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 設 備 上 線 安 全 簽 核 制 度 : 台 積 公 司 所 有 生 產 機 台 在 裝機 階 段 都 必 須 經 過 三 階 段 的 安 全 簽 核 管 理 程 序 , 才 能 正式 開 始 生 產 運 作 。 在 第 一 階 段 , 機 台 負 責 人 必 須 逐 項 確認 廠 務 與 機 台 之 間 的 系 統 銜 接 均 符 合 設 計 規 範 且 安 全 無虞 後 , 始 得 開 啟 相 關 供 應 設 施 ; 第 二 階 段 , 必 須 逐 項 確認 廠 務 危 害 性 氣 體 及 化 學 品 供 應 系 統 、 消 防 防 護 設 施 、毒 性 氣 體 監 測 系 統 、 機 台 安 全 連 鎖 設 計 、 雷 射 及 輻 射 防護 、 機 台 附 屬 的 氣 化 供 應 設 施 及 製 程 廢 氣 處 理 設 備 等 系統 ; 最 後 在 第 三 階 段 , 機 台 負 責 人 必 須 完 成 上 述 二 階 段的 缺 失 改 善 , 以 及 電 力 設 施 的 紅 外 線 檢 測 , 並 將 所 有 的安 全 防 護 要 求 納 入 定 期 維 修 保 養 的 程 序 書 中 , 始 得 正 式開 始 生 產 運 作 。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每 月 平 均 約 有 五 十 餘 件 新設 備 簽 核 。作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在 日 常 作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上 , 除 了 有 高 風 險 作 業 管 制 、 承攬 商 管 理 、 化 學 品 安 全 管 理 及 安 全 稽 核 管 理 等 致 力 於 事 故預 防 之 外 , 也 妥 善 規 劃 災 害 緊 急 應 變 程 序 及 演 練 , 務 使 萬一 災 害 發 生 時 , 對 公 司 財 物 、 人 員 損 傷 及 對 社 會 與 環 境 的衝 擊 降 至 最 低 。• 高 風 險 作 業 管 制 : 台 積 公 司 針 對 廠 務 、 工 安 及 設 備 工 程部 門 的 作 業 中 , 將 會 造 成 人 員 傷 亡 等 工 安 事 件 之 作 業 項目 , 定 義 為 高 風 險 作 業 項 目 , 目 前 台 積 公 司 高 風 險 作 業共 計 二 十 項 。 當 所 執 行 之 作 業 涉 及 高 風 險 作 業 時 , 應 事前 完 成 相 關 文 件 及 許 可 證 之 申 請 , 由 單 位 主 管 核 可 後 ,始 可 進 行 。 此 外 , 台 積 公 司 針 對 各 項 高 風 險 作 業 中 的 關鍵 性 步 驟 , 如 氣 體 管 路 切 割 時 或 人 員 進 入 儲 槽 期 間 , 要求 台 積 公 司 及 施 工 廠 商 監 工 人 員 均 必 須 到 場 全 程 監 工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總 計 約 有 3,600 餘 件 高 風 險 作 業 。• 承 攬 商 管 理 : 台 積 公 司 視 合 作 承 攬 商 人 員 的 安 全 衛 生 等同 於 台 積 員 工 的 安 全 衛 生 。 在 採 購 之 初 便 要 求 承 攬 商 必須 編 列 固 定 比 率 的 工 安 衛 生 管 理 費 用 , 且 施 工 現 場 必 須配 置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人 員 。 