局 批 准 , 北 京 市 工 业 系 统 第 一 家 以 安 置 下 岗 职 工 再 就 业 为 己 任 的<br />

31<br />

劳 务 派 遣 企 业 , 其 前 身 是 北 京 玻 璃 五 厂 “ 集 体 劳 务 输 出 ” 办 公 室 。<br />

1992 年 , 北 京 市 玻 璃 集 团 公 司 进 行 结 构 调 整 , 将 另 外 两 家 单 位 : 玻 璃 四 厂 与 玻 璃 器 皿<br />

二 厂 并 入 了 玻 璃 五 厂 , 但 原 来 两 厂 的 生 产 线 却 停 工 下 马 , 企 业 人 员 因 此 过 剩 700 余 人 。 在 分<br />

32<br />

流 富 余 人 员 的 压 力 下 , 怎 样 寻 找 新 就 业 机 会 成 为 难 题 。<br />

33<br />

为 此 , 工 厂 成 立 了 专 门 解 决 富 余 人 员 分 流 问 题 的 劳 务 办 公 室 , 通 过 联 系 其 他 用 人 单 位 尝<br />

试 使 用 集 体 劳 务 输 出 的 方 式 解 决 富 余 人 员 或 下 岗 职 工 的 安 置 问 题 并 取 得 了 成 效 。<br />

1997 年 玻 璃 五 厂 停 产 , 信 立 强 劳 动 服 务 中 心 在 原 来 厂 劳 务 办 基 础 上 经 北 京 市 玻 璃 集 团<br />

31<br />

参 见 信 立 强 公 司 网 站 http://www.xlq.cn/gywm.asp 访 问 日 期 :<strong>2010</strong> 年 2 月 2 日<br />

32<br />

在 当 时 工 厂 最 直 接 的 选 择 有 两 种 做 法 : 花 钱 买 断 工 龄 或 者 让 职 工 领 到 基 本 生 活 费 回 家 , 但 是 对 前 者 , 工 厂<br />

不 具 备 买 断 工 龄 的 经 济 实 力 , 后 者 又 会 造 成 职 工 同 工 厂 之 间 的 直 接 对 抗 , 造 成 更 多 消 极 的 影 响 , 于 是 工 厂<br />

处 在 两 难 境 况 中 。<br />

33<br />

根 据 信 立 强 提 供 的 资 料 , 最 初 , 这 个 劳 务 办 公 室 先 后 向 北 京 市 档 案 馆 、 西 单 商 场 、 侨 园 饭 店 、 北 京 市 委 宣<br />

传 栏 等 11 个 劳 务 点 、21 家 用 工 单 位 组 织 劳 务 输 出 。<br />

- 19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公 司 授 权 、 北 京 市 劳 动 局 批 准 成 立 , 公 司 创 始 人 筹 资 10 万 作 为 原 始 资 金 , 信 立 强 由 此 成 为<br />

单 独 运 营 的 公 司 法 人 。<br />

通 过 上 述 发 展 历 史 , 可 以 发 现 , 信 立 强 劳 动 服 务 中 心 的 成 立 是 1992~1997 年 间 劳 务 办 组<br />

织 劳 务 集 体 输 出 的 模 式 制 度 化 的 产 物 。 最 初 目 的 是 为 解 决 再 就 业 难 题 , 而 后 在 运 营 中 逐 渐 演<br />

变 成 为 形 式 更 为 灵 活 的 劳 务 派 遣 。 而 其 受 益 人 群 从 原 来 玻 璃 五 厂 的 富 余 员 工 扩 大 到 社 会 求 职<br />

34<br />

群 体 , 一 直 发 展 至 今 。<br />

2001 年 信 立 强 进 行 了 股 份 制 改 革 , 核 心 内 容 是 : 技 术 因 素 入 股 , 管 理 因 素 参 与 分 配 。<br />

目 标 是 建 立 起 适 应 市 场 的 竞 争 机 制 。<br />

根 据 《 北 京 信 立 强 劳 务 派 遣 十 年 :1997~2007》 与 信 立 强 内 部 报 纸 《 信 立 强 》 等 资 料 整<br />

理 , 得 出 其 发 展 近 十 年 的 大 致 状 况 如 下 :<br />

表 1: 信 立 强 1998 年 到 2008 年 部 分 业 绩 数 据<br />

年 份 1998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4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br />

派 遣 数 量 ( 人 ) 381 1350 1450 2800 2147 2500 3600<br />

营 业 点 数 ( 个 ) 3 28 28 28 34 50 70<br />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8.4 194 320 263 633 534 612<br />

通 过 观 察 可 知 , 劳 务 派 遣 确 实 存 在 很 大 的 盈 利 空 间 , 也 无 怪 乎 有 那 么 多 的 劳 务 派 遣 机 构<br />

如 雨 后 春 笋 般 拔 地 而 起 。 毕 竟 ,“ 天 下 熙 熙 , 皆 为 利 来 ; 天 下 攘 攘 , 皆 为 利 往 ”。<br />

从 这 一 机 构 也 可 以 发 现 劳 务 派 遣 这 个 行 业 的 兴 盛 前 景 。 将 此 数 据 制 图 如 下 :<br />

图 8: 信 立 强 十 年 营 业 收 入 走 势<br />

通 过 上 述 的 图 , 我 们 可 以 发 现 , 劳 务 派 遣 的 发 展 非 常 之 快 , 在 2003 年 与 2007 年 略 有 下<br />

34<br />

信 立 强 劳 动 服 务 中 心 成 立 后 又 继 续 为 北 京 小 行 动 力 机 械 厂 、 丰 台 桥 梁 厂 、 卫 生 材 料 厂 、 北 京 市 帽 厂 、 北 京<br />

物 资 回 收 公 司 等 单 位 提 供 了 富 余 人 员 的 输 出 业 务 , 发 展 至 今 信 立 强 已 经 成 为 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总 部 的 营 业 部 、<br />

北 京 邮 区 中 心 局 等 30 多 家 单 位 提 供 稳 定 的 派 遣 员 工 并 有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面 向 更 多 客 户 的 公 司 。<br />

- 20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降 ,2003 年 的 原 因 很 大 一 部 分 可 以 归 结 为 非 典 的 盛 行 , 全 国 各 地 将 很 多 人 力 、 物 力 、 财 力<br />

都 用 在 防 控 非 典 上 , 工 商 农 贸 交 通 各 业 受 阻 , 影 响 了 很 多 行 业 的 发 展 , 当 然 也 包 括 这 个 与 医<br />

药 生 产 无 关 的 信 立 强 。 而 2007 年 的 派 遣 人 数 与 营 业 网 点 均 比 2006 年 有 所 增 加 , 业 绩 反 而 下<br />

降 , 原 因 何 在 ? 是 《 劳 动 合 同 法 》 的 规 范 减 少 了 不 规 范 的 劳 务 派 遣 ? 还 是 派 遣 机 构 数 目 的 增<br />

多 加 大 了 竞 争 ? 抑 或 是 其 他 的 什 么 原 因 ? 下 文 将 要 探 索 讨 论 这 个 问 题 。<br />

4.2 信 立 强 的 内 部 运 作 机 制 —— 直 线 职 能 高 效 率<br />

4.2.1 组 织 机 构<br />

信 立 强 以 劳 务 派 遣 作 为 主 业 , 同 时 兼 营 劳 动 人 事 代 理 、 高 级 人 员 租 赁 、 招 工 招 聘 洽 谈 等<br />

多 元 业 务 , 35 在 业 务 部 门 的 设 置 上 , 派 遣 部 是 最 核 心 的 职 能 部 门 , 社 保 部 、 财 务 部 和 职 介 开<br />

发 部 也 是 重 要 的 职 能 部 门 , 其 工 作 都 围 绕 派 遣 部 展 开 。<br />

在 派 遣 部 下 是 基 层 的 派 遣 业 务 网 点 , 派 遣 员 工 以 网 点 为 单 位 、 分 区 管 理 , 每 个 业 务 网 点<br />

都 设 有 网 点 主 管 , 负 责 与 各 网 点 范 围 内 的 派 遣 员 工 进 行 沟 通 。 整 个 公 司 的 层 级 很 少 , 属 于 典<br />

型 的 直 线 职 能 制 结 构 。<br />

图 9: 信 立 强 派 遣 公 司 的 组 织 结 构<br />

信 立 强 较 之 北 京 市 其 他 派 遣 公 司 的 独 特 之 处 在 于 派 遣 员 工 工 会 的 设 置 , 工 会 也 为 派 遣 员<br />

工 提 供 了 业 务 之 外 的 组 织 平 台 。<br />

从 信 立 强 的 组 织 机 构 可 以 发 现 其 有 一 定 的 优 点 , 操 作 山 比 较 迅 速 , 信 息 流 通 比 较 顺 畅 ,<br />

但 同 时 机 构 的 过 于 简 化 导 致 一 些 专 业 性 的 职 能 工 作 不 能 很 好 地 进 展 , 比 如 维 护 派 遣 员 工 在 用<br />

工 单 位 权 利 就 没 有 专 门 的 机 构 。<br />

4.2.2 派 遣 程 序<br />

1) 业 务 咨 询 : 初 步 了 解 双 方 意 向 , 确 认 合 法 资 质 , 交 换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并 加 以 说 明 ;<br />

2) 用 人 单 位 提 出 要 求 : 用 人 单 位 根 据 自 身 情 况 提 出 用 人 需 求 及 标 准 ;<br />

3) 分 析 考 察 : 依 据 用 人 单 位 提 出 的 要 求 , 对 实 际 工 作 环 境 、 岗 位 进 行 了 解 , 如 有<br />

必 要 可 进 行 考 察 。 确 定 劳 务 人 员 招 聘 方 法 ;<br />

4) 提 出 派 遣 方 案 : 根 据 不 同 用 人 单 位 要 求 及 现 有 状 况 , 制 定 劳 务 派 遣 方 案 ;<br />

5) 洽 谈 方 案 : 双 方 研 究 、 协 商 劳 务 派 遣 方 案 内 容 , 并 在 合 法 用 工 的 前 提 下 修 改 、<br />

完 善 派 遣 方 案 ;<br />

6) 签 订 《 劳 务 派 遣 合 同 》: 明 确 双 方 权 利 、 义 务 , 分 清 法 律 责 任 , 依 法 签 订 《 劳 务<br />

派 遣 合 同 》;<br />

35 《 北 京 市 信 立 强 劳 务 派 遣 十 年 :1997~2007》 第 116 页<br />

- 21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7) 实 施 : 严 格 执 行 《 劳 务 派 遣 合 同 》 之 各 项 约 定 。<br />

逐 个 分 析 , 可 以 发 现 , 这 个 派 遣 机 构 非 常 谨 慎 , 在 确 认 用 工 单 位 资 格 后 方 才 商<br />

谈 劳 务 派 遣 协 议 。 但 是 在 过 程 中 , 我 们 也 可 以 发 现 , 派 遣 机 构 始 终 围 绕 他 与 用 工 单<br />

位 的 协 商 , 至 于 让 劳 动 者 参 与 到 合 同 制 定 中 或 者 了 解 《 劳 务 派 遣 合 同 》 则 没 有 明 确<br />

规 定 。 两 个 企 业 相 互 博 弈 以 获 得 自 己 最 大 的 利 益 , 而 这 个 环 节 中 受 到 损 害 的 自 然 是<br />

那 些 不 知 情 也 不 能 参 与 的 劳 动 者 的 利 益 。<br />

4.2.3 招 聘 程 序<br />

1) 一 般 情 况 由 用 人 单 位 负 责 进 行 招 聘 及 面 试 初 审 , 确 定 符 合 条 件 人 员 后 , 向 本<br />

公 司 提 交 劳 务 人 员 名 单 , 由 公 司 办 理 派 遣 手 续 。<br />

2) 如 用 人 单 位 需 要 , 也 可 通 过 本 公 司 进 行 招 聘 , 原 则 上 用 人 单 位 须 派 人 参 加 面<br />

试 初 审 , 面 试 合 格 后 , 由 用 人 单 位 确 定 录 用 劳 务 人 员 名 单 , 公 司 办 理 派 遣 手 续 。<br />

3) 如 果 用 人 单 位 自 己 有 特 定 的 招 聘 渠 道 ( 如 外 省 某 地 区 ), 也 可 委 托 本 公 司 进 行<br />

招 聘 工 作 。<br />

通 观 以 上 三 种 方 式 , 可 以 发 现 , 只 有 第 二 种 是 比 较 接 近 原 来 的 “ 劳 务 派 遣 ” 本 质 的 。 而<br />

一 和 三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是 派 遣 机 构 为 了 逐 利 而 甘 愿 实 际 用 人 单 位 降 低 成 本 的 一 种 做 法 , 当 然 ,<br />

按 照 当 前 的 法 律 , 这 并 不 违 法 。 派 遣 机 构 在 此 过 程 中 并 没 有 主 动 招 收 员 工 的 自 由 , 而 是 被 动<br />

地 接 受 实 际 用 人 单 位 给 他 们 的 名 单 , 实 际 上 给 了 “ 假 派 遣 ” 滋 生 和 成 长 的 条 件 。<br />

公 司 的 网 站 上 还 对 适 合 劳 务 派 遣 的 人 员 进 行 了 界 定 :<br />

劳 务 派 遣 涉 及 专 业 极 为 广 泛 , 从 管 理 人 员 、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 至 一 般 劳 务 人 员 ,<br />

均 可 采 用 派 遣 方 式 。 目 前 主 要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类 别 有 :<br />

