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 東 吳 政 治 學 報3.3.2. 美 方 壓 力 下 由 公 營 轉 為 民 營 的 台 塑 PVC 塑 膠 工 業審 核 美 援 貸 款 計 畫 的 懷 特 公 司 (J.G. White) 鑑 於 台 灣 塑 膠 加 工 業 日 漸發 展 , 於 1951 年 初 建 議 我 方 投 資 發 展 「 加 工 層 次 最 多 」 的 PVC 塑 膠 工 業 。 經安 會 遂 在 「 節 省 外 匯 支 出 」 的 考 量 下 , 以 「78 34萬 美 元 」 美 援 籌 設 的 「 美 援工 業 」「 台 塑 」 以 「 每 日 生 產 4 噸 PVC 塑 膠 粉 」 供 應 塑 膠 加 工 廠 的 需 求 , 然其 中 卻 經 歷 了 「 由 公 營 轉 變 為 民 營 」、「 美 府 配 合 跨 國 企 業 對 台 施 壓 」 等 利益 糾 葛 的 過 程 。最 早 PVC 塑 膠 工 業 的 生 產 計 劃 , 乃 是 尹 仲 容 囑 咐 台 灣 鹼 業 公 司 總 經 理 黃人 杰 於 1951 年 ( 與 懷 特 公 司 建 議 我 方 發 展 PVC 塑 膠 工 業 的 時 間 同 期 ) 擬 定 研發 出 的 。 因 當 時 因 台 鹼 公 司 生 產 燒 鹼 , 多 餘 出 來 的 副 產 品 氯 氣 無 法 利 用 , 需35要 花 錢 以 石 灰 水 吸 收 後 運 往 海 中 遺 棄 , 尹 氏 及 黃 人 杰 總 經 理 認 為 如 能 設 廠 用以 製 造 PVC 塑 膠 , 不 僅 可 以 不 必 化 錢 運 往 海 中 丟 掉 , 且 可 發 揮 很 大 的 經 濟 價值 , 而 於 1953 年 7 月 向 經 濟 部 提 出 生 產 PVC 塑 膠 的 設 廠 計 畫 , 然 因 台 鹼 資 金不 足 、 而 轉 呈 美 援 會 申 請 美 援 貸 款 , 預 備 由 台 鹼 公 司 負 責 經 營 (《 聯 合 報 》1963/01/28-2< 臺 灣 工 業 化 與 尹 仲 容 >;《 尹 仲 容 先 生 紀 念 集 》, 1979: 168;楊 玉 璠 , 1991: 515; 王 永 慶 , 1993: 14-5)。 在 盡 是 公 營 事 業 天 下 的 1950年 代 , 既 然 PVC 塑 膠 原 料 工 業 的 原 料 來 源 , 是 大 量 結 合 利 用 屬 於 公 營 事 業 之台 鹼 、 台 肥 的 產 品 副 料 , 那 麼 由 公 營 事 業 來 利 用 廢 料 、 進 行 投 資 設 廠 , 應 是理 所 當 然 的 。 因 而 楊 玉 璠 (1991: 515, 前 台 鹼 董 事 長 、 中 油 資 深 顧 問 ) 所34. 另 有 57、67 萬 美 元 等 三 種 美 援 款 數 數 據 的 說 法 , 據 司 馬 嘯 青 (1988:92,96) 了 解 , 美 方 授 意 將 67萬 美 元 中 的 5 萬 美 元 , 付 給 美 國 紐 約 的 Borden 公 司 , 作 為 技 術 援 助 的 報 酬 , 然 該 公 司 卻 是 以 產 銷KLIM 克 寧 奶 粉 而 著 名 的 〝 食 品 公 司 〞, 顯 見 美 援 的 本 身 亦 有 相 當 本 國 商 業 利 益 的 考 量 。35. 當 時 台 鹼 每 生 產 一 噸 燒 鹼 就 會 產 生 0.9 噸 氯 氣 , 每 天 所 生 產 的 2.2 噸 氯 氣 沒 有 去 路 , 只 能 利 用 石 灰吸 收 氯 氣 , 然 後 排 放 於 河 川 或 運 入 海 中 拋 棄 ; 而 每 處 理 一 噸 氯 氣 為 300 新 臺 幣 , 以 1955 年 為 例 ,共 處 理 氯 氣 2755 噸 、 花 費 82.65 萬 元 , 頗 為 可 惜 。 此 外 , 當 時 台 鹼 所 產 鹽 酸 亦 過 剩 , 常 須 花 錢 僱工 運 入 海 中 拋 棄 , 遂 設 法 廢 物 利 用 、 製 造 味 精 , 使 味 精 工 業 日 益 發 展 。
