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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歸佛陀的教導二 - 台灣南傳上座部佛教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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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第 一 章 導 論 新 時 代 的 方 向 : 學 習 佛 陀 的 教 導第 一 節 總 綱 91宇 宙 大 我 與 生 命 自 我 的 「 奧 義 」 125 , 逐 漸 產 生 修 行 的 沙 門 團 體 。佛 陀 創 教 的 時 代 126 ( 約 西 元 前 五 - 六 世 紀 ), 婆 羅 門 神 教 的 四 姓權 力 結 構 鬆 動 , 新 興 的 沙 門 集 團 相 峙 於 婆 羅 門 神 教 。 身 處 沙 門 團 體的 修 行 風 氣 中 , 佛 陀 正 覺 , 新 創 佛 教 , 改 革 婆 羅 門 神 教 127 , 相 競 相辯 於 出 家 沙 門 團 體 , 度 化 好 樂 ( 新 ) 宗 教 的 人 士 。 以 十 善 業 為 原 則 ,說 明 四 姓 的 價 值 平 等 , 乃 至 四 姓 皆 可 加 入 僧 團 與 修 行 解 脫 。 這 略 顯佛 法 的 世 間 與 出 世 間 價 值 ; 輔 以 世 界 史 觀 , 則 整 體 對 治 婆 羅 門 神 教的 權 力 結 構 。 這 些 如 《D26&27》 與 《 長 阿 第 5&6 經 》 所 說 。佛 教 的 興 起 , 正 是 處 於 社 會 變 動 , 新 宗 教 運 動 的 時 代 ; 宗 教 思想 競 辯 , 熱 況 可 比 擬 當 時 的 中 國 春 秋 戰 國 之 「 百 家 爭 鳴 」、 西 洋 哲學 之 希 臘 盛 況 128 。 佛 陀 說 法 教 化 的 感 召 , 帶 動 新 創 的 佛 教 。 相 辯 論究 當 時 的 宗 教 思 想 129 , 自 然 會 對 比 呈 顯 , 區 隔 彼 此 的 不 同 , 乃 至 主125可 參 見 《 大 林 間 奧 義 書 》 與 《 唱 贊 奧 義 書 》(《 奧 義 書 中 譯 》 第 3&15書 )。 該 二 書 乃 最 早 集 成 的 《 奧 義 書 》(《 奧 義 書 與 英 譯 O98》 頁 12); 在《Gombrich1988》, 就 以 該 二 書 為 佛 陀 所 對 的 《 奧 義 書 》(p.35)。126可 參 見 《 中 村 元 1980》( 頁 12-15)、《Lamotte1988》(ch.1) 及 《 木村 泰 賢 2》(23-56)。127在 〈 林 煌 洲 2000&2001a&b〉 與 〈 呂 凱 文 2004a&2005a&b〉, 都 對 比初 期 佛 ( 教 ) 學 與 婆 羅 門 教 , 有 助 理 解 佛 陀 說 法 創 教 的 歷 史 背 景 。128這 就 是 創 立 世 界 三 大 古 典 文 明 的 時 代 (《 世 界 通 史 . 上 古 篇 》 頁396f)。 依 佛 教 聖 典 的 紀 載 , 印 度 的 宗 教 思 想 辯 論 , 熱 況 遠 甚 於 中 國 。129在 《D1》 與 《 長 阿 第 21 經 》, 佛 陀 有 系 統 論 破 錯 誤 的 ( 宗 教 ) 見 解( 所 謂 的 「 六 十 二 見 」); 在 《D2》 與 《 長 阿 第 27 經 》,( 間 接 ) 否 定 當 時 的動 定 位 自 己 的 特 色 。 各 種 交 互 對 顯 與 定 位 自 宗 的 方 法 中 , 佛 法 的 修行 道 次 第 是 很 好 的 方 法 。 修 行 道 次 第 像 條 長 線 , 切 合 於 佛 法 的 目 的在 於 修 行 , 道 階 次 第 引 導 方 向 , 因 果 助 益 達 到 目 的 ; 貫 穿 自 宗 , 攝受 教 內 僧 信 修 學 , 自 然 區 隔 內 外 , 穿 破 邪 見 , 導 向 菩 提 , 證 入 解 脫 。在 佛 法 的 輾 轉 教 授 過 程 , 應 合 於 這 個 目 的 , 除 了 八 正 道 與 三 學的 道 次 第 之 外 , 既 有 的 聖 典 文 本 中 , 有 一 個 群 經 專 司 於 此 。 該 群 經中 , 用 同 一 個 道 次 第 的 定 型 式 論 破 教 外 、 辨 明 內 外 、 定 位 自 宗 130 ,傳 載 於 《 長 部 阿 含 》 的 《D2-13》(《D2》 名 為 《 沙 門 果 經 》) 與 《 長阿 第 20&22-29 經 》 131 。 這 個 道 次 第 定 型 式 至 為 重 要 , 亦 大 致 成 型六 大 沙 門 團 。130在 〈Mannu1992&1995a〉, 都 以 辯 論 為 切 入 處 , 研 究 及 這 群 經 或 道 次第 。131 (a1) 在 《Kin-tung2004a》, 徹 底 研 究 這 個 道 次 第 的 定 型 式 完 整 地 與部 份 地 在 聖 典 的 流 傳 ( 經 藏 為 主 , 頁 75-77 旁 及 律 與 論 ), 並 評 述 先 前 的 研究 。(a2) 在 經 藏 的 完 整 資 料 , 詳 見 該 書 附 錄 III (p.345f.)。《 長 部 》 與 《 長阿 》 的 對 照 資 料 在 頁 33-4&39;《 中 部 》 有 12 經 ( 頁 47), 對 應 於 《 中 阿 》( 括 號 表 示 ), 經 號 依 序 如 下 : 第 27(146).38(201).39(182).51.53.60.76.79(208).94.101(19).112(187).125(198)。《 中 阿 》 的 經 教 較 難 決 定 , 大致 出 現 在 10 經 , 經 號 依 序 如 下 ( 括 號 乃 可 對 應 的 《 中 部 》):19(101).65.80.105(6).144(107).146(27).147.182(39).187(112).204(26)。 ( 與《Kin-tung2004a》 所 示 略 異 )。(b) 《 印 順 1971a》( 頁 738f.&743)、〈Bucknell1984〉、〈 林 崇 安 2003〉與 《Kin-tung2004a》 等 , 都 研 究 這 個 道 次 第 的 定 型 式 。 略 可 先 參 見 〈 林 崇 安2003〉。 詳 見 本 項 的 第 四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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