(1) 国 有 企 业 改 制 后 所 使 用 的 合 同 制 员 工 。<br />

(2) 国 家 事 业 单 位 编 外 聘 用 员 工 ;<br />

(3) 服 务 性 行 业 员 工 ( 餐 饮 服 务 、 客 房 酒 店 服 务 等 );<br />

(4) 商 业 企 业 员 工 ( 销 售 人 员 等 );<br />

(5) 物 业 管 理 员 工 ( 各 类 技 术 人 员 、 保 洁 员 、 保 安 员 、 园 艺 师 等 );<br />

(6) 装 潢 、 建 筑 行 业 各 类 人 员 。<br />

劳 务 派 遣 也 可 作 为 员 工 长 期 调 入 前 人 事 考 察 工 作 的 补 充 手 段 。<br />

这 个 界 定 也 间 接 地 体 现 了 当 前 我 国 劳 务 派 遣 盛 行 的 几 个 行 业 : 主 要 是 服 务 业 、<br />

制 造 业 和 建 筑 业 , 如 电 信 、 银 行 、 饭 店 、 医 院 、 邮 政 、 家 政 、 电 力 、 铁 路 运 输 等 服 务 性 行 业 ,<br />

以 及 建 筑 业 和 制 造 业 等 一 些 部 门 。 且 不 论 其 他 , 装 潢 、 建 筑 业 成 为 了 派 遣 员 工 的 岗 位 ,<br />

这 在 外 国 是 禁 止 的 , 因 为 这 个 行 业 是 最 容 易 受 到 伤 害 和 需 要 保 障 的 , 不 适 合 “ 劳<br />

务 派 遣 ” 这 一 方 式 。<br />

必 须 声 明 的 是 , 信 立 强 作 为 一 个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 在 当 前 中 国 的 环 境 和 定 义 下<br />

市 比 较 优 秀 的 , 以 上 分 析 的 态 度 是 从 规 范 角 度 , 与 经 济 相 对 比 较 成 熟 的 外 国 的 用<br />

工 制 度 相 比 较 , 要 求 自 然 会 比 较 苛 刻 。<br />

在 国 内 相 对 比 较 优 秀 的 派 遣 机 构 从 规 范 角 度 查 看 , 尚 且 存 在 如 此 多 的 问 题 ,<br />

更 不 用 说 那 些 未 通 过 审 核 、 存 在 数 目 庞 大 的 其 他 不 正 规 的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了 。<br />

- 22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4.3 调 查 问 卷 的 背 后<br />

为 了 更 好 地 了 解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 笔 者 制 作 了 问 卷 并 对 政 府 公 布 的 派 遣 机 构 进 行 了 电 话 访<br />

谈 与 邮 件 调 查 。 共 发 放 问 卷 140 份 , 回 收 有 效 问 卷 112 份 , 占 总 问 卷 的 80%。 整 理 这 些 问 卷 ,<br />

笔 者 得 到 一 些 值 得 探 索 和 研 究 的 结 论 。<br />

4.3.1 目 前 公 司 发 展 最 不 利 的 因 素<br />

主 要 集 中 在 竞 争 压 力 大 、 招 工 难 、 政 府 管 制 严 三 方 面 。<br />

图 10: 派 遣 机 构 面 临 的 挑 战<br />

如 上 图 所 示 , 根 据 派 遣 机 构 的 问 卷 回 复 , 目 前 这 些 机 构 面 临 的 挑 战 中 , 有 42% 的 原 因 是<br />

竞 争 压 力 大 ,35% 的 挑 战 来 自 招 工 难 ,18% 的 困 难 时 政 府 管 制 严 , 还 有 5% 其 他 因 素 。<br />

由 此 可 以 分 析 , 目 前 的 派 遣 机 构 数 目 仍 旧 在 增 长 , 行 业 间 的 竞 争 非 常 激 烈 。 招 工 难 , 但<br />

是 被 派 遣 人 数 仍 在 上 升 ? 这 个 矛 盾 有 何 内 在 原 因 ? 其 中 必 然 有 一 个 原 因 是 有 更 多 的 正 式 工<br />

正 在 被 转 为 派 遣 工 ,“ 假 派 遣 ” 似 乎 在 这 之 中 扮 演 了 一 个 非 常 重 要 的 角 色 。<br />

4.3.2 选 择 劳 务 派 遣 的 原 因 ( 与 其 他 弹 性 用 工 方 式 如 承 包 、 借 调 等 对 比 )<br />

问 卷 给 出 了 如 下 5 个 选 择 , 可 选 3 个 。<br />

1、 较 之 其 他 用 工 方 式 更 节 约 成 本 ;<br />

2、 比 其 他 用 工 方 式 更 加 灵 活 , 是 最 灵 活 的 一 种 用 工 方 式 ;<br />

3、 使 用 派 遣 用 工 的 法 律 风 险 比 其 他 用 工 方 式 更 低 ;<br />

4、 可 以 解 决 组 织 内 部 一 些 身 份 不 明 人 员 的 身 份 问 题 ( 如 事 业 单 位 内 的 编 外 人 员 ); 5、<br />

用 工 单 位 在 派 遣 公 司 中 更 容 易 找 的 某 一 岗 位 的 合 适 人 才<br />

在 这 些 选 项 中 ,3、1、2 概 率 最 高 。<br />

图 11: 选 择 劳 务 派 遣 的 原 因<br />

- 23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一 直 以 来 都 认 为 劳 务 派 遣 之 所 以 如 此 兴 盛 发 展 , 其 主 要 原 因 是 固 有 的 那 些 灵 活 性 成 本 低<br />

等 原 因 , 这 次 的 调 查 却 显 示 , 法 律 风 险 低 是 最 重 要 的 原 因 。 这 预 示 着 我 们 若 想 让 劳 务 派 遣 回<br />

归 本 质 , 法 律 这 个 工 具 还 有 待 加 强 且 必 须 完 善 。<br />

4.3.3 关 于 《 劳 动 合 同 法 》<br />

《 新 劳 动 合 同 法 》 实 施 后 , 北 京 市 的 劳 务 派 遣 市 场 竞 争 状 况 如 何 ?<br />

回 复 均 是 “ 竞 争 更 激 烈 了 ”。<br />

《 新 劳 动 合 同 法 》 实 施 后 , 政 府 监 管 怎 样 变 化 ? 派 遣 机 构 也 普 遍 认 为 “ 加 强 ”。<br />

从 这 两 个 问 题 中 , 我 们 也 可 以 发 现 两 个 悖 论 。<br />

其 一 ,《 劳 动 合 同 法 》 的 颁 布 , 从 其 条 文 分 析 , 立 法 者 对 于 劳 务 派 遣 是 持 限 制 规 制 态 度<br />

的 , 按 照 常 理 推 断 , 派 遣 单 位 的 市 场 准 入 资 格 难 度 加 大 , 而 且 一 些 不 正 规 的 派 遣 单 位 应 当 被<br />

撤 销 , 为 什 么 实 践 中 的 现 象 却 是 出 现 更 多 派 遣 单 位 、 竞 争 压 力 更 大 ?<br />

其 二 , 通 常 , 如 果 法 律 手 段 加 强 , 政 府 的 管 制 相 对 会 减 弱 , 为 什 么 在 “ 劳 务 派 遣 ” 这 个<br />

问 题 上 , 一 方 面 制 定 出 台 了 相 应 的 法 律 , 另 一 方 面 政 府 管 制 更 强 化 ?<br />

究 竟 《 劳 动 合 同 法 》 在 规 制 和 引 导 劳 务 派 遣 上 面 发 挥 着 什 么 样 的 作 用 呢 ? 可 远 观 而 不 可<br />

触 摸 的 “ 镜 中 花 水 中 月 ”?<br />

笔 者 感 受 到 无 法 导 致 无 序 , 是 不 可 行 的 , 而 笨 法 却 依 然 无 法 挽 回 无 序 的 局 面 , 只 能 作 为<br />

“ 本 本 法 律 ” 装 饰 台 面 罢 了 。 真 正 与 实 践 同 步 , 适 合 实 践 , 能 在 实 践 中 有 效 运 行 的 法 律 才 是<br />

真 正 的 “ 良 法 ”。<br />

五 . 从 “ 实 然 ” 到 “ 应 然 ”<br />

目 前 , 包 括 劳 务 在 内 的 劳 务 经 济 是 我 国 的 一 个 新 的 商 机 , 发 展 现 状 可 以 概 括 为 快 速 发 展 、<br />

36<br />

潜 力 巨 大 、 无 序 竞 争 、 和 缺 乏 规 范 。<br />

通 过 上 述 对 一 个 典 型 的 在 我 国 属 于 “ 模 范 型 ” 企 业 的 实 例 分 析 以 及 问 卷 整 理 , 可 以 发 现 ,<br />

理 论 上 的 规 范 意 义 的 劳 务 派 遣 与 现 实 中 的 劳 务 派 遣 ( 有 很 多 是 “ 假 派 遣 ”) 存 在 很 大 的 差 别 。<br />

有 些 人 因 为 劳 务 派 遣 中 存 在 的 种 种 问 题 而 呼 吁 “ 废 除 劳 务 派 遣 ”, 但 是 , 在 当 前 这 种 经<br />

济 发 展 条 件 下 , 尤 其 是 金 融 危 机 后 就 业 形 势 更 为 紧 张 的 背 景 下 , 废 除 劳 务 派 遣 是 一 种 因 噎 废<br />

36<br />

柳 燕 :“ 新 劳 动 合 同 法 出 台 后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的 探 索 —— 以 朝 阳 供 电 公 司 为 研 究 实 例 ” 2008<br />

年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硕 士 论 文<br />

- 24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食 的 做 法 , 是 不 现 实 也 是 不 妥 当 的 。 我 们 要 做 的 是 通 过 一 系 列 的 方 法 和 措 施 将 其 引 入 正 途 。<br />

可 以 说 ,“ 实 然 ” 的 劳 务 派 遣 与 “ 应 然 ” 的 劳 务 派 遣 尚 存 在 很 大 的 差 别 , 要 将 现 在 的 不<br />

太 正 规 的 劳 务 派 遣 尤 其 是 “ 假 派 遣 ” 规 范 化 , 任 重 而 道 远 。 而 从 派 遣 公 司 这 一 关 键 的 中 介 着<br />

手 , 无 疑 是 一 个 比 较 好 的 方 法 。<br />

比 较 中 国 现 存 的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与 本 质 上 的 “ 劳 务 派 遣 ” 需 要 的 派 遣 机 构 尚 且 存 在 很 大 的<br />

差 距 , 他 们 之 中 有 一 道 较 大 的 沟 壑 。<br />

5.1 实 然 到 应 然 的 沟 壑<br />

通 过 了 解 劳 务 派 遣 产 生 历 史 与 进 程 , 可 以 得 知 , 劳 务 派 遣 最 主 要 是 解 决 那 些 下 岗 人 群 或<br />

者 无 业 人 群 的 工 作 , 同 时 也 正 好 可 以 为 那 些 临 时 性 、 季 节 性 的 工 作 岗 位 找 到 合 适 的 人 选 而 诞<br />

生 的 一 种 用 工 模 式 。 其 供 给 与 需 求 都 是 社 会 机 制 经 济 制 度 运 行 中 自 然 产 生 的 , 而 非 人 为 刻 意<br />

地 去 安 排 的 。 也 只 有 在 这 种 自 发 的 需 求 与 供 应 条 件 下 , 劳 务 派 遣 才 是 真 正 意 义 上 本 质 上 的 “ 劳<br />

务 派 遣 ”。<br />

审 视 当 今 中 国 的 劳 务 派 遣 , 虽 然 这 个 制 度 目 前 呈 现 出 一 片 繁 荣 景 象 , 但 这 些 兴 盛 的 背 后<br />

却 是 病 态 的 “ 假 派 遣 ”: 畸 形 的 “ 派 遣 机 构 ”、 委 屈 的 “ 派 遣 员 工 ”、 贪 婪 的 “ 用 工 单 位 ”。<br />

回 顾 历 史 , 中 国 也 存 在 过 真 正 的 劳 务 派 遣 , 那 正 是 1993 年 到 1999 年 那 段 时 间 。1993<br />

年 之 后 国 有 企 业 建 立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的 改 革 和 民 营 经 济 地 位 的 确 立 。1994~1999 年 恰 恰 是 中 国<br />

进 一 步 改 革 劳 动 用 工 制 度 , 实 行 与 市 场 经 济 相 适 应 的 就 业 制 度 的 历 史 时 期 37 , 此 背 景 下 的 劳<br />

务 派 遣 机 构 承 担 了 保 障 就 业 的 重 要 社 会 职 责 , 这 也 是 劳 务 派 遣 相 关 政 策 与 法 律 的 空 白 时 代 。<br />

派 遣 机 构 尚 未 成 为 真 正 意 义 上 的 公 司 而 是 作 为 一 种 承 担 更 多 社 会 义 务 的 机 构 , 派 遣 机 构 的 利<br />

益 和 派 遣 员 工 权 益 的 实 现 是 紧 密 联 系 在 一 起 。<br />

而 后 , 经 过 地 方 法 规 和 2008 年 《 劳 动 合 同 法 》 的 实 施 ,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从 社 会 服 务 机 构<br />

逐 步 转 变 成 营 利 性 组 织 , 就 业 制 度 改 革 、 国 有 企 业 用 工 制 度 改 革 和 事 业 单 位 用 工 制 度 改 革 顺<br />

次 展 开 使 劳 务 派 遣 用 工 主 体 日 趋 多 元 化 , 劳 务 派 遣 方 面 的 政 策 从 无 到 有 , 又 从 促 进 到 抑 制 。<br />

这 让 我 们 反 思 , 中 国 的 “ 实 然 ” 的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与 理 想 中 的 “ 应 然 ” 的 派 遣 机 构 变 异 太<br />

多 , 以 至 于 劳 务 派 遣 脱 离 本 质 太 远 。 因 而 , 要 想 让 “ 劳 务 派 遣 ” 回 归 本 质 , 首 先 要 解 决 “ 劳<br />