小 國 經 濟 與 外 交 : 以 台 灣 石 化 工 業 發 展 為 例 151遺 憾 的 『 經 半 年 之 拖 延 , 同 年 12 月 經 安 會 卻 決 議36「PVC 塑 膠 原 料 工 業 可 由 民營 廠 商 辦 理 」。』 值 得 玩 味 !依 當 時 的 規 定 , 凡 使 用 美 援 採 購 機 械 、 引 進 技 術 , 其 開 支 均 須 經 美 援 機構 懷 特 公 司 審 查 ; 然 就 在 1955 年 3 月 懷 特 公 司 審 查 此 一 美 援 計 畫 時 , 卻 遭美 國 國 會 以 「 援 助 67 萬 美 元 , 卻 僅 計 畫 每 月 生 產 一 百 公 噸 , 不 符 經 濟 效 益 。」為 理 由 而 反 對 , 擱 置 了 此 項 美 援 ( 郭 泰 ,1994: 26)。 而 司 馬 嘯 青 (1988: 89-92)則 指 出 有 二 個 擱 置 的 原 因 : 一 、 因 美 方 主 張 凡 有 美 援 配 合 款 的 工 業 投 資 , 皆37應 由 民 營 事 業 發 展 , 如 此 PVC 塑 膠 工 業 才 有 民 營 的 機 會 ; 二 、 當 懷 特 公 司 既美 國 安 全 總 署 駐 台 單 位 同 意 , 而 將 與 日 本 石 井 鐵 工 所 、 鐵 興 社 簽 約 購 買 機 器設 備 時 , 卻 驚 動 在 日 本 投 資 的 美 國 石 化 大 廠 商 「 孟 山 都 」, 其 動 員 美 國 參 議員 「 薛 明 敦 」 以 「1. 不 景 氣 ;2. 台 灣 缺 乏 原 料 和 技 術 人 才 ;3. 日 本 產 製 的 塑膠 、 可 運 銷 台 灣 。」 三 理 由 來 要 求 「 美 援 授 權 書 暫 停 」。 後 經 駐 美 大 使 館 公使 銜 經 濟 參 事 的 王 蓬 ( 由 美 援 會 秘 書 長 轉 任 ) 於 1955 年 8 月 赴 美 交 涉 , 同年 12 月 始 獲 美 方 同 意 撥 下 美 援 (《 聯 合 報 》1963/01/28-2;《 財 訊 月 刊 》1984 年 4 月 號 : 146; 王 克 敬 , 1987: 184; 司 馬 嘯 青 , 1988: 91), 乃 商 請永 豐 工 業 公 司 董 事 長 何 義 出 資 創 辦 , 於 1954 年 3 月 設 立 福 懋 塑 膠 。 而 後 何義 的 退 出38、 尹 仲 容 與 嚴 演 存 找 趙 廷 箴 與 王 永 慶 聯 袂 接 手 ( 李 國 鼎 ‧ 康 綠 島 ,1993: 87; 王 永 慶 ,1993: 118), 使 得 王 永 慶 直 接 買 下 台 鹼 旁 側 1 萬 2 千36. 王 永 慶 (1993:120) 則 指 出 當 時 多 位 有 影 響 力 的 官 員 即 曾 因 為 PVC 計 劃 所 需 原 料 電 石 由 公 營 的 台肥 供 應 、 供 應 氯 氣 的 台 鹼 亦 屬 公 營 , 而 主 張 應 該 歸 屬 公 營 , 且 由 台 鹼 負 責 此 一 計 劃 最 合 適 。 王永 慶 認 為 是 尹 仲 容 的 堅 持 才 會 交 由 民 營 , 暫 且 不 管 尹 仲 容 是 否 有 堅 持 民 營 , 就 算 尹 仲 容 非 常 堅持 民 營 , 也 可 能 是 源 自 美 方 堅 持 民 營 的 原 因 , 這 或 許 是 王 永 慶 曾 受 尹 仲 容 多 方 協 助 而 過 度 頌 揚尹 氏 吧 。 王 永 慶 話 鋒 一 轉 , 暗 批 主 張 公 營 的 主 角 「 對 此 極 力 主 張 且 自 稱 為 經 濟 權 威 的 長 官 , 後來 在 創 設 台 灣 氯 乙 烯 公 司 時 , 即 一 手 安 排 由 台 鹼 公 司 佔 最 多 的 股 權 , 其 所 示 理 由 是 美 援 的 PVC計 劃 台 鹼 既 已 犧 牲 而 轉 讓 民 營 , 自 應 藉 此 機 會 彌 補 台 鹼 蒙 受 的 損 失 。」 前 間 的 嫌 隙 , 似 乎 頗 深 。37. 尹 仲 容 (1963:94) 曾 表 示 :「 對 於 大 規 模 經 濟 事 業 之 創 辦 , 如 美 方 堅 持 非 民 營 不 可 者 , 則 宜 覓具 有 聲 譽 之 民 間 企 業 家 經 營 。」 這 透 露 出 尹 仲 容 之 所 能 堅 持 民 營 , 多 少 肇 因 美 方 的 態 度 。38. 之 所 以 考 慮 由 「 永 豐 化 學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董 事 長 何 義 ( 何 傳 之 弟 ) 承 辦 , 乃 因 何 義 自 1951年 10 月 起 已 籌 辦 當 時 教 具 規 模 的 塑 膠 加 工 廠 , 而 較 有 經 驗 。 何 家 佔 福 懋 塑 膠 80% 股 權 , 王 永 慶 應趙 廷 箴 的 建 議 , 也 參 與 投 資 。 何 義 在 答 應 投 資 設 廠 後 , 曾 往 日 本 與 歐 美 考 察 , 發 現 塑 膠 原 料 廠的 規 模 日 產 都 在 50 噸 以 上 , 而 計 劃 中 的 台 灣 廠 日 產 僅 達 4 噸 , 距 離 經 濟 規 模 太 遠 了 , 不 如 自 行 車與 機 車 工 業 有 前 途 , 所 以 返 國 後 宣 佈 放 棄 , 使 得 設 廠 計 劃 拖 了 將 近 2 年 沒 有 著 落 。( 郭 泰 ,199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