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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通識教育的理念與實踐 - 東亞經典與文化研究計畫 - 國立臺灣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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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br />

理 念 與 實 踐<br />

黃 俊 傑<br />

著<br />

中 華 民 國 通 識 教 育 學 會<br />

出 版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目 次<br />

李 序 .................................................................................................i<br />

自 序 ........................................................................................ v<br />

修 訂 新 版 自 序 ....................................................................... ix<br />

第 一 章 導 論 ...................................................................... 1<br />

第 二 章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br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 .................................. 7<br />

一 、 引 言 .............................................................................7<br />

二 、 當 前 大 學 教 育 的 困 境 及 其 對 應 策 略 .........................7<br />

三 、 作 為 教 育 改 革 策 略 的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 背 景 與<br />

涵 義 ...........................................................................24<br />

四 、 兩 種 質 疑 通 識 教 育 的 意 見 及 其 批 判 .......................35<br />

五 、 結 語 : 通 識 教 育 與 二 十 一 世 紀 台 灣 的 展 望 .........041<br />

第 三 章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論 ( 一 ):<br />

傳 統 通 識 教 育 理 念 的 分 析 ....................................047<br />

一 、 引 言 .........................................................................047<br />

二 、 中 國 傳 統 人 文 通 識 教 育 經 驗 及 其 啟 示 .................050<br />

三 、 古 代 儒 家 通 識 教 育 思 想 .........................................071<br />

四 、 道 家 與 法 家 諸 子 的 教 育 觀 .....................................091<br />

五 、 中 國 文 化 經 典 的 現 代 通 識 內 涵 及 其 教 學 策 略 :<br />

以 《 孟 子 》 為 例 .....................................................104<br />

六 、 結 語 .........................................................................130


第 四 章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論 ( 二 ):<br />

現 代 通 識 教 育 理 論 的 探 索 ....................................131<br />

一 、 前 言 .........................................................................131<br />

二 、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的 三 種 理 論 .....................................131<br />

三 、 三 種 理 論 的 潛 在 問 題 .............................................143<br />

四 、 新 理 論 的 提 出 : 內 涵 、 實 踐 、 挑 戰 與 回 應 .........156<br />

五 、 結 語 .........................................................................166<br />

第 五 章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實 踐 ( 一 ):<br />

當 前 的 挑 戰 及 其 因 應 ..........................................169<br />

一 、 引 言 .........................................................................169<br />

二 、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結 構 性 問 題 .................................170<br />

三 、 當 前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問 題 的 歷 史 根 源 .....................179<br />

四 、 結 構 性 問 題 的 因 應 : 體 制 的 與 心 態 的 調 整 .........182<br />

五 、 歷 史 的 困 境 之 超 越 : 從 溝 通 到 共 識 .....................186<br />

六 、 結 語 .........................................................................188<br />

第 六 章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實 踐 ( 二 ):<br />

課 程 設 計 的 原 則 及 其 落 實 ....................................189<br />

一 、 引 言 .........................................................................189<br />

二 、 課 程 設 計 的 原 則 及 其 落 實 ( 一 ).........................189<br />

三 、 課 程 設 計 的 原 則 及 其 落 實 ( 二 ).........................222<br />

四 、 原 則 的 實 踐 .............................................................232<br />

五 、 結 語 .........................................................................245<br />

第 七 章 結 論 .....................................................................247<br />

附 錄 ( 一 ) 美 國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考 察 報 告 ...........................251<br />

一 、 考 察 計 劃 之 背 景 .....................................................251<br />

二 、 美 國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實 施 之 概 況 .............................256


三 、 考 察 心 得 .................................................................289<br />

四 、 具 體 建 議 .................................................................296<br />

附 錄 ( 二 ) 日 本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考 察 報 告 ...........................299<br />

一 、 前 言 .........................................................................299<br />

二 、 日 本 通 識 教 育 實 施 概 況 .........................................300<br />

三 、 教 養 部 存 廢 之 相 關 問 題 .........................................301<br />

四 、 整 體 考 察 印 象 .........................................................302<br />

五 、 各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實 施 概 況 .....................................307<br />

六 、 各 大 學 簡 況 .............................................................320<br />

七 、 對 國 內 大 學 推 動 通 識 教 育 之 建 議 .........................326<br />

八 、 結 語 .........................................................................328<br />

附 錄 ( 三 )「 大 學 通 才 教 育 的 理 論 與 實 際 」<br />

座 談 會 記 錄 .....................................................329<br />

參 考 書 目 ....................................................................................355<br />

台 灣 推 展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年 表 .................................................381<br />

誌 謝 .....................................................................................397


李 序<br />

黃 俊 傑 教 授 最 近 完 成 他 的 《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 》<br />

大 著 , 並 將 付 印 出 版 。 黃 教 授 邀 我 為 這 本 新 書 寫 序 , 我 覺 得 這<br />

本 書 的 出 版 , 將 對 國 內 通 識 教 育 產 生 很 大 的 影 響 , 而 我 自 己 與<br />

黃 教 授 有 十 多 年 來 共 同 為 通 識 教 育 努 力 的 經 驗 , 對 黃 先 生 的 執<br />

著 精 神 十 分 感 佩 , 所 以 亟 願 為 這 一 本 書 作 推 介 , 並 致 祝 賀 之 忱 。<br />

民 國 七 十 二 年 至 七 十 三 年 間 , 我 與 沈 君 山 兄 接 受 教 育 部 的<br />

委 託 , 組 成 小 組 委 員 會 負 責 規 劃 設 計 「 大 學 共 同 科 目 」, 當 時 黃<br />

俊 傑 教 授 是 小 組 成 員 之 一 , 並 擔 任 執 行 秘 書 。 在 近 一 年 的 規 劃<br />

過 程 中 , 黃 先 生 就 已 表 現 出 他 對 通 識 教 育 的 熱 忱 與 理 念 。 其 後 ,<br />

我 去 清 華 大 學 創 辦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 主 持 通 識 教 育 學 程 的 設 計 與<br />

執 行 , 黃 教 授 不 辭 辛 苦 常 來 新 竹 協 助 我 , 我 們 都 一 直 非 常 感 念 。<br />

民 國 八 十 四 年 , 中 華 民 國 通 識 教 育 學 會 成 立 , 我 被 推 為 首 任 埋<br />

事 長 , 黃 先 生 又 屈 就 擔 任 秘 書 長 職 務 , 擘 劃 各 種 活 動 , 厥 功 至<br />

大 。 其 後 , 我 的 任 期 屆 滿 , 因 研 究 與 行 政 事 務 均 忙 , 堅 持 不 繼<br />

續 連 任 , 黃 先 生 眾 望 所 歸 , 被 推 舉 為 第 二 任 理 事 長 , 本 年 又 再<br />

度 連 任 , 任 期 內 為 學 會 與 通 識 教 育 學 界 , 做 了 許 多 實 際 的 與 理<br />

念 上 的 開 拓 與 建 樹 。 如 今 , 他 將 這 些 他 稱 為 「 史 學 研 究 之 外 的<br />

業 餘 經 驗 」 累 積 彙 集 成 專 書 , 將 使 通 識 教 育 學 界 在 艱 苦 的 發 展<br />

過 程 中 , 有 更 明 確 的 理 念 架 構 與 實 踐 方 向 可 資 參 照 , 確 實 是 應<br />

該 大 加 慶 賀 之 事 。<br />

黃 教 授 本 書 完 成 於 他 號 為 「 逍 遙 樓 」 的 書 齋 , 但 是 全 書 的<br />

精 神 卻 是 非 常 嚴 肅 的 , 毫 無 一 點 逍 遙 之 意 。 在 本 書 中 黃 先 生 首<br />

先 從 通 識 教 育 的 涵 義 與 目 標 給 予 釐 清 , 並 對 國 內 通 識 教 育 的 發<br />

展 詳 加 闡 述 , 然 後 分 就 理 論 與 實 踐 兩 大 部 份 作 深 入 而 又 有 高 瞻<br />

遠 矚 的 詳 盡 論 釋 , 每 一 章 節 極 為 可 貴 。 但 是 最 引 起 我 共 鳴 的 是<br />

他 對 傳 統 通 識 教 育 理 念 分 析 的 部 份 。 黃 教 授 對 傳 統 儒 家 的 經 典


- ii -<br />

有 深 厚 的 素 養 , 又 對 現 代 的 教 育 趨 勢 有 深 刻 的 體 認 , 所 以 能 深<br />

深 地 體 悟 當 前 的 通 識 教 育 不 僅 要 借 用 西 方 教 育 觀 念 , 同 時 也 要<br />

復 振 傳 統 儒 家 的 「 全 人 教 育 」 理 念 , 才 能 適 用 於 我 們 的 文 化 國<br />

情 。 他 對 儒 家 的 教 育 理 念 有 這 樣 一 段 說 明 :<br />

儒 家 式 的 「 全 人 教 育 」 更 企 求 提 昇 人 的 境 界 , 厚 植 並 提<br />

昇 生 命 的 超 越 向 度 , 使 人 能 在 有 限 的 生 命 中 創 造 無 限 的<br />

意 義 。 儒 家 定 義 的 「 整 全 的 人 」 在 多 層 次 、 多 面 向 之 間<br />

完 成 動 態 的 連 續 體 (continuum), 它 既 是 「 身 心 連 續 體 」<br />

( mind-body continuum ), 又 是 「 個 人 社 會 連 續 體 」<br />

(individual-societal continuum), 更 是 「 天 人 同 構 之 連 續<br />

體 」(homo-cosmic continuum)。 儒 家 教 育 理 念 中 的 「 整<br />

全 的 人 」, 是 一 個 有 本 源 而 與 宇 宙 大 化 之 流 在 精 神 上 相 往<br />

來 的 人 。<br />

對 我 來 說 , 黃 先 生 這 樣 的 闡 釋 儒 家 的 全 人 教 育 理 念 , 不 但<br />

與 我 自 己 所 建 構 傳 統 中 國 「 三 層 面 和 諧 均 衡 宇 宙 觀 」 的 觀 念 相<br />

應 和 , 而 是 把 儒 家 的 教 育 哲 學 的 精 髓 闡 述 到 最 徹 底 的 層 次 。<br />

當 然 , 黃 教 授 也 不 是 一 位 食 古 不 化 的 人 , 他 頌 揚 儒 家 的 傳<br />

統 教 育 理 念 , 但 也 沒 忘 記 如 何 將 這 些 傳 統 轉 化 用 於 現 代 , 他 一<br />

面 辯 解 現 代 所 見 對 儒 家 的 批 判 , 另 一 面 又 提 出 他 自 己 所 體 驗 到<br />

儒 家 理 念 對 現 代 通 識 教 育 的 三 點 重 要 啟 示 , 那 就 是 :<br />

( 一 ) 知 識 內 容 的 通 貫 性<br />

( 二 ) 教 學 方 法 的 師 生 互 為 主 體 性<br />

( 三 ) 校 園 文 化 的 塑 造<br />

黃 先 生 在 這 三 點 啟 示 上 有 精 采 的 探 討 , 最 值 得 思 考 當 代 大<br />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教 師 們 深 加 研 讀 體 會 。


- iii -<br />

當 然 黃 教 授 在 本 書 中 也 不 是 只 在 理 論 層 次 上 探 討 通 識 教<br />

育 , 在 實 踐 的 層 面 上 他 也 提 供 不 少 課 程 設 計 的 方 案 , 可 供 各 大<br />

學 進 行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籌 設 的 參 考 ; 在 附 錄 中 他 並 把 他 在 美 國 與<br />

日 本 考 察 的 實 錄 予 以 披 露 , 也 提 供 不 少 可 參 考 的 資 料 。 總 之 ,<br />

當 前 通 識 教 育 的 論 著 雖 已 有 不 少 , 但 是 黃 先 生 這 部 書 既 有 理 論<br />

又 能 顧 及 實 際 , 既 能 深 悟 傳 統 又 能 體 會 出 現 代 的 啟 示 , 又 能 嚴<br />

肅 地 辨 清 當 代 意 識 走 向 與 文 化 傳 承 的 長 遠 意 義 , 這 是 一 本 十 分<br />

難 得 的 教 育 學 術 著 作 。<br />

一 九 九 八 、 九 、 二<br />

寫 於 南 港 中 研 院 研 究 室


- iv -


- v -<br />

自 序<br />

這 部 書 所 探 討 的 是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及 其 在 現 階 段 國 內<br />

高 等 教 育 環 境 中 的 落 實 問 題 。 我 在 過 去 數 年 撰 寫 這 部 書 的 過 程<br />

中 , 對 於 國 內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一 直 懷 有 一 幅 較 為 全 面 性 的 圖 像 。<br />

我 認 為 , 在 當 前 國 內 大 學 校 園 裡 , 通 識 教 育 雖 然 已 經 獲 得 了 相<br />

當 的 重 視 , 但 是 整 體 而 言 通 識 教 育 的 實 踐 仍 充 滿 了 荊 棘 : 理 論<br />

的 貧 困 是 第 一 項 困 境 ; 高 等 教 育 界 知 識 分 工 日 趨 細 密 化 以 配 合<br />

資 本 主 義 之 生 產 與 再 生 產 體 系 , 是 第 二 項 困 境 ; 優 秀 師 資 難 覓 ,<br />

則 是 第 三 項 困 境 。 由 於 國 內 通 識 教 育 「 界 」 較 為 缺 乏 博 厚 高 明<br />

可 大 可 久 的 理 論 , 所 以 , 橫 面 移 植 國 外 理 論 或 經 驗 者 , 遠 多 於<br />

縱 面 繼 承 自 己 教 育 傳 統 並 創 新 課 程 者 。 臺 灣 的 高 等 教 育 長 期 以<br />

來 深 受 政 治 力 與 經 濟 力 的 滲 透 與 干 擾 , 所 以 , 學 術 與 教 育 日 趨<br />

分 割 化 , 大 學 的 系 所 在 「 專 業 化 」 的 美 名 之 下 , 逐 漸 肢 解 大 學<br />

作 為 知 識 的 統 整 殿 堂 之 性 質 , 使 大 學 教 育 在 大 學 生 人 格 養 成 與<br />

世 界 觀 的 塑 造 上 所 產 生 的 「 隧 道 效 應 」 日 益 加 深 , 研 究 有 成 的<br />

大 學 教 師 參 與 通 識 課 程 教 學 工 作 之 意 願 頗 為 低 落 。 在 以 上 所 說<br />

這 三 種 困 境 之 下 , 推 動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無 異 於 逆 流 游 泳 , 用 力 甚<br />

多 而 成 效 有 限 , 其 悲 壯 可 比 擬 於 揮 魯 陽 之 戈 以 返 落 日 !<br />

但 是 , 通 識 教 育 終 究 是 教 育 工 作 者 心 靈 深 處 「 永 恆 的 鄉<br />

愁 」, 教 育 工 作 者 像 太 平 洋 裡 的 鮭 魚 , 成 長 之 後 要 奮 其 生 命 之<br />

力 , 返 回 他 們 原 生 的 山 間 溪 澗 。 這 部 書 是 我 在 這 種 「 永 恆 的 鄉<br />

愁 」 的 呼 喚 之 下 , 對 關 心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朋 友 提 出 來 的 學 思 心<br />

得 報 告 。 這 部 書 的 結 構 共 分 為 七 章 , 第 一 章 說 明 全 書 宗 旨 與 分<br />

析 的 起 點 ; 第 二 章 為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提 出 清 晰 的 定 義 與 目 標 ; 第<br />

三 章 躍 入 中 國 文 化 與 教 育 傳 統 , 尋 求 傳 統 通 識 教 育 理 念 的 源 頭<br />

活 水 ; 第 四 章 則 在 檢 討 當 前 國 際 學 術 界 習 見 的 通 識 教 育 理 論 之<br />

後 , 提 出 「 多 元 文 化 論 」 作 為 現 階 段 在 臺 灣 地 區 推 動 大 學 通 識<br />

教 育 的 理 論 基 礎 。 第 五 章 分 析 當 前 的 實 際 困 難 及 其 可 能 因 應 策


- vi -<br />

略 , 第 六 章 則 提 出 課 程 設 計 原 則 , 並 在 人 文 、 社 會 、 生 命 及 物<br />

理 科 學 等 四 大 領 域 中 , 設 計 若 干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 最 後 一 章 則 展<br />

望 前 景 , 說 明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短 期 內 在 臺 灣 不 易 有 快 速 而 全 面 的<br />

提 昇 , 但 就 長 程 觀 之 , 則 蓬 勃 發 展 當 可 預 期 , 所 以 , 我 們 現 在<br />

的 努 力 就 特 別 重 要 。 畢 竟 , 正 如 胡 適 之 先 生 所 說 , 要 怎 麼 收 穫 ,<br />

先 怎 麼 栽 !<br />

事 實 上 , 這 部 書 不 僅 是 對 我 國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論 與 實<br />

際 , 進 行 理 性 的 分 析 而 已 ; 這 部 書 中 也 交 織 著 最 近 十 多 年 來 我<br />

個 人 的 感 情 。 這 段 感 情 必 須 追 溯 到 民 國 72-73 年 (1983-1984<br />

年 ), 當 時 教 育 部 邀 請 八 位 學 者 組 成 「 大 學 共 同 科 目 規 劃 研 究 專<br />

案 小 組 」, 小 組 成 員 是 : 沈 君 山 ( 召 集 人 )、 李 亦 園 ( 共 同 召 集<br />

人 )、 孫 震 、 章 孝 慈 、 黃 堅 厚 、 茅 聲 燾 、 董 大 成 、 黃 俊 傑 。 我 兼<br />

任 小 組 的 執 行 秘 書 。 這 個 小 組 以 一 年 時 間 檢 討 當 時 的 所 謂 「 部<br />

定 共 同 必 修 科 目 」, 提 出 許 多 改 革 構 想 並 建 議 教 育 部 重 視 通 識 教<br />

育 , 終 於 在 民 國 73(1984) 年 4 月 5 日 由 教 育 部 以 台 (73) 高<br />

字 第 一 一 九 八 六 號 函 檢 送 〈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選 修 科 目 實 施 要 點 〉,<br />

通 知 全 國 各 公 私 立 大 學 及 獨 立 學 院 辦 理 開 授 通 識 教 育 選 修 科<br />

目 , 共 四 至 六 學 分 之 課 程 。 在 當 時 威 權 政 治 的 客 觀 環 境 之 下 ,<br />

學 術 界 要 求 官 方 適 度 放 寬 教 育 管 制 , 並 不 是 一 件 容 易 的 事 , 與<br />

今 日 狀 況 不 可 同 日 而 語 。 這 十 五 年 來 , 臺 灣 經 過 了 1987 年 解 嚴<br />

之 後 , 快 速 地 走 向 民 主 化 與 自 由 化 。 在 歷 史 巨 變 的 洪 流 裡 , 臺<br />

灣 的 教 育 改 革 經 過 民 間 教 改 團 體 與 前 行 政 院 教 育 改 革 審 議 委 員<br />

會 的 推 動 而 快 速 的 進 展 , 大 學 也 逐 漸 取 得 了 課 程 自 主 的 空 間 。<br />

回 顧 十 五 年 的 來 時 路 , 這 一 段 歷 史 確 實 是 臺 灣 教 育 史 中 重 要 的<br />

一 章 。<br />

但 是 , 在 大 學 教 育 自 由 化 與 自 主 化 的 同 時 , 國 內 各 大 學 院<br />

校 卻 也 面 臨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學 品 質 提 昇 的 挑 戰 , 其 中 最 為 重 要 而<br />

難 度 最 高 的 就 是 共 同 及 通 識 課 程 。 這 部 書 是 這 十 五 年 來 我 個 人<br />

在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這 個 領 域 裡 , 在 感 情 與 理 性 交 織 中 所 撰 寫 的 一


- vii -<br />

部 作 品 。 書 稿 寫 成 後 , 承 蒙 李 亦 園 院 士 賜 序 , 本 書 初 稿 , 曾 在<br />

《 傳 統 中 國 教 育 與 現 代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系 列 學 術 研 討 會 》( 太 平<br />

洋 基 金 會 與 中 華 民 國 通 識 教 育 學 會 合 辦 ) 發 表 , 承 蒙 劉 兆 漢 、<br />

劉 源 俊 、 張 光 正 、 胡 俊 弘 、 黎 建 球 、 郭 重 吉 、 朱 建 民 、 黃 坤 錦 、<br />

陳 舜 芬 、 張 則 周 、 林 孝 信 …… 等 許 多 關 心 通 識 教 育 的 朋 友 , 提<br />

示 修 訂 意 見 , 衷 心 感 謝 。 我 在 此 特 別 向 該 項 研 討 會 的 兩 個 主 辦<br />

單 位 致 謝 。 我 也 誠 懇 地 敬 請 海 內 外 關 心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先 進 與<br />

朋 友 , 憐 憫 我 的 用 心 良 善 , 寬 恕 我 的 能 力 不 足 , 接 納 我 對 大 學<br />

教 育 的 關 心 , 也 讓 我 們 共 同 勉 勵 : 凡 流 淚 播 種 的 , 必 歡 呼 收 割 !<br />

1999 年 1 月 31 日<br />

於 台 北 市


- viii -


- ix -<br />

修 訂 新 版 自 序<br />

本 書 初 版 出 版 於 民 國 88(1999) 年 3 月 , 共 印 行 四 刷 , 這<br />

次 修 訂 版 更 新 封 面 及 內 文 版 面 , 經 過 詳 細 校 對 修 正 了 舊 版 的 錯<br />

字 , 並 特 別 在 〈 臺 灣 推 展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年 表 〉 的 部 分 新 增 了 民<br />

國 89 年 (2000 年 ) 後 中 華 民 國 通 識 教 育 學 會 所 舉 辦 的 各 項 活 動 。<br />

原 書 內 的 附 錄 ( 四 )〈 從 日 本 臨 教 審 經 驗 談 我 國 的 教 育 改 革 〉 及<br />

附 錄 ( 五 )〈 從 當 前 台 灣 高 等 教 育 脈 絡 論 大 學 與 產 業 界 之 關<br />

係 〉, 修 改 後 收 入 在 新 出 版 的 《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探 索 : 台 灣 經 驗 與<br />