务 派 遣 机 构 ” 的 规 范 性 。<br />

派 遣 机 构 缘 何 变 异 ? 可 从 下 面 几 个 角 度 分 析 :<br />

5.1.1 行 业 自 律 较 差 , 争 相 逐 利<br />

目 前 劳 务 派 遣 这 个 行 业 迅 速 发 展 , 但 是 也 可 以 从 信 立 强 的 案 例 中 发 现 , 虽 然 这 几 年 的 派<br />

遣 人 数 和 营 业 网 点 递 增 , 但 是 营 业 收 入 人 均 值 较 之 往 年 却 反 而 下 滑 , 原 因 何 在 ?<br />

派 遣 机 构 作 为 市 场 主 体 , 其 核 心 利 益 是 通 过 与 用 工 单 位 签 订 《 劳 务 派 遣 协 议 》 来 获 取 管<br />

理 费 , 在 操 作 中 就 表 现 为 得 到 更 多 的 人 力 资 源 并 将 其 成 功 派 遣 出 去 。 派 遣 机 构 一 方 面 扩 大 用<br />

工 规 模 ( 供 应 量 ), 但 是 另 一 方 面 也 要 努 力 地 寻 找 用 工 单 位 ( 需 求 量 ) 以 安 置 这 些 扩 大 的 派<br />

38<br />

遣 员 工 。 当 两 者 不 能 匹 配 , 就 会 产 生 负 效 应 。<br />

可 用 博 弈 模 型 来 说 明 :A、B 两 家 是 存 在 竞 争 关 系 的 派 遣 公 司 , 每 家 公 司 的 策 略 包 括 控<br />

制 或 者 扩 大 招 工 规 模 两 种 选 择 。 如 果 两 家 都 控 制 招 工 规 模 则 收 益 均 为 设 定 为 2; 若 一 家 控 制<br />

招 工 规 模 而 另 一 家 扩 大 , 扩 大 招 工 规 模 的 一 家 由 于 为 用 人 单 位 提 供 了 更 多 的 人 力 资 源 选 择 则<br />

37<br />

清 华 大 学 国 情 研 究 中 心 胡 鞍 钢 程 永 宏 “ 中 国 就 业 制 度 演 变 ”《 经 济 研 究 参 考 》2003 年 第 51 期<br />

38 《 信 立 强 》2009 年 2 月 16 日 第 一 期 :“ 本 年 度 的 工 作 难 点 在 于 强 化 招 工 招 聘 工 作 , 劳 务 派 遣 市 场 化 的 竞<br />

争 日 趋 激 烈 , 竞 争 的 焦 点 集 中 在 看 谁 手 中 握 有 人 力 资 源 ”;<strong>“2009</strong> 年 公 司 工 作 的 主 导 思 想 是 以 国 家 和 政 府 的<br />

劳 动 法 规 为 指 导 , 以 派 遣 工 作 为 主 体 , 以 扩 充 规 模 为 主 线 , 以 服 务 客 户 为 主 旨 。”<br />

- 25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会 获 得 更 多 的 市 场 份 额 ( 收 益 设 定 为 3) 而 另 一 家 的 市 场 份 额 则 会 缩 减 ( 收 益 设 定 为 1); 但<br />

如 果 两 家 都 扩 大 招 工 规 模 , 双 方 的 市 场 份 额 比 例 不 变 , 在 用 人 单 位 对 派 遣 用 工 需 求 保 持 稳 定<br />

的 情 况 下 , 两 家 较 之 原 来 都 有 更 多 可 能 存 在 派 遣 员 工 待 岗 现 象 , 而 在 待 岗 期 间 由 于 派 遣 公 司<br />

要 为 员 工 支 付 工 资 , 净 收 益 反 而 下 降 ( 均 变 为 1)。<br />

表 2: 竞 争 关 系 中 两 家 派 遣 公 司 的 博 弈 矩 阵<br />

派 遣 公 司 A<br />

控 制 招 工 规 模 扩 大 招 工 规 模<br />

派 遣 公 司 B 控 制 招 工 规 模 2 2 1 3<br />

扩 大 招 工 规 模 3 1 1 1<br />

此 博 弈 的 合 意 解 是 两 家 派 遣 公 司 联 合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均 控 制 招 工 规 模 , 在 竞 争 环 境 中 , 两<br />

家 公 司 在 博 弈 中 的 占 优 策 略 则 是 扩 大 招 工 规 模 , 但 最 终 得 到 的 却 是 最 差 的 结 果 。<br />

派 遣 公 司 作 为 一 个 营 利 为 目 的 的 企 业 , 自 然 会 寻 求 其 他 的 方 式 来 减 少 损 失 。 不 断 地 探 索<br />

低 成 本 经 营 方 式 , 终 于 演 变 为 成 本 较 低 的 “ 假 派 遣 ”。 在 “ 假 派 遣 ” 条 件 下 , 他 们 或 者 与 用<br />

工 单 位 成 为 利 益 共 同 体 , 或 者 通 过 单 方 面 的 欺 诈 劳 动 者 以 获 得 丰 厚 的 利 润 弥 补 竞 争 带 来 的 亏<br />

损 。 市 场 上 又 兴 起 许 多 的 “ 假 派 遣 ”, 出 现 了 更 多 的 不 正 规 的 派 遣 单 位 , 那 些 原 本 行 为 较 规<br />

范 的 派 遣 机 构 为 应 对 竞 争 , 也 选 择 了 “ 假 派 遣 ”。 就 如 同 “ 劣 币 驱 逐 良 币 39 ” 恶 性 循 环 导 致 不<br />

好 的 后 果 , 而 最 后 的 买 单 者 自 然 是 信 息 较 少 的 劳 动 者 。<br />

两 外 就 笔 者 调 查 了 解 到 , 北 京 也 存 在 劳 务 派 遣 协 会 , 但 是 参 加 的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非 常 之 少 ,<br />

不 可 能 相 互 交 流 经 营 经 验 和 经 营 中 遇 到 的 问 题 等 , 无 法 做 到 很 好 的 行 业 自 律 。<br />

5.1.2 政 府 管 制 过 松 , 任 其 演 变<br />

对 于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的 设 立 和 发 展 , 大 部 分 地 区 的 政 府 采 用 放 任 的 态 度 , 没 有 较 好 地 管 制 ,<br />

而 是 任 其 自 由 发 展 , 因 势 演 变 。<br />

参 考 《 劳 动 合 同 法 》 实 施 之 前 各 地 对 于 劳 务 派 遣 的 相 关 文 章 规 定 即 可 见 一 斑 。<br />

表 3: 关 于 劳 务 派 遣 的 不 同 地 方 性 文 件<br />

地 区 时 间 文 件 要 实 现 的 目 标 对 劳 务 派 遣 组 织 的 政 策 内 容<br />

40<br />

北 京 市<br />

41<br />

开 封 市<br />

42<br />

苏 州 市<br />

1999 年<br />

2004 年<br />

2004 年<br />

(1) 促 进 下 岗 职 工 再 就 业<br />

(2) 规 范 用 人 单 位 劳 务 输 入 与 输<br />

出 行 为<br />

(1) 保 障 职 工 就 业 上 能 进 能 出 ,<br />

消 除 职 工 后 顾 之 忧 。<br />

(2) 用 人 单 位 减 员 增 效 。<br />

适 应 多 形 式 就 业 需 要 ; 规 范 劳 务<br />

派 遣 企 业 、 用 工 单 位 行 为 , 维 护<br />

派 遣 人 员 合 法 权 益 。<br />

劳 务 派 遣 组 织 招 用 下 岗 职 工 30 人 以 上 并 签<br />

订 2 年 以 上 劳 动 合 同 可 享 受 5 万 ~20 万 元 一<br />

次 性 补 贴 并 有 税 收 优 惠<br />

优 先 服 务 聘 用 职 工 与 非 在 编 人 员 , 以 及 破 产<br />

改 制 企 业 未 能 安 置 就 业 的 人 员 。<br />

限 制 派 遣 员 工 占 用 人 单 位 用 工 比 重 , 派 遣 单<br />

位 和 用 工 单 位 在 劳 动 者 待 遇 上 承 担 责 任 , 接<br />

受 严 格 的 监 督 。<br />

39 “ 劣 币 驱 逐 良 币 ” 是 经 济 学 中 的 一 个 著 名 定 律 。 该 定 律 是 这 样 一 种 历 史 现 象 的 归 纳 : 在 铸 币 时 代 ,<br />

当 那 些 低 于 法 定 重 量 或 者 成 色 的 铸 币 ——“ 劣 币 ” 进 入 流 通 领 域 之 后 , 人 们 就 倾 向 于 将 那 些 足 值<br />

货 币 ——“ 良 币 ” 收 藏 起 来 。 最 后 , 良 币 将 被 驱 逐 , 市 场 上 流 通 的 就 只 剩 下 劣 币 了 。<br />

40 1999 年 的 《 北 京 市 劳 务 派 遣 组 织 管 理 办 法 》<br />

41 2004 年 的 《 河 南 省 开 封 市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劳 动 保 障 事 务 代 理 与 劳 务 派 遣 工 作 》<br />

42 2004 年 的 《 苏 州 市 劳 务 派 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br />

- 26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促 进 城 镇 下 岗 失 业 人 员 就 业 和 再 采 取 行 政 许 可 制 度 , 优 先 派 遣 下 岗 、 失 业 人<br />

43<br />

南 昌 市 2005 年 就 业 , 实 现 农 村 富 余 劳 动 力 向 非 员 , 并 按 相 应 规 定 享 受 税 费 减 免 、 安 置 补 贴 、<br />

农 有 序 转 移 。<br />

贷 款 贴 息 优 惠 政 策 。<br />

从 这 些 文 件 中 可 以 发 现 , 大 多 数 的 省 市 对 劳 务 派 遣 持 鼓 励 态 度 , 甚 至 运 用 一 些 优 惠 政 策<br />

加 以 激 励 , 直 到 后 来 , 部 分 地 区 采 取 有 条 件 的 鼓 励 , 但 是 起 到 的 管 制 和 引 导 作 用 较 少 , 且 没<br />

有 明 确 的 监 督 方 式 与 考 核 方 式 。<br />

放 眼 国 外 , 日 本 地 区 对 于 申 请 者 的 掌 理 派 遣 劳 工 雇 佣 管 理 能 力 做 了 明 确 的 规 定 , 若 不 符<br />

合 则 不 予 许 可 。 我 国 台 湾 地 区 的 派 遣 机 构 则 要 向 中 央 主 管 机 构 申 请 设 立 许 可 及 取 得 许 可 证 ,<br />

44<br />

应 设 有 专 业 人 员 办 理 派 遣 工 作 。 专 业 人 员 的 资 格 及 人 数 由 中 央 主 管 机 关 定 之 。<br />

审 视 我 国 , 目 前 , 国 内 对 于 劳 务 派 遣 的 设 立 资 质 大 多 不 用 行 政 许 可 , 对 于 派 遣 机 构 的 工<br />

作 人 员 资 质 更 没 有 明 确 的 规 定 。 劳 务 派 遣 单 位 配 备 具 有 从 事 劳 务 派 遣 业 务 所 必 须 的 专 业 素 质<br />

和 相 关 经 验 的 工 作 人 员 的 单 位 并 不 多 见 , 工 作 人 员 的 整 体 业 务 素 质 整 体 不 高 , 一 旦 被 派 遣 劳<br />

动 者 与 用 工 单 位 发 生 纠 纷 , 其 工 作 人 员 很 难 从 政 策 和 法 律 的 角 度 去 维 护 劳 动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br />

此 外 , 对 于 那 些 已 经 成 立 的 派 遣 机 构 也 没 有 定 期 检 查 与 监 督 的 方 式 与 方 案 , 对 那 些 不 规<br />

范 的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打 击 力 度 过 小 , 放 纵 了 其 发 展 。 对 于 那 些 操 作 规 范 的 优 秀 的 派 遣 机 构 也 没<br />

有 相 应 的 评 级 等 奖 励 激 励 措 施 , 不 利 于 提 高 企 业 正 规 化 发 展 的 积 极 性 与 主 动 性 。<br />

5.1.3 法 律 过 于 原 则 , 空 间 太 大<br />

虽 然 2007 年 的 《 劳 动 合 同 法 》 对 于 劳 务 派 遣 设 有 专 章 予 以 规 定 , 肯 定 了 “ 劳 务 派 遣 ”<br />

的 合 法 性 , 同 时 对 于 劳 务 派 遣 做 出 了 较 多 的 限 制 , 特 别 是 对 于 派 遣 机 构 的 设 立 和 派 遣 范 围 等 ,<br />

其 本 质 目 的 是 减 少 社 会 中 的 “ 假 派 遣 ” 更 好 地 规 范 “ 劳 务 派 遣 ” 这 个 行 业 的 发 展 , 殊 不 知 却<br />

更 多 的 被 用 来 作 为 一 种 企 业 赚 取 更 大 利 润 的 法 律 规 避 形 式 和 手 段 。<br />

相 比 较 之 前 的 “ 无 法 ” 状 态 ,“ 劳 务 派 遣 ” 这 个 用 工 模 式 并 没 有 在 这 个 “ 笨 法 ” 中 得 到<br />

很 大 的 规 范 化 。<br />

原 因 何 在 ?<br />

法 律 过 于 原 则 化 和 抽 象 , 无 法 运 用 到 社 会 生 活 的 实 践 中 来 是 其 主 要 原 因 。 如 此 大 而 化 之 、<br />

