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商 务 指 南6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涉 及 的 对 外 合 作 情 况6.1 引 进 外 资 成 效 显 著纺 织 工 业 是 中 国 对 外 开 放 和和 利 用 外 资资 较 早 ⃝ 成 效 比 较 显 著 的 行 业 , 也 是 外 商 投 资资 的 重 要 领 域 之 一 ⃞“ 十 五 ‛ 期 间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合 同 利 用 外 资资 总 金 额 达 533 亿 美美 元 , 年 均 增 长 34.1%, 其 中 56% 的 投 资资 用 于 服 装 领 域 ⃞ 外 商 投 资资 主 要集 中 在 东 部 沿 海 纺 织 业 发 达 地 区 , 浙 江 ⃝ 江 苏 ⃝ 山 东 ⃝ 福 建 ⃝ 广 东 省 和和 上 海 市 纺 织 行 业 “ 十 五 ‛ 期 间 合 同 利 用 外 资资金 额 占 全 国 的 90% 以 上 ; 中 部 地 区 的 江 西 ⃝ 河 北 ⃝ 湖 北 以 及 辽 宁 等 省 近 几 年 也 成 为 吸吸 引 外 商 投 资资 较 多 的 省 份 ⃞ 三 资资企 业 在 中 国 纺 织 品品 服 装 出 口 创 汇 中 占 有 重 要 地 位 ,2005 年 , 三 资资 企 业 纺 织 品品 服 装 出 口 403 亿 美美 元 , 占 中 国 纺 织 品品 服装 出 口 总 额 的 34.3%, 其 中 纺 织 品品 出 口 147 亿 美美 元 , 服 装 出 口 256 亿 美美 元 ⃞ 通 过 有 效 引 进 国 外 资资 金 ⃝ 先 进 技 术术 和和 现 代化 管 理 , 对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提 高 技 术术 装 备 水 平 和和 产 品品 开 发 设 计 能 力力 , 加 强 服 装 品品 牌 开 发 意 识 , 推 动 技 术术 进 步 和和 产 业 结构构 调 整 , 扩 大 出 口 创 汇 都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6.2 吸 收 外 商 投 资 政 策⃣ 中 西 部 地 区 外 商 投 资资 优 势势 产 业 目 录 (2004 年 修 订 )⃤ 于 2004 年 9 月 1 日 起 开 始始 施 行 ⃞ 属 于 目 录 内 的 外 商 投 资资项 目 , 享 受 ⃣ 指 导 外 商 投 资资 方 向 规 定 ⃤ 的 鼓 励 类 项 目 的 相 关 政 策 及 ⃣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转 发 外 经 贸 部 等 部 门 关 于 当 前前 进一 步 鼓 励 外 商 投 资资 意 见 的 通 知 ⃤ 中 的 有 关 优 惠 政 策 ⃞ 其 中 包包 括 : 山 西 省 的 大 麻 ⃝ 亚 麻 纺 织 品品 生 产 ; 黑 龙 江 省 的 亚 麻纺 织 品品 及 制 品品 生 产 ; 湖 北 省 的 麻 纺 织 及 高 档 服 装 面 料 生 产 ; 重 庆 市 的 苎 麻 纺 织 品品 及 制 品品 生 产 ; 四 川 省 的 高 产 优 质 蚕桑 基 地 建 设 及 丝 绸 产 品品 加 工 ⃝ 苎 麻 纺 织 品品 及 制 品品 生 产 ; 贵 州 省 的 苎 麻 产 品品 深 加 工 ; 西 藏 自 治 区 的 毛 纺 产 品品 加 工 制 造 ;青 海 省 的 牛 羊羊 绒 产 品品 深 加 工 及 藏 毯 生 产 ; 新 疆疆 自 治 区 ( 含 新 疆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 的 亚 麻 种 植 及 其 制 品品 生 产 ⃝ 高 档 棉 毛产 品品 升 级 改 造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的 毛 纺 织 ⃝ 针 织 品品 高 新 技 术术 产 品品 开 发 ⃞2005 年 1 月 1 日 起 开 始始 实 施 的 ⃣ 