啟 示 》 1 一 書 之 中 。<br />

從 本 書 初 版 問 世 至 今 三 年 , 這 三 年 來 台 灣 的 大 學 院 校 通 識<br />

教 育 發 生 了 相 當 大 的 變 化 。 民 國 88 年 , 中 華 民 國 通 識 教 育 學 會<br />

接 受 教 育 部 委 託 辦 理 「 大 學 校 院 通 識 教 育 評 鑑 」, 這 次 的 評 鑑 工<br />

作 不 僅 提 昇 了 各 大 學 院 校 主 管 對 通 識 教 育 的 重 視 , 而 且 也 促 進<br />

了 各 校 之 間 的 相 互 觀 摩 交 流 , 對 台 灣 的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改 革 頗 有<br />

助 益 。 接 著 , 民 國 90 年 通 識 教 育 學 會 接 受 教 育 部 委 託 辦 理 「 九<br />

十 年 度 技 職 校 院 通 識 教 育 訪 視 計 劃 」, 正 式 將 通 識 教 育 的 改 革 推<br />

展 到 技 職 院 校 , 進 一 步 促 進 技 職 院 校 中 專 業 教 育 與 通 識 教 育 的<br />

均 衡 發 展 。 順 應 國 內 大 學 院 校 重 視 通 識 教 育 的 趨 勢 , 教 育 部 在<br />

民 國 90 年 及 91 年 度 , 實 施 第 一 梯 次 及 第 二 梯 次 「 提 昇 大 學 基<br />

礎 教 育 計 劃 」, 對 以 後 數 年 間 台 灣 的 各 大 學 院 校 的 基 礎 及 通 識 教<br />

育 , 必 將 產 生 深 遠 的 影 響 。 近 年 來 , 大 陸 的 大 學 院 校 提 倡 素 質<br />

教 育 不 遺 餘 力 , 最 近 兩 年 與 台 灣 推 動 通 識 教 育 的 朋 友 頗 有 交<br />

流 。 台 灣 的 經 驗 也 逐 漸 為 大 陸 關 心 大 學 教 育 的 學 者 所 熟 悉 。<br />

1<br />

黃 俊 傑 :《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探 索 : 台 灣 經 驗 與 啟 示 》( 中 壢 : 中 華 民 國 通 識 教 育<br />

學 會 ,2002)。


- x -<br />

這 部 書 經 修 訂 再 板 , 重 新 付 梓 , 如 果 能 對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br />

改 革 與 提 昇 , 略 盡 棉 薄 之 力 , 正 是 我 馨 香 祝 襟 之 事 。<br />

2002 年 7 月 6 日


修 訂 新 版 自 序<br />

本 書 初 版 出 版 於 民 國 88(1999) 年 3 月 , 共 印 行 四 刷 , 這<br />

次 修 訂 版 更 新 封 面 及 內 文 版 面 , 經 過 詳 細 校 對 修 正 了 舊 版 的 錯<br />

字 , 並 特 別 在 〈 臺 灣 推 展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年 表 〉 的 部 分 新 增 了 民<br />

國 89 年 (2000 年 ) 後 中 華 民 國 通 識 教 育 學 會 所 舉 辦 的 各 項 活<br />

動 。 原 書 內 的 附 錄 ( 四 )〈 從 日 本 臨 教 審 經 驗 談 我 國 的 教 育 改 革 〉<br />

及 附 錄 ( 五 )〈 從 當 前 台 灣 高 等 教 育 脈 絡 論 大 學 與 產 業 界 之 關<br />

係 〉, 修 改 後 放 入 在 新 出 版 的 《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探 索 : 台 灣 經 驗<br />

與 啟 示 》 1 一 書 之 中 。<br />

從 本 書 初 版 問 世 至 今 三 年 , 這 三 年 來 台 灣 的 大 學 院 校 通 識<br />

教 育 發 生 了 相 當 大 的 變 化 。 民 國 88 年 , 中 華 民 國 通 識 教 育 學<br />

會 接 受 教 育 部 委 託 辦 理 「 大 學 校 院 通 識 教 育 評 鑑 」, 這 次 的 評<br />

鑑 工 作 不 僅 提 昇 了 各 大 學 院 校 主 管 對 通 識 教 育 的 重 視 , 而 且 也<br />

促 進 了 各 校 之 間 的 相 互 觀 摩 交 流 , 對 台 灣 的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改 革<br />

頗 有 助 益 。 接 著 , 民 國 90 年 通 識 教 育 學 會 接 受 教 育 部 委 託 辦<br />

理 「 九 十 年 度 技 職 校 院 通 識 教 育 訪 視 計 劃 」, 正 式 將 通 識 教 育<br />

的 改 革 推 展 到 技 職 院 校 , 進 一 步 促 進 技 職 院 校 中 專 業 教 育 與 通<br />

識 教 育 的 均 衡 發 展 。 順 應 國 內 大 學 院 校 重 視 通 識 教 育 的 趨 勢 ,<br />

教 育 部 在 民 國 90 年 及 91 年 度 , 實 施 第 一 梯 次 及 第 二 梯 次 「 提<br />

昇 大 學 基 礎 教 育 計 劃 」, 對 以 後 數 年 間 台 灣 的 各 大 學 院 校 的 基<br />

礎 及 通 識 教 育 , 必 將 產 生 深 遠 的 影 響 。 近 年 來 , 大 陸 的 大 學 院<br />

校 提 倡 素 質 教 育 不 遺 餘 力 , 最 近 兩 年 與 台 灣 推 動 通 識 教 育 的 朋<br />

友 頗 有 交 流 。 台 灣 的 經 驗 也 逐 漸 為 大 陸 關 心 大 學 教 育 的 學 者 所<br />

熟 悉 。<br />

1<br />

黃 俊 傑 :《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探 索 : 台 灣 經 驗 與 啟 示 》( 中 壢 : 中 華 民 國 通 識 教<br />

育 學 會 ,2002)。


這 部 書 經 修 訂 再 板 , 重 新 付 梓 , 如 果 能 對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br />

改 革 與 提 昇 , 略 盡 棉 薄 之 力 , 正 是 我 馨 香 祝 襟 之 事 。<br />

2002 年 7 月 6 日


第 一 章<br />

導 論<br />

這 部 書 論 述 的 主 題 是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論 與 實 際 。 明 末 大<br />

儒 黃 宗 羲 ( 梨 洲 ,1610-1695) 在 《 明 儒 學 案 ‧ 發 凡 》 中 曾 說 :<br />

「 大 凡 學 有 宗 旨 , 是 其 人 之 得 力 處 , 亦 是 學 者 之 入 門 處 。……<br />

學 者 而 不 能 得 其 人 之 宗 旨 , 亦 猶 張 騫 初 入 大 夏 , 不 能 得 月 氏 要<br />

領 也 。」 旨 哉 斯 言 ! 為 了 使 讀 者 對 本 書 命 題 及 內 容 有 所 瞭 解 ,<br />

我 想 在 開 篇 之 際 , 先 就 這 部 書 之 所 以 寫 作 的 宗 旨 , 略 作 闡 述 。<br />

臺 灣 的 各 大 學 自 從 民 國 74 學 年 度 (1984 年 9 月 開 學 ) 起<br />

全 面 實 施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選 修 制 度 , 至 今 已 屆 滿 十 四 年 。 1 這 十<br />

四 年 來 , 通 識 教 育 從 當 年 少 數 學 者 的 呼 籲 , 2 到 近 六 年 來 獲 得<br />

1<br />

在 1984 年 以 前 ,1950 年 代 的 東 海 大 學 、1970 年 代 以 下 的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 以<br />

及 1980 年 代 的 初 期 的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 都 曾 提 倡 通 識 教 育 。 關 於 各 校 之 狀 況 ,<br />

參 考 : 陳 舜 芬 :〈 傳 統 中 國 教 育 與 現 代 通 識 教 育 之 研 究 ─( 十 ) 戰 後 台 灣 地<br />

區 大 學 教 育 課 程 之 演 變 及 對 當 前 教 育 之 評 析 〉( 國 科 會 科 教 處 通 識 教 育 重 點 基<br />

礎 研 究 計 畫 ── 理 論 內 涵 組 之 子 計 劃 ,1993-1995 年 度 ); 陳 舜 芬 ,〈1980<br />

年 年 代 初 期 台 灣 大 學 的 通 才 教 育 〉,《 通 識 教 育 季 刊 》 第 2 卷 1 期 (1995 年<br />

3 月 )。 關 於 虞 兆 中 教 授 在 台 大 校 長 任 內 (1981-84) 所 推 動 的 通 才 教 育 經 過<br />

的 第 一 手 說 明 , 看 : 虞 兆 中 :〈 通 才 教 育 在 臺 灣 大 學 的 起 步 〉,《 台 大 評 論 》<br />

1989 年 春 季 ( 台 北 : 台 大 教 授 聯 誼 會 學 術 委 員 會 ,1998), 後 收 入 : 虞 兆 中 :<br />

《 台 大 與 我 》( 台 北 : 圖 文 技 術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1997), 頁 197-222。<br />

2 1982-1983 年 , 教 育 部 成 立 「 大 學 共 同 科 目 規 劃 研 究 專 案 小 組 」, 共 同 召 集<br />

人 是 沈 君 山 與 李 亦 園 , 委 員 有 孫 震 、 茅 聲 燾 、 章 孝 慈 、 董 大 成 、 黃 堅 厚 、 黃<br />

俊 傑 等 共 8 人 , 經 一 年 研 究 , 對 部 長 提 出 《 關 於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及 共 同 科 目 之<br />

綜 合 建 議 》 報 告 書 , 其 中 關 於 通 識 教 育 選 修 科 目 部 分 之 建 議 , 獲 教 育 部 接<br />

納 , 而 民 國 73 年 4 月 5 日 由 部 以 台 (73) 高 字 第 一 一 九 八 六 號 函 檢 送 「 大 學


2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學 界 人 士 的 重 視 與 提 倡 , 各 大 學 以 專 案 研 究 規 劃 並 開 授 通 識 教<br />

育 課 程 , 3 教 育 部 與 國 科 會 每 年 舉 辦 通 識 教 育 研 討 會 , 4 國 科 會<br />

科 學 教 育 處 及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發 展 處 也 大 力 推 動 通 識 教 育 相 關 研<br />

究 計 劃 。 政 府 及 民 間 學 者 在 各 項 場 合 均 一 再 呼 籲 通 識 教 育 是 我<br />

國 高 等 教 育 改 革 的 重 要 部 份 , 應 特 別 加 強 。 5 民 國 83(1994) 年<br />

通 識 教 育 選 修 科 目 實 施 要 點 」, 通 知 全 國 各 公 私 立 大 學 及 獨 立 學 院 查 照 辦 理<br />

通 識 教 育 選 修 科 目 , 共 4-6 學 分 之 課 程 。 這 是 國 內 各 大 學 全 面 辦 理 通 識 教 育<br />

教 學 之 開 始 。 關 於 1980 年 代 初 期 , 各 方 人 士 提 倡 通 識 教 育 的 言 論 , 參 考 :<br />

〈 大 學 通 才 教 育 的 理 論 與 實 際 座 談 會 記 錄 〉( 黃 俊 傑 主 持 , 虞 兆 中 、 羅 光 、 郭<br />

為 藩 、 沈 君 山 、 葉 啟 政 、 郭 博 文 演 講 ),《 思 與 言 》 第 20 卷 第 5 期 (1983<br />

年 元 月 15 日 ), 頁 1-17, 收 入 本 書 附 錄 三 ;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人 文 社 會 學 院 編 :<br />

《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 新 竹 :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1987)。<br />

3<br />

從 1992 年 開 始 , 教 育 部 資 助 國 內 各 大 學 推 動 通 識 教 育 改 革 業 務 。 在<br />

1992-1993 學 年 度 內 , 資 助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 國 立 陽 明 醫 學 院<br />

及 私 立 元 智 工 學 院 ;1993-1994 學 年 度 則 資 助 國 立 藝 術 學 院 、 國 立 成 功 大<br />

學 、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 私 立 東 海 大 學 、 私 立 輔 仁 大 學 、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等 六<br />

校 , 以 後 每 年 均 定 期 資 助 各 校 之 通 識 教 育 專 案 計 畫 。<br />

4<br />

教 育 部 於 1993 年 11 月 召 開 「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研 討 會 」, 邀 請 國 內 各 大 學 院 校<br />

共 同 參 與 ; 並 在 1994 年 6 月 , 委 託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主 辦 「 第 一 屆 大 學 通 識 教 育<br />

國 際 研 討 會 」, 邀 請 國 內 外 大 學 之 通 識 教 育 學 者 專 家 共 聚 一 堂 ;1995 年 起 通<br />

識 教 育 研 討 會 則 有 如 雨 後 春 筍 , 如 :(1)「 第 一 屆 通 識 教 育 教 師 研 習 營 : 人<br />

文 與 自 然 科 學 的 交 流 」( 教 育 部 委 託 , 中 華 民 國 通 識 教 育 學 會 主 辦 ,1995 年 2<br />

月 24-26 日 , 此 項 研 習 營 以 後 每 年 舉 行 兩 次 。)(2)「 傳 統 中 國 教 育 與 現 代 大<br />

學 通 識 教 育 學 術 研 討 會 」(1995 年 3 月 20-21 日 );(3)「 全 國 大 學 通 識 教 育<br />

學 術 研 討 會 」(1995 年 4 月 15-16 日 );(4)「 第 二 屆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國 際 研 討<br />

會 」(1995 年 5 月 24-26 日 ), 自 1995 年 起 , 通 識 教 育 之 各 項 研 討 會 均 由 中<br />

華 民 國 通 識 教 育 學 會 主 導 , 並 由 國 內 各 大 學 輪 流 辦 理 , 已 成 定 制 。<br />

5<br />

例 如 :1993 年 在 清 華 大 所 舉 辦 的 「 大 學 院 校 通 識 教 育 論 壇 」, 就 呼 籲 :「 就<br />

通 識 教 育 的 定 位 , 教 育 部 應 將 它 定 位 在 一 個 系 級 單 位 , 今 後 將 請 各 個 學 校 設<br />

置 委 員 會 以 提 昇 其 層 次 , 籲 請 各 校 重 視 通 識 教 育 。」 見 :《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通<br />

識 教 育 中 心 通 訊 》 第 4 期 (1993 年 4 月 ), 頁 4。1993 年 9 月 11 日 行 政 院 第<br />

14 次 科 技 顧 問 會 議 及 1994 年 6 月 25 日 第 7 次 全 國 教 育 會 議 對 加 強 通 識 教 育<br />

均 提 出 建 議 。


導 論 3<br />

春 間 「 中 華 民 國 通 識 教 育 學 會 」 成 立 , 通 識 教 育 的 各 項 工 作 更<br />

依 序 展 開 。<br />

回 顧 過 去 10 多 年 來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發 展 , 在 個 別 大 學 或<br />

某 些 課 程 上 , 雖 然 也 獲 得 一 定 的 績 效 , 但 是 整 體 而 言 有 待 改 善<br />

之 處 仍 多 。 自 從 1987 年 7 月 戒 嚴 令 廢 除 以 後 , 十 多 年 來 隨 著 民<br />

主 化 的 快 速 發 展 , 國 內 各 種 社 會 政 治 經 濟 問 題 , 在 短 期 內 大 量<br />

湧 現 , 而 政 府 各 部 門 窮 於 應 付 , 捉 襟 見 肘 , 高 層 領 導 人 才 嚴 重<br />

缺 乏 整 體 觀 等 現 象 為 之 暴 露 無 遺 。 在 近 十 餘 年 來 的 歷 史 轉 型 期<br />

中 , 通 識 教 育 在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中 的 重 要 性 , 更 廣 為 各 界 人 士 所<br />

認 識 。1996 年 9 月 起 , 由 於 大 法 官 會 議 之 決 議 ,「 部 定 大 學 共<br />

同 必 修 科 目 」 正 式 廢 除 , 各 大 學 的 通 識 教 育 獲 得 了 較 大 的 推 展<br />

空 間 。 回 顧 台 灣 地 區 多 數 大 學 十 餘 年 來 推 動 通 識 教 育 的 經 驗 ,<br />

在 辛 勤 耕 耘 之 下 , 已 經 獲 得 了 相 當 的 成 果 , 但 是 , 近 年 來 國 內<br />

學 術 界 對 於 通 識 教 育 的 研 究 , 也 呈 現 了 兩 種 值 得 注 意 的 趨 勢 :<br />

第 一 種 趨 勢 是 橫 面 的 移 植 與 西 方 模 式 的 模 倣 , 多 於 縱 面<br />

的 繼 承 與 中 國 典 範 的 創 建 : 6 現 代 大 學 的 知 識 體 系 , 基 本 上 源<br />

自 西 方 , 通 識 教 育 的 實 施 也 是 起 於 美 國 , 而 在 近 年 來 成 為 台 灣<br />

高 等 教 育 的 重 要 方 向 之 一 。 但 是 回 顧 中 國 教 育 之 傳 統 , 未 始 沒<br />

有 歷 史 的 智 慧 可 供 今 日 參 酌 繼 承 , 如 只 一 味 模 倣 而 不 思 就 自 身<br />

所 有 加 以 轉 化 創 新 , 則 不 但 不 能 解 決 目 前 現 有 的 教 育 問 題 , 恐<br />

怕 反 而 會 衍 生 出 更 多 的 新 問 題 。 第 二 種 趨 勢 是 計 量 實 證 研 究 多<br />

於 定 性 與 本 質 性 的 研 究 : 台 灣 地 區 各 大 學 所 推 動 關 於 通 識 教 育<br />

之 研 究 , 多 採 問 卷 量 化 方 式 , 檢 討 授 課 情 況 、 學 生 反 應 等 技 術<br />

性 的 問 題 。 這 種 探 討 方 式 雖 可 提 供 數 據 式 的 證 據 , 對 現 有 通 識<br />

教 育 課 程 之 改 善 有 所 助 益 , 卻 無 助 於 通 識 教 育 內 涵 之 實 質 提<br />

昇 。 欲 彌 補 這 種 不 足 , 唯 有 就 通 識 課 程 內 涵 本 身 進 行 研 討 , 並<br />

6<br />

詳 細 的 探 討 , 參 考 本 書 第 三 章 。


4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累 積 可 供 講 授 參 考 之 課 程 計 劃 、 大 綱 , 方 可 有 效 解 決 問 題 。<br />

台 灣 地 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研 究 的 實 務 , 所 呈 現 的 這 兩 種 傾<br />

向 , 具 體 地 說 明 了 現 階 段 包 括 台 灣 在 內 的 華 人 地 區 之 多 數 大 學<br />

推 動 通 識 教 育 的 根 本 問 題 在 於 : 理 論 的 貧 困 。 由 於 欠 缺 較 具 深<br />

度 的 理 論 基 礎 , 因 此 , 各 大 學 的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的 設 計 不 免 流 於<br />

任 意 而 缺 乏 體 系 , 開 授 課 程 數 量 雖 多 而 流 於 「 自 助 餐 」 式 之 流<br />

水 席 , 使 學 生 無 所 適 從 , 入 寶 山 而 空 返 。 也 由 於 欠 缺 理 論 的 基<br />

礎 , 所 以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學 實 務 不 免 模 倣 西 方 模 式 , 移 植 國 外 大<br />

學 之 經 驗 , 而 較 少 創 新 具 有 本 國 文 化 特 色 之 科 目 或 學 程 。<br />

為 了 針 對 國 內 推 動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十 餘 年 所 呈 現 的 理 論 的 貧<br />

困 以 及 實 踐 的 困 境 加 以 分 析 , 並 提 出 兼 具 傳 統 與 現 代 意 涵 之 理<br />

論 以 及 具 體 之 工 作 策 略 , 這 部 書 寫 作 的 基 本 宗 旨 在 於 :(1) 拓<br />

展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理 論 的 深 度 與 廣 度 , 努 力 於 從 中 國 文 化 經 典 的<br />

舊 傳 統 中 , 汲 取 現 代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新 靈 感 ; 同 時 在 盱 衡 當 代<br />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各 種 理 論 , 企 圖 建 立 一 套 較 為 適 合 於 二 十 一 世<br />

紀 我 國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論 。(2) 針 對 現 階 段 台 灣 地 區 大 學 通<br />

識 教 育 實 踐 上 的 基 本 問 題 , 思 考 因 應 之 策 略 , 並 提 出 一 套 關 於<br />

課 程 設 計 的 基 本 原 則 及 其 落 實 方 法 。<br />

這 部 書 的 論 述 , 就 是 扣 緊 以 上 這 兩 項 寫 作 宗 旨 而 展 開 。 為<br />

分 析 大 學 「 通 識 教 育 」 的 涵 義 及 其 必 要 性 , 本 書 第 二 章 首 先 探<br />

討 1987 年 戒 嚴 令 廢 除 以 後 ,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所 遭 遇 的 困 境 , 並<br />

提 出 「 回 歸 教 育 本 位 」 的 政 策 性 原 則 , 作 為 對 應 問 題 的 策 略 。<br />

在 「 回 歸 教 育 本 位 」 的 新 政 策 之 下 , 通 識 教 育 的 推 動 , 正 是 當<br />

前 我 國 大 學 教 育 改 革 事 業 中 最 具 關 鍵 性 的 環 節 。 本 書 第 三 章 躍<br />

入 傳 統 中 國 文 化 的 源 流 , 從 中 國 經 典 教 育 中 汲 取 通 識 教 育 的 內<br />

涵 , 作 為 我 們 建 構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文 化 思 想 資 源 。 第 四 章 則 從<br />

現 代 觀 點 出 發 , 分 析 三 種 國 際 學 界 較 為 常 見 的 通 識 教 育 理 論 ,<br />

指 出 他 們 的 優 點 及 其 潛 在 的 限 制 , 並 在 批 判 的 基 礎 上 , 提 出


導 論 5<br />

「 多 元 文 化 論 」 作 為 新 時 代 的 通 識 教 育 理 論 的 理 論 基 礎 。 第 五<br />

章 進 而 探 討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實 際 層 面 的 問 題 , 分 析 現 階 段 在 台<br />