抽 象 化 的 法 律 规 定 , 如 何 使 用 到 具 体 的 实 例 中 ? 其 演 绎 和 解 释 的 空 间 也 太 大 了 。<br />

仅 举 几 个 例 子 说 明 :<br />

关 于 用 人 单 位 的 资 格 成 立 条 件 。 我 国 法 律 规 定 成 立 劳 务 派 遣 需 要 单 位 注 册 资 金 50 万 元 ,<br />

却 没 有 从 其 他 方 面 做 出 限 制 。 且 认 为 比 公 司 法 中 规 定 的 3 万 元 , 已 是 很 高 的 要 求 , 但 是 , 劳<br />

务 派 遣 机 构 是 专 门 从 事 人 力 派 遣 的 企 业 , 其 产 品 是 “ 人 ”, 因 此 需 要 有 更 好 更 加 严 格 的 风 险<br />

应 对 措 施 。 除 了 具 备 一 定 的 资 金 外 , 还 应 当 对 从 业 人 员 的 资 质 做 出 规 定 。<br />

关 于 劳 务 派 遣 的 时 间 范 围 。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法 工 委 负 责 人 张 世 诚 在 答 复 劳 动 部 “ 临 时 ”<br />

问 题 时 说 , 劳 动 者 在 用 工 单 位 被 派 遣 的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半 年 。 而 《 劳 动 合 同 法 》 第 58 条 明 确<br />

规 定 派 遣 单 位 与 劳 动 者 之 间 签 订 的 劳 动 合 同 应 该 为 两 年 以 上 的 期 限 。 如 此 一 来 , 被 派 遣 者 在<br />

一 个 劳 务 派 遣 期 限 内 至 少 会 被 派 到 四 家 以 上 用 工 单 位 , 如 此 频 繁 的 流 转 , 会 导 致 劳 动 关 系 的<br />

不 稳 定 , 给 社 会 保 险 等 费 用 的 核 算 带 来 很 大 的 难 度 。<br />

最 典 型 的 莫 过 于 《 劳 动 合 同 法 》 第 六 十 六 条 “ 劳 务 派 遣 一 般 在 临 时 性 、 辅 助 性 或 者 替<br />

代 性 的 工 作 岗 位 上 实 施 ”。 究 竟 什 么 是 “ 临 时 性 、 辅 助 性 、 替 代 性 ”? 法 律 没 有 明 确 规<br />

定 , 而 司 法 解 释 中 也 没 有 将 此 “ 三 性 ” 具 体 化 , 俨 然 已 经 成 为 “ 有 名 无 实 ” 的 范 围 限 制 ,<br />

43 2005 年 《 江 西 省 南 昌 市 劳 务 派 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br />

44<br />

周 长 征 主 编 《 劳 务 派 遣 的 发 展 与 法 律 规 制 》 中 国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出 版 社 2007 年 版 第 436 页<br />

- 27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此 条 除 了 能 够 显 示 立 法 者 之 本 意 在 于 限 制 劳 务 派 遣 范 围 外 , 别 无 实 用 , 是 《 劳 动 合 同 法 》<br />

上 的 “ 花 瓶 ”—— 中 看 不 中 用 。<br />

此 外 , 还 有 很 多 的 “ 空 间 较 大 ” 的 法 律 条 文 , 给 法 律 的 实 施 带 来 了 很 大 的 困 难 , 法<br />

律 难 以 运 行 , 成 为 “ 本 本 法 律 ”, 何 用 之 有 ?<br />

5.1.4 工 会 名 存 实 亡 , 何 处 叫 屈<br />

工 会 是 职 工 自 愿 结 合 的 工 人 阶 级 的 群 众 组 织 。<br />

国 家 保 护 工 会 的 合 法 权 益 不 受 侵 犯 。 工 会 依 照 工 会 章 程 独 立 自 主 地 开 展 工 作 , 中 华 全 国<br />

总 工 会 及 各 工 会 组 织 代 表 职 工 的 利 益 , 依 法 维 护 职 工 的 合 法 权 益 , 工 会 组 织 教 育 职 工 依 照 宪<br />

45<br />

法 和 法 律 的 规 定 行 使 民 主 权 利 。<br />

虽 然 法 律 有 明 文 规 定 , 被 派 遣 劳 动 者 有 权 在 劳 务 派 遣 单 位 或 者 用 工 单 位 依 法 参 加 或 者 组<br />

织 工 会 , 依 法 维 护 自 身 的 合 法 权 益 。 但 是 , 派 遣 员 工 由 于 流 动 性 大 , 长 时 间 没 有 归 属 感 , 其<br />

结 社 全 等 都 受 到 了 限 制 。<br />

由 于 派 遣 员 工 市 场 流 动 , 与 其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关 系 的 就 是 派 遣 机 构 了 , 如 果 派 遣 机 构 的 工<br />

会 比 较 有 序 组 织 , 一 定 程 度 上 可 以 让 派 遣 员 工 觉 得 稳 定 与 归 属 感 , 在 其 利 益 受 损 时 也 会 及 时<br />

地 求 助 工 会 解 决 。<br />

而 经 过 调 查 , 派 遣 机 构 设 立 工 会 的 情 况 比 较 少 , 大 多 数 派 遣 机 构 觉 得 工 会 形 同 虚 设 , 而<br />

且 没 有 必 要 , 因 为 员 工 就 是 流 动 性 的 , 不 仅 仅 是 在 用 工 单 位 , 在 派 遣 机 构 也 是 经 常 流 动 的 ,<br />

因 而 没 有 必 要 设 置 这 一 机 构 。<br />

而 用 工 单 位 的 工 会 经 常 不 回 接 纳 派 遣 员 工 , 以 并 非 本 单 位 正 式 员 工 拒 绝 。<br />

此 外 , 我 国 的 工 会 不 独 立 , 直 接 受 制 于 单 位 , 工 会 领 导 同 时 也 是 单 位 的 职 工 , 其 职 位 薪<br />

金 等 都 掌 握 在 单 位 领 导 的 手 上 , 因 为 经 常 无 法 很 好 地 发 挥 作 用 。<br />

5.1.5 规 章 制 度 与 法 , 定 位 误 区<br />

在 对 派 遣 机 构 的 调 查 了 解 中 , 笔 者 还 认 识 到 规 章 制 度 的 定 位 模 糊 。 对 于 派 遣 员 工 而 言 ,<br />

究 竟 该 遵 守 用 工 单 位 的 规 章 制 度 还 是 派 遣 机 构 的 规 章 制 度 ? 另 外 规 章 制 度 与 法 律 有 所 冲 突<br />

时 又 该 如 何 应 对 ? 对 于 第 一 个 问 题 ,《 劳 动 合 同 法 》 没 有 做 出 明 确 的 规 定 , 只 是 强 调 要 发 挥<br />

单 位 规 章 制 度 的 功 用 。 而 第 二 个 问 题 ,《 劳 动 合 同 法 》 作 为 一 种 权 威 的 强 制 性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br />

从 理 论 上 来 讲 公 司 的 规 章 制 度 要 遵 守 《 劳 动 合 同 法 》, 但 是 , 实 践 中 又 有 多 少 公 司 的 规 章 制<br />

度 与 法 律 存 在 或 大 或 小 的 冲 突 与 矛 盾 ? 如 何 解 释 这 一 现 象 的 原 因 ?<br />

比 如 笔 者 上 面 重 点 分 析 的 信 立 强 , 其 网 站 上 发 布 的 一 些 信 息 类 似 于 规 章 制 度 , 有 些 与 法<br />

律 存 在 摩 擦 与 冲 突 , 这 种 情 况 下 让 派 遣 员 工 如 何 是 好 ?<br />

笔 者 认 为 , 当 前 我 国 关 于 劳 务 派 遣 的 法 律 还 很 不 完 善 , 因 而 很 多 需 要 单 位 的 规 章 制 度 来<br />

解 决 , 确 实 需 要 单 位 的 规 章 制 度 将 抽 象 化 的 法 律 具 体 化 与 形 象 化 , 同 时 又 要 保 证 不 违 背 法 律 。<br />

在 派 遣 员 工 被 派 遣 到 用 工 单 位 时 , 应 当 遵 守 用 工 单 位 的 规 章 制 度 , 遇 到 用 工 单 位 规 章 制 度 与<br />

派 遣 机 构 规 章 制 度 存 在 冲 突 时 , 应 该 立 即 联 系 派 遣 机 构 , 让 派 遣 机 构 出 面 与 用 工 单 位 进 行 协<br />

商 。 这 些 都 有 待 法 律 进 一 步 将 其 具 体 化 。<br />

5.2 规 范 派 遣 机 构 之 路 径<br />

45 《 劳 动 合 同 法 风 险 防 范 与 纠 纷 应 对 》 孙 智 峰 主 编 法 律 出 版 社 2009 第 29 页<br />

- 28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规 范 派 遣 机 构 本 来 就 很 有 必 要 , 尤 其 是 现 在 金 融 危 机 状 态 下 , 保 持 劳 动 就 业 的 稳 定 尤 其<br />

重 。 根 据 日 本 厚 生 劳 动 省 的 调 查 , 从 2008 年 10 月 到 2009 年 6 月 , 在 日 本 有 3 536 家 企 业 中<br />

止 了 对 非 正 规 劳 动 者 的 雇 用 ,216 408 人 失 去 工 作 。 其 中 62.4% 为 派 遣 劳 动 者 ,21.8% 为 期 限<br />

合 同 工 人 。 通 过 这 一 调 查 我 们 可 以 发 现 , 这 次 就 业 形 势 恶 化 的 主 要 问 题 就 是 派 遣 劳 动 者 的 雇<br />

46<br />

用 中 止 和 合 同 工 的 解 除 合 同 。 我 国 目 前 虽 没 有 明 确 的 数 据 , 但 是 形 势 也 不 容 乐 观 。 为 了 保<br />

障 派 遣 员 工 的 权 益 , 减 少 对 他 们 的 伤 害 , 规 范 劳 务 派 遣 刻 不 容 缓 。<br />

针 对 以 上 的 几 个 问 题 , 若 要 规 范 派 遣 机 构 , 可 以 对 症 下 药 地 采 取 下 列 措 施 。<br />

5.2.1 派 遣 机 构 的 社 会 属 性 回 归<br />

在 调 研 中 , 朝 阳 区 人 保 局 的 一 位 政 策 咨 询 人 员 谈 了 他 自 己 的 看 法 :“ 把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当<br />

公 司 是 对 劳 务 派 遣 一 种 不 清 楚 的 认 识 , 因 为 它 为 的 是 解 决 就 业 , 社 会 性 要 大 于 它 的 商 业 性 。”<br />

这 当 然 只 是 一 种 观 点 , 却 同 样 让 我 们 重 新 审 视 派 遣 行 业 的 定 位 。<br />

派 遣 行 业 目 前 发 展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很 多 都 可 以 在 派 遣 机 构 “ 商 业 —— 社 会 ” 双 重 属 性 的 消<br />

长 中 找 到 原 因 : 为 什 么 缺 乏 行 业 自 律 ? 如 果 劳 务 派 遣 仍 然 是 一 种 政 策 手 段 , 这 种 自 治 或 许 能<br />

更 容 易 实 现 ; 为 什 么 会 出 现 “ 恶 性 竞 争 ” 演 化 为 “ 假 派 遣 ”?<br />

在 没 有 其 他 激 励 性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 利 润 就 成 为 派 遣 机 构 唯 一 目 的 。 但 商 业 性 的 增 长 同 样<br />

必 要 , 这 一 行 业 需 要 持 续 的 财 务 支 持 , 需 要 同 市 场 化 改 革 中 多 元 用 工 主 体 的 多 元 需 求 相 适 应 ,<br />

作 为 政 策 性 的 劳 务 派 遣 绝 对 是 不 够 的 。<br />

《 劳 动 合 同 法 》 个 别 条 款 也 起 到 了 恢 复 派 遣 机 构 社 会 属 性 的 功 能 , 比 如 规 定 劳 务 派 遣 机<br />

构 同 劳 动 者 至 少 签 订 2 年 的 劳 动 合 同 , 在 合 同 生 效 期 间 , 如 果 员 工 未 被 派 遣 出 去 , 派 遣 机 构<br />

仍 要 向 劳 动 者 发 放 不 低 于 当 地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金 的 工 资 47 , 但 仅 此 仍 远 远 不 够 。<br />

要 回 到 “ 劳 务 派 遣 ” 的 本 质 , 某 种 程 度 上 需 要 劳 务 派 遣 在 其 商 业 化 过 程 中 社 会 属 性 的 回<br />

归 : 承 担 起 向 未 就 业 劳 动 者 提 供 更 多 就 业 机 会 的 社 会 责 任 48 。<br />

要 使 得 派 遣 机 构 的 社 会 属 性 得 到 一 部 分 回 归 , 增 强 其 社 会 责 任 感 , 仅 仅 依 靠 派 遣 机 构 的<br />

自 觉 和 道 德 自 律 是 不 够 的 , 还 需 要 政 府 发 挥 其 有 形 之 手 的 作 用 。<br />

5.2.2 加 强 政 府 规 制 与 引 导<br />

针 对 目 前 劳 务 派 遣 市 场 运 行 中 有 法 不 依 或 者 无 法 可 依 的 混 乱 秩 序 , 政 府 要 加 强 宏 观 调<br />

控 , 适 当 地 干 预 劳 动 力 市 场 , 为 劳 动 关 系 的 协 调 创 造 良 好 的 环 境 和 条 件 劳 动 关 系 是 劳 动 力 所<br />

有 者 与 劳 动 者 使 用 者 之 间 , 为 了 实 现 劳 动 的 过 程 而 建 立 的 社 会 经 济 关 系 。<br />

针 对 那 些 有 法 不 依 的 “ 假 派 遣 ”, 很 重 要 的 原 因 是 派 遣 机 构 不 规 范 , 因 而 , 政 府 要 加 强<br />

监 督 管 理 , 实 行 定 期 检 查 , 制 定 奖 励 举 报 不 规 范 那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行 为 的 政 策 , 通 过 人 民 大 众<br />

