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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br />

<strong>INCB</strong><br />

<strong>INCB</strong>


Printed in Austria<br />

V.03-90012–January 2004–295<br />

United Nations publication<br />

Sales No. C.04.XI.1<br />

ISBN 92-1-548006-4<br />

ISSN 0257-3741<br />

E/<strong>INCB</strong>/2003/1


2003<br />

<strong>INCB</strong><br />

<strong>INCB</strong>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2003 年 发 表 的 报 告<br />

除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2003 年 报 告 (E/<strong>INCB</strong>/2003/1) 外 , 还 发 表 了 下 列 技 术 报 告 作 为 补 充 :<br />

麻 醉 药 品 :2004 年 全 球 估 计 需 要 量 ;2002 年 统 计 数 字 (E/<strong>INCB</strong>/2003/2)<br />

精 神 药 物 :2002 年 统 计 数 字 ; 对 医 疗 和 科 技 用 途 所 需 表 二 、 表 三 和 表 四 物 质 的 评 估 (E/<strong>INCB</strong>/2003/3)<br />

经 常 用 于 非 法 制 造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的 前 体 和 化 学 品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2003 年 关 于 1988 年 《 联 合<br />

国 禁 止 非 法 贩 运 麻 醉 药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公 约 》 第 12 条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 (E/<strong>INCB</strong>/2003/4)<br />

受 国 际 管 制 的 物 品 , 包 括 麻 醉 药 品 、 精 神 药 物 和 经 常 用 于 非 法 制 造 麻 醉 药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的 物 质 的 最 新<br />

修 订 清 单 , 载 于 麻 管 局 另 外 印 发 的 统 计 表 (“ 黄 表 ”、“ 绿 表 ” 和 “ 红 表 ”) 附 件 的 最 新 文 本 。<br />

与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联 系<br />

可 按 下 列 地 址 与 麻 管 局 秘 书 处 联 系 :<br />

Vienna International Centre<br />

Room E-1339<br />

P.O.Box 500<br />

A-1400 Vienna<br />

Austria<br />

另 外 , 还 可 以 利 用 下 列 方 式 与 秘 书 处 联 系 :<br />

电 话 :+(43)(1) 26060<br />

电 传 :135612<br />

传 真 :+(43)(1)260601-5867 或 26060-5868<br />

电 报 :unations vienna<br />

电 子 邮 件 :secretariat@incb.org<br />

本 报 告 的 文 本 还 可 以 通 过 因 特 网 在 麻 管 局 网 址 (www.incb.org) 上 获 取 。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UNITED NATIONS PUBLICATION<br />

Sales No.C.04.XI.1<br />

ISBN 92-1-548006-4<br />

ISSN 0257-3741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前 言<br />

在 对 药 物 造 成 的 社 会 影 响 进 行 的 持 续 研 究 中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的 2003 年 报 告 第 一 章 在 微 观 一 级 审 查<br />

了 药 物 滥 用 、 犯 罪 和 暴 力 之 间 的 关 系 。 药 物 、 犯 罪 和 暴 力 在 这 一 级 造 成 的 影 响 与 跨 国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的 宏 观<br />

影 响 同 样 重 要 , 并 与 此 有 着 深 刻 的 联 系 。 在 微 观 一 级 , 药 物 滥 用 经 常 与 违 法 、 犯 罪 和 暴 力 等 反 社 会 行 为 有<br />

关 , 对 个 人 、 家 庭 、 邻 里 和 社 区 产 生 了 不 良 影 响 , 因 此 必 须 由 国 际 社 会 和 各 个 政 府 加 以 解 决 。<br />

据 认 为 , 有 若 干 因 素 促 成 了 药 物 滥 用 、 犯 罪 和 暴 力 之 间 的 联 系 , 如 有 关 药 物 类 型 、 滥 用 数 量 、 滥 用 药<br />

物 的 人 以 及 滥 用 药 物 的 环 境 等 。 快 克 可 卡 因 的 滥 用 与 全 世 界 许 多 城 市 的 犯 罪 和 暴 力 上 升 有 关 。 某 些 其 它 药<br />

物 的 滥 用 也 与 犯 罪 和 暴 力 有 关 。 在 有 些 情 况 下 , 暴 力 是 由 药 物 滥 用 者 为 获 得 购 买 毒 品 的 收 入 而 实 施 的 , 并<br />

且 经 常 与 非 法 药 物 贩 运 有 关 。<br />

麻 管 局 的 审 查 表 明 , 严 重 的 暴 力 犯 罪 者 中 的 药 物 滥 用 者 相 对 较 少 , 在 犯 罪 者 犯 下 的 严 重 罪 行 中 所 占 的<br />

比 例 很 小 。 审 查 还 表 明 , 涉 嫌 吸 毒 和 暴 力 行 为 的 许 多 青 少 年 在 长 大 成 人 后 通 常 会 远 离 暴 力 和 药 物 滥 用 。<br />

贩 毒 提 供 的 经 济 机 会 可 以 导 致 贩 毒 团 伙 的 激 烈 竞 争 , 因 为 他 们 争 相 在 这 一 非 法 市 场 中 占 领 更 大 的 份 额 。<br />

此 类 竞 争 经 常 会 导 致 暴 力 行 为 , 从 而 对 当 地 社 区 造 成 危 害 。<br />

暴 力 、 犯 罪 和 药 物 对 某 些 个 人 和 社 会 部 门 的 影 响 非 常 大 , 妨 碍 了 机 能 失 调 的 社 区 中 妇 女 、 老 年 人 和 儿<br />

童 的 行 动 自 由 。 这 些 社 区 的 犯 罪 行 为 很 猖 獗 , 人 们 普 遍 对 犯 罪 感 到 恐 惧 。 吸 毒 的 妇 女 和 儿 童 遭 受 暴 力 的 风<br />

险 更 大 。<br />

执 法 干 预 经 常 被 视 为 应 对 暴 力 和 其 它 与 吸 毒 有 关 的 罪 行 的 唯 一 可 行 方 法 。 但 有 必 要 探 讨 对 付 这 些 犯 罪<br />

行 为 的 其 它 方 式 。 建 议 通 过 包 括 以 下 在 内 的 多 科 性 方 法 对 吸 毒 者 和 实 施 犯 罪 和 暴 力 行 为 的 人 进 行 改 造 :<br />

(a) 推 行 有 效 的 药 物 需 求 减 少 方 案 ;<br />

(b) 推 行 切 实 有 效 的 邻 里 和 社 区 管 制 , 防 止 非 法 药 物 贩 运 ;<br />

(c) 向 药 物 依 赖 者 提 供 援 助 , 以 便 他 们 能 进 行 治 疗 ;<br />

(d) 通 过 司 法 制 度 对 药 物 依 赖 者 进 行 转 诊 治 疗 , 作 为 监 禁 的 替 代 办 法 ;<br />

(e) 动 员 社 区 参 与 吸 毒 预 防 ;<br />

(f) 创 造 就 业 机 会 , 为 这 些 人 提 供 赚 取 收 入 的 合 法 途 径 。<br />

iii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麻 管 局 在 2003 年 报 告 第 二 章 讨 论 了 “ 减 少 伤 害 ” 的 问 题 。 在 其 1993 年 报 告 中 , 麻 管 局 承 认 了 “ 减 少<br />

伤 害 ” 作 为 减 少 需 求 第 三 级 预 防 战 略 的 某 些 方 面 的 重 要 性 。 这 一 观 点 现 在 仍 然 适 用 。 但 是 , 为 减 少 与 非 法<br />

使 用 药 物 有 关 的 危 害 而 采 取 的 任 何 措 施 始 终 应 当 在 为 减 少 对 非 法 药 物 的 需 求 而 制 订 的 综 合 战 略 范 围 内 实<br />

施 。 因 此 这 些 措 施 不 能 代 替 减 少 需 求 的 方 案 , 或 者 以 这 些 方 案 为 代 价 。 尤 为 重 要 的 是 ,“ 减 少 伤 害 ” 本 身 永<br />

远 不 是 目 的 , 也 不 是 国 家 减 少 药 物 需 求 政 策 的 整 体 指 导 原 则 。<br />

虽 然 在 原 则 上 , 减 少 对 药 物 依 赖 者 的 危 害 不 得 被 视 为 与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相 抵 触 , 但 有 些 所 谓 的 “ 减<br />

少 伤 害 ” 方 法 名 不 副 实 , 因 为 它 们 并 非 如 声 称 的 那 样 ” 减 少 伤 害 ”, 而 是 带 来 了 更 多 的 伤 害 。“ 减 少 伤 害 ”<br />

方 法 不 能 宽 恕 甚 至 促 进 药 物 滥 用 , 而 应 当 有 助 于 减 少 药 物 滥 用 。<br />

2003 年 是 大 会 致 力 于 解 决 全 世 界 毒 品 问 题 的 第 二 十 届 特 别 会 议 召 开 的 第 五 个 周 年 纪 念 日 。2003 年 4 月 ,<br />

出 席 麻 醉 药 品 委 员 会 第 四 十 六 届 会 议 部 长 级 会 议 的 部 长 们 和 政 府 其 他 代 表 审 查 了 自 1998 年 大 会 第 二 十 届 特<br />

别 会 议 召 开 以 来 取 得 的 进 步 。 在 部 长 联 合 声 明 中 , 他 们 重 申 国 际 社 会 致 力 于 打 击 药 物 滥 用 和 药 物 非 法 生 产<br />

和 贩 运 , 并 再 次 强 调 了 充 分 执 行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和 保 持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制 度 完 整 的 重 要 性 。 麻 管 局 呼 吁 各<br />

国 政 府 执 行 大 会 第 二 十 届 特 别 会 议 通 过 的 各 项 行 动 计 划 。<br />

各 国 政 府 应 当 建 立 有 效 评 估 药 物 政 策 影 响 的 客 观 可 靠 的 机 制 , 执 行 具 有 短 期 和 长 期 目 标 的 药 物 持 续 供<br />

应 和 减 少 需 求 方 案 。<br />

2003 年 4 月 , 当 来 自 60 个 国 家 的 130 多 万 普 通 公 民 的 签 名 被 呈 交 给 联 合 国 毒 品 和 犯 罪 问 题 办 事 处 执 行<br />

主 任 和 麻 醉 品 委 员 会 主 席 的 时 候 , 民 间 社 会 成 员 对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的 支 持 是 显 而 易 见 的 。 在 纪 念 仪 式 上 ,<br />

一 位 曾 经 的 药 物 滥 用 者 令 人 感 动 地 述 说 了 她 自 己 的 经 历 , 敦 促 各 国 政 府 与 非 政 府 组 织 和 民 间 社 会 合 作 , 保<br />

护 存 在 药 物 滥 用 危 险 的 人 , 促 进 国 家 遵 守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br />

麻 管 局 认 为 必 须 进 一 步 预 防 药 物 滥 用 , 保 护 药 物 滥 用 者 和 存 在 药 物 滥 用 危 险 的 人 。 政 府 和 非 政 府 组 织<br />

均 应 在 这 方 面 发 挥 作 用 。 所 有 人 必 须 行 动 起 来 , 阻 止 与 药 物 滥 用 有 关 的 疼 痛 和 痛 苦 。<br />

签 名<br />

Philip O.Emafo<br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主 席<br />

iv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目 录<br />

段 次 页 次<br />

前 言 ................................................................................................................................................................ iii<br />

一 、 药 物 、 犯 罪 与 暴 力 : 微 观 一 级 的 影 响 .......................................................................................... 1-60 1<br />

A. 特 点 和 可 能 的 起 因 ..................................................................................................................... 4-7 1<br />

B. 了 解 药 物 与 犯 罪 ....................................................................................................................... 8-23 2<br />

C. 青 年 、 帮 派 、 药 物 和 暴 力 ...................................................................................................... 24-28 5<br />

D. 后 果 和 解 决 办 法 ..................................................................................................................... 29-39 6<br />

E. 微 观 一 级 对 药 物 、 犯 罪 和 暴 力 的 反 应 : 政 策 影 响 .............................................................. 40-50 8<br />

F. 结 论 : 干 预 的 考 虑 因 素 .......................................................................................................... 51-60 9<br />

二 、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系 统 的 运 作 .......................................................................................................... 61-237 12<br />

A.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的 加 入 情 况 ............................................................................................. 61-67 12<br />

B. 与 各 国 政 府 的 合 作 ............................................................................................................... 68-101 12<br />

C. 防 止 转 入 非 法 贩 运 ............................................................................................................. 102-138 17<br />

D. 管 制 措 施 ............................................................................................................................. 139-155 23<br />

E. 管 制 范 围 .............................................................................................................................. 156-157 25<br />

F. 确 保 药 物 可 用 于 医 疗 目 的 .................................................................................................. 158-191 26<br />

G. 麻 管 局 2000 年 出 访 的 后 续 行 动 ....................................................................................... 192-193 31<br />

H. 确 保 执 行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的 措 施 ................................................................................. 194-208 31<br />

I. 关 于 对 药 物 贩 运 进 行 处 罚 的 法 律 和 做 法 ........................................................................... 209-214 33<br />

J. 军 队 和 警 察 部 门 对 国 际 管 制 药 物 的 利 用 ........................................................................... 215-216 34<br />

K. 减 少 伤 害 措 施 ..................................................................................................................... 217-226 34<br />

L. 医 用 的 定 义 .......................................................................................................................... 227-237 35<br />

三 、 世 界 形 势 分 析 ............................................................................................................................ 238-591 37<br />

A. 非 洲 ..................................................................................................................................... 238-276 37<br />

B. 美 洲 ..................................................................................................................................... 277-381 41<br />

中 美 洲 及 加 勒 比 地 区 .......................................................................................................... 277-309 41<br />

北 美 ...................................................................................................................................... 310-343 45<br />

南 美 ...................................................................................................................................... 344-381 49<br />

C. 亚 洲 ..................................................................................................................................... 382-509 54<br />

v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目 录 ( 续 )<br />

段 次 页 次<br />

东 亚 和 东 南 亚 ...................................................................................................................... 382-417 54<br />

南 亚 ...................................................................................................................................... 418-457 59<br />

西 亚 ...................................................................................................................................... 458-509 63<br />

D. 欧 洲 ..................................................................................................................................... 510-567 69<br />

E. 大 洋 洲 .................................................................................................................................. 568-591 76<br />

附 件 一 2003 年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报 告 中 使 用 的 区 域 划 分 ....................................................................... 82<br />

附 件 二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目 前 的 成 员 ........................................................................................................ 86<br />

vi


说 明<br />

本 报 告 英 文 本 中 使 用 了 下 列 缩 写 :<br />

ACCORD 东 盟 与 中 国 合 作 开 展 应 对 危 险 药 物 活 动 行 动 计 划<br />

ADD<br />

注 意 力 缺 失 症<br />

ADHD<br />

注 意 力 缺 失 / 活 动 亢 进 失 调<br />

AIDS 后 天 免 疫 力 缺 乏 综 合 症 ( 艾 滋 病 )<br />

ASEAN 东 南 亚 国 家 联 盟<br />

CENDRO 药 物 管 制 规 划 中 心 ( 墨 西 哥 )<br />

CICAD 美 洲 药 物 滥 用 管 制 委 员 会<br />

CIS<br />

独 立 国 家 联 合 体<br />

CONSEP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管 制 局 ( 厄 瓜 多 尔 )<br />

Delta-9-THC ∆-9- 四 氢 大 麻 酚<br />

DEVIDA 全 国 发 展 与 远 离 毒 品 的 生 活 方 式 委 员 会 ( 秘 鲁 )<br />

EAC<br />

东 非 共 同 体<br />

ECO<br />

经 济 合 作 组 织<br />

ECOWAS 西 非 国 家 经 济 共 同 体<br />

GBL<br />

伽 马 丁 内 酯<br />

GHB<br />

γ- 羟 丁 酸 纳<br />

HIV 人 体 免 疫 力 缺 乏 病 毒 ( 艾 滋 病 病 毒 )<br />

Interpol 国 际 刑 事 警 察 组 织<br />

LSD<br />

麦 角 酰 二 乙 胺<br />

MDMA 二 亚 甲 基 双 氧 苯 丙 胺<br />

MERCOSUR 南 锥 体 共 同 市 场<br />

Reitox<br />

欧 洲 药 物 和 药 物 成 瘾 信 息 网<br />

SADC<br />

南 部 非 洲 发 展 共 同 体<br />

SEVIP 药 物 预 防 综 合 监 控 系 统 ( 厄 瓜 多 尔 )<br />

SIMCI 非 法 作 物 测 控 综 合 体 系 ( 哥 伦 比 亚 )<br />

TADOC 土 耳 其 打 击 毒 品 和 有 组 织 犯 罪 国 际 学 会<br />

WHO<br />

世 界 卫 生 组 织<br />

vii


本 出 版 物 中 使 用 的 名 称 和 材 料 的 编 写 方 式 , 并 不 意 味 着 联 合 国 秘 书 处 方 面 对 任 何 国 家 、<br />

领 土 、 城 市 或 地 区 其 当 局 的 法 律 地 位 、 或 者 对 其 边 界 或 界 线 的 划 分 , 表 示 任 何 意 见 。<br />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名 称 按 收 到 有 关 数 据 时 正 式 使 用 的 名 称 编 列 。<br />

凡 在 2003 年 11 月 1 日 以 后 报 来 的 资 料 ,<br />

均 未 能 综 合 载 于 本 报 告 内 。<br />

viii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一 、 药 物 、 犯 罪 与 暴 力 : 微 观 一 级 的 影 响<br />

1. 与 药 物 滥 用 有 关 的 犯 罪 大 多 是 非 暴 力 性 的 , 而<br />

且 常 常 比 较 轻 微 。 迫 于 经 济 压 力 取 得 药 物 的 犯 罪 ,<br />

如 偷 盗 , 比 起 药 物 引 诱 的 暴 力 攻 击 更 为 普 遍 。 然 而 ,<br />

非 法 药 物 、 犯 罪 和 暴 力 的 影 响 正 在 微 观 社 会 一 级 对<br />

当 地 社 区 造 成 极 大 的 损 害 , 因 为 这 些 社 区 的 成 员 不<br />

得 不 生 活 在 始 终 存 在 犯 罪 和 暴 力 以 及 犯 罪 和 暴 力 威<br />

胁 的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中 间 。<br />

2. 与 药 物 滥 用 有 关 的 犯 罪 和 暴 力 在 社 会 的 不 同 层<br />

次 上 表 现 为 不 同 形 式 。 有 的 犯 罪 和 暴 力 形 式 与 国 际<br />

卡 特 尔 有 关 , 有 的 是 吸 毒 者 个 人 犯 下 的 或 针 对 吸 毒<br />

者 个 人 犯 下 的 暴 力 罪 行 , 也 有 的 是 受 到 暴 力 药 物 文<br />

化 夹 击 的 无 辜 的 个 人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决 定 审 查<br />

药 物 、 犯 罪 和 暴 力 在 社 会 微 观 一 级 的 影 响 , 从 个 人 、<br />

家 庭 、 邻 里 和 社 区 各 方 面 研 究 非 法 药 物 滥 用 、 犯 罪<br />

和 暴 力 之 间 的 关 系 , 同 时 考 虑 到 犯 罪 和 受 害 情 况 。<br />

麻 管 局 准 备 提 请 各 国 政 府 注 意 微 观 一 级 的 药 物 滥 用<br />

和 贩 运 与 社 区 一 级 的 暴 力 和 犯 罪 事 态 发 展 之 间 的 关<br />

系 。 各 国 政 府 执 行 关 于 药 物 滥 用 和 贩 运 的 国 际 药 物<br />

管 制 条 约 的 条 款 , 可 以 减 轻 暴 力 与 犯 罪 , 为 各 国 的<br />

主 导 社 会 环 境 造 福 。<br />

3. 药 物 、 犯 罪 和 暴 力 在 有 组 织 犯 罪 、 贩 运 药 物 和<br />

跨 国 犯 罪 网 方 面 的 宏 观 影 响 不 同 于 当 地 的 犯 罪 但 却<br />

与 此 有 着 密 切 的 关 系 。 麻 管 局 认 识 到 解 决 宏 观 一 级<br />

贩 运 药 物 和 跨 国 犯 罪 网 问 题 以 及 在 国 家 和 国 际 两 级<br />

作 出 解 决 这 些 问 题 的 刑 事 司 法 努 力 的 重 要 性 ; 但 是 ,<br />

本 报 告 的 重 点 是 同 样 重 要 的 、 针 对 参 与 与 药 物 有 关<br />

的 暴 力 犯 罪 或 在 这 方 面 处 境 危 险 的 群 体 的 本 地 化 的<br />

和 有 目 标 的 干 预 以 及 受 影 响 的 社 区 。<br />

A. 特 点 和 可 能 的 起 因<br />

4. 药 物 滥 用 与 其 他 刑 事 犯 罪 , 包 括 暴 力 犯 罪 之 间<br />

存 在 关 联 , 从 各 种 研 究 中 都 可 以 得 出 这 一 结 论 。 对<br />

犯 下 杀 人 罪 和 抢 劫 罪 等 暴 力 罪 行 的 犯 罪 人 所 作 的 个<br />

案 研 究 表 明 , 药 物 滥 用 常 常 是 一 个 关 键 因 素 。 某 些<br />

证 据 反 过 来 也 证 明 , 暴 力 犯 罪 比 率 高 与 频 繁 地 滥 用<br />

药 物 有 关 。 同 时 , 尽 管 某 些 吸 毒 者 参 与 暴 力 犯 罪 ,<br />

但 其 他 吸 毒 者 既 没 有 犯 罪 也 没 有 做 出 暴 力 行 为 。 对<br />

于 这 些 结 论 必 须 谨 慎 地 解 释 , 因 为 这 些 结 论 没 有 揭<br />

示 与 非 法 药 物 滥 用 无 关 的 暴 力 犯 罪 的 其 他 原 因 , 而<br />

且 有 选 择 地 解 释 证 据 也 没 有 对 既 未 犯 罪 又 未 做 出 暴<br />

力 行 为 的 滥 用 者 获 得 深 入 的 了 解 。 毫 无 疑 问 , 某 些<br />

家 庭 和 某 些 社 区 中 存 在 的 暴 力 现 象 不 只 是 非 法 药 物<br />

滥 用 和 贩 运 本 地 化 的 产 物 。 与 非 法 药 物 贩 运 有 关 的<br />

暴 力 也 可 能 反 映 出 某 些 社 区 根 深 蒂 固 的 暴 力 文 化 ,<br />

在 这 些 社 区 中 , 暴 力 文 化 还 有 其 他 根 源 , 如 收 入 分<br />

配 不 平 衡 、 内 乱 或 战 争 。<br />

5. 对 此 , 有 充 分 的 证 据 表 明 , 严 重 违 法 行 为 、 犯<br />

罪 、 暴 力 犯 罪 和 药 物 滥 用 与 对 个 人 和 社 区 的 消 极 后<br />

果 之 间 存 在 着 关 联 , 例 如 :<br />

(a) 1990 年 代 后 期 , 大 不 列 颠 及 北 爱 尔 兰 联 合 王<br />

国 五 个 警 区 中 69% 的 被 捕 者 在 被 捕 时 测 出 至 少 有 一<br />

种 非 法 药 物 呈 阳 性 反 应 ;61% 因 殴 打 而 被 捕 的 人 测<br />

出 有 某 一 种 非 法 药 物 呈 阳 性 反 应 ; 1<br />

(b) 在 巴 西 ,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是 个 极 其 严 峻 的<br />

国 家 挑 战 , 对 社 区 产 生 了 消 极 影 响 。 在 一 年 里 记 录<br />

的 30 000 件 杀 人 案 中 , 相 当 大 一 部 分 可 能 与 药 物 滥<br />

用 和 非 法 贩 运 药 物 有 关 。 流 落 街 头 儿 童 就 是 贩 运 药<br />

物 者 的 中 间 人 , 他 们 通 常 因 为 知 道 得 太 多 、 偷 盗 得<br />

1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太 多 或 在 帮 派 和 经 销 商 之 间 的 交 火 中 被 击 中 而 被 杀<br />

害 ;<br />

(c) 在 拉 丁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 世 界 银 行 开 展 的 青 年<br />

帮 派 与 暴 力 调 查 表 明 , 参 与 贩 运 药 物 的 青 年 帮 派 一<br />

般 比 没 有 参 与 这 种 活 动 的 人 表 现 出 更 严 重 的 暴 力 倾<br />

向 。 2<br />

6. 本 章 所 作 出 的 关 于 药 物 与 犯 罪 的 联 系 可 能 的 解<br />

释 考 虑 到 了 以 下 主 要 观 点 :<br />

(a) 药 物 滥 用 可 能 助 长 犯 罪 , 犯 罪 也 可 能 助 长<br />

药 物 滥 用 ;<br />

(b) 药 物 滥 用 与 犯 罪 可 能 受 到 数 量 不 定 的 第 三<br />

种 变 量 的 影 响 : 生 理 、 心 理 、 情 景 和 环 境 因 素 ;<br />

(c) 监 督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的 方 式 可 能 对 非 法 药 物<br />

方 面 的 犯 罪 和 暴 力 产 生 影 响 。<br />

(d) 社 会 经 济 因 素 , 尤 其 在 它 们 影 响 到 年 轻 人<br />

时 , 会 对 与 药 物 滥 用 有 关 的 犯 罪 的 程 度 和 性 质 产 生<br />

影 响 。<br />

7. 两 个 核 心 问 题 是 :<br />

(a) 在 社 会 微 观 一 级 犯 罪 和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br />

犯 罪 的 程 度 和 性 质 是 什 么 ?<br />

(b) 影 响 个 人 、 家 庭 、 邻 里 和 社 区 失 足 卷 入 与<br />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犯 罪 的 因 素 是 什 么 ?<br />

B. 了 解 药 物 与 犯 罪<br />

8. 麻 管 局 审 查 了 体 现 有 关 药 物 滥 用 和 社 会 叛 逆 行<br />

为 , 包 括 暴 力 的 现 有 思 维 方 式 的 主 要 研 究 领 域 , 并<br />

注 意 到 各 个 学 科 的 不 同 研 究 人 员 提 出 的 一 些 要 素 ,<br />

作 为 对 药 物 与 犯 罪 的 因 果 联 系 所 作 的 解 释 。 药 物 滥<br />

用 与 侵 犯 行 为 ( 或 暴 力 行 为 ) 之 间 的 关 系 的 主 要 解<br />

释 可 以 概 述 为 以 下 特 征 :<br />

(a) 强 调 个 人 的 解 释 , 如 生 物 和 生 理 的 解 释 ,<br />

精 神 药 理 学 的 解 释 , 以 及 心 理 的 和 精 神 的 解 释 。 这<br />

些 学 科 从 不 同 的 角 度 探 讨 了 药 物 滥 用 对 个 人 按 各 自<br />

的 身 体 和 心 理 特 征 说 明 的 影 响 , 并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纳<br />

入 了 社 会 环 境 的 各 个 方 面 对 药 物 滥 用 和 侵 犯 行 为 做<br />

出 解 释 。 例 如 , 精 神 药 理 学 的 研 究 把 个 人 的 心 理 与<br />

药 物 滥 用 结 合 起 来 , 探 讨 药 物 、 个 性 和 人 的 情 感 状<br />

况 之 间 的 相 互 作 用 如 何 导 致 侵 犯 行 为 ;<br />

(b) 强 调 社 会 和 文 化 因 素 的 解 释 。 这 些 学 科 包<br />

括 社 会 学 、 犯 罪 学 、 政 治 学 、 经 济 学 、 历 史 学 、 人<br />

类 学 和 文 化 研 究 。 这 些 学 科 从 不 同 的 角 度 具 体 探 讨<br />

了 各 社 会 团 体 与 药 物 滥 用 和 犯 罪 的 关 系 , 并 且 采 用<br />

了 现 实 生 活 中 的 例 子 。 例 如 , 社 会 经 济 的 解 释 考 察<br />

了 收 入 分 配 、 相 对 贫 困 和 社 会 边 缘 化 情 况 , 因 为 它<br />

们 会 对 不 同 的 社 会 团 体 产 生 影 响 ; 这 些 解 释 考 虑 各<br />

个 因 素 对 药 物 滥 用 和 相 关 犯 罪 行 为 的 单 独 的 和 合 并<br />

的 影 响 。<br />

9. 以 个 人 为 基 础 的 学 科 主 要 将 药 物 滥 用 解 释 为<br />

内 部 失 调 的 外 部 标 志 。 相 比 之 下 , 做 出 以 社 会 学 和<br />

文 化 环 境 研 究 为 中 心 的 解 释 的 学 科 则 重 眼 于 社 会 相<br />

互 作 用 、 行 为 规 范 、 制 裁 和 事 件 背 景 , 将 这 些 因 素<br />

作 为 探 讨 药 物 与 犯 罪 之 间 关 系 的 主 要 说 明 性 因 素 ;<br />

这 些 内 容 构 成 了 本 章 的 重 点 。 对 药 物 滥 用 、 犯 罪 和<br />

暴 力 的 解 释 都 是 多 种 因 素 的 ; 因 此 , 可 以 利 用 一 系<br />

列 学 科 的 解 释 来 理 解 这 种 关 系 。<br />

基 于 个 人 的 解 释<br />

10. 强 调 个 人 的 学 科 表 明 , 不 同 的 非 法 药 物 对 大 脑<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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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身 体 具 有 不 同 的 影 响 , 并 在 不 同 的 程 度 上 影 响 个<br />

人 。 反 过 来 , 非 法 药 物 的 后 果 也 因 消 费 量 、 个 人 体<br />

重 和 吸 毒 史 以 及 遗 传 特 性 和 个 性 体 质 对 药 物 滥 用 的<br />

影 响 而 不 同 。 在 实 验 室 里 进 行 的 药 物 滥 用 和 相 关 暴<br />

力 的 受 控 实 验 只 能 说 明 消 费 “ 药 物 A” 与 “ 暴 力 行<br />

为 B” 之 间 的 因 果 联 系 。 换 言 之 , 不 提 及 影 响 个 人<br />

行 为 的 文 化 和 社 会 环 境 因 素 , 便 提 出 暴 力 行 为 与 非<br />

法 药 物 的 摄 入 有 直 接 的 因 果 联 系 , 是 极 其 困 难 的 ,<br />

也 是 起 误 导 作 用 的 。<br />

11. 在 浩 如 烟 海 的 关 于 药 物 滥 用 和 侵 犯 行 为 的 文 献<br />

中 着 眼 于 一 个 学 科 的 精 神 药 物 学 研 究 发 现 , 非 法 药<br />

物 和 合 法 药 物 , 包 括 酒 精 在 内 , 可 能 与 侵 犯 行 为 有<br />

关 , 但 某 些 药 物 没 有 这 种 关 联 。 大 量 的 证 据 证 明 了<br />

喝 酒 刺 激 暴 力 行 为 的 断 言 。 相 比 之 下 , 研 究 发 现 ,<br />

摄 入 大 麻 和 鸦 片 剂 遏 制 了 侵 犯 性 , 但 还 发 现 , 在 长<br />

期 滥 用 这 些 药 物 之 后 戒 毒 导 致 了 易 怒 和 敌 意 。 频 繁<br />

滥 用 可 卡 因 和 苯 丙 胺 与 作 为 犯 罪 者 参 与 暴 力 犯 罪 的<br />

可 能 性 增 加 有 关 。 使 用 巴 比 妥 酸 盐 似 乎 与 侵 犯 行 为<br />

关 系 极 其 密 切 。<br />

12. 尽 管 基 于 生 物 和 心 理 的 药 物 与 犯 罪 联 系 的 解 释<br />

提 供 了 广 泛 而 有 趣 的 深 刻 见 解 , 但 它 们 说 明 不 了 药<br />

物 滥 用 的 实 际 经 验 及 其 社 会 后 果 的 次 文 化 和 跨 文 化<br />

变 量 。 与 贫 穷 社 区 不 同 , 可 卡 因 非 法 消 费 和 贩 运 对<br />

许 多 社 会 群 体 的 影 响 在 实 验 室 控 制 的 药 物 滥 用 试 验<br />

中 解 释 不 了 。 相 比 之 下 , 强 调 社 会 和 文 化 因 素 的 解<br />

释 以 经 历 过 或 避 免 了 与 药 物 滥 用 、 犯 罪 和 暴 力 有 关<br />

的 问 题 的 社 区 中 “ 活 生 生 ” 的 实 例 为 基 础 。<br />

强 调 社 会 和 文 化 因 素 的 解 释<br />

13. 犯 罪 和 暴 力 的 社 会 和 文 化 环 境 影 响 的 证 据 涉 及<br />

三 大 领 域 :(a) 展 示 药 物 滥 用 期 间 相 互 冲 突 的 侵 犯<br />

性 证 据 的 次 文 化 和 多 种 文 化 社 会 研 究 ;(b) 按 性 别 、<br />

年 龄 、 种 族 和 社 会 阶 级 等 变 量 分 列 的 、 与 药 物 滥 用<br />

有 关 的 暴 力 的 社 会 结 构 模 式 ; 和 (c) 足 以 说 明 决 定<br />

暴 力 行 为 发 展 方 向 的 社 会 文 化 模 式 或 行 为 规 范 的 侵<br />

犯 行 为 。<br />

14. 美 利 坚 合 众 国 的 快 克 可 卡 因 市 场 的 出 现 和 衰 落 ,<br />

以 及 1980 年 代 中 期 至 1990 年 代 初 美 国 相 关 的 暴 力<br />

犯 罪 率 的 升 降 , 通 常 用 于 说 明 犯 罪 和 暴 力 的 社 会 和<br />

文 化 环 境 影 响 。 与 快 克 可 卡 因 有 关 的 暴 力 的 起 因 通<br />

常 有 该 药 物 对 使 用 者 强 烈 的 精 神 药 物 影 响 、 持 枪 团<br />

伙 的 涌 现 以 及 警 方 严 打 贩 运 药 物 团 伙 的 影 响 。<br />

15. 有 人 认 为 , 药 物 与 暴 力 的 关 系 体 现 为 三 种 独 立<br />

的 且 截 然 不 同 的 方 式 ( 三 重 模 式 ):(a) 精 神 药 物 性 ,<br />

表 明 暴 力 是 精 神 药 物 对 滥 用 者 产 生 严 重 影 响 的 结<br />

果 ;(b) 经 济 强 制 性 , 表 明 暴 力 行 为 有 助 于 赚 取 购<br />

买 药 物 的 资 金 ; 和 (c) 制 度 性 , 表 明 暴 力 与 非 法 药<br />

物 的 推 销 有 关 。 研 究 一 般 表 明 , 精 神 药 物 暴 力 , 包<br />

括 杀 人 经 常 与 酗 酒 有 关 。 相 比 之 下 , 与 药 物 有 关 的<br />

经 济 强 制 型 暴 力 很 少 见 , 但 为 了 获 得 药 物 的 经 济 强<br />

制 性 犯 罪 则 常 见 。 制 度 性 暴 力 则 与 争 夺 非 法 药 物 市<br />

场 的 “ 地 盘 ” 战 有 关 。<br />

16. 基 于 上 述 三 重 模 式 的 研 究 表 明 , 与 药 物 有 关 的<br />

暴 力 的 减 轻 归 功 于 社 会 规 范 或 行 为 方 式 的 改 变 , 在<br />

纽 约 , 这 座 城 市 的 特 点 是 在 不 同 类 型 的 非 法 药 物 的<br />

普 遍 使 用 方 面 , 其 街 头 药 物 市 场 经 历 了 不 同 的 阶 段 。<br />

每 个 时 代 都 与 各 不 相 同 的 出 生 群 有 关 , 各 群 人 具 有<br />

特 点 鲜 明 的 行 为 模 式 。<br />

17. 各 个 不 同 的 出 生 群 在 药 物 滥 用 和 因 此 产 生 的 暴<br />

力 和 非 暴 力 行 为 方 面 的 差 异 的 历 史 证 据 表 明 了 不 同<br />

药 物 和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及 不 同 的 暴 力 犯 罪 的 社 会 规 范<br />

的 影 响 。 但 是 , 这 种 研 究 没 有 阐 明 的 是 , 行 为 规 范<br />

是 否 是 药 物 暴 力 减 轻 的 因 果 因 素 , 非 暴 力 行 为 规 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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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只 是 药 物 暴 力 程 度 减 轻 的 一 种 后 果 。 反 过 来 ,<br />

行 为 规 范 必 须 解 释 为 因 背 景 不 同 而 不 同 , 在 任 何 时<br />

候 各 个 社 会 集 团 中 都 各 不 相 同 。 此 外 , 与 药 物 有 关<br />

的 犯 罪 和 暴 力 的 影 响 必 须 解 释 为 超 过 了 对 药 物 滥 用<br />

者 和 非 法 贩 运 药 物 产 生 的 直 接 影 响 , 必 须 考 虑 社 区<br />

成 员 感 到 不 安 全 , 因 为 他 们 的 日 常 生 活 因 药 物 文 化<br />

的 改 变 而 受 到 了 影 响 。<br />

18. 另 外 还 需 要 考 虑 形 成 一 段 时 间 里 药 物 与 犯 罪 的<br />

关 系 的 其 他 相 关 因 素 , 如 总 体 经 济 形 势 , 特 别 是 失<br />

业 率 。 主 要 社 会 经 济 状 况 对 于 包 括 暴 力 犯 罪 在 内 的<br />

药 物 有 关 的 犯 罪 的 影 响 是 麻 管 局 2002 年 报 告 的 重<br />

点 。 3 总 之 , 受 失 业 率 高 和 社 会 安 全 状 况 不 好 之 害 的<br />

社 区 是 提 供 替 代 收 入 来 源 的 贩 毒 团 伙 渗 透 的 首 要 地<br />

点 。 如 果 放 任 这 种 状 况 发 展 下 去 , 这 种 社 区 就 会 与<br />

采 用 暴 力 手 段 保 住 其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的 贩 毒 团 伙 和 当<br />

地 贩 运 者 发 生 冲 突 。 然 而 , 并 不 是 所 有 失 业 率 高 和<br />

具 有 社 会 贫 困 标 志 的 社 区 都 一 定 会 呈 现 犯 罪 和 药 物<br />

滥 用 率 高 的 特 点 。 政 府 和 非 政 府 组 织 与 当 地 社 区 共<br />

同 努 力 提 供 的 社 会 保 障 和 替 代 创 收 形 式 可 以 遏 制 犯<br />

罪 和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的 势 头 。 反 过 来 , 高 收 入 社 区 也<br />

有 药 物 滥 用 和 犯 罪 的 现 象 , 但 这 些 社 区 的 犯 罪 往 往<br />

呈 现 欺 诈 而 不 是 人 际 暴 力 的 形 式 。<br />

执 法 对 微 观 一 级 的 药 物 、 犯 罪 和 暴 力 的 影 响<br />

19. 当 试 图 理 解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犯 罪 在 社 会 微 观<br />

一 级 的 事 态 发 展 时 , 需 要 考 虑 另 一 个 因 素 : 当 地 执<br />

法 机 构 的 干 预 程 度 和 性 质 。 执 法 机 构 的 作 用 和 活 动<br />

具 有 超 出 具 体 吸 毒 场 所 的 直 接 背 景 的 后 果 , 因 为 它<br />

影 响 了 周 围 社 区 。 反 过 来 , 必 须 把 警 察 和 刑 事 司 法<br />

干 预 理 解 为 反 映 的 是 政 府 的 政 策 和 各 政 党 委 托 研 究<br />

的 课 题 。<br />

20. 从 本 质 上 讲 , 执 法 干 预 旨 在 遏 制 暴 力 行 为 并 处<br />

罚 暴 力 行 为 。 努 力 通 过 监 禁 改 变 犯 罪 者 的 生 活 环 境 ,<br />

就 是 为 了 通 过 处 罚 威 胁 进 一 步 预 防 暴 力 并 阻 止 初 犯<br />

或 屡 犯 。 执 法 干 预 是 大 多 数 国 家 对 暴 力 和 药 物 滥 用<br />

做 出 的 最 显 著 的 反 应 。 但 是 , 在 执 法 的 同 时 必 须 采<br />

取 其 他 措 施 , 以 便 产 生 理 想 的 持 久 影 响 。 仅 仅 监 禁<br />

会 使 暴 力 行 为 加 重 而 不 是 减 轻 暴 力 。<br />

21. 对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的 严 打 会 对 在 低 收 入 街 区 生 活<br />

的 药 物 滥 用 者 ( 和 不 滥 用 药 物 的 人 ) 和 没 有 参 与 犯<br />

罪 活 动 的 人 产 生 不 可 预 见 的 影 响 。 在 充 分 掌 握 当 地<br />

药 物 滥 用 者 、 少 量 贩 运 者 情 况 和 当 地 社 区 “ 无 辜 ”<br />

成 员 的 关 切 思 想 的 基 础 上 开 展 敏 感 的 社 区 警 方 行<br />

动 , 可 以 确 保 避 免 对 当 地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进 行 的 严 打<br />

失 败 。 有 针 对 性 的 长 期 警 方 干 预 , 再 加 上 经 济 和 社<br />

会 举 措 , 可 以 促 使 警 方 在 微 观 一 级 所 作 的 努 力 取 得<br />

成 功 。 得 到 适 当 的 社 会 支 持 并 拥 有 替 代 创 收 手 段 的<br />

社 区 与 执 法 机 构 密 切 合 作 , 可 以 较 好 地 避 免 与 其 他<br />

社 区 机 构 合 作 不 奏 效 的 警 察 干 预 所 面 临 的 意 想 不 到<br />

的 困 难 。<br />

22. 了 解 执 法 的 影 响 有 助 于 拟 订 干 预 战 略 。 在 当 地<br />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上 买 卖 双 方 彼 此 相 识 , 他 们 不 愿 意 争<br />

夺 地 盘 。 相 比 之 下 , 在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上 , 买 卖 双 方<br />

通 常 素 不 相 识 , 他 们 更 愿 意 争 夺 地 盘 和 互 相 竞 争 ;<br />

因 此 , 在 公 园 和 公 共 汽 车 站 等 公 共 场 所 , 发 生 暴 力<br />

的 机 会 也 增 加 。 在 公 共 场 所 的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上 , 卖<br />

主 之 间 充 斥 着 暴 力 竞 争 , 其 影 响 只 会 对 不 得 不 使 用<br />

公 共 场 所 来 进 行 毒 品 交 易 的 当 地 社 区 产 生 消 极 后<br />

果 。 随 着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的 成 熟 , 新 技 术 , 如 移 动 ( 蜂<br />

窝 ) 电 话 、 呼 机 和 因 特 网 继 续 取 得 进 步 , 非 法 药 物<br />

交 易 会 可 能 越 来 越 远 离 公 共 场 所 , 因 此 也 会 降 低 社<br />

区 成 员 在 敌 对 的 贩 运 药 物 团 伙 通 过 暴 力 决 一 胜 负 的<br />

交 易 中 遭 受 袭 击 的 风 险 。 但 是 , 来 自 社 会 经 济 最 底<br />

层 的 最 易 受 伤 害 的 药 物 滥 用 者 , 如 许 多 海 洛 因 上 瘾<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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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 不 可 能 获 得 新 技 术 , 因 此 仍 然 易 受 暴 力 犯 罪 之 害 。<br />

23. 在 对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严 打 的 同 时 如 果 不 努 力 提 供<br />

替 代 的 收 入 来 源 , 这 种 警 方 干 预 从 长 远 来 说 是 不 会<br />

成 功 的 , 因 为 社 区 成 员 的 收 入 将 继 续 依 赖 非 法 贩 运<br />

毒 品 。 最 终 最 坏 的 情 况 就 是 执 法 当 局 放 弃 这 些 社 区 ,<br />

贩 运 药 物 团 伙 随 后 进 行 暴 力 接 管 。<br />

C. 青 年 、 帮 派 、 药 物 和 暴 力<br />

24. 对 按 年 龄 、 性 别 和 种 族 分 列 的 变 量 进 行 的 连 续<br />

纵 向 研 究 和 评 估 表 明 , 随 着 年 轻 人 由 青 少 年 变 为 成<br />

人 , 暴 力 的 感 觉 征 兆 在 波 动 。 父 母 的 影 响 随 着 年 龄<br />

的 增 长 而 减 轻 , 但 同 伴 的 影 响 随 之 增 长 , 当 年 轻 人 ,<br />

主 要 是 男 青 年 的 环 境 因 消 极 因 素 而 变 得 复 杂 , 他 们<br />

染 指 暴 力 和 / 或 药 物 滥 用 的 可 能 性 就 会 增 大 。 研 究 人<br />

员 尽 管 难 以 确 定 影 响 年 轻 人 涉 足 与 毒 品 犯 罪 有 关 的<br />

暴 力 犯 罪 的 具 体 因 素 , 但 他 们 强 调 以 下 因 素 助 长 了<br />

青 年 人 涉 足 暴 力 犯 罪 和 / 或 药 物 滥 用 :<br />

(a) 环 境 : 社 会 经 济 地 位 低 和 / 或 住 在 犯 罪 率<br />

高 的 失 业 街 区 ; 受 害 率 高 ;<br />

(b) 家 庭 变 量 : 父 母 过 早 分 居 ; 跟 父 母 不 亲 密 ;<br />

父 母 态 度 恶 劣 ; 父 母 对 子 女 的 养 育 不 连 续 ; 目 睹 家<br />

庭 暴 力 ;<br />

(c) 态 度 和 伙 伴 关 系 : 不 良 的 同 伴 关 系 ; 对 药<br />

物 滥 用 或 暴 力 持 赞 许 态 度 ;<br />

(d) 个 人 特 点 : 少 数 人 团 体 的 成 员 ; 学 习 困 难<br />

和 / 或 不 上 学 ;<br />

(e) 行 为 问 题 和 精 神 病 理 障 碍 ; 报 告 的 犯 罪 活<br />

动 率 高 ; 药 物 滥 用 开 始 得 早 ; 贩 运 药 物 ; 行 为 失 调 ;<br />

社 会 判 逆 个 性 ; 感 受 到 的 或 观 察 到 的 情 感 问 题 。<br />

25. 鉴 于 许 多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罪 行 都 集 中 在 社 会<br />

地 位 边 缘 化 的 青 年 男 子 身 上 , 所 以 , 需 要 考 虑 到 青<br />

年 文 化 , 特 别 是 青 年 帮 派 的 作 用 。 应 该 在 不 同 类 型<br />

的 青 年 帮 派 及 其 与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和 暴 力 的 关 系 之 间<br />

划 清 界 线 。 不 同 帮 派 在 药 物 滥 用 和 与 药 物 相 关 的 暴<br />

力 方 面 也 有 所 不 同 。 大 多 数 帮 派 暴 力 是 青 年 帮 派 文<br />

化 所 特 有 的 , 与 某 些 帮 派 有 关 的 药 物 滥 用 和 贩 运 药<br />

物 助 长 了 暴 力 正 常 化 文 化 。 暴 力 , 如 家 庭 暴 力 也 是<br />

帮 派 成 员 生 活 的 一 部 分 , 他 们 在 帮 派 背 景 之 外 要 么<br />

是 犯 罪 者 , 要 么 是 受 害 者 。 非 法 药 物 消 费 和 竞 争 性<br />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的 出 现 , 可 以 触 发 暴 力 犯 罪 , 而 脆 弱<br />

社 区 的 经 济 和 社 会 不 安 全 也 会 助 长 这 种 暴 力 犯 罪 。<br />

暴 力 药 物 文 化 成 功 地 破 坏 了 这 些 社 区 的 稳 定 。 在 拥<br />

有 各 种 手 段 来 消 除 非 法 药 物 的 消 极 影 响 的 较 富 裕 的<br />

社 区 , 这 种 药 物 的 出 现 不 太 可 能 导 致 社 会 的 不 稳 定 。<br />

26. 需 要 考 虑 的 另 一 个 因 素 是 为 了 “ 保 障 ” 市 场 份<br />

额 , 武 器 , 特 别 是 枪 支 的 供 应 情 况 和 使 用 情 况 。 有<br />

迹 象 表 明 , 非 法 出 售 药 物 对 非 法 持 枪 具 有 巨 大 影 响 。<br />

持 枪 现 象 的 加 剧 助 长 了 帮 派 暴 力 文 化 , 这 不 可 避 免<br />

地 对 当 地 社 区 成 员 产 生 影 响 , 他 们 不 得 不 面 对 更 严<br />

重 的 暴 力 威 胁 。<br />

27. 研 究 年 轻 人 中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犯 罪 背 后 的 特<br />

点 和 原 因 时 , 决 不 能 忽 视 以 下 现 象 :<br />

(a) 第 一 , 较 小 一 部 分 少 年 暴 力 重 罪 犯 占 少 年<br />

犯 犯 下 的 所 有 重 罪 的 一 大 部 分 , 他 们 还 是 严 重 的 药<br />

物 滥 用 者 ;<br />

(b) 第 二 , 尽 管 在 青 少 年 时 期 和 刚 成 年 时 犯 罪<br />

和 暴 力 犯 罪 达 到 顶 峰 , 但 一 旦 到 了 二 十 几 岁 , 大 多<br />

数 青 年 人 长 大 成 人 , 他 们 便 摆 脱 暴 力 行 为 。<br />

28. 同 样 , 尽 管 某 些 帮 派 成 员 在 成 年 后 仍 然 保 留 其<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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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 但 大 多 数 青 少 年 在 成 人 后 都 离 开 其 帮 派 的 社<br />

会 领 地 ; 但 是 , 年 轻 人 涉 足 帮 派 文 化 , 特 别 是 暴 力<br />

药 物 帮 派 对 社 区 产 生 的 消 极 影 响 产 生 了 这 样 的 后<br />

果 : 当 成 员 个 人 离 开 时 这 种 影 响 继 续 存 在 , 因 为 招<br />

募 新 成 员 之 后 , 继 续 对 其 当 地 社 区 施 暴 。<br />

D. 后 果 和 解 决 办 法<br />

微 观 一 级 的 药 物 、 犯 罪 和 暴 力 影 响<br />

29.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为 犯 罪 团 伙 提 供 的 经 济 机 会 扩 大<br />

了 犯 罪 和 暴 力 范 围 , 因 为 罪 犯 为 了 市 场 份 额 而 竞 争 ;<br />

反 过 来 , 这 会 对 当 地 社 区 产 生 可 怕 的 后 果 。 当 地 的<br />

毒 品 经 销 商 和 贩 运 者 之 间 的 敌 对 行 动 或 “ 地 盘 之 战 ”<br />

会 发 展 成 为 公 共 场 所 内 部 和 周 围 的 暴 力 对 抗 , 因 此<br />

使 得 公 共 场 所 成 为 广 大 公 众 “ 不 敢 光 顾 的 地 方 ”。<br />

30.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犯 罪 猖 獗 的 街 区 的 治 安 恶 化<br />

意 味 着 , 公 众 揭 发 涉 嫌 者 以 期 遏 制 暴 力 浪 潮 的 愿 望<br />

被 一 种 恐 惧 文 化 所 阻 碍 , 在 许 多 情 况 下 被 对 警 方 的<br />

不 信 任 所 阻 碍 。 除 此 之 外 , 社 区 可 能 依 赖 于 当 地 非<br />

法 药 物 市 场 来 支 持 整 个 经 济 , 因 此 既 不 能 够 也 不 愿<br />

意 改 变 现 状 , 如 果 这 样 做 了 , 可 能 损 害 个 人 收 入 。<br />

某 些 社 区 当 局 本 身 也 可 能 无 法 挑 战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暴<br />

力 犯 罪 , 因 为 他 们 也 面 临 着 暴 力 危 险 , 或 者 他 们 也<br />

受 到 腐 败 的 影 响 , 因 此 也 麻 木 不 仁 。<br />

31. 面 对 暴 力 所 产 生 的 压 力 、 焦 虑 和 恐 惧 反 过 来 也<br />

干 扰 了 人 们 , 特 别 是 年 轻 人 的 日 常 生 活 和 正 常 的 发<br />

展 进 步 : 例 如 , 他 们 的 信 任 能 力 和 拥 有 个 人 安 全 感<br />

的 能 力 ; 发 展 控 制 自 己 的 情 绪 的 技 巧 ; 他 们 探 索 当<br />

地 环 境 的 自 由 ; 及 他 们 形 成 “ 正 常 ” 的 社 会 关 系 的<br />

能 力 。 遭 受 暴 力 , 特 别 是 幼 小 时 遭 受 暴 力 , 可 能 导<br />

致 暴 力 行 为 的 正 常 化 ,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 导 致 了 暴 力<br />

的 具 体 表 现 形 式 。 研 究 表 明 ,11-17 岁 的 青 年 男 性 参<br />

与 严 重 犯 罪 的 危 险 性 很 高 , 如 果 他 们 :(a) 重 视 家 庭<br />

并 与 家 人 共 处 , 但 受 到 赞 成 暴 力 的 态 度 的 影 响 ; (b)<br />

染 上 药 物 滥 用 恶 习 ; (c) 住 在 杂 乱 无 章 的 街 区 里 ; (d)<br />

并 且 经 常 成 为 受 害 人 并 同 时 犯 一 些 轻 微 的 不 法 行<br />

为 。<br />

32. 自 1990 年 代 初 期 以 来 , 关 于 家 庭 暴 力 和 社 会 暴<br />

力 的 研 究 及 暴 力 对 儿 童 和 青 年 的 影 响 的 研 究 发 展 迅<br />

猛 。 但 是 , 研 究 人 员 现 在 只 开 始 在 以 下 各 方 面 确 定<br />

微 观 一 级 暴 力 领 域 的 概 念 :(a) 街 区 和 社 区 ;(b)<br />

家 庭 和 住 户 ;(c) 与 父 母 和 照 顾 者 的 关 系 ;(d) 与<br />

同 伴 的 关 系 ;(e) 个 人 特 点 。 了 解 不 同 领 域 之 间 的<br />

相 互 关 系 及 其 对 人 民 生 活 的 影 响 有 助 于 找 到 人 们 介<br />

入 犯 罪 、 暴 力 犯 罪 和 毒 品 犯 罪 的 答 案 。 国 际 社 会 最<br />

好 还 是 把 注 意 力 转 向 这 些 领 域 , 以 努 力 了 解 和 打 击<br />

非 法 药 物 和 相 关 的 暴 力 犯 罪 对 脆 弱 社 区 的 青 年 人 和<br />

成 年 人 的 消 极 影 响 。<br />

33. 不 言 而 喻 , 犯 罪 是 个 大 问 题 , 一 个 超 出 其 对 目<br />

无 法 纪 程 度 的 直 接 影 响 的 问 题 。 成 人 和 年 轻 人 介 入<br />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犯 罪 在 微 观 一 级 对 社 区 造 成 的 社<br />

会 伤 害 是 无 限 的 。 社 会 的 基 础 结 构 因 与 药 物 有 关 的<br />

暴 力 犯 罪 在 社 会 的 持 续 存 在 而 受 到 挑 战 。 遭 受 过 多<br />

的 与 非 法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犯 罪 的 社 区 也 遇 到 其 他 犯<br />

罪 现 象 和 对 与 其 相 关 的 民 间 社 会 干 扰 加 重 的 问 题 。<br />

34. 当 尝 试 证 明 和 说 明 社 区 暴 力 加 剧 的 原 因 时 , 社<br />

会 资 本 或 社 区 一 体 化 程 度 是 一 项 重 要 的 考 虑 因 素 。<br />

社 会 资 本 是 指 存 在 于 社 会 关 系 和 通 过 社 会 机 构 存 在<br />

的 、 形 成 信 任 、 义 务 和 互 惠 基 础 的 规 范 或 “ 法 律 ”。<br />

社 区 中 的 社 会 资 本 范 围 或 按 照 既 定 的 行 为 规 范 建 立<br />

的 社 会 屏 蔽 程 度 有 助 于 解 释 暴 力 和 犯 罪 程 度 。 缺 乏<br />

社 会 资 本 的 社 区 可 能 遭 受 更 多 的 暴 力 和 犯 罪 。 缺 乏<br />

社 会 资 本 或 社 会 资 本 外 逃 因 与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对 社 区<br />

的 消 极 影 响 有 关 的 暴 力 和 犯 罪 程 度 加 重 而 加 剧 。 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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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 买 加 , 五 个 贫 穷 城 市 社 区 的 暴 力 与 社 会 资 本 毁 灭<br />

之 间 的 循 环 关 系 得 到 了 证 明 。 4 由 于 暴 力 , 就 业 和 教<br />

育 机 会 减 少 , 商 业 界 不 向 本 地 区 投 资 , 当 地 人 民 不<br />

太 可 能 建 造 新 的 家 园 或 修 缮 现 有 的 家 园 , 迁 徙 自 由<br />

被 剥 夺 。 反 过 来 , 这 些 条 件 致 使 当 地 基 础 设 施 和 机<br />

会 土 崩 瓦 解 , 使 得 暴 力 行 为 , 特 别 是 年 轻 人 的 暴 力<br />

行 为 的 可 能 性 加 大 , 因 为 这 鼓 励 了 不 信 任 , 社 会 规<br />

范 也 受 到 挑 战 。 社 会 资 本 流 失 与 暴 力 犯 罪 , 包 括 与<br />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犯 罪 的 加 剧 之 间 的 关 系 不 能 忽 视 。<br />

35. 与 这 种 情 况 形 成 对 照 的 是 , 中 亚 以 广 泛 的 贩 运<br />

药 物 现 象 为 患 , 但 是 该 地 区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犯 罪<br />

的 程 度 较 低 。 这 可 能 是 由 于 这 个 地 区 牢 固 的 家 庭 纽<br />

带 和 严 格 的 社 会 规 范 的 影 响 。 但 是 , 有 证 据 表 明 ,<br />

形 势 可 能 正 在 发 生 变 化 , 因 为 区 域 不 安 全 加 上 药 物<br />

滥 用 程 度 加 剧 , 对 社 会 稳 定 和 相 关 的 犯 罪 程 度 产 生<br />

了 消 极 影 响 。 同 样 , 东 南 亚 年 轻 人 滥 用 苯 丙 胺 类 兴<br />

奋 剂 现 象 的 抬 头 和 东 亚 消 费 非 法 药 物 现 象 加 剧 反 过<br />

来 也 对 这 些 地 区 的 犯 罪 , 特 别 是 暴 力 犯 罪 产 生 了 消<br />

极 影 响 , 因 为 行 为 规 范 受 到 了 挑 战 。<br />

药 物 、 犯 罪 、 暴 力 和 受 害 情 况<br />

36. 一 些 研 究 突 出 了 药 物 滥 用 对 于 受 害 危 险 和 经 历<br />

而 不 是 对 犯 罪 风 险 的 作 用 。 这 与 大 多 数 强 调 药 物 滥<br />

用 和 犯 罪 倾 向 的 研 究 方 法 背 道 而 驰 。 这 种 考 察 受 害<br />

情 况 的 研 究 的 可 靠 结 论 是 , 药 物 滥 用 导 致 受 害 危 险<br />

加 重 。 药 物 滥 用 者 无 论 是 首 次 滥 用 还 是 长 期 滥 用 ,<br />

都 容 易 受 害 , 因 为 在 漫 长 的 滥 用 期 里 , 药 物 可 能 使<br />

个 人 准 确 判 断 险 境 并 对 此 做 出 反 应 的 能 力 临 时 或 永<br />

久 地 丧 失 。 药 物 滥 用 者 也 会 处 于 对 暴 力 和 贩 运 药 物<br />

时 动 用 枪 支 习 以 为 常 的 环 境 之 中 。<br />

37. 女 性 药 物 滥 用 者 遭 受 性 侵 犯 的 情 况 特 别 多 。 某<br />

些 研 究 还 表 明 , 使 用 非 法 药 物 的 妇 女 在 一 生 当 中 比<br />

有 酗 酒 问 题 的 妇 女 更 可 能 受 害 。 女 性 药 物 滥 用 者 在<br />

药 物 影 响 下 且 生 活 在 受 害 危 险 加 重 的 环 境 下 特 别 易<br />

受 性 侵 犯 之 害 。 滥 用 药 物 的 妓 女 也 是 高 危 人 群 。 向<br />

毫 无 戒 心 的 妇 女 提 供 所 谓 的 “ 约 会 强 暴 ” 药 物 的 新<br />

闻 报 道 就 反 映 了 药 物 滥 用 与 暴 力 受 害 方 面 一 种 令 人<br />

不 安 的 趋 势 。<br />

38. 成 为 非 法 药 物 消 费 者 和 / 或 经 销 商 的 学 生 也 构 成<br />

了 受 害 于 动 刀 动 枪 的 暴 力 犯 罪 危 险 加 重 的 一 个 重 点<br />

群 体 。 自 1990 年 代 初 期 或 中 期 以 来 , 学 校 里 的 药 物<br />

问 题 和 涉 及 武 器 的 暴 力 犯 罪 就 开 始 曝 光 。 与 药 物 有<br />

关 的 暴 力 罪 行 对 学 校 的 日 常 管 理 产 生 了 消 极 影 响 ,<br />

滋 养 了 一 种 破 坏 权 威 的 不 安 全 文 化 , 还 导 致 学 校 与<br />

暴 力 犯 罪 之 间 形 成 了 一 种 消 极 关 系 , 并 对 学 生 、 教<br />

师 、 家 庭 乃 至 整 个 社 区 产 生 了 消 极 影 响 。<br />

39.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犯 罪 对 某 些 个 人 和 社 会 部 门 ,<br />

即 穷 人 和 机 能 失 调 社 区 产 生 了 过 于 严 重 的 直 接 影<br />

响 , 而 影 响 范 围 更 广 的 间 接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为 对 犯 罪<br />

的 恐 惧 感 和 减 少 使 用 公 共 场 所 。 对 犯 罪 的 恐 惧 比 犯<br />

罪 本 身 对 人 民 日 常 生 活 的 影 响 更 严 重 。 尽 管 在 大 多<br />

数 社 会 , 只 有 少 数 不 幸 的 人 才 遭 受 了 多 次 受 害 的 打<br />

击 , 无 论 受 害 形 式 是 家 庭 暴 力 还 是 人 际 暴 力 形 式 ,<br />

但 大 多 数 人 由 于 他 们 对 受 害 的 恐 惧 感 , 间 接 地 遭 受<br />

犯 罪 之 害 。 对 犯 罪 的 恐 惧 感 或 是 对 受 害 的 恐 惧 感 要<br />

求 人 们 改 变 其 利 用 公 共 场 所 —— 街 头 、 公 园 、 运 动<br />

场 、 购 物 区 —— 的 方 式 , 以 避 免 遭 受 真 实 的 或 感 觉<br />

到 的 伤 害 。 尽 管 犯 罪 学 证 据 表 明 , 年 轻 人 在 公 共 场<br />

所 遭 受 暴 力 的 危 险 最 大 , 但 这 并 不 能 改 变 这 一 情 况 :<br />

受 害 危 险 最 小 的 人 , 如 老 年 人 为 了 免 受 潜 在 的 伤 害<br />

而 改 变 其 行 为 。 在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罪 行 猖 獗 的 社<br />

区 , 年 轻 人 遭 受 其 他 年 轻 人 之 害 的 危 险 可 能 最 大 ,<br />

但 妇 女 、 老 年 人 和 幼 儿 的 行 动 自 由 因 预 防 受 害 的 防<br />

范 措 施 而 被 剥 夺 。<br />

7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E. 微 观 一 级 对 药 物 、 犯 罪 和 暴 力 的 反 应 : 政<br />

策 影 响<br />

40. 年 轻 人 当 然 不 是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犯 罪 和 暴 力 的 唯<br />

一 源 头 ; 但 是 , 他 们 通 常 在 社 区 一 级 与 药 物 有 关 的<br />

暴 力 犯 罪 的 表 现 形 式 上 起 到 了 重 要 的 作 用 。 因 此 ,<br />

在 打 击 家 庭 、 街 区 和 社 区 各 级 严 重 的 社 会 问 题 时 ,<br />

需 要 以 年 轻 人 为 对 象 。 重 要 目 标 应 该 包 括 :<br />

(a) 遏 制 药 物 滥 用 : 年 轻 人 的 教 育 、 支 助 和 治<br />

疗 方 案 与 遏 制 药 物 滥 用 的 执 法 倡 议 和 刑 事 制 裁 结 合<br />

起 来 ;<br />

(b) 减 轻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犯 罪 和 暴 力 : 向 药 物 滥<br />

用 者 及 其 家 人 提 供 支 助 , 向 被 药 物 摧 毁 的 危 险 最 大<br />

的 社 区 提 供 支 助 。<br />

41. 为 了 实 现 上 述 重 要 目 标 , 必 须 强 调 刑 事 司 法 机<br />

构 、 社 会 福 利 机 构 和 专 业 的 非 政 府 组 织 需 要 彼 此 密<br />

切 合 作 。 应 该 通 过 社 区 监 督 倡 议 促 进 敏 感 执 法 , 而<br />

不 是 由 警 方 对 药 物 滥 用 者 和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繁 荣 的 社<br />

区 给 予 严 打 。<br />

42. 地 方 行 政 当 局 的 特 点 通 常 是 基 于 否 认 、 过 火 行<br />

动 和 识 别 错 误 的 程 序 对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犯 罪 问 题<br />

做 出 反 应 。 首 先 , 地 方 当 局 否 认 他 们 现 在 面 临 着 问<br />

题 ; 第 二 , 一 旦 承 认 问 题 , 他 们 往 往 对 问 题 做 出 严<br />

厉 的 过 火 行 动 ( 特 别 是 在 执 法 方 面 ); 第 三 , 如 果 缺<br />

乏 准 确 的 资 料 , 可 能 会 妨 碍 识 别 有 关 的 犯 罪 问 题 并<br />

妨 碍 对 其 做 出 适 当 的 反 应 。 对 暴 力 的 这 种 典 型 反 应<br />

强 调 需 要 利 用 关 于 当 地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现 象 和 与 该 现<br />

象 有 关 的 暴 力 的 有 目 标 的 研 究 , 以 避 免 干 预 措 施 不<br />

统 一 的 缺 陷 。<br />

43. 例 如 , 对 犯 罪 的 年 轻 人 和 有 这 种 危 险 的 年 轻 人<br />

的 干 预 包 括 :<br />

(a) 系 统 协 作 : 为 有 危 险 的 少 年 和 犯 罪 少 年 工 作 的<br />

机 构 之 间 发 展 多 机 构 伙 伴 关 系 , 以 确 保 少 年 的 确 定<br />

需 要 在 个 案 管 理 、 选 择 性 制 裁 和 治 疗 过 程 得 到 满 足 ;<br />

(b) 药 物 滥 用 的 预 防 和 治 疗 : 支 付 得 起 的 社 区 药 物<br />

滥 用 预 防 综 合 方 案 及 药 物 滥 用 者 治 疗 和 康 复 方 案 。<br />

44. 对 这 一 问 题 的 整 治 如 果 在 没 有 与 对 脆 弱 社 区 提<br />

供 敏 感 干 预 的 其 他 机 构 建 立 工 作 关 系 的 情 况 下 进<br />

行 , 可 能 会 产 生 适 得 其 反 的 效 果 。 例 如 , 将 吸 毒 上<br />

瘾 视 为 健 康 问 题 , 特 别 是 对 毒 瘾 最 重 的 人 来 说 , 是<br />

将 注 意 力 重 新 放 在 个 人 和 社 区 上 , 希 望 这 些 个 人 和<br />

社 区 能 够 以 敏 感 的 方 式 重 新 融 入 社 会 。 世 界 卫 生 组<br />

织 出 版 的 《2002 年 世 界 暴 力 与 健 康 报 告 》 5 中 提 及<br />

的 一 个 倡 议 涉 及 在 1990 年 代 中 期 促 进 公 共 卫 生 , 以<br />

期 打 击 哥 伦 比 亚 加 里 的 暴 力 , 这 一 举 措 致 使 杀 人 率<br />

大 幅 度 降 低 。<br />

45. 社 区 倡 议 成 功 地 遏 制 了 介 入 暴 力 犯 罪 和 非 法 贩<br />

运 药 物 的 青 年 帮 派 的 活 动 。 毋 庸 置 疑 , 成 功 地 组 织<br />

对 帮 派 的 社 区 反 应 行 动 , 关 键 在 于 及 时 地 看 到 帮 派<br />

的 兴 起 , 以 便 在 这 个 问 题 演 变 成 一 场 危 机 并 在 当 地<br />

一 级 影 响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犯 罪 之 前 对 付 这 一 问<br />

题 。 成 功 的 早 期 干 预 的 重 要 领 域 包 括 :<br />

(a) 早 期 的 学 校 干 预 ;<br />

(b) 将 有 敏 感 目 标 的 警 察 干 预 集 中 在 有 问 题 的<br />

地 区 ;<br />

(c) 为 学 校 雇 员 、 刑 事 司 法 工 作 人 员 、 父 母 、<br />

社 区 团 体 和 青 年 服 务 人 员 开 办 培 训 班 ;<br />

(d) 各 机 构 准 确 地 收 集 情 报 和 定 期 交 换 资 料 ,<br />

力 图 了 解 这 个 问 题 的 性 质 和 程 度 ;<br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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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与 当 地 媒 体 合 作 , 力 图 以 敏 感 的 方 式 报 道<br />

任 何 药 物 和 暴 力 犯 罪 事 件 , 而 不 要 故 意 炒 做 ( 否 则<br />

会 增 加 报 复 的 机 会 或 引 起 对 犯 罪 的 恐 惧 感 )。<br />

46. 尽 管 社 区 预 防 药 物 滥 用 的 干 预 措 施 是 人 们 追 求<br />

的 一 种 “ 完 美 标 准 ”, 但 成 为 “ 良 好 做 法 ” 的 一 些 干<br />

预 措 施 让 饱 尝 药 物 滥 用 苦 果 的 个 人 和 社 区 参 与 , 其<br />

中 可 能 包 括 个 人 咨 询 、 人 际 交 流 技 巧 培 训 和 家 庭 咨<br />

询 。 在 社 区 一 级 , 参 加 课 后 活 动 —— 如 体 育 、 音 乐<br />

和 计 算 机 俱 乐 部 —— 经 常 受 到 鼓 励 , 作 为 一 种 预 防<br />

药 物 滥 用 和 相 关 犯 罪 并 使 现 在 的 药 物 滥 用 者 康 复 的<br />

手 段 。 联 合 国 毒 品 和 犯 罪 问 题 办 事 处 积 极 促 进 旨 在<br />

使 年 轻 人 远 离 毒 品 并 参 加 不 会 对 其 自 身 的 幸 福 或 社<br />

区 的 安 康 构 成 威 胁 的 其 他 活 动 的 措 施 。 6 经 济 及 社 会<br />

7 8<br />

理 事 会 和 大 会 通 过 鼓 励 社 会 微 观 一 级 的 干 预 来 解<br />

决 预 防 犯 罪 和 少 年 司 法 问 题 。<br />

47. 依 靠 成 人 和 青 年 预 防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犯 罪 的<br />

社 区 干 预 的 负 责 人 必 须 意 识 到 会 出 现 意 想 不 到 的 困<br />

难 。 首 先 , 各 社 区 的 预 算 基 本 上 决 定 了 他 们 可 以 合<br />

理 地 期 望 些 什 么 以 遏 制 药 物 滥 用 和 暴 力 犯 罪 并 对 此<br />

做 出 反 应 , 决 定 了 这 种 服 务 能 否 长 期 提 供 。 第 二 ,<br />

刑 事 司 法 机 构 与 社 区 组 织 之 间 缺 乏 协 调 , 预 示 着 社<br />

区 方 案 的 内 容 、 宣 传 和 持 久 性 也 好 不 了 。 第 三 , 不<br />

同 机 构 之 间 消 极 的 “ 伙 伴 关 系 ” 会 导 致 对 其 他 机 构<br />

提 供 的 方 案 缺 乏 了 解 , 这 很 容 易 导 致 工 作 重 复 。<br />

48. 此 外 , 当 提 及 “ 社 区 ” 干 预 时 , 需 要 对 以 下 问<br />

题 给 予 适 当 考 虑 :“ 社 区 ” 一 词 对 不 同 团 体 意 味 着 什<br />

么 , 他 们 是 如 何 理 解 这 一 词 语 的 ,“ 社 区 ” 一 词 的 地<br />

理 和 政 治 含 义 是 什 么 , 在 旨 在 讨 论 社 区 暴 力 问 题 的<br />

会 议 上 谁 将 代 表 社 区 讲 话 。 各 社 区 不 应 该 由 学 校 、<br />

商 界 、 教 会 、 公 共 机 构 或 自 荐 的 “ 有 觉 悟 的 公 民 ”<br />

担 任 代 表 但 不 适 当 考 虑 社 区 中 往 往 被 当 地 犯 罪 、 暴<br />

力 和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搞 得 焦 虑 不 安 的 成 员 : 年 轻 人 和<br />

药 物 滥 用 者 本 身 的 代 表 性 。<br />

49. 一 种 名 为 恢 复 性 司 法 的 办 法 把 犯 罪 者 的 康 复 与<br />

对 受 害 人 的 权 利 和 社 区 安 全 的 关 注 结 合 起 来 。 恢 复<br />

性 司 法 谋 求 在 受 害 人 、 犯 罪 人 和 社 区 同 意 采 取 监 禁<br />

以 外 的 冲 突 解 决 形 式 的 情 况 下 解 决 他 们 之 间 的 矛<br />

盾 , 这 种 做 法 是 对 既 定 司 法 形 式 的 挑 战 。 恢 复 性 司<br />

法 利 用 了 土 著 社 会 传 统 的 社 区 司 法 的 概 念 , 这 种 办<br />

法 正 在 全 世 界 得 到 越 来 越 多 的 应 用 , 以 使 犯 罪 者 重<br />

新 融 入 其 社 区 , 但 不 对 饱 尝 犯 罪 , 包 括 与 药 物 有 关<br />

的 暴 力 犯 罪 恶 果 的 受 害 人 和 社 区 其 他 成 员 造 成 伤<br />

害 。 尽 管 恢 复 性 司 法 主 要 是 针 对 少 年 犯 罪 的 干 预 战<br />

略 , 但 也 适 用 于 成 年 犯 罪 者 。 一 些 国 家 , 包 括 澳 大<br />

利 亚 、 加 拿 大 和 新 西 兰 , 成 功 地 对 一 系 列 的 犯 罪 采<br />

用 了 这 种 办 法 。 恢 复 性 司 法 作 为 社 区 微 观 一 级 的 干<br />

预 工 具 大 有 前 途 , 因 为 它 强 调 家 庭 的 作 用 并 且 能 够<br />

考 虑 到 当 地 的 文 化 传 统 和 不 同 的 背 景 。 9<br />

50. 除 了 社 会 稳 定 之 外 , 拥 有 非 法 药 物 之 外 的 其 他<br />

收 入 来 源 , 对 于 努 力 打 击 非 法 药 物 问 题 和 与 这 些 问<br />

题 相 关 的 暴 力 是 至 关 重 要 的 。 如 果 不 提 供 这 些 收 入<br />

来 源 的 替 代 方 式 , 依 赖 于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产 生 的 收 入<br />