外 商 投 资资 产 业 指 导 目 录 ⃤, 鼓 励 外 商 在 纺 织 业 ( 高 档 纺 织 面 料 的 染 整 及 后 整 理 加工 ; 工 程 用 特 种 纺 织 品品 ); 化 学 纤 维 ( 差 别 化 化 学 纤 维 及 芳 纶 ⃝ 氨 纶 ⃝ 碳 纤 维 等 高 新 技 术术 化 纤 生 产 ; 粘 胶 无 毒 纺 等 环保 型 化 纤 生 产 ; 日 产 400 吨 及 以 上 纤 维 及 非 纤 维 用 聚 酯 生 产 )⃞ 限 制 外 商 投 资资 的 领 域 有 : 化 学 纤 维 ( 常 规 切 片 纺 的 化纤 抽 丝 生 产 ; 单 线 能 力力 在 2 万 吨 / 年 以 下 粘 胶 短 纤 维 生 产 ; 日 产 400 吨 以 下 纤 维 及 非 纤 维 用 聚 酯 生 产 ; 氨 纶 生 产 )⃞2005 年 7 月 4 日 , 商 务 部 ⃝ 海 关 总 署署 ⃝ 质 检 总 局 2005 年 第 45 号 公 告告 , 公 布 ⃣ 纺 织 品品 出 口 临 时 管 理 商 品品 目 录 ⃤,对 欧 盟 25 国 出 口 的 10 类 产 品品 实 施 纺 织 品品 出 口 临 时 管 理 , 期 限 自 2005 年 7 月 20 日 起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5 年 9 月 22 日 , 商 务 部 公 布 ⃣ 纺 织 品品 出 口 临 时 管 理 办 法 ⃤⃞2005 年 11 月 23 日 , 商 务 部 ⃝ 海 关 总 署署 ⃝ 质 检 总局 2005 年 第 87 号 公 告告 , 发 布 ⃣ 对 美美 出 口 纺 织 品品 临 时 管 理 商 品品 目 录 ⃤, 对 于 目 录 所 列 商 品品 , 在 2006 年 1 月 1 日 至 2008年 12 月 31 日 期 间 对 美美 国 出 口 , 实 施 纺 织 品品 出 口 临 时 管 理 ⃞6.3 纺 织 品 加 入 WTO 的 承 诺 及 国 际 惯 例纺 织 业 加 入 WTO 的 承 诺1⃝ 自 动 获 得 ⃣ 纺 织 品品 服 装 协 议 ⃤(ATC) 的 一 体 化 待 遇 ⃞ 自 2001 年 12 月 11 日 起 , 欧 盟 和和 美美 国 取 消 原 产 于 中 国的 在 其 向 WTO 纺 织 品品 服 装 监 督 机机 构构 (TMB) 通 报 的 第 一 阶 段 和和 第 二 阶 段 一 体 化 清 单 中 产 品品 的 配 额 限 制 , 同 时 欧 盟还 取 消 部 分 其 它 类 别 的 配 额 限 制 ⃞ 自 2002 年 1 月 1 日 起 , 土 耳 其 取 消 原 产 于 中 国 的 在 其 向 TMB 通 报 的 第 一 阶 段 和和第 二 阶 段 一 体 化 清 单 中 产 品品 的 配 额 限 制 , 美美 国 , 欧 盟 , 加 拿 大 和和 土 耳 其 取 消 原 产 于 中 国 的 在 其 向 TMB 通 报 的 第 三 阶段 一 体 化 清 单 中 产 品品 的 配 额 限 制 ⃞ 中 国 还 可 以 根 据 ATC 协 定 第 6 条 的 规 定 , 可 以 对 1990 年 进 口 额 为 基 数 的 49% 的产 品品 采 取 过 渡 保 障 措 施 , 合 法 保 护 产 业 利 益 ⃞2⃝ 关 税 减 让 ⃞ 从 2002 年 1 月 1 日 起 开 始始 履 行 加 入 WTO 关 税 减 让 义 务 ⃞ 按 照 承 诺 ,2002—2005 年 纺 织 品品 服 装的 平 均 税 率率 分 别 下 降 为 17.8%,15.2%,12.8%,11.4%, 其 中 2002 年 当 年 平 均 下 降 2.45 个 百 分 点 ,2005 年 关 税 平 均水 平 较 2002 年 下 降 6.4 个 百 分 点 , 降 幅 为 36%⃞ 到到 2005 年 , 除 1 个 税 则 号 外 全 部 达 到到 约 束 关 税 水 平 ⃞ 关 税 减 让 后 , 42