尤 其 是 广 大 劳 动 者 的 监 督 和 举 报 消 灭 那 些 钻 法 律 漏 洞 五 花 八 门 不 正 规 的 派 遣 单 位 。<br />

46 [ 日 ] 阿 部 诚 “ 经 济 危 机 下 日 本 的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 李 莲 花 译 中 国 人 民 法 学 学 报 <strong>2010</strong> 年 第 1 期<br />

47 《 劳 动 合 同 法 》 第 58 条 : 劳 务 派 遣 单 位 应 当 与 被 派 遣 劳 动 者 订 立 二 年 以 上 的 固 定 期 限 劳 动 合 同 , 按 月 支<br />

付 劳 动 报 酬 ; 被 派 遣 劳 动 者 在 无 工 作 期 间 , 劳 务 派 遣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所 在 地 人 民 政 府 规 定 的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br />

向 其 按 月 支 付 报 酬 。<br />

48 “ 企 业 社 会 责 ” 任 是 企 业 的 法 律 责 任 与 道 德 责 任 的 统 一 体 。 法 律 责 任 在 法 律 中 不 仅 有 具 体 的 内 容 和 履 行<br />

上 的 要 求 , 而 且 对 于 其 怠 于 或 拒 不 履 行 也 有 否 定 性 的 法 律 评 价 和 相 应 的 法 律 补 救 。 实 际 上 是 对 义 务 人 的 “ 硬<br />

约 束 ” 董 保 华 主 编 :《 劳 动 关 系 调 整 的 社 会 化 与 国 际 化 》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出 版 社 2006 年 第 230 页<br />

- 29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对 于 那 些 无 法 可 依 , 或 者 法 律 无 具 体 可 行 性 的 行 为 , 政 府 应 当 在 不 违 背 法 律 的 前 提 下 ,<br />

依 照 当 地 的 实 际 情 况 , 制 定 出 更 为 详 细 的 实 施 细 则 , 从 而 增 强 法 律 的 可 行 性 , 规 范 派 遣 行 业 ,<br />

制 止 “ 假 派 遣 ”。<br />

此 外 , 还 要 对 派 遣 机 构 进 行 良 性 竞 争 的 鼓 励 , 可 以 依 照 派 遣 机 构 的 合 法 性 、 运 行 中 的 优<br />

良 性 等 设 立 评 级 制 度 , 对 那 些 操 作 规 范 为 就 业 做 出 巨 大 贡 献 的 机 构 予 以 褒 扬 , 而 对 于 那 些 不<br />

正 当 竞 争 , 使 用 “ 假 派 遣 ” 的 单 位 给 予 警 告 罚 款 等 。 如 此 一 来 , 相 信 可 以 形 成 一 个 比 较 好 的<br />

良 性 竞 争 的 市 场 机 制 , 有 助 于 那 些 不 规 范 的 侵 害 劳 动 者 利 益 的 “ 假 派 遣 ” 现 象 的 减 少 和 消 失 。<br />

当 然 , 还 有 一 个 最 重 要 的 因 素 , 就 是 执 法 人 员 。 在 这 些 环 节 中 , 要 使 政 府 的 政 策 等 落 实<br />

名 , 需 要 高 素 质 、 负 责 人 的 工 作 人 员 。 就 笔 者 调 查 的 区 域 , 还 有 一 些 不 谙 法 律 之 人 担 任 着 这<br />

方 面 的 领 导 , 其 实 施 效 果 可 想 而 知 。<br />

5.2.3 细 化 法 律 法 规 , 增 强 可 行 性<br />

这 一 点 是 目 前 问 题 比 较 明 显 , 而 且 是 未 来 让 劳 务 派 遣 回 归 本 质 最 可 行 而 且 有 必 要 的 方<br />

式 。<br />

目 前 虽 然 有 了 《 劳 动 合 同 法 》, 使 得 “ 劳 务 派 遣 ” 也 正 式 成 为 法 律 中 的 内 容 , 但 是 还 存<br />

在 很 多 的 问 题 , 围 绕 着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 主 要 有 如 下 几 点 :<br />

1) 成 立 条 件<br />

针 对 上 面 提 出 的 问 题 , 首 先 要 提 高 劳 务 派 遣 的 市 场 准 入 门 槛 。<br />

通 过 访 谈 和 调 查 问 卷 所 得 的 数 据 分 析 , 可 知 当 今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已 经 过 多 , 其 效 益 开 始 下<br />

降 , 而 且 不 规 范 的 假 派 遣 滋 生 。 因 而 , 很 有 必 要 提 高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的 资 质 条 件 , 从 而 取 缔 那<br />

些 不 正 规 的 劳 务 派 遣 单 位 。 除 了 需 要 50 万 的 资 金 外 , 还 应 该 要 求 企 业 在 银 行 存 入 一 定 数 量<br />

( 比 如 每 个 派 遣 人 员 5000 元 ) 的 风 险 资 金 , 以 应 对 各 种 未 曾 预 料 的 风 险 , 减 少 道 德 风 险 。<br />

此 外 , 笔 者 在 调 查 过 程 中 发 现 , 有 很 多 地 方 的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是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或 人 事<br />

行 政 部 门 直 接 设 立 或 参 与 设 立 的 非 盈 利 劳 务 派 遣 单 位 , 这 些 单 位 确 实 有 一 定 的 “ 公 益 性 质 ”,<br />

但 是 其 地 位 与 那 些 普 通 的 派 遣 单 位 相 比 是 不 平 等 的 。 如 果 产 生 纠 纷 则 不 利 于 派 遣 员 工 的 利<br />

益 。 因 此 , 应 逐 步 减 少 直 至 禁 止 这 类 公 立 性 质 的 机 构 设 立 或 参 与 设 立 劳 务 派 遣 单 位 以 保 证 派<br />

遣 机 构 的 市 场 主 体 平 等 性 。<br />

进 入 劳 务 派 遣 前 的 许 可 , 加 上 许 可 后 的 监 督 机 制 , 如 果 企 业 违 反 有 关 许 可 义 务 的 规 定 ,<br />

可 能 导 致 许 可 或 延 期 申 请 被 拒 绝 , 已 经 颁 发 的 延 期 许 可 被 注 销 或 收 回 49 。<br />

2) 混 业 经 营<br />

笔 者 通 过 调 查 访 谈 发 现 , 国 内 鲜 少 有 纯 粹 的 劳 务 派 遣 组 织 , 大 多 以 劳 务 承 包 或 劳 务 介 绍<br />

为 主 , 兼 营 劳 务 派 遣 , 混 业 经 营 现 象 比 较 普 遍 。<br />

混 业 经 营 的 各 项 内 容 , 如 劳 务 介 绍 、 承 包 与 派 遣 等 性 质 不 同 , 使 用 的 法 律 法 规 承 担 的 责<br />

任 也 不 同 , 而 局 外 人 很 难 判 断 。 因 而 , 在 出 现 各 种 问 题 时 , 派 遣 单 位 会 因 为 外 人 难 以 区 分 而<br />

逃 脱 应 有 的 法 律 监 管 和 制 裁 。<br />

而 从 国 外 劳 务 派 遣 的 立 法 经 验 看 , 国 外 劳 务 派 遣 立 法 都 严 格 禁 止 混 业 经 营 , 规 定 派 遣 单<br />

位 是 以 从 事 劳 务 派 遣 活 动 为 唯 一 活 动 的 机 构 , 不 能 从 事 劳 务 派 遣 以 外 的 经 营 活 动 。 比 如 法 国<br />

的 规 定 , 劳 动 力 派 遣 企 业 是 按 照 用 工 方 约 定 的 资 格 招 聘 劳 动 者 并 支 付 其 劳 动 报 酬 、 并 专 门 以<br />

向 用 工 方 提 供 临 时 岗 位 劳 动 者 为 目 的 的 自 然 人 和 法 人 。 即 劳 动 力 派 遣 企 业 是 以 有 偿 提 供 劳 动<br />

50<br />

力 为 唯 一 业 务 的 企 业 。<br />

49<br />

问 清 泓 、 宋 晓 波 、 汪 婷 :“ 逆 向 劳 务 派 遣 之 法 律 因 应 ”《 法 律 适 用 》 2008 年 第 10 期<br />

郑 爱 青 “ 法 国 劳 动 力 派 遣 法 律 规 范 的 主 要 内 容 ” 参 见 http://www.cnlsslaw.com/list.asp?Unid=505, 访 问 日 期 :<br />

50<br />

- 30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鉴 于 当 前 中 国 的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很 大 程 度 上 都 不 规 范 , 因 而 有 必 要 逐 步 地 取 消 混 业 经 营 ,<br />

杜 绝 一 些 不 良 派 遣 单 位 以 劳 务 介 绍 或 承 包 为 挡 箭 牌 , 逃 避 雇 主 的 责 任 损 害 劳 动 者 合 法 权 益 。<br />

3) 行 业 限 制<br />

目 前 , 我 国 大 部 分 的 劳 务 派 遣 领 域 都 属 于 大 规 模 的 生 产 工 人 派 遣 , 主 要 集 中 在 风 险 高 、<br />

保 障 差 的 行 业 , 比 如 建 筑 系 统 使 用 各 种 形 式 的 劳 务 派 遣 工 就 超 过 1000 万 人 , 不 利 于 派 遣 员<br />

工 的 利 益 保 障 。<br />

放 眼 国 外 , 大 多 对 劳 务 派 遣 的 行 业 规 定 有 所 限 制 。 比 如 德 国 , 采 用 禁 止 列 举 的 立 法 方 式 ,<br />

明 确 规 定 建 筑 行 业 不 得 使 用 营 业 性 的 派 遣 劳 工 。 日 本 则 以 考 试 采 取 只 允 许 14 种 行 业 能 够 进<br />

行 劳 务 派 遣 的 列 举 许 可 行 业 制 , 后 来 经 过 修 改 扩 大 到 26 种 。 不 允 许 进 行 劳 务 派 遣 的 行 业 主<br />

51<br />

要 有 三 种 : 港 湾 运 输 业 、 建 筑 业 和 警 备 业 。<br />

在 我 国 目 前 严 峻 的 就 业 形 势 下 要 保 护 被 派 遣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 劳 务 派 遣 的 行 业 既 不 能 过<br />

宽 , 也 不 能 太 窄 。 若 只 采 用 正 面 列 举 的 方 式 , 不 适 应 日 新 月 异 的 我 国 经 济 发 展 行 业 变 动 , 会<br />

使 法 律 的 前 瞻 性 和 适 用 性 受 损 。 因 而 , 可 以 参 考 日 本 立 法 , 将 一 些 劳 务 密 集 、 被 派 遣 者 合 法<br />

权 益 容 易 受 损 的 行 业 如 建 筑 行 业 加 以 列 举 禁 止 。 即 采 用 禁 止 列 举 的 方 式 , 不 禁 止 则 允 许 。<br />

4) 派 遣 时 间<br />

目 前 , 我 国 的 《 劳 动 合 同 法 》 只 规 定 派 遣 单 位 应 与 被 派 遣 劳 动 者 订 立 两 年 以 上 的 固 定 期<br />

限 劳 动 合 同 , 却 没 有 对 限 制 劳 务 派 遣 最 长 时 间 之 限 定 的 条 款 。<br />

韩 国 与 我 国 台 湾 地 区 有 类 似 的 规 定 , 即 限 制 劳 务 派 遣 的 最 长 服 务 期 限 , 超 过 此 期 间 的 ,<br />

将 被 视 为 在 用 工 单 位 和 被 派 遣 劳 动 者 之 间 成 立 直 接 的 劳 动 合 同 关 系 52 。<br />

为 保 护 派 遣 员 工 的 利 益 , 适 宜 在 法 律 中 规 定 , 派 遣 机 构 与 用 工 单 位 签 订 派 遣 协 议 时 , 应<br />

当 严 格 控 制 派 遣 时 间 。 若 超 过 派 遣 期 限 用 工 单 位 仍 需 要 继 续 使 用 被 派 遣 劳 动 者 的 , 被 派 遣 劳<br />

动 者 应 脱 离 派 遣 机 构 , 由 用 工 单 位 与 劳 动 者 订 立 劳 动 合 同 , 成 为 用 工 单 位 的 员 工 。<br />

为 激 励 派 遣 机 构 对 派 遣 员 工 成 为 正 式 员 工 的 促 进 作 用 , 也 可 以 规 定 , 在 派 遣 员 工 成 为 正<br />

式 员 工 之 后 , 要 付 给 派 遣 机 构 根 据 其 单 位 收 入 一 定 比 例 的 酬 谢 金 。 如 此 可 避 免 派 遣 单 位 与 用<br />

工 单 位 站 在 统 一 战 线 而 挤 压 派 遣 员 工 的 利 益 。<br />

5) 工 作 岗 位<br />

“ 临 时 性 、 辅 助 性 、 替 代 性 ” 过 于 抽 象 , 有 必 要 将 其 明 确 列 举 具 体 化 。<br />

可 以 适 当 参 考 我 国 台 湾 地 区 的 《 劳 务 派 遣 法 》, 联 系 我 国 目 前 的 实 际 情 况 , 将 常 用 劳 务<br />

派 遣 且 相 对 比 较 科 学 , 派 遣 员 工 也 不 反 感 或 者 感 到 委 屈 、 纠 纷 较 少 的 岗 位 确 定 为 可 以 适 用 劳<br />

务 派 遣 的 工 作 岗 位 。 比 如 清 洁 员 工 、 保 全 、 家 政 服 务 、 市 场 调 查 等 均 可 列 入 其 中 。<br />

6) 退 出 机 制<br />

退 出 机 制 缺 乏 规 范 。 劳 务 派 遣 从 性 质 上 将 属 于 独 立 经 营 的 企 业 法 人 , 在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br />