的 农 村 和 城 市 社 区 是 不 可 能 摆 脱 这 种 处 境 的 。 如 果<br />

社 会 中 的 每 个 人 , 从 商 店 店 主 到 政 府 官 员 都 依 赖 于<br />

非 法 贩 运 药 物 所 产 生 的 金 钱 , 那 么 当 地 、 国 家 和 国<br />

际 各 级 需 要 协 同 努 力 开 展 反 腐 败 运 动 , 提 高 公 众 对<br />

这 个 问 题 的 认 识 并 创 造 替 代 的 收 入 来 源 。<br />

F. 结 论 : 干 预 的 考 虑 因 素<br />

51. 贩 运 药 物 和 相 关 的 犯 罪 和 暴 力 使 当 地 社 区 与 跨<br />

国 犯 罪 网 联 系 在 一 起 。 三 份 主 要 的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br />

约 没 有 将 宏 观 和 微 观 一 级 的 药 物 贩 运 者 区 分 开 来 。<br />

尽 管 政 府 和 国 际 组 织 经 常 集 中 力 量 预 防 和 打 击 跨 国<br />

犯 罪 , 但 它 们 对 直 接 影 响 人 口 的 那 种 暴 力 注 意 得 不<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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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 。 需 要 采 取 有 目 标 的 干 预 措 施 , 以 对 付 在 微 观 一<br />

级 运 作 的 当 地 药 物 贩 运 者 。<br />

52. 参 与 当 地 一 级 非 法 药 物 消 费 和 贩 运 药 物 的 年 轻<br />

人 和 男 童 不 仅 是 暴 力 罪 犯 , 而 且 也 是 其 自 身 活 动 的<br />

受 害 者 。 药 物 滥 用 和 相 关 的 犯 罪 活 动 , 包 括 暴 力 犯<br />

罪 的 个 人 成 本 对 个 人 的 身 体 和 精 神 健 康 以 及 社 会 和<br />

经 济 安 康 具 有 长 期 和 短 期 影 响 。 反 过 来 , 这 些 活 动<br />

造 成 的 损 害 不 只 是 对 滥 用 者 和 销 售 非 法 药 物 者 的 损<br />

害 , 因 为 如 果 与 药 物 滥 用 有 关 的 暴 力 正 常 化 且 无 所<br />

不 在 , 家 庭 、 街 区 乃 至 整 个 社 区 都 遭 受 这 种 文 化 后<br />

果 之 害 。 如 果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犯 罪 构 成 当 地 经 济<br />

的 基 础 , 不 再 依 赖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的 机 会 甚 至 会 进 一<br />

步 减 少 。<br />

53. 当 地 执 法 部 门 是 如 何 与 社 区 组 织 合 作 对 微 观 一<br />

级 暴 力 和 药 物 滥 用 问 题 做 出 反 应 的 , 这 对 于 暴 力 文<br />

化 的 发 展 是 至 关 重 要 的 。 社 区 监 督 对 于 遏 制 也 是 必<br />

不 可 少 的 。 先 发 制 人 的 干 预 措 施 是 十 分 关 键 的 , 它<br />

提 醒 当 地 刑 事 司 法 和 社 会 机 构 在 药 物 问 题 泛 滥 之 前<br />

便 注 意 到 这 个 问 题 的 出 现 。 为 此 , 针 对 卷 入 药 物 滥<br />

用 和 贩 运 及 与 此 项 活 动 相 关 的 暴 力 危 险 最 大 的 社 区<br />

和 团 体 的 干 预 措 施 能 够 遏 制 并 预 防 犯 罪 。 在 让 各 社<br />

区 参 与 管 理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犯 罪 构 成 的 威 胁 的 多<br />

机 构 合 作 下 , 暴 力 药 物 文 化 的 微 观 影 响 便 能 提 前 遏<br />

制 住 。 当 地 社 区 传 达 出 的 信 息 必 须 是 :<br />

(a) 让 非 法 药 物 经 济 在 微 观 一 级 即 家 庭 、 邻 里<br />

和 社 区 一 级 存 在 对 人 而 言 是 不 利 的 ;<br />

(b) 全 社 会 都 来 打 击 微 观 一 级 的 与 药 物 有 关 的<br />

犯 罪 是 有 利 的 。<br />

54. 当 提 供 打 击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犯 罪 的 社 区 干 预 的 “ 良<br />

好 做 法 ” 实 例 时 , 需 要 注 意 不 同 市 场 的 情 况 时 各 不<br />

相 同 的 。 关 于 药 物 与 犯 罪 的 关 系 的 解 释 必 须 细 分 为<br />

组 成 部 分 , 这 些 组 成 部 分 加 在 一 起 可 以 更 准 确 地 描<br />

绘 出 药 物 、 犯 罪 和 暴 力 之 间 的 关 系 性 质 和 范 围 。 基<br />

于 可 靠 的 研 究 掌 握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罪 行 的 特 点 、<br />

原 因 和 后 果 , 对 于 社 区 干 预 的 发 展 是 至 关 重 要 的 。<br />

55. 当 提 出 对 付 药 物 与 暴 力 犯 罪 的 关 系 , 特 别 是 这<br />

种 关 系 在 社 会 微 观 一 级 的 影 响 的 实 用 方 法 时 , 要 采<br />

用 的 最 有 用 的 途 径 可 能 是 , 审 查 一 系 列 学 科 的 个 案<br />

研 究 , 同 时 基 于 真 实 的 成 功 故 事 为 “ 最 佳 做 法 ” 干<br />

预 措 施 提 供 建 议 。 例 如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少 数 但 越<br />

来 越 多 的 国 家 作 为 对 药 物 犯 罪 者 的 专 家 法 院 设 立 的<br />

10<br />

药 物 治 疗 法 院 产 生 了 积 极 影 响 , 尤 其 是 在 对 待 暴<br />

力 程 度 低 的 罪 犯 时 能 够 采 用 多 学 科 办 法 。 麻 管 局 认<br />

识 到 这 些 法 院 能 够 为 对 付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方 面 重<br />

要 的 个 人 、 公 共 安 全 、 公 共 卫 生 和 社 区 问 题 做 出 更<br />

大 的 贡 献 。 11<br />

56. 此 外 , 解 决 社 会 微 观 一 级 药 物 犯 罪 联 系 的 不 利<br />

后 果 的 任 何 干 预 措 施 还 必 须 考 虑 到 和 处 境 不 利 社 区<br />

相 比 在 社 会 上 处 于 有 利 地 位 的 社 区 的 下 列 经 验 。 高<br />

收 入 的 人 们 和 受 益 于 教 育 机 会 和 其 他 社 会 好 处 的 人<br />

们 也 受 到 药 物 滥 用 问 题 的 影 响 , 尽 管 人 们 可 以 提 出 ,<br />

他 们 因 为 拥 有 对 付 这 种 挑 战 的 财 力 所 以 更 有 应 付 能<br />

力 。 富 裕 社 区 也 生 活 在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犯 罪 的 阴<br />

影 之 下 , 并 且 遭 受 邻 近 的 贫 穷 社 区 成 功 地 打 击 药 物<br />

犯 罪 所 产 生 的 流 离 失 所 的 影 响 。 暴 力 的 非 法 药 物 市<br />

场 的 出 现 所 引 起 的 对 暴 力 犯 罪 的 恐 惧 , 影 响 了 富 人<br />

对 公 共 场 所 的 使 用 并 且 导 致 了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的 增<br />

加 , 如 封 闭 社 区 。 这 种 防 护 措 施 的 长 期 影 响 只 会 加<br />

剧 社 会 不 平 等 , 因 为 富 人 试 图 逃 避 穷 人 在 与 药 物 有<br />

关 的 暴 力 犯 罪 中 必 然 彼 此 争 斗 所 带 来 的 危 险 。 加 固<br />

目 标 法 无 论 是 否 涉 及 财 产 或 个 人 的 安 全 措 施 , 其 滴<br />

入 式 影 响 都 会 是 这 样 的 : 经 过 一 段 时 间 , 不 太 富 裕<br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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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人 最 终 会 采 用 富 人 的 防 护 措 施 。 这 使 得 处 于 社 会<br />

边 缘 地 位 的 人 最 容 易 受 到 药 物 犯 罪 及 通 常 与 此 相 关<br />

的 暴 力 的 影 响 。 反 过 来 , 必 须 进 一 步 研 究 药 物 滥 用<br />

对 监 狱 中 的 暴 力 行 为 的 影 响 , 因 为 监 狱 就 是 一 个 对<br />

暴 力 和 药 物 滥 用 文 化 习 以 为 常 的 社 区 。 还 必 须 深 入<br />

了 解 学 校 、 儿 童 之 家 和 军 队 训 练 营 等 其 他 机 构 中 发<br />

生 的 药 物 滥 用 、 犯 罪 和 暴 力 情 况 。<br />

57. 尽 管 某 些 文 化 ( 例 如 , 青 年 帮 派 赖 以 成 长 的 文<br />

化 ) 在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出 现 之 前 , 其 内 部 早 就 充 斥 着<br />

暴 力 , 其 他 文 化 则 从 与 这 种 市 场 相 关 的 暴 力 转 向 例<br />

如 与 内 部 争 斗 相 关 的 暴 力 , 但 实 际 情 况 仍 然 是 药 物<br />

滥 用 和 非 法 药 物 市 场 巩 固 了 犯 罪 和 暴 力 文 化 。 地 方 、<br />

国 家 和 国 际 三 级 需 要 通 过 伙 伴 关 系 , 包 括 与 各 组 织<br />

的 伙 伴 关 系 , 更 及 时 且 更 有 目 标 地 付 出 努 力 , 以 便<br />

预 防 社 会 微 观 一 级 的 药 物 滥 用 和 暴 力 犯 罪 。 同 时 ,<br />

应 该 制 订 旨 在 进 行 社 区 微 观 一 级 干 预 的 方 案 , 以 便<br />

管 理 与 犯 罪 和 受 害 相 关 的 问 题 , 因 为 这 些 问 题 影 响<br />

了 个 人 、 家 庭 邻 里 和 社 区 。<br />

58. 联 合 国 毒 品 和 犯 罪 问 题 办 事 处 正 帮 助 各 国 政 府<br />

找 到 社 会 微 观 一 级 的 适 当 干 预 方 案 。<br />

59. 麻 管 局 强 调 , 这 种 旨 在 遏 制 和 打 击 与 药 物 有 关<br />

的 暴 力 犯 罪 的 干 预 活 动 一 般 应 该 包 括 :<br />

(a)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 着 眼 于 面 向 社 会 边 际 化 团<br />

体 , 如 面 临 危 险 的 穷 人 、 弱 势 青 年 和 少 数 民 族 的 就<br />

业 和 创 收 及 教 育 方 案 方 面 的 当 地 努 力 ;<br />

(b) 城 市 复 兴 : 着 眼 于 社 会 经 济 投 资 , 同 时 配<br />

合 以 当 地 设 计 倡 议 , 通 过 创 造 不 利 于 毒 品 交 易 和 微<br />

观 贩 运 的 环 境 , 以 图 “ 消 灭 ” 犯 罪 ;<br />

(c) 多 机 构 的 伙 伴 关 系 : 着 眼 于 当 地 政 府 、 刑<br />

事 司 法 机 构 、 社 区 组 织 和 青 年 组 织 对 处 于 危 险 群 体<br />

的 综 合 干 预 工 作 , 以 努 力 避 免 工 作 的 重 复 ;<br />

(d) 推 广 工 作 : 着 眼 于 通 过 学 校 、 保 健 中 心 、<br />

运 动 中 心 和 家 庭 及 青 年 团 体 , 向 已 经 滥 用 或 销 售 非<br />

法 药 物 的 人 和 有 这 种 危 险 的 人 采 取 有 目 标 的 干 预 措<br />

施 。<br />

(e) 社 区 恢 复 性 司 法 干 预 : 着 眼 于 在 社 区 跨 部<br />

门 代 表 的 领 导 下 , 通 过 恢 复 性 干 预 措 施 , 打 击 、 遏<br />

制 和 解 决 当 地 社 区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暴 力 犯 罪 文 化 ;<br />

(f) 将 性 别 、 青 年 和 少 数 民 族 关 系 考 虑 在 内 的<br />

干 预 : 着 眼 于 不 同 群 体 , 如 药 物 滥 用 者 和 潜 在 的 药<br />

物 滥 用 者 的 处 境 和 具 体 需 要 , 并 鼓 励 合 适 的 成 人 辅<br />

导 处 境 危 险 的 个 人 ;<br />

(g) 可 持 续 的 干 预 : 着 眼 于 长 期 干 预 方 案 的 需<br />

要 , 以 确 保 和 产 生 适 当 的 资 源 并 在 方 案 倡 议 中 雇 用<br />

当 地 人 。<br />

60. 上 述 内 容 应 当 与 包 括 药 物 滥 用 者 的 治 疗 和 康 复<br />

在 内 的 减 少 需 求 的 努 力 结 合 起 来 使 用 , 让 它 们 共 同<br />

发 挥 作 用 。 只 有 在 制 定 出 全 面 的 减 少 需 求 方 案 的 情<br />

况 下 , 解 决 非 法 药 物 带 给 社 区 的 多 种 问 题 方 面 才 会<br />

出 现 真 正 的 进 展 。<br />

二 、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系 统 的 运 作<br />

11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A.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的 加 入 情 况<br />

1961 年 麻 醉 品 单 一 公 约<br />

61. 截 至 2003 年 11 月 1 日 ,《1961 年 麻 醉 品 单 一<br />

公 约 》 12 缔 约 国 数 目 为 179 个 , 其 中 175 个 为 经 《1972<br />

年 议 定 书 》 13 修 正 的 该 公 约 的 缔 约 国 。 麻 管 局 欢 迎<br />

阿 尔 及 利 亚 和 缅 甸 于 2003 年 加 入 修 正 《1961 年 公<br />

约 》 的 《1972 年 议 定 书 》。 14<br />

62. 只 有 13 个 国 家 尚 未 成 为 《1961 年 公 约 》 的 缔<br />

约 国 , 其 中 有 3 个 在 非 洲 ( 安 哥 拉 、 刚 果 和 赤 道 几<br />

内 亚 ),4 个 在 亚 洲 ( 不 丹 、 柬 埔 寨 、 朝 鲜 民 主 主 义<br />

人 民 共 和 国 和 东 帝 汶 ),1 个 在 欧 洲 ( 安 道 尔 ) 和 5<br />

个 在 大 洋 洲 ( 基 里 巴 斯 、 瑙 鲁 、 萨 摩 亚 、 图 瓦 卢 和<br />

瓦 努 阿 图 )。 麻 管 局 再 次 呼 吁 这 些 国 家 毫 不 拖 延 地 成<br />

为 《1961 年 公 约 》 的 缔 约 国 。<br />

63.4 个 国 家 ( 阿 富 汗 、 乍 得 、 老 挝 人 民 民 主 共 和<br />

国 和 尼 加 拉 瓜 ) 是 《1961 年 公 约 》 的 缔 约 国 但 尚 未<br />

成 为 《1972 年 议 定 书 》 的 缔 约 国 。 麻 管 局 再 次 要 求<br />

这 些 国 家 采 取 行 动 尽 快 加 入 或 批 准 《1972 年 议 定<br />

书 》。<br />

1971 年 精 神 药 物 公 约<br />

64. 截 至 2003 年 11 月 1 日 ,《1971 精 神 药 物 公 约 》<br />

15<br />

的 缔 约 国 数 目 为 174 个 。 自 从 麻 管 局 2002 年 报 告<br />

16<br />

发 表 以 来 , 阿 尔 巴 尼 亚 和 圣 卢 西 亚 已 成 为 《1971<br />

年 公 约 》 的 缔 约 国 。<br />

65. 在 尚 未 成 为 《1971 年 公 约 》 缔 约 国 的 18 个 国<br />

家 中 , 非 洲 有 4 个 , 美 洲 有 2 个 , 亚 洲 有 5 个 , 欧<br />

洲 有 1 个 和 大 洋 洲 有 6 个 。 其 中 有 些 国 家 如 安 道 乐 、<br />

不 丹 、 海 地 、 洪 都 拉 斯 和 尼 泊 尔 已 成 为 《1988 年 联<br />

合 国 禁 止 非 法 贩 运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公 约 》 17 的 缔<br />

约 国 。 麻 管 局 重 申 请 有 关 国 家 执 行 《1971 年 公 约 》<br />

的 规 定 和 不 再 拖 延 地 成 为 该 公 约 的 缔 约 国 。<br />

1988 年 联 合 国 禁 止 非 法 贩 运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公 约<br />

66. 截 至 2003 年 11 月 2 日 , 总 共 167 个 国 家 即 占<br />

18<br />

全 球 国 家 总 数 的 87% 及 欧 洲 共 同 体 已 成 为 《1988<br />

年 公 约 》 的 缔 约 方 。 自 麻 管 局 2002 年 报 告 发 表 以 来 ,<br />

蒙 古 已 成 为 《1988 年 公 约 》 的 缔 约 国 。<br />

67.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全 世 界 几 乎 所 有 主 要 的 药 物 和<br />

化 学 品 制 造 、 出 口 和 进 口 国 都 已 成 为 《1988 年 公 约 》<br />

的 缔 约 国 。 在 尚 未 加 入 该 项 公 约 的 25 个 国 家 中 ,8<br />

个 在 非 洲 ,4 个 在 亚 洲 ,3 个 在 欧 洲 和 10 个 在 大 洋<br />

洲 。 麻 管 局 要 求 这 些 国 家 执 行 《1988 年 公 约 》 的 规<br />

定 并 尽 早 成 为 该 公 约 缔 约 国 。<br />

B. 与 各 国 政 府 的 合 作<br />

关 于 麻 醉 品 的 报 告<br />

提 交 年 度 和 季 度 统 计 资 料<br />

68. 多 数 国 家 定 期 提 供 强 制 性 的 年 度 和 季 度 统 计 报<br />

告 。 截 至 2003 年 11 月 1 日 , 总 共 166 个 国 家 和 地<br />

区 遵 照 《1961 年 公 约 》 第 20 条 的 规 定 向 麻 管 局 提<br />

交 了 2002 年 麻 醉 品 年 度 统 计 资 料 。 该 数 字 占 到 要 求<br />

提 供 此 类 统 计 资 料 的 210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79%。 总<br />

共 189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提 供 了 2002 年 麻 醉 品 进 出 口 的<br />

季 度 统 计 资 料 ; 该 数 字 占 到 需 要 提 供 这 些 数 据 的 210<br />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90%。 不 过 ,34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只 是<br />

提 交 了 国 际 贸 易 的 部 分 统 计 资 料 。2003 年 11 月 1<br />

日 前 收 到 的 2002 年 度 的 报 告 总 数 与 上 年 几 乎 持 平 ,<br />

当 年 达 到 了 创 纪 录 的 最 大 数 目 。<br />

69.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安 哥 拉 、 埃 及 、 摩 尔 多 瓦 共 和 国 、<br />

12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俄 罗 斯 联 邦 、 圣 卢 西 亚 、 萨 摩 亚 、 塔 吉 克 斯 坦 和 图<br />

瓦 卢 提 供 2002 年 统 计 数 据 的 工 作 改 进 了 。 尽 管 报 告<br />

2001 年 年 度 统 计 数 据 的 工 作 改 进 了 , 喀 麦 隆 、 朝 鲜<br />

人 民 民 主 主 义 共 和 国 , 海 地 和 所 罗 门 群 岛 未 能 提 供<br />

2002 年 的 年 度 统 计 数 据 。 作 为 《1961 年 公 约 》 缔 约<br />

国 , 有 几 个 国 家 多 年 来 一 直 不 遵 守 它 们 的 报 告 义 务 。<br />

麻 管 局 屡 次 提 醒 这 些 国 家 注 意 它 们 的 义 务 并 促 请 它<br />

们 确 保 定 期 报 告 。 麻 管 局 将 继 续 密 切 监 测 这 些 国 家<br />

的 情 况 并 将 考 虑 采 取 进 一 步 的 措 施 确 保 它 们 遵 守 。<br />

70.《1961 年 公 约 》 缔 约 国 有 义 务 不 迟 于 相 关 年 份<br />

次 年 6 月 30 日 向 麻 管 局 提 交 麻 醉 品 的 年 度 统 计 报<br />

告 。 麻 管 局 继 续 感 到 关 切 , 许 多 国 家 包 括 麻 醉 品 的<br />

主 要 制 造 国 、 进 出 口 国 和 使 用 国 , 例 如 伊 朗 伊 斯 兰<br />

共 和 国 、 日 本 、 巴 基 斯 坦 、 葡 萄 牙 和 泰 国 ,2003 年<br />

未 遵 守 该 项 要 求 。 由 于 报 告 迟 交 , 使 得 麻 管 局 难 以<br />

监 测 麻 醉 品 的 制 造 、 贸 易 和 消 费 情 况 , 而 且 耽 搁 医<br />

用 麻 醉 品 可 获 性 和 阿 片 剂 原 料 供 应 与 阿 片 剂 需 求 之<br />

间 平 衡 的 分 析 。 麻 管 局 敦 促 遵 守 及 时 报 告 义 务 有 困<br />

难 的 各 国 采 取 一 切 必 要 的 措 施 以 确 保 遵 守 《1961 年<br />

公 约 》 规 定 的 提 交 年 度 报 告 的 最 后 期 限 。<br />

麻 醉 品 需 求 的 估 计<br />

71. 麻 管 局 似 宜 提 醒 各 国 政 府 , 统 一 适 用 估 计 制 度<br />

是 麻 醉 品 管 制 制 度 的 执 行 所 不 可 或 缺 的 。 缺 乏 适 当<br />

的 国 家 估 计 , 往 往 表 明 某 国 国 家 管 制 机 制 和 ( 或 )<br />

卫 生 系 统 存 在 缺 陷 。 在 不 能 恰 当 地 监 测 和 了 解 麻 醉<br />

品 的 实 际 需 求 的 情 况 下 , 如 果 估 计 太 低 , 就 会 出 现<br />

没 有 足 够 的 麻 醉 品 用 于 医 疗 的 风 险 。 同 样 , 如 果 估<br />

计 太 高 , 就 有 这 样 的 风 险 : 一 国 交 易 的 药 品 可 能 超<br />

过 医 用 需 要 , 并 可 能 转 入 非 法 渠 道 或 利 用 不 当 。 为<br />

了 评 估 每 个 国 家 麻 醉 品 的 实 际 需 求 , 需 要 有 一 个 运<br />

行 良 好 的 卫 生 和 管 理 系 统 。<br />

72. 截 至 2003 年 11 月 1 日 ,167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提<br />

供 了 它 们 2004 年 麻 醉 品 需 求 的 年 度 估 计 数 , 占 到 需<br />

要 提 供 此 类 估 计 数 的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80%。 这 个 数 字<br />

略 低 于 2002 年 11 月 1 日 前 提 供 其 2003 年 估 计 数 的<br />

国 家 和 地 区 数 (170)。 尽 管 麻 管 局 发 出 了 催 交 通 知 ,<br />

43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未 能 及 时 提 供 估 计 数 供 麻 管 局 审 查<br />

和 确 认 。 因 此 , 麻 管 局 不 得 不 根 据 《1961 年 公 约 》<br />

第 12 条 第 3 款 的 规 定 为 它 们 确 定 估 计 数 。<br />

73. 麻 管 局 鼓 励 它 为 其 确 定 了 2004 年 估 计 数 的 所 有<br />

国 家 和 地 区 审 查 这 些 估 计 数 并 视 情 况 进 行 订 正 。 麻<br />

管 局 确 定 的 估 计 数 虽 然 基 于 过 去 报 告 的 估 计 数 和 统<br />

计 资 料 , 但 却 大 大 减 少 了 , 以 防 在 各 国 的 管 制 系 统<br />

似 乎 并 不 运 转 顺 利 情 况 下 这 些 药 物 转 入 非 法 渠 道 。<br />

这 些 确 定 的 估 计 数 可 能 不 足 , 而 且 有 关 国 家 和 地 区<br />

可 能 难 以 及 时 进 口 实 际 所 需 的 麻 醉 品 数 量 以 满 足 医<br />

疗 需 要 。 因 此 , 麻 管 局 敦 促 这 些 国 家 和 地 区 采 取 一<br />

切 必 要 的 措 施 确 定 它 们 自 己 的 麻 醉 品 需 求 估 计 数 并<br />

将 这 些 估 计 数 及 时 提 供 给 麻 管 局 。 麻 管 局 愿 意 协 助<br />

这 些 国 家 和 地 区 , 作 出 关 于 《1961 年 公 约 》 有 关 估<br />

计 制 度 的 规 定 的 澄 清 。<br />

74. 麻 管 局 审 查 了 收 到 的 估 计 数 , 包 括 补 充 估 计<br />

数 , 以 期 将 麻 醉 品 的 使 用 和 分 配 限 于 医 疗 和 科 学<br />

用 途 , 并 确 保 有 足 量 的 药 品 供 应 这 些 用 途 , 如 果<br />

基 于 麻 管 局 可 利 用 的 信 息 的 估 计 数 看 起 来 不 够 ,<br />

它 在 确 认 这 些 估 计 数 之 前 已 同 许 多 国 家 的 政 府 进<br />

行 了 联 系 。 麻 管 局 乐 于 指 出 ,2003 年 如 同 前 几 年<br />

一 样 , 多 数 政 府 迅 速 提 供 了 反 馈 意 见 。 不 过 , 有<br />

些 国 家 一 再 遇 到 困 难 , 无 法 提 供 可 能 和 全 面 的 估<br />

计 数 , 特 别 是 有 关 麻 醉 品 的 制 造 和 麻 醉 品 用 于 其<br />

他 药 物 的 制 造 的 估 计 数 。<br />

75. 有 些 国 家 包 括 加 拿 大 、 挪 威 和 美 国 , 有 着 运 转<br />

良 好 的 机 制 可 用 来 在 其 领 土 内 收 集 关 于 麻 醉 品 医 疗<br />

13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需 求 的 信 息 , 它 们 拖 延 了 很 长 时 间 才 提 供 其 2004 年<br />

的 估 计 数 , 而 且 日 本 根 本 就 未 提 供 估 计 数 让 麻 管 局<br />

审 查 。 如 果 各 国 政 府 不 能 及 时 提 交 估 计 数 , 这 对 于<br />

麻 管 局 分 析 这 些 估 计 数 具 有 负 面 影 响 。 澳 大 利 亚 、<br />

巴 西 和 意 大 利 近 年 来 往 往 很 晚 才 提 供 估 计 数 , 但<br />

2004 年 的 估 计 数 却 准 时 提 交 。<br />

76.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2003 年 与 最 近 几 年 相 比 , 各 国<br />

政 府 按 照 《1961 年 公 约 》 第 19 条 第 3 款 的 规 定 提<br />

交 补 充 估 计 数 的 数 目 增 加 了 。 截 至 2003 年 11 月 2<br />

日 , 总 共 收 到 了 322 份 补 充 估 计 数 , 而 2001 年 和<br />

2002 年 收 到 的 份 数 不 足 250。 不 过 ,2003 年 的 数 字<br />

仍 然 低 于 1990 年 代 中 期 每 年 收 到 补 充 估 计 数 的 数<br />

目 。 麻 管 局 敦 促 各 国 政 府 尽 量 准 确 地 确 定 其 年 度 医<br />

疗 需 要 , 但 出 现 无 法 预 见 的 情 况 除 外 。<br />

报 告 麻 醉 品 估 计 数 和 统 计 资 料 中 经 常 出 现 的 问 题<br />

77. 麻 管 局 审 查 收 到 的 统 计 数 据 和 估 计 数 并 视 需 要<br />

与 主 管 当 局 联 系 , 以 澄 清 在 它 们 报 告 中 认 定 的 不 一<br />

致 的 地 方 , 这 可 能 表 明 国 家 管 制 系 统 存 在 不 足 和<br />

( 或 ) 将 药 品 转 入 了 非 法 渠 道 。 多 数 国 家 提 交 的 报<br />

告 普 遍 可 靠 。<br />

78. 有 些 国 家 的 政 府 在 分 析 芬 太 尼 和 芬 太 尼 类 似 物<br />

的 医 疗 需 求 时 并 不 认 为 它 们 药 力 强 ( 例 如 , 芬 太 尼<br />

的 药 力 约 为 吗 啡 的 100 倍 )。 这 样 , 它 们 提 供 给 麻 管<br />

局 的 芬 太 尼 和 芬 太 尼 类 似 物 的 估 计 量 往 往 远 远 高 出<br />

实 际 需 求 量 。 这 会 向 制 造 厂 发 出 错 误 的 信 息 和 提 高<br />

转 移 的 风 险 。 麻 管 局 要 求 各 国 政 府 现 实 地 评 估 它 们<br />

对 芬 太 尼 和 芬 太 尼 类 似 物 的 需 求 。<br />

79. 几 国 政 府 在 向 麻 管 局 提 交 相 关 的 估 计 数 和 统 计<br />

报 告 时 继 续 略 去 关 于 麻 醉 品 存 量 的 数 据 。 麻 管 局 愿<br />

提 醒 各 国 政 府 , 如 果 不 能 提 供 此 种 数 据 , 会 造 成 数<br />

据 失 衡 , 使 估 计 系 统 不 能 适 当 运 转 并 可 能 耽 搁 医 用<br />

所 需 的 麻 醉 品 的 进 口 。<br />

80. 几 国 政 府 在 报 告 免 于 某 些 管 制 措 施 的 制 剂<br />

(《1961 年 公 约 》 表 三 中 的 制 剂 ) 的 估 计 数 和 统 计<br />

信 息 时 遇 到 了 困 难 , 特 别 是 含 有 可 待 因 、 古 旋 丙 氧<br />

吩 、 双 氧 可 待 因 、 地 芬 诺 醋 、 乙 基 吗 啡 和 吗 林 乙 基<br />

吗 啡 的 那 些 。 麻 管 局 似 宜 提 醒 各 国 政 府 注 意 , 为 了<br />

估 计 和 统 计 的 目 的 , 麻 管 局 要 求 的 信 息 限 于 用 于 此<br />

类 制 剂 制 造 的 药 物 数 量 。 如 将 这 些 制 剂 不 正 确 地 包<br />

括 在 麻 醉 品 消 费 和 ( 或 ) 存 储 的 估 计 数 和 统 计 资 料<br />

及 国 际 贸 易 的 统 计 资 料 中 , 会 造 成 数 据 的 重 复 计 算 ,<br />

从 而 导 致 各 种 药 品 需 求 和 实 际 消 费 分 析 不 准 确 。<br />

81. 麻 管 局 乐 于 指 出 , 大 多 数 有 关 国 家 按 照 2002 年<br />

实 行 的 新 方 法 报 告 罂 粟 种 植 和 阿 片 剂 原 料 生 产 、 利<br />

用 和 贸 易 的 估 计 数 和 统 计 资 料 。 不 过 , 有 些 国 家 政<br />

府 继 续 按 照 老 方 法 报 告 或 略 去 提 交 麻 管 局 的 信 息 中<br />

的 某 些 要 求 的 细 节 。 麻 管 局 已 同 这 些 国 家 的 政 府 接<br />

触 并 相 信 它 们 将 会 尽 早 完 全 遵 守 新 的 方 法 。<br />

82. 由 于 本 国 的 监 测 和 报 告 系 统 存 在 缺 陷 , 有 些 国<br />

家 的 政 府 继 续 难 以 向 麻 管 局 提 供 完 整 的 统 计 报 告 。<br />

例 如 , 印 度 政 府 继 续 难 以 收 集 关 于 某 些 麻 醉 品 的 消<br />

费 的 数 据 , 而 巴 基 斯 坦 政 府 则 难 以 收 集 关 于 该 国 收<br />

缴 后 放 行 的 鸦 片 的 利 用 情 况 的 数 据 。 麻 管 局 请 各 有<br />

关 政 府 视 情 况 加 强 它 们 国 内 的 报 告 机 制 , 以 确 保 向<br />

麻 管 局 提 交 所 需 的 报 告 。<br />

报 告 麻 醉 品 的 收 缴 情 况<br />

83. 几 个 国 家 的 政 府 未 在 其 统 计 报 告 中 包 含 关 于 麻<br />

醉 品 缉 获 情 况 及 其 处 置 情 况 的 数 据 。 麻 管 局 提 醒 各<br />

国 政 府 注 意 它 们 根 据 《1961 年 公 约 》 第 20 条 第 1<br />

(e) 款 规 定 承 担 的 义 务 , 即 向 麻 管 局 提 交 关 于 麻 醉<br />

14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品 收 缴 及 其 处 置 的 统 计 报 告 。 其 他 国 际 组 织 将 各 国<br />

政 府 报 告 的 收 缴 数 据 主 要 用 于 收 缴 趋 势 的 分 析 , 而<br />

向 麻 管 局 报 告 此 类 数 据 的 目 的 则 是 确 保 正 确 记 录 收<br />

缴 的 药 品 和 监 测 它 们 的 处 置 。 此 外 , 报 告 放 行 用 于<br />

合 法 目 的 的 收 缴 药 品 , 包 括 医 疗 和 科 学 用 途 , 对 于<br />

各 别 国 家 和 全 世 界 分 析 这 些 药 品 的 合 法 供 应 非 常 重<br />

要 。<br />

84.2003 年 , 麻 管 局 对 各 国 政 府 提 交 的 收 缴 报 告 进<br />

行 了 一 次 分 析 , 并 将 这 些 报 告 与 其 他 国 际 组 织 得 到<br />

的 收 缴 数 据 作 了 比 较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有 些 国 家 的 政<br />

府 向 不 同 国 际 组 织 提 交 的 收 缴 情 况 报 告 互 相 冲 突 ,<br />

在 有 的 情 况 下 出 入 非 常 大 , 麻 管 局 已 与 有 关 国 家 进<br />

行 了 联 系 , 并 要 求 它 们 对 这 些 差 异 做 出 澄 清 , 这 也<br />

许 反 映 出 介 入 药 品 管 制 的 国 家 当 局 之 间 缺 乏 协 调 。<br />

麻 管 局 敦 促 有 关 政 府 采 取 措 施 确 保 向 麻 管 局 提 交 的<br />

麻 醉 品 收 缴 及 其 处 置 的 统 计 资 料 涵 盖 来 自 相 关 国 家<br />

当 局 的 信 息 , 包 括 关 于 收 缴 后 放 行 用 于 合 法 目 的 的<br />

药 品 数 量 的 信 息 。<br />

85. 在 向 麻 管 局 报 告 麻 醉 品 收 缴 情 况 时 , 要 求 各 国<br />

政 府 报 告 收 缴 数 量 的 毛 重 。 除 了 放 行 药 品 的 毛 重 外 ,<br />

放 行 这 些 药 品 作 为 合 法 医 疗 和 科 学 用 途 的 各 国 政 府<br />

还 应 表 明 基 础 药 品 的 含 量 , 以 便 利 麻 管 局 监 测 这 些<br />

药 品 的 消 费 或 利 用 。<br />

报 告 制 造 损 失 和 过 期 药 品 销 毁 的 情 况<br />

86. 麻 管 局 一 向 鼓 励 各 国 政 府 提 供 关 于 麻 醉 品 制 造<br />

过 程 中 所 发 生 的 损 失 和 过 期 药 品 销 毁 的 信 息 , 尽 管<br />

《1961 年 公 约 》 不 强 制 要 求 此 类 报 告 。 这 种 信 息 有<br />

利 于 分 析 来 自 各 国 政 府 的 数 据 , 因 为 它 表 明 不 再 能<br />

用 于 医 疗 或 科 学 目 的 的 麻 醉 品 数 量 的 处 置 情 况 。 麻<br />

管 局 满 意 地 注 意 到 许 多 国 家 的 政 府 报 告 与 麻 醉 品 或<br />

含 有 这 些 药 品 的 制 剂 的 制 造 相 关 的 损 失 和 过 期 药 品<br />

销 毁 的 情 况 。 麻 管 局 请 各 国 政 府 都 利 用 相 关 统 计 表<br />

格 ( 表 格 C) 酌 情 分 别 报 告 制 造 损 失 和 过 期 药 品 销<br />

毁 的 情 况 。<br />

报 告 精 神 药 物 的 情 况<br />

提 交 年 度 统 计 资 料<br />

87. 截 至 2003 年 11 月 1 日 , 总 共 161 个 国 家 和 地<br />

区 按 照 《1971 年 公 约 》 第 16 条 的 规 定 向 麻 管 局 提<br />

交 了 关 于 2002 年 精 神 药 物 的 年 度 统 计 报 告 。 目 前 的<br />

提 交 率 (77%) 类 似 于 去 年 和 过 去 10 年 中 最 高 年 份<br />

的 比 率 。<br />

88. 不 过 , 有 些 国 家 的 合 作 并 不 令 人 满 意 , 非 洲 和<br />

大 洋 洲 仍 是 不 定 期 提 交 报 告 国 家 数 目 最 多 的 区 域 。<br />

近 年 来 , 这 两 个 区 域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的 国 家 未 能 提 交<br />

年 度 统 计 报 告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下 列 国 家 提 交 的 报 告<br />

质 量 提 高 了 : 菲 律 宾 、 坦 桑 尼 亚 联 合 共 和 国 和 乌 兹<br />

别 克 斯 坦 。<br />

评 估 精 神 药 物 的 需 求<br />

89. 年 度 医 疗 和 科 学 需 求 的 评 估 数 ( 简 化 的 估 计 数 )<br />

已 由 各 国 政 府 依 照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关 于 《1970 年<br />

公 约 》 表 二 中 药 物 的 第 1981/7 号 决 议 和 理 事 会 关 于<br />

该 项 公 约 表 三 和 表 四 药 物 的 第 1991/44 号 决 议 的 规<br />

定 提 交 给 了 麻 管 局 。 依 照 理 事 会 第 1996/30 号 决 议<br />

的 规 定 , 麻 管 局 确 定 了 未 能 提 供 此 类 信 息 的 各 国 政<br />

府 的 评 估 数 。 评 估 的 信 息 由 麻 管 局 发 给 所 有 国 家 和<br />

地 区 的 主 管 当 局 , 要 求 它 们 在 批 准 精 神 药 物 出 口 时<br />

将 此 作 为 指 导 。<br />

90. 同 麻 醉 品 的 估 计 数 不 一 样 , 各 国 和 各 地 区 提 交<br />

的 精 神 药 物 需 求 的 评 估 数 不 要 求 麻 管 局 加 以 确 认 ,<br />

而 且 继 续 被 视 为 有 效 直 至 麻 管 局 已 收 到 新 的 评 估<br />

15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数 。 各 国 政 府 可 在 任 何 时 候 将 它 们 修 改 评 估 的 决 定<br />

通 报 麻 管 局 ,1999 年 和 还 有 2002 年 , 各 国 政 府 都<br />

被 要 求 必 要 时 审 查 和 更 新 它 们 精 神 药 物 年 度 医 疗 和<br />

科 学 需 求 的 评 估 数 。 自 1999 年 以 来 ,167 个 国 家 的<br />

政 府 至 少 一 次 提 交 了 本 国 使 用 的 精 神 药 物 评 估 的 订<br />

正 数 。<br />

91. 截 至 2003 年 11 月 1 日 , 多 数 国 家 的 政 府 向 麻<br />

管 局 提 交 了 它 们 的 精 神 药 物 年 度 医 疗 需 求 的 评 估<br />

数 。 有 10 国 尚 未 向 麻 管 局 确 认 先 前 由 麻 管 局 确 定 的<br />

评 估 数 。 这 些 国 家 是 : 布 隆 迪 、 喀 麦 隆 、 科 摩 罗 群<br />

岛 、 吉 布 提 、 利 比 里 亚 、 毛 里 塔 尼 亚 、 尼 日 尔 、 塞<br />

拉 利 昂 、 索 马 里 和 东 帝 汶 。 利 比 里 亚 于 2002 年 3 月<br />

将 它 的 评 估 数 报 给 了 麻 管 局 ; 不 过 , 麻 管 局 不 得 不<br />

要 求 当 局 修 订 这 些 评 估 数 , 因 为 考 虑 到 该 国 的 人 口<br />

数 量 和 保 健 基 础 设 施 , 这 些 评 估 数 被 认 为 脱 离 现 实<br />

太 大 。 喀 麦 隆 、 毛 里 塔 尼 亚 和 塞 拉 利 昂 于 2002 年 提<br />

交 了 它 们 的 年 度 统 计 报 告 , 因 此 这 些 国 家 应 能 评 价<br />

它 们 国 家 的 需 求 。 麻 管 局 鼓 励 这 些 国 家 的 当 局 尽 早<br />

向 麻 管 局 提 供 规 定 的 精 神 药 物 年 度 医 疗 需 求 的 评 估<br />

数 。<br />

92. 麻 管 局 感 到 关 切 , 许 多 国 家 的 政 府 已 有 多 年 没<br />

有 更 新 过 它 们 的 评 估 数 。 这 些 评 估 数 也 许 不 能 再 反<br />

映 它 们 国 内 对 精 神 药 物 的 实 际 医 疗 和 科 学 需 求 。 如<br />

果 评 估 数 低 于 实 际 的 正 当 需 求 量 , 可 能 耽 搁 有 关 国<br />

家 医 疗 或 科 学 用 途 急 需 的 精 神 药 物 的 进 口 , 因 为 出<br />

口 国 被 要 求 只 出 口 在 它 们 评 估 极 限 内 的 数 量 。 而 大<br />

大 高 于 实 际 正 当 需 要 量 的 评 估 数 可 能 会 给 人 创 造 将<br />

精 神 药 物 转 入 非 法 贩 运 渠 道 的 机 会 。 麻 管 局 请 各 国<br />

政 府 都 确 保 定 期 更 新 它 们 的 评 估 数 并 将 任 何 修 改 通<br />

报 麻 管 局 。<br />

关 于 前 体 的 报 告<br />

93. 截 至 2003 年 11 月 1 日 , 总 共 121 个 国 家 和 地<br />

区 提 交 2002 年 关 于 经 常 用 于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非<br />

法 制 造 的 物 质 的 信 息 。 过 半 数 的 国 家 和 地 区 提 交 了<br />

2002 年 的 此 种 数 据 , 与 前 几 年 的 报 告 率 不 相 上 下 。<br />

94.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相 当 多 的 《1998 年 公 约 》 缔 约<br />

国 继 续 遵 守 该 公 约 第 12 条 规 定 的 报 告 义 务 。 麻 管 局<br />

遗 憾 地 注 意 到 , 从 未 提 供 过 关 于 经 常 用 于 麻 醉 品 和<br />

精 神 药 物 非 法 制 造 的 物 质 的 年 度 信 息 的 6 个 国 家 即<br />

阿 尔 巴 尼 亚 、 布 隆 迪 、 科 摩 罗 群 岛 、 冈 比 亚 、 塞 尔<br />

维 亚 和 门 的 内 哥 罗 以 及 也 门 等 仍 不 能 提 供 此 种 信<br />

息 。 麻 管 局 已 经 与 各 国 政 府 最 高 层 进 行 了 联 系 。 麻<br />

管 局 敦 促 有 关 国 家 和 地 区 全 都 尽 快 提 供 这 种 信 息 。<br />

95. 提 交 关 于 前 体 收 缴 的 数 据 是 一 项 条 约 义 务 ; 此<br />

种 信 息 对 于 分 析 非 法 药 品 的 全 球 供 需 情 况 至 关 重<br />

要 。 各 国 政 府 必 须 彻 底 调 查 拦 截 走 私 货 物 和 在 秘 密<br />

实 验 室 收 缴 的 情 况 以 认 定 没 收 前 体 的 实 际 源 头 。 然<br />

后 可 以 利 用 这 种 信 息 认 定 和 制 定 合 适 的 管 制 措 施 以<br />

防 止 从 这 些 源 头 的 转 移 。<br />

96 波 斯 尼 亚 和 黑 塞 哥 维 那 及 前 南 斯 拉 夫 马 其 顿 共<br />

和 国 是 位 于 发 现 醋 酸 酐 转 入 企 图 的 巴 尔 干 路 线 上 的<br />

两 个 《1988 年 公 约 》 缔 约 国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这 两<br />

个 国 家 以 前 从 未 提 供 过 要 求 的 信 息 , 现 在 第 一 次 提<br />

供 了 这 种 信 息 : 波 斯 尼 亚 和 黑 塞 哥 维 那 提 交 2001 年<br />

和 2002 年 这 两 年 的 此 类 信 息 ; 而 前 南 斯 拉 夫 马 斯 顿<br />

共 和 国 提 交 了 2002 年 的 这 种 信 息 。<br />

97. 自 1995 年 以 来 , 麻 管 局 根 据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br />

1995 年 7 月 24 日 第 1995/20 号 决 议 的 规 定 , 要 求 提<br />

供 关 于 根 据 《1988 年 公 约 》 受 管 制 的 物 质 的 合 法 贸<br />

易 、 利 用 和 需 求 的 数 据 。 此 类 数 据 要 求 自 愿 提 供 ,<br />

而 且 在 要 求 时 麻 管 局 将 此 作 为 保 密 数 据 对 待 。 麻 管<br />

局 注 意 到 , 几 年 来 这 类 信 息 的 年 度 报 告 率 稳 步 提 高 。<br />

16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截 至 2003 年 11 月 1 日 , 总 共 95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报 告<br />

了 2002 年 前 体 化 学 品 合 法 流 动 的 数 据 , 与 前 几 年 的<br />

报 告 率 大 致 持 平 。<br />

98. 麻 管 局 鼓 励 尚 未 行 动 的 所 有 国 家 的 政 府 采 取 步<br />

骤 建 立 管 制 机 制 监 测 列 入 《1988 年 公 约 》 表 一 和 表<br />

二 物 质 的 合 法 贸 易 并 断 定 它 们 的 使 用 和 需 求 量 。 一<br />

旦 适 当 的 机 制 到 位 , 各 国 政 府 将 能 更 好 地 收 集 和 向<br />

麻 管 局 提 供 此 种 数 据 。 由 于 贩 运 者 日 益 利 用 不 同 的<br />

方 法 试 图 转 移 , 麻 管 局 再 次 强 调 各 国 政 府 清 楚 了 解<br />

受 《1988 年 公 约 》 表 一 和 表 二 物 质 的 贸 易 和 合 法 需<br />

求 量 的 重 要 性 , 以 便 能 够 在 早 期 认 定 异 常 交 易 从 而<br />

防 止 这 种 物 质 转 移 。<br />

99.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根 据 “ 黄 玉 色 行 动 ”—— 包 括<br />

醋 酸 酐 这 种 用 于 海 洛 因 非 法 制 造 的 关 键 化 学 品 的 国<br />

际 跟 踪 方 案 —— 和 “ 紫 色 行 动 ”—— 高 锰 酸 钾 这 种<br />

用 于 可 卡 因 非 法 制 造 的 关 键 化 学 品 的 强 化 国 际 跟 踪<br />

方 案 —— 的 要 求 , 多 数 制 造 和 进 出 口 大 国 提 供 这 些<br />

物 质 合 法 流 动 的 详 尽 信 息 。 此 外 ,2001 年 这 两 种 物<br />

质 从 《1988 年 公 约 》 表 二 转 至 表 一 也 有 助 于 各 国 政<br />

府 加 强 监 测 这 些 物 质 的 贸 易 情 况 。<br />

100. 各 国 政 府 提 供 麻 黄 素 和 伪 麻 黄 素 这 两 种 用 于 甲<br />

基 苯 丙 胺 非 法 制 造 的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前 体 的 合 法 贸<br />

易 数 据 的 数 目 , 在 过 去 几 年 中 一 直 很 大 , 因 为 很 长<br />

时 间 以 来 这 些 物 质 已 经 处 于 多 数 国 家 的 管 制 之 下 。<br />

在 向 麻 管 局 报 告 2002 年 贸 易 数 据 的 政 府 中 ,70% 以<br />

上 提 供 了 关 于 麻 黄 素 和 伪 麻 黄 素 贸 易 的 信 息 。<br />

101. 通 过 执 行 棱 柱 项 目 , 预 计 将 可 以 获 得 关 于 苯 丙<br />

胺 类 兴 奋 剂 其 他 前 体 合 法 贸 易 格 局 的 更 多 信 息 , 特<br />

别 是 3.4- 亚 甲 基 二 氧 苯 基 -2- 丙 酮 、 苯 基 -2- 丙 酮 和 黄<br />

樟 脑 的 信 息 , 主 要 原 因 是 这 些 物 质 的 合 法 贸 易 规 模<br />

有 限 。 麻 管 局 相 信 , 在 棱 柱 项 目 —— 它 监 测 这 些 苯<br />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前 体 的 国 际 贸 易 和 国 内 经 销 —— 业 务<br />

活 动 于 2003 年 起 步 后 , 参 加 国 政 府 将 建 立 各 种 机 制<br />

管 制 和 监 测 这 些 前 体 化 学 品 的 流 动 , 使 它 们 能 够 向<br />

麻 管 局 提 供 有 关 数 据 。 麻 管 局 也 鼓 励 所 有 非 参 加 国<br />

这 样 做 。<br />

C. 防 止 转 入 非 法 贩 运<br />

麻 醉 品<br />

从 国 际 贸 易 转 移<br />

102.《1961 年 公 约 》 制 定 的 管 制 措 施 系 统 规 定 有 效<br />

保 护 麻 醉 品 的 国 际 贸 易 以 防 转 入 非 法 贩 运 。2003 年<br />

期 间 未 发 现 涉 及 麻 醉 品 从 合 法 国 际 贸 易 转 入 非 法 渠<br />

道 的 个 案 , 尽 管 药 品 的 数 量 非 常 之 大 和 所 涉 的 交 易<br />

笔 数 很 多 。<br />

103. 麻 管 局 似 宜 提 醒 各 国 政 府 注 意 , 有 效 防 止 麻 醉<br />

品 从 国 际 贸 易 转 移 , 要 求 各 国 政 府 按 照 《1961 年 公<br />

约 》 的 规 定 , 与 麻 管 局 合 作 , 执 行 这 些 药 物 的 所 有<br />

管 制 措 施 。 多 数 国 家 的 政 府 一 直 在 充 分 执 行 估 计 制<br />

度 和 进 出 口 许 可 制 度 , 但 有 些 国 家 的 政 府 2002 和<br />

2003 年 核 准 它 们 国 家 麻 醉 品 出 口 的 数 量 超 过 了 各 自<br />

进 口 国 估 计 数 的 对 应 总 量 。 麻 管 局 对 此 类 出 口 感 到<br />

关 切 , 因 为 它 们 违 背 《1961 年 公 约 》 第 31 条 的 规<br />

定 , 而 且 如 果 药 物 贩 运 商 涉 及 使 用 伪 造 的 进 口 许 可<br />

证 , 可 能 导 致 麻 醉 品 的 转 移 。 麻 管 局 同 有 关 政 府 进<br />

行 了 接 触 , 并 促 请 它 们 在 今 后 核 准 麻 醉 品 出 口 时 确<br />

保 遵 守 《1961 年 公 约 》 第 31 条 的 规 定 。<br />

104.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孟 加 拉 国 当 局 正 在 调 查 一 起 涉<br />

及 转 移 30 公 斤 盐 酸 陪 替 丁 的 的 案 件 , 在 从 一 个 欧 洲<br />

国 家 进 口 这 种 物 质 后 , 它 于 2002 年 10 月 从 达 卡 机<br />

场 仓 库 消 失 了 。 麻 管 局 要 求 各 国 政 府 都 确 保 有 效 保<br />

护 麻 醉 品 在 国 际 贸 易 中 的 运 输 以 防 盗 窃 。<br />

17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从 国 内 经 销 渠 道 转 移<br />

105. 许 多 国 家 继 续 发 生 含 有 麻 醉 品 的 医 药 产 品 从 国<br />

内 合 法 经 销 渠 道 的 转 移 。 此 类 转 移 看 来 报 告 不 足 ,<br />

特 别 是 如 果 它 们 涉 及 可 以 免 于 某 些 管 制 措 施 的 制 剂<br />

(《1961 年 公 约 》 表 三 中 的 制 剂 )。<br />

106. 尽 管 美 国 政 府 采 取 了 各 种 措 施 , 但 美 国 最 近 提<br />

供 的 信 息 表 明 , 含 有 二 氢 可 待 因 酮 和 羟 二 氢 可 待 因<br />

酮 的 医 药 产 品 继 续 属 于 该 国 转 移 和 滥 用 最 频 繁 的 药<br />

品 。 此 外 , 美 沙 酮 的 转 移 和 滥 用 也 有 增 加 , 它 们 被<br />

用 作 止 痛 剂 和 用 于 替 代 治 疗 。 这 种 药 品 转 移 的 案 件<br />

过 去 几 年 中 澳 大 利 亚 、 加 拿 大 和 墨 西 哥 等 国 也 报 告<br />

过 , 而 且 联 合 王 国 似 乎 也 在 发 生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br />

过 去 几 年 中 澳 大 利 亚 、 奥 地 利 、 中 国 、 哥 斯 达 黎 加 、<br />

法 国 、 德 国 、 希 腊 、 土 耳 其 和 联 合 王 国 报 告 过 美 沙<br />

酮 转 移 和 ( 或 ) 缴 获 的 情 况 。 加 拿 大 报 告 称 可 待 因 、<br />

二 氢 吗 啡 酮 、 吗 啡 和 陪 替 丁 的 转 移 增 加 了 , 通 常 通<br />

过 从 医 生 办 公 室 、 工 厂 、 医 院 和 药 店 偷 窃 而 来 。<br />

107. 各 其 他 各 国 报 告 从 国 内 合 法 经 销 渠 道 转 移 的 其<br />

他 麻 醉 品 有 可 卡 因 、 可 待 因 、 右 旋 丙 氧 吩 、 芬 太 尼 、<br />

二 氢 吗 啡 酮 、 吗 啡 和 陪 替 丁 ; 转 移 方 法 形 形 色 色 ,<br />

从 伪 造 处 方 到 从 制 造 厂 商 和 批 发 商 或 零 售 商 盗 窃 不<br />

等 。<br />

108. 几 个 发 展 中 国 家 包 括 印 度 、 伊 朗 伊 斯 兰 共 和<br />

国 和 巴 基 斯 坦 的 报 告 表 明 了 含 有 麻 醉 品 的 医 药 制<br />

剂 的 转 移 和 滥 用 , 例 如 可 待 因 止 咳 糖 浆 、 可 待 因<br />

片 剂 、 右 旋 丙 氧 吩 注 射 剂 和 陪 替 丁 注 射 剂 。2003<br />

年 , 麻 管 局 向 若 干 选 定 的 国 家 政 府 发 去 了 调 查 问<br />

卷 以 获 取 关 于 含 有 麻 醉 品 的 医 药 制 剂 滥 用 和 它 们<br />

通 过 非 正 规 药 品 市 场 非 法 经 销 的 信 息 。 还 要 求 各<br />

国 政 府 提 供 关 于 通 过 此 种 市 场 非 法 经 销 的 制 剂 可<br />

能 来 源 的 信 息 。 麻 管 局 相 信 , 向 其 发 去 这 种 调 查<br />

问 卷 的 各 国 政 府 将 提 供 全 面 的 答 复 以 便 麻 管 局 能<br />

够 进 一 步 分 析 这 个 问 题 。<br />

109. 许 多 国 家 报 告 出 现 了 为 替 代 治 疗 开 出 处 方 的 类<br />

鸦 片 活 性 汰 被 转 移 和 滥 用 的 情 况 。 麻 管 局 再 次 要 求<br />

将 类 鸦 片 活 性 肽 用 于 替 代 治 疗 的 各 国 的 政 府 采 取 措<br />

施 减 少 它 们 向 非 法 渠 道 的 转 移 。 此 类 措 施 可 包 括 集<br />

中 登 记 所 有 开 出 处 方 的 类 鸦 片 活 性 肽 , 缩 短 配 药 间<br />

隔 和 监 督 消 费 。<br />

110. 东 欧 好 几 个 国 家 报 告 有 非 法 制 造 和 滥 用 含 有 麻<br />

醉 品 的 罂 粟 草 提 取 物 的 现 象 。 为 此 使 用 的 罂 粟 草 部<br />

分 从 为 烹 饪 目 的 合 法 种 植 的 罂 粟 中 转 移 而 来 。 乌 克<br />

兰 2002 年 报 告 大 量 罂 粟 草 被 转 移 。 麻 管 局 请 允 许 为<br />

烹 饪 目 的 种 植 罂 粟 的 所 有 国 家 的 政 府 审 查 其 各 自 国<br />

家 的 情 况 , 并 加 强 种 植 管 理 , 以 预 防 罂 粟 草 的 转 移 。<br />

精 神 药 物<br />

从 国 际 贸 易 转 移<br />

111.《1971 年 公 约 》 表 一 中 精 神 药 物 的 合 法 国 际 贸<br />

易 一 直 限 于 涉 及 不 超 过 数 克 的 非 常 小 量 的 偶 尔 交<br />

易 。 多 年 来 企 图 转 移 表 一 物 质 的 孤 立 事 件 全 被 挫 败 ,<br />

因 为 这 些 物 质 有 着 严 格 的 国 际 管 制 机 制 。 从 未 报 告<br />

过 牵 涉 从 合 法 国 际 贸 易 转 移 的 实 际 个 案 。 表 二 中 几<br />

乎 所 有 精 神 药 物 的 合 法 国 际 贸 易 涉 及 批 数 有 限 的 交<br />

易 , 但 哌 醋 甲 酯 的 合 法 国 际 贸 易 除 外 , 自 1990 年 代<br />

以 来 , 这 种 贸 易 一 直 在 增 加 , 而 且 在 小 得 多 的 程 度<br />

上 , 右 旋 苯 丙 胺 贸 易 也 在 增 加 。 在 过 去 , 表 二 中 物<br />

质 从 合 法 国 际 贸 易 转 入 非 法 贩 运 是 常 用 的 事 , 但 自<br />

1990 年 以 来 , 没 有 认 定 过 涉 及 此 种 转 移 的 大 案 。 这<br />

可 归 因 于 各 国 政 府 执 行 《1971 年 公 约 》 规 定 的 表 二<br />

中 物 质 的 管 制 措 施 , 还 归 因 于 麻 管 局 建 议 和 经 济 及<br />

社 会 理 事 会 核 可 的 补 充 管 制 措 施 ( 评 估 和 季 度 统 计<br />

18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报 告 ) 几 乎 全 球 范 围 的 适 用 。<br />

112.《1971 年 公 约 》 表 三 和 表 四 中 精 神 药 物 的 合 法<br />

国 际 贸 易 范 围 非 常 之 广 , 每 年 涉 及 成 千 上 万 笔 各 别<br />

交 易 。 在 过 去 五 年 中 , 在 各 国 政 府 调 查 可 疑 交 易 之<br />

后 , 麻 管 局 对 这 些 表 中 所 列 物 质 的 国 际 贸 易 数 据 所<br />

作 的 分 析 表 明 , 这 些 物 质 从 国 际 贸 易 转 入 非 法 渠 道<br />

的 案 件 数 大 幅 度 减 少 。 这 似 乎 是 各 国 政 府 执 行 这 些<br />

表 中 物 质 的 条 约 规 定 的 结 果 , 结 合 麻 管 局 建 议 和 经<br />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核 可 的 对 国 际 贸 易 的 自 愿 补 充 管 制<br />

措 施 , 例 如 精 神 药 物 年 度 需 求 的 评 估 制 度 , 进 出 口<br />

许 可 制 度 和 补 充 报 告 。<br />

113. 麻 管 局 请 各 国 政 府 都 对 《1971 年 公 约 》 表 三<br />

和 表 四 中 精 神 药 物 的 订 购 继 续 保 持 警 惕 , 并 在 批 准<br />

这 些 物 质 出 口 前 根 据 需 要 向 进 口 国 政 府 确 认 这 些 订<br />

购 的 合 法 性 。 麻 管 局 继 续 配 合 各 国 政 府 便 利 此 种 确<br />

认 。<br />

114. 麻 管 局 赞 赏 地 的 注 意 到 , 各 国 当 局 与 麻 管 局 及<br />

不 同 国 家 的 主 管 当 局 之 间 的 合 作 继 续 不 断 地 加 强 ,<br />

这 有 助 于 大 大 增 强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 由 于 主 管 当 局 和<br />

执 法 官 员 的 警 惕 , 和 在 有 些 情 况 下 精 神 药 物 制 造 商<br />

的 自 愿 合 作 , 因 而 防 止 了 几 乎 所 有 的 转 移 。 麻 管 局<br />

赞 赏 地 注 意 到 出 口 国 利 用 麻 管 局 公 布 的 精 神 药 物 需<br />

求 的 评 估 数 以 核 实 交 易 是 否 合 法 。 在 尚 未 对 所 有 精<br />

神 药 物 实 行 强 制 性 进 口 许 可 的 不 多 几 个 国 家 的 公 司<br />

订 购 的 情 况 下 , 这 种 核 实 尤 其 重 要 。 由 于 进 口 订 购<br />

量 超 过 既 定 的 评 估 数 而 被 认 定 为 可 疑 的 交 易 , 或 者<br />

与 麻 管 局 核 实 , 或 者 提 请 进 口 国 注 意 。 这 个 过 程 便<br />

利 认 定 转 移 企 图 。<br />

从 国 内 经 销 渠 道 转 移<br />

115. 各 国 关 于 精 神 药 物 滥 用 和 收 缴 情 况 的 报 告 表<br />

明 , 来 自 合 法 国 内 经 销 渠 道 含 有 此 种 药 物 的 医 药 产<br />

品 的 转 移 已 成 为 非 法 药 物 供 应 商 日 益 重 要 的 来 源 。<br />

贩 运 者 用 来 转 移 这 些 产 品 的 方 法 包 括 盗 窃 、 假 装 出<br />

口 、 伪 造 处 方 和 药 店 不 凭 规 定 的 处 方 供 应 药 物 。 精<br />

神 药 物 从 国 内 渠 道 转 移 的 多 数 案 例 涉 及 的 数 量 相 对<br />

较 小 。 不 过 , 在 有 些 情 况 下 , 例 如 在 批 发 或 零 售 一<br />

级 的 商 人 卷 入 此 种 转 移 时 , 涉 及 的 数 量 就 可 能 很 可<br />

观 。 此 外 , 在 有 些 国 家 , 由 于 案 件 数 量 大 , 被 转 移<br />

到 非 法 市 场 的 总 量 不 可 忽 视 。 转 移 的 药 物 最 经 常 的<br />

是 兴 奋 剂 、 苯 并 二 氮 艹 卓 , 特 别 是 氟 硝 西 泮 和 安 定 ,<br />

以 及 止 痛 的 丁 丙 诺 啡 。<br />

116. 被 转 移 的 药 物 通 常 供 应 被 转 移 国 的 非 法 市 场 。<br />

然 而 , 在 许 多 情 况 下 , 特 别 是 在 外 国 非 法 市 场 对 某<br />

种 特 定 药 物 需 求 旺 盛 而 场 外 交 易 价 格 较 高 的 时 候 ,<br />

这 些 药 物 也 被 走 私 到 其 他 国 家 。 例 如 , 多 年 来 氟 硝<br />

西 泮 一 直 在 向 挪 威 和 瑞 典 偷 运 , 多 数 来 自 波 罗 的 海<br />

国 家 ( 爱 沙 尼 亚 、 拉 脱 维 亚 和 立 陶 宛 )。 据 估 计 走 私<br />

到 瑞 典 的 氟 硝 西 泮 的 总 量 与 瑞 典 合 法 开 出 处 方 的 数<br />

量 大 致 相 当 ( 每 当 250 万 片 左 右 )。 由 于 滥 用 率 高 ,<br />

瑞 典 当 局 最 近 将 氟 硝 西 泮 转 到 了 国 家 管 制 制 度 的 表<br />

二 , 将 这 种 药 物 置 于 同 吗 啡 一 样 的 管 制 之 下 。 此 外 ,<br />

瑞 典 最 高 法 院 2003 年 9 月 根 据 《 瑞 典 刑 法 典 》 裁 定<br />

降 低 被 视 为 “ 严 重 走 私 ” 的 氟 硝 西 泮 的 数 量 。 北 欧<br />

各 国 的 当 局 于 2003 年 6 月 在 立 陶 宛 的 维 尔 纽 斯 开 会<br />

制 定 有 关 措 施 以 及 打 击 这 些 转 移 活 动 。<br />

117.1995 年 至 1999 年 之 间 , 走 私 氟 硝 西 泮 片 剂 的<br />

主 要 部 分 是 从 捷 克 共 和 国 的 合 法 制 造 转 移 的 。 自<br />

2000 年 以 来 , 片 剂 似 乎 是 从 俄 罗 斯 联 邦 市 场 转 来 ( 而<br />

这 又 是 从 瑞 士 合 法 出 口 来 的 ), 然 后 又 经 常 通 过 立 陶<br />

宛 和 其 他 波 罗 的 海 国 家 走 私 到 斯 堪 的 纳 维 亚 国 家 。<br />

去 年 , 麻 管 局 与 瑞 士 和 俄 罗 斯 联 邦 主 管 当 局 密 切 合<br />

作 , 以 便 查 出 俄 罗 斯 联 邦 国 内 经 销 系 统 可 能 造 成 大<br />

19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规 模 转 移 的 漏 洞 。 瑞 士 当 局 提 供 的 信 息 表 明 , 向 俄<br />

罗 斯 联 邦 的 出 口 量 大 大 高 于 俄 罗 斯 联 邦 报 告 的 进 口<br />

量 。 俄 罗 斯 当 局 向 麻 管 局 确 认 , 走 私 到 瑞 典 的 大 部<br />

分 医 疗 制 剂 含 有 合 法 制 造 的 氟 硝 安 定 , 包 装 上 有 俄<br />

文 说 明 。 麻 管 局 相 信 , 俄 罗 斯 当 局 ( 它 向 其 提 供 了<br />

关 于 氟 硝 西 泮 所 有 出 口 的 详 尽 的 背 景 信 息 ) 将 会 在<br />

这 个 问 题 上 与 麻 管 局 进 一 步 合 作 , 因 为 必 须 更 详 细<br />

地 调 查 这 些 案 件 。<br />

互 联 网 的 滥 用<br />

118. 在 过 去 几 年 中 , 麻 管 局 对 于 互 联 网 药 店 越 来 越<br />

多 地 非 法 供 应 国 际 管 制 的 做 法 一 再 表 示 了 它 的 关<br />

20<br />

21<br />

注 。 在 其 2001 年 和 2002 年 的 报 告 中 , 麻 管 局<br />

注 意 到 日 益 利 用 互 联 网 和 邮 件 进 行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br />

物 的 非 法 交 易 , 其 中 包 括 走 私 从 国 内 经 销 渠 道 转 来<br />

的 药 物 。2003 年 继 续 着 这 种 趋 势 。<br />

119. 例 如 , 各 国 当 局 提 供 的 信 息 表 明 , 各 种 精 神 药<br />

物 主 要 是 《1971 年 公 约 》 表 四 的 药 物 , 从 亚 洲 国 家<br />

走 私 到 了 欧 洲 各 国 和 美 国 。 泰 国 当 局 报 告 在 邮 政 中<br />

心 截 获 了 很 大 的 数 量 , 将 苯 并 二 氮 艹 卓 列 为 收 缴 次 数<br />

最 多 的 药 物 。 印 度 当 局 也 报 告 在 邮 局 收 缴 了 装 有 精<br />

神 药 物 的 包 裹 。 瑞 士 当 局 指 出 , 在 去 年 , 在 互 联 网<br />

上 非 法 邮 购 了 大 量 含 有 精 神 药 物 的 货 物 。 由 于 瑞 士<br />

立 法 禁 止 通 过 邮 件 进 出 口 精 神 药 物 , 没 收 了 这 些 货<br />

物 , 并 通 知 收 件 人 不 允 许 经 由 互 联 网 订 购 精 神 药 物 。<br />

非 法 托 运 的 货 物 源 自 巴 基 斯 坦 。 互 联 网 网 址 主 要 出<br />

售 表 四 的 精 神 药 物 , 但 也 包 括 利 他 林 ( 哌 醋 甲 酯 )<br />

( 也 见 下 第 188 段 )。 这 类 无 处 方 和 所 需 医 嘱 的 非 法<br />

供 应 给 顾 客 造 成 危 险 , 特 别 是 违 背 医 疗 意 见 做 广 告<br />

将 出 售 的 药 物 宣 传 为 药 效 温 和 和 无 害 的 时 候 。<br />

120. 麻 管 局 呼 吁 尚 未 禁 止 通 过 邮 件 系 统 进 出 口 麻 醉<br />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的 所 有 国 家 的 政 府 考 虑 这 样 做 , 以 便<br />

预 防 不 应 当 从 事 这 种 物 质 的 国 际 贸 易 的 因 特 网 药 店<br />

的 这 种 非 法 活 动 。<br />

121. 由 于 互 联 网 药 店 能 够 并 正 在 世 界 各 地 经 营 业<br />

务 , 还 能 在 某 个 特 定 国 家 加 大 立 法 和 执 法 力 度 而 被<br />

迫 迁 移 业 务 点 时 灵 活 地 做 到 这 一 点 , 对 这 些 药 店 的<br />

管 制 变 得 复 杂 化 了 。 因 此 要 求 各 国 当 局 定 期 监 测 此<br />

类 互 联 网 活 动 并 在 发 现 此 种 非 法 活 动 时 立 即 作 出 反<br />

应 。 麻 管 局 认 识 到 , 由 于 各 国 的 法 律 和 条 例 不 同 ,<br />

使 得 很 难 通 过 下 列 手 段 认 定 和 调 查 互 联 网 的 非 法 利<br />

用 :(a) 从 互 联 网 服 务 提 供 商 获 得 用 户 的 信 息 和 (b)<br />

阻 止 互 联 网 服 务 提 供 商 删 除 调 查 所 需 的 用 户 的 信<br />

息 。 此 外 , 每 天 来 往 的 信 件 和 包 裹 的 数 量 之 大 , 使<br />

得 执 法 机 构 难 以 查 出 非 法 的 托 运 和 ( 或 ) 认 定 非 法<br />

供 应 的 源 头 。<br />

122. 过 去 几 年 中 , 各 国 当 局 已 经 表 明 , 通 过 国 家 和<br />

国 际 两 级 的 合 作 , 是 能 够 成 功 挫 败 此 类 非 法 活 动 的 。<br />

例 如 , 一 个 中 欧 国 家 的 海 关 与 邮 政 部 门 与 另 一 个 国<br />

家 合 作 , 用 海 关 的 毒 品 嗅 探 犬 检 查 非 法 邮 件 , 导 致<br />

此 种 非 法 邮 件 托 运 大 幅 度 下 降 。 在 另 一 个 例 子 中 ,<br />

美 国 和 泰 国 当 局 2000 年 协 调 努 力 , 对 泰 国 的 互 联 网<br />

药 店 进 行 了 突 袭 。<br />

123. 麻 管 局 鼓 励 巴 基 斯 坦 当 局 以 类 似 的 方 式 与 瑞 士<br />

当 局 合 作 , 以 阻 止 通 过 互 联 网 / 邮 件 从 巴 基 斯 坦 转 移<br />

精 神 药 物 。 麻 管 局 还 鼓 励 所 有 认 识 到 此 类 活 动 向 国<br />

家 当 局 与 其 他 有 关 国 家 的 对 应 方 联 系 和 将 此 类 非 法<br />

活 动 通 报 麻 管 局 。 此 外 , 由 于 互 联 网 药 店 必 须 从 合<br />

法 供 应 商 取 得 它 们 出 售 的 药 物 , 因 此 麻 管 局 呼 吁 各<br />

国 当 局 将 关 于 此 种 活 动 的 信 息 提 供 给 它 们 的 批 发<br />

商 , 并 要 求 它 们 在 接 受 它 们 过 去 未 核 实 为 可 靠 客 户<br />

的 公 司 发 来 的 受 管 药 物 的 大 额 订 单 时 保 持 警 惕 。<br />

124. 麻 管 局 还 想 再 次 要 求 各 国 政 府 确 保 , 按 照 《1988<br />

20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年 公 约 》 第 3 条 第 1 款 的 规 定 将 转 移 和 非 法 贩 运 含<br />

有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和 医 药 产 品 定 为 刑 事 犯 罪 。 此<br />

种 犯 罪 应 处 以 与 其 严 重 程 度 相 一 致 的 惩 罚 。 在 经 常<br />

发 生 此 类 产 品 转 移 和 非 法 贩 运 的 国 家 , 政 府 应 考 虑<br />

加 大 此 类 惩 罚 的 力 度 。 过 去 几 年 中 执 法 官 员 日 益 注<br />

意 到 合 法 制 造 的 受 国 际 管 制 药 物 转 移 和 贩 运 的 严 重<br />

程 度 , 但 许 多 国 家 的 司 法 机 关 仍 然 认 为 此 种 犯 罪 的<br />

严 重 程 度 不 及 涉 及 非 法 药 物 的 犯 罪 。 因 此 , 麻 管 局<br />

紧 急 要 求 各 国 当 局 提 请 它 们 的 司 法 机 关 注 意 , 对 于<br />

有 关 将 合 法 制 造 的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转 移 及 企 图 转<br />

移 到 非 法 渠 道 的 诉 讼 案 件 , 必 须 给 予 充 分 的 重 视 和<br />

适 当 的 惩 罚 。<br />

125. 同 样 , 麻 管 局 愿 鼓 励 各 国 政 府 更 加 重 视 公 众 教<br />

育 , 努 力 使 他 们 了 解 含 有 受 管 药 物 的 合 法 制 造 的 药<br />

品 滥 用 的 危 险 。 许 多 人 仍 然 认 为 , 由 于 可 以 从 药 店<br />

合 法 买 到 , 药 品 即 使 滥 用 , 也 不 是 像 非 法 制 造 的 药<br />

物 那 样 严 重 。<br />

前 体<br />

22<br />

126. 麻 管 局 2002 年 报 告 期 间 中 提 到 的 贩 运 者 转<br />

移 前 体 化 学 品 的 老 练 企 图 2003 年 继 续 存 在 。 因 此 各<br />

国 政 府 至 为 紧 迫 的 事 是 彻 底 核 实 前 体 化 学 品 订 购 的<br />

预 定 最 终 用 户 , 以 及 此 类 用 途 所 需 的 数 量 。 经 常 至<br />

关 重 要 的 是 在 进 口 公 司 和 收 货 人 那 里 进 行 实 际 检<br />

查 , 以 确 保 申 报 的 最 终 使 用 与 所 涉 公 司 的 活 动 相 一<br />

致 。 事 实 证 明 这 对 于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前 体 来 说 尤 其<br />