纺 织基 本本 体 现 了 从 原 材 料 , 中 间 产 品品 , 制 成 品品 由 低 到到 高 的 梯 形 关 税 结 构构 ⃞3⃝ 取 消 非 关 税 措 施 ⃞ 加 入 WTO 时 取 消 羊羊 毛 , 腈 纶 , 涤 纶 等 42 个 税 则 号 的 商 品品 的 进 口 配 额 和和 许 可 证 , 即 从 2002年 起 , 纺 织 原 料 , 纺 织 品品 服 装 以 及 纺 织 机机 械 的 进 口 配 额 和和 许 可 证 全 部 取 消 ⃞ 除 了 关 税 以 外 , 加 入 WTO 后 不 得 采 用 ,不 重 新 采 用 或 实 施 其 他 的 非 关 税 措 施 , 除 非 国 外 产 品品 大 量 倾 销 或 国 内 产 业 遭 受 严 重 损 害 而而 适 用 反 倾 销 , 反 补 贴 和和 保障 措 施 ⃞4⃝ 逐 步 放 开 进 口 管 理 ⃞ 棉 花 , 羊羊 毛 , 羊羊 毛 条 的 进 口 实 行 关 税 配 额 的 办 法 , 在 配 额 数 量 内 实 行 1% 的 低 税 率率 , 在配 额 外 实 行 公 开 税 则 税 率率 ⃞2002 年 棉 花 关 税 配 额 的 数 量 为 81.85 万 吨 , 到到 2004 年 将 增 加 到到 89.4 万 吨 ; 国 内 非 国 营 贸易 公 司 将 获 得 占 总 量 67% 的 棉 花 关 税 配 额 ; 取 消 棉 花 的 出 口 补 贴 ; 依 据 WTO 的 相 关 协 定 对 动 植 物 进 行 检 疫疫 ⃞2002年 羊羊 毛 的 关 税 配 额 量 为 26.45 万 吨 , 羊羊 毛 条 的 数 量 为 7.25 吨 ,2004 年 的 数 量 分 别 为 28.7 万 吨 和和 8 万 吨 ⃞2002 年 起 ,逐 步 增 加 羊羊 毛 , 羊羊 毛 条 以 及 腈 纶 的 指 定 经 营 公 司 的 数 量 ,2005 年 完 全 放 开 贸 易 权 ⃞ 棉 花 进 口 仍 可 以 继 续 实 行 国 营 贸易 , 但 随 着 非 国 营 贸 易 的 增 加 , 棉 花 的 进 口 权 也 将 逐 步 开 放 ⃞5⃝ 逐 步 放 开 贸 易 权 ⃞ 通 过 增 加 和和 扩 大 贸 易 权 的 措 施 , 逐 步 取 消 丝 绸 的 国 营 贸 易 制 度 , 在 2005 年 1 月 1 日 完 全取 消 在 丝 绸 出 口 领 域 的 各 种 主 动 限 制 , 包包 括 取 消 在 出 口 环 节 征 收 的 各 种 费 用 ⃞ 加 入 WTO 后 ,“ 两 纱 两 布 ‛ 以 及 厂 丝 ,坯 绸 实 行 的 国 营 贸 易 制 度 将 发 生 变 化 , 贸 易 权 也 将 面 向 所 有 企 业 开 放 ⃞ 对 日 本本 , 韩 国 的 棉 坯 布 出 口 , 仍 需 按 配 额 出口 , 并 按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出 口 许 可 证 ⃞6⃝ 保 护 知 识 产 权 ⃞ 纺 织 品品 外 观 设 计 主 要 包包 括 纺 织 织 物 的 图 案 , 花 型 及 服 装 款 式 设 计 , 是 一 种 特 殊 的 无 形 资资 产 ,设 计 者者 或 所 有 者者 对 它 具 有 独 立 占 有 的 权 利 ⃞WTO 成 员员 的 设 计 可 以 根 据 中 国 ⃣ 实 施 国 际 著 作 权 条 约 的 规 定 ⃤ 作 为 实 用艺 术术 作 品品 得 到到 保 护 ⃞ 中 国 承 诺 制 定 专 门 的 法 律 , 对 纺 织 品品 设 计 依 法 提 供 保 护 ⃞7⃝ 遵 守 WTO⃣ 与 贸 易 有 关 的 投 资资 措 施 ⃤ 协 定 ⃞ 目 前前 , 对 棉 纺 , 化 纤 , 毛 纺 涉 及 新 增 生 产 能 力力 的 项 目 由 国 家 有关 部 门 进 行 核 准 , 在 化 纤 领 域 仍 存 在 外 商 投 资资 的 股 比 限 制 , 如 不 允 许 氨 纶 , 聚 酯 , 腈 纶 的 独 资资 ⃞ 加 入 WTO 后 必 须 遵从 “ 与 贸 易 有 关 的 投 资资 措 施 ‛(TRIMs)⃞ 一 般 情 况 下 , 必 须 放 开 外 资资 企 业 的 地 域 , 数 量 , 股 权 比 例 限 制 以 及 投 资资 的 其他 限 制 ⃞ 在 目 前前 的 行 政 审 批 清 理 中 , 即 将 取 消 化 纤 和和 毛 纺 能 力力 的 核 准 , 继 续 保 留 棉 纺 生 产 能 力力 的 “ 两 证 ‛ 管 理 制 度 ⃞8⃝ 同 意 特 殊 保 障 措 施 ⃞WTO 某 一 成 员员 国 认 为 来来 自 中 国 的 纺 织 品品 服 装 进 口 增 长 对 本本 国 同 类 企 业 造 成 损 害 , 在 2009年 1 月 1 日 以 前前 , 通 过 磋 商 后 , 中 国 将 纺 织 品品 服 装 的 某 一 或 几 个 品品 类 的 出 口 数 量 “ 控 制 在 不 超超 过 提 出 磋 商 请 求 的 当月 前前 的 最 近 14 个 月 中 前前 12 个 月 进 入 该 成 员员 数 量 的 107.5%( 羊羊 毛 产 品品 类 别 为 106%) 的 水 平 ‛⃞ 这 一 方 面 使 进 口 国 可以 对 中 国 的 产 品品 采 取 选 择 性 保 障 措 施 , 另 一 方 面 也 使 原 来来 不 对 中 国 设 限 的 国 家 可 以 以 此 来来 约 束 中 国 的 出 口 ⃞9⃝WTO 成 员员 保 留 的 其 他 措 施 ⃞ 阿 根 廷 于 2002 年 7 月 31 日 前前 取 消 纺 织 品品 服 装 的 配 额 ( 双 边 ) 限 制 , 对 于 过 高的 关 税 进 行 逐 年 削削 减 ⃞ 匈匈 牙 利 提 出 对 从 中 国 进 口 的 纺 织 品品 实 行 限 制 , 但 分 阶 段 开 放 其 市 场 ⃞ 墨 西 哥哥 可 以 对 中 国 进 口的 纺 织 品品 服 装 采 取 反 倾 销 可 以 不 受 WTO 反 倾 销 协 定 以 及 中 国 加 入 WTO 有 关 文 件 的 约 束 ⃞ 这 些 国 家 承 诺 在 加 入 WTO后 的 3~6 年 内 取 消 对 中 国 采 取 的 一 些 不 符 合 WTO 原 则 的 规 定 ⃞国 际 惯 例 :根 据 1995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的 世 界界 纺 织 品品 服 装 协 议 (ATC), 世 贸 组 织 成 员员 国 在 纺 织 品品 服 装 领 域 应 遵 守 执 行 的 国 际惯 例 包包 括 :1⃝ 产 品品 一 体 化 安 排 : 到到 2005 年 1 月 1 日 , 所 有 剩 余 产 品品 ( 占 1990 年 成 员员 进 口 产 品品 总 量 的 49%) 将 一 体 化 , 届时 协 议 将 终 止 ⃞ 在 符 合 上 述 规 定 的 条 件 下 , 每 个 进 口 国 可 自 行 决 定 各 阶 段 一 体 化 的 具 体 产 品品 , 但 一 体 化 产 品品 目 录 必须 包包 括 协 议 涵 盖 的 四 组 产 品品 : 毛 条 及 纱 , 机机 织 物 , 纺 织 制 品品 及 服 装 ⃞2⃝ 现 行 配 额 的 自 由 化 安 排 : 以 1995 年 1 月 1 日 为 起 点 , 通 过 提 高 配 额 年 增 长 率率 , 逐 步 增 加 从 原 MFA 延 续 下 来来的 现 行 双 边 配 额 数 量 , 直 至 这 些 产 品品 一 体 化 , 即 配 额 取 消 为 止 ⃞ 提 高 年 增 率率 的 具 体 步 骤 是 : 从 1995 年 1 月 1 日 起 ,将 现 行 配 额 所 适 用 的 原 MFA 的 增 长 率率 提 高 16%⃞ 第 一 阶 段 的 年 增 长 率率 自 1998 年 1 月 1 日 第 二 阶 段 开 始始 时 再 增 加 25%;到到 2002 年 1 月 1 日 起 再 增 加 27%⃞3⃝ 非 MFA 数 量 限 制 的 取 消 ⃞ 如 果果 成 员员 中 存 在 非 MFA 产 品品 的 数 量 限 制 ( 或 有 同 等 作 用 的 措 施 ), 且 不 符 合 世 贸规 则 的 规 定 , 应 将 其 与 世 贸 规 则 统 一 起 来来 或 在 10 年 过 渡 期 内 将 其 逐 步 取 消 ⃞ 关 贸 规 则 允 许 的 限 制 可 以 继 续 保 留 ⃞4⃝ 过 渡 期 特 殊 保 障 机机 制 ⃞ 允 许 成 员员 国 有 10 年 过 渡 期 内 的 特 殊 保 障 机机 制 , 使 成 员员 国 避 免 在 过 渡 期 受 到到 未 一 体 化产 品品 且 无 配 额 限 制 产 品品 进 口 激 增 的 损 害 ⃞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