中 , 必 然 有 一 部 分 企 业 不 适 应 竞 争 的 发 展 而 需 要 退 出 或 者 被 迫 破 产 。 但 鉴 于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工<br />

作 的 特 殊 性 , 其 退 出 或 者 破 产 将 给 社 会 带 来 更 大 的 社 会 动 荡 。 因 此 , 对 于 那 些 并 不 适 合 开 展<br />

53<br />

劳 务 派 遣 工 作 的 单 位 要 依 法 实 行 强 制 退 出 机 制 , 保 护 劳 动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 保 障 社 会 的 稳 定 。<br />

7) 责 任 划 分<br />

虽 然 《 劳 动 合 同 法 》 第 92 条 规 定 了 连 带 责 任 。 表 面 看 有 利 于 保 护 劳 动 者 , 但 其 实 这 种<br />

话 方 式 将 派 遣 机 构 与 用 工 单 位 绑 在 一 起 , 加 大 了 两 者 中 任 何 一 方 的 道 德 风 险 。 笔 者 调 查 到 的<br />

<strong>2010</strong> 年 2 月 23 日<br />

51<br />

吴 宏 洛 、 陈 月 生 “ 劳 务 派 遣 : 规 范 与 发 展 ” 载 《 东 南 学 术 》2007 年 第 2 期<br />

52<br />

劳 动 合 同 法 实 施 条 例 起 草 人 编 著 :《 劳 动 合 同 法 实 施 条 例 详 解 与 适 用 》 法 律 出 版 社 2008 第 132 页<br />

53<br />

史 朝 伟 :“ 我 国 劳 务 派 遣 立 法 研 究 ” 2008 年 云 南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br />

- 31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派 遣 机 构 曾 埋 怨 这 种 方 式 让 他 们 更 加 被 动 。<br />

这 种 方 式 不 利 于 劳 务 派 遣 行 业 的 健 康 发 展 。 应 当 区 分 责 任 类 型 , 而 非 一 刀 切 让 用 工 单 位<br />

与 派 遣 单 位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 这 样 也 有 利 于 派 遣 机 构 提 高 警 惕 规 范 操 作 。<br />

构 建 和 发 展 和 谐 稳 定 的 劳 动 关 系 涉 及 劳 动 者 和 用 人 单 位 双 方 , 因 此 立 法 宗 旨 应 该 是 既 要<br />

保 护 劳 动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 也 要 保 护 用 人 单 位 ( 派 遣 机 构 ) 的 合 法 权 益 。 用 人 单 位 和 劳 动 者 之<br />

54<br />

间 的 劳 动 关 系 和 谐 稳 定 了 , 双 方 的 合 法 权 益 必 然 就 受 到 了 保 护 。<br />

虽 然 立 法 上 存 在 较 多 的 不 完 善 , 但 是 不 可 操 之 过 急 。 因 为 劳 务 派 遣 产 生 的 社 会 关 系 和 以<br />

往 的 雇 用 关 系 比 较 更 加 复 杂 , 适 用 以 往 的 劳 动 法 律 制 度 难 以 处 理 相 关 纠 纷 , 制 度 设 计 如 果 存<br />

在 漏 洞 或 立 法 的 价 值 取 向 出 现 偏 差 , 将 对 劳 动 领 域 的 雇 用 实 践 带 来 无 数 的 纷 乱 , 并 进 而 影 响<br />

经 济 发 展 和 社 会 稳 定 。<br />

郑 尚 元 认 为 , 劳 务 派 遣 的 规 范 发 展 需 寻 求 合 理 定 位 以 及 正 确 路 径 。 在 立 法 方 面 应 当 在 理<br />

论 与 实 践 上 有 一 定 积 累 时 再 展 开 。 国 家 立 法 不 必 仓 促 上 阵 , 而 应 该 以 相 关 政 策 指 导 实 践 , 强 化<br />

行 政 引 导 作 用 , 短 期 内 对 一 些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损 害 劳 务 派 遣 工 的 行 为 加 大 干 预 力 度 , 同 时 , 国 家<br />

立 法 应 该 集 中 时 间 , 确 定 立 法 模 式 , 展 开 立 法 考 察 , 作 好 制 度 引 进 与 借 鉴 以 及 立 法 技 术 的 积 累 ,<br />

认 真 进 行 理 论 分 析 与 研 究 , 在 业 界 、 劳 工 、 政 府 及 学 界 各 方 充 分 讨 论 的 基 础 上 , 尽 量 趋 利 避 害 ,<br />

以 利 “ 良 ” 法 出 台 55 。<br />

5.2.4 组 建 派 遣 机 构 工 会<br />

工 会 要 加 大 源 头 参 与 和 民 主 监 督 的 力 度 , 不 断 完 善 协 调 劳 动 关 系 的 机 制 和 制 度 , 为 构 建<br />

和 谐 劳 动 关 系 搞 好 协 调 服 务 工 会 是 劳 资 矛 盾 的 产 物 。 用 人 单 位 为 了 实 现 利 润 的 极 大 化 , 往 往<br />

会 通 过 减 少 劳 动 者 的 福 利 、 劳 动 保 护 等 支 出 , 或 者 延 长 劳 动 时 间 和 加 强 劳 动 强 度 , 以 达 到 降<br />

低 生 产 成 本 和 提 高 利 润 的 目 的 。 派 遣 条 件 下 , 这 种 状 况 更 加 普 遍 。<br />

有 相 关 的 法 律 或 者 政 策 督 促 派 遣 机 构 建 立 工 会 组 织 , 并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拨 缴 工 会 经 费 。 经<br />

常 性 地 组 织 活 动 , 团 结 派 遣 员 工 , 让 其 具 有 归 属 感 。 增 强 派 遣 员 工 与 企 业 对 话 的 能 力 , 使 派<br />

遣 员 工 拥 有 自 己 的 依 托 组 织 , 从 而 使 其 利 益 表 达 合 法 化 、 制 度 化 。<br />

5.2.5 规 范 派 遣 机 构 规 章 制 度<br />

规 章 制 度 是 用 人 单 位 的 “ 法 律 ”, 是 用 人 单 位 从 事 劳 动 合 同 管 理 的 依 据 。 规 章 制 度 使 用<br />

人 单 位 能 适 时 地 对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进 行 监 控 , 增 强 用 人 单 位 抵 御 法 律 风 险 的 主 动 性 、 前 瞻<br />

性 和 计 划 性 , 将 用 人 单 位 的 经 营 风 险 降 低 , 从 而 提 高 用 人 单 位 的 内 部 运 营 效 率 , 减 少 用 人 单<br />

位 违 规 操 作 和 劳 动 争 议 的 发 生 , 最 终 实 现 用 人 单 位 的 效 益 最 大 化 、 效 益 最 高 化 、 管 理 结 构 最<br />

56<br />

优 化 。 其 生 效 要 件 是 民 主 性 、 合 法 性 、 公 示 性<br />

目 前 之 所 以 很 多 派 遣 机 构 的 规 章 制 度 与 法 律 存 在 冲 突 , 主 要 原 因 是 规 章 制 度 的 指 定 人 对<br />

于 法 律 等 不 熟 悉 所 导 致 。 因 而 , 在 上 述 的 派 遣 机 构 配 备 有 资 质 的 懂 法 律 的 工 作 人 员 的 前 提 下 ,<br />

相 信 能 够 更 好 地 依 照 法 律 制 定 出 具 体 的 可 以 作 为 实 施 细 则 的 规 章 制 度 , 为 派 遣 公 司 在 具 体 的<br />

运 行 中 节 约 一 定 的 成 本 , 规 范 派 遣 公 司 的 运 行 。<br />

54<br />

万 以 娴 :“ 劳 动 争 议 之 处 理 —— 理 论 与 实 务 相 结 合 ”《 清 华 法 律 评 论 》,2007<br />

55<br />

中 国 劳 动 保 障 报 /2005 年 /11 月 /22 日 / 第 001 版 “ 劳 务 派 遣 亟 需 突 破 维 权 瓶 颈 ” 中 美 劳 务 派 遣 制 度 研 讨 会<br />

综 述<br />

56<br />

孙 智 峰 主 编 :《 劳 动 合 同 法 风 险 防 范 与 纠 纷 应 对 》 法 律 出 版 社 2009 第 48 页<br />

- 32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综 上 , 派 遣 机 构 的 不 规 范 是 在 多 方 面 的 因 素 共 同 作 用 下 产 生 的 , 因 而 其 规 范 也 需 要 从 多<br />

方 面 因 素 的 治 理 上 加 以 调 整 。 只 有 这 几 个 主 要 的 因 素 同 时 发 挥 正 面 作 用 , 我 国 的 劳 务 派 遣 机<br />

构 才 会 慢 慢 步 入 正 轨 , 从 而 引 导 整 个 劳 务 派 遣 行 业 回 归 本 质 , 而 且 任 重 道 远 。<br />

六 结 论<br />

6.1 本 文 小 结<br />

目 前 , 中 国 的 劳 务 派 遣 繁 荣 的 背 后 却 隐 藏 着 “ 假 派 遣 ” 的 危 险 和 隐 患 。 这 些 隐 患 的 存 在<br />

将 最 终 危 害 到 我 国 劳 动 关 系 的 和 谐 , 而 劳 动 关 系 是 现 代 市 场 经 济 中 最 基 础 、 最 重 要 的 社 会 关<br />

系 之 一 。 劳 动 关 系 的 协 调 是 企 业 稳 定 、 社 会 和 谐 的 基 础 。 因 而 要 对 其 重 视 。<br />

本 文 通 过 对 本 质 上 “ 应 然 ” 的 劳 务 派 遣 制 度 的 介 绍 , 以 及 我 国 演 变 出 来 的 “ 实 然 ” 的 “ 假<br />

派 遣 ” 的 表 现 形 式 与 成 因 等 , 经 过 对 比 , 围 绕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这 一 关 键 主 体 环 节 的 规 范 化 , 探<br />

索 我 国 劳 务 派 遣 回 归 本 质 之 路 径 。<br />

笔 者 根 据 文 献 和 实 际 调 查 探 索 而 得 的 规 范 劳 务 派 遣 的 路 径 主 要 有 : 让 派 遣 机 构 的 社 会 属<br />

性 得 到 一 部 分 回 归 、 加 强 其 社 会 责 任 感 , 加 强 政 府 管 制 与 引 导 、 对 派 遣 机 构 增 设 惩 罚 机 制 与<br />

奖 励 机 制 , 进 一 步 完 善 劳 务 派 遣 相 关 法 规 、 使 其 具 体 化 更 具 可 行 性 , 组 建 派 遣 机 构 工 会 、 使<br />

得 派 遣 员 工 的 利 益 得 到 进 一 步 的 维 护 , 制 定 合 法 且 有 效 的 派 遣 机 构 单 位 规 章 制 度 、 在 法 律 可<br />

行 性 较 少 的 前 提 下 发 挥 作 用 。<br />

可 见 , 虽 然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仅 是 市 场 主 体 中 的 一 部 分 , 但 其 规 范 化 需 要 社 会 各 方 的 合 作 与<br />

努 力 。 正 如 董 保 华 所 说 的 “ 我 国 现 行 的 劳 动 合 同 制 度 存 在 的 问 题 主 要 是 各 项 规 定 不 够 规 范 ,<br />

劳 动 合 同 的 当 事 人 缺 乏 必 要 的 自 主 性 ”、“ 可 以 “ 形 式 更 多 样 ”“ 协 商 更 充 分 ”“ 法 规 更 配 套 ”<br />

为 目 标 来 完 善 57 。<br />

除 了 从 我 国 的 实 际 情 况 出 发 考 虑 , 我 们 还 要 借 鉴 外 国 的 相 关 制 度 , 用 国 际 化 的 视 角 来 看<br />

待 这 个 问 题 , 毕 竟 ,“ 只 有 国 际 化 的 视 角 才 能 理 解 社 会 化 , 否 则 社 会 化 可 能 成 为 一 个 体 制 回<br />

归 的 代 名 词 58 ”。 有 一 些 条 例 要 尽 快 与 国 际 惯 例 接 轨 。 通 过 参 考 外 国 较 成 熟 的 劳 务 派 遣 制 度 相<br />

关 的 规 范 , 能 够 加 快 规 范 派 遣 机 构 的 步 伐 , 使 劳 务 派 遣 制 度 早 日 回 归 本 质 , 在 我 国 健 康 有 序<br />

地 发 展 。<br />

6.2 本 文 局 限 之 处<br />

1) 由 于 笔 者 水 平 所 限 , 对 于 “ 假 派 遣 ” 的 现 象 虽 有 归 纳 与 描 述 , 但 还 是 存 在 一 些 模 糊<br />

性 , 不 够 明 确 与 清 晰 。 而 且 究 竟 社 会 上 存 在 多 少 的 “ 假 派 遣 ”, 鉴 于 时 间 和 方 法 的 限 制 , 笔<br />

者 只 能 从 自 己 访 谈 的 劳 动 者 中 所 占 的 比 例 大 概 推 算 , 不 够 严 谨 。<br />

2) 本 文 中 的 “ 案 例 ” 部 分 , 着 重 选 举 了 “ 信 立 强 ” 这 个 公 司 , 虽 然 此 公 司 与 本 质 上 的<br />

“ 劳 务 派 遣 ” 公 司 尚 且 存 在 一 定 的 距 离 , 但 是 无 疑 在 当 今 中 国 的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中 ,“ 信 立 强 ”<br />

做 的 相 对 较 好 , 因 而 本 文 并 非 针 对 “ 信 立 强 ”。 本 想 隐 去 企 业 名 称 , 为 了 体 现 研 究 的 真 实 性 ,<br />

