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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风险投资之概述 - TransAsia Lawy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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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国 风 险 投 资 之 概 述<br />

德 国 的 发 明 创 新 实 力 以 及 创 新 作 为 企 业 定 位 对 于 德 国 的 重 要 性 皆 得 到 广 泛 认<br />

可 。 尽 管 如 此 , 虽 然 德 国 跻 身 于 世 界 主 要 经 济 大 国 之 列 , 但 是 在 资 金 筹 措 和 技<br />

术 企 业 投 资 方 面 , 即 便 在 欧 洲 范 围 内 , 德 国 也 仅 达 到 中 等 水 平 而 已 。 遗 憾 的<br />

是 , 为 了 减 少 在 股 权 变 化 ( 包 括 增 加 资 本 ) 时 取 消 亏 损 结 转 对 税 负 所 造 成 的 不<br />

利 影 响 , 通 过 有 关 投 资 公 司 框 架 现 代 化 的 一 项 立 法 法 案 (“MoRaKG 法<br />

案 ”), § 8 c《 公 司 所 得 税 法 》 于 2008 年 9 月 获 得 通 过 。 然 而 , 与 通 过 在 股<br />

权 出 售 时 增 加 可 抵 扣 项 目 来 支 持 建 立 “ 投 资 天 使 ” 的 谨 慎 尝 试 一 样 , 这 一 举 措<br />

亦 无 法 取 得 成 功 。 由 于 欧 盟 委 员 会 在 2009 年 9 月 30 日 将 该 等 法 规 认 定 为 欧 盟<br />

法 律 所 禁 止 的 非 法 政 府 援 助 , 这 些 用 心 良 苦 的 尝 试 即 以 失 败 告 终 , 虽 然 其 目 的<br />

仅 仅 是 为 了 减 轻 风 险 投 资 所 投 资 企 业 和 私 人 风 险 投 资 者 的 过 重 税 负 。 但 是 , 根<br />

据 后 来 的 一 项 立 法 修 正 案 , 对 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之 后 的 所 有 股 权 收 购 而<br />