灣 地 區 的 若 干 大 學 校 園 裡 , 推 動 通 識 教 育 的 實 際 困 難 及 其 解 決<br />

之 道 。 本 書 第 六 章 針 對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之 落 實 , 提 出 設 計 原<br />

則 及 其 實 踐 方 式 。 第 七 章 則 擴 大 視 野 , 展 望 前 景 , 提 出 一 些 結<br />

論 性 的 看 法 。


第 二 章<br />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br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br />

一 、 引 言<br />

在 探 討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論 與 實 際 之 前 , 我 們 必 須 先 對 所<br />

謂 「 通 識 教 育 」 的 涵 義 加 以 釐 清 , 針 對 現 存 於 若 干 人 士 心 中 的<br />

關 於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質 疑 加 以 回 應 , 並 針 對 通 識 教 育 的 目 標 ,<br />

提 出 若 干 展 望 。 但 是 在 展 開 上 述 各 項 論 述 之 前 , 我 們 必 須 首 先<br />

對 最 近 十 餘 年 來 國 內 大 學 教 育 的 困 境 加 以 分 析 , 並 在 當 前 大 學<br />

教 育 的 具 體 脈 絡 中 , 提 出 通 識 教 育 的 定 義 。<br />

二 、 當 前 大 學 教 育 的 困 境 及 其 對 應 策 略<br />

1987 年 7 月 戒 嚴 令 廢 除 之 後 , 台 灣 進 入 了 歷 史 的 變 革 期 。<br />

在 政 治 民 主 化 、 經 濟 自 由 化 與 國 際 化 、 社 會 多 元 化 的 改 革 潮 流<br />

中 , 大 學 教 育 的 改 革 居 於 關 鍵 性 之 地 位 。 大 學 是 近 代 世 界 史 上<br />

歷 史 變 遷 的 聚 合 點 , 大 學 師 生 的 政 治 抗 議 運 動 常 常 是 政 治 民 主<br />

化 的 催 化 劑 ; 大 學 所 培 育 的 知 識 份 子 也 常 常 是 經 濟 社 會 發 展 的<br />

奠 基 者 ; 在 後 工 業 社 會 (post-industrial society) 中 , 大 學 也 是<br />

「 知 識 工 業 」 的 重 要 基 地 , 因 而 也 是 引 導 未 來 歷 史 發 展 方 向 的<br />

一 大 重 要 力 量 。<br />

現 階 段 台 灣 地 區 各 大 學 , 正 如 世 界 其 他 國 家 的 大 學 一 樣 ,<br />

面 臨 許 多 普 遍 性 的 問 題 , 其 犖 犖 大 者 如 : 如 何 在 「 國 家 化 」 與


8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 國 際 化 」 之 間 、 在 教 育 機 會 平 等 與 能 力 取 向 之 間 、 在 保 存 傳<br />

統 與 展 望 未 來 變 遷 之 間 、 在 大 學 教 育 功 能 的 多 元 化 與 一 元 化 之<br />

間 、 在 個 人 利 益 之 追 求 與 整 體 社 會 規 範 之 建 構 之 間 , 維 持 應 有<br />

之 均 衡 , 均 是 當 前 包 括 台 灣 在 內 的 世 界 各 國 大 學 共 同 面 臨 的 挑<br />

戰 。 1 但 是 , 台 灣 除 了 上 述 問 題 之 外 , 尚 有 許 多 特 殊 於 台 灣 的 問<br />

題 , 有 待 我 們 加 以 深 思 。 進 入 後 戒 嚴 時 期 的 台 灣 地 區 各 大 學 ,<br />

從 過 去 數 十 年 的 威 權 體 制 中 解 放 出 來 , 邁 向 校 園 的 自 由 化 與 自<br />

主 化 , 努 力 於 從 千 瘡 百 孔 中 重 建 大 學 的 生 機 。 但 是 , 處 於 歷 史<br />

的 漩 渦 之 中 的 國 內 各 大 學 , 未 來 到 底 是 從 佈 滿 荊 棘 的 困 境 中 ,<br />

邁 向 充 滿 牛 奶 與 蜂 蜜 的 美 麗 樂 土 呢 ? 或 是 因 為 嚮 往 天 際 的 彩<br />

虹 , 而 踏 碎 腳 下 的 玫 瑰 呢 ? 這 是 我 們 現 階 段 所 面 臨 的 嚴 峻 挑<br />

戰 。 我 們 首 先 分 析 在 近 年 大 學 教 育 改 革 過 程 中 所 出 現 的 「 民 主<br />

化 的 困 境 」(predicament of democratization) 及 其 所 產 生 的 流<br />

弊 , 並 探 討 流 弊 之 所 以 形 成 的 深 層 原 因 。 我 們 接 著 分 析 第 二 種<br />

困 境 ──「 資 本 主 義 的 困 境 」(predicament of capitalism), 指<br />

出 它 的 形 成 以 及 可 能 潛 藏 的 弊 端 , 並 分 析 弊 端 之 所 由 來 。 我 們<br />

再 就 針 對 這 兩 種 我 所 謂 的 「 困 境 」 的 所 提 出 的 質 疑 意 見 , 加 以<br />

剖 析 , 並 分 析 持 論 者 的 立 論 基 礎 之 薄 弱 。 經 以 上 思 辯 之 後 , 我<br />

們 再 針 對 以 上 兩 種 困 境 , 指 出 因 應 策 略 在 於 重 建 大 學 知 識 社 群<br />

內 的 自 律 性 , 並 與 大 學 以 外 的 社 群 或 部 門 建 立 相 對 自 主 性 。<br />

( 一 ) 民 主 化 的 困 境 : 現 象 與 分 析<br />

近 年 來 台 灣 地 區 的 大 學 教 育 所 面 臨 的 第 一 個 困 境 是 「 民 主<br />

化 的 困 境 」。 我 在 這 一 節 的 論 述 中 所 要 提 出 的 論 點 是 :(1) 所 謂<br />

1<br />

加 州 大 學 ( 柏 克 萊 ) 前 任 校 長 及 加 大 系 統 總 校 校 長 Clark Kerr 最 近 對 這 些 問<br />

題 , 曾 作 深 入 分 析 , 極 有 見 解 , 參 看 :Clark Kerr et. al., Higher Education Cannot<br />

Escape History: Issues for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br />

New York Press, 1994).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 9<br />

「 民 主 化 的 困 境 」 是 指 近 年 來 各 大 學 校 園 之 學 術 是 非 取 決 於 選<br />

票 之 多 寡 此 一 特 異 現 象 而 言 ;(2) 這 項 困 境 帶 來 至 少 兩 項 惡 果 :<br />

(a) 大 學 行 政 體 系 之 腐 化 與 理 想 主 義 的 墮 落 ;(b) 在 強 調 形 式<br />

與 票 數 之 下 , 實 質 的 學 術 水 準 之 不 受 重 視 ;(3) 形 成 此 一 困 境<br />

之 根 本 原 因 , 乃 是 由 於 學 術 領 域 之 運 作 邏 輯 (modus operandi)<br />

受 到 政 治 領 域 運 作 邏 輯 的 宰 制 所 致 。 我 們 依 序 析 論 這 三 個 論 點 。<br />

(1) 民 主 化 困 境 的 形 成<br />

1987 年 7 月 戒 嚴 令 的 廢 除 , 標 誌 著 戰 後 台 灣 發 展 史 上 一 個<br />

重 要 的 轉 捩 點 , 戒 嚴 令 的 廢 除 好 像 壓 力 鍋 的 蓋 子 一 旦 掀 開 一<br />

樣 , 四 十 多 年 來 台 灣 所 蘊 蓄 生 氣 蓬 勃 但 無 處 宣 洩 的 社 會 力 、 經<br />

濟 力 、 乃 至 文 化 力 , 隨 著 戒 嚴 令 的 廢 除 , 紛 紛 一 擁 而 出 , 表 現<br />

而 為 風 起 雲 湧 的 學 生 運 動 、 工 人 運 動 、 原 住 民 運 動 等 等 , 並 且<br />

企 圖 在 政 治 領 域 中 , 將 這 些 力 量 加 以 落 實 。 近 年 來 , 國 內 各 大<br />

學 在 這 種 歷 史 扉 頁 翻 動 的 時 刻 裡 , 也 快 速 地 走 向 自 我 轉 化 的 過<br />

程 。 一 言 以 蔽 之 , 近 年 來 國 內 大 學 的 自 我 轉 化 基 本 上 是 從 過 去<br />

數 十 年 來 的 工 具 性 角 色 逐 漸 轉 化 為 自 主 性 的 角 色 。 2 換 言 之 , 自<br />

從 光 復 以 來 , 各 大 學 在 政 策 的 主 導 下 被 賦 予 了 過 多 的 非 教 育 功<br />

能 , 如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 加 強 國 防 建 設 、 完 成 政 治 使 命 等 , 大 學<br />

基 本 上 是 實 踐 國 家 意 志 與 政 策 目 標 的 工 具 。 但 是 , 最 近 十 幾 年<br />

來 , 在 臺 灣 快 速 民 主 化 的 過 程 裡 , 大 學 的 自 主 性 與 日 俱 增 , 大<br />

學 從 過 去 的 千 瘡 百 孔 滿 目 瘡 痍 之 中 要 求 重 新 建 構 它 新 的 生 命 ,<br />

這 是 近 年 來 促 進 大 學 校 園 民 主 化 的 結 構 性 的 動 力 。<br />

(2) 民 主 化 困 境 的 惡 果<br />

2<br />

關 於 光 復 以 來 , 大 學 教 育 之 受 到 政 治 力 滲 透 而 發 揮 工 具 性 功 能 的 情 況 , 從 歷<br />

任 教 育 部 長 與 各 大 學 校 長 的 黨 籍 統 計 中 , 就 可 見 一 斑 , 參 見 : 大 學 教 育 改 革<br />

促 進 會 編 :《 台 灣 高 等 教 育 白 皮 書 》( 台 北 : 時 報 出 版 公 司 ,1993), 頁 79-84。


10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近 年 來 , 國 內 各 大 學 快 速 地 邁 向 民 主 化 , 雖 然 也 有 一 些 可<br />

喜 的 發 展 , 例 如 : 各 項 制 度 規 章 的 建 立 , 逐 漸 滌 除 過 去 校 園 政<br />

治 的 「 人 治 」 色 彩 ; 各 項 決 策 均 講 求 「 程 序 正 義 」, 力 求 合 法 化 ,<br />

但 卻 也 出 現 許 多 惡 劣 的 後 果 , 如 「 校 園 民 主 」 的 誤 用 ,「 政 治 邏<br />

輯 」 凌 駕 於 「 學 術 邏 輯 」 之 上 等 問 題 , 對 大 學 的 生 機 傷 害 至 深 ,<br />

將 這 種 後 果 表 現 得 最 清 楚 的 就 是 各 大 學 的 各 級 主 管 由 普 選 方 式<br />

產 生 這 個 新 現 象 , 3 因 此 , 我 們 就 以 大 學 校 長 的 普 選 作 為 具 體 的<br />

個 案 , 來 觀 察 「 民 主 化 的 困 境 」 為 大 學 生 活 所 帶 來 的 惡 果 , 這<br />

種 惡 果 主 要 有 兩 個 方 面 :<br />

(2:a) 大 學 行 政 體 系 的 腐 化 與 理 想 主 義 的 墮 落<br />

國 內 許 多 大 學 實 行 學 術 行 政 主 管 由 普 選 產 生 之 制 度 , 揆 其<br />

原 始 用 心 , 不 謂 不 良 善 , 因 為 在 當 時 的 客 觀 情 境 中 , 若 干 人 士<br />

主 張 唯 有 透 過 普 選 , 擴 大 學 術 主 管 的 民 意 基 礎 , 始 能 與 政 治 權<br />

威 如 教 育 部 等 機 構 對 抗 。 這 種 意 見 在 當 時 特 定 的 時 空 環 境 中 ,<br />

有 相 當 的 說 服 力 。 但 是 , 一 旦 大 學 社 群 內 的 各 級 行 政 主 管 , 皆<br />

全 面 透 過 普 選 方 式 產 生 , 那 麼 學 術 的 邏 輯 也 就 臣 服 於 政 治 的 邏<br />

輯 之 下 而 百 病 叢 生 了 。 舉 目 所 見 國 內 各 大 學 內 部 的 各 種 競 選 活<br />

動 中 , 當 前 台 灣 社 會 與 政 治 爭 議 性 的 議 題 , 如 統 獨 對 抗 、 如 省<br />

籍 情 結 、 如 黨 派 對 立 、 甚 至 如 大 學 社 群 中 的 自 然 科 學 與 人 文 學<br />

科 的 衝 突 等 , 都 隨 著 選 舉 而 滲 透 到 競 選 活 動 中 , 而 成 為 校 園 中<br />

的 熱 門 話 題 , 並 且 在 各 項 選 舉 活 動 中 產 生 發 酵 的 作 用 。 由 於 選<br />

票 的 多 寡 是 決 定 勝 敗 的 唯 一 標 準 , 因 此 , 在 選 舉 過 程 中 派 系 的<br />

合 縱 連 橫 、 新 聞 界 的 介 入 炒 作 、 競 選 對 手 的 抹 黑 放 話 、 乃 至 黑<br />

函 的 散 布 等 等 , 一 般 台 灣 選 舉 文 化 中 所 習 見 的 種 種 惡 劣 手 段 ,<br />

3<br />

關 於 近 年 來 國 內 各 大 學 校 長 遴 選 的 經 過 及 其 問 題 的 初 步 探 討 , 參 考 : 陳 舜<br />

芬 :《 大 學 校 長 遴 選 》( 台 北 : 師 大 書 苑 ,1994); 黃 俊 傑 編 :《 大 學 理 念 與 校<br />

長 遴 選 》( 台 北 : 中 華 民 國 通 識 教 育 學 會 ,1997)。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 11<br />

都 一 一 出 現 於 大 學 校 園 的 各 種 選 舉 活 動 之 中 。 從 這 種 選 舉 文 化<br />

中 高 票 當 選 的 校 園 學 術 行 政 領 導 人 士 , 一 方 面 背 負 了 極 大 的 選<br />

舉 包 袱 , 使 他 們 在 校 園 內 難 以 發 揮 行 政 領 導 的 功 能 , 而 且 在 選<br />

舉 過 程 及 其 後 續 餘 波 之 中 , 校 園 的 政 治 化 、 教 授 的 派 系 化 、 職<br />

員 的 騎 牆 化 等 等 發 展 , 都 成 為 近 年 來 國 內 高 等 教 育 界 的 新 現<br />

象 , 而 這 一 切 的 問 題 都 一 再 地 說 明 了 大 學 校 園 中 理 想 主 義 精 神<br />

的 日 趨 沒 落 。 在 這 樣 的 求 學 環 境 中 , 大 學 生 則 成 為 活 生 生 的 惡<br />

質 校 園 文 化 的 受 害 者 , 使 學 生 的 價 值 取 向 為 之 扭 曲 , 流 弊 所 及<br />

若 干 大 學 生 把 校 務 會 議 當 作 是 立 法 院 , 一 言 不 合 , 輕 則 拂 袖 而<br />

去 , 重 則 推 翻 桌 椅 , 種 種 光 怪 陸 離 的 現 象 也 就 不 足 為 奇 了 。<br />

(2:b) 學 術 判 準 之 受 忽 視<br />

如 上 所 述 , 所 謂 「 民 主 化 」 以 後 的 大 學 校 園 的 一 切 決 策 是<br />

訴 諸 於 選 票 的 多 寡 而 決 定 , 而 且 , 投 票 的 「 選 民 」 是 固 定 的 成<br />

員 , 因 此 , 大 學 社 群 內 各 級 行 政 主 管 的 角 色 , 就 從 學 術 社 群 領<br />

導 者 的 角 色 , 轉 化 為 大 學 社 群 利 益 的 捍 衛 者 的 角 色 。 由 於 各 級<br />

行 政 主 管 皆 面 臨 下 次 選 舉 中 選 票 的 考 驗 , 因 此 , 在 諸 多 學 術 場<br />

合 中 , 如 教 授 升 等 與 評 審 、 課 程 之 開 授 、 研 究 所 入 學 考 試 委 員<br />

之 聘 請 等 等 學 術 議 題 上 , 由 於 選 票 的 考 慮 而 難 以 一 貫 地 堅 持 學<br />

術 之 判 準 , 因 此 , 在 這 種 狀 況 下 , 學 術 的 「 質 」 的 標 準 被 選 票<br />

的 「 量 」 所 犧 牲 , 因 此 , 在 民 主 形 式 的 「 理 性 」 中 , 實 潛 藏 著<br />

深 刻 的 「 非 理 性 」 質 素 , 於 是 , 所 謂 校 園 「 民 主 化 」 就 變 成 學<br />

術 發 展 最 大 的 障 礙 。<br />

(3)「 民 主 化 的 困 境 」 形 成 之 原 因<br />

一 言 以 蔽 之 , 近 年 來 國 內 大 學 的 民 主 化 之 所 以 墮 入 困 境 ,<br />

其 根 本 之 原 因 , 乃 是 因 為 學 術 領 域 的 運 作 邏 輯 深 深 受 到 政 治 領


12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域 的 運 作 邏 輯 主 宰 所 導 致 。 4 在 政 治 領 域 中 , 一 切 的 事 務 都 依 循<br />

「 多 數 決 」 而 決 定 , 政 治 領 袖 如 總 統 、 行 政 院 長 、 省 縣 市 長 等<br />

等 , 都 是 不 同 程 度 的 利 益 與 權 力 的 支 配 者 與 協 調 者 , 他 們 權 力<br />

的 來 源 在 於 人 民 的 選 票 。 獲 得 愈 多 的 選 票 , 就 獲 得 愈 多 的 權 力 。<br />

但 是 , 大 學 是 一 個 比 較 特 別 的 社 群 , 誠 如 德 國 哲 學 家 雅 斯 培 (Karl<br />

Jaspers, 1883-1969) 所 說 : 5<br />

大 學 是 個 毫 無 顧 忌 追 求 一 切 真 理 的 地 方 , 所 有 的 研 究 機<br />

會 都 要 為 真 理 服 務 , 在 大 學 裡 追 求 真 理 的 態 度 既 是 這 麼<br />

徹 底 , 一 定 會 帶 來 最 緊 張 氣 氛 , 這 是 進 步 的 條 件 。 但 是<br />

這 種 導 致 精 神 戰 鬥 的 緊 張 氣 氛 是 有 意 義 的 , 因 為 它 籠 罩<br />

在 一 個 共 同 的 大 前 提 之 下 , 這 個 共 同 的 大 前 提 乃 藉 著 各<br />

種 極 端 表 現 出 來 。 真 正 的 研 究 者 即 使 激 烈 爭 論 之 中 仍 是<br />

團 結 的 。<br />

4<br />

這 是 教 育 部 門 所 面 對 的 普 遍 性 的 挑 戰 , 從 19 世 紀 以 降 , 英 國 、 法 國 與 美 國<br />

的 教 育 系 統 在 形 成 過 程 中 , 都 受 到 國 家 意 志 的 影 響 。 國 家 教 育 系 統 對 於 兒 童<br />

的 社 會 化 、 社 會 秩 序 的 維 持 , 乃 至 國 家 發 展 的 推 動 , 都 發 揮 重 要 作 用 。 參 考 :<br />

Andy Green, Education and the State Formation: The Rise of Education Systems in<br />

England, France and the USA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1990), 近 五 十 年 來<br />

的 台 灣 高 等 教 育 也 面 對 同 樣 問 題 。 關 於 戰 後 台 灣 經 驗 中 , 政 府 在 教 育 部 門 扮<br />

演 重 要 角 色 之 事 實 , 參 考 :Thomas B. Gold, State and Society in the Taiwan<br />

Miracle (New York: M. E. Sharp, 1986), pp.112-3; 葉 啟 政 :〈 高 等 教 育 和 文 化 的<br />

關 係 : 我 國 模 式 的 探 討 〉 及 呂 亞 力 :〈 高 等 教 育 與 政 治 的 關 係 : 我 國 模 式 的 探<br />

討 〉, 皆 收 入 : 淡 江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中 心 、 二 十 一 世 紀 基 金 會 :《 二 十 一 世 紀 我<br />

國 高 等 教 育 的 發 展 趨 勢 ── 體 制 、 功 能 與 學 校 組 織 》( 台 北 : 師 大 書 苑 ,1990<br />

年 4 月 ); 羊 憶 蓉 :《 教 育 與 國 家 發 展 ─ 台 灣 經 驗 》( 台 北 : 桂 冠 圖 書 公 司 ,<br />

1994)。 關 於 針 對 政 治 力 之 控 制 而 提 出 的 教 育 改 革 的 建 議 , 參 考 : 朱 敬 一 等 :<br />

《 教 育 鬆 綁 》( 台 北 : 遠 流 出 版 公 司 ,1996)。<br />

5 Karl Jaspers, 杜 意 風 譯 :《 雅 斯 培 論 教 育 》(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公 司 ,1983), 頁<br />

86。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 13<br />

在 大 學 追 求 真 理 不 負 任 何 直 接 、 實 際 的 責 任 , 他 們 只 對<br />

真 理 本 身 負 責 任 , 研 究 者 共 同 為 真 理 而 競 爭 , 他 們 彼 此<br />

之 間 並 沒 有 生 活 的 競 爭 。 他 們 的 競 爭 是 在 研 究 嘗 試 的 層<br />

面 , 因 此 對 個 人 的 生 活 不 發 生 危 險 , 假 如 希 望 有 大 學 的<br />

國 家 與 社 會 能 保 護 大 學 的 話 。<br />

大 學 作 為 一 個 學 術 領 域 , 它 的 事 務 的 運 作 是 依 照 學 術 的 原<br />

則 而 不 是 政 治 的 原 則 。 換 言 之 , 大 學 所 關 心 的 是 學 術 判 斷 的 是<br />

與 非 、 對 與 錯 , 因 為 大 學 是 堅 持 真 理 的 殿 堂 , 是 批 導 社 會 引 領<br />

時 代 的 一 個 創 造 性 的 中 心 , 也 是 社 會 革 命 的 中 心 。 但 是 , 在 近<br />

年 來 的 台 灣 , 若 干 人 士 一 方 面 由 於 誤 解 了 校 園 民 主 化 的 涵 義 ,<br />

另 一 方 面 由 於 對 過 去 戒 嚴 體 制 的 反 動 , 因 此 , 近 年 來 臺 灣 各 大<br />

學 在 落 實 校 園 民 主 的 過 程 裡 , 無 形 中 忽 略 了 政 治 領 域 與 學 術 領<br />

域 兩 者 之 間 的 異 質 (heterogeneity), 而 且 也 忽 略 了 政 治 領 域 與<br />

學 術 領 域 的 運 作 邏 輯 兩 者 之 間 具 有 不 可 化 約 性 (mutual<br />

irreduciability), 因 而 無 意 中 完 全 地 援 引 政 治 領 域 中 的 「 多 數 決 」<br />

的 運 作 邏 輯 , 強 加 在 學 術 領 域 之 上 , 影 響 所 及 使 作 為 學 術 領 域<br />

中 心 的 大 學 所 特 具 的 獨 特 性 與 自 主 性 完 全 淪 喪 , 這 是 造 成 民 主<br />

化 困 境 的 重 要 根 源 。 6<br />

( 二 ) 資 本 主 義 的 困 境 : 問 題 與 解 釋<br />

現 階 段 大 學 教 育 改 革 中 , 所 出 現 的 第 二 個 困 境 是 「 資 本 主<br />

義 的 困 境 」。 在 這 一 節 中 , 我 想 討 論 以 下 三 項 論 點 :(1) 所 謂 「 資<br />

本 主 義 的 困 境 」, 是 指 進 入 後 戒 嚴 時 期 的 台 灣 地 區 各 大 學 , 正 逐<br />

漸 受 到 資 本 主 義 市 場 經 濟 運 作 邏 輯 的 滲 透 與 支 配 。(2) 這 項 新<br />

6<br />

其 實 , 西 方 世 界 的 許 多 大 學 , 也 深 受 平 等 主 義 (egalitarianism) 與 虛 假 的 「 民<br />

主 精 神 」 所 困 擾 , 參 看 :John W. Chapman ed., The Western University on Trail<br />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3), pp.25-78.