才 将 此 公 司 的 名 字 如 实 写 出 。 并 在 此 感 谢 这 个 公 司 给 笔 者 无 偿 地 提 供 大 量 的 资 料 。<br />

3) 笔 者 对 于 外 国 的 劳 务 派 遣 具 体 制 度 并 不 熟 悉 , 对 其 的 认 识 大 多 来 自 其 他 学 者 的 作 品 ,<br />

多 是 二 手 材 料 , 难 免 会 存 在 一 些 问 题 , 对 于 派 遣 机 构 “ 国 际 化 ”, 向 国 际 标 准 看 齐 这 方 面 没<br />

57<br />

董 保 华 主 编 :《 劳 动 合 同 研 究 》 中 国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出 版 社 2005 年 第 440 页<br />

58<br />

董 保 华 主 编 :《 劳 动 关 系 调 整 的 社 会 化 与 国 际 化 》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出 版 社 2006 年 第 9 页<br />

- 33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有 很 好 地 展 开 。<br />

6.3 未 来 的 研 究 方 向<br />

目 前 , 一 方 面 中 国 的 劳 务 派 遣 制 度 出 现 了 较 严 重 的 “ 假 派 遣 ”, 不 利 于 中 国 劳 动 力 市 场<br />

的 稳 定 , 另 一 方 面 , 我 国 经 济 结 构 的 调 整 , 劳 动 保 障 部 2006 年 的 一 项 调 查 显 示 目 前 全 国 城<br />

59<br />

镇 灵 活 就 业 人 员 已 达 到 5000 万 人 , 加 上 美 国 波 及 全 球 的 金 融 危 机 的 影 响 , 要 想 完 全 取 消 劳<br />

务 派 遣 这 种 用 工 当 时 也 是 违 反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方 向 的 。 因 而 , 我 们 有 必 要 更 加 细 致 地 研 究 这 项<br />

制 度 , 让 我 国 的 劳 务 派 遣 回 归 本 质 , 使 得 劳 务 派 遣 中 的 三 方 主 体 能 够 “ 共 赢 ”。<br />

纵 观 当 前 的 研 究 ,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还 有 待 深 入 和 了 解 :<br />

1) 外 国 的 相 关 劳 务 派 遣 的 具 体 进 程 , 包 括 外 国 劳 务 派 遣 产 生 的 背 景 , 发 展 的 过 程 , 政<br />

府 和 法 律 在 此 过 程 中 扮 演 的 角 色 , 产 生 的 问 题 以 及 解 决 机 制 。 研 究 这 些 问 题 并 不 是 要 将 外 国<br />

的 劳 务 派 遣 制 度 照 搬 到 中 国 , 而 是 与 中 国 的 实 际 相 对 比 , 并 试 图 寻 找 到 共 性 , 更 好 地 借 鉴 外<br />

国 制 度 , 少 走 弯 路 。<br />

2) 立 法 上 的 研 究 。 目 前 我 国 劳 务 派 遣 行 业 的 法 律 少 而 且 实 用 性 差 , 有 待 于 改 进 。 但 是<br />

另 一 方 面 , 对 于 我 国 劳 务 派 遣 实 施 中 的 具 体 问 题 研 究 又 欠 缺 , 因 而 给 制 定 法 律 造 成 了 一 定 的<br />

困 难 , 毕 竟 法 律 不 能 经 常 变 动 。 因 而 目 前 比 较 合 理 的 方 式 也 许 就 是 在 法 律 大 方 向 的 规 定 下 ,<br />

授 权 地 方 政 府 根 据 各 地 发 展 的 状 况 制 定 相 应 的 政 策 或 者 地 方 性 法 规 以 规 范 劳 务 派 遣 行 为 。<br />

此 外 , 政 府 的 监 管 和 规 制 问 题 : 劳 务 派 遣 业 务 之 许 可 与 监 管 、 再 派 遣 、 派 遣 劳 工 竞 业 禁<br />

止 、 派 遣 监 督 员 等 目 前 也 有 待 更 好 地 研 究 并 制 定 合 适 的 方 案 。<br />

3) 实 践 上 的 研 究 。 之 所 以 立 笨 法 , 是 对 实 践 的 了 解 偏 差 ; 之 所 以 立 法 难 , 是 因 为 欠 缺<br />

最 基 本 的 实 践 上 的 研 究 。 纵 览 目 前 关 于 劳 务 派 遣 方 面 的 文 献 , 大 多 围 绕 基 本 的 理 论 , 鲜 少 有<br />

实 践 和 案 例 研 究 , 因 而 在 这 方 面 要 努 力 加 强 。<br />

参 考 资 料 :<br />

( 一 ) 专 著 类<br />

1、 郑 尚 元 主 编 :《 劳 动 法 学 》[M] 北 京 :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出 版 社 2004<br />

2、 董 保 华 ,《 劳 动 力 派 遣 》[M] 北 京 : 中 国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出 版 社 2007 年 5 月 第 1 版<br />

3、 董 保 华 :《 十 大 热 点 时 间 透 视 劳 动 合 同 法 》[M] 北 京 : 法 律 出 版 社 2007<br />

4、 周 长 征 主 编 :《 劳 务 派 遣 的 发 展 与 法 律 规 制 》[M] 中 国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出 版 社 2007<br />

59<br />

南 方 周 末 记 者 赵 小 剑 , 实 习 生 方 可 成 :“ 哪 些 劳 动 者 不 受 劳 动 合 同 法 保 护 ” 采 访 董 保 华 教 授<br />

- 34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5、 董 保 华 主 编 :《 劳 动 关 系 调 整 的 社 会 化 与 国 际 化 》[M]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出 版 社 2006 年<br />

6、 劳 动 合 同 法 实 施 条 例 起 草 人 编 著 :《 劳 动 合 同 法 实 施 条 例 详 解 与 适 用 》[M] 北 京 : 法 律 出<br />

版 社 2008<br />

7、 孙 智 峰 主 编 :《 劳 动 合 同 法 风 险 防 范 与 纠 纷 应 对 》[M] 北 京 : 法 律 出 版 社 2009<br />

8、 董 保 华 主 编 :《 劳 动 合 同 研 究 》[M] 中 国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出 版 社 2005 年<br />

9、 杨 景 宇 、 信 春 鹰 主 编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解 读 》[M] 中 国 法 制 出 版 社 2007<br />

10、 郑 爱 青 :《 劳 动 合 同 法 十 大 热 点 评 析 》[M] 中 国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出 版 社 2008<br />

11、 王 桦 宇 :《 劳 务 派 遣 法 律 实 务 操 作 指 南 》[M] 中 国 法 制 出 版 社 2008<br />

12、 黎 建 飞 :《 劳 动 合 同 法 热 点 、 难 点 、 起 点 问 题 全 解 》[M] 中 国 法 制 出 版 社 2007<br />

13、 韩 桂 君 :《 劳 动 法 实 验 教 程 》[M] 北 京 大 学 出 版 社 2008<br />

14、 张 荣 芳 :《 被 派 遣 劳 动 者 的 劳 动 权 利 保 护 研 究 》[M] 武 汉 大 学 出 版 社 2008<br />

15、 林 嘉 、 范 围 :《 用 人 单 位 员 工 管 理 指 南 》[M] 北 京 大 学 出 版 社 2009<br />

16、 斯 蒂 芬 ·P· 罗 宾 斯 , 玛 丽 · 库 尔 特 著 , 孙 建 敏 等 译 :《 管 理 学 ( 第 7 版 )》[M] 中 国 人<br />

民 大 学 出 版 社 2004<br />

17、 董 保 华 主 编 :《 劳 动 关 系 调 整 的 社 会 化 与 国 际 化 》[M]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出 版 社 2006<br />

( 二 ) 期 刊 类 :<br />

1、 王 胜 利 、 郭 颖 .《 劳 动 合 同 法 》 视 野 下 规 范 劳 务 派 遣 发 展 的 对 策 研 究 [J] 经 济 与 法 制 <strong>2010</strong><br />

2、 韩 兵 . 我 国 劳 务 派 遣 法 律 问 题 探 讨 [D] 四 川 : 四 川 大 学 ,2004<br />

3、 赖 力 静 . 论 劳 动 力 派 遣 下 工 会 职 能 的 制 度 重 构 [D] 北 京 :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2008<br />

4、 吴 贵 明 . 基 于 不 同 视 角 的 劳 务 派 遣 制 度 分 析 ——— 兼 论 促 进 劳 务 派 遣 业 发 展 的 建 议 [J] 福<br />

建 行 政 学 院 学 报 ,2009,(03).<br />

5、 袁 崇 燕 . 我 国 劳 务 派 遣 的 发 展 对 就 业 规 模 和 就 业 质 量 的 影 响 [D]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2007<br />

6、 柳 燕 . 新 劳 动 合 同 法 出 台 后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的 探 索 —— 以 朝 阳 供 电 公 司 为 研<br />

究 对 象 [D] 北 京 :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2008<br />

7、 史 朝 伟 . 我 国 劳 务 派 遣 立 法 现 状 与 存 在 的 问 题 [D] 云 南 大 学 硕 士 论 文 ,2008<br />

8、 温 笑 然 . 关 于 我 国 1990-2007 年 劳 务 派 遣 文 献 的 综 述 —— 从 法 律 规 制 的 文 献 研 究 视 角 [D]<br />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2008<br />

9、 孙 冰 心 . 劳 务 派 遣 法 律 规 制 研 究 [D] 吉 林 大 学 ,2008<br />

10、 再 就 业 的 又 一 个 重 要 渠 道 —— 走 进 北 京 劳 务 派 遣 [J]《 劳 动 保 障 》,2002<br />

11、 郑 尚 元 . 中 劳 务 派 遣 亟 需 突 破 维 权 瓶 颈 [N] 国 劳 动 保 障 报 ,2005<br />

12、Marcello Estevao, Saul Lach. The Evolution of the Demand for Temporary Help Supply<br />

Employ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J] NBER Working Paper, NO.7427, 1999<br />

13、 万 以 娴 . 劳 动 争 议 之 处 理 —— 理 论 与 实 务 相 结 合 [J] 《 清 华 法 律 评 论 》,2007<br />

14、 程 绮 瑾 . CCTV 规 范 用 工 真 相 [J] 南 方 周 末 ,2007<br />

15、 胡 鞍 钢 , 程 永 宏 . 中 国 就 业 制 度 演 变 [J] 《 经 济 研 究 参 考 》2003<br />

16、[ 日 ] 阿 部 诚 著 , 李 莲 花 译 . 经 济 危 机 下 日 本 的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N] 中 国 人 民 法 学 学 报<br />

<strong>2010</strong><br />

( 三 ) 报 告 类 :<br />

1、《 北 京 市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通 告 京 劳 社 发 〔2007〕7 号 》 文 件<br />

2、 上 海 HR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新 ‘ 派 ’HR 观 点 调 研 ”<br />

- 35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3、 北 京 市 人 力 资 源 与 社 会 保 障 局 《2007 年 通 过 复 审 的 劳 务 派 遣 机 构 》<br />

4、 北 京 信 立 强 劳 务 服 务 中 心 《 北 京 市 信 立 强 劳 务 派 遣 十 年 :1997~2007》<br />

( 四 ) 网 络 类 :<br />

1、 信 立 强 公 司 网 站 :http://www.xlq.cn/pqzs.asp<br />

2、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http://www.cnlsslaw.com<br />

3、 中 国 知 网 :http://epub.cnki.net/grid2008/index/ZKCALD.htm<br />

4、 百 度 百 科 :http://baike.baidu.com/image/<br />

5、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报 :http://oldfyb2009.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07844<br />

6、 新 闻 网 :http://www.sasac.gov.cn/n1180/n2335371/n2335404/n2335600/3517602.html<br />

( 五 ) 法 律 法 规 类 :<br />

1、《 劳 动 合 同 法 》,2008<br />

2、《 劳 动 合 同 法 实 施 条 例 》,2008<br />

3、《 河 北 省 劳 务 派 遣 企 业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2003<br />

4、《 苏 州 市 劳 务 派 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2004<br />

5、《 南 京 市 人 才 租 赁 暂 行 办 法 》,1998 年<br />

6、《 北 京 市 劳 务 派 遣 组 织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1999<br />

7、《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人 才 市 场 条 例 》,2002<br />

- 36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附 录 :<br />

北 京 市 劳 务 派 遣 行 业 信 息 调 查<br />

问 卷 前 言<br />

您 好 , 我 们 是 北 京 大 学 的 学 生 。 这 项 调 查 主 要 是 搜 集 目 前 北 京 市 劳 务 派 遣 行 业 的 发 展 现<br />

状 的 一 些 信 息 , 同 时 了 解 新 《 劳 动 合 同 法 》 实 施 对 于 劳 务 派 遣 的 影 响 状 况 , 推 动 利 于 劳 务 派<br />

遣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的 政 策 出 台 。<br />

我 们 很 高 兴 能 同 您 取 得 联 系 。 您 的 看 法 、 意 见 对 这 项 研 究 非 常 重 要 。 我 们 诚 恳 地 希 望 得 到 您<br />

的 支 持 和 帮 助 。 我 们 试 图 采 用 科 学 的 、 定 量 的 社 会 调 查 方 法 来 从 事 这 项 研 究 。 对 所 有 问 题 的<br />

回 答 都 无 所 谓 对 错 , 我 们 希 望 得 到 的 只 是 您 个 人 的 真 实 想 法 。<br />

所 有 问 题 包 括 两 类 : 封 闭 性 问 题 , 您 只 需 要 选 择 选 项 即 可 ; 开 放 性 问 题 则 需 烦 劳 您 的 填<br />

写 。<br />

您 的 所 有 回 答 只 会 用 于 学 术 研 究 。 我 们 保 证 不 在 任 何 时 间 、 任 何 情 况 下 , 以 直 接 或 间 接<br />

