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7.2015 Views

復歸佛陀的教導二 - 台灣南傳上座部佛教學院

復歸佛陀的教導二 - 台灣南傳上座部佛教學院

復歸佛陀的教導二 - 台灣南傳上座部佛教學院

SHOW MORE
SHOW LESS

You also want an ePaper? Increase the reach of your titles

YUMPU automatically turns print PDFs into web optimized ePapers that Google loves.

96第 一 章 導 論 新 時 代 的 方 向 : 學 習 佛 陀 的 教 導第 一 節 總 綱 97何 如 法 正 命 維 生 ? 為 了 有 效 如 法 獲 得 生 活 的 資 具 , 佛 陀 為 首 的 僧團 , 除 了 正 知 攝 授 願 佈 施 的 教 外 善 士 ; 更 重 要 的 , 在 家 眾 的 信 施 與出 家 眾 的 法 施 相 益 , 協 力 護 持 教 法 。 就 此 , 佛 陀 契 對 在 家 信 眾 的 宗教 目 的 , 教 授 適 合 在 家 生 活 的 佛 法 , 又 可 漸 次 淨 化 信 願 , 乃 至 內 證賢 聖 之 法 , 解 脫 惡 趣 恐 怖 之 苦 。 依 聖 典 的 傳 載 , 佛 陀 契 教 在 家 信 眾的 各 式 教 導 , 對 比 契 教 僧 眾 的 道 次 第 , 可 整 理 出 一 個 道 次 第 定 型式 , 正 符 合 上 述 的 目 的 。 信 眾 受 用 修 證 該 道 次 第 , 除 了 淨 除 惡 趣 之苦 , 更 可 深 證 聖 果 ; 可 代 稱 作 「 證 淨 之 道 」 142 。維 續 與 廣 佈 新 創 的 佛 教 , 更 直 接 的 , 須 有 新 人 皈 信 。 契 對 教 外人 士 , 相 辯 論 破 教 外 思 想 , 對 顯 佛 法 的 究 竟 , 這 只 是 開 始 。 更 重 要的 , 論 辯 帶 來 教 外 人 士 好 樂 佛 法 , 積 極 引 導 廣 大 的 一 般 教 外 人 士 入信 , 這 如 《 長 部 阿 含 》 的 道 次 第 經 群 。 佛 陀 契 對 教 外 人 士 , 有 時 教授 世 間 安 樂 的 善 法 ; 教 外 人 士 可 能 歡 喜 , 乃 至 皈 信 , 這 如 《 善 生 經 》143 。 依 聖 典 的 傳 載 , 有 些 教 外 人 士 學 習 能 力 強 , 蒙 佛 教 導 , 在 受 教現 在 《 中 阿 第 133 經 》( 大 1 頁 630 中 ) 與 《M55》(I p.379)。141(Ⅰp.172f.)。142例 如 ,《 雜 第 1157&98 經 》(《 雜 會 下 》 頁 116&140) 與 《S7:11&12》這 個 整 理 過 程 , 必 須 對 比 不 同 的 道 次 第 。 略 可 見 本 章 第 二 節 第 二 項 。143 (a) 現 存 的 《 善 生 經 》, 有 一 個 巴 利 傳 本 《D31》 與 四 個 漢 譯 本 ( 古代 有 諸 多 傳 譯 , 可 參 見 〈 王 開 府 2000〉 頁 225f.)。《 長 註 》 認 為 本 經 乃 佛 教「 居 士 律 (gihivinaya)」(SAm III p.140), 在 南 傳 佛 教 一 直 用 來 指 導 在 家 信眾 ( 例 如 ,《 姚 譯 Saddhatissa1993》 第 五 章 第 四 節 與 第 六 章 ); 乃 至 重 用 於 佛教 現 代 化 ( 參 見 《Hinüber1996》 頁 32)。 現 代 化 的 詮 釋 , 華 語 系 佛 教 亦 然 ;善 引 的 特 殊 因 緣 中 , 可 能 悟 入 聖 道 , 當 下 入 信 或 請 求 出 家 。 這 種 情形 的 定 型 式 , 最 著 名 的 , 就 是 教 學 「 次 第 之 論 (anupubbI-kathA」 的道 次 第 , 可 代 稱 為 「 入 信 之 道 」 144 。出 家 僧 眾 較 之 在 家 信 眾 , 相 對 地 , 有 明 顯 的 宗 教 形 式 ; 例 如 ,出 家 受 戒 的 公 共 議 決 過 程 , 受 持 鮮 明 的 生 活 律 軌 , 有 緣 與 佛 一 起 生活 修 行 , 直 接 受 益 僧 團 的 陶 冶 。 加 以 宗 教 目 的 明 確 , 佛 陀 契 機 教 導漏 盡 之 道 , 道 次 第 井 然 有 序 。 在 佛 法 口 傳 流 佈 中 , 容 易 審 決 為 定 型式 。 如 上 述 兩 個 特 殊 經 群 , 傳 載 漏 盡 之 道 的 詳 式 與 簡 式 。 相 較 於 教內 出 家 眾 的 教 導 , 契 對 在 家 信 眾 與 有 心 學 習 的 廣 大 教 外 人 士 , 獨 特的 教 導 則 不 若 鮮 明 。 在 家 信 眾 與 教 外 人 士 之 間 的 流 動 現 象 與 生 活 融涉 , 自 然 會 使 教 授 內 容 相 用 ; 而 佛 法 傳 佈 的 過 程 , 亦 會 逐 漸 發 展 凝可 見 《 太 虛 全 書 》 精 第 五 冊 ( 頁 38f.); 近 年 還 有 專 文 〈 業 露 華 2000〉、〈 王開 府 2000〉、〈 陳 美 華 2003〉( 還 廣 依 《 阿 含 經 》, 專 論 佛 教 的 婚 姻 觀 )。 另 可參 考 《 中 村 元 15》( 廣 論 「 原 始 佛 教 的 生 活 倫 理 」)。(b1) 一 般 上 , 大 都 將 《 善 生 經 》 視 為 契 對 在 家 佛 弟 子 , 而 又 適 合 教 外( 在 家 ) 人 士 受 用 ( 例 如 《 繼 雄 1997》 頁 2); 或 未 重 視 契 對 的 人 士 。 事 實上 , 本 經 乃 契 對 教 外 在 家 人 士 , 而 又 適 合 在 家 的 佛 弟 子 。(b2) 理 由 如 下 。依 經 文 的 內 容 , 佛 陀 從 未 提 及 三 皈 依 , 亦 未 用 五 戒 或 八 戒 來 概 稱 生 活 倫 理 ( 即使 經 文 的 內 容 應 用 了 五 戒 及 八 戒 的 部 分 )。 聽 完 佛 陀 的 教 導 , 他 才 歸 信 ( 大1 頁 72 下 ,D III p.193)。 依 《 長 註 》, 本 經 的 長 者 子 不 是 佛 教 徒 , 雖 然 長 者夫 婦 是 淨 信 的 居 士 (SAm III p.124)。144例 如 , 出 現 在 《D3&5》 與 《 長 阿 第 20&23 經 》、《M55》 與 《 中 阿 第28&38&133》、《 雜 第 92-3&1158&1178-9&1323》、《A8:21》。

Hooray! Your file is uploaded and ready to be published.

Saved successfully!

Ooh no, something went w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