14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發 展 可 能 導 致 兩 項 問 題 :(a) 校 長 之 為 「 學 術 社 群 領 導 人 」 之<br />

角 色 , 逐 漸 被 「 大 公 司 總 經 理 」 之 角 色 所 掩 蓋 乃 至 取 代 ;(b)<br />

大 學 教 育 商 品 化 性 格 日 益 顯 著 , 甚 至 發 展 成 為 教 育 之 對 立 物 。<br />

(3) 造 成 此 一 困 境 及 其 衍 生 問 題 的 基 本 原 因 , 乃 是 因 為 資 本 主<br />

義 之 市 場 經 濟 , 係 以 「 最 大 獲 利 原 則 」 作 為 運 作 邏 輯 , 凡 事 講<br />

求 落 實 「 最 大 獲 利 原 則 」 之 「 效 率 」, 此 與 教 育 領 域 以 「 自 我 實<br />

現 」(self-realization) 作 為 基 本 原 則 , 實 有 其 扞 格 難 通 之 處 。<br />

我 們 依 序 論 證 這 三 個 論 點 。<br />

(1) 近 年 來 , 國 內 大 學 教 育 所 面 對 的 第 二 個 困 境 是 「 資 本<br />

主 義 的 困 境 」, 所 謂 「 資 本 主 義 的 困 境 」 特 別 是 指 隨 著 戒 嚴 令 的<br />

廢 除 以 後 , 社 會 日 趨 多 元 化 , 經 濟 更 加 國 際 化 與 自 由 化 , 在 以<br />

上 兩 大 潮 流 中 , 高 等 教 育 逐 漸 接 受 資 本 主 義 市 場 經 濟 邏 輯 運 作<br />

主 導 , 尤 其 是 「 自 由 競 爭 」 與 「 市 場 取 向 」 這 兩 個 原 則 , 在 國<br />

內 高 等 教 育 中 之 影 響 力 與 日 俱 增 。 在 1987 年 戒 嚴 令 廢 除 以 前 ,<br />

各 大 學 在 政 治 力 宰 制 之 下 苟 延 殘 喘 , 雖 然 各 大 學 有 規 模 大 小 之<br />

差 別 , 有 各 種 學 術 專 業 之 互 異 , 但 是 各 大 學 都 是 「 教 育 部 大 學<br />

某 某 分 校 」, 為 配 合 政 治 需 要 及 經 濟 建 設 而 辦 學 。 7 近 年 來 , 隨<br />

著 市 場 經 濟 運 作 邏 輯 逐 漸 進 入 我 國 高 等 教 育 界 , 各 大 學 過 去 一<br />

元 化 的 色 彩 逐 漸 減 弱 , 而 走 向 多 元 化 競 爭 的 時 代 。 民 國 84(1995)<br />

年 1 月 23 日 行 政 院 院 會 所 通 過 的 「 國 立 大 學 校 院 校 務 發 展 基 金<br />

設 置 條 例 」, 明 白 規 定 教 育 部 在 國 立 大 學 校 院 財 務 自 籌 比 例 達 到<br />

百 分 之 二 十 的 時 候 , 可 以 依 照 預 算 程 序 之 規 定 , 在 各 大 學 設 置<br />

校 務 基 金 , 賦 予 各 國 立 大 學 校 院 適 度 的 財 務 自 主 權 。 隨 著 這 個<br />

7<br />

參 考 : 孫 震 :〈 教 育 打 破 門 戶 之 限 〉, 收 入 : 天 下 編 輯 :《 走 過 從 前 回 到 未 來<br />

── 攜 手 台 灣 四 十 年 》( 台 北 : 天 下 雜 誌 社 ,1988), 頁 47; 更 詳 細 的 論 證 ,<br />

參 考 :Sun Chen, "Investment in Education and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in<br />

Postwar Taiwan", in Stevan Harrell and Huang Chun-chieh eds., Cultural Change in<br />

Postwar Taiwan (Boulder, Co.: Westview Press,1994), pp.91-110.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 15<br />

新 辦 法 的 落 實 , 國 內 大 學 之 陷 入 「 資 本 主 義 化 」 困 境 的 趨 勢 會<br />

日 益 明 顯 。 8<br />

(2) 這 種 新 的 發 展 趨 勢 , 相 對 於 舊 的 一 元 化 管 制 體 制 而<br />

言 , 不 能 說 沒 有 它 積 極 的 意 義 。 從 這 種 發 展 的 積 極 層 面 來 看 ,<br />

各 大 學 的 自 主 性 必 將 隨 著 校 務 基 金 的 自 主 運 作 而 日 益 加 強 , 不<br />

必 再 像 過 去 那 樣 地 受 到 政 府 嚴 格 的 會 計 制 度 掣 肘 而 難 以 發 揮 各<br />

校 的 特 色 。 而 且 , 鼓 勵 民 間 依 市 場 經 濟 原 則 自 由 興 學 , 也 是 打<br />

破 教 育 由 官 方 壟 斷 的 有 效 策 略 。 最 近 致 力 於 教 育 改 革 的 人 士 ,<br />

所 提 出 的 「 鬆 綁 」 理 念 , 正 是 著 眼 於 透 過 打 破 官 方 控 制 而 解 放<br />

教 育 。 9 但 是 , 我 們 也 不 能 忽 略 這 種 發 展 趨 勢 所 帶 來 的 各 種 問 題 ,<br />

其 中 較 為 彰 明 顯 著 的 有 以 下 兩 點 :<br />

(2:a) 這 種 發 展 必 然 使 得 大 學 的 領 導 階 層 , 尤 其 是 校 長 ,<br />

開 始 面 臨 角 色 的 轉 換 , 也 就 是 從 理 想 中 的 校 長 之 作 為 學 術 社 群<br />

的 領 導 者 身 分 , 由 於 需 要 募 款 以 維 持 大 學 營 運 的 考 慮 , 而 必 須<br />

汲 汲 營 利 , 盡 力 開 拓 並 增 進 政 商 關 係 , 於 是 大 學 校 長 的 角 色 ,<br />

乃 逐 漸 轉 化 成 為 大 公 司 總 經 理 的 角 色 , 這 種 轉 化 固 然 是 資 本 主<br />

義 社 會 中 的 常 態 , 10 但 是 其 所 得 可 能 不 償 其 所 失 。 其 所 得 者 可 能<br />

是 技 術 性 的 、 表 面 的 、 營 運 的 收 支 平 衡 ; 但 是 其 所 失 的 , 可 能<br />

是 大 學 所 賴 以 生 存 的 最 後 的 生 命 ── 理 想 主 義 的 日 薄 崦 嵫 。<br />

8<br />

我 在 本 書 附 錄 五 :〈 從 當 前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脈 絡 論 大 學 與 產 業 界 之 關 係 〉, 對 這<br />

個 問 題 有 較 詳 細 的 分 析 。<br />

9<br />

參 考 前 行 政 院 教 育 改 革 審 議 委 員 會 在 1994 年 8 月 21-22 日 , 所 舉 辦 的 《 鬆 綁<br />

原 則 學 術 研 討 會 》 中 所 發 表 的 各 篇 論 文 , 以 及 朱 敬 一 等 著 , 前 引 《 教 育 鬆 綁 》<br />

一 書 。<br />

10<br />

例 如 , 二 十 世 紀 美 國 的 大 學 結 構 與 教 育 目 標 , 也 深 深 地 受 到 大 財 團 與 政 府<br />

的 影 響 。 參 考 :Clyde W. Barrow, Universities and the Capitalist State: Corporate<br />

Liberalism and the Reconstruction of American Higher Education, 1894-1928<br />

(Madison: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90).


16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2:b) 在 資 本 主 義 市 場 經 濟 操 縱 之 下 , 第 二 種 可 能 出 現 的<br />

問 題 就 是 大 學 教 育 的 商 品 化 、 工 具 化 與 世 俗 化 性 格 的 顯 著 必 然<br />

日 甚 一 日 , 其 流 弊 所 及 , 可 能 使 大 學 成 為 營 利 機 構 , 或 淪 落 為<br />

培 育 資 本 主 義 的 新 生 力 軍 的 補 習 班 。 大 學 不 再 是 培 養 頂 天 立 地<br />

有 守 有 為 的 新 時 代 知 識 分 子 的 場 所 , 大 學 在 資 本 主 義 潮 流 的 沖<br />

刷 之 下 , 其 所 表 現 的 職 業 訓 練 所 的 性 質 , 將 有 可 能 超 過 大 學 追<br />

求 真 理 殿 堂 的 性 質 , 於 是 其 結 果 就 是 使 大 學 成 為 教 育 的 目 的 ─<br />

─ 敦 品 勵 學 成 己 成 物 ── 的 對 立 物 。<br />

(3) 那 麼 , 我 們 可 以 更 進 一 步 探 討 , 是 什 麼 原 因 使 得 這 種<br />

所 謂 「 資 本 主 義 的 困 境 」 難 以 避 免 呢 ? 市 場 經 濟 原 則 對 大 學 教<br />

育 來 講 之 所 以 是 一 個 可 能 的 困 境 , 原 因 甚 多 , 而 最 根 本 原 因 則<br />

在 於 資 本 主 義 是 以 「 最 大 獲 利 原 則 」 為 其 基 礎 。 在 資 本 主 義 市<br />

場 經 濟 中 , 凡 事 講 求 獲 利 之 效 率 , 這 項 原 則 與 教 育 領 域 之 喚 醒<br />

人 的 主 體 性 , 促 進 人 的 自 覺 , 培 育 人 的 價 值 意 識 , 協 助 人 的 自<br />

我 實 現 等 等 原 則 , 正 好 南 轅 北 轍 , 水 火 不 容 。 11<br />

舉 例 言 之 , 為 配 合 市 場 經 濟 的 需 求 , 大 學 的 教 育 內 容 必 然<br />

會 發 生 變 化 , 就 業 取 向 的 學 院 (professional schools) 如 商 學 院 、<br />

管 理 學 院 、 工 學 院 、 醫 學 院 等 , 將 獲 得 較 大 的 發 展 空 間 , 企 業<br />

經 營 、 工 商 管 理 、 資 訊 工 程 、 電 機 工 程 等 就 業 「 市 場 」 較 大 的<br />

學 門 , 將 大 為 發 展 。 相 對 而 言 , 基 礎 學 門 如 : 物 理 、 數 學 、 歷<br />

史 、 文 學 、 哲 學 等 , 所 分 配 到 的 資 源 , 將 大 幅 地 被 壓 縮 。 這 樣<br />

的 一 種 市 場 導 向 的 學 術 發 展 , 必 然 導 致 大 學 教 育 的 工 具 化 , 誠<br />

如 雅 斯 培 所 說 : 12<br />

11<br />

這 種 矛 盾 正 是 最 近 150 年 來 歐 美 資 本 主 義 文 化 中 的 基 本 矛 盾 , 美 國 社 會 學 家<br />

貝 爾 對 這 個 問 題 曾 加 以 分 析 , 參 看 :Daniel Bell, 趙 一 凡 等 譯 :《 資 本 主 義 的<br />

文 化 矛 盾 》( 台 北 : 久 大 文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89)。<br />

12 Karl Jaspers, 前 引 書 , 頁 64。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 17<br />

眾 多 大 學 存 在 的 現 象 , 造 成 了 毀 滅 真 正 學 術 的 趨 勢 , 因<br />

為 學 術 配 合 了 大 眾 , 而 大 眾 只 顧 實 際 的 目 的 、 考 試 以 及<br />

和 這 些 事 情 有 關 的 東 西 。 研 究 工 作 則 只 限 於 那 些 可 以 有<br />

實 際 用 途 的 , 於 是 學 術 工 作 就 限 制 於 可 了 解 、 可 學 習 的<br />

事 物 上 , 本 來 應 該 生 存 在 無 止 境 的 求 知 慾 浪 潮 中 的 大<br />

學 , 變 成 了 普 通 的 學 校 。<br />

大 學 的 理 想 主 義 在 資 本 主 義 浪 潮 的 衝 擊 之 下 , 必 然 淪 喪 無<br />

遺 , 而 成 為 實 質 上 的 職 業 訓 練 所 。<br />

( 三 ) 兩 種 「 困 境 」 的 合 理 化 及 其 批 駁<br />

在 上 文 的 論 述 裡 , 我 分 析 了 現 階 段 國 內 大 學 教 育 所 面 對 的<br />

兩 種 不 同 類 型 的 困 境 , 各 自 代 表 政 治 力 與 經 濟 力 對 教 育 領 域 的<br />

擠 壓 與 扭 曲 , 造 成 大 學 教 育 的 種 種 弊 病 。 但 是 , 可 能 有 人 對 以<br />

上 論 述 抱 持 異 議 , 他 們 主 張 :(1) 所 謂 「 民 主 化 的 困 境 」 是 誇<br />

大 其 辭 的 指 控 , 因 為 當 前 國 內 各 大 學 需 努 力 以 赴 的 就 是 落 實 「 校<br />

園 民 主 」、「 教 授 治 校 」 之 理 念 , 而 訴 諸 選 票 乃 是 達 到 校 園 民 主<br />

並 建 立 共 識 之 重 要 手 段 , 不 足 為 病 ;(2) 所 謂 「 資 本 主 義 之 困<br />

境 」, 也 是 象 牙 塔 中 的 「 知 識 貴 族 」 崖 岸 自 高 的 誇 大 之 詞 。 今 日<br />

台 灣 必 須 促 進 大 學 與 社 會 發 展 密 切 配 合 , 從 而 使 大 學 可 以 成 為<br />

社 會 經 濟 發 展 之 礎 石 。 針 對 這 兩 種 合 理 化 的 理 由 , 我 想 提 出 以<br />

下 兩 點 理 由 加 以 批 駁 :(3) 以 上 兩 項 辯 解 均 缺 乏 前 瞻 性 之 眼 光 ;<br />

(4) 而 且 也 忽 略 了 大 學 社 群 與 非 大 學 社 群 ( 如 政 治 、 社 會 、 經<br />

濟 部 門 ) 之 分 際 。 我 們 接 著 依 序 闡 釋 這 四 個 論 點 。<br />

(1) 針 對 本 章 第 二 節 第 一 小 節 所 謂 校 園 「 民 主 化 的 困 境 」,<br />

有 人 可 能 認 為 這 種 講 法 未 能 切 中 當 前 台 灣 地 區 大 學 校 園 中 的 問<br />

題 , 因 為 校 園 民 主 是 當 前 國 家 民 主 的 礎 石 , 只 有 透 過 教 授 治 校 ,<br />

才 是 建 立 大 學 自 主 性 的 重 要 途 徑 , 投 票 行 為 固 然 不 是 達 到 校 園<br />

民 主 的 唯 一 手 段 , 但 是 卻 是 重 要 的 諸 多 手 段 之 一 。 透 過 普 選 ,


18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才 能 凝 塑 大 學 社 區 的 「 公 共 意 志 」(general will)。 因 此 , 大 學 校<br />

園 中 各 種 事 務 訴 諸 選 舉 , 並 無 本 質 上 錯 誤 , 選 舉 的 流 弊 乃 是 由<br />

於 技 術 上 的 問 題 , 更 何 況 在 整 個 國 家 民 主 化 的 巨 大 工 程 中 , 總<br />

統 作 為 國 家 最 高 元 首 都 必 須 透 過 直 選 產 生 , 何 以 大 學 的 各 級 行<br />

政 主 管 , 不 能 夠 訴 諸 直 選 呢 ? 從 這 種 角 度 來 看 問 題 , 近 年 來 為<br />

國 內 校 園 「 民 主 化 」 提 出 辯 解 的 人 士 , 也 可 能 舉 若 干 日 本 大 學<br />

校 長 透 過 全 體 教 授 票 選 的 事 實 , 來 強 化 他 們 的 論 點 。 他 們 認 為<br />

普 選 這 個 方 式 , 不 是 造 成 問 題 的 癥 結 所 在 , 關 鍵 是 選 民 的 素 質 ,<br />

因 此 應 該 接 受 指 責 的 是 大 學 中 的 教 授 ── 選 民 , 而 不 是 普 選 這<br />

個 制 度 本 身 。<br />

(2) 針 對 本 章 第 二 節 第 二 小 節 所 謂 「 資 本 主 義 的 困 境 」,<br />

有 些 人 士 也 可 能 提 出 以 下 的 辯 解 : 在 一 個 快 速 邁 向 多 元 化 的 台<br />

灣 社 會 中 , 大 學 不 再 是 少 數 知 識 貴 族 所 獨 占 而 高 不 可 攀 的 殿<br />

堂 , 大 學 應 該 從 神 聖 (sacred) 走 向 世 俗 (secular), 而 與 台 灣<br />

社 會 的 人 民 密 切 合 作 , 共 同 創 造 社 會 經 濟 發 展 的 新 局 面 。 因 此 ,<br />

大 學 校 園 的 開 放 , 乃 是 奠 定 國 家 經 濟 發 展 、 社 會 多 元 化 的 基 礎 ,<br />

我 們 不 應 把 大 學 向 社 會 募 款 , 大 學 配 合 經 濟 發 展 市 場 的 需 要 ,<br />

當 作 是 大 學 的 困 境 。<br />

更 具 體 言 之 , 在 即 將 邁 入 二 十 一 世 紀 新 世 界 形 勢 的 前 夕 ,<br />

台 灣 地 區 的 各 大 學 都 不 能 自 外 於 社 會 經 濟 的 變 遷 , 在 二 十 一 世<br />

紀 即 將 來 臨 前 夕 , 台 灣 所 面 臨 的 各 種 國 內 外 經 濟 壓 力 甚 大 , 舉<br />

例 言 之 , 為 了 進 一 步 配 合 國 家 產 業 技 術 的 升 級 , 亞 太 營 運 中 心<br />

的 籌 建 , 因 應 加 入 關 貿 總 協 後 農 業 及 服 務 業 所 需 的 人 力 , 因 應<br />

高 齡 社 會 來 臨 後 所 需 要 的 成 人 進 修 教 育 , 以 及 第 二 專 長 之 補 充<br />

訓 練 的 需 求 , 大 學 應 廣 開 知 識 的 窄 門 , 而 與 社 會 共 其 呼 吸 , 共<br />

同 創 造 二 十 一 世 紀 台 灣 的 新 局 面 , 所 以 大 學 與 社 會 的 密 切 配<br />

合 , 是 一 種 轉 機 , 不 是 困 境 。 直 言 之 , 大 學 本 來 就 是 職 業 的 訓


練 營 , 也 是 對 社 會 提 供 服 務 的 工 作 站 。 13<br />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 19<br />

(3) 以 上 這 兩 種 針 對 大 學 民 主 化 與 資 本 主 義 化 的 辯 駁 理<br />

由 , 分 別 觀 之 都 持 之 有 故 , 言 之 成 理 , 有 其 可 以 成 立 之 一 定 的<br />

理 據 。 但 是 , 如 果 我 們 再 更 進 一 層 加 以 分 析 , 我 們 就 會 發 現 以<br />

上 這 兩 種 辯 駁 理 由 都 有 其 思 考 上 的 盲 點 : 首 先 , 這 兩 種 辯 駁 都<br />

是 站 在 回 顧 過 去 的 立 場 而 提 出 的 。 舉 例 言 之 , 強 調 校 園 民 主 的<br />

人 士 , 主 張 廣 植 校 園 行 政 主 管 的 民 意 基 礎 , 以 便 對 抗 威 權 體 制 。<br />

這 種 主 張 基 本 上 是 針 對 解 嚴 以 前 台 灣 的 舊 體 制 而 提 出 的 。 主 張<br />

大 學 與 社 會 密 切 結 合 的 人 士 , 也 是 著 眼 於 過 去 大 學 只 是 國 家<br />

(state) 主 宰 下 , 成 為 落 實 政 策 目 標 的 工 具 這 項 事 實 , 基 本 上 是<br />

一 種 站 在 回 顧 性 的 觀 點 來 看 問 題 。 自 從 戒 嚴 令 廢 除 以 後 , 台 灣<br />

快 速 的 邁 向 民 主 化 , 威 權 體 制 已 漸 為 民 主 體 制 所 取 代 , 而 「 國<br />

家 」 在 高 等 教 育 的 角 色 , 也 逐 漸 為 「 資 本 」 所 取 代 。 這 兩 種 回<br />

顧 性 的 觀 點 , 如 果 是 針 對 戒 嚴 法 廢 除 以 前 台 灣 高 等 教 育 的 種 種<br />

問 題 而 言 , 有 其 一 定 的 正 確 性 。 但 是 , 如 果 從 前 瞻 性 的 觀 點 來<br />

看 , 值 得 我 們 擔 心 的 是 在 威 權 體 制 崩 潰 , 國 家 以 及 政 黨 力 量 退<br />

出 大 學 校 園 以 後 , 所 留 下 來 的 廣 大 空 間 , 很 容 易 被 「 資 本 主 義 」<br />

這 隻 大 巨 靈 , 以 及 惡 質 的 選 舉 文 化 所 滲 透 污 染 乃 至 顛 覆 。 這 才<br />

是 我 們 應 該 嚴 肅 思 考 的 問 題 。<br />

(4) 更 重 要 的 是 , 以 上 這 兩 種 講 法 , 都 同 樣 地 忽 略 了 大 學<br />

社 群 與 非 大 學 社 群 ( 如 : 政 治 、 經 濟 、 社 會 部 門 ) 之 間 應 有 的<br />

分 際 。 第 一 種 辯 論 的 理 由 , 把 知 識 社 群 等 同 於 政 治 社 群 , 因 而<br />

主 張 總 統 直 選 的 新 發 展 可 以 導 致 大 學 各 級 主 管 直 選 的 結 論 ; 第<br />

二 種 說 法 , 則 把 大 學 之 作 為 知 識 社 群 等 同 於 現 代 社 會 中 的 各 種<br />

社 群 , 而 把 大 學 當 作 是 社 會 政 治 經 濟 部 門 發 展 的 工 具 。 這 種 思<br />

13<br />

關 於 這 二 點 的 分 析 , 參 考 :Robert Paul Wolf, The Ideal of the University (Boston:<br />

Beacon Press, 1969), pp.9-42.