言 , 目 前 至 少 允 许 在 德 国 应 税 隐 性 公 积 金 的 额 度 内 进 行 亏 损 结 转 。<br />

在 德 国 , 即 使 基 金 本 身 并 无 应 税 所 得 , 管 理 服 务 补 偿 金 仍 要 被 征 收 营 业 税 , 这<br />

一 事 实 阻 碍 了 德 国 基 金 的 资 金 筹 措 。 对 风 险 投 资 基 金 ( 资 产 管 理 或 商 业 活 动 )<br />

的 透 明 度 仍 然 缺 乏 明 确 的 界 定 。 似 乎 就 此 有 必 要 采 取 立 法 行 动 。 对 于 风 投 投<br />

资 , 即 家 族 理 财 室 的 额 外 激 励 可 以 有 助 于 实 现 基 金 参 与 的 风 险 降 低 。<br />

此 外 ,“ 投 资 天 使 ” 不 仅 贡 献 资 金 和 经 验 而 且 还 充 当 投 资 者 和 创 始 人 之 间 的 中<br />

间 机 构 , 其 直 接 投 资 需 要 通 过 税 收 激 励 以 及 同 意 其 更 加 适 中 的 投 资 条 件 来 加 以<br />

肯 定 ( 并 且 2010 年 更 是 被 称 为 “ 投 资 天 使 年 ”)。 创 始 人 和 种 子 投 资 人 往 往<br />

受 到 过 多 清 算 优 先 权 的 不 利 影 响 , 而 该 等 清 算 优 先 权 是 有 利 于 后 期 投 资 者 的 标<br />

准 做 法 。 但 是 创 始 人 和 种 子 投 资 人 的 参 与 必 须 最 终 可 以 实 现 盈 利 。<br />

联 邦 经 济 部 通 过 建 立 高 科 技 创 始 人 基 金 (“ 高 科 技 创 业 基 金 ”) 的 方 式 来 纠 正<br />

出 现 的 种 子 融 资 市 场 失 效 问 题 , 这 一 倡 议 取 得 了 成 功 , 甚 至 得 到 国 外 的 广 泛 认<br />

可 。 但 是 德 国 联 邦 企 业 联 合 管 理 局 要 求 种 子 投 资 —— 尤 其 是 面 向 公 众 投 资 者 的<br />

首 轮 投 资 —— 向 反 垄 断 机 构 提 出 申 请 , 而 反 垄 断 机 构 由 于 接 受 公 共 审 计 从 而 通<br />

常 不 得 不 坚 持 战 略 性 的 监 督 权 力 。 目 前 德 国 联 邦 企 业 联 合 管 理 局 的 这 一 顽 固 作<br />

法 削 弱 了 前 述 的 成 功 倡 议 。 企 业 联 合 组 织 ( 包 括 企 业 风 险 投 资 和 公 共 基 金 ) 所<br />

进 行 的 风 投 投 资 于 是 背 负 着 不 必 要 的 官 僚 主 义 障 碍 和 成 本 。<br />

金 融 机 构 在 金 融 危 机 中 获 得 了 政 府 的 大 力 支 持 。 与 上 述 用 心 良 苦 的 新 法 规<br />

(MoRaKG) 监 管 尝 试 不 同 , 其 相 对 应 的 旨 在 限 制 对 冲 基 金 和 私 募 基 金 活 动 的<br />

《 投 资 风 险 限 制 法 案 》(RisikoBegrG 法 案 ) 却 存 续 下 来 。 例 如 ,RisikoBegrG<br />

法 案 规 定 工 人 委 员 会 在 控 制 权 变 更 之 前 提 交 有 关 潜 在 买 方 及 其 经 济 意 图 的 信<br />

息 。 金 融 市 场 在 2008 年 秋 自 身 造 成 的 危 机 不 仅 打 击 了 债 务 融 资 的 提 供 者 而 且<br />

直 接 影 响 了 风 投 的 分 支 业 务 。 基 金 投 资 者 开 始 规 避 风 险 , 风 投 企 业 的 潜 在 客 户<br />

也 推 迟 了 他 们 原 计 划 的 投 资 。 但 年 轻 的 种 子 企 业 需 要 通 过 其 发 展 平 台 进 一 步 获<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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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资 金 。 因 此 , 问 题 的 焦 点 就 势 必 集 中 在 后 续 融 资 款 项 的 可 用 性 之 上 。 这 要 求<br />

有 一 个 稳 定 的 、 在 整 个 欧 洲 具 有 竞 争 力 并 且 不 会 为 了 其 他 形 式 的 投 资 而 歧 视 风<br />

投 投 资 的 监 管 环 境 。<br />

为 此 , 最 近 欧 洲 的 立 法 动 议 可 能 会 有 所 帮 助 , 比 如 《 另 类 投 资 基 金 经 理 监 管 指<br />

令 》(AIFM) 将 在 今 年 第 一 季 度 生 效 , 并 在 接 下 来 两 年 内 在 所 有 成 员 国 施 行 。<br />

该 指 令 的 实 施 将 为 欧 洲 所 有 类 型 的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形 成 一 个 统 一 的 监 管 制 度 , 并<br />

将 对 现 有 的 《 可 转 让 证 券 共 同 投 资 计 划 指 令 》(UCITS) 进 行 补 充 。UCITS 指<br />

令 已 经 在 德 国 的 《 投 资 法 案 》(“InvG 法 案 ”) 中 得 以 实 施 , 该 法 案 仅 涉 及 投<br />

资 方 可 交 易 其 股 票 的 公 司 结 构 中 具 有 无 限 资 本 的 基 金 (“ 开 放 式 基 金 ”)。 相<br />

反 ,AIFM 指 令 旨 在 使 所 有 类 型 的 投 资 基 金 经 理 全 部 需 要 获 得 其 所 属 成 员 国 的 有<br />

权 机 关 ( 在 德 国 为 “ 联 邦 金 融 服 务 监 理 署 ”) 在 特 定 条 件 下 的 授 权 。 经 欧 盟 授<br />

权 的 另 类 投 资 基 金 经 理 可 以 在 其 他 成 员 国 内 推 广 任 何 欧 盟 另 类 投 资 基 金 , 并 可<br />

管 理 设 立 于 其 他 成 员 国 的 欧 盟 另 类 投 资 基 金 (“ 欧 盟 通 行 证 ”)。AIFM 指 令 还<br />

含 有 具 体 第 三 国 法 规 。 另 类 投 资 基 金 经 理 将 必 须 遵 守 特 定 的 经 营 和 组 织 要 求 以<br />

及 特 定 的 透 明 度 要 求 ( 针 对 杠 杆 式 基 金 或 者 收 购 非 上 市 公 司 多 数 股 权 或 控 制 权<br />

的 基 金 而 言 , 即 年 度 报 告 与 进 一 步 披 露 义 务 )。 如 果 该 等 AIFM 指 令 的 规 定 在<br />

德 国 得 以 执 行 , 所 有 另 类 投 资 基 金 势 必 将 享 受 到 基 金 在 InvG 法 案 下 已 经 享 有 的<br />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 例 如 对 于 基 金 管 理 交 易 税 、 企 业 所 得 税 以 及 增 值 税 的 豁 免 。<br />

* * *<br />

本 文 由 Weitnauer 律 师 事 务 所 的 Dr. Wolfgang Weitnauer 提 供 。 如 需 了 解 更<br />

多 信 息 , 请 通 过 以 下 网 址 联 系 :www.weitnauer.net.<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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