對 於 承 攬 商 危 害 告 知 部分 , 除 了 要 求 承 攬 商 人 員 在 進 入 廠 區 前 必 須 接 受 安 衛 訓練 課 程 之 外 , 每 件 工 程 案 都 必 須 於 施 工 前 進 行 作 業 危 害分 析 。 在 施 工 當 天 , 各 項 工 程 監 工 人 員 必 須 再 次 向 所 有施 工 人 員 說 明 當 日 施 工 範 圍 及 安 全 要 求 , 於 施 工 期 間 ,台 積 工 程 負 責 人 員 必 須 隨 時 巡 視 現 場 , 若 發 現 不 安 全 的行 為 或 環 境 , 能 在 第 一 時 間 應 變 及 處 理 。 針 對 承 攬 商 工安 違 規 事 項 , 台 積 公 司 會 給 予 記 點 、 罰 鍰 或 停 權 等 懲罰 , 並 將 缺 失 提 供 施 工 及 採 購 部 門 作 為 日 後 工 程 案 發 包之 參 考 。• 個 人 安 全 防 護 具 : 針 對 現 場 可 能 接 觸 的 危 害 , 台 積 公 司要 求 人 員 必 須 使 用 個 人 防 護 具 , 將 暴 露 的 危 害 減 低 至 可接 受 的 範 圍 。 使 用 部 門 將 依 據 作 業 特 性 與 廠 區 工 安 環 保單 位 討 論 個 人 防 護 具 使 用 計 劃 , 計 劃 中 必 須 包 含 危 害 的種 類 、 防 護 具 的 選 擇 及 維 護 保 養 、 訓 練 計 劃 以 及 監 督 現場 人 員 使 用 狀 況 。 所 有 個 人 防 護 具 均 可 供 部 門 人 員 隨 時領 用 , 廠 區 工 安 環 保 單 位 則 會 隨 時 稽 核 人 員 現 場 的 使 用狀 況 。 各 廠 區 亦 會 不 定 期 進 行 個 人 防 護 具 展 示 及 海 報 宣導 , 以 提 升 員 工 對 於 個 人 防 護 具 的 認 知 。• 人 因 工 程 改 善 及 宣 導 : 台 積 公 司 對 於 機 台 硬 體 設 計 、 重物 搬 運 及 不 正 確 姿 勢 所 導 致 的 肌 肉 骨 骼 傷 害 , 其 所 採 行的 策 略 如 下 : 新 進 機 台 均 須 符 合 半 導 體 設 備 人 因 標 準(SEMI-S8 ) 有 關 人 因 設 計 的 要 求 , 並 在 正 式 進 入 台 積公 司 後 , 尚 須 考 量 東 方 人 體 型 的 特 質 , 輔 以 硬 體 調 整 協助 ; 針 對 重 物 搬 運 的 人 因 風 險 , 由 於 12 吋 晶 圓 較 重 ,不 適 宜 由 人 員 進 行 長 期 搬 運 , 因 此 台 積 公 司 致 力 搬 運系 統 的 自 動 化 , 以 減 輕 人 工 搬 運 所 累 積 的 傷 害 , 目 前台 積 公 司 在 12 吋 晶 圓 廠 自 動 搬 運 系 統 自 動 化 的 程 度 已達 99.9% ; 而 針 對 不 正 確 工 作 姿 勢 所 導 致 的 肌 肉 骨 骼 傷害 , 台 積 公 司 錄 製 辦 公 室 伸 展 操 影 片 及 辦 公 室 人 因 檢 核軟 體 , 提 供 員 工 自 我 檢 視 人 因 風 險 , 並 將 人 因 訓 練 納 為製 造 部 門 作 業 員 的 一 小 時 必 修 課 程 中 , 以 提 升 員 工 對 於肌 肉 骨 骼 傷 害 的 認 知 與 預 防 。•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 台 積 公 司 每 半 年 均 會 進 行 作 業 環 境 測定 , 包 含 法 規 所 定 義 的 物 理 性 ( 如 CO 2 、 照 明 、 噪 音等 ) 及 化 學 性 因 子 ( 依 法 定 須 進 行 環 測 之 化 學 物 )。 若採 樣 結 果 異 常 , 廠 區 工 安 環 保 單 位 將 會 進 行 作 業 行 為 觀察 或 硬 體 改 善 , 直 到 檢 測 結 果 正 常 為 止 。