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2015 Views

信息经济学 - 中山大学信息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

信息经济学 - 中山大学信息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

信息经济学 - 中山大学信息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

SHOW MORE
SHOW LESS

Create successful ePaper yourself

Turn your PDF publications into a flip-book with our unique Google optimized e-Paper software.

第 六 章信 号 发 送 与 信 息 甄 别结 论 : 在 对 称 信 息 下 , 有 两 种 类 型 消 费 者 时 , 保险 公 司 向 高 风 险 消 费 者 提 供 H 合 同 , 向 低 风 险 消 费 者提 供 L 合 同 。 两 种 类 型 的 消 费 者 都 是 完 全 保 险 。( 二 ) 信 息 不 对 称 时 的 均 衡1 畅 完 全 保 险 的 混 同 合 同 不 可 能 形 成 均 衡如 图 6 -11 所 示 , 在 信 息 不 对 称 的 情 况 下 , 保 险公 司 不 具 体 知 道 谁 是 p H 或 p L , 只 能 对 两 种 类 型 消 费者 的 损 失失 概 率率 做 一 个 平 均 的 估 计 p =p H· u +p L · (1 -图 6 -11 不 存 在 完 全 保 险 的混 同 均 衡u), p L

Hooray! Your file is uploaded and ready to be published.

Saved successfully!

Ooh no, something went w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