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7.2015 Views

復歸佛陀的教導二 - 台灣南傳上座部佛教學院

復歸佛陀的教導二 - 台灣南傳上座部佛教學院

復歸佛陀的教導二 - 台灣南傳上座部佛教學院

SHOW MORE
SHOW LESS

Create successful ePaper yourself

Turn your PDF publications into a flip-book with our unique Google optimized e-Paper software.

32第 一 章 導 論 新 時 代 的 方 向 : 學 習 佛 陀 的 教 導第 一 節 總 綱 33的 台 灣 。 要 述 台 灣 佛 教 史 , 例 見 海 外 華 人 佛 教 的 多 元 隆 盛 ; 並 明新 典 範 落 實 與 帶 動 台 灣 為 主 的 海 外 華 人 佛 教 , 交 流 於 中 華 本 土 與國 際 。在 第 三 項 , 順 著 新 典 範 的 發 展 時 序 , 觀 察 其 吸 收 改 造 太 虛 法 師的 晚 期 定 論 , 判 析 逐 漸 創 新 典 範 的 歷 程 ; 比 較 太 虛 法 師 「 怎 樣 判 攝一 切 佛 法 」 的 三 期 發 展 6 , 亦 可 分 成 三 期 。 新 典 範 的 三 期 發 展 , 代稱 與 時 間 如 下 : 第 一 「 新 典 範 的 準 備 」 期 (1906-1938)、 第 二 「 新典 範 的 前 」 期 (1938-1970)、 第 三 「 新 典 範 的 後 」 期 (1971-2005)。新 典 範 歸 本 於 釋 尊 及 其 教 導 , 在 後 期 鑄 成 新 體 系 , 可 從 三 大 線索 說 明 。 首 先 , 法 義 核 心 上 , 後 期 整 合 為 四 類 聖 者 的 架 構 , 以 溝 通其 判 分 與 宗 歸 的 「 佛 法 」 與 「 初 期 大 乘 」。 其 次 , 判 教 論 上 , 以 聖典 成 立 史 論 的 四 悉 檀 , 判 印 度 佛 教 思 想 史 為 四 期 ; 結 合 印 佛 史 的 歷史 動 力 論 , 形 成 印 度 佛 教 思 想 史 論 。 第 三 ,「 人 間 佛 教 」 的 時 代 標誌 , 延 續 太 虛 法 師 「 人 生 佛 教 」 的 現 代 改 革 , 推 動 海 外 華 人 佛 教 的現 代 化 。 所 以 說 , 新 典 範 乃 「 一 」 本 於 釋 尊 及 其 教 導 , 判 分 綜 合 「 三大 」 線 索 ;「 一 本 三 大 」, 在 典 範 的 後 期 鑄 成 新 體 系 。在 第 四 項 , 置 新 典 範 於 現 代 東 西 文 明 交 會 衝 激 中 , 對 比 同 時 代東 方 思 想 的 現 代 回 應 , 揭 示 其 時 代 價 值 與 世 界 意 義 。 在 佛 教 世 界中 , 屬 於 「 華 語 系 的 東 亞 」 佛 教 ; 在 華 夏 與 東 亞 文 明 中 , 屬 華 語 系的 東 亞 「 佛 教 」; 在 世 界 宗 教 史 中 , 屬 於 現 代 型 , 創 建 華 語 系 佛 教6參 見 〈 我 怎 樣 判 攝 一 切 佛 法 〉(《 太 虛 全 集 》 冊 2 頁 509-529)。的 新 典 範 。在 第 五 項 , 略 述 本 書 的 評 釋 。 在 《 復 歸 ( 一 )》, 預 擬 述 評 印 順法 師 的 思 想 時 , 或 詳 或 略 地 論 及 後 期 新 體 系 的 三 個 線 索 。 在 《 復 歸( 二 )》, 先 綜 合 略 論 新 典 範 , 在 對 比 觀 察 新 典 範 的 三 期 發 展 中 , 疏理 後 期 新 體 系 的 三 大 線 索 , 明 其 時 代 價 值 。 新 典 範 的 後 期 融 鑄 , 比起 前 期 初 創 , 正 如 太 虛 法 師 的 晚 期 定 論 比 起 先 前 ,「 更 圓 熟 、 更 深廣 的 理 解 了 佛 法 」 7 。 其 根 本 與 新 義 , 值 得 如 實 理 解 與 述 評 , 讚 揚契 合 佛 法 的 ; 契 應 新 時 代 , 詮 釋 有 益 人 心 與 世 風 的 , 以 利 佛 教 的 純正 化 , 世 間 向 於 覺 悟 。本 書 與 新 典 範 同 歸 依 於 釋 尊 , 共 依 於 傳 載 釋 尊 教 導 的 聖 典 及 敬重 佛 弟 子 的 分 流 , 基 於 對 相 同 論 題 的 研 究 , 擇 要 評 釋 典 範 後 期 的 新體 系 , 向 於 新 時 代 。《 復 歸 ( 二 )》 將 集 中 評 釋 四 類 聖 者 的 法 義 架 構 。現 行 的 附 錄 二 〈 再 評 印 順 法 師 對 《 須 深 經 》 的 新 詮 . 兼 述 四 類聖 者 架 構 〉, 乃 是 第 三 章 的 一 部 份 。 印 順 法 師 對 《 須 深 經 》 的 新 詮 ,乃 四 類 聖 者 架 構 的 基 礎 , 至 關 新 典 範 的 合 法 性 。 內 容 上 , 延 續 《 復歸 ( 一 )》 第 二 章 , 再 擇 要 評 述 。現 行 的 附 錄 三 〈 新 時 代 的 方 向 . 學 習 佛 陀 的 教 導 〉, 乃 訪 談 稿 ,7在 《 印 華 5》( 頁 267), 印 順 法 師 對 於 太 虛 法 師 從 第 二 期 發 展 到 第 三期 , 評 釋 說 :「 不 錯 , 八 宗 並 弘 , 是 太 虛 大 師 所 說 的 。…… 不 過 , 到 了 民 國十 五 、 六 年 ,『 八 宗 並 弘 』, 就 廢 棄 不 談 了 , 這 當 然 是 因 為 更 圓 熟 、 更 深 廣 的理 解 了 佛 法 。」

Hooray! Your file is uploaded and ready to be published.

Saved successfully!

Ooh no, something went w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