重 要 , 例 如 苯 基 -2- 丙 酮 和 3.4- 亚 甲 基 二 氧 苯 基 -2- 丙<br />

酮 等 —— 它 们 的 合 法 用 途 有 限 , 而 且 对 于 麻 黄 素 和<br />

伪 麻 黄 素 —— 贩 运 者 日 益 用 于 替 代 医 药 剂 的 药 物 —<br />

— 来 说 也 特 别 重 要 。 前 体 经 常 从 其 转 移 地 被 走 私 到<br />

药 物 的 秘 密 制 造 地 。 对 收 缴 的 货 物 所 作 的 调 查 正 在<br />

揭 示 走 私 药 物 网 与 走 私 前 体 网 之 间 的 联 系 , 包 括 利<br />

用 类 似 的 方 法 避 免 托 运 的 货 物 被 海 关 当 局 发 现 。 因<br />

此 , 迫 切 需 要 审 查 关 于 卷 入 药 物 走 私 网 络 的 情 况 ,<br />

连 同 关 于 前 体 贩 运 的 信 息 , 包 括 国 际 贸 易 中 阻 止 的<br />

货 物 , 以 认 定 共 同 的 联 系 和 计 划 适 当 的 行 动 制 止 此<br />

类 活 动 。<br />

棱 柱 项 目<br />

127. 在 麻 管 局 于 2002 年 6 月 在 华 盛 顿 特 区 举 行 的<br />

国 际 会 议 上 提 出 关 于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前 体 的 棱 柱 项<br />

目 后 , 棱 柱 项 目 工 作 组 于 2002 年 12 月 在 海 牙 召 开<br />

了 第 一 次 会 议 。 业 务 活 动 随 后 于 2003 年 1 月 开 始 处<br />

理 (a)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前 体 和 (b) 非 法 制 造 前 体<br />

化 学 品 中 使 用 的 设 备 和 材 料 的 转 移 及 利 用 因 特 网 销<br />

售 这 种 化 学 品 的 问 题 。 关 于 活 动 的 详 细 情 况 , 见 麻<br />

管 局 2003 年 关 于 《1981 年 公 约 》 第 12 条 的 执 行 情<br />

况 的 报 告 。 23<br />

128.2003 年 6 月 在 曼 谷 举 行 的 棱 柱 项 目 各 工 作 组<br />

第 二 次 会 议 上 审 查 了 起 步 业 务 活 动 。 在 审 议 这 些 起<br />

步 活 动 和 揭 露 的 案 件 后 , 各 工 作 组 决 定 , 业 务 活 动<br />

应 继 续 开 展 , 同 时 利 用 所 发 明 的 工 作 机 制 和 标 准 的<br />

操 作 程 序 。 具 体 的 活 动 列 在 麻 管 局 关 于 2003 年 执 行<br />

《1988 年 公 约 》 第 12 条 的 报 告 的 附 件 四 中 。 24<br />

129. 由 于 贩 运 者 日 益 转 向 走 私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前 体<br />

以 避 开 为 防 止 国 际 贸 易 转 移 而 建 立 的 机 制 , 拦 截 此<br />

类 走 私 货 物 的 各 国 政 府 必 须 共 享 截 获 信 息 , 以 便 进<br />

行 全 面 的 调 查 来 认 定 前 体 的 来 源 和 活 动 的 负 责 人 。<br />

麻 管 局 高 兴 地 注 意 到 , 荷 兰 政 府 开 始 与 中 国 政 府 共<br />

享 就 从 中 国 走 私 过 来 而 在 荷 兰 收 缴 的 3.4- 亚 甲 基 二<br />

氧 苯 基 -2- 丙 酮 情 况 所 作 调 查 的 技 术 信 息 。 麻 管 局 相<br />

信 , 有 关 各 国 政 府 将 越 来 越 多 地 发 起 这 种 性 质 的 跟<br />

踪 调 查 , 以 便 确 定 前 体 的 来 源 。<br />

130. 业 务 活 动 还 表 明 , 各 国 政 府 必 须 更 加 注 意 防<br />

21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止 从 国 际 贸 易 转 移 含 有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前 体 的 医<br />

药 制 剂 和 还 有 富 含 黄 樟 脑 的 精 油 。 由 于 出 口 国 公 司<br />

错 报 了 交 运 的 货 物 ,2003 年 上 半 年 收 缴 了 2,500 多<br />

万 片 ( 相 当 大 约 1.5 吨 伪 麻 黄 素 ) 此 种 制 剂 。 各 国<br />

政 府 应 当 更 多 地 了 解 这 些 药 物 的 国 际 贸 易 的 数 量<br />

和 程 度 , 以 便 相 应 地 监 测 此 种 贸 易 。 围 绕 富 含 黄 樟<br />

脑 的 精 油 的 问 题 很 复 杂 , 因 为 精 油 没 有 具 体 的 统 一<br />

25<br />

办 法 代 码 , 而 且 货 运 单 据 上 也 不 对 这 些 油 进 行 具<br />

体 说 明 , 而 广 泛 使 用 的 是 商 品 名 称 和 通 俗 名 称 。 根<br />

据 棱 柱 项 目 , 目 前 正 在 努 力 利 用 现 有 的 代 码 查 明 富<br />

含 黄 樟 脑 油 的 贸 易 方 式 。 由 于 要 求 提 供 进 一 步 的 信<br />

息 以 发 展 适 当 的 机 制 来 防 止 这 些 油 类 的 转 移 , 麻 管<br />

局 敦 促 各 国 政 府 向 棱 柱 项 目 工 作 组 发 起 的 有 关 活 动<br />

提 供 全 力 支 持 。<br />

紫 色 行 动<br />

26<br />

131. 紫 色 行 动 包 括 高 锰 酸 钾 的 强 化 国 际 跟 踪 方<br />

27<br />

案 , 现 在 进 入 了 第 四 个 年 头 , 而 且 各 参 加 国 政 府<br />

继 续 利 用 为 此 项 行 动 建 立 的 工 作 机 制 和 标 准 操 作 程<br />

序 防 止 该 药 物 从 国 际 贸 易 转 用 于 非 法 制 造 可 卡 因 。<br />

2003 年 期 间 , 总 共 阻 止 了 19 批 货 物 , 数 量 达 到 近<br />

900 吨 高 锰 酸 钾 , 因 为 有 理 由 相 信 货 物 会 从 国 际 贸<br />

易 中 被 转 移 。 如 果 这 一 数 量 的 高 锰 酸 钾 被 转 移 , 将<br />

足 够 制 造 近 4,500 吨 可 卡 因 。<br />

132. 安 第 斯 次 区 域 各 国 1999 至 2000 年 度 作 出 了 深<br />

入 的 努 力 来 确 定 所 有 合 法 公 司 对 化 学 品 的 实 际 需<br />

求 , 以 便 防 止 从 国 内 经 销 渠 道 转 移 。 与 此 同 时 , 输<br />

入 该 次 区 域 的 高 锰 酸 钾 的 数 量 大 幅 度 减 少 。 不 过 ,<br />

2002 年 和 2003 年 , 输 入 该 区 域 的 高 锰 酸 钾 的 数 量<br />

再 次 回 升 , 现 已 超 过 了 2000 年 的 水 平 。 麻 管 局 要 求<br />

参 加 紫 色 行 动 的 有 关 国 家 政 府 都 继 续 利 用 过 去 证 明<br />

有 效 的 方 法 核 实 每 批 货 物 的 合 法 性 。<br />

133. 此 外 , 麻 管 局 还 注 意 到 , 哥 伦 比 亚 继 续 收 缴 大<br />

量 的 高 锰 酸 钾 。 数 据 表 明 , 贩 运 者 现 在 从 南 美 洲 的<br />

国 内 经 销 渠 道 转 移 该 药 物 , 继 续 走 私 到 可 卡 因 非 法<br />

制 造 的 地 方 , 就 如 用 于 海 洛 因 非 法 制 造 的 醋 酸 酐 的<br />

情 况 一 样 。 麻 管 局 相 信 , 参 加 行 动 的 执 法 当 局 将 发<br />

起 跟 踪 调 查 认 定 收 缴 的 高 锰 酸 钾 的 来 源 和 认 定 负 责<br />

转 移 的 人 , 以 便 找 出 从 合 法 贸 易 转 入 非 法 贩 运 的 缺<br />

失 环 节 。<br />

134.2003 年 期 间 , 根 据 紫 色 行 动 报 告 的 货 物 越 来<br />

越 多 地 是 由 经 纪 人 订 购 的 :2003 年 报 告 的 600 批 货<br />

物 中 200 批 是 以 这 种 方 式 订 购 的 。 此 外 , 其 中 70 批<br />

货 物 是 由 货 物 并 未 实 际 通 过 的 国 家 的 经 纪 人 订 购<br />

的 。 获 得 关 于 经 纪 人 不 位 于 该 国 时 货 物 实 际 路 线 走<br />

向 的 信 息 可 能 很 成 问 题 , 更 不 用 说 跟 踪 此 类 货 物 了 。<br />

麻 管 局 提 醒 制 造 、 出 口 和 转 运 国 的 政 府 , 需 要 按 照<br />

标 准 操 作 程 序 , 在 核 准 出 口 前 断 定 货 物 的 整 个 实 际<br />

路 线 走 向 , 因 为 只 有 这 样 才 能 防 止 转 移 。<br />

黄 玉 色 行 动<br />

135. 随 着 阿 富 汗 鸦 片 非 法 生 产 的 增 加 , 该 区 域 国 家<br />

28<br />

至 关 重 要 的 是 执 行 为 黄 玉 色 行 动 建 立 的 工 作 机 制<br />

和 标 准 操 作 程 序 , 防 止 醋 酸 酐 向 阿 富 汗 和 通 过 该 区<br />

域 向 该 国 转 移 和 ( 或 ) 走 私 。 麻 管 局 感 到 特 别 高 兴 ,<br />

2000 年 期 间 阿 富 汗 、 哈 萨 克 斯 坦 、 吉 尔 吉 斯 斯 坦 和<br />

塔 吉 克 斯 坦 加 入 了 行 动 。 麻 管 局 继 续 表 示 关 注 的 是 ,<br />

土 库 曼 斯 坦 这 个 近 年 来 未 向 麻 管 局 报 告 过 但 在 过 去<br />

大 量 收 缴 过 醋 酸 酐 的 国 家 , 是 中 亚 尚 未 参 加 黄 玉 色<br />

行 动 的 惟 一 国 家 。 因 此 , 麻 管 局 敦 促 土 库 曼 斯 坦 政<br />

府 尽 快 加 入 黄 玉 色 行 动 行 列 , 以 确 保 贩 运 者 将 不 会<br />

将 这 个 国 家 用 作 醋 酸 酐 通 过 该 区 域 的 走 私 路 线 。<br />

136. 深 入 跟 踪 国 际 贸 易 中 的 运 输 货 物 是 黄 玉 色 行 动<br />

的 要 素 之 一 , 它 使 麻 管 局 能 够 密 切 监 测 醋 酸 酐 使 用<br />

22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的 复 杂 的 合 法 国 际 贸 易 方 式 和 路 线 , 这 对 认 定 新 的<br />

或 异 常 的 路 线 至 关 重 要 , 这 种 路 线 可 能 是 转 移 或 企<br />

图 转 移 的 迹 象 。 自 黄 玉 色 行 动 于 2000 年 开 始 以 来 ,<br />

合 法 贸 易 方 式 已 出 现 变 化 。 一 开 始 , 荷 兰 和 美 国 曾<br />

是 该 物 质 的 国 际 贸 易 的 主 要 中 心 。2002 年 期 间 , 29<br />

比 利 时 开 始 崛 起 成 为 又 一 个 中 心 , 而 且 在 2003 年 期<br />

间 , 就 向 麻 管 局 报 告 的 货 运 批 数 而 言 , 比 利 时 成 了<br />

惟 一 的 主 要 贸 易 中 心 , 而 以 向 麻 管 局 报 告 的 该 药 物<br />

运 输 的 总 量 而 言 , 墨 西 哥 成 了 醋 酸 酐 最 大 的 出 口 国 。<br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比 利 时 和 墨 西 哥 两 国 政 府 已 采 取 综 合<br />

措 施 , 通 过 确 保 为 每 批 货 发 出 出 口 前 通 知 来 防 止 从<br />

国 际 贸 易 转 移 。 麻 管 局 相 信 这 两 国 政 府 将 继 续 为 黄<br />

玉 色 行 动 提 供 这 种 高 度 支 持 。<br />

137. 由 于 2003 年 期 间 没 有 揭 露 几 起 从 国 际 贸 易 转<br />

移 醋 酸 酐 的 企 图 , 要 想 认 定 负 责 转 移 的 人 和 查 明 该<br />

药 物 从 合 法 贸 易 转 入 非 法 贩 运 的 缺 失 的 环 节 , 各 国<br />

政 府 必 须 对 走 私 货 物 的 收 缴 和 拦 截 情 况 发 起 执 法 跟<br />

踪 调 查 。 由 于 牢 记 黄 玉 色 行 动 的 第 二 个 主 要 组 成 部<br />

分 , 麻 管 局 于 2003 年 3 月 在 维 也 纳 举 行 了 一 次 圆 桌<br />

磋 商 , 以 处 理 在 欧 洲 揭 露 的 醋 酸 酐 转 运 的 问 题 。 磋<br />

商 后 发 起 的 调 查 产 生 了 关 于 欧 洲 合 法 贸 易 转 移 与 向<br />

土 耳 其 走 私 之 间 环 节 的 重 要 信 息 , 这 特 别 涉 及 塞 尔<br />

维 亚 和 门 的 内 哥 罗 的 一 线 公 司 。 麻 管 局 赞 扬 斯 洛 伐<br />

克 和 土 耳 其 主 管 当 局 努 力 揭 穿 这 些 情 况 的 真 相 , 并<br />

敦 促 塞 尔 维 亚 和 门 的 内 哥 罗 当 局 继 续 利 用 所 建 立 的<br />

密 切 业 务 联 系 。<br />

138.《1989 年 公 约 》 的 强 制 性 职 能 尤 其 包 括 评 估 可<br />

能 列 入 公 约 各 表 的 物 质 , 除 此 以 外 , 麻 管 局 还 将 努<br />

力 继 续 协 调 国 际 行 动 , 通 过 它 的 秘 书 处 作 为 交 流 必<br />

要 信 息 的 国 际 联 络 中 心 。 与 此 同 时 , 麻 管 局 了 解 到 ,<br />

大 会 未 批 准 增 加 工 作 人 员 资 源 , 麻 管 局 认 为 这 是 最<br />

低 限 度 的 必 要 条 件 , 以 便 继 续 开 展 必 不 可 少 的 国 际<br />

前 体 管 制 方 面 的 活 动 , 特 别 是 国 际 行 动 要 求 的 活 动 ,<br />

但 麻 管 局 感 到 遗 憾 的 是 , 现 在 它 被 迫 削 减 其 中 部 分<br />

活 动 。<br />

D. 管 制 措 施<br />

用 于 医 疗 或 科 学 目 的 的 大 麻 的 管 制<br />

139. 近 年 来 , 人 们 日 益 关 心 大 麻 可 能 的 治 疗 用 途 ,<br />

因 为 越 来 越 多 的 国 家 , 其 中 包 括 奥 地 利 、 加 拿 大 、<br />

德 国 、 荷 兰 、 瑞 典 、 联 合 王 国 和 美 国 的 研 究 就 反 映<br />

30<br />

31<br />

了 这 一 点 。 如 2001 年 报 告 和 2002 年 报 告 所 指<br />

出 , 麻 管 局 欢 迎 此 种 研 究 , 并 相 信 将 会 把 得 到 的 结<br />

果 与 卫 生 组 织 和 国 际 社 会 共 享 。<br />

140. 有 关 各 国 政 府 已 向 麻 管 局 提 供 了 关 于 大 麻 或 大<br />

麻 浸 膏 相 关 生 产 、 进 出 口 和 消 费 的 有 关 估 计 数 和 统<br />

计 报 告 。 然 而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允 许 种 植 大 麻 草 生<br />

产 大 麻 以 用 于 上 述 科 学 研 究 的 有 些 国 家 的 政 府 尚 未<br />

适 用 《1961 年 公 约 》 规 定 提 出 的 所 有 管 制 要 求 。 特<br />

别 是 , 有 些 国 家 的 政 府 没 有 按 照 《1961 年 公 约 》 第<br />

23 和 第 28 条 的 规 定 建 立 国 家 大 麻 机 构 , 它 们 在 大<br />

麻 方 面 应 拥 有 进 出 口 、 批 发 贸 易 和 保 留 制 剂 制 造 商<br />

所 持 有 以 外 的 存 量 的 专 属 权 。 麻 管 局 强 调 , 即 使 生<br />

产 大 麻 只 用 于 研 究 , 也 必 须 始 终 执 行 有 关 条 约 义 务 ,<br />

并 呼 吁 有 关 各 国 政 府 采 取 必 要 的 步 骤 确 保 遵 守 公 约<br />

的 所 有 规 定 。<br />

141. 加 拿 大 2001 年 和 荷 兰 于 2003 年 9 月 核 准 大 麻<br />

可 用 于 医 疗 。 麻 管 局 重 申 了 它 对 此 种 用 法 的 关 注 ,<br />

再 次 呼 吁 各 国 政 府 先 不 要 容 许 大 麻 用 于 医 疗 , 除 非<br />

可 以 获 得 的 结 论 性 研 究 成 果 证 明 它 的 医 疗 用 途 。<br />

管 制 精 神 药 物 的 国 际 贸 易<br />

142. 麻 管 局 赞 赏 地 注 意 到 , 安 哥 拉 、 泰 国 和 汤 加 于<br />

23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2003 年 扩 大 了 进 出 口 许 可 制 度 的 范 围 以 将 所 有 药 物<br />

列 入 《1971 年 公 约 》 的 表 三 和 表 四 。 目 前 , 至 少 175<br />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国 家 立 法 要 求 对 表 三 和 表 四 的 所 有<br />

药 物 实 行 进 出 口 许 可 。<br />

143. 麻 管 局 要 求 尚 未 采 用 进 出 口 许 可 制 度 管 制 所 有<br />

精 神 药 物 进 出 口 的 各 国 政 府 全 都 实 行 此 种 管 制 。 经<br />

验 表 明 , 处 于 国 际 商 业 中 心 但 没 有 此 类 管 制 措 施 的<br />

国 家 被 贩 运 者 作 为 目 标 的 风 险 特 别 大 。 其 中 有 些 国<br />

家 包 括 麻 管 局 就 此 问 题 与 之 进 行 了 长 期 对 话 的 爱 尔<br />

兰 的 政 府 已 表 明 它 们 打 算 将 进 出 口 许 可 制 度 扩 大 到<br />

所 有 的 精 神 药 物 。 麻 管 局 相 信 它 们 将 会 尽 早 执 行 这<br />

些 管 制 措 施 。 麻 管 局 还 请 新 加 坡 实 行 此 种 管 制 。<br />

144. 几 个 出 口 国 2003 年 收 到 的 精 神 药 物 进 口 许 可<br />

量 大 大 超 出 了 进 口 国 当 局 确 定 的 评 估 量 。 麻 管 局 对<br />

此 种 情 况 之 多 感 到 关 注 , 这 表 明 有 关 进 口 国 未 能 充<br />

分 适 用 评 估 制 度 。 麻 管 局 已 同 这 些 进 口 国 政 府 交 涉 ,<br />

要 求 纠 正 这 种 情 况 。 麻 管 局 赞 赏 有 些 主 要 出 口 国 包<br />

括 法 国 、 德 国 、 印 度 、 瑞 士 和 联 合 王 国 给 予 的 支 持 ,<br />

它 们 一 贯 提 醒 进 口 国 注 意 任 何 未 能 遵 守 评 估 制 度 的<br />

情 况 。 麻 管 局 再 次 要 求 各 国 政 府 都 建 立 某 种 机 制 ,<br />

以 确 保 它 们 的 评 估 符 合 它 们 实 际 正 当 需 要 和 不 核 准<br />

超 出 评 估 量 的 进 口 。<br />

145. 按 照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第 1985/15 号 和 1987/30<br />

号 决 议 的 规 定 , 各 国 政 府 应 在 其 关 于 精 神 药 物 贸 易 年<br />

度 统 计 报 告 中 提 供 关 于 表 三 和 表 四 列 出 药 物 贸 易 的 详<br />

情 。 在 向 麻 管 局 提 供 报 告 的 所 有 国 家 中 , 约 百 分 之 九<br />

十 提 供 了 此 类 信 息 。 除 极 少 例 外 , 所 有 主 要 的 制 造 和<br />

出 口 国 都 提 供 了 2002 年 的 此 种 信 息 。 不 过 , 约 有 20<br />

个 《1971 年 公 约 》 的 缔 约 国 未 能 提 供 这 种 信 息 , 可 能<br />

表 明 它 们 的 国 家 监 测 和 报 告 系 统 存 在 某 些 缺 陷 。 麻 管<br />

局 鼓 励 有 关 国 家 的 政 府 改 善 它 们 的 数 据 收 集 系 统 , 以<br />

确 保 在 其 今 后 提 交 麻 管 局 的 报 告 中 提 供 贸 易 详 情 。<br />

进 口 国 拖 延 确 认 交 易 的 合 法 性<br />

146. 许 多 出 口 国 要 求 麻 管 局 协 助 核 实 精 神 药 物 进 口<br />

订 单 的 合 法 性 。 麻 管 局 关 切 地 注 意 到 , 在 某 些 情 况<br />

下 , 对 麻 管 局 有 关 证 实 进 口 订 单 合 法 性 查 询 的 答 复<br />

拖 延 得 不 能 为 人 接 受 。 麻 管 局 感 到 关 切 , 不 能 与 麻<br />

管 局 合 作 可 能 会 妨 碍 调 查 转 移 企 图 和 ( 或 ) 可 能 会<br />

造 成 精 神 药 物 正 当 贸 易 的 耽 搁 。 麻 管 局 愿 提 清 阿 富<br />

汗 、 波 斯 尼 亚 和 黑 塞 哥 维 那 、 加 蓬 、 马 拉 维 、 巴 基<br />

斯 坦 、 斯 里 兰 卡 和 阿 拉 伯 叙 利 亚 共 和 国 等 国 政 府 注<br />

意 及 时 答 复 麻 管 局 请 求 的 重 要 性 , 以 避 免 耽 搁 正 当<br />

的 进 口 , 因 为 这 可 能 阻 碍 医 用 精 神 药 物 的 可 获 性 。<br />

如 果 交 易 的 合 法 性 不 被 进 口 国 主 管 当 局 证 实 , 货 物<br />

就 不 可 能 出 口 。<br />

出 口 许 可 的 背 书<br />

147.《1971 年 公 约 》 第 12 条 规 定 了 要 求 适 用 于 精<br />

神 药 物 国 际 贸 易 的 管 制 措 施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多 数<br />

出 口 国 的 当 局 给 交 运 的 货 物 附 上 出 口 许 可 证 副 本 ,<br />

其 方 式 与 需 要 结 关 的 其 他 单 证 一 样 , 然 而 , 并 不 始<br />

终 向 进 口 国 当 局 寄 出 单 独 的 出 口 许 可 证 副 本 。 在 交<br />

易 发 生 后 , 进 口 国 当 局 必 须 将 出 口 许 可 证 副 本 退 还<br />

出 口 国 当 局 并 附 上 证 明 实 际 收 到 数 量 的 背 书 。 这 种<br />

要 求 使 得 可 以 跟 踪 调 查 精 神 药 物 的 国 际 贸 易 和 发 现<br />

可 能 向 非 法 渠 道 的 转 移 。《1971 年 公 约 》 对 列 在 表<br />

一 和 表 二 中 的 药 物 提 出 了 此 种 要 求 , 经 社 理 事 会 第<br />

1991/44 号 和 1993/38 号 决 议 将 此 要 求 扩 大 到 了 表 三<br />

和 表 四 中 的 药 物 。<br />

148. 许 多 国 家 没 有 拟 定 出 向 出 口 国 当 局 通 报 实 际 收<br />

到 的 精 神 药 物 数 量 的 程 序 。 麻 管 局 呼 吁 这 些 国 家 的<br />

政 府 改 进 管 制 措 施 , 确 立 适 当 的 程 序 以 确 保 精 神 药<br />

物 为 进 口 国 及 时 收 到 而 且 为 实 际 出 口 的 数 量 。<br />

24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关 于 接 受 涉 及 利 用 含 有 受 管 药 物 的 医 疗 制 剂 治 疗 的<br />

旅 客 的 规 定<br />

149. 凡 希 望 在 外 国 继 续 接 受 麻 醉 品 或 精 神 药 物 治 疗<br />

的 旅 客 , 必 须 了 解 不 同 国 家 有 关 携 带 含 有 这 些 药 物<br />

的 处 方 医 疗 制 剂 的 要 求 和 限 制 。2002 年 2 月 在 维 也<br />

纳 举 行 的 一 次 专 家 会 议 制 定 了 关 于 携 带 含 有 麻 醉 品<br />

和 精 神 药 物 医 疗 制 剂 的 国 际 旅 客 的 国 家 立 法 的 指 导<br />

方 针 。 随 后 , 麻 醉 品 委 员 会 第 45/5 号 决 议 鼓 励 各 国<br />

考 虑 执 行 指 导 方 针 中 所 包 含 的 建 议 。 联 合 国 毒 品 和<br />

犯 罪 问 题 办 事 处 最 近 以 联 合 国 六 种 正 式 语 文 出 版 了<br />

上 述 指 导 方 针 并 分 发 给 了 所 有 国 家 的 政 府 。<br />

150. 为 使 所 有 国 家 的 政 府 了 解 其 他 各 国 政 府 在 对 其<br />

领 土 上 适 用 于 接 受 麻 碎 药 品 或 精 神 药 物 治 疗 的 旅 客<br />

的 限 制 方 面 通 过 的 条 例 , 麻 管 局 请 各 国 政 府 通 报 这<br />

些 限 制 的 详 情 。 此 类 来 文 将 定 期 公 布 在 国 际 管 制 麻<br />

醉 品 表 ( 黄 表 ) 或 国 际 管 制 精 神 药 物 表 ( 绿 表 ) 的<br />

有 关 部 分 和 麻 管 局 的 网 址 (www.incb.org), 以 便 确<br />

保 其 广 泛 传 播 。<br />

《1971 年 公 约 》 规 定 的 药 物 的 重 新 列 表<br />

151.《1971 年 公 约 》 规 定 的 药 物 的 列 表 以 滥 用 问 题<br />

的 严 重 程 度 和 药 物 在 医 疗 方 面 的 有 用 程 度 ( 大 、 中<br />

或 很 小 , 如 有 ) 即 风 险 效 益 比 作 指 导 。 如 果 此 种 药<br />

物 的 滥 用 容 易 程 度 成 为 特 别 严 重 的 公 共 卫 生 和 社 会<br />

问 题 , 而 且 如 果 它 不 具 有 任 何 治 疗 用 途 , 此 药 物 一<br />

般 应 被 建 议 加 到 《1971 年 公 约 》 表 一 。 如 果 药 物 易<br />

被 滥 用 的 程 度 构 成 严 重 程 度 较 小 但 仍 很 重 大 或 明 显<br />

的 公 共 卫 生 和 社 会 问 题 , 并 鉴 于 药 物 可 用 于 治 疗 的<br />

程 度 , 一 般 应 被 建 议 视 情 况 加 到 表 二 、 表 三 或 表 四 。<br />

由 于 风 险 效 益 比 , 表 二 规 定 了 较 严 格 的 管 制 。<br />

152. 不 同 的 管 制 制 度 适 用 于 不 同 的 表 。 一 般 说 , 表<br />

号 越 大 , 分 布 越 广 , 而 与 此 同 时 , 管 制 措 施 也 越 不<br />

严 格 。 药 物 管 制 程 度 越 低 , 从 合 法 经 销 渠 道 转 向 非<br />

法 渠 道 的 程 度 越 高 。 人 们 还 知 道 , 例 如 表 四 名 下 的<br />

制 剂 滥 用 范 围 一 般 较 广 。<br />

153. 当 事 实 证 明 研 究 得 出 的 新 的 应 用 具 有 某 种 医 疗<br />

用 途 时 , 适 用 于 表 一 药 物 的 严 格 管 制 措 施 妨 碍 它 们<br />

的 应 用 。 这 适 用 于 药 物 △9- 四 氢 大 麻 酚 的 制 剂 , 它<br />

是 大 麻 的 主 要 有 效 成 分 。 在 最 近 的 过 去 , 新 的 应 用<br />

得 到 发 现 , 它 证 明 此 种 制 剂 可 以 略 为 较 广 泛 地 应 用<br />

于 医 疗 方 面 。 为 此 , 委 员 会 决 定 将 △9- 四 氢 大 麻 酚<br />

从 《1971 年 公 约 》 表 一 移 至 表 二 。 表 二 中 其 他 的 药<br />

物 如 苯 丙 胺 和 哌 醋 甲 酯 , 属 于 规 定 的 管 制 制 度 的 范<br />

围 之 内 , 在 作 了 登 记 的 国 家 可 方 便 地 供 给 医 用 。<br />

154. 然 而 , 人 们 不 应 忘 记 , 大 麻 是 全 世 界 滥 用 范 围<br />

远 为 最 大 的 药 物 , 而 且 它 最 有 效 的 刺 激 精 神 的 组 成<br />

部 分 是 △9- 四 氢 大 麻 酚 。 如 果 △9- 四 氢 大 麻 酚 制 剂 的<br />

管 制 措 施 的 严 格 程 度 降 到 低 于 目 前 有 效 的 程 度 , 可<br />

能 进 一 步 削 弱 对 它 利 用 的 管 制 。 这 将 带 来 药 用 四 氢<br />

大 麻 酚 被 广 泛 滥 用 的 严 重 风 险 。<br />

155.《1971 年 公 约 》 表 二 中 有 几 种 药 品 易 被 滥 用 ,<br />

但 可 广 泛 用 于 医 疗 目 的 。 不 过 , 由 于 表 二 中 所 载 的<br />

适 当 的 管 制 措 施 , 它 们 极 少 ( 如 有 ) 与 滥 用 联 系 在<br />

一 起 。 麻 管 局 对 △9- 四 氢 大 麻 酚 可 能 重 新 列 表 感 到<br />

关 切 , 而 且 相 信 病 人 如 果 为 了 医 用 需 要 它 , 同 样 能<br />

够 方 便 地 接 受 这 种 药 物 治 疗 , 就 如 表 二 中 其 他 药 品<br />

象 苯 丙 胺 和 哌 醋 甲 酯 的 情 况 一 样 。<br />

E. 管 制 范 围<br />

执 行 精 神 药 物 列 表 的 决 定<br />

156. 为 数 不 多 的 国 家 的 政 府 数 年 来 未 能 执 行 麻 醉 品<br />

委 员 会 的 列 表 决 定 。 此 种 拖 延 给 国 际 药 品 管 制 系 统<br />

25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造 成 可 被 药 品 贩 运 者 利 用 的 漏 洞 。 麻 管 局 似 宜 提 醒<br />

有 关 国 家 它 们 根 据 《1971 年 公 约 》 第 2 条 承 担 的 义<br />

务 , 并 要 求 它 们 立 即 采 取 行 动 制 定 适 当 的 程 序 将 根<br />

据 麻 委 会 决 定 加 到 《1971 年 公 约 》 各 表 的 所 有 新 药<br />

物 迅 速 列 入 它 们 各 自 的 国 家 法 律 。 麻 管 局 欢 迎 加 拿<br />

大 政 府 将 唑 吡 坦 包 括 在 国 家 立 法 中 的 决 定 。 在 加 拿<br />

大 所 有 的 精 神 药 物 现 在 全 都 受 到 国 家 适 当 的 管 制 。<br />

157. 几 国 政 府 报 告 在 《1971 年 公 约 》 要 求 的 时 限<br />

内 执 行 列 表 决 定 即 在 秘 书 长 将 此 种 决 定 通 知 所 有 国<br />

家 之 日 后 180 天 执 行 时 遇 到 了 困 难 。 麻 管 局 欢 迎 其<br />

中 有 些 国 家 承 诺 采 取 必 要 的 组 织 措 施 以 确 保 今 后 遵<br />

守 这 种 时 限 。 麻 管 局 呼 吁 根 据 现 行 国 家 立 法 很 难 确<br />

保 迅 速 列 表 的 各 国 政 府 修 正 程 序 以 便 遵 守 条 约 义<br />

务 。 麻 管 局 鼓 励 奥 地 利 和 以 色 列 政 府 不 再 拖 延 地 将<br />

《1971 年 公 约 》 所 列 的 所 有 精 神 药 物 包 括 伽 马 羟 基<br />

丁 酸 和 唑 吡 坦 列 入 其 国 家 立 法 中 。<br />

F. 确 保 药 物 可 用 于 医 疗 目 的<br />

阿 片 剂 的 需 求 和 供 给<br />

158. 依 照 《1961 年 公 约 》 和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有<br />

关 决 议 的 规 定 , 麻 管 局 定 期 审 查 影 响 用 于 医 疗 和 科<br />

学 目 的 的 阿 片 剂 供 求 的 问 题 , 并 与 各 国 政 府 合 作 努<br />

力 保 持 二 者 持 久 的 平 衡 。 对 有 关 全 球 用 于 医 疗 和 科<br />

学 目 的 的 阿 片 剂 供 求 的 现 状 所 作 的 详 尽 分 析 载 于 麻<br />

管 局 2003 年 关 于 麻 醉 品 的 技 术 报 告 中 。 32<br />

监 测 全 球 阿 片 剂 原 料 供 应 情 况<br />

159.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两 类 阿 片 剂 原 料 即 富 含 吗 啡 的<br />

一 类 和 富 含 蒂 巴 因 的 一 类 的 全 球 产 量 2002 年 达 到<br />

了 创 纪 录 的 高 水 平 , 远 远 超 过 了 全 球 需 求 。 就 富 含<br />

吗 啡 的 阿 片 剂 原 料 而 言 ,2002 年 产 量 的 增 加 导 致 总<br />

共 生 产 了 466 吨 吗 啡 当 量 , 而 富 含 蒂 巴 因 的 阿 片 剂<br />

原 料 则 导 致 生 产 了 总 共 117 吨 蒂 巴 因 当 量 。 此 外 ,<br />

主 要 生 产 国 提 交 的 预 报 数 据 表 明 , 富 含 吗 啡 的 阿 片<br />

剂 原 料 的 全 球 产 量 2003 年 可 望 高 达 516 吨 吗 啡 当<br />

量 , 而 富 含 蒂 巴 因 的 原 料 产 量 2003 年 预 计 将 保 持 不<br />

变 , 估 计 为 119 吨 蒂 巴 因 当 量 , 几 乎 与 2002 年 持 平 。<br />

160. 由 于 产 量 增 加 , 阿 片 剂 原 料 的 存 量 到 2002 年<br />

年 底 也 达 到 了 创 纪 录 的 高 水 平 。 主 要 生 产 国 持 有 的<br />

存 量 除 了 足 以 满 足 阿 片 剂 原 料 一 年 全 球 需 求 外 还 有<br />

余 。 在 最 近 的 将 来 , 这 两 类 原 料 的 全 球 需 求 预 计 只<br />

是 略 有 增 加 , 而 且 鉴 于 2003 年 产 量 预 料 进 一 步 提<br />

高 , 阿 片 剂 原 料 的 存 量 2003 年 也 预 计 进 一 步 增 加 。<br />

161.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近 年 来 各 国 政 府 倾 向 于 较 少 地<br />

坚 持 罂 粟 种 植 的 估 计 制 度 。2003 年 土 耳 其 实 际 收 获<br />

的 罂 粟 种 植 的 总 面 积 大 大 超 过 了 政 府 提 供 和 麻 管 局<br />

确 认 的 估 计 数 。 因 此 , 土 耳 其 政 府 为 2003 年 表 明 的<br />

该 国 阿 片 剂 原 料 产 量 的 预 报 数 据 也 显 示 增 加 量 大 大<br />

超 过 了 政 府 原 先 的 估 计 量 。 麻 管 局 对 超 出 土 耳 其 政<br />

府 原 先 提 交 的 估 计 数 的 过 度 种 植 和 生 产 感 到 关 注 ,<br />

并 再 次 强 调 《1961 年 公 约 》 要 求 的 罂 粟 种 植 面 积 估<br />

计 制 度 的 重 要 性 。 惟 有 种 植 面 积 限 在 估 计 数 的 上 限<br />

之 内 , 才 将 使 阿 片 剂 原 料 的 全 球 产 量 符 合 麻 管 局 的<br />

预 测 。 因 此 , 麻 管 局 要 求 所 有 生 产 国 采 取 一 切 必 要<br />

的 措 施 以 使 2004 年 阿 片 剂 原 料 的 种 植 和 生 产 不 超<br />

过 估 计 数 , 特 别 是 鉴 于 目 前 供 给 过 度 的 情 况 。<br />

162. 近 年 来 多 数 生 产 国 罂 粟 种 植 面 积 增 加 , 特 别 是<br />

由 于 持 续 的 技 术 进 步 使 有 些 国 家 的 农 业 产 量 提 高 ,<br />

因 此 造 成 供 应 过 度 的 局 面 , 导 致 阿 片 剂 原 料 存 量 增<br />

加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多 数 国 家 减 少 了 2004 年 罂 粟 的<br />

种 植 面 积 , 或 已 表 示 与 2003 年 相 比 2004 年 阿 片 剂<br />

原 料 产 量 将 略 有 减 少 , 这 应 导 致 全 球 一 级 2004 年 阿<br />

片 剂 原 料 产 量 下 降 。 然 而 , 某 些 国 家 预 见 的 减 少 似<br />

乎 会 被 增 产 所 抵 消 , 而 且 2004 年 的 估 计 产 量 仍 将 大<br />

26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大 超 过 全 球 需 求 。 因 此 , 麻 管 局 敦 促 所 有 生 产 国 按<br />

照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的 目 标 和 规 定 政 策 行 事 , 并 将 今 后<br />

阿 片 剂 原 料 的 生 产 调 整 到 符 合 全 球 此 类 原 料 实 际 需<br />

求 的 水 平 。<br />

163. 尽 管 出 现 了 上 述 情 况 , 但 鉴 于 许 多 国 家 用 于 治<br />

疗 疼 痛 的 阿 片 剂 的 供 应 量 持 续 较 低 , 麻 管 局 似 宜 强<br />

调 指 出 , 它 对 于 增 加 阿 片 剂 原 料 产 量 不 持 异 议 , 但<br />

条 件 是 也 可 以 同 样 方 式 该 原 料 的 全 球 需 求 量 。 但 麻<br />

管 局 担 心 的 是 , 短 期 内 产 量 的 增 加 会 不 会 导 致 库 存<br />

量 不 成 比 例 地 扩 大 , 因 为 除 非 进 行 严 格 的 管 制 , 否<br />

则 , 这 种 库 存 可 能 成 为 用 作 转 移 的 一 个 来 源 。<br />

管 制 用 于 提 炼 生 物 碱 的 罂 粟 的 种 植<br />

164. 麻 管 局 曾 多 次 突 出 说 明 必 须 根 据 经 济 及 社 会 理<br />

事 会 和 大 会 有 关 决 议 的 规 定 加 强 管 制 罂 粟 的 种 植 和<br />

33<br />

罂 粟 草 的 生 产 。 在 1997 年 的 报 告 中 , 麻 管 局 注 意<br />

到 , 在 种 植 罂 粟 主 要 为 了 烹 饪 或 园 艺 目 的 的 国 家 而<br />

生 产 罂 粟 草 为 了 提 炼 生 物 碱 作 为 副 产 品 的 国 家 , 似<br />

乎 需 要 加 强 罂 粟 种 植 点 的 管 制 。<br />

165. 麻 管 局 审 查 了 这 些 国 家 对 罂 粟 种 植 目 前 适 用 的<br />

管 制 措 施 并 发 现 有 些 国 家 尚 未 按 麻 管 局 建 议 适 用 许<br />

可 证 制 度 来 管 理 种 植 面 积 , 以 便 能 将 面 积 调 整 到 对<br />

从 这 样 生 产 的 罂 粟 草 获 得 的 阿 片 剂 需 求 的 水 平 。 麻<br />

管 局 高 兴 地 注 意 到 , 匈 牙 利 将 在 最 近 的 将 来 建 立 罂<br />

粟 种 植 的 许 可 证 制 度 。 麻 管 局 建 议 捷 克 共 和 国 和 塞<br />

尔 维 亚 和 门 的 内 哥 罗 两 国 政 府 —— 它 们 允 许 种 植 罂<br />

粟 生 产 罂 粟 草 作 为 用 于 提 炼 生 物 碱 的 副 产 品 并 且 尚<br />

未 通 过 许 可 证 制 度 管 制 此 种 种 植 —— 建 立 此 种 制<br />

度 , 以 便 进 行 类 似 于 为 了 此 种 目 的 生 产 罂 粟 草 的 主<br />

要 国 家 制 定 的 管 制 措 施 , 并 能 够 适 用 《1961 年 公 约 》<br />

第 25 条 的 规 定 。<br />

防 止 阿 片 剂 原 料 生 产 的 扩 散<br />

166. 麻 管 局 关 切 地 注 意 到 , 为 了 制 造 麻 醉 品 而 商 业<br />

种 植 罂 粟 的 活 动 已 在 联 合 王 国 开 始 , 尽 管 麻 管 局 按<br />

照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关 于 阿 片 剂 用 于 全 球 医 疗 和 科<br />

学 目 的 的 供 求 问 题 的 有 关 决 议 尽 力 劝 阻 各 国 政 府 从<br />

事 此 种 活 动 。 麻 管 局 重 申 , 虽 然 《1961 年 公 约 》 不<br />

禁 止 任 何 国 家 着 手 种 植 罂 粟 , 但 管 理 药 物 作 物 种 植<br />

和 药 物 生 产 、 制 造 和 使 用 并 将 其 限 于 合 法 目 的 所 需<br />

的 数 量 是 该 项 公 约 的 目 的 , 也 是 国 际 社 会 的 共 同 责<br />

任 。<br />

167. 在 过 去 , 麻 管 局 一 向 努 力 与 阿 片 剂 原 料 的 生 产<br />

国 和 进 口 国 合 作 , 使 阿 片 剂 原 料 的 供 应 与 阿 片 剂 的<br />

需 求 保 持 适 当 的 平 衡 。 将 罂 粟 种 植 引 入 任 何 追 加 的<br />

国 家 对 二 者 的 平 衡 具 有 直 接 影 响 , 特 别 是 在 阿 片 剂<br />

原 料 供 应 过 多 和 存 量 处 于 高 水 平 之 时 。 因 此 , 麻 管<br />

局 再 次 呼 吁 各 国 政 府 全 部 按 照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的<br />

有 关 决 议 努 力 保 持 阿 片 剂 原 料 合 法 供 给 与 需 求 之 间<br />

的 平 衡 , 并 合 作 防 止 阿 片 剂 原 料 生 产 源 头 的 扩 散 。<br />

168.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联 合 王 国 政 府 没 有 按 《1961<br />

年 公 约 》 的 要 求 , 定 期 向 麻 管 局 提 供 关 于 罂 粟 种 植<br />

面 积 和 用 于 提 炼 生 物 碱 的 罂 粟 草 数 量 的 有 关 估 计 数<br />

和 统 计 资 料 ; 在 提 供 某 些 数 据 时 , 也 只 是 在 麻 管 局<br />

一 再 催 交 后 才 这 样 做 的 。 政 府 也 没 有 按 经 济 及 社 会<br />

理 事 会 有 关 决 议 提 供 有 关 此 种 种 植 的 补 充 信 息 。 麻<br />

管 局 强 调 了 所 有 国 家 政 府 在 提 供 必 要 数 据 方 面 合 作<br />

的 重 要 性 , 这 样 麻 管 局 才 能 够 分 析 全 球 的 情 况 , 并<br />

促 请 联 合 王 国 政 府 采 取 必 要 步 骤 尽 快 提 供 此 种 数<br />

据 。<br />

对 生 产 阿 片 剂 原 料 不 同 方 法 相 对 优 点 的 技 术 研 究<br />

169. 麻 醉 品 委 员 会 2002 年 第 四 十 届 会 议 曾 要 求 对<br />

27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生 产 阿 片 剂 原 料 不 同 方 法 的 相 对 优 点 进 行 一 项 技 术<br />

研 究 。 麻 管 局 已 开 始 了 这 项 研 究 , 它 将 涉 及 收 集 和<br />

评 价 从 多 个 来 源 得 到 的 广 泛 的 信 息 。 麻 管 局 相 信 有<br />

关 各 国 政 府 都 将 与 麻 管 局 合 作 进 行 这 项 努 力 并 对 可<br />

能 收 到 的 具 体 查 询 作 出 及 时 的 答 复 。 麻 管 局 预 计 ,<br />

研 究 成 果 将 可 提 交 麻 醉 品 委 员 会 2005 年 第 四 十 八<br />

届 会 议 。<br />

关 于 用 于 医 疗 和 科 学 目 的 的 阿 片 剂 供 需 的<br />

非 正 式 磋 商<br />

170. 在 麻 醉 品 委 员 会 第 四 十 六 届 会 议 期 间 , 麻 管 局<br />

依 照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第 2002/20 号 决 议 的 规 定 和<br />

应 印 度 和 土 耳 其 两 国 政 府 的 请 求 , 就 用 于 医 疗 和 科<br />

学 目 的 的 阿 片 剂 供 需 问 题 举 行 了 一 次 非 正 式 磋 商 。<br />

阿 片 剂 原 料 所 有 主 要 的 生 产 国 和 进 口 国 都 参 加 了 非<br />

正 式 磋 商 。 自 1992 年 以 来 麻 管 局 一 直 举 行 此 类 非 正<br />

式 磋 商 , 以 使 参 加 国 政 府 了 解 阿 片 剂 原 料 生 产 和 从<br />

它 们 得 到 的 阿 片 剂 需 求 的 最 新 发 展 情 况 , 并 讨 论 其<br />

他 国 家 在 这 方 面 采 取 的 各 项 政 策 。 在 进 行 此 类 磋 商<br />

时 获 得 的 信 息 有 利 于 麻 管 局 监 测 情 况 , 以 确 保 用 于<br />

医 疗 目 的 的 阿 片 剂 的 持 续 可 获 性 , 同 时 又 防 止 原 料<br />

的 过 度 供 应 。<br />

麻 醉 品 的 消 费<br />

用 于 治 疗 中 度 至 重 度 疼 痛 的 药 品 的 消 费<br />

171. 发 展 中 国 家 用 于 治 疗 中 度 至 重 度 疼 痛 的 类 鸦 片<br />

止 痛 剂 可 用 量 不 足 , 继 续 是 麻 管 局 严 重 关 注 的 一 个<br />

问 题 。 例 如 , 发 展 中 国 家 在 吗 啡 全 球 消 费 中 的 份 额<br />

继 续 只 是 6% 左 右 , 而 这 些 国 家 却 占 到 全 世 界 人 口 的<br />

80% 左 右 。2002 年 , 只 有 10 个 国 家 合 起 来 占 到 全 球<br />

吗 啡 消 费 总 量 的 87%, 近 年 来 这 种 差 距 似 乎 一 直 在<br />

进 一 步 扩 大 。 在 其 他 一 些 类 鸦 片 止 痛 剂 和 芬 太 尼 、<br />

二 氢 吗 啡 酮 和 羟 二 氢 可 待 因 酮 等 方 面 见 到 了 类 似 的<br />

趋 势 , 它 们 已 可 以 新 近 开 发 的 剂 量 形 式 获 得 ( 皮 下<br />

植 片 、 受 控 释 放 片 剂 )。 特 别 是 由 于 新 制 剂 成 本 因 素 ,<br />

全 世 界 消 费 几 乎 局 限 于 发 达 国 家 。<br />

172. 在 许 多 发 展 中 国 家 , 陪 替 丁 继 续 是 惟 一 可 用 的<br />

强 效 止 痛 剂 , 尽 管 可 供 数 量 不 足 。 在 几 个 国 家 , 一<br />

种 不 受 国 际 管 制 的 止 痛 剂 曲 马 多 也 被 用 来 治 疗 重 度<br />

疼 痛 。<br />

173. 在 过 去 的 10 年 中 , 用 于 治 疗 中 度 到 重 度 疼 痛<br />

的 麻 醉 品 的 消 费 水 平 在 几 乎 所 有 的 发 达 国 家 都 大 幅<br />

度 提 高 了 。 不 过 , 这 些 止 痛 剂 的 人 均 消 费 量 之 间 继<br />

续 存 在 差 异 。 东 欧 和 南 欧 各 国 这 些 药 品 的 消 费 量 大<br />

大 少 于 北 欧 和 西 欧 各 国 。 美 国 继 续 是 强 效 类 鸦 片 止<br />

痛 剂 的 主 要 消 费 国 。2002 年 , 仅 仅 美 国 一 国 就 占 到<br />

芬 太 尼 全 球 消 费 的 54%, 二 氢 吗 啡 酮 全 球 消 费 的<br />

51%, 吗 啡 全 球 消 费 的 48% 和 羟 二 氢 可 待 因 酮 全 球<br />

消 费 的 88%。<br />

提 高 镇 痛 麻 醉 品 可 获 性 的 努 力<br />

174. 依 照 其 授 权 , 麻 管 局 努 力 支 持 医 用 特 别 是 镇 痛<br />

所 需 麻 醉 品 的 可 获 性 , 同 时 又 防 止 它 们 转 为 非 法 使<br />

用 。 麻 管 局 继 续 核 可 和 传 播 卫 生 组 织 2000 年 在 题 为<br />

“ 实 现 国 家 类 鸦 片 活 性 肽 管 制 政 策 的 平 衡 : 评 估 的<br />

指 导 方 针 ” 的 文 件 中 发 表 的 国 家 类 鸦 片 活 性 肽 管 制<br />

政 策 指 导 方 针 。 34 麻 管 局 赞 赏 卫 生 组 织 再 次 强 调 打<br />

击 艾 滋 病 病 毒 / 艾 滋 病 , 并 将 寻 求 使 发 展 中 国 家 的 病<br />

人 能 够 得 到 所 需 的 药 品 。 麻 管 局 希 望 专 注 于 人 体 免<br />

疫 机 能 丧 失 病 毒 / 后 天 免 疫 机 能 丧 失 综 合 症 ( 艾 滋 病<br />

病 毒 / 艾 滋 病 ) 的 治 疗 将 有 助 于 通 过 这 些 国 家 的 卫 生<br />

部 门 提 高 有 关 痛 疼 处 置 所 需 药 品 的 可 获 性 。<br />

175. 受 到 国 际 管 制 的 类 鸦 片 止 痛 剂 如 吗 啡 和 可 待<br />

28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因 , 列 入 了 卫 生 组 织 的 必 需 药 品 示 范 表 。 这 些 效 用<br />

和 安 全 性 已 获 证 明 的 药 品 应 在 全 球 范 围 方 便 提 供 用<br />

于 治 疗 疼 痛 。 麻 管 局 已 在 世 界 卫 生 大 会 上 向 国 际 社<br />

会 讲 过 这 个 问 题 。 麻 管 局 鼓 励 发 达 国 家 与 卫 生 组 织<br />

合 作 , 向 发 展 中 国 家 提 供 援 助 , 对 于 如 何 制 定 或 改<br />

进 国 家 疼 痛 治 疗 政 策 培 训 它 们 的 卫 生 当 局 和 医 务<br />

界 。<br />

176. 麻 管 局 强 调 , 在 许 多 发 展 中 国 家 提 高 类 鸦 片 止<br />

痛 剂 的 可 获 性 不 仅 取 决 于 有 关 国 家 政 策 的 改 变 , 也<br />

取 决 于 医 药 工 业 的 合 作 意 愿 。 阿 片 剂 原 料 目 前 的 全<br />

球 产 量 足 以 增 加 对 世 界 人 口 的 阿 片 剂 供 应 量 。 因 此 ,<br />

麻 管 局 鼓 励 各 制 造 国 与 医 药 工 业 合 作 , 继 续 探 索 各<br />

种 办 法 , 使 类 鸦 片 止 痛 剂 为 资 金 稀 缺 和 消 费 水 平 低<br />

的 国 家 更 能 承 受 。<br />

177. 麻 管 局 满 意 地 注 意 到 , 几 个 国 家 的 政 府 继 续 采<br />

取 步 骤 提 高 镇 痛 所 需 的 类 鸦 片 活 性 肽 的 可 获 性 。 例 如<br />

在 美 国 , 疼 痛 和 政 策 研 究 小 组 —— 卫 生 组 织 的 一 个 协<br />

作 中 心 —— 报 告 该 国 姑 息 治 疗 取 得 了 出 色 的 进 展 , 表<br />

明 有 机 会 作 出 进 一 步 的 改 进 。 美 国 止 痛 协 会 最 近 出 版<br />

了 有 关 癌 症 疼 痛 处 置 的 更 新 版 指 导 方 针 。 中 国 简 化 了<br />

医 院 使 用 类 鸦 片 活 性 肽 的 手 续 和 增 加 了 拥 有 这 些 药<br />

品 处 方 权 的 医 生 数 。 在 巴 拿 马 , 正 在 采 取 步 骤 执 行 扩<br />

大 类 鸦 片 止 痛 剂 处 方 有 效 性 的 新 的 立 法 。<br />

178. 类 鸦 片 止 痛 剂 消 费 水 平 低 但 人 均 收 入 较 高 的 部<br />

分 国 家 也 对 麻 管 局 提 高 可 获 性 的 敦 促 作 出 了 响 应 。<br />

在 巴 林 , 卫 生 部 与 医 务 界 之 间 开 始 了 讨 论 以 便 根 据<br />

卫 生 组 织 的 指 导 方 针 拟 订 关 于 疼 痛 处 置 的 国 家 政<br />

策 。 新 加 坡 卫 生 当 局 初 步 审 查 了 该 国 麻 醉 品 的 可 获<br />

性 和 服 用 情 况 。 当 局 建 立 了 治 疗 重 度 疼 痛 病 人 的 治<br />

疗 机 制 , 包 括 制 定 癌 症 疼 痛 的 临 床 实 践 指 导 方 针 和<br />

将 几 种 类 鸦 片 活 性 肽 列 入 卫 生 部 的 标 准 药 品 表 中 。<br />

在 大 韩 民 国 , 医 生 和 病 人 有 关 使 用 类 鸦 片 止 痛 剂 的<br />

消 极 观 念 以 及 开 处 方 的 医 生 对 执 行 管 制 条 例 中 非 故<br />

意 失 误 的 法 律 后 果 的 担 忧 , 被 引 述 为 消 费 水 平 低 的<br />

原 因 之 一 。<br />

179. 麻 管 局 提 议 , 拥 有 足 够 财 政 资 源 的 国 家 的 卫 生<br />

和 管 理 当 局 , 如 遇 到 类 似 的 问 题 , 应 就 如 何 合 理 使<br />

用 类 鸦 片 活 性 肽 治 疗 疼 痛 问 题 与 医 务 界 展 开 讨 论 ,<br />

促 进 提 高 这 些 药 品 的 可 获 性 。<br />

180. 麻 管 局 仍 然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 许 多 发 展 中 国 家 特<br />

别 是 在 非 洲 , 用 于 治 疗 疼 痛 的 麻 醉 品 的 消 费 继 续 处<br />

于 极 低 的 水 平 。 麻 管 局 呼 吁 有 关 国 家 的 政 府 认 定 使<br />

局 面 改 观 的 办 法 , 并 就 此 问 题 与 卫 生 组 织 密 切 合 作 。<br />

精 神 药 物 的 消 费<br />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兴 奋 剂 的 消 费<br />

181. 国 际 管 制 的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兴 奋 剂 用 于 治 疗 注 意<br />

力 缺 失 症 (ADD; 在 美 国 叫 做 注 意 力 缺 失 / 活 动 亢 进<br />

失 调 ,ADHD) 和 发 作 性 睡 症 及 用 作 减 食 欲 剂 治 疗<br />

肥 胖 症 。 直 至 1970 年 代 初 , 苯 丙 胺 和 甲 ( 基 ) 苯 丙<br />

胺 曾 被 大 量 用 作 减 食 欲 剂 。 自 那 时 以 来 苯 丙 胺 和 甲<br />

( 基 ) 苯 丙 胺 的 此 种 用 法 已 经 中 止 或 减 少 到 只 使 用<br />

少 量 的 程 度 。 苯 甲 吗 啉 的 医 用 已 经 全 球 中 止 , 而 芬<br />

乃 他 林 只 在 不 多 几 个 国 家 开 处 方 。 用 于 治 疗 ADD 的<br />

甲 ( 基 ) 苯 丙 胺 的 使 用 在 许 多 国 家 正 在 增 加 。 在 有<br />

些 国 家 , 苯 丙 胺 和 匹 吗 林 也 用 于 治 疗 这 种 失 调 症 。<br />

近 年 来 , 苯 丙 胺 用 于 该 目 的 的 情 况 迅 速 增 加 。《1971<br />

年 公 约 》 表 三 和 表 四 中 的 数 种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被 用<br />

作 减 食 欲 剂 。<br />

《1971 年 公 约 》 表 二 中 用 于 治 疗 注 意 力 缺 失 症 的 兴<br />

奋 剂<br />

182. 使 用 《1971 年 公 约 》 表 二 中 治 疗 注 意 力 缺 失<br />

29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症 的 兴 奋 剂 的 情 况 继 续 有 增 无 减 。 用 于 这 个 目 的 的<br />

药 物 包 括 哌 醋 甲 酯 和 两 种 苯 丙 胺 , 主 要 是 右 旋 苯 丙<br />

胺 但 苯 丙 胺 也 日 益 增 加 。 这 些 药 物 医 用 的 趋 势 主 要<br />

受 美 国 情 况 发 展 的 影 响 , 它 是 治 疗 ADD 的 兴 奋 剂 的<br />

全 球 主 要 使 用 国 。1990 年 代 的 大 部 分 时 间 里 主 要 使<br />

用 哌 醋 甲 酯 , 但 自 1990 年 代 后 期 日 益 增 加 的 安 非 他<br />

类 处 方 量 导 致 美 国 使 用 相 同 剂 量 数 的 苯 丙 胺 类 和 哌<br />

醋 甲 酯 。2002 年 , 所 有 三 种 药 物 医 用 量 合 起 来 接 近<br />

1998 年 消 费 量 的 两 倍 , 因 为 美 国 哌 醋 甲 酯 的 消 费 增<br />

加 了 60%, 达 到 17.6 吨 , 而 苯 丙 胺 类 治 疗 ADD 的<br />

用 量 增 加 了 近 80%, 达 到 9 吨 。<br />

183. 虽 然 美 国 仍 是 哌 醋 甲 酯 和 苯 丙 胺 的 主 要 消 费<br />

国 , 治 疗 ADD 使 用 的 哌 醋 甲 酯 在 许 多 其 他 国 家 也 急<br />

剧 增 加 。 大 幅 度 增 长 的 消 费 率 多 数 出 现 在 欧 洲 国 家 ,<br />

而 以 前 的 两 个 主 要 消 费 国 澳 大 利 亚 和 加 拿 大 消 费 目<br />

前 已 不 见 增 长 甚 至 下 降 了 。 在 过 去 5 年 中 , 有 些 欧<br />

洲 国 家 如 比 利 时 、 德 国 、 冰 岛 和 荷 兰 等 国 消 费 量 增<br />

加 了 150% 至 350%。 与 哌 醋 甲 酯 形 成 对 照 , 苯 丙 胺<br />

的 用 量 尚 未 赶 上 美 国 的 程 度 。 报 告 大 量 使 用 苯 丙 胺<br />

治 疗 ADD 的 惟 一 另 两 个 国 家 是 澳 大 利 亚 和 加 拿 大 ,<br />

虽 然 比 美 国 的 水 平 低 得 多 。<br />

184. 这 些 药 物 日 益 增 加 的 制 造 和 消 费 已 导 致 表 二 兴<br />

奋 剂 的 可 获 得 性 增 加 。2002 年 , 仅 美 国 一 国 就 制 造<br />

了 13 亿 统 计 定 义 日 剂 量 (S-DDD) 的 哌 醋 甲 酯 和 苯 丙<br />

胺 , 比 1992 年 的 制 造 水 平 增 长 了 700% 以 上 。 麻 管<br />

局 注 意 到 , 由 于 苯 丙 胺 的 兴 奋 特 性 ,1960 年 代 和<br />

1970 年 代 初 合 法 制 造 的 苯 丙 胺 高 峰 消 费 之 后 是 这 些<br />

药 物 大 规 模 的 转 移 和 使 用 。 它 们 的 滥 用 是 由 于 将 它<br />

们 作 为 减 食 欲 剂 给 大 批 居 民 开 出 处 方 开 始 的 。 当 时 ,<br />

美 国 一 国 每 年 就 制 造 了 几 十 亿 片 苯 丙 胺 ,1971 年 的<br />

最 高 产 量 约 达 120 亿 片 。 虽 然 用 于 治 疗 ADD 哌 醋 甲<br />

酯 和 苯 丙 胺 的 制 造 量 仍 只 有 这 一 先 前 最 高 产 量 的 十<br />

分 之 一 , 但 是 最 近 10 年 期 间 目 前 趋 势 劲 头 特 足 的 发<br />

展 要 求 进 行 严 密 的 观 察 , 这 种 年 增 长 率 会 不 会 最 终<br />

导 致 与 1970 年 代 初 相 似 的 局 面 , 当 时 这 种 药 物 的 广<br />

泛 的 可 获 性 只 能 靠 在 美 国 实 行 联 邦 法 律 (《 管 制 药 物<br />

法 》 和 适 用 配 额 减 少 ) 加 以 遏 制 。<br />

185. 关 于 哌 醋 甲 酯 滥 用 和 转 移 的 报 告 进 一 步 证 实 了<br />

麻 管 局 的 这 种 担 忧 。 美 国 国 家 药 物 滥 用 研 究 所 ( 药<br />

物 滥 用 研 究 所 ) 警 告 , 滥 用 处 方 药 仍 是 一 个 严 重 的<br />

公 共 卫 生 问 题 。 在 美 国 , 哌 醋 甲 酯 的 滥 用 在 许 多 大<br />

城 市 的 11-18 岁 的 学 生 中 最 为 盛 行 , 而 且 有 时 候 与<br />

海 洛 因 和 可 卡 因 混 合 滥 用 。<br />

186. 青 少 年 和 刚 成 年 的 年 轻 人 中 滥 用 哌 醋 甲 酯 和 苯<br />

丙 胺 报 告 的 一 个 特 别 令 人 震 惊 的 方 面 是 青 少 年 不 难<br />

从 朋 友 或 同 学 那 里 搞 到 它 们 。 此 外 , 有 时 闯 入 学 校<br />

并 盗 窃 了 药 品 , 而 学 校 又 不 能 说 明 被 窃 的 数 量 。 联<br />

合 王 国 也 发 来 了 关 于 哌 醋 甲 酯 从 合 法 用 途 转 移 的 类<br />

似 报 告 。 也 许 最 令 人 不 安 的 趋 势 是 青 少 年 不 认 为 这<br />

种 药 物 的 滥 用 是 严 重 的 问 题 。<br />

187. 麻 管 局 要 求 有 关 国 家 的 主 管 当 局 对 用 于 治 疗<br />

ADD 的 表 二 兴 奋 剂 的 转 移 、 贩 运 和 滥 用 提 高 警 惕 ,<br />

并 将 这 一 领 域 所 有 新 的 事 态 发 展 通 知 麻 管 局 。 特 别<br />

是 , 在 允 许 通 过 学 校 经 销 哌 醋 甲 酯 的 少 数 国 家 中 ,<br />

必 须 适 当 审 查 和 执 行 管 制 措 施 。<br />

188. 麻 管 局 还 关 注 通 过 互 联 网 非 法 销 售 哌 醋 甲 酯<br />

和 做 广 告 的 问 题 , 这 样 做 违 反 了 国 际 贸 易 管 制 和 处<br />

方 要 求 。 在 一 则 互 联 网 的 此 种 广 告 中 , 误 导 地 将 哌<br />

醋 甲 酯 说 成 为 轻 度 的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兴 奋 剂 , 而 未 对<br />

它 的 滥 用 可 能 性 提 出 任 何 警 告 , 而 且 也 不 给 出 关 于<br />

管 制 状 况 的 信 息 。 要 求 各 国 管 制 当 局 竭 尽 全 力 制 止<br />

这 种 做 法 , 因 为 它 所 广 泛 传 播 的 是 对 于 不 明 真 相 的<br />

顾 客 来 说 有 严 重 健 康 后 果 而 且 错 误 和 不 完 整 的 药<br />

30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物 信 息 。<br />

苯 并 二 氮 艹<br />

卓 的 使 用<br />

189. 苯 并 二 氮 艹 卓 的 全 球 消 费 仍 处 于 高 水 平 ,2002<br />

年 制 造 了 超 过 310 亿 的 统 计 定 义 日 剂 量 。 较 大 的 分<br />

组 即 苯 并 二 氮 艹 卓 类 抗 焦 虑 药 占 到 230 亿 剂 量 , 而 苯<br />

并 二 氮 艹 卓 类 镇 静 安 眠 药 占 到 近 80 亿 剂 量 。 由 于 各 种<br />

经 济 和 社 会 原 因 , 苯 并 二 氮 艹 卓 并 不 是 开 给 世 界 绝 大<br />

多 数 的 人 消 费 的 。 人 均 消 费 最 多 的 国 家 在 欧 洲 。<br />

190. 许 多 区 域 报 告 滥 用 苯 并 二 氮 艹 卓 。 不 过 难 以 获 得<br />

关 于 滥 用 率 的 可 靠 信 息 。 美 麻 管 局 鼓 励 哌 醋 甲 酯 消<br />

费 水 平 高 的 国 家 着 手 评 价 本 国 哌 醋 甲 酯 的 滥 用 率 。<br />

审 查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的 统 计 定 义 日 剂 量<br />

191.2002 年 和 2003 年 , 麻 管 局 审 查 了 它 用 来 分 析<br />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消 费 水 平 的 统 计 定 义 日 剂 量<br />

(S-DDD)。 统 计 定 义 日 剂 量 (S-DDD) 是 用 于 统 计<br />

分 析 目 的 的 技 术 测 量 单 位 , 并 不 是 建 议 的 处 方 剂 量 。<br />

由 于 上 述 审 查 , 修 改 了 数 种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的<br />

S-DDD, 其 中 考 虑 到 了 这 些 药 品 多 数 共 同 剂 量 和 服<br />

用 方 法 方 面 及 它 们 使 用 指 示 方 面 的 情 况 发 展 。 例 如 ,<br />

吗 啡 的 S-DDD 从 30 毫 克 改 为 100 毫 克 。 所 有 修 改<br />

35<br />

36<br />

的 详 情 可 查 阅 麻 管 局 关 于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的<br />

报 告 。<br />

G. 麻 管 局 2000 年 出 访 的 后 续 行 动<br />

192. 为 了 推 进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条 约 的 目 标 , 麻 管 局<br />

定 期 审 查 各 国 遵 守 条 约 规 定 的 总 体 情 况 和 特 别 是 在<br />

其 出 访 各 国 后 各 国 政 府 执 行 麻 管 局 建 议 所 取 得 的 进<br />

展 。<br />

193.2003 年 , 接 受 此 种 审 查 的 国 家 包 括 萨 尔 瓦 多<br />

( 见 下 文 第 307 段 )、 爱 尔 兰 ( 见 下 文 第 562-563 段 )、<br />

巴 拉 圭 ( 见 下 文 第 377 段 )、 俄 罗 斯 联 邦 和 塞 尔 加 尔<br />

( 见 下 文 第 275-276 段 ), 麻 管 局 2000 年 曾 派 遣 访<br />

问 团 出 访 了 这 些 国 家 。<br />

H. 确 保 执 行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的 措 施<br />

麻 管 局 根 据 《1961 年 公 约 》 第 14 条 和 《1971 年 公<br />

约 》 第 19 条 采 取 的 行 动<br />

194. 自 1997 年 以 来 , 麻 管 局 对 数 目 有 限 的 各 公 约<br />

缔 约 国 正 式 援 引 了 《1961 年 公 约 》 第 14 条 和 ( 或 )<br />

《1971 年 公 约 》 第 19 条 , 这 是 一 项 确 保 执 行 《1961<br />

年 公 约 》 和 ( 或 )《1971 年 公 约 》 条 款 的 措 施 。 麻<br />

管 局 的 目 标 一 直 是 每 当 其 他 手 段 失 败 时 就 鼓 励 遵 守<br />

这 两 项 公 约 。 在 麻 管 局 决 定 提 请 缔 约 各 国 、 经 济 及<br />

社 会 理 事 会 和 麻 醉 品 委 员 会 注 意 之 前 将 不 会 提 及 有<br />

关 国 家 的 名 字 , 就 如 阿 富 汗 的 情 况 那 样 。 在 有 时 候<br />

依 照 第 14 和 第 19 条 规 定 与 麻 管 局 进 行 长 时 间 对 话<br />

后 , 多 数 国 家 已 采 取 了 补 救 措 施 , 导 致 麻 管 局 决 定<br />

终 止 针 对 这 些 缔 约 国 采 取 的 任 何 行 动 。<br />

195.2003 年 , 在 审 查 遵 守 公 约 情 况 的 过 程 中 , 麻<br />

管 局 决 定 终 止 根 据 《1971 年 公 约 》 第 19 条 规 定 针<br />

对 一 国 采 取 的 行 动 , 其 中 考 虑 到 了 在 该 国 充 分 遵 守<br />

上 述 公 约 方 面 取 得 的 进 展 。 麻 管 局 希 望 该 国 将 继 续<br />

努 力 确 保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的 规 定 充 分 得 到 尊 重 和<br />

执 行 。<br />

196. 麻 管 局 关 切 地 注 意 到 , 继 续 对 其 援 引 《1961<br />

年 公 约 》 第 14 条 和 《1971 年 公 约 》 第 19 条 规 定 的<br />

措 施 的 一 个 国 家 , 继 续 未 能 适 当 管 制 麻 醉 品 和 精 神<br />

药 物 并 履 行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规 定 的 报 告 义 务 , 但<br />

与 该 国 的 磋 商 正 在 进 行 之 中 。<br />

197. 麻 管 局 敦 促 该 国 政 府 响 应 它 的 关 注 和 立 即 采 取<br />

31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行 动 补 救 局 面 。《1961 年 公 约 》 第 14 条 和 《1971 年<br />

公 约 》 第 19 条 规 定 的 措 施 包 括 日 益 严 重 的 步 骤 。 麻<br />

管 局 将 继 续 监 测 该 国 的 情 况 发 展 以 确 保 该 国 政 府 取<br />

得 进 展 。 再 不 采 取 补 救 行 动 可 能 导 致 麻 管 局 根 据 两<br />

项 条 款 进 一 步 采 取 行 动 并 最 终 由 麻 管 局 提 议 经 社 理<br />

事 会 对 有 关 国 家 实 施 禁 运 。<br />

根 据 《1961 年 公 约 》 第 14 条 规 定 与 阿 富 汗 当 局 的<br />

磋 商<br />

198. 麻 管 局 审 查 了 阿 富 汗 的 药 物 管 制 情 况 和 临 时 当<br />

局 依 照 麻 管 局 2002 年 8 月 根 据 《1961 年 公 约 》 第<br />

14 条 规 定 与 其 进 行 的 磋 商 在 执 行 麻 管 局 建 议 方 面 取<br />

得 的 进 展 。<br />

199.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阿 富 汗 临 时 当 局 在 国 家 安 全 委<br />

员 会 下 面 建 立 了 反 麻 醉 品 局 ( 反 麻 局 ), 这 是 一 个 国<br />

家 药 物 管 制 机 构 , 全 盘 负 责 国 内 和 国 际 两 级 所 有 药<br />

物 管 制 问 题 的 协 调 和 合 作 。<br />

200. 麻 管 局 进 而 注 意 到 , 在 毒 品 和 犯 罪 问 题 办 事 处<br />

和 联 合 王 国 援 助 下 由 国 家 安 全 委 员 会 制 定 的 国 家 药<br />

物 管 制 战 略 于 2003 年 3 月 被 阿 富 汗 临 时 当 局 通 过 。<br />

这 项 战 略 的 总 体 目 标 是 消 除 麻 醉 品 、 精 神 药 物 和 前<br />

体 的 种 植 、 生 产 、 滥 用 和 在 阿 富 汗 境 内 和 出 入 该 国<br />

贩 运 它 们 , 特 别 是 订 定 了 2008 年 以 前 将 非 法 种 植 减<br />

少 70% 和 在 2013 年 以 前 完 全 铲 除 的 时 限 。<br />

201. 在 承 认 阿 富 汗 临 时 当 局 政 府 取 得 的 进 展 的 同<br />

时 , 麻 管 局 仍 感 到 严 重 关 切 的 是 , 尽 管 阿 富 汗 临 时<br />

当 局 作 出 了 强 有 力 的 承 诺 和 努 力 , 罂 粟 的 非 法 种 植<br />

仍 在 阿 富 汗 不 断 扩 大 。 特 别 是 2003 年 , 罂 粟 的 非 法<br />

种 植 扩 大 到 了 某 些 新 的 地 区 , 尽 管 部 分 传 统 的 罂 粟<br />

种 植 省 份 赫 尔 曼 德 、 坎 大 哈 、 楠 格 哈 尔 和 乌 鲁 兹 甘<br />

等 有 所 减 少 。 据 毒 品 和 犯 罪 问 题 办 事 处 进 行 的 调 查 ,<br />

与 2002 年 相 比 , 种 植 面 积 和 产 量 两 者 都 增 加 了 , 这<br />

一 年 在 阿 富 汗 恢 复 了 大 规 模 的 非 法 种 植 , 非 法 鸦 片<br />

的 产 量 可 能 超 过 3,400 吨 。<br />

202. 麻 管 局 重 申 , 非 法 作 物 种 植 的 防 止 和 最 终 铲 除<br />

对 阿 富 汗 临 时 当 局 履 行 条 约 义 务 极 端 重 要 , 而 且 只<br />

有 在 向 种 植 农 提 供 可 持 续 的 替 代 生 计 的 同 时 充 分 尊<br />

重 和 严 格 执 行 有 关 法 律 才 能 做 到 这 一 点 。 麻 管 局 敦<br />

促 阿 富 汗 临 时 当 局 采 取 适 当 措 施 确 保 在 执 行 鸦 片 生<br />

产 禁 令 方 面 取 得 进 展 , 而 且 按 国 家 药 物 管 制 战 略 所<br />

定 的 目 标 , 在 今 后 几 年 中 有 效 防 止 和 大 幅 度 减 少 阿<br />

富 汗 国 内 的 非 法 种 植 。<br />

203. 阿 富 汗 鸦 片 的 贸 易 产 生 资 金 , 这 些 资 金 腐 蚀 机<br />

构 、 滋 生 恐 怖 主 义 和 叛 乱 , 并 导 致 区 域 不 稳 定 。 麻<br />

管 局 重 申 , 在 阿 富 汗 实 现 和 平 、 安 全 和 经 济 发 展 ,<br />

与 药 物 管 制 问 题 的 解 决 紧 密 联 系 在 一 起 。<br />

204. 麻 管 局 关 切 地 注 意 到 , 在 过 去 18 个 月 中 重 建<br />

工 作 取 得 了 有 限 的 进 展 , 随 之 发 生 的 却 是 各 种 非 法<br />

活 动 , 包 括 药 物 生 产 和 贩 运 , 并 成 为 阿 富 汗 收 入 和<br />

就 业 主 要 的 来 源 之 一 。 这 种 局 面 进 一 步 增 大 不 安 全<br />

和 目 无 法 规 的 程 度 , 妨 碍 临 时 当 局 打 击 这 些 非 法 活<br />

动 的 努 力 。 因 此 , 处 理 阿 富 汗 严 重 的 药 物 管 制 形 势<br />

是 一 个 紧 迫 的 问 题 , 它 要 求 国 际 社 会 提 供 广 泛 和 全<br />

面 的 支 助 。<br />

205. 鉴 于 阿 富 汗 药 物 管 制 形 势 严 峻 , 麻 管 局 于 2000<br />

年 6 月 对 该 国 正 式 援 引 了 《1961 年 公 约 》 第 14 条 ,<br />

而 且 还 提 请 该 项 公 约 的 缔 约 国 、 经 社 理 事 会 和 麻 醉<br />

品 委 员 会 注 意 这 种 形 势 。 本 条 款 的 援 引 将 继 续 有 效<br />

直 至 麻 管 局 确 认 阿 富 汗 遵 守 该 公 约 条 款 为 止 。 麻 管<br />

局 敦 促 国 际 社 会 特 别 是 捐 助 国 加 快 步 伐 援 助 阿 富 汗<br />

临 时 当 局 , 支 助 它 在 阿 富 汗 消 除 同 药 物 相 关 的 所 有<br />

非 法 活 动 的 努 力 。<br />

32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206.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在 毒 品 和 犯 罪 问 题 办 事 处 的 协<br />