• 特 殊 作 業 員 工 健 康 檢 查 : 台 積 公 司 每 年 均 會 安 排 特 殊 作業 ( 如 輻 射 、 噪 音 、 特 定 化 學 物 質 作 業 等 ) 員 工 進 行 特殊 健 康 檢 查 。 若 檢 查 項 目 異 常 且 被 列 為 二 級 管 理 的 員工 , 健 康 中 心 將 會 安 排 職 業 醫 學 醫 師 參 考 歷 年 健 檢 結 果及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資 料 進 行 評 估 。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特 殊 作 業總 受 檢 人 數 2,194 人 , 檢 查 結 果 已 依 規 定 存 檔 、 追 蹤 並行 文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管 理 局 備 查 。社 會 參 與台 積 公 司 擁 有 堅 強 的 環 保 、 安 全 與 衛 生 管 理 團 隊 , 除 盡 力降 低 自 身 風 險 外 , 亦 不 忘 以 其 豐 富 管 理 經 驗 與 其 在 業 界 的影 響 力 , 對 社 會 做 出 貢 獻 。19
• 在 供 應 鏈 廠 商 部 份 : 台 積 公 司 透 過 稽 核 與 輔 導 , 以 提 升供 應 鏈 廠 商 環 保 、 安 全 衛 生 體 質 , 降 低 其 意 外 事 故 。 每年 並 舉 辦 「 供 應 鏈 管 理 論 壇 」 及 「 台 積 電 供 應 商 環 保 、安 全 衛 生 與 風 險 管 理 論 壇 」, 以 建 立 綠 色 供 應 鏈 、 分 享安 全 衛 生 環 保 管 理 心 得 、 溝 通 最 新 國 際 所 關 注 的 議 題 一如 歐 盟 電 子 電 器 產 品 限 用 物 質 指 令 (RoHS)、 全 氟 辛 烷磺 酸 (PFOS)、 氣 候 變 遷 。 經 過 近 幾 年 的 努 力 , 我 們 發現 , 台 積 公 司 的 供 應 鏈 廠 商 已 漸 漸 將 此 作 法 移 植 到 其 供應 鏈 的 管 理 上 , 此 作 為 已 對 產 業 界 產 生 深 遠 的 影 響 , 並間 接 使 廣 大 基 層 勞 工 獲 得 更 多 安 全 保 障 。• 在 高 科 技 工 業 部 份 : 台 積 公 司 深 信 工 安 與 衛 生 是 普 世 價值 , 不 吝 在 園 區 同 業 公 會 的 安 全 衛 生 委 員 會 組 織 上 分 享其 管 理 經 驗 。 在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間 , 主 要 的 議 題 包 括 :1.「 台 積 電 化 學 品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檢 視 與 經 驗 分 享 」2.「 台 積 電 公 共 危 險 物 品 改 善 計 劃 撰 寫 經 驗 分 享 」3. 「 台 積 電 因 應 新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規 則 經 驗 分享 」• 在 法 規 製 訂 的 建 議 方 面 : 我 們 主 動 邀 約 消 防 署 官 員 參 觀無 塵 室 , 並 多 次 面 對 面 對 高 科 技 產 業 的 特 性 交 換 意 見 ,訂 出 適 用 於 高 科 技 業 的 「 公 共 危 險 物 品 及 可 燃 性 高 壓 氣體 管 理 辦 法 」, 並 陸 續 對 以 下 之 勞 委 會 法 規 修 改 草 案 提出 具 體 建 言 :1.「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規 則 」2.