方 式 提 到 您 个 人 。<br />

下 面 我 将 就 几 个 方 面 提 问 。 如 果 您 对 哪 个 具 体 问 题 不 便 回 答 , 请 您 直 接 告 诉 我 。 我 们 一 定 尊<br />

重 您 的 意 见 , 略 去 这 个 问 题 , 继 续 向 下 进 行 。<br />

谢 谢 您 的 合 作 !<br />

- 37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A、 公 司 基 本 信 息<br />

A1: 派 遣 公 司 年 成 立<br />

A2: 派 遣 公 司 成 立 的 最 初 原 因 是<br />

1、 解 决 职 工 的 就 业 问 题 2、 劳 务 派 遣 市 场 前 景 好 3、 二 者 兼 有<br />

4、 其 他 ( 请 注 明 原 因 )<br />

A3: 公 司 目 前 提 供 的 派 遣 岗 位 种 类 数 量 状 况 为<br />

1、10 个 以 下 2、10~20 个 3、20~30 个 4、30 个 ~40 个 5、50 个 以 上<br />

A4: 公 司 目 前 提 供 的 派 遣 岗 位 属 于 下 列 哪 种 情 况 ?<br />

1、 低 端 岗 位 2、 中 低 端 岗 位 3、 中 高 端 岗 位 4、 中 高 低 端 岗 位 皆 有<br />

A5: 公 司 目 前 的 员 工 数 量 为<br />

1、500 人 以 下 2、500~1000 人 3、1000~2000 人 4、2000 人 以 上<br />

A6: 公 司 派 遣 员 工 的 派 出 结 构 :<br />

(1) 被 派 遣 到 事 业 单 位 的 数 量 ( 或 者 选 答 比 重 );<br />

(2) 被 派 遣 到 国 有 企 业 的 数 量 ( 或 者 选 答 比 重 );<br />

(3) 被 派 遣 到 外 资 企 业 或 者 合 资 企 业 的 数 量 ( 或 者 选 答 比 重 );<br />

(4) 被 派 遣 到 私 营 企 业 的 数 量 ( 或 者 选 答 比 重 );<br />

(5) 被 派 遣 到 其 他 部 门 ( 如 一 些 公 益 性 组 织 等 非 营 利 组 织 ) 的 数 量 ( 或 者 选 答<br />

比 重 )。<br />

A7: 公 司 目 前 合 作 的 用 人 单 位 数 量<br />

1、10 个 以 下 2、10~20 个 3、20~30 个 4、30~40 个 5、50 个 以 上<br />

其 中 , 事 业 单 位 占 比 重 ;<br />

国 有 企 业 占 比 重 ;<br />

外 资 企 业 或 者 合 资 企 业 占 比 重 ;<br />

私 营 企 业 占 比 重 ;<br />

其 他 部 门 所 占 比 重 。<br />

A8: 您 认 为 公 司 目 前 发 展 的 最 主 要 不 利 因 素 是 什 么 ?<br />

1、 竞 争 压 力 大 2、 政 府 管 制 严 3、 招 工 难 4、 其 他 :<br />

A9: 您 认 为 用 工 单 位 采 取 劳 务 派 遣 用 工 方 式 较 之 其 他 弹 性 用 工 方 式 ( 如 承 包 、 非<br />

全 日 制 用 工 、 借 调 等 方 式 ) 有 什 么 优 点 ?( 多 选 , 并 排 列 出 您 认 为 最 重 要 的 三 个<br />

选 项 )<br />

1、 较 之 其 他 用 工 方 式 更 节 约 成 本<br />

2、 比 其 他 用 工 方 式 更 加 灵 活 , 是 最 灵 活 的 一 种 用 工 方 式<br />

3、 使 用 派 遣 用 工 的 法 律 风 险 比 其 他 用 工 方 式 更 低<br />

4、 可 以 解 决 组 织 内 部 一 些 身 份 不 明 人 员 的 身 份 问 题 ( 如 事 业 单 位 内 的 编 外 人 员 )<br />

- 38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5、 用 工 单 位 在 派 遣 公 司 中 更 容 易 找 的 某 一 岗 位 的 合 适 人 才<br />

选 择 并 排 序<br />

B、 公 司 员 工 的 信 息<br />

B1: 派 遣 公 司 的 员 工 来 源 结 构<br />

(1) 北 京 人 所 占 比 重 :<br />

(2) 外 来 务 工 人 员 比 重 :<br />

B2: 派 遣 员 工 的 文 化 程 度<br />

(1) 小 学 以 下 比 重 :<br />

(2) 初 中 比 重 :<br />

(3) 高 中 比 重 :<br />

(4) 大 学 以 上 比 重 :<br />

B3: 派 遣 公 司 最 近 5 年 在 被 派 遣 员 工 的 数 量 信 息<br />

(1)2005 年 , 员 工 数 量<br />

(2)2006 年 , 员 工 数 量<br />

(3)2007 年 , 员 工 数 量<br />

(4)2008 年 , 员 工 数 量<br />

(5)2009 年 , 员 工 数 量<br />

B4: 通 过 什 么 渠 道 招 募 员 工 ?<br />

1、 公 开 招 聘 2、 与 就 业 单 位 联 系 3、 二 者 皆 有 4、 其 他 :<br />

B5: 是 否 出 现 过 员 工 待 岗 的 现 象 ?1、 是 2、 否<br />

B6: 派 遣 员 工 的 组 织 状 况 怎 样<br />

1、 存 在 工 会 2、 存 在 员 工 的 联 谊 组 织 3、 其 他 组 织 形 态 ( 请 注 明 )<br />

B7: 派 遣 员 工 的 相 互 关 系 状 况 怎 样<br />

1、 非 常 熟 悉 2、 一 般 认 识 3、 非 常 不 熟 悉 4、 其 他<br />

C、 业 态 信 息<br />

C1:《 新 劳 动 合 同 法 》 实 施 后 , 北 京 市 的 劳 务 派 遣 市 场 竞 争 状 况 如 何 ?<br />

1、 更 剧 烈 了 2、 不 如 以 前 3、 没 什 么 变 化<br />

C2:《 新 劳 动 合 同 法 》 实 施 后 , 政 府 监 管 怎 样 变 化 ?<br />

1、 加 强 2、 变 弱 3、 没 什 么 变 化<br />

C3:《 劳 动 合 同 法 》 实 施 前 , 政 府 对 劳 务 派 遣 行 业 的 监 管 方 式 有 哪 些 ?( 多 选 )<br />

1、 行 业 准 入 的 行 政 审 批 制 度<br />

2、 定 期 检 查 ( 比 如 年 检 或 者 抽 查 )<br />

3、 出 台 对 行 业 的 限 制 性 政 策<br />

4、 其 他<br />

选 择 曾 经 有 过 的 主 要 监 管 方 式 :<br />

- 39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补 充 选 项 中 未 曾 提 到 的 监 管 方 式 :<br />

C4:《 劳 动 合 同 法 》 实 施 后 政 府 的 上 述 监 管 措 施 哪 些 取 消 了 ?( 选 项 同 上 , 若 没<br />

有 取 消 则 填 写 “ 没 有 ”)<br />

是 否 又 增 添 了 哪 些 新 的 监 管 措 施 ?( 如 果 没 有 增 添 请 填 写 “ 没 有 ”)<br />

C5: 您 认 为 造 成 上 述 变 化 的 原 因 是 新 《 劳 动 合 同 法 》 实 施 造 成 的 吗 ?<br />

1、 是 2、 否 3、 不 知 道<br />

C6: 金 融 危 机 对 公 司 业 务 是 否 有 冲 击 ?<br />

1、 是 2、 否 3、 不 知 道<br />

C7: 根 据 您 的 经 验 , 能 否 列 出 对 于 劳 务 派 遣 用 工 的 需 求 量 最 大 的 三 个 行 业 ?<br />

(1)<br />

(2)<br />

(3)<br />

D、《 劳 动 合 同 法 》 的 有 关 规 定 问 题<br />

D1:《 劳 动 合 同 法 》 对 针 对 劳 务 派 遣 的 规 定 是 否 完 善 ?1、 是 2、 否<br />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是 否 有 效 维 护 了 派 遣 员 工 的 权 益 ?1、 是 2、 否<br />

D1a: 如 果 不 完 善 , 你 觉 得 哪 些 地 方 规 定 不 周 ?<br />

D2:《 劳 动 合 同 法 》 实 施 后 , 派 遣 员 工 的 维 权 行 为 是 否 明 显 增 多 ?<br />

1、 是 2、 否<br />

D3:《 劳 动 合 同 法 》 实 施 后 , 您 认 为 在 业 务 进 行 当 中 , 用 工 单 位 对 于 劳 务 派 遣 这<br />

一 用 工 形 式 的 使 用 有 哪 些 不 当 之 处 ?<br />

1、 滥 用 劳 务 派 遣 用 工 2、 开 始 大 量 使 用 其 他 用 工 形 式 取 代 劳 务 派 遣 用 工<br />

3、 其 他 :<br />

D3a: 目 前 存 在 对 劳 务 派 遣 用 工 的 替 代 用 工 形 式 吗 ?1、 存 在 2、 不 存 在<br />

有 哪 些 ?<br />

D4:D7:《 劳 动 合 同 法 》 实 施 后 , 在 用 人 单 位 当 中 , 派 遣 员 工 占 全 体 员 工 的 比 重<br />

情 况 是 ()<br />

- 40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1、 下 降 2、 上 升 3、 不 同 单 位 当 中 有 升 有 降<br />

D5:《 劳 动 合 同 法 》 实 施 后 , 就 您 的 业 务 而 言 , 事 业 单 位 、 国 有 企 业 、 外 企 ( 以<br />

及 合 资 企 业 ) 和 私 营 企 业 对 使 用 劳 务 派 遣 用 工 出 现 下 列 哪 种 情 况 ?<br />

(1) 事 业 单 位 、 国 有 企 业 、 外 企 ( 以 及 合 资 企 业 ) 整 体 上 派 遣 用 工 增 加 , 私 营<br />

企 业 派 整 体 上 遣 用 工 减 少 ;<br />

(2) 事 业 单 位 、 国 有 企 业 、 外 企 ( 以 及 合 资 企 业 ) 整 体 上 派 遣 用 工 减 少 , 私 营<br />

企 业 整 体 上 派 遣 用 工 增 加 ;<br />

(3) 事 业 单 位 、 国 有 企 业 、 外 企 ( 以 及 合 资 企 业 ) 整 体 上 派 遣 用 工 减 少 , 私 营<br />

企 业 整 体 上 派 遣 用 工 减 少 ;<br />

(4) 事 业 单 位 、 国 有 企 业 、 外 企 ( 以 及 合 资 企 业 ) 整 体 上 派 遣 用 工 增 加 , 私 营<br />

企 业 整 体 上 派 遣 用 工 增 加 。<br />

D5a: 如 果 您 选 (1)(2), 即 出 现 事 业 单 位 、 国 有 企 业 和 外 企 ( 以 及 合 资 企 业 )<br />

同 私 营 企 业 派 遣 用 工 趋 势 相 反 的 情 况 , 您 认 为 是 什 么 原 因 造 成 的 ?<br />

(1) 用 人 体 制 不 同 ;<br />

(2) 竞 争 环 境 不 同 ;<br />

(3) 国 家 对 这 几 个 主 体 的 政 策 不 同 , 差 别 对 待<br />

(4) 其 他 :( 如 果 不 是 上 述 原 因 或 者 上 述 原 因 并 不 能 涵 盖 所 有 情 况 , 请 您 说 明 您<br />

认 为 的 原 因 )<br />

D5b: 如 果 您 选 (3)(4), 即 出 现 事 业 单 位 、 国 有 企 业 、 外 企 ( 以 及 合 资 企 业 )<br />

同 私 营 企 业 派 遣 用 工 趋 势 相 同 的 情 况 , 您 认 为 是 什 么 原 因 造 成 的 ?<br />

(1) 市 场 需 求 使 然 ;<br />

(2)《 劳 动 合 同 法 》 对 这 些 部 门 产 生 了 相 同 的 影 响 ;<br />

(3) 其 他 :( 如 果 不 是 上 述 原 因 , 请 您 注 明 您 认 为 的 原 因 )<br />

D6: 新 《 劳 动 合 同 法 》 对 公 司 产 生 了 怎 样 的 影 响 ?<br />

D7: 对 于 政 府 对 于 劳 务 派 遣 行 业 政 策 的 改 进 , 您 有 怎 样 的 意 见 或 者 建 议<br />

- 41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本 文 作 者 :<br />

1. 周 耀 凤 北 京 大 学 07 级 本 科 15010287110 zhouyaofeng2007@126.com<br />

2. 洪 晨 叶 北 京 大 学 07 级 本 科 13811464825 hcybd@yahoo.com.cn<br />

3. 罗 茜 北 京 大 学 07 级 本 科 15801255166 ariel_luoqian@yahoo.com.cn<br />

指 导 老 师 :<br />

叶 静 漪 北 京 大 学 法 学 院 教 授 、 硕 士 研 究 生 导 师 、 北 京 大 学 劳 动 法 与 社 会 保 障 法 研 究 所<br />

副 所 长<br />

This article is for inform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legal advice. Use of this article<br />

does not create an attorney-client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ontributing law firm and the reader.<br />

Readers should contact appropriate legal counsel for advice on any particular issue. Entire content<br />

copyright is owned by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Reproduc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this article in whole or in<br />

part without the written permission of the contributing law firm is expressly prohibited.<br />

- 42 - ©2011 <strong>TransAsia</strong> <strong>Lawyers</strong>

Hooray! Your file is uploaded and ready to be published.

Saved successfully!

Ooh no, something went w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