助 下 起 草 的 一 项 国 家 药 物 管 制 法 已 获 通 过 , 并 敦 促<br />

阿 富 汗 临 时 当 局 采 取 必 要 步 骤 确 保 有 效 执 行 该 法 。<br />

207. 同 阿 富 汗 麻 醉 品 、 精 神 药 物 和 前 体 有 关 的 合 法<br />

活 动 的 管 制 问 题 仍 未 得 到 解 决 。 由 于 缺 乏 综 合 性 的<br />

药 物 管 制 立 法 以 实 现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的 目 标 , 以<br />

及 药 物 管 制 制 度 不 健 全 , 造 成 喀 布 尔 私 营 药 店 大 增 ,<br />

各 种 来 源 的 管 制 药 物 到 处 有 售 。 迫 切 需 要 使 现 行 的<br />

规 则 和 条 例 符 合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 以 确 保 管 制 药<br />

物 只 通 过 官 方 渠 道 经 销 , 同 时 又 满 足 供 应 国 内 医 用<br />

的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的 合 法 需 求 。<br />

208. 根 据 《1966 年 公 约 》 的 规 定 , 麻 管 局 将 与 阿<br />

富 汗 临 时 当 局 保 持 对 话 , 并 继 续 严 密 监 测 阿 富 汗 临<br />

时 当 局 在 遵 守 《1961 年 公 约 》 条 款 方 面 取 得 的 进 展 。<br />

I. 关 于 对 药 物 贩 运 进 行 处 罚 的 法 律 和 做 法<br />

209.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公 约 要 求 所 有 缔 约 国 根 据 其 国 家<br />

法 律 将 药 物 贩 运 和 各 种 有 关 非 法 活 动 定 为 犯 罪 。 各<br />

项 公 约 要 求 缔 约 各 方 考 虑 这 些 犯 罪 的 严 重 性 并 使 它<br />

们 受 到 适 当 的 制 裁 , 例 如 监 禁 或 其 他 形 式 的 自 由 剥<br />

夺 、 罚 款 和 没 收 。 在 某 些 性 质 轻 微 的 案 件 中 , 各 项<br />

公 约 允 许 以 其 他 方 式 替 代 定 罪 和 惩 罚 , 包 括 所 有 与<br />

个 人 使 用 相 关 的 犯 罪 , 即 占 有 、 购 买 或 种 植 药 物 供<br />

个 人 消 费 。 替 代 方 法 包 括 各 种 措 施 如 嗜 毒 者 的 教 育 、<br />

治 疗 、 康 复 并 使 之 重 新 融 入 社 会 。 各 项 公 约 一 般 交<br />

由 缔 约 各 国 依 靠 本 国 法 律 确 定 制 裁 的 类 型 和 程 度 或<br />

替 代 的 司 法 或 保 健 系 统 反 应 。<br />

210. 麻 管 局 在 审 查 缔 约 各 国 执 行 公 约 要 求 的 过 程 中<br />

注 意 到 , 虽 然 所 有 缔 约 国 都 确 定 了 基 本 的 药 物 贩 运<br />

犯 罪 , 但 若 干 缔 约 国 的 国 家 立 法 仍 需 纳 入 其 他 一 些<br />

犯 罪 , 例 如 同 化 学 品 转 用 于 药 物 非 法 制 造 有 关 的 犯<br />

罪 。 麻 管 局 通 过 国 别 访 问 团 或 换 文 提 醒 它 们 注 意 它<br />

们 ( 根 据 《1988 年 公 约 》 承 担 的 ) 条 约 义 务 。<br />

211. 麻 管 局 还 审 议 了 国 家 法 律 对 于 贩 运 药 物 犯 罪 规<br />

定 的 处 罚 类 型 和 程 度 的 问 题 , 其 中 铭 记 公 约 在 这 方<br />

面 留 给 缔 约 国 的 酌 处 权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依 据 每 个<br />

缔 约 国 有 关 药 物 问 题 、 法 律 制 度 和 刑 法 哲 理 的 具 体<br />

情 况 不 同 , 国 家 立 法 差 别 很 大 。 当 人 们 超 越 国 家 法<br />

律 的 书 面 文 本 考 虑 到 实 际 的 起 诉 和 定 罪 做 法 及 将 最<br />

严 重 犯 罪 定 为 目 标 的 方 法 时 , 就 能 注 意 到 甚 至 更 大<br />

的 多 样 性 。<br />

212.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各 国 对 于 相 同 等 级 犯 罪 的 处 罚<br />

和 制 裁 采 取 多 种 不 同 的 方 法 是 正 常 和 适 当 的 事 情 ,<br />

但 重 大 药 物 犯 罪 如 药 物 贩 运 、 洗 钱 和 化 学 品 贩 运 等<br />

处 罚 方 面 重 大 的 差 异 , 可 能 无 意 地 使 得 药 物 罪 犯 在<br />

某 些 国 家 活 动 具 有 吸 引 力 。 当 在 书 面 或 实 践 中 存 在<br />

此 种 差 异 时 , 就 给 罪 犯 创 造 机 会 , 将 有 效 刑 事 司 法<br />

反 应 风 险 最 小 的 管 辖 区 作 为 它 们 国 际 行 动 的 基 地 或<br />

利 用 这 种 管 辖 区 开 展 它 们 的 国 际 活 动 。《1988 年 公<br />

约 》 意 在 动 员 各 国 彼 此 更 加 统 一 处 罚 和 制 裁 , 从 而<br />

防 止 贩 运 药 物 者 选 择 风 险 最 小 的 管 辖 区 。<br />

213. 麻 管 局 审 议 了 给 药 物 贩 运 罪 处 死 刑 的 问 题 。 国<br />

际 药 物 管 制 公 约 既 不 鼓 励 也 不 禁 止 死 刑 , 它 们 有 关<br />

处 罚 的 规 定 未 提 及 死 刑 。 联 合 国 刑 事 司 法 标 准 和 规<br />

范 鼓 励 各 国 避 免 实 行 死 刑 。 联 合 国 保 护 面 临 死 刑 的<br />

人 的 权 利 的 保 障 条 款 ( 经 社 理 事 会 第 1984/50 号 决<br />

议 , 附 件 ) 努 力 使 死 刑 的 适 用 范 围 仅 限 于 最 严 重 的<br />

犯 罪 并 规 定 了 若 干 保 障 措 施 。 旨 在 废 除 死 刑 的 《 公<br />

民 及 政 治 权 利 国 际 公 约 第 二 项 任 择 议 定 书 》( 大 会<br />

第 44/128 号 决 议 , 附 件 ) 规 定 完 全 废 除 死 刑 , 只 是<br />

在 战 时 如 果 国 家 有 保 留 的 除 外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自<br />

1990 年 以 来 ,35 个 以 上 的 国 家 和 地 区 已 经 对 所 有 犯<br />

罪 废 除 了 死 刑 。 然 而 , 规 定 对 贩 运 药 物 实 施 死 刑 的<br />

33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国 家 的 数 目 从 1985 年 的 22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上 升 到<br />

1995 年 的 至 少 26 个 , 以 及 2000 年 的 至 少 34 个 。<br />

虽 然 至 少 34 个 国 家 的 法 律 规 定 对 药 物 贩 运 实 行 死<br />

刑 , 但 事 实 上 只 有 约 10 个 国 家 对 药 物 贩 运 者 判 处 和<br />

执 行 死 刑 , 而 且 大 都 在 亚 洲 。<br />

214.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如 果 请 求 国 的 立 法 规 定 死 刑 而<br />

被 请 求 国 的 立 法 不 这 样 规 定 , 死 刑 规 定 在 国 际 司 法<br />

互 助 、 引 渡 和 诉 讼 案 件 工 作 的 移 交 方 面 会 制 造 困 难 。<br />

死 刑 的 前 景 根 据 国 家 立 法 经 常 构 成 拒 绝 国 际 互 助 的<br />

强 制 或 酌 处 理 由 。<br />

J. 军 队 和 警 察 部 门 对 国 际 管 制 药 物 的 利 用<br />

215. 将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用 于 军 队 作 战 和 执 法 目 的<br />

已 有 悠 久 的 历 史 。 例 如 在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战 期 间 , 虽<br />

然 德 国 军 人 如 服 用 可 卡 因 或 阿 片 剂 将 被 关 进 监 狱 ,<br />

但 军 队 自 己 将 柏 飞 丁 ( 甲 基 苯 丙 胺 ) 连 同 酒 精 分 发<br />

给 军 人 。 同 期 日 军 中 广 泛 服 用 苯 丙 胺 以 促 进 军 人 的<br />

表 现 。 在 有 些 国 家 可 将 军 事 背 景 下 药 物 的 这 种 特 定<br />

服 用 被 视 为 后 来 药 物 滥 用 问 题 的 起 源 , 因 此 这 些 药<br />

物 后 来 流 行 于 人 口 其 他 部 分 。<br />

216. 麻 管 局 意 识 到 , 举 例 说 ,《1961 年 公 约 》 或 《1971<br />

年 公 约 》 规 定 列 入 表 中 的 药 物 主 要 是 苯 丙 胺 类 分 组 ,<br />

被 军 方 继 续 用 于 武 装 冲 突 中 , 而 且 还 正 在 研 究 进 一<br />

步 可 能 的 用 途 。 麻 管 局 认 为 , 这 种 类 型 的 药 物 使 用<br />

并 非 始 终 符 合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公 约 的 精 神 , 它 们 要 求<br />

各 国 政 府 将 麻 醉 品 的 使 用 只 限 于 医 疗 和 科 学 目 的 。<br />

麻 管 局 吁 请 各 国 政 府 务 必 使 军 事 和 执 法 部 门 在 其 使<br />

用 国 际 管 制 药 物 方 面 奉 行 可 靠 的 医 疗 实 践 的 原 则 ,<br />

并 在 这 些 部 门 适 用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公 约 。<br />

K. 减 少 伤 害 措 施<br />

217. 麻 管 局 负 责 审 查 一 国 采 取 的 措 施 是 否 符 合 三 个<br />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公 约 。 在 这 方 面 , 多 年 来 麻 管 局 对 于<br />

此 类 措 施 是 否 符 合 公 约 的 问 题 表 明 了 自 己 的 立 场 。<br />

麻 管 局 决 定 进 一 步 阐 明 这 一 问 题 。<br />

218. 各 项 公 约 未 载 有 、 提 及 或 界 定 “ 减 少 伤 害 ”。<br />

三 项 公 约 提 及 了 反 对 滥 用 药 物 的 措 施 。《1961 年 公<br />

约 》 第 38 条 提 到 一 国 需 要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药 物 滥 用 和<br />

嗜 毒 者 及 早 认 定 、 治 疗 、 事 后 关 怀 、 康 复 和 使 其 重<br />

新 融 入 社 会 。《1988 年 公 约 》 第 14 条 要 求 缔 约 各 国<br />

采 取 适 当 的 措 施 消 除 或 减 少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的 非<br />

法 需 求 , 以 期 减 少 人 的 痛 苦 。 该 公 约 的 最 终 目 标 是 ”<br />

减 少 伤 害 ”。<br />

219. 在 1993 年 的 报 告 中 , 麻 管 局 承 认 了 “ 减 少 伤<br />

害 ” 作 为 第 三 级 预 防 战 略 的 某 些 方 面 对 于 减 少 需 求<br />

目 的 的 重 要 性 。 37 在 其 2000 年 报 告 中 , 麻 管 局 重 申<br />

“ 减 少 伤 害 ” 方 案 能 在 综 合 性 的 减 少 药 物 需 求 战 略<br />

中 发 挥 一 定 的 作 用 , 但 在 执 行 此 类 方 案 时 不 应 影 响<br />

非 法 药 物 需 求 的 其 他 重 要 的 活 动 , 例 如 预 防 药 物 滥<br />

用 的 活 动 。 麻 管 局 提 请 注 意 这 样 一 个 事 实 , 即 “ 减<br />

少 伤 害 ” 方 案 不 能 被 视 为 取 代 减 少 需 求 方 案 。 38<br />

220. 在 其 2000 报 告 中 , 麻 管 局 还 指 出 , 由 于 部 分<br />

“ 减 少 伤 害 ” 措 施 存 在 着 争 议 , 关 于 其 优 劣 的 讨 论<br />

主 宰 了 药 物 政 策 问 题 的 公 开 辩 论 。 麻 管 局 感 到 遗 憾<br />

的 是 , 关 于 某 些 ” 减 少 伤 害 ” 措 施 的 讨 论 转 移 了 政<br />

府 对 重 要 的 减 少 需 求 活 动 如 基 本 预 防 或 以 戒 断 为 主<br />

的 治 疗 的 注 意 力 ( 和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还 转 移 了 政 府 用<br />

于 这 方 面 的 资 金 )。 39<br />

221. 若 干 国 家 的 政 府 自 1980 年 代 末 以 来 对 吸 毒 者<br />

实 施 了 针 头 / 注 射 器 交 换 或 分 配 方 案 , 其 目 的 是 限 制<br />

艾 滋 病 病 毒 / 艾 滋 病 的 扩 散 。 麻 管 局 坚 持 它 1987 年<br />

和 1988 年 已 经 表 明 的 立 场 , 40 即 各 国 政 府 需 要 采 取<br />

各 种 可 能 在 静 脉 注 射 嗜 毒 者 中 减 少 共 用 皮 下 注 射 针<br />

34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头 的 措 施 , 以 便 限 制 艾 滋 病 病 毒 / 艾 滋 病 的 传 播 。 与<br />

此 同 时 , 麻 管 局 还 一 直 强 调 , 任 何 预 防 性 措 施 都 不<br />

应 促 进 或 便 利 药 物 滥 用 。 麻 管 局 欢 迎 麻 醉 品 委 员 会<br />

第 46/2 号 决 议 , 它 呼 吁 所 有 国 家 加 强 努 力 减 少 非 法<br />

药 物 的 需 求 , 其 中 在 其 国 家 药 物 管 制 政 策 中 考 虑 到<br />

艾 滋 病 病 毒 感 染 的 药 物 相 关 的 传 播 。<br />

222. 许 多 国 家 的 政 府 选 择 将 替 代 和 调 养 治 疗 作 为 吸<br />

毒 者 医 疗 的 形 式 之 一 , 为 了 某 个 具 体 的 治 疗 目 的 ,<br />

由 医 生 开 出 作 用 与 依 赖 药 物 类 似 但 风 险 程 度 低 的 药<br />

物 。 虽 然 结 果 是 混 杂 的 而 且 依 赖 于 许 多 因 素 , 但 它<br />

的 实 施 并 不 构 成 对 条 约 规 定 的 任 何 违 反 , 可 以 根 据<br />

既 定 的 本 国 可 靠 的 医 疗 实 践 使 用 任 何 药 物 进 行 此 种<br />

治 疗 。 麻 管 局 多 年 来 按 照 它 根 据 《1961 年 公 约 》 估<br />

计 制 度 承 担 的 任 务 , 讨 论 和 确 认 了 各 国 政 府 需 要 用<br />

于 此 种 目 的 的 数 量 。 就 如 医 用 的 概 念 一 样 , 条 约 未<br />

给 治 疗 下 定 义 , 因 此 缔 约 各 国 和 麻 管 局 拥 有 某 种 灵<br />

活 性 。<br />

223. 在 有 些 国 家 , 已 建 立 了 各 种 设 施 , 嗜 毒 者 可 在<br />

那 里 给 自 己 注 射 非 法 得 来 的 药 物 。 各 自 的 国 家 药 物<br />

管 制 立 法 允 许 这 种 做 法 , 或 各 国 政 府 只 是 容 许 或 容<br />

忍 地 方 政 府 或 机 构 的 此 种 主 动 行 动 。 麻 管 局 在 多 个<br />

场 合 包 括 在 其 最 近 的 年 度 报 告 中 指 出 , 此 类 设 施 的<br />

运 作 仍 是 一 个 令 人 严 重 关 切 的 根 源 。 麻 管 局 重 申 它<br />

们 违 反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公 约 的 规 定 。<br />

224. 麻 管 局 重 申 ,《1961 年 公 约 》 第 4 条 责 成 缔 约<br />

各 国 确 保 “ 药 物 的 生 产 、 制 造 、 进 出 口 、 经 销 、 贸<br />

易 和 占 有 仅 限 于 医 疗 和 科 学 目 的 。 因 此 , 从 法 律 观<br />

点 看 , 此 类 设 施 违 反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公 约 。<br />

225. 在 合 成 药 品 主 要 是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的 滥 用 已 广<br />

泛 扩 散 的 部 分 国 家 , 当 局 也 提 供 设 施 测 试 各 种 药 物<br />

( 通 常 为 片 剂 的 形 式 ) 的 构 成 和 质 量 并 再 退 还 嗜 毒<br />

者 , 将 测 试 结 果 告 知 他 们 , 且 如 果 成 分 不 纯 或 掺 假 ,<br />

特 地 提 醒 他 们 。 麻 管 局 感 到 关 切 , 此 种 做 法 给 药 物<br />

滥 用 的 风 险 传 达 错 误 的 信 息 , 而 且 给 嗜 毒 者 带 来 虚<br />

假 的 安 全 感 , 因 而 违 背 各 项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公 约 要 求<br />

各 国 政 府 作 出 的 预 防 药 物 滥 用 的 努 力 。 麻 管 局 注 意<br />

到 , 进 行 此 种 药 物 测 试 的 首 批 国 家 之 一 荷 兰 政 府 宣<br />

布 , 已 终 止 在 聚 会 和 俱 乐 部 测 试 药 丸 的 方 案 以 避 免<br />

传 达 与 预 防 药 物 滥 用 努 力 事 与 愿 违 的 信 息 。<br />

226. 麻 管 局 呼 吁 打 算 将 “ 减 少 伤 害 ” 措 施 纳 入 其 减<br />

少 需 求 战 略 的 各 国 政 府 仔 细 分 析 此 类 措 施 的 总 体 效<br />

果 , 有 时 候 它 们 对 于 某 个 人 或 当 地 社 区 可 能 是 积 极<br />

的 , 但 在 国 家 和 国 际 两 级 可 能 具 有 深 远 的 负 面 后 果 。<br />

L. 医 用 的 定 义<br />

227. 虽 然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公 约 要 求 缔 约 各 国 将 药 物 的<br />

生 产 、 制 造 、 进 出 口 、 经 销 、 贸 易 和 持 有 只 限 于 医<br />

疗 和 科 学 目 的 , 但 各 项 公 约 并 未 给 出 “ 医 疗 和 科 学<br />

目 的 ” 这 一 术 语 的 定 义 而 是 留 由 缔 约 各 国 决 定 。<br />

228. 目 前 的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公 约 中 用 语 “ 医 用 ” 和 “ 医<br />

疗 目 的 ” 在 早 先 的 条 约 中 即 存 在 。 例 如 ,1931 年 《 限<br />

制 制 造 及 调 节 分 配 麻 醉 品 公 约 》 41 提 及 了 “ 医 疗 需<br />

要 ”。 现 行 的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公 约 或 这 些 公 约 的 评 注 中<br />

都 未 对 这 些 用 语 下 过 任 何 精 确 的 定 语 。 然 而 ,《1971<br />

年 公 约 》 要 求 卫 生 组 织 在 某 种 药 物 被 考 虑 接 受 国 际<br />

管 制 时 评 估 它 的 “ 用 途 ”。<br />

229. 卫 生 组 织 药 物 依 赖 专 家 委 员 会 第 十 六 次 报 告<br />

指 出 , 国 际 管 制 的 类 型 和 程 度 必 须 基 于 两 点 考 虑 :a)<br />

公 共 卫 生 风 险 的 程 度 , 和 b) 药 物 在 医 疗 中 的 用 途 。<br />

230. 药 物 的 用 途 必 须 兼 顾 风 险 和 效 益 。 在 无 治 疗 用<br />

途 可 靠 证 据 的 情 况 下 , 必 须 求 助 于 药 物 的 用 途 名 声 ,<br />

它 反 映 开 业 医 生 或 专 家 组 的 普 遍 意 见 。 这 种 意 见 可<br />

42<br />

35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能 随 时 间 变 化 。 例 如 , 可 能 发 现 新 的 可 取 或 不 可 取<br />

的 效 用 , 而 且 随 着 新 发 现 的 到 来 , 某 种 药 物 可 能 出<br />

现 新 的 应 用 或 变 得 过 时 。 药 物 在 能 够 上 市 销 售 前 ,<br />

疗 效 和 安 全 性 是 必 须 证 实 的 基 本 条 件 。 许 多 国 家 的<br />

政 府 承 认 有 责 任 确 保 提 供 使 用 的 药 物 符 合 既 定 的 疗<br />

效 和 安 全 性 标 准 。 某 种 药 物 的 用 途 考 虑 远 远 超 出 医<br />

用 的 范 围 , 而 且 包 括 它 的 可 用 性 和 成 本 及 开 处 方 和<br />

服 用 者 的 知 识 和 经 验 。<br />

231. 由 于 文 化 、 环 境 和 遗 传 等 因 素 , 药 物 对 不 同 社<br />

区 的 人 口 可 能 有 着 不 同 的 效 果 , 而 且 疗 效 和 安 全 性<br />

受 各 种 因 素 影 响 , 包 括 营 养 状 况 和 是 否 存 在 传 染 病 ,<br />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 消 化 道 损 伤 等 。 因 此 , 发 达 国 家 的<br />

经 验 和 它 们 对 某 种 药 物 疗 用 途 、 安 全 性 和 疗 效 的 评<br />

价 未 必 适 用 于 发 展 中 国 家 , 反 之 亦 然 。 看 来 国 际 药<br />

物 管 制 公 约 的 起 草 者 们 并 非 故 意 让 “ 医 用 ” 含 糊 不<br />

清 , 而 且 他 们 对 于 普 遍 定 义 无 法 得 出 一 致 意 见 。 今<br />

后 也 许 仍 将 是 这 种 情 况 。<br />

232. 医 疗 实 践 和 健 康 的 概 念 不 断 变 化 。 个 人 、 公 众 、<br />

专 业 人 员 和 决 策 者 的 期 望 与 科 学 技 术 的 进 步 以 及 与<br />

经 济 、 环 境 和 社 会 变 化 相 互 作 用 。 健 康 改 善 、 生 活<br />

质 量 、 福 利 等 的 概 念 影 响 基 本 术 语 如 何 使 用 和 如 何<br />

能 界 定 。<br />

233. 在 卫 生 组 织 未 商 定 定 义 的 情 况 下 , 为 了 开 展 根<br />

据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公 约 本 身 承 担 的 工 作 , 麻 管 局 以 下<br />

列 方 式 界 定 用 语 : 一 种 药 品 ( 药 物 ; 即 合 成 和 ( 或 )<br />

天 然 的 、 纯 的 或 以 制 剂 的 形 式 ) 指 为 了 下 述 医 疗 目<br />

的 而 使 用 、 设 计 或 批 准 的 物 质 :<br />

(a) 改 善 健 康 和 福 利 ;<br />

(b) 预 防 和 治 疗 疾 病 ( 包 括 减 轻 该 种 疾 病 的 症<br />

状 );<br />

(c) 充 当 诊 断 辅 助 手 段 ;<br />

(d) 帮 助 怀 孕 或 避 孕 ;<br />

(e) 提 供 一 般 麻 醉 。<br />

医 用<br />

234. 一 种 物 质 的 “ 医 用 ” 可 以 说 成 为 可 用 于 给 定 国<br />

家 的 上 述 医 疗 目 的 。 此 种 使 用 应 经 该 国 主 管 当 局 批<br />

准 , 而 且 用 途 应 经 医 务 界 承 认 。<br />

235. 药 品 多 数 通 过 生 物 化 学 、 内 分 泌 学 、 免 疫 学 、<br />

新 陈 代 谢 或 药 理 学 机 理 起 作 用 。 欧 盟 地 区 最 近 增 加<br />

了 第 五 个 类 别 , 它 覆 盖 “ 基 因 组 使 用 ”( 干 细 胞 服 用 、<br />

基 因 转 移 等 )。<br />

科 学 目 的<br />

236. 当 一 种 药 物 作 调 查 健 康 疾 病 机 理 的 工 具 时 , 或<br />

调 查 一 种 产 品 作 为 药 品 的 使 用 时 , 将 它 指 定 用 于 “ 科<br />

学 目 的 ” 做 法 是 适 当 的 。 在 病 人 中 , 调 查 将 作 为 临<br />

床 试 验 的 一 部 分 , 这 要 求 研 究 伦 理 委 员 会 的 事 先 批<br />

准 。<br />

医 疗 消 费<br />

237.“ 医 疗 消 费 ” 指 药 品 由 病 人 为 了 改 善 健 康 和 福<br />

利 的 目 的 而 消 费 , 作 为 一 种 诊 断 工 具 , 协 助 避 孕 ,<br />

提 供 一 般 性 麻 醉 , 预 防 和 治 疗 疾 病 ( 包 括 减 轻 症 状 )<br />

以 及 为 了 科 学 目 的 。 医 疗 消 费 包 括 内 服 、 吸 服 、 注<br />

射 、 局 部 施 用 和 任 何 其 他 服 用 途 径 。<br />

36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三 、 世 界 形 势 分 析<br />

A. 非 洲<br />

主 要 动 态<br />

238. 全 非 洲 大 麻 的 种 植 、 生 产 、 贩 运 和 滥 用 继 续 是<br />

药 物 管 制 的 重 要 问 题 。 非 洲 仍 旧 是 该 地 区 以 外 一 些<br />

国 家 的 大 麻 的 主 要 供 应 地 。 非 法 种 植 的 大 麻 在 整 个<br />

非 洲 被 滥 用 , 在 大 多 数 非 洲 国 家 仍 然 是 主 要 的 滥 用<br />

药 品 , 占 该 区 域 药 物 治 疗 需 求 的 60% 以 上 。 一 种 使<br />

人 不 安 的 新 动 态 看 来 是 在 某 些 地 区 越 来 越 从 种 植 粮<br />

食 作 物 转 移 到 种 植 大 麻 , 结 果 造 成 粮 食 短 缺 。 鉴 于<br />

非 洲 关 于 大 麻 滥 用 和 贩 运 的 许 多 问 题 , 麻 管 局 呼 吁<br />

有 关 的 国 际 机 构 对 大 麻 的 种 植 和 贩 运 对 该 区 域 国 家<br />

的 经 济 及 居 民 的 健 康 和 社 会 环 境 的 影 响 准 备 做 出 全<br />

面 的 评 估 , 包 括 对 将 来 行 动 提 出 建 议 。<br />

239. 除 大 麻 的 滥 用 以 外 , 精 神 药 物 的 滥 用 在 非 洲 南<br />

部 、 东 部 和 西 部 继 续 令 人 担 忧 。 尽 管 为 了 截 断 甲 喹<br />

酮 ( 复 方 安 眠 酮 ) 供 应 加 强 了 执 法 力 度 , 但 是 在 非<br />

洲 东 部 和 西 部 的 国 家 , 主 要 在 南 非 , 滥 用 此 类 药 物<br />

的 势 头 继 续 不 减 。 滥 用 阿 片 剂 和 可 卡 因 的 现 象 已 经<br />

沿 着 过 境 贩 运 的 路 线 发 展 , 主 要 在 尼 日 利 亚 和 南 非<br />

以 及 其 他 国 家 的 一 些 城 市 中 心 。<br />

240. 非 法 药 物 贩 运 依 然 是 该 区 域 的 主 要 问 题 。 从 非<br />

洲 西 部 和 中 部 遭 受 战 争 创 伤 的 国 家 特 别 是 中 非 共 和<br />

国 、 科 特 迪 瓦 和 利 比 里 亚 得 到 的 信 息 表 明 , 那 些 被<br />

反 叛 团 伙 和 犯 罪 组 织 用 在 分 区 域 搞 动 乱 的 武 器 弹 药<br />

可 能 部 分 是 用 非 法 药 物 贩 运 的 收 入 得 到 的 。 也 有 报<br />

告 说 , 在 科 特 迪 瓦 和 利 比 里 亚 内 战 中 的 年 轻 暴 动 人<br />

员 广 泛 滥 用 大 麻 和 其 他 毒 品 。<br />

241. 麻 管 局 关 心 的 是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不 断 从 合 法<br />

的 销 售 渠 道 转 移 到 相 应 的 市 场 。 这 种 药 物 被 街 头 小<br />

贩 和 保 健 机 构 在 没 有 医 疗 处 方 的 情 况 下 出 售 , 特 别<br />

是 卖 给 年 轻 人 , 这 继 续 是 非 洲 许 多 国 家 的 主 要 问 题 。<br />

加 入 条 约 的 情 况<br />

242. 麻 管 局 欢 迎 阿 尔 及 利 亚 于 2003 年 3 月 加 入 修<br />

订 《1961 年 公 约 》 的 《1972 年 议 定 书 》。<br />

243. 安 哥 拉 、 刚 果 和 赤 道 几 内 亚 仍 是 至 今 尚 未 加 入<br />

三 个 主 要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中 任 何 一 个 条 约 的 仅 有 的 非<br />

洲 国 家 。 此 外 , 乍 得 至 今 尚 未 加 入 修 订 《1961 年 公<br />

约 》 的 《1972 年 议 定 书 》。 利 比 里 亚 至 今 不 是 《1971<br />

年 公 约 》 的 缔 约 国 , 刚 果 民 主 共 和 国 、 加 蓬 、 利 比<br />

里 亚 、 纳 米 比 亚 和 索 马 里 至 今 不 是 《1988 年 公 约 》<br />

的 缔 约 国 。<br />

244. 麻 管 局 赞 赏 地 注 意 到 刚 果 政 府 向 议 会 提 交 立 法<br />

草 案 , 草 案 一 旦 通 过 就 允 许 政 府 批 准 三 个 国 际 药 物<br />

管 制 条 约 , 并 把 加 入 文 书 交 存 秘 书 长 手 里 。<br />

区 域 合 作<br />

245. 在 整 个 非 洲 的 政 府 间 组 织 继 续 就 毒 品 问 题 开 展<br />

合 作 , 这 些 组 织 有 : 非 洲 联 盟 、 西 非 国 家 经 济 共 同<br />

体 ( 西 非 共 同 体 )、 南 部 非 洲 发 展 共 同 体 ( 南 共 体 )<br />

和 东 非 共 同 体 。<br />

246. 非 洲 联 盟 仍 然 致 力 于 执 行 《 非 洲 药 物 管 制 行 动<br />

计 划 :2002-2006 年 》。 该 计 划 责 成 非 洲 联 盟 成 员 国<br />

和 非 洲 各 区 域 组 织 在 已 确 定 的 药 物 管 制 重 点 部 门 里<br />

采 取 具 体 行 动 , 并 把 这 些 措 施 纳 入 发 展 方 案 , 以 及<br />

社 会 和 健 康 方 案 。 麻 管 局 高 兴 地 注 意 到 一 个 药 物 管<br />

制 和 预 防 犯 罪 股 最 近 已 经 在 非 洲 联 盟 秘 书 处 成 立 。<br />

37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247. 在 突 尼 斯 , 阿 拉 伯 信 息 部 长 和 内 务 部 长 会 议 于<br />

2003 年 1 月 举 行 , 讨 论 洗 钱 、 恐 怖 主 义 和 有 组 织 犯<br />

罪 的 问 题 , 和 在 阿 拉 伯 内 务 部 长 理 事 会 成 员 国 中 间<br />

协 调 政 策 。 在 阿 拉 伯 利 比 亚 民 众 国 ,2003 年 7 月 西<br />

部 地 中 海 国 家 联 盟 内 务 部 长 在 的 黎 波 里 开 会 讨 论 各<br />

国 在 打 击 恐 怖 主 义 、 药 物 贩 运 、 有 组 织 犯 罪 和 其 他<br />

问 题 斗 争 中 的 合 作 问 题 。 43<br />

248. 在 加 纳 ,2003 年 5 月 在 阿 克 拉 举 行 了 一 次 区<br />

域 讲 习 班 , 该 讲 习 班 汇 聚 了 西 非 国 家 经 济 共 同 体 成<br />

44<br />

员 国 的 部 际 间 药 物 委 员 会 协 调 员 、 国 家 项 目 协 调 员<br />

和 非 政 府 组 织 代 表 。<br />

249. 在 肯 尼 亚 , 东 部 非 洲 药 物 信 息 系 统 第 三 届 年 会<br />

于 2003 年 10 月 在 内 罗 毕 举 行 , 在 会 上 国 家 联 络 点<br />

报 告 了 关 于 他 们 国 家 的 药 物 情 况 和 在 国 家 药 物 信 息<br />

系 统 的 发 展 方 面 取 得 的 成 绩 。2003 年 坦 桑 尼 亚 联 合<br />

共 和 国 政 府 批 准 了 关 于 在 东 非 打 击 药 物 贩 运 的 东 非<br />

共 同 体 议 定 书 , 目 的 是 促 进 肯 尼 亚 、 乌 干 达 和 坦 桑<br />

尼 亚 联 合 共 和 国 的 药 物 管 制 组 织 之 间 在 刑 事 和 情 报<br />

事 项 中 的 合 作 。<br />

250. 鉴 于 非 法 制 造 药 物 尤 其 是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和 甲<br />

喹 酮 的 地 下 加 工 点 的 数 量 迅 速 增 加 , 南 部 非 洲 发 展<br />

共 同 体 将 于 2003 年 11 月 在 南 非 约 翰 内 斯 堡 召 开 关<br />

于 成 员 国 前 体 化 学 品 管 控 的 区 域 性 讨 论 会 。 会 议 的<br />

目 的 是 建 立 一 个 更 加 有 效 的 系 统 , 管 控 这 种 秘 密 加<br />

工 点 制 造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化 学 品 的 转 移 , 和 创 建 必 要<br />

的 信 息 网 络 以 便 利 缴 获 更 多 的 药 物 , 这 些 药 物 当 前<br />

正 在 用 作 非 法 药 物 制 造 或 在 分 区 域 滥 用 。<br />

251. 全 非 洲 需 要 提 高 国 家 在 收 集 、 分 析 和 出 版 药 物<br />

滥 用 和 毒 品 相 关 数 据 方 面 的 能 力 以 供 制 定 政 策 使<br />

用 。 麻 管 局 赞 赏 南 部 非 洲 发 展 共 同 体 流 行 病 学 药 物<br />

使 用 网 络 , 该 网 络 为 正 规 的 收 集 和 提 供 关 于 药 物 滥<br />

用 的 数 据 打 下 基 础 , 以 便 由 执 法 、 卫 生 和 福 利 当 局<br />

使 用 。<br />

252.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在 2001-2002 年 期 间 根 据 联 合 国<br />

毒 品 和 犯 罪 问 题 办 事 处 为 南 部 和 东 部 非 洲 司 法 部 门<br />

的 培 训 方 案 , 有 330 多 名 法 官 、 地 方 行 政 官 、 侦 查<br />

员 和 检 察 官 接 受 与 毒 品 有 关 的 个 案 工 作 的 培 训 。 预<br />

45<br />

期 截 至 2004 年 底 将 有 19 个 国 家 的 约 720 名 司 法<br />

官 员 受 到 培 训 。 除 南 非 和 津 巴 布 韦 政 府 以 外 , 乌 干<br />

达 政 府 也 已 经 提 出 作 为 东 道 主 提 供 训 练 地 点 。<br />

国 家 立 法 、 政 策 和 行 动<br />

253.2002 年 颁 布 第 一 部 反 洗 钱 立 法 之 后 , 46 埃 及 政<br />

府 目 前 正 在 草 拟 有 关 规 定 以 加 强 该 法 律 的 执 行 。 埃<br />

及 当 局 还 在 加 强 预 防 药 物 滥 用 的 活 动 , 给 药 物 滥 用<br />

者 包 括 街 头 儿 童 提 供 治 疗 服 务 。<br />

254. 埃 塞 俄 比 亚 政 府 已 经 在 议 会 提 出 了 反 洗 钱 立 法<br />

草 案 和 修 改 刑 事 法 典 的 议 案 。 修 改 的 议 案 极 大 加 重<br />

了 药 物 贩 运 的 最 高 刑 事 判 决 。 莱 索 托 中 央 银 行 近 期<br />

已 下 令 , 任 何 可 疑 的 财 务 交 易 都 必 须 由 银 行 向 中 央<br />

银 行 报 告 。2002 年 尼 日 利 亚 批 准 了 反 洗 钱 的 立 法 ,<br />

该 国 政 府 还 成 立 了 反 恐 怖 主 义 、 经 济 和 金 融 犯 罪 委<br />

员 会 , 协 同 政 府 打 击 洗 钱 和 金 融 犯 罪 。<br />

255.2003 年 2 月 , 坦 桑 尼 亚 联 合 共 和 国 议 会 通 过<br />

修 正 的 药 物 管 制 立 法 , 把 药 学 局 改 成 自 治 的 坦 桑 尼<br />

亚 粮 食 与 药 物 局 , 从 而 确 保 了 管 制 当 局 技 术 工 作 的<br />

连 续 性 。 在 乌 干 达 , 旨 在 协 调 国 家 法 律 与 三 个 国 际<br />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规 定 的 新 药 物 管 制 立 法 预 期 在 2003<br />

年 底 前 提 交 议 会 。<br />

256. 为 了 进 一 步 补 充 在 加 强 国 家 和 立 法 机 构 能 力 上<br />

的 努 力 , 阿 拉 伯 利 比 亚 民 众 国 政 府 正 在 完 善 现 有 的<br />

国 际 邮 件 中 的 药 物 执 法 程 序 , 包 括 邮 件 和 快 递 系 统 。<br />

38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257. 麻 管 局 欢 迎 摩 洛 哥 政 府 采 取 的 步 骤 , 在 2003<br />

年 进 行 全 面 的 大 麻 调 查 以 决 定 该 国 北 部 地 区 大 麻 种<br />

植 的 范 围 、 分 布 和 形 态 。 政 府 打 算 利 用 调 查 成 果 发<br />

展 、 执 行 和 改 正 北 里 夫 地 区 国 家 发 展 方 案 的 行 动 ,<br />

以 便 不 断 减 少 非 法 的 大 麻 种 植 。 为 了 里 夫 地 区 和 摩<br />

洛 哥 最 贫 穷 最 不 发 达 地 区 的 长 期 可 持 续 发 展 , 政 府<br />

安 排 了 大 量 资 金 用 于 国 家 发 展 方 案 。<br />

258.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在 南 非 ,2003 年 4 月 在 约 翰<br />

内 斯 堡 国 际 机 场 建 立 的 警 方 和 海 关 联 合 集 装 箱 检 查<br />

获 得 成 功 。 它 还 注 意 到 在 2002 年 在 试 点 的 基 础 上 开<br />

始 的 “ 不 , 谢 谢 , 我 很 好 ” 的 减 少 需 求 运 动 ,2003<br />

年 6 月 在 全 国 范 围 开 展 。 麻 管 局 欢 迎 执 行 打 击 洗 钱<br />

的 立 法 和 建 立 金 融 情 报 中 心 。<br />

259. 麻 管 局 赞 赏 地 注 意 到 苏 丹 政 府 为 了 在 非 法 药 物<br />

种 植 地 区 建 立 协 调 的 执 法 方 案 、 减 少 需 求 方 案 和 乡<br />

村 发 展 方 案 , 正 在 着 手 制 定 全 面 的 多 部 门 的 药 物 管<br />

制 方 案 , 以 促 进 持 续 的 替 代 发 展 。<br />

260. 麻 管 局 赞 赏 地 注 意 到 自 2002 年 以 来 马 达 加 斯<br />

加 和 纳 米 比 亚 通 过 了 药 物 管 制 总 计 划 。 此 外 , 阿 尔<br />

及 利 亚 、 马 拉 维 和 莫 桑 比 克 政 府 目 前 正 在 草 拟 类 似<br />

的 总 计 划 。<br />

种 植 、 生 产 、 制 造 、 贩 运 和 滥 用<br />

麻 醉 品<br />

261. 大 麻 继 续 是 非 洲 最 广 泛 的 种 植 、 贩 运 和 滥 用 的<br />

药 物 , 约 占 近 几 年 全 球 大 麻 缉 获 量 的 四 分 之 一 , 其<br />

中 大 部 分 的 大 麻 是 由 南 非 查 获 的 。 据 报 告 在 埃 及 、<br />

加 纳 、 肯 尼 亚 、 马 拉 维 、 摩 洛 哥 、 尼 日 利 亚 和 坦 桑<br />

尼 亚 联 合 共 和 国 也 缴 获 了 大 量 的 大 麻 。 大 范 围 的 非<br />

法 大 麻 种 植 仍 是 摩 洛 哥 主 要 担 心 的 事 情 之 一 。 摩 洛<br />

哥 是 世 界 最 主 要 的 大 麻 生 产 地 之 一 , 是 欧 洲 查 获 的<br />

60-70% 大 麻 脂 的 来 源 地 。 非 法 大 麻 种 植 的 区 域 范 围<br />

的 估 计 量 改 变 相 当 大 。 有 迹 象 表 明 由 于 气 候 条 件 适<br />

宜 近 几 年 非 法 药 物 种 植 面 积 公 顷 数 量 和 产 量 都 有 增<br />

加 。 怀 疑 在 药 物 贩 运 者 中 间 有 一 个 发 展 完 全 的 网 络<br />

系 统 , 支 撑 着 密 集 型 的 非 法 作 物 种 植 和 非 法 药 物 生<br />

产 、 贩 运 和 走 私 活 动 。 摩 洛 哥 的 大 麻 贩 运 路 线 主 要<br />

通 过 西 班 牙 到 其 他 欧 洲 国 家 。 利 比 里 亚 半 岛 增 强 了<br />

执 法 活 动 使 摩 洛 哥 大 麻 脂 的 贩 运 路 线 转 移 到 通 过 阿<br />

尔 及 利 亚 , 较 少 部 分 也 通 过 突 尼 斯 和 阿 拉 伯 利 比 亚<br />

民 众 国 。 贩 运 路 线 还 越 来 越 多 地 通 过 撒 哈 拉 以 南 尤<br />

其 是 西 非 的 其 他 非 洲 国 家 , 企 图 隐 蔽 非 法 货 运 的 来<br />

源 。 埃 及 西 奈 半 岛 北 部 继 续 在 非 法 种 植 大 麻 , 大 麻<br />

药 草 的 缉 获 量 从 1996 年 的 7 吨 上 升 到 1998 年 的 31<br />

吨 ,2002 年 超 过 59 吨 。 在 苏 丹 , 从 种 植 粮 食 作 物<br />

转 移 到 种 植 大 麻 , 结 果 是 伴 随 的 普 遍 粮 食 短 缺 。 尽<br />

管 在 2001 和 2002 年 重 新 努 力 根 除 大 麻 , 执 法 当 局<br />

还 是 相 信 有 数 吨 大 麻 药 草 通 过 红 海 走 私 到 沙 特 阿 拉<br />

伯 和 阿 拉 伯 半 岛 的 其 他 阿 拉 伯 国 家 , 并 进 入 埃 及 和<br />

阿 拉 伯 利 比 亚 民 众 国 。<br />

262. 西 部 和 中 部 非 洲 有 长 期 大 麻 种 植 的 传 统 , 供 给<br />

有 限 的 地 方 市 场 , 在 国 际 市 场 专 供 销 售 的 农 作 物 价<br />

格 下 跌 之 后 大 麻 已 经 成 为 重 要 的 经 济 作 物 。 大 麻 的<br />

生 产 范 围 很 大 , 尤 其 在 加 纳 、 尼 日 利 亚 和 塞 内 加 尔 。<br />

据 说 非 法 贩 运 大 麻 药 草 的 某 些 收 入 被 在 区 域 活 动 的<br />

反 叛 团 伙 和 犯 罪 组 织 用 来 进 行 筹 措 资 金 。 大 麻 种 植<br />

对 经 济 和 环 境 影 响 , 尤 其 是 抛 弃 传 统 农 作 物 和 毁 坏<br />

森 林 , 都 是 令 人 极 为 关 注 的 事 项 。 东 部 非 洲 的 大 多<br />

数 国 家 继 续 种 植 大 麻 , 如 果 不 是 所 有 国 家 的 话 , 在<br />

那 里 大 麻 不 仅 满 足 了 地 方 需 求 而 且 也 是 重 要 的 商 业<br />

化 作 物 。<br />

263. 南 部 非 洲 继 续 是 非 洲 大 麻 药 草 的 主 要 来 源 。 主<br />

要 产 地 依 次 是 南 非 、 马 拉 维 、 莱 索 托 、 斯 威 士 兰 和<br />

39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莫 桑 比 克 。 这 些 主 要 生 产 国 对 种 植 量 的 估 计 是 不 同<br />

的 。 为 了 根 除 大 麻 作 物 和 制 止 大 麻 贩 运 正 在 做 出 相<br />

当 大 的 努 力 。 每 年 有 大 量 的 大 麻 被 警 方 缴 获 。 质 量<br />

好 的 大 麻 被 走 私 运 出 本 区 域 , 主 要 到 欧 洲 。<br />

264. 可 卡 因 来 源 于 南 美 洲 而 且 主 要 从 巴 西 货 运 , 沿<br />

途 继 续 经 过 非 洲 西 部 和 南 部 的 国 家 到 欧 洲 。 可 卡 因<br />

从 南 美 洲 到 欧 洲 , 安 哥 拉 、 尼 日 利 亚 和 南 非 继 续 是<br />

主 要 的 药 物 过 境 国 家 。 据 报 告 在 尼 日 利 亚 和 南 非 可<br />

卡 因 的 缉 获 量 有 增 加 , 缉 获 量 相 似 的 有 阿 尔 及 利 亚 、<br />

安 哥 拉 、 贝 宁 、 喀 麦 隆 、 佛 得 角 、 科 特 迪 瓦 、 冈 比<br />

亚 、 肯 尼 亚 、 马 拉 维 、 摩 洛 哥 、 莫 桑 比 克 、 纳 米 比<br />

亚 、 斯 威 士 兰 、 多 哥 和 坦 桑 尼 亚 联 合 共 和 国 。 许 多<br />

其 他 国 家 也 报 告 了 过 境 可 卡 因 贩 运 。 在 非 洲 可 卡 因<br />

滥 用 大 多 数 局 限 于 过 境 贩 运 外 溢 效 应 。 大 麻 和 甲 喹<br />

酮 ( 复 方 安 眠 酮 ) 仍 然 是 南 非 第 一 第 二 的 非 法 滥 用<br />

药 物 。 一 般 人 口 中 的 普 遍 性 估 计 表 明 可 卡 因 不 如 镇<br />

静 剂 和 苯 丙 胺 。 前 几 年 的 可 卡 因 滥 用 的 治 疗 需 求 的<br />

增 长 目 前 得 到 稳 定 。<br />

265. 埃 及 西 奈 半 岛 继 续 非 法 种 植 罂 粟 , 不 过 受 到 限<br />

制 并 正 在 减 少 , 如 缉 获 量 和 作 物 根 除 量 的 减 少 所 表<br />

明 的 那 样 。 鸦 片 的 消 费 是 局 部 的 , 大 多 数 在 埃 及 北<br />

部 。 由 于 在 埃 及 十 多 年 都 未 发 现 海 洛 因 加 工 实 验 室 ,<br />

据 推 测 那 里 没 有 发 生 海 洛 因 非 法 制 造 情 况 。<br />

266. 海 洛 因 继 续 从 东 南 亚 和 西 南 亚 , 经 过 非 洲 东 部<br />

和 西 部 国 家 走 私 到 欧 洲 的 非 法 市 场 , 在 某 种 程 度 上<br />

到 美 利 坚 合 众 国 。 一 些 海 洛 因 还 走 私 到 南 非 , 那 里<br />

海 洛 因 滥 用 增 加 , 尤 其 在 年 轻 人 中 间 。 特 别 令 人 担<br />

心 的 是 , 在 约 翰 内 斯 堡 、 比 勒 陀 利 亚 和 开 普 敦 的 主<br />

要 城 市 地 区 注 射 吸 毒 增 加 。 这 种 趋 势 特 别 使 人 焦 虑 ,<br />

因 为 在 撒 哈 拉 以 南 非 洲 艾 滋 病 毒 / 艾 滋 病 流 行 比 率<br />

很 高 。 此 外 , 通 过 使 用 污 染 了 的 针 头 和 注 射 器 对 艾<br />

滋 病 毒 、 肝 炎 和 性 传 染 病 的 传 染 都 有 潜 在 危 险 。 虽<br />

然 海 洛 因 滥 用 在 非 洲 比 其 他 区 域 少 , 但 是 有 增 加 趋<br />

势 , 特 别 是 由 于 药 物 大 量 贩 运 后 所 引 起 的 需 求 。 在<br />

非 洲 东 部 和 西 部 从 服 药 转 向 注 射 吸 毒 。<br />

精 神 药 物<br />

267. 在 非 洲 国 家 报 告 有 滥 用 苯 丙 胺 和 甲 基 苯 丙 胺 ,<br />

大 多 数 精 神 药 物 继 续 以 合 法 的 销 售 渠 道 转 移 为 主 。<br />

在 非 洲 西 部 国 家 , 尤 其 在 萨 赫 勒 地 区 的 , 滥 用 苯 丙<br />

胺 、 麻 黄 素 和 匹 莫 林 很 普 遍 , 在 主 要 城 市 和 分 区 域<br />

的 旅 游 场 所 有 报 告 滥 用 亚 甲 二 氧 甲 基 苯 并 胺 ( 摇 头<br />

丸 , 俗 称 迷 魂 药 ) 的 现 象 。 最 关 心 的 一 个 问 题 继 续<br />

是 滥 用 药 品 , 本 应 凭 处 方 供 应 的 药 品 在 柜 台 或 是 街<br />

头 随 意 出 售 , 尤 其 在 西 部 和 中 部 非 洲 几 个 国 家 。 合<br />

法 市 场 的 药 物 企 图 转 移 到 非 法 渠 道 近 年 来 在 南 非 也<br />

成 为 一 个 问 题 。 此 外 , 在 南 非 出 现 了 非 法 制 造 苯 丙<br />

胺 的 现 象 , 在 埃 及 也 有 小 范 围 的 发 现 。 在 南 非 的 非<br />

法 市 场 上 有 甲 卡 西 酮 。2002 年 南 非 警 方 捣 毁 了 14<br />

个 甲 卡 西 酮 的 加 工 点 。 截 至 2003 年 9 月 又 有 16 个<br />

地 下 加 工 点 被 捣 毁 ( 相 比 2001 年 只 有 1 个 )。 经 营<br />

者 声 称 甲 卡 西 酮 是 一 种 “ 安 全 ” 的 可 卡 因 的 替 代 兴<br />

奋 剂 。<br />

268. 滥 用 甲 喹 酮 ( 复 方 安 眠 酮 ) 在 非 洲 东 部 和 南 部<br />

国 家 特 别 在 南 非 继 续 是 关 注 的 事 项 , 它 仍 是 第 二 种<br />

最 普 遍 的 滥 用 非 法 药 物 。 甲 喹 酮 继 续 从 印 度 和 中 国<br />

并 且 常 常 经 过 莫 桑 比 克 、 斯 威 士 兰 和 津 巴 布 韦 , 以<br />

及 从 非 洲 南 部 的 地 下 加 工 点 进 入 该 国 。 南 非 的 执 法<br />

当 局 缉 获 了 4 吨 纯 甲 喹 酮 粉 , 它 来 自 中 国 , 还 有 1<br />

亿 粒 甲 喹 酮 药 片 ,2003 年 6 月 逮 捕 了 6 人 。 这 次 缉<br />

获 的 甲 喹 酮 是 缴 获 药 物 最 多 的 一 次 。 贩 运 者 或 者 自<br />

己 在 分 区 域 建 立 加 工 点 , 或 者 向 当 地 居 民 提 供 必 要<br />

的 房 屋 和 材 料 建 立 加 工 点 。 大 量 贩 运 的 所 需 的 前 体<br />

化 学 品 尤 其 是 邻 氨 基 苯 甲 酸 , 显 然 是 发 往 南 非 的 ,<br />

在 该 国 外 面 如 在 莫 桑 比 克 和 斯 威 士 兰 屡 次 遭 到 制 止<br />

40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或 缉 获 。<br />

269. 非 洲 南 部 特 别 是 南 非 有 滥 用 摇 头 丸 ( 迷 魂 药 )<br />

的 现 象 。 出 现 了 当 地 制 造 摇 头 丸 越 来 越 多 的 新 趋 势 。<br />

1996 年 警 方 捣 毁 了 第 一 个 非 法 摇 头 丸 加 工 点 , 后 来<br />

几 年 里 又 发 现 了 几 个 ,2001 年 缉 获 这 种 加 工 点 6 个<br />

创 下 了 最 高 纪 录 。<br />

访 问 团<br />

270.2003 年 3 月 , 就 在 2003 年 4 月 麻 管 局 访 问 团<br />

访 问 之 前 , 阿 尔 及 利 亚 政 府 批 准 了 修 订 《1961 年 公<br />

约 》 的 《1972 年 议 定 书 》。 作 为 所 有 三 个 国 际 药 物<br />

管 制 条 约 的 成 员 国 , 该 政 府 制 定 了 几 项 法 律 以 便 在<br />

国 家 级 有 效 执 行 《1961 年 公 约 》 和 《1971 年 公 约 》<br />

的 规 定 。 关 于 《1988 年 公 约 》 的 相 似 立 法 仍 旧 有 待<br />

草 拟 , 目 的 是 加 强 管 控 前 体 化 学 品 , 允 许 跟 踪 、 缴<br />

获 和 全 部 没 收 毒 品 有 关 犯 罪 的 收 入 , 以 及 在 执 行 毒<br />

品 有 关 斗 争 中 给 国 际 司 法 合 作 提 供 便 利 。<br />

271. 在 阿 尔 及 利 亚 出 现 了 精 神 药 物 主 要 是 苯 并 二 氮<br />

杂 环 庚 类 药 物 的 转 移 , 该 药 物 一 直 是 来 自 合 法 进 口<br />

的 。 麻 管 局 呼 吁 阿 尔 及 利 亚 政 府 加 强 管 控 药 物 产 品<br />

的 销 售 。 麻 管 局 强 烈 促 请 该 政 府 要 求 药 物 执 法 机 构<br />

调 查 这 种 非 法 贩 运 的 性 质 和 来 源 。<br />

272. 麻 管 局 还 促 请 阿 尔 及 利 亚 政 府 对 国 内 药 物 滥 用<br />

程 度 做 出 合 适 的 评 估 。 麻 管 局 承 认 阿 尔 及 利 亚 非 政<br />

府 组 织 为 提 高 国 内 对 药 物 滥 用 的 认 识 所 做 的 努 力 。<br />

273.2003 年 3 月 , 麻 管 局 访 问 团 访 问 马 里 , 发 现<br />

各 种 药 物 正 在 街 头 市 场 销 售 , 主 要 是 从 合 法 的 销 售<br />

渠 道 和 人 道 主 义 援 助 转 移 出 来 的 药 物 。 贩 运 的 大 麻<br />

和 海 洛 因 经 过 马 里 , 但 是 到 目 前 为 止 滥 用 这 些 药 物<br />

的 现 象 还 很 小 。 麻 管 局 赞 赏 地 注 意 到 尽 管 技 术 、 物<br />

质 和 人 力 资 源 有 限 , 马 里 的 警 方 和 海 关 都 在 非 法 贩<br />

运 中 缉 获 了 大 量 的 各 种 药 物 。<br />

274. 麻 管 局 促 请 马 里 政 府 批 准 于 1996 年 成 立 的 部<br />

际 间 委 员 会 以 促 进 高 效 的 合 作 , 并 分 享 各 药 物 管 制<br />

当 局 之 间 的 信 息 。 麻 管 局 欢 迎 药 物 和 前 体 管 控 特 别<br />

法 律 在 2001 年 获 得 通 过 , 并 促 请 司 法 部 尽 快 筹 备 和<br />

草 拟 适 当 的 实 施 细 则 。<br />

275. 麻 管 局 审 查 了 塞 内 加 尔 政 府 按 照 麻 管 局 2000<br />

年 9 月 访 问 后 提 出 的 建 议 所 采 取 的 行 动 , 该 政 府 加<br />

强 了 对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的 管 控 , 并 能 够 根 椐 国 际<br />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要 求 重 新 提 交 某 些 报 告 。 政 府 加 强 了<br />

机 构 以 减 少 对 街 头 市 场 的 精 神 药 物 供 应 和 提 高 管 控<br />

前 体 的 能 力 。 目 前 尚 无 迹 象 表 明 该 国 有 前 体 化 学 品<br />

贩 运 以 用 于 非 法 药 物 制 造 。 政 府 还 采 取 行 动 反 对 在<br />

其 领 土 上 种 植 大 麻 。<br />

276. 然 而 , 在 塞 内 加 尔 , 国 家 级 的 药 物 管 制 协 调 活<br />

动 仍 旧 需 要 进 一 步 加 强 。 由 于 缺 乏 委 员 会 成 员 中 若<br />

干 个 当 局 的 合 作 , 药 物 管 制 部 际 间 委 员 会 在 工 作 中<br />

继 续 受 到 严 重 阻 碍 。 其 结 果 是 缺 少 有 效 的 药 物 管 制<br />

政 策 措 施 。 麻 管 局 因 此 再 次 呼 吁 塞 内 加 尔 政 府 加 强<br />

部 际 间 合 作 , 特 别 是 在 药 物 执 法 服 务 部 门 中 间 及 与<br />

卫 生 部 之 间 的 合 作 。<br />

B. 美 洲<br />

中 美 洲 及 加 勒 比 地 区<br />

主 要 动 态<br />

277. 中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地 区 的 药 物 贩 运 活 动 继 续 以 大<br />

麻 和 可 卡 因 为 主 , 尽 管 缴 获 的 海 洛 因 已 经 增 加 到 前<br />

所 未 有 的 水 平 。 药 物 贩 运 活 动 开 展 的 领 域 包 括 空 中 、<br />

陆 上 和 海 上 ( 加 勒 比 海 和 太 平 洋 )。 武 器 贩 运 活 动 在<br />

中 美 洲 国 家 仍 有 报 告 ; 这 些 武 器 被 怀 疑 主 要 运 到 南<br />

41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美 洲 支 持 参 与 药 物 贩 运 活 动 的 武 装 集 团 。 药 物 贩 运<br />

活 动 和 相 关 的 犯 罪 继 续 有 可 能 威 胁 政 治 、 社 会 和 经<br />

济 的 发 展 , 尤 其 是 加 勒 比 地 区 的 小 岛 屿 国 家 。<br />

278. 中 美 洲 和 墨 西 哥 走 廊 以 及 加 勒 比 地 区 仍 然 是 可<br />

卡 因 和 海 洛 因 从 哥 伦 比 亚 偷 运 到 北 美 洲 的 转 运 路<br />

线 。 经 由 加 勒 比 偷 运 抵 欧 洲 的 可 卡 因 似 乎 一 直 呈 上<br />

升 趋 势 , 而 偷 运 抵 北 美 洲 的 数 量 则 似 乎 显 示 与 1990<br />

年 代 中 期 以 来 的 水 平 大 致 相 同 。<br />

279. 药 物 贩 运 活 动 造 成 中 美 洲 及 加 勒 比 地 区 药 物 滥<br />

用 的 增 加 。 虽 然 看 来 没 有 充 分 的 最 新 流 行 病 学 数 据<br />

可 以 利 用 , 但 正 在 对 新 的 药 物 和 滥 用 方 法 进 行 零 星<br />

检 查 , 比 如 伽 马 羟 基 丁 酸 、 海 洛 因 、 摇 头 丸 ( 迷 魂<br />

药 )、 氟 硝 西 泮 、 可 卡 因 与 大 麻 的 合 成 制 品 或 可 卡 因<br />

与 海 洛 因 的 合 成 制 品 。<br />

280. 麻 管 局 欢 迎 中 美 洲 及 加 勒 比 地 区 加 强 了 对 减 少<br />

需 求 的 关 注 。 该 区 域 各 国 在 其 国 家 药 物 管 制 战 略 中 纳<br />

入 了 更 多 与 减 少 需 求 有 关 的 行 动 , 增 加 了 这 方 面 的 预<br />

算 拨 款 , 着 手 开 展 调 查 , 以 便 评 估 对 风 险 的 认 识 以 及<br />

某 些 人 口 部 门 中 滥 用 药 物 的 发 生 率 , 同 时 还 制 定 了 更<br />

多 的 预 防 方 案 。 在 对 治 疗 和 康 复 提 供 财 政 支 助 方 面 以<br />

及 相 关 基 础 设 施 的 获 得 方 面 仍 然 存 在 不 足 。<br />

加 入 条 约 的 情 况<br />

281. 中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地 区 所 有 国 家 均 已 成 为 《1961<br />

年 公 约 》 和 《1988 年 公 约 》 的 缔 约 国 。 麻 管 局 再 次<br />

呼 吁 海 地 、 洪 都 拉 斯 和 圣 卢 西 亚 加 入 《1971 年 公 约 》,<br />

呼 吁 尼 加 拉 瓜 批 准 修 正 《1961 年 公 约 》 的 《1972 年<br />

议 定 书 》。<br />

区 域 合 作<br />

282. 美 洲 国 家 组 织 美 洲 管 制 药 物 滥 用 委 员 会 ( 美 洲<br />

药 管 会 ) 仍 然 是 中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国 家 整 个 区 域 合 作<br />

和 信 息 交 流 的 主 要 论 坛 , 这 些 国 家 与 美 洲 的 其 他 国<br />

家 一 道 , 积 极 参 与 美 洲 药 管 会 的 多 边 评 估 机 制 。 在<br />

司 法 合 作 、 执 法 行 动 和 边 境 管 制 等 领 域 的 合 作 , 通<br />

常 以 各 国 之 间 的 双 边 协 定 形 式 开 展 。 中 美 洲 的 许 多<br />

国 家 还 与 哥 伦 比 亚 和 墨 西 哥 签 有 这 种 形 式 的 协 定 。<br />

美 国 依 然 是 大 部 分 国 家 和 地 区 药 物 管 制 方 面 最 为 重<br />

要 的 双 边 合 作 伙 伴 , 在 阻 截 药 物 贩 运 活 动 中 提 供 大<br />

量 必 要 援 助 。<br />

283.2002 年 11 月 , 在 巴 巴 多 斯 举 办 了 一 个 讲 习 班 ,<br />

讨 论 了 通 过 邮 政 系 统 药 物 贩 运 和 洗 钱 的 问 题 , 麻 管<br />

局 对 此 表 示 欢 迎 。 虽 然 加 勒 比 地 区 大 部 分 其 他 药 物<br />

贩 运 方 式 已 经 成 为 执 法 部 门 瞄 准 的 目 标 , 但 解 决 通<br />

过 该 地 区 的 邮 寄 系 统 开 展 的 药 物 贩 运 活 动 仍 是 该 地<br />

区 一 个 新 的 努 力 方 向 。<br />

284. 通 过 区 域 合 作 和 与 哥 伦 比 亚 、 北 美 和 欧 洲 各 国<br />

当 局 合 作 , 加 勒 比 地 区 海 上 禁 毒 执 法 行 动 已 经 取 得<br />

数 次 成 功 。 鉴 于 加 勒 比 各 国 进 一 步 的 经 济 一 体 化 以<br />

及 越 来 越 大 规 模 利 用 集 装 箱 进 行 药 物 贩 运 活 动 , 有<br />

必 要 持 续 合 作 开 展 海 上 禁 毒 执 法 活 动 。<br />

285.2003 年 4 月 , 根 据 《1988 年 公 约 》 第 17 条 制<br />

订 的 一 份 加 勒 比 区 域 协 定 开 放 供 签 字 。 该 协 定 提 供<br />

了 一 个 框 架 , 用 于 加 强 各 缔 约 国 之 间 的 合 作 , 与 加<br />

勒 比 海 域 非 法 的 空 中 和 海 上 贩 运 做 斗 争 , 确 保 侦 察 、<br />

识 别 和 持 续 监 控 可 疑 的 船 只 和 飞 机 。<br />

286.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加 勒 比 各 国 与 荷 兰 和 联 合 王 国<br />

开 展 合 作 , 解 决 利 用 大 量 单 独 的 携 毒 者 走 私 毒 品 的<br />

问 题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2002 年 以 来 , 库 拉 索 和 牙 买<br />

加 在 机 场 采 取 特 别 措 施 , 防 止 携 毒 者 登 机 。 这 些 措<br />

施 必 须 与 其 他 机 场 的 措 施 进 行 协 调 , 以 防 转 移 贩 运 。<br />

例 如 , 牙 买 加 和 联 合 王 国 当 局 在 旅 客 登 机 桥 行 动 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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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架 内 开 展 合 作 , 使 逮 捕 到 的 可 卡 因 携 毒 者 人 数 显 著<br />

增 加 。 麻 管 局 鼓 励 各 国 和 各 领 土 继 续 开 展 这 种 合 作 。<br />

287. 在 海 地 , 由 于 执 法 能 力 不 足 和 高 度 的 腐 败 , 使<br />

该 国 几 乎 不 可 能 与 该 地 区 其 他 国 家 的 执 法 当 局 和 美<br />

国 开 展 持 久 的 联 合 行 动 。 麻 管 局 呼 吁 产 毒 国 和 毒 品<br />

邮 寄 目 的 国 政 府 相 互 之 间 密 切 合 作 打 击 在 该 区 域 进<br />

行 的 贩 运 活 动 。<br />

288.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加 勒 比 地 区 的 几 个 国 家 通 过 加<br />

勒 比 药 物 信 息 网 络 完 成 了 对 学 校 的 药 物 滥 用 调 查 ,<br />

确 保 收 集 到 了 药 物 滥 用 发 生 率 的 可 比 较 数 据 。 除 了<br />

药 物 滥 用 方 面 的 数 据 , 这 些 调 查 还 研 究 了 人 们 对 药<br />

物 滥 用 的 危 害 性 的 认 识 。<br />

289. 中 美 洲 根 除 生 产 、 贩 运 、 消 费 和 非 法 使 用 毒 品<br />

和 精 神 药 物 常 设 委 员 会 仍 然 是 合 作 与 协 调 药 物 管 制<br />

活 动 和 协 调 区 域 行 动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的 主 要 论 坛 。<br />

国 家 立 法 、 政 策 和 行 动<br />

290. 萨 尔 瓦 多 目 前 正 在 考 虑 对 其 国 家 药 物 管 制 立 法<br />

进 行 一 项 改 革 。 麻 管 局 希 望 1995 年 设 立 的 萨 尔 瓦 多<br />

禁 毒 委 员 会 能 够 有 效 协 调 参 与 减 少 药 物 供 需 活 动 的<br />

所 有 机 构 的 工 作 , 并 执 行 国 家 在 这 些 领 域 制 定 的<br />

2002-2008 年 的 国 家 计 划 。<br />

291.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哥 斯 达 黎 加 正 在 通 过 哥 斯 达 黎<br />

加 药 物 研 究 所 的 投 入 运 作 加 强 其 药 物 管 制 的 基 础 设<br />

施 。 该 研 究 所 主 要 根 据 国 家 药 物 管 制 法 协 调 药 物 管<br />

制 活 动 。<br />

292. 麻 管 局 希 望 尼 加 拉 瓜 最 近 通 过 的 国 家 药 物 管 制<br />

计 划 获 得 充 分 的 资 金 援 助 并 得 到 圆 满 执 行 。 为 阻 止<br />

经 由 危 地 马 拉 的 过 境 非 法 药 物 货 运 开 展 的 执 法 活 动<br />

一 度 曾 因 国 家 的 高 度 腐 败 而 中 断 , 但 2003 年 期 间 又<br />

出 现 增 多 趋 势 。<br />

293. 最 近 几 年 , 中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地 区 几 乎 所 有 国 家<br />

都 已 通 过 了 国 家 药 物 管 制 计 划 。 麻 管 局 敦 促 被 用 作<br />

巴 巴 多 斯 作 为 大 麻 和 可 卡 因 货 物 的 一 个 重 要 过 境 点<br />

的 巴 巴 多 斯 , 通 过 国 家 禁 毒 计 划 并 执 行 前 体 / 化 学 品<br />

管 制 。<br />

294. 麻 管 局 希 望 毫 不 迟 延 地 通 过 和 执 行 海 地 全 国 药<br />

物 委 员 会 草 拟 的 涉 及 2003-2008 年 期 间 的 国 家 药 物<br />

管 制 计 划 。 麻 管 局 担 心 海 地 近 年 来 缴 获 的 毒 品 数 量<br />

比 较 少 可 能 是 由 于 执 法 力 度 不 够 , 但 又 对 2002 年 缴<br />

获 数 量 有 所 增 加 感 到 鼓 舞 。<br />

295. 治 疗 和 康 复 活 动 依 然 主 要 是 该 区 域 非 政 府 组 织<br />

的 一 个 领 域 。 麻 管 局 高 兴 地 注 意 到 , 该 区 域 各 国 政<br />

府 已 经 做 出 努 力 ,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药 物 滥 用 者 的 治 疗<br />

和 咨 询 领 域 的 教 育 。 自 2003 年 年 初 以 来 , 发 起 了 重<br />

大 的 禁 毒 运 动 , 阻 止 药 物 滥 用 的 蔓 延 。 政 府 将 这 一<br />

问 题 归 结 于 该 国 向 国 际 贸 易 和 旅 游 的 开 放 以 及 影 响<br />

该 国 的 过 境 贩 运 。<br />

296. 中 美 洲 国 家 继 续 寻 求 各 种 办 法 加 强 与 药 物 贩 运<br />

活 动 做 斗 争 的 能 力 。 伯 利 兹 一 直 在 努 力 改 进 其 国 家<br />

药 物 管 制 系 统 , 包 括 增 加 药 物 管 制 官 员 , 与 美 国 政<br />

府 签 订 援 助 协 议 培 训 执 法 官 员 , 设 立 法 医 实 验 室 ,<br />

以 及 提 高 起 诉 涉 及 非 法 药 物 的 案 件 的 能 力 。<br />

297.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加 勒 比 地 区 在 反 洗 钱 活 动 中<br />

取 得 了 更 大 的 进 步 。 多 米 尼 加 和 格 林 纳 达 已 经 解 决<br />

了 洗 钱 问 题 金 融 行 动 特 别 工 作 队 指 出 的 不 足 之 处 ,<br />

并 已 从 洗 钱 问 题 金 融 行 动 特 别 工 作 队 认 为 不 合 作 打<br />

击 洗 钱 的 国 家 名 单 中 除 名 。 东 加 勒 比 地 区 的 一 些 岛<br />

国 , 如 多 米 尼 加 和 圣 基 茨 和 尼 维 斯 , 依 然 尤 其 容 易<br />

受 到 洗 钱 活 动 的 干 扰 , 它 们 目 前 尚 未 废 除 按 经 济 和<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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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财 力 标 准 给 予 公 民 权 的 做 法 。<br />

298. 哥 斯 达 黎 加 加 强 了 反 洗 钱 立 法 。 希 望 伯 利 兹 的<br />

反 洗 钱 法 修 正 案 推 动 今 后 在 调 查 和 起 诉 该 国 这 种 案<br />

件 方 面 开 展 国 际 合 作 。 在 洪 都 拉 斯 ,2002 年 下 半 年 ,<br />

新 的 反 洗 钱 立 法 开 始 生 效 , 同 时 设 立 了 一 个 金 融 情<br />

报 单 位 , 麻 管 局 希 望 不 久 就 能 在 这 方 面 取 得 积 极 成<br />

效 。 危 地 马 拉 颁 布 实 施 了 一 项 法 律 , 规 定 对 犯 罪 收<br />

益 洗 钱 行 为 进 行 刑 事 处 罚 , 但 尚 无 法 确 保 该 法 律 得<br />

到 充 分 监 督 , 该 国 也 尚 未 从 洗 钱 问 题 金 融 行 动 特 别<br />

工 作 队 的 不 合 作 国 家 名 单 中 除 名 。<br />

种 植 、 生 产 、 制 造 、 贩 运 和 滥 用<br />

麻 醉 品<br />

299. 大 麻 继 续 在 中 美 洲 的 所 有 国 家 种 植 , 主 要 供<br />

当 地 滥 用 或 者 偷 运 到 周 边 国 家 。 各 国 当 局 报 告 继 续<br />

努 力 开 展 人 工 铲 除 活 动 。 大 麻 仍 然 是 最 广 泛 滥 用 的<br />

药 物 , 萨 尔 瓦 多 和 洪 都 拉 斯 报 告 的 发 生 率 最 高 。<br />

300. 到 目 前 为 止 , 在 加 勒 比 地 区 缴 获 的 最 大 数 量<br />

的 大 麻 的 国 家 仍 然 是 在 牙 买 加 , 它 是 贩 运 到 该 次 区<br />

域 以 外 的 大 麻 的 来 源 国 。 在 东 加 勒 比 地 区 , 种 植 大<br />

麻 的 国 家 主 要 有 圣 文 森 特 和 格 林 纳 丁 斯 、 圣 卢 西 亚<br />

和 多 米 尼 加 , 供 该 次 区 域 滥 用 。 从 加 勒 比 地 区 偷 运<br />

到 欧 洲 和 北 美 洲 的 大 麻 药 草 继 续 减 少 , 该 次 区 域 生<br />

产 的 大 麻 越 来 越 多 地 用 于 当 地 滥 用 或 在 本 次 区 域 内<br />

部 贩 运 。<br />

301. 对 加 勒 比 地 区 中 学 生 的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 大 麻 是<br />

