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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地方分權制度的嬗變與前瞻 - 東吳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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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東 吳 政 治 學 報 /2007/ 第 二 十 五 卷 第 二 期<br />

而 為 提 升 人 民 對 地 方 民 主 的 意 識 , 加 強 地 方 分 權 的 正 當 、 效 率 與 團 結 ,<br />

跨 越 一 個 新 的 階 段 。 法 國 總 理 喬 斯 班 (Lionel Jospin) 在 1999 年 10 月 13 日<br />

更 委 託 由 22 位 地 方 民 意 代 表 與 2 位 高 級 官 員 所 組 成 的 委 員 會 , 希 望 能 總 結<br />

80 年 代 地 方 分 權 法 實 施 以 來 的 經 驗 , 探 討 地 方 分 權 新 概 念 , 提 出 未 來 發 展 建<br />

議 , 資 為 法 國 跨 世 紀 地 方 分 權 改 革 提 供 新 的 準 則 。 3<br />

該 委 員 會 於 2000 年 10 月 11 日 提 出 總 結 報 告 , 宏 觀 而 具 體 地 包 括 可 優 先<br />

落 實 的 12 個 方 案 、154 個 提 案 。2003 年 3 月 28 日 法 國 國 會 參 照 上 開 總 結 報<br />

告 方 向 , 通 過 「 關 於 共 和 國 地 方 分 權 化 組 織 」 的 憲 法 法 律 (Loi Constitutionnelle<br />

n 2003-276 du 28 Mars 2003 Relative à l’organisation Oécentralisée de la<br />

République), 4 重 新 界 定 國 家 與 地 方 關 係 的 性 質 , 明 確 肯 認 法 國 是 一 個 「 地<br />

方 分 權 」 的 國 家 。2004 年 8 月 13 日 又 通 過 「 有 關 地 方 自 由 及 責 任 法 」(Loi<br />

du 13 Aout 2004 Relative aux Libertés et Responsabilités Locales), 將 中 央 權<br />

限 大 幅 轉 移 到 地 方 , 並 予 明 確 列 舉 ; 該 法 於 2005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br />

地 方 制 度 是 一 國 憲 政 制 度 的 重 要 內 容 , 地 方 制 度 問 題 也 是 憲 法 學 和 政 治<br />

學 的 重 大 研 究 課 題 之 一 。 然 而 法 國 第 五 共 和 憲 法 第 十 一 章 「 地 方 組 織 」 專 章 ,<br />

其 實 只 有 四 個 條 文 , 而 其 中 涉 及 地 方 組 織 定 位 、 權 限 行 使 及 中 央 與 地 方 關 係<br />

調 整 的 , 又 僅 第 七 十 二 條 一 個 條 文 ; 但 因 著 總 統 的 理 念 執 著 、 內 閣 的 靈 活 操<br />

作 、 國 會 的 充 分 配 合 與 憲 法 委 員 會 (le Conseil Constitutionnel) 的 規 制 運 作 ,<br />

透 過 近 千 項 法 令 的 訂 頒 , 對 法 國 自 大 革 命 傳 承 下 來 並 以 領 土 統 一 為 中 心 建 立<br />

的 政 治 — 行 政 體 制 的 本 質 , 產 生 結 構 性 變 化 ; 讓 二 百 年 傳 統 的 中 央 集 權 體 制 ,<br />

3. 參 喬 斯 班 在 1999 年 10 月 13 日 寫 給 前 總 理 Pierre Mauroy 的 委 託 信 函 , 其 中 也 包 括 領 土 發 展 及 環 境 部<br />

長 Dominique VOYNET 女 士 所 準 備 之 領 土 永 續 發 展 建 設 相 關 法 , 內 政 部 長 Jean-Pierre CHEVENEMENT 先<br />

生 所 提 出 之 強 化 區 域 互 動 合 作 相 關 法 , 以 及 國 家 行 政 改 革 及 地 方 分 權 部 長 Emile ZUCCARELLI 先 生 所 制<br />

定 有 關 地 方 團 體 介 入 經 濟 議 題 之 法 案 (Mauroy, 2000: 115)。<br />

4. 依 法 國 第 五 共 和 憲 法 第 89 條 規 定 之 修 憲 程 序 , 除 總 統 可 決 定 付 諸 人 民 公 投 外 , 亦 可 交 由 國 民 議 會 及 參<br />

議 院 舉 行 聯 席 會 議 投 票 通 過 修 憲 , 經 該 程 序 所 通 過 的 修 憲 案 稱 為 「 憲 法 法 律 」(loi consitutionnelle); 據<br />

法 國 憲 法 委 員 會 網 站 (Cite offieciel dut, 2003) 公 佈 的 資 料 , 自 1958 年 迄 今 法 國 已 通 過 至 少 20 個 憲 法 法<br />

律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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