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4.2015 Views

目錄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目錄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目錄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SHOW MORE
SHOW LESS

Create successful ePaper yourself

Turn your PDF publications into a flip-book with our unique Google optimized e-Paper software.

74/ 消 費 者 保 護 研 究 ( 十 二 )<br />

源 , 一 個 行 政 機 關 如 欠 缺 此 項 要 件 , 即 其 內 部 意 思 之 形 成 及<br />

業 務 之 推 動 , 必 須 假 手 他 機 關 , 事 事 必 須 仰 人 鼻 息 , 無 法 獨<br />

立 自 主 地 決 定 其 意 思 , 故 屬 行 政 機 關 具 否 獨 立 運 作 能 力 之 「 內<br />

部 要 件 」。<br />

⑶ 獨 立 之 印 信 對 外 行 文 : 行 政 機 關 具 有 依 印 信 條 例 所 頒 發 之 印<br />

信 , 一 般 稱 之 為 「 關 防 」, 並 能 以 自 己 名 義 對 外 行 文 , 此 種 資<br />

格 類 如 行 為 能 力 , 係 屬 一 種 具 否 獨 立 運 作 資 格 之 「 外 部 要<br />

件 」。 一 個 獨 立 之 行 政 機 關 , 必 須 具 有 法 定 印 信 及 對 外 行 文 能<br />

力 , 亦 即 要 以 自 己 名 義 蓋 用 法 定 印 信 對 外 行 文 , 才 符 合 該 行<br />

政 機 關 對 外 表 示 意 思 之 法 定 要 件 , 如 無 法 以 自 己 名 義 對 外 行<br />

文 , 該 行 政 組 織 應 僅 屬 行 政 機 關 之 內 部 組 織 而 已 ; 如 無 法 擁<br />

有 自 己 名 義 之 法 定 印 信 對 外 行 文 , 原 則 上 並 不 能 發 生 行 政 行<br />

為 之 強 制 效 果 , 至 多 僅 屬 具 有 通 知 之 效 果 , 均 非 屬 獨 立 之 行<br />

政 機 關 。 因 此 ,「 獨 立 之 印 信 對 外 行 文 」, 事 實 上 即 為 該 行 政<br />

組 織 具 否 行 為 能 力 之 「 外 部 要 件 」, 如 欠 缺 此 項 要 件 , 事 事 必<br />

須 假 藉 其 主 管 行 政 機 關 名 義 , 則 為 無 行 為 能 力 之 行 政 組 織 。<br />

㈡ 中 央 行 政 機 關 組 織 基 準 法<br />

民 國 93 年 6 月 23 日 公 布 之 中 央 行 政 機 關 組 織 基 準 法 ( 以 下<br />

簡 稱 基 準 法 ), 對 於 所 有 中 央 行 政 機 關 的 組 織 予 以 基 本 規 定 , 屬 於<br />

組 織 法 性 質 , 有 關 中 央 行 政 機 關 組 織 方 面 的 問 題 , 均 應 優 先 適 用<br />

基 準 法 的 規 定 。<br />

不 過 , 依 基 準 法 第 35 條 :「 行 政 院 應 於 本 法 公 布 後 三 個 月 內 ,<br />

檢 討 調 整 行 政 院 組 織 法 及 行 政 院 功 能 業 務 與 組 織 調 整 暫 行 條 例 ,<br />

函 送 立 法 院 審 議 。( 第 1 項 ) 本 法 公 布 後 , 其 他 各 機 關 之 組 織 法 律<br />

或 其 他 相 關 法 律 , 與 本 法 規 定 不 符 者 , 由 行 政 院 限 期 修 正 , 並 於<br />

行 政 院 組 織 法 修 正 公 布 後 一 年 內 函 送 立 法 院 審 議 。( 第 2 項 )」 之<br />

規 定 , 依 據 法 律 不 溯 及 既 往 原 則 , 該 基 準 法 不 能 適 用 於 在 此 之 前<br />

業 已 成 立 現 有 之 中 央 行 政 機 關 , 換 句 話 說 , 現 有 行 政 院 及 其 所 屬<br />

中 央 機 關 , 在 未 經 依 據 基 準 法 規 定 處 理 之 前 , 不 能 援 用 基 準 法 規<br />

定 作 為 抗 辯 事 由 。

Hooray! Your file is uploaded and ready to be published.

Saved successfully!

Ooh no, something went w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