被 最 广 泛 滥 用 的 药 物 。 去 年 , 滥 用 大 麻 的 学 生 比 例<br />

从 苏 里 南 的 3% 到 圣 卢 西 亚 的 16.6% 不 等 。<br />

302. 该 区 域 的 可 卡 因 生 产 量 仍 然 很 小 。 巴 拿 马 仍 然<br />

是 该 地 区 惟 一 报 告 有 少 量 古 柯 树 种 植 地 和 可 卡 因 实<br />

验 室 的 国 家 。 可 卡 因 过 境 贩 运 继 续 影 响 该 区 域 所 有<br />

国 家 ; 可 卡 因 贩 运 方 式 包 括 是 空 中 贩 运 和 海 上 贩 运 ,<br />

对 于 中 美 洲 国 家 来 说 , 还 包 括 陆 上 贩 运 。 在 中 美 洲 ,<br />

除 萨 尔 瓦 多 外 , 所 有 国 家 每 年 缴 获 的 数 量 通 常 都 要<br />

超 过 1 000 公 斤 , 在 加 勒 比 地 区 , 几 乎 有 三 分 之 一<br />

的 国 家 和 地 区 缴 获 类 似 的 数 量 。 在 危 地 马 拉 侦 破 的<br />

一 个 案 件 中 , 可 卡 因 被 贩 运 到 荷 兰 , 而 荷 兰 产 的 摇<br />

头 丸 ( 迷 魂 药 ) 则 被 贩 运 到 危 地 马 拉 。 近 年 来 , 无<br />

论 是 国 家 内 部 还 是 国 与 国 之 间 , 缴 获 的 毒 品 数 量 时<br />

高 时 低 , 这 很 可 能 显 示 药 物 贩 运 组 织 正 在 不 断 改 变<br />

着 经 由 中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地 区 的 贩 运 方 式 和 贩 运 路<br />

线 。2002 年 , 海 地 缴 获 的 可 卡 因 显 著 增 加 , 尽 管 缴<br />

获 量 仍 然 很 低 ; 萨 尔 瓦 多 的 缴 获 量 也 有 增 加 。 波 多<br />

黎 各 一 直 是 经 由 加 勒 比 海 走 私 的 可 卡 因 进 入 美 国 的<br />

主 要 入 境 点 。 东 加 勒 比 地 区 与 欧 洲 联 系 紧 密 的 国 家<br />

和 地 区 在 向 欧 洲 药 物 贩 运 活 动 中 也 发 挥 重 要 作 用 。<br />

303. 可 以 获 得 的 非 常 有 限 的 中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地 区 药<br />

物 滥 用 流 行 率 的 数 据 表 明 , 可 卡 因 的 滥 用 情 况 增 加 ,<br />

初 次 使 用 非 法 药 物 的 年 龄 下 降 。 可 卡 因 或 快 克 可 卡<br />

因 是 加 勒 比 地 区 中 学 生 中 第 二 大 广 泛 滥 用 的 药 物 ,<br />

每 年 的 发 生 率 从 圭 亚 那 的 0.2% 到 安 圭 拉 的 3.6% 不<br />

等 。 贩 运 可 卡 因 的 过 境 国 往 往 出 现 较 高 的 可 卡 因 滥<br />

用 率 。 在 库 拉 索 岛 , 快 克 可 卡 因 的 滥 用 已 成 为 一 个<br />

严 重 的 问 题 。<br />

304. 危 地 马 拉 是 中 美 洲 唯 一 报 告 种 植 少 量 罂 粟 的 国<br />

家 ; 在 该 国 , 在 与 伯 利 兹 和 墨 西 哥 交 界 地 区 非 法 种<br />

植 的 罂 粟 已 被 铲 除 。 中 美 洲 的 所 有 国 家 和 加 勒 比 地<br />

区 的 大 部 分 国 家 都 有 缴 获 海 洛 因 的 报 告 , 而 且 已 经<br />

达 到 空 前 水 平 , 大 部 分 毒 品 原 产 自 哥 伦 比 亚 。 近 年<br />

来 , 缴 获 海 洛 因 的 重 大 案 件 大 部 分 发 生 在 中 美 洲 的<br />

哥 斯 达 黎 加 、 危 地 马 拉 和 巴 拿 马 和 加 勒 比 地 区 的 阿<br />

鲁 巴 、 多 米 尼 加 共 和 国 、 荷 属 安 的 列 斯 群 岛 和 波 多<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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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 各 。 滥 用 海 洛 因 的 情 况 一 直 很 少 , 波 多 黎 各 除 外 。<br />

305. 中 美 洲 还 是 用 于 生 产 麻 醉 品 的 前 体 化 学 品 的 过<br />

境 地 区 ; 这 些 货 物 主 要 运 往 哥 伦 比 亚 。 但 是 , 在 前<br />

体 管 制 方 面 仍 然 存 在 管 制 缺 陷 。 特 立 尼 达 和 多 巴 哥<br />

进 口 大 量 化 学 品 用 于 石 化 工 业 , 麻 管 局 呼 吁 该 国 政<br />

府 实 施 警 戒 , 防 止 此 类 化 学 品 被 转 用 于 南 美 大 陆 的<br />

可 卡 因 非 法 生 产 。 特 立 尼 达 和 多 巴 哥 继 续 受 到 主 要<br />

来 自 委 内 瑞 拉 的 可 卡 因 和 海 洛 因 贩 运 活 动 的 影 响 。<br />

精 神 药 物<br />

306. 某 些 中 美 洲 国 家 报 告 零 星 缴 获 了 摇 头 丸 ( 迷 魂<br />

药 ), 这 些 摇 头 丸 大 部 分 产 自 欧 洲 。 过 去 , 只 有 哥 斯<br />

达 黎 加 报 告 缴 获 了 少 量 其 他 的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和 迷<br />

幻 剂 , 而 萨 尔 瓦 多 和 危 地 马 拉 报 告 缴 获 过 一 次 镇 静<br />

剂 。 该 地 区 摇 头 丸 ( 迷 魂 药 ) 的 滥 用 刚 刚 开 始 , 但<br />

各 国 当 局 坚 持 认 为 , 数 量 不 祥 的 摇 头 丸 ( 迷 魂 药 )<br />

大 部 分 被 贩 运 到 北 美 市 场 。 和 麻 醉 品 的 情 况 一 样 ,<br />

精 神 药 物 的 滥 用 也 缺 少 近 期 的 数 据 , 尽 管 人 们 普 遍<br />

承 认 含 有 精 神 药 物 的 药 品 常 常 从 合 法 销 售 渠 道 被 转<br />

移 , 但 几 乎 没 有 取 得 任 何 缴 获 成 果 。<br />

访 问 团<br />

307. 麻 管 局 审 查 了 萨 尔 瓦 多 政 府 根 据 麻 管 局 在 2000<br />

派 遣 访 问 团 之 后 提 出 的 建 议 所 采 取 的 行 动 。 麻 管 局<br />

注 意 到 , 萨 尔 瓦 多 政 府 已 经 通 过 了 一 个 涉 及 减 少 供<br />

应 、 减 少 需 求 和 对 与 麻 醉 药 品 、 精 神 药 物 和 前 体 有<br />

关 的 合 法 活 动 进 行 管 制 等 领 域 的 《 国 家 药 物 管 制 计<br />

划 》。 麻 管 局 鼓 励 该 国 政 府 以 协 调 一 致 的 方 式 充 分 执<br />

行 这 一 计 划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该 国 在 根 据 国 际 药 物 管<br />

制 公 约 要 求 政 府 提 交 统 计 数 据 方 面 取 得 的 进 步 , 同<br />

时 希 望 其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 加 强 公 众 健 康 理 事 会 的 能<br />

力 , 从 而 更 加 有 效 地 监 督 麻 醉 药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的 合<br />

法 销 售 。<br />

308.2003 年 2 月 , 麻 管 局 向 巴 拿 马 派 出 了 一 支 访<br />

问 团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由 于 其 地 理 位 置 、 经 济 结 构<br />

和 频 繁 的 商 业 往 来 活 动 , 巴 拿 马 极 易 受 到 非 法 药 物<br />

贩 运 的 影 响 。 麻 管 局 赞 赏 巴 拿 马 执 法 当 局 在 阻 截 药<br />

物 贩 运 活 动 中 付 出 的 努 力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巴 拿 马<br />

制 定 了 充 分 的 药 物 管 制 立 法 , 但 执 行 立 法 的 资 源 有<br />

限 , 虽 然 2002-2007 年 国 家 药 物 管 制 战 略 力 求 改 善<br />

这 种 状 况 。 麻 管 局 鼓 励 巴 拿 马 政 府 确 保 政 府 各 机 构<br />

与 最 近 成 立 的 机 构 间 化 学 管 制 委 员 会 开 展 有 效 的 协<br />

调 与 沟 通 。<br />

309.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巴 拿 马 2002-2007 年 国 家 药 物 管<br />

制 战 略 对 减 少 需 求 的 关 注 不 断 增 加 , 希 望 该 国 政 府<br />

确 保 为 这 些 积 极 行 动 提 供 充 足 的 经 费 。 由 于 各 种 原<br />

因 , 包 括 财 政 限 制 因 素 , 巴 拿 马 某 些 地 区 获 得 基 本<br />

保 健 服 务 的 机 会 有 限 ; 麻 管 局 鼓 励 巴 拿 马 政 府 尽 可<br />

能 扩 大 该 国 偏 远 地 区 人 口 获 得 此 类 服 务 的 机 会 , 并<br />

将 疼 痛 治 疗 与 鸦 片 止 痛 剂 结 合 起 来 。 国 际 社 会 可 能<br />

希 望 向 巴 拿 马 政 府 提 供 药 物 管 制 方 面 的 一 般 援 助 ,<br />

包 括 采 取 措 施 确 保 人 口 取 得 麻 醉 药 品 用 于 医 疗 。<br />

北 美<br />

主 要 动 态<br />

310. 加 拿 大 实 施 了 新 条 例 , 执 行 《1971 年 公 约 》<br />

对 所 有 受 国 际 管 制 的 精 神 药 物 的 要 求 和 对 前 体 化 学<br />

品 实 行 更 充 分 管 制 的 要 求 。 加 拿 大 议 会 目 前 正 在 审<br />

议 一 项 规 定 对 因 携 带 少 量 大 麻 而 被 扣 押 之 人 进 行 替<br />

代 处 罚 的 立 法 。 根 据 拟 议 的 立 法 , 因 私 藏 少 量 这 种<br />

物 质 而 被 缉 拿 归 案 的 人 不 再 受 到 刑 事 起 诉 ; 相 反 ,<br />

他 们 须 交 纳 一 定 的 罚 款 。<br />

311. 美 国 滥 用 可 卡 因 和 海 洛 因 的 最 新 指 标 没 有 显 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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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任 何 明 确 的 发 展 趋 势 。 虽 然 美 国 青 少 年 中 某 些 非 法<br />

药 物 的 滥 用 似 乎 呈 下 降 趋 势 , 但 墨 西 哥 则 有 所 上 升 ;<br />

不 过 , 墨 西 哥 的 麻 醉 品 滥 用 程 度 远 远 低 于 美 国 。<br />

312. 墨 西 哥 加 大 了 针 对 贩 运 药 物 组 织 的 执 法 力 度 ,<br />

并 逮 捕 了 一 大 批 重 要 的 药 物 贩 运 者 。<br />

加 入 条 约 的 情 况<br />

313. 北 美 的 所 有 三 个 国 家 均 为 三 个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br />

条 约 的 缔 约 国 。<br />

区 域 合 作<br />

314. 北 美 洲 三 国 在 麻 醉 品 管 制 方 面 密 切 合 作 , 开 展<br />

联 合 调 查 和 执 法 活 动 。 墨 西 哥 和 美 国 合 作 , 逮 捕 了<br />

若 干 势 力 强 大 的 药 物 贩 运 者 , 这 些 人 涉 嫌 犯 有 多 种<br />

罪 行 , 包 括 谋 杀 、 洗 钱 和 诈 骗 。 有 些 药 物 贩 运 者 还<br />

涉 嫌 与 哥 伦 比 亚 游 击 队 和 准 军 事 集 团 进 行 谈 判 , 安<br />

排 为 墨 西 哥 的 贩 运 药 物 组 织 提 供 武 器 , 换 取 可 卡 因 。<br />

该 地 区 在 引 渡 方 面 也 开 展 了 密 切 合 作 。 墨 西 哥 向 美<br />

国 引 渡 了 大 量 贩 运 药 物 嫌 疑 犯 , 其 中 包 括 贩 运 药 物<br />

组 织 的 重 要 人 物 。<br />

315.2003 年 4 月 , 加 拿 大 和 美 国 当 局 开 展 了 一 次<br />

针 对 贩 运 假 麻 黄 碱 的 联 合 行 动 。 假 麻 黄 碱 是 在 生 产<br />

甲 基 苯 丙 胺 中 使 用 的 一 种 化 学 前 体 。 这 次 行 动 在 两<br />

国 逮 捕 了 65 名 罪 犯 , 其 中 有 三 人 是 加 拿 大 三 家 化 学<br />

品 公 司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均 被 指 控 向 美 国 的 非 法 生<br />

产 商 出 售 大 量 假 麻 黄 碱 , 尽 管 他 们 知 道 这 种 化 学 品<br />

将 被 用 于 非 法 生 产 甲 基 苯 丙 胺 。<br />

316. 不 论 是 在 北 美 洲 还 是 中 美 洲 , 墨 西 哥 在 麻 醉 品<br />

管 制 方 面 都 发 挥 了 越 来 越 重 要 的 作 用 。 萨 尔 瓦 多 、<br />

危 地 马 拉 和 墨 西 哥 的 执 法 当 局 开 展 了 一 项 联 合 行<br />

动 , 缴 获 了 大 量 ( 大 约 2 吨 ) 可 卡 因 。2002 年 12<br />

月 , 墨 西 哥 作 为 东 道 国 主 办 了 美 洲 组 织 美 洲 管 制 药<br />

物 滥 用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二 届 会 议 , 有 34 个 国 家 的 高 级<br />

官 员 参 加 会 议 探 讨 麻 醉 品 管 制 问 题 。 会 议 决 定 2003<br />

年 美 洲 管 制 药 物 滥 用 委 员 会 会 议 主 席 由 墨 西 哥 提 供<br />

人 选 。<br />

317. 麻 管 局 赞 赏 地 注 意 到 , 墨 西 哥 当 局 与 哥 伦 比 亚<br />

当 局 密 切 合 作 , 已 经 有 能 力 制 止 墨 西 哥 的 大 量 高 锰<br />

酸 钾 被 转 用 到 哥 伦 比 亚 的 盐 酸 可 卡 因 非 法 生 产 中 。<br />

但 仍 无 法 确 定 和 逮 捕 涉 案 的 药 物 贩 运 者 。<br />

国 家 立 法 、 政 策 和 行 动<br />

318.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2003 年 1 月 , 加 拿 大 开 始 实<br />

施 新 条 例 , 完 成 了 将 所 有 受 国 际 管 制 的 精 神 药 物 纳<br />

入 适 当 的 国 家 管 制 的 工 作 。 麻 管 局 希 望 加 拿 大 政 府<br />

今 后 根 据 国 际 条 约 的 义 务 , 及 时 执 行 麻 醉 品 委 员 会<br />

在 时 间 安 排 方 面 的 决 定 。<br />

319.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2003 年 1 月 , 加 拿 大 前 体 管<br />

制 条 例 开 始 生 效 , 确 保 受 国 际 管 制 的 前 体 受 到 适 当<br />

的 国 家 管 制 。 某 些 前 体 转 入 非 法 贩 运 的 活 动 已 经 达<br />

到 麻 管 局 极 为 关 注 的 地 步 , 因 此 麻 管 局 希 望 加 拿 大<br />

当 局 高 度 重 视 新 条 例 的 执 行 。<br />

320.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加 拿 大 议 会 目 前 正 在 审 议 一 项<br />

立 法 , 根 据 这 一 立 法 ,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 私 藏 大 麻 达<br />

30 克 就 将 得 到 罚 款 通 知 , 缴 纳 罚 款 。 新 立 法 还 对 大<br />

麻 生 产 实 行 新 的 惩 罚 , 惩 罚 程 度 视 生 产 大 麻 的 数 量<br />

而 定 。 虽 然 根 据 新 立 法 持 有 大 麻 在 加 拿 大 仍 然 属 于<br />

犯 罪 , 但 麻 管 局 担 心 的 是 , 这 种 修 改 可 能 让 人 产 生<br />

一 种 错 误 的 观 念 , 即 大 麻 是 一 种 无 害 的 物 质 。<br />

321. 2003 年 5 月 , 加 拿 大 通 过 了 药 物 战 略 , 大 大<br />

提 高 了 今 后 五 年 药 物 管 制 活 动 的 经 费 。 这 一 战 略 的<br />

内 容 包 括 开 展 各 种 立 足 社 区 的 积 极 行 动 , 以 解 决 麻<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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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醉 品 滥 用 问 题 ; 开 展 针 对 年 轻 人 的 公 共 教 育 运 动 和<br />

召 开 两 年 一 次 的 全 国 会 议 , 确 定 研 究 和 预 防 的 日 程 。<br />

这 一 战 略 还 扩 大 了 国 家 药 物 治 疗 法 院 方 案 的 范 围 。<br />

目 前 , 加 拿 大 有 两 个 药 物 治 疗 法 院 , 计 划 2004 年 将<br />

有 三 个 新 治 疗 法 院 开 始 运 作 。 初 步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br />

药 物 治 疗 法 院 在 确 保 非 暴 力 毒 品 罪 犯 接 受 治 疗 方 面<br />

可 能 会 十 分 有 效 。<br />

322.2002 年 11 月 , 墨 西 哥 政 府 实 行 2001-2006 年<br />

全 国 药 物 管 制 方 案 。 该 方 案 将 贩 运 药 物 活 动 确 定 为<br />

国 家 安 全 问 题 , 并 规 定 地 方 政 府 投 入 更 大 力 量 与 贩<br />

运 药 物 和 吸 毒 做 斗 争 。 根 据 新 方 案 , 检 察 总 长 办 公<br />

室 内 部 的 药 物 管 制 规 划 中 心 将 协 调 地 方 和 区 域 委 员<br />

会 的 工 作 。 政 府 机 关 也 将 为 各 自 的 药 物 管 制 工 作 制<br />

定 目 标 , 由 药 物 管 制 规 划 中 心 进 行 评 估 。<br />

323. 美 国 年 轻 人 中 最 近 滥 用 药 物 的 趋 势 出 现 了 矛 盾<br />

的 迹 象 。2003 年 2 月 , 美 国 通 过 了 全 国 药 物 管 制 战<br />

略 , 在 关 于 这 一 战 略 的 最 新 消 息 中 , 美 国 政 府 引 用<br />

的 调 查 显 示 , 全 国 青 少 年 吸 毒 状 况 近 十 年 来 “ 首 次<br />

出 现 明 显 下 降 趋 势 ”, 某 些 毒 品 的 滥 用 水 平 是 近 30<br />

年 来 的 最 低 水 平 。 这 一 战 略 注 意 到 , 某 些 年 龄 组 使<br />

用 非 法 药 物 的 比 例 是 1990 年 代 初 以 来 的 最 低 水 平 。<br />

政 府 指 出 , 它 在 2002 年 战 略 中 规 定 , 计 划 在 两 年 内<br />

将 青 少 年 非 法 滥 用 药 物 的 比 例 减 少 10%, 目 前 它 正<br />

朝 着 这 一 目 标 平 稳 前 进 。 然 而 , 最 近 开 展 的 全 国 药<br />

物 使 用 和 健 康 情 况 调 查 并 没 有 明 确 显 示 年 轻 人 中 吸<br />

毒 比 例 呈 现 下 降 趋 势 。<br />

324. 美 国 开 展 的 全 国 青 年 反 毒 品 运 动 获 得 的 评 价 一<br />

直 不 高 , 但 最 近 的 评 价 显 示 , 这 一 运 动 影 响 了 年 轻<br />

人 对 药 物 的 态 度 。 美 国 政 府 已 经 拨 出 资 金 提 供 给 那<br />

些 希 望 执 行 此 方 案 的 学 校 , 条 件 是 学 校 能 够 保 证 那<br />

些 检 测 结 果 呈 阳 性 的 学 生 能 够 接 受 治 疗 。 在 初 步 取<br />

得 积 极 成 果 之 后 , 美 国 政 府 还 扩 大 了 药 物 法 院 方 案 ,<br />

利 用 法 官 的 强 制 权 力 要 求 戒 毒 , 并 通 过 将 各 种 方 案<br />

结 合 在 一 起 改 变 行 为 方 式 。<br />

325. 麻 管 局 关 切 地 注 意 到 ,2003 年 6 月 , 加 拿 大<br />

政 府 批 准 在 温 哥 华 市 设 立 了 北 美 第 一 家 药 物 注 射<br />

室 。 这 家 药 物 注 射 室 于 2003 年 9 月 开 业 , 三 年 之 后<br />

将 受 到 评 估 。<br />

326. 麻 管 局 在 许 多 场 合 都 对 药 物 注 射 室 的 经 营 表 示<br />

担 忧 。 人 们 可 以 在 这 里 注 射 从 非 法 市 场 购 得 的 不 受<br />

惩 罚 的 药 物 。 麻 管 局 重 申 了 它 的 观 点 : 这 些 场 所 有<br />

悖 于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要 求 缔 约 国 必 须 确 保 药 物 只<br />

能 用 于 医 疗 或 科 学 目 的 的 基 本 规 定 。<br />

327. 墨 西 哥 加 强 了 对 贩 运 药 物 活 动 的 执 法 力 度 , 开<br />

展 了 许 多 大 规 模 拘 捕 活 动 , 逮 捕 了 若 干 势 力 强 大 的<br />

贩 运 药 物 组 织 中 的 药 物 贩 运 者 。 墨 西 哥 政 府 还 加 大<br />

了 反 腐 败 的 力 度 , 腐 败 现 象 常 与 贩 运 药 物 活 动 相 联 。<br />

2002 年 10 月 , 一 个 军 营 因 被 指 控 有 大 量 士 兵 涉 嫌<br />

参 与 生 产 和 贩 运 毒 品 而 被 解 散 。2003 年 1 月 , 处 理<br />

毒 品 犯 罪 的 特 别 检 察 官 办 公 室 的 高 级 官 员 将 被 扣 押<br />

的 药 物 贩 运 者 释 放 , 并 将 缴 获 的 毒 品 发 还 给 他 们 。<br />

墨 西 哥 政 府 了 解 到 这 一 情 况 后 , 将 该 检 察 官 办 公 室<br />

裁 撤 。 麻 管 局 对 墨 西 哥 政 府 的 工 作 表 示 赞 赏 , 但 同<br />

时 指 出 , 墨 西 哥 政 府 仍 需 持 续 不 断 地 努 力 , 因 为 贩<br />

运 药 物 组 织 仍 在 该 国 开 展 活 动 。<br />

328. 美 国 政 府 开 始 利 用 丁 丙 诺 非 对 那 些 阿 片 剂 上 瘾<br />

的 人 进 行 替 代 治 疗 。 在 美 国 , 只 有 少 数 特 殊 的 药 物<br />

治 疗 诊 所 才 能 开 美 沙 酮 的 处 方 , 但 丁 丙 诺 非 却 不 同 ,<br />

它 可 以 由 受 过 特 殊 培 训 的 医 生 开 出 处 方 。 麻 管 局 注<br />

意 到 , 美 国 政 府 对 与 美 沙 酮 有 关 的 死 亡 人 数 增 加 ,<br />

接 受 替 代 治 疗 的 人 报 告 说 美 沙 酮 被 转 用 的 现 象 越 来<br />

越 担 忧 ; 麻 管 局 呼 吁 美 国 政 府 采 取 充 分 措 施 , 防 止<br />

丁 丙 诺 非 的 转 用 , 特 别 考 虑 到 目 前 对 该 物 质 使 用 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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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管 制 不 甚 严 格 这 一 事 实 。<br />

329. 在 美 国 , 尽 管 政 府 大 力 提 倡 充 分 执 行 国 际 药 物<br />

管 制 条 约 , 仍 有 几 个 州 就 大 麻 的 非 罪 行 化 、 甚 至 是<br />

合 法 化 展 开 了 激 烈 的 公 开 辩 论 。2002 年 11 月 , 亚<br />

利 桑 那 、 内 华 达 、 俄 亥 俄 和 南 达 科 他 州 举 行 公 民 投<br />

票 , 审 议 此 类 变 革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尽 管 拥 护 组 织<br />

支 持 公 民 投 票 , 但 均 以 失 败 告 终 , 表 明 此 类 倡 议 缺<br />

乏 公 众 支 持 。 美 国 政 府 对 公 民 投 票 的 目 的 表 示 强 烈<br />

担 忧 , 并 一 再 表 示 必 须 遵 守 联 邦 法 律 , 因 为 联 邦 法<br />

律 符 合 各 项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公 约 的 规 定 。 麻 管 局 对 政<br />

府 所 做 的 努 力 表 示 赞 赏 。<br />

种 植 、 生 产 、 制 造 、 贩 运 和 滥 用<br />

麻 醉 品<br />

330. 大 麻 是 北 美 滥 用 最 多 的 药 物 , 一 直 在 该 地 区 的<br />

三 个 国 家 大 量 生 产 。 根 据 美 国 政 府 的 估 计 数 字 , 该<br />

国 生 产 的 大 麻 草 超 过 10,000 吨 ; 此 外 , 还 有 超 过<br />

5,000 吨 的 大 麻 走 私 到 该 国 。 全 世 界 报 告 缴 获 的 所 有<br />

大 麻 草 中 约 有 40% 是 在 墨 西 哥 生 产 的 。<br />

331. 美 国 药 物 治 疗 中 心 的 接 收 治 疗 数 字 表 明 , 至 少<br />

在 该 国 的 某 些 地 区 , 可 卡 因 的 需 求 量 有 所 下 降 。 青<br />

少 年 中 的 吸 毒 人 数 呈 现 整 体 下 降 趋 势 , 至 少 某 些 药<br />

物 是 这 样 ; 但 研 究 显 示 可 卡 因 和 强 效 纯 可 卡 因 的 滥<br />

用 差 不 多 一 直 保 持 在 相 同 的 水 平 。<br />

332. 墨 西 哥 和 美 国 边 境 更 加 严 格 的 管 制 措 施 看 来 造<br />

成 了 墨 西 哥 的 可 卡 因 供 应 过 剩 。 多 年 以 来 墨 西 哥 已<br />

经 成 为 从 哥 伦 比 亚 将 药 物 贩 运 到 美 国 和 加 拿 大 的 主<br />

要 路 线 的 一 部 分 。 墨 西 哥 的 全 国 调 查 显 示 , 可 卡 因<br />

和 强 效 纯 可 卡 因 的 滥 用 有 所 增 加 ( 尽 管 低 于 1990 年<br />

代 ), 特 别 是 在 青 年 人 当 中 ; 而 且 可 卡 因 和 强 效 纯 可<br />

卡 因 还 被 越 来 越 多 地 用 做 初 吸 毒 品 。<br />

333. 各 种 资 料 , 特 别 是 治 疗 中 心 的 接 收 治 疗 数 据 表<br />

明 , 由 于 可 以 得 到 的 数 量 增 加 , 加 上 较 低 的 价 格 和<br />

较 高 的 纯 度 , 墨 西 哥 的 海 洛 因 滥 用 情 况 有 所 上 升 。<br />

尽 管 走 私 到 美 国 和 加 拿 大 的 海 洛 因 大 部 分 产 自 哥 伦<br />

比 亚 , 但 墨 西 哥 制 造 的 海 洛 因 也 占 很 大 比 例 。 虽 然<br />

墨 西 哥 政 府 一 直 在 努 力 减 少 非 法 罂 粟 的 种 植 , 近 年<br />

根 除 的 面 积 已 达 19,000 公 顷 , 但 罂 粟 的 种 植 似 乎 一<br />

直 在 继 续 。<br />

334. 走 私 到 美 国 的 高 纯 度 海 洛 因 可 以 吸 食 , 而 不 用<br />

注 射 , 这 就 使 它 更 容 易 被 美 国 众 多 的 中 产 阶 级 所 接<br />

受 。 此 外 ,2003 年 6 月 , 美 国 当 局 在 加 利 福 尼 亚 的<br />

一 个 偏 远 地 区 发 现 了 一 块 种 有 40,000 公 顷 罂 粟 的 土<br />

地 , 引 起 人 们 的 担 忧 : 和 大 麻 的 情 况 一 样 , 贩 运 药<br />

物 组 织 正 试 图 在 美 国 国 内 建 立 大 规 模 的 种 植 场 地 。<br />

335. 调 查 显 示 , 墨 西 哥 滥 用 海 洛 因 的 情 况 也 在 上 升 。<br />

该 国 北 部 与 美 国 接 壤 地 区 情 况 尤 为 严 重 。 该 地 区 多<br />

年 以 来 药 物 滥 用 的 水 平 一 直 很 高 。 但 是 , 海 洛 因 的<br />

滥 用 也 在 向 其 他 地 区 扩 展 。<br />

336. 墨 西 哥 大 多 数 吸 毒 者 为 男 性 , 但 中 学 女 生 吸 毒<br />

人 数 的 增 加 超 过 了 男 生 增 加 的 速 度 。 最 近 一 次 调 查<br />

显 示 , 女 生 中 的 吸 毒 率 (12.6%) 正 在 迅 速 接 近 男 生<br />

(16.8%)。<br />

精 神 药 物<br />

337. 北 美 一 直 在 大 规 模 进 行 甲 基 苯 丙 胺 的 非 法 生<br />

产 。 全 世 界 每 年 合 法 生 产 5-10 吨 甲 基 苯 丙 胺 ; 但<br />

美 国 政 府 估 计 , 仅 墨 西 哥 和 美 国 非 法 生 产 的 甲 基 苯<br />

丙 胺 就 在 106 至 144 吨 之 间 , 随 后 这 些 毒 品 将 卖 给<br />

美 国 一 地 大 约 130 万 这 种 药 物 的 滥 用 者 。 美 国 各 州<br />

都 发 现 了 秘 密 实 验 室 ; 大 部 分 被 发 现 的 实 验 室 都 是<br />

由 独 立 经 营 人 经 营 的 小 型 研 究 室 。1997-2001 年 间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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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美 国 当 局 共 捣 毁 了 大 约 30,000 个 这 样 的 实 验 室 , 占<br />

全 世 界 报 告 已 被 发 现 的 所 有 甲 基 苯 丙 胺 实 验 室 的<br />

97%。<br />

338.2002 年 , 美 国 青 少 年 中 摇 头 丸 ( 迷 魂 药 ) 的<br />

滥 用 几 年 来 首 次 出 现 下 降 , 尽 管 水 平 仍 然 很 高 , 中<br />

学 毕 业 班 学 生 (17-18 岁 ) 的 吸 毒 率 为 10.5%。 滥 用<br />

苯 丙 胺 和 甲 基 苯 丙 胺 的 情 况 保 持 稳 定 , 水 平 仍 然 很<br />

高 ; 举 例 来 说 ,13-14 岁 学 生 中 滥 用 苯 丙 胺 的 吸 毒 率<br />

为 8.7%,15-16 岁 学 生 为 14.9%,17-18 岁 学 生 为<br />

16.8%。<br />

339. 在 墨 西 哥 , 青 年 人 中 滥 用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的 人<br />

数 有 了 显 著 提 高 , 据 报 道 , 在 狂 欢 聚 会 中 使 用 这 类<br />

药 物 的 情 况 已 经 稀 松 平 常 。 根 据 最 近 开 展 的 一 个 调<br />

查 ,15 岁 学 生 中 滥 用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的 吸 毒 率 已 从<br />

1997 年 的 1.61% 上 升 到 2000 年 的 4.20%。 虽 然 男<br />

生 中 的 非 法 药 物 滥 用 流 行 程 度 一 般 高 于 女 生 , 但 滥<br />

用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的 水 平 男 女 相 同 。<br />

340. 美 国 的 处 方 药 滥 用 情 况 仍 在 继 续 ; 并 且 因 为 美<br />

国 国 内 外 的 网 上 药 店 非 法 销 售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而<br />

恶 化 。1995 至 2002 年 间 , 急 救 室 接 待 的 病 人 中 与<br />

滥 用 麻 醉 止 疼 药 有 关 的 人 数 增 加 了 163%( 见 上 文 第<br />

169-178 段 )。<br />

访 问 团<br />

341. 麻 管 局 的 一 个 访 问 团 于 2003 年 10 月 前 往 加 拿<br />

大 访 问 , 讨 论 该 国 近 来 的 政 策 拟 订 情 况 , 包 括 加 拿<br />

大 药 物 战 略 的 作 用 , 与 大 麻 有 关 的 新 立 法 草 案 , 以<br />

及 新 近 推 行 的 强 化 先 质 和 精 神 药 物 管 制 的 规 定 。 麻<br />

管 局 注 意 到 加 拿 大 政 府 各 部 和 各 机 构 在 药 物 管 制 领<br />

域 的 协 调 性 加 强 , 并 且 考 虑 了 药 物 问 题 的 多 元 性 质 ,<br />

例 如 , 加 拿 大 皇 家 骑 警 不 仅 在 执 法 方 面 , 在 预 防 活<br />

动 中 也 发 挥 着 重 要 的 作 用 。 麻 管 局 还 注 意 到 加 拿 大<br />

当 局 为 处 理 室 内 大 麻 生 产 这 一 持 久 问 题 而 采 取 的 措<br />

施 。<br />

342. 自 1994 年 以 来 , 加 拿 大 仍 然 没 有 进 行 侧 重 于<br />

药 物 滥 用 的 国 家 级 调 查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加 拿 大 的<br />

药 物 战 略 含 有 研 究 药 物 滥 用 趋 势 的 规 定 。 麻 管 局 希<br />

望 这 些 规 定 能 够 得 到 适 当 的 落 实 , 以 确 保 政 府 适 当<br />

掌 握 据 以 制 定 药 物 管 制 政 策 的 资 料 。<br />

343. 访 问 团 还 参 观 了 最 近 在 加 拿 大 温 哥 华 市 开 放 的<br />

注 射 室 。 麻 管 局 仍 然 对 这 一 发 展 表 示 关 注 , 敦 促 加<br />

拿 大 政 府 遵 守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公 约 规 定 的 义 务 。<br />

南 美<br />

主 要 动 态<br />

344. 南 美 的 药 物 管 制 政 策 继 续 得 到 政 府 越 来 越 多 的<br />

关 注 , 而 且 在 政 治 上 的 重 要 意 义 持 续 提 高 。 在 巴 西 ,<br />

药 物 贩 运 者 公 然 反 抗 几 个 城 市 的 地 方 当 局 , 并 且 一<br />

度 扰 乱 了 治 安 。 在 哥 伦 比 亚 , 贩 运 药 物 恐 怖 主 义 一<br />

词 的 使 用 频 率 日 益 增 加 , 指 的 是 武 装 团 伙 为 了 保 护<br />

或 参 与 非 法 的 毒 品 生 产 和 贩 运 而 采 取 的 暴 力 活 动 。<br />

在 秘 鲁 , 叛 乱 分 子 保 护 非 法 的 古 柯 树 种 植 , 警 察 部<br />

门 与 药 物 贩 运 者 之 间 的 公 开 冲 突 不 断 增 加 。 仍 然 有<br />

拿 武 器 换 取 非 法 药 物 的 报 道 。 针 对 非 法 药 物 贸 易 和<br />

洗 钱 活 动 采 取 的 措 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旨 在 削 减 药 物 贩<br />

运 者 和 叛 乱 集 团 可 以 利 用 的 资 金 , 从 而 削 弱 他 们 的<br />

活 动 能 力 。 由 于 毒 品 问 题 对 政 治 的 威 胁 日 益 成 为 关<br />

注 的 焦 点 , 南 美 许 多 国 家 政 府 尽 管 资 源 有 限 , 用 于<br />

减 少 非 法 药 物 供 应 所 投 入 的 比 例 却 越 来 越 大 , 其 中<br />

包 括 根 除 非 法 作 物 , 禁 止 贩 运 和 实 施 反 洗 钱 措 施 。<br />

345. 由 美 国 赞 助 的 一 项 计 划 最 初 叫 做 哥 伦 比 亚 计<br />

划 , 旨 在 减 少 哥 伦 比 亚 和 其 他 南 美 国 家 的 非 法 药 物<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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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应 。 这 项 计 划 已 经 演 变 为 一 项 范 围 更 广 的 活 动 —<br />

— 安 第 斯 反 毒 品 计 划 。 该 计 划 实 施 以 来 , 美 国 现 已<br />

成 为 最 重 要 的 援 助 国 , 向 安 第 斯 分 区 域 地 区 及 其 周<br />

边 国 家 提 供 资 金 和 实 物 援 助 , 旨 在 进 行 麻 醉 品 管 制 、<br />

预 防 麻 醉 品 滥 用 和 反 对 洗 钱 。 哥 伦 比 亚 仍 是 安 第 斯<br />

计 划 的 主 要 受 援 国 。“ 哥 伦 比 亚 计 划 ” 一 词 现 仅 指 哥<br />

伦 比 亚 克 服 武 装 冲 突 战 略 的 社 会 组 成 部 分 , 它 包 括<br />

开 发 替 代 作 物 和 其 他 收 入 来 源 , 加 强 各 种 体 制 并 建<br />

立 社 会 基 础 设 施 。<br />

346.2002 年 以 来 , 有 关 大 麻 和 古 柯 叶 非 罪 行 化 或<br />

合 法 化 的 辩 论 在 南 美 的 一 些 国 家 重 新 受 到 媒 体 关<br />

注 。 麻 管 局 提 醒 所 有 政 府 继 续 确 保 按 照 《1961 年 公<br />

约 》 第 36 条 的 规 定 , 那 些 与 非 法 作 物 种 植 以 及 非 法<br />

药 品 生 产 和 贩 运 , 包 括 私 藏 有 关 的 活 动 都 是 应 予 处<br />

罚 的 犯 罪 行 为 。<br />

加 入 条 约 的 情 况<br />

347.2002 年 7 月 , 圭 亚 那 加 入 《1961 年 公 约 》。 至<br />

此 , 目 前 南 美 所 有 国 家 均 已 成 为 《1961 年 公 约 》、<br />

《1971 年 公 约 》 和 《1988 年 公 约 》 的 缔 约 国 。<br />

区 域 合 作<br />

348. 南 美 各 国 继 续 积 极 参 加 美 洲 管 制 药 物 滥 用 委 员<br />

会 多 边 评 估 机 制 。 在 南 美 , 开 展 区 域 合 作 的 形 式 通<br />

常 是 具 有 共 同 利 益 和 地 理 特 征 的 国 家 缔 结 双 边 或 多<br />

边 协 定 , 如 安 第 斯 国 家 , 南 锥 体 共 同 市 场 成 员 国 和<br />

亚 马 逊 河 流 域 或 有 共 同 边 界 的 国 家 。 这 些 协 定 涉 及<br />

的 问 题 包 括 , 执 法 和 司 法 合 作 、 边 境 管 制 和 联 合 培<br />

训 麻 醉 品 管 制 官 员 。<br />

349.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巴 西 和 哥 伦 比 亚 加 强 了 合 作 ,<br />

巴 西 还 提 出 利 用 其 监 视 系 统 提 高 亚 马 逊 地 区 的 情 报<br />

收 集 能 力 。 巴 西 和 哥 伦 比 亚 警 察 部 门 成 功 开 展 了 打<br />

击 贩 运 药 物 活 动 的 联 合 行 动 , 这 一 行 动 还 扩 展 到 秘<br />

鲁 、 苏 里 南 和 委 内 瑞 拉 , 同 时 也 为 这 些 国 家 与 巴 西<br />

签 署 双 边 协 定 提 供 了 证 明 。<br />

350. 继 续 与 南 美 以 外 的 国 家 开 展 密 切 合 作 。 美 国 仍<br />

然 是 向 南 美 国 家 提 供 药 物 管 制 资 源 的 主 要 国 家 。 与<br />

美 国 开 展 的 执 法 和 司 法 合 作 依 然 引 人 注 目 , 其 中 包<br />

括 引 渡 、 几 项 禁 止 行 动 和 在 调 查 洗 钱 方 面 的 合 作 。<br />

南 美 还 与 欧 洲 国 家 签 订 了 关 于 各 种 药 物 管 制 问 题 的<br />

合 作 协 定 , 如 改 变 发 展 方 式 援 助 , 联 合 执 法 行 动 和<br />

教 育 方 案 。 举 个 例 子 ,2002 年 , 在 西 班 牙 政 府 的 支<br />

持 和 哥 伦 比 亚 、 哥 斯 达 黎 加 、 秘 鲁 、 西 班 牙 和 委 内<br />

瑞 拉 各 大 学 的 参 与 下 , 设 立 了 一 个 研 究 成 瘾 问 题 的<br />

伊 比 利 亚 - 美 洲 在 线 文 科 硕 士 学 位 。<br />

351. 麻 管 局 呼 吁 南 美 各 国 继 续 开 展 前 体 化 学 品 管 制<br />

方 面 的 双 边 和 区 域 合 作 , 并 遵 守 出 口 前 通 知 制 度 。<br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在 南 美 开 展 的 旨 在 对 付 化 学 品 转 移 和<br />

贩 运 的 各 种 区 域 行 动 。<br />

国 家 立 法 、 政 策 和 行 动<br />

352. 在 巴 西 , 关 于 化 学 前 体 的 新 立 法 明 显 增 加 了 受<br />

管 制 化 学 品 的 数 量 。 巴 西 的 司 法 系 统 已 经 开 始 关 注<br />

药 物 贩 运 者 , 同 时 , 除 了 根 据 麻 醉 品 法 庭 制 度 对 麻<br />

醉 品 滥 用 者 实 施 监 禁 外 , 还 向 他 们 提 供 更 多 的 替 代<br />

用 品 。 麻 管 局 对 此 表 示 欢 迎 。 但 是 , 由 于 政 府 提 供<br />

的 免 费 治 疗 和 康 复 服 务 仍 然 有 限 , 那 些 低 收 入 者 几<br />

乎 无 缘 获 得 这 些 替 代 品 。<br />

353. 厄 瓜 多 尔 建 立 了 药 物 观 察 站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br />

厄 瓜 多 尔 仍 在 继 续 修 改 国 家 药 物 管 制 法 , 以 期 解 决<br />

前 体 化 学 品 管 制 和 贩 运 药 物 案 件 制 裁 方 面 的 不 足 。<br />

尽 管 厄 瓜 多 尔 已 经 增 加 了 药 物 执 法 方 面 的 财 政 和 人<br />

力 资 源 并 在 改 善 边 境 和 海 关 管 制 方 面 取 得 了 外 国 援<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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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助 , 但 最 近 采 取 的 严 厉 措 施 却 阻 碍 了 国 家 药 物 管 制<br />

计 划 某 些 方 面 的 执 行 。 在 秘 鲁 , 通 过 了 用 于 加 强 前<br />

体 化 学 品 管 制 的 新 立 法 , 并 建 立 在 一 个 金 融 情 报 小<br />

组 。<br />

354. 麻 管 局 欢 迎 巴 拉 圭 2002 年 通 过 的 对 药 物 管 制<br />

法 的 改 革 , 这 次 改 革 旨 在 提 高 主 管 当 局 调 查 和 起 诉<br />

药 物 贩 运 者 的 能 力 ; 麻 管 局 期 待 着 这 些 改 革 的 实 施 。<br />

2002 年 下 半 年 , 苏 里 南 通 过 了 针 对 洗 钱 的 立 法 ; 麻<br />

管 局 希 望 有 关 前 体 化 学 品 管 制 的 立 法 草 案 也 能 早 日<br />

通 过 。 乌 拉 圭 加 强 了 前 体 化 学 品 管 制 的 法 律 框 架 ,<br />

但 是 针 对 洗 钱 的 管 制 规 定 仍 需 扩 大 , 应 该 将 某 些 值<br />

得 怀 疑 的 财 务 部 门 包 括 在 内 ( 会 计 、 赌 场 、 房 地 产<br />

经 纪 业 等 )。<br />

355. 在 委 内 瑞 拉 , 实 践 证 明 ,2001 年 成 立 的 药 物<br />

特 别 工 作 组 成 功 发 挥 了 作 用 。 但 是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br />

用 于 加 强 对 药 物 贩 运 者 执 法 力 度 的 有 组 织 犯 罪 议<br />

案 和 用 于 加 强 对 化 学 品 管 制 的 国 家 麻 醉 品 和 精 神<br />

药 品 法 修 正 案 仍 在 等 待 国 民 议 会 的 批 准 。<br />

356.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除 圭 亚 那 和 苏 里 南 之 外 , 南 美<br />

所 有 国 家 均 已 根 据 美 洲 管 制 药 物 滥 用 委 员 会 多 边 评<br />

估 机 制 的 建 议 , 通 过 了 吸 毒 上 瘾 治 疗 的 强 制 或 自 愿<br />

最 低 标 准 。 阿 根 廷 扩 大 了 预 防 和 治 疗 药 物 滥 用 方 面<br />

的 活 动 , 其 中 包 括 免 费 培 训 预 防 和 治 疗 吸 毒 上 瘾 的<br />

卫 生 和 社 会 工 作 者 , 以 及 向 静 脉 注 射 的 药 物 滥 用 者<br />

提 供 注 射 器 , 以 防 艾 滋 病 毒 / 艾 滋 病 扩 散 的 方 案 。<br />

357.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南 美 在 各 国 药 品 分 配 的 管 制 方<br />

面 普 遍 存 在 薄 弱 环 节 , 这 可 能 会 导 致 药 品 从 合 法 渠<br />

道 转 移 , 最 终 造 成 滥 用 。 主 要 一 点 是 有 必 要 加 强 对<br />

管 制 药 品 的 处 方 和 保 留 处 方 、 分 配 和 销 售 记 录 的 管<br />

理 。 此 外 , 由 于 资 源 有 限 , 主 管 当 局 经 常 无 法 展 开<br />

充 分 的 检 查 并 核 实 最 终 用 户 分 配 方 面 的 数 据 。 麻 管<br />

局 希 望 对 该 领 域 投 入 更 多 的 关 注 , 并 提 供 充 分 支 持 ,<br />

以 使 相 关 当 局 能 够 履 行 它 们 的 职 能 。<br />

种 植 、 生 产 、 制 造 、 贩 运 和 滥 用<br />

麻 醉 品<br />

358. 南 美 几 乎 所 有 国 家 都 在 继 续 种 植 大 麻 , 主 要 供<br />

给 当 地 或 区 域 市 场 。 遗 憾 的 是 , 几 乎 所 有 国 家 都 没<br />

有 该 地 区 非 法 种 植 大 麻 领 域 方 面 的 数 据 。 但 可 以 肯<br />

定 的 是 , 大 麻 依 旧 是 南 美 最 广 泛 滥 用 的 非 法 药 物 。<br />

在 该 地 区 辑 获 的 大 麻 仅 占 全 世 界 大 麻 辑 获 量 的 6%<br />

到 8%。 此 外 , 在 南 美 查 封 的 大 麻 中 约 有 一 半 来 自 巴<br />

西 ; 约 有 三 分 之 一 来 自 哥 伦 比 亚 。 这 两 个 国 家 还 位<br />

居 世 界 大 麻 辑 获 量 前 10 名 。<br />

359. 在 古 柯 树 种 植 方 面 , 玻 利 维 亚 、 哥 伦 比 亚 和 秘<br />

鲁 的 联 合 数 据 显 示 近 年 呈 下 降 趋 势 。 根 据 哥 伦 比 亚<br />

非 法 作 物 监 控 综 合 体 系 的 估 计 ,2003 年 7 月 , 该 国<br />

非 法 种 植 古 柯 树 的 面 积 为 69,000 公 顷 , 与 2000 年<br />

种 植 高 峰 年 相 比 下 降 了 58% 左 右 。 种 植 面 积 的 减 少<br />

大 部 分 归 功 于 空 中 熏 蒸 , 而 在 某 些 地 区 则 是 自 愿 放<br />

弃 了 古 柯 树 种 植 场 或 铲 除 了 这 些 作 物 。 总 量 的 减 少<br />

是 否 可 以 持 续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将 取 决 于 是 否 能 为 古 柯<br />

树 种 植 者 创 造 替 代 收 入 来 源 。 尽 管 大 部 分 受 影 响 地<br />

区 非 法 种 植 古 柯 树 的 面 积 减 少 , 但 在 与 厄 瓜 多 尔 接<br />

壤 的 那 里 诺 地 方 部 门 , 非 法 种 植 呈 现 显 著 增 加 趋 势 。<br />

360. 哥 伦 比 亚 根 除 工 作 取 得 的 成 功 不 仅 可 能 会 导 致<br />

非 法 的 古 柯 树 种 植 转 移 到 玻 利 维 亚 和 秘 鲁 这 些 传 统<br />

的 古 柯 树 种 植 国 , 也 会 导 致 转 移 到 厄 瓜 多 尔 和 委 内<br />

瑞 拉 。 古 柯 树 的 非 法 种 植 与 政 治 边 界 没 有 关 系 , 因<br />

此 , 该 区 域 各 国 相 互 合 作 防 止 非 法 作 物 转 移 极 为 重<br />

要 。<br />

361. 在 秘 鲁 , 虽 然 一 直 在 根 除 古 柯 树 作 物 , 但 古 柯<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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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树 种 植 总 面 积 却 一 直 保 持 稳 定 。 在 玻 利 维 亚 , 估 计<br />

种 植 古 柯 树 的 面 积 几 年 前 明 显 减 少 , 但 2002 年 却 略<br />

有 上 升 。 麻 管 局 希 望 玻 利 维 亚 在 根 除 古 柯 树 方 面 更<br />

上 一 层 楼 。 出 于 各 种 原 因 , 玻 利 维 亚 和 秘 鲁 在 很 大<br />

程 度 上 是 自 发 根 除 古 柯 树 的 , 与 哥 伦 比 亚 一 样 , 这<br />

种 做 法 的 成 功 在 于 政 府 有 能 力 向 种 植 古 柯 的 小 农 业<br />

者 提 供 其 他 可 以 维 持 生 计 的 手 段 , 同 时 还 考 虑 到 古<br />

柯 的 价 格 高 于 那 些 合 法 作 物 。 对 于 玻 利 维 亚 和 秘 鲁 ,<br />

减 少 古 柯 树 种 植 的 关 键 在 于 继 续 支 持 其 他 的 发 展 计<br />

划 。 委 内 瑞 拉 最 近 一 直 没 有 开 展 非 法 作 物 根 除 运 动 。<br />

362.2002 年 , 可 卡 因 的 总 生 产 潜 力 仍 为 800 吨 左<br />

右 , 近 年 来 呈 现 稳 定 或 者 下 降 趋 势 , 与 古 柯 树 种 植<br />

总 面 积 的 发 展 趋 势 相 同 。 南 美 非 法 生 产 可 卡 因 的 地<br />

区 仍 然 大 部 分 集 中 在 哥 伦 比 亚 , 主 要 是 武 装 团 伙 控<br />

制 的 地 区 。 在 哥 伦 比 亚 , 生 产 可 卡 因 的 原 料 主 要 是<br />

当 地 出 产 的 古 柯 糊 ; 但 是 , 它 的 生 产 材 料 还 来 源 于<br />

从 秘 鲁 走 私 的 古 柯 碱 。2002 年 , 哥 伦 比 亚 当 局 拆 毁<br />

了 1,400 多 所 化 学 和 药 物 实 验 室 。 阿 根 廷 、 玻 利 维<br />

亚 、 巴 西 、 智 利 、 厄 瓜 多 尔 和 委 内 瑞 拉 近 年 来 也 查<br />

封 了 各 种 可 卡 因 实 验 室 。 最 近 在 秘 鲁 扣 押 了 大 量 可<br />

卡 因 可 能 显 示 , 秘 鲁 的 可 卡 因 生 产 逐 渐 盛 行 。<br />

363. 在 哥 伦 比 亚 ,2002 年 共 没 收 80 吨 高 锰 酸 钾 ,<br />

这 是 一 年 中 没 收 的 最 大 数 量 。 由 于 前 几 年 没 收 的 高<br />

锰 酸 钾 数 量 持 续 下 降 , 这 意 味 着 贩 卖 者 可 能 通 过 该<br />

地 区 各 国 国 内 销 售 渠 道 的 转 移 再 次 成 功 获 得 了 这 一<br />

化 学 药 品 。 47<br />

364. 除 了 出 产 古 柯 的 国 家 外 , 巴 西 、 厄 瓜 多 尔 和 委<br />

内 瑞 拉 仍 是 报 道 查 封 可 卡 因 数 量 最 大 的 过 境 国 。 美<br />

国 仍 然 是 南 美 可 卡 因 的 主 要 市 场 , 但 从 1990 年 代 初<br />

以 来 , 欧 洲 国 家 查 封 的 可 卡 因 在 全 球 所 占 的 比 重 逐<br />

渐 增 加 , 主 要 是 西 班 牙 。 还 发 现 了 其 他 一 些 贩 运 可<br />

卡 因 的 路 线 , 如 从 秘 鲁 经 阿 根 廷 抵 达 澳 大 利 亚 这 条<br />

线 路 。 泛 美 公 路 沿 途 穿 过 的 国 家 应 该 保 持 警 惕 , 注<br />

意 药 物 贩 运 者 利 用 这 条 通 道 在 该 地 区 运 送 大 量 可 卡<br />

因 。<br />

365. 与 非 法 的 古 柯 树 种 植 不 同 , 目 前 尚 未 找 到 一 种<br />

方 法 估 算 南 美 的 非 法 罂 粟 种 植 情 况 ; 由 于 气 候 和 地<br />

理 因 素 , 航 空 侦 察 和 卫 星 成 像 在 侦 察 罂 粟 种 植 面 积<br />

上 使 用 有 限 。 但 是 , 根 据 地 面 勘 测 并 考 虑 到 所 根 除<br />

罂 粟 的 总 面 积 , 哥 伦 比 亚 政 府 认 为 ,2002 年 , 该 国<br />

中 部 和 南 部 山 区 的 罂 粟 种 植 面 积 约 为 4,200 公 顷 。<br />

从 根 除 和 辑 获 的 数 据 上 看 , 秘 鲁 的 罂 粟 种 植 呈 上 升<br />

趋 势 , 尽 管 规 模 不 大 。 委 内 瑞 拉 政 府 需 要 严 密 控 制<br />

境 内 的 罂 粟 种 植 以 防 扩 大 。<br />

366. 海 洛 因 在 哥 伦 比 亚 生 产 , 大 部 分 走 私 到 美 国 ,<br />

主 要 使 用 的 是 单 个 运 输 工 具 (“ 骡 子 ”), 但 也 使 用 集<br />

装 箱 化 船 只 和 快 艇 。 从 哥 伦 比 亚 出 发 可 以 直 接 横 渡<br />

加 勒 比 海 或 太 平 洋 , 也 可 以 从 陆 路 穿 过 几 个 国 家 。<br />

比 如 ,2002 年 底 , 阿 根 廷 就 瓦 解 了 一 个 将 哥 伦 比 亚<br />

的 海 洛 因 运 到 美 国 , 可 卡 因 运 到 欧 洲 的 贩 运 网 络 。<br />

南 美 辑 获 的 海 洛 因 总 量 逐 年 增 加 , 主 要 集 中 在 哥 伦<br />

比 亚 , 其 次 是 厄 瓜 多 尔 和 委 内 瑞 拉 。 南 美 的 海 洛 因<br />

生 产 和 贩 运 呈 上 升 趋 势 。<br />

367. 近 年 来 , 所 辑 获 的 可 卡 因 氧 化 程 度 很 低 , 这 证<br />

明 , 用 于 预 防 高 锰 酸 钾 被 挪 用 的 国 际 跟 踪 方 案 ——<br />

紫 色 行 动 不 断 取 得 成 功 。 哥 伦 比 亚 是 大 部 分 被 转 移<br />

化 学 品 的 目 的 地 , 当 局 现 已 扣 押 了 越 来 越 多 的 前 体<br />

并 摧 毁 了 非 法 生 产 高 锰 酸 钾 的 秘 密 实 验 室 。 黄 玉 色<br />

行 动 阻 止 了 大 量 醋 酸 酐 被 转 移 , 这 一 点 可 以 从 2001<br />

年 以 来 哥 伦 比 亚 对 此 种 化 学 品 的 辑 获 数 量 明 显 减 少<br />

得 到 证 明 。<br />

368. 南 美 各 国 政 府 必 须 加 大 力 度 , 阻 止 受 国 际 管 制<br />

的 前 体 化 学 品 和 其 他 材 料 , 如 汽 油 及 其 副 产 品 、 灰<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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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水 泥 和 煤 油 被 转 用 于 非 法 药 品 的 生 产 中 。 哥 伦 比 亚<br />

周 边 国 家 的 政 府 当 局 尤 其 应 该 保 持 警 惕 , 留 心 本 国<br />

前 体 化 学 品 的 进 口 和 生 产 , 以 防 这 些 化 学 品 以 后 走<br />

私 到 哥 伦 比 亚 。 加 强 对 前 体 化 学 品 最 终 用 户 的 管 制<br />

也 将 减 少 这 些 化 学 品 从 合 法 渠 道 被 转 移 的 机 会 。 48<br />

369. 根 据 南 美 各 国 主 管 当 局 提 供 的 数 据 , 该 地 区 的<br />

药 物 滥 用 数 量 持 续 增 加 。 尽 管 大 麻 是 南 美 最 广 泛 滥<br />

用 的 非 法 药 物 , 可 卡 因 和 快 克 可 卡 因 的 滥 用 也 成 为<br />

该 区 域 大 多 数 国 家 的 一 个 问 题 。 智 利 定 期 开 展 调 查 ,<br />

1990 年 代 , 普 通 大 众 滥 用 可 卡 因 的 情 况 明 显 增 加 ,<br />

但 以 后 每 年 的 情 况 据 报 告 呈 稳 定 态 势 。 与 欧 洲 和 北<br />

美 相 比 , 南 美 滥 用 海 洛 因 的 比 例 很 低 , 并 呈 现 稳 定<br />

趋 势 , 尽 管 阿 根 廷 、 哥 伦 比 亚 和 委 内 瑞 拉 报 告 近 年<br />

来 滥 用 海 洛 因 的 人 数 有 所 增 加 。<br />

精 神 药 物<br />

370.2002 年 , 哥 伦 比 亚 政 府 报 告 查 封 了 一 个 生 产<br />

摇 头 丸 的 实 验 室 , 尽 管 如 此 , 并 没 有 证 据 显 示 南 美<br />

大 规 模 非 法 生 产 精 神 药 物 。 但 是 , 人 们 逐 渐 意 识 到 ,<br />

南 美 的 药 物 贩 运 者 可 能 最 终 会 参 与 生 产 这 种 合 成 药<br />

物 。 此 类 药 物 正 在 越 来 越 多 地 被 偷 运 出 欧 洲 , 南 美<br />

已 有 几 个 国 家 报 告 扣 押 了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和 迷 幻<br />

剂 , 其 中 包 括 摇 头 丸 ( 迷 魂 药 )。 在 南 美 的 大 部 分 国<br />

家 中 , 各 种 精 神 药 物 被 转 用 和 过 量 处 方 仍 然 是 一 个<br />

问 题 , 滥 用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的 人 数 也 日 益 增 加 , 特<br />

别 是 在 社 会 较 富 裕 的 阶 层 中 。<br />

访 问 团<br />

371.2003 年 2 月 , 麻 管 局 向 哥 伦 比 亚 派 出 了 一 支<br />

访 问 团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哥 伦 比 亚 在 与 非 法 药 物 生<br />

产 和 贩 运 活 动 进 行 斗 争 的 过 程 中 做 了 大 量 工 作 , 从<br />

而 使 2000 年 以 来 非 法 作 物 持 续 减 少 , 还 辑 获 了 数 量<br />

可 观 的 被 管 制 药 物 、 实 验 室 和 药 物 贩 运 所 取 得 的 资<br />

产 。 对 药 物 的 合 法 流 动 进 行 管 制 的 机 制 切 实 有 效 。<br />

过 去 几 年 , 连 续 几 届 行 政 部 门 都 采 取 措 施 , 特 别 是<br />

通 过 加 强 资 产 没 收 程 序 、 刑 法 典 和 与 其 他 国 家 在 司<br />

法 和 执 法 问 题 上 的 合 作 , 使 国 家 的 立 法 框 架 能 够 更<br />

有 效 地 与 毒 品 犯 罪 进 行 斗 争 。<br />

372. 麻 管 局 希 望 哥 伦 比 亚 最 近 在 药 物 管 制 结 构 方 面<br />

进 行 的 改 革 能 够 促 使 政 府 药 物 管 制 战 略 的 有 效 执<br />

行 , 并 希 望 向 减 少 需 求 计 划 提 供 充 分 的 资 源 。 麻 管<br />

局 承 认 向 种 植 古 柯 地 区 的 当 地 居 民 提 供 其 他 发 展 机<br />

会 的 重 要 意 义 , 并 认 为 因 此 需 要 更 多 的 资 源 。 麻 管<br />

局 请 国 际 社 会 在 发 展 其 他 机 会 和 减 少 需 求 领 域 向 哥<br />

伦 比 亚 提 供 支 持 。<br />

373.2003 年 7 月 , 麻 管 局 向 厄 瓜 多 尔 派 出 了 一 支<br />

访 问 团 。 麻 管 局 赞 赏 厄 瓜 多 尔 政 府 为 反 对 腐 败 、 贩<br />

运 药 物 和 洗 钱 所 采 取 的 积 极 行 动 。 最 近 , 厄 瓜 多 尔<br />

重 新 组 建 了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管 制 局 (CONSEP),<br />

管 制 局 希 望 向 它 提 供 充 分 的 资 源 , 以 便 对 药 物 管 制<br />

的 法 律 、 司 法 、 行 政 、 教 育 以 及 最 重 要 的 管 理 和 卫<br />

生 方 面 进 行 更 有 效 的 协 调 。<br />

374. 麻 管 局 欢 迎 厄 瓜 多 尔 于 2002 年 建 立 了 药 物 观<br />

察 站 。 该 观 察 站 结 合 了 厄 瓜 多 尔 药 物 预 防 综 合 监 控<br />

系 统 (SEVIP) 以 前 开 展 的 活 动 。 麻 管 局 还 注 意 到<br />

了 一 个 非 政 府 组 织 在 预 防 药 物 滥 用 活 动 中 取 得 的 进<br />

展 。 该 组 织 需 要 进 一 步 的 支 持 以 便 将 其 网 络 扩 大 到<br />

农 村 地 区 。<br />

375. 由 于 周 边 的 安 第 斯 国 家 采 取 了 一 系 列 的 措 施 ,<br />

厄 瓜 多 尔 更 易 受 到 药 物 贩 运 活 动 的 影 响 , 特 别 是 将<br />

厄 瓜 多 尔 本 地 产 的 化 学 品 走 私 到 哥 伦 比 亚 , 用 于 可<br />

卡 因 的 非 法 生 产 。 麻 管 局 关 切 地 注 意 到 , 这 些 化 学<br />

品 中 存 在 大 量 一 般 称 为 无 铅 汽 油 的 溶 剂 , 希 望 对 此<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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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实 施 类 似 于 其 他 安 第 斯 国 家 已 经 采 纳 的 管 制 措 施 。<br />

376. 尽 管 厄 瓜 多 尔 急 需 资 源 与 药 物 滥 用 和 贩 运 药 物<br />

活 动 进 行 斗 争 , 但 国 际 援 助 却 出 现 减 少 趋 势 。 麻 管<br />

局 想 强 调 的 是 , 为 了 解 决 安 第 斯 分 区 域 的 非 法 药 物<br />

种 植 和 贩 运 问 题 , 国 际 社 会 必 须 增 加 对 厄 瓜 多 尔 的<br />

援 助 。<br />

377.2000 年 , 麻 管 局 向 巴 拉 圭 派 出 了 一 支 访 问 团 。<br />

随 后 , 它 审 查 了 该 国 政 府 在 执 行 其 建 议 方 面 取 得 的<br />

进 展 。 麻 管 局 承 认 该 国 政 府 特 别 在 精 简 药 物 管 制 的<br />

各 种 政 府 机 构 职 能 方 面 取 得 的 进 步 。 但 是 , 麻 管 局<br />

注 意 到 , 它 的 建 议 仍 有 多 项 尚 未 执 行 , 尤 其 是 : 财<br />

政 管 制 力 度 不 足 ; 外 汇 管 制 不 能 充 分 防 止 洗 钱 ; 缺<br />

乏 有 力 措 施 管 理 被 管 制 的 合 法 药 物 在 国 内 的 流 通 ;<br />

有 必 要 加 强 药 物 管 制 机 构 的 人 力 和 物 质 资 源 。 麻 管<br />

局 希 望 巴 拉 圭 政 府 继 续 努 力 , 确 保 在 执 行 麻 管 局 建<br />

议 方 面 取 得 更 大 进 步 。<br />

378.2003 年 7 月 , 麻 管 局 向 秘 鲁 派 出 了 一 支 访 问<br />

团 。 麻 管 局 鼓 励 秘 鲁 政 府 执 行 全 面 的 2002-2007 年<br />

国 家 反 毒 品 战 略 , 并 鼓 励 全 国 发 展 与 远 离 毒 品 的 生<br />

活 方 式 委 员 会 协 调 麻 醉 品 管 制 机 构 的 活 动 并 确 保 对<br />

这 些 活 动 进 行 适 当 评 估 。<br />

379.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秘 鲁 政 府 为 消 除 古 柯 树 种 植 所 做<br />

的 持 续 努 力 , 并 希 望 适 当 的 改 变 发 展 方 式 项 目 能 够<br />

保 证 古 柯 树 的 种 植 持 续 减 少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秘 鲁 政<br />

府 做 出 决 定 , 对 种 植 国 家 法 律 视 为 合 法 的 古 柯 叶 的<br />

农 民 进 行 注 册 更 新 , 并 估 算 对 古 柯 叶 的 实 际 需 求 ,<br />

以 便 更 加 精 确 地 评 估 所 需 的 种 植 面 积 。 但 麻 管 局 重<br />

申 , 生 产 和 销 售 古 柯 叶 和 含 有 古 柯 叶 、 其 医 疗 价 值<br />

尚 未 经 科 学 认 可 的 产 品 不 符 合 《1961 年 公 约 》 的 规<br />

定 。<br />

380.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秘 鲁 建 立 了 一 个 适 当 的 前 体 化<br />

学 品 管 制 制 度 , 却 没 有 充 分 注 意 到 对 麻 醉 品 和 精 神<br />

药 物 的 合 法 流 通 进 行 管 制 。 应 该 确 保 向 医 疗 机 构 提<br />

供 充 足 的 资 源 , 以 使 秘 鲁 政 府 履 行 其 药 物 管 制 方 面<br />

的 国 家 和 国 际 职 责 , 提 高 向 麻 管 局 汇 报 的 质 量 并 向<br />

其 人 口 提 供 更 好 的 医 疗 保 健 。<br />

381. 麻 管 局 赞 赏 地 注 意 到 , 秘 鲁 教 育 部 开 展 的 预 防<br />

药 物 滥 用 方 案 组 织 得 当 。 麻 管 局 希 望 提 供 援 助 , 确<br />

保 这 些 方 案 继 续 展 开 并 扩 大 到 农 村 地 区 。 秘 鲁 要 求<br />

增 加 国 际 援 助 , 以 确 保 改 变 发 展 方 式 的 工 作 持 续 进<br />

行 并 与 药 物 贩 运 和 相 关 的 犯 罪 活 动 做 斗 争 。<br />

C. 亚 洲<br />

东 亚 和 东 南 亚<br />

主 要 动 态<br />

382.2003 年 , 东 亚 和 东 南 亚 的 罂 粟 种 植 面 积 继 续<br />

下 降 。 与 前 一 年 相 同 , 老 挝 人 民 民 主 共 和 国 和 缅 甸<br />

的 非 法 鸦 片 产 量 有 所 下 降 。 由 于 缅 甸 政 府 的 不 懈 努<br />

力 , 缅 甸 这 个 继 阿 富 汗 之 后 世 界 第 二 大 非 法 鸦 片 和<br />

海 洛 因 的 生 产 国 自 1996 年 以 来 的 罂 粟 种 植 下 降 了<br />

近 三 分 之 二 。 老 挝 人 民 民 主 共 和 国 是 世 界 第 三 大 非<br />

法 鸦 片 生 产 国 , 由 于 该 国 政 府 成 功 开 展 了 根 除 鸦 片<br />

方 案 , 老 挝 人 民 民 主 共 和 国 的 鸦 片 种 植 总 面 积 已 从<br />

1998 年 的 高 峰 时 期 下 降 了 55% 左 右 。 在 泰 国 和 越 南 ,<br />

罂 粟 种 植 水 平 一 直 不 高 。<br />

383.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的 非 法 生 产 、 贩 运 和 滥 用 一 直<br />

是 东 亚 和 东 南 亚 地 区 的 一 个 主 要 问 题 。 从 治 疗 的 需<br />

求 量 判 断 ,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 特 别 是 甲 基 苯 丙 胺 ,<br />

近 年 来 一 直 是 东 亚 和 东 南 亚 主 要 的 麻 醉 品 滥 用 问<br />

题 。 其 生 产 继 续 主 要 集 中 在 中 国 和 缅 甸 , 贩 运 路 线<br />

有 了 大 规 模 发 展 , 已 经 进 入 该 地 区 几 乎 所 有 国 家 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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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市 场 。2002 年 , 中 国 和 缅 甸 缴 获 的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br />

有 了 显 著 下 降 , 这 两 个 地 区 过 去 缴 获 的 数 量 一 般 很<br />

大 。 在 泰 国 ,2001 年 和 2002 年 缴 获 的 苯 丙 胺 类 兴<br />

奋 剂 都 超 过 了 8 吨 。 日 本 在 1999 年 缴 获 的 苯 丙 胺 类<br />

兴 奋 剂 最 多 , 约 为 2 吨 。 但 此 后 缴 获 的 数 量 一 直 在<br />

减 少 ,2002 年 大 约 缴 获 442 公 斤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br />

菲 律 宾 捣 毁 了 大 量 秘 密 实 验 室 。2003 年 , 菲 律 宾 仅<br />

在 两 个 实 验 室 就 缴 获 了 4,000 多 公 斤 的 麻 黄 素 。 在<br />

甲 基 苯 丙 胺 的 非 法 生 产 过 程 中 , 麻 黄 素 的 使 用 似 乎<br />

已 被 1- 苯 基 -2- 丙 酮 部 分 取 代 。 麻 管 局 希 望 提 醒 所 有<br />

政 府 监 督 苯 乙 酸 的 订 购 , 这 种 化 学 品 是 1- 苯 基 -2- 丙<br />

酮 的 直 接 前 体 。 已 经 注 意 到 东 南 亚 的 摇 头 丸 ( 迷 魂<br />

药 ) 的 贩 运 和 滥 用 日 益 加 剧 。<br />

384. 由 于 注 射 吸 毒 和 共 用 注 射 针 头 , 东 南 亚 国 家 的<br />

艾 滋 病 毒 / 艾 滋 病 感 染 率 一 直 居 高 不 下 。<br />

加 入 条 约 的 情 况<br />

385. 在 东 亚 和 东 南 亚 16 个 国 家 中 , 有 12 个 国 家 是<br />

所 有 三 个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条 约 的 缔 约 国 。 麻 管 局 注<br />

意 到 , 柬 埔 寨 、 朝 鲜 民 主 主 义 人 民 共 和 国 和 东 帝 汶<br />

没 有 加 入 任 何 条 约 。 但 麻 管 局 对 柬 埔 寨 已 经 完 成 三<br />

个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条 约 的 批 准 筹 备 工 作 表 示 称 赞 并<br />

呼 吁 柬 埔 寨 尽 早 批 准 这 些 条 约 。 麻 管 局 还 注 意 到 ,<br />

朝 鲜 民 主 主 义 人 民 共 和 国 正 在 审 查 其 国 家 立 法 , 以<br />

期 成 为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条 约 的 缔 约 国 。<br />

386. 麻 管 局 欢 迎 蒙 古 于 2003 年 6 月 加 入 《1988 年<br />

公 约 》, 缅 甸 于 2003 年 8 月 加 入 修 正 《1961 年 公 约 》<br />

的 《1972 年 议 定 书 》。<br />

387. 麻 管 局 对 老 挝 人 民 民 主 共 和 国 尚 未 加 入 《1988<br />

年 公 约 》 表 示 关 注 。 麻 管 局 呼 吁 该 国 尽 快 成 为 修 正<br />

《1961 年 公 约 》 的 《1972 年 议 定 书 》 的 缔 约 国 。<br />

区 域 合 作<br />

388. 麻 管 局 称 赞 东 南 亚 国 家 联 盟 ( 东 盟 ) 与 中 国 开<br />

展 的 持 续 合 作 。 根 据 《 东 盟 与 中 国 合 作 开 展 应 对 危<br />

险 药 物 活 动 行 动 计 划 》, 东 盟 成 员 国 和 中 国 定 期 召 开<br />

会 议 , 交 流 经 验 , 采 纳 和 协 调 具 体 的 麻 醉 品 管 制 措<br />

施 。2003 年 9 月 ,《 湄 公 河 区 域 各 国 1993 年 麻 醉 品<br />

管 制 谅 解 备 忘 录 》 的 六 个 签 字 国 ( 柬 埔 寨 、 中 国 、<br />

老 挝 人 民 民 主 共 和 国 , 缅 甸 、 泰 国 和 越 南 ) 重 新 确<br />

认 了 它 们 之 间 达 成 的 协 议 , 以 加 强 跨 境 分 区 域 合 作 ,<br />

解 决 分 区 域 中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的 滥 用 和 在 静 脉 注 射<br />