20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考 上 的 盲 點 , 在 戰 後 台 灣 在 傳 統 / 現 代 、 本 土 / 國 際 以 及 中 國<br />

文 化 / 西 方 文 化 諸 多 衝 突 的 脈 絡 中 , 14 更 容 易 帶 來 複 雜 的 後 果 。<br />

以 上 這 種 思 考 上 的 盲 點 , 使 持 論 者 未 能 從 前 瞻 性 的 角 度 來<br />

看 問 題 。 未 來 台 灣 將 是 一 個 多 元 化 色 彩 日 益 顯 著 , 社 會 更 加 開<br />

放 化 , 經 濟 更 加 自 由 化 的 地 區 。 在 這 種 社 會 經 濟 結 構 中 , 每 個<br />

領 域 如 教 育 領 域 、 經 濟 領 域 、 社 會 領 域 等 等 , 都 必 須 建 立 其 相<br />

對 自 主 性 , 而 不 能 單 向 地 要 求 大 學 完 全 配 合 社 會 或 者 經 濟 部 門<br />

的 需 要 而 服 務 。<br />

( 四 ) 脫 困 而 出 的 策 略 : 回 歸 教 育 本 位 重 新 出 發<br />

在 上 節 的 討 論 裡 , 我 批 駁 了 針 對 兩 種 困 境 所 提 出 的 合 理 化<br />

的 理 由 , 再 度 突 顯 當 前 國 內 大 學 教 育 的 問 題 之 所 在 。 現 在 , 我<br />

們 依 序 論 證 脫 困 而 出 的 策 略 如 下 :(1) 面 對 解 嚴 以 後 新 型 的 政<br />

治 力 與 經 濟 力 滲 透 教 育 領 域 之 挑 戰 , 只 有 回 歸 教 育 原 點 重 新 出<br />

發 , 才 能 邁 向 教 育 的 康 莊 大 道 。(2) 就 大 學 內 部 而 言 , 當 務 之<br />

急 乃 是 建 立 大 學 社 群 內 部 的 自 律 性 , 依 教 育 及 學 術 之 邏 輯 運<br />

作 。(3) 就 大 學 社 群 與 其 他 部 門 ( 如 教 育 部 、 經 濟 部 、 國 防 部 )<br />

之 互 動 而 言 , 必 須 建 立 相 對 的 自 主 性 。 我 們 就 依 序 析 論 這 三 項<br />

策 略 性 的 看 法 。<br />

(1) 回 歸 教 育 本 位 重 新 出 發 : 進 入 後 戒 嚴 時 期 的 台 灣 , 社<br />

會 、 經 濟 、 教 育 各 個 領 域 , 仿 佛 從 嚴 冬 之 中 甦 醒 過 來 , 充 滿 盎<br />

然 的 生 機 。 各 個 部 門 或 領 域 的 蓬 勃 發 展 , 都 共 同 說 明 了 台 灣 已<br />

進 入 了 「 多 元 主 體 並 立 」 的 新 時 代 。 但 是 , 在 相 互 激 烈 競 爭 的<br />

14<br />

參 考 拙 作 :Stevan Harrell and Chun-chieh Huang, "Introduction: Change and<br />

Contention in Taiwan's Cultural Scene" in Stevan Harrell and Huang Chun-chieh<br />

eds., Cultural Change in Postwar Taiwan (Boulder, Co.: Westview Press,1994),<br />

pp.1-18.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 21<br />

諸 多 部 門 之 間 , 教 育 部 門 是 相 對 的 弱 勢 團 體 , 面 對 解 嚴 後 的 新<br />

形 勢 , 承 受 了 來 自 政 治 力 與 經 濟 力 的 強 力 干 擾 , 在 這 樣 的 客 觀<br />

形 勢 之 下 , 我 們 思 考 任 何 教 育 問 題 , 必 須 回 歸 教 育 的 原 點 , 才<br />

能 重 新 出 發 , 掌 握 正 確 方 向 。<br />

所 謂 「 回 歸 教 育 的 原 點 」, 可 以 從 兩 個 角 度 加 以 思 考 : 首 先 ,<br />

從 消 極 面 來 講 , 所 謂 回 歸 教 育 的 原 點 , 是 指 相 對 於 過 去 數 十 年<br />

來 , 教 育 部 門 成 為 達 到 非 教 育 目 標 的 工 具 , 而 且 教 育 部 門 政 策<br />

的 制 定 , 以 及 教 育 資 源 的 分 配 都 飽 遭 受 非 教 育 部 門 強 力 干 擾 的<br />

狀 況 , 我 們 應 該 重 新 建 構 教 育 部 門 「 自 我 立 法 」(self-legislature)<br />

的 能 力 , 也 就 是 說 教 育 部 門 是 為 教 育 而 存 在 , 而 不 是 為 教 育 以<br />

外 部 門 而 存 在 , 這 也 就 是 我 過 去 所 提 倡 的 「 教 育 自 由 化 」 15 的 新<br />

政 策 方 向 的 具 體 涵 義 。 其 次 , 就 積 極 面 而 言 , 我 們 必 須 深 刻 體<br />

認 教 育 的 目 的 是 在 於 喚 醒 受 教 育 者 的 主 體 性 , 促 成 受 教 育 者 的<br />

「 人 之 自 覺 」, 使 受 教 育 者 覺 醒 並 瞭 解 , 人 之 存 在 並 不 是 為 人 之<br />

外 的 客 體 世 界 ( 如 經 濟 發 展 、 國 防 建 設 、 政 治 民 主 等 等 ); 人 首<br />

先 必 須 成 其 為 人 , 然 後 才 能 談 到 人 以 外 的 客 體 世 界 的 建 設 與 改<br />

善 。 更 進 一 步 言 之 , 教 育 的 目 的 在 於 培 養 「 平 衡 的 人 」 而 不 是<br />

「 一 度 空 間 的 人 」(one-dimensional man), 教 育 是 在 培 育 一 個 整<br />

全 的 人 格 , 而 不 是 開 發 人 的 某 一 特 定 部 分 的 能 力 或 傾 向 , 而 將<br />

人 化 約 為 一 個 工 具 , 西 方 馬 克 斯 主 義 思 想 家 對 這 個 問 題 頗 有 深<br />

刻 的 反 省 , 16 中 國 古 代 儒 家 的 教 育 理 想 在 這 一 方 面 也 宣 示 甚 多 ,<br />

15<br />

黃 俊 傑 :《 戰 後 台 灣 的 教 育 與 思 想 》( 台 北 : 東 大 圖 書 公 司 ,1993),〈 自 序 〉。<br />

16<br />

西 方 馬 克 斯 主 義 者 多 認 為 階 級 一 旦 形 成 , 統 治 階 級 一 定 會 運 用 一 切 可 能 資<br />

源 ( 當 然 包 括 教 育 ) 去 強 化 分 工 制 , 從 而 強 化 階 級 差 距 。 從 這 個 角 度 去 思 考<br />

分 流 教 育 的 第 一 個 馬 克 斯 學 者 可 能 是 義 大 利 的 葛 蘭 西 (Anornio Gramsci,<br />

1891-1937)。 他 在 1910 年 代 的 著 作 , 以 及 在 1929 年 到 1935 年 於 法 西 斯 政 府<br />

的 監 獄 中 完 成 的 《 獄 中 札 記 》 中 有 許 多 篇 章 探 討 教 育 問 題 , 批 評 當 時 資 本 主<br />

義 社 會 中 的 教 育 政 策 。 葛 蘭 西 認 為 教 育 的 目 的 之 一 , 是 超 越 階 級 差 別 。 他 因<br />

此 批 判 當 時 的 教 育 體 制 分 為 職 業 學 校 (vocational school) 和 古 典 學 校 (classical


22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孔 子 所 講 的 「 君 子 不 器 」, 也 就 是 扣 緊 教 育 的 目 的 乃 是 培 育 完 整<br />

的 人 而 說 的 。 我 在 本 書 第 三 章 對 於 傳 統 中 國 的 教 育 理 念 , 將 有<br />

進 一 步 的 分 析 。<br />

(2) 在 以 上 所 說 的 整 體 性 的 因 應 策 略 之 下 , 就 現 階 段 國 內<br />

各 大 學 內 部 而 言 , 自 從 新 《 大 學 法 》 完 成 立 法 付 諸 實 施 之 後 ,<br />

在 新 《 大 學 法 》 的 規 範 之 下 , 各 大 學 紛 紛 制 定 各 校 組 織 規 程 ,<br />

這 是 國 內 各 大 學 重 新 調 整 的 開 端 。 目 前 的 當 務 之 急 在 於 : 透 過<br />

各 大 學 組 織 規 程 的 制 定 , 以 及 各 種 委 員 會 的 組 成 與 運 作 , 來 建<br />

立 大 學 內 部 的 自 律 性 。 我 所 謂 建 立 「 大 學 內 部 的 自 律 性 」, 是 指<br />

讓 學 術 的 回 歸 學 術 , 讓 教 育 的 回 歸 教 育 這 個 原 則 而 言 。 換 言 之 ,<br />

大 學 社 群 內 部 事 務 的 運 作 與 發 展 , 不 是 服 從 於 「 多 數 決 」 的 政<br />

治 領 域 的 權 力 分 配 原 則 , 也 不 是 服 從 於 「 最 大 獲 利 原 則 」 及 「 效<br />

率 原 則 」 的 資 本 主 義 市 場 經 濟 運 作 原 則 , 而 是 嚴 格 堅 守 學 術 的<br />

對 與 錯 , 或 教 育 的 是 與 非 , 必 須 堅 持 這 種 學 術 與 教 育 的 基 本 原<br />

則 , 大 學 社 群 的 自 律 性 才 能 建 立 , 而 免 除 政 治 邏 輯 與 經 濟 邏 輯<br />

對 教 育 邏 輯 的 干 擾 與 顛 覆 。<br />

(3) 再 就 大 學 社 群 與 大 學 以 外 的 部 門 的 互 動 關 係 著 眼 , 大<br />

school)。 因 為 這 種 二 分 便 是 基 於 強 化 著 階 級 差 別 : 職 業 學 校 是 為 了 造 就 新 一<br />

代 的 工 人 和 技 師 而 設 , 古 典 學 校 則 是 為 了 培 養 新 一 代 的 統 治 階 級 和 知 識 份<br />

子 。 職 業 學 校 的 學 生 注 定 要 被 統 治 , 而 古 典 學 校 的 學 生 注 定 要 去 統 治 別 人 。<br />

這 種 二 分 法 不 是 一 種 民 主 教 育 , 真 正 的 民 主 不 是 表 現 在 把 無 技 術 工 人 變 成 有<br />

技 術 的 工 人 , 而 是 意 味 著 每 一 個 公 民 都 有 成 為 執 政 者 的 可 能 , 而 社 會 以 及 教<br />

育 系 統 也 提 供 每 個 公 民 同 等 的 有 利 條 件 以 便 達 到 執 政 的 目 標 。 為 了 達 到 民 主<br />

教 育 的 目 標 , 葛 蘭 西 認 為 應 該 為 所 有 人 民 廣 設 「 普 通 學 校 」(common<br />

schools), 這 種 學 校 也 可 稱 為 「 人 文 化 成 的 學 校 」(school of humanistic<br />

formation or general culture)。 參 考 : 黃 俊 傑 、 吳 展 良 、 陳 昭 瑛 :《 分 流 教 育 的<br />

改 革 : 理 論 、 實 務 與 對 策 》( 台 北 : 行 政 院 教 育 改 革 審 議 委 員 會 ,1996), 第<br />

二 章 ,〈 分 流 教 育 改 革 的 理 論 基 礎 〉, 頁 10-11。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 23<br />

學 社 群 與 其 他 部 門 ( 如 教 育 部 、 國 防 部 、 經 濟 部 等 等 單 位 ), 應<br />

該 保 持 南 宋 大 儒 朱 熹 ( 晦 庵 ,1130-1200) 所 說 的 「 不 離 不 雜 」<br />

的 關 係 。 所 謂 「 不 離 」, 是 指 大 學 並 非 象 牙 塔 , 無 法 脫 離 大 學 所<br />

存 在 的 具 體 社 會 經 濟 情 境 而 獨 立 運 作 。 17 因 此 , 大 學 與 大 學 以 外<br />

各 種 部 門 , 必 須 保 持 有 創 意 的 互 動 關 係 , 但 是 這 並 不 是 說 , 大<br />

學 必 須 臣 服 於 大 學 以 外 的 其 他 部 門 , 而 完 全 為 教 育 以 外 的 目 標<br />

提 供 服 務 , 從 而 喪 失 大 學 的 自 主 性 。 我 們 必 須 在 封 閉 性 與 喪 失<br />

主 體 性 這 兩 個 極 端 之 間 , 取 得 動 態 的 平 衡 關 係 。 換 言 之 , 大 學<br />

與 大 學 以 外 的 部 門 之 間 , 應 該 建 立 相 對 的 自 主 性 , 這 是 我 們 從<br />

後 戒 嚴 時 期 的 台 灣 新 形 勢 中 , 大 學 所 面 對 的 諸 般 挑 戰 裡 脫 困 而<br />

出 的 重 要 策 略 。<br />

( 五 ) 結 語<br />

我 們 在 這 一 節 中 , 分 析 1987 年 戒 嚴 令 廢 除 以 後 國 內 大 學 教<br />

育 所 呈 現 的 兩 種 問 題 :(1) 民 主 化 的 困 境 ;(2) 資 本 主 義 的 困<br />

境 , 並 建 議 脫 困 而 出 的 策 略 在 於 回 歸 教 育 的 原 點 , 重 建 教 育 部<br />

門 的 自 主 性 , 並 與 非 教 育 部 門 取 得 相 對 的 互 為 主 體 性 , 維 持 創<br />

造 性 的 動 態 平 衡 關 係 。 換 言 之 , 大 學 教 育 作 為 台 灣 有 機 體 的 重<br />

要 組 成 部 分 , 一 方 面 既 不 能 過 於 膨 脹 教 育 部 門 的 主 體 性 , 以 至<br />

於 無 法 與 其 他 部 門 互 動 ; 但 另 一 方 面 又 不 能 喪 失 教 育 部 門 的 主<br />

體 性 以 至 於 淪 為 其 他 部 門 的 工 具 。 如 何 執 兩 用 中 , 得 其 平 衡 ,<br />

對 大 學 教 育 工 作 者 確 是 一 大 挑 戰 。<br />

我 們 對 當 前 大 學 教 育 所 面 臨 的 兩 個 問 題 的 分 析 顯 示 : 以 「 多<br />

17 Flexner 早 在 1930 年 代 就 提 出 這 項 論 點 , 參 考 :Abraham Flexner, Universities:<br />

American, English, German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30), pp.3-4.;<br />

並 參 考 : 黃 俊 傑 :〈 從 當 前 臺 灣 高 等 教 育 脈 絡 論 大 學 與 產 業 界 之 關 係 〉, 收 入<br />

本 書 附 錄 五 。


24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數 決 」 作 為 原 則 的 「 民 主 化 」 與 以 「 最 大 獲 利 原 則 」 為 基 礎 的<br />

「 資 本 主 義 化 」 之 所 以 會 構 成 為 大 學 教 育 的 困 境 , 乃 是 因 為 這<br />

兩 項 新 發 展 , 都 忽 略 了 學 術 教 育 領 域 與 政 治 經 濟 領 域 本 質 上 的<br />

根 本 差 別 在 於 : 前 者 以 「 人 之 自 我 實 現 」 為 其 目 標 , 後 者 則 以<br />

「 群 眾 參 與 」 及 「 市 場 導 向 」 為 其 目 標 , 因 而 要 求 前 者 服 從 後<br />

者 的 運 作 邏 輯 , 困 境 乃 於 焉 形 成 。<br />

在 我 們 分 析 大 學 教 育 的 困 境 及 其 對 應 策 略 的 過 程 中 , 處 處<br />

顯 示 : 大 學 的 本 質 在 於 對 真 理 的 探 索 , 大 學 的 生 命 則 在 於 理 想<br />

主 義 的 堅 持 。 光 復 以 來 , 臺 灣 的 大 學 在 威 權 體 制 之 下 , 飽 受 政<br />

治 力 的 凌 虐 而 為 特 定 意 識 形 態 服 務 。 但 是 解 嚴 以 後 , 庸 俗 化 的<br />

政 治 文 化 卻 又 從 根 腐 化 大 學 校 園 中 剛 剛 萌 芽 中 的 生 機 。 而 且 ,<br />

資 本 主 義 的 大 巨 靈 也 虎 視 耽 耽 地 企 圖 攫 取 大 學 教 育 的 靈 魂 。 在<br />

這 樣 旋 轉 乾 坤 的 歷 史 性 時 刻 裡 , 大 學 師 生 必 須 高 舉 理 想 主 義 的<br />

大 纛 , 回 歸 教 育 之 「 促 進 人 的 主 體 性 之 覺 醒 」 的 原 點 , 重 新 出<br />

發 , 才 能 為 大 學 注 入 源 頭 活 水 , 賦 予 大 學 以 新 生 命 與 新 氣 象 。<br />

三 、 作 為 教 育 改 革 策 略 的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br />

背 景 與 涵 義<br />

我 們 在 上 一 節 的 論 述 中 , 分 析 後 戒 嚴 時 期 台 灣 地 區 的 大 學<br />

教 育 的 困 境 , 並 提 出 「 回 歸 教 育 本 位 」 作 為 解 決 問 題 的 有 效 策<br />

略 。 在 以 上 所 說 的 重 建 教 育 部 門 主 體 性 的 脈 絡 中 , 我 們 就 可 以<br />

釐 清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涵 義 。 關 於 通 識 教 育 的 涵 義 , 我 們 必 須 放<br />

在 大 學 角 色 的 調 整 這 個 大 脈 絡 中 加 以 思 考 。 我 在 這 一 個 小 節 的<br />

論 述 中 , 想 提 出 的 論 點 是 :(1) 在 戰 後 50 多 年 來 的 台 灣 , 由 於<br />

教 育 部 門 自 主 性 的 淪 喪 , 所 以 各 大 學 基 本 上 只 是 實 踐 國 家 意 志<br />

的 工 具 ;(2) 大 學 之 作 為 國 家 意 志 的 工 具 , 在 專 業 教 育 的 強 調<br />

以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上 表 現 無 遺 ;(3) 隨 著 近 年 來 台 灣 快 速 的 民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 25<br />

