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7.2015 Views

復歸佛陀的教導二 - 台灣南傳上座部佛教學院

復歸佛陀的教導二 - 台灣南傳上座部佛教學院

復歸佛陀的教導二 - 台灣南傳上座部佛教學院

SHOW MORE
SHOW LESS

Create successful ePaper yourself

Turn your PDF publications into a flip-book with our unique Google optimized e-Paper software.

184 第 一 章 導 論 新 時 代 的 方 向 : 學 習 佛 陀 的 教 導第 一 節 總 綱 185年 , 講 《 淨 土 新 論 》, 點 出 阿 彌 陀 佛 的 信 仰 相 涉 於 太 陽 崇 拜 287 , 對治 明 清 以 來 的 主 流 佛 教 之 淨 土 法 門 。 該 書 雖 引 起 持 名 彌 陀 者 的 反 感288 , 終 成 現 代 改 革 的 另 一 理 論 根 據 。 至 1951 年 , 已 大 致 講 述 大 乘三 系 的 經 論 、 並 為 探 源 。 從 大 乘 佛 教 再 向 前 推 , 探 本 佛 法 ,1949年 已 編 寫 《 佛 法 概 論 》; 就 在 1951 年 , 起 稿 專 論 《 西 北 印 度 之 論 典與 論 師 》 289 , 成 為 《 有 部 論 書 》 的 前 身 。至 此 , 新 創 典 範 已 初 步 解 說 整 個 印 度 佛 教 思 想 , 漸 顯 新 法 義 的特 點 , 點 說 中 國 佛 教 史 290 , 對 治 主 流 的 彌 陀 淨 土 。 開 始 系 統 地 用 於回 應 時 代 , 延 續 改 造 太 虛 法 師 的 「 人 生 佛 教 」, 推 續 「 新 佛 教 運 動 」291 ;1952 年 講 有 〈 從 依 機 設 教 來 說 明 人 間 佛 教 〉 292 等 文 , 正 式 標 舉「 人 間 佛 教 」。 可 惜 , 乃 是 未 竟 的 「 序 論 」 293 。在 1952 年 的 該 長 文 , 類 同 於 1941 的 〈 法 海 探 珍 〉, 思 考 相 類的 主 題 , 直 接 或 間 接 地 , 或 詳 或 略 地 , 都 消 化 發 展 太 虛 法 師 晚 年 判教 的 三 大 主 題 , 化 為 相 近 的 判 教 新 論 與 時 代 應 用 。〈 法 海 探 珍 〉 結說 :「 佛 教 是 實 踐 的 人 生 宗 教 」; 在 1952 年 該 長 文 , 歸 結 於 「 提 倡287 《 印 順 17》 頁 23f.。 另 參 《 印 順 1981a》 頁 803-4。288 《 印 順 1985b》 頁 19-20。289 《 印 順 1994》 頁 155-6。290 1944 年 , 與 妙 欽 法 師 合 編 《 中 國 佛 教 史 略 》(《 印 順 1994》 頁 154)。291 《 中 國 佛 教 史 略 》 之 結 語 ( 參 見 《 印 順 22》 頁 92)。292 《 印 順 14》 頁 29-74。293 《 印 順 1985b》 頁 19。《 印 順 14》 的 第 2-5 文 , 乃 當 時 之 作 ; 第 6-14,成 於 至 台 灣 之 後 , 可 視 為 廣 泛 的 應 用 。人 間 佛 教 」 294 。 對 比 這 兩 文 與 太 虛 法 師 的 判 教 定 論 , 最 易 看 出 新 典範 的 初 步 研 創 歷 程 。 再 對 比 二 長 文 (1941&1952) 與 1989 年 結 攝的 《 契 理 契 機 之 人 間 佛 教 》( 代 稱 為 《 契 理 人 間 》 或 《 印 順 1989》),可 見 創 新 的 前 後 發 展 。1952 年 秋 , 印 順 法 師 移 錫 台 灣 。1949 年 國 民 政 府 遷 台 , 世 局進 入 冷 戰 結 構 ; 政 府 開 始 建 設 台 灣 , 同 時 將 日 本 統 治 五 十 年 的 台 灣重 塑 中 國 化 , 建 設 台 灣 為 反 共 堡 壘 ; 教 隨 政 轉 。 身 處 如 此 的 政 教 變局 ,「 隨 緣 教 化 」(1952-64), 參 與 教 界 與 法 務 ;1953 年 歷 經 「 漫 天風 雨 」 的 政 教 災 難 ,「 餘 波 蕩 漾 」 295 , 終 於 掩 關 避 離 。 期 間 的 教 化 ,乃 應 用 先 前 的 研 究 , 兼 而 點 說 世 界 文 化 與 宗 教 296 , 未 整 頓 先 前 的 各式 判 教 與 「 人 間 佛 教 」。 此 時 期 的 著 作 ,《 成 佛 之 道 》 最 廣 為 流 通 。但 是 , 該 書 的 「 三 級 」 架 構 是 否 相 融 於 新 典 範 的 法 義 系 統 , 則 待 考察 297 。294 《 印 順 14》 頁 43。295 《 印 順 1994》 第 13-9 節 。296例 如 〈 佛 法 的 知 識 觀 〉( 參 見 《 印 順 14》 第 10 文 , 此 文 應 為 這 期 間的 著 作 )、〈 我 之 宗 教 觀 〉( 參 見 《 印 順 19》 第 一 文 )。 在 《 印 順 19》 的 第 2-4文 ( 第 4 文 寫 於 1969), 點 說 儒 家 ( 與 道 家 ) 而 成 立 佛 法 ; 第 5-7 文 則 相 辯於 基 督 教 。297 (a)《 成 佛 之 道 》(《 印 順 12》), 乃 「 依 據 虛 大 師 的 開 示 , 參 考 宗 喀巴 的 菩 提 道 次 , 綜 合 在 法 藏 中 的 管 窺 一 斑 」(《 印 順 12》〈 自 序 〉 頁 4-5)。 對於 太 虛 法 師 的 判 教 , 專 重 於 消 化 「 理 之 實 際 及 三 級 三 宗 」; 延 用 其 中 的 「 三級 」( 所 謂 五 乘 共 法 、 三 乘 共 法 、 大 乘 不 共 法 ),「 三 宗 」 之 判 則 用 自 創 的 大

Hooray! Your file is uploaded and ready to be published.

Saved successfully!

Ooh no, something went w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