吸 毒 者 中 传 播 艾 滋 病 毒 等 日 益 严 峻 的 问 题 。 来 自 中<br />

国 、 老 挝 人 民 民 主 共 和 国 、 缅 甸 和 泰 国 的 麻 醉 品 管<br />

制 当 局 一 致 同 意 在 湄 公 河 沿 岸 港 口 建 立 一 个 网 络 ,<br />

以 加 强 各 国 对 药 物 贩 运 者 展 开 各 种 运 动 。2003 年 7<br />

月 , 来 自 中 国 、 柬 埔 寨 、 印 度 、 老 挝 人 民 民 主 共 和<br />

国 , 缅 甸 和 泰 国 负 责 麻 醉 品 管 制 的 部 长 一 致 同 意 加<br />

强 合 作 , 对 在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的 非 法 生 产 中 使 用<br />

的 前 体 化 学 品 进 行 有 效 管 制 。 马 来 西 亚 与 澳 大 利 亚 、<br />

文 莱 达 鲁 萨 兰 国 、 新 加 坡 和 泰 国 联 合 发 起 了 一 项 警<br />

察 计 划 , 与 贩 运 药 物 活 动 进 行 斗 争 。<br />

389. 麻 管 局 欢 迎 持 续 开 展 双 边 活 动 , 与 非 法 的 毒 品<br />

生 产 和 贩 运 做 斗 争 。2003 年 5 月 , 老 挝 人 民 民 主 共<br />

和 国 和 泰 国 的 边 境 联 络 办 公 室 决 心 加 大 跨 国 界 执 法<br />

力 度 , 尤 其 在 湄 公 河 沿 岸 。 在 该 分 区 域 国 家 中 , 中<br />

国 和 泰 国 向 老 挝 人 民 民 主 共 和 国 和 缅 甸 开 展 的 改 变<br />

发 展 方 式 计 划 提 供 技 术 和 财 政 援 助 。 柬 埔 寨 和 俄 罗<br />

斯 联 邦 签 署 了 一 项 协 议 , 分 享 与 毒 品 有 关 的 跨 国 犯<br />

罪 方 面 的 信 息 ; 协 议 规 定 了 专 家 互 访 活 动 。<br />

390. 麻 管 局 满 意 地 注 意 到 , 这 些 联 合 行 动 正 在 结 出<br />

成 果 : 大 量 非 法 药 物 被 缴 获 。2003 年 4 月 , 中 国 和<br />

缅 甸 警 方 组 成 联 合 部 队 , 摧 毁 了 缅 甸 一 个 重 要 的 毒<br />

品 和 武 器 制 造 厂 。 中 国 和 美 国 的 执 法 机 关 展 开 合 作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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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摧 毁 了 设 在 中 国 福 建 的 一 个 海 洛 因 贩 运 网 , 这 是 世<br />

界 上 最 大 的 贩 运 药 物 网 络 之 一 。 澳 大 利 亚 和 马 来 西<br />

亚 警 方 瓦 解 了 一 个 走 私 摇 头 丸 ( 迷 魂 药 ) 的 贩 运 药<br />

物 网 络 , 这 个 网 络 主 要 从 荷 兰 走 私 毒 品 , 运 到 澳 大<br />

利 亚 。<br />

391.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东 亚 必 须 进 一 步 开 展 合 作 , 以<br />

便 特 别 预 防 甲 基 苯 丙 胺 的 贩 运 , 并 推 动 对 毒 品 缴 获<br />

案 件 的 调 查 , 同 时 必 须 将 目 前 在 执 法 领 域 开 展 的 良<br />

好 合 作 扩 大 到 麻 醉 品 管 制 的 其 他 领 域 。<br />

国 家 立 法 、 政 策 和 行 动<br />

392.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2003 年 3 月 , 泰 国 通 过 了 《 吸<br />

毒 者 康 复 法 》, 依 法 推 行 强 制 治 疗 和 康 复 方 案 。<br />

393.2003 年 3 月 , 菲 律 宾 签 署 了 一 项 《2001 年 反<br />

洗 钱 法 》 的 修 正 案 ; 麻 管 局 鼓 励 该 国 政 府 尽 快 执 行<br />

新 立 法 。 在 洗 钱 问 题 金 融 行 动 特 别 工 作 组 认 为 在 反<br />

洗 钱 活 动 中 不 合 作 的 国 家 和 地 区 名 单 上 , 印 度 尼 西<br />

亚 、 缅 甸 以 及 菲 律 宾 一 直 榜 上 有 名 。 麻 管 局 强 调 ,<br />

每 个 国 家 都 应 执 行 反 洗 钱 的 适 当 立 法 , 这 对 加 强 贩<br />

运 药 物 斗 争 十 分 重 要 。<br />

394. 朝 鲜 民 主 主 义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会 议 于 2003<br />

年 8 月 通 过 一 项 麻 醉 品 管 制 法 案 , 该 政 府 请 求 联 合<br />

国 毒 品 和 犯 罪 问 题 办 事 处 提 供 法 律 援 助 以 正 确 实 施<br />

这 一 法 案 。<br />

395.2003 年 2 月 至 4 月 , 泰 国 开 展 了 一 项 集 中 运<br />

动 , 解 决 非 法 药 物 贸 易 问 题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虽 然<br />

政 府 说 这 次 运 动 在 控 制 毒 品 问 题 方 面 取 得 了 成 功 ,<br />

但 其 产 生 的 始 料 未 及 的 副 作 用 却 受 到 了 广 泛 批 评 。<br />

麻 管 局 要 求 泰 国 政 府 掌 握 这 次 运 动 取 得 的 结 果 , 并<br />

希 望 其 成 果 能 够 继 续 保 持 下 去 。<br />

396.2003 年 7 月 , 日 本 通 过 了 一 个 新 的 五 年 战 略 ,<br />

作 为 前 五 年 预 防 麻 醉 品 滥 用 战 略 后 续 行 动 的 一 部<br />

分 。 新 战 略 旨 在 瞄 准 青 年 中 的 麻 醉 品 滥 用 等 问 题 ,<br />

加 大 对 吸 毒 者 的 惩 罚 力 度 , 加 强 与 非 法 作 物 种 植 进<br />

行 斗 争 的 国 际 合 作 , 并 为 吸 毒 者 提 供 治 疗 和 康 复 ,<br />

为 其 家 庭 提 供 支 助 。2003 年 8 月 , 在 中 国 厦 门 召 开<br />

的 一 次 会 议 上 , 中 国 政 府 参 与 麻 醉 品 和 海 关 管 制 的<br />

机 构 同 意 从 2003 年 至 2007 年 发 起 一 个 为 期 五 年 的<br />

麻 醉 品 管 制 方 案 , 其 中 包 括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严 厉 打 击<br />

麻 醉 品 的 非 法 生 产 和 贩 运 。<br />

397. 东 亚 和 东 南 亚 的 大 部 分 国 家 定 期 开 展 针 对 城 市<br />

地 区 学 龄 儿 童 和 青 年 滥 用 麻 醉 品 , 特 别 是 甲 基 苯 丙<br />

胺 和 海 洛 因 的 运 动 。<br />

种 植 、 生 产 、 制 造 、 贩 运 和 滥 用<br />

麻 醉 品<br />

398. 菲 律 宾 报 道 说 大 麻 种 植 有 了 明 显 减 少 。 它 所 取<br />

得 的 成 功 在 于 正 在 开 展 的 根 除 非 法 作 物 运 动 。 柬 埔<br />

寨 、 印 度 尼 西 亚 、 老 挝 人 民 民 主 共 和 国 、 缅 甸 和 泰<br />

国 还 在 继 续 种 植 和 走 私 大 麻 。 海 关 当 局 的 资 料 显 示 ,<br />

印 度 尼 西 亚 和 泰 国 还 是 大 麻 脂 的 原 料 国 。<br />

399. 在 除 柬 埔 寨 、 菲 律 宾 和 越 南 以 外 的 东 亚 和 东 南<br />

亚 的 所 有 国 家 中 , 大 麻 似 乎 并 非 滥 用 的 主 要 麻 醉 品 ,<br />

尽 管 它 在 该 地 区 的 许 多 国 家 一 直 被 广 泛 滥 用 。 在 马<br />

来 西 亚 和 泰 国 等 地 , 滥 用 大 麻 的 情 况 有 所 下 降 , 吸<br />

大 麻 的 人 已 经 转 移 到 其 他 麻 醉 品 , 主 要 是 甲 基 苯 丙<br />

胺 和 其 他 兴 奋 剂 。 中 国 、 日 本 和 大 韩 民 国 的 大 麻 滥<br />

用 一 直 有 限 。<br />

400. 东 亚 和 东 南 亚 两 个 主 要 罂 粟 生 产 国 的 罂 粟 种 植<br />

总 面 积 有 了 进 一 步 减 少 。 在 缅 甸 , 罂 粟 种 植 总 面 积<br />

减 少 了 24%,2002 年 为 81,400 公 顷 ,2003 年 降 到<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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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62,200 公 顷 。 老 挝 人 民 民 主 共 和 国 的 罂 粟 种 植 总 面<br />

积 也 有 了 显 著 下 降 。 该 国 政 府 发 起 了 一 项 根 除 鸦 片<br />

方 案 , 根 据 联 合 国 大 会 第 二 十 届 特 别 会 议 通 过 的 《 政<br />

治 宣 言 》( 大 会 第 S-20/2 号 决 议 , 附 件 ), 该 国 2002<br />

年 的 罂 粟 种 植 总 面 积 为 14,100 公 顷 ,2003 年 下 降 了<br />

15%, 为 12,000 公 顷 。 在 低 收 入 产 区 协 商 开 展 自 愿 、<br />

商 定 的 根 除 运 动 看 来 会 产 生 更 为 持 久 的 成 果 , 从 社<br />

会 、 经 济 角 度 上 比 强 迫 根 除 更 为 合 适 。 在 另 外 两 个<br />

非 法 种 植 罂 粟 的 国 家 —— 泰 国 和 越 南 , 它 们 的 种 植<br />

面 积 一 直 不 大 。<br />

401. 在 非 法 种 植 罂 粟 的 国 家 , 一 直 在 滥 用 鸦 片 , 但<br />

滥 用 鸦 片 的 人 数 呈 下 降 趋 势 。 许 多 吸 鸦 片 的 人 已 经<br />

改 为 吸 食 海 洛 因 , 目 前 这 些 国 家 存 在 着 严 重 的 海 洛<br />

因 滥 用 问 题 。 静 脉 注 射 吸 毒 , 主 要 是 海 洛 因 , 已 经<br />

成 为 东 南 亚 国 家 和 中 国 艾 滋 病 毒 / 艾 滋 病 传 播 的 主<br />

要 因 素 。 中 国 登 记 在 册 的 吸 毒 人 数 日 益 增 加 , 尽 管<br />

海 洛 因 仍 然 是 优 先 选 择 的 麻 醉 品 。 这 种 麻 醉 品 也 一<br />

直 是 中 国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主 要 的 滥 用 毒 品 。<br />

402. 东 亚 和 东 南 亚 贩 运 和 滥 用 可 卡 因 的 情 况 非 常<br />

少 。<br />

精 神 药 物<br />

403. 甲 基 苯 丙 胺 仍 然 主 要 在 中 国 、 缅 甸 生 产 , 菲 律<br />

宾 也 有 生 产 , 但 数 量 较 小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2001 年<br />

以 来 , 东 亚 和 东 南 亚 缴 获 甲 基 苯 丙 胺 的 案 件 和 数 量<br />

都 有 所 下 降 。<br />

404. 在 全 球 缴 获 的 甲 基 苯 丙 胺 中 , 有 三 分 之 二 以 上<br />

来 自 东 亚 和 东 南 亚 。 中 国 、 缅 甸 和 泰 国 报 告 缴 获 的<br />

苯 丙 胺 数 量 最 大 。 过 去 几 年 , 该 地 区 缴 获 的 全 部 甲<br />

基 苯 丙 胺 有 一 半 来 自 中 国 。 甲 基 苯 丙 胺 的 非 法 制 造<br />

主 要 在 中 国 和 缅 甸 进 行 。 大 多 数 秘 密 实 验 室 都 由 中<br />

国 当 局 在 广 东 和 福 建 两 省 查 获 。 在 菲 律 宾 自 1996 年<br />

以 来 摧 毁 的 19 个 秘 密 实 验 室 中 , 有 4 个 是 2002 年<br />

查 获 的 ,8 个 是 2003 年 头 9 个 月 查 获 的 。 甲 基 苯 丙<br />

胺 的 前 体 继 续 从 中 国 和 印 度 走 私 到 缅 甸 和 菲 律 宾 。<br />

405. 过 去 几 年 , 东 亚 和 东 南 亚 大 部 分 地 区 滥 用 甲 基<br />

苯 丙 胺 的 情 况 有 所 上 升 。 在 日 本 、 大 韩 民 国 和 泰 国 ,<br />

甲 基 苯 丙 胺 是 被 最 广 泛 滥 用 的 药 物 。 泰 国 的 甲 基 苯<br />

丙 胺 问 题 在 过 去 几 年 显 著 增 加 , 据 报 告 , 这 种 药 物<br />

在 学 龄 儿 童 中 间 广 泛 滥 用 。 柬 埔 寨 最 近 的 一 项 调 查<br />

显 示 , 无 家 可 归 儿 童 中 滥 用 苯 丙 胺 的 情 况 有 所 上 升 。<br />

日 本 仍 然 会 定 期 缴 获 大 量 兴 奋 剂 , 但 自 1999 年 以<br />

来 , 每 年 缴 获 的 总 量 一 直 在 下 降 。<br />

406. 某 些 其 他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 特 别 是 摇 头 丸 ( 迷<br />

魂 药 ) 的 滥 用 情 况 逐 渐 增 多 。 西 欧 生 产 的 摇 头 丸 ( 迷<br />

魂 药 ) 继 续 贩 运 到 东 亚 和 东 南 亚 , 尽 管 有 迹 象 表 明<br />

该 地 区 本 身 也 生 产 这 种 药 物 。 该 地 区 报 告 缴 获 摇 头<br />

丸 ( 迷 魂 药 ) 的 事 件 主 要 在 中 国 、 中 国 香 港 特 别 行<br />

政 区 和 日 本 。 在 泰 国 , 芬 太 尼 以 及 其 他 苯 并 二 氮 杂<br />

环 庚 类 药 物 继 续 在 批 发 和 零 售 范 围 内 被 挪 用 , 并 有<br />

一 部 分 被 走 私 到 该 地 区 的 其 他 国 家 。<br />

407. 前 体 化 学 品 的 非 法 贸 易 仍 是 该 地 区 的 一 个 主 要<br />

问 题 。 药 物 贩 运 者 利 用 各 种 花 样 翻 新 的 手 段 走 私 前<br />

体 化 学 品 , 用 于 生 产 海 洛 因 和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 中<br />

国 政 府 采 取 行 动 侦 查 和 预 防 前 体 化 学 品 的 挪 用 ,<br />

2002 年 共 查 出 119 件 涉 及 前 体 化 学 品 的 非 法 交 易 和<br />

走 私 案 件 , 缴 获 300 多 吨 前 体 化 学 品 。<br />

访 问 团<br />

408.2003 年 4 月 , 麻 管 局 向 柬 埔 寨 派 出 一 支 访 问<br />

团 。 麻 管 局 承 认 自 1997 年 向 柬 埔 寨 派 出 访 问 团 之 后<br />

该 国 政 府 取 得 的 进 步 , 尤 其 是 在 制 定 和 更 新 国 家 麻<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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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醉 品 管 制 立 法 , 加 强 国 家 麻 醉 品 管 制 管 理 以 及 为 批<br />

准 三 个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条 约 所 做 的 努 力 方 面 。<br />

409. 但 是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经 修 订 的 1997 年 麻 醉<br />

品 管 制 法 仍 然 是 等 待 国 民 议 会 通 过 的 草 案 。 麻 管 局<br />

敦 促 柬 埔 寨 政 府 采 取 切 实 步 骤 , 确 保 尽 快 通 过 该 法<br />

律 修 正 案 和 用 于 执 行 该 法 律 的 各 种 法 令 。<br />

410. 麻 管 局 对 于 柬 埔 寨 近 年 来 各 种 麻 醉 品 , 尤 其 是<br />

甲 基 苯 丙 胺 和 海 洛 因 主 要 在 青 年 人 中 的 滥 用 情 况 迅<br />

速 增 加 表 示 关 注 。 注 射 吸 毒 可 能 导 致 艾 滋 病 毒 的 感<br />

染 传 播 , 因 此 , 必 须 与 艾 滋 病 毒 预 防 方 案 联 手 才 能<br />

解 决 这 一 问 题 。<br />

411. 柬 埔 寨 政 府 应 该 制 定 一 个 有 关 麻 醉 品 管 制 的 所<br />

有 方 面 的 国 家 麻 醉 品 管 制 总 规 划 , 其 中 包 括 加 强 司<br />

法 部 门 的 力 量 , 以 便 更 有 效 地 处 理 重 大 的 毒 品 犯 罪 ,<br />

同 时 加 强 卫 生 部 门 的 力 量 , 以 便 解 决 精 神 药 物 的 走<br />

私 问 题 。 柬 埔 寨 政 府 正 考 虑 制 定 一 项 针 对 腐 败 的 法<br />

案 , 以 确 保 在 与 贩 运 药 物 活 动 的 斗 争 中 更 加 充 分 地<br />

发 挥 司 法 和 执 法 系 统 的 职 能 。 麻 管 局 对 此 表 示 欢 迎 。<br />

412.2003 年 3 月 , 麻 管 局 的 一 支 访 问 团 访 问 了 老<br />

挝 人 民 民 主 共 和 国 。 麻 管 局 赞 赏 地 注 意 到 该 国 政 府<br />

为 处 理 该 国 的 麻 醉 品 滥 用 和 非 法 贩 运 形 势 所 做 的 不<br />

懈 努 力 。1998 年 以 来 , 消 除 鸦 片 方 案 已 经 使 非 法 的<br />

罂 粟 种 植 有 了 显 著 下 降 。 麻 管 局 敦 促 该 国 政 府 采 取<br />

必 要 措 施 确 保 继 续 保 持 这 种 下 降 趋 势 , 实 现 完 全 消<br />

灭 罂 粟 种 植 的 目 标 。<br />

413. 老 挝 人 民 民 主 共 和 国 政 府 加 强 了 国 家 麻 醉 品 立<br />

法 , 以 期 提 高 与 毒 品 犯 罪 , 特 别 是 贩 运 药 物 活 动 做<br />

斗 争 的 能 力 。 由 于 一 些 邻 国 加 强 了 执 法 措 施 , 老 挝<br />

人 民 民 主 共 和 国 因 此 成 为 越 来 越 多 药 物 贩 运 者 的 目<br />

标 , 因 而 也 导 致 麻 醉 品 滥 用 情 况 不 断 增 多 。 该 国 除<br />

了 拥 有 大 量 吸 食 鸦 片 的 人 ,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的 滥 用<br />

也 已 成 为 一 个 日 趋 严 重 的 问 题 。<br />

414. 麻 管 局 鼓 励 老 挝 人 民 民 主 共 和 国 政 府 制 定 国 家<br />

麻 醉 品 管 制 总 规 划 。 已 于 2000 年 通 过 的 国 家 减 少 需<br />

求 战 略 和 消 除 鸦 片 战 略 构 成 总 规 划 的 重 要 组 成 部<br />

分 , 正 在 制 定 的 一 个 新 的 执 法 战 略 将 对 其 进 行 补 充<br />

完 善 。 该 国 政 府 应 该 考 虑 建 立 一 个 监 督 体 系 , 以 便<br />

确 定 最 新 发 展 趋 势 , 并 尽 早 制 定 对 策 。 麻 管 局 希 望<br />

国 际 社 会 增 加 援 助 , 确 保 在 消 灭 鸦 片 方 面 取 得 更 大<br />

进 步 , 确 保 目 前 取 得 的 成 绩 能 够 持 续 发 扬 。<br />

415.2003 年 3 月 , 麻 管 局 向 越 南 派 出 了 一 支 访 问<br />

团 , 审 查 越 南 的 麻 醉 品 管 制 形 势 以 及 自 1997 年 向 越<br />

南 派 出 访 问 团 之 后 该 国 政 府 所 取 得 的 进 步 。 最 近 几<br />

年 , 越 南 政 府 在 麻 醉 品 管 制 方 面 取 得 了 显 著 进 步 ,<br />

尤 其 在 加 强 国 家 麻 醉 品 管 制 立 法 、 巩 固 麻 醉 品 管 制<br />

机 构 、 执 行 国 家 麻 醉 品 管 制 总 规 划 和 根 除 非 法 罂 粟<br />

种 植 方 面 。 麻 管 局 欢 迎 越 南 政 府 采 取 措 施 实 施 《 预<br />

防 和 禁 止 麻 醉 品 法 》, 并 敦 促 该 国 政 府 按 计 划 完 成 政<br />

府 所 有 各 部 执 行 的 相 应 法 案 。<br />

416. 越 来 越 多 的 非 法 贩 运 药 物 活 动 开 始 利 用 越 南 作<br />

为 过 境 国 , 而 且 它 还 成 为 洗 钱 活 动 的 潜 在 目 标 。 鉴<br />

于 这 一 事 实 , 越 南 政 府 应 该 采 取 措 施 对 金 融 机 构 实<br />

行 管 制 并 颁 布 一 项 针 对 洗 钱 的 法 律 。 过 去 几 年 , 非<br />

法 药 物 , 特 别 是 海 洛 因 和 不 断 增 加 的 苯 丙 胺 类 兴 奋<br />

剂 的 供 应 量 越 来 越 大 , 导 致 非 法 药 物 需 求 量 显 著 提<br />

高 , 尤 其 在 城 市 青 年 当 中 。 由 于 吸 毒 者 共 用 针 头 的<br />

做 法 与 艾 滋 病 毒 / 艾 滋 病 传 播 之 间 的 密 切 关 系 , 麻 管<br />

局 希 望 强 调 , 有 必 要 采 取 紧 急 措 施 , 减 少 这 类 药 物<br />

滥 用 造 成 的 健 康 和 社 会 后 果 。<br />

417. 麻 管 局 欢 迎 制 定 《 加 强 前 体 管 制 国 家 行 动 计<br />

划 》, 并 希 望 越 南 政 府 尽 快 通 过 该 行 动 计 划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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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南 亚<br />

主 要 动 态<br />

418. 南 亚 各 国 因 靠 近 东 南 亚 和 西 南 亚 世 界 最 大 的 阿<br />

片 剂 盛 产 区 , 因 此 继 续 被 药 物 贩 运 者 用 作 转 运 国 。<br />

大 麻 在 该 区 域 的 种 植 仍 是 违 法 的 。 印 度 是 前 体 化 学<br />

品 的 主 要 合 法 生 产 国 。 尽 管 在 南 亚 有 严 格 的 控 制 ,<br />

但 将 这 些 物 质 改 用 于 非 法 的 毒 品 制 造 , 在 该 地 区 内<br />

外 都 是 存 在 的 。<br />

419. 南 亚 正 面 临 日 益 增 长 的 滥 用 含 有 受 控 麻 醉 品 和<br />

精 神 药 物 的 势 头 , 而 且 很 多 改 为 通 过 注 射 来 滥 用 毒<br />

品 。 海 洛 因 、 丁 丙 诺 啡 、 丙 氧 吩 、 安 定 、 吗 啡 、 镇<br />

痛 剂 和 杜 冷 丁 都 是 常 用 的 注 射 毒 药 。<br />

420. 药 物 贩 运 路 线 变 化 不 大 。 阿 富 汗 或 巴 基 斯 坦 的<br />

海 洛 因 从 西 北 部 进 入 印 度 , 多 数 是 转 运 ; 而 从 缅 甸<br />

则 要 经 过 印 度 的 东 北 各 邦 和 孟 加 拉 国 。 考 虑 到 阿 富<br />

汗 鸦 片 近 来 又 获 丰 收 , 印 度 当 局 担 心 麻 醉 品 的 走 私<br />

会 急 剧 增 加 。<br />

421. 南 亚 各 国 政 府 认 为 药 物 贩 运 是 恐 怖 组 织 的 重 要<br />

财 源 之 一 。 沿 国 境 线 一 带 的 恐 怖 主 义 被 认 为 是 一 个<br />

很 严 重 的 问 题 , 因 为 叛 乱 分 子 就 是 依 靠 麻 醉 品 买 卖<br />

作 为 他 们 购 买 武 器 的 主 要 资 金 来 源 。<br />

加 入 条 约 的 情 况<br />

422. 在 南 亚 六 个 国 家 当 中 , 五 个 国 家 是 《1961 年<br />

公 约 》 的 缔 约 方 , 四 个 是 《1971 年 公 约 》 的 缔 约 方 ,<br />

全 部 六 个 都 是 《1988 年 公 约 》 的 缔 约 方 。 尽 管 委 员<br />

会 不 断 呼 吁 , 但 不 丹 仍 然 不 是 《1961 年 公 约 》 或 《1971<br />

年 公 约 》 的 缔 约 方 , 尼 泊 尔 也 不 是 《1971 年 公 约 》<br />

的 缔 约 方 。 委 员 会 重 申 不 丹 和 尼 泊 尔 应 尽 快 加 入 这<br />

些 公 约 。<br />

区 域 合 作<br />

423. 孟 加 拉 国 与 缅 甸 就 打 击 麻 醉 品 、 精 神 药 物 以 及<br />

前 体 物 质 的 非 法 贩 运 已 经 签 订 了 一 项 双 边 协 定 。 印<br />

度 也 就 打 击 麻 醉 品 、 精 神 药 物 以 及 前 体 物 质 缔 结 了<br />

两 项 补 充 双 边 协 定 , 另 有 17 项 双 边 协 定 或 谅 解 备 忘<br />

录 处 在 不 同 级 别 的 谈 判 之 中 。<br />

424. 印 度 与 缅 甸 、 巴 基 斯 坦 和 斯 里 兰 卡 一 直 保 持 定<br />

期 的 跨 边 界 会 谈 。 一 个 联 合 工 作 组 正 与 孟 加 拉 国 商<br />

讨 与 毒 品 有 关 的 事 宜 , 而 孟 加 拉 国 也 通 过 在 新 德 里<br />

的 禁 毒 联 络 员 与 印 度 保 持 合 作 。 印 度 已 经 主 持 了 由<br />

“ 联 合 国 毒 品 和 犯 罪 问 题 办 事 处 ”、“ 南 亚 区 域 合 作<br />

组 织 联 盟 ”、“ 国 际 刑 事 警 察 组 织 ”( 刑 警 组 织 ) 及 “ 科<br />

伦 坡 计 划 ” 支 持 的 国 际 性 、 区 域 性 及 双 边 交 流 等 项<br />

目 。“ 科 伦 坡 计 划 ” 已 经 为 药 物 滥 用 的 预 防 及 毒 品 吸<br />

食 者 的 康 复 进 行 了 广 泛 的 培 训 。<br />

国 家 立 法 、 政 策 和 行 动<br />

425. 在 孟 加 拉 国 , 已 将 洗 钱 罪 的 规 定 及 《1988 年<br />

公 约 》 中 所 有 列 出 的 前 体 化 学 品 统 统 纳 入 了 1988 年<br />

《 麻 醉 品 管 制 法 》 的 修 订 中 , 并 已 经 采 用 了 与 前 体<br />

化 学 品 有 关 的 公 司 经 营 许 可 证 制 度 。<br />

426. 在 印 度 , 一 项 反 洗 钱 的 综 合 议 案 已 经 由 议 会 两<br />

院 通 过 , 只 等 总 统 认 可 。<br />

427. 在 尼 泊 尔 , 有 关 司 法 互 助 和 证 人 保 护 的 立 法 行<br />

动 于 2002 年 被 推 迟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对 前 体 管 制 的 立<br />

法 已 经 起 草 , 但 仍 要 敦 促 尼 泊 尔 政 府 应 尽 快 通 过 这<br />

项 立 法 , 不 要 迟 疑 。 此 外 , 尼 泊 尔 还 尚 未 采 取 行 动<br />

修 订 1982 年 《 外 汇 管 理 法 》 中 当 前 有 效 的 规 定 , 因<br />

为 其 中 的 规 定 对 处 理 洗 钱 和 加 大 毒 品 收 益 调 查 等 方<br />

面 是 不 够 充 分 的 。 斯 里 兰 卡 还 未 完 成 新 的 有 关 全 面<br />

毒 品 管 制 的 立 法 工 作 ; 有 了 这 项 立 法 , 斯 里 兰 卡 即<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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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可 全 面 贯 彻 《1971 年 公 约 》 和 《1988 年 公 约 》 的 各<br />

项 规 定 。 因 此 , 目 前 在 斯 里 兰 卡 , 精 神 药 物 的 进 口<br />

和 销 售 仍 时 有 发 生 而 未 受 到 充 分 的 控 制 。 麻 管 局 敦<br />

促 尼 泊 尔 和 斯 里 兰 卡 政 府 要 确 保 要 尽 快 开 展 立 法 工<br />

作 , 使 其 能 够 与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完 全 接 轨 。<br />

428. 印 度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已 经 由 财 政 部 的 税 务 处 划 归<br />

内 务 部 的 国 内 安 全 处 , 以 保 证 与 情 报 机 构 更 好 地 协<br />

调 。 麻 管 局 希 望 各 项 改 革 也 有 助 于 加 强 负 责 管 制 非 法<br />

制 造 药 物 的 印 度 麻 醉 品 专 员 同 麻 管 局 之 间 的 协 调 。<br />

429. 不 丹 政 府 在 考 虑 设 一 个 由 所 有 负 责 机 构 组 成 的<br />

单 位 , 进 一 步 协 调 药 物 管 制 工 作 。 尼 泊 尔 政 府 也 在<br />

加 强 其 与 中 国 和 印 度 边 境 的 海 关 和 边 防 控 制 方 面 采<br />

取 了 一 些 措 施 。<br />

430. 在 印 度 , 社 会 正 义 和 授 权 部 正 在 起 草 一 项 国 家<br />

政 策 , 并 研 究 如 何 减 少 对 毒 品 的 需 求 , 以 解 决 药 物<br />

滥 用 泛 滥 的 问 题 。 斯 里 兰 卡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继 续 实 施<br />

大 量 减 少 毒 品 需 求 量 的 计 划 , 包 括 全 国 性 的 公 共 教<br />

育 运 动 和 提 供 在 预 防 技 术 方 面 的 培 训 。<br />

种 植 、 生 产 、 制 造 、 贩 运 及 滥 用<br />

麻 醉 品<br />

431. 除 马 尔 代 夫 以 外 , 大 麻 在 南 亚 各 国 都 在 非 法 种<br />

植 。 在 孟 加 拉 国 , 就 有 报 道 说 在 山 区 地 带 及 该 国 的<br />

北 部 和 西 北 部 散 布 着 非 法 但 却 日 益 增 多 的 大 麻 种<br />

植 。 虽 然 根 除 大 麻 的 运 动 不 够 系 统 , 但 这 项 运 动 毕<br />

竟 已 经 展 开 了 。 大 麻 不 断 地 从 印 度 和 尼 泊 尔 被 偷 运<br />

出 来 。 偷 运 到 孟 加 拉 国 的 大 多 数 的 大 麻 草 主 要 供 应<br />

该 国 的 非 法 市 场 , 而 产 自 印 度 和 巴 基 斯 坦 的 大 麻 脂<br />

却 被 运 至 走 私 欧 洲 的 路 经 国 —— 孟 加 拉 国 。<br />

432. 印 度 西 北 部 已 成 为 大 麻 脂 的 一 个 重 要 来 源 地 。<br />

尼 泊 尔 的 大 麻 脂 也 在 比 哈 尔 邦 和 北 方 邦 经 陆 路 偷 运<br />

入 印 度 到 德 里 和 孟 买 。<br />

433. 大 麻 野 生 于 尼 泊 尔 的 中 部 高 山 、 中 西 部 和 偏 远<br />

的 西 部 。 在 那 些 地 方 , 由 于 地 形 带 来 的 不 便 , 使 根<br />

除 非 法 种 植 的 成 本 很 高 。 在 尼 泊 尔 南 部 , 大 麻 种 植<br />

在 增 加 ; 那 里 生 长 的 大 麻 大 都 供 印 度 的 非 法 市 场 。<br />

尼 泊 尔 的 执 法 机 构 已 经 开 展 了 铲 除 运 动 , 并 在 运 往<br />

印 度 的 中 途 截 取 了 由 当 地 生 产 并 准 备 交 货 的 大 麻 ,<br />

交 货 量 之 大 达 数 百 公 斤 。 吸 食 当 地 产 和 野 生 大 麻 的<br />

势 头 仍 很 普 遍 。<br />

434. 在 斯 里 兰 卡 非 法 种 植 的 大 麻 主 要 是 供 应 国 内 的<br />

非 法 市 场 。 大 多 数 非 法 的 大 麻 种 植 都 发 生 在 岛 上 东<br />

南 部 临 近 原 冲 突 区 人 迹 罕 至 的 地 区 。 铲 除 大 麻 工 作<br />

定 期 由 执 法 机 关 进 行 。<br />

435. 印 度 是 一 个 将 鸦 片 用 于 医 疗 和 科 学 目 的 传 统 的<br />

鸦 片 生 产 国 ; 在 由 中 央 麻 醉 品 局 所 控 制 的 严 格 的 许<br />

可 证 政 策 下 , 罂 粟 种 植 限 制 在 马 迪 亚 邦 、 拉 贾 斯 坦<br />

邦 和 北 方 邦 种 植 。2001 年 开 始 通 过 卫 星 观 察 ; 为 了 监<br />

测 合 法 罂 粟 种 植 , 这 种 做 法 在 2002 年 又 做 了 进 一 步 改<br />

进 , 以 保 证 合 法 的 罂 粟 种 植 者 不 会 超 过 划 定 区 域 , 并<br />

对 全 国 范 围 的 合 法 的 和 非 法 的 鸦 片 种 植 进 行 监 控 。<br />

436. 虽 然 已 经 建 立 了 一 套 详 尽 的 监 管 和 防 治 措 施 体<br />

系 , 但 在 印 度 , 将 鸦 片 转 向 非 法 渠 道 的 情 况 仍 有 发<br />

生 。 近 年 来 , 印 度 当 局 , 尤 其 是 在 大 的 市 中 心 , 加<br />

大 了 对 当 地 制 造 的 、 准 备 经 斯 里 兰 卡 运 往 欧 洲 的 白<br />

色 海 洛 因 的 查 封 力 度 。<br />

437. 在 印 度 , 大 量 的 非 法 罂 粟 种 植 都 被 限 制 在 最 偏<br />

远 的 东 北 各 邦 。 供 当 地 滥 用 和 销 往 缅 甸 边 界 的 海 洛 因<br />

制 造 厂 的 鸦 片 生 产 似 乎 在 不 断 发 展 。 印 度 政 府 正 在 开<br />

展 铲 除 毒 品 的 活 动 , 并 启 动 了 一 项 收 入 替 换 的 特 殊 项<br />

目 , 以 及 旨 在 根 除 非 法 罂 粟 种 植 的 替 代 发 展 方 案 。<br />

438. 遍 布 印 度 全 国 的 非 法 实 验 室 继 续 在 制 造 被 称 为<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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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 糖 ” 的 低 质 棕 色 海 洛 因 基 。 大 多 数 在 印 度 非 法<br />

种 植 的 罂 粟 主 要 是 供 应 当 地 的 吸 毒 者 , 但 来 自 印 度<br />

的 “ 红 糖 ” 在 邻 国 也 可 以 获 得 。<br />

439. 大 多 数 产 自 阿 富 汗 的 海 洛 因 , 通 过 印 巴 边 界 偷<br />

运 后 , 再 经 印 度 南 部 的 几 个 邦 运 往 欧 洲 。 在 印 度 南<br />

方 , 尤 其 是 泰 米 尔 纳 德 邦 , 截 获 的 几 次 大 量 的 海 洛<br />

因 证 实 了 印 度 的 海 洛 因 仍 在 不 断 通 过 海 上 被 偷 运 入<br />

斯 里 兰 卡 。<br />

440. 在 孟 加 拉 国 , 有 大 量 的 吸 毒 者 由 使 用 咳 嗽 药 水<br />

( 一 种 可 待 因 止 咳 露 ) 改 为 吸 食 海 洛 因 , 因 为 咳 嗽<br />

药 水 的 价 高 , 而 海 洛 因 在 国 内 越 来 越 容 易 弄 到 。 在<br />

孟 加 拉 国 被 吸 食 的 海 洛 因 大 多 源 自 印 度 。 已 经 发 现<br />

在 靠 近 印 缅 边 界 的 孟 加 拉 国 山 区 地 带 种 有 少 量 的 罂<br />

粟 非 法 种 植 。 由 军 队 进 行 的 清 剿 使 得 孟 加 拉 国 的 非<br />

法 罂 粟 种 植 急 剧 减 少 。<br />

441. 在 尼 泊 尔 , 对 源 自 西 南 亚 和 东 南 亚 的 海 洛 因 的<br />

偷 运 和 吸 食 呈 上 升 趋 势 。 罂 粟 的 非 法 种 植 规 模 不 大 ,<br />

但 在 扩 大 。 由 于 非 法 种 植 散 布 在 合 法 的 种 植 中 , 所<br />

以 要 了 解 非 法 种 植 的 情 况 还 存 在 一 定 的 困 难 。<br />

442. 斯 里 兰 卡 继 续 被 用 作 将 海 洛 因 从 亚 洲 边 界 运 往<br />

欧 洲 和 世 界 其 它 地 方 的 一 个 中 转 站 。 注 射 药 物 滥 用<br />

者 的 百 分 比 继 续 保 持 在 低 水 平 上 。 由 于 棕 色 海 洛 因<br />

市 面 价 格 的 大 幅 提 高 , 导 致 毒 品 小 贩 采 取 掺 假 和 稀<br />

释 的 办 法 , 如 咖 啡 因 、 安 定 、 蔗 糖 、 乳 糖 和 对 扑 热<br />

息 痛 。 对 鸦 片 的 吸 食 已 不 是 太 多 。<br />

443. 在 南 亚 大 多 数 国 家 , 合 法 生 产 的 麻 醉 品 被 分 流<br />

到 非 法 市 场 。 滥 用 从 印 度 偷 运 出 去 的 止 咳 露 在 孟 加<br />

拉 国 和 尼 泊 尔 已 有 报 道 。<br />

444. 印 度 , 一 个 医 药 品 的 生 产 大 国 , 有 着 严 格 的 法<br />

律 来 控 制 其 生 产 与 销 售 。 但 对 法 律 一 致 性 方 面 的 监<br />

控 仍 有 待 于 提 高 , 尤 其 是 在 处 方 要 求 方 面 。 可 待 因<br />

基 的 止 咳 露 , 如 咳 嗽 药 水 , 不 用 医 疗 处 方 即 可 销 售 ,<br />

而 且 根 据 药 剂 师 的 调 查 , 它 们 的 销 售 量 远 比 其 它 药<br />

品 大 得 多 。<br />

445. 在 南 亚 各 国 , 很 少 会 遇 到 滥 用 可 卡 因 的 案 件 。<br />

在 多 数 情 况 下 , 可 卡 因 都 是 社 会 上 的 富 裕 阶 层 在 吸<br />

食 。<br />

精 神 药 物<br />

446. 印 度 制 造 的 前 体 物 质 范 围 很 广 , 包 括 醋 酸 酐 、<br />

麻 黄 素 和 伪 麻 黄 素 。 所 有 这 些 化 学 品 的 生 产 商 、 贸<br />

易 商 和 用 户 都 要 求 保 存 记 录 , 并 遵 守 与 国 际 药 物 管<br />

制 公 约 要 求 一 致 的 1985 年 《 麻 醉 品 管 制 和 精 神 药 物<br />

法 》 中 的 其 它 控 制 措 施 。<br />

447. 尽 管 实 施 了 这 些 严 格 的 控 制 措 施 , 并 定 期 对 执<br />

法 人 员 进 行 前 体 控 制 方 面 的 培 训 , 印 度 仍 有 从 合 法<br />

渠 道 分 流 前 体 的 情 况 发 生 。 在 最 近 的 一 次 联 合 行 动<br />

中 , 中 国 、 印 度 和 美 国 的 执 法 机 构 逮 捕 了 总 共 37 个<br />

贩 运 药 物 者 , 当 时 这 些 贩 运 药 物 者 正 准 备 进 行 大 规<br />

模 的 贩 运 药 物 ( 包 括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 活 动 。 印 度<br />

的 执 法 机 构 首 次 挫 败 了 一 个 建 立 甲 基 苯 丙 胺 非 法 生<br />

产 厂 的 企 图 。 麻 管 局 请 印 度 政 府 保 持 警 惕 , 因 为 这<br />

种 案 件 可 能 表 明 在 印 度 非 法 生 产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的<br />

一 种 新 迹 象 。 印 度 是 世 界 上 生 产 此 类 兴 奋 剂 前 体 的<br />

最 大 的 合 法 生 产 商 。<br />

448. 印 度 是 个 药 品 生 产 大 国 , 但 是 对 药 厂 是 否 符 合<br />

法 律 规 定 等 方 面 的 监 控 缺 乏 一 致 性 , 特 别 是 关 于 国<br />

内 销 售 , 导 致 精 神 药 物 的 滥 用 有 所 增 加 。 含 有 精 神<br />

药 物 的 药 品 容 易 到 手 , 甚 至 不 需 要 处 方 , 因 为 药 剂<br />

师 很 少 了 解 药 物 滥 用 的 责 任 , 认 为 通 常 需 要 处 方 的<br />

物 质 象 苯 ( 并 ) 二 氮 艹 卓 类 药 品 一 般 都 无 害 , 所 以 没 有 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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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也 在 发 药 。<br />

449. 最 常 被 滥 用 的 苯 ( 并 ) 二 氮 艹 卓 类 药 物 是 阿 普 唑 仑 、<br />

安 定 和 硝 基 安 定 。 这 些 苯 ( 并 ) 二 氮 艹 卓 类 药 物 还 和 海 洛<br />

因 合 用 以 增 加 药 效 。 从 戒 毒 中 心 出 来 的 很 大 比 例 的<br />

病 人 通 过 注 射 来 滥 用 精 神 药 物 。 孟 加 拉 国 和 尼 泊 尔<br />

也 已 经 报 道 了 滥 用 安 定 和 硝 基 安 定 的 情 况 , 而 这 两<br />

种 药 物 主 要 是 印 度 生 产 的 。 苯 ( 并 ) 二 氮 艹 卓 类 药 物 还 在<br />

斯 里 兰 卡 被 滥 用 , 它 们 是 从 零 售 贸 易 中 转 移 来 的 。<br />

450. 麻 管 局 在 注 意 到 印 度 当 局 在 对 精 神 药 物 的 国 际<br />

贸 易 保 持 有 效 控 制 而 进 行 不 懈 努 力 的 同 时 , 还 敦 促<br />

印 度 政 府 在 零 售 层 面 更 有 效 地 执 法 , 以 阻 止 精 神 药<br />

物 的 非 法 销 售 。 应 侧 重 于 提 高 药 剂 师 的 意 识 、 教 育<br />

药 剂 师 以 及 普 通 大 众 关 于 精 神 药 物 滥 用 的 责 任 。<br />

451. 过 去 几 年 来 , 印 度 大 大 加 强 了 对 丁 丙 诺 啡 合 法<br />

销 售 的 控 制 。 领 取 丁 丙 诺 啡 时 要 求 有 三 联 处 方 , 即<br />

使 有 一 张 处 方 , 也 拿 不 到 丁 丙 诺 啡 。 由 于 丁 丙 诺 啡<br />

从 合 法 渠 道 分 流 的 现 象 仍 然 存 在 , 事 实 也 证 明 印 度<br />

的 非 法 市 场 上 仍 有 该 物 质 , 而 且 还 走 私 到 邻 国 , 印<br />

度 当 局 应 对 此 展 开 调 查 并 分 析 原 因 。<br />

452. 印 度 产 的 安 眠 酮 仍 继 续 走 私 到 南 部 和 东 部 非<br />

洲 。2002 年 , 印 度 共 查 获 了 共 计 11 吨 多 的 安 眠 酮 ,<br />

这 是 自 二 十 世 纪 九 十 年 代 中 期 以 来 查 获 数 量 最 多 的<br />

一 次 。 用 于 生 产 安 眠 酮 的 主 要 化 学 品 在 印 度 是 受 控<br />

产 品 , 然 而 , 贩 运 者 可 能 还 是 得 到 了 那 些 化 学 品 或<br />

正 在 使 用 替 代 化 学 品 进 行 这 种 非 法 药 物 生 产 。 现 敦<br />

促 印 度 当 局 调 查 这 些 进 展 情 况 , 因 为 考 虑 到 二 十 世<br />

纪 九 十 年 代 末 就 几 乎 停 止 了 安 眠 酮 的 非 法 生 产 , 这<br />

些 情 况 的 出 现 使 人 费 解 。<br />

453. 印 度 产 的 安 眠 酮 被 走 私 到 尼 泊 尔 滥 用 或 转 运 到<br />

其 他 国 家 。 安 眠 酮 粉 末 也 出 现 在 尼 泊 尔 当 地 市 场 上 ,<br />

被 冠 之 以 “ 红 糖 ” 的 假 名 进 行 销 售 。<br />

454. 将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走 私 到 印 度 及 其 滥 用 现 象 越<br />

来 越 引 起 印 度 官 方 的 关 注 。 用 于 生 产 苯 丙 胺 类 兴 奋<br />

剂 的 前 体 被 偷 运 出 印 度 后 再 转 运 到 大 量 非 法 生 产 此<br />

类 兴 奋 剂 的 缅 甸 , 与 此 同 时 , 缅 甸 产 的 苯 丙 胺 ( 虽<br />

然 数 量 小 ) 又 被 偷 运 到 印 度 。<br />

访 问 团<br />

455. 麻 管 局 派 出 的 访 问 团 于 2003 年 5 月 访 问 了 印<br />

度 。 麻 管 局 满 意 地 注 意 到 该 国 政 府 正 致 力 于 打 击 非<br />

法 药 物 活 动 , 并 称 赞 其 通 过 修 改 毒 品 管 制 立 法 , 更<br />

有 力 地 打 击 药 物 贩 运 。 印 度 对 阿 片 剂 的 合 法 生 产 和<br />

加 工 管 制 得 很 好 , 政 府 也 继 续 强 化 管 理 , 使 从 合 法<br />

生 产 的 鸦 片 中 进 行 分 流 更 加 困 难 。 印 度 是 世 界 上 合<br />

法 鸦 片 的 主 要 出 口 国 , 该 国 政 府 也 和 麻 管 局 密 切 配<br />

合 , 确 保 世 界 范 围 内 鸦 片 的 供 需 持 续 保 持 平 衡 。 通<br />

过 鉴 别 和 捣 毁 罂 粟 的 非 法 种 植 , 并 削 弱 国 际 国 内 海<br />

洛 因 走 私 及 转 移 前 体 的 犯 罪 团 伙 , 其 执 法 行 动 取 得<br />

到 多 次 成 功 。 在 鉴 别 和 削 弱 大 麻 和 安 眠 酮 的 走 私 链<br />

上 还 需 取 得 类 似 成 功 。<br />

456. 正 如 对 受 控 物 质 的 进 出 口 实 施 管 制 一 样 , 印 度<br />

对 前 体 也 已 实 施 了 有 效 的 控 制 。 但 是 , 对 麻 醉 品 和<br />

精 神 药 物 的 合 法 生 产 、 国 内 贸 易 及 销 售 方 面 , 印 度<br />

的 监 控 还 不 得 力 。 这 个 结 论 可 以 从 印 度 政 府 向 麻 管<br />

局 递 交 的 不 完 全 报 告 以 及 印 度 药 品 的 分 流 情 况 可 以<br />

得 出 。 麻 管 局 敦 促 印 度 政 府 采 取 必 要 的 步 骤 , 以 监<br />

控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的 国 内 销 售 , 追 究 并 制 裁 那 些<br />

为 毒 品 分 流 提 供 帮 助 的 个 人 或 企 业 。 因 此 , 麻 管 局<br />

建 议 印 度 政 府 简 化 国 家 级 药 品 控 制 的 行 政 管 理 结<br />

构 。<br />

457. 麻 管 局 赞 赏 印 度 政 府 在 资 源 有 限 的 情 况 下 仍 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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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药 物 滥 用 的 程 度 和 模 式 , 并 改 善 对 吸 毒 成 瘾 者 的<br />

治 疗 服 务 。 麻 管 局 相 信 印 度 政 府 将 继 续 推 广 其 减 少<br />

毒 品 需 求 的 活 动 , 并 将 这 些 活 动 深 入 到 吸 毒 人 群 的<br />

其 它 方 面 。<br />

西 亚<br />

主 要 动 态<br />

458. 尽 管 在 阿 富 汗 出 现 了 武 力 干 预 和 政 治 变 革 以 及<br />

反 对 恐 怖 主 义 的 斗 争 , 阿 片 剂 的 非 法 种 植 和 贩 运 仍<br />

在 继 续 而 且 有 增 无 减 , 导 致 政 治 上 出 现 了 更 大 的 不<br />

稳 定 性 。 麻 管 局 认 为 , 除 非 阿 富 汗 临 时 当 局 在 必 不<br />

可 少 的 国 际 社 会 的 全 力 支 持 下 在 药 物 管 制 努 力 方 面<br />

取 得 进 展 , 否 则 , 该 国 在 和 平 与 发 展 以 及 其 他 领 域<br />

包 括 反 恐 怖 主 义 领 域 取 得 的 任 何 成 功 都 将 不 可 能 持<br />

久 。 禁 毒 斗 争 必 须 得 到 临 时 当 局 最 优 先 的 关 注 。<br />

459. 自 2001 年 由 于 塔 利 班 禁 止 种 植 而 使 得 罂 粟 种<br />

植 范 围 达 到 一 个 较 低 的 水 平 之 后 , 阿 富 汗 的 罂 粟 种<br />

植 在 2003 年 以 更 大 的 规 模 继 续 扩 大 。 阿 富 汗 临 时 当<br />

局 值 得 称 道 的 药 物 管 制 计 划 和 举 措 将 在 全 国 范 围 内<br />

实 施 的 力 度 值 得 我 们 大 力 关 注 。 毒 品 作 物 种 植 在 巴<br />

基 斯 坦 也 已 经 恢 复 , 主 要 是 在 非 传 统 的 罂 粟 种 植 地<br />

区 。<br />

460.2003 年 , 在 整 个 西 亚 辑 获 的 阿 片 剂 , 主 要 是<br />

海 洛 因 与 吗 啡 , 有 所 增 加 。 特 别 地 , 在 中 亚 地 区 有<br />

大 幅 增 加 。 海 洛 因 的 纯 度 看 起 来 也 有 增 加 。 将 鸦 片<br />

加 工 成 为 其 他 阿 片 剂 的 设 施 在 阿 富 汗 境 内 继 续 存<br />

在 , 而 用 于 制 造 过 程 的 前 体 化 学 品 也 沿 着 阿 片 剂 贩<br />

运 的 同 样 路 线 但 朝 着 相 反 的 方 向 继 续 流 入 该 地 区 。<br />

461. 毒 品 问 题 仍 然 是 西 亚 面 临 的 一 大 挑 战 , 它 损 害<br />

着 一 些 国 家 的 社 会 与 经 济 稳 定 , 而 且 危 及 整 个 地 区<br />

的 和 平 与 安 全 。 与 药 物 贩 运 有 关 的 腐 败 也 是 该 地 区<br />

的 一 个 严 重 问 题 。 麻 管 局 非 常 高 兴 地 注 意 到 , 作 为<br />

抗 击 药 物 贩 运 的 一 部 分 , 该 地 区 各 国 已 经 开 始 了 重<br />

点 在 于 执 法 与 边 境 控 制 的 国 家 以 及 区 域 性 组 织 行<br />

动 。 如 同 麻 管 局 过 去 强 调 的 一 样 , 毒 品 问 题 的 解 决<br />

应 该 作 为 地 区 安 全 咨 询 议 程 的 重 要 内 容 。<br />

462. 西 亚 的 许 多 国 家 已 经 开 始 采 取 措 施 评 估 药 物 滥<br />

用 的 程 度 并 开 展 减 少 需 求 的 行 动 。 一 些 评 估 显 示 药<br />

物 滥 用 已 到 了 令 人 担 忧 的 程 度 而 且 注 射 吸 毒 呈 现 上<br />

升 趋 势 。 滥 用 的 主 要 毒 品 仍 然 是 大 麻 和 鸦 片 。 同 时 ,<br />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 特 别 是 摇 头 丸 ( 迷 魂 药 ), 在 该 地<br />

区 日 益 增 加 。 最 后 , 精 神 物 质 ( 包 括 苯 并 二 氮 艹 卓 )<br />

的 滥 用 在 该 地 区 的 一 些 国 家 中 也 处 于 相 对 较 高 的 水<br />

平 , 特 别 是 在 妇 女 中 间 。<br />

加 入 条 约 的 情 况<br />

463. 麻 管 局 满 意 地 注 意 到 , 所 有 西 亚 的 24 个 国 家<br />

都 是 《1961 年 公 约 》、《1971 年 公 约 》 和 《1988 年<br />

公 约 》 的 缔 约 方 。 阿 富 汗 是 该 地 区 内 没 有 成 为 修 正<br />

《1961 年 公 约 》 的 《1972 年 议 定 书 》 缔 约 国 的 惟 一<br />

国 家 。 麻 管 局 鼓 励 阿 富 汗 当 局 采 取 适 当 行 动 以 加 入<br />

《1972 年 议 定 书 》。<br />

区 域 合 作<br />

464. 麻 管 局 赞 赏 地 注 意 到 经 济 合 作 组 织 ( 经 合 组<br />

织 ) 49 继 续 致 力 于 药 物 管 制 问 题 。 经 合 组 织 秘 书 处<br />

已 经 开 始 对 药 物 管 制 及 其 相 关 安 全 事 项 进 行 行 动 授<br />

权 , 以 加 强 经 合 组 织 成 员 国 之 间 药 物 管 制 的 合 作 。<br />

465. 麻 管 局 欢 迎 阿 富 汗 在 2003 年 参 加 了 许 多 区 域<br />

级 的 会 议 与 活 动 的 事 实 , 比 如 由 伊 朗 伊 斯 兰 共 和 国<br />

于 2003 年 3 月 主 办 的 第 四 次 毒 品 联 络 官 员 会 议 以 及<br />

作 为 区 域 内 毒 品 执 法 信 息 交 流 论 坛 的 政 府 间 技 术 委<br />

员 会 的 各 种 会 议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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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466.2002 年 12 月 在 德 黑 兰 进 行 了 第 三 次 反 麻 醉 品<br />

区 域 训 练 演 习 。 来 自 伊 朗 伊 斯 兰 共 和 国 、 俄 罗 斯 联<br />

邦 以 及 高 加 索 和 中 亚 地 区 各 国 ( 不 包 括 土 库 曼 斯 坦 )<br />

的 警 察 和 海 关 官 员 参 加 了 演 习 。2003 年 中 , 一 些 国<br />

家 通 过 信 息 交 流 和 参 加 有 关 药 物 管 制 问 题 的 联 合 政<br />

治 和 技 术 会 议 在 谅 解 备 忘 录 的 框 架 下 继 续 合 作 。 于<br />

2003 年 5 月 在 巴 黎 举 行 的 中 亚 至 欧 洲 毒 品 线 路 问 题<br />

会 议 上 , 讨 论 了 加 强 合 作 以 阻 断 从 阿 富 汗 到 中 亚 的<br />

鸦 片 与 海 洛 因 的 非 法 生 产 和 交 易 的 途 径 ( 见 上 述 第<br />

517 段 )。<br />

467. 麻 管 局 欢 迎 中 亚 地 区 减 少 需 求 的 区 域 性 举 措 。<br />

来 自 所 有 中 亚 国 家 的 代 表 于 2003 年 2 月 在 塔 什 干 召<br />

开 会 议 , 讨 论 了 建 立 中 亚 毒 品 流 行 病 学 网 络 的 问 题 。<br />

2003 年 6 月 , 来 自 该 区 域 的 国 家 联 络 点 和 其 他 主 要<br />

专 家 在 吉 尔 吉 斯 坦 的 奥 什 举 行 会 议 , 以 寻 求 艾 滋 病<br />

毒 防 治 和 注 射 吸 毒 者 毒 品 治 疗 服 务 的 多 样 化 。<br />

468.2003 年 8 月 , 在 哈 萨 克 斯 坦 的 阿 拉 木 图 举 行<br />

了 有 关 麻 醉 品 、 精 神 物 质 和 前 体 合 法 流 动 的 国 家 与<br />

国 际 管 制 手 段 的 研 讨 会 。 在 这 次 由 麻 管 局 和 联 合 国<br />

毒 品 和 犯 罪 问 题 办 事 处 联 合 组 织 的 研 讨 会 上 , 哈 萨<br />

克 斯 坦 、 吉 尔 吉 斯 坦 、 俄 罗 斯 联 邦 、 塔 吉 克 斯 坦 和<br />

乌 兹 别 克 斯 坦 在 主 管 当 局 讨 论 了 各 国 现 行 药 物 管 制<br />

情 况 以 及 在 未 来 对 控 制 措 施 和 联 合 行 动 进 行 可 能 的<br />

协 调 。 土 库 曼 斯 坦 当 局 没 有 参 加 本 次 研 讨 会 , 委 员<br />

会 对 此 深 表 遗 憾 。<br />

469. 在 该 区 域 以 内 或 者 以 外 进 行 的 对 付 西 亚 地 区 的<br />

恐 怖 主 义 、 有 组 织 犯 罪 和 洗 钱 的 其 他 会 议 也 有 助 于<br />

加 强 药 物 管 制 的 合 作 。<br />

470 . 土 耳 其 打 击 毒 品 和 有 组 织 犯 罪 国 际 学 会<br />

(TADOC) 继 续 充 当 国 家 和 地 区 性 的 执 法 培 训 中<br />

心 。 来 自 阿 富 汗 的 执 法 官 员 也 接 受 了 培 训 。 麻 管 局<br />

欢 迎 TADOC 的 地 区 性 关 注 , 它 不 仅 提 供 了 培 训 活<br />

动 , 也 有 助 于 区 域 性 的 合 作 。<br />

471. 麻 管 局 满 意 地 注 意 到 , 西 亚 的 区 域 和 次 区 域 合<br />

作 , 尤 其 是 在 毒 品 执 法 方 面 的 合 作 , 进 展 十 分 顺 利 。<br />

已 经 采 取 步 骤 将 阿 富 汗 纳 入 到 区 域 执 法 行 动 中 来 。<br />

在 伊 朗 和 巴 基 斯 坦 之 间 继 续 开 展 着 大 量 的 合 作 行<br />

动 。 伊 朗 伊 斯 兰 共 和 国 还 与 沙 特 阿 拉 伯 和 乌 兹 别 克<br />

斯 坦 等 就 特 殊 执 法 技 术 的 交 流 进 行 了 合 作 。 另 外 ,<br />

中 亚 国 家 继 续 开 展 大 量 联 合 执 法 行 动 。 该 区 域 以 及<br />

地 区 以 外 的 执 法 机 构 之 间 的 情 报 和 其 他 信 息 交 流 系<br />

统 运 行 特 别 良 好 。 麻 管 局 鼓 励 该 区 域 所 有 国 家 进 行<br />

合 作 并 加 强 与 所 有 其 他 国 家 之 间 的 进 一 步 协 作 与 信<br />

息 交 流 。 特 别 地 , 麻 管 局 敦 促 土 库 曼 斯 坦 加 强 其 区<br />

域 合 作 的 努 力 并 加 入 到 打 击 毒 品 的 国 际 社 会 中 来 。<br />

麻 管 局 进 一 步 鼓 励 该 区 域 所 有 国 际 在 减 少 毒 品 需 求<br />

方 面 进 行 合 作 , 特 别 是 关 于 信 息 与 技 术 的 交 流 。<br />

国 家 立 法 、 政 策 和 行 动<br />

472.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亚 美 尼 亚 在 2002 年 12 月 通 过 了<br />

有 关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的 新 法 律 。 格 鲁 吉 亚 也 于<br />

2002 年 12 月 通 过 了 有 关 麻 醉 品 、 精 神 药 物 、 前 体<br />

和 麻 醉 的 辅 助 物 的 新 法 律 。<br />

473. 在 药 物 执 法 方 面 , 麻 管 局 承 认 西 亚 面 临 的 极 具<br />

挑 战 的 形 势 并 赞 赏 各 国 政 府 在 该 领 域 中 扮 演 的 积 极<br />

角 色 。<br />

474. 在 目 前 的 阿 富 汗 , 联 合 王 国 在 反 麻 醉 品 方 面 德<br />

国 在 警 察 改 革 方 面 、 意 大 利 在 司 法 事 务 方 面 而 美 国<br />

则 在 安 全 领 域 充 当 着 主 要 协 调 角 色 。 麻 管 局 明 白 阿<br />

富 汗 临 时 当 局 将 会 尽 快 全 面 接 管 有 关 药 物 管 制 的 协<br />

调 与 监 控 角 色 。 从 这 个 角 度 上 说 , 建 立 一 个 反 麻 醉<br />

品 理 事 会 以 协 调 所 有 政 府 的 行 动 并 在 内 务 部 中 建 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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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一 个 反 麻 醉 品 小 组 是 积 极 的 一 步 。<br />

475. 在 国 际 社 会 的 帮 助 下 , 阿 富 汗 临 时 当 局 国 家 安<br />

全 委 员 会 制 定 了 一 份 国 家 药 物 管 制 战 略 方 案 , 并 于<br />

2003 年 5 月 由 总 统 签 署 。 该 战 略 提 供 了 药 物 管 制 活<br />

动 的 实 施 框 架 并 涉 及 所 有 方 面 , 包 括 机 构 建 设 、 立<br />

法 和 司 法 改 革 、 毒 品 执 法 、 替 代 生 计 、 减 少 需 求 以<br />

及 监 控 与 评 估 。 反 麻 醉 品 小 组 及 其 调 查 和 情 报 功 能<br />

被 扩 展 至 包 括 各 个 省 份 。 建 立 起 了 能 够 监 控 非 法 作<br />

物 种 植 和 进 行 年 度 调 查 的 能 力 。 预 期 现 在 由 联 合 国<br />

毒 品 和 犯 罪 办 事 处 承 担 的 责 任 将 在 未 来 更 多 地 由 阿<br />

富 汗 当 局 接 管 。<br />

476. 作 为 完 成 立 法 框 架 工 作 的 第 一 步 ,2003 年 通<br />

过 了 新 的 阿 富 汗 药 物 管 制 法 。 关 键 就 是 确 保 其 有 效<br />

实 施 。 已 经 计 划 对 司 法 当 局 进 行 培 训 , 尤 其 是 在 喀<br />

布 尔 以 外 的 地 区 。 麻 管 局 强 调 指 出 , 阿 富 汗 药 物 管<br />

制 至 关 重 要 的 是 进 一 步 推 进 立 法 框 架 工 作 , 以 及 在<br />

全 国 范 围 内 致 力 于 法 律 的 实 施 。<br />

477. 麻 管 局 极 为 关 切 地 注 意 到 , 在 阿 富 汗 , 由 于 缺<br />

乏 全 国 性 的 控 制 以 及 各 省 当 局 支 持 不 足 甚 或 反 对 ,<br />

临 时 当 局 表 达 的 药 物 管 制 的 政 治 意 愿 和 承 诺 没 有 在<br />

全 国 范 围 内 得 到 落 实 。 另 外 , 短 期 干 预 也 没 有 通 过<br />

长 期 的 可 持 续 的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充 分 的 补 充 , 特 别 是<br />

在 扫 除 罂 粟 种 植 的 地 区 。<br />

478. 在 巴 基 斯 坦 , 正 在 计 划 制 定 一 个 新 的 药 物 管 制<br />

总 体 计 划 。 已 经 建 议 采 纳 尝 试 性 措 施 来 加 强 卡 拉 奇<br />

集 装 箱 货 物 海 上 出 口 控 制 以 防 止 海 洛 因 和 其 他 毒 品<br />

( 包 括 精 神 药 物 ) 走 私 进 入 非 洲 和 其 他 地 区 。 麻 管<br />

局 敦 促 巴 基 斯 坦 政 府 谋 求 对 通 过 该 国 流 向 阿 富 汗 的<br />

货 物 采 取 相 似 的 控 制 手 段 。 非 法 制 造 海 洛 因 所 需 要<br />

的 化 学 品 有 通 过 卡 拉 奇 港 口 的 嫌 疑 。 巴 基 斯 坦 已 经<br />

建 立 了 一 个 麻 醉 品 管 制 部 , 用 以 加 强 对 毒 品 的 全 面<br />

控 制 。<br />

479. 伊 朗 伊 斯 兰 共 和 国 已 经 采 取 了 措 施 致 力 于 引 入<br />

对 与 毒 品 相 关 的 轻 微 违 法 行 为 处 以 较 轻 惩 罚 的 立 法<br />

变 革 , 以 便 利 药 物 滥 用 的 治 疗 工 作 。 这 还 将 使 执 法<br />

当 局 处 于 更 加 有 利 的 位 置 以 专 注 于 大 规 模 的 药 物 贩<br />

运 行 为 。<br />

480. 麻 管 局 欢 迎 在 中 亚 进 行 的 毒 品 执 法 举 措 。 吉 尔<br />

吉 斯 坦 的 活 动 着 重 于 建 立 药 物 管 制 机 构 , 该 机 构 与<br />

成 立 了 数 年 的 塔 吉 克 斯 坦 药 物 管 制 机 构 相 似 。 塔 吉<br />

克 斯 坦 的 执 法 努 力 继 续 致 力 于 加 强 塔 吉 克 - 阿 富 汗<br />

边 境 的 药 物 贩 运 封 锁 。 哈 萨 克 斯 坦 也 进 行 了 相 似 的<br />

活 动 , 它 们 加 强 了 与 俄 罗 斯 联 邦 边 境 和 南 方 边 境 的<br />

控 制 。 乌 克 兰 的 举 措 专 注 于 提 高 于 国 家 毒 品 执 法 机<br />

构 之 间 的 信 息 共 享 , 加 强 执 法 能 力 并 增 强 与 阿 富 汗<br />

和 塔 吉 克 斯 坦 之 间 的 薄 弱 边 防 点 的 封 锁 。 委 员 会 满<br />

意 地 注 意 到 , 哈 萨 克 斯 坦 、 吉 尔 吉 斯 坦 和 塔 吉 克 斯<br />

坦 参 加 了 黄 玉 色 行 动 。<br />

481. 在 药 物 滥 用 和 减 少 需 求 方 面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关<br />

于 西 亚 大 多 数 国 家 药 物 滥 用 的 性 质 与 范 围 的 信 息 仍<br />

然 是 支 离 破 碎 的 , 而 且 减 少 需 求 的 行 动 看 起 来 不 如<br />

减 少 供 给 的 行 动 那 么 重 要 。 尽 管 如 此 , 麻 管 局 仍 然<br />

欢 迎 该 地 区 的 大 量 的 重 大 举 措 。<br />

482. 西 亚 的 一 些 国 家 已 经 开 始 了 药 物 滥 用 的 评 估 研<br />

究 。 巴 基 斯 坦 和 土 耳 其 已 经 完 成 了 国 家 调 查 。 在 阿<br />

富 汗 , 除 着 重 于 具 体 毒 品 问 题 或 者 诸 如 难 民 们 的 高<br />

危 人 群 的 早 期 研 究 以 外 , 喀 布 尔 已 经 完 成 了 有 关 药<br />

物 滥 用 盛 行 的 评 估 。 同 样 , 伊 朗 伊 斯 兰 共 和 国 也 收<br />

集 了 证 明 药 物 滥 用 的 范 围 和 具 体 问 题 的 数 据 。 另 外 ,<br />

约 旦 和 黎 巴 嫩 进 行 了 重 点 在 于 限 制 目 标 人 群 和 / 或<br />

具 体 专 题 范 围 内 的 快 速 情 势 评 估 研 究 , 而 且 还 开 始<br />

了 旨 在 防 止 药 物 滥 用 以 及 与 毒 品 相 关 的 艾 滋 病 毒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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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艾 滋 病 感 染 的 需 求 减 少 活 动 。 在 巴 基 斯 坦 , 需 求 减<br />

少 活 动 被 纳 入 了 将 药 物 滥 用 控 制 分 权 给 地 区 一 级 的<br />

过 程 , 并 且 在 八 个 目 标 地 区 已 经 建 立 起 了 地 区 药 物<br />

滥 用 防 治 委 员 会 。<br />

483. 阿 富 汗 的 需 求 减 少 活 动 瞄 准 向 大 范 围 内 的 组 织<br />

提 供 毒 品 防 治 培 训 以 及 在 喀 布 尔 建 立 毒 品 瘾 君 子 的<br />

戒 毒 治 疗 中 心 。 伊 朗 伊 斯 兰 共 和 国 也 加 大 力 度 扩 展<br />

了 治 疗 与 康 复 中 心 , 并 向 药 物 滥 用 者 及 其 家 庭 提 供<br />

援 助 。 一 项 防 治 艾 滋 病 毒 / 艾 滋 病 的 全 国 性 战 略 计 划<br />

正 致 力 于 解 决 对 在 感 染 艾 滋 病 毒 / 艾 滋 病 的 人 群 中<br />

非 常 盛 行 的 静 脉 吸 毒 的 关 注 。 在 塔 吉 克 斯 坦 和 乌 兹<br />

别 克 斯 坦 , 通 过 治 疗 毒 瘾 并 提 高 公 众 意 识 来 减 少 毒<br />

品 需 求 的 一 个 五 年 计 划 已 经 启 动 。 而 哈 萨 克 斯 坦 、<br />

吉 尔 吉 斯 坦 和 塔 吉 克 斯 坦 已 经 编 制 了 预 防 艾 滋 病 毒<br />

和 建 立 注 射 药 物 滥 用 者 治 疗 中 心 的 行 动 计 划 草 案 。<br />

484. 在 加 入 欧 洲 毒 品 与 毒 瘾 监 控 中 心 的 欧 洲 信 息 交<br />

流 网 时 ,TADOC 扮 演 了 土 耳 其 国 家 联 络 点 的 角 色 。<br />

485. 麻 管 局 大 力 鼓 励 西 亚 所 有 国 家 加 强 发 展 药 物 滥<br />

用 评 估 系 统 并 扩 大 减 少 需 求 的 活 动 。<br />

486. 在 反 洗 钱 的 斗 争 中 , 西 亚 采 取 了 众 多 国 际 行 动<br />

并 与 打 击 恐 怖 主 义 和 有 组 织 犯 罪 连 接 起 来 。 在 巴 林<br />

举 行 了 一 场 反 洗 钱 和 资 助 恐 怖 主 义 的 研 讨 会 促 进 了<br />

国 际 “ 最 佳 做 法 ” 并 强 调 各 国 应 承 诺 维 持 一 个 反 洗<br />

钱 和 资 助 恐 怖 主 义 的 有 效 体 制 。 伊 朗 伊 斯 兰 共 和 国<br />

于 2003 年 5 月 在 德 黑 兰 举 行 了 一 次 反 洗 钱 的 全 国 会<br />

议 , 并 且 一 个 反 洗 钱 的 新 法 案 有 望 得 到 国 会 的 批 准 。<br />

487. 以 色 列 发 起 了 反 洗 钱 的 新 的 活 动 , 除 其 他 事 情<br />

以 外 , 主 要 致 力 于 安 装 与 众 多 相 关 的 机 构 相 链 接 的<br />

计 算 机 化 的 系 统 。 在 巴 基 斯 坦 , 反 洗 钱 的 新 立 法 正<br />

在 审 批 之 中 。 建 议 的 反 恐 修 正 案 将 帮 助 切 断 那 些 用<br />

来 沟 通 非 法 资 金 的 财 政 供 应 线 。 在 抑 止 非 法 金 钱 交<br />

易 的 行 动 中 , 沙 特 阿 拉 伯 已 经 采 取 措 施 确 保 许 可 公<br />

司 的 真 实 性 以 及 所 有 财 务 转 移 的 合 法 性 。 阿 拉 伯 联<br />

合 酋 长 国 在 叫 做 “ 哈 瓦 拉 ” 的 规 范 非 正 式 海 外 货 币<br />

转 移 系 统 的 行 动 中 取 得 了 进 展 。 也 门 在 2003 年 4 月<br />

签 署 了 一 项 反 洗 钱 的 新 法 律 , 这 将 有 助 于 打 击 腐 败<br />

和 限 制 恐 怖 分 子 的 资 金 来 源 。<br />

488.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格 鲁 吉 亚 在 2003 年 6 月 通 过<br />

的 防 止 非 法 收 入 合 法 化 的 法 律 将 在 2004 年 1 月 1 日<br />

生 效 。 自 2002 年 被 反 洗 钱 问 题 金 融 行 动 特 别 工 作 队<br />

认 为 在 反 洗 钱 努 力 中 不 合 作 而 被 从 国 家 和 地 区 名 单<br />

上 除 名 以 来 , 黎 巴 嫩 强 化 了 对 嫌 疑 人 和 犯 罪 活 动 的<br />

运 动 。2003 年 3 月 的 一 份 报 告 显 示 ,138 例 待 定 案<br />

件 中 有 79 个 的 银 行 秘 密 已 经 放 开 。 麻 管 局 希 望 黎 巴<br />

嫩 现 在 可 以 撤 回 其 对 于 《1988 年 公 约 》 中 反 洗 钱 条<br />

款 的 保 留 立 场 。<br />

489. 麻 管 局 请 所 有 西 亚 国 家 关 注 该 区 域 的 具 体 风 险<br />

以 及 反 洗 钱 的 脆 弱 性 , 并 敦 促 尚 未 行 动 的 各 国 政 府<br />

制 定 适 宜 的 立 法 措 施 并 确 保 其 实 施 。<br />

种 植 、 生 产 、 制 造 、 贩 运 与 滥 用<br />

麻 醉 品<br />

490. 大 麻 仍 然 是 在 西 亚 最 广 泛 地 被 种 植 和 滥 用 的 毒<br />

品 。 该 区 域 的 几 个 国 家 都 有 非 法 大 麻 种 植 。 同 样 ,<br />

该 区 域 的 阿 富 汗 、 哈 萨 克 斯 坦 和 巴 基 斯 坦 也 在 疯 狂<br />

地 种 植 大 麻 。 塔 吉 克 斯 坦 捣 毁 了 一 些 大 麻 种 植 场 ,<br />

在 此 次 行 动 中 , 还 发 现 了 几 个 罂 粟 种 植 处 。 大 麻 继<br />

续 在 区 域 内 广 泛 地 被 滥 用 并 主 要 以 大 麻 树 脂 的 形 式<br />

从 西 南 亚 大 量 走 私 到 欧 洲 。 最 近 几 年 , 黎 巴 嫩 的 贝<br />

卡 谷 地 又 出 现 了 非 法 种 植 大 麻 和 罂 粟 的 现 象 , 这 种<br />

非 法 种 植 的 回 潮 与 当 地 相 对 贫 穷 的 经 济 状 况 有 关 。<br />

66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黎 巴 嫩 政 府 已 采 取 了 定 期 的 清 除 行 动 。<br />