主 化 , 大 學 的 角 色 必 須 從 過 去 作 為 國 家 意 志 的 工 具 , 轉 化 為 社<br />

會 的 有 機 組 成 部 分 , 因 此 , 大 學 教 育 的 改 革 乃 成 為 台 灣 邁 入 二<br />

十 一 世 紀 前 夕 最 重 要 的 工 作 ;(4) 在 整 體 教 育 改 革 的 工 作 中 ,<br />

通 識 教 育 是 極 其 根 本 而 特 具 關 鍵 性 的 一 個 環 節 , 因 為 通 識 教 育<br />

是 重 建 受 教 育 者 的 主 體 性 的 教 育 , 通 識 教 育 以 完 成 「 全 人 教 育 」<br />

為 目 標 。 我 們 依 序 析 論 上 述 四 個 環 環 相 扣 的 論 點 。<br />

( 一 ) 大 學 角 色 的 改 變 : 從 工 具 性 到 自 主 性<br />

(1) 在 戰 後 「 台 灣 經 驗 」 的 構 築 過 程 中 , 教 育 部 門 之 量 的<br />

擴 張 是 一 項 重 要 因 素 。 全 台 灣 文 盲 的 比 例 由 1952 年 的 42.1% 到<br />

了 1994 年 降 低 為 5.8%; 在 台 灣 的 總 人 口 中 接 受 中 等 教 育 者 的<br />

比 例 , 亦 由 1952 年 的 8.8% 提 昇 至 1994 年 的 52.6%。 18 自 1968<br />

年 到 1969 學 年 度 開 始 實 施 九 年 國 義 務 教 育 以 來 , 教 育 的 普 及 更<br />

是 加 速 發 展 。 另 外 , 學 校 數 目 的 增 加 , 也 加 速 了 教 育 的 普 及 化 。<br />

在 1950 至 1951 學 年 度 , 全 省 各 級 學 校 總 數 為 1504 所 學 校 , 到<br />

了 1993 至 1994 學 年 度 , 全 省 學 校 總 數 增 至 6,939 所 學 校 。 19 戰<br />

後 台 灣 教 育 部 門 的 擴 張 , 使 教 育 機 會 日 趨 平 等 , 而 且 愈 年 輕 者<br />

愈 有 受 教 育 的 機 會 。 20 因 此 , 教 育 不 僅 影 響 了 社 會 階 層 的 變 化 ,<br />

而 且 也 影 響 了 人 民 各 種 態 度 與 行 為 的 改 變 , 例 如 對 家 庭 的 態<br />

度 、 兒 童 養 育 方 式 、 政 治 參 與 的 方 式 、 個 人 的 現 代 化 程 度 、 個<br />

人 的 宗 教 觀 …… 等 , 都 受 到 教 育 的 影 響 。 21 總 而 言 之 , 戰 後 台 灣<br />

18 Council for Economic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R.O.C., Taiwan Statistical<br />

Data Book (1996), p.11.<br />

19 《 中 華 民 國 教 育 統 計 》( 台 北 : 教 育 部 ,1994), 頁 VII。<br />

20<br />

王 德 睦 等 :〈 教 育 結 構 與 教 育 機 會 均 等 〉, 收 入 : 瞿 海 源 、 章 英 章 編 :《 台 灣<br />

社 會 與 文 化 變 遷 》( 上 冊 )( 台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民 族 研 究 所 ,1986), 頁<br />

353-377。<br />

21 Hei-yuan Ch'ü, “Education and Social Change in Taiwan,” in H. H. Hsiao et. al.<br />

eds., Taiwan: A Newly Industrialized State (Taipei: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26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的 社 會 變 遷 與 經 濟 發 展 , 在 很 大 的 幅 度 內 受 惠 於 教 育 的 擴 張 。<br />

但 是 , 戰 後 台 灣 的 教 育 卻 也 問 題 重 重 。 以 高 等 教 育 而 言 ,<br />

戰 後 台 灣 的 大 學 與 研 究 所 教 育 發 展 最 快 , 但 距 舊 《 大 學 法 》 所<br />

謂 「 研 究 高 深 學 術 養 成 專 門 人 才 」 的 目 標 尚 遠 , 大 學 教 育 尚 難<br />

提 昇 至 世 界 水 準 。 除 物 質 條 件 限 制 外 , 現 行 招 生 方 式 、 師 資 素<br />

質 、 研 究 風 氣 以 及 政 策 上 的 「 齊 頭 主 義 」, 而 不 鼓 勵 突 出 或 爭 取<br />

學 術 獨 立 , 都 是 阻 滯 大 學 教 育 不 能 發 展 的 因 素 。 22 其 實 , 除 了 上<br />

述 技 術 性 問 題 之 外 , 戰 後 台 灣 的 高 等 教 育 的 根 本 問 題 在 於 : 教<br />

育 主 體 性 的 失 落 。 也 就 是 說 , 戰 後 台 灣 的 高 等 教 育 基 本 上 是 作<br />

為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或 整 軍 經 武 的 工 具 ,「 教 育 」 部 門 是 為 了 經 濟 部<br />

門 與 政 治 部 門 而 存 在 。 光 復 後 幾 十 年 來 , 台 灣 的 教 育 部 門 中 的<br />

重 要 政 策 決 定 , 如 教 育 資 源 的 分 配 、 教 育 機 會 的 分 配 、 教 育 內<br />

容 的 擬 定 等 , 常 常 受 到 教 育 部 門 以 外 力 量 ( 如 國 防 或 經 建 部 門 )<br />

的 干 擾 或 調 整 。 一 位 參 與 經 建 工 作 的 高 層 技 術 官 僚 就 提 出 這 樣<br />

一 段 歷 史 的 證 言 : 23<br />

四 十 年 來 , 台 灣 所 以 能 推 動 經 濟 發 展 成 功 , 其 中 一 個 原<br />

因 是 , 教 育 在 不 同 的 階 段 , 都 能 配 合 資 源 的 多 寡 , 與 產<br />

業 發 展 步 調 一 致 。 例 如 早 期 的 台 灣 , 資 源 有 限 , 產 業 都<br />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1989), pp.187-205.<br />

22<br />

張 春 興 :〈 民 國 三 十 九 年 以 來 學 校 教 育 的 發 展 與 檢 討 〉, 收 入 : 中 國 論 壇 編<br />

輯 委 員 會 主 編 :《 台 灣 地 區 社 會 變 遷 與 文 化 發 展 》(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 ,<br />

1985), 頁 387-429。<br />

23<br />

孫 震 :〈 教 育 打 破 門 戶 之 限 〉, 收 入 : 天 下 編 輯 :《 走 過 從 前 回 到 未 來 ── 攜<br />

手 台 灣 四 十 年 》( 台 北 : 天 下 雜 誌 社 ,1988), 頁 47; 更 詳 細 的 論 證 , 參 考 :<br />

Sun Chen, "Investment in Education and 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in Postwar<br />

Taiwan", in Stevan Harrell and Huang Chun-chieh eds., Cultural Change in<br />

Postwar Taiwan (Boulder, Co.: Westview Press, 1994), pp.91-110. 關 於 戰 後 台 灣<br />

經 驗 中 , 政 府 在 教 育 部 門 扮 演 重 要 角 色 , 參 考 :Thomas B. Gold, State And<br />

Society in the Taiwan Miracle (New York: M. E. Sharp, 1986), pp.112-3.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 27<br />

屬 勞 力 密 集 型 , 那 時 台 灣 的 大 學 生 很 少 , 但 小 學 、 初 中 ,<br />

和 職 業 學 校 卻 很 發 展 , 剛 好 和 勞 力 密 集 工 業 配 合 上 了 。<br />

假 定 在 當 年 資 源 有 限 的 情 況 下 , 政 府 花 大 筆 錢 辦 高 等 教<br />

育 , 訓 練 出 許 多 大 學 生 也 沒 有 用 , 因 為 工 業 尚 在 起 步 。<br />

但 是 後 來 隨 著 產 業 技 術 水 準 的 提 升 , 台 灣 教 育 水 準 也 跟<br />

著 提 升 , 現 在 國 內 已 有 許 多 大 學 生 。 這 種 將 資 源 有 效 分<br />

配 產 業 和 教 育 , 仗 其 相 得 益 彰 而 不 脫 節 , 是 相 當 難 得 的 。<br />

在 政 策 的 強 勢 主 導 之 下 , 戰 後 台 灣 的 高 等 教 育 是 經 濟 與 國<br />

防 建 設 的 基 礎 。 各 大 學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基 本 上 是 執 行 國 家 政 治 及<br />

經 濟 政 策 的 工 具 。 各 大 學 系 所 的 增 設 、 資 源 的 分 配 , 乃 至 教 育<br />

內 容 的 決 定 , 莫 不 深 深 地 受 到 政 府 意 志 的 滲 透 。 24<br />

(2) 戰 後 台 灣 的 高 等 教 育 部 門 , 為 了 有 效 地 執 行 國 家 政<br />

策 , 所 以 必 須 配 合 經 建 或 政 治 及 軍 事 需 要 , 發 展 策 略 性 學 門 ( 如<br />

應 用 科 技 、 國 防 科 技 、 外 貿 學 門 …… 等 ), 而 且 , 為 了 確 保 國 家<br />

意 志 的 落 實 , 大 學 共 同 必 修 科 目 的 規 定 乃 成 為 必 須 。 從 戰 後 台<br />

灣 史 角 度 來 看 , 共 同 必 修 科 目 有 助 於 匯 集 有 限 資 源 , 在 某 一 特<br />

定 目 標 ( 如 凝 塑 政 治 共 識 或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 上 力 求 突 破 , 就 其<br />

完 成 國 家 教 育 政 策 這 項 目 標 而 言 , 共 同 必 修 科 目 有 其 一 定 的 貢<br />

24<br />

但 是 , 我 必 須 再 說 明 : 政 府 在 教 育 部 門 扮 演 重 要 角 色 , 並 不 是 戰 後 台 灣 的<br />

特 殊 現 象 。 事 實 上 , 在 戰 後 的 日 本 亦 有 類 似 的 狀 況 。 最 近 的 研 究 文 獻 更 告 訴<br />

我 們 : 從 十 九 世 紀 以 降 , 英 國 、 法 國 與 美 國 的 教 育 系 統 在 形 成 過 程 中 , 都 受<br />

到 國 家 意 志 的 影 響 。 國 家 教 育 系 統 對 於 兒 童 的 社 會 化 、 社 會 秩 序 的 維 持 , 乃<br />

至 國 家 發 展 的 推 動 , 都 發 揮 重 要 的 作 用 。 參 考 :Andy Green, Education and the<br />

State Formation: The Rise of Education Systems in England, France and the USA<br />

(New York: St. Martin'sPress, 1990)。 二 十 世 紀 美 國 的 大 學 結 構 與 教 育 目 標 , 也<br />

深 深 地 受 到 大 財 團 與 政 府 的 影 響 。 參 考 :Clyde W. Barrow, Universities and the<br />

Capitalist State: Corporate Liberalism and the Reconstruction of American Higher<br />

Education, 1894-1928 (Madison: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90).


28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獻 。 但 是 , 國 家 的 政 治 部 門 與 經 建 部 門 從 政 治 宣 傳 或 經 濟 建 設<br />

立 場 , 卻 也 同 時 要 求 教 育 部 門 負 擔 極 大 政 治 教 化 與 經 濟 起 飛 的<br />

責 任 。 流 弊 所 及 , 造 成 我 們 許 多 的 青 年 追 逐 權 力 與 金 錢 的 扭 曲<br />

人 格 , 傳 統 中 國 文 化 中 所 謂 的 「 民 胞 物 與 」 的 氣 度 , 所 謂 「 天<br />

人 合 一 」 的 胸 襟 , 早 已 成 為 可 遇 不 可 求 的 奢 侈 品 。 孰 為 為 之 ?<br />

孰 令 致 之 ? 過 去 的 教 育 政 策 是 要 為 今 日 的 病 態 負 相 當 的 責 任 。<br />

光 復 後 半 世 紀 以 來 , 台 灣 的 高 等 教 育 由 於 教 育 主 體 性 的 失<br />

落 , 所 以 學 術 區 隔 化 的 問 題 遠 較 其 他 國 家 嚴 重 。 二 十 世 紀 以 降<br />

由 於 學 術 分 工 過 細 , 導 致 「 大 學 」(University) 作 為 知 識 統 整 場<br />

所 的 目 的 為 之 失 落 , 使 許 多 有 識 之 士 為 之 憂 心 不 已 。 25 這 個 普 遍<br />

性 的 問 題 在 台 灣 地 區 各 大 學 尤 為 嚴 重 。 最 近 十 餘 年 , 許 多 教 育<br />

界 人 士 提 倡 通 識 教 育 , 就 是 針 對 這 種 由 於 「 教 育 主 體 性 」 失 落<br />

而 導 致 的 大 學 教 育 專 業 未 必 有 餘 , 但 宏 觀 顯 然 不 足 的 弊 病 而 發<br />

的 ,1983 年 8 月 , 台 大 的 「 通 才 教 育 工 作 小 組 」 在 規 劃 報 告 書<br />

中 就 這 樣 說 : 26<br />

25<br />

早 在 1949 年 東 京 大 學 校 長 南 原 繁 , 在 1949 年 新 制 東 大 第 一 屆 開 學 典 禮 時 ,<br />

就 特 別 指 出 , 近 代 各 學 科 的 發 展 引 起 了 科 學 的 分 裂 , 使 本 來 應 當 承 擔 知 識 的<br />

統 一 之 重 擔 的 大 學 為 之 失 落 。 他 呼 籲 應 從 學 問 的 整 體 立 場 來 思 考 大 學 的 責<br />

任 。 轉 引 自 : 山 田 昭 次 :〈 歷 史 學 歷 史 教 育 〉, 收 入 : 歷 史 學 研 究 會 、 日 本<br />

史 研 究 會 編 :《 現 代 歷 史 學 展 望 ( 講 座 日 本 史 )》( 東 京 : 東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br />

1971-1979), 頁 195。<br />

26<br />

台 大 推 行 通 才 教 育 工 作 小 組 :《 開 設 十 三 門 選 修 課 程 計 劃 報 告 》(1983 年 8<br />

月 提 出 , 未 刊 稿 本 ), 後 收 入 : 虞 兆 中 :《 台 大 與 我 》, 引 文 見 該 書 頁 209。 當<br />

時 學 界 人 士 如 葉 啟 政 、 黃 堅 厚 、 黃 炳 煌 也 一 致 主 張 通 識 教 育 以 提 供 學 生 整 合<br />

的 知 識 與 眼 光 為 目 標 , 參 考 : 林 火 旺 :〈 訪 葉 啟 政 教 授 談 大 學 通 才 教 育 〉,《 民<br />

生 報 》,1982 年 3 月 17 日 。 黃 堅 厚 先 生 在 「 社 會 文 化 與 科 技 發 展 研 討 會 」 上 ,<br />

為 「 教 育 與 科 技 發 展 」 組 所 作 之 結 論 , 見 《 社 會 文 化 與 科 技 發 展 論 文 集 》( 台<br />

北 : 行 政 院 國 科 會 ,1983), 頁 601 以 及 黃 炳 煌 :〈 科 技 發 展 與 課 程 發 展 〉,《 社<br />

會 文 化 與 科 技 發 展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 頁 519。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 29<br />

當 前 大 學 教 育 太 早 分 科 , 學 生 缺 乏 本 門 以 外 的 知 識 與 方<br />

法 , 目 光 侷 限 一 偶 , 不 能 把 握 歷 來 重 要 思 潮 的 演 進 , 亦<br />

無 法 全 面 觀 照 現 代 知 識 的 發 展 。 本 計 劃 旨 在 針 對 此 弊 ,<br />

於 現 行 大 學 教 育 的 架 構 中 , 作 適 度 的 補 求 。<br />

「 十 三 門 選 修 課 程 」 將 配 合 「28-50-50」 新 學 分 制 , 使 學<br />

生 在 自 由 選 修 時 , 可 得 到 較 佳 的 通 才 訓 練 。 這 十 三 門 課<br />

程 就 是 :<br />

文 學 與 藝 術<br />

歷 史 與 比 較 文 化<br />

社 會 與 哲 學 分 析<br />

數 學 與 自 然 科 學<br />

應 用 科 學<br />

五 大 類 , 依 實 際 需 要 作 適 當 分 配 而 設 。 用 意 並 不 在 於 灌<br />

輸 各 學 科 龐 雜 瑣 碎 的 知 識 , 而 在 於 讓 學 生 通 過 這 些 課 程<br />

了 解 : 自 身 與 自 身 ( 生 理 或 心 理 的 )、 自 身 與 社 會 環 境 、<br />

自 身 與 自 然 世 界 , 相 互 間 種 種 關 聯 , 使 學 生 生 活 於 現 代<br />

社 會 而 知 何 以 自 處 。 同 時 強 調 人 類 取 得 這 些 知 識 的 方<br />

法 , 讓 學 生 日 後 對 其 他 學 科 知 道 如 何 入 門 , 知 道 如 何 在<br />

本 門 工 作 上 借 助 其 他 學 科 的 方 法 , 甚 至 知 道 如 何 批 判 各<br />

門 知 識 適 用 範 圍 的 局 限 , 以 利 於 科 際 整 合 。<br />

這 種 看 法 在 國 內 學 界 頗 有 代 表 性 , 教 育 部 在 民 國 73 年<br />

(1984 年 )4 月 5 日 , 以 教 育 部 台 (73) 高 字 第 11986 號 函 通 令<br />

全 國 各 大 學 實 施 通 識 教 育 , 在 附 件 〈 實 施 要 點 〉 中 所 呈 現 的 看<br />

法 就 完 全 與 當 時 台 大 工 作 小 組 的 意 見 若 合 符 節 , 互 相 呼 應 , 蔚<br />

為 當 時 通 識 教 育 改 革 的 主 流 意 見 。


30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3) 上 述 通 識 教 育 改 革 的 呼 聲 , 隨 著 1987 年 7 月 戒 嚴 令<br />

廢 除 , 台 灣 快 速 邁 向 自 由 化 與 民 主 化 之 後 , 而 更 加 壯 大 。 通 識<br />

教 育 改 革 的 潮 流 之 所 以 能 由 涓 滴 匯 為 巨 流 , 主 要 原 因 乃 是 由 於<br />

政 治 民 主 化 與 自 由 化 之 後 , 大 學 角 色 從 過 去 之 作 為 國 家 意 志 的<br />

實 踐 場 所 , 逐 漸 轉 化 為 社 會 有 機 體 的 重 要 組 成 部 分 。 大 學 已 不<br />

再 完 全 是 國 家 政 策 的 執 行 工 具 , 為 統 治 者 培 養 馴 服 的 「 臣 民 」;<br />

它 已 逐 漸 轉 變 為 社 會 意 見 的 反 映 場 所 , 它 為 社 會 培 養 有 自 主 意<br />

識 的 「 公 民 」。 近 年 來 台 灣 地 區 的 大 學 之 角 色 的 轉 變 , 從 各 大 學<br />

校 長 由 學 校 自 行 組 織 委 員 會 遴 選 產 生 這 項 事 實 , 最 可 以 反 映 大<br />

勢 之 所 趨 , 誠 所 謂 「 一 葉 落 而 知 天 下 秋 」 矣 ! 這 種 變 遷 也 反 映<br />

在 民 國 82(1993) 年 12 月 7 日 立 法 院 三 讀 通 過 的 新 《 大 學 法 》<br />

第 一 條 :「 大 學 應 受 學 術 自 由 之 保 障 , 並 在 法 律 規 定 範 圍 內 , 享<br />

有 自 治 權 」 的 條 文 之 中 。<br />

( 二 ) 通 識 教 育 的 涵 義 : 建 立 人 的 主 體 性 的 教 育<br />

(4) 在 這 樣 的 歷 史 扉 頁 快 速 翻 動 的 時 刻 裡 , 大 學 通 識 教 育<br />

的 改 革 最 具 關 鍵 性 也 最 具 重 要 性 。 那 麼 , 什 麼 是 「 通 識 教 育 」<br />

呢 ?<br />

所 謂 「 通 識 教 育 」 可 以 區 分 為 兩 個 層 次 :( 一 ) 核 心 課 程 ;<br />

( 二 ) 一 般 課 程 , 但 是 不 論 是 前 者 或 後 者 , 都 直 接 或 間 接 地 與<br />

「 建 立 人 的 主 體 性 , 以 完 成 人 之 自 我 解 放 , 並 與 人 所 生 存 之 人<br />

文 及 自 然 環 境 建 立 互 為 主 體 性 之 關 係 」 這 項 教 育 目 標 有 關 。 我<br />

們 可 以 說 , 所 謂 「 通 識 教 育 」 就 是 一 種 建 立 人 的 主 體 性 並 與 客<br />

體 情 境 建 立 互 為 主 體 性 關 係 的 教 育 , 也 就 是 一 種 完 成 「 人 之 覺<br />

醒 」 的 教 育 。 以 上 這 一 個 定 義 中 的 「 主 體 性 」 一 詞 , 可 以 從 兩<br />

個 方 面 釐 清 其 實 質 的 意 義 :<br />

(4:a) 第 一 , 所 謂 「 主 體 性 」 是 指 「 主 – 客 」 對 待 意 義 下<br />

的 「 主 體 性 」, 其 具 體 涵 義 在 於 : 受 教 育 者 是 一 個 「 主 體 」, 相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 31<br />

對 於 受 教 育 者 以 外 的 客 觀 情 境 ( 諸 如 文 化 世 界 、 社 會 、 政 治 、<br />

環 境 或 自 然 世 界 ) 等 「 客 體 」 而 言 , 不 論 就 發 生 程 序 或 就 重 要<br />

性 而 言 ,「 主 體 」 均 優 先 於 「 客 體 」, 只 有 受 教 育 者 才 具 有 優 位<br />

性 。 所 謂 「 通 識 教 育 」 就 是 一 種 促 進 人 的 主 體 意 識 覺 醒 的 教 育 ,<br />

使 人 可 以 挺 立 心 志 , 自 作 主 宰 , 而 不 再 屈 從 於 人 以 外 的 「 客 體 」<br />

的 宰 制 。<br />

在 這 個 「 主 – 客 」 對 待 意 義 下 , 作 為 促 進 人 的 主 體 意 識 之 覺<br />

醒 的 通 識 教 育 , 正 是 中 國 傳 統 儒 家 教 育 的 理 念 。 在 先 秦 儒 家 中 ,<br />

孔 子 (551-481B.C.) 僅 揭 示 教 育 之 目 的 在 於 培 養 整 全 的 人 格 ,<br />

但 這 項 教 育 理 想 的 細 部 問 題 到 了 孟 子 (371?-289?B.C.) 及 荀 子<br />

(298-238B.C.) 手 中 才 獲 得 較 為 充 分 的 論 述 。 孟 子 對 於 「 教 育<br />

的 目 的 在 於 喚 醒 受 教 育 者 的 主 體 性 」 這 項 主 張 論 述 最 多 。 他 兩<br />

度 (《 孟 子 . 萬 章 上 .7》 及 《 萬 章 下 .1》) 引 用 伊 尹 「 天 之 生<br />

此 民 也 , 使 先 知 覺 後 知 , 使 先 覺 覺 後 覺 也 」 的 話 , 闡 釋 「 教 育 」<br />

就 是 一 種 「 喚 醒 」 主 體 性 的 過 程 。 相 對 於 與 「 主 體 」 相 對 應 的<br />

客 觀 環 境 而 言 , 孟 子 雖 然 強 調 時 空 條 件 如 富 歲 、 凶 歲 、 肥 地 、<br />

磽 地 、 居 室 …… 等 客 觀 環 境 , 對 於 人 的 心 性 修 養 會 造 成 影 響 ,<br />

如 〈 告 子 上 .7〉、〈 告 子 上 .8〉、〈 盡 心 上 〉 等 都 有 類 似 看 法 ,<br />

但 是 , 孟 子 在 談 到 人 與 環 境 的 互 動 關 係 時 , 所 重 視 的 是 以 人 的<br />

主 觀 修 養 的 功 夫 成 就 , 來 轉 化 或 超 越 客 觀 環 境 的 局 限 性 。 將 這<br />

個 立 場 闡 釋 得 最 清 楚 的 就 是 《 孟 子 . 公 孫 丑 上 .2》 所 謂 「 知 言<br />

養 氣 章 」 這 一 章 。 孟 子 重 視 人 的 養 氣 工 夫 , 他 說 :「 其 為 氣 也 ,<br />

至 大 至 剛 , 以 直 養 之 而 無 害 , 則 塞 於 天 地 之 間 (《 孟 子 . 公 孫 丑<br />

上 .2》), 經 過 養 氣 工 夫 的 轉 化 之 後 , 這 種 原 來 是 自 然 世 界 的 氣 ,<br />

可 以 轉 變 為 文 化 世 界 的 「 浩 然 之 氣 」, 並 反 過 來 充 塞 於 自 然 世 界<br />

的 天 地 之 間 , 甚 至 於 也 可 以 改 變 自 然 所 賦 予 人 的 形 貌 , 孟 子 稱<br />

之 為 「 踐 形 」(《 孟 子 . 盡 心 上 》), 而 在 有 形 與 無 形 之 間 建 立 起<br />

連 續 性 。 所 以 , 我 們 可 以 很 明 顯 地 看 出 , 孟 子 所 走 的 基 本 上 是<br />

「 以 主 攝 客 」, 而 不 是 「 以 客 攝 主 」 的 路 線 。 孟 子 強 調 人 要 盡 其<br />

在 我 , 興 起 心 志 , 以 轉 化 客 觀 世 界 為 其 職 志 。 孟 子 這 種 「 以 主


32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攝 客 」 的 路 線 , 不 僅 強 調 「 主 體 」 先 於 「 客 體 」, 使 之 合 而 為 一 ,<br />

