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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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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劳动包括:(1)被 磨 损 的 因 而 再 现 于产品价值中的机器等等所包<br />

含的劳动;(2)使 用 的 原 料 所 包含的劳动。这两个要素自然不会因<br />

为它们成为新商品的生产要素而使它们在新商品生产前本来包含<br />

的劳动量有所增加。于是,剩<strong>下</strong>的是(3)包含在工资中的、与活劳动<br />

相交换的劳动。但是,按照马尔萨斯的意见,这种活劳动并不比它<br />

所交换的物化劳动多。因此,商品不包含任何无酬劳动部分,只包<br />

含补偿等价物的劳动。由 此 可 以得出如<strong>下</strong>的结论:如果商品的价值<br />

由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决定,它 就 不 提供任何利润。如果它提供利<br />

润,那末,按照马尔萨斯的意见,这就是商品价格超过商品中所包<br />

含的劳动的余额。因而,为 了 使 商品按照它的价值(包括利润在内<br />

的价值)出卖,商品必须支配这样一个劳动量,它等于用在商品生<br />

产上的劳动加上一个代表商品出卖时所实现的利润的劳动余额。<br />

[(5)马尔萨斯对斯密关于不变的<br />

劳动价值这一论点的解释]<br />

其次,马尔萨斯为了证明劳动—— 不是生产所需要的劳动量,<br />

而是作为商品的劳动—— 是价值的尺度,他断言:<br />

“劳动的价值是不变的。”(《价值尺度。说明和例证》第29 页注)<br />

{这种说法决不是什么创见,而是亚·斯密《国富论》第1卷第<br />

5章(加 尔 涅 的 法 译 本,第1卷第65—66 页 )中<strong>下</strong>述论点的改写和<br />

进一步发挥:<br />

本PDF文件由S22PDF生成, S22PDF的版权由 郭力 所有 pdf@home.icm.ac.cn<br />

02 第 十 九 章<br />

“等量劳动,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对于完成这一劳动的工人必定具有<br />

相同的价值。在 通 常 的 健康、体力和精神状况<strong>下</strong>,在工人能够掌握通常的技能<br />

和技巧的条件<strong>下</strong>,他总要牺牲同样多的休息、自 由和幸福。他所支付的价格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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