491. 麻 管 局 极 为 关 切 地 注 意 到 ,2002 年 阿 富 汗 又<br />

出 现 了 大 规 模 的 罂 粟 种 植 ,2003 年 这 种 现 象 继 续 蔓<br />

延 , 达 到 80,000 公 顷 。 不 仅 在 传 统 种 植 地 区 有 种 植<br />

罂 粟 , 而 且 这 种 种 植 现 在 已 蔓 延 到 几 个 新 的 地 区 。<br />

32 个 省 中 有 28 个 种 植 了 罂 粟 。 农 民 越 来 越 趋 向 于<br />

在 偏 僻 的 和 难 以 接 近 的 地 方 种 植 罂 粟 。 鸦 片 产 量 增<br />

加 到 3,600 吨 , 而 2002 年 为 3,400 吨 。 在 赫 尔 曼 德<br />

和 坎 大 哈 等 一 些 传 统 的 种 植 区 , 尽 管 由 于 根 除 出 现<br />

了 大 幅 度 下 降 , 但 在 总 体 上 也 有 所 增 加 。 鸦 片 产 量<br />

增 加 的 地 区 主 要 在 巴 达 克 山 省 , 因 为 该 省 还 没 有 采<br />

取 过 根 除 行 动 。<br />

492. 农 场 交 货 价 通 常 是 评 估 农 民 种 植 鸦 片 积 极 性 的<br />

重 要 指 标 , 该 价 格 在 2003 年 有 所 下 降 。 继 2002 年<br />

相 对 高 的 价 格 水 平 之 后 , 阿 富 汗 鸦 片 的 价 格 从 2003<br />

年 1 月 份 开 始 下 降 , 之 后 便 节 节 下 滑 。<br />

493. 麻 管 局 极 为 关 切 地 注 意 到 , 巴 基 斯 坦 在 二 十 世<br />

纪 九 十 年 代 后 期 开 展 大 规 模 的 捣 毁 行 动 之 后 , 其 罂<br />

粟 种 植 几 乎 降 到 了 零 , 但 是 2003 年 罂 粟 种 植 又 在 巴<br />

基 斯 坦 死 灰 复 燃 。 之 前 , 最 后 一 批 传 统 种 植 区 ( 迪<br />

尔 及 其 它 地 区 ) 已 根 除 了 罂 粟 种 植 。 然 而 有 报 道 称 ,<br />

巴 基 斯 坦 在 2003 年 种 植 了 共 6,700 公 顷 的 罂 粟 , 其<br />

中 大 多 是 在 非 传 统 的 罂 粟 种 植 区 种 植 的 , 其 中 有<br />

60% 已 经 根 除 。<br />

494. 西 亚 继 续 大 规 模 生 产 海 洛 因 , 而 主 要 产 地 则 是<br />

阿 富 汗 。 但 是 , 最 近 几 年 阿 富 汗 几 乎 没 有 监 测 到 这<br />

样 的 毒 品 加 工 厂 。 只 有 土 耳 其 报 告 对 地 下 海 洛 因 实<br />

验 室 的 监 测 情 况 进 行 定 期 。 最 近 几 年 , 也 没 有 报 道<br />

说 在 巴 基 斯 坦 或 中 亚 国 家 发 现 过 此 类 地 下 实 验 室 。<br />

495. 阿 富 汗 生 产 的 阿 片 剂 继 续 大 量 走 私 到 西 亚 的 其<br />

它 国 家 , 然 后 再 辗 转 到 欧 洲 和 其 它 地 区 , 当 然 西 亚<br />

也 有 吸 食 者 。 最 近 越 来 越 多 使 用 的 是 经 由 中 亚 和 俄<br />

罗 斯 联 邦 的 替 代 路 线 , 当 然 所 谓 的 巴 尔 干 路 线 ( 经<br />

由 伊 朗 伊 斯 兰 共 和 国 、 土 耳 其 和 巴 尔 干 国 家 ) 也 在 继<br />

续 使 用 。 巴 基 斯 坦 和 阿 拉 伯 半 岛 上 的 国 家 也 受 到 了<br />

过 境 贩 运 活 动 的 影 响 。 麻 管 局 关 切 地 注 意 到 , 药 物<br />

贩 运 、 有 组 织 犯 罪 和 恐 怖 活 动 之 间 有 着 密 切 的 联 系 ,<br />

而 这 种 联 系 在 最 近 几 年 已 变 得 相 当 突 出 。<br />

496.2003 年 在 西 亚 国 家 缉 获 的 阿 片 剂 数 量 也 明 显<br />

增 加 。 阿 富 汗 似 乎 也 缉 获 过 , 但 缉 获 的 数 量 却 不 如<br />

其 邻 国 的 那 么 大 。 伊 朗 伊 斯 兰 共 和 国 在 2001 和 2002<br />

年 缉 获 的 数 量 减 少 之 后 , 现 在 又 有 所 增 加 。2003 年<br />

塔 吉 克 斯 坦 所 缉 获 的 海 洛 因 数 据 急 剧 增 加 , 而 且 毒<br />

品 纯 度 也 明 显 提 高 了 。 该 地 区 的 其 它 国 家 , 包 括 巴<br />

基 斯 坦 、 土 耳 其 和 几 个 独 联 体 成 员 国 , 其 在 2003 年<br />

缉 获 的 阿 片 剂 数 量 都 有 所 增 加 。<br />

497. 虽 然 药 物 贩 运 目 前 在 伊 拉 克 还 不 算 是 严 重 的 问<br />

题 , 但 是 由 于 其 边 界 管 理 不 严 、 所 处 的 地 理 位 置 和<br />

当 前 不 稳 定 的 政 治 经 济 形 势 , 麻 管 局 担 心 贩 运 到 或<br />

经 由 该 国 的 毒 品 有 可 能 增 加 。<br />

498. 西 亚 几 国 所 进 行 的 药 物 滥 用 评 估 研 究 显 示 了 一<br />

些 危 险 趋 势 。 巴 基 斯 坦 全 国 调 查 的 结 果 已 于 2002 年<br />

底 予 以 发 布 , 该 结 果 显 示 不 仅 在 城 市 而 且 在 农 村 ,<br />

吸 毒 人 口 的 比 例 都 较 高 。 最 常 滥 用 的 物 质 是 大 麻 类<br />

毒 品 ( 主 要 是 大 麻 树 脂 和 大 麻 脂 ), 其 次 是 海 洛 因 、 精<br />

神 药 物 和 酒 精 。 另 外 , 注 射 吸 毒 的 比 例 也 非 常 高 ,<br />

并 且 有 从 吸 食 毒 品 到 注 射 毒 品 的 转 化 趋 势 。2003 年<br />

6 月 , 巴 基 斯 坦 第 一 次 报 道 了 在 注 射 药 物 滥 用 者 中<br />

发 现 了 大 量 的 艾 滋 病 毒 病 例 。<br />

499. 在 阿 富 汗 进 行 的 药 物 滥 用 有 限 调 查 显 示 , 迄 今<br />

为 止 最 常 滥 用 的 物 质 是 大 麻 树 脂 , 其 次 是 药 品 、 鸦<br />

67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片 、 海 洛 因 和 酒 精 。 令 人 担 心 的 主 要 是 所 报 道 的 注<br />

射 毒 品 的 比 例 。 目 前 土 耳 其 吸 毒 人 数 估 计 还 相 对 较<br />

少 , 但 在 增 加 。 特 别 是 , 已 注 意 到 越 来 越 多 的 青 少<br />

年 在 寻 求 对 与 毒 品 有 关 的 健 康 问 题 进 行 治 疗 。 用 量<br />

增 长 的 三 种 主 要 物 质 分 别 是 鸦 片 ( 主 要 是 海 洛 因 )、 大<br />

麻 和 吸 入 剂 。 另 一 个 危 险 的 趋 势 是 注 射 吸 毒 者 的 增<br />

加 。 同 时 , 也 注 意 到 中 亚 国 家 中 吸 毒 人 数 ( 包 括 注<br />

射 式 吸 毒 和 艾 滋 病 毒 的 传 播 ) 的 增 加 。 该 次 区 域 有<br />

着 极 高 的 艾 滋 病 毒 / 艾 滋 病 感 染 率 , 而 这 又 与 注 射 吸<br />

毒 有 关 。<br />

500. 麻 管 局 仍 然 担 心 西 亚 地 区 大 量 的 药 物 滥 用 , 而<br />

尤 其 令 人 担 心 的 是 注 射 式 吸 毒 呈 现 着 增 长 趋 势 。<br />

精 神 药 物<br />

501. 将 非 法 生 产 的 兴 奋 剂 ( 常 报 道 为 苯 丙 胺 乙 茶 碱 )<br />

贩 运 至 地 中 海 东 部 地 区 和 阿 拉 伯 半 岛 , 并 加 以 滥 用 ,<br />

这 种 现 象 也 继 续 引 人 关 注 。 东 欧 仍 然 是 此 类 药 物 的<br />

主 要 来 源 , 但 是 在 土 耳 其 也 发 现 了 此 类 药 物 的 地 下<br />

加 工 厂 。 西 亚 的 几 个 国 家 仍 在 缉 获 苯 丙 胺 乙 茶 碱 。<br />

502. 同 时 , 西 亚 也 报 道 了 摇 头 丸 滥 用 的 增 长 趋 势 。<br />

2003 年 土 耳 其 查 获 的 摇 头 丸 ( 迷 魂 药 ) 主 要 源 自 西<br />

欧 , 数 量 也 大 量 增 加 。 在 土 耳 其 的 年 轻 人 中 , 滥 用<br />

迷 魂 药 、 苯 丙 胺 乙 茶 碱 和 吸 入 剂 的 人 数 也 在 增 加 。<br />

2002 年 以 色 列 查 获 了 几 宗 大 的 迷 魂 药 案 。2003 年 年<br />

初 , 迷 魂 药 的 价 格 下 降 了 很 多 , 因 而 伊 朗 伊 斯 兰 共<br />

和 国 境 内 的 迷 魂 药 数 量 也 可 能 有 所 增 加 。 来 自 于 东<br />

南 亚 的 其 它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似 乎 也 有 货 可 供 。 在 西<br />

亚 的 几 个 国 家 , 滥 用 苯 ( 并 ) 二 氮 艹 卓 似 乎 很 普 遍 , 在 妇<br />

女 中 使 用 得 特 别 多 。2002 年 , 阿 曼 查 获 了 相 当 数 量<br />

的 止 痛 药 和 镇 静 剂 。<br />

访 问 团<br />

503. 麻 管 局 的 一 个 访 问 团 于 2003 年 9 月 访 问 了 伊<br />

朗 伊 斯 兰 共 和 国 。 该 国 的 领 土 仍 被 贩 毒 者 用 作 贩 卖<br />

启 运 于 阿 富 汗 的 非 法 药 物 的 主 要 渠 道 。 非 法 带 入 伊<br />

朗 伊 斯 兰 共 和 国 的 大 部 分 阿 片 剂 被 走 私 出 境 , 经 过<br />

加 工 后 贩 运 到 欧 洲 和 中 东 。 伊 朗 当 局 估 计 约 有 200<br />

万 人 在 滥 用 药 物 , 而 且 这 一 数 字 仍 在 增 加 。 该 政 府<br />

对 注 射 海 洛 因 的 12 至 13 万 吸 毒 者 表 示 特 别 关 注 。<br />

药 物 滥 用 和 非 法 贩 卖 毒 品 造 成 了 该 国 重 大 的 经 济 和<br />

社 会 问 题 。<br />

504. 麻 管 局 对 伊 朗 伊 斯 兰 共 和 国 政 府 坚 决 致 力 于 打<br />

击 非 法 药 物 贩 运 表 示 欣 赏 , 承 认 伊 朗 伊 斯 兰 共 和 国<br />

为 这 一 打 击 行 动 承 担 了 巨 大 的 费 用 , 包 括 伊 朗 执 法<br />

机 构 遭 受 的 重 大 损 失 。 麻 管 局 对 伊 朗 政 府 与 该 地 区<br />

其 他 国 家 的 积 极 合 作 表 示 欢 迎 , 鼓 励 伊 朗 当 局 进 一<br />

步 加 强 与 阿 富 汗 当 局 的 合 作 和 对 阿 富 汗 当 局 的 支<br />

持 。<br />

505. 麻 管 局 对 伊 朗 伊 斯 兰 共 和 国 政 府 最 近 开 始 加 强<br />

减 少 需 求 方 面 的 努 力 表 示 欣 赏 。 麻 管 局 建 议 伊 朗 政<br />

府 开 展 持 续 研 究 , 对 药 物 滥 用 程 度 进 行 实 际 评 估 ,<br />

其 中 包 括 含 有 麻 醉 品 的 药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的 滥 用 。 伊<br />

朗 政 府 应 大 大 加 强 利 用 现 有 初 级 保 健 单 位 进 行 药 物<br />

治 疗 的 治 疗 能 力 。 麻 管 局 要 求 伊 朗 当 局 确 保 在 伊 朗<br />

政 府 计 划 建 立 的 替 代 治 疗 中 适 当 限 制 麻 醉 品 和 精 神<br />

药 物 的 使 用 。 麻 管 局 还 敦 促 伊 朗 政 府 加 强 对 提 供 戒<br />

毒 治 疗 的 私 人 机 构 的 监 督 。<br />

506. 麻 管 局 赞 赏 伊 朗 伊 斯 兰 共 和 国 政 府 打 算 像 国 家<br />

反 吸 毒 立 法 预 见 的 那 样 拟 修 改 一 些 处 罚 , 使 它 们 更<br />

适 合 各 种 违 法 行 为 。 麻 管 局 要 求 伊 朗 政 府 紧 急 通 过<br />

和 执 行 与 洗 钱 和 化 学 前 体 管 制 有 关 的 立 法 。 它 相 信<br />

伊 朗 政 府 会 加 强 与 药 物 和 化 学 制 品 有 关 的 非 法 活 动<br />

68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管 理 系 统 , 更 加 密 切 地 与 其 他 政 府 和 麻 管 局 合 作 。<br />

507.2003 年 6 月 , 麻 管 局 向 土 耳 其 派 遣 了 一 个 访<br />

问 团 , 目 的 是 审 查 有 关 药 物 管 制 事 宜 , 特 别 是 评 估<br />

该 国 作 为 传 统 的 合 法 阿 片 剂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的 地 位 。<br />

麻 管 局 满 意 地 注 意 到 , 土 耳 其 在 采 取 足 够 的 控 制 措<br />

施 并 达 到 供 需 平 衡 的 同 时 , 还 做 出 了 极 大 努 力 , 以<br />

提 高 土 耳 其 在 世 界 市 场 上 作 为 阿 片 剂 原 材 料 有 竞 争<br />

力 的 供 应 商 的 地 位 。<br />

508. 另 外 , 麻 管 局 欣 赏 土 耳 其 政 府 在 打 击 药 物 贩 运<br />

中 所 作 出 的 承 诺 , 并 欣 喜 地 注 意 到 已 经 实 施 的 全 套<br />

综 合 措 施 。 麻 管 局 特 别 欢 迎 由 TADOC 开 展 的 活 动 ,<br />

这 些 活 动 侧 重 药 物 执 法 培 训 并 促 进 国 家 和 地 区 间 的<br />

合 作 。<br />

509. 在 减 少 毒 品 需 求 量 的 方 面 , 麻 管 局 欢 迎 土 耳 其<br />

采 取 的 主 动 态 度 , 即 建 立 流 行 病 学 数 据 收 集 并 针 对<br />

疾 病 预 防 和 治 疗 而 改 进 卫 生 保 健 体 制 。 就 此 而 言 ,<br />

麻 管 局 大 力 鼓 励 土 耳 其 政 府 在 减 少 毒 品 需 求 量 方 面<br />

作 出 进 一 步 的 努 力 , 并 确 保 在 该 领 域 业 已 开 展 的 活<br />

动 能 够 持 续 开 展 下 去 。<br />

D. 欧 洲<br />

主 要 动 态<br />

510. 大 麻 仍 然 是 欧 洲 最 经 常 被 滥 用 的 药 物 , 而 且 在<br />

该 区 域 的 种 植 和 贩 运 越 来 越 多 。 正 如 好 几 项 流 行 病<br />

学 研 究 所 显 示 的 , 欧 洲 尤 其 是 西 欧 的 年 轻 人 中 存 在<br />

着 广 泛 的 试 验 性 和 娱 乐 性 滥 用 大 麻 的 现 象 , 麻 管 局<br />

对 此 十 分 关 注 。 一 种 通 过 媒 体 宣 传 药 物 的 趋 势 以 及<br />

药 物 滥 用 尤 其 在 娱 乐 场 所 大 幅 度 增 加 , 已 导 致 尤 其<br />

在 年 轻 人 中 把 滥 用 大 麻 的 风 险 看 成 不 如 实 际 上 那 样<br />

大 。<br />

511. 欧 洲 可 卡 因 市 场 继 续 成 为 世 界 上 仅 次 于 北 美 洲<br />

的 最 大 的 可 卡 因 市 场 之 一 。 过 去 几 年 来 , 欧 洲 可 卡<br />

因 的 缉 获 量 节 节 攀 升 。 滥 用 各 种 形 式 的 可 卡 因 ( 包<br />

括 快 克 可 卡 因 ) 的 现 象 在 西 欧 好 几 个 国 家 也 在 稳 步<br />

上 升 , 然 而 , 快 克 可 卡 因 的 滥 用 看 起 来 仅 限 于 西 欧<br />

一 些 国 家 的 大 都 会 区 。<br />

512. 海 洛 因 滥 用 现 象 一 直 在 中 欧 和 东 欧 各 国 蔓 延 ,<br />

在 大 多 数 国 家 已 经 取 代 了 滥 用 本 地 产 的 阿 片 剂 。 由<br />

于 阿 富 汗 罂 粟 收 成 两 年 均 获 丰 收 , 预 计 沿 巴 尔 干 路<br />

线 和 中 欧 的 海 洛 因 贩 运 将 会 增 加 , 在 罂 粟 种 植 减 少<br />

年 份 急 剧 消 耗 的 库 存 也 会 得 到 补 充 。 这 种 情 况 还 可<br />

能 导 致 西 欧 海 洛 因 滥 用 和 与 海 洛 因 有 关 的 死 亡 数 量<br />

方 面 的 下 降 趋 势 逆 转 , 尽 管 已 经 作 出 努 力 治 疗 药 物<br />

滥 用 者 并 使 其 康 复 。 执 法 当 局 继 续 在 减 少 非 法 药 物<br />

供 应 方 面 发 挥 重 要 作 用 , 而 卫 生 当 局 则 已 经 把 重 点<br />

放 在 药 物 滥 用 预 防 方 面 。 艾 滋 病 毒 感 染 在 注 射 药 用<br />

滥 用 者 中 蔓 延 的 比 例 在 波 罗 的 海 国 家 以 及 俄 罗 斯 联<br />

邦 和 乌 克 兰 仍 然 很 高 , 这 一 现 象 令 人 担 忧 ; 麻 管 局<br />

敦 促 上 述 国 家 加 强 其 旨 在 减 少 非 法 药 物 需 求 的 努<br />

力 。<br />

513. 欧 洲 仍 然 是 合 成 药 物 的 主 要 生 产 地 。 荷 兰 继 续<br />

是 全 球 缉 获 的 绝 大 多 数 摇 头 丸 的 来 源 地 。 荷 兰 政 府<br />

一 直 在 执 行 针 对 摇 头 丸 和 其 他 合 成 药 物 非 法 制 造 和<br />

贩 运 的 措 施 ; 其 结 果 是 摇 头 丸 的 缉 获 量 大 幅 度 上 升 。<br />

由 于 合 成 药 物 如 果 没 有 化 学 品 就 无 法 生 产 , 因 此 ,<br />

麻 管 局 呼 吁 所 有 欧 洲 国 家 的 政 府 以 及 欧 洲 委 员 会 加<br />

强 对 前 体 的 管 制 , 并 在 预 防 装 运 所 需 化 学 品 方 面 加<br />

强 与 其 他 国 家 之 间 的 合 作 。<br />

514. 对 药 物 滥 用 态 度 不 明 确 在 西 欧 各 国 很 普 遍 。 药<br />

物 滥 用 预 防 运 动 呼 吁 年 轻 人 不 要 滥 用 药 物 ; 然 而 在<br />

实 践 中 , 各 国 当 局 又 不 采 取 措 施 打 击 刺 激 滥 用 药 物<br />

的 行 为 , 药 物 滥 用 甚 至 可 能 通 过 某 些 媒 体 或 渠 道 加<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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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以 宣 传 。 因 此 , 药 物 滥 用 预 防 战 略 应 该 更 多 地 考 虑<br />

到 药 物 滥 用 在 年 轻 人 所 处 的 环 境 中 常 常 直 接 或 间 接<br />

地 、 自 愿 或 不 知 不 觉 中 受 到 鼓 励 的 事 实 , 并 且 应 该<br />

旨 在 提 高 关 键 的 技 能 , 从 而 使 年 轻 人 可 以 学 会 对 药<br />

物 滥 用 采 取 反 对 的 态 度 。<br />

加 入 条 约 的 情 况<br />

515. 自 从 麻 管 局 上 次 报 告 发 表 以 来 , 阿 尔 巴 尼 亚 已<br />

成 为 《1971 年 公 约 》 的 缔 约 方 。 在 欧 洲 的 44 个 国<br />

家 中 , 现 已 有 43 个 成 为 《1961 年 公 约 》 的 缔 约 方 ,<br />

43 个 成 为 《1971 年 公 约 》 的 缔 约 方 ,41 个 国 家 和<br />

欧 洲 共 同 体 成 为 了 《1988 年 公 约 》 的 缔 约 方 。<br />

516. 安 道 尔 是 欧 洲 惟 一 一 个 尚 未 成 为 《1961 年 公<br />

约 》 或 《1971 年 公 约 》 缔 约 方 的 国 家 。<br />

517. 教 廷 、 列 支 敦 士 登 和 瑞 士 尚 未 成 为 《1988 年<br />

公 约 》 的 缔 约 方 , 麻 管 局 对 此 表 示 遗 憾 。<br />

区 域 合 作<br />

518. 在 法 国 政 府 于 2003 年 5 月 在 巴 黎 组 织 召 开 的<br />

从 中 亚 到 欧 洲 的 药 物 路 线 问 题 会 议 上 , 来 自 55 个 受<br />

到 阿 富 汗 生 产 的 鸦 片 的 海 洛 因 贩 运 严 重 影 响 的 国 家<br />

的 外 交 部 长 们 重 申 他 们 决 心 协 助 阿 富 汗 和 各 过 境 国<br />

打 击 罂 粟 种 植 和 阿 片 剂 贩 运 , 因 为 这 其 中 的 大 多 数<br />

都 注 定 运 往 欧 洲 的 非 法 市 场 。 麻 管 局 呼 吁 各 国 政 府<br />

实 现 他 们 的 承 诺 。<br />

519.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2003 年 上 半 年 担 任 欧 洲 理 事<br />

会 轮 值 主 席 国 的 希 腊 为 制 订 欧 洲 联 盟 共 同 的 药 物 管<br />

制 政 策 所 作 出 了 努 力 , 这 种 努 力 的 一 个 例 证 是 2003<br />

年 3 月 在 雅 典 召 开 了 主 题 为 “ 制 订 有 效 的 药 物 政 策 :<br />

科 学 证 据 、 日 常 实 践 和 政 策 选 择 ” 的 会 议 。 由 于 欧<br />

洲 联 盟 所 有 的 成 员 国 均 为 所 有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的<br />

缔 约 方 , 因 此 , 这 种 共 同 政 策 必 须 建 立 在 充 分 落 实<br />

条 约 规 定 的 基 础 之 上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在 于 2003 年<br />

4 月 举 行 的 麻 醉 品 委 员 会 第 四 十 六 届 会 议 部 长 级 会<br />

议 期 间 , 希 腊 代 表 在 代 表 欧 洲 联 盟 成 员 国 发 言 时 表<br />

示 支 持 条 约 和 条 约 的 全 面 履 行 。<br />

520.2003 年 4 月 , 欧 洲 议 会 否 决 了 一 份 报 告 , 其<br />

中 载 有 一 项 关 于 修 订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的 建 议 。 相<br />

反 , 欧 洲 议 会 呼 吁 全 面 履 行 条 约 并 重 申 预 防 药 物 滥<br />

用 的 中 心 作 用 。<br />

521.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欧 洲 药 物 和 药 物 成 瘾 监 测 中 心<br />

努 力 在 于 2002 年 11 月 发 起 的 PHARE 项 目 的 框 架<br />

内 把 预 计 于 2004 年 加 入 欧 洲 联 盟 的 10 个 国 家 纳 入<br />

到 欧 洲 药 物 和 药 物 成 瘾 信 息 网 (Reitox)。<br />

522.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对 “ 欧 洲 联 盟 药 物 问 题 行 动 计 划 ”<br />

(2000-2004 年 ) 的 中 期 评 价 , 该 行 动 计 划 规 定 了 为<br />

执 行 “ 欧 洲 联 盟 药 物 战 略 ”(2000-2004 年 ) 准 备 开<br />

展 的 活 动 的 指 导 方 针 , 麻 管 局 还 注 意 到 , 欧 洲 联 盟<br />

司 法 和 内 政 部 长 理 事 会 于 2002 年 11 月 通 过 了 关 于<br />

对 合 成 药 物 的 非 法 供 应 采 取 行 动 的 实 施 计 划 。 该 计<br />

划 概 述 了 为 解 决 合 成 药 物 问 题 应 当 采 取 了 一 系 列 措<br />

施 , 麻 管 局 敦 促 欧 洲 联 盟 成 员 国 确 保 该 计 划 得 到 执<br />

行 。<br />

523.2003 年 3 月 在 俄 罗 斯 联 邦 举 行 了 一 次 讲 习 班 ,<br />

该 讲 习 班 由 联 合 国 毒 品 和 犯 罪 问 题 办 事 处 和 独 联 体<br />

议 会 间 大 会 共 同 主 办 , 主 题 是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的<br />

规 定 在 独 立 国 家 联 合 体 ( 独 联 体 ) 成 员 国 国 家 立 法<br />

中 的 落 实 情 况 。 麻 管 局 敦 促 12 个 独 联 体 成 员 国 的 政<br />

府 继 续 致 力 于 使 其 国 内 立 法 与 条 约 的 规 定 保 持 一<br />

致 。<br />

524. 捷 克 共 和 国 、 匈 牙 利 、 波 兰 、 斯 洛 伐 克 和 斯 洛<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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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文 尼 亚 继 续 在 以 下 各 个 领 域 相 互 开 展 合 作 : 药 物 滥<br />

用 处 理 情 况 信 息 系 统 ; 药 物 滥 用 问 题 处 理 人 员 培 训 ;<br />

药 物 嗅 探 犬 的 训 练 ; 以 及 中 欧 的 执 法 合 作 。<br />

525.2003 年 9 月 , 丹 麦 、 爱 沙 尼 亚 、 芬 兰 、 爱 尔<br />

兰 、 拉 脱 维 亚 、 立 陶 宛 、 挪 威 和 瑞 典 各 国 政 府 部 长<br />

通 过 了 《 隆 德 宣 言 》, 其 中 规 定 了 在 药 物 政 策 问 题 上<br />

实 现 北 欧 各 国 和 波 罗 的 海 各 国 之 间 长 期 伙 伴 关 系 的<br />

共 同 政 治 目 标 和 优 先 事 项 , 并 且 预 计 将 在 包 括 药 物<br />

滥 用 预 防 和 治 疗 以 及 执 法 在 内 的 药 物 问 题 的 各 个 方<br />

面 加 强 合 作 。 有 关 国 家 还 将 制 订 一 项 以 国 际 药 物 管<br />

制 条 约 为 基 础 的 共 同 战 略 。<br />

国 家 立 法 、 政 策 和 行 动<br />

526.2002 年 12 月 , 联 合 王 国 政 府 提 出 了 “ 新 药 物<br />

战 略 ”。“ 新 药 物 战 略 ” 利 用 了 题 为 “ 解 决 药 物 问 题 ,<br />

创 造 一 个 更 加 美 好 的 不 列 颠 ” 的 10 年 战 略 的 主 要 内<br />

容 , 重 新 强 调 教 育 、 预 防 、 执 行 和 治 疗 。 此 外 , 新<br />

战 略 的 重 点 是 可 卡 因 、 海 洛 因 和 摇 头 丸 ( 迷 魂 药 ),<br />

其 目 的 是 要 降 低 滥 用 水 平 和 其 供 应 量 。 新 战 略 还 包<br />

括 一 项 关 于 快 克 可 卡 因 的 行 动 计 划 , 该 计 划 将 于<br />

2003 年 和 2004 年 执 行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对 减 少 药<br />

物 滥 用 的 目 标 作 了 下 调 。<br />

527.2003 年 1 月 , 新 药 物 行 动 计 划 在 挪 威 生 效 。<br />

新 计 划 的 目 的 是 提 高 执 法 的 效 率 以 及 加 强 以 社 区 为<br />

基 础 的 预 防 方 案 、 早 期 干 预 方 案 、 对 瘾 君 子 的 援 助<br />

以 及 协 调 和 合 作 。 新 计 划 要 求 建 立 评 价 结 果 的 绩 效<br />

衡 量 制 度 。<br />

528.2003 年 6 月 , 德 国 政 府 通 过 了 一 项 关 于 药 物<br />

与 成 瘾 的 国 家 行 动 计 划 , 以 此 取 代 了 1990 年 开 始 实<br />

行 的 一 项 类 似 的 行 动 计 划 。 新 行 动 计 划 规 定 了 今 后<br />

解 决 成 瘾 问 题 所 依 据 的 战 略 。 行 动 计 划 中 强 调 的 一<br />

些 领 域 有 : 以 目 标 群 体 为 基 础 的 预 防 ; 反 毒 品 国 际<br />

合 作 ; 以 及 采 取 措 施 打 击 滥 用 含 有 精 神 物 质 的 处 方<br />

药 的 现 象 。<br />

529. 西 欧 各 国 在 大 麻 管 制 方 面 出 现 了 一 些 动 态 。 在<br />

比 利 时 , 关 于 大 麻 的 新 法 律 于 2003 年 6 月 生 效 , 根<br />

据 该 法 的 规 定 , 持 有 3 克 大 麻 将 被 处 以 罚 款 , 除 非<br />

有 其 他 加 重 情 节 , 如 在 未 成 年 人 在 场 的 情 况 下 滥 用<br />

药 物 。 在 荷 兰 ,2003 年 9 月 , 大 麻 可 以 在 药 店 买 到 ,<br />

药 店 则 将 其 作 为 处 方 药 物 出 售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联<br />

合 王 国 政 府 重 申 ,2003 年 10 月 经 过 议 会 批 准 的 对<br />

大 妈 重 新 分 类 的 法 案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低 估 大 麻 的 危<br />

害 性 。 供 应 和 持 有 大 麻 仍 属 非 法 。 实 际 上 , 将 会 立<br />

法 把 C 类 药 物 的 最 高 刑 期 增 加 到 14 年 , 而 且 还 会 规<br />

定 对 持 有 C 类 药 物 的 逮 捕 权 力 。 政 府 强 调 预 防 、 治<br />

疗 和 教 育 将 警 醒 年 轻 人 注 意 到 包 括 大 麻 在 内 的 所 有<br />

药 物 的 害 处 , 并 确 保 年 轻 人 明 白 如 果 被 发 现 持 有 大<br />

麻 或 任 何 其 他 非 法 药 物 将 会 发 生 什 么 后 果 。 必 须 想<br />

法 设 法 让 年 轻 人 了 解 到 大 麻 的 害 处 , 但 这 样 做 不 得<br />

损 害 关 于 其 他 药 物 的 信 息 的 可 信 度 。<br />

530.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 修 订 瑞 士 麻 醉 品 法 的 项 目 包 括<br />

了 与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规 定 不 一 致 的 大 麻 立 法 , 该<br />

项 目 已 于 2003 年 9 月 被 瑞 士 议 会 上 院 否 决 。 麻 管 局<br />

相 信 任 何 新 的 建 议 都 会 与 上 述 条 约 保 持 一 致 。 50<br />

531. 欧 洲 委 员 会 资 助 并 在 娱 乐 场 所 开 展 的 关 于 药 物<br />

滥 用 的 一 项 研 究 表 明 , 娱 乐 场 所 药 物 滥 用 的 现 象 大<br />

幅 度 增 加 , 尤 其 是 在 年 轻 人 中 间 。 该 项 研 究 还 注 意<br />

到 直 接 和 间 接 宣 传 药 物 一 种 文 化 动 力 , 它 导 致 在 年<br />

轻 人 心 目 中 根 植 了 一 个 对 药 物 的 正 面 印 象 , 从 而 削<br />

弱 了 预 防 性 说 教 。 麻 管 局 呼 吁 各 国 政 府 在 设 计 药 物<br />

滥 用 预 防 活 动 时 把 这 项 研 究 的 成 果 考 虑 在 内 。<br />

532. 麻 管 局 对 欧 洲 大 麻 管 制 方 面 的 任 何 松 懈 表 示 担<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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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忧 , 因 为 这 可 能 会 导 致 欧 洲 进 一 步 非 法 种 植 和 滥 用<br />

药 物 , 从 而 妨 碍 欧 洲 和 世 界 其 它 地 方 在 消 除 非 法 种<br />

植 和 打 击 贩 毒 方 面 的 努 力 。<br />

533.2002 年 12 月 , 爱 尔 兰 政 府 提 交 了 苯 ( 并 ) 二<br />

氮 艹 卓 委 员 会 的 报 告 , 该 委 员 会 由 健 康 和 儿 童 部 长 于<br />

2002 年 6 月 设 立 , 目 的 是 审 查 苯 ( 并 ) 二 氮 艹 卓 当 前<br />

的 处 方 和 使 用 情 况 。 在 该 报 告 中 , 该 委 员 会 建 议 建<br />

立 监 测 系 统 分 析 处 方 情 况 , 并 允 许 在 怀 疑 有 不 负 责<br />

任 开 处 方 的 情 况 下 采 取 适 当 行 动 。 由 于 滥 用 苯 ( 并 )<br />

二 氮 艹 卓 和 含 有 精 神 药 物 的 其 他 处 方 药 在 欧 洲 许 多 国<br />

家 都 是 问 题 , 麻 管 局 鼓 励 其 他 国 家 的 政 府 采 取 类 似<br />

的 步 骤 。 麻 管 局 还 呼 吁 各 国 政 府 考 虑 到 麻 醉 品 委 员<br />

会 题 为 “ 促 进 苯 ( 并 ) 二 氮 艹 卓 的 适 当 利 用 ” 的 第 44/13<br />

号 决 议 ”。<br />

534. 麻 管 局 欢 迎 西 班 牙 政 府 决 定 把 通 过 没 收 药 物 贩<br />

运 案 件 中 缉 获 的 资 产 而 产 生 的 资 金 用 于 支 持 联 合 国<br />

毒 品 和 犯 罪 问 题 办 事 处 开 展 的 药 物 管 制 活 动 。 西 班<br />

牙 还 只 是 全 球 第 二 个 ( 继 卢 森 堡 之 后 ) 落 实 《1988<br />

年 公 约 》 第 5 条 第 5(b)( 一 ) 款 规 定 的 国 家 , 该<br />

款 规 定 , 请 公 约 缔 约 国 考 虑 向 专 门 禁 毒 的 国 际 组 织<br />

捐 献 通 过 没 收 药 物 贩 运 案 件 包 括 洗 钱 中 的 资 产 而 产<br />

生 的 收 入 。 麻 管 局 鼓 励 各 国 政 府 以 类 似 于 减 少 需 求<br />

的 方 式 使 用 这 种 资 金 。<br />

535. 麻 管 局 甚 为 失 望 地 注 意 到 , 在 波 斯 尼 亚 和 黑 塞<br />

哥 维 那 , 目 前 尚 未 通 过 关 于 麻 醉 品 、 精 神 药 物 和 植<br />

物 的 分 类 的 法 律 。 自 麻 管 局 的 一 个 访 问 团 2000 年<br />

10 月 访 问 该 国 以 来 , 一 直 在 进 行 法 律 起 草 工 作 。 麻<br />

管 局 呼 吁 波 斯 尼 亚 和 黑 塞 哥 维 那 部 长 理 事 会 竭 尽 全<br />

力 加 强 其 目 前 还 很 虚 弱 的 法 律 和 机 构 能 力 。 麻 管 局<br />

注 意 到 , 巴 尔 干 路 线 上 的 各 国 , 尤 其 是 塞 尔 维 亚 和<br />

门 的 内 哥 罗 , 都 在 努 力 阻 止 前 体 化 学 品 从 国 际 贸 易<br />

中 转 移 出 去 , 用 于 在 欧 洲 和 其 他 地 方 的 非 法 药 物 制<br />

造 。<br />

536. 准 备 于 2004 年 成 为 欧 洲 联 盟 成 员 国 的 10 个 欧<br />

洲 国 家 一 直 在 继 续 加 强 其 药 物 管 制 立 法 和 行 政 及 协<br />

调 机 构 。 保 加 利 亚 、 克 罗 地 亚 、 爱 沙 尼 亚 、 拉 脱 维<br />

亚 、 立 陶 宛 、 波 兰 、 罗 马 尼 亚 、 斯 洛 伐 克 和 斯 洛 文<br />

尼 亚 于 2002 年 和 2003 年 与 欧 洲 联 盟 成 员 国 密 切 合<br />

作 通 过 了 多 学 科 国 家 药 物 管 制 战 略<br />

537. 在 俄 罗 斯 联 邦 和 乌 克 兰 以 及 波 罗 的 海 各 国 , 艾<br />

滋 病 病 毒 主 要 通 过 共 用 针 头 尤 其 在 年 轻 人 中 继 续 传<br />

播 。 在 圣 彼 得 堡 , 携 带 艾 滋 病 病 毒 的 几 乎 全 部 100<br />

000 人 都 是 通 过 静 脉 吸 毒 方 式 感 染 的 。 在 波 罗 的 海<br />

各 国 , 在 较 高 比 例 的 艾 滋 病 病 毒 病 例 中 , 病 毒 的 传<br />

播 都 是 通 过 注 射 吸 毒 方 式 , 尤 其 是 注 射 吸 毒 方 式 进<br />

行 的 , 艾 滋 病 病 毒 感 染 率 一 直 在 继 续 上 升 。 麻 管 局<br />

敦 促 相 关 各 国 政 府 拨 出 充 足 的 资 源 , 以 遏 制 这 种 传<br />

播 和 与 药 物 滥 用 产 生 的 这 种 疾 病 作 斗 争 。<br />

538. 为 了 克 服 注 射 药 物 滥 用 者 中 的 高 危 险 行 为 , 捷<br />

克 共 和 国 、 波 兰 、 罗 马 尼 亚 和 斯 洛 伐 克 通 过 了 关 于<br />

交 换 针 头 和 注 射 器 的 方 案 。 在 俄 罗 斯 联 邦 , 预 防 艾<br />

滋 病 病 毒 感 染 和 治 疗 注 射 药 物 滥 用 者 的 方 案 数 目 一<br />

直 在 持 续 增 加 。 为 了 容 许 有 更 多 的 全 面 减 少 需 求 和<br />

艾 滋 病 病 毒 预 防 方 案 , 可 能 必 须 采 取 立 法 上 的 变 动 。<br />

539.2002 年 12 月 和 2003 年 1 月 , 乌 克 兰 修 订 了<br />

反 洗 钱 的 立 法 。 该 国 政 府 还 通 过 反 洗 钱 行 动 纲 领 ,<br />

其 中 通 过 详 细 的 时 间 表 概 述 了 2003 年 必 须 采 取 的<br />

措 施 , 以 便 建 立 有 效 的 反 洗 钱 行 动 系 统 。 作 为 这 一<br />

行 为 的 结 果 , 反 洗 钱 问 题 金 融 行 动 特 工 作 组 决 定 撤<br />

消 对 乌 克 兰 的 对 抗 措 施 。 麻 管 局 欢 迎 乌 克 兰 内 阁 批<br />

准 了 2003-2010 年 期 间 实 施 打 击 非 法 贩 运 的 国 家 政<br />

策 的 计 划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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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540. 为 了 开 展 和 协 调 所 有 药 物 管 制 活 动 ,2003 年 3<br />

月 成 立 了 俄 罗 斯 管 制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国 家 委 员<br />

会 。 俄 罗 斯 药 物 管 制 当 局 的 提 升 还 将 包 括 增 加 大 量<br />

的 工 作 人 员 。 麻 管 局 呼 吁 俄 罗 斯 联 邦 政 府 尽 快 完 成<br />

改 组 。 麻 管 局 敦 促 新 设 立 的 国 家 委 员 会 迅 速 优 先 制<br />

订 药 物 管 制 战 略 , 以 解 决 与 麻 醉 品 有 关 的 问 题 , 以<br />

及 艾 滋 病 病 毒 感 染 的 相 关 传 播 问 题 。 麻 管 局 还 敦 促<br />

该 委 员 会 制 订 措 施 , 通 过 执 法 和 减 少 需 求 活 动 防 止<br />

药 物 滥 用 现 象 的 蔓 延 。<br />

541. 麻 管 局 欢 迎 罗 马 尼 亚 政 府 在 加 强 国 家 药 物 管 制<br />

系 统 方 面 所 取 得 的 进 展 。 除 了 建 立 一 个 国 家 药 物 管<br />

制 协 调 委 员 会 外 , 罗 马 尼 亚 政 府 还 加 强 了 与 其 全 国<br />

性 执 法 机 构 之 间 的 合 作 , 结 果 该 国 的 海 洛 因 缉 获 量<br />

大 幅 度 增 加 。 麻 管 局 呼 吁 该 国 政 府 落 实 麻 管 局 在<br />

1997 年 和 2002 年 两 次 对 该 国 访 问 之 后 提 出 的 其 他<br />

建 议 。<br />

种 植 、 生 产 、 贩 运 和 滥 用<br />

麻 醉 品<br />

542. 在 过 去 几 年 里 , 欧 洲 越 来 越 多 地 种 植 大 麻 药 草 。<br />

在 瑞 士 , 据 估 计 为 生 产 大 麻 种 植 的 大 麻 药 草 在 300<br />

至 500 公 顷 之 间 , 该 国 每 年 都 生 产 50 至 200 吨 大 麻<br />

药 草 , 足 以 满 足 当 地 需 求 。 此 外 , 在 瑞 士 尤 其 是 与<br />

其 他 国 家 接 壤 的 地 区 , 大 约 有 400 个 大 麻 药 店 在 出<br />

售 大 麻 产 品 。 据 联 合 王 国 进 行 的 一 项 研 究 估 计 , 约<br />

有 50% 的 大 麻 滥 用 者 自 己 生 产 大 麻 。 在 大 多 数 国 家 ,<br />

大 麻 种 籽 的 获 取 都 没 有 任 何 限 制 。 阿 尔 巴 尼 亚 仍 然<br />

是 大 麻 药 草 供 应 大 国 , 这 些 药 草 都 走 私 到 了 欧 洲 和<br />

西 亚 的 一 些 国 家 。 大 麻 的 缉 获 量 在 欧 洲 许 多 国 家 一<br />

直 表 现 出 稳 定 或 上 升 的 趋 势 。 大 麻 占 到 联 合 王 国 所<br />

缉 获 的 所 有 药 物 的 四 分 之 三 。<br />

543. 大 麻 在 欧 洲 尤 其 在 年 轻 人 中 可 以 广 泛 获 得 。 根<br />

据 一 项 调 查 显 示 , 欧 洲 联 盟 46.2% 的 年 轻 人 (15 至<br />

24 岁 ) 都 遭 遇 过 大 麻 兜 售 。28.9% 的 人 报 告 在 他 们<br />

生 命 中 的 某 一 时 刻 曾 滥 用 过 大 麻 。10% 以 上 的 年 轻<br />

人 在 前 一 个 月 曾 滥 用 过 大 麻 , 其 中 , 法 国 19.8%,<br />

西 班 牙 15%, 联 合 王 国 13.4%, 丹 麦 12.2%, 荷 兰<br />

12.2%。 受 影 响 最 小 的 国 家 有 奥 地 利 、 希 腊 、 卢 森 堡 、<br />

葡 萄 牙 和 瑞 典 。<br />

544. 在 荷 兰 、 西 班 牙 和 瑞 士 进 行 的 全 国 流 行 研 究 表<br />

明 , 在 前 一 个 月 滥 用 过 大 麻 的 人 的 数 量 有 了 大 幅 度<br />

增 加 。 在 荷 兰 , 这 一 数 字 从 1997 年 的 2.5%(326 000)<br />

上 升 到 2001 年 的 3.0(408 000)。 在 西 班 牙 , 前 一 个<br />

月 滥 用 过 大 麻 的 估 计 人 口 比 例 从 1994 年 的 12.2 %<br />

几 乎 翻 了 一 番 , 达 到 2002 年 的 22%。 在 瑞 士 , 据 估<br />

计 15—16 岁 的 年 轻 人 中 有 11 000 个 每 年 滥 用 大 麻<br />

40 次 以 上 。 在 中 欧 和 东 欧 许 多 国 家 , 大 麻 滥 用 现 象<br />

仍 呈 上 升 趋 势 。<br />

545. 有 迹 象 表 明 , 每 年 从 南 美 洲 走 私 到 欧 洲 的 可 卡<br />

因 的 数 量 在 继 续 增 加 。 西 班 牙 、 荷 兰 和 联 合 王 国 仍<br />

然 是 欧 洲 的 三 个 主 要 的 可 卡 因 入 境 点 。 西 班 牙 所 缉<br />

获 的 可 卡 因 数 量 在 世 界 上 排 列 第 三 ( 在 美 国 和 哥 伦<br />

比 亚 之 后 )。 在 过 去 的 10 年 里 , 在 西 班 牙 缉 获 的 可<br />

卡 因 数 量 翻 了 一 番 以 上 。<br />

546. 欧 洲 许 多 国 家 报 告 , 滥 用 可 卡 因 的 现 象 正 在 抬<br />

头 。 在 欧 洲 中 部 的 几 个 国 家 , 如 奥 地 利 、 法 国 和 瑞<br />

士 , 据 报 告 , 可 卡 因 滥 用 的 程 度 呈 稳 定 或 下 降 趋 势 。<br />

547. 在 欧 洲 , 海 洛 因 非 法 市 场 主 要 靠 阿 富 汗 产 的 海<br />

洛 因 供 应 , 这 种 海 洛 因 主 要 沿 巴 尔 干 路 线 或 越 来 越<br />

多 地 经 由 中 亚 、 里 海 和 俄 罗 斯 联 邦 ( 经 过 所 谓 的 “ 丝<br />

绸 之 路 ”) 走 私 到 这 一 区 域 。 原 产 于 阿 富 汗 的 海 洛 因<br />

的 “ 丝 绸 之 路 ” 起 到 越 来 越 重 要 的 作 用 。 这 是 一 种<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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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继 续 在 缉 获 统 计 数 字 中 反 映 出 来 的 事 态 发 展 。<br />

2003 年 7 月 , 俄 罗 斯 联 邦 一 次 行 动 就 缉 获 了 420 公<br />

斤 海 洛 因 。 相 比 之 下 , 在 西 欧 大 多 数 国 家 , 海 洛 因<br />

的 缉 获 量 仍 很 稳 定 或 在 下 降 。 因 此 , 可 以 肯 定 地 说 ,<br />

在 一 些 过 境 国 存 在 着 数 量 很 大 的 海 洛 因 仓 库 。 鉴 于<br />

阿 富 汗 所 产 的 海 洛 因 数 量 越 来 越 大 , 预 计 西 欧 的 海<br />

洛 因 缉 获 量 也 会 增 加 。<br />

548.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乌 克 兰 最 近 阻 止 了 41 公 斤 芬 太<br />

尼 的 非 法 贩 运 , 并 捣 毁 了 三 个 实 验 室 。 乌 克 兰 当 局<br />

担 心 当 地 生 产 的 非 法 罂 粟 浸 膏 和 贩 自 阿 富 汗 的 海 洛<br />

因 会 被 药 力 强 100 多 倍 的 合 成 类 鸦 片 代 替 。<br />

549. 在 东 南 欧 , 海 洛 因 的 贩 运 继 续 经 由 巴 尔 干 路 线 。<br />

巴 尔 干 路 线 的 北 线 穿 过 保 加 利 亚 、 罗 马 尼 亚 、 匈 牙<br />

利 和 奥 地 利 ; 南 线 则 穿 过 保 加 利 亚 、 前 南 斯 拉 夫 马<br />

其 顿 共 和 国 、 阿 尔 巴 尼 亚 , 部 分 到 意 大 利 、 塞 尔 维<br />

亚 和 门 的 内 哥 罗 以 及 波 斯 尼 亚 和 黑 塞 哥 维 那 。 令 人<br />

担 忧 的 趋 势 是 , 除 了 由 于 位 于 主 要 药 物 贩 运 路 线 而<br />

被 用 作 过 境 国 外 , 这 些 国 家 的 药 物 滥 用 也 显 示 出 上<br />

升 趋 势 。<br />

550. 海 洛 因 的 滥 用 好 几 年 来 在 欧 洲 联 盟 成 员 国 一 直<br />

比 较 稳 定 或 呈 下 降 态 势 。 海 洛 因 滥 用 者 人 数 下 降 大<br />

多 是 西 班 牙 公 布 的 , 该 国 1980 年 代 曾 出 现 了 很 高 比<br />

率 的 海 洛 因 滥 用 现 象 。 荷 兰 依 赖 阿 片 剂 的 人 数 在 欧<br />

洲 联 盟 所 有 成 员 国 中 是 最 低 的 。 西 欧 最 近 加 强 了 在<br />

药 物 滥 用 预 防 和 治 疗 方 面 的 努 力 , 这 也 促 进 了 出 现<br />

上 述 积 极 发 展 态 势 。 然 而 , 在 东 欧 各 国 , 滥 用 海 洛<br />

因 的 现 象 在 继 续 增 加 。<br />

精 神 药 物<br />

551. 在 合 成 药 物 的 非 法 制 造 方 面 , 欧 洲 占 了 主 导 地<br />

位 。 虽 然 在 亚 洲 和 拉 丁 美 洲 生 产 的 合 成 药 物 主 要 为<br />

当 地 非 法 市 场 制 造 , 但 欧 洲 制 造 的 合 成 药 物 , 尤 其<br />

是 摇 头 丸 类 合 成 药 物 , 却 贩 运 到 世 界 各 地 。 虽 然 摇<br />

头 丸 和 相 关 药 物 大 多 在 比 利 时 和 荷 兰 制 造 并 从 这 两<br />

国 分 销 出 去 , 但 苯 丙 胺 也 越 来 越 多 地 在 欧 洲 其 他 地<br />

方 制 造 。 例 如 , 未 查 获 的 秘 密 实 验 室 的 数 量 在 乌 克<br />

兰 一 直 在 增 加 。 苯 丙 胺 的 非 法 制 造 继 续 在 波 兰 进 行 ,<br />

但 也 有 报 道 说 在 波 罗 的 海 国 家 以 及 罗 马 尼 亚 也 在 进<br />

行 。 家 庭 加 热 溶 解 的 甲 基 苯 丙 胺 ( 脱 氧 麻 黄 碱 ) 继<br />

续 在 捷 克 共 和 国 制 造 , 该 物 质 的 贩 运 不 再 局 限 于 当<br />

地 非 法 市 场 , 因 为 该 物 质 常 常 被 走 私 到 奥 地 利 、 德<br />

国 和 斯 洛 伐 克 , 在 那 里 常 常 作 为 “ 晶 体 兴 奋 剂 ” 出<br />

售 。<br />

552.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滥 用 者 的 数 量 在 爱 尔 兰 、 联 合<br />

王 国 ( 仅 英 格 兰 和 威 尔 士 ) 和 荷 兰 ( 按 该 顺 序 ) 最<br />

多 。 在 芬 兰 、 法 国 、 葡 萄 牙 和 瑞 典 , 前 一 个 月 滥 用<br />

合 成 药 物 的 流 行 程 序 不 超 过 1%。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也<br />

随 处 可 以 获 得 , 并 且 在 欧 洲 的 旅 游 中 心 如 西 班 牙 伊<br />

比 沙 岛 常 常 被 滥 用 。<br />

553. 由 于 没 有 必 要 的 化 学 品 就 无 法 制 造 出 合 成 药<br />

物 , 因 此 , 麻 管 局 敦 促 欧 洲 各 国 政 府 采 取 更 多 的 行<br />

动 管 制 在 非 法 药 物 制 造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化 学 品 。 每 年<br />

都 要 从 中 国 向 欧 洲 走 私 100 吨 以 上 的 3,4- 亚 甲 基<br />

二 氧 苯 基 -2 丙 酮 —— 一 种 制 造 摇 头 丸 的 前 体 , 几 乎<br />

没 有 任 何 合 法 用 途 。 麻 管 局 鼓 励 欧 洲 共 同 体 ( 负 责<br />

前 体 的 主 管 当 局 ) 与 中 国 当 局 进 行 合 作 , 以 阻 止 这<br />

类 贩 运 活 动 。<br />

554.K 他 命 是 一 种 兽 医 中 广 泛 使 用 的 药 物 , 但 该 药<br />

物 并 未 受 到 国 际 管 制 , 在 欧 洲 一 些 国 家 被 滥 用 , 在<br />

那 里 常 常 被 作 为 迷 魂 药 出 售 , 或 与 苯 丙 胺 、 麻 黄 素<br />

和 摇 头 丸 合 并 制 成 迷 魂 药 药 片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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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 问 团<br />

555.2003 年 3 月 , 麻 管 局 的 一 个 访 问 团 访 问 了 捷<br />

克 共 和 国 。 麻 管 局 欣 赏 地 注 意 到 捷 克 共 和 国 有 关 药<br />

物 滥 用 和 贩 运 问 题 的 政 治 承 诺 和 活 动 。 麻 管 局 得 知<br />

该 政 府 正 考 虑 修 改 刑 法 , 以 对 不 同 药 物 的 拥 有 者 适<br />

用 不 同 的 处 罚 , 其 目 的 是 为 了 减 少 过 多 的 刑 事 定 罪<br />

造 成 的 社 会 影 响 , 并 加 强 对 犯 罪 的 惩 罚 力 度 。<br />

556. 现 有 的 法 律 框 架 涵 盖 与 药 物 贩 运 和 药 物 滥 用 以<br />

及 按 照 根 据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规 定 管 制 的 药 物 和 前<br />

体 的 制 造 和 贸 易 有 关 的 一 切 领 域 。 捷 克 共 和 国 目 前<br />

的 国 家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清 单 与 《1961 年 公 约 》 和<br />

《1971 年 公 约 》 的 附 表 完 全 一 致 。 如 果 捷 克 政 府 考<br />

虑 重 新 编 制 国 家 清 单 , 麻 管 局 建 议 这 些 清 单 应 与 大<br />

多 数 其 它 欧 洲 国 家 采 用 的 清 单 保 持 一 致 。<br />

557. 麻 管 局 认 为 捷 克 共 和 国 关 于 前 体 的 现 行 立 法 与<br />

麻 管 局 的 建 议 相 一 致 , 并 对 欧 洲 联 盟 成 员 国 计 划 加<br />

强 管 制 而 不 是 将 捷 克 立 法 降 低 到 欧 洲 联 盟 的 现 有 水<br />

平 表 示 欢 迎 。 在 种 植 罂 粟 进 行 生 物 萃 取 方 面 , 麻 管<br />

局 建 议 所 有 国 家 在 现 行 的 国 家 许 可 证 发 放 制 度 中 列<br />

入 在 必 要 情 况 下 对 种 植 罂 粟 的 地 区 加 以 限 制 的 措<br />

施 。<br />

558. 捷 克 共 和 国 政 府 拟 扩 大 特 殊 医 疗 机 构 提 供 的 替<br />

代 治 疗 。 设 立 药 物 注 射 室 并 不 是 国 家 官 方 药 物 管 制<br />

政 策 的 一 部 分 。 药 物 监 测 始 终 是 有 关 滥 用 合 成 药 的<br />

广 泛 讨 论 中 在 官 方 一 级 争 论 的 问 题 。 非 政 府 组 织 一<br />

级 对 舞 会 进 行 了 药 物 监 测 , 在 这 方 面 , 麻 管 局 认 为<br />

这 些 方 案 违 背 了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公 约 的 规 定 。<br />

559. 应 德 国 政 府 的 邀 请 , 麻 管 局 于 2003 年 7 月 向<br />

该 国 派 出 了 一 个 访 问 团 。 该 访 问 团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访<br />

问 在 该 国 营 业 中 的 药 物 注 射 室 , 并 与 当 局 讨 论 麻 管<br />

局 有 关 这 些 设 施 的 关 注 事 项 。 麻 管 局 还 察 看 了 好 几<br />

个 城 市 中 许 许 多 多 用 于 有 药 物 依 赖 的 人 的 治 疗 和 康<br />

复 的 设 施 。<br />

560. 该 国 政 府 强 调 , 德 国 正 在 营 业 中 的 药 物 注 射 室<br />

并 不 违 反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的 规 定 , 因 为 它 们 受 到<br />

了 严 格 的 管 制 , 并 且 已 经 纳 入 到 一 般 卫 生 系 统 之 中 。<br />

在 这 方 面 , 该 国 政 府 认 为 , 在 确 保 向 当 局 不 如 此 就<br />

无 法 接 触 到 的 药 物 依 赖 者 提 供 疗 法 和 其 他 公 共 服 务<br />

方 面 , 药 物 注 射 室 起 到 了 十 分 重 要 的 作 用 。<br />

561.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德 国 当 局 努 力 确 保 把 药 物 注 射 室<br />

纳 入 到 药 物 成 瘾 者 的 一 般 健 康 护 理 服 务 之 中 , 并 确<br />

保 注 射 室 得 到 很 好 的 维 护 和 保 持 清 洁 。 麻 管 局 还 注<br />

意 到 , 设 立 这 样 的 注 射 室 , 被 很 多 当 地 政 府 和 民 众<br />

看 作 是 一 种 成 功 。 然 而 , 麻 管 局 还 注 意 到 , 根 据 该<br />

国 政 府 收 集 到 的 数 据 , 没 有 什 么 证 据 表 明 , 药 物 注<br />

射 室 实 际 所 起 的 作 用 确 保 了 药 物 依 赖 者 接 受 治 疗 ,<br />

而 且 它 们 的 存 在 促 进 了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死 亡 的 减 少 。<br />

麻 管 局 重 申 , 只 要 它 们 成 为 在 非 法 市 场 上 买 到 的 药<br />

物 可 以 不 受 惩 罚 地 在 其 中 滥 用 的 场 所 , 那 么 , 它 们<br />

便 不 符 合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的 规 定 。 这 些 设 施 的 存<br />

在 旨 在 确 保 鼓 励 药 物 依 赖 者 进 行 治 疗 , 这 样 做 是 可<br />

取 的 , 但 这 种 设 施 必 须 遵 守 条 约 的 规 定 。 麻 管 局 敦<br />

促 德 国 政 府 采 取 必 要 的 措 施 确 保 遵 守 国 际 药 物 管 制<br />

条 约 的 规 定 。<br />

562. 麻 管 局 对 爱 尔 兰 政 府 在 落 实 麻 管 局 于 2000 年<br />

对 爱 尔 兰 派 出 访 问 团 后 提 出 的 建 议 方 面 所 取 得 的 进<br />

展 进 行 了 审 查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2001-2008 年 国 家<br />

药 物 战 略 》 已 于 2001 年 5 月 开 始 实 施 , 该 战 略 载 有<br />

100 个 单 独 行 动 , 爱 尔 兰 政 府 将 在 供 应 减 少 、 预 防 、<br />

治 疗 和 研 究 这 四 根 支 柱 项 下 采 取 这 些 行 动 。 该 战 略<br />

还 尤 其 包 括 向 年 轻 人 提 出 教 育 和 预 防 方 案 的 一 系 列<br />

行 动 , 而 禁 食 一 切 滥 用 药 物 是 其 中 的 首 要 目 标 。 麻<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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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局 希 望 该 国 政 府 认 真 审 查 将 于 2004 年 进 行 的 中<br />

期 审 查 的 结 果 , 以 确 保 有 效 地 执 行 该 战 略 。<br />

563. 麻 管 局 关 切 地 注 意 到 , 还 有 许 多 受 《1961 年<br />

公 约 》 和 《1971 年 公 约 》 管 制 的 药 物 在 爱 尔 兰 尚 未<br />

置 于 充 分 的 国 家 管 制 之 下 。 麻 管 局 敦 促 该 国 政 府 尽<br />

快 通 过 两 项 公 约 要 求 的 立 法 条 文 , 以 确 保 所 有 必 要<br />

的 管 制 规 章 制 度 到 位 , 其 中 包 括 在 麻 醉 品 委 员 会 就<br />

药 物 的 列 表 作 出 决 定 时 及 时 将 其 列 入 国 家 管 制 制 度<br />

之 中 。<br />

564. 麻 管 局 的 一 个 访 问 团 于 2003 年 2 月 访 问 了 波<br />

兰 。 麻 管 局 赞 赏 该 国 政 府 采 取 统 筹 兼 顾 的 办 法 打 击<br />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非 法 活 动 , 执 法 部 门 取 得 的 成 功 以 及<br />

对 药 物 成 瘾 者 的 治 疗 服 务 最 近 得 到 提 升 就 是 证 明 。<br />

进 行 药 物 管 制 的 立 法 依 据 看 起 来 十 分 充 足 。 麻 管 局<br />

鼓 励 该 国 政 府 加 快 按 计 划 建 立 药 物 执 法 国 家 中 心 和<br />

统 一 的 药 物 执 法 数 据 收 集 系 统 。 鉴 于 目 前 在 波 兰 正<br />

在 大 量 秘 密 制 造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 而 且 这 种 兴 奋 剂<br />

随 后 在 该 国 被 滥 用 或 走 私 到 邻 国 , 麻 管 局 建 议 该 国<br />

政 府 采 取 适 当 的 步 骤 , 尤 其 是 更 有 效 地 禁 止 制 造 和<br />

贩 运 这 类 药 物 。<br />

565. 波 兰 的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的 合 法 制 造 、 贸 易 和<br />

销 售 现 已 得 到 合 理 的 管 制 。 麻 管 局 相 信 , 对 前 体 化<br />

学 品 的 管 制 不 久 也 会 加 以 调 整 , 以 符 合 欧 洲 联 盟 的<br />

标 准 。<br />

566.2003 年 1 月 , 麻 管 局 对 斯 洛 伐 克 作 了 一 次 技<br />

术 性 访 问 。 麻 管 局 与 斯 洛 伐 克 当 局 之 间 的 合 作 运 转<br />

良 好 , 斯 洛 伐 克 负 责 药 物 管 制 事 项 的 各 政 府 部 门 之<br />

间 也 是 如 此 。 近 年 来 , 已 经 通 过 了 关 于 麻 醉 品 、 精<br />

神 药 物 和 前 体 化 学 品 的 两 个 重 大 法 案 。 斯 洛 伐 克 目<br />

前 对 罂 粟 和 罂 粟 草 的 种 植 有 效 的 立 法 符 合 麻 管 局 的<br />

立 场 , 即 种 植 罂 粟 的 所 有 国 家 都 应 当 执 行 严 格 的 罂<br />

粟 种 植 许 可 证 制 度 并 对 罂 粟 草 采 取 严 格 的 管 制 措<br />

施 。 麻 管 局 认 为 , 目 前 关 于 前 体 的 立 法 符 合 麻 管 局<br />

的 各 项 建 议 要 求 ; 因 此 , 麻 管 局 强 烈 反 对 任 何 弱 化<br />

现 有 立 法 的 行 动 , 特 别 是 在 欧 洲 联 盟 成 员 国 都 打 算<br />

进 一 步 强 化 管 制 的 时 刻 。<br />

567. 近 年 来 , 斯 洛 伐 克 已 经 成 为 包 括 约 会 强 暴 药 丸<br />

和 替 马 西 泮 在 内 的 精 神 药 物 转 移 和 贩 运 所 针 对 的 对<br />

象 。 麻 管 局 赞 赏 斯 洛 伐 克 执 法 当 局 与 捷 克 执 法 当 局<br />

合 作 在 打 击 这 种 非 法 活 动 方 面 所 作 的 努 力 。 司 法 机<br />

关 必 须 以 与 其 他 滥 用 药 物 的 贩 运 同 样 的 重 视 程 度 考<br />

虑 药 品 的 转 移 和 贩 运 问 题 。<br />

E. 大 洋 洲<br />

主 要 动 态<br />

568. 澳 大 利 亚 和 新 西 兰 仍 旧 是 东 南 亚 货 运 海 洛 因 和<br />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的 主 要 目 的 地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这 两<br />

个 国 家 都 加 强 了 立 法 和 行 动 , 旨 在 侦 查 和 预 防 地 下<br />

制 造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和 拦 截 贩 运 这 种 兴 奋 剂 及 其 前<br />

体 。 大 麻 滥 用 有 所 减 少 , 但 是 仍 然 很 多 ; 在 澳 大 利<br />

亚 和 新 西 兰 大 麻 继 续 是 滥 用 的 选 择 药 物 。 澳 大 利 亚<br />

各 种 毒 品 相 关 的 打 击 活 动 有 72% 与 大 麻 有 关 。 比 较<br />

先 进 的 营 养 液 种 植 技 术 促 进 提 高 大 麻 的 产 量 。<br />

569. 近 几 年 澳 大 利 亚 成 功 的 执 法 行 动 使 海 洛 因 的 非<br />

法 市 场 供 应 锐 减 。 一 方 面 , 这 使 得 价 格 上 涨 、 药 物<br />

纯 度 降 低 和 海 洛 因 过 量 用 药 死 亡 率 下 降 。 与 此 同 时 ,<br />

可 卡 因 和 合 成 药 物 滥 用 一 直 在 增 加 , 尽 管 这 些 药 物<br />

在 边 境 上 有 创 纪 录 的 缴 获 量 , 但 是 仍 然 极 易 得 到 。<br />

570.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几 个 太 平 洋 岛 国 预 防 洗 钱 取 得 进<br />

展 , 这 些 国 家 继 续 是 药 物 过 境 贩 运 和 药 物 滥 用 的 薄<br />

弱 的 地 方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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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条 约 的 情 况<br />

571. 在 大 洋 洲 的 15 个 国 家 中 , 基 里 巴 斯 、 瑙 鲁 、<br />

纽 埃 、 萨 摩 亚 、 图 瓦 卢 和 瓦 努 阿 图 不 是 三 个 国 际 药<br />

物 管 制 条 约 中 任 何 一 个 条 约 的 缔 约 国 。 该 区 域 现 在<br />

所 有 9 个 《1961 年 公 约 》 缔 约 国 , 其 中 8 个 也 是 《1971<br />

年 公 约 》 的 缔 约 国 。 然 而 只 有 澳 大 利 亚 、 斐 济 、 新<br />

西 兰 和 汤 加 是 《1988 年 公 约 》 的 缔 约 国 。 麻 管 局 促<br />

请 至 今 尚 未 加 入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的 国 家 毫 不 迟 延<br />

地 加 入 。<br />

区 域 合 作<br />

572. 太 平 洋 岛 屿 论 坛 在 协 调 大 洋 洲 的 药 物 管 制 努 力<br />

方 面 继 续 发 挥 积 极 和 重 要 的 作 用 。 出 席 2003 年 8 月<br />

在 新 西 兰 奥 克 兰 举 行 的 第 三 十 四 届 论 坛 的 领 导 人 同<br />

意 提 高 执 法 官 员 关 于 药 物 尤 其 是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普<br />

遍 贩 运 和 滥 用 的 意 识 性 。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越 来 越 多 的<br />

使 用 海 关 亚 洲 太 平 洋 执 法 报 告 系 统 , 这 是 以 互 联 网<br />

为 基 础 的 海 关 管 理 安 全 通 信 平 台 , 它 可 以 交 换 信 息<br />

以 帮 助 侦 查 和 预 防 跨 国 犯 罪 , 包 括 贩 运 药 物 。<br />

573.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2003 年 3 月 澳 大 利 亚 和 印 度 尼<br />

西 亚 签 署 了 信 息 交 换 合 作 谅 解 备 忘 录 以 便 更 好 地 加<br />

强 海 关 执 法 。<br />

574. 麻 管 局 欢 迎 澳 大 利 亚 联 邦 警 察 局 和 新 西 兰 警 察<br />

局 在 区 域 技 术 援 助 方 面 发 挥 了 关 键 作 用 。 澳 大 利 亚<br />

和 巴 布 亚 新 几 内 亚 警 方 和 海 关 继 续 参 加 联 合 边 境 巡<br />

查 。<br />

575. 成 功 的 联 合 行 动 包 括 澳 大 利 亚 联 邦 警 察 局 和 大<br />

洋 洲 以 外 的 警 方 当 局 , 例 如 阿 根 廷 、 马 来 西 亚 和 中<br />

国 的 台 湾 省 , 结 果 缉 获 了 大 批 海 洛 因 、 可 卡 因 和 摇<br />

头 丸 ( 迷 魂 药 ) 以 及 前 体 , 并 逮 捕 了 许 多 药 物 贩 运<br />

者 。<br />

国 家 立 法 、 政 策 和 行 动<br />

576. 在 以 前 的 报 告 中 , 51 麻 管 局 对 在 澳 大 利 亚 新 南<br />

威 尔 士 州 设 立 药 物 注 射 室 的 决 定 表 示 担 忧 。 麻 管 局<br />

注 意 到 澳 大 利 亚 政 府 不 支 持 这 一 决 定 , 但 是 政 府 也<br />

无 权 干 预 , 因 为 它 把 卫 生 和 执 法 的 某 些 事 项 置 于 州<br />

和 地 方 管 辖 之 下 。 然 而 这 对 澳 大 利 亚 联 邦 保 证 在 其<br />

整 个 领 土 上 执 行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的 能 力 提 出 了 疑<br />

问 。<br />

577. 澳 大 利 亚 的 不 同 的 法 域 在 执 行 某 些 前 体 的 管 制<br />

方 面 导 致 了 困 难 , 有 些 州 严 格 执 行 《1988 年 公 约 》<br />

第 12 条 的 规 定 和 经 社 理 事 会 决 议 , 可 是 其 他 州 没 有<br />

执 行 。<br />

578.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新 西 兰 通 过 警 方 与 药 商 的 紧 密 合<br />

作 加 强 对 国 内 合 法 销 售 麻 黄 素 和 伪 麻 黄 素 的 管 制 ,<br />

以 预 防 这 些 药 物 用 作 地 下 制 造 甲 基 苯 丙 胺 。2003 年<br />

5 月 新 西 兰 政 府 宣 布 甲 基 苯 丙 胺 行 动 计 划 , 特 别 规<br />

定 警 方 和 海 关 加 大 搜 查 缉 获 力 度 , 包 括 对 减 少 需 求<br />

量 和 治 疗 做 出 规 定 。<br />

579. 麻 管 局 鼓 励 新 西 兰 政 府 根 椐 议 会 卫 生 委 员 会 的<br />

建 议 采 取 行 动 制 定 政 策 , 扭 转 在 18-24 岁 的 人 中 严<br />

重 滥 用 大 麻 和 在 15-17 岁 的 人 中 越 来 越 多 的 人 滥 用<br />

大 麻 的 现 象 。<br />

580. 麻 管 局 对 大 洋 洲 几 个 国 家 在 反 对 洗 钱 斗 争 中 取<br />

得 的 成 绩 表 示 赞 赏 , 并 满 意 地 注 意 到 大 洋 洲 某 些 国<br />

家 , 即 马 绍 尔 群 岛 和 纽 埃 已 经 从 洗 钱 问 题 金 融 行 动<br />

特 别 工 作 组 认 为 反 洗 钱 不 合 作 国 家 和 领 土 名 单 上 除<br />

名 。 库 克 群 岛 和 瑙 鲁 仍 在 名 单 上 。 库 克 群 岛 采 取 了<br />

重 大 步 骤 通 过 了 几 项 新 的 法 案 , 必 要 的 规 定 至 今 还<br />

有 待 颁 布 。 瑙 鲁 仍 然 必 须 做 出 保 证 “ 空 壳 银 行 ” 不<br />

再 运 作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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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 植 、 生 产 、 制 造 、 贩 运 和 滥 用<br />

麻 醉 品<br />

581. 澳 大 利 亚 继 续 有 大 范 围 营 养 液 种 植 大 麻 的 报<br />

告 。 斐 济 也 大 量 种 植 大 麻 , 生 产 的 药 物 被 广 泛 滥 用 。<br />

其 他 一 些 岛 屿 也 种 植 大 麻 , 在 巴 布 亚 新 几 内 亚 的 高<br />

地 上 大 范 围 地 种 植 大 麻 , 供 给 当 地 的 非 法 市 场 和 澳<br />

大 利 亚 的 非 法 市 场 。<br />

582. 澳 大 利 亚 和 在 边 境 侦 查 缉 获 的 可 卡 因 数 量 急 剧<br />

增 加 。2001 年 以 来 澳 大 利 亚 海 洛 因 滥 用 减 少 , 主 要<br />

由 于 边 境 上 成 功 的 制 止 活 动 与 东 南 亚 国 家 当 局 的 合<br />

作 导 致 供 应 短 缺 。<br />

583. 大 洋 洲 所 有 国 家 除 澳 大 利 亚 和 新 西 兰 以 外 , 海<br />

洛 因 和 可 卡 因 的 贩 运 和 滥 用 一 直 是 零 散 的 , 处 在 低<br />

水 平 上 。<br />

精 神 药 物<br />

584. 在 澳 大 利 亚 综 合 药 物 、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和 摇 头<br />

丸 在 边 境 侦 查 到 的 数 量 持 续 增 加 , 捣 毁 的 制 造 苯 丙<br />

胺 类 兴 奋 剂 的 地 下 加 工 点 数 量 也 有 增 加 。 澳 大 利 亚<br />

和 新 西 兰 当 地 非 法 制 造 和 销 售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都 有<br />

增 加 。<br />

585. 在 新 西 兰 的 一 些 地 方 滥 用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正 在<br />