也 主 張 人 的 「 心 」 可 以 支 配 並 轉 化 人 的 「 身 」, 以 達 到 心 身 一 如<br />

的 境 界 。 相 對 於 教 育 所 能 發 揮 的 政 治 教 化 作 用 而 言 , 孟 子 雖 然<br />

也 指 出 教 育 可 以 使 「 人 倫 明 於 上 , 小 民 親 於 下 」(〈 滕 文 公 上 .<br />

3〉), 可 以 使 君 臣 、 父 子 、 夫 婦 、 長 幼 皆 得 其 宜 (〈 滕 文 公 上 .4〉),<br />

也 可 以 得 民 心 (〈 盡 心 上 .14〉)。 但 是 , 我 們 只 要 再 進 一 步 分 析<br />

就 可 以 發 現 : 孟 子 談 論 這 些 政 治 教 化 的 效 果 , 只 是 視 之 為 教 育<br />

的 延 伸 效 果 , 而 不 是 教 育 的 根 本 目 標 。 換 言 之 , 教 育 的 目 的 在<br />

於 促 成 人 的 主 體 性 的 覺 醒 , 而 不 是 在 為 政 治 服 務 。 孟 子 將 教 育<br />

之 作 為 喚 醒 主 體 性 的 過 程 這 一 層 涵 義 作 了 最 深 刻 的 發 揮 。 27<br />

先 秦 儒 家 以 喚 醒 人 的 主 體 性 為 目 標 的 人 文 通 識 教 育 理 念 ,<br />

一 方 面 迥 異 於 法 家 將 「 人 」 化 約 為 政 治 工 具 , 將 教 育 內 容 化 約<br />

為 富 國 強 兵 的 學 問 ; 另 一 方 面 也 不 同 於 漢 代 儒 生 之 以 學 校 作 為<br />

訓 練 統 治 人 才 的 機 構 , 以 教 師 為 訓 練 師 , 先 秦 儒 家 的 教 育 理 念<br />

確 有 其 歷 久 彌 新 之 內 涵 。 儒 家 這 種 教 育 理 念 , 在 南 宋 大 儒 朱 子<br />

手 中 獲 得 最 充 分 的 發 揮 。 狄 百 瑞 (William T. de Bary) 指 出 , 朱<br />

子 的 教 育 以 「 為 己 之 學 」 為 目 標 。 這 個 目 標 與 朱 子 的 人 性 觀 以<br />

及 朱 子 對 「 自 我 」 的 新 概 念 結 合 在 一 起 , 強 調 人 在 道 德 上 的 「 自<br />

任 」 與 精 神 上 的 「 自 得 」。 這 是 典 型 的 新 儒 家 的 個 人 主 義 。 這 種<br />

個 人 主 義 通 貫 於 宋 明 清 儒 家 著 作 中 以 及 所 謂 「 豪 傑 之 士 」、「 大<br />

人 」 或 「 大 丈 夫 」 等 說 法 之 中 。 所 謂 「 為 己 之 學 」 這 句 話 , 意<br />

指 教 育 不 應 當 僅 為 政 治 或 社 會 目 標 服 務 , 教 育 必 須 以 實 踐 每 個<br />

個 人 完 全 的 人 性 潛 力 為 目 標 。 從 這 個 觀 點 而 言 , 每 件 事 都 有 賴<br />

於 個 人 人 性 觀 念 的 充 實 , 有 賴 於 對 人 的 不 同 需 要 與 能 力 的 各 個<br />

層 面 加 以 關 切 , 追 求 對 人 的 「 自 我 」 作 更 深 入 的 理 解 。 他 以 人<br />

性 的 「 全 體 大 用 」 這 個 名 詞 來 加 以 綜 括 。 朱 子 努 力 地 想 從 哲 學<br />

27<br />

參 考 本 書 第 三 章 第 三 、 四 節 。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 33<br />

上 來 詮 釋 這 個 概 念 , 使 它 能 引 出 一 個 定 義 明 晰 的 教 育 程 序 。 28<br />

最 近 幾 年 來 , 臺 灣 的 各 大 學 陸 續 展 開 的 通 識 教 育 教 育 課 程<br />

規 劃 工 作 中 , 有 些 學 校 頗 能 扣 緊 我 們 在 這 裡 所 說 的 以 「 促 進 人<br />

的 主 體 意 識 的 覺 醒 」 為 目 標 的 通 識 教 育 意 義 。1994 年 9 月 , 台<br />

大 通 識 教 育 小 組 印 發 給 學 生 的 《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實 施 手<br />

冊 》 就 很 能 掌 握 這 種 「 主 ─ 客 」 對 待 下 的 通 識 教 育 意 義 ,《 手 冊 》<br />

說 : 29<br />

大 學 教 育 的 定 位 正 隨 著 時 代 在 演 變 。 大 學 不 再 像 過 去 只<br />

做 職 業 人 才 或 專 業 人 才 的 訓 練 。 逐 漸 步 入 現 代 社 會 的 同<br />

時 , 大 學 亦 應 著 重 培 育 現 代 社 會 的 知 識 男 女 , 使 他 們 能<br />

在 當 代 最 佳 的 知 識 基 礎 上 , 發 展 出 獨 立 思 辯 與 分 析 判 斷<br />

的 能 力 ; 使 他 們 面 對 知 識 時 , 能 具 有 充 份 自 覺 的 主 體 意<br />

識 , 以 溶 入 人 類 文 明 創 造 活 動 ; 並 協 同 其 他 人 建 立 起 未<br />

來 社 會 的 新 價 值 與 新 秩 序 。 事 實 上 , 這 個 重 擔 到 二 十 世<br />

紀 中 葉 以 後 , 已 變 成 大 學 教 育 不 能 逃 避 的 責 任 。<br />

所 謂 培 養 人 的 「 充 份 自 覺 的 主 體 意 識 」, 正 是 我 在 此 所 說 的<br />

第 一 個 層 次 的 通 識 教 育 的 重 要 內 涵 。<br />

28<br />

參 考 :Wm. Theodore de Bary, The Liberal Tradition in China (Hongkong and<br />

New York: Th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and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3), 中<br />

譯 本 見 : 李 弘 祺 等 譯 :《 中 國 的 自 由 傳 統 》(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 , 1984),<br />

狄 百 瑞 著 , 黃 俊 傑 譯 :〈 新 儒 家 教 育 與 儒 學 洗 禮 後 的 東 亞 〉,《 史 學 評 論 》 第 9<br />

期 (1985 年 1 月 ), 頁 33-42。 張 永 俊 :《 傳 統 中 國 教 育 與 現 代 通 識 教 育 之 研 究<br />

(7): 朱 子 的 教 育 觀 及 其 對 現 代 通 識 教 育 之 意 義 》,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劃 報 告 ,<br />

NSC82-0111-S-002-017,1994 年 6 月 20 日 ; 何 寄 澎 :《 宋 代 書 院 教 育 及 其 啟<br />

示 》, 國 科 會 專 題 研 究 計 劃 報 告 ,NSC82-0111-S-002-018,1994 年 3 月 31。<br />

29 〈 與 大 一 同 學 談 通 識 教 育 ── 本 校 通 識 教 育 工 作 小 組 的 信 函 〉,《 國 立 台 灣<br />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實 施 手 冊 》( 民 國 83 年 度 )( 台 北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教 務 處 ,<br />

1994), 頁 1。


34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4:b) 我 所 說 的 第 二 層 次 的 通 識 教 育 定 義 中 的 所 謂 「 主 體<br />

性 」 是 指 「 主 ─ 副 」 對 待 意 義 下 的 「 主 體 性 」。 在 這 個 意 義 下 的<br />

「 主 體 」 是 指 受 教 育 者 , 而 「 客 體 」 則 是 指 教 育 的 實 際 效 益 ,<br />

諸 如 富 國 強 兵 、 經 濟 發 展 或 高 科 技 發 展 等 。 相 對 於 教 育 所 能 創<br />

造 的 實 際 效 益 及 其 延 伸 效 果 而 言 , 受 教 育 者 的 人 格 的 建 立 與 道<br />

德 福 祉 的 提 昇 , 更 具 有 本 質 性 的 地 位 , 因 而 也 有 絕 對 優 位 性 。<br />

這 個 意 義 下 的 通 識 教 育 對 即 將 邁 入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台 灣 而<br />

言 , 特 別 具 有 啟 示 。 正 如 我 在 上 文 所 說 , 光 復 初 期 台 灣 的 教 育<br />

以 培 育 反 共 抗 俄 人 才 為 目 標 , 各 級 教 育 頗 受 政 治 之 主 宰 ; 民 國<br />

五 ○ 年 代 以 後 , 教 育 則 又 為 經 濟 建 設 而 存 在 ; 六 ○ 年 代 則 又 以<br />

科 技 發 展 為 教 育 工 作 的 主 要 目 標 , 五 十 年 來 的 教 育 部 門 多 半 是<br />

為 非 教 育 部 門 ( 如 政 治 、 經 濟 或 科 技 發 展 ) 而 存 在 。 過 去 五 十<br />

年 來 , 國 內 教 育 政 策 受 到 「 人 力 規 劃 」 概 念 的 桎 梏 深 且 鉅 。 曾<br />

參 與 光 復 以 來 台 灣 經 濟 發 展 的 高 層 領 導 人 士 , 曾 說 明 教 育 對 經<br />

濟 的 作 用 : 30<br />

無 論 從 事 政 治 上 的 改 革 或 經 濟 上 的 發 展 , 其 國 民 先 須 具<br />

備 某 種 程 度 的 教 育 水 準 ; 而 且 , 這 種 教 育 水 準 要 不 斷 地<br />

提 高 , 才 能 提 供 由 封 建 而 民 主 的 社 會 , 以 及 由 農 業 轉 變<br />

為 加 工 性 工 業 、 再 由 加 工 性 工 業 轉 變 為 創 新 性 工 業 所 需<br />

要 的 高 素 質 人 力 。 我 們 一 直 認 為 開 發 人 力 資 源 及 投 資 教<br />

育 是 良 好 的 長 期 投 資 , 台 灣 的 教 育 不 僅 相 當 普 及 , 而 且<br />

其 水 準 不 斷 提 高 , 近 十 年 更 加 強 專 業 性 教 育 的 推 展 , 以<br />

應 技 術 密 集 工 業 發 展 的 需 要 。<br />

這 種 說 法 固 然 是 戰 後 台 灣 經 濟 發 展 的 實 情 , 但 是 這 種 只 重<br />

30<br />

李 國 鼎 、 陳 木 在 :《 我 國 經 濟 發 展 策 略 總 論 》( 台 北 : 聯 經 出 版 公 司 ,1987),<br />

下 冊 , 頁 483。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 35<br />

視 教 育 的 附 加 價 值 而 忽 略 教 育 在 喚 醒 人 之 主 體 性 的 根 本 內 涵 ,<br />

是 不 足 以 肆 應 二 十 一 世 紀 新 時 代 的 需 要 的 。 我 們 所 提 倡 的 通 識<br />

教 育 改 革 正 是 針 對 這 種 功 利 的 教 育 觀 而 力 求 改 善 。<br />

以 上 不 論 是 從 「 主 客 對 待 」 或 從 「 主 副 對 待 」 而 言 , 只 有<br />

受 教 育 者 才 是 教 育 活 動 的 主 體 。 從 這 個 角 度 來 看 , 我 們 也 可 以<br />

說 ,「 通 識 教 育 」 就 是 一 種 朝 向 完 整 人 格 的 建 立 , 促 成 人 的 自 我<br />

解 放 的 教 育 。<br />

釐 清 了 「 通 識 教 育 」 的 定 義 之 後 , 我 們 就 可 以 清 楚 地 發 現 :<br />

現 階 段 國 內 若 干 大 學 所 開 授 某 些 所 謂 「 通 識 課 程 」, 如 「 寵 物 保<br />

健 」、「 寶 石 鑑 定 」、「 證 券 入 門 」 及 「 汽 車 修 護 」 之 類 , 實 在 與<br />

通 識 教 育 的 目 標 相 去 甚 遠 , 因 而 雖 可 作 為 一 般 性 之 選 修 課 程 ,<br />

但 卻 不 適 合 列 為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br />

四 、 兩 種 質 疑 通 識 教 育 的 意 見 及 其 批 判<br />

( 一 ) 兩 種 質 疑 意 見<br />

本 節 第 二 小 節 所 提 出 的 「 通 識 教 育 」 的 定 義 ──「 通 識 教<br />

育 」 是 一 種 以 喚 醒 人 的 主 體 性 為 目 標 的 教 育 , 在 現 階 段 的 台 灣<br />

環 境 中 必 然 遭 遇 兩 種 質 疑 意 見 :<br />

(1) 第 一 種 質 疑 是 從 國 家 發 展 的 立 場 提 出 的 , 認 為 : 在 邁<br />

入 二 十 一 世 紀 前 夕 的 台 灣 所 面 臨 的 諸 般 挑 戰 之 中 , 以 產 業 及 科<br />

技 升 級 最 為 嚴 酷 。 台 灣 經 濟 在 新 興 工 業 化 國 家 (NICS) 中 已 相<br />

對 落 後 , 在 「 前 無 去 路 , 後 有 追 兵 」 的 困 境 之 中 與 時 間 的 強 大<br />

壓 力 之 下 , 台 灣 必 須 慎 選 若 干 策 略 性 產 業 全 力 發 展 , 並 努 力 將<br />

台 灣 建 設 為 一 個 「 亞 太 營 運 中 心 」 與 「 高 科 技 之 島 」, 才 能 在 二<br />

十 一 世 紀 新 世 界 秩 序 中 站 穩 腳 跟 , 而 這 一 些 建 設 都 必 須 「 產 、


36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官 、 學 」 三 方 面 密 切 合 作 始 克 竟 其 功 。 在 這 種 時 間 壓 力 之 下 ,<br />

台 灣 教 育 的 內 容 必 須 全 力 配 合 國 家 需 要 加 以 調 整 , 所 以 , 教 育<br />

部 門 應 提 供 產 業 升 級 及 自 動 化 、 建 立 亞 太 營 運 中 心 、 因 應 加 入<br />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以 後 服 務 業 所 需 的 人 力 , 並 推 廣 成 人 進 修 教 育 以<br />

及 實 施 第 一 專 長 之 補 充 訓 練 。 31 因 此 , 這 些 人 士 認 為 現 階 段 台 灣<br />

奢 言 通 識 教 育 , 未 免 不 切 實 際 而 且 昧 於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世 界 大<br />

勢 。 以 上 這 種 對 通 識 教 育 的 質 疑 , 可 以 稱 之 為 「 實 用 主 義 」<br />

(pragmatism) 的 質 疑 。<br />

(2) 第 二 種 質 疑 是 從 受 教 育 者 的 立 場 提 出 的 , 認 為 : 二 十<br />

一 世 紀 基 本 上 是 一 個 「 後 工 業 社 會 」(post-industrial society),<br />

服 務 業 ( 所 謂 「 第 三 級 產 業 」) 的 重 要 性 將 超 過 第 一 級 與 第 二 級<br />

產 業 。 32 在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 後 工 業 社 會 」 中 , 社 會 分 工 必 然 更 趨<br />

細 緻 而 嚴 密 。 為 適 存 於 這 樣 的 社 會 之 中 , 二 十 一 世 紀 社 會 中 的<br />

每 一 個 人 必 須 比 二 十 世 紀 的 人 更 具 有 專 業 知 識 , 也 必 須 如 此 才<br />

能 更 穩 固 地 建 立 自 己 的 專 業 尊 嚴 ── 因 為 二 十 一 世 紀 個 人 人 性<br />

的 尊 嚴 是 建 立 自 己 專 業 的 職 業 尊 嚴 之 上 的 。 在 二 十 一 世 紀 即 將<br />

到 來 的 前 夕 , 提 倡 通 識 教 育 不 僅 容 易 陷 入 「 時 代 錯 誤 的 謬 誤 」<br />

(the anachronistic fallacy), 而 且 可 能 將 受 教 育 者 轉 化 為 無 一 技<br />

之 長 , 以 致 再 度 陷 入 前 近 代 社 會 中 「 學 而 優 則 仕 」 的 窠 臼 , 成<br />

為 向 掌 權 者 仰 望 的 向 日 葵 。 這 種 質 疑 意 見 , 我 們 可 以 稱 之 為 「 專<br />

業 主 義 」(professionalism) 的 質 疑 。<br />

(3) 以 上 這 兩 種 分 別 建 立 在 「 實 用 主 義 」 與 「 專 業 主 義 」<br />

之 上 的 質 疑 , 都 持 之 有 故 , 言 之 成 理 , 而 且 也 在 相 當 大 的 程 度<br />

31<br />

這 是 教 育 部 在 第 7 次 全 國 教 育 會 議 中 所 提 出 的 背 景 資 料 中 , 經 建 會 所 提 出 的<br />

看 法 , 參 看 : 教 育 部 :《 台 灣 地 區 教 育 發 展 簡 報 ── 當 前 教 育 主 要 問 題 檢 視 》<br />

( 台 北 : 教 育 部 ,1994 年 6 月 22 日 ), 頁 35。<br />

32<br />

Daniel Bell, The Coming of Post-industrial Society: A Venture in Social<br />

Forecasting (New York: Basic Books, 1973).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 37<br />

內 可 以 契 合 台 灣 的 現 實 需 要 。 再 從 深 一 層 來 看 ,「 實 用 主 義 」 教<br />

育 觀 與 「 專 業 主 義 」 教 育 觀 也 有 其 交 光 互 影 之 處 , 這 就 是 : 兩<br />

者 都 認 為 教 育 部 門 是 為 了 促 成 其 他 部 門 ( 如 國 家 之 產 業 升 級 或<br />

受 教 育 者 之 獲 得 專 門 職 業 ) 的 發 展 而 存 在 。<br />

( 二 ) 質 疑 的 批 判<br />

(1) 以 上 這 兩 種 共 同 的 心 態 正 是 戰 後 50 年 來 台 灣 教 育 根<br />

本 病 灶 之 所 在 。 正 如 我 在 本 節 第 一 小 節 所 指 陳 的 , 台 灣 高 等 教<br />

育 的 基 本 病 灶 至 少 有 二 : 一 、 是 「 教 育 政 治 化 」, 二 、「 教 育 商<br />

品 化 」。 所 謂 「 教 育 政 治 化 」, 是 指 四 十 多 年 來 政 府 教 育 政 策 ,<br />

直 接 、 間 接 為 政 治 而 服 務 , 於 是 「 政 治 領 域 」 完 全 支 配 「 教 育<br />

領 域 」, 使 教 育 部 門 的 自 主 性 為 之 淪 喪 。 所 謂 「 教 育 商 品 化 」,<br />

是 指 從 投 資 報 酬 的 觀 點 看 待 教 育 問 題 , 完 全 以 「 人 力 規 劃 」 觀<br />

點 , 制 定 教 育 政 策 , 使 「 教 育 領 域 」 為 「 經 濟 領 域 」 而 服 務 ,<br />

提 供 各 級 經 濟 建 設 人 才 。 這 兩 種 弊 病 交 互 作 用 , 其 影 響 所 及 ,<br />

使 我 國 教 育 成 為 政 治 或 經 濟 的 工 具 。 數 千 年 來 , 中 國 儒 家 所 提<br />

倡 的 所 謂 「 為 己 之 學 」 的 教 育 傳 統 , 在 戰 後 台 灣 為 之 徹 底 淪 喪 。<br />

在 以 上 的 背 景 之 下 , 我 們 今 日 提 倡 通 識 教 育 , 就 具 有 深 刻<br />

的 意 義 。 就 高 等 教 育 本 身 而 言 , 通 識 教 育 是 一 種 促 進 人 之 覺 醒<br />

或 人 之 自 我 解 放 的 教 育 , 使 受 教 育 者 興 起 心 志 , 自 作 主 宰 , 成<br />

為 頂 天 立 地 的 人 , 這 也 就 是 古 典 儒 家 所 謂 的 「 君 子 」 的 人 格 典<br />

範 的 建 立 。 其 次 , 就 高 等 教 育 與 其 他 政 治 經 濟 部 門 的 互 動 而 言 ,<br />

通 識 教 育 的 提 倡 與 落 實 , 可 以 針 對 過 去 「 教 育 政 治 化 」 與 「 教<br />

育 商 品 化 」 的 問 題 而 有 所 矯 治 , 重 建 教 育 部 門 之 作 為 喚 醒 人 之<br />

覺 醒 的 領 域 之 自 主 性 與 主 體 性 。 這 一 點 對 於 快 速 邁 向 民 主 化 的<br />

台 灣 , 實 具 有 重 大 而 深 刻 的 意 義 。 只 有 在 重 建 教 育 部 門 的 自 主<br />

性 這 個 脈 絡 中 , 我 們 所 推 動 的 通 識 教 育 , 才 取 得 本 質 上 的 意 義 。


38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總 而 言 之 , 正 如 朱 敬 一 所 說 的 ,「 教 育 事 業 不 是 下 游 產 業 」! 33<br />

