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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歸佛陀的教導二 - 台灣南傳上座部佛教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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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第 一 章 導 論 新 時 代 的 方 向 : 學 習 佛 陀 的 教 導第 一 節 總 綱 215今 更 束 之 為 兩 類 三 時 教 」( 頁 9)。 正 是 束 五 期 為 三 時 , 所 以 , 結 論出 志 學 銘 句 。 到 了 《 印 順 1989》, 用 四 期 重 釋 該 銘 句 , 正 是 隨 順 《 聖典 集 成 》 的 四 悉 檀 , 鬆 解 「 束 」 五 期 為 三 時 教 。 至 於 《 印 順 1989》第 二 節 , 曾 引 釋 《 印 度 之 佛 教 》 所 五 期 判 分 的 印 佛 史 , 並 未 實 際 進行 融 釋 , 亦 難 以 相 融 通 於 後 期 定 說 的 四 期 判 分 。 綜 結 觀 之 , 在 《 契理 人 間 》, 試 融 釋 前 後 期 判 教 為 一 體 結 構 , 仍 存 著 前 後 的 變 異 不 融355 。 這 事 實 正 顯 世 間 的 緣 起 。總 結 而 論 , 在 1971 年 《 聖 典 集 成 》, 建 立 四 悉 檀 判 教 的 四 期 說 ,獨 立 於 太 虛 法 師 的 判 教 定 論 , 亦 從 典 範 的 前 期 過 渡 到 後 期 , 開 始 再鑄 華 語 系 佛 教 的 新 典 範 ; 經 過 各 部 鉅 著 ,《 印 順 1989》 融 貫 後 期 新體 系 的 攝 要 , 點 釋 華 語 系 佛 教 舊 典 範 的 台 賢 判 教 。前 後 期 的 發 展 , 還 表 現 在 四 類 聖 者 的 法 義 架 構 , 用 以 連 結 「 佛法 」 與 「 初 期 大 乘 」, 焦 聚 判 教 論 的 特 色 與 旨 趣 。 在 《 契 理 人 間 》,如 何 進 一 步 融 貫 發 展 呢 ?《 空 之 探 究 》 新 詮 的 慧 解 脫 阿 羅 漢 , 已 很特 別 , 例 如 說 :「 慧 解 脫 聖 者 , 沒 有 涅 槃 智 的 超 越 經 驗 」( 頁 153);355 (a) 在 《 印 順 2004》( 頁 194), 述 及 :《 契 理 人 間 》 的 第 六 節 重 釋《 印 度 之 佛 教 》 的 志 學 銘 志 ( 引 文 略 異 於 《 契 理 人 間 》 頁 32); 以 示 思 想 發展 的 「 修 正 、 補 充 」 而 又 「 沒 有 什 麼 不 同 的 」。《 印 順 2004》 頁 254 又 用 不同 的 方 式 引 用 該 銘 句 。 這 些 重 引 而 略 加 重 釋 , 都 未 如 《 契 理 人 間 》 的 系 統 性重 釋 。 但 是 , 契 機 用 心 於 提 示 思 想 重 點 , 引 導 修 學 佛 法 , 則 都 相 同 。(b) 對 此 「 變 異 不 融 」, 強 試 融 整 , 不 當 地 歸 納 表 解 , 曾 見 於 〈 陳 水 淵1997a〉 下 ( 頁 46 的 表 二 )。至 《 契 理 人 間 》, 還 加 入 歷 史 描 述 , 說 :「 佛 弟 子 多 數 是 不 得 根 本 定的 , 沒 有 神 通 , 但 以 『 法 住 智 』 而 究 竟 解 脫 」 356 。「 慧 解 脫 聖 者 ,沒 有 涅 槃 智 」,「 但 以 『 法 住 智 』 而 究 竟 解 脫 」; 這 還 同 於 「 佛 法 」(《 須 深 經 》) 的 「 先 知 法 住 , 後 知 涅 槃 」) 嗎 ? 還 通 於 龍 樹 的 「 若不 依 俗 諦 , 不 得 第 一 義 」 嗎 ? 至 於 會 通 佛 法 與 大 乘 佛 法 的 「 見 解 」,另 建 四 類 聖 者 的 法 義 架 構 , 新 詮 經 義 ; 若 基 於 《 井 水 喻 經 》 詮 釋 出來 的 第 三 類 聖 者 , 可 直 接 作 為 第 四 類 聖 者 的 「 可 能 」 基 礎 , 還 需 要龍 樹 的 「 若 不 依 俗 諦 , 不 得 第 一 義 」 來 溝 通 嗎 ? 357 在 《 契 理 人 間 》,356頁 35-6。 類 同 的 看 法 已 出 現 在 《 方 便 之 道 》(《 印 華 2》 頁 32)。357 (a) 依 《 須 深 經 》 的 「 先 知 法 住 , 後 知 涅 槃 」, 來 詮 釋 「 佛 法 」 與會 通 大 乘 ; 這 乃 新 典 範 前 期 的 重 點 。(a1) 可 見 證 於 下 的 二 例 。 取 認 於 太 虛 法 師 時 , 說 「 依 《 阿 含 經 》 意 :『 先 得 法 住 智 , 後 得 涅 槃 智 』, 修 行 取 證 性 空 解 脫 , 必 須 依 世 俗 而 入 於 勝 義 ,也 即 龍 樹 菩 薩 所 說 :『 若 不 依 世 俗 , 不 得 第 一 義 』。」(《 印 順 9》 頁 238) 商榷 於 王 恩 洋 居 士 時 , 說 「 即 性 空 而 觀 於 假 名 之 事 相 , 則 自 歷 然 而 悟 必 然 之 緣起 , 得 法 住 智 。 即 假 名 而 觀 乎 性 空 之 寂 滅 , 則 證 入 離 言 本 寂 而 得 涅 槃 智 。 要『 先 得 法 住 智 , 後 得 涅 槃 智 』。『 不 依 世 俗 諦 , 不 得 第 一 義 』」(《 印 順 20》 頁111)。(a2) 對 此 核 心 思 想 ,《 成 佛 之 道 》 精 粹 地 說 :「 法 住 智 知 有 為 世 俗 ,涅 槃 智 知 無 為 勝 義 。『 依 俗 』 諦 的 緣 起 因 果 , 而 後 『 契 』 入 緣 起 寂 滅 的 『 真實 』。」( 頁 225)(b) 依 《 須 深 經 》 的 「 先 知 法 住 , 後 知 涅 槃 」, 來 詮 釋 「 佛 法 」 及 其 通於 「 初 期 大 乘 」, 已 成 《 印 順 1988&1989》 的 主 軸 。(b1)《 印 順 1988》〈 自 序 〉 頁 2:「 釋 尊 開 示 的 正 法 , 是 『 先 知 法 住 ,後 知 涅 槃 』」。 頁 5 又 綜 說 :「 以 『 佛 法 』 的 『 中 道 、 緣 起 』, 貫 通 『 大 乘 佛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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