超 过 滥 用 大 麻 。2003 年 上 半 年 , 海 关 缉 获 的 麻 黄 素<br />

和 伪 麻 黄 素 数 量 猛 增 , 这 表 明 在 新 西 兰 采 取 了 更 加<br />

严 格 的 管 制 之 后 , 这 种 来 自 海 外 的 前 体 的 需 求 量 增<br />

加 了 。 摇 头 丸 ( 迷 魂 药 ) 的 滥 用 继 续 很 普 遍 。<br />

586. 伽 马 羟 基 丁 酸 、 氯 氨 酮 和 各 种 抗 抑 郁 剂 在 澳 大<br />

利 亚 成 为 普 通 的 聚 会 药 物 。 对 伽 马 羟 丁 酸 的 管 制 关<br />

系 重 大 , 因 为 它 的 大 量 的 前 体 化 学 品 伽 马 丁 内 酯<br />

(GBL) 是 为 合 法 使 用 进 口 来 的 。 伽 马 丁 内 酯 的 可<br />

得 性 和 容 易 向 伽 马 羟 基 丁 酸 的 转 变 性 两 者 结 合 意 味<br />

着 这 些 药 物 是 廉 价 的 , 因 此 这 是 担 忧 增 加 的 原 因 。<br />

麻 管 局 呼 吁 澳 大 利 亚 政 府 制 定 战 略 防 止 这 些 物 质 的<br />

滥 用 。<br />

访 问 团<br />

587.2003 年 1 月 麻 管 局 访 问 团 访 问 斐 济 。 麻 管 局<br />

注 意 到 对 药 物 和 化 学 品 的 正 规 管 制 和 执 法 是 协 调<br />

的 , 正 在 发 挥 很 好 的 作 用 。 当 局 与 大 洋 洲 其 他 国 家<br />

的 相 应 部 门 也 有 良 好 的 工 作 关 系 。<br />

588. 麻 管 局 请 斐 济 政 府 考 虑 建 立 一 个 全 面 的 国 家 药<br />

物 管 制 的 总 计 划 。 有 必 要 对 该 国 药 物 滥 用 情 况 进 行<br />

评 估 , 然 后 建 立 适 合 的 治 疗 和 康 复 方 案 。 要 求 政 府<br />

进 一 步 努 力 以 确 保 有 足 够 的 药 品 通 过 合 理 处 方 供 医<br />

疗 使 用 , 尤 其 是 镇 痛 药 品 , 并 为 药 物 执 法 提 供 更 加<br />

充 足 的 科 学 支 持 。<br />

589.2003 年 1 月 麻 管 局 访 问 团 访 问 巴 布 亚 新 几 内<br />

亚 。 麻 管 局 关 切 地 注 意 到 1995 年 较 早 的 访 问 团 对 该<br />

国 的 访 问 之 后 提 出 的 调 查 结 论 和 建 议 依 然 有 效 。 迫<br />

切 需 要 政 府 修 改 目 前 的 药 物 管 制 立 法 , 该 立 法 已 经<br />

悬 而 未 决 十 多 年 。 麻 管 局 还 注 意 到 中 央 决 策 机 构 —<br />

— 国 家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 没 有 按 照 当 前 的 法 律 规 定 发<br />

挥 作 用 , 对 它 和 它 的 秘 书 处 国 家 麻 醉 品 局 的 作 用 缺<br />

乏 明 确 的 定 义 。 此 外 , 在 相 关 的 政 府 机 构 中 似 乎 并<br />

不 存 在 工 作 机 制 。 缺 乏 适 当 的 机 构 间 的 协 调 , 加 上<br />

立 法 上 的 和 机 构 上 的 缺 陷 , 常 常 取 消 或 损 害 了 部 长<br />

的 权 威 。 麻 管 局 担 心 这 种 情 况 继 续 会 影 响 各 药 物 管<br />

制 当 局 的 工 作 , 导 致 各 自 独 立 的 活 动 并 产 生 不 适 当<br />

的 或 不 令 人 满 意 的 后 果 。<br />

590. 巴 布 亚 新 几 内 亚 政 府 应 该 尽 快 开 展 与 药 物 管 制<br />

78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有 关 部 门 的 集 体 磋 商 , 以 便 通 过 制 定 一 个 各 种 功 能<br />

具 有 明 确 定 义 的 强 化 的 法 案 对 目 前 的 药 物 管 制 法 律<br />

进 行 必 要 修 正 , 还 应 该 在 这 些 部 门 之 间 建 立 必 要 的<br />

工 作 联 系 。 在 这 样 做 的 过 程 中 , 政 府 应 该 加 入 《1998<br />

年 公 约 》, 并 采 取 一 切 必 要 的 立 法 的 和 行 政 的 措 施 ,<br />

以 便 遵 守 《1998 年 公 约 》 的 规 定 。<br />

591. 麻 管 局 还 请 巴 布 亚 新 几 内 亚 政 府 考 虑 对 药 物 滥<br />

用 情 况 做 出 评 估 , 以 便 执 行 正 确 的 治 疗 和 康 复 方 案 。<br />

鉴 于 已 发 现 的 试 图 转 移 苯 丙 胺 类 兴 奋 剂 前 体 的 最 新<br />

动 态 , 麻 管 局 要 求 政 府 对 2000 年 缉 获 的 大 量 麻 黄 素<br />

转 移 案 再 次 进 行 执 法 调 查 , 并 把 调 查 结 论 尽 快 送 交<br />

麻 管 局 。<br />

( 签 名 ) ( 签 名 )<br />

3<br />

4<br />

5<br />

6<br />

7<br />

特 区 , 世 界 银 行 )。<br />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2002 年 报 告 》( 联 合 国 出 版<br />

物 , 出 售 品 编 号 :E.03.XI.1), 第 1-63 段 。<br />

Caroline Moser 和 Jeremy Holland,《 牙 买 加 的 城 市<br />

贫 穷 与 暴 力 》, 世 界 银 行 拉 丁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研 究<br />

(1997 年 , 华 盛 顿 特 区 , 世 界 银 行 )。<br />

Etienne G.Krug 等 编 辑 ,《 世 界 暴 力 与 健 康 报 告 》<br />

(2002 年 , 日 内 瓦 ,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br />

联 合 国 药 物 管 制 及 预 防 犯 罪 厅 ,《 青 年 药 物 滥 用 预<br />

防 方 案 参 与 性 手 册 》(2002 年 , 维 也 纳 )。<br />

见 2002 年 1 月 21 日 至 24 日 在 加 拿 大 温 哥 华 举 行<br />

的 预 防 犯 罪 专 家 组 会 议 的 报 告 (E/CN.15/2002/4);<br />

另 见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题 为 “ 预 防 城 市 犯 罪 ” 的 第<br />

2003/26 号 决 议 。<br />

局 长<br />

Philip O.Emafo<br />

报 告 员<br />

Madan Mohan Bhatnagar<br />

8<br />

见 《 联 合 国 少 年 司 法 最 低 限 度 标 准 规 则 》(《 北 京<br />

规 则 》)( 大 会 第 40/33 号 决 议 , 附 件 ) 和 《 联 合 国<br />

预 防 少 年 犯 罪 准 则 》(《 利 雅 得 准 则 》)( 大 会 第<br />

45/112 号 决 议 , 附 件 )。<br />

9<br />

见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题 为 “ 在 刑 事 案 件 中 使 用 恢 复<br />

性 司 法 方 案 的 基 本 原 则 ” 的 第 2002/12 号 决 议 。<br />

( 签 名 )<br />

秘 书<br />

Herbert Schaepe<br />

2003 年 11 月 14 日 , 维 也 纳<br />

注<br />

1<br />

Trevor Bennett.Drugs and Crime: the Results of the<br />

Second Developmental stage of the NEWADAM<br />

Programme, Home Office Research Study 205<br />

(London, Home Office, 2000).<br />

10<br />

11<br />

这 些 法 院 适 用 恢 复 性 司 法 原 则 和 程 序 把 相 关 的 药 物<br />

滥 用 犯 罪 者 从 传 统 刑 事 司 法 程 序 转 入 法 院 监 督 的<br />

治 疗 和 康 复 。 毒 品 和 犯 罪 问 题 办 事 处 的 网 站<br />

(www.unodc.org/unodc/en/legal_advisory_courts.ht<br />

ml) 上 提 供 了 设 立 这 种 法 院 方 面 的 “ 最 佳 做 法 ” 和<br />

这 些 法 院 取 得 成 功 的 因 素 和 原 则 的 例 子 。<br />

《 减 少 毒 品 需 求 指 导 原 则 宣 言 》( 大 会 第 S-20/3 号<br />

决 议 , 附 件 ) 和 《 关 于 执 行 减 少 毒 品 需 求 指 导 原 则<br />

宣 言 的 行 动 计 划 》( 大 会 第 54/132 号 决 议 , 附 件 )<br />

以 药 物 滥 用 罪 犯 为 具 体 对 象 , 呼 吁 各 国 政 府 采 取 有<br />

效 的 多 学 科 补 救 措 施 。<br />

2<br />

Dennis Rodgers,《 拉 丁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的 青 年 帮 派<br />

和 暴 力 情 况 : 文 献 调 查 》, 拉 丁 美 洲 和 加 勒 比 地 区<br />

可 持 续 发 展 工 作 文 件 , 第 4 号 (1999 年 , 华 盛 顿<br />

12<br />

联 合 国 ,《 条 约 汇 编 》, 第 520 卷 , 第 7515 号 。<br />

13<br />

同 上 , 第 976 卷 , 第 14152 号 。<br />

79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14<br />

同 上 , 第 976 卷 , 第 14151 号 。<br />

哥 、 荷 兰 、 秘 鲁 、 斯 洛 伐 克 、 斯 洛 文 尼 亚 、 南 非 、<br />

西 班 牙 、 乌 克 兰 、 联 合 王 国 、 美 国 、 乌 拉 圭 和 委 内<br />

瑞 拉 。 此 外 , 刑 警 组 织 、 药 物 管 制 署 和 世 界 海 关 组<br />

织 也 在 各 自 负 责 的 领 域 支 助 紫 色 行 动 。<br />

15<br />

16<br />

同 上 , 第 1019 卷 , 第 14956 号 。<br />

联 合 国 出 版 物 , 出 售 的 编 号 :E.03.XI.1。<br />

17<br />

联 合 国 ,《 条 约 汇 编 》, 第 1582 卷 , 第 27627 号 。<br />

28<br />

黄 玉 色 行 动 是 专 注 于 醋 酸 酐 的 国 际 行 动 , 这 是 一 种<br />

用 于 海 洛 因 非 法 制 造 的 关 键 化 学 品 , 该 行 动 由 麻 管<br />

局 于 2001 年 与 有 关 国 家 的 政 府 合 作 发 起 。<br />

18<br />

19<br />

20<br />

21<br />

22<br />

23<br />

权 限 范 围 : 第 12 条 。<br />

关 于 报 告 阿 片 剂 原 材 料 新 方 法 的 详 细 情 况 , 见 《 国<br />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2001 年 报 告 》( 联 合 国 出 版 物 , 出<br />

售 品 编 号 :E.02.XI.1, 第 190 段 )。<br />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2001 年 报 告 》( 联 合 国 出 版<br />

物 , 出 售 品 编 号 :E.02.XI.1), 第 4 段 。<br />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2002 年 报 告 》……, 第 121<br />

段 。<br />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2002 年 报 告 》……, 第 123<br />

段 。<br />

《 经 常 用 于 非 法 制 造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的 前 体 和<br />

化 学 品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2003 年 关 于 1988 年 〈 联<br />

合 国 禁 止 非 法 贩 运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公 约 〉 第 12<br />

条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 》( 联 合 国 出 版 物 , 出 售 品 编 号 :<br />

E.04.XI.4)。<br />

29<br />

30<br />

31<br />

32<br />

33<br />

《 经 常 用 于 非 法 制 造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的 前 体 和<br />

化 学 品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2002 年 关 于 1988 年 〈 联<br />

合 国 禁 止 非 法 贩 运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公 约 〉 第 12<br />

条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 》( 联 合 国 出 版 物 , 出 售 品 编 号 :<br />

E.03.XI.4), 第 51 段 。<br />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2001 年 报 告 》……, 第 158<br />

段 。<br />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2002 年 报 告 》……, 第 135<br />

段 。<br />

《 麻 醉 品 :2004 年 全 球 估 计 需 求 ;2002 年 的 统 计 》<br />

( 联 合 国 出 版 物 , 出 售 品 编 号 :E/F/S.04.XI.2)。<br />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1997 年 报 告 》( 联 合 国 出 版<br />

物 , 出 售 品 编 号 :E.98.XI.1), 第 108 段 。<br />

24<br />

同 上 。<br />

34<br />

WHO/EDM/QSM/2000.4。<br />

25<br />

此 种 代 码 由 海 关 合 作 理 事 会 ( 也 称 世 界 海 关 组 织 )<br />

为 特 定 商 品 编 制 以 便 贸 易 数 据 的 收 集 和 贸 易 统 计<br />

资 料 的 汇 编 。 应 麻 管 局 请 求 , 海 关 合 作 理 事 会 还 为<br />

《1988 年 公 约 》 所 有 23 种 表 一 和 表 二 物 质 编 制 了<br />

具 体 的 统 一 制 度 代 码 , 由 各 国 主 管 当 局 广 泛 用 于 汇<br />

编 提 交 麻 管 局 的 贸 易 统 计 资 料 。<br />

35<br />

《 麻 醉 品 :2004 年 全 球 估 计 需 求 ;2002 年 的 统 计 》<br />

( 联 合 国 出 版 物 , 出 售 品 编 号 :E/F/S.04.XI.2)。<br />

26<br />

27<br />

紫 色 行 动 是 专 注 于 高 锰 酸 钾 的 国 际 行 动 , 它 是 用 于<br />

可 卡 因 非 法 制 造 的 一 种 重 要 的 化 学 品 , 行 动 由 麻 管<br />

局 于 1999 年 与 有 关 国 家 的 政 府 合 作 发 起 。<br />

下 列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主 管 当 局 参 加 紫 色 行 动 : 阿 根<br />

廷 、 奥 地 利 、 比 利 时 、 玻 利 维 亚 、 巴 西 、 保 加 利 亚 、<br />

中 国 、 中 国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 哥 伦 比 亚 、 捷 克 共 和<br />

国 、 厄 瓜 多 尔 、 德 国 、 希 腊 、 印 度 、 意 大 利 、 墨 西<br />

36<br />

37<br />

38<br />

39<br />

《 精 神 药 物 : 2002 年 的 统 计 ; 表 二 、 表 三 和 表 四<br />

物 质 的 医 疗 和 科 研 需 求 的 年 度 评 估 》( 联 合 国 出 版<br />

物 , 出 售 品 编 号 :E/F/S.04.XI.3)。<br />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1993 年 报 告 》( 联 合 国 出 版<br />

物 , 出 售 品 编 号 :E.94.XI.2), 第 29 段 。<br />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2000 年 报 告 》( 联 合 国 出 版<br />

物 , 出 售 品 编 号 :E.01.XI.1), 第 445 段 。<br />

同 上 , 第 446 段 。<br />

40<br />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1987 年 报 告 》( 联 合 国 出 版<br />

物 , 出 售 品 编 号 :E.87.XI.3), 第 2 段 。<br />

80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41<br />

联 合 国 ,《 条 约 汇 编 》, 第 12 卷 , 第 186 号 。<br />

的 洗 钱 活 动 进 行 刑 事 定 罪 。 该 法 还 载 有 有 关 顾 客 身<br />

份 并 记 录 的 规 定 , 并 且 规 定 在 埃 及 中 央 银 行 设 立 一<br />

个 金 融 情 报 单 位 。<br />

42<br />

《 卫 生 组 织 药 物 依 赖 性 问 题 专 家 委 员 会 : 第 16 次<br />

报 告 》, 卫 生 组 织 技 术 报 告 系 列 , 第 407 号 ( 日 内<br />

瓦 ,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1969 年 )。<br />

47<br />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2003 年 关 于 1988 年 联 合 国 禁<br />

止 非 法 贩 运 麻 醉 药 品 及 精 神 药 物 公 约 第 12 条 执 行<br />

情 况 的 报 告 》 联 合 国 出 版 物 , 出 售 品 编 号 :<br />

E.04.XI.4)。<br />

43<br />

出 席 会 议 的 国 家 包 括 马 格 里 布 国 家 ( 阿 尔 及 利 亚 、<br />

阿 拉 伯 利 比 亚 民 众 国 、 毛 里 塔 尼 亚 、 摩 洛 哥 和 突 尼<br />

斯 ) 以 及 地 中 海 西 部 的 五 个 欧 洲 国 家 ( 法 国 、 意 大<br />

利 、 马 耳 他 、 葡 萄 牙 和 西 班 牙 )。<br />

48<br />

麻 管 局 审 查 了 各 国 最 近 执 行 《1988 年 公 约 》 第 12<br />

条 的 情 况 , 目 的 在 于 预 防 前 体 化 学 品 被 转 用 于 非 法<br />

药 品 的 生 产 中 。 这 是 对 题 为 :“ 经 常 用 于 非 法 制 造<br />

麻 醉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的 前 体 和 化 学 品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br />

制 局 2003 年 关 于 1988 年 《 联 合 国 禁 止 非 法 贩 运 麻<br />

醉 药 品 及 精 神 药 物 公 约 》 第 12 条 执 行 情 况 的 报 告 ”<br />

的 补 充 ( 联 合 国 出 版 物 , 出 售 品 编 号 :E.04.XI.4)。<br />

44<br />

45<br />

安 哥 拉 、 博 茨 瓦 纳 、 刚 果 民 主 共 和 国 、 厄 立 特 里 亚 、<br />

埃 塞 俄 比 亚 、 肯 尼 亚 、 莱 索 托 、 马 达 加 斯 加 、 马 拉<br />

维 、 毛 里 求 斯 、 莫 桑 比 克 、 纳 米 比 亚 、 塞 舌 尔 、 南<br />

非 、 斯 威 士 兰 、 乌 干 达 、 坦 桑 尼 亚 联 合 共 和 国 、 赞<br />

比 亚 和 津 巴 布 韦 。<br />

安 哥 拉 、 博 茨 瓦 纳 、 刚 果 民 主 共 和 国 、 厄 立 特 里 亚 、<br />

埃 塞 俄 比 亚 、 肯 尼 亚 、 莱 索 托 、 马 达 加 斯 加 、 马 拉<br />

维 、 毛 里 求 斯 、 莫 桑 比 克 、 纳 米 比 亚 、 塞 舌 尔 、 南<br />

非 、 斯 威 士 兰 、 乌 干 达 、 坦 桑 尼 亚 联 合 共 和 国 、 赞<br />

比 亚 和 津 巴 布 韦 。<br />

49<br />

经 合 组 织 成 员 国 包 括 阿 富 汗 、 阿 塞 拜 疆 、 伊 朗 伊 斯<br />

兰 共 和 国 、 哈 萨 克 斯 坦 、 吉 尔 吉 斯 斯 坦 、 巴 基 斯 坦 、<br />

塔 吉 克 斯 坦 、 土 耳 其 、 土 库 曼 斯 坦 和 乌 兹 别 克 斯 坦 。<br />

50<br />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2002 年 报 告 》……, 第<br />

180-184 段 。<br />

46<br />

第 80/2002 号 法 律 允 许 反 麻 醉 品 总 局 从 被 起 诉 和 判<br />

决 的 药 物 贩 运 者 缉 获 到 的 资 产 中 拿 一 部 分 用 作 公<br />

务 。 该 法 对 包 括 非 法 药 物 的 贩 运 、 恐 怖 主 义 、 欺 诈<br />

和 有 组 织 犯 罪 等 各 种 犯 罪 行 为 在 内 所 产 生 的 收 入<br />

51<br />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2002 年 报 告 》……, 第 535<br />

段 。<br />

81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附 件 一<br />

2003 年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报 告 中 使 用 的 区 域 划 分<br />

以 下 所 列 是 2003 年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报 告 中 使 用 的 区 域 划 分 以 及 各 区 域 的<br />

国 家 名 单 。<br />

阿 尔 及 利 亚<br />

安 哥 拉<br />

贝 宁<br />

博 茨 瓦 纳<br />

布 基 纳 法 索<br />

布 隆 迪<br />

喀 麦 隆<br />

佛 得 角<br />

中 非 共 和 国<br />

乍 得<br />

科 摩 罗<br />

刚 果<br />

科 特 迪 瓦<br />

刚 果 民 主 共 和 国<br />

吉 布 提<br />

埃 及<br />

赤 道 几 内 亚<br />

厄 立 特 里 亚<br />

埃 塞 俄 比 亚<br />

加 蓬<br />

冈 比 亚<br />

加 纳<br />

几 内 亚<br />

几 内 亚 比 绍<br />

肯 尼 亚<br />

莱 索 托<br />

非 洲<br />

阿 拉 伯 利 比 亚 民 众 国<br />

马 达 加 斯 加<br />

马 拉 维<br />

马 里<br />

毛 里 塔 尼 亚<br />

毛 里 求 斯<br />

摩 洛 哥<br />

莫 桑 比 克<br />

纳 米 比 亚<br />

尼 日 尔<br />

尼 日 利 亚<br />

卢 旺 达<br />

圣 多 美 和 普 林 西 比<br />

塞 内 加 尔<br />

塞 舌 尔<br />

塞 拉 利 昂<br />

索 马 里<br />

南 非<br />

苏 丹<br />

斯 威 士 兰<br />

多 哥<br />

突 尼 斯<br />

乌 干 达<br />

坦 桑 尼 亚 联 合 共 和 国<br />

赞 比 亚<br />

津 巴 布 韦<br />

82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利 比 里 亚<br />

中 美 洲 和 加 勒 比<br />

安 提 瓜 和 巴 布 达<br />

巴 哈 马<br />

巴 巴 多 斯<br />

伯 里 兹<br />

哥 斯 达 黎 加<br />

古 巴<br />

多 米 尼 加<br />

多 米 尼 加 共 和 国<br />

萨 尔 瓦 多<br />

格 林 纳 达<br />

危 地 马 拉<br />

海 地<br />

洪 都 拉 斯<br />

牙 买 加<br />

尼 加 拉 瓜<br />

巴 拿 马<br />

圣 基 茨 和 尼 维 斯<br />

圣 卢 西 亚<br />

圣 文 森 特 和 格 林 纳 丁 斯<br />

特 立 尼 达 和 多 巴 哥<br />

北 美 洲<br />

加 拿 大<br />

墨 西 哥<br />

美 利 坚 合 众 国<br />

南 美 洲<br />

阿 根 廷<br />

玻 利 维 亚<br />

巴 西<br />

智 利<br />

哥 伦 比 亚<br />

厄 瓜 多 尔<br />

圭 亚 那<br />

巴 拉 圭<br />

秘 鲁<br />

苏 里 南<br />

乌 拉 圭<br />

委 内 瑞 拉<br />

东 亚 和 东 南 亚<br />

文 莱 达 鲁 萨 兰 国<br />

柬 埔 寨<br />

中 国<br />

朝 鲜 民 主 主 义 人 民 共 和 国<br />

大 韩 民 国<br />

马 来 西 亚<br />

蒙 古<br />

缅 甸<br />

菲 律 宾<br />

印 度 尼 西 亚<br />

83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新 加 坡<br />

泰 国<br />

东 帝 汶<br />

日 本<br />

老 挝 人 民 民 主 共 和 国<br />

越 南<br />

南 亚<br />

孟 加 拉 国<br />

不 丹<br />

印 度<br />

马 尔 代 夫<br />

尼 泊 尔<br />

斯 里 兰 卡<br />

西 亚<br />

阿 富 汗<br />

亚 美 尼 亚<br />

阿 塞 拜 疆<br />

巴 林<br />

格 鲁 吉 亚<br />

伊 朗 伊 斯 兰 共 和 国<br />

伊 拉 克<br />

以 色 列<br />

约 旦<br />

哈 萨 克 斯 坦<br />

科 威 特<br />

吉 尔 吉 斯 斯 坦<br />

黎 巴 嫩<br />

阿 曼<br />

巴 基 斯 坦<br />

卡 塔 尔<br />

沙 特 阿 拉 伯<br />

阿 拉 伯 叙 利 亚 共 和 国<br />

塔 吉 克 斯 坦<br />

土 耳 其<br />

土 库 曼 斯 坦<br />

阿 拉 伯 联 合 酋 长 国<br />

乌 兹 别 克 斯 坦<br />

也 门<br />

欧 洲<br />

阿 尔 巴 尼 亚<br />

安 道 尔<br />

奥 地 利<br />

白 俄 罗 斯<br />

比 利 时<br />

波 斯 尼 亚 和 黑 塞 哥 维 那<br />

保 加 利 亚<br />

克 罗 地 亚<br />

立 陶 宛<br />

卢 森 堡<br />

马 耳 他<br />

摩 纳 哥<br />

荷 兰<br />

挪 威<br />

波 兰<br />

葡 萄 牙<br />

84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塞 浦 路 斯<br />

捷 克 共 和 国<br />

丹 麦<br />

爱 沙 尼 亚<br />

芬 兰<br />

法 国<br />

德 国<br />

希 腊<br />

罗 马 教 廷<br />

匈 牙 利<br />

冰 岛<br />

爱 尔 兰<br />

意 大 利<br />

拉 脱 维 亚<br />

摩 尔 多 瓦 共 和 国<br />

罗 马 尼 亚<br />

俄 罗 斯 联 邦<br />

圣 马 力 诺<br />

塞 尔 维 亚 和 黑 山<br />

斯 洛 伐 克<br />

斯 洛 文 尼 亚<br />

西 班 牙<br />

瑞 典<br />

瑞 士<br />

前 南 斯 拉 夫 马 其 顿 共 和 国<br />

乌 克 兰<br />

大 不 列 颠 及 北 爱 尔 兰 联 合 王 国<br />

列 支 敦 士 登<br />

大 洋 洲<br />

澳 大 利 亚<br />

斐 济<br />

基 里 巴 斯<br />

马 绍 尔 群 岛<br />

密 克 罗 尼 西 亚 联 邦<br />

瑙 鲁<br />

新 西 兰<br />

纽 埃<br />

帕 劳<br />

巴 布 亚 新 几 内 亚<br />

萨 摩 亚<br />

所 罗 门 群 岛<br />

汤 加<br />

图 瓦 卢<br />

瓦 努 阿 图<br />

85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附 件 二<br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目 前 的 成 员<br />

Edouard Armenakovich Babayan<br />

1920 年 生 人 。 俄 罗 斯 联 邦 公 民 。 教 授 , 医 学 博<br />

士 , 院 士 。 社 会 和 法 医 精 神 病 学 科 学 研 究 所 高 级 科<br />

学 研 究 员 。 国 际 酗 酒 和 吸 毒 问 题 理 事 会 名 誉 副 主 席 。<br />

毕 业 于 莫 斯 科 第 二 医 学 院 (1941 年 )。 撰 写 有<br />

200 多 篇 科 学 论 文 , 特 别 是 关 于 药 物 管 制 的 专 著 和<br />

教 程 , 在 世 界 许 多 国 家 发 表 。 因 对 麻 醉 品 管 制 的 宝<br />

贵 贡 献 而 获 得 E. 勃 劳 宁 国 际 奖 ; 因 对 生 物 学 和 医<br />

学 发 展 的 贡 献 而 获 得 斯 克 里 亚 宾 奖 ; 因 发 表 关 于 公<br />

共 卫 生 管 理 的 最 佳 著 作 而 获 得 谢 马 什 科 奖 。 普 尔 今<br />

学 会 名 誉 会 员 ; 俄 罗 斯 联 邦 著 名 医 生 。 出 席 麻 醉 品<br />

委 员 会 的 俄 罗 斯 代 表 团 团 长 (1964 至 1993 年 )。 麻<br />

醉 品 委 员 会 主 席 (1977 和 1990 年 )。 俄 罗 斯 联 邦 麻<br />

醉 品 管 制 委 员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主 席 (1999 年 )。<br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成 员 (1995 年 起 )。 麻 管 局<br />

第 二 副 主 席 和 常 设 估 量 委 员 会 主 席 (1997 和 2000<br />

年 )。 常 设 估 量 委 员 会 委 员 (1995 至 2001 年 )。<br />

Madan Mohan Bhatnagar<br />

1934 年 生 人 。 印 度 公 民 。 在 印 度 政 府 中 担 任 麻<br />

醉 品 管 制 和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各 种 高 级 职 务 (1972 年<br />

起 )。 德 里 高 等 法 院 律 师 协 会 会 员 (1993 年 起 )。<br />

印 度 巴 特 那 大 学 法 学 学 士 (1956 年 ), 政 治 学<br />

硕 士 (955 年 )。 麻 醉 品 副 专 员 (1972 至 1974 年 )。<br />

( 麻 醉 品 ) 专 职 官 员 (1976 至 1979 年 )。 印 度 麻 醉<br />

品 专 员 (1979 至 1985 年 )。 印 度 政 府 麻 醉 品 管 制 局<br />

局 长 (1988 至 1990 年 )。 中 央 消 费 税 与 关 税 局 成 员<br />

( 打 击 走 私 和 麻 醉 品 ), 印 度 政 府 辅 助 秘 书 (1990<br />

至 1992 年 )。 著 述 众 多 , 包 括 :《 当 前 印 度 全 国 性 麻<br />

醉 品 管 制 法 律 和 政 策 》, 发 表 于 《 今 日 印 度 药 物 滥 用<br />

研 究 》, 全 印 度 医 学 研 究 所 论 文 集 ;《 贩 毒 : 印 度 前<br />

景 》, 发 表 于 《 麻 醉 品 管 制 》, 印 度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杂<br />

志 。 起 草 《 印 度 麻 醉 药 物 和 精 神 药 物 法 案 》 条 款 (1985<br />

年 )。 起 草 印 度 合 法 生 产 及 出 口 鸦 片 政 策 以 及 印 度 打<br />

击 非 法 贩 毒 全 国 战 略 。1961 年 麻 醉 品 单 一 公 约 修 订<br />

研 究 专 家 小 组 成 员 , 维 也 纳 (1982 年 )。 担 任 过 多<br />

届 关 于 毒 品 问 题 的 国 际 会 议 的 主 席 , 特 别 是 亚 洲 和<br />

太 平 洋 地 区 各 国 禁 毒 执 法 机 构 负 责 人 第 十 届 会 议<br />

(1983 年 ), 印 度 - 巴 基 斯 坦 打 击 贩 毒 委 员 会 会 议<br />

(1989 年 ), 以 及 关 于 统 一 禁 毒 法 的 南 亚 区 域 合 作<br />

协 会 会 议 (1989 年 )。 各 国 禁 毒 执 法 机 构 负 责 人 第<br />

二 届 区 域 间 会 议 的 第 一 副 主 席 , 维 也 纳 (1989 年 )。<br />

参 加 印 度 - 美 国 关 于 麻 醉 品 问 题 的 双 边 会 谈 , 华 盛<br />

顿 特 区 (1989 年 )。 参 加 第 十 七 届 联 大 特 别 会 议 (1990<br />

年 )。 关 于 药 物 滥 用 与 非 法 贩 毒 的 经 济 与 社 会 后 果 的<br />

政 府 间 专 家 小 组 成 员 , 维 也 纳 (1990 年 )。 作 为 与<br />

会 专 家 和 副 主 席 , 参 加 关 于 药 物 滥 用 的 亚 洲 及 太 平<br />

洋 经 济 社 会 委 员 会 ( 亚 太 经 社 会 ) 区 域 讨 论 会 , 马<br />

尼 拉 (1990 年 )。 作 为 印 度 代 表 团 团 长 , 出 席 麻 醉<br />

药 品 委 员 会 (1990 和 1992 年 )、 数 届 各 国 禁 毒 执 法<br />

机 构 负 责 人 会 议 、 以 及 近 东 和 中 东 地 区 非 法 贩 毒 及<br />

相 关 问 题 小 组 委 员 会 。 麻 醉 药 品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1992<br />

年 )。<br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成 员 (2002 年 起 )。 财 政 和<br />

行 政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席 (2002 年 )。 常 设 估 量 委 员 会<br />

86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委 员 (2002 年 起 )。<br />

Elisaldo Luiz de Araujo Carlini<br />

1930 年 生 人 。 巴 西 公 民 。 圣 保 罗 联 邦 大 学 精 神<br />

病 药 理 学 正 教 授 (1978 年 起 ); 巴 西 精 神 药 物 信 息<br />

中 心 主 任 (1988 年 起 )。<br />

美 利 坚 合 众 国 耶 鲁 大 学 理 科 硕 士 (1962 年 )。 拉<br />

丁 美 洲 精 神 生 物 学 学 会 的 创 始 人 和 主 席 (1971 至<br />

1973 年 )。 圣 保 罗 州 科 学 院 的 成 员 和 创 始 人 (1976<br />

年 )。 巴 西 药 物 警 惕 学 会 主 席 (1991 至 1993 年 )。 巴<br />

西 卫 生 部 负 责 卫 生 监 督 事 务 的 国 务 秘 书 (1995 至<br />

1997 年 )。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WHO) 关 于 药 物 依 赖 和<br />

酗 酒 问 题 的 专 家 顾 问 小 组 成 员 , 日 内 瓦 (1997 至 1998<br />

年 ,2002 年 起 )。 巴 西 科 学 院 成 员 (2003 年 )。 多 次<br />

荣 获 各 种 荣 誉 和 奖 励 , 包 括 : 巴 西 联 邦 麻 醉 品 理 事 会<br />

名 誉 理 事 (1987 年 ); 第 十 一 届 巴 西 药 用 植 物 研 讨 会<br />

名 誉 主 席 , 巴 西 圣 保 罗 (1990 年 ); 巴 西 精 神 病 学 协<br />

会 生 物 精 神 病 学 分 会 名 誉 会 员 (1993 年 ); 以 色 列 医<br />

学 会 巴 西 分 会 “ 年 度 医 生 ”(1993 年 ); 巴 西 药 物 化<br />

学 行 业 协 会 “ 年 度 风 云 人 物 ”(1996 年 ); 里 奥 布 朗<br />

库 高 等 勋 章 , 巴 西 共 和 国 总 统 颁 发 (1996 年 ); 科 学<br />

荣 誉 大 十 字 勋 章 , 巴 西 共 和 国 总 统 颁 发 (2000 年 );<br />

巴 西 北 里 约 格 朗 德 州 联 邦 大 学 荣 誉 博 士 (2002 年 )。<br />

著 作 300 余 篇 , 包 括 :《 巴 西 妇 女 对 抑 止 食 欲 的 安 非<br />

他 命 类 药 物 的 应 用 》, 发 表 于 《 饮 食 行 为 》(2002 年 );<br />

《 植 物 和 中 央 神 经 系 统 》(2003 年 )。<br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成 员 (2002 年 )。 常 设 估 量<br />

委 员 会 委 员 (2002 年 )。<br />

Philip Onagwele Emafo<br />

1936 年 生 人 。 尼 日 利 亚 公 民 。 非 洲 统 一 组 织 顾<br />

问 , 亚 的 斯 亚 贝 巴 (1998 至 1999 年 )。<br />

伊 巴 丹 大 学 生 物 化 学 讲 师 (1969 至 1971 年 )。<br />

尼 日 利 亚 贝 宁 大 学 药 用 微 生 物 学 和 生 物 化 学 讲 师 和<br />

高 级 讲 师 (1971 至 1977 年 )。 尼 日 利 亚 联 邦 卫 生 部<br />

药 品 局 首 席 药 剂 师 和 主 任 (1977 至 1988 年 )。 尼 日<br />

利 亚 药 剂 师 委 员 会 主 席 (1977 至 1988 年 )。 世 界 卫<br />

生 组 织 关 于 药 典 和 药 典 编 纂 问 题 的 专 家 顾 问 小 组 成<br />

员 (1979 至 2003 年 )。 关 于 药 物 滥 用 和 非 法 贩 毒 的<br />

国 际 会 议 的 总 报 告 员 , 维 也 纳 (1987 年 )。 麻 醉 药<br />

品 委 员 会 第 十 届 特 别 会 议 主 席 (1988 年 )。 关 于 管<br />

制 药 物 滥 用 问 题 的 联 合 国 机 构 的 秘 书 长 专 家 小 组 成<br />

员 (1990 年 )。 关 于 药 物 依 赖 问 题 的 世 界 卫 生 组 织<br />

专 家 委 员 会 委 员 (1992、1994 和 1998 年 )。 联 合 国<br />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规 划 署 顾 问 (1993 至 1995 年 )。 由 麻<br />

醉 药 品 委 员 会 组 建 、 旨 在 评 估 全 球 药 品 管 制 行 动 的<br />

优 缺 点 的 政 府 间 特 设 顾 问 小 组 成 员 (1994 年 )。 秘<br />

书 长 根 据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第 19997/37 号 决 议 组 建<br />

的 、 旨 在 审 查 联 合 国 药 物 管 制 机 制 的 专 家 小 组 成 员<br />

(1997 至 1998 年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顾 问 委 员 会<br />

委 员 , 其 任 务 是 根 据 1998 年 《 联 合 国 禁 止 非 法 贩 运<br />

麻 醉 药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公 约 》 第 十 二 条 , 审 查 管 制 药<br />

物 (1998 至 1999 年 )。<br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成 员 (2000 年 起 )。 常 设 估<br />

量 委 员 会 委 员 (2000 年 起 )。 麻 管 局 报 告 员 (2001<br />

年 )。 麻 管 局 局 长 (2002 年 起 )。<br />

Jacques Franquet<br />

1941 年 生 人 。 法 国 公 民 。 国 际 警 察 技 术 合 作 局<br />

局 长 (2003 年 起 )。<br />

法 学 硕 士 ; 犯 罪 学 学 位 获 得 者 ; 南 斯 拉 夫 世 界<br />

( 克 罗 地 亚 ) 语 言 和 文 化 学 位 获 得 者 。 里 昂 地 区 司<br />

法 警 察 局 金 融 科 科 长 , 后 为 刑 事 科 科 长 (1969 至<br />

1981 年 )。 阿 雅 克 肖 地 区 司 法 警 察 局 局 长 (1981 至<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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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1983 年 )。 非 法 贩 毒 管 制 总 局 局 长 (1983 至 1989 年 )。<br />

国 家 警 察 总 局 长 下 属 的 反 恐 怖 协 调 小 组 组 长 (1988<br />

至 1989 年 )。 国 际 警 察 技 术 合 作 局 局 长 (1990 至 1992<br />

年 )。 司 法 警 察 总 局 局 长 和 刑 警 组 织 法 国 分 部 国 家 总<br />

局 局 长 (1993 至 1994 年 )。 国 家 警 察 总 局 长 下 属 的<br />

国 家 警 察 总 检 察 长 , 联 合 国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规 划 署 顾<br />

问 (1995 至 1996 年 )。 法 国 北 方 安 全 和 防 卫 局 长<br />

(1996 至 2002 年 )。 法 国 多 尔 多 涅 省 省 长 (2002 至<br />

2003 涅 )。 为 以 下 方 案 担 任 顾 问 (1996 年 起 ): 中 欧<br />

和 东 欧 合 作 方 案 (Phare); 独 立 国 家 联 合 体 成 员 国<br />

合 作 方 案 (STAR); 以 及 非 洲 反 毒 品 方 案 。 欧 洲 毒<br />

品 和 毒 瘾 监 测 中 心 专 家 , 里 斯 本 。 里 尔 第 二 大 学 和<br />

第 三 大 学 依 赖 行 为 和 人 文 科 学 专 科 学 位 课 程 讲 师 。<br />

法 国 里 尔 天 主 教 大 学 和 加 拿 大 蒙 特 利 尔 大 学 关 于 药<br />

物 依 赖 预 防 和 管 理 学 位 的 大 学 间 指 导 委 员 会 委 员 。<br />

曾 获 得 以 下 荣 誉 和 奖 励 : 国 家 荣 誉 勋 章 , 荣 誉 军 团<br />

勋 章 , 卢 森 堡 荣 誉 勋 章 , 西 班 牙 警 察 勋 章 , 以 及 其<br />

他 七 项 荣 誉 。<br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成 员 (1997 年 起 )。 常 设 估<br />

量 委 员 会 委 员 (1997 年 起 )。 麻 管 局 财 政 和 行 政 管<br />

理 委 员 会 委 员 (1998 年 )。 麻 管 局 报 告 员 (1999 年 )。<br />

麻 管 局 第 一 副 主 席 (2002 年 )。<br />

Hamid Ghodse<br />

1938 年 生 人 。 伊 朗 伊 斯 兰 共 和 国 公 民 。 伦 敦 大<br />

学 精 神 病 学 和 国 际 禁 毒 政 策 教 授 (1987 年 )。 伦 敦<br />

圣 乔 治 医 院 医 学 院 毒 瘾 问 题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1989 年<br />

起 ); 毒 瘾 问 题 专 员 对 策 机 构 主 管 , 伦 敦 (1989 年<br />

起 ); 欧 洲 毒 瘾 问 题 研 究 协 调 中 心 主 席 (1992 年 起 );<br />

临 床 教 授 联 合 会 执 行 委 员 会 委 员 , 联 合 王 国 (1994<br />

年 起 ); 烟 草 和 健 康 问 题 科 学 委 员 会 委 员 , 联 合 王 国<br />

(2000 年 起 ); 皇 家 精 神 病 医 生 学 会 国 际 事 务 部 主<br />

任 和 理 事 会 理 事 (2000 年 起 ); 英 格 兰 全 国 临 床 评<br />

估 局 非 执 行 局 长 (2001 年 起 ); 伦 敦 大 学 高 级 心 理<br />

学 系 主 任 (2003 年 起 ); 伦 敦 大 学 医 学 研 究 委 员 会<br />

委 员 (2003 年 起 )。<br />

曾 荣 获 以 下 学 位 : 医 学 博 士 , 伊 朗 伊 斯 兰 共 和<br />

国 (1965 年 ); 哲 学 博 士 (1965 年 ); 预 防 医 学 博 士 ,<br />

联 合 王 国 (1974 年 ); 以 及 伦 敦 大 学 医 学 博 士 (2002<br />

年 )。 皇 家 精 神 病 医 生 学 会 会 员 , 联 合 王 国 (1985<br />

年 ); 皇 家 医 师 学 会 会 员 , 伦 敦 (1992 年 ); 爱 丁 堡<br />

皇 家 医 师 学 会 会 员 (1997 年 ); 公 共 卫 生 医 学 从 业<br />

者 协 会 会 员 , 联 合 王 国 (1997 年 )。 世 界 卫 生 组 织<br />

关 于 酗 酒 和 药 物 依 赖 问 题 的 专 家 顾 问 小 组 成 员<br />

(1979 年 起 ); 英 国 国 家 处 方 集 联 合 处 方 委 员 会 顾<br />

问 (1984 年 起 ); 圣 乔 治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和 斯 普 林 菲<br />

尔 德 大 学 附 属 医 院 名 誉 顾 问 精 神 病 医 生 , 伦 敦 (1987<br />

年 起 ); 区 域 药 物 依 赖 治 疗 培 训 和 研 究 机 构 主 任 , 伦<br />

敦 (1987 至 1993 年 ); 伦 敦 大 学 圣 乔 治 医 院 医 学 院<br />

和 金 斯 敦 大 学 卫 生 科 学 联 合 系 教 育 和 培 训 机 构 主<br />

任 、 研 究 、 评 估 和 监 测 机 构 主 任 以 及 毒 瘾 行 为 和 心<br />

理 医 学 系 主 任 (1987 至 2003 年 )。 关 于 药 物 依 赖 和<br />

酗 酒 问 题 的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及 欧 洲 共 同 体 专 家 委 员<br />

会 、 评 审 小 组 和 其 他 工 作 组 的 成 员 、 报 告 员 、 主 席<br />

和 召 集 人 。 麦 克 里 奥 德 医 学 院 客 座 教 授 , 南 澳 大 利<br />

亚 (1990 年 ); 北 京 大 学 名 誉 教 授 (1997 年 起 )。 吉<br />

尔 大 学 客 座 教 授 , 联 合 王 国 (2002 年 起 )。 撰 写 或<br />

编 辑 过 300 多 部 论 述 药 物 和 毒 瘾 问 题 的 科 学 著 作 或<br />

论 文 , 包 括 :《 精 神 药 物 滥 用 》, 伦 敦 (1981 年 );《 精<br />

神 活 性 药 物 和 健 康 问 题 》, 赫 尔 辛 基 (1987 年 );《 精<br />

神 活 性 药 物 : 改 进 处 方 行 为 》, 日 内 瓦 (1988 年 );<br />

《 药 物 滥 用 与 药 物 依 赖 》, 基 尔 福 德 (1990 年 );《 药<br />

物 滥 用 与 药 物 依 赖 : 英 国 与 荷 兰 的 对 策 》, 兰 开 夏 郡 ,<br />

联 合 王 国 (1990 年 );《 药 物 滥 用 》, 伦 敦 (1997 年 );<br />

《 毒 品 与 毒 瘾 行 为 : 治 疗 指 南 》, 剑 桥 (2002 年 )。<br />

《 国 际 精 神 病 学 》 主 编 (2002 年 起 );《 药 物 滥 用 公<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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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报 》 编 辑 ;《 毒 瘾 》 和 《 国 际 社 会 精 神 病 学 通 讯 》 编<br />

委 会 成 员 。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医 学 教 育 专 家 小 组 (1986<br />

年 )、 药 剂 学 教 育 专 家 小 组 (1987 年 )、 护 士 教 育 专<br />

家 小 组 (1989 年 ) 和 精 神 活 性 药 物 合 理 处 方 专 家 小<br />

组 的 召 集 人 。 英 国 医 学 协 会 会 员 (1995 年 起 ); 酗<br />

酒 问 题 医 学 理 事 会 执 行 委 员 会 委 员 (1997 年 起 );<br />

欧 洲 精 神 病 学 教 授 协 会 主 席 ; 药 物 滥 用 致 死 问 题 全<br />

国 方 案 主 任 (1997 年 起 ); 国 际 流 行 病 学 协 会 会 员<br />

(1998 年 起 ); 高 等 教 育 学 习 和 培 训 研 究 所 成 员<br />

(2001 年 起 )。<br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成 员 (1992 年 起 )。 常 设 估<br />

量 委 员 会 委 员 (1992 年 )。 麻 管 局 主 席 (1993、1994、<br />

1997、1998、2000 和 2001 年 )。<br />

Nüzhet Kandemir<br />

1934 年 生 人 。 土 耳 其 公 民 。 土 耳 其 驻 美 国 大 使 ,<br />

华 盛 顿 特 区 (1989 至 1998 年 )。<br />

安 卡 拉 大 学 政 治 学 硕 士 。 土 耳 其 外 交 部 经 济 和<br />

商 业 事 务 司 三 秘 , 安 卡 拉 (1960 至 1961 年 ); 土 耳<br />

其 大 使 馆 二 秘 , 马 德 里 (1960 至 1963 年 ); 土 耳 其<br />

大 使 馆 一 秘 , 奥 斯 陆 (1963 至 1966 年 ); 外 交 部 人<br />

事 司 司 长 , 安 卡 拉 (1967 至 1968 年 ); 土 耳 其 常 驻<br />

联 合 国 代 表 团 ( 日 内 瓦 ) 副 常 驻 代 表 (1968 至 1972<br />

年 ); 外 交 部 国 际 组 织 司 副 司 长 (1972 至 1973 年 );<br />

联 合 国 日 内 瓦 办 事 处 麻 醉 药 品 司 副 司 长 (1973 至<br />

1979 年 ); 外 交 部 国 际 安 全 事 务 总 干 事 (1979 至 1982<br />

年 ); 土 耳 其 驻 伊 拉 克 大 使 , 巴 格 达 (1982 至 1986<br />

年 ); 外 交 部 副 部 长 (1986 至 1989 年 )。 撰 写 过 200<br />

余 篇 关 于 毒 品 和 各 类 国 际 问 题 的 文 章 。 经 常 作 为 电<br />

视 评 论 员 , 纵 论 国 际 事 务 。 战 略 研 究 所 成 员 (1985<br />

年 起 )。 巴 尔 干 和 中 东 研 究 所 的 创 始 人 之 一 (1986<br />

年 )。 亚 欧 战 略 研 究 委 员 会 委 员 (2002 年 起 )。 土 耳<br />

其 政 府 毒 品 相 关 问 题 顾 问 。<br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成 员 (2000 年 起 )。 财 政 和 行 政<br />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席 (2003 年 )。<br />

Melvyn Levitsky<br />

2003 年 10 月 31 日 , 美 国 公 民 Melvyn Levitsky<br />

被 选 举 为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成 员 , 取 代 秘 鲁 公 民<br />

Rosa María del Castillo, 后 者 于 2003 年 早 些 时 候 辞<br />

去 了 麻 管 局 的 职 务 。<br />

Robert Jean Joseph Chrétien Lousberg<br />

1941 年 生 人 。 荷 兰 公 民 。 荷 兰 麻 醉 药 品 和 精 神<br />

药 物 管 制 局 前 任 局 长 。 国 家 卫 生 研 究 所 前 成 员 和 资<br />

深 科 学 家 , 美 国 马 里 兰 州 贝 特 斯 达 。 荷 兰 乌 得 勒 支<br />

大 学 资 深 科 学 家 和 讲 师 。<br />

乌 特 勒 支 大 学 博 士 (1969 年 )。 在 国 际 刊 物 上<br />

发 表 多 篇 文 章 , 论 述 鸦 片 制 剂 和 大 麻 素 提 取 物 的 药<br />

理 活 性 原 则 。 治 疗 吸 食 海 洛 因 成 瘾 者 的 美 沙 酮 方 案<br />

的 管 制 协 调 人 。 吸 食 海 洛 因 成 瘾 者 脑 白 质 病 变 的 调<br />

查 工 作 的 全 国 协 调 人 。 多 次 作 为 荷 兰 代 表 团 成 员 ,<br />

出 席 麻 醉 药 品 委 员 会 会 议 。 编 写 1988 年 公 约 第 十 二<br />

条 的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专 家 小 组 成 员 。 作 为 荷 兰 代<br />

表 团 成 员 , 出 席 联 合 国 关 于 通 过 《 禁 止 非 法 贩 运 麻<br />

醉 药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公 约 》 的 会 议 (1988 年 )。 欧 洲<br />

联 盟 关 于 1988 年 公 约 第 十 二 条 的 指 示 和 规 定 的 代<br />

表 。 由 荷 兰 卫 生 大 臣 任 命 , 担 任 以 下 职 务 : 全 国 药<br />

品 信 息 和 监 测 系 统 监 督 委 员 会 委 员 , 治 疗 吸 食 海 洛<br />

因 成 瘾 者 的 海 洛 因 医 疗 处 方 调 查 委 员 会 委 员 ; 荷 兰<br />

毒 品 问 题 评 估 和 监 测 监 督 委 员 会 委 员 ; 以 及 全 国 科<br />

研 和 医 用 大 麻 生 产 机 构 监 督 委 员 会 委 员 。 阿 尔 巴 尼<br />

亚 和 前 南 斯 拉 夫 马 其 顿 共 和 国 问 题 评 估 团 专 家 , 此<br />

项 行 动 是 在 欧 洲 联 盟 — 中 欧 和 东 欧 合 作 方 案<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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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Phare) 合 法 药 品 管 制 项 目 框 架 内 开 展 的 。 作 为 代<br />

表 , 多 次 出 席 欧 洲 毒 品 和 毒 瘾 监 测 中 心 科 学 扩 大 委<br />

员 会 新 合 成 药 品 评 估 会 议 , 里 斯 本 。 蓬 皮 杜 小 组 / 国<br />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关 于 欧 洲 精 神 药 物 管 制 会 议 主 席 。<br />

关 于 修 订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指 导 原 则 、 审 查 可 产 生 依 赖<br />

性 的 精 神 活 性 药 物 并 对 其 进 行 国 际 管 制 的 世 界 卫 生<br />

组 织 工 作 组 主 席 。<br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成 员 (2002 年 起 )。 常 设 估<br />

量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2003 年 )。 财 政 和 行 政 管 理 委 员<br />

会 副 主 席 (2003 年 )。<br />

Maria-Elena Medina-Mora<br />

1953 年 生 人 。 墨 西 哥 公 民 。 国 家 精 神 病 学 研 究<br />

所 流 行 病 学 和 心 理 社 会 学 研 究 室 主 任 , 墨 西 哥 城<br />

(1999 年 )。 国 家 卫 生 研 究 所 全 职 研 究 员 。 医 学 研<br />

究 员 (2003 年 )。<br />

获 得 墨 西 哥 伊 比 利 亚 美 洲 大 学 心 理 学 学 士 学 位<br />

(1976 年 ), 墨 西 哥 伊 比 利 亚 美 洲 大 学 临 床 心 理 学<br />

硕 士 学 位 (1979 年 ); 墨 西 哥 国 立 自 治 大 学 社 会 心<br />

理 学 博 士 学 位 (1992 年 )。 墨 西 哥 药 物 依 赖 研 究 中<br />

心 (CEMEF) 研 究 员 (1973 至 1978 年 )。 墨 西 哥 精<br />

神 卫 生 研 究 中 心 (CEMESAM) 社 会 研 究 室 主 任<br />

(1978 至 1980 年 )。 墨 西 哥 精 神 病 学 研 究 所 流 行 病<br />

学 和 社 会 研 究 室 主 任 (1984 至 1999 年 )。 全 国 研 究<br />

员 组 织 成 员 (1984 年 起 )。 撰 写 过 多 篇 文 章 , 包 括 :<br />

《 街 头 儿 童 的 命 运 : 墨 西 哥 经 验 分 析 》, 发 表 于 《 药<br />

物 使 用 与 滥 用 》, 第 32 卷 , 第 3 期 (1997 年 );《 墨<br />

西 哥 人 的 饮 酒 方 式 与 后 果 测 评 》, 发 表 于 《 药 物 滥 用 》<br />

杂 志 , 第 12 卷 , 第 1-2 期 (2000 年 ); 以 及 《 墨<br />

西 哥 青 少 年 和 美 国 墨 西 哥 裔 青 少 年 的 吸 毒 状 况 : 环<br />

境 影 响 与 个 性 特 点 》, 发 表 于 《 文 化 多 样 性 和 少 数 民<br />

族 心 理 学 》, 第 7 卷 , 第 1 期 (2001 年 )。 世 界 卫 生<br />

组 织 和 泛 美 卫 生 组 织 临 时 顾 问 (1976 年 起 )。 世 界<br />

卫 生 组 织 毒 瘾 问 题 专 家 委 员 会 委 员 (1986 年 起 )。<br />

全 国 心 理 学 家 学 会 成 员 (1991 年 起 )。 国 家 科 学 院<br />

成 员 (1992 年 起 )。 国 家 医 学 院 成 员 (1994 年 起 )。<br />

全 国 公 共 卫 生 研 究 所 董 事 会 董 事 (1997 年 起 )。 国<br />

家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CONACYT) 下 属 的 研 究 、 研<br />

究 生 学 习 和 大 学 课 程 等 多 个 评 估 委 员 会 委 员 (1994<br />

至 2003 年 )。 墨 西 哥 国 立 自 治 大 学 董 事 会 董 事 (2003<br />

年 起 )。<br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成 员 (2000 年 起 )。 常 设 估<br />

量 委 员 会 委 员 (2000 年 起 )。 麻 管 局 报 告 员 (2002<br />

年 )。 麻 管 局 第 二 副 主 席 (2003 年 )。 常 设 估 量 委 员<br />

会 主 席 (2003 年 )。<br />

Alfredo Pemjean<br />

1945 年 生 人 。 智 利 公 民 。 智 利 天 主 教 大 学 心 理<br />

学 院 精 神 病 学 教 授 。<br />

医 学 博 士 (1968 年 )。 精 神 科 医 生 (1972 年 )。<br />

巴 罗 斯 · 洛 科 - 特 鲁 达 医 院 精 神 病 学 临 床 科 主 任<br />

(1975 至 1981 年 )。 智 利 大 学 南 方 分 校 医 学 部 精 神<br />

卫 生 与 精 神 病 学 系 主 任 (1976 至 1979 年 ,1985 至<br />

1988 年 )。 智 利 大 学 精 神 病 学 教 授 (1978 至 2000 年 )。<br />

伊 比 利 亚 美 洲 酗 酒 和 毒 品 研 究 协 会 主 席 (1986 至<br />

1990 年 )。 智 利 卫 生 部 精 神 卫 生 科 主 任 (1990 至 1996<br />

年 )。 智 利 大 学 公 共 卫 生 学 院 “ 公 共 卫 生 、 精 神 卫 生<br />

专 业 ” 硕 士 课 程 教 授 (1993 至 1996 年 )。<br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成 员 (1995 年 起 )。 麻 管 局<br />

第 二 副 主 席 (1998 和 2002 年 ) 和 第 一 副 主 席 (1999<br />

年 )。 常 设 估 量 委 员 会 副 主 席 (1997 和 2001 年 ) 和<br />

主 席 (1998 和 2002 年 )。<br />

90


E/<strong>INCB</strong>/2003/1<br />

Rainer Wolfgang Schmid<br />

1949 年 生 人 。 奥 地 利 公 民 。 维 也 纳 医 学 大 学 附<br />

属 医 院 医 学 与 化 学 实 验 室 诊 断 学 系 副 教 授 。 生 物 医<br />

学 与 毒 素 分 析 科 主 任 。<br />

获 得 维 也 纳 大 学 化 学 专 业 博 士 学 位 。 在 国 家 精<br />

神 卫 生 研 究 所 临 床 前 药 理 学 实 验 室 接 受 神 经 化 学 与<br />

神 经 药 理 学 研 究 生 培 训 , 华 盛 顿 特 区 (1978 至 1980<br />

年 )。 获 得 维 也 纳 大 学 毒 理 学 硕 士 学 位 (1998 年 )。<br />

发 表 过 85 篇 文 章 , 内 容 涉 及 毒 瘾 、 神 经 药 理 学 、 临<br />

床 药 理 学 和 分 析 化 学 等 多 个 领 域 。 第 四 届 国 际 治 疗<br />

性 毒 品 监 督 和 临 床 毒 理 学 大 会 联 合 主 席 之 一 , 维 也<br />

纳 (1995 年 )。 奥 地 利 卫 生 部 化 合 致 幻 药 专 家 小 组<br />

成 员 , 维 也 纳 市 毒 品 专 家 论 坛 成 员 (1997 年 起 )。<br />

维 也 纳 市 数 个 科 学 项 目 的 负 责 人 : 在 大 型 青 年 活 动<br />

中 监 督 化 合 致 幻 药 的 使 用 情 况 (1997 年 起 )。 关 于<br />

毒 瘾 、 临 床 毒 理 学 和 毒 理 学 分 析 等 问 题 的 多 次 国 际<br />

科 学 会 议 下 属 的 科 学 委 员 会 的 成 员 。 多 个 国 家 及 国<br />

际 科 学 毒 理 学 协 会 的 成 员 。 多 次 出 席 关 于 毒 品 问 题<br />

的 欧 洲 联 盟 会 议 ( 蓬 皮 杜 小 组 和 欧 洲 联 盟 议 会 )。 出<br />

席 麻 醉 药 品 委 员 会 的 奥 地 利 代 表 团 成 员 (1999 至<br />

2001 年 )。<br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成 员 (2002 年 起 )。 常 设 估<br />

量 委 员 会 成 员 (2002 年 期 )。<br />

药 理 学 研 究 所 神 经 药 理 学 部 助 理 研 究 员 和 副 研 究 员<br />

(1969 至 1987 年 ); 中 国 药 物 依 赖 性 研 究 所 神 经 药<br />

理 学 部 主 任 (1987 至 1990 年 ); 美 国 国 家 药 物 滥 用<br />

研 究 所 毒 瘾 研 究 中 心 客 座 科 学 家 (1990 至 1991 年 )。<br />

著 述 颇 丰 , 包 括 :《dihydrotropine 的 免 疫 调 节 效 应 中<br />

的 μ 阿 片 受 体 和 α 肾 上 腺 受 体 激 动 素 》, 发 表 于 《 欧<br />

洲 药 理 学 》 杂 志 (1998 年 );《 dihydrotropine 对 二<br />

氢 埃 托 啡 依 赖 小 鼠 产 生 的 免 疫 抑 止 效 应 —— 有 效 的<br />

麻 醉 镇 痛 剂 》, 发 表 于 《 欧 洲 药 理 学 》 杂 志 (1999<br />

年 );《 地 佐 环 平 马 来 酸 盐 对 大 鼠 甲 基 苯 丙 胺 辨 别 效<br />

应 的 影 响 》, 发 表 于 《 中 国 药 理 学 报 》(2000 年 );<br />

《BABAb 受 体 激 动 素 巴 氯 酚 减 少 d- 甲 基 苯 丙 胺 导<br />

致 的 大 鼠 位 置 偏 爱 的 发 展 与 表 现 》, 发 表 于 《 生 命 科<br />

学 》 杂 志 (2001 年 );《7-nitroindazike 对 d- 甲 基 苯<br />

丙 胺 导 致 的 大 鼠 位 置 偏 爱 的 产 生 与 表 现 的 作 用 》, 发<br />

表 于 《 欧 洲 药 理 学 》 杂 志 (2002 年 );《 近 10 年 来<br />

中 国 的 药 物 依 赖 状 况 》, 发 表 于 《 中 国 药 物 依 赖 性 杂<br />

志 》(2002 年 )。 中 国 药 理 学 会 成 员 (1993 年 起 )。<br />

《 中 国 药 物 依 赖 性 杂 志 》 主 编 (1999 年 起 )。 中 国<br />

毒 理 学 会 药 物 依 赖 毒 理 学 专 业 委 员 会 主 任 (2000 年<br />

起 )。 中 国 毒 理 学 会 副 会 长 (2000 年 起 )。<br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成 员 (2000 年 起 )。 常 设 估<br />

量 委 员 会 委 员 (2000 和 2001 年 )。 常 设 告 诉 委 员 会<br />

副 主 席 (2002 年 )。<br />

Zheng Jiwang<br />

1943 年 生 人 。 中 国 公 民 。 北 京 大 学 药 理 学 教 授 ,<br />

北 京 (1991 年 起 ); 北 京 大 学 中 国 药 物 依 赖 性 研 究<br />

所 (NIDD) 所 长 (1999 年 起 ); 北 京 医 科 大 学 和 中<br />

国 药 物 依 赖 性 研 究 所 药 理 学 教 授 和 神 经 药 理 学 部 主<br />

任 (1993 年 起 )。<br />

北 京 医 学 院 医 学 博 士 (1969 年 )。 北 京 医 学 和<br />

91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的 作 用<br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strong>INCB</strong>) 是 一 个 独 立 的 准 司 法 管 制 机 构 , 根 据 条 约 建 立 , 负 责 监 督 国 际 药 品 管 制 条<br />

约 的 落 实 情 况 。 麻 管 局 有 数 个 前 身 , 都 是 根 据 以 往 的 药 品 管 制 条 约 创 建 的 , 最 早 可 以 追 溯 到 国 际 联 盟 时 期 。<br />

构 成<br />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由 13 名 成 员 构 成 , 成 员 由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选 举 产 生 , 以 个 人 身 份 开 展 工 作 , 不 作<br />

为 政 府 代 表 ( 参 见 本 出 版 物 中 关 于 目 前 成 员 的 附 件 二 )。 具 有 医 学 、 药 理 学 或 制 药 学 经 验 的 3 名 成 员 从 世 界<br />

卫 生 组 织 (WHO) 提 供 的 候 选 人 名 单 中 选 举 产 生 , 另 外 10 人 从 各 国 政 府 提 供 的 候 选 人 名 单 中 选 举 产 生 。 麻<br />

管 局 成 员 因 其 工 作 能 力 、 公 正 无 私 而 获 得 普 遍 信 任 。 经 社 理 事 会 在 同 麻 管 局 协 商 后 , 制 定 一 切 必 要 的 安 排 ,<br />

以 确 保 麻 管 局 在 履 行 其 职 责 的 过 程 中 充 分 享 有 技 术 独 立 。 麻 管 局 设 有 秘 书 处 , 协 助 其 履 行 条 约 规 定 的 各 项<br />

职 责 。 麻 管 局 秘 书 处 是 联 合 国 毒 品 和 犯 罪 问 题 办 事 处 下 属 的 一 个 行 政 管 理 实 体 , 但 是 在 药 品 问 题 上 , 秘 书<br />

处 只 对 麻 管 局 负 责 。 在 经 社 理 事 会 第 1991/48 号 决 议 批 准 的 安 排 框 架 内 , 麻 管 局 同 毒 品 和 犯 罪 问 题 办 事 处 密<br />

切 合 作 。 麻 管 局 还 同 涉 及 到 药 品 管 制 问 题 的 其 他 国 际 机 构 合 作 , 其 中 包 括 经 社 理 事 会 及 其 下 属 的 麻 醉 品 委<br />

员 会 , 以 及 联 合 国 系 统 内 的 其 他 相 关 专 门 机 构 , 特 别 是 世 界 卫 生 组 织 。 麻 管 局 还 与 联 合 国 系 统 以 外 的 各 种<br />

机 构 进 行 合 作 , 特 别 是 国 际 刑 事 警 察 组 织 ( 刑 警 组 织 ) 和 海 关 合 作 理 事 会 ( 又 名 世 界 海 关 组 织 )。<br />

职 能<br />

下 列 条 约 规 定 了 麻 管 局 的 职 能 : 经 《1972 年 议 定 书 》 修 订 的 1961 年 《 麻 醉 品 单 一 公 约 》;1971 年 《 精<br />

神 药 物 公 约 》;1988 年 《 联 合 国 禁 止 非 法 贩 运 麻 醉 药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公 约 》。 概 括 地 讲 , 麻 管 局 的 职 能 涉 及 到<br />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br />

(a) 在 药 品 的 合 法 生 产 、 贸 易 和 使 用 方 面 , 麻 管 局 同 各 国 政 府 合 作 , 努 力 确 保 用 于 医 疗 和 科 研 目 的 的<br />

药 物 供 应 充 足 , 具 有 合 法 来 源 的 药 品 不 会 流 入 非 法 渠 道 。 麻 管 局 还 要 监 督 各 国 政 府 对 用 于 药 品 非 法 生 产 的<br />

化 学 制 品 的 管 制 情 况 , 协 助 各 国 政 府 防 止 这 些 化 学 制 品 的 非 法 贩 运 ;<br />

(b) 在 药 品 的 非 法 生 产 、 贩 运 和 使 用 方 面 , 麻 管 局 负 责 找 出 各 国 和 国 际 管 制 系 统 的 漏 洞 , 并 协 助 各 国<br />

加 以 改 正 。 麻 管 局 还 负 责 评 估 用 于 药 品 非 法 生 产 的 化 学 制 品 , 以 便 确 定 这 些 化 学 制 品 是 否 应 被 列 为 国 际 管<br />

制 对 象 。<br />

在 履 行 职 责 的 过 程 中 , 麻 管 局 :<br />

(a) 执 掌 着 一 个 麻 醉 药 品 估 量 系 统 和 一 个 精 神 药 物 志 愿 评 估 系 统 , 并 且 通 过 统 计 数 据 反 馈 系 统 , 监 督<br />

与 药 物 有 关 的 各 种 合 法 活 动 , 以 便 协 助 各 国 政 府 保 持 供 求 平 衡 ;<br />

(b) 监 督 并 推 广 各 国 政 府 为 防 止 麻 醉 药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的 非 法 生 产 惯 常 使 用 的 药 物 流 入 非 法 渠 道 而 采 取<br />

的 措 施 , 并 且 评 估 这 些 药 物 , 以 便 确 定 是 否 应 修 订 1988 年 公 约 表 一 和 表 二 规 定 的 管 制 范 围 ;<br />

(c) 分 析 各 国 政 府 、 联 合 国 机 构 、 各 专 门 机 构 和 其 他 相 关 国 际 组 织 提 供 的 信 息 , 以 便 确 保 各 国 政 府 充<br />

分 落 实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公 约 的 各 项 规 定 , 并 提 出 补 救 措 施 ;<br />

(d) 同 各 国 政 府 保 持 经 常 性 对 话 , 协 助 各 国 政 府 履 行 其 根 据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而 承 担 的 义 务 , 并 为 此<br />

目 的 指 出 应 为 哪 些 领 域 提 供 适 当 的 技 术 或 财 政 支 持 。<br />

麻 管 局 有 责 任 要 求 有 关 方 面 就 公 然 违 反 条 约 的 事 件 做 出 解 释 , 在 必 要 时 , 麻 管 局 可 以 向 没 有 全 面 落 实<br />

条 约 规 定 或 在 落 实 条 约 规 定 方 面 遇 到 困 难 的 各 国 政 府 提 供 适 当 的 补 救 措 施 建 议 , 以 便 协 助 政 府 克 服 这 些 困<br />

难 。 但 是 , 如 果 麻 管 局 注 意 到 有 关 方 面 在 出 现 严 重 事 态 后 没 有 采 取 必 要 的 补 救 措 施 , 麻 管 局 可 以 提 请 有 关<br />

各 方 、 麻 醉 品 委 员 会 和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注 意 此 事 。 在 万 不 得 已 时 , 条 约 授 权 麻 管 局 建 议 有 关 各 方 停 止 从<br />

违 约 国 进 口 药 物 或 向 其 出 口 药 物 , 或 双 管 齐 下 。<br />

93


麻 管 局 协 助 各 国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履 行 公 约 赋 予 的 义 务 。 为 此 目 的 , 麻 管 局 提 议 举 办 药 物 管 制 官 员 区 域 培<br />

训 研 讨 会 和 培 训 课 程 , 并 亲 自 参 与 其 中 。<br />

报 告<br />

国 际 药 品 管 制 条 约 要 求 麻 管 局 就 其 工 作 撰 写 年 度 报 告 。 年 度 报 告 的 内 容 包 括 对 全 球 药 品 管 制 局 势 的 分<br />

析 , 以 便 让 各 国 政 府 认 识 到 可 能 对 国 际 药 品 管 制 条 约 的 目 标 构 成 威 胁 的 现 有 问 题 和 潜 在 问 题 。 麻 管 局 让 各<br />

国 政 府 注 意 到 国 家 管 制 和 条 约 落 实 情 况 的 差 距 与 不 足 , 并 就 各 国 和 国 际 两 个 层 面 提 出 改 进 建 议 和 意 见 。 年<br />

度 报 告 以 各 国 政 府 向 麻 管 局 、 联 合 国 各 实 体 和 其 他 国 际 组 织 提 供 的 信 息 为 基 础 。 报 告 中 还 使 用 了 其 他 国 际<br />

组 织 提 供 的 信 息 , 比 如 刑 警 组 织 和 世 界 海 关 组 织 , 以 及 各 区 域 组 织 。<br />

具 体 技 术 报 告 是 麻 管 局 年 度 报 告 的 补 充 。 技 术 报 告 的 内 容 包 括 用 于 医 疗 和 科 研 用 途 的 麻 醉 药 品 和 精 神<br />

药 物 的 合 法 流 动 的 相 关 数 据 和 麻 管 局 对 这 些 数 据 的 分 析 。 麻 醉 药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的 合 法 流 动 管 制 系 统 的 正 常<br />

运 转 , 包 括 防 止 药 物 流 入 非 法 渠 道 , 都 需 要 这 些 数 据 的 支 持 。 此 外 , 根 据 《1988 年 公 约 》 第 12 条 的 规 定 ,<br />

麻 管 局 应 每 年 向 麻 醉 品 委 员 会 报 告 该 条 款 的 落 实 情 况 。 记 录 着 对 常 用 于 麻 醉 药 品 和 精 神 药 物 的 非 法 生 产 的<br />

各 种 前 体 和 化 学 制 品 的 监 督 结 果 的 报 告 也 作 为 年 度 报 告 的 补 充 , 同 时 发 表 。<br />

1992 年 以 来 , 年 度 报 告 的 第 一 章 都 用 来 阐 述 某 个 具 体 的 药 物 管 制 问 题 以 及 麻 管 局 就 此 问 题 提 出 的 结 论<br />

和 意 见 , 以 便 协 助 人 们 就 国 家 、 区 域 和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政 策 进 行 讨 论 与 决 策 。 以 下 是 以 往 历 年 年 度 报 告 的 标<br />

题 :<br />

1992 年 :《 药 品 的 非 医 疗 用 途 的 合 法 化 》<br />

1993 年 :《 需 求 量 减 少 的 重 要 性 》<br />

1994 年 :《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公 约 有 效 性 评 估 》<br />

1995 年 :《 加 倍 重 视 打 击 洗 钱 活 动 》<br />

1996 年 :《 药 物 滥 用 和 刑 事 司 法 系 统 》<br />

1997 年 :《 在 非 法 药 物 增 加 的 背 景 下 防 止 药 物 滥 用 》<br />

1998 年 :《 国 际 药 品 管 制 : 过 去 、 现 状 与 未 来 》<br />

1999 年 :《 远 离 疼 痛 与 痛 苦 》<br />

2000 年 :《 国 际 管 制 药 物 的 过 量 消 费 》<br />

2001 年 :《 全 球 化 与 新 技 术 : 在 21 世 纪 执 行 禁 毒 法 的 挑 战 》<br />

2002 年 :《 非 法 药 物 与 经 济 发 展 》<br />

2003 年 国 际 麻 醉 品 管 制 局 年 度 报 告 第 一 章 阐 述 了 药 物 、 犯 罪 和 暴 力 在 微 观 层 面 产 生 的 影 响 。<br />

第 二 章 分 析 了 国 际 药 品 管 制 系 统 的 运 作 情 况 , 其 主 要 依 据 是 各 国 政 府 根 据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条 约 的 要 求 ,<br />

向 麻 管 局 直 接 提 供 的 信 息 。 重 点 内 容 是 对 麻 醉 品 、 精 神 药 物 以 及 用 于 这 些 药 物 的 非 法 生 产 的 化 学 制 品 的 一<br />

切 合 法 活 动 的 全 球 管 制 情 况 。<br />

第 三 章 介 绍 了 药 物 滥 用 和 贩 运 方 面 的 一 些 重 要 发 展 , 以 及 各 国 政 府 为 落 实 国 际 药 物 管 制 公 约 、 解 决 这<br />

些 问 题 而 采 取 的 各 项 措 施 。 凡 麻 管 局 代 表 团 或 技 术 视 察 小 组 所 到 各 国 , 本 报 告 均 对 该 国 的 药 物 管 制 情 况 提<br />

出 了 具 体 意 见 。<br />

94


联 合 国 系 统 和 药 品 管 制 机 构 及 其 秘 书 处<br />

大 会<br />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br />

麻 管 局<br />

麻 醉 品 委 员 会<br />

毒 品 和 犯 罪 问 题 办 事 处<br />

a / 麻 管 局 秘 书 处<br />

b<br />

凡 例 :<br />

------- 直 接 联 系 ( 行 政 或 机 构 )<br />

—— 报 告 、 合 作 和 咨 询 关 系<br />

a<br />

联 合 国 毒 品 和 犯 罪 问 题 办 事 处 。<br />

b<br />

麻 管 局 秘 书 处 仅 就 实 质 问 题 向 麻 管 局 报 告 工 作 。<br />

95


Printed in Austria<br />

V.03-90012–January 2004–295<br />

United Nations publication<br />

Sales No. C.04.XI.1<br />

ISBN 92-1-548006-4<br />

ISSN 0257-3741<br />

E/<strong>INCB</strong>/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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