(2) 再 就 這 兩 種 質 疑 的 具 體 論 據 來 分 析 : 第 一 種 「 實 用 主<br />

義 」 的 質 疑 , 基 本 上 是 戰 後 東 亞 四 小 龍 ( 尤 其 是 台 灣 ) 所 感 受<br />

的 時 間 壓 力 感 , 在 教 育 政 策 上 的 反 映 。 從 戰 後 「 台 灣 經 驗 」 史<br />

的 回 顧 來 看 , 我 可 以 同 意 哈 佛 大 學 教 授 傅 高 義 (Ezra F. Vogel)<br />

的 觀 察 , 他 說 : 34<br />

東 亞 人 民 逐 漸 感 受 政 治 和 經 濟 急 迫 感 , 有 助 於 動 員 地 方<br />

支 持 工 業 發 展 。 日 本 和 四 小 龍 一 直 都 處 在 軍 事 威 脅 下 ,<br />

他 們 記 取 二 次 大 戰 的 教 訓 , 了 解 美 國 的 成 功 在 於 優 越 的<br />

經 濟 基 礎 。 六 十 年 代 , 有 鑒 於 美 國 將 結 束 對 東 亞 的 軍 事<br />

經 濟 援 助 , 這 些 國 家 的 領 袖 都 認 為 , 為 了 要 自 衛 , 他 們 必 須<br />

打 下 強 大 的 工 業 基 礎 來 購 買 、 或 最 好 自 己 製 造 所 需 的 設<br />

備 。<br />

這 五 個 國 家 的 急 迫 感 也 來 自 經 濟 事 實 的 體 認 。 由 於 二 次<br />

大 戰 以 後 人 口 增 加 , 而 地 理 面 積 和 資 源 有 限 , 在 食 物 和<br />

原 料 方 面 無 法 自 給 自 足 , 必 須 外 銷 產 品 賺 取 外 匯 , 向 外<br />

購 買 賴 以 生 存 的 食 物 和 原 料 。 這 種 恐 懼 營 造 了 一 種 氣<br />

氛 , 使 許 多 領 袖 在 這 種 氣 氛 下 願 意 彼 此 合 作 , 解 決 他 們<br />

內 部 的 歧 見 。 恐 懼 也 使 一 般 民 眾 願 意 忍 受 權 威 性 的 政 治<br />

管 理 , 以 及 犧 牲 短 期 的 經 濟 需 求 。<br />

所 謂 「 政 治 和 經 濟 急 迫 感 」, 是 形 成 戰 後 50 年 來 台 灣 教 育<br />

33<br />

朱 敬 一 :〈 教 育 事 業 不 是 「 下 游 產 業 」〉,《 中 國 時 報 》(1995 年 10 月 15 日 ),<br />

收 入 :《 澄 社 報 導 》28 期 (1994 年 10 月 ), 頁 58-60。<br />

34 Ezra F. Fogel, The Four Little Dragons: The Spread of Industrialization in East<br />

Asia (Co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賈 士 蘅 譯 :《 躍 升 中 的<br />

四 小 龍 》( 台 北 : 天 下 文 化 出 版 公 司 ,1992), 頁 122。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 39<br />

政 策 的 重 要 因 素 , 在 戰 後 台 灣 經 濟 發 展 的 過 程 中 , 確 有 其 貢 獻 。<br />

1949 年 大 陸 巨 變 政 府 遷 台 以 後 , 台 灣 在 內 憂 外 患 的 危 局 之 下 ,<br />

教 育 部 門 面 對 沈 重 的 「 時 間 壓 力 感 」, 要 在 最 短 時 間 之 內 , 將 教<br />

育 的 實 用 功 能 發 揮 到 極 限 , 以 便 配 合 國 策 , 完 成 使 命 。 以 所 謂<br />

「 人 力 規 劃 」 觀 點 來 制 定 教 育 政 策 , 就 是 在 這 種 「 時 間 的 壓 力<br />

感 」 之 下 , 不 得 已 的 必 然 的 抉 擇 。<br />

但 是 , 這 種 「 急 迫 感 」 與 「 時 間 的 壓 力 感 」, 卻 也 伏 下 了 今<br />

日 台 灣 的 亂 源 。 讓 我 們 且 聽 一 位 經 建 領 導 人 的 自 我 反 省 : 35<br />

過 去 政 府 為 了 急 於 要 提 高 國 民 所 得 來 改 善 老 百 姓 的 生<br />

活 , 謀 求 國 家 的 富 強 , 將 大 部 分 的 精 力 放 在 經 濟 建 設 方<br />

面 , 而 未 能 以 同 樣 的 注 意 和 力 量 來 從 事 文 化 建 設 , 結 果<br />

我 們 物 質 方 面 的 確 進 步 了 , 可 是 精 神 方 面 卻 相 形 落 後 。<br />

物 質 文 明 和 精 神 文 明 的 脫 節 , 可 以 說 是 造 成 當 前 社 會 上<br />

許 多 病 態 和 問 題 的 主 因 。 我 們 不 能 否 認 當 前 社 會 紀 律 巨<br />

幅 轉 變 , 大 家 有 錢 的 結 果 變 成 金 錢 萬 能 , 一 切 以 利 為 出<br />

發 點 。 笑 貧 不 笑 娼 已 成 為 現 今 社 會 的 價 值 觀 。<br />

為 了 矯 治 這 種 隨 著 「 急 迫 感 」 而 來 的 急 功 近 利 的 教 育 觀 所<br />

帶 來 的 問 題 , 通 識 教 育 正 是 一 帖 苦 口 良 葯 。<br />

第 二 種 「 專 業 主 義 」 的 質 疑 , 則 忽 略 了 大 學 部 教 育 與 研 究<br />

院 教 育 的 差 異 。 在 過 去 高 等 教 育 不 甚 發 達 的 時 代 , 大 學 部 教 育<br />

已 經 是 菁 英 教 育 , 所 以 所 注 重 的 是 專 業 知 識 的 傳 授 與 能 力 的 培<br />

訓 , 這 種 教 育 目 標 很 具 體 地 呈 現 在 民 國 37(1948) 年 1 月 12 日<br />

國 民 政 府 所 制 定 的 《 大 學 法 》 第 1 條 條 文 之 中 :「 大 學 依 中 華 民<br />

35<br />

孫 運 璿 先 生 之 言 , 見 前 引 《 走 過 從 前 回 到 未 來 》, 頁 99。


40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國 憲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八 條 之 規 定 , 以 研 究 高 深 學 術 養 成 專 門 人 才<br />

為 宗 旨 」。 舊 《 大 學 法 》 所 強 調 的 是 「 研 究 高 深 學 術 」「 養 成 專<br />

門 人 才 」, 專 業 主 義 的 取 向 十 分 明 顯 。 但 是 隨 著 教 育 部 門 的 快 速<br />

擴 張 , 新 大 學 的 增 設 , 大 學 就 學 學 生 數 佔 人 口 的 比 例 日 益 增 加 ,<br />

根 據 教 育 部 1994 年 的 統 計 , 全 國 總 人 口 每 千 人 中 大 學 院 校 學 生<br />

數 是 15.33。 36 在 這 種 狀 況 之 下 , 大 學 已 經 愈 來 愈 成 為 培 養 學 生<br />

基 本 ( 而 不 是 高 深 ) 學 識 的 場 所 , 新 《 大 學 法 》 第 1 條 條 文 :「 大<br />

學 以 研 究 學 術 , 培 育 人 才 , 提 升 文 化 , 服 務 社 會 , 促 進 國 家 發<br />

展 為 宗 旨 」 就 充 分 表 現 這 種 轉 變 , 因 此 , 通 識 教 育 在 大 學 部 教<br />

育 中 所 佔 的 份 量 日 趨 重 要 乃 是 不 爭 之 事 實 。 至 於 學 生 的 專 業 訓<br />

練 , 在 大 學 部 教 育 快 速 擴 張 與 普 及 的 前 提 之 下 , 應 在 研 究 院 階<br />

段 完 成 。<br />

但 是 , 我 們 以 上 對 兩 項 質 疑 所 提 出 反 駁 , 基 本 上 是 從 回 顧<br />

過 去 50 年 台 灣 教 育 的 角 度 提 出 的 , 與 這 兩 種 質 疑 都 從 對 二 十 一<br />

世 紀 的 前 瞻 著 眼 並 不 完 全 契 合 , 可 能 並 不 是 充 分 的 反 駁 , 因 此 ,<br />

我 們 必 須 再 進 而 從 二 十 一 世 紀 台 灣 的 展 望 這 個 視 野 , 批 判 以 上<br />

兩 種 對 通 識 教 育 的 質 疑 意 見 。<br />

五 、 結 語 : 通 識 教 育 與 二 十 一 世 紀 台 灣 的 展 望<br />

從 二 十 一 世 紀 台 灣 社 會 經 濟 與 文 化 的 新 展 望 這 個 角 度 著<br />

眼 , 通 識 教 育 實 在 是 台 灣 高 等 教 育 的 重 要 工 作 , 我 的 主 要 理 由<br />

有 二 :(1) 二 十 一 世 紀 台 灣 的 社 會 新 形 態 將 使 個 人 主 體 性 日 益<br />

彰 顯 , 以 「 喚 醒 人 之 主 體 性 」 為 目 的 的 通 識 教 育 適 合 新 社 會 的<br />

36<br />

教 育 部 :《 台 灣 地 區 教 育 發 展 簡 報 》, 頁 5。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 41<br />

需 要 ;(2) 二 十 一 世 紀 台 灣 的 新 文 化 將 以 「 自 我 意 識 的 覺 醒 」<br />

為 其 主 調 , 文 化 中 的 不 同 「 領 域 」 或 「 社 群 」 之 衝 突 是 未 來 重<br />

大 的 文 化 問 題 , 通 識 教 育 對 於 因 應 這 個 問 題 有 其 正 面 之 作 用 。<br />

我 們 依 序 申 論 以 上 兩 個 論 點 。<br />

( 一 ) 通 識 教 育 與 未 來 台 灣 社 會<br />

(1) 二 十 一 世 紀 社 會 的 若 干 特 徵 業 已 逐 漸 在 台 灣 浮 顯 而<br />

出 ,1986 年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曾 以 具 體 數 據 , 展 望 公 元 2000<br />

年 台 灣 的 經 濟 發 展 前 景 , 其 中 尤 其 以 以 下 幾 項 趨 勢 特 別 值 得 重<br />

視 :<br />

1、 從 生 產 面 來 看 , 在 國 內 生 產 毛 額 (Gross Domestic Product,<br />

GDP) 中 , 服 務 業 所 佔 的 百 分 比 日 趨 重 要 , 在 1985 年 佔 44.3%,<br />

低 於 工 業 的 49.7%, 但 是 到 公 元 2000 年 , 則 將 高 達 50.0%。 在<br />

這 個 服 務 業 高 度 發 展 的 大 趨 勢 之 下 , 各 部 門 的 就 業 人 口 也 發 生<br />

結 構 性 的 變 化 , 經 建 會 的 預 估 資 料 顯 示 : 農 業 部 門 佔 17.5%;<br />

工 業 部 門 41.4%; 服 務 業 佔 41.4%。 但 是 到 了 2000 年 , 行 政 院<br />

經 建 會 的 預 估 則 是 : 農 業 部 門 所 佔 就 業 人 口 百 分 比 下 降 到 9.1<br />

%; 工 業 部 門 為 39.4%; 而 服 務 業 則 高 佔 51.5%。 在 這 種 發 展<br />

趨 勢 中 , 每 1000 人 中 , 曾 受 過 職 業 訓 練 的 人 數 , 也 將 從 1985<br />

年 的 102 人 , 到 公 元 2000 年 提 昇 為 165 人 。<br />

2、 從 人 口 的 住 居 地 點 及 生 活 狀 況 來 看 , 都 市 人 口 佔 台 灣 總<br />

人 口 的 百 分 比 從 1985 年 的 73.0%, 到 公 元 2000 年 提 高 為 87.0<br />

%。 隨 著 都 市 化 程 度 的 加 深 , 台 灣 的 人 口 中 自 來 水 使 用 率 , 也<br />

將 從 1985 年 的 77.9%, 到 公 元 2000 年 提 昇 為 86.5%。 每 個 家<br />

庭 每 個 月 所 使 用 的 電 力 也 將 從 1985 年 的 47.0 千 瓦 小 時 , 到 公 元<br />

2000 年 提 昇 為 99.3 千 瓦 小 時 。<br />

3、 教 育 水 準 的 提 昇 也 是 一 個 值 得 注 意 的 現 象 。 台 灣 地 區 六


42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歲 及 六 歲 以 上 不 識 字 的 人 佔 總 人 口 的 百 分 比 :1985 年 佔 8.4%,<br />

到 了 公 元 2000 年 將 大 幅 降 低 為 4.7%。 全 台 灣 15 歲 以 上 的 人<br />

口 , 受 到 高 職 或 高 中 以 上 教 育 的 人 口 , 也 將 從 1985 年 的 38.5%,<br />

到 公 元 2000 年 提 高 為 55.3%。<br />

從 以 上 三 個 經 建 會 所 預 估 的 發 展 趨 勢 看 來 , 貝 爾 (Daniel<br />

Bell) 所 謂 的 「 後 工 業 社 會 」 的 若 干 特 徵 已 經 開 始 在 台 灣 形 成 並<br />

快 速 發 展 中 , 政 府 近 年 所 推 動 的 若 干 措 施 , 如 「 資 訊 高 速 公 路 」、<br />

「 高 速 鐵 路 」 以 及 教 育 改 革 等 , 都 有 助 於 以 上 社 會 特 質 的 加 速<br />

發 展 。<br />

在 二 十 一 世 紀 這 種 新 形 態 的 台 灣 社 會 之 中 , 個 人 作 為 一 個<br />

主 體 將 高 度 覺 醒 。 楊 國 樞 最 近 比 較 及 綜 合 了 數 十 項 有 關 二 十 一<br />

世 紀 研 究 的 發 現 以 後 , 列 舉 出 二 十 項 特 點 , 作 為 現 代 人 的 主 要<br />

心 理 與 行 為 特 質 : 37<br />

1. 個 人 功 效 (personal efficacy) 的 意 識 ( 反 宿 命 主 義 )<br />

2. 親 戚 關 係 的 疏 淡<br />

3. 平 權 的 (egalitarian) 態 度 與 行 為<br />

4. 對 創 新 與 變 遷 的 開 放 或 接 受 態 度<br />

5. 兩 性 平 等 的 信 念<br />

6. 追 求 成 就 的 動 機<br />

7. 個 人 主 義 的 取 向<br />

8. 獨 立 或 靠 自 己 的 精 神<br />

9. 主 動 性 的 參 與<br />

37 《 教 改 通 訊 》 第 2 期 (1994 年 11 月 30 日 ), 頁 11。


10. 對 異 己 的 容 忍 與 尊 敬<br />

11. 認 知 與 行 為 的 彈 性 或 伸 縮 性<br />

12. 重 視 未 來 的 取 向<br />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 43<br />

13. 心 理 的 分 殊 化 (Psychological differentiation)<br />

14. 同 理 心 的 能 力 ( 設 身 處 地 理 解 他 人 的 能 力 )<br />

15. 對 資 訊 與 知 識 的 需 要<br />

16. 生 活 中 的 冒 險 精 神<br />

17. 超 越 關 心 當 地 事 務 的 侷 限 ( 非 地 域 主 義 )<br />

18. 世 俗 化 的 宗 教 信 仰<br />

19. 對 都 市 化 生 活 的 偏 好<br />

20. 教 育 與 職 業 的 抱 負<br />

以 上 這 些 二 十 一 世 紀 人 格 特 質 , 雖 未 必 一 一 出 現 於 台 灣 ,<br />

但 是 就 其 大 趨 勢 來 看 ,「 個 人 主 體 性 」 的 覺 醒 , 當 是 二 十 一 世 紀<br />

台 灣 社 會 的 基 本 特 徵 。 在 這 樣 的 新 社 會 中 , 人 與 人 相 處 之 道 就<br />

比 過 去 更 形 重 要 。 誠 如 貝 爾 所 說 , 進 入 「 後 工 業 社 會 」 以 後 ,「 機<br />

械 工 業 」 就 逐 漸 被 「 知 識 工 業 」 所 取 代 。 38 人 類 所 面 對 的 已 不 是<br />

「 人 與 機 械 」 的 關 係 , 而 是 「 人 與 人 」 的 關 係 的 問 題 , 因 此 ,<br />

如 何 合 作 協 調 就 成 為 二 十 一 世 紀 社 會 中 人 類 最 重 要 的 能 力 。 只<br />

有 通 識 教 育 才 是 培 養 這 種 整 合 其 通 觀 全 局 的 能 力 的 重 要 途 徑 。<br />

( 二 ) 通 識 教 育 與 未 來 台 灣 文 化<br />

(2) 再 從 二 十 一 世 紀 台 灣 新 文 化 的 動 向 及 其 問 題 來 看 , 通<br />

38<br />

同 註 30。


44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的 理 念 與 實 踐<br />

識 教 育 也 發 揮 極 大 的 作 用 。 我 最 近 曾 說 明 : 39 在 即 將 邁 入 二 十 一<br />

世 紀 前 夕 的 台 灣 , 新 的 文 化 正 在 形 成 之 中 。 這 種 新 文 化 是 以 「 自<br />

我 意 識 」 的 覺 醒 為 其 基 本 特 質 , 充 滿 了 多 元 性 , 它 與 傳 統 中 國<br />

政 治 主 體 主 宰 一 切 領 域 ,「 一 元 論 」 色 彩 很 強 的 文 化 體 系 , 有 其<br />

本 質 上 的 差 異 性 。 從 歷 史 角 度 來 看 , 近 百 年 來 台 灣 與 中 國 大 陸<br />

之 間 存 有 歷 史 的 斷 裂 , 尤 其 是 二 次 大 戰 以 後 五 十 年 來 台 灣 的 經<br />

濟 發 展 , 是 台 灣 新 文 化 得 以 孕 育 發 展 的 重 要 歷 史 背 景 。 但 是 ,<br />

台 灣 新 文 化 卻 也 面 臨 許 多 問 題 , 其 中 較 為 重 大 者 有 二 :(1) 由<br />

於 台 灣 文 化 中 的 各 個 「 領 域 」 或 「 社 群 」 的 「 自 我 意 識 」 高 度<br />

覺 醒 , 並 從 過 去 的 靜 止 狀 態 走 向 活 動 之 狀 態 , 所 以 諸 多 「 領 域 」<br />

或 「 社 群 」 間 之 相 互 競 爭 乃 至 衝 突 不 僅 不 可 避 免 , 甚 至 日 趨 激<br />

烈 。 因 此 , 如 何 引 導 台 灣 新 文 化 中 各 「 領 域 」 或 「 社 群 」 回 歸<br />

和 諧 之 狀 態 ?(2) 台 灣 新 文 化 既 係 以 「 自 我 意 識 」 的 覺 醒 為 基<br />

礎 , 那 麼 , 在 台 灣 的 「 自 我 」 展 開 的 過 程 中 , 如 何 避 免 由 於 過<br />

度 膨 脹 「 自 我 」 而 落 入 狹 隘 主 義 (parochialism) 甚 至 部 落 主 義<br />

(tribalism) 的 陷 阱 ?<br />

面 對 這 兩 個 文 化 問 題 , 我 們 必 須 在 教 育 中 注 入 一 種 有 機 論<br />

(organicism) 的 觀 點 , 使 台 灣 的 居 民 深 深 體 認 文 化 中 的 諸 多 「 領<br />

域 」 或 「 社 群 」 之 間 存 在 著 有 機 的 而 不 是 機 械 的 關 係 , 兩 者 間<br />

是 一 種 持 續 的 而 不 是 斷 裂 的 關 係 。 只 有 基 於 這 種 認 識 , 二 十 一<br />

世 紀 台 灣 新 文 化 才 不 至 於 因 為 「 自 我 意 識 」 的 覺 醒 而 陷 入 諸 多<br />

主 體 互 相 衝 突 , 或 墮 入 部 落 主 義 之 困 局 。 而 這 有 機 論 的 眼 光 之<br />

拓 展 , 則 有 賴 於 通 識 ( 而 不 是 專 業 ) 教 育 來 完 成 。<br />

總 結 這 一 節 的 討 論 , 我 們 可 以 說 不 論 是 從 二 十 一 世 紀 台 灣<br />

39<br />

黃 俊 傑 :〈 邁 向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台 灣 新 文 化 : 內 涵 、 問 題 與 前 瞻 〉,《 第 一 屆 台<br />

灣 本 土 文 化 學 術 研 討 會 》 宣 讀 論 文 ,1994 年 12 月 10-11 日 , 台 北 市 , 收 入 :<br />

黃 俊 傑 :《 戰 後 台 灣 的 轉 型 及 其 展 望 》( 台 北 : 正 中 書 局 ,1995)。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 涵 義 的 釐 清 與 目 標 的 展 望 45<br />

的 社 會 、 經 濟 或 文 化 可 能 的 格 局 來 看 , 通 識 教 育 的 重 要 性 均 不<br />

容 我 們 忽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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