「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組 織 管 理 及 自 動 檢 查 辦 法 」3.「 危 險 物 及 有 害 物 通 識 規 則 」3.7.2 緊 急 應 變當 發 生 天 災 或 意 外 事 故 時 , 台 積 公 司 相 信 第 一 時 間 的 妥 當處 置 不 僅 能 將 人 員 傷 害 與 環 境 污 染 機 率 降 至 最 低 , 還 能 大幅 減 少 設 備 損 失 與 降 低 生 產 復 原 的 困 難 度 , 因 此 台 積 公 司相 當 重 視 緊 急 應 變 , 從 設 置 器 材 、 訂 定 應 變 程 序 、 訓 練 與實 際 演 練 等 , 皆 有 整 體 規 劃 、 執 行 、 考 核 與 評 估 改 善 措 施 。疏 散 演 練台 積 公 司 各 廠 皆 設 置 緊 急 應 變 中 心 , 全 天 候 有 專 職 人 員 值勤 。 緊 急 應 變 中 心 內 設 置 氣 體 偵 測 、 消 防 警 報 、 重 點 攝 影與 緊 急 排 氣 等 系 統 與 各 類 緊 急 應 變 器 材 。 若 有 異 常 狀 況 或意 外 事 故 發 生 , 緊 急 應 變 中 心 在 第 一 時 間 獲 知 後 , 可 以 立即 廣 播 通 報 成 立 應 變 小 組 , 同 時 迅 速 採 取 有 效 的 行 動 。台 積 公 司 對 於 半 導 體 工 廠 可 能 發 生 的 各 種 意 外 狀 況 與 天 然災 害 皆 訂 有 詳 盡 的 緊 急 處 置 程 序 與 災 後 復 原 計 劃 , 項 目 涵蓋 地 震 、 火 災 、 化 學 物 質 洩 漏 、 毒 性 氣 體 外 洩 、 公 用 系 統( 水 、 電 、 空 調 ) 突 發 性 中 斷 等 。 針 對 各 種 災 害 的 屬 性 ,台 積 公 司 也 設 計 適 當 的 應 變 組 織 , 平 日 即 編 組 人 員 並 做 好訓 練 以 熟 悉 通 報 、 救 災 、 廠 務 系 統 因 應 、 現 場 管 制 、 傷 患救 護 與 救 災 設 施 支 援 等 應 變 技 能 。各 廠 區 工 安 環 保 部 每 年 舉 辦 主 題 式 緊 急 應 變 及 全 員 疏 散 演練 。 除 了 員 工 外 , 也 要 求 長 期 駐 廠 廠 商 公 司 共 同 參 與 應 變計 劃 及 參 加 演 練 , 目 的 是 讓 雙 方 人 員 在 處 理 真 實 意 外 事 故時 能 合 作 無 間 , 迅 速 地 控 制 災 害 。 演 練 區 域 與 主 題 選 定 則除 了 潔 淨 室 區 、 廠 務 區 外 , 也 包 含 各 種 機 房 、 實 驗 室 、 餐廳 廚 房 、 員 工 宿 舍 及 交 通 車 等 。 此 外 , 視 演 練 主 題 與 規模 , 主 辦 單 位 常 會 邀 請 外 部 消 防 隊 參 演 或 是 邀 請 專 家 擔 任評 審 。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演 練 項 目 包 含 火 災 事 故 、 毒 性 氣 體 外洩 、 化 學 品 洩 漏 / 翻 灑 、 地 震 與 供 電 異 常 、 局 限 空 間 事 故等 , 演 練 過 程 納 入 人 員 急 救 處 理 以 及 全 廠 區 疏 散 項 目 。緊 急 應 變 政 策事 件●氣 體 警 報●火 警 警 報●化 學 品 洩 漏●異 味●停 電●地 震●其 他策 略●救 援●預 防 暴 露●圍 堵●排 除 危 害●換 氣●監 測 / 檢 修●復 原軟 體組 織●廠 務 組●救 災 組●疏 散 組●急 救 組●保 全 組資 源硬 體緊 急 應 變 中 心●氣 體 偵 測●緊 急 排 氣●火 警 系 統●地 震 保 護●個 人 防 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