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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全集 - 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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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0<br />

土地问题和“马克思的批评家”<br />

布尔加柯夫先生写道:“土地生产力的有限和人对于土地生产<br />

力的无限增长的需要,这 一 情况使土地的垄断有了可能,同时也是<br />

产生地租的一个条件(虽然不是产生地租的根源)。”(第1卷第90<br />

页 )不应当说“土地生产力的有限”,而应当说“土地的有限”。(我们<br />

已经指出,土地生产力的有限,应该归结为现有技术水平和现有生<br />

产力状况的“有限”。)在 资 本主义社会制度下,土地的有限的确是<br />

以土地的垄断为前提的,但是这说的是作为经营对象的土地,而不<br />

是作为所有权对象的土地。在设想资本主义农业组织的时候,必须<br />

设想到全部土地被各个私人农场所占用,但是绝对不能设想全部<br />

土地都是这些业主或其他人的私有财产,或者都归私人占有。对 土<br />

地所有权的垄断和对土地经营的垄断,不仅在逻辑上而且在历史<br />

上,都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现象。在逻辑上,我们完全可以设想完全<br />

没有土地私有制,土地归国家或村社等等所有这样一种纯粹的资<br />

本主义农业组织。在现实中,我们也看到,在所有发达的资本主义<br />

国家里,全部土地都被各个私人农场占用着,但是,这 些 农 场 不 仅<br />

经 营 自 己 私 有的土地,同时还经营从私有者那里租来的土地以及<br />

国家的土地和村社的土地 67 (例 如 在 俄国就是如此,大家知道,在<br />

俄国的农民村社土地上的各种私人农场,主要的是资本主义的农<br />

民农场)。难怪马克思在分析地租问题时一开始就指出,资本主义<br />

的生产方式遇到了(并且控制了)各种不同的土地所有制形式,从<br />

克兰所有制 68 和 封 建 所有制起一直到农民村社所有制。<br />

可见,土地的有限必然只是以土地经营的垄断为前提的(在<br />

资本主义统治的条件下)。试问,这种垄断会对地租问题产生哪些<br />

必然的后果呢?土地的有限使粮食价格不取决于中等地的生产条<br />

件,而取决于劣等耕地的生产条件。粮食的这种价格使农场主(= 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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